2023电池项目检测技术服务工程合同(3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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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十二
编号:919036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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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 XX电池项目二期检测项目检测服务合同委托单位(甲方):XX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乙方): 签约日期:2023年 月 日目 录第一部分 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1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1三、服务期限2四、承包方式2五、检测费用及计算方式2六、合同文件的构成3七、词语定义3八、合同生效3九、合同份数3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5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52.甲方的权利、义务63.乙方的权利、义务74.违约责任85.支付9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107.争议解决118.其它11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3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32.甲方的权利、义务133.乙方的权利、义务1542、.违约责任185.支付20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217.争议解决218.其它219.补充条款22附件1中标通知书23附件2委托人要求24附件3第三方检测服务费用清单29附件4廉政责任书44附件5保密责任书46附件6本项目机构人员一览表47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单位全称(甲方):XX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全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下述建设工程委托乙方进行质量检测及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立项批文编号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 2209-440113-04-013、-679367。项目名称:XX电池项目二期检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地点:广州市XX区XX镇XX区XX工程规模:电芯车间2、常温静置车间2、食堂2、宿舍楼等周边配套工程进行桩基础检测及材料检测等工作。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建设工期或周期:建设周期共计约39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2月 其他: /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委托方要求出具检测方案,开展检测技术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高支模监测、桩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室内环境检测4、土壤氡检测、电气排水工程检测、绿色节能检测、消防检测。技术标准、规范:(一)依据本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测技术服务须达到但不限于下列现行主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检测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1、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6】926号;2、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检测管理办法穗建质【2010】1489号;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文件汇编(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编制);4、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政府令2015129号);5、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5、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162号);6、设计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其他规范要求(如有);如以上标准有关规定不统一的,以国家标准为准。如有新的规范标准,按最新规范标准执行。服务要求:(1)按国家、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进行检测。(2)按规范要求编写检测结果报告。(3)提供检测结果报告一式 伍 份。三、服务期限检测服务周期自发包人书面通知进场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四、承包方式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五、检测费用及计算方式检测费用合同暂定未税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检测费用合同暂定含税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计算方式:6、综合单价包干; 总价包干;其它: / (1)本投标报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设备设施、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作业、包技术服务费、包方案论证评审费、专家劳务费、实验费、包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费、包机械进退场费、包车辆通行费,包验收通过,合同总价已含配合协调费、风险费、管理费、交通费、维护费、保险费、措施费、利润、税费、规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检测费用最终以双方确认认可的完成工作量乘以相应项目综合单价结算。(2)如因受托方原因导致检测方案不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必须重新按要求调整,由此产生的费用受托方自行承担;具体计算方式内容及检测费用清单详见专用条款7、附件。六、合同文件的构成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3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词语定义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 月 日本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XX区本合同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本项目服务期满自动终止。九、合同份数本合同壹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以下无正文)附件:1、中标通知书2、委托人要求 3、第三方检测服务费用清单 4、廉政责任书 5、保密责任书 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本页为签8、署页)委托人:(盖章)XX有限公司受托人:(盖章)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质量检测服务的建设工程。1.1.2 “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9、检测。1.1.3 “甲方”是指委托单位,即本合同中委托质量检测与其他服务的一方。 1.1.4 “乙方”是指检测单位,即本合同中提供工程质量检测及其他服务的一方。1.1.5 “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乙方的工作。1.1.6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检测工作的负责人。1.1.7“检测费用”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的金额。1.1.8“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9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10、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0“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1.2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 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11、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适用于招标工程)或质量检测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专用条款及附件; 通用条款; 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的文件、答疑纪要及总说明等); 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等文件。2.甲方的权利、义务2.1现场监督甲方有权亲自或派人在工程作业现场实施旁站监督。12、2.2提供资料和工作条件2.2.1甲方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范围内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2.2.2甲方应提供监督抽检通知书或见证记录等相关资料,并指派专人填写送检委托单,确保样品的真实性;若样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2.3甲方应在检测前向乙方提供检测规范要求的有关工程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真实性负责。必要时提供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批复的检测方案。对检测有特别技术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2.2.4甲方应为乙方完成质量检测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及时为乙方提供并解决检测现场的工作条13、件和出现的问题(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扰民及影响检测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作业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等),并承担其费用。2.2.5甲方负责确定检测项目、受检工程部位及数量,按检测方案做好进场检测的现场准备工作。2.2.6甲方应及时将检测项目的进度、质量等要求书面通知乙方,以保证乙方正常开展检测工作。 2.3成果确认及验收支付2.3.1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乙方按要求完成的工作量予以签字确认。2.3.2若检测内容或工作量等要求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原要求进行检测,甲方应认可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前所产生的工作量。上述变化导致本项目检测费用减少的14、,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收取检测费用。2.3.3甲方应按约定的期限验收检测成果报告,审核结算,支付乙方应得款项。2.4 其它2.4.1甲方应负责与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4.2在检测工作范围内,因甲方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检测设备损坏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4.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检测技术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或向与该项目无关的人员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3.乙方的权利、义务3.1人员配备3.15、1.1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并跟进检测事宜。3.1.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检测工作正常进行。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检测人员,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3.2资质条件乙方须具有政府有关部门的资质,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以备查。3.3工作要求3.3.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接到检测通知后,及时将检测需做的准备工作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准备。3.3.2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检测资格的技术人员、经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按约定的时间进场,并按合同要求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技16、术要求按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测。3.3.3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初步结果异常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并根据结果异常的程度同时向建设工程监督部门报告。3.4检测成果乙方应当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组成,在单项检测完成后,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出具书面检测成果,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甲方,并对其检测结果和结论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任。3.5工期顺延在以下情况下,乙方进场日期可顺延: 因雷雨、台风、道路阻隔等情况; 经由甲方确认的其它外部因素影响或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等。 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或由于甲方无法提供必要检测工作面以及非乙方原因而使得本工程的检测无法继续进行的,工期可以17、顺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不得向对方索赔。3.6其它3.6.1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3.6.2在检测工作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人身伤害、检测设备损坏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3.6.3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履约保函的具体内容。应委托人的需求,检测人在合同签订期间向委托人提交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如果检测人日后未能在检测期内按合同约定完成其所检测的工作内容,则委托方可根据责任情况与检测人协商确认违约金,可从履约保函中扣除。 3.6.4 乙方应服从甲方或项目各施工单位的有关现场安全管理。4.违约责任4.1由于18、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4.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进行工作的,甲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乙方检测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否则,乙方有权停发检测报告至费用缴清。4.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支付检测费用,应按照拖欠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甲方支付检测费用时间以乙方收到甲方付款的时间为准。4.4由于甲方原因,要求乙方紧急进场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转场费用)由甲方承担。4.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检测成果报告不符合国家19、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负责无偿给予修正、补充和完善,此期间不视为报告已提交。4.6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7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4.8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检测,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9安全方面的违约责任由于乙方的检测工作不及时或测量、检测资料不准确而导致事故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4.10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擅自分包或者转包项目的,甲方有权解20、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4.11乙方投入的人员与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或报价)文件、检测实施方案的承诺不符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的,乙方需支付违约金。4.12乙方人员对不合格工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或结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检测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5.2检测项目费用计算方式、金额5.2.1检测费用的计算方式可采用单价包干或总价包干,具体计算方式及结算金额在专用条款中明确。5.2.2计算方式为单价包干性质的,具体内容包括人工费、设备使用费、设备进出场费21、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利润、及所有因工程质量检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税金等,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结算时均不再调整。5.2.3计算方式为总价包干性质的,具体内容包括人工费、设备使用费、设备进出场费、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利润、及所有因工程质量检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税金等,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结算时均不再调整。5.3支付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5.4支付申请资料乙方向甲方申请进度款或结算款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检测费用请款书; 经甲方现场代表或经甲方授权的现场监理代表签字确认的现场工程签证表; 经甲方现场22、代表或经甲方授权的现场监理代表签字的检测工作量汇总表(含报告编号,不提供检测报告); 双方约定的其它资料,可在专用条款中明确。5.5有异议部分的支付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通用条款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履行合同新增工程量时,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增加的工程量甲方应予以确认。新增检测费用的确定方法23、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发生变化而引起质量检测的服务范围及工程量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调整方法。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乙方的工作量增减时,检测费用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2合同解除6.2.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乙方提供的质量检测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甲方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检测费用,经乙24、方催告后,在 28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6.2.3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检测费用。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自行约定。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6.2.4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6.3合同终止条件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 乙方完成本合同25、约定的全部工作; 甲方与乙方结清并支付检测费用。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2仲裁或诉讼协商不成时,双方有权向专用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它8.1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8.2通知与送达8.2.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2.2甲方和乙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26、。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 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2.3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逾期未答复或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签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3知识产权合同涉及的知识产权的归属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另行约定。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2语言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强制性标准;检测方案与相关设计文件要求。2.甲方的权利、义务2.1现场监督甲方选派 姓名: 、联系电话: 为27、本项目负责人对乙方的现场检测作旁站式监督;退场前在“技术服务工作量签认表”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完成工作量;甲方项目负责人未到场监督及确认工作量的,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检测工作及完成的工作量。2.2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2.2.1(1)甲方负责提供以下的现场检测条件:提供电源、水源接驳点各一个供乙方使用(水电使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因雷雨、台风、道路阻隔等不可抗力或其它外部因素影响、或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或甲方未提供完整准确有效的项目技术资料等,乙方进场日期或出具正式检测结果报告日期顺延。2.2.2检测进场时间由甲方暂定并提前23天通知乙方,根据双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再行协商确定。检测工期依现场28、施工进度而定。2.2.3甲方负责选定检测桩位。当已选定的桩位无法满足现场检测条件要求时,负责重新另选,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2.4甲方在乙方进场前提供检测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包括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有关的设计及施工资料,填写工程概况表,对提供资料的可靠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否则因此导致报告信息错误或影响检测结果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必要时提供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批复的检测方案。对检测有特别技术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2.2.5甲方提供现场检测条件:有可供吊机和长平板车来回行驶的现场道路,保证满足进退场及现场检测点转移的需要;清理及露出桩头,按图纸要求制作桩帽(管桩有完整原桩头除外29、);开挖桩周检测坑、铺设反力承台碎石垫层;试验桩两侧垫层外需提供吊机的摆放位置;有检测用电源及照明;保证乙方能够连续进行现场作业。2.2.6甲方负责检测点附近范围内的清场工作,不让与检测无关的其他人员进入。2.2.7甲方协调乙方与现场各方的关系,为检测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2.2.8甲方若需要乙方填写甲方的内部结算、请款表格,应在项目签订当日向乙方提供相应表格。2.2.9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检测结果或文件资料等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项目、工程之中。2.2.10甲方应提供规范、安全的检测现场环境和条件,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30、。2.2.11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事宜的相关文件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和确认。2.2.12甲方对检测报告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2.2.13甲方按项目要求按时支付检测费。2.3成果确认及验收支付2.3.3甲方应自领取检测报告之日起 20 天内对检测报告进行验收确认,若超过约定的期限20天仍不验收确认的,视为认可乙方完成的工作量,乙方可据此结算。若有异议的,在收到报告之日起2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由双方共同认可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不相同,则由乙31、方承担复检费用。2.3.4甲方在乙方出具正式检测结果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内指派项目负责人或持有甲方书面授权的受委托人到乙方的住所地领取报告,甲方逾期未领取检测报告,视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检测报告。2.4其它2.4.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事宜的相关文件之日起 10 天内作出书面答复和确认。2.4.5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乙方编制的本项目检测实施方案进行审核,调整检测项目及工作量,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审核确定后的检测方案实施。(2)乙方检测人员不按检测合同履行检测职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检测人员,如乙方不更换或更换后的检测人员仍不按本合同履行检测职责,甲方32、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本合同约定项目技术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备份、转让和利用;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的权利、义务3.1人员配备3.1.1乙方选派姓名: 、联系电话: 为本项目负责人。3.1.3(1)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建立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主的现场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见附件4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2)乙方所投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检33、测项目主要人员的,除按照本合同条款第4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专项的人员违约金。(4)因特殊情况需要,乙方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检测项目主要人员的,乙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但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专项的人员违约金。乙方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人员更换后,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检测项目主要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34、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撤换。乙方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甲方不予接受,或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则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撤换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投标书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6)如甲方要求乙方撤换不合格人员,乙方拒不执行,则自撤换通知下达7天后,视为该岗位已空缺,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4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工作要求3.3.1(1) 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约定项目的检测实施方案,经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如甲方要求乙35、方对检测实施方案等进行合理修改调整,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修改调整意见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要求完成修改调整并报甲方审核,并按照有关规定送质量监督部门备案,甲方以此具体考核乙方的检测工作。(2) 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按甲方具体的要求进场,并立即开始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必须按照其投标文件和检测实施方案的承诺,足额、按时派出检测人员和投入设备。当甲方的现场配合条件不能满足检测要求时,乙方可向甲方书面提出推迟进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进场。(3) 乙方应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项目的检测工作(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转包和分包。(4) 乙方应认真、勤奋地工作,按36、时提交各阶段的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对检测报告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无偿修改或补充。(5) 检测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及时向甲方报告。(6) 乙方对本方检测人员及专项试验室经常进行检查、指导、管理。(7) 乙方协调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的工作关系并组织本项目的检测工作,按照其投标文件和检测实施方案的承诺安排检测人员常驻现场,了解工程进度情况,及时通知施工与监理单位开展相关检测工作。(8) 乙方应自行解决现场项目组的办公和生活用房、设施、配套水电,以及检测人员交通、通讯费等,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投标综37、合单价报价中。(9) 乙方应当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检测服务,并应按甲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提供中间资料,以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10) 检测过程中,如因场地条件、设计方案的变更,需增减检测工程量或改变检测手段的,乙方均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在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11) 检测后,检测数据报警或由于其他客观情况需要,甲方要求乙方进行复检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复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2) 对于甲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乙方应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影响施工现场进度的事项应在24小时内作出具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书面答复。(13)按时进行现场试验取样、38、提交检测报告,负责资料、报告的打印、复印、装订、装箱等工作。(14) 向甲方提供非驻场式的技术咨询、支持服务,包括参加本项目相关会议、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相关问题。(15) 应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为确保检测结果的正确,任何人不得干预检测结果。(16) 保证检测人员具备检测资格,保证持有的检测资质满足地方管理要求。(17) 提供检测仪器设备,负责仪器设备安装及场内中转、进退场。保证检测计量器具在计量检定有效周期内。(18) 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项目的检测结果。(19) 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39、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0) 保证检测工作的客观、独立、公正,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将检测不合格的工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或修改检测结论,损害甲方的利益,否则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4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1) 对检测过程中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建议。(23)提出具体的现场检测条件要求,必要时提供相关准备工作的图纸。提供声波检测埋管方案。(24)保证检测的公正性、准确性、及时性,保证检测工作符合项目约定的规范要求。3.4检测成果3.4.1按照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本合同约定40、的质量检测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等依据详见协议书。3.4.2在单项检测完成后,乙方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出具书面检测报告。检测初步报告应在每次检测后3天内提交,一式贰份,最终报告应在检测完成后10天内提交一式伍份,最终报告需加盖“中标单位的检验检测专用章”、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的计量认证合格“CMA”标志。盖章后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所有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3.4.3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类型,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2)检测对象的41、编号、位置和相关施工记录;(3) 主要检测仪器设备;(4)检测方法;(5) 实测与计算分析图表和检测数据汇总结果;(6) 检测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描述(必要时);(7)检测结论。 3.4.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按下列方式 (2) 进行办理:(1)委托人不需要受托人出具履约担保;(2)受托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为合同价的10%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7日历天内, 受托人须向委托人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履约担保方式为: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保证额为合同价款的10%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该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或保险公司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在受托人完成全部检测任务并经委托人确认后,应予以办理退42、回履约担保。 3.4.5乙方的权利(1)有权对涉及检测相关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甲方提出建议。(2)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检测,出具客观、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不受甲方干涉。(3)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获得检测服务报酬。3.6.6中标后,乙方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4.违约责任4.1若因甲方未及时提交检测所需技术资料或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出具检测报告后甲方发现提交的检测技术资料有误而要求修改检测报告信息(检测数据不能修改)的,甲方需按每本200元支付乙方返工费,且责任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43、未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乙方负责无偿修正。 4.2项目履行期间,在乙方无过错情况下,甲方要求终止检测或解除项目的,甲方须赔偿乙方进退场费、交通运输费及前期所支出的准备费用,已完成的部分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4.3甲方逾期违约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支付检测费的 千分之一 作为逾期违约金。4.4乙方额外费用(设备转场费用)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 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甲方不另行支付。4.6乙方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每逾期一天应按相关检测项目检测费用的 千分之一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将本项目44、另行委托其它检测机构。4.8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约定延期进场的,每迟延进场1天,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检测费用 千分之一 的违约金;迟延进场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将本项目另行委托其它检测机构。4.9 安全方面的违约责任由于乙方的检测工作不及时或测量资料不准确或分析、报告不及时而导致事故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检测费用_20_%的违约金。4.10 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擅自分包或者转包项目的,甲方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检测费用30%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4.145、1乙方投入的人员与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或报价)文件、检测实施方案的承诺不符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的,如乙方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项目检测人员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如下:项目负责人每次处以违约金10万元,技术负责人每次处以违约金5万元,主要检测人员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3万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1万元。4.12发现乙方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对不合格工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或结论,乙方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检测费用_30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4.13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不遵守保密规定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导致甲方经济损失46、的,一经查实,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按检测费用30%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乙方应当返还所有甲方已付款款项。4.14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经济赔偿要求的,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4.15如乙方提交的检测报告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乙方应自付费用继续完善,直到满足甲方需要时为止。4.16乙方违反项目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按其所承担的责任向甲方赔偿。最高赔偿限额为项目总价。 5.支付5.1检测项目费用计算方式、金额5.1.1本合同检测项目费用的计算方式为:综合单价包干;总价包干;其它5.1.2本项目合同综合单价: (见附件工程费用清单)47、 本投标报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设备设施、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作业、包技术服务费、包方案论证评审费、专家劳务费、实验费、包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费、包机械进退场费、包车辆通行费,包验收通过,合同总价已含配合协调费、风险费、管理费、交通费、维护费、保险费、措施费、利润、税费、规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检测费用最终以双方确认认可的完成工作量乘以相应项目综合单价结算。检测费用合同未税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检测费用合同含税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检测费用结算总价=(合同综合单价双方确认认可的完成工作量)。5.1.3本项目合同包干总价:¥ / 48、元(人民币大写: / )。如有合同变更的内容,结算时另按专用条款6.1条计算。5.1.4其它: / 5.2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约定本项目的检测费用的采用以下 方式进行支付。(1)合同签订生效后,在乙方提交合同请款申请资料15个工作日内,甲方审核后向项目业主申报支付检测费用合同总价的 30作为预付款。(2)进度款:检测费用原则上每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每个月末乙方提交申报支付进度款资料,由甲方审核后向项目业主申报支付当月该批次检测费用的80%。预付款按照每期工程进度完成金额的30%扣回,直到扣完为止。(3)乙方在完成检测报告并办理完相关合同结算手续后,可向甲方提交请款申请,甲方审核后49、30日内向项目业主申报一次性付清余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相应金额、相应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迟延交付发票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并不视为甲方违约。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 合同变更6.1.1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新增工程量时,新增工程量的检测费用按下列方法确定:工程量的确定方法:由甲方或监理确认的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等甲乙双方均认可的纸质工程量确认资料;价格的确定方法采用以下方式:(1)在工程量清单以外的检测工作为新增工程量。新增工程量的检测费计算: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清单已有的项目套用相应项目的含税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没有的项目,含税综合单价按检50、测收费标准单价的89折进行计价。(检测收费标准参照XX检测库内收费标准、粤建检协20158号文,不存在检测收费标准的范围另行协商。)(2)由于现场检测条件不具备致使乙方发生二次(含)以上进退场的(项目约定除外),增加的进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每增加一次进退场,甲方应补偿乙方 / 元/台套。6.1.2因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等发生变化引起质量检测服务范围及工程量变化时的调整方法:按6.1.2调整办法执行。6.1.3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乙方的工作量增减时,检测费用的调整方法:按6.1.2调整办法执行 。7.争议解决7.1 仲裁或诉讼合同争51、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1)提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它8.1保密甲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本工程项目检测范围、工作内容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及期限,详见附件保密责任书。8.2通知与送达8.2.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 三 天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2.2甲方指定的送达接收人: ,送达地点: ,电子邮箱: 。乙方指定的送达接收人: ,送达地点: ,电子邮箱: 。 8.2.3 双方同意上述联系方式以及工商注册地址作为司法机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法院传票、裁定、判决等)的送达方式,送达时间以52、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8.3知识产权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 甲方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 甲方 。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 须双方协商一致 。 9.补充条款(1)没有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项目约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利予以转让。(2)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性,任何一方不得干预检测结果。(3)甲、乙双方的设备、材料、人员等的安全及社会保险分别由各自承担。(4)乙方收取的费用已包括乙方应缴的各项税费53、。(5)本项目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项目中注明的地址,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收、拒收的,视为同意对方要求。一方本项目中注明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29附件1中标通知书附件2委托人要求 附件3第三方检测服务费用清单附件4廉政责任书廉政责任书 委托人(甲方):XX有限公司 受托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 合同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54、廉政建设,订立本协议。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义务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55、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参建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甲方及其工作56、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乙方义务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5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57、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乙方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其他约定本协议由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与检查。举报电话:020-28079092 委托人:(盖章)XX有限公司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附件5保密责任书保密责任书委托人(甲方):XX有限公司 受托人(乙方): 为做好 合同的保密工作,乙方同意遵守下58、列保密条款:一、保密信息的范围“保密信息”在本保密协议中是指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工作的过程中所获取的重要工作信息。该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计划、项目规模、项目计划、项目相关数据和图纸、招标文件资料及信息、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会议资料和文件。不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都视为甲方的保密信息。二、乙方的保密义务乙方对已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在此同意:(一)未经甲方事前书面批准,不论服务期间或以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的保密信息。(二)一旦服务工作终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将退还保存的属于甲方的所有机密资料,如方案、制度、报告、合同等。(三)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保护保密信息。三、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包括但不限于:从获知甲方保密信息时起,至保密信息已由甲方通过合法途径让普通公众知悉时止。四、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保密协议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通过任何合理方式追究乙方的责任并终止服务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或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委托人:(盖章)XX有限公司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附件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