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坪塘北片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基坑监测、工程检测技术服务合同(1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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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e****97
编号:913515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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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坪塘北片保障性住房三期工程项目基坑监测、工程检测技术服务合 同 书xxxx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 月第 13 页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 坪塘北片保障性住房三期工程项目基坑监测、工程检测 委托方(甲方): xxxx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方(乙方): 签 订 地 点: xx市xx区 二二三年 月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xxxx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地:xx区坪塘街道xx村xx大道二段xx号 法定代表人: xx 项目联系人: xx 通讯地址: xx区坪塘街道xx村xx大道二段xx号 电 话: xx-xx 传 真: xx-xx 服务方(乙方) :2、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为确保坪塘北片保障性住房三期工程项目基坑监测及工程检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质量及验收资料的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文件及规范标准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基坑监测及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 技术服务范围坪塘北片保障性住房三期工程项目基坑监测及工程检测等工程验收必须检测的相关质量监测及检测服务。第二条 技术服务目标、内容1、 技术服务的目标:以“客观、公正、科学、准确”为原则,以“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态度进行试验监测及检测,以3、确保试验监测、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2、 技术服务的内容:本项目基坑监测及本工程涉及到的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室内环境、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给排水、管道、管线、室外道路、建筑水电、电气、建筑物防雷、消防、人防、智能建筑检测等,具体服务内容以经甲方批准的工程检测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如出现方案及清单未包含的监测、检测内容,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监测、检测。 第三条 技术服务要求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 技术服务地点: xx市xx区洋湖街道 2、技术服务的工程名称:坪塘北片保障性住房三期工程项目基坑监测及工程检测3、技术服务期限:自4、本协议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4、技术服务进度:进度须满足工地现场及甲方的需求;5、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最新现行有效的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 第四条 甲方协作事项为保证乙方及时、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负责提供本项目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填写见证取样委托书并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送检。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根据本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2)甲方若认为乙方监测、检测人员不能满足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监测、检测人员,直至达到甲方的要求;(3)甲方若5、发现监测、检测存在错误或遗漏等情形,有权要求乙方改正,服务期不顺延。2、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具有相应的监测、检测资质和监测、检测能力,向甲方提供有关建设工程监测、检测等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监测、检测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监测、检测机构评估认可证书及其附表等,并按合同的约定开展监测、检测工作。(2)乙方自行组织监测、检测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交通车辆,配备试验监测、检测人员。试验监测、检测人员应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认真按技术标准进行监测、检测;(3)乙方配备的监测、检测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按照合同要求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其主要人员的资格和服务条件必须满足甲方的6、要求,乙方不得无理拒绝。(4)严格按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的验收要求、检测试验频率进行监测、检测试验,并对监测、检测试验结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5)如经乙方监测、检测试验完毕,发现存在不合格项,乙方须立即将监测、检测试验结果口头告知监理单位及甲方,并在2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呈报,乙方保证监测、检测试验结果的真实、及时、有效性;(6)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3日内完成监测、检测方案的编制,交甲方及相关单位审定,后方可进行监测、检测(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7)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经甲方、监理及设计单位审定合格的监测、检测7、方案的要求进行监测、检测;(8)乙方应收集和熟悉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气象资料、地下工程和基坑工程设计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等;(9)按监测需要收集边坡、已有建筑物周边环境各监测对象的原始资料和使用现状等资 料,釆用拍照、录像等方法保存有关资料或进行必要的现场测试取得有关资料;(10)通过现场踏勘、复核相关资料与现场状况的关系,确定拟监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11)本工程分批、分部位进行监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实时提供各项测量技术报告;(12)及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向建设方及相关单位做信息反馈,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通报建设方及相关单位,并参与相关会议提供技术支持8、服务;(13)负责办理好相关盖章、备案手续,保证工程顺利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及甲方验收;(14)监测结束后向建设方提供监测方案、测点布设验收记录、阶段性监测报告、 监测总结报告,组卷归档;(15)监测工作布置监测点布置及监测频率,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施工开挖情况以及场地周边建构筑情况进行调整,经甲方及相关单位认可后实施。工程开始施工前,按规范布置监测点及时按照甲方及监理方要求进行施工监测。对边坡、已有建筑及周边环境进行目视巡查,如有异常,应立即布点监测;(16)自行负责监测、检测试验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力,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17)试验监测、检测工作9、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为保证试验监测、检测工作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内更换能使甲方满意的现场人员,其中主要试验监测、检测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书面同意,试验监测、检测人员应连续稳定以保证试验监测、检测工作正常进行;(18)乙方为甲方试验监测、检测报告提供试验检测数据,数据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19)乙方应自行解决办公场所和住宿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费用;(20)乙方承诺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机构以及本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六条 技术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及结算1、 技术服务费用本合同技术10、服务费用暂定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其中税率为 %,不含税价: (小写: )(如遇国家税法税率调整,则以不含税价不变为基准,相应调整税额),最终费用以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量按实结算。2、 支付方式(1)每季度根据实际监测、检测工程量进行支付,工程量以乙方提交的监测、检测报告为依据进行计算,提交的监测、检测报告需经甲方现场代表、现场监理工程师见证签字,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按实际完成监测、检测工程量的70予以支付,且不得超过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暂定价的70。(2)乙方完成所有试验监测、检测内容,提交正式的监测、检测相关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完成结算办理且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剩余款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一11、次性付清。3、 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开户帐号为: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甲方每次支付技术服务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4、 结算:(1) 计价原则:本合同有清单单价的执行清单单价,无清单单价的按管委会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重新定价并执行中标优惠率。(2) 乙方提交全部监测、检测相关报告后向甲方申请办理结算,甲方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监理人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后,按甲方适用的相关规定办理结算。竣工结算编制、审查、审定时限按xxxx新区管委会相关文件、xx集团和公司规定执行。第七条 保密义务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12、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不得向任何人披露或允许其使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秘密或其他甲方商业信息,且不得用于为履行本协议外的其他目的。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损害赔偿,且不限于直接损失。2、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还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不对本项目无关人员、机构泄露试验监测、检测的单价及总费用。乙方:不对本项目无关人员、机构泄露任何技术资料及试验监测、检测结果。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或利用乙方出具的监测、检测(鉴定)报告内容中包含的乙方向甲方传授的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成果,不构成专利或知识产权侵权13、。第八条 合同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九条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归属及接收1、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2、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内容,每次形成的质量检测、工程监测报告应提交给监理单位和甲方各一份,甲方将签字确认后的质量检测、工程监测报告提交给施工单位。乙方在本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义务以及应承担的全部检测技术责任,并不因甲方或者有关政府部门所进行的审查、审核、确认、批准、同意而获得免除。第十条 违约责任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逾期未支付的,应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2、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14、任意一方未履行保密义务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3、乙方应具备履行本合同的监测、检测资质,且应在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前保持该等资质有效;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暂定金额【10%】的违约金。4、合同生效后,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合同费用乙方应予以退还,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将乙方纳入“黑名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业务承接的限制或者禁止等。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监测、检测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金额1%的违约金,15、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暂定总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因此而委托第三方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方受损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被索赔或追偿的,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7、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向乙方书面告知其违约事项后可直接从应支付的费用中扣减。8、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各项义务,造成甲方工程工期延误或其他后果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甲方造成的经济16、损失。 第十一条 项目联系人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应履行以下权利义务:1、负责项目组织、实施;2、负责双方的协调和沟通。任何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二条 其他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6 份,甲方 2 份,乙方 2 份,监理人 1 份,合同备案机关 1 份,其他 份。合同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委托方(盖章):服务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 xx-电话: 户名: xxxx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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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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