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机车部件公司年产100万个电动车套锁迁扩建项目环评报告表(9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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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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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目 录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0-六、结论.-52-专题 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53-附表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附图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图 3 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附图 4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附图 5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 附图 6 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 7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附图 8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 9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 10 厂区总平2、面图 附图 11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 12 项目监测点位图 附图 13 编制主持人现场踏勘照片 附件附件 附件 1 营业执照 附件 2 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附件 3 租赁登记备案表 附件 4 原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情况 附件 5 原项目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附件 6 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情况 附件 7 工业集聚点证明 附件 8 环境空气检测报告 附件 9 建设单位基础信息说明 附件 10 建设单位承诺书 附件 11 环评编制单位承诺书 -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 xx市xx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0 万个电动车套锁迁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项目代3、码 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地理坐标地理坐标 国民经济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C3770 助动车制造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三十四、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7 76 助动车制造 377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53 塑料制品业292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10 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申报情形 4、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核准(核准/备案)备案)部门(选填)部门(选填)/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核准(核准/备案)备案)文号(选填)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100 环保投资环保投资(万元)(万元)10 环保投资环保投资 占比(占比(%)10%施工工期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用地(用海)用地(用海)面积(面积(m2)500 专专项项评评价价设设置置情情况况 1.1 专项评价设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情况 表1-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相关情况 判定结果 大气 排放废气5、含纳入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19年 4 号)的污染物(不包括无国家或省排放标准的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甲醛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保护目标 设置大气专项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不涉及工业废水直接排放 不需设置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 不需设置 -2-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6、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不涉及直接从河道取水 不需设置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不直接排放污水 不需设置 规规划划情情况况 1.2 规划情况规划情况 xx市北部组团(罗凤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审批部门:xx市人民政府 审批文号:瑞政发2020113 号 规规划划环环境境影影响响评评价价情情况况 1.3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规规划划及及规规划划环环境境影影响响评评价价符符合合性性分分析析 1.4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C3770 助动车制造”和“C2929 塑料7、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根据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瑞政发202097号)附件 1“工业项目分类表”,归入二类工业项目:100、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28、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仅组装的)外的和 76、塑料制品制造除属于三类工业项目124、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有电镀工艺的)外的。本项目位于xx省xx市xx市xx镇xx大道瑞勤东路19-21 号(xxxx汽摩部件有限公司内),土地使用证瑞国用(2006)第 23-412 号,见附件 2显示,地类(用途)为工业,房屋所有权证(xx市房权证xx镇罗凤字第 00006638、5 号,见附件 2)显示,设计用途为非住宅。本项目所在区域被认定为工业集聚点(见附件 7),所在地块规划为公共设施用地(见附图 7),本项目的用地性质与规划不相符,建设单位承诺,本项目所在地块实施规划时无条件搬迁(见附件 10)。其其他他符符合合1.5 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 1.5.1“三线一单”-3-性性分分析析 根据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瑞政发202097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xx省xx市xx市中心城区生活重点管控单元(ZH33038120013)。一、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不在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9、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内,不涉及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能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二、环境质量底线 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为:(一)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 到 2020 年,xx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 30 微克/立方米;到 2025 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 27 微克/立方米。到 2035 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 表 1-2 xx市13 个市控及以上断面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 序号 流域“水十条”控制单元 断面 所在水体 水质目标 2020 年 2010、25 年 2030 年 1 飞云江流域 飞云江温州控制单元 第三农业站 飞云江 飞云江 2 南岙 飞云江 飞云江 3 白岩桥 温瑞塘河 温瑞塘河主河道 V 4 九里会 温瑞塘河 温瑞塘河 V 5 七坦 温瑞塘河 中塘河 V 6 鲍五 温瑞塘河 中塘河 V 7 罗凤 温瑞塘河 温瑞塘河主河道 V 8 蔡桥 瑞平鳌塘河 瑞平塘河 9 码道 瑞平鳌塘河 瑞平塘河 V 10 飞云渡口 飞云江 飞云江 11 xx 温瑞塘河 温瑞塘河主河道 V 12 飞云江温州 1 控制单元 赵山渡 飞云江 飞云江 13 潘山 飞云江 飞云江 -4-(三)土壤环境质量底线目标 到 2020 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11、步遏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 92%。到 2025 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 93%以上。到 2035年,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 95%以上,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四)符合性分析 根据2020 年xx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xx市PM2.5年均浓度为 22 微克/立方米,小于 30 微克/立方米的质量目标;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符合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满足12、xx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的要求。根据2020 年xx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在区域水质符合xx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要求。对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 3 号),本项目不是(一)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中应当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二)有色金属矿采选、石油开采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三)其他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不属于规定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经治理达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排放,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够维护环境质量底线。三、资源利用上线 13、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资源利用上线目标为:(一)能源(煤炭)资源利用上线 到 2020 年,基本建立能源“双控”“减煤”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体系,着力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努力完成xx市下达的“十三五”能耗强度和“减煤”目标任务。(二)水资源利用上线 到 2020 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2.78 亿立方米以内,其中生活和工业用-5-水总量控制在 1.6 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 2015 年降低 30.89%和 16%以上,农业亩均灌溉用水量进一步下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55 以上。到 2025 年,全市用水总量实现零14、增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15 年分别降低50%和 55%。到 2030 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3.51 亿立方米以内,其中活和工业用水总量控制在 2.29 亿立方米以内。(三)土地资源利用上线 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 51.37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5.60 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24.10 万亩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30 万亩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94 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 19.1 平方米以内。(四)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水源为自来水,由xx市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本项目用电由区域公共15、电网统一供给,水、电用量在管网供量中的占比较小,能够得到供给保障。本项目合理规划,多管齐下,节能降耗,能够管控水、土地和能源等资源利用上线。四、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表 1-3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管控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分析 空间布局引导 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鼓励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搬迁关闭。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环境健康风险较大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原则上禁止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在不加大环境影响、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原有工业用16、地在土地性质调整之前,可以从事符合当地产业定位的二类工业。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本项目位于xx省xx市xx市塘下镇xx大道瑞勤东路19-21 号,所在地属于xx省xx市xx市中心城区生活重点管控单元,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属于“C3770 助动车制造”和“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根据 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瑞政发202097 号)附件 1“工业项目分类表”,归入二类工业项目:100、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28、交17、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仅组装的)外的和 76、塑料制品制造除属于三类工业项目124、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有电镀工艺的)外的。符合 -6-机联系。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集聚点,本项目不属于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环境健康风险较大的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水收集管网范围内,禁止新建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外的入河(或湖或海)排污口,现有的入河(或湖或海)排污口应限期拆除,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必须单独设置排污口的除外。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加快完善城乡污水管网,加18、强对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推进生活小区“零直排”区建设。加强噪声和臭气异味防治,强化餐饮油烟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本项目通过污染物区域替代削减,不会新增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生产工艺成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后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厂区已进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可纳管排放。符合 环境风险管控 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本项目用地现状为工业集聚点,周边为工业厂房,与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之间有道路、空地、绿化隔离。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19、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后可达标排放。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到 2020 年,县级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10%以内。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消耗水量较少,有效节约水资源。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1.5.2 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 一、台州市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转发杭州市化纤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试行)等 12 个行业 VOCs 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浙环办函201656 号),按照其附件 12“台州市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对本项目进行符合性分析,详见20、表 1-4。表 1-4 台州市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 类别 内容 序号 判断依据 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污 总图 1 易产生粉尘、噪声、恶臭废气的工序和本项目注塑机、破碎机布置符合 -7-染 防治 布置 装置应避免布置在靠近住宅楼的厂界以及厂区上风向,与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满足环保要求。在厂房西北侧,处于厂区下风向;根据大气环境预测参数,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原辅 物料 2 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禁止使用附带生物污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塑料作为生产原辅料。本项目使用塑料粒子新料,不使用废塑料。符合 3 进口的废塑料应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GB 1621、487.12-2005)要求。本项目不使用废塑料。符合 现场 管理 4 增塑剂等含有 VOCs 组分的物料应密闭储存。本项目不使用助剂。符合 5 涉及大宗有机物料使用的应采用储罐存储,并优先考虑管道输送。本项目不涉及大宗有机物料。符合 工艺 装备 6 破碎工艺宜采用干法破碎技术。本项目采用干法粉碎技术。符合 7 选用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性强、废气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和装备,鼓励企业选用密闭自动配套装置及生产线。本项目注塑机自动化程度较高,密闭性强。符合 废气 收集 8 破碎、配料、干燥、塑化挤出等易产生恶臭废气的岗位应设置相应的废气收集系统,集气方向应与废气流动方向一致。使用塑料新料(不含回料)的22、企业视其废气产生情况可不设置相应的有机废气收集系统,但需获得当地环保部门认可。本项目本项目破碎在独立密闭的破碎车间进行,采用密闭破碎,且破碎机入料口设有刚性挡板,可一定程度减少粉尘四散。符合 9 破碎、配料、干燥等工序应采用密闭化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法做到密闭部分可灵活选择集气罩局部抽风、车间整体换风等多种方式进行。本项目破碎过程在破碎机内部进行,且入料口设有挡板,破碎工序密闭化较好。符合 10 塑化挤出工序出料口应设集气罩局部抽风,出料口水冷段、风冷段生产线应密闭化,风冷废气收集后集中处理。本项目不涉及塑化挤出工序。符合 11 当采用上吸罩收集废气时,排风罩设计应符合 排风罩的分类和23、技术条件(GB/T 16758-2008)要求,尽量靠近污染物排放点,除满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要求外,控制集气罩口断面平均风速不低于 0.6 m/s。按要求落实。符合 12 采用生产线整体密闭,密闭区域内换风次数原则上不少于 20 次/小时;采用车间整体密闭换风,车间换风次数原则上不少于 8 次/小时。本项目破碎车间换风次数为22 次/小时。符合 13 废气收集和输送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要求,管路应有明显的颜色区分及走向标识。按要求落实。符合 废气 治理 14 废气处理设施满足选型要求。使用塑料新料(不含回料)的企业视其废气产生情况可不进行专门的有机废气治24、本项目采用塑料新料,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拉高至楼顶符合 -8-理,但需获得当地环保部门认可。经排气筒排放。15 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等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恶臭污 染 物排 放 标准 (GB 14554-93)相关要求。符合 环境 管理 内部 管理 16 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包括环保人员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制度、废气例行监测制度等。按要求落实。符合 17 设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有25、效落实环境保护及相关管理工作。按要求落实。符合 18 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等。本项目不涉及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等。符合 档案 管理 19 加强企业 VOCs 排放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建立完善的“一厂一档”。按要求落实。符合 20 VOCs 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完整,定期更换 VOCs 治理设备的吸附剂、催化剂或吸收液,应有详细的购买及更换台账。按要求落实。符合 环境 监测 21 企业应根据废气治理情况建立环境保护监测制度。每年定期对废气总排口及厂界开展监测,监测指标须包含臭气浓度和非甲烷总烃;废气处理设施须监测进、出口参数,并核算 VOC26、s 去除率。按要求落实。符合 二、xx市金属压铸、塑料注塑、橡胶注塑等行业整治提升指南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开展xx市三类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整改协调 2021 38 号),按照其附件“xx市金属压铸、塑料注塑、橡胶注塑等行业整治提 升 指南”,对本项目进行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5。表 1-5 xx市金属压铸、塑料注塑、橡胶注塑等行业整治提升指南 符合性分析 类别 内容 序号 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政策法规 生产合法性 1 按要求规范有关环保手续。按要求落实。符合 工艺设备 工艺设备 2 采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完成清洁排放改造。本项目注塑机使用电加27、热。符合 污染防治要求 废气收集与处理 3 完善废气收集设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废气收集管道布置合理,无破损。车间内本项目注塑废气设置集气装置,并合理布置废气收集管道,企业按时检修,保证符合 -9-无明显异味。无破损情况。4 金属压铸、橡胶炼制、塑料边角料破碎、打磨等产生的烟尘、粉尘,需经除尘设施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破碎在独立密闭的破碎车间进行,采用密闭破碎,且破碎机入料口设有刚性挡板,可一定程度减少粉尘四散。符合 5 金属压铸产生的脱模剂废气、橡胶注塑加工产生的炼制、硫化废气,应收集并妥善处理;塑料注塑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塑料注塑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符合 合28、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要求。符合 6 车间通风装置的位置、功率设计合理,不影响废气收集效果。按要求落实。符合 7 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合理配备、及时更换吸附剂。按要求落实。符合 8 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按要求落实。符合 9 金属压铸熔化废气排放执行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橡胶注塑废气排放执行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注塑废气排放执行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其他废气执行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本项目注塑废气29、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符合 废水收集与处理 10 橡胶防粘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排放部分需经预处理后纳入后端生化处理系统。烟、粉尘采用水喷淋处理的,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部分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橡胶防粘冷却水。本项目采用密闭破碎,且破碎机入料口设有刚性挡板,可一定程度减少粉尘四散。符合 11 橡胶注塑废水排放执行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其他仅排放生活污水的执行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符合 工业固废整治要求 1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专门30、的贮存场所,符合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满足GB 18599-2020标准建设要求。按要求落实。符合 -10-13 危险废物按照 GB 18597-2001 等相关要求规范分类并贮存,贮存场所、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标签。按要求落实。符合 14 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按要求落实。符合 15 建立完善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台帐记录,产生量大于 50 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要纳入浙江省信息平台管理(https:/ 环境管理 台账管理 16 完善相关台账制度,记录原辅料使用、设备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31、台账规范、完备。按要求落实。符合 -1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建设设内内容容 2.1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2.1.1 项目概况 xx市xx机车部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动车套锁的制造和销售,公司于2020 年 05 月填报xx市xx机车部件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33038100000686,见附件 4),备案产能为年组装 60 万个电动车套锁。因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公司拟搬迁至位于xx省xx市xx市xx镇xx大道瑞勤东路 19-21 号,租赁xxxx汽摩部件有限公司厂房(第 2 幢第 5 层,共 8 层)进行生产,租赁建筑面积 50032、 平方米。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新增产能 40 万个电动车套锁,形成年产 100 万个电动车套锁的生产规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及其修改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及修改单(国统字201966 号),本项目属于“C3770 助动车制造”和“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本项目属于“三十四、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33、设备制造业 37 76 助动车制造 377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和“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53 塑料制品业 292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1 号),本项目组装工段属于“三十二、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 37 86 助动车制造 377”,不在 2022 年xx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温环发202221 号)之列,不是年使用 10 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34、含稀释剂、固化剂、清洗溶剂)的,应实行排污登记管理;注塑工段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62 塑料制品业 292”,不在2021 年xx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温环发202110 号)之列,不是年产 1 万吨及以上涉及-12-改性的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2929,应实行排污登记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1 号)第五条:同一排污单位在同一场所从事本名录中两个以上行业生产经营的,申请一张 排 污 许 可 证。原 项 目 已 进 行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污 登 记(登 记 编 号:91330381068395731B001X,见附件35、 5),待本迁扩建项目审批后企业需要进行变更登记。受建设单位xx市xx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委托,xxxx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 号),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批。2.1.2 主要产品及产能 表 2-1 主要产品及产能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年产量 迁扩建前 迁扩建后 变化量 1 电动车套锁 万个 60 100+40 2.1.3 工程组成 表 2-2 工程组成 序号 工程组成 组成分项 主要建设内容 1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卧式注塑机、破碎机等,详见表 2-6 2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由市政36、给水网引入 供电系统 由市政电网提供 排水系统 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汇集后排入雨水管网,初期雨水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其他雨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由xx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3 储运工程 仓库 成品仓库、原料仓库 4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系统 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 30 m 排气筒排放 破碎粉尘、去毛刺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废水处理系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低振37、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13-固体废物处置系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装置、危废暂存间 5 依托工程 xx市江北污水处理厂 xx市江北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为老城区、安阳新区、经济开发区、xx-xx片区和飞云片区。目前,xx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 21 万 t;远期规划日处理污水 35 万 t,主体工艺采用 A2/O 工艺,出水稳定达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6 行政、生活设施 行政办公 办公室 2.1.4 总平面布置及四至关系 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和车间平面布38、置图见附图 9。表 2-3 项目所在楼栋使用情况 楼层 主要布置 1F xx市瑞圆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F 3F xx市立风电子有限公司 4F xxxx汽摩部件有限公司 5F 本项目 6F 8F xx市鸿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表 2-4 厂区平面布置 幢号*楼层 主要建设内容 2 5F 卧式注塑机、组装流水线、破碎机、台钻、砂轮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办公室 楼顶 废气处理装置、冷却塔*编号为房屋所有权证附图建筑物编号,见附件 2。本项目东侧为xxxx汽摩部件有限公司厂房(第3 幢);南侧为xx德力汽摩部件有限公司厂房(第 5 幢);西侧为xxxx汽摩部件有限公司厂房(第 1 幢);北侧为瑞勤东路39、(非交通干路),隔路为空地(规划体育用地和公共交通用地),本项目四至关系见图 2-1。-14-东侧-xxxx汽摩部件有限公司厂房(第 3 幢)南侧-xxxx汽摩部件有限公司厂房(第 5 幢)西侧-xxxx汽摩部件有限公司厂房(第 1 幢)北侧-空地(规划体育场馆用地和公共交通用地)图 2-1 四至关系图 2.1.5 原辅材料 表 2-5 主要原辅材料的种类及用量 序号 名称 用量 单位 包装规格 最大储存量 备注 迁扩建前 迁扩建后 变化量 1 外购锁芯零部件*60 100+40 万套/年/2 PA 粒子 0 18+18 t/a 25 kg/袋 2 t 新料,用于钥匙手柄注塑 -15-3 AB40、S 粒子 0 7+7 t/a 25 kg/袋 1 t 新料,用于钥匙手柄和锁壳注塑 4 POM 粒子 0 3+3 t/a 25 kg/袋 1 t 5 液压油 0 400+400 L/a 200 L/桶 2 桶/6 润滑油 0 72+72 L/a 18 L/桶 4 桶/*迁扩建前外购锁芯零部件 60 万套包括塑料外壳,迁扩建后新增注塑工艺,年注塑 100万个塑料外壳。原辅材料理化性质:PA:聚酰胺树脂,俗称尼龙,是分子主链上含有重复酰胺基团NHCO的热塑性树脂总称,包括脂肪族 PA,脂肪芳香族 PA 和芳香族 PA。本项目使用尼龙熔点为 220,分解温度300,密度为 1.13 g/cm3。AB41、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三元共聚物,是一种强度高、韧性好、易于加工成型的热塑型高分子材料。ABS 树脂是微黄色固体,有一定的韧性,成型温度为 200 240,分解温度270,密度为 1.04 1.06 g/cm3。POM:聚甲醛树脂,是一种没有侧链、高密度、高结晶性的线型聚合物,具有良好的物理、机械和化学性能,尤其是有优异的耐摩擦性能。POM 的长期耐热性能不高,但短期可达到 160,分解温度240;密度为 1.42 g/cm3。塑料粒子用量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注塑钥匙手柄重量为 14 g/对,年注塑钥匙手柄 100 万对,则理论塑料粒子用量为 14 t/a;注塑锁壳重量为 12 g/个,年注42、塑锁壳 100 万个,则理论塑料粒子用量为 12 t/a,合计理论塑料粒子用量为 26 t/a。本项目 PA 粒子设计用量为 18 t/a,ABS 粒子设计用量为 7 t/a,POM 粒子用量为 3 t/a,合计塑料粒子设计用量为 28 t/a,大于理论塑料粒子用量,故本环评认为设计用量是合理的。2.1.6 生产设施 表 2-6 主要生产设备及参数 序号 生产单元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迁扩建前 迁扩建后 变化量 1 注塑 卧式注塑机 0 8+8 台 型号 DNK-1280SV 2 破碎 破碎机 0 1+1 台/3 打磨 砂轮机 1 1 0 台 配尼龙海绵抛光轮 4 去毛刺 台钻 1 243、+1 台/5 手提打磨机 1 1 0 台/-16-6 组装 组装流水线 1 2+1 条 迁扩建前年组装 60 万个电动车套锁,迁扩建后年组装 100 万个电动车套锁 7 冷却 冷却塔 0 1+1 个/2.1.7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迁扩建前,劳动定员 10 人,厂内不设食宿,实行白班 8 小时工作制,年生产 200 天;迁扩建后,劳动定员 15 人,厂内不设食宿,实行白班 8 小时工作制,年生产 200 天。工工艺艺流流程程和和产产排排污污环环节节 2.2 工艺流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程和产排污环节 2.2.1 施工期 本项目的厂房已建设完成,施工期不涉及厂房基建,仅涉及生产设备安装,其环44、境影响程度很小。因此,不进行工程分析。2.2.2 营运期 一、工艺流程(一)工艺流程图 图 2-2 工艺流程图(二)工艺流程简介 打磨:本项目外购锁芯零部件中线束的端子处有残留的焊接痕迹,主要是残留的助焊剂形成的干膜,需要用砂轮机进行打磨。该过程会产生打磨粉尘。去毛刺:部分外购锁芯零部件需要分别用台钻和手提打磨机去除内部和外-17-部的毛刺。其中用台钻去除内部毛刺会产生废金属屑;用手提打磨机去除外部毛刺会产生去毛刺粉尘。注塑:注塑机自带烘料器,注塑原料通过人工投料的方式进入注塑机中经烘料器烘料预热,预热温度约 70。预热后进行注塑成型,本项目 PA 粒子注塑温度约 230、ABS 粒子注塑温度45、约 220、POM 粒子注塑温度约 185。该过程会产生噪声、注塑废气和边角料。破碎:注塑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该过程会产生噪声和破碎粉尘。二、产排污环节 表 2-7 产排污环节及其污染因子 污染源类型 产排污环节 污染源名称 污染因子 废气 打磨 打磨粉尘 颗粒物 去毛刺 去毛刺粉尘 颗粒物 注塑 注塑废气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醛、氨、苯、甲苯、乙苯 破碎 破碎粉尘 颗粒物 废水 冷却 循环冷却水/办公生活 生活污水 COD、氨氮、总氮 噪声 生产过程 噪声 A 声级 固体废物 去毛刺 废金属屑 金属 原辅料使用 废包装袋 纸塑编织袋 更换液压油46、 废液压油 液压油 更换润滑油 废润滑油 润滑油 原辅料使用 矿物油废桶 金属、矿物油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活性炭、有机物 与与项项目目有有关关的的原原有有环环境境污污2.3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xx市xx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原址位于xx省xx市xx市xx镇xx村化工厂边,公司于 2020 年 05 月填报xx市xx机车部件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已经完成备案,备案产能为年组装 60 万个电动车套锁。原项目情况如下:-18-染染问问题题 2.3.1 原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 年组装 60 万个电动车套锁。2.3.2 原项目原辅材料 表 2-8 原项目主要47、原辅材料的种类及用量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备注 1 外购锁芯零部件 万套/年 60/2.3.3 原项目生产设施 表 2-9 原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参数 序号 名称 单位 实际数量 备注 1 组装流水线 条 1/2.3.4 原项目产排污情况 表 2-10 原项目产排污情况 项目 产生量(t/a)排放量(t/a)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1 废水量 80 80 COD 0.040 0.004 氨氮 0.003 0.001 总氮 0.006 0.001 固体废物 边角料/0 生活垃圾/0 2.3.5 原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表 2-11 原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内容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48、措施 整改措施 水污染物 员工生活 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已落实 无 噪声 生产过程 噪声 选用相对低能耗低噪声的优质设备;生产车间的门窗均采用隔声效果较好的门窗。已落实 无 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 边角料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无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无 2.3.6 企业原有排污许可情况 根据xx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19-201210 号),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原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故 COD、氨氮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原项目已进49、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330381068395731B001X)。原项目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另外,公司拟搬迁至位于xx省xx市xx市xx镇xx大道瑞勤东路19-21 号,租赁xxxx汽摩部件有限公司厂房(第2 幢第 5 层)进行生产。租赁前该厂房为xx戴力五金有限公司使用,用于生产五金制品,该公司已停产搬离。目前该厂房空置,未投入生产,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图 2-3 空置厂房照片 -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区域域 环环境境 质质量量 现现状状 3.1 区域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质量现状 3.1.1 大气环境质量现50、状调查与评价 一、基本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根据2020 年xx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xx市区2020 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 177 天,占 48.4%;二级标准 186 天,占 50.8%;三级标准 3 天,占 0.8%;四级、五级标准 0 天,占 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 99.2%。对 2020年xx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的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进行数据统计,结果见表 3-1。xx市2020 年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类标准。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功能二类区,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表 3-1 2020 年xx环51、境空气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统计分析 单位:g/m3 污染因子 评价指标 浓度及标准值 是否达标 现状浓度 标准值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22 35 达标 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 43 75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38 70 达标 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 82 150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8 40 达标 百分位数(98%)日平均质量浓 52 80 达标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6 60 达标 百分位数(98%)日平均质量浓度 10 150 达标 O3 百分位数(90%)8 h 平均质量浓度 130 160 达标 CO 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52、 800 4000 达标 二、其他特征污染物 根据补充监测结果,TSP 日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的二类浓度限值要求;甲醛小时浓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中附录 D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21-具体分析详见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第 3 章。3.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根据xx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政发 201612 号)附件 2“xx省控制单元划分表”,本项目所53、在地xx镇的流域控制单元为飞云江xx控制单元。根据2020 年xx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xx市域内飞云江xx控制单元各控制断面现状水质见表 3-2。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达标。表 3-2 2020 年xx市域内飞云江xx控制单元控制断面水质情况 序号 流域“水十条”控制单元 断面 所在水体 功能要求 现状水质 1 飞云江流域 飞云江xx控制单元 第三农业站 飞云江 飞云江 2 南岙 飞云江 飞云江 3 白岩桥 温瑞塘河 温瑞塘河主河道 4 九里会 温瑞塘河 温瑞塘河 5 七坦 温瑞塘河 中塘河 6 鲍五 温瑞塘河 中塘河 7 罗凤 温瑞塘河 温瑞塘河主河道 8 蔡桥 瑞平鳌塘河 瑞平塘河 9 54、码道 瑞平鳌塘河 瑞平塘河 10 飞云渡口 飞云江 飞云江 11 xx 温瑞塘河 温瑞塘河主河道 3.1.3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项目所在用地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 类标准。本项目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所以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3.1.4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所以不进行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3.1.5 电磁辐射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项55、目不涉及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22-辐射类设施,所以不进行电磁辐射现状监测。3.1.6 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地面硬化,不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所以不进行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环环境境保保护护目目标标 3.2 主要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 3.2.1 大气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0 m 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居住区、学校等,具体情况详见表 3-3 和附图 9。表 3-3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 能区 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东经()北纬()1 花园村 120.695756、2568 27.84333098 居民 约 3000 人 二类区 西北 320 2 双桥村 120.69650888 27.84531843 居民 约 900 人 二类区 北 380 3 玉桂阁 120.69917902 27.84468165 居民 272 户 二类区 北 330 4 富丽景园 120.69926083 27.84465556 居民 360 户 二类区 北 330 5 空地(规划住宅用地)120.69942176 27.84562556 居民/二类区 北 430 6 xx中学 120.70145488 27.84399031 师生 1950 人 二类区 东北 380 7 xx57、社区 120.70265651 27.84056556 居民 约 3500 人 二类区 东 420 8 瑞鸿花园 120.69844276 27.83815584 居民 141 户 二类区 南 390 9 天宸府 120.69866002 27.83814635 居民 657 户 二类区 南 390 注:环境保护目标坐标取距离项目厂址中心点的最近点位置,相对厂界距二类区离取距离项目厂址边界最近点的位置。3.2.2 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 米范围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2.3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3.2.4 生58、态环境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23-污污染染物物排排放放控控制制标标准准 3.3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3.3.1 废气 一、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注塑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甲醛、苯、氨有组织排放执行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 5 特别排放限值,详见表 3-4。表 3-4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序号 污染物项目 适用的合成树脂类型 有组织排放限值(mg/m3)污染物排放 监控位置 1 非甲烷总烃 所有合成树脂 60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2 苯乙烯 A59、BS 树脂 20 3 丙烯腈 0.5 4 1,3-丁二烯 1 5 甲苯 8 6 乙苯 50 7 甲醛 聚甲醛树脂 5 8 苯 2 9 氨 聚酰胺树脂 20 10 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kg/t-产品)所有合成树脂(有机硅树脂除外)0.3 :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另外,本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 2 排放标准值,详见表 3-5。表 3-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序号 污染物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排气筒高度(m)排放量(kg/h)1 氨 30 20 2 苯乙烯 30 26 3 臭气浓度 360、0*15000(无量纲)*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6.1.2 凡在表 2 所列两种高度之间的排气筒,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其排气筒高度”,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 30 米,故执行35 米高度对应的排放限值。-24-二、无组织排放(一)厂内 本项目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表 3-6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污染物项目 特别排放限值(mg/m3)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NMHC 6 监控点处 1 h 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61、次浓度值(二)厂界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部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甲苯、丙烯腈、甲醛、苯乙烯、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甲苯和破碎、打磨、去毛刺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丙烯腈、甲醛无组织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乙烯、氨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 1 中的二级标准的新扩改建设项目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排62、放标准。表 3-7 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m3)执行标准 非甲烷总烃 4.0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颗粒物 1.0 苯 0.4 甲苯 0.8 丙烯腈 0.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甲醛 0.20 苯乙烯 5.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氨 1.5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25-3.3.2 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至符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以及其他标准后,纳管至xx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至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63、准(GB 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表 3-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单位:mg/L(pH 值除外)项目 pH 值 COD BOD5 SS 石油类 氨氮 总磷 总氮 限值 6 9 500 300 400 20 35*8*70*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3-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单位:mg/L(pH 值除外)项目 pH 值 COD BOD5 SS 氨氮*石油类 总氮 限值 6 964、 50 10 10 5(8)1 15*括号外数值为水温 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 12时的控制指标。3.3.3 噪声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具体指标见表 3-10。表 3-1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类别 昼间 dB(A)夜间 dB(A)2 类 60 50 3.3.4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xx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65、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管理,贮存过程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 36 号)。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 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 号),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6-总总量量控控制制指指标标 3.4 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指标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号)要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种66、主要污染物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总氮和地方实施总量控制的特征污染物参照本办法实施排放总量控制。3.4.1 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 根据本项目污染特征,确定本项目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 COD、氨氮。另外,烟粉尘、VOCs、总氮纳入排放总量控制。3.4.2 总量平衡原则 xx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 号)要求: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 COD 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67、”规划(国函2012146 号)要求:二、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区域内现役源 1.5 倍削减量替代。xx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17250 号)要求:三、新建排放 VOCs 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区域内现役源 2 倍削减量替代。本项目属于“C3770 助动车制造”和“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故 COD、氨氮排放量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烟粉尘实行 1.5 倍削减量替代;VOCs 实行 2 倍削减量替代。3.4.3 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来源 根据x68、x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来源为县级以上政府储备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27-根据xx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总量平衡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方式取得。3.4.4 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列于表 3-11。表 3-11 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 单位:t/a 污染物 迁扩建前排放量“以新代老”削减量 本次迁扩建项目排放量 迁扩建后排放量 总量控制建议值 区域削减替代比例 区域削减替代总量 COD 0.004 0.004 0.006 0.006 0.006/氨氮 0.001 0.001 0.001 0.001 0.069、01/总氮 0.001 0.001 0.002 0.002 0.002/烟粉尘 0 0 0.022 0.022 0.022 1:1.5 0.033 VOCs 0 0 0.020 0.020 0.020 1:2 0.040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须经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2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施工期环期环境保境保护措护措施施 4.1 施工期施工期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厂房已建设完成,不涉及厂房基建,仅涉及生产设备的安装,因此不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分析和论证。运营运营期环期环境影境影响和响和保护保护措施措施 4.2 营运期营运期 4.2.170、 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注塑废气和破碎粉尘废气。注塑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DA001 高空排放,排放高度 30 m;破碎粉尘、打磨粉尘、去毛刺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根据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项目点源及面源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等污染因子的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相应因子的环境质量标准,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详见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2.2 废水 一、源强核算 本项目主要产生生产废水(间接冷却水)和生活污水。(一)生产废水 本项目厂区71、内拟设冷却水塔,用于注塑机间接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企业拟设置 1 台冷却循环水量为 2 m3/h 的冷却塔,年运行时间 1600 小时,年冷却水年循环量 3200 m3/a,冷却水补水率以 2%计,则冷却循环系统年自来水补充量为 64 m3/a。(二)生活废水 本项目定员 15 人,厂区不设食宿,按照人均用水量 40 50 L/d 计,取 50 L/d,年工作 200 天,生活污水产污系数 0.8,则生活废水产生量 120 t/a。生活废水中污染物浓度一般为 COD 500 mg/L、氨氮 35 mg/L、总氮 70 mg/L,则污染物产生量 COD 0.060 t/72、a、氨氮 0.004 t/a、总氮 0.008 t/a。(三)废水排放情况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 -29-运营运营期环期环境影境影响和响和保护保护措施措施 级标准及其他标准后,纳管至xx市江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四)汇总 本项目废水产排及处理情况见表 4-1。-30-运营运营期环期环境影境影响和响和保护保护措施措施 表 4-1 废水排放及处理措施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情况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情况 排放 时间(h/a)废水排放量(t/a)纳管73、量 排环量 核算方法 废水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设施名称 治理效率(%)纳管浓度(mg/L)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 COD 类比法 120 500 0.060 化粪池/120 500 0.060 50 0.006 1600 氨氮 35 0.004 35 0.004 5 0.001 总氮 70 0.008 70 0.008 15 0.002 二、废水排放信息 表 4-2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等信息一览表 产排污环节 类别 污染物种类 污染处理设施 排放去向 排放方式 排放规律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类型 污染治74、理 设施名称 污染治理 设施工艺 是否为可行技术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COD、氨氮、总氮 化粪池 厌氧发酵 是 xx市江北污水处理 间接排放 间断排放,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 生活污水单独排放口 DW001 一般排放口 -31-运营运营期环期环境影境影响和响和保护保护措施措施 表 4-3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 放量(万 t/a)收纳污水处理厂 东经 北纬 名称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 1 DW001 120.6985482 27.8087922 0.0120 xx市江75、北污水处理厂 COD 5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氨氮 5 总氮 15*括号内数值为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表 4-4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 名称 浓度限值/(mg/L)1 DW001 COD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500 2 氨氮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35 3 总氮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70 三、依托污水处理厂可行性(一76、)总体情况 xx市江北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为老城区、安阳新区、经济开发区、塘下-xx片区和飞云片区。目前,xx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 21 万 t;远期规划日处理污水 35 万 t,主体工艺采用 A2/O 工艺,出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其工艺流程如下:-32-图 4-1 xx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二)运行情况 根据xx市2022 年 1 季度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xx市江北污水处理厂水质达标率为 100%。表 4-5 xx市江北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数据(2022 年 01 月 17 日)设计日处理量(t/a)实际日处理(t/d77、)监测项目 排口实测浓度 标准 限值 排放 单位 是否达标 210000 207221 总砷 0.0008 0.1 mg/L 是 pH 值 6.8 6-9 无量纲 是 氨氮(NH3-N)0.340 5(8)mg/L 是 动植物油 0.06 1 mg/L 是 粪大肠菌群数 20 1000 个/L 是 化学需氧量 11 50 mg/L 是 六价铬 0.004 0.05 mg/L 是 色度 5 30 倍 是 石油类 0.06 1 mg/L 是 烷基汞 0.000010 0 mg/L 是 五日生化需氧量 3.9 10 mg/L 是 悬浮物 5 10 mg/L 是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0.05 078、.5 mg/L 是 总氮(以 N 计)10.8 15 mg/L 是 -33-总镉 0.005 0.01 mg/L 是 总铬 0.03 0.1 mg/L 是 总汞 0.00004 0.001 mg/L 是 总磷(以 P 计)0.10 0.5 mg/L 是 总铅 0.07 0.1 mg/L 是(三)纳管可行性分析 根据xx市2022 年 1 季度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xx市江北污水处理厂生产负荷为 98.70%,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 0.6 t/d,故项目污水进入xx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在空间容量上是可行的。本项目位于xx市xx市xx镇xx大道瑞勤东路19-21 号,企业所在区域已铺设市政管网,生活79、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沿xx大道新华西路东新路开发区大道纳入xx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根据xx市2022年 1 季度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可知,xx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纳入xx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基本上不会对纳污水体产生影响。4.2.3 噪声 一、噪声源强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和设施的运行,通过同类型设备和设施的类比调查,确定各类设备和设施噪声声压级。本项目生产设备均放置于生产车间内,厂房为钢混结构,车间窗户采用双层真空玻璃,生产期间门窗密闭,综合隔声量可达 25 dB(A);废气处理设施、冷却塔位于厂房楼顶,风机外加装隔声罩,并加装减振垫,隔80、声量可达 10 dB(A),详情见表 4-6。表 4-6 噪声源强及其他参数 单位:dB(A)序号 噪声源 声源 数量 声源 位置 声源 类型 噪声源强 降噪措施 噪声排放值 持续时间(h/d)核算 方法 噪声值 措施 降噪值 1 卧式注塑机 8台 5F 频发 类比法 72 76 隔声、减振 25 47 51 6 2 破碎机 1台 5F 频发 类比法 75 79 隔声、减振 25 50 54 1 3 砂轮机 1台 5F 频发 类比法 77 79 隔声、减振 25 52 54 8 4 台钻 2台 5F 频发 类比法 78 81 隔声、减振 25 53 56 8 -34-5 手提打磨机 1台 5F81、 频发 类比法 78 80 隔声、减振 25 53 55 8 6 废气收集风机 1套 厂区楼顶 频发 类比法 80 83 隔声、减振 10 70 73 6 7 冷却塔 1个 厂区楼顶 频发 类比法 76 78 隔声、减振 10 66 68 6 二、达标情况及影响分析 根据厂区总平面布置,预测工程投产后四周厂界的噪声影响值。本次评价主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推荐的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式进行声环境影响预测,具体室内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计算、户外传播衰减、几何衰减、噪声贡献值叠加等计算模式如下:(一)单个室外的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基本公式 如已知声源的倍频带声82、功率级(从 63 Hz 到 8000 Hz 标称频带中心频率的8 个倍频带),预测点位置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式(A.1)计算:()=+(A.1)=式中:倍频带声功率级,dB;指向性校正,dB;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级的偏差程度;指向性校正等于点声源的指向性指数 DI 加上计到小于 4 球面度(sr)立体角内的声传播指数 D;对辐射到自由空间的全向点声源,Dc=0 dB;A倍频带衰减,dB;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bar声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如已知靠近声源处某点的倍频带声压级(0)时,相同方向预测点位置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式(83、A.2)计算:()=(0)A (A.2)预测点的 A 声级(0),可利用 8 个倍频带的声压级按式(A.3)计算:()=10100.1()8=1 (A.3)式中:Lpi(r)预测点(r)处,第 i 倍频带声压级,dB;-35-Lii 倍频带 A 计权网络修正值,dB。在不能取得声源倍频带声功率级或倍频带声压级,只能获得 A 声功率级或某点的 A 声级时,可按式(A.4)和式(A.5)作近似计算:()=+A (A.4)或 ()=(0)A (A.5)A 可选择对 A 声级影响最大的倍频带计算,一般可选中心频率为 500 Hz的倍频带作估算。(二)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如图 4-2 84、所示,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 Lp1和 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按式(A.6)近似求出:图 4-2 室内声源等效为室外声源图例 2=1(+6)(A.6)式中: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也可按式(A.7)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1=+10(42+4)(A.7)式中: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85、R=S/(1 ),S 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然后按式(A.8)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 i 倍频带叠加声压级:-36-1()=10(100.11=1)(A.8)式中:1()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1室内 j 声源 i 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式(A.9)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2()=1()(+6)(A.9)式中:2()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围护结构 i 倍频带的隔声量,dB。然后按式(A.10)将室86、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2()+10 (A.10)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 A 声级。(三)噪声贡献值计算 设第 i 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i,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i;第 j 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j,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101(100.1=1+100.1=1)(A.11)式中:tj在 T 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s;ti在 T 时间内 i 声源工作时间,s;T用于计算等87、效声级的时间,s;N室外声源个数;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37-(四)噪声预测结果 本环评噪声预测采用 NoiseSystem 软件,该软件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中的相关模式要求编制,具有与导则严格一致性的特点,适用于噪声领域的各个级别的评价。根据项目生产制度,夜间不生产。各设备的源强见图 4-3,根据厂区总平面布置和预测模式计算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预测图见图 4-4,预测结果见表 4-7。图 4-3 噪声预测参数 表 4-7 噪声预测结果(昼间)单位:dB(A)序号 测点位置 预测贡献值 背景值 叠加值 标准值 昼间 昼间 昼间 昼间 1 东侧厂界 58.0/88、60 2 南侧厂界 57.7/60 3 西侧厂界 57.9/60 4 北侧厂界 58.0/60 -38-图 4-4 昼间噪声预测结果图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4.2.4 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除目标产物之外,主要产生废金属屑、注塑边角料、废包装袋、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矿物油废桶和废活性炭。(一)废金属屑 本项目部分锁芯零部件使用台钻去除内部毛刺时会产生废金属屑。类比同类型工艺,每生产 1 万个电动车套锁大约会产生 0.2 kg 废金属屑,本项89、目年产100 万个电动车套锁,则废金属屑产生量为 0.020 t/a。:厂界 -39-(二)注塑边角料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边角料,根据业主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边角料产生量为原料用量的 20%,本项目原料用量为 28 t/a,则边角料产生量为 5.6 t/a,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三)废包装袋 本项目拆包使用塑料粒子后会产生废包装袋,主要为纸塑编织袋,根据原辅料消耗情况,PA 粒子用量 18 t/a(25 kg/袋),ABS 粒子用量 7 t/a(25 kg/袋),POM 粒子用量 3 t/a(25 kg/袋),则年产生 1120 个废包装袋,以 100 g/个计,则本项目废90、包装袋产生量约 0.112 t/a。(四)废液压油 本项目在注塑过程中使用液压油作为液压系统的液压介质,在液压系统中 起着能量传递、抗磨、系统润滑、防腐、防锈、冷却等作用,在使用过程中会 被消耗和变质,需要及时更换。本项目液压油用量 400 L/a,年更换一次,液压 油密度为 0.88 kg/L,则废液压油产生量 0.352 t/a。(五)废润滑油 本项目机械设备润滑用到少量润滑油,其使用一段时间后会产生废润滑油,废润滑油产生量约为使用量的 10%。本项目润滑油使用量为 72 L/a,废润滑油产生量 7.2 L/a,密度为 0.8 kg/L,则废润滑油产生量 0.006 t/a。(六)矿物油废91、桶 本项目使用液压油、润滑油后会产生废包装桶,均属于矿物油废桶。本项目液压油年使用量 400 L/a(200 L/桶),润滑油年使用量 72 L/a(18 L/桶),则本项目年产生液压油废桶 2 个(重量按 20 kg/个计),润滑油废桶 4 个(重量按 2 kg/个计),则本项目矿物油废桶产生量为 0.048 t/a。(七)废活性炭(二级活性炭吸附)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根据本项目大气专项中分析计算,VOCs 产生量 0.080 t/a,收集率 80%,风机风量 6500 m3/h,年工作 200 天,每天作业时间 8 小时,则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口 VOCs 浓度 6.1592、4 mg/m3。本项目一级去除率按 80%计,二级去除率按 65%计,总去除率 93%,则一级吸附箱削减量 0.051 t/a;二级箱削减量 0.008 t/a。根据xx省重点行业VOCs 污-40-染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1.1 版)表 1-2,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抛弃法,可直接将“活性炭年更换量 15%”作为废气处理设施 VOCs 削减量,则一级箱活性炭需要量 0.341 t/a(1.707 kg/d),二级箱活性炭需要量 0.055 t/a(0.277 kg/d)。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使用颗粒状活性炭吸附时,气体流速宜低于 0.60 m/s93、(本环评取 0.6 m/s),厚度一般 200 600 mm,颗粒状活性炭堆积密度一般 0.45 0.65 t/m3(本环评取 0.5 t/m3),则活性炭吸附箱吸附装置主要技术参数详见表 4-8。表 4-8 活性炭吸附箱主要技术参数 炭箱 截面积(m2)填充厚度(mm)填充体积(m3)填充量(t)更换周期(天)一级 3 200 0.602 0.301 176 二级 200 0.602 0.301 大于 1 年 考虑到活性炭吸附受操作温度、压力、浓度和流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为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按照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2022 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94、温环发202213号)“原则上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 500 小时或 3 个月”的要求,建议一级、二级箱活性炭运行 500 小时更换 1 次,一年更换 3.2 次。综上,在设计条件下,一级箱活性炭更换周期 500 小时,实际需要量 0.963 t/a,二级箱活性炭更换周期 500 小时,实际需要量 0.963 t/a,活性炭总需要量1.926 t/a,废活性炭产生量 1.986 t/a。企业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从严把控,及时更换活性炭。企业需在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并设置危废标牌,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收集暂存后,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八)汇总 表 495、-9 除目标产物之外的物质产生情况汇总 序号 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产生量(t/a)1 废金属屑 去毛刺 固态 金属 0.020 2 注塑边角料 注塑 固态 塑料 5.600 3 废包装袋 原辅料使用 固态 纸塑编织袋 0.112 4 废液压油 更换液压油 液态 液压油 0.352 -41-5 废润滑油 更换润滑油 液态 润滑油 0.006 6 矿物油废桶 原辅料使用 固态 金属、矿物油 0.048 7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有机物、活性炭 1.986(九)固体废物鉴别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96、15 号)等,本项目固体废物鉴别、危险废物鉴别和相关情况汇总详见表 4-10表 4-12。表 4-10 固体废物鉴别情况 序号 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固废 判定依据 1 废金属屑 去毛刺 固态 金属 是 4.2 a)2 注塑边角料 注塑 固态 塑料 否 6.1 a)3 废包装袋 原辅料使用 固态 纸塑编织袋 是 4.1 h)4 废液压油 更换液压油 液态 液压油 是 4.1 h)5 废润滑油 更换润滑油 液态 润滑油 是 4.1 h)6 矿物油废桶 原辅料使用 固态 金属、矿物油 是 4.1 i)7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有机物、活性炭 是 4.3 l)表 4-11 危险废97、物鉴别情况 序号 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属性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1 废金属屑 去毛刺 固态 一般固废/2 废包装袋 原辅料使用 固态 一般固废/3 废液压油 更换液压油 液态 危险废物 HW08 900-218-08 4 废润滑油 更换润滑油 液态 危险废物 HW08 900-217-08 5 矿物油废桶 原辅料使用 固态 危险废物 HW08 900-249-08 6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危险废物 HW49 900-039-49 -42-运营运营期环期环境影境影响和响和保护保护措施措施 表 4-12 固体废物性质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属性 主要有毒有害物质 环境98、危险特性 产生量(t/a)贮存方式 利用处置方式及去向 利用或处置量(t/a)1 废金属屑 去毛刺 固态 一般固废/0.020 袋装 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0.020 2 废包装袋 原辅料使用 固态 一般固废/0.112 袋装 0.112 3 废液压油 更换液压油 液态 危险废物 HW08/900-218-08 液压油 T/In 0.352 桶装密封 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0.352 4 废润滑油 更换润滑油 液态 危险废物 HW08/900-217-08 润滑油 T/In 0.006 桶装密封 0.006 5 矿物油废桶 原辅料使用 固态 危险废物 HW08/900-249-08 矿物油 T/In99、 0.048 桶装密封 0.048 6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危险废物 HW19/900-039-49 有机物、活性炭 T 1.986 桶装密封 1.986 -43-运营运营期环期环境影境影响和响和保护保护措施措施 二、环境管理要求(一)一般固体废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xx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出如下环保措施:1、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2、贮存、处置场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3、贮存、处置100、场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二)危险废物 项目危险固废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见表 4-13:表 4-13 危废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序号 贮存场所(设施)名称 名称 危废 类别 废物代码 位置 预设面积 贮存方式 贮存能力 贮存周期 1 危废暂存间 废液压油 HW08 900-218-08 5F 6 m2 桶装密封 0.352 t 1年 2 废润滑油 HW08 900-217-08 0.006 t 3 矿物油废桶 HW08 900-249-08 0.048 t 4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1.986 101、t 1、贮存场所管理要求 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矿物油废桶、废活性炭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36 号)的相关要求。贮存、处置场应按 GB 15562.2 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并进行检查和维护。危险废物由危废处置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包装容器为密封容器,容器上粘贴标签,注明种类、成分、危险类别、产地、禁忌与安全措施等,并采用专用密闭车辆,保证运输过程无泄漏。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委托利用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2、运输过程管理要求(1)根据危险固废的成分,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耐腐蚀、不易破损102、变形和老化的容器贮存,并在运输过程中加强监管,避免固体废物散落、泄漏情况的-44-发生。(2)本项目危险废物由危废处置单位负责运输。原则上危废运输不采取水上运输,采用汽车运输须不上高速公路、避开人口密集、交通拥挤地段,车速适中,做到运输车辆配备与废物特征、数量相符,兼顾安全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确保危废收集运输正常化。(3)危险废物的转移应遵从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3、委托利用或者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矿物油废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应定期委托有相应的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委托处置单位所经营的危废类别103、应包含本项目涉及的 HW08、HW49。经妥善处置后,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综上,只要按照环卫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4.2.5 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排,原辅料及废气中不含持久性污染物及重金属,建议将危废仓库划为重点防渗区,远离高温及明火。经落实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不大。4.2.6 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位于工业用地,不涉及新增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4.2.7 环境风险 一、危险物质判定和分布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104、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 B,项目中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为:油类物质(包括液压油、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矿物油废桶、废活性炭。表 4-14 企业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调查 序号 所在位置 危险源名称 最大储存量 CAS 号 1 原料仓库 油类物质 0.410 t/-45-2 危废暂存间 废液压油 0.352 t/3 废润滑油 0.006 t/4 矿物油废桶 0.048 t/5 废活性炭 1.986 t/本项目属于助动车制造和塑料制品制造,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破碎、组装等,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二、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建105、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 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按下式计算:Q=q1/Q1+q2/Q2+qn/Qn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最大存在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I。当 Q1 时,将 Q 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标准所列物质,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106、Q)如表 4-15 所示。表 4-15 项目危险物质数量和临界值比值(Q)危险物质名称 临界值 最大贮存量 Q 值 油类物质 2500 t 0.366 t 0.0001464 废液压油 50 t 0.352 t 0.00704 废润滑油 50 t 0.006 t 0.00012 矿物油废桶 50 t 0.048 t 0.00096 废活性炭 50 t 1.986 t 0.03972 Q 值合计 0.0479864*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矿物油废桶、废活性炭临界量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中表 B.2 其他危险物质临界量推荐值中的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 2,类别107、 3)。根据表 4-15,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为 Q1,因此本项目环-46-境风险潜势为 I。三、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按照表 4-16 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表 4-16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评价工作等级 一 二 三 简单分析 根据上表可知,项目风险潜势为 I,可开展简单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初判为 I,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四、环境风险识别及分析 项目在原料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如管理操108、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存在着火灾、泄漏和中毒等事故风险。评估的内容可具体划分为:1、运输过程 本项目液压油、润滑油、危险废物使用桶装包装,运输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原料、危险废物泄漏,可能通过大气、地表水、地下水扩散,造成环境污染。2、存储风险 本项目液压油、润滑油存放于原料仓库,危险废弃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在储存过程中,均可能会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出现事故造成泄漏,发生泄漏时,对人体呼吸道及皮肤具有轻度刺激作用;若遇明火会发生火灾,如不能及时扑灭,会产生刺激烟雾与有毒废气,同时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以及人员伤亡。3、事故性排放 当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会造成大量未处理达标的废气直接排入空气中,对环109、境空气造成较大的影响。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一)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对承担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应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47-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原材料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运输时,防止发生静电起火,一旦发生意外,在采取应急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和环保等有关部门,疏散群众,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积极协助前来救援的公安交通和消防人员抢救伤员和物资,使损失降到最低范围。(二)物料存储、使用过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本项目对储存过程的环境风险进行了一系列的管理,具体如下:1、原料贮存、危废暂存设置明显标识牌。2、对各类原材料按计划采购、分期分批入库,严格控制贮存量。3、110、原料场周围设置环形消防通道,原料场、仓库与周围构筑物设置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以防火灾发生时火势蔓延。危废贮存区要求防腐、防渗、防雨,同时在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设置围堰、储漏槽等,确保泄漏事故发生时污染物质不排至外环境。4、对各类火种、火源和有散发火花危险的机械设备、作业活动,以及可燃、易燃物品的控制和管理。5、实行安全检查制度,各类安全设施、消防器材,进行各种日常、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定人、限期落实整改。6、制定各种操作规范,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看管检查制度,避免事故的发生。7、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对消防措施定期检查,保证消111、防措施的有效性,并定期组织演练。灭火器材配置有安全帽、安全带、切割机、气焊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一般五金工具、雨衣、雨靴、手电筒等。统一存放在仓库,仓库保管员 24 小时值班。消防器材主要有干粉灭火器和灭火器、国标消防栓。设置现场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周围消防栓应标明地点。(三)火灾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具有潜在的火灾危险性,因此,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等必须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置、严格执行国家的防火安全设计规范,特别是仓储区,物料存储量最大,风险事故源强最大,应保证施工质量,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48-1、在项目施工建设及投112、产运营各阶段均严格落实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厂区防火措施要求。2、加强管理,提供职工意识,增强责任心,同时加强职工的防火意识,从源头上控制消防事故废水的产生。3、在厂区配备灭火沙子、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等,一旦发生起火事故,可及时有效地进行扑救。4、厂区发生火灾后,灭火时会产生大量的消防废水。本项目拟设置消防废水池,发生火灾事故时,全厂将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停产,产生的消防废水可暂存于应急事故池。(四)废气处理设施故障的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事故发生。当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尽113、快停产进行维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影响。本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尽管最大可信灾害事故概率较小,但建设单位一定要从设计、建设、生产、贮运等各环节、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这也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根本措施。为了防范事故发生,减少对环境的危害,要制定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当事故发生时,要采取紧急应急措施,必要时,启动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危害。六、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初判为 I,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在采取有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将风险减小到最低,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不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4.3114、 监测计划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 1122-2020)并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的要求,本环评对建设项目提出环境监测建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环境监测,项目监测计划见表 4-17。-49-表 4-17 项目监测计划表 监测要素 产污节点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执行标准 监测频次 废气 注塑 排气筒DA001 非甲烷总烃、甲醛 GB 31572-2015 1 次/年 氨 GB 31572-2015、GB 14554-93 1 次/年 臭气浓度 GB 14554-93 1 次/年/厂区内 非甲烷总115、烃 GB 37822-2019 1 次/年 企业边界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GB 31572-2015 1 次/年 氨、臭气浓度 GB 14554-93 1 次/年 甲醛 GB 16297-1996 1 次/年 废水 生活污水 厂区生活废水排放口 COD、氨氮、总氮 GB 8978-1996 1 次/年 噪声 设备运行 厂界外 1m 等效连续声级 Leq dB(A)GB 12348-2008 1 次/季 -5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注塑废气排放口 DA001 非甲烷总烃、116、丙烯腈、甲醛、苯、甲苯、乙苯 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高度 30 m,集气效率 80%,装置净化效率9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苯乙烯、氨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无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 加强密闭措施,提高集气率 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117、标准(GB 31572-2015)苯、甲苯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颗粒物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苯乙烯、氨、臭气浓度 加强密闭措施,提高集气率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丙烯腈、甲醛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GB 16297-1996)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排放口 DW001 COD、氨氮、总氮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xx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总氮执行 污水排入城镇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118、GB/T 31962-2015)声环境 生产设备 噪声 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标准 电磁辐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金属屑、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矿物油废桶、废活性炭需要妥善-51-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厂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分区防渗设施建119、设并加强维护。生态保护措施 不涉及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一、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相关要求,规范设计风险物质贮存场所,合理设置防火间距及防火堤,在贮存场所显眼处张贴贮存的相关安全技术说明书以及现场处置预案,并严禁明火。二、按照规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三、定期检查废气收集装置,确保废气收集能有效收集。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一、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1 号),本项目实行排污登记管理。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按照本环评提出的计划,定期进行环境监测。120、-52-六、结论六、结论 6.1 环评总结论环评总结论 本项目为xx市xx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0 万个电动车套锁迁扩建项目,项目建设符合xx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区域经济发展。只要建设单位在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到合理布局,同时做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建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前是可行的。6.2 建议建议 1、要求建设单位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实施各项污染源的治理措施,确保本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均能得到121、妥善处理;运营期间确保“三废”处理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做好保养工作,一旦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应立即停产修理;2、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时,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53-专专题题 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1 总则总则 1.1 任务任务由来由来 xx市xx机车部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动车套锁的制造和销售,公司拟搬迁至位于xx省xx市xx市xx镇xx大道瑞勤东路 19-21 号,租赁xxxx汽摩部件有限公司厂房(第 2 幢第 5 层,共 8 层)进行生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新增产能 40 万个电动车套锁,形成年产 100 万个电动车套锁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中122、甲醛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 年)(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19 年 4 号),且有国家排放标准。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花园村(厂界西北侧 320 m)、双桥村(厂界北侧 380 m)、玉桂阁(厂界北侧 330 m)、富丽景园(厂界北侧 330 m)、空地(规划住宅用地)(厂界北侧 430 m)、xx中学(厂界东北侧380 m)、xx社区(厂界东侧 420 m)、天宸府(厂界南侧 390 m)、瑞鸿花园(厂界南侧 390 m)。本项目排放废气含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 年)(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19 年 4 号)的污123、染物(不包括无国家或省排放标准的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需要设置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进行评价。1.2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2.1 环境影响识别 根据拟建项目的性质、工程特点、其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识别可能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的工程行为,并确定其影响性质、时间、范围和影响程度,进而筛选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评价因子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其结果见表 1.2-1。表 1.2-1 本项目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结果 时段 环境124、影响要素 工程行为 主要环境问题 运营期 环境空气 注塑、破碎、打磨、去毛刺 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醛、氨、苯、-54-甲苯、乙苯、恶臭)、破碎粉尘(颗粒物)、去毛刺粉尘(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会对环境空气造成一定的影响。1.2.2 评价因子识别 本项目注塑废气中氨、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苯的产生量极少,本环评仅对其进行定性分析。结合评价标准和环境制约因素,本项目各环境要素的评价因子筛选结果汇总 于表 1.2-2。表 1.2-2 本项目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结果 项目 评价因子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大气 基本污染物:SO2、NO2、125、PM10、PM2.5、CO、O3 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TSP、甲醛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大气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醛 1.3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xx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建设项目所处区域为二类空气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5。1.4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 1.4.1 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属二类空气环境功能区,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常规因子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特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参照国家环境局科技标准司编制的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甲醛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126、8)附录 D(资料性附录)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 1.4-1、表 1.4-2。表 1.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序号 污染物项目 浓度限值 单位 年平均 24 小时平均 1 小时平均 1 SO2 60 150 500 g/m3 2 NO2 40 80 200 g/m3 3 CO/4 10 g/m3 4 PM10 70 150/g/m3 5 PM2.5 35 75/g/m3 -55-6 TSP 200 300/g/m3 7 O3 年平均 日最大 8 小时均值 1 小时平均/160 200 g/m3 表 1.4-2 其他污染因子质量标准 序号 污染因127、子 标准值 执行标准 1 非甲烷总烃 2.0 mg/m3 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2 甲醛 50 g/m3(1 h 平均值)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附录 D*在制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时,考虑到我国多数地区非甲烷总烃环境浓度的实测值一般不超过 1.0 mg/m3,二类浓度限值选用 2.0 mg/m3作为计算依据。详见: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7:244)。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注塑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128、甲醛、氨、苯、甲苯、乙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 5 特别排放限值,详见表 1.4-3。表 1.4-3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序号 污染物项目 适用的合成树脂类型 有组织排放限值(mg/m3)污染物排放 监控位置 1 非甲烷总烃 所有合成树脂 60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2 苯乙烯 ABS 树脂 20 3 丙烯腈 0.5 4 1,3-丁二烯 1 5 甲苯 8 6 乙苯 50 7 甲醛 聚甲醛树脂 5 8 苯 2 9 氨 聚酰胺树脂 20 10 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kg/t-产品)所有合成树脂(有机硅树脂129、除外)0.3: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另外,本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有组织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56-准(GB 14554-93)中表 2 排放标准值,详见表 1.4-4。表 1.4-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序号 污染物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排气筒高度(m)排放量(kg/h)1 氨 30 20 2 苯乙烯 30 26 3 臭气浓度 30*15000(无量纲)*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6.1.2 凡在表 2 所列两种高度之间的排气筒,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其排气筒高度”,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 30 米,故执行 35 米高度130、对应的排放限值。二、无组织排放(一)厂内 本项目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表 1.4-5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污染物项目 特别排放限值(mg/m3)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NMHC 6 监控点处 1 h 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二)厂界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部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丙烯腈、甲醛、氨、苯、甲苯无组织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甲苯和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31、2-2015)中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丙烯腈、甲醛无组织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乙烯、氨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 1 中的二级标准的新扩改建设项目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排放标准。-57-表 1.4-6 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m3)执行标准 非甲烷总烃 4.0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颗粒物 1.0 苯 0.4 甲苯 0.8 丙烯腈 0.6 大气污染132、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甲醛 0.20 苯乙烯 5.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氨 1.5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1.5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1.5.1 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主要污染物的占标率及项目所在地区地形确定。一、估算预测模型的选取 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定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A 推荐模型中的估算模型 AERSCREEN,来分别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二、评价因子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133、气环境(HJ 2.2-2008):根据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 1 3 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 Pi(第 i 个污染物),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质量浓度达标准限值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其中 Pi的定义为:式中:Pi第 i 个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mg/m3;C0i第 i 个污染物大气环境质量标准,mg/m3。-58-C0i一般选用 GB 3095 中 1 h 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如项目位于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应选择相应的一级浓度限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使用 H134、J 2.2-2018 导则 5.2 节确定的各评价因子 1 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对仅有 8 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 2 倍、3倍、6 倍折算为 1 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三、评价工作分级方法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按表 1.5-1 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表 1.5-1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评价 Pmax10%二级评价 1%Pmax10%三级评价 Pmax1 四、预测结果 根据估算模型AERSCREEN得出本项目主要污染源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见表1.5-2。表 1.5-2 评价工作等级 排放源 污染物 最大地面浓度(mg/135、m3)最大占标率(%)评价等级 点源 排气筒DA001 非甲烷总烃 6.44E-05 0.00 三级 甲醛 3.68E-07 0.00 三级 面源 生产车间 非甲烷总烃 4.70E-03 0.24 三级 甲醛 1.98E-05 0.04 三级 TSP 8.66E-03 0.96 三级 根据计算结果,在正常工况下,拟建项目各废气污染源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 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为 0.96%,属于 Pmax1%,确定项目大气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1.5.1 评价范围 根据导则规定,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 500 m 范围内的大气环136、境保护目标具体分布情况见表 1.6-1 和附图 9。-59-表 1.6-1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 能区 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东经()北纬()1 花园村 120.69572568 27.84333098 居民 约 3000 人 二类区 西北 320 2 双桥村 120.69650888 27.84531843 居民 约 900 人 二类区 北 380 3 玉桂阁 120.69917902 27.84468165 居民 272 户 二类区 北 330 4 富丽景园 120.69926083 27.84465556 居民 360 户 二类区 北 33137、0 5 空地(规划住宅用地)120.69942176 27.84562556 居民/二类区 北 430 6 xx中学 120.70145488 27.84399031 师生 1950 人 二类区 东北 380 7 xx社区 120.70265651 27.84056556 居民 约 3500 人 二类区 东 420 8 瑞鸿花园 120.69844276 27.83815584 居民 141 户 二类区 南 390 9 天宸府 120.69866002 27.83814635 居民 657 户 二类区 南 390 注:环境保护目标坐标取距离项目厂址中心点的最近点位置,相对厂界距二类区离取距离项138、目厂址边界最近点的位置。2 工程工程分析分析 2.1 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详见第二章节表 2-2。2.2 废气产排污环节及其污染因子废气产排污环节及其污染因子 本项目废气产排污环节及其污染因子详见表 2.2-1。表 2.2-1 废气产排污环节及其污染因子 污染物类型 产排污环节 污染物名称 污染因子 废气 注塑 注塑废气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醛、氨、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 破碎 破碎粉尘 颗粒物 去毛刺 去毛刺粉尘 颗粒物 2.3 污染源源强核算污染源源强核算 本项目主要产生注塑废气(包括有机废气、恶臭)和粉尘(包括破碎粉尘和去毛刺粉尘139、)。2.3.1 注塑废气 一、有机废气 本项目注塑采用塑料粒子(PA 粒子、ABS 粒子、POM 粒子中的一种)为原料,-60-通过加热后注塑成型。本项目 PA 粒子注塑温度约 230、ABS 粒子注塑温度约220、POM 粒子注塑温度约 185左右(均采用电加热),注塑温度低于各物质热分解温度,塑料粒子均不会裂化分解(本项目 PA 分解温度大于 300,ABS 分解温度大于 270,POM 分解温度大于 240),但是,注塑过程中原料所含的挥发性物质可能释放出来。根据塑料原料的理化性质,PA 粒子注塑过程中会产生有机烃类物质以及少量氨;ABS 粒子注塑过程中会产生有机烃类物质以及少量苯乙烯、140、丙烯腈、1,3 丁二烯、甲苯、乙苯等;POM 粒子注塑过程中会产生有机烃类物质以及少量甲醛、苯。其中氨、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苯的产生量极少,本环评仅对其进行定性分析。根据xx省重点行业VOCs 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1.1 版)表 1-7,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工序单位排放系数为 2.368 kg/t 含 VOCs 的原辅料。本项目含VOCs 的原辅料用量为 28 t/a,边角料破碎后回用量为 5.6 t/a(根据业主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边角料以注塑原料用量的 20%计),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 0.0796 t/a。另外参考山东春晖节水灌溉科技有限公司节水灌溉器材生产项141、目检测报告(报 告编号:XJYHC2020-083),聚甲醛注塑过程中甲醛的产物系数为 0.127 kg/t 产品。本项目 POM 粒子用量为 3 t/a,边角料破碎后回用量为 0.6 t/a(根据业主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边角料以注塑原料用量的 20%计),则甲醛产生量约为 4.6 10-4 t/a。本环评要求企业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注塑废气,废气收集效率按 80%计。注塑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第一道活性炭吸附效率按 80%计,第二道活性炭吸附效率按 65%计,总处理效率为 93%),处理后经排气筒 DA001 排放,排放高度 30 m。本项目设 8 台卧式注塑机,142、单个集气罩截面尺寸设为 0.6 m 0.6 m,控制风速不低于 0.6 m/s,则设计风量取 6500 m3/h。二、恶臭 根据塑料原料的理化性质,ABS 粒子、PA 粒子注塑过程中产生的少量苯乙烯和氨为恶臭气体,同时,注塑过程会产生其他异味气体,本项目均以臭气浓度表征。类比同类企业,远离车间约 10 m 以上,则基本感知不到臭味。企业需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臭气经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注塑工段年工作 200 天,生产时间 8 h/d,则项目注塑废气产排情况见表2.3-1。-61-表 2.3-1 注塑废气产排情况表 污染物 污染因子 产生量(t/a)有组织 无组织 总排 放量(t/a)14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注塑废气 非甲烷总烃 0.0796 0.0045 0.0028 0.4286 0.0159 0.0100 0.0204 甲醛 4.6 10-4 2.6 10-5 1.6 10-5 2.4 10-3 9.0 10-5 5.6 10-5 1.2 10-4 2.3.2 粉尘 一、破碎粉尘 本项目注塑边角料经干法破碎为颗粒后回用,破碎过程会产生粉尘。本项目设独立密闭的破碎车间,破碎过程在破碎机内部进行,且入料口设有挡板,可一定程度减少粉尘四散。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第 224 册):废弃144、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可知,在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中,废 PE/PP 干法破碎颗粒物产生系数 375克/吨-原料,废 ABS 干法破碎颗粒物产生系数 425 克/吨-原料。本项目破碎工序与废塑料破碎类似,具有参考价值,本项目破碎工序颗粒物产生系数以 425 克/吨-原料计。本项目注塑边角料产生量约为注塑原料年用量的 20%,即 5.6 t/a(注塑原料年用量 28 t),破碎粉尘产生量约为 0.0024 t/a。本环评要求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对破碎车间进行整体换气,破碎车间尺寸为长6 米、宽 3 米、高 3.5 米,则破碎车间容积145、为 63 m3,换气风机设计风量为 1400 m3/h,则换风次数可达 22 次/h。破碎粉尘经大气稀释扩散后,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二、打磨粉尘 本项目外购锁芯零部件中线束的端子处有残留的焊接痕迹,主要是残留的助焊剂形成的干膜,需要用砂轮机进行打磨,该过程会产生打磨粉尘。本项目打磨粉尘的产生量极少,故本环评仅对其进行定性分析,建议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粉尘经大气稀释扩散后,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三、去毛刺粉尘 本项目部分锁芯零部件需要用手提打磨机去除外部的毛刺,该过程会产生去毛刺粉尘,主要成分是锌粉。本项目需要去毛刺的锁芯零部件工件量约为 20 t/a,类比同类型工艺,去146、毛刺粉尘的产生量约为工件量的 0.1%,则去毛刺粉尘产生量为-62-0.020 t/a,产生的粉尘量较少,建议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粉尘经大气稀释扩散后,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本项目破碎工段年工作 200 天,生产时间 1 h/d;打磨、去毛刺工段年工作 200天,生产时间 8 h/d,项目破碎粉尘产排情况见表 2.3-2。表 2.3-2 项目粉尘废气产排情况表 污染物 污染因子 产生量(t/a)有组织 无组织 总排 放量(t/a)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破碎 粉尘 颗粒物 0.0024/0.0024 0.0120147、 0.0024 打磨 粉尘 颗粒物 少量/少量/少量 去毛刺粉尘 颗粒物 0.0200/0.0200 0.0125 0.0200 2.3.5 汇总 本项目废气产排情况汇总表详见表 2.3-3。-63-表 2.3-3 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产排污环节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产生情况 排放形式 治理设施 污染物排放情况 核算 方法 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m3)工艺名称 处理能力(m3/h)收集率(%)去除率(%)是否可行技术 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年排放时间(h)注塑 非甲烷总烃 系数法 0.0637 6.1250 有组织 活性炭 吸附 6500 80 93148、 是 0.0045 0.0028 0.4286 1600 甲醛 系数法 3.7 10-4 0.0353 2.6 10-5 1.6 10-5 2.4 10-3 1600 注塑 非甲烷总烃 系数法 0.0159/无组织/0.0159 0.0100/1600 甲醛 系数法 9.0 10-5 /9.0 10-5 5.6 10-5/1600 破碎 颗粒物 系数法 0.0024/0.0024 0.0120/200 打磨 颗粒物/少量/少量/1600 去毛刺 颗粒物/0.0200/0.0200 0.0125/1600 -64-3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1 环境空气基本污染149、物质量现状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质量现状 根据2020 年xx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xx市区2020 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 177 天,占 48.4%;二级标准 186 天,占 50.8%;三级标准 3 天,占0.8%;四级、五级标准 0 天,占 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 99.2%。对2020 年xx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的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进行数据统计,结果见表 3.1-1。xx市2020 年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类标准。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功能二类区,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表 3.1-1 2020 年xx环境空气150、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统计分析 单位:g/m3 污染因子 评价指标 浓度及标准值 是否达标 现状浓度 标准值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22 35 达标 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 43 75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38 70 达标 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 82 150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8 40 达标 百分位数(98%)日平均质量浓 52 80 达标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6 60 达标 百分位数(98%)日平均质量浓度 10 150 达标 O3 百分位数(90%)8 h 平均质量浓度 130 160 达标 CO 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 80151、0 4000 达标 3.2 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TSP、甲醛环境质量现状,本报告引用xxxx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监测数据报告编号:浙瑞(温)2020-09220和xxxx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进行监测的数据。-65-一、监测布点与监测项目 表 3.2-1 监测点位基本信息 序号 监测点位名称 经纬度 检测因子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东经 北纬 1 罗凤办事处 1204007.98 275046.86 非甲烷总烃、TSP 西 2500 2 甲醛 二、监测时间与频率 表 3.2-2 监测项目与频率一览表 监测项目152、 监测时段 非甲烷总烃 2020.08.17 2020.08.23 每天 02:00、08:00、14:00、20:00 采样一次,每次连续采样 1 h TSP 每天至少连续采样 24 小时 甲醛 三、分析方法 表 3.2-3 监测项目与频率一览表 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最低检测限 环境空气 非甲烷总烃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0.07 mg/m3(以碳计)TSP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1995)7 g/m3 甲醛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 15516-1995)/四153、监测结果 表 3.2-4 监测项目与频率一览表 污染物 评价标准/(mg/m3)监测浓度范围/(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 率/%达标情况 数据来源 非甲烷总烃 2.0 0.830 1.320 66.0 0 达标 xxxx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浙瑞(温)2020-09220 总悬浮 颗粒物 0.300 0.071 0.097 32.3 0 达标 甲醛 0.05 xxxx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根据监测数据统计可知,TSP 日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66-合排154、放标准详解中的二类浓度限值要求;甲醛小时浓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中附录 D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4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 有组织废气达标性分析有组织废气达标性分析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的排放速率及浓度达标分析见表 4.1-1。表 4.1-1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达标性分析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名称 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标准 是否达标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mg/m3)排放速率(kg/h)DA001 非甲烷总烃 0.0028 0.4286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155、60/是 甲醛 1.6 10-5 2.4 10-3 5/是 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5,项目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中的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限值为 0.3 kg/t 产品,其计算公式如下:式中:A 单位合成树脂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kg/t 产品;C实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3;Q 排气筒单位时间内排气量,m3/h;T产单位时间内合成树脂的产量,t/h。本环评将排放口 DA001 非甲烷总烃的预测浓度作为实测浓度计算,将设计风量作为排气筒单位时间内排气量计算,则单位合成树脂产量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计算见表 4.1-2。表 4.1-2 排气筒单位产156、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达标性分析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名称 预测浓度(mg/m3)设计风量(m3/h)合成树 脂产量(t/a)年生产时间(h/a)单位产品NMHC 排放量(kg/t 产品)限值(kg/t 产品)是否达标 DA001 NHMC 0.4286 6500 33.6 1600 0.1327 0.3 是 由表 4.1-1 和表 4.1-2 分析可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醛有组织排放浓度以及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67-准(GB 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4.2 污染源调查污染源调查 -68-表 4.2-1 点源参数157、表 排气筒编号 排气筒底部中心经纬度 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 排气筒 高度/m 排气筒 内径/m 烟气 流速/(m/s)烟气温度/年排放小时数/h 排放工况 污染物最大排放速率/(kg/h)东经 北纬 非甲烷总烃 甲醛 DA001 120.69845449 27.84182228 7 30 0.40 14.3 25 1600 正常排放 0.0028 2.6 10-5 表 4.2-2 面源参数表 编号 名称 面源起点经纬度 面源海拔高度/m 面源 长度/m 面源 宽度/m 与正北 向夹角/()面源有效排放高度/m 年排放小时数/h 排放工况 污染物最大排放速率/(kg/h)东经 北纬 非甲烷总烃158、 甲醛 TSP 1 生产车间 120.69832407 27.84170874 7 37 15 18.0 17*1600 正常排放 0.0133 9.0 10-5 0.0245*本项目所在楼栋 1 层高 4.5 m,2 8 层高 3.5 m,窗户高度 2 m,排放高度按 17 m 计。-69-4.3 评价等级判断评价等级判断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利用大气环评专业辅助系统(EIAProA2018 版)大气预测软件,采用 AERSCREEN3 模型进行筛选计算各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4.3.1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评价因子和标159、准见表 4.3-1。表 4.3-1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评价因子 平均时段 标准值 单位 标准来源 非甲烷总烃 一次值 2.0 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甲醛 1 小时平均 50 g/m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TSP 1 小时平均 900*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对仅有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按 3 倍折算为 1 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4.3.2 估算模型参数 表 4.3-2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城市 160、人口数(城市选项时)143.79 最高环境温度/38.7 最低环境温度/-4.3 土地利用类型 城市 区域湿度条件 潮湿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否 地形数据分辨率/m/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否 岸线距离/km/岸线方向/4.3.3 估算模型计算结果 表 4.3-3 项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1)下风向距离/m DA001 非甲烷总烃 甲醛 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70-10 2.44E-06 0.00 1.39E-08 0.00 25 6.40E-05 0.00 3.66E-07 0.00 27 6.44E-05 0.00 3.68161、E-07 0.00 50 4.99E-05 0.00 2.85E-07 0.00 100 3.36E-05 0.00 1.92E-07 0.00 200 4.62E-05 0.00 2.64E-07 0.00 300 4.10E-05 0.00 2.34E-07 0.00 400 3.32E-05 0.00 1.90E-07 0.00 500 2.70E-05 0.00 1.54E-07 0.00 600 2.30E-05 0.00 1.31E-07 0.00 700 2.09E-05 0.00 1.19E-07 0.00 800 1.89E-05 0.00 1.08E-07 0.00 900162、 1.71E-05 0.00 9.75E-08 0.00 1000 1.55E-05 0.00 8.84E-08 0.00 1100 1.41E-05 0.00 8.05E-08 0.00 1200 1.29E-05 0.00 7.36E-08 0.00 1300 1.18E-05 0.00 6.76E-08 0.00 1400 1.09E-05 0.00 6.24E-08 0.00 1500 1.01E-05 0.00 5.77E-08 0.00 1600 9.39E-06 0.00 5.36E-08 0.00 1700 8.75E-06 0.00 5.00E-08 0.00 1800 8.163、18E-06 0.00 4.67E-08 0.00 1900 7.67E-06 0.00 4.38E-08 0.00 2000 7.21E-06 0.00 4.12E-08 0.00 2100 6.79E-06 0.00 3.88E-08 0.00 2200 6.42E-06 0.00 3.67E-08 0.00 2300 6.08E-06 0.00 3.47E-08 0.00 2400 5.76E-06 0.00 3.29E-08 0.00 2500 5.47E-06 0.00 3.13E-08 0.00 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6.44E-05 0.00 3.68E-07 0.00 164、D10%最远距离/m/评价等级 三级 表 4.3-4 项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2)-71-下风向距离/m 生产车间 非甲烷总烃 甲醛 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10 3.79E-03 0.19 1.60E-05 0.03 20 4.70E-03 0.24 1.98E-05 0.04 25 4.37E-03 0.22 1.84E-05 0.04 50 3.53E-03 0.18 1.49E-05 0.03 100 2.39E-03 0.12 1.01E-05 0.02 200 1.22E-03 0.06 5.12E-06 0.01 300 7.57165、E-04 0.04 3.19E-06 0.01 400 5.30E-04 0.03 2.23E-06 0.00 500 3.98E-04 0.02 1.68E-06 0.00 600 3.14E-04 0.02 1.32E-06 0.00 700 2.57E-04 0.01 1.08E-06 0.00 800 2.15E-04 0.01 9.07E-07 0.00 900 1.84E-04 0.01 7.75E-07 0.00 1000 1.60E-04 0.01 6.74E-07 0.00 1100 1.41E-04 0.01 5.93E-07 0.00 1200 1.25E-04 0.01166、 5.28E-07 0.00 1300 1.13E-04 0.01 4.74E-07 0.00 1400 1.02E-04 0.01 4.29E-07 0.00 1500 9.29E-05 0.00 3.91E-07 0.00 1600 8.52E-05 0.00 3.59E-07 0.00 1700 7.85E-05 0.00 3.31E-07 0.00 1800 7.27E-05 0.00 3.06E-07 0.00 1900 6.76E-05 0.00 2.85E-07 0.00 2000 6.30E-05 0.00 2.65E-07 0.00 2100 5.90E-05 0.00 2.167、49E-07 0.00 2200 5.54E-05 0.00 2.33E-07 0.00 2300 5.22E-05 0.00 2.20E-07 0.00 2400 4.93E-05 0.00 2.07E-07 0.00 2500 4.66E-05 0.00 1.96E-07 0.00 -72-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4.70E-03 0.24 1.98E-05 0.04 D10%最远距离/m/评价等级 三级 三级 表 4.3-5 项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3)下风向距离/m 生产车间 TSP 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10 6.99E-03 0.78 20 8.66E-03 0168、.96 25 8.05E-03 0.89 50 6.50E-03 0.72 100 4.40E-03 0.49 200 2.24E-03 0.25 300 1.39E-03 0.15 400 9.75E-04 0.11 500 7.33E-04 0.08 600 5.79E-04 0.06 700 4.73E-04 0.05 800 3.97E-04 0.04 900 3.39E-04 0.04 1000 2.95E-04 0.03 1100 2.60E-04 0.03 1200 2.31E-04 0.03 1300 2.07E-04 0.02 1400 1.88E-04 0.02 1500 169、1.71E-04 0.02 1600 1.57E-04 0.02 1700 1.45E-04 0.02 1800 1.34E-04 0.01 1900 1.24E-04 0.01 2000 1.16E-04 0.01 2100 1.09E-04 0.01 2200 1.02E-04 0.01 -73-2300 9.61E-05 0.01 2400 9.07E-05 0.01 2500 8.59E-05 0.01 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8.66E-03 0.96 D10%最远距离/m/评价等级 三级 根据估算模型计算可知,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中最大170、值为 0.96%,属于 Pmax1%,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确定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三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4.3.4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表 4.3-6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度/(g/m3)核算排放速率/(kg/h)核算年排放量/(t/a)一般排放口 1 DA001 非甲烷总烃 428.6 0.0028 0.0045 2 甲醛 2.4 1.6 10-5 2.6 10-5 一般排放口合计 非甲烷总烃 0.0045 甲醛 2.6 10-5 有组织排放总计 有组织排放总计 171、VOCs 0.0045 表 4.3-7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 序号 排放口 编号 产污环节 污染物 主要污染 防止措施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年排 放量/(t/a)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g/m3)1 生产车间 注塑 非甲烷总烃 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架高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4000 0.0159 2 甲醛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200 9.0 10-5 3 破碎 颗粒物/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1000 0.0024 4 去毛刺/0.0200 无组织排放总计 172、无组织排放总计 VOCs 0.0159 -74-颗粒物 0.0224 表 4.3-8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 序号 污染物 年排放量/(t/a)1 VOCs 0.020 2 颗粒物 0.022 4.4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标准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浓度超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换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大气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本项目无需采173、取进一步预测模型模拟基准年内本项目所有污染源对厂界外主要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分布,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4.5 大气环境大气环境影响影响评价结论评价结论 本项目区域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本项目污染物叠加后环境质量浓度预测结果见表 4.5-1。表 4.5-1 叠加后环境质量浓度预测结果表 污染物 预测点 平均 时段 贡献值/(g/m3)占标率/%现状浓度/(g/m3)叠加后浓度/(g/m3)占标率/%达标情况 非甲烷总烃 区域最大落地浓度 一次值 4.70 0.24 1320 1324.70 66.2 达标 甲醛 1 小时平均 0.0198 0.04 达标 TSP 8.66 0.174、96 291 299.66 33.3 达标 由表 4.5-1 可知,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叠加现状浓度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则认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因此,本项目污染物在切实落实废气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是环境可接受的。-75-4.6 大气环境大气环境影响影响评价评价自查表自查表 表 4.6-1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 工作内容 自查项目 评价等级与范围 评价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价范围 边长=50 km 边长 5 50 km 边长=5 km 评价因子 SO2+175、NOx 排放量 2000 t/a 500 2000 t/a 500 t/a 评价因子 基本污染物(SO2、NO2、PM10、PM2.5、臭氧、CO)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甲醛、TSP)包括二次 PM2.5 不包括二次 PM2.5 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 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 附录 D 其他标准 评价现状 环境功能区 一类区 二类区 一类区和二类区 评价基准年(2020)年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数据来源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 现状补充监测 现状评价 达标区 不达标区 污染源 调查 调查内容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 现有污染源 拟替代的污染源 其他在建、拟建项目污染源 区176、域污染源 环境监 测计划 污染源监测 监测因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有组织废气监测 无组织废气监测 无监测 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因子:(/)监测点位数:(/)无监测 评价结论 环境影响 可以接受 不可以接受 污染源年 排放量 SO2:(/)t/a NOx:(/)t/a 颗粒物:(0.002)t/a VOCs:(0.020)t/a 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5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5.1 技术可行性技术可行性 5.1.1 注塑废气防治措施 本环评要求企业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注塑废气,废气收集效率按 80%计。注塑废气收集177、后引至楼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第一道活性炭吸附效率按 80%计,第二道活性炭吸附效率按 65%计,总处理效率为 93%),处理后经排气筒 DA001 排放,排放高度 30 m。本项目设 8 台卧式注塑机,单个集气罩截面尺寸设为 0.6 m 0.6 m,控制风速不低于 0.6 m/s,则设计风量取 6500 m3/h。活性炭是常用的吸附剂,其具有性能稳定、抗腐蚀等优点。由于活性炭固体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和健力,因此当固体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76-能吸引气体分子,使其浓缩并保持在固体表面,污染物被吸附,从而达到消除污染、净化环境的目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投资费用低,操作灵活,对178、于处理大气量、低浓度的有机废气,国内外一致认为该法是最为成熟和可靠的技术。本项目有机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风量大、浓度低,同时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 1122-2020)中表 A.2 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数表,针对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废气,非甲烷总烃污染物采用吸附法属于可行技术。因此,本项目选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是可行的。5.1.2 粉尘废气防治措施 一、破碎粉尘 本项目设独立密闭的破碎车间,破碎过程在破碎机内部进行,且入料口设有挡板,可一定程度减少粉尘四散。本项目破碎粉尘产生量较少,建议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粉尘经大气179、稀释扩散后,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二、打磨粉尘、去毛刺粉尘 本项目打磨粉尘、去毛刺粉尘的产生量较少,建议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粉尘经大气稀释扩散后,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5.2 经济可行性经济可行性 废气处理设施投资、运行费用情况详见表 5.2-1。表 5.2-1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投资和运行费用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年运行费用(万元)1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 套 10 3 合计 10 3 从建设项目规模角度考虑,本项目废气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投资费用大概为 10万元,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10%,占整个工程投资的比例较低,运行费用可接受,因此180、,在经济上也是可行的。6 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监测计划 6.1 监测目的和要求监测目的和要求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对污染物排放-77-状况及其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同时,建设完善的监测数据档案。6.2 监测机构监测机构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第 59 条规定:“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扩建项目应根据项目的规模、性质、监测任务、监测范围设置必要的监测机构或相应的监测手段。本项目可委托有资质环境监测单位完成。6.3 监测项目监测项目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181、指南 总则(HJ 819-2017)的要求,本环评对建设项目提出环境监测建议。表 6.3-1 项目监测计划表 监测要素 产污节点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执行标准 监测频次 废气 注塑 排气筒DA001 非甲烷总烃、甲醛 GB 31572-2015 1 次/年 氨 GB 31572-2015、GB 14554-93 1 次/年 臭气浓度 GB 14554-93 1 次/年/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GB 37822-2019 1 次/年 企业边界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GB 31572-2015 1 次/年 氨、臭气浓度 GB 14554-93 1 次/年 甲醛 GB 16297-1996 1 次/年 7182、 评价结论与建议评价结论与建议 7.1 结论结论 7.1.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估算模型计算,本项目各污染源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Pi中最大值为 0.96%,属于 Pmax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项目点源及面源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等污染因子的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相应因子的环境质量标准,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7.1.2 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性及方案比选结果 一、本项目注塑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183、放,排放高度 30 m。-78-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醛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其排放浓度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针对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拟加强车间排风措施,确保废气可达标排放。本项目所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在国内属于成熟技术,并经多个企业技术验证技术可行,同时,公司将配备废气运行专员,保证废气处理装置的的正常运行。7.1.3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推荐模式中的大气估算模式计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综上所述,本项目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184、理、可靠、有效,各项污染物经治理后可以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评价认为,从大气环境影响角度来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7.2 建议建议 1、建设单位应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注意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2、设专人管理环保工作,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和例行监测工作,保证废气处理装置达到设计要求。3、建设单位须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建立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资料档案。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以新带老削减量185、(新建项目不填)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变化量 废气(单位:t/a)VOCs/0.020 0.020 工业粉尘/0.022 0.022 废水(单位:t/a)废水量/120.000 120.000 COD/0.006 0.006 氨氮/0.001 0.001 总氮/0.002 0.002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单位:t/a)废金属屑/0.020 0.020 废包装袋/0.112 0.112 危险废物(单位:t/a)废液压油/0.352 0.352 废润滑油/0.006 0.006 矿物油废桶/0.048 0.048 废活性炭/1.986 1.986 注:=+-;=-附图附图 1 186、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位置 附图附图 2“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图“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图 本项目位本项目位项目位置 附图附图 3 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项目位置 附图附图 4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图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项目位置 附图附图 5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 项目位置 附图附图 6 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地利用规划图 项目位置 附图附图 7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控制性详细规划图(1)项目位置 附图附图 7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控制性详细规划图(2)项目位置 附附图图 8 项目周边项目周边环境环境概况图概况图 附图附图 9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图例图例:本项目:本项目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体育用地体育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旅馆业用地旅馆业用地 :公共:公共交通用地交通用地 :公园公园 :水环境敏感点水环境敏感点 附附图图 10 厂区总平面图厂区总平面图 图例图例:本项目:本项目 :xxxx汽摩部件汽摩部件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厂区厂区 附图附图 11 项目平面布置图项目平面布置图(5F)附图附图 11 项目平面布置图(楼顶)项目平面布置图(楼顶)附图附图 12 项目监测点位图项目监测点位图 图例图例:本项目位置 :大气环境监测点 罗凤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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