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材料科技公司年产 500 吨电子电气关键基材环保新材料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7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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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13684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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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年产年产 500 吨电子电气关键基材环保新材料建吨电子电气关键基材环保新材料建设项目设项目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盖章盖章):xxxx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xxxx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23 年年 09 月月 目目 录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8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6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4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五、环2、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0 六、结论六、结论.72 附图: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及空气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图 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示意 附图 3 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 附图 4 xx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图 5 xx市水功能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6 xx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 附图 7 xx市三区三线图 附图 8 项目所在区域规划图 附图 9 大运河相关控制线示意图 附件:附件:附件 1xx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308-330483-07-02-407291,xx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08.09 附件 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3、8306318779XW,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7.20 附件 3不动产权证书 附件 4租赁协议 附件 5阻燃剂 MSDS 附件 6原项目环评及验收意见 附件 7城市排水意向申请表 附件 8总量平衡意见 附件 9固体废物承诺书 附件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书 附表:附表:附表 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 500 吨电子电气关键基材环保新材料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地理坐标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C3899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35-77 其他电气4、机械及器材制造26-53 塑料制品业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xx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750 环保投资(万元)5 环保投资占比(%)0.67 施工工期 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80.54(租赁)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具体设置原则见表 1-5、1;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表表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的专项评价的类别类别 设置原则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专项是否设置专项评价评价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中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否 2目标的建设项目。化物、氯气。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6、本项目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直排。否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附录B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附录C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的分级,本项目存储的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094,Q1,未超过临界量。否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否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 注: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7、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规划名称:xx市中心城区0 xx-TX-ZX-01单元格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审批机关:审批机关:xx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22.12.09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1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 1.1xx市中心城区xx市中心城区0 xx-TX-ZX-01单元格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概况单元格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概况(1)规划定位 根据xx镇总体8、规划确定的用地功能布局要求,规划确定本区块功能定位:集产业、宜居、文化、旅游于一体的,产城融合示范区,品质居住特色区,运河文化体现区,中心城区门户区。(2)规划结构 3评价符合性分析 规划以功能为基础,以道路为骨架,结合自然地貌条件,形成了“二带一轴,一心三片,多廊渗透”的用地功能格局。“二带”:沿xx大道的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带,沿京杭运河的运河世界遗产风光带;“一轴”:龙翔大道公共服务轴,龙翔大道未来成为xx镇内重要的东西向联系的公共服务设施轴线;“一心”:街道服务中心。依托现有街道办事处及周边公园设施提升,形成街道服务中心;“三片”:产城融合片:规划重点为现有产业功能提升转型,居住环境品9、质提升。综合功能片:依托东部主要交通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完善,以宜居、产业、文化、旅游等 多种功能综合发展。落实上位规划中的互联网+产业,旅游产业和高端服务业。空间预留片:规划区东北部空间从区位、交通、环境上来看,有城市发展的潜力,作为未来空间发 展预留。规划功能为村庄安置、生态预留、发展备用。多廊渗透:依托地区内丰富水系和沿路绿化防护,形成网络化、渗透型生态廊道空间。(3)发展规模 用地规模:规划区总面积592.62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450.78公顷。(4)用地规划 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主要位于龙翔大道南侧和运河大道北侧之间布置。规划居住用地约93.98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20.810、5%。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61.97公顷,城镇社区服务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地4.35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0.96%。其中机关团体用地1.61公顷,教育用地0.41公顷,幼儿园用地2.32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7.28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62%。其中商业用地1.97公顷,商业兼商务金融用地4.91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0.40公顷。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主要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194.85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43.23%。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主要为城镇道路用地,用地面积75.211、5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6.69%。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主要为供电用地、排水用地和通信用地,总用地面积1.77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0.39%。其中供电用地面积0.31公顷;排水用地面积0.30公顷,通信用地面积0.15公顷;绿地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开敞空间用地主要为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总用地面积73.30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6.26%。其中公园绿地用地面积61.79公顷;防护绿地用地面积11.51公顷。(5)专项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目标 对产生的废料、废水等污染物进行综合处理,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使各项环境质量指标达到或优于相应的国12、家环境质量标准。规划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类功能区标准,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规划区内河段水质(非饮用水)达到类以上标准;噪声达到国标相应的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处理达到无害化程度,城镇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规划措施 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制度建设区内排水系统,污水统一进城镇污水厂集中处理;节约用水,提倡中水回用。使用清洁能源,提高天然气、电能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对大气污染源进行逐步控制,所有大气污染源均须达标排放。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理,减量化优先、资源化为本、无害化处置、市场化运作。完善规划区内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严格控制生活垃圾随河沿路倾 5倒;进行13、建筑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强有毒有害废物的管理和处置。近期实现固体废弃物焚烧处理。加强噪声控制。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规划区内建筑施工噪声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与管理,娱乐场所的建筑外墙和门窗必须保证有足够的隔声能力。规划区内用地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进行审批建设,便于污染物集中控制。加强环保监测管理,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对主要污染源的控制。1.2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xx市xx镇兴平路2号,属于规划中的工业用地范围。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14、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对附近地表水体不会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废气经过治理后达标排放,项目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各类噪声源经过减振隔声等措施后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可外售综合利用,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采取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能够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符合规划环境保护要求。同时xx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已出具了xx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2301-330483-07-02-528797),因此,本项目符合xx市中心城区0 xx-TX-ZX-01单元格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要求。其他符合性15、分析 1与xx市与xx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参考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8),项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表1-2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性分析 三线三线 管控目标管控目标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生态 保护 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理,禁止工业化和城镇化。对照 xx市三区三线图(详见附图7),16、本项目不涉及禁止开发区域。符合环境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人体项目废气经收集符合 6质量 底线 健康为基本出发点,结合xx市大气环境治理相关工作部署,分阶段确定xx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到 2030 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 30g/m3左右,O3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浓度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附近空气质量下降。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基于水环境主导功能、上下游传输关系、水源涵养需求、需要重点改善的优先控制单元等内容,衔接水环境功能区划等既有要求,考虑水环境质量改善潜力,确定水环17、境质量底线。到 2025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上游来水水质稳定改善的基础上,切实保障类及劣类水质断面消除成效,市控以上(含)断面水质好于类(含)的比例达到 85%以上,水质满足功能区要求的断面比例达到90%以上,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力争实现 100%达标。到 2035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点河流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水质基本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直接排放到附近水体,故不会对周边水体有直接影响。符合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原则,结合xx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设置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18、目标:到 2030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 95%以上。企业生产车间按要求做好地面硬化及防渗措施,产生固废放置于专门的仓库,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正常情况下对土壤影响可忽略不计,不会导致项目所在地及附近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符合资源 利用 上线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十三项目不使用高耗能、低效率的设备,不会突破能源利用19、上线。符合 7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19 号)要求,和xx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确定能源利用上线。根据xx省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xx市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和xx市水利局关于下达 2020 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用水不会突破水资源消耗上线。符合衔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的管控要求,包括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因素,作为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本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实施生产,不新增用地,不会突破土20、地资源开发上线。符合根据上表可知,项目符合xx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相关要求。(2)“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xx市xx镇兴平路2号,根据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建设地所在区域属于xx市互联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3048320006),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3。表表1-3 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管控要求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 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21、,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项目从事电子电气关键基材环保新材料生产,主要涉及混料、挤出成型、切粒等工艺,项目已由xx市经济和信息化 局 出 具 了 项 目 代 码 为2308-330483-07-02-407291 的xx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因此,符合产业准入条件要求。符合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对不符合桐乡市重点支持产业导向的三类工业项目禁止准入,鼓励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根据 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附件 工业项目分类表”,本项目行业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符合提高电力、化工、印染22、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项目不属于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 本项目位于龙翔工业区,排放的 VOCs符合 8工业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严格按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执行。除热电行业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内,与居住区相隔道路、河道以及工业厂房等隔离带。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23、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排放的VOCs严格按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执行。符合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企业厂区内雨污分流,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网入市政雨水管网,可实现“污水零直排”。符合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企业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车间24、按要求做好地面硬化及防渗措施,固废放置于专门的仓库,按要求做好地面硬化及防渗措施,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风险较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 1、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2、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企业厂区内设有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能正常运行,做好日常定期维护。本项目实施后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管理,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25、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为租赁厂房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控制电、水使用,不会突破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不会给该地区造成资源负担。符合根据上表可知,项目符合xx市互联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年版)对照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具体分类详见下表1-4。9 表表1-4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表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表 环评类别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项目类别 报告书报告书26、 报告表报告表 登记表本项目登记表本项目 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项目从事电子电气关键基材环保新材料生产,主要涉及混料、挤出成型、切粒等工艺,本项目不属于铅蓄电池及太阳能电池片生产,不涉及电镀工艺、不涉及使用涂料及粘胶剂、不涉及使用再生塑料,均为新料。77 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389 铅蓄电池制造;太阳能电池片生产;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3 塑料制品业 292 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 10吨及以上的;年用27、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因此,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3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xx市xx镇兴平路 2 号,周边主要地表水为京杭运河及其支流,属于杭嘉湖平原河网水系、太湖流域。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年 11 月 1 日施行),该条例中与xx地区相关的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主要有: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28、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本项目从事电子电气关键基材环保新材料生产,主要涉及混料、挤出成型、切粒等工艺,本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废水不排入附近水体(太湖流域),符合太29、湖流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104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相符性分析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xx市xx镇兴平路2 号,属于太湖下游地区,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22959 号)符合性分析见表 1-5。表表1-5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符合性分析(节选相关内容)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符合性分析(节选相关内容)项目项目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发改地区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22959 号)中要求号)中要求 企业情况企业情况 第三章大力推进污染防治(第一节深化工业污染治理)督促企业依法持证排污、按证30、排污,严格落实总磷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要求。持续强化涉水行业污染整治,基于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要,大力推进印染、化工、造纸、钢铁、电镀、食品(啤酒、味精)等重点行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实施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依法推动园区生产废水应纳尽纳。推进化工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1)企业严格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本项目不涉及总磷排放;(2)本项目不属于印染、化工、造纸、钢铁、电镀、食品(啤酒、味精)31、等重点行业企业。厂区内雨污分流,废水经预处理达标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引导工业园区、开发区尤其是耗水量大的企业新建中水回用设施和环保循环设施,推行尾水循环再生利用。开展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率先在纺织印染、化工材料等工业园区探索建设“污水零直排”,实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本项目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充分体现用水循环利用,节水措施。本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污32、水管网,可实现“污水零直排”;企业将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11第六章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第一节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严禁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与项目,依法推动污染企业退出。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推动环太湖生态环境敏感区内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或搬迁至合规工业园。推进太湖流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 300 米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逐步退出。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33、目。(1)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与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3)本项目所在地附近 300米范围内不存在重要饮用水水源地。(4)本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仅排放生活污水,不涉及新增生产性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22959 号)要求。5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xx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年版)xx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 对照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xx省实施细则,本项目34、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1-6。表表1-6 项目与“xx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xx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 条目条目 管控情况管控情况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第四条第四条 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xx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xx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2.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或交通运输部审批、核准的港口码头项目,军事和渔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城市规划和督导交通专项规划等另行研究执行。本项目不涉及码头建设。符合 第五条第五条 1.禁止35、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2.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3.禁止在森林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4.禁止在地质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以及可能对地质公园造 成影响的周边地区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他对保 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5.禁止在 I 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6.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由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36、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区域。符合 第六条第六条 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一)禁止擅自改变海岸、海底地形地貌及其他自然生态条件,严控炸岛、炸礁、采砂、围填海、采伐林木等改变海岸、海 底地形地貌或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行为;(二)重点保护区内禁止实施与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活动,预留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海洋特别保护区。符合 12区内禁止实施改变自然生态条件的生产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工 程建设活动;(三)海洋公园内禁止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等工程设施,禁止开设与海洋公园保护目标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第七条第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37、无关的项目;(二)禁止网箱养殖、投饵式养殖、旅游、使用化肥和农药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游泳、垂钓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四)禁止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 第八条第八条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二)禁止网箱养殖、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四)禁止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和其他污染物,禁止排放船舶洗舱水、压载水等船舶污染物,禁止冲洗船舶甲板;(五)从事旅游活动的,应当按38、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 第九条第九条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新建、扩建水上加油站、油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严重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二)禁止设置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三)禁止运输剧毒物品、危险废物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 第十条第十条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垦河道、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因江河治理确需围垦河道的,须论证后经39、省水利厅审查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已经围湖造田的,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进行治理,有计划退田还湖。本项目不涉及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无需围垦河道、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符合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二)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三)禁止挖沙、采矿;(四)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五)禁止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40、;(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本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 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也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 划41、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 第十三第十三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准入条件采用正面清单管理,禁止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符合 13条条 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禁止不符合主导功能定位、对生态系统功能有扰动或破坏的各类开发活动,禁止擅自建设占用和任意改变用途。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禁止新建化工园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符合 第十五条第十42、五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露天矿山项目。符合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版)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 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符合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禁止核准、备案严重过剩产能行业新增43、产能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符合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禁止备案新建扩大产能的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项目。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项目确需新建的,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并公告,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项目。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xx省实施细则相关要求。6与xx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与xx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 根据xx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xx省人44、民政府令第 364 号)及xx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xx省价格监测预警办法 等 9 件规章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第 388 号令)规定,相关情况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符合性 根据前文“与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2)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能达标排放;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可达标排45、放;固废经综合处置、利用后均可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3)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性 14项目排放污染因子中被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有 CODCr、NH3-N、VOCs、颗粒 物,本 项 目 实 施 后 企 业 共 计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值 为:CODCr0.006t/a、NH3-N0.001t/a、VOCs0.138t/a、颗粒物 0.100t/a。较现有许可排放量情况为:CODCr减少 0.264t/a、NH3-N 减少 0.026t/a、VOCs 增加 0.002t/a、颗粒物增加0.100t/a。本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CODCr、NH3-N 无需区域替代削减46、。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修订护航经济稳进提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嘉环发20237 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新增的 VOCs 按 1 倍、颗粒物按 2 倍进行区域平衡削减替代。则区域削减量为 VOCs0.002t/a、颗粒物 0.200t/a,根据 关于xxxx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 吨电子电气关键基材环保新材料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平衡的意见,调剂颗粒物 0.200t/a、VOCs0.002t/a,作为本项目的平衡替代量。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4)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xx市xx镇兴平路 2 号,位于工业47、园区,根据企业提供的 不动产权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房屋为工业用途。因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5)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从事电子电气关键基材环保新材料生产,主要涉及混料、挤出成型、切粒等工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xx市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 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目录中的限制类及禁止类项目,故属于允许类项目。本项目已由xx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了项目代码为2308-330483-07-02-407291的 浙江省48、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和地方产业政策。7与xx省与xx省“十四五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结合本项目情况及xx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 号)相关内容,符合性分析如下:15表表1-7 与xx省 与xx省“十四五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 序号序号 主要任务主要任务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是否符合1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助力绿色发展(1)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49、业合理布局,限制高 VOCs 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 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 VOCs 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 VOCs 污染物产生。本项目不涉及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本项目不涉及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淘汰、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 版)中应用类被替代原料。符合(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50、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 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VOCs 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VOCs 排放量实行 2 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本项目符合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要求,本项目新增的VOCs 严格按照当地管理部门要求落实总量控制制度。符合2 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强化源头控制(3)全面提升51、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52、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企业不属于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4)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xx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 VOCs 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 VOCs 含量。本项目不属于工业涂装行业。/(5)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全面排查使用53、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制定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到 2025 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不涉及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符合 163 严格生产环节控制,减少过程泄漏(6)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54、,做好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对 VOCs 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本项目在挤出出料口及抽真空排气上方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m/s。符合(7)全面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石油炼制、石55、油化学、合成树脂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开展 LDAR 工作;其他企业载有气态、液态 VOCs 物料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开展LDAR工作。开展 LDAR 企业 3 家以上或辖区内开展 LDAR 企业密封点数量合计 1 万个以上的县(市、区)应开展 LDAR数字化管理,到 2022 年,15 个县(市、区)实现 LDAR数字化管理;到 2025 年,相关重点县(市、区)全面实现 LDAR 数字化管理。本项目密封点远小于2000 个,不开展 LDAR 工作。/(8)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引导石化、化工等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车)、检修、设备清洗等非正56、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 O3污染高发时段(4 月下旬6 月上旬和 8 月下旬9 月,下同)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 VOCs 排放;确实不能调整的,应加强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的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产生的 VOCs 应收集处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实施后,要求企业严格按要求做好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符合4 升级改造治理设施,实施高效治理(9)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 VOCs 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57、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 VOCs 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 2025 年,完成5000 家低效 VOCs 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石化行业的 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 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 VOCs 综合去除效率达到 60%以上。本项目挤出有机废气采用除雾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VOCs 综 合 去 除 效 率 大 于60%,活性炭按要求58、定期更换并按危险废物处置。符合(10)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 VOCs 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VOCs 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本项目实施后,要求企业按要求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符合(11)规范应急旁路排放管理。推动取消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行业非必要59、的含 VOCs排放的旁路。因安全等因素确须保留的,企业应将保留的应急旁路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急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监控(如流量、温度、压差、阀门开度、视频等)设施等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本项目无应急旁路。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xx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 17理方案(浙环发202110 号)相关要求。8与台州市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与台州市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 结合本项目情况及台州市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相关内容,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1-8 与台州市塑料行业挥发60、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 与台州市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 分类分类 内容内容 序号序号 判断依据判断依据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是否符合污染 防治 总图布置 1 易产生粉尘、噪声、恶臭废气的工序和装置应避免布置在靠近住宅楼的厂界以及厂区上风向,与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满足环保要求。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本项目与周边敏感点尚有一定距离,能满足环保要求。符合 原辅物料 2 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禁止使用附带生物污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塑料作为生产原辅料。本项目使用塑料新料,不涉及使用废塑料。符合 3 进口的废塑料应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废塑料(GB1661、487.12-2005)要求。本项目使用塑料新料,不涉及使用废塑料。/现场管理 4 增塑剂等含有 VOCs 组分的物料应密闭储存。本项目原料均为固态,不涉及使用含有 VOCs 组分的物料。/5 涉及大宗有机物料使用的应采用储罐存储,并优先考虑管道输送。不涉及/工艺装备 6 粉碎工艺宜采用干法粉碎技术。本项目不涉及粉碎工艺。/7 选用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性强、废气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和装备,鼓励企业选用密闭自动配套装置及生产线。/废气收集 8 粉碎、配料、干燥、塑化挤出等易产生恶臭废气的岗位应设置相应的废气收集系统,集气方向应与废气流动方向一致。使用塑料新料(不含回料)的企业视其废气产生情况可不设置62、相应的有机废气收集系统,但需获得当地环保部门认可。项目挤出出料口及抽真空排气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处理,集气方向与废气流动方向一致。符合 9 粉碎、配料、干燥等工序应采用密闭化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法做到密闭部分可灵活选择集气罩局部抽风、车间整体换风等多种方式进行。本项目不涉及粉碎、干燥工序,使用原料大部分为塑料粒子,仅少量粉料配料时产生少量粉尘,主要以重力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挤出出料口及抽真空排气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符合 10塑化挤出工序出料口应设集气罩局部抽风,出料口水冷段、风冷段生产线应密闭化,风冷废气收集后集中处理。本项目挤出出料口及抽真空排气设置集气罩局部抽风,收集63、后经废气处理设备净化后排放。符合 11当采用上吸罩收集废气时,排风罩设计应符合排风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GB/T16758-2008)要求,尽量靠近污染物排放点,除满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要求外,控制集气罩口断面平均风速不低于 0.6m/s。本项目拟采用上吸罩收集废气,排风罩按相关要求设计,尽可能靠近排放点,罩口风速不低于 0.6m/s。符合 1812采用生产线整体密闭,密闭区域内换风次数原则上不少于 20 次/小时;采用车间整体密闭换风,车间换风次数原则上不少于 8 次/小时。不涉及/13废气收集和输送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要求,管路应有明显的颜色区分及走向标识64、。要求项目废气收集和输送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要求。符合 废气治理 14废气处理设施满足选型要求。使用塑料新料(不含回料)的企业视其废气产生情况可不进行专门的有机废气治理,但需获得当地环保部门认可。本项目按要求设置有机废物收集和处理装置,满足要求。符合 15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要求。企业废气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 环境 管理 内部管理 16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包括环保人员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制度、废气例行监测制度等。按要求落实 符合 17设置65、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有效落实环境保护及相关管理工作。按要求落实 符合 18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等。按要求落实 符合 档案管理 19加强企业 VOCs 排放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建立完善的“一厂一档”。按要求落实 符合 20VOCs 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完整,定期更换VOCs 治理设备的吸附剂、催化剂或吸收液,应有详细的购买及更换台账。按要求落实 符合 环境监测 21企业应根据废气治理情况建立环境保护监测制度。每年定期对废气总排口及厂界开展监测,监测指标须包含臭气浓度和非甲烷总烃;废气处理设施须监测进、出口参数,并核算 VOCs 去除率。按要求落实 符合66、 注:加“”的条目为可选整治条目,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情况明确整治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台州市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相关要求。9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对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附件 4“工业企业 VOCs 治理检查要点”,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1-9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源项源项 检查环节检查环节 检查要点检查要点 企业情况企业情况 是否符合是否符合VOCs物料储存 容器、包装袋 1.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是否加67、盖、封口,保持密闭;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废包装容器是否加盖密闭。2.容器或包装袋是否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项目以塑料粒子、粉料为原材料,不涉及 VOCs 物料储存。/19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 3.储罐类型与储存物料真实蒸气压、容积等是否匹配,是否存在破损、孔洞、缝隙等问题。4.内浮顶罐的边缘密封是否采用浸液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5.外浮顶罐是否采用双重密封,且一次密封为浸液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6.浮顶罐浮盘附件开口(孔)是否密闭(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除外)。7.固定顶罐是否配有 VOCs 处理设施或气相平衡系统。8.呼68、吸阀的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9.固定顶罐的附件开口(孔)是否密闭(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除外)。本项目不涉及/储库、料仓 10.围护结构是否完整,与周围空间完全阻隔。11.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是否关闭(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除外)。本项目不涉及/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 液态VOCs 物料 1.是否采用管道密闭输送,或者采用密闭容器或罐车。本项目不涉及/粉状、粒状 VOCs物料 2.是否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本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 3.汽车、火车运输是否采用69、底部装载或顶部浸没式装载方式。4.是否根据年装载量和装载物料真实蒸气压,对 VOCs 废气采取密闭收集处理措施,或连通至气相平衡系统;有油气回收装置的,检查油气回收量。本项目不涉及/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 VOCs 物料投加和卸放 1.液态、粉粒状 VOCs 物料的投加过程是否密闭,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2.VOCs 物料的卸(出、放)料过程是否密闭,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塑料粒子等原料投加不涉及 VOCs 产生,挤出过程产生的 VOCs 采取局部收集后纳入废气净化系统。符合化学反应单元 3.反应设70、备进料置换废气、挥发排气、反应尾气等是否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4.反应设备的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等开口(孔)在不操作时是否密闭。本项目不涉及/分离精制单元 5.离心、过滤、干燥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6.其他分离精制过程排放的废气是否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7.分离精制后的母液是否密闭收集;母液储槽(罐)产生的废气是否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不涉及/20真空系统 8.采用干式真空泵的,真空排气是否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9.采用液环(水环)真空泵、水71、(水蒸汽)喷射真空泵的,工作介质的循环槽(罐)是否密闭,真空排气、循环槽(罐)排气是否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挤出机干式抽真空排气采用局部收集后纳入废气净化系统。符合配料加工与产品包装过程 10.混合、搅拌、研磨、造粒、切片、压块等配料加工过程,以及含 VOCs 产品的包装(灌装、分装)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配料及包装不涉及 VOCs 产生。/含 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 11.调配、涂装、印刷、粘结、印染、干燥、清洗等过程中使用 VOCs 含量大于等于 10%的产品,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72、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12.有机聚合物(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的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制品生产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在挤出出料口及抽真空排气上方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后汇入 1套“除雾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符合其他过程 13.载有 VOCs 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是否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73、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是否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退料不涉及 VOCs产生。/VOCs 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14.是否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15.采用外部集气罩的,距排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是否大于等于 0.3 米/秒(有行业具体要求的按相应规定执行)。16.废气收集系统是否负压运行;处于正压状态的,是否有泄漏。17.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是否密闭、无破损。14.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15.控制风速符合相关要求。16.废气收集系统为负压状态,收集系统密闭性较好。17.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密闭、无破损。符合设备与管线组74、件泄漏 LDAR 工作 1.企业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 2000 个的,是否开展 LDAR 工作。2.泵、压缩机、搅拌器、阀门、法兰等是否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泄漏检测。3.发现可见泄漏现象或超过泄漏认定浓度的,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泄漏源修复。4.现场随机抽查,在检测不超过 100 个密封点的情况下,发现有 2 个以上(不含)不在修复期内的密封点出现可见泄漏现象或超过泄漏认定浓度的,属于违法行为。本项目不涉及。/敞开液面VOCs废水集输系统 1.是否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沟渠输送未加盖密闭的,废水液面上方 VOCs 检测浓度是否超过标准要求。2.接入口和排出口是否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本项目不涉75、及。/21逸散 废水储存、处理设施 3.废水储存和处理设施敞开的,液面上方 VOCs 检测浓度是否超过标准要求。4.采用固定顶盖的,废气是否收集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不涉及。/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 5.是否每 6 个月对流经换热器进口和出口的循环冷却水中的 TOC 或 POC 浓度进行检测;发现泄漏是否及时修复并记录。本项目不涉及。/有组织VOCs排放 排气筒 1.VOCs 排放浓度是否稳定达标。2.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 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 3 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 2 千克/小时的,VOCs 治理效率是否符合要求;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76、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3.是否安装自动监控设施,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1.VOCs 排放浓度稳定达标。2.废气按要求收集处理后排放,废气处理效果符合要求。3.项目无自动监控设施,定期委托监测。基本符合废气治理 设施 冷却器/冷凝器 1.出口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是否存在出口温度高于冷却介质进口温度的现象。3.冷凝器溶剂回收量。本项目不涉及。/吸附装置 4.吸附剂种类及填装情况。5.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6.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更换情况。7.废吸附剂储存、处置情况。4.本项目使用活性炭,装填量按设计规范要求。5.按规范要求按时按量更换活性炭。6.本项目77、不涉及。7.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储存、处置。符合催化氧化器 8.催化(床)温度。9.电或天然气消耗量。10.催化剂更换周期、更换情况。本项目不涉及。/热氧化炉 11.燃烧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本项目不涉及。/洗涤器/吸收塔 12.酸碱性控制类吸收塔,检查洗涤/吸收液 pH 值。13.药剂添加周期和添加量。14.洗涤/吸收液更换周期和更换量。15.氧化反应类吸收塔,检查氧化还原电位(ORP)值。本项目不涉及。/台账 企业是否按要求记录台账。项目实施后,要求企业健全各类台帐并严格管理。符合本项目基本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相关要求,要求企业今后在生产过程中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如完善环境保78、护管理制度、落实监测监控制度、健全各类台帐,并严格管理、建立非正常工况申报管理制度等。10与xx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符合性分析与xx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xx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的通知(嘉政办发 2022 37号),本项目用地边界距离南侧京杭运河河岸最近距离约970m,根据大运河相关控制线示意图(详见附图 9),本项目位于核心监控区范围内,不位于滨河生态空间范围内。22结合本项目情况及xx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嘉政办发202237 号)相关内容,项目与xx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1-10。79、表表1-10 与xx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符合性分析 与xx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符合性分析 序号序号 细则主要内容细则主要内容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是否符合1 3 用途管控规定 3.1 总体要求。xx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明确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的项目,其中位于产业园区内的,应进行提升改造,不得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鼓励进行迁出、关闭;位于产业园区外的,应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提升改造,不得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适时迁出或关闭。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内现状低、小、散码头,应制定整改方案,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进行落实。本项目从事电子电气关80、键基材环保新材料生产,主要涉及混料、挤出成型、切粒等工艺,项目取得xx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不属于国家和地方限制、禁止准入行业。经对照 xx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详见表1-11),本项目不属于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的项目。符合2 3.4.3 港航转型发展区特殊规定 在符合省市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港航转型发展区准入与大运河绿色航运体系建设有关的港口公用作业区、企业自备码头、交通管理码头、旅游客运码头、水上加油站等港航设施以及无污染排放的配套工业设施、仓储物流作业区建设。各类码头建设应体现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专业化要求;81、尊重大运河已有的各类作业区,结合本细则要求对环境风貌进行必要的整改;新建、扩建配套工业设施应在运河岸线 1000 米之外,且与运河环境风貌相协调。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233 4 空间形态与景观风貌管控要求 4.1 总体要求 核心监控区严格落实自然生态环境和传统历史风貌保护要求,整体保护大运河沿线空间形态。保护运河水工遗存本体与周边地区空间形态的关联关系,控制大运河沿岸重要的景观视廊、景观界面,不得破坏历史空间环境及要素。遵循滨水梯度原则,沿运河两岸新建、重建建筑前低后高,渐次升高。除历史文化空间外,原则上以对河岸堤外坡脚为基点,建筑高度不超过建筑退让河岸线距离的 1/3,且以同岸河堤外坡脚82、为基点,建筑高度不超过建筑退让河岸线距离的 2/3。垂直临水线 50 米范围内的第一排新建建筑原则上以低、多层为主。本项目建筑距离大运河河岸堤脚最近距离约 970m,距离相对较远,不会影响大运河沿线空间形态。符合4 4.2 重要景观视廊保护要求 重要景观视廊包括核心监控区内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以及城市设计中明确要求控制的视线通廊。xx大运河沿岸的重要景观视廊可分为重要历史文化点景观视廊和重要运河节点景观视廊两类。对照该文件附表 5 重要历史文化点景观视廊列表、附表 6 运河古桥景观视廊要求和附表 7 河流交汇点及河湾景观视廊列83、表,本项目不在这些景观视廊范围内。符合5 4.3 重要景观界面保护要求 重要景观界面分为大运河第一界面和重要历史文化界面两类。大运河第一界面:本项目距离大运河两岸较远,对大运河风貌影响较小。对照附表 8 重要景观界面列表,本项目不涉及重要历史文化界面。符合综上所述,项目符合xx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相关要求。11与与xx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xx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对照xx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相关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1-11 与xx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与xx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84、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序号序号 清单内容清单内容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是否符合1 本负面清单适用于遗产区、缓冲区以外的核心监控区。核心监控区范围为京杭大运河xx段和浙东运河主河道两岸起始线至同岸终止线距离 2000 米。本项目距离南侧京杭运河约970m,属于核心监控区范围内。/2 核心监控区内历史文化空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保护管理规定和专项保护规划进行管控。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建设。符合 243 核心监控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等与河道保护和水85、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禁止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本项目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符合4 核心监控区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xx省水文管理条例 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规定的对水文监测有影响的活动。本项目不从事对水文监测有影响的活动。符合5 核心监控区内禁止建设不符合设区市及以上港航相关规划的航道及码头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航道及码头项目。/6 核心监控区内产业项目准入必须依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浙江省限制用86、地项目目录(2014 年本)和xx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4 年本)等文件相关要求。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禁止企业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项目。项目选址空间上必须符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大运河(xx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xx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和xx省“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和地方限制、禁止准入行业。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地块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87、合7 核心监控区内一律不得新建、扩建不符合xx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的项目。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不新增用地。符合8 核心监控区内对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 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本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项目。/9 核心监控区内禁止新建、扩建高风险、高污染、高耗水的建设项目。除位于产业园区内且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建设项目外,不得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大运河沿线,污水处理厂管网所在范围内禁止新增排污口。本项目不属于高风险、高污染、高耗水项目;本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所在88、地已具备纳管条件,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造成大运河水污染增加,不会在大运河沿线新增排污口。符合10 核心监控区内确需投资建设的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交通港航设施建设维护项目、水利设施建设维护项目、当地居民基本生活必要的重大民生项目以及防洪调度、工程抢险等特殊情况,不受第九条约束,但应确保建设项目实施前后大运河河道、堤岸、历史遗存和文物古迹“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风貌有改善”。本项目不属于本条描述的项目。/11 核心监控区内的非建成区严禁大规模新建、扩建房地产、大型及特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城镇建成区老城改造限制各类用89、地调整为大型工商业项目、商务办公、仓储物流和住宅商品房用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景观风貌和空间形态的管控依照xx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执行。本项目用地位于工业园区,租赁现有厂房实施生产,不新增用地。符合 2512 核心监控区滨河生态空间(原则上除城镇建成区外,京杭大运河xx段和浙东运河主河道两岸各 1000 米,具体边界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依据 xx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划定),除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村民宅基地、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途以及符合保护利用要求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康养、休闲体育、历史文化空间更新用途外,严控新增非公益用途的用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90、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严禁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田造湖造景、违规从事非农建设,禁止利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挖塘养殖、闲置荒芜。根据大运河相关控制线示意图(详见附图 9),本项目不属于滨河生态空间范围内。/13 核心监控区范围内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除执行本清单外,还需执行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对照xx市三区三线图(详见附图 8),本项目不涉及禁止开发区域。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在xx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91、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内。12与xx市与xx市“污水零直排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水零直排建设情况见表 1-12。表表1-12 xx市 xx市“污水零直排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建设情况 序号序号 判断依据判断依据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是否符合1 工业企业需建有独立的雨污分流系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和雨水实行清污分流、分质分流。本项目厂区内已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92、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2 园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雨、污水收集系统完备,管网布置合理、运行正常,实现“晴天无排水、雨天无污水”。项目所在园区已实行雨污分流,雨、污水收集系统完备,园区已布置合理的污水收集系统,雨水和污水实现分流。符合3 企业生活污水(包括洗浴、餐饮等污废水)须统一收集,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4 有污染的区块必须建立初期雨水收集池,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处理达标后排放或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生产设施、原料等均位于室内,不涉及初期雨水收集。符合5 园区按规定建成符合要求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93、目不涉及工艺废水排放。/6 化工、造纸、印染、制革等重污染企业的生产和工艺废水输送管道须实现明管化或地面化。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重污染企业。/7 所有入河排污(水)口完成整治。本项目废水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不排入附近河流。/26综上所述,项目符合xx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相关要求。13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号)“四性五不批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第九条要求(“四性”),第十一条中的不予批准决定的情形(“五不批”),项目与“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见表1-13。表表1-13 94、与“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 与“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是否符合四性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环保措施合理,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要求分析。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项目根据各污染物特点及相关要求分别设置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相关标准、整治规范要求。符合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95、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废水均纳管排放,不排入附近水体,对周边水体等环境基本无影响;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造成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降级;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在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不会造成区域声环境质量降级。符合审批要求(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符合审批要96、求(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原有项目已停产。/(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本环评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符合审批要求综上,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第九条要求(“四性”),也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第十一条中的不予批准决定的情形(“五不批”)。2714“三区三线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根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xx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97、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三区三线”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3种类型空间所对应的区域,以及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3条控制线。城镇空间指以城镇居民生产生活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本项目位于城镇空间,不占用农业空间、生态空间,符合该文件的要求。28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2.1 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基本概况 xxxx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xx市xx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98、13 年 3 月,原位于xx市xx镇杭福路 366 号 2 幢,主要从事环保型塑料制品生产,经调查,原址已于 2019 年停产,厂区内设备已拆除。现企业投资 750 万元,租赁xx市科锐机械有限公司位于xx市xx镇兴平路 2 号建筑面积约 1080.54 平方米的闲置厂房,购置双螺杆挤出机 1 台、高速切粒机 2 台、高速混料机 1 台、普通混料机 1 台、冷却塔 1 台、吹水机 1 台、送料混合设备 2 台、辅配设备 1 台、力学万能测试仪 1 台、悬臂梁冲击测试仪 1 台、阻燃测试仪 1 台、点击穿测试仪 1 台、灼热丝测试仪 1 台、流体测试仪 1 台、定量显微镜 1 台、熔点测试仪 199、 台、废气处理设施 1 台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形成年产 500 吨电子电气关键基材环保新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主要涉及混料、挤出成型、切粒等工艺。企业产品方案见表 2-1。表表2-1 企业主要产品及产能 企业主要产品及产能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原审批规模原审批规模 原实际生产规模原实际生产规模 本项目新增规模本项目新增规模 搬迁后规模搬迁后规模 环保塑料制品 1500t/a 750t/a 0 0 电子电气关键基材环保新材料 0 0 500t/a 500t/a 2.2 项目工程组成项目工程组成 本项目工程组成具体见表 2-2。表表2-2 本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本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序号序号 组成类100、别工程名称组成类别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工程内容 1 主体工程生产车间 项目共计 1 栋 1 层的生产厂房,主要设置混料、挤出、切粒等工艺。2 辅助工程冷却系统 冷却塔位于车间外西侧。3 储运工程仓储 成品、原料放置区位于车间北侧、东侧。运输 采用货车运输。3 公用工程供水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用水量约 828t/a。排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供电 由xx供电局提供,用电量约 49.4 万 kWh/a。294 环保工程废气101、(1)投料及混料粉尘产生量较小,经自然沉降后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2)挤出废气收集后经 1 套“除雾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3)样品测试废气产生量较小,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废水 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 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仓库位于车间北侧,面积约 5m2。危废仓库位于车间北侧,面积约 5m2。防渗工程 根据厂区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及污染物特性,将厂区划分102、为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危废仓库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一般固废仓库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及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按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2.3 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 1设备清单 本项目生产设备清单见表 2-3。表表2-3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数量数量 备注备注 1 50 双螺杆挤出机 1 台 作业温度 240260 2 高速切粒机 2 台/3 高速混料机 1 台/4 普通混料机 1 台/5 冷却塔 1 台 流量 9.4m3/h 6 吹水机 1 台/7 送料混合设备 2 台/8 辅配设备 1 台 维修工具 9 力学万能测试仪 1103、 台 样品测试 10 悬臂梁冲击测试仪 1 台 11 UL94L94 阻燃测试仪 1 台 12 CTI 电击穿测试仪 1 台 13 灼热丝测试仪 1 台 14 流体测试仪 1 台 15 定量显微镜 1 台 16 熔点测试仪 1 台 17 废气处理设施 1 台 除雾器+干式过滤+活性炭 备注:本项目设备均为新购置设备,本表仅表述本项目设备情况。2.4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 301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情况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情况见表 2-4。表表2-4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情况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情况 序号序号 原料名称原料名称 消耗量消耗量 备注备注 1 P104、A6 粒子 150t/a 颗粒状,25kg/袋 2 PA66 粒子 50t/a 颗粒状,25kg/袋 3 PP 粒子 50t/a 颗粒状,25kg/袋 4 玻璃纤维 150t/a 线状,25kg/袋 5 阻燃剂助剂 100t/a 粉状,氰尿酸三聚氰胺,25kg/袋 6 机油 0.06t/a 液态,18L/桶,最大存放量 0.06t 备注:本项目与原项目为不同产品,本表仅表述本项目产品原辅材料。2原辅料理化性质简介(1)PA:PA 塑料(尼龙,聚酰胺),英文名称:Polyamide,PA 的品种繁多,有 PA6、PA66、PAll、PAl2、PA46、PA610、PA612、PA1010 等,具105、有良好的综合性能,包括力学性能、耐热性、耐磨损性、耐化学药品性和自润滑性,且摩擦系数低,有一定的阻燃性,易于加工,适于用玻璃纤维和其它填料填充增强改性,提高性能和扩大应用范围。结晶料,熔点较高,熔融温度范围窄,热稳定性差,料温超过 300 度、滞留时间超过 30 分钟即分解。成型温度:220-300。(2)PP:聚丙烯(Polypropylene,缩写 PP),是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聚丙烯为无毒、无臭、无味的乳白色高结晶的聚合物,密度只有0.90-0.91g/cm3,是目前所有塑料中最轻的品种之一。它对水特别稳定,在水中的吸水率仅为 0.01%,分子量约 8 万-15 万。成型性106、好,但因收缩率大(为 1%2.5%),厚壁制品易凹陷,对一些尺寸精度较高零件,很难于达到要求,制品表面光泽好。聚丙烯具有良好的耐热性,制品能在 100以上温度进行消毒灭菌,在不受外力的条件下,150也不变形。脆化温度为-35,在低于-35会发生脆化,耐寒性不如聚乙烯。对于聚丙烯玻璃化温度的报道值有-18qC,0qC,5等,这也是由于人们采用不同试样,其中所含晶相与无定形相的比例不同,使分子链中无定形部分链长不同所致。聚丙烯的熔点为 189,分解温度约 400。(3)阻燃剂助剂:根据提供MSDS为氰尿酸三聚氰胺,氰尿酸三聚氰胺是一种无卤型阻燃剂,又叫三聚氰胺氰尿酸酯(简称 MCA),外观为白色结107、晶粉末,难溶于水,可溶于乙醇、甲醛等有机溶剂;呈弱酸性,能较好地分散于油类介质中,无毒、环保、无味,在 300内很稳定,350吸热分解,升华。不燃,31化学性质很稳定,广泛应用于尼龙、丙烯酸乳液、聚四氟乙烯树脂和其他烯烃树脂中作无卤阻燃成分 Chemicalbook。尤其适合于尼龙 6 和尼龙 66 这两种纯尼龙使用,具有阻燃效果好、加工烟雾小、可使阻燃等级轻松达到 UL94V-O 级的阻燃效果;它具有极低的应用成本、优越的电性能、机械性能以及着色性能等种种优点,与此同时,它在作为混合添加剂制造阻燃母料的时候,由于其自身良好的热稳定性以及高效阻燃性之间的极好的平衡性,因而拥有易于加工的优势。2108、.5 劳动定员及工作班制劳动定员及工作班制 项目劳动员工 10 人,采用三班制 24h 生产,年作业时间为 300 天。厂区内不设食堂及宿舍。2.6 厂区平面布置情况厂区平面布置情况 本项目生产车间共计 1 层,布置混料、挤出、切粒等工艺,冷却塔位于车间外西侧,一般固废仓库及危废仓库位于车间北侧。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详见附图3。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2.7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1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图图 2-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图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1)投料及混料:本项目通过人工将 PA 粒子(颗粒状)、PP 粒子(颗粒状)、阻燃剂助109、剂(粉状)倒入混料机中混合均匀,混料结束后通过人工倒入挤出机料斗。粉状的阻燃剂助剂在投料及混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普通包装废物。(2)挤出成型:混合好的原料通过料斗喂料进入挤出机,通过螺杆的旋转和机筒外壁加热(电加热 240260)使树脂等发生软化,成为熔融状态,使各原辅材料得到充分融合,并在挤出机中段自动将线状的玻璃纤维喂入挤出机与熔融状的塑料原料汇合,最后由液压系统使螺杆向前推进,通过挤出机机头口模挤出呈长细条状(备注:32熔融挤出无需设置过滤网)。挤出成型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另外,为防止挤出机腔内混入空气影响产品品质,设备通过真空泵抽真空。抽出的气体内含有少量树脂因高温熔融而气化的大110、分子气溶胶粒子,本项目抽真空气体通入一个密闭过滤筛箱体过滤气溶胶粒子,气溶胶粒子经过滤筛箱体收集冷却后呈塑料状。(3)冷却、风干:挤出的塑料直接进入水槽中通过水冷却,再经过风干机吹干表面水分。水槽内冷却水通过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补水,由于刚挤出的塑料温度较高,呈软化状,进入冷却水槽后会有少量游离态的有机物溶于水中,随着时间累积,水中有机物含量会越来越高,需定期更换,废液按危险废物处置。(4)切粒:将长条的塑料切成颗粒状。其中刚挤出段和末段不符合产品要求废弃,故产生废塑料。(5)样品测试:随机抽取少量样品进行性能测试,其中阻燃、灼热、熔点等需测试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测试后样品废弃,故产生废111、塑料。(6)最后成品包装入库即可。2产排污环节分析 表表2-5 本项目产排污情况汇总表 本项目产排污情况汇总表 类别类别 生产单元生产单元 污染源污染源/工艺名称工艺名称 主要污染因子主要污染因子 废气废气 生产车间 混料 颗粒物 挤出、抽真空、样品测试非甲烷总烃、氨、颗粒物、臭气浓度 废水废水 生产车间 挤出冷却水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损耗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CODCr、NH3-N 噪声噪声 生产车间 各生产设备及配套的风机等辅助设施运行 等效连续 A 声级 固体固体 废物废物 生产车间 普通原辅料使用等 普通包装废物 切粒、测试、抽真空过滤废塑料 冷却水更换 废液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112、废过滤棉 设备维修保养 废机油、废油桶 生活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与项目有关的原2.8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xxxx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xx市xx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3 月,原位于xx市xx镇杭福路 366 号 2 幢,主要从事环保型塑料制品生产,经调查,原址已于 2019 年停产,厂区内设备已拆除,原有污染已不再产生,本报告仅根据原环评审批、验收情况对原项目简单概括。33有环境污染问题 1原有项目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情况原有项目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情况 原有项目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情况如下:113、表表2-6 企业历次环保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情况 企业历次环保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审批文号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实施情况验收情况实施情况验收情况 排污许可情况排污许可情况xx市xx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型塑料材料制品 1500 吨新建项目 桐环建 20120619 号年产 1500 吨环保型塑料制品目前已停产已验收 桐环监验2015308 号 登记编号:9133048306318779XW001Y 2原有项目污染物核算原有项目污染物核算(1)原有规模、生产设备、原辅材料消耗、工艺流程 原有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见表 2-1。原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2-7。表表114、2-7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审批数量审批数量 实际数量实际数量 1 双螺杆挤出机 4 台 2 台 2 注塑机 2 台 1 台 3 冷却水循环系统/1 套 备注:原有设备已拆除淘汰。原有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 2-8。表表2-8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情况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情况 序号序号 原料名称原料名称 审批消耗量审批消耗量 实际消耗量实际消耗量 1 ABS 塑料粒子 1510t/a 751t/a 原有项目工艺流程见图 2-2。图图 2-2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图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a 挤出或注塑成型:ABS115、 粒子通过挤出机或注塑机成型。b 水冷却:挤出或注塑成型的塑料通过水冷却系统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排放。34c 检验:对成型的塑料检验合格入库即可。(2)污染源强、防治措施 目前原址已停止生产,原有污染已不再产生,原项目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置情况参考原环评、验收情况。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2-9。表表2-9 原有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及防治措施情况 原有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及防治措施情况 污染物类型污染物类型 污染物名称产生量(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排放量(排放量(t/a)防治措施)防治措施 废气 挤出、注塑废气 苯乙烯 0.0453 0.0453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15m高116、排气筒排放。丙烯腈 0.0453 0.0453 丁二烯 0.0453 0.0453 合计 VOCs 0.136 0.136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量 300 300 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CODCr 0.105 0.015*NH3-N 0.011 0.002*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值在 6587dB 之间 主要生产设备置于室内,高噪声设备做好减震措施固废 生产固废 普通废包装物0.5 0 出售给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废塑料 1 0 职工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3 0 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备注:CODCr、NH3-N 环境排放量分别按浓117、度 50mg/L、5mg/L 核算。3原项目污染物达标分析原项目污染物达标分析 目前原址已停产,无法做现状监测,故本环评引用验收结论及停产前相关检测数据。经查阅验收监测表、检测报告(xxxx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编号 HJ15-10-1574、HJ15-09-0887、HJ18-11-2077),监测数据如下:表表2-10 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 废气废气 采样时间采样时间 检测项目检测项目 检测点位检测点位 检测结果检测结果 浓度(浓度(mg/m3)速率(速率(kg/h)2015.4.3 苯乙烯 排气筒出口 0.058 1.3410-40.041 0.9410-4 0.043 0.9910118、-4 2015.9.24 丙烯腈 排气筒出口 0.01/0.01/99.5%/可行/非甲烷总烃 0.270集气罩 75%0.18917.2 有组织 除雾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 70%1836可行0.057 5.1 0.009DA001/无组织/0.081/0.014/45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2污染物源强核算过程(1)投料及混料粉尘 本项目阻燃剂助剂为粉状原料(100t/a),在投料及混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采用人工投料,混料搅拌过程较为平缓,产生粉尘量极小,粉尘主要在投料过程过程产生。类比同类项目工艺投料/混料工段粉尘产生量约占原料消耗量的 5,则产生粉119、尘 0.5t/a。由于粉尘产生量较小,投料时间较短(约 300h/a),且由于粉料比重较大,80%的粉尘(0.4t/a)基本沉降在设备周围及车间内,逸散至外环境的粉尘较少(0.1t/a),故粉尘以无组织方式车间内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挤出成型废气 气溶胶粒子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挤出机设有抽真空作业,挤出机腔体内少量树脂因高温熔融而气化的大分子气溶胶粒子,会随抽真空气体带出腔体,根据企业相关经验,产生量约原料(500t/a)用量的十万分之三,则抽出的气溶胶粒子约 0.015t/a。本项目抽真空气体通入一个密闭过滤筛箱体过滤气溶胶粒子,气溶胶粒子经过滤筛箱体收集冷却后较易凝结成塑料状去除120、,从真空泵排气口排出的气溶胶粒子极少,故本环评不做定量分析。有机废气 本项目挤出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参考xx省重点行业VOCs 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1.1 版)塑料行业的排放系数,VOCs 单位排放系数按0.539kg/t 原料计,本项目原料用量约 500t/a,则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由于挤出温度尚未达到 PA 等原料裂解温度,故氨产生量极少,不做定量分析)产生量约 0.270t/a、0.045kg/h(按 6000h/a)。根据企业提供资料,A、挤出机腔体为密闭,有机废气主要在出料口产生,要求企业对挤出机出料口及刚入水冷段(刚出料时温度较高,塑料表面仍有有机废气散发,故刚入水121、冷段水槽上方会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罩口面积约 0.6m2、风速不低于 0.6m/s);B、另外,设备抽真空过程会抽出少量有机废气,要求在真空泵排气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罩口面积约0.1m2、风速不低于 0.6m/s);C、此外,挤出机料斗喂料口及玻璃纤维喂料口均 46设有通气小开口(共 3 个,约 0.03m2/每个),通气口会有少量有机废气逸散,要求在通气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罩口面积约 0.05m2、风速不低于 0.6m/s,共 3 个),则总风量约 1836m3/h,废气收集率按 75%计。收集后废气汇入 1 套“除雾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122、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处理效率按 70%计。则有机废气排放量约 0.138t/a(有组织排放 0.057t/a、无组织排放 0.081t/a),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57500=0.114kg/t 产品0.3kg/t 产品,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备注:集气罩设置要求还应满足废气产生点位置(距离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设计风速不低于 0.3m/s。废气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废气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本项目挤出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根据前文核算,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为减少有机废气排放量,且考虑经济及技术可行性,本环评建议使用一次性活性炭处理123、设施,类比同类型项目,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时汇入大量空气中和废气温度,在进入废气治理设施前温度在 30左右,符合活性炭温度要求(不宜超过 40);由于高温塑料进入水槽时会导致水沸腾产生水蒸气,故废气中含有水分,要求在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前加装除雾器除湿,确保废气符合活性炭湿度要求(不宜超过 80%);由于原料中含有粉状材料、且挤出机腔体内熔融过程会有少量大分子气溶胶粒子,故喂料通气口或抽真空排气口会有极少量颗粒物,挤出料因温度较高,塑料表面也会产生及少量气化大分子颗粒,为符合进入活性炭处理设施前颗粒物浓度不宜大于 1mg/m3,要求在活性炭吸附装置前加装干式过滤器(过滤等级不低于 F9),另外124、,要求使用颗粒状活性炭,碘值不低于 800mg/g 或四氯化碳吸附率不低于 60%,活性炭的动态吸附容量宜按1015%计算更换活性炭,则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能符合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xx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浙美丽办202226 号)等要求,为可行处理方案。(3)样品测试废气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样品在阻燃、灼热、熔点等需测试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由于抽样测试量极少,废气产生量极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故本报告不定量分析,样品测试废气主要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47(4)恶臭 根据调查,挤出过程具有一定的气味,表现为恶臭。参考北京环境监测125、中心在吸取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恶臭 6 级分级法,该分级法以感受器嗅觉的感觉和人的主观感觉特征两个方面来描述各级特征,既明确了各级的差别,也提高了分级的准确程度。表表4-2 恶臭 恶臭 6 级分级法级分级法 恶臭强度级恶臭强度级 特征特征 0 未闻到有任何气味,无任何反应 1 勉强能闻到有气味,但不宜辩认气味性质(感觉阈值)认为无所谓 2 能闻到气味,且能辨认气味的性质(识别阈值),但感到很正常 3 很容易闻到气味,有所不快,但不反感 4 有很强的气味,而且很反感,想离开 5 有极强的气味,无法忍受,立即逃跑 经同类项目类比调查,挤出设备附近能闻到气味,恶臭等级在 23 级;车间内远离挤出设126、备勉强能闻到气味,恶臭等级在 12 级;车间外基本闻不到气味,恶臭等级在 0 级。要求企业生产时关闭门窗,开启挤出工段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对周边恶臭影响较小。4.1.2 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1排放口基本情况 表表4-3 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序号序号 编号编号 名称名称 类型类型 污染物污染物 种类种类 排放口地理坐标排放口地理坐标 高度高度 出口内径出口内径 排气排气 温度温度 经度经度 纬度纬度 1 DA001 挤出废气排放口 一般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氨、颗粒物、臭气浓度1203056.918 304018.09215m 0.2m 30 127、2污染物执行标准 表表4-4 废气排放污染物执行标准情况 废气排放污染物执行标准情况 序号序号 排放口编号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名称名称 浓度限值浓度限值 速率速率 限值限值 1 DA001 挤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60mg/m3/氨 20mg/m3/颗粒物 20mg/m3/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000(无量纲)/2/厂界 非甲烷总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4.0mg/m3/颗粒物 1.0mg/m128、3/氨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5mg/m3/48臭气浓度(GB14554-93)20(无量纲)/3/厂区内生产车间外 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规定的厂区内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6mg/m3(1h平均)/20mg/m3(任意一次)/3污染物排放量核算(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见表 4-5。表表4-5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序号 排放口编号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度核算排放浓度/(mg/m3)核算排放速率核算排放速率/(kg/h)核算年排放量核算年排放量/(t/a)一般129、排放口 1 DA001 非甲烷总烃 5.1 0.009 0.057 有组织排放总计 有组织排放总计 VOCs 0.057(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见表 4-6。表表4-6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序号 生产设施生产设施/工艺工艺 产污环节污染物产污环节污染物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年排放量年排放量/(t/a)1 混料机 投料及混料颗粒物 加强管理规范操作 0.100 2 挤出机 挤出 非甲烷总烃加强管理规范操作、提高收集率 0.081 无组织排放总计 无组织排放合计 VOCs 0.081 颗粒物 0.100(3)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130、核算表见表 4-7。表表4-7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序号 污染物污染物 年排放量年排放量/(t/a)1 VOCs 0.138 2 颗粒物 0.100(4)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见表 4-8。表表4-8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序号 污染源污染源 非正常原因非正常原因 污染物污染物 非正常排放浓度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速率)非正常排放速率/(kg/h)单次持续时间)单次持续时间/h 年发生频次年发生频次/次次 应对措施应对措施 1 DA001 废气治理设施未定期保养、失效 非甲烷总烃17.2 0.032 12131、h1 次按要求定期保养、更换活性炭 4.1.3 监测计划监测计划 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项目在生产运行 49阶段的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 4-9。表表4-9 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监测方案 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监测方案 监测点监测点 监测因子监测因子 监测频率监测频率 执行排放标准执行排放标准 DA001 挤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氨 1 次/年 颗粒物 1 次/年 臭气浓度 1 次/年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无组织监控 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132、B31572-2015)颗粒物 1 次/年 氨 1 次/年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 1 次/年 厂区内生产车间外 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GB37822-2019)4.1.4 污染物排放达标及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污染物排放达标及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废气产生量较小,经收集处理后排放量较小且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另外,本项目废气中不涉及重金属、持久性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等危害较大污染因子,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504.2 废水废水 4.2.1 污染物排放源情况污染物排放源情况 1废水污染源强核算汇总 废水污染源133、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见表 4-10、表 4-11。表表4-10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汇总表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汇总表 序号序号 生产单元生产设施生产单元生产设施 产污产污 环节环节 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 治理设施治理设施 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 废水产生量(废水产生量(t/a)污染物浓度)污染物浓度(mg/L)污染物产生量(污染物产生量(t/a)治理设施名称)治理设施名称/工艺工艺 处理效率处理能力处理效率处理能力 是否为可行技术是否为可行技术 排放方式废水排放量(排放方式废水排放量(t/a)污染物浓度)污染物浓度(mg/L)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排134、放量(t/a)1 生活单元/职工 生活 CODCr 127.5350 0.045 化粪池/是 间接排放127.5 350 0.045 NH3-N 35 0.004 35 0.004 表表4-11 综合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综合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工序 污染物污染物 进入综合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情况进入综合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情况 治理措施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排放时间/h 产生废水量(产生废水量(t/a)产生浓度产生浓度(mg/L)产生量(产生量(t/a)工艺)工艺 综合处理效率综合处理效率/%排放废水量(排放废水量(t/135、a)排放浓度)排放浓度(mg/L)排放量(排放量(t/a)xx(桐乡)水处理有限公司 CODCr 127.5 350 0.045 沉淀+生化等/127.5 30 0.004 7200 NH3-N 35 0.004 1.5(3)0.0002(0.0004)51 2污染物源强核算过程(1)挤出冷却给排水 项目挤出的塑料直接进入水槽中通过水冷却,冷却水通过 1 个冷却塔循环使用,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项目冷却塔冷却水循环水量约 9.4t/h,考虑蒸发、飘水等因素,补水率按 1%计,则补充新鲜水量为 0.094t/h,676.8t/a(按 7200h/a 计)。由于刚挤出的塑料温度较高,呈软化状,进入冷136、却水槽后会有少量游离态的有机物溶于水中,随着时间累积,水中有机物含量会越来越高,需定期更换。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一般每年放假前会对冷却塔循环水池内的水进行整体更换,冷却水循环系统内水量约 1.5t,则更下来的废液量约 1.5t/a,由于该水内含有少量油状的大分子物质、溶于水的有机物等,成分较为复杂,产生量较少,企业无处理能力,故按危险废物处置。(2)生活污水 本项目员工 10 人,年工作 300 天,厂区内不设食堂及宿舍,人均生活用水量按 0.05t/d 计,则生活用水量约 0.5t/d、150t/a(按 300d/a 计),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5%计,则生活污水量约 0.425t/d、137、127.5t/a。生活污水水质参照一般城市生活污水水质 pH69、CODCr200400mg/L(350mg/L 计)、BOD5100200mg/L、SS150200mg/L、NH3-N2035mg/L(35mg/L计)。4.2.2 废水处理设施及可行性分析废水处理设施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共计生活污水量约 127.5t/a,生活污水水质参考城市生活污水平均水质 pH69、CODCr200400mg/L(350mg/L 计)、BOD5100200mg/L、SS150200mg/L、NH3-N2035mg/L(35mg/L 计),符合入网标准,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138、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达标后排放。1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排放情况概况 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实施xx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整合工程(一期),建设日处理污水 20 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 1 座、6 万 t/d 中水回用系统,配套厂区外管网 6.822km。服务范围为梧桐街道、濮院镇,以及西片的开发区泵站(乌镇、龙翔、xx、石门)及凤鸣泵站(xx、凤鸣)污水。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沉淀+改 52良 A2/O+MBBR 工艺,设计进水水质 CODCr为 350mg/L、氨氮 35mg/L,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表 1139、 的特别排放限值标准。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具体工艺流程见图 4-1。图图 4-1 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流程示意图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流程示意图 根据xx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公布的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3 年监测数据,随机选取 3 天的水质情况见表 4-12。表表4-12 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水质情况 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水质情况 单位:单位:mg/L(pH 除外)除外)取样点取样点 取样日期取样日期 pH 值值 氨氮氨氮 COD 总氮总氮 总磷总磷 出水口出水口 2023.2.7 7.29 0.0597 17.41 8.637 140、0.1049 2023.5.9 7.22 0.01 15.02 6.921 0.0936 2023.7.8 7.15 0.01 17.45 7.324 0.0983 特别排放标准 6-9 1.5 30 15 0.3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由上表可知,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水质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表 1 的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2废水依托处理可行性分析 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现有处理规模为 20 万吨/日。xx市域共有3 座污水处理厂,包括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xx污水处理厂、xx污水处理厂,已实施互联互通工程,工程的141、实施均衡了各污水厂的处理水量,缓 53解处理压力,还能确保在污水厂遭遇意外故障时能将污水安全分流。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不会对污水厂造成冲击,且不向周边水体排放,因此不会引起水环境质量降级。另外,项目排放水量在xx市尾水排江工程纳污及排污容量内,根据xx市污水处理尾水外排工程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中对水环境影响分析和预测的结论可知,外排废水对受纳水体钱塘江的水质影响不大。4.2.3 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详见表 4-13。表表4-13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序号 废水类142、别废水类别 污染物种类污染物种类 排放去向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编号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排放口类型排放口类型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1 生活污水 CODCr、NH3-N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化粪池/DW001是 否 企业总排 雨水排放 轻净下水排放温排水排放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 2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详见表 4-14,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详见表 4-15。表表4-14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143、况表 序号序号 排放口排放口 编号编号 名称名称 排放口地理坐标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放去向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排放规律 间歇排放时段间歇排放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经度 纬度纬度 名称名称 污染物种类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1 DW001 污水总排口 1203058.421 304018.420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 24h xx(桐乡)水处理有限公司 CODCr 30 NH3-N 1.5(3)表表4-15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序号 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144、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名称名称 浓度限值浓度限值/(mg/L)1 DW001 CODCr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NH3-N、TP 接管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500 NH3-N 35 3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54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详见表 4-16。表表4-16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号序号 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mg/L)日排放量)日排放量/(t/d)年排放量)年排放量/(t/a)145、1 DW001 CODCr 350 0.00015 0.045 NH3-N 35 0.00001 0.004 全厂排放口合计 CODCr 0.045 NH3-N 0.004 4.2.4 监测计划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项目在生产运行阶段的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 4-17。表表4-17 废水监测方案 废水监测方案 序号序号 监测位置监测位置 污染物名称污染物名称 监测设施监测设施 自动监测设施安装位置自动监测设施安装位置 自动监测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等相关管理要求)自动监测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等相关管理要求)自动监测是否联网自动监测是否联网 自动监测146、仪器名称自动监测仪器名称 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 手工监测频次手工监测频次 手工测定方法手工测定方法 1 企业废水总排口 CODCr 自动 手动/4 个混合采样 1 季度/次 委托检测公司根据符合国家测定方法定 2 NH3-N 自动 手动/4 个混合采样 1 季度/次 4.3 噪声噪声 4.3.1 污染物排放源情况污染物排放源情况 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及配套的风机等辅助设施运行噪声,类比同类型设备,主要噪声源强核算结果见表 4-18、表 4-19。55表表4-18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序号序号 声源名称声源名称 147、型号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空间相对位置/m(备注:厂房西南角为(备注:厂房西南角为 0、0、0)声源源强(声功率级)声源源强(声功率级)/dB(A)声源控制措施)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运行时段 X Y Z 1 废气处理设施(含风机)/1 10 6.2 87 减震、隔声 8:00 21:00 2 冷却塔(含水泵)/0 8 1.2 73 减震、隔声 表表4-19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序号序号 建筑物名称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声源名称 型号型号 声源源强(声功率级)声源源强(声功率级)/dB(A)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备148、注:车间西南角地面为(备注:车间西南角地面为 0、0、0)距室内边界距离)距室内边界距离/m 室内边界声级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建筑物外噪声 声压级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建筑物外距离/m X Y Z 东东 南南 西西 北北 东东 南南 西西 北北 1 生产车间1F 高速混料机/70/9 3 1.28 3 9 55 50.1 56.1 49.7 47.4 8:00 21:00 15 东:51.4南:49.7西:51.2北:46.61 普通混料机/67/8 3 1.29 3 8 55 46.7 53.1 47.1 4149、4.4 送料混料设备/60/9 6 1.28 6 9 52 40.1 41.5 39.7 37.4 送料混料设备/60/8 6 1.29 6 8 52 39.7 41.5 40.1 37.4 挤出机/65/5 9 1.211 9 5 48 44.0 44.7 47.6 42.4 切粒机/70/5 23 1.211 23 5 34 49.0 47.7 52.6 47.5 切粒机/70/6 23 1.210 23 6 34 49.3 47.7 51.5 47.5 吹水机/78/5 19 1.211 19 5 38 57.0 55.9 60.6 55.4 56 4.3.2 噪声厂界达标情况分析噪声厂150、界达标情况分析 1噪声预测公式 本环评预测噪声源外排影响时仅考虑距离衰减,而忽略在传播过程中的阻隔物、空气、地面等的影响,采用下列模式进行计算。单个室外的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基本公式 Lp(r)=Lw+Dc-(Adiv+Aatm+Agr+Abar+Amisc)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Lw由点声源产生的声功率级(A 计权或倍频带),dB;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 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A倍频带衰减,dB;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Abar声151、屏障引起的衰减,dB;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 LP1和 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以下计算公式如下:式中: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 A 声级的隔声量,dB;LP1(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按下式计算:式中: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 57墙夹角处时,Q=8152、;R房间常数,S 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再按下式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 i 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式中:LP1i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j室内 j 声源 i 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按下式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 A 声级。噪声贡献值计算 设第 i 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i,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i;第 j 个等效室外声153、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j,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式中:tj在 T 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s;ti在 T 时间内 i 声源工作时间,s;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室外声源个数;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预测值计算 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58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2预测结果 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如下隔声降噪措施:(1)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2)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时需将车间门154、窗关闭;(3)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垫;(4)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废气治理设施配套风机进出口的管道上断开 2040mm 的距离并用帆布等材质利用管箍进行软连接,风机设置在地面,要求在底座安装橡胶减震垫,并设置隔声罩。经预测计算,对各厂界的影响预测情况见表 4-20。表表4-20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单位: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预测点预测点 厂界东厂界东 厂界南厂界南 厂界西厂界西 厂界北厂界北 贡献值 52.3 51.9 54.3 48.9 标准值 昼间 65 65 65 65 夜间 55155、 55 55 55 达标情况 昼间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夜间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实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因此预计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4.3.3 监测计划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项目在生产运行阶段的噪声监测计划见表 4-21。表表4-21 噪声监测方案 噪声监测方案 监测点监测点 监测因子监测因子 监测频率监测频率 执行排放标准执行排放标准 厂界四周 等效连续 A 声级(Leq)1 次/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56、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4.4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 4.4.1 污染物排放源情况染物排放源情况 59项目产生的副产物主要为普通包装废物、废塑料、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油桶、职工生活垃圾。1普通废包装物 主要来自原辅料拆包,本项目原料袋装,约为原料重量(约 500t/a)的 0.1%,则产生量约 0.5t/a。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等文件,普通包装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废。2废塑料 主要来自切粒产生的边角料、样品测试产生的废样品、挤出机抽真空过滤箱体收集的滤渣(呈塑料状)、投料清扫粉尘,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157、,废边角料及废样品约原料重量(约 500t/a)的 0.1%;根据前文“废气污染物源强核算”,抽真空过滤箱体一般可收集约 15kg 滤渣、投料过程沉降粉尘量约 0.4t/a,每半年清理一次,则废塑料产生量约 1t/a。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等文件,废塑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3废液 项目废液主要来自冷却水更换,产生量约 1.5t/a,由于该水内含有少量油状的大分子物质、溶于水的有机物等,成分较为复杂,产生量较少,企业无处理能力,故按废液处置。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158、等文件,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参照:900-007-09。4废活性炭 主要来自挤出有机废气治理过程,本项目设有 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设施中装填的活性炭需定期更换,根据关于印发xx市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嘉环发202337 号)、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及 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浙美丽办202226 号),要求使用颗粒状活性炭,碘值不低于 800mg/g 或四氯化碳吸附率不低于 60%,活性炭的动态吸附容量宜按 1015%(按 10%计),另外,本项目初始 VOCs 浓度较159、低,活性炭箱气体流速取 0.6m/s,装填厚度取 0.4m。活性炭装填量及更换频次情况详见表 4-22。60表表4-22 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装填量及更换频次情况 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装填量及更换频次情况 废气治理设施名称废气治理设施名称 设计风量(设计风量(m3/h)VOCs 初始浓度(初始浓度(mg/m3)VOCs吸附量(吸附量(t/a)最少活性炭更换量)最少活性炭更换量 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 活性炭更换频次活性炭更换频次 废活性炭量(废活性炭量(t/a)挤出废气处理设施(除雾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1836 17.2 0.1331.33 0.15 9 次/年 1.5 160、由上表可知,废活性炭产生量约 1.5t/a。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等文件,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危废代码:900-039-49。5废过滤棉 主要来自挤出有机废气治理过程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干式过滤器过滤棉更换,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干式过滤器所使用的过滤棉一般 23 个月更换一次,废过滤棉产生量约 0.02t/a。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等文件,废过滤棉为危险废物,危废代码:900-041-49。6废机油 主要来自挤出机维修保养过程机油更换,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一般161、一年更换一次,更换量约 0.06t/a,则废机油产生量约 0.06t/a。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等文件,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危废代码:900-249-08。7废油桶 主要来自机油使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油桶量约为机油用量的 10%,则废油桶产生量约 0.006t/a。对照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等文件,废油桶为危险废物,危废代码:900-249-08。8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 10 人,人均日产垃圾量以 1kg 计,年作业 300 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 3t/162、a。4.4.2 固废处置要求固废处置要求 综上,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普通包装废物、废塑料、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油桶、职工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在 61危废仓库内暂存,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普通包装废物、废塑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由一般固废利用处置单位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624.4.3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处置信息表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处置信息表 表表4-23 固体废物污染源产生及处置信息一览表 固体废物污染源产生及处置信息一览表 序号序号 工序工序/生产线生产线 名称名称 固废163、属性固废属性 废物代码废物代码 主要成分主要成分 形态危险特性形态危险特性 产生量产生量/(t/a)临时储存方式利用处置方式去向临时储存方式利用处置方式去向 利用或处置量利用或处置量/(t/a)1 原料使用 普通废包装物 一般固废389-009-07塑料袋、纸箱等 固态/0.5 袋装/堆放 利用 一般固废利用处置单位 0.5 2 切粒、样品测试、抽真空过滤、清扫等 废塑料 一般固废389-009-06塑料 固态/1 袋装 利用 1 3 冷却水更换 废液 危险废物900-007-09油/烃/水混合物 液态T 1.5 桶装 处置 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1.5 4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危险164、废物900-039-49活性炭、VOCs固态T 1.5 袋装 处置 1.5 5 废过滤棉 危险废物900-041-49滤布、颗粒物、VOCs 固态T 0.02 袋装 处置 0.02 6 设备维修保养废机油 危险废物900-249-08矿物油 液态T,I 0.06 桶装 处置 0.06 7 废油桶 危险废物900-249-08矿物油、塑料固态T,I 0.006 封口堆放 处置 0.006 8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食品残渣、废纸及其他包装物 固态/3 袋装 处置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 63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4.4.4 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要求 固废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165、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xx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设置固定的专门存放场地,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不能乱堆乱放。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1一般固废管理(1)厂内管理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措施防止一般固废污染环境。建立一般固废台帐记录,包括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有关记录应当分类装订成册,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以备生态环境部门检查。分类收集包装后贮存,并应当设置标识标签,注明一般固废的名称、贮存时间、数量等信息166、。贮存场所应当具备水泥硬化地面以及防止雨淋的遮盖措施。一般固废中不得混入危险废物。(2)转移利用处置 妥善处理一般固废,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转移过程污染环境。一般固废的转移应当与接收单位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一般固废可以作为原材料再利用或者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宜以减容打包包装形态出厂。2危险废物管理 企业应当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严格控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建立危险167、废物台帐记录,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厂内运转的整个流程,包括 64各危险废物的贮存数量、贮存地点,利用和处置数量、时间和方式等情况,以及内部整个运转流程中,相关保障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实施情况。有关记录分类装订成册,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以备生态环境部门检查。危险废物单独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应满足以下要求:I.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II.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168、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III.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IV.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7cm/s),或至少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169、的材料。V.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VI.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VII.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VIII.在贮存库内或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 1/10(二者取较大者);用于贮存可能产生渗滤液的危险废物的贮存库或贮存分区应设计渗滤液收集设施170、,收集设施容积应满足渗滤液的收集要 65求。IX.贮存易产生粉尘、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应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气体净化设施;气体净化设施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 GB16297 要求。X.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XI.贮存设施或场所、容器和包装物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171、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见表 4-24。表表4-24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贮存场所(设施)名称贮存场所(设施)名称 位置位置 贮存面积贮存周期危险废物名称贮存面积贮存周期危险废物名称 危废代码危废代码 最大贮存量最大贮存量 危废仓库 5m2 车间北侧 1.5m2 1 年 废液 900-007-09 1.5t 2m2 1 年 废活性炭 900-039-49 1.5t 0.1m2 1 年 废过滤棉 900-041-49 0.02t 0.1m2 1 年 废机油 900-249-08 0.06t172、 0.3m2 1 年 废油桶 900-249-08 0.006t(2)转移利用处置 制定危险废物利用或处置方案,确保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应当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进行处理,并签订委托处理合同。处理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性不明时,应当进行危险特性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关规定进行利用或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按危险废物有关规定进行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转移应当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在进行危险废物转移时,应当对所交接的危险废物如实进行转移联单的填报登记,并按程序和期限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4.5 地下水、土壤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原辅材料173、及所涉及的生产设施均置于室内,不涉及重金属、持久性难 66降解有机污染物排放,按要求做好相关收集处理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要求根据厂区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及污染物特性,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危废仓库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一般固废仓库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及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按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企业应加强维护管理,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的影响概率较小,故本环评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4.6 生态生态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不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4.7 环境风险环境风险 4.7.1 风险调查风险调查 1风险物174、质调查 根据调查,企业主要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仓库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主要涉及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风险物质,具有一定的危害。企业风险物质情况详见表 4-25。表表4-25 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一览表 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一览表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消耗消耗/产生量包装方式最大储存量使用单元产生量包装方式最大储存量使用单元 存储地点存储地点 1 机油 0.06t/a 18L/桶 0.12t/a(含在线 0.06t)挤出机 原料区 2 废机油 0.06t/a 20L/桶 0.06t/a/危废仓库 3 危险废物(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桶)3.026t/a/4.686t/a(含在线 175、1.66t)/危废仓库 2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 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a、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即为Q;b、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nnQqQqQqQ2211 67式中:q1、q2 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176、势为;当Q1是,将Q值划分为:1Q10;10Q100;Q100。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附录 B 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企业涉及的重点关注危险物质主要为危险废物,企业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 确定见表 4-26。表表4-26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Q 值确定表值确定表 序号序号 危险物质名称危险物质名称 CAS 号号 最大存在总量最大存在总量 qn/t 临界量临界量 Qn/t 危险物质危险物质Q 值值 1 机油/0.12 2500 0.00005 2 废机油/0.06 2500 0.00002 3 危险废物(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桶)/4.68177、6 50*0.09372 项目 Q 值 0.094 备注:*危险废物按 50t 计。从上表可知,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0.094(Q1)。4.7.2 风险源分布及可能影响途径风险源分布及可能影响途径 结合本厂区范围内贮存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和辅助原料,因设备故障、操作失误或不可抗拒力等因素造成上述物质突然泄漏时,存在着泄漏、人员中毒、环境污染等潜在危险。确定本厂区内主要环境风险单元及可能影响环境的途径见表 4-27。表表4-27 厂区主要环境风险单元及可能影响环境的途径 厂区主要环境风险单元及可能影响环境的途径 危险单元 主要风险源 主要 风险物质 环境风险类型 触178、发因素 可能环境影响途径 危险单元 主要风险源 主要 风险物质 环境风险类型 触发因素 可能环境影响途径 生产车间 挤出机、水槽 冷却水 泄漏、火灾 设备腐蚀、材质缺陷等引发泄漏、火灾 渗漏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火灾会造成二次污染 危废仓库 暂存的危险废物 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 泄露、火灾 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引发泄露、火灾 渗漏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火灾会造成二次污染 废气处理设施 活性炭处理设施 VOCs、活性炭 火灾 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引发火灾 火灾会造成二次污染 4.7.3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生产车间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企业挤出机作业温度较高(240260),企179、业应高度重视现场作业环境和现 68场安全维护工作,严格按要求操作挤出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充分做好消防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完备的修理制度和隐患排查体制。另外,由于刚挤出的塑料温度较高,呈软化状,进入冷却水槽后会有少量游离态的有机物溶于水中,随着时间推进,水中有机物含量会越来越高,建议企业对冷却水槽及冷却塔水槽下方设置防溢流托盘。2危废暂存仓库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设置危废暂存仓库,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并定期向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申报。危险废物按定期外运委托符合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地面按要求采用混凝土硬化,并做好防腐防渗处理180、,四周设有防流失导流沟。此外,危险废物厂内应做到分类暂存,做好危废的标示标牌。3废气处理设施风险防控措施 废气收集处理过程中因设备故障等也会造成大量废气非正常排放,将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企业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有机废气主要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本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小,非正常排放不会造成超标排放,但会加重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负担。因此,企业应在严格落实废气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废气收集净化配套动力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设计要求及时更换活性炭,以确保收集净化系统正常运行,安全操作,进而减轻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另外,企业应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处理设施,并由专业机构安装、连接181、管路,严格按操作规范作业,定期对设备检验、保养及维护。4应急设施(备)和物质 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必须备足、备齐应急设施(备)与物资,并放在显眼位置,以便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保证应急人员在第一时间启用,并能快速、正确的投入到应急救援行动中,以及在应急行动结束后,做好对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理净化。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预防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但也应有应急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处置是否得当,关系到事故蔓延的范围和损失大小。建议企业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编制 6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备案。6“三废”治理设施安全管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xx省应急管理厅、xx省生态182、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 号)文件相关要求,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建设部门核发的综合、行业专项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主要环保设施(废气等治理设施)进行设计,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环保设施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对废气处理设施规范施工。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确保环保设施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并形成书面报告。企业要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交易,要183、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日常环保设施安全检查,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通过落实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其发生概率可进一步降低,其影响可以进一步减轻,环境风险是可以承受的。7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内容 要素要素 排放口排放口(编号、名称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执行标准 大气 环境 DA001挤出废气 非甲烷总烃、氨、颗粒物、臭气浓度 要求企业挤出机出料口及刚入水冷段上184、方、真空泵排气口上方、喂料通气口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总风量约 1836m3/h,收集率按 75%计,废气收集后汇入 1 套“除雾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处理效率按 70%计。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其余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厂界 投料及混料颗粒物 加强管理规范操作、自然沉降 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其余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抽真空颗粒物 过滤筛箱体过滤 非甲烷总烃、氨、臭气浓度 加强管理、提高收集处理效率 车间外185、 非甲烷总烃 加强管理、提高收集处理效率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地表水环境 DW001生活污水 CODCr、NH3-N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雨水管网。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按废液处置,无废水排放。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xx(xx)水处理有限公司达标后排钱塘江。纳管:污水综合排放标准(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NH3-N、TP接管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声环境 生产车间 设备运转 186、噪声 dB(A)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时需将车间门窗关闭;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71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废气治理设施配套风机进出口的管道上断开 2040mm 的距离并用帆布等材质利用管箍进行软连接,风机设置在地面,要求在底座安装橡胶减震垫,并设置隔声罩。固体废物 生产 普通废包装物 由一般固废利用处置单位资源化利用 资源化利用 废塑料 废液 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187、质的单位处置 无害化处置 废活性炭 废过滤棉 废机油 废油桶 生活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无害化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危废仓库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一般固废仓库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及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按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做好冷却水的防渗、防漏措施,杜绝污水下渗现象发生,并加强维护管理,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本项目各工艺特点和布局,要求企业制定分区防渗。企业应高度重视现场作业环境和现场安全维护工作,建立完备的修理制度和隐患排查体制。对冷却水槽及冷却塔水槽下方设置防溢流托盘188、。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1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经对照名录,企业属于 87、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389,其他类别,应当属于登记管理。企业应当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完成排污登记。2竣工验收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 2018 年第 9 号公告)、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自主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相关工作。3、自行监测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企189、业应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技术指南、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要求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并监测。4、建议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专业设计、论证,确保满足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文相关要求。72六、结论六、结论 xxxx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 吨电子电气关键基材环保新材料建设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嘉兴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上述评价结果190、是根据xxxx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规模、布局、工艺流程、原辅材料用量及与此对应的排污情况基础上得出的,若布局、规模、工艺流程和排污情况有所变化,应由xxxx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另行申报。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变化量 废气 VOCs 0 0.136/0.138 0 0.138+0.138 颗粒物/0.100/0.191、100+0.100 废水 废水量 0 540/127.5 0 127.5+127.5 CODCr*0 0.270/0.006 0 0.006+0.006 NH3-N*0 0.027/0.001 0 0.001+0.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普通废包装物 0/0.5 0 0.5+0.5 废塑料 0 10/1 0 1+1 危险废物废液/1.5/1.5+1.5 废活性炭/1.5/1.5+1.5 废过滤棉/0.02/0.02+0.02 废机油/0.06/0.06+0.06 废油桶/0.006/0.006+0.006 注:=+-;=-单位:t/a*CODCr、NH3-N 总量指标分别按浓度 50mg/L、5mg/L 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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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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