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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公开稿)(143页)
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公开稿)(14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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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e****97 编号:909901 2024-03-28 143页 20.47MB
1、 曹路镇位于上海市和浦东新区的东北部,其西部紧邻中心城,毗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濒临长江入海口,与崇明三岛隔江相望,G40沪陕高速长江隧桥段始于此,可谓是“入沪门户、近郊重镇”。曹路地区地处海隅,自北宋起固滩筑塘,在海塘线上倚塘形成顾路、曹路、龚路等集镇。1957年,原川沙县设顾路、龚路乡;1992年,撤川沙县建立浦东新区,两个乡同时归入新区;1995年,新区各乡改镇,顾路和龚路改为镇建制;2000年,新区调整镇级规模,顾路和龚路两镇合并成立了如今的曹路镇。2005年,上海市提出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城市发展模式转变的战略,浦东新区先行先试,将郊区规划纳入整体2、功能规划体系,突破行政界线,推进“区镇联动”,以外高桥、曹路、唐镇、川沙四个新市镇建设为抓手,重点推进开发区和周边城镇的融合。以此为契机,曹路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经过多年建设,曹路已从郊区小集镇初步发展成为集生活社区、高校园区、工业园区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城镇。出于其独特的地理、交通区位和规划保障房基地的居住导向,曹路成为了近郊地区外来人口增长最快的城镇之一,更是中心城人口疏散的重要承载地。2019年,曹路镇实有人口规模已达18.05万人;46.54平方公里的镇域面积中建设用地占比已超六成。但在快速发展的背后,诸如人口结构失衡、建设用地超标、服务设施配置滞后、产业发展进入瓶颈、城乡二元结构明显等3、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来。新一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了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目标,并强调资源紧约束的内涵发展模式。在此背景下,曹路镇的发展之路将面临新的抉择。本次曹路镇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区域发展机遇,挖掘镇自身发展潜力,强化“产学研居联动”的特色,在现有基础上进行优化、提升和突破,对曹路镇开展新一轮战略谋划与规划落地,切实协调地区现实发展基础与未来发展目标之间的矛盾。“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依托邻近自贸区的地理区位优势、长三角一体化的交通节点区位优势、科教资源集聚的知识区位优势以及多条生态廊道汇集的生态区位优势,曹路镇将向“更睿智、更高效、更宜居、更生态、更融合”的发展方向迈进,全4、力打造成为“宜居宜业、服务便捷、城乡融合”的高品质新市镇。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01 第一章 总则 77 第五章 单元规划 03 第一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79 第一节 单元划分 04 第二节 规划依据 81 第二节 城镇单元 05 第三节 规划效力 96 第三节 乡村单元 07 第四节 重点关注问题 105 第六章 近期实施 13 第二章 空间发展战略 15 第一节 发展目标 18 第二节 城镇圈协同 21 第三节 镇村体系 23 第四节 空间布局 31 第三章 土地综合利用 附件 33 第一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公众意见汇总和采纳情况的报告 36 第二节 5、生态空间保护 图集 39 第三节 城镇开发边界 1、远期(2035 年)土地使用规划图 41 第四节 文化保护控制线 2、四线管控图 45 第五节 特定政策区 3、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图 图则 49 第四章 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保障 1、城镇单元规划图则 51 第一节 公共服务 2、乡村单元规划图则 57 第二节 住房保障 58 第三节 公共空间 71 第四节 综合交通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第二节 规划依据 第三节 规划效力 第四节 重点关注问题 3 第一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第一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1.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曹路镇行政辖区,东濒长江入海口,6、西接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毗高东镇、外高桥保税区及外高桥港区,南邻唐镇、合庆镇,总面积为46.54平方公里。2.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并远景展望至2050年。规划范围图 4 4 第二节 规划依据 第二节 规划依据 1.1.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 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4)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7、98年);(6)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7)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2021年);(8)上海市新市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和成果规范(试行)(2020年12月);(9)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导则(试行)(2016年);(10)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 年修订版);(11)国家、本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2.2.相关政府文件 相关政府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年);(2)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2021年);(3)中共8、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2020年);(4)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意见(2018年);(5)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6)关于印发的通知(2022年);5 (7)关于落实“上海2035”,进一步加强战略预留区规划和土地管理的通知(2018年);(8)关于印发的通知(2020年);(9)其他相关政府文件。3.3.相关规划成果 相关规划成果(1)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国函2017147号);(2)上海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沪规划资源总2022406号);(39、)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7-2035)(沪府201980号);(4)上海市浦东新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沪府规划20191号);(5)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浦府2019104号);(6)其他相关规划成果。第三节 规划效力 第三节 规划效力 本规划一经批准应当作为曹路镇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和专项规划等下位规划的编制依据。下位规划应当落实本规划明确的镇域总体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和公共空间及各项设施安排等,并按照单元规划的直接指导进行深化。下位规划应在符合单元规划确定的整单元用地规模和结构、功能布局、建筑总量、空间形态等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如对上述10、内容进行跨单元平衡的,需同步编制跨单元平衡方案。下位规划应当优先保障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落地,在满足配置标准的前提下,可对具体用地布局和建设规模进行深化。城镇开发边界内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即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情况需要对项目选址和相关指标进行调整的,在满足单元整体要求和公共基础设施配置标准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城镇开发边界外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含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是建设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情况需要对项目选址和相关指标进行调整的,在满足单元整体要求和公共基础设施配置标准的11、前提下,可以通过村庄规划或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6 土地使用现状分析图(2021年)7 第四节 重点关注问题 第四节 重点关注问题 条线层面共性问题 1.条线层面共性问题 1.目标定位:如何顺应城市发展战略变化,优化地区发展目标?目标定位:如何顺应城市发展战略变化,优化地区发展目标?曹路镇作为原浦东新区六大功能区域之一的金桥功能区域的组成部分,长久以来以“区镇联动”发展为导向,在城镇功能上过多依赖于金桥开发区,新市镇、产园区既有定位均倾向于作为金桥功能区域的配套服务区、配套生活区,金桥开发区的产业外溢区。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随着功能区域管理体制的撤销,“区镇联动”效应并未显现。新一轮上海12、市总规2035提出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对外形成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东部沿海大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对内强调以城镇圈为单元的郊区城镇空间发展战略。对于新的城市发展战略导向,曹路镇应站在更高的起点,强调自身的能动性,主动出击,找准对接目标。随着区域交通条件的改善,使曹路镇的可达性将大大提升,特别是跨区、市的交通设施,将带来更大区域的人流、物流,也进一步巩固了曹路的门户属性,有利于促进曹路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因此,曹路镇应该把握好这一契机,明确城镇发展战略与目标,从功能、产业、交通等方面做好对接,强化自身优势,承担起全球城市的网络节点功能。2.2.区域统筹:如何在城镇圈层面统筹资源,实现共赢发展13、?区域统筹:如何在城镇圈层面统筹资源,实现共赢发展?根据“新区总规2035”,规划在郊区构建4个由核心城镇与周边集镇和乡村共同组成的城镇圈,作为郊区空间组织和资源配置基本单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曹路镇属于“唐镇-曹路-合庆整合提升型城镇圈”,以唐镇和曹路镇为核心,统筹合庆镇共同发展。规划总面积122平方公里,规划常住人口43万人。规划鼓励产业升级转型,关注承接金桥和外高桥自贸区功能溢出,加强就业岗位培育,强化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改善人居服务环境,加强与张江、金桥的综合交通联系。按照原有的发展部署,曹路镇属于金桥功能区域,而唐镇和合庆镇属于张江功能区域,三镇更多的是考虑与金桥、张江等国家级开发14、区在产业、配套上的联动关系,三镇之间发展缺乏公共服务共享、产业功能统筹、交通网络互联、生态环境共保、重点空间共建等规划整合机制。在新的城镇圈统筹的空间发展模式引导下,曹路镇作为中心镇,需要从区域统筹角度进一步处理好与唐镇、合庆镇在功能定位、公共服务、产业发展、交通联系、生态体系等8 方面的分工协作关系,实现区域协同发展、城乡融合发展。3.3.发展模式:如何在资源紧约束的发展要求下,突破发展瓶颈?发展模式:如何在资源紧约束的发展要求下,突破发展瓶颈?新一轮“上海市总规2035”和“新区总规2035”均提出引导城市由外延增长型发展转变为内生创新型发展,突出土地利用方式由增量规模扩张向存量质量的效益15、提升转变。而在原先扩张式建设发展的思想下,曹路镇现状建设用地已基本接近“新区总规2035”对曹路镇建设用地控制的红线要求,空间发展遭遇瓶颈。但现状有四成以上用地为工矿仓储用地和农民宅基地,土地产出、集约利用率均不高,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另一方面,部分区域(如曹路集镇、新市镇中心区)已批规划由于编制年代较早,规划用地的开发强度明显偏低,一定程度上也人为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对于城市发展模式的变化要求,曹路镇应用好存量用地,推动低效用地减量,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实现睿智发展。重点关注三个区域:曹路镇工业园区、新市镇中心区和郊野地区。其中,曹路镇工业园区要促进低效产业退出、更新、转型,盘活空间资源;新16、市镇中心区应用好中心区位资源,提升规划用地集约度;郊野地区应积极推进低效、闲置用地的减量,释放出土地指标用于更高效的用地建设。4.4.公共中心:如何在城市中心体系变化之中,重构新市镇中心功能?公共中心:如何在城市中心体系变化之中,重构新市镇中心功能?根据“新区总规2035”,在全区公共中心体系中规划新增了金桥城市副中心,选址于金桥开发区的核心区域,定位为以商务办公、文化休闲、会议展示、创意研发、生态游憩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副中心,聚焦生产性服务业的功能完善和生活性服务业的品质提升,重点植入文化艺术、体育休闲、创意研发等服务业功能。而已批规划对曹路新市镇中心的定位为:金桥功能区域行政、文化、信息中心17、,金桥、张江先进制造、研发产业,指挥、展示、交流中心。显然,这与现在的金桥城市副中心定位存在重叠,这样的定位已无法指导曹路新市镇中心发展建设。随着上位规划中金桥城市副中心的确立,加之金桥功能区域的撤销,曹路新市镇中心的定位必须进行重新思考。首先,还是应把握好金桥溢出效应,注重功能互补,通过杨高路-金海路轴线,共同构建大金桥地区功能节点;其次,应依托好高等教育资源,强化9号线沿线科教走廊东部节点功能;再次,应增加高等级公共服务,加强土地复合利用,提升地区品质。9 5.5.产业发展:如何助力产业园区转型,推动产学研一体发展?产业发展:如何助力产业园区转型,推动产学研一体发展?曹路镇工业园区虽然属于18、全市产业板块内(产业社区),但产业能级总体不高,经济产出全市排名靠后,相当部分企业已处于闲置、停产状态,但目前仅靠镇级政府无法有效促进企业的转型和更替,园区未来发展压力较大。镇域范围内的三所高校目前仅限于人才教育培养职能,科技成果转化或创业孵化职能尚未形成,对产业的联动效应基本未体现。园区转型如何破题?产业发展方面,应从区域发展角度着眼,对接金桥开发区产业辐射联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对接上海市制造业转型升级趋势,对接区域科教创新资源。推动开发管理模式转型、产业能级升级、载体功能强化、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创新创业平台,融入南北科创走廊。空间整合方面,应推动“园中村”改造、挖掘存量工业用19、地资源、结合不同产业导向提升开发强度。6.6.民生保障:如何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民生保障:如何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提出构建“15分钟社区服务圈”,强调改善民生保障,提高市民获得感。而由于已批各规划编制时期不同,部分规划由于编制较早,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确实存在一定的缺口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从实际实施效果上看,也存在配套建设滞后的问题,文化、体育、养老、菜场等部分设施不能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此外,原先的规划基本都着眼在城镇地区,对郊野地区的配套服务需求关注不足,成为设施配置的盲区。另一方面,已批规划落实的基本为社区级基础保障类服务设施,20、对高等级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考虑较少(高等教育设施除外),整体配置品质还有待提升。“人民城市为人民”,在“人文之城”理念指引下,本次规划应更加聚焦人的需求,一是从城镇圈层面统筹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二是针对城镇和乡村这两种不同的生活社区,对标现行准则要求,在规划常住人口基础上,预留一定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补齐服务设施短板,完善社区生活圈的构建;并构建无障碍、网络化的慢行系统,打造富有特色的街道生活。7.7.乡村振兴:如何结合自身资源和发展诉求,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如何结合自身资源和发展诉求,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已被列为国家战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21、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加快农业10 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曹路镇是浦东北片乡村面积和农村人口居前的“乡村大镇”,但由于受到黎明垃圾处置基地,浦东殡仪馆等大型市政设施的影响,发展空间和生态环境均受到一定制约。且郊野地区经济发展基本以一产农业(种植业)为主,产业结构单一,发展后劲不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时代背景之下,曹路镇应结合自身资源和空间特征,探索出一条符合自身发展的振兴之路。重点应在坚守生态底线,提升生态质量的基础上,用好生态资源,植入22、乡村产业,激活乡村活力;并尊重村民意愿,优化村庄布局,实现服务完善共享。耦合关系层面个性深化问题 耦合关系层面个性深化问题 8.如何理顺“产-学-研-居”之间的耦合关系?8.如何理顺“产-学-研-居”之间的耦合关系?目前,曹路镇保障房居住功能已十分突出,但居住结构失衡,各类保障房比例占到85%以上,同时带来明显的产城功能失衡,“居强产弱、有居无城”:新市镇中心功能未有起色,相关配套服务功能建设滞后;金桥开发区的产业发展按照规划按部就班,但其外溢效应尚不明显,曹路镇工业园区仍以工业生产、物流仓储为主要功能,发展进入阵痛期,产业转型升级压力大;科教资源对镇域产业尚未体现出联动作用,3所高校落户虽已23、形成一定的科教氛围,但仅限于人才教育培养职能,相关创业孵化基地或相关配套产业基地缺乏,造成输出人才而留不住人才的尴尬境地;产、学、研、居四者之间的契合关系尚未厘清。如何加强曹路“产-学-研-居”之间的耦合关系,是曹路镇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应放眼更大区域,抓住机遇,强化优势,提升“产、学、研、居”关联度,实现“四条腿奔跑超越”。从区域“产-学-研”一体化角度看,一是应紧抓曹路对外交通大区位提升契机,促进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格局;二是应注重区域产业联动协同,积极融入南北科技创新走廊。凭借邻近金桥开发区及张江科学城微电子基地的区位优势,积极承接金桥和张江的产业功能溢出效应;凭借轨交9号线科教走廊优24、势,强化科技创新职能,做强走廊东部节点。在“产-研”关联性上,应注重引入金桥开发区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移动视讯三大新兴制造产业平台及张江微电子产业的配套和延伸研发创新业态,并积极引入长三角具有成长潜力的创新型企业;在“学-研”关联性上,应充分激发高校科教资源的转化,结合高校特色,引入创新创业实训平台、学科应用创新平台等,促进校企联动发展。11 从“居”与“产、学、研”的匹配需求角度看,随着金桥开发区转型步伐的加快,大量工业用地转型为办公园区,新增的办公楼宇将带来大量就业人口导入,管理、研发部门等功能迁入,将带来大量层级较高的就业人口。曹路镇自身也将因高校扩容、产业转型而将集聚大量创新创业人才25、,对具有一定品质的住宅需求可期。从土地资源、发展空间和职住平衡角度看,曹路新市镇将是周边产业区转型和自身创新功能培育对未来品质居住生活配套需求的主要承载空间,因此,提升中高档商品房的比例,强化生活居住及相应的配套公共服务功能,是提升“产学研”与“居”之间契合关系的必要举措。从空间落实角度看,重点应关注曹路新市镇中心地区、曹路镇工业园区及曹路集镇城中村区域的改造提升空间。促成“产学研居一体”的另一大关键在于如何理顺各大主体关系。由于开发区、大学高校、镇级园区、园区企业等涉及众多主体,各主体的能级也参差不齐,因此需要形成一套统筹协调机制,不然很难形成真正的产学研居契合的局面。建议抓住当下时机,积极26、对接“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相关举措,研究搭建镇政府与开发区、大学园区等多主体的统筹协调平台,共商共建,为实现“产学研居一体”提供制度保障。远景战略层面滨海岸线问题 9.远景战略层面滨海岸线问题 9.如何处理既有滨海市政岸线与远景生态生活岸线之间的转变衔接?如何处理既有滨海市政岸线与远景生态生活岸线之间的转变衔接?目前,曹路镇域范围的滨海岸线基本被各类大型市政、交通设施所占据,其中部分设施对周边的环境有较大影响,但“黑岸灰带”在短期内暂无法转变。“新区总规2035”在发展战略中提出,要依托浦东处于长江黄金水道和东海海岸的T型交汇点,西依黄浦江、东临长江和东海入海口的地缘优势,着力推27、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构建沿海一体化新格局。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推动浦东沿海地区战略转型,建设集水、陆、铁、空和管道联运的一体化集疏运交通体系,建设联通东部沿海的海岸绿道、海洋蓝道和陆域生态网。在空间格局上,将打造沿海战略协同走廊,推动重要战略地区转型。曹路滨海区域虽然根据现有实际情况短期内较难改变“黑岸灰带”的局面,但仍应积极对接上位规划发展战略,提前对滨海地区进行预控。后续建议配合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红线评估,进一步研究曹路沿海岸线1公里范围内合理保护机制,促进生产岸线向生态、生活岸线功能提升,提升生态服务价值,推进沿海生态空间建设。12 6 第二章 空间发展战略 第一节 发展目标 第二节28、 城镇圈协同 第三节 镇村体系 第四节 空间布局 14 15 第一节 发展目标 第一节 发展目标 1.1.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 对接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新要求,聚焦科技创新和城市治理,将曹路镇打造成为:对接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新要求,聚焦科技创新和城市治理,将曹路镇打造成为:产学研居四位一体示范镇:产学研居四位一体示范镇:浦东新区北部近郊产学研居一体的浦东新区北部近郊产学研居一体的综合性节点城镇;“宜居宜业宜学、服务便捷共享、城乡融合共进”综合性节点城镇;“宜居宜业宜学、服务便捷共享、城乡融合共进”的高品质新市镇。的高品质新市镇。产学研一体的转型创新区 产学研一体的转型创29、新区 对接金桥开发区、张江科学城的功能溢出,融入南北科技创新走廊,结合自身区位优势和区域科教资源优势,以孵化培育、技术创新、智能制造为主导产业功能,构建产学研一体的技术创新生态链。产学研居联动的均衡契合区 产学研居联动的均衡契合区 构建“产学共振”、“产城融合”的空间氛围,强化“产、学、研、居”四者之间的耦合关系。结合产业转型和科技研发功能提升需求,完善居住类型结构,提升功能契合度,使城镇得到均衡发展。城镇圈共享的服务集聚区 城镇圈共享的服务集聚区 落实“新区总规2035”对“唐镇-曹路-合庆城镇圈的核心城镇”设施共享要求,重点配置服务于整个城镇圈的高等级文化、体育、医疗、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设30、施,提升城镇服务水平和品质,树立服务标杆,打造城镇圈公共服务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实践区 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实践区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优化乡村生活、生产、生态布局,切实化解乡村发展矛盾,推动城乡布局统筹、城乡服务共享、城乡产业融合、城乡生态共建,从而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16 2.综合发展指标体系2.综合发展指标体系表2-2-1:曹路镇综合发展指标表 指标类别 指标类别 序序号 号 指标名称 指标名称 单位 单位 引导控引导控制要求 制要求 基准年 基准年 2025 年 2025 年 2035 年 2035 年 人口规模 人口规模 1 常住人口规模 万人 引导 18 17 1731、 土地利用 土地利用 2 耕地保有量 公顷 控制 367.34-367.34 3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公顷 控制 260.37 260.37 260.37 4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 公顷 控制-68 217.92 5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公顷 控制-68 217.92 6 生态空间面积 公顷 控制 2390 2390 2390 7 三类生态空间建设用地比例%控制 32 28 25 8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公顷 控制 2264 2264 2264 9 建设用地总规模 公顷 控制 2563 -2766 10 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公顷 控制-150 453 历史文化历史文化保护 保护 32、11 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 公顷 控制-5.4 5.4 12 风貌保护道路(街巷)条 控制 1 1 1 13 保护建筑数量(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处 控制 14 定期评估,应保尽保 定期评估,应保尽保 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 14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控制-15-2015-2015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比例%控制-60-8060-8016 新增住宅适老型达标率%引导-80 95 公共服务公共服务设施保障 设施保障 17 文教体卫、养老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15 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控制 55 90 100 18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 处 控制-50 70 33、19 基础教育设施服务范围覆盖率%引导 75 90 100 20 社区级医疗设施覆盖率%引导 93 97 100 21 社区级文化设施覆盖率%引导 100 100 100 开放空间开放空间保障 保障 22 骨干绿道长度 公里 控制-39 23 生态、生活岸线占比%控制-70 24 镇区内所有河道两侧公共空间贯通率%控制-75 90 25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控制 7.5 10 22 26 400 平米以上的公园和广场的 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控制-90 综合交通 综合交通 27 路网密度(城镇开发边界内)公里/平方公里 引导 3.5 4 5.5 28 绿色出行占全方式出行比例%引导 34、75 78 80 29 公共交通占全方式出行比例%引导 17 23 40 30 个体机动化交通出行比例%引导 29 27 25 生态低碳生态低碳安全 安全 31 河湖水面率%控制 6.99 8.16 10.51 32 水域面积(全口径)平方公控制 3.26-4.89 17 指标类别 指标类别 序序号 号 指标名称 指标名称 单位 单位 引导控引导控制要求 制要求 基准年 基准年 2025 年 2025 年 2035 年 2035 年 里 33 水功能区达标率%控制-100 34 职住平衡指数 控制-70 73 35 应急避难场所人均避难面积 平方米 控制 2.32 2.5 2.5 36 消防责35、任区 5 分钟到达覆盖率%控制-100 100 37 院前紧急呼救 8 分钟到达责任区%控制-100 100 38 符合条件实施装配式建筑覆盖率%控制-100 100 39 新建建筑的绿色建筑达标率(重点地区公共建筑按绿建二星以上标准,其他建筑按绿建一星以上标准)%控制-100 100 40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引导-70 41 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控制-90 95 42 城乡污水处理率%控制-100 43 固废无害化处理率%控制-100 44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控制-100 100 45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千克/公顷 引导-328.5 328.5 46 人均综合用电量 度/人年 引导-836、435 12646 47 人均综合用水量 立方米/人日 引导-0.23 0.35 产业发展 产业发展 48 工业用地占比%控制 12 10 7 18 第二节 城镇圈协同 第二节 城镇圈协同 1.1.功能协同 功能协同 唐镇-曹路-合庆城镇圈是浦东东部近郊被主城区大产业环绕的、且处于沿江通道上的重要功能板块。依托自贸试验区和张江科学城的产业联动契机和沪通铁路开通、轨道交通连通带来的交通区位提升契机,联动周边城市功能板块,整合城镇圈内部各功能板块,打造地区经济发展新亮点。根据“新区总规2035”,唐镇-曹路-合庆城镇圈为整合提升型城镇圈,以唐镇、曹路镇为核心,统筹合庆镇共同发展。鼓励产业转型升级,37、关注承接金桥开发区和张江科学城的功能溢出,加强就业岗位培育。强化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改善人居服务环境,加强与金桥、张江的综合交通联系。表2-2-1:唐镇-曹路-合庆城镇圈各镇功能定位一览表 类型 类型 镇名 镇名 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功能定位 功能定位 整合提升型城镇圈 曹路镇 46.54 依托自贸区及科教资源优势,形成产学研一体的综合性城镇。唐镇 32.32 依托科学城扩区优势,建设国际一流的产城融合发展示范镇。合庆镇 43.03 以生态休闲功能为主导的宜居型滨海特色镇。落实上位规划指引要求,曹路镇在功能上应强化自身优势,着重强化与金桥开发区及长三角江北地区的产业联动,强化“产38、学研”之间的功能联动,以及“产”与“城”的深度融合,提升公共配套服务,与唐镇、合庆镇形成功能错位和互补。2.2.空间协同 空间协同 协调整合城镇圈空间板块和联系通道,构筑区域功能节点,促进各镇有序发展。城镇圈总体形成“三心协同、多点成网、五轴互联、环廊共生”的空间格局。公共活动中心体系:“三心”为曹路新市镇中心、唐镇新市镇中心及申江地区中心,其中,曹路新市镇中心依托金桥开发区、曹路大学城和轨交9号线,加强商务商业、研发创新功能以及高等级文化、体育、教育设施建设;唐镇新市镇中心依托张江科学城、轨交2号线,加强商业商贸、科创服务及生活服务功能;申江地区中心依托金桥汽车产业和轨交12、20、崇明线三39、线换乘优势,重点发展商业商务、研发服务功能。“三心”之间既有错位,又有关联,共同推动城镇圈高质量发展。“多点”指依托各镇的居住、产业社区,构建和强化社区级公共活动中心,加强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成网络分布。19 城镇发展联系轴:总体形成“三横两纵”的城镇发展联系轴,将各镇主要城镇片区联系起来。其中,“三横”为金海路发展轴、龙东大道发展轴和高科东路发展轴,加强各镇与金桥、张江之间的联动以及各镇内部各片区的联系;“两纵”为华东路联系轴和凌空路联系轴,南北向将曹路新市镇中心区与唐镇新市镇中心区和合庆新镇区串连起来,便于公共服务设施的共享。生态网络格局:依托合庆郊野公园、外环绿带、近郊绿环、赵家沟间隔带、40、张家浜间隔带、川杨河间隔带、浦东运河绿廊等区域生态资源优势,构筑绿廊环绕的,城镇与蓝绿空间共生的生态格局。唐镇-曹路-合庆城镇圈空间结构示意图 20 3.3.产业协同 产业协同 城镇圈内结合各镇特色禀赋,形成互补互促的产业体系。重点强化曹路、唐镇两个中心镇产业发展,其中:曹路中心镇着重强化“产学研一体”概念,强化浦东南北科创走廊带动效应,承接金桥开发区智能制造溢出功能,并抓住长三角产业一体化发展契机,结合曹路产业社区转型,提升产业能级,重点发展微电子、高端装备、汽车配套、工业信息技术等产业和相关研发设计、创新孵化、实训等功能;结合新市镇中心建设,重点发展高等级商务商业、研发创新等功能,并加强为41、城镇圈服务的市区级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唐镇中心镇依托张江科学城扩区机遇,进一步强化与张江的产业关联度,承担技术研发的拓展功能,重点发展金融科技、集电设计、智能制造、保税服务与电子商务产业;结合新市镇中心建设国际化特色的公共活动区。合庆镇以合庆郊野公园建设为契机,重点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产业;依据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布局,整合现有产业区资源,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园的提质升级。表2-2-2:唐镇-曹路-合庆城镇圈各镇产业发展导向一览表 类型 类型 镇名 镇名 发展特色 发展特色 发展产业导向 发展产业导向 整合提升型城镇圈 曹路镇 产学研一体化特色 微电子、高端装备、汽车配套、工业信息技术、研42、发设计、教育培训、创新孵化、地区商务 唐镇 科技服务特色 金融科技、集电设计、智能制造、保税服务与电子商务产业 合庆镇 生态休闲特色 生态休闲旅游、医疗器械产业 4.4.设施共享 设施共享 强化曹路、唐镇两个中心镇承载全球城市网络节点功能,以及在城镇圈内承载区域公共服务中心的职能导向。以新市镇中心为核心,形成完善的文教体卫设施体系,促进各类资源在城镇圈的集聚和共享。重点加强文体类高等级设施集聚,鼓励设置区级以上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馆等高等级公共文体设施。新增设施重点安排在曹路镇。城镇圈内(主城区外)新市镇级公共中心包括曹路新市镇中心和唐镇新市镇中心。其中,曹路新市镇中心依托金桥开发区、43、曹路大学城及轨交9号线站点,强化研发创新功能,强化高等级文化、体育和教育设施建设,提升地区综合服务水平,强化对整个城镇圈的服务带动能力。唐镇新市镇中心以轨交2号线站点为核心,加强科创服务功能植入以及生活服务功能,同时进一步补充完善高等级文化、体育和医疗设施建设,增强地区公共服务能力。结合城镇圈内轨交站点构建“15分钟社区服务圈”,实现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配置。针对居住、科研、商务、产业等不同类型社区,建立差异化配套服务,细化社区设21 施配置要素和标准,满足差异化需求和精准供给。5.5.交通协同 交通协同 城镇圈强化交通网络支撑,形成“外畅内达”的公共交通网络体系。对外重点加强与张江、金桥44、副中心及中心城中央活动区的交通联系。内部建立区域性公共交通系统,并兼顾与周边组团的交通联系,形成以局域线为骨干,常规公共交通为基础,多元公共交通方式为补充,相互协调、无缝衔接的公共交通体系。6.6.生态共建 生态共建 坚持生态底线,连通生态网络,提升土地资源承载能力与环境容量。在城镇圈内构建多层次的公园体系,加强生态修复,促进水、田、林等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宜居城镇圈。落实新区总体生态网络体系,发挥最大生态效应。结合近郊绿环推进合庆郊野公园建设,打造外环绿带、近郊绿环、赵家沟生态间隔带、张家浜生态间隔带、川杨河生态间隔带,形成生态环廊,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空间的开敞性。推进外环绿道、滨45、江沿海绿道、张家浜绿道、赵家沟绿道、浦东运河绿道、川杨河绿道等建设,各镇之间充分沟通衔接,构建可通达、舒适宜人、各具特色的绿道体系。第三节 镇村体系 第三节 镇村体系 1.1.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体系结构 根据“新区总规2035”要求,至2020年,曹路镇规划常住人口控制在17万人以内,并作为2035年的动态调控目标。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对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所有行政村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外部分行政村进行撤并,农村地区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外来人口结构逐步优化。规划曹路镇镇村体系落实新区总体布局要求,形成“主城区-新市镇镇区-村庄”三级结构。其中,镇域范围内外环线以内区域涉及主城区部分区域,主要为金46、桥开发区,以工业、商办、研发、配套居住等功能为主;镇区为镇域城镇开发边界内除去外环线以内的区域,主要发展居住、商业、商办、教育、公共服务、工业、研发等功能。城镇开发边界外除保留(保护)村庄外,主要发挥生态保育功能,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及林地建设任务,并22 结合生态资源适度发展农旅产业。在乡村产业方面,应加强生产与生态的融合,依托外环林带、曹路现代农业园、合庆郊野公园等生态资源预留农旅配套空间,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打造让市民向往的近郊乡村旅游目的地。2.2.村庄布局规划 村庄布局规划 规划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保护传统乡村风貌、修复自然生态环境、推动乡村振兴为基本原则,在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基础47、上,结合曹路镇发展特色和诉求,统筹安排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优化完善村庄布局。规划重点对城镇开发边界内、现状“三高”沿线、30户以下及受区位、环境影响较大的村庄进行撤并。至2035年,郊野地区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约110公顷,农村宅基地主要位于凌空路以东、东川公路以西、上川路以南、张家浜以北区域,以及新老赵家沟围合区域,村庄布局较为集聚且与城镇关系密切,其余地区以撤并为主。23 第四节 空间布局 第四节 空间布局 1.1.空间结构 空间结构 规划延续既有整体空间格局,通过厘清公共中心、发展轴线、生态廊道、功能节点等要素来进一步优化各功能板块内部结构及相互之间的联系,构建“双心、四轴、多廊、多点48、”的镇域空间结构体系,重在“激活、提升、贯通、融合”。激活:以高能级、高品质商业、产业和公共服务设施激活地区/新市镇中心。提升:结合城中村改造、空间挖潜等手段,提升集镇、大社区等居住社区生活品质;结合腾笼换鸟、筑巢引凤等手段,提升工业园区能级和品质。贯通:结合外环、郊环绿带及赵家沟、浦东运河、张家浜等生态资源,贯通区域生态网络。融合:整治并建设外围美丽乡村,城乡融合发展,设施布局均衡共享。双心-地区/新市镇级公共中心 双心-地区/新市镇级公共中心 曹路新市镇中心:处于镇区核心位置,依托交通区位优势和区域产业、高校、院所资源,强化“产学共振”概念,并提供高品质的公共服务,塑造“教育+科研+文化+49、生活”的复合性街区。申江地区中心:位于镇域西北部金桥开发区范围内,以轨交换乘枢纽为核心,打造融合城市商贸服务、文化、休闲娱乐、生活居住等多种功能的复合型地区中心。四轴-两主两副城镇发展轴 四轴-两主两副城镇发展轴 城镇发展主轴:将金海路和华东路作为城镇发展主轴线。其中,金海路作为贯穿镇域东西的对外联系主通道,串连起主城区、曹路镇区、郊野地区,沿线主要发展智能制造、新市镇公共中心、城镇生活居住、农村居住、农业生产等多样化功能。华东路作为镇区主要的南北向交通干道,承担北连外高桥地区,南接唐镇、川沙地区的快速交通联系职能,在镇域内部也串连起工业园区、曹路集镇以及新市镇中心区。城镇发展副轴:将上川路和50、凌空路作为城镇发展副轴线。其中,上川路是联系镇域内东西向交通的主要通道,串连起金桥开发区、曹路镇工业园区、曹路集镇、市区级大社区等功能板块。凌空路两侧分布着市区级大社区和保留村庄,是展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界面,同时也是曹路镇向南联系合庆、川沙、祝桥等地区的主要交通通道。24 多廊-多条结构性生态廊道 多廊-多条结构性生态廊道 依托“三纵四横”主要7条结构性生态廊道,分别为外环廊道、浦东运河廊道、郊环廊道、赵家沟廊道、张家浜廊道、南群河绿廊、秦家港绿廊,形成贯通镇域内外的生态网络主体格局。多点-多类功能节点 多点-多类功能节点 邻近城镇发展轴线及生态廊道打造教育培训、研发创新、商业服务、生态休闲51、乡村旅游等各类功能节点,挖掘资源优势,激活区域活力。2.2.功能布局 功能布局 曹路镇城镇开发边界内为城镇工矿用地区,以生活、生产、配套服务等功能为主,具体可细分为8个功能片区。城镇开发边界外包含其他建设用地区、土地整备引导区和农林生态区。其中,其他建设用地区以农民居住、乡村产业、市政配套等功能为主;土地整备引导区和农林生态区以生态保育功能为主。2.12.1 城镇开发边界内 城镇开发边界内 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8个功能片区,分别为:金桥产业社区、曹路产业社区、新市镇中心片区、科教园区片区、集镇居住社区、曹路大社区、滨海物流片区、滨海市政片区。(1)金桥产业片区(1)金桥产业片区 为外环运河以西52、区域,是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组成部分。未来结合金桥开发区的转型升级和申江地区中心建设,形成以汽车制造、研发以及相关生产、生活配套服务为主的功能片区。(2)曹路产业片区(2)曹路产业片区 即曹路镇工业园区,为外环绿带以东、东靖路以南、浦东运河以西、上川路以北区域,未来以产业转型后的生产制造和研发创新功能为主。曹路镇工业园区是镇级工业园区,作为原104产业区块,将成为曹路镇重点提升改造区域。园区应对接金桥开发区产业辐射联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对接上海市制造业转型升级趋势,对接科教创新资源,推动开发管理模式转型、产业能级升级、载体功能强化、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创新创业平台。(3)新市镇中心53、片区(3)新市镇中心片区 25 为顾唐路以东、金海路以南、浦东运河以西、红星路以北区域,未来以商务商业、高等级公共服务以及居住功能为主。该片区重点打造曹路新市镇公共中心,依托区域产业、高校、院所资源,塑造“教育+科研+文化+生活”的都市型科教社区。同时应提供区级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提升区域服务品质。(4)科教园区片区(4)科教园区片区 为外环绿带以东、金海路以南、顾唐路以西、红星路以北区域,以高等教育培训为主要功能。该片区以第二工业大学、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等高校教学职能为依托,积极促进学校科研技术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资源落地,与曹路产业片区以及新市镇中心片区形成功能联动。(5)集镇居住54、社区(5)集镇居住社区 为外环绿带以东、上川路以南、浦东运河以西、金海路以北区域,以居住、配套服务等生活功能为主。该社区现状建成度较高,将来重点对“一东一西”川沙路以东滨浦东运河区域以及民民路以西“城中村”区域进行改造,优化功能布局,引入滨河休闲商业、双创基地、中高端居住等,并注重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6)曹路大社区(6)曹路大社区 为浦东运河以东、老木桥河以南、中横港-凌空路以西、锦绣东路以北的区域,以居住、配套服务等生活功能为主。曹路大社区包含市、区两级保障房基地,重点应补齐公共服务设施与公共空间短板,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和品质。其中,东靖路以南、凌空路以西的市级保障房基地建成度较高,可55、通过对存量空间的更新改造与调整来实现;凌空路以东的区级保障房基地规划编制时间较晚且目前尚未启动建设,将来可重点关注街坊级以及品质提升型设施的补充。(7)滨海物流片区(7)滨海物流片区 为G40沪陕高速以南、G1503绕城高速以东区域,以仓储物流、科研功能为主。(8)滨海市政片区(8)滨海市政片区 为海滨路以东、上川路与金海路延伸线之间区域,以市政配套为主要功能。2.22.2 城镇开发边界外 城镇开发边界外 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划分为3个功能片区,分别为1个保留乡村社区和2个乡村生态/产业片区。26 (1)保留乡村社区(1)保留乡村社区 为凌空路以东、上川路以南、东川公路以西、张家浜以北区域,以农56、民居住为主要功能。该片区现状农民居住点集聚且紧邻曹路大社区,交通、市政、公服配套均方便共享,将来应重点关注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村庄环境风貌改善等方面。(2)乡村生态/产业片区(2片)(2)乡村生态/产业片区(2片)分别为外环线两侧林带区域和东川公路以东区域,以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林复合、生态涵养功能为主。除保留区域交通、市政设施、特殊用地外,未来将对现状建设用地逐步清理,实现总体建设用地的减量化,建设用地复垦后作为补充耕地。结合区域生态资源预留部分乡村农旅产业用地,形成一三产融合发展,激活乡村经济和活力。27 空间结构规划图 28 3.3.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 根据上位规划要求,本规划严守用地底线57、,明确土地用途分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扣除规划水域为城镇工矿用地区,共计约2181公顷;城镇开发边界以外建设用地区域为其他建设用地区,面积约585公顷。城镇开发边界以外落实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约483公顷;农林生态区面积约1039公顷。镇域河湖水域面积约367公顷(不含桥下水面和弹性水面)。规划在现状建设和既有规划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结构,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形成居住生活功能区、商业办公功能区、工业仓储功能区、教育科研设计功能区等功能引导区;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形成保留(护)村庄功能区、旅游休闲功能区、土地整备引导区、农林生态区等功能引导区。并对公共空间、公益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明确到用地。其中,城镇居58、住生活功能区用地占镇域用地比例由现状8.1%增加至11.3%,市、区级公共设施用地(不含商业商办用地)占比由3.4%增加至4.7%,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占比由1.6%增加至2.5%,工业仓储用地占比由11%减少至7.1%,绿地占比由1.7%增加至6.4%。另控制一定规模的发展备用地,约占镇域总用地的1.1%。29 表2-4-1:规划用地结构表 用地 用地面积(公顷)用地比例(%)镇域内 城镇开发边界内 城镇开发边界外 城乡建设用地 居住生活功能区 527.55 527.55 0.00 11.3 商业办公功能区 116.85 116.85 0.00 2.5 旅游休闲功能区 8.98 0.00 59、8.98 0.2 工业仓储功能区 332.39 320.39 12.00 7.1 教育科研设计功能区 196.02 196.02 0.00 4.2 行政办公用地 1.44 1.44 0.00 0 文化设施用地 4.84 4.84 0.00 0.1 体育用地 3.07 3.07 0.00 0.1 医疗卫生用地 10.65 10.21 0.44 0.2 文物古迹用地 0.47 0.47 0.00 0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2.89 0.68 2.21 0.1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2.51 32.21 10.30 0.9 基础教育设施用地 75.59 74.75 0.84 1.6 道路用地 59160、.98 384.09 207.89 12.7 交通设施用地 56.47 20.79 35.68 1.2 对外交通用地 55.36 55.36 0.00 1.2 市政设施用地 119.97 105.66 14.31 2.6 绿地 296.52 296.52 0.00 6.4 特殊用地 7.04 0.55 6.49 0.2 发展备用地 50.03 22.43 27.60 1.1 保护(留)村庄功能区 109.97 0.00 109.97 2.4 其他建设用地区 155.00 7.13 147.87 3.3 共计 2765.59 2181.01 584.58 59.4 非建用地设 水域 366.9961、 82.66 284.33 7.9 农林生态区 1038.65 0 1038.65 22.3 土地整备引导区 482.86 0.00 482.86 10.4 小计 1888.50 82.66 1805.84 40.6 合计 4654.09 2263.67 2390.42 100 30 远期(2035年)土地使用规划图 12 第三章 土地综合利用 第一节 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第二节 生态空间保护 第三节 城镇开发边界 第四节 文化保护控制线第五节 特定政策区 32 32 33 第一节 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 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1.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62、 规划与上海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进行了衔接,落实划定成果,分解保护任务。根据划定成果,曹路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260.37公顷,部管储备地块面积约14.10公顷,市管储备地块面积约92.87公顷,总耕地保护任务面积不低于367.34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作为长期稳定优质耕地,实施长效特殊保护,规划各类用地(包括建设用地、其它非耕农用地)需严格避让;部分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和河道蓝线涉及市管储备地块,未来通过整备引导区内整理复垦的新增耕地进行补充,实现耕地保护任务“动态平衡,布局优化”。规划结合实际及土地整治方案,按照“总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降低、新增耕地潜力63、空间不减少”的要求,划定土地整备引导区共7片,面积共482.86公顷。并将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图斑分解至各土地整备引导区内。划入土地整备引导区的永久基本农田占“三区三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比例约76%。基本农田方案以上海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准。34 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管控图 35 2.2.补充耕地 补充耕地 规划至2035年,曹路镇耕地总量控制在693公顷左右,不低于基准年耕地规模和专项规划要求。鼓励通过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根据规划建设用地布局方案,至2035年,曹路镇预计建设占用三调更新底版耕地约217.92公64、顷,按照耕地“占一补一”的原则,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为217.92公顷,主要以土地减量复垦为主。曹路镇土地复垦补充潜力约332.86公顷,土地整理潜力约70.88公顷,土地开发潜力约128.85公顷,主要为城镇开发边界外位于规划河湖水面以外区域的现状工业仓储用地、农民宅基地、其他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地。补充耕地规模约267.64公顷,能满足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217.92公顷的需求。该类用地复垦、整理后优先作为耕地,后续结合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建设需要,逐步引导农林复合种植,优化农业种植结构。3.3.农业生产布局 农业生产布局 曹路镇是浦东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带上的重要节点,作为国家级农业标准65、化示范镇,重点发展科技农业和生态农业,在空间上主要发展空间在东川公路以东、上川路以南的东南部区域。曹路农业种植以蔬菜为主,重点建设曹路设施菜田循环农业示范基地。以曹路地区设施菜田循环农业为依托,结合园区综合服务平台和市场化蔬菜生产企业,创新循环农业的种养模式,为上海大都市构建优质安全可控的蔬菜(绿叶菜)大型保障基地,满足约十万市民以绿叶菜为主的“菜篮子”需求。在特色化、科技化农业生产的基础上,丰富种植结构,推动农业设施景观化;引入农桑体验、科普教育、餐饮购物、旅游住宿等多样功能,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36 第二节 生态空间保护 第二节 生态空间保护 1.1.生态空间划定 生态空间划定 根据“新66、区总规2035”要求,曹路镇共落实生态空间面积约23.90平方公里(即城镇开发边界外区域),均为三类生态空间,主要包括外环绿带、近郊绿环及赵家沟市级生态间隔带、张家浜市级生态间隔带。其中:外环绿带:位于外环线两侧,面积约380公顷。近郊绿环:位于G1503绕城高速以东区域,面积约855公顷。赵家沟市级生态间隔带:位于曹路北部赵家沟两侧区域,面积约326公顷。张家浜市级生态间隔带:位于张家浜以北沿线以及中横港-凌空路以东、G1503绕城高速以西区域,面积约829公顷。三类生态空间内涵盖了永久基本农田和林地。需按照上海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要求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逐年增加林地建设规模,推进生态系67、统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近期通过“十四五”规划林地和外环林带建设新增林地约55.75公顷,至2025年达到19.5%以上。优先在市级外环绿带、近郊绿环、张家浜市级生态间隔带、赵家沟生态间隔带等区域实施造林,提升生态空间连通性和完整性,提高生态空间的森林覆盖率,确保到2035年全区实现25%的森林覆盖率。2.2.生态空间管控 生态空间管控 根据“新区总规2035”,外环绿带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0%,最小宽度100米,规划建设用地占比不高于37%;近郊绿环森林覆盖率均不低于50%,最小宽度370米,规划建设用地占比均不高于20%;赵家沟市级生态间隔带森林覆盖率均不低于50%,最小宽度46068、米,规划建设用地占比均不高于20%;张家浜市级生态间隔带森林覆盖率均不低于50%,最小宽度300米,规划建设用地占比均不高于20%。规划落实上位规划关于外环绿带、近郊绿环及张家浜市级生态间隔带范围,赵家沟市级生态间隔带则纳入浦东运河两侧生态用地,范围有所增加。三类生态空间内逐步实现工矿仓储用地减量,对零星的、以及受区位和环境影响较大的农村居民点进行撤并,除基本农田外的农用地,鼓励农林复合,大力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重点加强对黎明循环经济产业园、浦东殡仪馆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监控,确保生态安全。37 综上,曹路镇范围控制外环绿带覆盖率不低于50%,规划建设用地占比不高于8%;近郊绿环森69、林覆盖率均不低于50%,规划建设用地占比均不高于25%;赵家沟市级生态间隔带森林覆盖率均不低于50%,规划建设用地占比均不高于8%;张家浜市级生态间隔带森林覆盖率均不低于50%,规划建设用地占比均不高于18%(规划建设用地占比按照扣除区域内快速路、主干路后计算)。在保证全区和各生态廊道森林覆盖率达标以及各生态廊道整体建设用地占比不突破的前提下,后续可以结合实际需求优化森林覆盖率和建设用地占比指标进行整体统筹。关于滨海生态空间管控,建议后续配合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红线评估,进一步研究曹路沿海岸线1公里范围内合理保护机制,促进生产岸线向生态、生活岸线功能提升,提升生态服务价值,推进沿海生态空间建设。70、表3-2-1:三类生态空间一览表 序序号 号 名称 名称 生态建设策略 生态建设策略 森林覆盖率森林覆盖率(%)(%)最小宽度最小宽度(米)(米)规划建设用地占比规划建设用地占比(%)(规划范围)(%)(规划范围)1 外环绿带 适当增加游憩活动功能 50 100 8 2 近郊绿环 加快林地建设 50 370 25 3 赵家沟市级生态间隔带 加快林地建设,丰富景观和休闲活动 50 460 8 4 张家浜市级生态间隔带 50 300 18 38 生态空间规划图 39 第三节 城镇开发边界 第三节 城镇开发边界 1.1.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曹路71、镇城镇开发边界分为6大片,面积约226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控制2181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为郊野地区,面积约239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585公顷。2.2.分区管制 分区管制 根据上位规划要求以及规划布局情况,划定空间管制分区,包括现状已建区、规划新增区和限建区。2.12.1 现状已建区 现状已建区 结合现状建设用地布局情况,通过增减挂钩分析,划定现状建设用地中规划保留的区域为现状已建区,面积约2151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约172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约423公顷。2.22.2 规划新增区 规划新增区 划定规划建设用地中的现状非建设用地区域为规划新增区,面积共约615公顷,其中,72、城镇开发边界内约453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约162公顷。2.32.3 限建区 限建区 限建区为镇域内位于三类生态空间中除去现状已建区、规划新增区外的区域,面积约1888公顷,该区域的控制要求应根据三类生态空间保护的相关要求执行。40 管制分区图 41 第四节 文化保护控制线 第四节 文化保护控制线 1.1.文化保护控制线划定 文化保护控制线划定 落实上位规划对曹路镇保护文化战略资源的整体目标,分类划定文化保护控制线,包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控制线、自然(文化)景观保护控制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保护控制线3类。“新区总规2035”中未对曹路镇划定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和自然(文化)景观保护控制线,划定重大73、文化体育设施4处。本次规划结合现状文化资源和重大文体设施发展需求,划定相应文化保护控制线和控制点位。2.2.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将曹路镇“1+1+13”处历史文化遗产,即1条风貌保护街巷、1处优秀历史建筑、13处不可移动文物划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控制线,重点保护历史风貌和肌理,并可深度挖掘历史资源渊源,讲好曹路故事,强化历史底蕴,同时积极推动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机更新和活化利用。1条风貌保护街巷-龚路老街:划定老街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为1.5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面积为5.41公顷,其中保护、保留建筑23处。1处优秀历史建筑(市级):贤生宅(在龚路老街核心保护范围内)。13处不可移动文74、物(新区文物保护点):分别为龙王庙、顾路牌坊、光明村民宅、顾三村陶家宅、永乐村民宅、民建村曹家宅、永和村陆家宅、顾三村蔡家宅、顾三村蔡家宅、顾东村胡家宅、潮音庵、凌家圈民宅、赵桥天主堂旧址、光明村顾家宅。表3-4-1: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优秀建筑一览表 序号 序号 文保点名称 文保点名称 级别 级别 公布时间 公布时间 地址 地址 1 1 龙王庙 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点 2017.1.25 曹路镇启明村龙王庙 1 号 2 2 顾路牌坊 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点 2017.1.25 曹路镇赵桥村 3 3 光明村民宅 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点 2017.1.25 曹路镇光明村 6 队 4 4 顾三村陶家宅 浦东新区75、文物保护点 2017.1.25 曹路镇顾三村顾三 2 队卫家宅 32-33 号 5 5 永乐村民宅 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点 2017.1.25 曹路镇永乐村永乐 10 队 6 6 民建村曹家宅 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点 2017.1.25 曹路镇民建村 2 队曹家宅 85 号 7 7 永和村陆家宅 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点 2017.1.25 曹路镇永和村 3 队 8 8 顾三村蔡家宅 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点 2017.1.25 曹路镇顾三村顾三 3 队 9 9 顾东村胡家宅 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点 2017.1.25 曹路镇顾东村顾东二队胡家宅 55 号 10 10 潮音庵 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点 2017.1.25 76、曹路镇顾东村李家盘 42 序号 序号 文保点名称 文保点名称 级别 级别 公布时间 公布时间 地址 地址 11 11 凌家圈民宅 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点 2017.6.28 曹路镇光明村凌家圈 111 号 12 12 赵桥天主堂旧址 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点 2017.6.28 曹路镇努力村二队 13 13 光明村顾家宅 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点 2017.6.28 曹路镇光明村顾家宅 5962 号 14 14 贤生宅 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 1997 龚路东街 20 号 风貌保护街巷管控要求:各项建设需符合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关于深化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历史风貌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历史风貌77、成片保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优秀历史建筑管控要求:各项建设需符合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和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管控要求:各项建设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和浦东新区关于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后续加强对镇域内五十年以上老建筑的排摸,对新发现的老建筑编制甄别方案,并上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建筑价值认定,做到定期评估,应保尽保。3.3.自然(文化)景观保护 自然(文化)景观保护 将曹路镇范围内4棵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划入自然(文化)景观保护控制线。其中,古树1棵,为榉树,78、树龄在百年;古树后续资源3棵,其中2棵为榉树,1棵为香樟,树龄均在80年。表3-4-2:曹路镇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一览表 序序号号 树木编号树木编号 树名 树名 树龄树龄 等级等级 生长状况生长状况 树高树高(米)(米)胸围 胸围(厘米)(厘米)冠幅 冠幅(东西)(东西)(米)(米)冠幅 冠幅(南北)(南北)(米)(米)所在位置 所在位置 1 1 1044 榉树 100 二级 一般 11.5 260 11.5 8.9 金海湿地公园 2 2 15-011 榉树 80 三级 良好 10.5 145 8.5 9.7 曹路镇五四村六队 3 3 15-022 榉树 80 三级 一般 9.8 160 879、.1 7.7 金海湿地公园 4 4 15-042 香樟 80 三级 良好 8.3 250 9 9 曹路镇光明村双盘家宅 79 号 按照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和相关规划,划定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区、控制区。古树、名木的保护区为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5米;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区为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2米。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控制区为该树种理想生长状况下的最大树冠外围5米。在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区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土壤的透水、透气性,不43 得从事挖坑取土、焚烧、倾倒有害废渣废液、新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损害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正常生长的活动。在古树、名木和古80、树后续资源控制区内,应确保树木根系排水通畅,地面开发活动不得超过1米的深度,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满足树木生长的日照、通风、排水以及地上、地下生长空间的要求。应加强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周边软环境建设,整体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4.4.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保护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保护 将现状已建的金海文化艺术中心和曹路体育中心,以及规划新增的区域文化中心和金桥区域体育中心等4处区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划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保护控制。其中,金海文化艺术中心和曹路体育中心主要满足曹路地区居民的群文活动和体育健身需求;规划区域文化中心和金桥区域体育中心主要服务于唐镇-曹路-合庆城镇圈居民,并兼顾金桥地区居民及产81、业人员的高等级文化休闲需求。44 文化保护控制线图 45 第五节 特定政策区 第五节 特定政策区 深化落实上位规划公共中心体系、历史风貌保护、产业布局等管控要求,曹路镇涉及的特定政策区包括公共中心地区、历史风貌地区和产业区块3类。1.1.公共中心地区 公共中心地区 1.11.1 地区/新市镇中心 地区/新市镇中心 根据上位规划公共中心体系布局,曹路镇共涉及2处地区/新市镇中心。在地区/新市镇中心强化TOD空间模式,进一步集聚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生活性和生产性服务业就业岗位;鼓励各类公共设施混合使用和综合利用;鼓励高强度开发,空间复合利用,营造活力公共空间;鼓励综合开发,功能综合,集约使用土82、地。(1)申江地区中心(1)申江地区中心 位于金桥开发区内,范围东至申轮路、南至巨峰路、西至申江路、北至轲桥路,总面积约36公顷,其中约18公顷用地在曹路镇域范围内。该中心以轨道交通换乘枢纽为核心,打造融合城市商贸服务、文化、休闲娱乐、生活居住等多种功能的复合型地区中心。(2)曹路新市镇中心(2)曹路新市镇中心 位于曹路镇区中部,为金海路、顾唐路、银峰路、川沙路围合的区域,总面积约1.5平方公里。该中心定位为抓住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融入南北科技创新走廊的契机,依托区域产业、高校、院所资源,强化“产学共振”概念,并提供高品质的公共服务,打造“曹路大学城产学研居高度关联的创新混合街区”,发展成为83、大金桥中心创新核心区东拓的产业配套区、浦东新区中心城周边的特色科教融合区、唐镇-曹路-合庆城镇圈的公共服务核心区。针对发展目标,在空间上增加高等级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居住、商业、商办等用地的开发强度,强度土地高效复合利用;增加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完善“15分钟社区服务圈”构建;优化道路网系统,增加支路网密度;优化公共空间布局,强化绿色交通理念,构建宜人的慢行系统。为保证新市镇中心的建设品质,建议在开发机制上形成成片整体开发。1.21.2 社区中心 社区中心 促进社区中心均质化布局,提升公共活动中心空间覆盖。结合现状建设和已批规划情况,按照5万人左右1处的规模设置居住社区中心共584、处,为居民集中提供社区管理和服务、文化、体育、商业、医疗、教育、公园等配套设施。5处中心通过民春路、顾唐路、川桥46 路、金钻路串连起来,形成有机联系的体系。结合曹路产业社区更新设置1处产业社区中心,为入驻企业及工作人员提供产业配套和生活配套服务。2.2.历史风貌地区 历史风貌地区 将龚路老街风貌保护街巷沿线第一层街坊,即由银峰路-龚华路-龚路支路-浦东运河围合,由龚路支路-龚华路-龚夏路-龚新路围合的2个街坊作为龚路老街历史风貌地区,面积共26.33公顷。该地区范围内包含风貌保护街巷、安置保障房、公共配套服务等多种功能,风貌保护和开发建设需求并存。按照历史风貌保护要求,结合现状遗存风貌、建筑85、质量、建筑高度等要素,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其中划定核心保护范围约1.6公顷,包括老街的保护建筑、保留历史建筑和一般历史建筑;划定建设控制地带约5.4公顷,龚路北街为核心保护范围外扩20米,龚路南街为街巷两侧各控制30米。龚路老街作为曹路镇重要的历史遗存集聚区,既要承担文化传承,也需借助自身的资源优势带动区域周边的发展。建议将龚路老街定位为兼具旅游与商业功能的综合性商业街区。风貌街巷重点保留街巷现状格局、线形空间、开放空间、河流水系等空间格局,保留现状历史地名,通过对原有老街形态的复原,再现“两河夹一水,码头通家门”的历史风貌,重点通过“弹石”铺装、绞圈式小洋房等节点元素的强化,引导86、功能重组,并通过完善相关的公共服务配套,提升街区的整体文化内涵,打造浦东传统魅力街巷。3.3.产业区块 产业区块 落实上位规划产业空间布局,曹路镇共涉及2个产业社区。3.13.1 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内)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内)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内)范围跨曹路镇与金桥镇,划定为产业社区的总面积约11.27平方公里,其中在曹路镇镇域范围内面积为175.5公顷,位于外环运河以西、金海路以北区域。与金桥-外高桥单元规划对接,金桥开发区未来将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立足制造业创新,打造三大新兴制造产业发展平台: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移动视讯。其中涉及曹路镇范围的产业用地基本为保留和在待建的生产87、制造功能地块,包括通用四期及相关汽车配套企业,将致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配套产业。47 3.23.2 曹路产业社区 曹路产业社区 曹路产业社区即曹路镇工业园区,划定为产业社区的面积为169.9公顷,位于华东路、外环林带以东、东靖路以南、浦东运河以西、上川路以北区域。建议对曹路产业社区现状产业进行提升调整,对接金桥开发区产业辐射联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对接上海市制造业转型升级趋势,对接科教创新资源。推动开发管理模式转型、产业能级升级、载体功能强化、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创新创业平台,融入南北科创走廊。形成以微电子、高端装备、汽车配套、工业信息技术产业的研发设计生产和创新孵化、培训为主体的88、创新园区。48 特定政策区规划布局图 18 第四章 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保障 第一节 公共服务第二节 住房保障第三节 公共空间第四节 综合交通第五节 环境保护50 51 第一节 公共服务 第一节 公共服务 1.1.发展规模与总体布局 发展规模与总体布局 规划按照“市级设施-(地)区级设施-社区级设施”三级设置,构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其中,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以“15分钟社区服务圈”的社区单元为依据,实现社区单元全覆盖的规划目标。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面积共计289.55公顷,其中,市区级设施面积179.63公顷,包括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不含研发办公)、文物古迹、其他公共设89、施;社区级设施面积109.92公顷(包含城镇社区和乡村社区),包括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教育设施。表4-1-1:公共服务设施指标一览表 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现状用地面积现状用地面积(公顷)(公顷)规划用地面积规划用地面积(公顷)(公顷)规划建筑量规划建筑量(平方米)(平方米)备注 备注 行政办公设施 2.06 1.44 0.96 文化设施 1.64 4.84 7.78 现状不含工业企业临时转文化创意办公面积 体育设施 1.89 3.07 3.93 医疗卫生设施 2.24 10.65 20.17 不含租用民办医院 教育科研设计设施 130.00 156.42 135.36 不含企业研发办公 文90、物古迹设施 0.05 0.47 0.10 其他公共设施 1.56 2.74 2.05 不含租用场地的民办养老机构 基础教育设施 43.20 75.59 70.60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29.84 34.33 33.37 部分设施综合设置 共计 共计 212.48 212.48 289.55 289.55 274.32 274.32 为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落实,对设施用地的规划动态划分为规划保留、规划调整、现状保留、规划新增、规划改扩建5种类型。“规划保留”与“规划调整”针对已批控规,其中,“规划保留”中分“已建成”和“未建成”,“规划保留已建成”指按照已批控规实施建设的设施,“规划保留未建成91、”指已批控规中尚未实施建设的设施(含改扩建);“规划调整”指本次规划对已批控规设施进行调整,分为“新增”、“位置规模调整”、“等级调整”等。“现状保留”与“规划新增”、“规划改扩建”针对控规未覆盖区域(含郊野地区),其中,“现状保留”指现状已建成,使用情况良好的设施,本次规划予以保留;“规划新增”指本次规划新增的设施;“规划改扩建”指在现有设施用地上进行建筑改建或扩建。52 2.2.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2.12.1 行政办公设施 行政办公设施 规划保留既有规划中现状地区级(镇级)行政办公设施,并根据相关政策取消曹路中心镇区既有规划地区级行政办公设施(规划金桥功能区域行政管理92、中心)。规划行政办公设施用地面积共计1.44公顷。2.22.2 文化设施 文化设施 为提升高等级文化设施对曹路镇乃至唐镇-曹路-合庆城镇圈的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规划在落实上位规划市区级文化设施布局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现状情况和既有规划进一步完善配置。规划文化设施用地面积共计4.84公顷。2.32.3 体育设施 体育设施 规划保留现有体育设施,并落实上位规划市区级体育设施布局要求,完善城镇圈体育服务职能。规划体育设施用地面积共计3.07公顷。2.42.4 医疗卫生设施 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对现状设施进行保留和改扩建,并落实上位规划市区级医疗卫生设施的布局要求,增设高等级医疗卫生93、设施,完善城镇圈医疗服务职能,进一步提升曹路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面积共计10.65公顷。2.52.5 教育科研设计设施 教育科研设计设施 规划根据上位规划市区级教育设施布局要求,并结合既有规划情况,对曹路镇教育科研设计设施予以完善。规划教育科研设计设施用地约196.02公顷,其中,规划公益性教育科研设计设施用地156.42公顷,包括高校、科研院所、成人教育机构、老年大学等。53 2.62.6 文物古迹 文物古迹 规划根据既有规划明确贤生宅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作为文物古迹用地,面积为0.47公顷,其他文保点按照其实际用途纳入相应用地。2.72.7 其他公共设施 其他公共设施 规划94、保留现状宗教设施,并对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曹路阳光中心(残联)进行迁建。规划其他公共设施用地面积共计2.74公顷。3.3.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教育设施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教育设施 3.13.1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根据不同类型的居住社区单元,结合已批控规和现状实施情况,对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布局,构建“15分钟社区服务圈”。其中,城镇居住社区单元规划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行政管理、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医疗卫生、社区养老福利、社区商业等;乡村居住社区单元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村委会、卫生室、活动室、体育健身点、便民服务点、日间照料点、综合服务用房、为95、农服务站、集贸市场等。规划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共34.33公顷(不含除菜场外的社区商业)。(1)城镇居住社区单元设施(1)城镇居住社区单元设施 规划结合城镇单元划分,按照每4-6万人规模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设置8个城镇居住社区单元。其中,外环线外的新市镇镇区设置6个,包括曹路大社区北单元、曹路大社区南单元、曹路大社区拓展区单元、曹路集镇单元、曹路中心镇区单元(跨曹路镇、唐镇)和银行卡产业园二期配套居住社区单元(银行卡产业园二期部分,跨曹路镇、唐镇);外环线内的金桥开发区范围跨镇域设置2个,分别为金桥申江地区中心单元(跨曹路镇、高行镇、金桥镇)和金桥上盖居住社区单元(金桥工业区B单元部分,跨曹96、路镇、金桥镇)。新市镇镇区内4个完整的居住社区单元按照控规技术准则配置标准进行各类设施的增补完善,鼓励设施的综合设置和利用;涉及跨镇的4个居住社区单元则从完整的单元范围统筹考虑设施需求和布局,与相邻的唐镇和金桥-外高桥单元做好规划衔接。规划城镇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共24.03公顷,建筑规模约27.42万平方米。社区行政管理设施 社区行政管理设施 规划社区行政管理设施主要包括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居委会等,其中,社区服务中心鼓励与其他社区服务设施综合设置,居委会结合住宅组团用地综合设置。规划社区行政管理设施用地面积共3.59公顷,建筑规模约4.87万平方米。54 应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需求,97、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构建街镇全覆盖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城市精细化管理办公设施应按照及时响应、空间均衡、功能复合、集约利用、交通便捷及弹性规模等原则布局,鼓励提供必要的空间支持,后续可结合已规划未实施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或通过土地出让前评估工作在实施方案阶段进一步深化研究明确。社区文化设施 社区文化设施 规划社区文化设施主要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在已批控规基础上通过综合设置的方式重点对中心镇区单元进行设施完善。规划社区文化设施用地面积共2.01公顷,建筑规模约3.01万平方米。社区体育设施 社区体育设施 规划社区体育设施主要包括运动馆和运动场地,结合已批控规和规划评估结论,分别在大社区北单元98、大社区南单元、集镇单元、中心镇区单元补充设施,同时鼓励结合绿地、广场、建筑内部或屋顶等设置小型运动场地,以满足“15分钟社区服务圈”要求。规划社区体育设施用地面积共4.46公顷,建筑规模约3.23万平方米。社区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社区医疗卫生设施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证每个居住社区单元设1所,卫生服务站主要结合其他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和住宅组团用地综合设置。其中在大社区北单元规划曹路区域医疗中心包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规划社区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面积镇域范围内共2.44公顷,建筑规模约2.46万平方米;此外,在跨街镇设置的中心镇区单元规划有1所社99、区卫生服务中心,其服务范围可覆盖本镇该单元范围内居民。社区养老福利设施 社区养老福利设施 规划养老福利设施包括社区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室、工疗康体中心等,结合已批控规和规划评估结论,在各居住社区单元重点补充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活动室,并鼓励集中设置成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和长者照护之家。规划社区养老福利设施用地面积镇域范围内共6.53公顷,建筑规模约9.58万平方米;此外,在跨街镇设置的中心镇区单元和金桥申江地区中心单元规划有1处社区养老院和1处托老所、康体中心,其服务范围可覆盖本镇该单元范围内居民。社区商业设施(菜场)社区商业设施(菜场)结合已批控规和规划评估结论,规划重点在集镇100、单元和中心镇区单元补充完善室内菜场设置,并鼓励菜场与其他设施综合设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室内菜场用地面积镇55 域范围内共5.00公顷,建筑规模约4.27万平方米;此外,在跨街镇设置的中心镇区单元、金桥申江地区中心单元和银行卡产业园二期单元另规划有3处菜场,其服务范围可覆盖本镇该单元范围内居民。(2)乡村居住社区单元设施(2)乡村居住社区单元设施 规划结合乡村单元划分,将保留村庄分为6个乡村居住社区单元,每个单元包含2个左右的行政村,人口规模在0.1-0.3万人。规划按照每个乡村单元的规模,在现状设施基础上进行优化布局,按照设施配置标准并结合乡村发展需求进行功能补充和服务提升。根据服务层级101、,规划乡村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细分为镇级和村级设施,其中镇级设施为全镇域提供服务,包括为农服务、农业管理、集贸市场等;村级设施主要为各村村民提供日常生活服务,包括村委会、文化活动室、体育健身设施、卫生室、便民商店、综合服务用房等。规模较大的乡村社区服务设施未来可结合实际需求综合设置教育、文化、福利等功能。规划乡村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共10.30公顷,建筑规模约5.95万平方米。3.23.2 基础教育设施 基础教育设施 规划结合居住社区单元布局,在已批控规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建设情况和可实施性重点对曹路中心镇区单元和曹路集镇单元进一步优化基础教育设施布局,实现学校服务半径基本全覆盖,15分钟步102、行可达率达到100%。涉及跨镇的4个居住社区单元则从完整的单元范围统筹考虑基础教育设施需求和布局,与相邻的唐镇和金桥-外高桥单元做好规划衔接。规划设置完中1所,高中3所,初中7所,小学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幼儿园25所。未来可根据实际入学需求,将部分规模较大的高中、初中、小学调整为完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基础教育设施用地面积共75.59公顷,建筑规模约70.60万平方米。56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57 第二节 住房保障 第二节 住房保障 1.1.发展规模 发展规模 在解决动迁安置、民生居住,完善保障性住宅基本供应的基础上,结合周边产业区溢出的住房需求和曹路自身品质提升需求,提供多样化的居103、住类型,均衡居住人群结构。规划曹路镇住宅用地总量约527公顷,住宅建筑总面积控制在866万平方米以内。2.2.住房结构 住房结构 根据市、区级动迁安置基地既有规划安排以及镇自身动迁安置需求,并统筹考虑周边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和新市镇品质提升的需求,规划住房类型分为保障性住房和其他住房两大类。其中,规划新增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228万平方米。3.3.住房政策引导 住房政策引导 曹路镇作为市、区级动迁安置的主要基地,保障性住房比例相对较高,住房建设品质相对受限。从整个新市镇发展品质提升、周边园区工作人员配套居住需求、以及居住分异改善等角度考虑,规划需要适当提升市场化住宅的比例,以匹配将来新市镇中心区的发104、展定位,提供多样化的居住选择,增强区域的活力。另一方面,从目前动迁安置基地入住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住房是用于出租用途,特别是市级大社区已自发形成了租赁房集聚区,主要租客为在金桥、唐镇等周边产业区的产业工人、在曹路镇从事二三产工作的外来人口以及镇内三所大学高校的学生等。因此,将来对规划新增租赁性住房的档次需进行统筹考虑,建议结合新市镇中心区开发增加中高档的住房层次,能够满足周边及本镇产业区从事研发办公及管理层人员、以及商务办公人群中短期居住的需求。58 第三节 公共空间 第三节 公共空间 1.1.公共开放空间网络 公共开放空间网络 在整理分析现有公共开放空间的基础上,沟通完善河道水系、绿地体系105、,并充分结合外环、东部郊野的农林生态资源,构成连续有机的公共开放空间网络。加大公园绿地建设力度,打造一批具有地域自然及文化特色的公共开放节点,通过绿色慢行步道串连起来,发挥生态景观、交通联系、健身娱乐等多从功能。1.11.1 河道水系 河道水系 通过划定河道蓝线,落实上位规划明确的赵家沟、浦东运河、张家浜、外环运河、随塘河等5条骨干水系的走向和控制要求,同时结合现状水系肌理,对有条件修复的河道进行贯通,形成通畅的河道网络。此外,结合三类生态空间及各级公园,通过农林水复合、建设景观水系等多种方式增加水面积,提高防汛排涝能力。强化镇域内骨干河道的保护与管控;对镇域内水系进行整体优化,保证水系畅通;106、开展河道修复工作,恢复河流水体的生态效应,提高水体水质等级;保持河道两侧公共空间贯通,提高生态(生活)岸线比例,提升河道整体景观品质,形成水绿相融的亲水空间。曹路镇的河网水体由刚性河道与弹性水域共同组成。本次规划确定至2025年曹路镇河湖水面积不小于380公顷,水面率达到8.16%以上;至2035年镇域河湖水面积达到489.18公顷,河湖水面率不小于10.51%,以实现区总规提出的10%以上的目标。城镇开发边界内在保证刚性河道水面积的前提下,鼓励结合规划绿地、大型公园及开发地块布置一定比例的弹性水系;开发边界外建议结合农田水利、外环绿带、近郊绿环及生态间隔带等形成水绿相融的景观风貌。至2035107、年,曹路镇水功能区100%达标。镇域内规划河网水系由骨干河道和支级河道共同组成,其中主干河道有赵家沟、浦东运河、外环运河和张家浜共4条,次干河道1条,即随塘河。骨干河道是重要的引水、排水通道,是区域河网的骨架,一般情况下不能调整,河道两侧设置620米陆域控制带。支级河道分为一级支河和二级支河,一级支河一般是区域引排水的重要通道,二级支河是河网中的“毛细血管”,对保证地块排水距离及河网调蓄库容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支级河道布局应在满足区域排水的前提下,保证河道面积不减少,河道两侧设置620米陆域控制带。陆域控制宽度小于6米的河湖,水域两侧应结合地块内部道路或采用建筑退界的方式设置不小于6米的防汛通道108、;陆域控制宽度大于10米的支级河道,其中6-10米属防汛通道用地,其余可作绿地控制。59 1.21.2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重点结合外环林带,浦东运河、秦家港、盛家浜、庙港等主要水系,民春路、龚华路等生活性道路,新市镇公共活动中心以及龚路老街历史风貌地区设置公园绿地,形成网络化、均等化、步行可达的公共空间节点。构建能够满足不同活动需求的“城市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微型公园”四级公园体系,实现地区公园2000米、社区公园500米的服务半径基本覆盖。市政基础设施周边按相关标准设置防护绿地,其他地区的防护绿地,特别是河道水系沿线防护绿地未来可在满足环保及防护退界的前提下转化为公园绿地。规划结合外109、环林带设置城市公园1处,为金海湿地公园;结合新市镇中心、浦东运河、轨交崇明线凌空北路站设置4公顷以上的地区公园3处;结合居住社区设置30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公园17处;在社区公园无法覆盖的局部地区,结合街头广场、绿地形成若干规模大于400平方米的微型公园。大型地区公园以及滨河大型绿地内建议综合设置利于人们活动的运动场地或设施,以提升绿地的使用率和活力,达到生态与城市功能共融共赢的效果。规划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将达到22平方米。表 4-3-2:规划公园一览表 公园等级 公园等级 公园名称 公园名称 用地规模(公顷)用地规模(公顷)备注 备注 城市公园 金海湿地公园 63.7 地区级公园 秦家港公园 110、7.0 秦家港(华东路-民雷路段)两岸带状绿地 陶家河公园 4.8 陶家河两岸整街坊用地,包含水系 浦东运河公园 14.0 社区级公园 古李园 2.8 民春绿地 1.5 庙港文化公园 1.7 龚华街心公园 0.8 规划社区公园 1 1.4 西群河两侧 2 处滨河绿地 规划社区公园 2 2.0 规划社区公园 3 1.1 规划社区公园 4 1.8 规划社区公园 5 0.8 规划社区公园 6 3.4 水洞港南侧 4 处绿地形成带状公园 规划社区公园 7 1.7 规划社区公园 8 1.7 南群河南侧 3 处绿地形成带状公园 规划社区公园 9 0.7 规划社区公园 10 1.9 规划社区公园 11 3.111、2 规划社区公园 12 1.2 用地跨街镇 规划社区公园 13 1.0 民区路北侧 2 处绿地形成带状公园 60 1.31.3 慢行步道 慢行步道 以构建“区域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道”三级步行、骑行休闲健身绿道网络为目标,梳理水系、绿地、公共活动中心和公交、轨交站点等居民日常活动、出行路径,在主要生活性道路沿线以及滨水空间沿线设置绿道,宽度建议不小于2米(步行骑行综合道不小于3米),构建连通成网的慢行系统,串连城镇公共活动(包括新市镇中心、社区中心、学校等公共活动集中区域)、公共(轨道)交通站点(包括公交枢纽、公交/轨交站点、公共停车场等)、公园以及郊野地区农旅核心区,形成更为安全、高效、舒112、适的慢行交通网络,融合运动、休闲、生态、旅游和科普等多种功能,满足人们健身、游憩、社交、户外运动和慢行需求。规划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的外环绿道、滨江沿海绿道、张家浜绿道3条区域绿道,分别结合外环绿带、海滨路一侧以及张家浜滨水绿带设置,长度约20公里;落实浦东运河绿道、赵家沟绿道2条城市绿道,均结合河道两侧滨水绿带设置,长度约19公里。结合南群河、中群河、庙港、中横港、七甲港、秦家港、秦庙港、盛家浜等水系以及金钻路、龚华路、民雷路、民春路、民耀路等生活性道路设置社区绿道,和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形成网络,长度约93公里(按道路、河道双侧计算)。根据所处区位及环境景观风貌不同,将绿道分为城镇型绿道和郊野型113、绿道两类。其中,外环绿道、滨江沿海绿道、张家浜绿道和赵家沟绿道为郊野型绿道,着重突出森林野趣、田野风光、特色乡村、大河水岸等特色,构建供市民休闲、游憩、健身和生物迁徙等的绿道。浦东运河绿道以及社区绿道为城镇型绿道,依托滨水空间、生活性街道串连城镇功能组团,为市民提供休闲、游憩、健身、出行的绿道。61 公共开放空间网络规划图 62 公园绿地规划图 63 水系规划图 64 2.2.城镇空间景观骨架 城镇空间景观骨架 结合镇域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构建城镇空间景观体系,形成“四轴、四核、四带、多片、多点”的空间景观骨架。2.12.1 景观轴线 景观轴线 金海路、华东路、上川路、凌空路作为曹路镇重要的交通114、廊道,同时串连了不同的功能片区,具有重要的对外展示作用,在空间上形成“两横两纵”的“井字形”轴线,是整个空间景观骨架的主要支撑。金海路景观轴线:结合沿线产业研发、教育科研、商业办公、生活居住、乡村田园等多种城乡功能,打造能够展示曹路特色的景观廊道。重点结合轨道交通9号线站点及曹路新市镇中心建设打造连续的建筑界面,并点缀标志性建筑,突出重点地区形象。华东路景观轴线:南北向串连曹路产业社区、曹路集镇社区和中心镇区3大城镇片区,沿线集中展现了曹路从传统集镇向现代化城镇转型、发展的轨迹,是一条时间和空间相交织的时空景观轴。上川路景观轴线:东西向串连金桥开发区、曹路产业社区、曹路集镇社区、曹路大社区以及115、郊野地区,是另一条展示曹路生产、生活、生态的重要景观轴线。该轴线沿线重点体现产业转型和社区更新,应注重点状改造与沿线整体形象的协调关系。凌空路景观轴线:是一条重点展现曹路城乡生活的景观轴,其西侧沿线展现了现代大型居住社区鳞次栉比的建设风貌,东侧沿线则集中展现美丽乡村惬意村居的生活场景,应注重体现城乡融合的和谐景观氛围。2.22.2 景观核心 景观核心 在镇域范围内依托公共活动中心和生态农业资源,形成2个人文景观核心和2个生态景观核心,分别为新市镇中心、申江地区中心、金海湿地公园以及现代农业园。新市镇中心:发展以公共职能、公共空间、公共绿地为特征,集聚城市活力的公共中心。通过建设区域文化中心、金116、桥区域体育中心、成人教育机构/老年大学等设施,完善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塑造城市地标形象,结合轨交站点周边开发形成具有空间错落感的商业办公区域,沿东西向主要街道宜形成连续的建筑界面,建筑高度有一定的高低起伏,塑造优美的天际线。沿秦家港开放绿地和绿道,结合地块内广场和绿地打造持续开放的公共开放空间体系。65 申江地区中心:以轨道交通换乘枢纽为核心,打造区域地标;注重西群河滨水空间的开发利用,并加强其与交通枢纽的联系,形成步行景观轴;结合外围地块公共通道构建连续的慢行系统,打造休闲、健身、交通联系等多功能的公共开放空间。金海湿地公园:充分发挥外环林带的生态景观效应,强化湿地景观特色,完善金海湿地117、公园建设。现代农业园:在特色化、科技化农业生产的基础上,丰富种植结构,推动农业设施景观化;引入农桑体验、科普教育、餐饮购物、旅游住宿等多样功能,形成一、三产融合的田园与旷地型服务设施相结合的农旅核心景观。2.32.3 风貌带 风貌带 以外环线、浦东运河、赵家沟、张家浜等线性空间为载体,结合沿线功能,形成各具特色的4条风貌带。外环湿地风貌带:以城市森林和湿地为特色风貌,塑造独特的水体景观、生物景观和文化景观,并发挥科普宣教、休闲娱乐、生态保育等功能。浦东运河休闲风貌带:结合浦东运河两岸绿地以及文化、体育、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适宜人们日常休闲的滨水活动带,凸显生活氛围。赵家沟生态风貌带:以赵家118、沟生态岛为特色风貌,可策划丰富的湾岛主题,通过不同的植被配置及景观塑造,形成具有自然野趣的区域,兼具公共休憩、垂钓、观光、摄影、运动养生等休闲功能。张家浜生态风貌带:张家浜沿线功能丰富,自西向东由城市风貌过渡到乡村及自然景观风貌,在曹路镇范围内重点体现为具有乡居景观特色的风貌,凸显林、田、水、村交融的空间肌理。2.42.4 风貌片区 风貌片区 根据不同的功能分区在景观上形成不同的风貌片区,主要分为生活风貌片区、产业风貌片区、科教风貌片区、滨海风貌片区、乡村风貌片区5大类。(1)生活风貌片区(1)生活风貌片区 包括浦东运河以东的大社区生活风貌片区以及浦东运河以西的集镇生活风貌片区、中心镇区生活风119、貌片区。依托新市镇公共中心和各类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节点,结合地区公园、社区公园以及滨水开放空间,构建公共活动丰富、生态环境优美的社区风貌。建筑风貌上,66 集镇片区以多层结合低层为主,局部点缀高层建筑;大社区片区和中心镇区片区以高层、小高层建筑为主。建筑风格均以现代风格为主。(2)产业风貌片区(2)产业风貌片区 包括环线内的金桥开发区风貌片区和镇区北部的曹路产业风貌片区。其中,金桥开发区片区(曹路镇域范围)依托申江地区中心和通用汽车公司研发生产基地,构建功能复合、产研商居一体的现代产业社区风貌。曹路产业片区结合园区更新改造,形成以生产制造为主,兼顾研发、商贸功能的转型产业社区风貌。建筑风格均以现120、代风格为主。(3)科教风貌片区(3)科教风貌片区 依托第二工业大学、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等高校,形成空间较为开敞、对外开放的“街区化校园”,营造复合共享的科教社区氛围。建筑以多层为主,局部点缀小高层,建筑风格采用现代与传统相结合的方式,既体现出学院的庄重,又不失时代感。(4)滨海风貌片区(4)滨海风貌片区 规划海滨路以东至陆域边界区域,以体现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和对外运输港口风貌为主,建筑风格简洁实用,建筑高度以满足功能性需要为宜。(5)乡村风貌片区(5)乡村风貌片区 包括凌空路与东川公路之间的郊野村居风貌片区,东川公路以东、上川路以南的现代农业风貌片区和东川公路以东、上川路以北的生态密林风貌片区。其121、中,郊野村居片区依托“美丽乡村”建设,改善村居环境,推动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并注重保护乡村风貌和历史文脉,体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乡村风貌;现代农业片区以曹路现代农业园为依托,以科技农业和旷地型农旅项目相结合,体现现代田园综合体风貌;生态密林片区以现有生态林地为依托,并通过土地整治扩大规模,形成郊野森林风貌,突出绿色生态保育特征。2.52.5 景观节点 景观节点 在各风貌片区内,应注重历史风貌地区、社区中心、地区公园等节点的打造,以体现出多元的景观节点特色。67 城市设计结构图 68 3.3.空间形态 空间形态 3.13.1 高度分区控制 高度分区控制 集镇居住社区、科教园区片区和滨海市政片区以122、二级高度分区为主,其他非重点地区以三级高度分区为主(已建成的市级大社区除外)。在新市镇公共活动中心、申江地区中心以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通过城市设计研究允许设置四级高度分区,局部标志性建筑节点经过空间景观分析论证允许设置为五级高度分区。郊野地区以一级高度分区为主,新增农民集中归并安置点和商服设施根据建设需求,允许设置为二级高度分区。3.23.2 强度分区控制 强度分区控制 曹路集镇社区、科教园区片区、曹路产业片区、金桥产业片区和滨海片区以一级强度分区为主,局部地可结合区城市设计研究允许设置二、三级强度分区。其他区域结合新市镇/地区中心和居住人口密度,以三级强度分区为主;郊野地区以一级强度分区为123、主,合理控制开发强度。3.33.3 空间标识 空间标识 曹路新市镇中心:规划为公共建筑的集聚区,应结合轨交站点设置标志性建筑,塑造整体协调、层次丰富、可识别的天际轮廓线。以中部规划金桥区域体育中心为景观核心,通过秦家港、秦庙港2条水系及两侧绿地形成水景轴线,形成向外辐射的景观效果。外围地块控制公共通道形成巷道,构成尺度适宜的活力街道。申江地区中心:规划为商贸商办、休闲娱乐、配套居住的复合功能区,在空间上应体现有机关联性。将西南部轨交站点人流集中区和中部西群河滨河景观核心通过步行轴线连接起来,方便引入人流;公共中心外围地块通过设置步行公共通道形成步行活动环,有机串连各个街坊。结合轨交站点所在街坊124、设置标志性建筑,沿申江路、巨峰路形成高层天际线界面。整体建筑高度由西南向东北有层次地减低,在西群河湾处形成开放空间。3.43.4 色彩引导 色彩引导 在确保整体色彩协调的前提下鼓励进行建筑色彩和材质变化,避免单调色彩关系,注重前景建筑与背景建筑色彩对比调和,协调相近建筑、单体建筑色调对比调和,鼓励使用和谐而不沉闷的色彩关系,避免色彩强烈变化。新市镇中心区域作为曹路镇重要的公共活动区和形象展示区,应加强色彩方案比选,提升色彩品质,通过附加图则进行管控,通过色彩导则进行合理引导。69 建筑高度分区示意图 70 开发强度分区示意图 71 第四节 综合交通 第四节 综合交通 结合曹路镇域和城镇开发边界125、范围,根据区域差别化原则,相应优化调整交通系统规划,形成尺度宜人的道路网络,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多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形成多模式换乘方式,建立安全舒适的慢行交通系统。1.1.公共交通 公共交通 公共交通发展策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曹路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以公共交通发展为重点,根据曹路镇及其周边区域的轨道交通系统规划适当优化常规公交线路,并落实“一镇一枢纽”规划;第二层次为城镇开发边界外郊野地区,进一步落实“村村通”,确保郊野地区村民方便采用常规公交出行。规划至2035年,曹路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常规公交500米服务覆盖率90%,达到浦东新区总规对曹路镇总规指引要求。1.11.1 常规公交 常126、规公交 合理配置公交资源,加快场地实施步伐;优化完善公交线网与站点设置,继续推进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建设与使用管理,实现公交走廊的集约高效使用,形成由骨干线、区域线、接驳线组成的结构清晰、层次分明的常规公交系统。合理配置公交资源:常规公交在公共交通系统中主要承担中短距离的出行。适度限制常规公交长距离线路的增设,重点保障区域连通和接驳作用,提高公交服务覆盖率,扩大和延伸骨干公交的辐射作用。线路优化:集约化设置公交线路,着重考虑轨道交通未覆盖的客运走廊。增设线路,弥补空白:结合新建公交首末站或枢纽新增部分公交线路,弥补现状公交覆盖率较低区域。加强接驳,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应加强各区域,特别是曹路大型居127、住社区与轨道交通站点的接驳公交配置。1.21.2 常规公交停车设施 常规公交停车设施 曹路镇域范围内规划常规公交停车设施包含公交停保场、公交枢纽和公交首末站。建议加快公交枢纽和公交首末站建设,完善曹路镇常规公交设施布局。72 表 4-4-1:规划公交场站一览表 序序号 号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平方米)(平方米)类型 类型 建设状态 建设状态 所处单元 所处单元 位置 位置 备注 备注 1 48603 公交停保场 现状 曹路产业社区单元 南浜沟以南、民安路以东 2 2002 公交首末站 规划 金桥申江地区中心单元 柯桥路以南、金穗路以西 3 2585 公交首末站 现状 曹路滨海生态乡村单元 民秋路128、以南、金群路以西 4 -公交首末站 规划改建 曹路产业社区单元 民夏路以南、川沙路以东 结合川沙路拓宽与规划商业商办用地综合设置 5 2616 公交首末站 规划 曹路大社区拓展区单元 海鸣路以北、凌空路以东 6 2743 公交首末站 规划 曹路大社区北单元 金海路以北、金钻路以东 7 1268 公交首末站 规划 曹路科教园区单元 金海路以南、民宝路以东 8 3497 公交首末站 规划 曹路中心镇区单元 金硕路以南、华东路以东 9 4111 公交首末站 规划 曹路中心镇区单元 川桥路以南、华东路以西 10 1800 公交首末站 规划 曹路大社区南单元 龚丰路以北、龚新路以东 11 29925 公129、交枢纽 规划 曹路外环生态乡村单元 上川路以北、S20 以东 2.2.道路系统 道路系统 道路系统发展策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集中建设区。结合曹路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相应优化调整交通系统规划,突出“路网加密”,合理配置道路系统等级、加密集建区内的路网,形成尺度宜人的道路网络;第二层次为城镇开发边界外郊野地区。突出“路网连通”,建立于与用地布局相适应的支路网。规划进一步加强曹路镇与中心城(金桥开发区)及城镇圈其他城镇的交通联系。在原有道路红线规划基础上,增加上川路、桂桥路2条跨外环通道;在通过现有华东路、凌空北路、顾唐路、川沙路、东川公路等骨干道路联系唐镇、合庆镇区的基础上130、,通过支路进一步加强曹路新市镇中心区与唐镇卡园区域的连接。规划至2035年,曹路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全路网密度5.5公里/平方公里,达到浦东新区总规对曹路镇总规指引要求。2.12.1 高快速路 高快速路 镇域内已建3条高快速路:沪陕高速(G40)、上海绕城高速(G1503)、外环高速(S20)。此外,预留金海路提升快速路条件。高快速路规划总里程约20.7公里。73 规划范围内规划4处互通式立交,近期对东靖路-外环立交进行改建。2.22.2 主要公路/主干路主要公路/主干路 规划7条主要公路/主干路:东靖路、金海路、锦绣东路、华东路、凌空路、东川公路、海滨路。主要公路/主干路规划总里程约35.6131、公里。考虑到沿海区域出行,规划对海滨路红线线型局部进行调整,具体以专项规划为准。考虑到凌空路从北往南串联曹路镇、川沙镇、祝桥镇、惠南镇等区域,系统性较好,提升等级为主干路(主要干线公路)。2.32.3 次要公路/次干路次要公路/次干路 规划15条次要公路/次干路:民秋路、巨峰路、上川路、秦家港路、川桥路、龚路支路、红星路、龚丰路、金穗路、顾唐路、川沙路、金钻路、柯桥路、凌空路、东靖路。次要公路/次干路规划总里程约33.7公里。考虑到曹路工业区转型升级,提升川沙路(上川路以北)为次干路,完善川沙路系统连贯性。2.42.4 一般公路/支路一般公路/支路 重点对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规划可调整区域(包括132、曹路中心镇区、曹路集镇城中村地块、曹路产业社区)加密支路网密度,其中,居住社区和产业社区支路网密度建议达到6公里/平方公里以上,新市镇中心支路网密度建议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城镇开发边界外既有规划支路原则上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但需确保城镇开发边界外道路与区域干路网连通,常规公交可通行。74 道路系统规划图 75 3.3.慢行系统 慢行系统 3.13.1 慢行系统慢行系统 常规慢行系统:原则上交通性主干路的步行道和车行道之间通过围栏或绿化带分隔;生活性支路拓宽人行道,增加沿路绿化,营造利于步行的环境。市政道路慢行道宽度一般不小于4米,其中人行道宽度一般不小于1.5米,非机动车道宽度一般不133、小于2.5米。绿色慢行系统:构建足量质优的绿道体系。结合城市街道网络及城市绿带构建尺度适宜、可达性强的社区绿道。慢行道的路网密度原则上不低于镇域全路网密度。3.23.2 慢行换乘系统慢行换乘系统 规划结合水绿步道网络、公园、公交(轨道)枢纽以及重要公共中心设置公交站点和自行车租赁点。3.33.3 慢行设施慢行设施 规划绿步道网络中设置便于行人使用的设施,包括公共厕所、饮水站、休闲座椅以及健身器材等。4.4.交通设施 交通设施 规划形成以建筑配建停车泊位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的静态交通格局。镇域范围内规划加油站4处,其中1处为现状保留,3处为规划新增。新增加油站项目的用地以批复的详细层次的控详(专134、项)规划为准。76 24 第五章 单元规划 第一节 单元划分第二节 城镇单元第三节 乡村单元 78 79 第一节 单元划分 第一节 单元划分 曹路镇域共划分20个单元,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划分城镇单元13个,城镇开发边界外划分乡村单元7个。城镇单元中,曹路大社区单元根据人口规模、“15分钟社区服务圈”和公共服务半径等因素,在现行控规编制单元范围基础上,以金海路为界,细分为南、北2个单元;根据功能用途新增东靖路车辆段单元。乡村单元中,部分行政村为联合党支部合署办公,规划根据实际行政管理范围进行单元划分。表 5-1-1:单元划分一览表 单元类型 单元类型 单元名称 单元名称 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单135、元面积 单元面积(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功能定位 功能定位 备注 备注 城镇单元 曹路大社区拓展区单元 PDP0-0302 1.50 居住生活功能 曹路产业社区单元 PDP0-0303 2.44 生产研发功能 曹路集镇单元 PDP0-0304 2.87 居住生活功能 曹路大社区北单元 PDP0-0305 2.41 居住生活功能 曹路科教园区单元 PDP0-0306 1.66 教育科研功能 单元范围跨街镇 曹路中心镇区单元 PDP0-0307 2.59 居住服务功能 单元范围跨街镇 曹路大社区南单元 PDP0-0308 2.41 居住生活功能 曹路 G1503 以东单元 PDP0-0310 3.136、06 市政交通功能 金桥申江地区中心单元 Y00-0703 1.56 居住服务功能 单元范围跨街镇 金桥工业区 C 单元 Y00-1202 0.90 生产研发功能 单元范围跨街镇 金桥工业区 B 单元 Y00-1203 0.09 生产研发功能 单元范围跨街镇 外高桥港区六期单元 PDP0-0204 0.54 物流仓储功能 单元范围跨街镇 银行卡产业园二期单元 PDP0-0401 0.06 居住生活功能 单元范围跨街镇 乡村单元 曹路外环生态乡村单元 PDCLJY01 4.19 生态休闲功能 曹路滨海生态乡村单元 PDCLJY02 9.17 生态保育功能 群乐-迅建-启明乡村单元 PDCLJY0137、3 2.37 农村居住/农业生产功能 黎明-前锋乡村单元 PDCLJY04 2.64 农村居住/农业生产功能 永和-永利乡村单元 PDCLJY05 2.87 农村居住/农旅复合功能 永丰乡村单元 PDCLJY06 1.24 农村居住/农业生产功能 新星-星火乡村单元 PDCLJY07 1.83 农村居住/农业生产功能 80 单元划分图 81 第二节 城镇单元 第二节 城镇单元 1.1.曹路大社区拓展区单元 曹路大社区拓展区单元 该社区单元范围为中横港-南群河-凌空路-东靖路-浦东运河-老木桥河所围合的区域,单元面积1.50平方公里,以居住生活功能为主。该单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1.43平方公里138、,规划住宅用地面积约73公顷,商业商办用地面积约1.0公顷,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不小于21.6公顷。该单元内设置社区级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共24处,其中文化设施1处、体育设施2处、医疗卫生设施5处、养老福利设施14处、室内菜场2处;设置基础教育设施共10所,其中高中1所、初中2所、小学2所、幼儿园5所;设置交通设施共4处,其中轨交站点1处、公交枢纽1处、公交首末站1处、加油站1处;设置市政设施共6处,其中电力设施1处、通信设施1处、邮政设施1处、环卫设施3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除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鼓励综合设置。表5-2-1:曹路大社区拓展区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PDP0-139、0302 PDP0-0302 功能定位 居住生活功能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2.4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1.50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常住人口规模(万人)3.15 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19.0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1.43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18.3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73 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21.6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148.3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14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80 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0.4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支路网密度下限140、(公里/平方公里)5.0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骨干绿道长度(千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1.0 生态空间面积(公顷)-82 表5-2-2:曹路大社区拓展区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施名称 数数量 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 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独立/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改造)新增/改造)社区社区级公级公共服共服务设务设施 施 文化设施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1 0.50 4500 综合 新增 体育设施 综合健身馆、游泳池141、 1 0.50 2600 综合 新增 运动场 1 0.70 -综合 新增 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卫生中心 1 0.40 3000 独立 新增 卫生服务站 4 -600 综合 新增 养老福利设施 社区养老院(老年公寓)1 1.03 8274 独立 改建 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2 -2000 综合 新增 老年活动室 10 -2000 综合 新增 工疗、康体服务中心 1 0.42 5089 独立 新增 商业设施 菜场 2 0.74 7400 独立 新增 基础基础教育教育设施 设施 幼儿园-5 3.63 36272 独立 新增 小学-2 4.38 43787 独立 新增/改建 初中-2 4.01 4011142、2 独立 新增 高中-1 2.72 27165 独立 新增 交通交通设施 设施 公交首末站-1 0.26 -独立 新增 加油(气)站-1 0.24 -独立 新增 2.2.曹路产业社区单元 曹路产业社区单元 该社区单元范围为东靖路-浦东运河-上川路-外环林带所围合的区域,单元面积2.44平方公里,以生产研发功能为主。该单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2.34平方公里,规划住宅用地面积约2.3公顷,商业商办用地面积约8公顷,产业用地面积约94.2公顷,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不小于29.7公顷。该单元内设置市、区级公共设施2处,其中行政办公设施1处,为曹路镇政府,教育科研设计设施1处,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设置143、社区级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1处,为规划室内菜场;设置交通设施共2处,其中公交停保场1处,公交首末站1处;设置市政设施共6处,其中电力设施4处、邮政通信设施2处。83 表5-2-3:曹路产业社区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PDP0-0303 PDP0-0303 功能定位 生产研发功能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8.4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2.44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94.2 常住人口规模(万人)0.05 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32.5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2.34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30.6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2.3 公园绿地面积下限(144、公顷)29.7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3.8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3.5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2.6 骨干绿道长度(千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7.4 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5.4 生态空间面积(公顷)-表5-2-4:曹路产业社区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施名称 数量 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145、平方米)设置形式(独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立/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改造)新增/改造)市、区市、区级公益级公益性公共性公共设施 设施 行政办公设施 曹路镇政府 1 1.44 9600 独立 保留 教育科研设计设施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1 30.67 292232 独立 保留 社区级社区级公共服公共服务设施 务设施 商业设施 菜场 1 0.37 3694 独立 新增 交通 交通 设施 设施 公交停保站 曹路公交停车场 1 4.86 -独立 公交首末站-1 -综合 3.3.曹路集镇单元 曹路集镇单元 该社区单元范围为上川路-浦东运河-金海路-外环林带所围合的区域,单元面积2.87平146、方公里,以居住生活功能为主。该单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2.79平方公里,规划住宅用地面积约126公顷,商业商办用地面积约29.6公顷,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不小于31.6公顷。该单元内设置市级教育科研设计设施1处,为上海杉达大学;设置社区级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共16处,其中行政管理设施1处、文化设施1处、体育设施2处、医疗卫生设施2处、养老福利设施10处、室内菜场3处;设置基础教育设施共7所,其中初中1所、小学2所、幼儿园4所;设置交通设施1处,为现状加油站;设置市政设施共6处,其中电力设施2处、环境卫生设施4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除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鼓励综合设置。84 表5-2-5:曹路集147、镇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PDP0-0304 PDP0-0304 功能定位 居住生活功能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38.8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2.87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常住人口规模(万人)2.45 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35.4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2.79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31.6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126 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31.6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137.1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10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60-80 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新增住房中政148、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15-20 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4.5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8.6 骨干绿道长度(千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14.1 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21.0 生态空间面积(公顷)-表5-2-6:曹路集镇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施名称 数量 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 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独立/综合)备注(保留/新增/备注(保留/新增/改造)改造)市、市、区级区级公益公益性公性公共设共设施 施 教育科研设计设施149、 上海杉达大学 1 19.71 157697 独立 保留 社区社区级公级公共服共服务设务设施 施 行政管理 社区服务中心 1 0.40 1500 独立 新增 文化设施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1 0.36 4730 综合 新增 体育设施 社区体育中心 1 0.36 4730 综合 新增 运动场 1 0.80 7979 独立 新增 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卫生中心 1 1.04 12480 独立 保留 卫生服务站 1 -200 综合 新增 养老福利设施 社区养老院 1 1.14 17118 独立 新增 日间照料中心 4 -1600 综合 新增 老年活动室 5 -1000 综合 保留 1 处,新增 4处 商业150、设施 菜场 3 1.28 10484 2 处独立,1 处综合 保留 1 处,新增 2处 基础基础教育教育设施 设施 幼儿园-4 3.07 24499 独立 保留 2 处,新增 2处 小学-2 4.20 41953 独立 新增 1 处,改造 1处 初中-1 3.00 30009 独立 新增 交通交通设施 设施 加油(气)站-1 0.22 -独立 新增 85 4.4.曹路大社区北单元 曹路大社区北单元 该社区单元范围为东靖路-凌空路-金海路-浦东运河所围合的区域,单元面积2.41平方公里,以居住生活功能为主。该单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2.34平方公里,规划住宅用地面积约111公顷,商业商办用地面积151、约7.8公顷,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不小于18.6公顷。该单元内设置市、区级公共设施共5处,其中市级医疗卫生设施1处,为长征医院浦东新院;区级文化设施1处,为金海文化艺术中心;区级体育设施1处,为曹路体育中心;区级医疗卫生设施1处,为曹路区域医疗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其他公共设施1处,为潮音庵。设置社区级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共29处,其中行政管理设施3处、文化设施1处、体育设施2处、医疗卫生设施3处、养老福利设施18处、室内菜场2处;设置基础教育设施共11所,其中高中1所、初中2所、小学2所、幼儿园6所;设置交通设施共3处,其中P+R停车场库2处、公交首末站1处;设置市政设施共5处,其中电力152、设施2处、邮政通信设施2处、消防设施1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除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鼓励综合设置。表5-2-7:曹路大社区北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PDP0-0305 PDP0-0305 功能定位 居住生活功能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12.3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2.41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常住人口规模(万人)4.40 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35.9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2.34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42.2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111 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18.6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202.9 老年人休闲153、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17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80 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0.6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3.0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骨干绿道长度(千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7.8 生态空间面积(公顷)-86 表5-2-8:曹路大社区北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施名称 数量 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 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独立/综合)154、备注(保留/新增/备注(保留/新增/改造)改造)市、市、区级区级公益公益性公性公共设共设施 施 文化设施 金海文化艺术中心 1 0.68 8124 独立 保留 体育设施 曹路体育中心 1 1.86 9302 独立 保留 医疗卫生设施 长征医院浦东新院 1 5.50 110070 独立 新增 曹路区域医疗中心 1 2.12 55203 独立 新增 其他公共设施 潮音庵 1 0.86 3855 独立 保留 社区社区级公级公共服共服务设务设施 施 行政管理设施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1 0.49 9004 综合 新增 社区服务中心 1 0.36 4343 独立 保留 派出所 1 0.43 2580 155、独立 保留 文化设施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1 0.37 6120 综合 新增 体育设施 综合体育馆 1 0.14 2450 综合 新增 室内体育场馆 1 0.50 4000 综合 新增 医疗卫生设施 卫生服务站 3 -700 综合 保留 1 处,新增 2处 养老福利设施 社区养老院 2 1.55 19615 1 处独立,1 处综合 保留 1 处,新增 1处 日间照料中心 2 0.14 1760 综合 保留 1 处,新增 1处 老年活动室 13 -2600 综合 保留 12 处,新增1 处 工疗、康体服务中心 1 -1100 综合 新增 商业设施 菜场 2 0.82 8842 独立 保留 基础基础156、教育教育设施 设施 幼儿园-6 4.16 33905 独立 保留 5 处,新增 1处 小学-2 5.51 44120 独立 保留 初中-2 5.38 43033 独立 保留 高中 复旦附中浦东校区 1 5.06 51177 独立 改造 交通交通设施 设施 公交首末站-1 0.27 -独立 新增 社会停车场-2 0.84 -独立 新增 87 5.5.曹路科教园区单元 曹路科教园区单元 该单元范围为金海路-顾唐路-红星路-外环林带所围合的区域,单元范围涉及曹路镇和唐镇,单元总面积1.68平方公里,其中曹路镇域范围内面积1.66平方公里,以教育科研功能为主。该单元曹路镇域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1157、.56平方公里,规划住宅用地面积约17公顷,商业商办用地面积约8.2公顷,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不小于19.1公顷。该单元曹路镇域范围内设置市、区级公共设施共3处,其中市级教育科研设计设施2处,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扩大校区;区级文化设施1处。设置社区级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共5处,其中文化体育设施1处、医疗卫生设施1处、养老福利设施2处、室内菜场1处;设置基础教育设施1所,为规划幼儿园;设置交通设施2处,其中公交首末站1处、加油站1处;设置市政设施共3处,其中电力设施1处、消防设施1处、市政备用地1处。表5-2-9:曹路科教园区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曹路镇域范围)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P158、DP0-0306 PDP0-0306 功能定位 教育科研功能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7.3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1.66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常住人口规模(万人)0.35 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88.9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1.56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83.4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17 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19.1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23.5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2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80 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2.4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15-20 159、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3.0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骨干绿道长度(千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4.9 生态空间面积(公顷)-表5-2-10:曹路科教园区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曹路镇域范围)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施名称 数量 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独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立/综合)备注(保留/新备注(保留/新增/改造)增/改造)市、区市、区级公益级公益性公共性公共设施 设施 文化设施 规划文化娱乐设施 1 1.34 20155 独立 新增 160、教育科研设计设施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1 46.60 417820 独立 扩建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1 40.29 386248 独立 新增 社区级社区级公共服公共服务设施 务设施 文化体育设施 规划文化体育设施 1 -470 综合 新增 医疗卫生设施 卫生服务站 1 -150 综合 新增 养老福利设施 老年活动室 2 -400 综合 保留 1 处,新增1 处 88 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施名称 数量 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独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立/综合)备注(保留/新备注(保留/新增/改造)增/改造)商业设施 菜场 1161、 -1500 综合 新增 基础教基础教育设施 育设施 幼儿园-1 0.68 6830 独立 新增 交通 交通 设施 设施 公交首末站-1 0.13 -独立 新增 加油(气)站-1 0.22 -独立 新增 6.6.曹路中心镇区单元 曹路中心镇区单元 该社区单元范围为金海路-浦东运河/川沙路-红星路-顾唐路所围合的区域,单元范围涉及曹路镇和唐镇,单元总面积3.34平方公里,其中曹路镇域范围内面积2.59平方公里,以居住生活、商办服务功能为主。该单元曹路镇域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2.48平方公里,规划住宅用地面积约48公顷,商业商办用地面积约46.8公顷,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不小于49.4公顷。该单162、元曹路镇域范围内设置区级公共设施共3处,其中区级文化设施1处,为规划区域文化中心;区级体育设施1处,为规划金桥区域体育中心;区级教育科研设计设施1处,为规划成人教育机构、老年大学。设置社区级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共16处,其中行政管理设施1处、文化设施1处、体育设施2处、医疗卫生设施2处、养老福利设施8处、室内菜场2处;设置基础教育设施共5所,其中高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幼儿园3所;设置交通设施共2处,为公交首末站;设置市政设施共5处,其中电力设施3处、邮政通信设施1处、环境卫生设施1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除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鼓励综合设置。表5-2-11:曹路中心镇区单元总体控制一163、览表(曹路镇域范围)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PDP0-0307 PDP0-0307 功能定位 居住生活、商办服务功能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57.6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2.59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常住人口规模(万人)1.60 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20.2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2.48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24.4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48 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49.4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98.6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8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80 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新增住房中政府、164、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15-20 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4.5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23.2 骨干绿道长度(千米)0.5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63.7 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23.6 生态空间面积(公顷)-89 表5-2-12:曹路中心镇区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曹路镇域范围)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施名称 数量 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独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立/综合)备注(保留/新备注(保留/新增/改造)增/改造)市、区市、区级公益级公益性公共性公共165、设施 设施 文化设施 规划区域文化中心 1 2.33 30000 综合 新增 体育设施 金桥区域体育中心 1 2.27 25000 综合 新增 教育科研设计设施 成人教育机构、老年大学 1 3.41 68125 综合 新增 社区级社区级公共服公共服务设施 务设施 行政管理设施 社区服务中心 1 0.33 4900 综合 新增 文化设施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1 0.48 7182 独立 新增 体育设施 社区体育中心 1 0.17 2600 综合 新增 运动场 1 0.20 -综合 新增 医疗卫生设施 卫生服务站 2 -300 综合 新增 养老福利设施 日间照料中心 3 -600 综合 新增 老年活166、动室 5 -1000 综合 新增 商业设施 菜场 2 0.92 3000 综合 新增 基础教基础教育设施 育设施 幼儿园-3 1.96 19582 独立 新增 九年一贯制学校-1 3.61 36054 独立 新增 高中-1 4.56 45592 独立 新增 交通 交通 设施 设施 公交首末站-2 0.76 -独立 新增 7.7.曹路大社区南单元 曹路大社区南单元 该社区单元范围为金海路-凌空路-顾家浜-浦东运河所围合的区域,单元面积2.41平方公里,以居住生活功能为主。该单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2.35平方公里,规划住宅用地面积约126公顷,商业商办用地面积约6.9公顷,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不小于167、31.5公顷。该单元内设置市、区级公共设施共4处,其中市级优秀历史建筑1处,为贤生宅;区级文化设施2处,包括龚路影剧院和规划文化娱乐设施;区级医疗卫生设施1处,为浦东新区肺科医院。设置社区级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共26处,其中行政管理设施3处、文化设施2处、体育设施2处、医疗卫生设施1处、养老福利设施16处、室内菜场2处;设置基础教育设施共11所,其中完中1所、初中2所、小学2所、幼儿园6所;设置交通设施1处,为公交首末站;设置市政设施共6处,其中电力设施3处、邮政通信设施1处、环境卫生设施2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除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鼓励综合设置。90 表5-2-13:曹路大社区南单元总168、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PDP0-0308 PDP0-0308 功能定位 居住生活功能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9.9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2.41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常住人口规模(万人)3.70 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26.6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2.35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27.4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126 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31.5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199.8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15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80 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0.6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169、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2.0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骨干绿道长度(千米)0.4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5.4 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6.9 生态空间面积(公顷)-表5-2-14:曹路大社区南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施名称 数量 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 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独立/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改造)新增/改造)市、区市、区级公益级公益性公共性公共设施 设施 文化设施 龚路影剧院 1 0.40170、 4100 独立 保留 规划文化娱乐设施 1 0.79 11849 独立 新增 医疗卫生设施 浦东新区肺科医院 1 2.58 33589 独立 改造 文物古迹设施 贤生宅 1 0.47 1000 独立 保留 社区级社区级公共服公共服务设施 务设施 行政管理设施 社区服务中心 1 0.79 8400 独立 改造 曹路城建 1 0.21 2100 独立 保留 派出所 1 0.28 2700 独立 保留 文化设施 社区文化设施 2 -4700 综合 新增 体育设施 综合健身馆/运动场 2 0.79 5925 1 处独立,1 处综合 新增 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卫生中心 1 0.60 4000 独立 保留171、 养老福利设施 社区养老院 1 1.50 19265 独立 改造 日间照料中心 4 -4000 综合 新增 老年活动室 11 -2200 综合 保留 9 处,新增 2 处 商业设施 菜场 2 0.87 6994 1 处独立,1 处综合 新增 基础教基础教育设施 育设施 幼儿园-6 4.07 34217 独立 保留 3 处,新增 3 处 小学-2 5.36 49543 独立 保留 1 处,新增 1 处 初中-2 4.95 49536 独立 保留 1 处,新增 1 处 完中-1 2.94 29385 独立 保留 交通 交通 设施 设施 公交首末站-1 0.18 -独立 新增 社会停车场-1 -综合172、 新增 91 8.8.曹路G1503以东单元 曹路G1503以东单元 该单元范围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分为2块,其中北块包括极地考察基地和良友集团粮油储运基地;南块包括浦东殡仪馆、黎明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大型市政设施,单元面积共3.06平方公里,以市政交通功能为主。该单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3.01平方公里,规划产业用地面积约94.8公顷,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不小于43.7公顷。该单元内设置市级教育科研设计设施1处,为中国极地考察基地;设置交通设施共3处,为港口码头。表5-2-15:曹路G1503以东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PDP0-0310 PDP0-0310 功能定位 市政交通功能 173、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用地面积(平方公里)3.06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94.8 常住人口规模(万人)-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3.01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43.7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2.0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骨干绿道长度(千米)0.6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174、(万平方米)-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表5-2-16:曹路G1503以东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施名称 数量 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独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立/综合)备注(保留/新增/备注(保留/新增/改造)改造)交通 交通 设施 设施 港口 规划港口码头 2 50.21 -独立 新增 9.9.金桥申江地区中心单元 金桥申江地区中心单元 该社区单元范围为赵家沟-外环运河-巨峰路-申江路所围合的区域,单元范围涉及曹路镇和金桥-外高桥单元,单元总面积1.175、92平方公里,其中曹路镇域范围内面积1.56平方92 公里,以居住生活、商办服务功能为主。该单元曹路镇域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1.45平方公里,规划住宅用地面积约17.8公顷,商业商办用地面积约11.3公顷,产业用地面积约76.0公顷,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不小于15.1公顷。该单元曹路镇域范围内设置区级文化设施共1处,为金桥文化活动中心。设置社区级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共4处,其中政管理设施1处、文化设施1处、体育设施1处、医疗卫生设施1处,以上设施为综合设置。表5-2-17:金桥申江地区中心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曹路镇域范围)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Y00-0703 Y00-0703 功能定位 居住生176、活/商办服务功能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7.8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1.56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76.0 常住人口规模(万人)0.45 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2.4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1.45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2.3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17.8 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15.1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36.7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70 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20-30 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3.5 商务177、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7.9 骨干绿道长度(千米)1.6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24.3 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3.4 生态空间面积(公顷)-注:本表格中的“功能定位”仅指在曹路镇域范围内区域的主导功能。表5-2-18:金桥申江地区中心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曹路镇域范围)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施名称 数量 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独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立/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改造)新增/改造)市、区市、区级公益级公益性公共性公共设施 设施 文化设施 规划金桥文化活178、动中心 1 0.63 12649 综合 新增 其他公共设施 高家宅天主堂 1 0.52 1040 独立 保留 社区级社区级公共服公共服务设施 务设施 行政管理设施 社区服务中心 1 0.30 2400 综合 新增 文化设施 社区文化设施 1 0.30 2400 综合 新增 体育设施 社区体育设施 1 0.30 2000 综合 新增 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卫生中心 1 0.40 3000 综合 新增 交通设交通设施 施 公交首末站-1 0.20 -独立 新增 93 10.10.金桥工业区C单元 金桥工业区C单元 该单元范围为巨峰路-外环运河-金海路-金京路所围合的区域,单元范围涉及曹路镇和金桥-外高179、桥单元,单元总面积3.80平方公里,其中曹路镇域范围内面积0.90平方公里,以生产研发功能为主。该单元曹路镇域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0.89平方公里,规划产业用地面积约41.4公顷,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不小于16.1公顷。表5-2-19:金桥工业区C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曹路镇域范围)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Y00-1202 Y00-1202 功能定位 生产研发功能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用地面积(平方公里)0.90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41.4 常住人口规模(万人)-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0.89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住宅用地面180、积上限(公顷)-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16.1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2.5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骨干绿道长度(千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11.11.金桥工业区B单元 金桥工业区B单元 该单元范围为金海路-外环运河-锦绣东路-申江路所围合的区域,单元范围涉及曹路镇和金桥-外高桥单元,单元总181、面积4.32平方公里,以生产研发功能为主,其中曹路镇域范围内面积0.09平方公里,以生活服务配套功能为主。该单元曹路镇域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0.09平方公里,规划住宅用地面积约4.4公顷,商业商办用地面积约0.7公顷,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不小于1.1公顷。该单元曹路镇域范围内设置设置社区级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共3处,其中医疗卫生设施1处、养老福利设施1处、室内菜场1处,以上设施为综合设置。94 表5-2-20:金桥工业区B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曹路镇域范围)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Y00-1203 Y00-1203 功能定位 居住生活/市政交通功能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1.7 用地面积(平方182、公里)0.09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常住人口规模(万人)0.15 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0.09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0.1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4.4 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1.1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11.1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1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80 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15-20 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5.5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骨干绿道长度(千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文183、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0.7 生态空间面积(公顷)-注:本表格中的“功能定位”仅指在曹路镇域范围内区域的主导功能。表5-2-21:金桥工业区B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曹路镇域范围)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施名称 数量 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 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独立/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改造)新增/改造)社区级社区级公共服公共服务设施 务设施 医疗卫生设施 卫生服务站 1 -200 综合 新增 养老福利设施 日间照料中心 1 -200 综合 新增 商业设施 菜场 1 -800 综184、合 新增 交通设交通设施 施 社会停车场-1 0.47 -独立 新增 12.12.外高桥港区六期单元 外高桥港区六期单元 该单元范围为G40沪陕高速-五洲大道-S20外环高速-长江所围合的区域,单元范围涉及曹路镇和金桥-外高桥单元,单元总面积10.41平方公里,其中曹路镇域范围内面积0.54平方公里,以物流仓储功能为主。该单元曹路镇域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0.47平方公里,规划产业用地面积约14.1公顷,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不小于18.1公顷。95 表5-2-22:外高桥港区六期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曹路镇域范围)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PDP0-0204 PDP0-0204 功能定位 物流仓储功能185、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用地面积(平方公里)0.54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14.1 常住人口规模(万人)-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0.47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18.1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3.0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骨干绿道长度(千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186、平方米)-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注:本表格中的“功能定位”仅指在曹路镇域范围内区域的主导功能。13.13.银行卡产业园二期单元 银行卡产业园二期单元 该单元范围为红星路-川沙路-张家浜-外环林地所围合的区域,单元范围涉及曹路镇和唐镇,单元总面积2.01平方公里,以生产研发功能为主,其中曹路镇域范围内面积0.06平方公里,以生活服务配套功能为主。该单元曹路镇域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0.06平方公里,规划住宅用地面积约1.9公顷,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不小于0.4公顷。该单元配套服务设施由唐镇区域统筹。表5-2-23:银行卡产业园二期单元总体控制187、一览表(曹路镇域范围)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PDP0-0401 PDP0-0401 功能定位 居住生活功能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用地面积(平方公里)0.06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常住人口规模(万人)0.10 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1.5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0.06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1.5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1.9 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0.4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3.9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60 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188、房比例(%)15-20 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4.0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骨干绿道长度(千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96 表5-2-24:银行卡产业园二期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曹路镇域范围)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施名称 数量 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 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独立/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改造)新增/改造)基础教基础教育设施 育设施 九年一贯制-1 1.49 14900 独立 新增 1 处189、 第三节 乡村单元 第三节 乡村单元 1.1.曹路外环生态乡村单元 曹路外环生态乡村单元 曹路外环生态乡村单元(PDCLJY01)单元面积419公顷,涉及赵桥村、安基村、永乐村、民建村、共新村、五四村,是一个以农林复合区为主的单元。该单元处于三类生态空间内的市级生态走廊内,农业种植以林为主。村庄全部撤并,近期优先撤并现状高压线影响农居点,其余撤并户由外环林地项目实施统筹。单元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约1.8公顷。至2035年,单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75.5公顷。该单元内如需编制下位规划或专项规划,应充分考虑基本农田保护、林地建设的要求,同时在规划预留指标范围内新增经营类的建设用地规模,对190、现状建设用地进行减量化。表5-3-1:曹路外环生态乡村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PDCLJY01 PDCLJY01 功能定位 生态休闲功能 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用地规模(平方公里)4.19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1.8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75.5 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公顷)-常住人口规模(万人)-总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人口净密度(人/公顷)-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上限(公顷)-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0.6 97 2.2.曹路滨海生态乡村单191、元 曹路滨海生态乡村单元 曹路滨海生态乡村单元(PDCLJY02)单元面积917公顷,涉及光明村、顾东村、东海村、联合村、顾三村、建新村、兴东村,是一个以基本农田保护区、农林复合区为主的单元。该单元处于三类生态空间内的市级生态走廊内,农业种植以粮田和林地为主。该单元内东海村为保留村,其余为撤并村,优先撤并高速影响范围、规模较小的农居点。单元内落实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约128.9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约69.0公顷。至2035年,单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270.8公顷,村庄建设用地上限面积9.3公顷。该单元保留村东海村需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满足生态岛社区人群的需求。同时利用农宅适度发展康养192、民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该单元内如需编制下位规划或专项规划,应充分考虑基本农田保护、林地建设的要求,对现状建设用地进行减量化,同时注重保留村建设需求。表5-3-2:曹路滨海生态乡村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PDCLJY02 PDCLJY02 功能定位 生态保育功能 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128.9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9.17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69.0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70.8 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公顷)-常住人口规模(万人)0.05 总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人口净密度(人/公顷)52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上限(公顷)9.3 人均住宅建193、筑面积(平方米)-建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1.5 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表5-3-3:曹路滨海生态乡村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施名称 数量 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独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立/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改造)新增/改造)社区级社区级公共服公共服务设施 务设施 行政管理设施 撤并村联合办公场所 1 1.47 11746 独立 新增 村民委员会 1 0.05 800 独立 保留 文化设施 东海村文化广场 1 0.13 -独立 保194、留 东海村综合服务用房 1 0.11 1110 独立 新增 医疗卫生设施 东海村卫生室 1 0.20 800 独立 保留 养老福利设施 东海村老年活动室 1 0.03 200 独立 保留 交通 交通 设施 设施 公交首末站-1 0.26 -独立 保留 98 3.3.群乐-迅建-启明乡村单元 群乐-迅建-启明乡村单元 群乐-迅建-启明乡村单元(PDCLJY03)单元面积237公顷,涉及群乐、迅建、启明3个保留村,是一个以农业生产、农村社区为主的单元。该单元处于三类生态空间内的市级生态走廊内,农业种植以粮田和林地为主。单元内落实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约61.9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约31.3公195、顷。至2035年,单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60.3公顷,村庄建设用地上限面积27.2公顷。该单元3个保留村需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满足社区人群的需求。同时依托林地发展休闲产业功能。该单元内如需编制下位规划或专项规划,应充分考虑基本农田保护、林地建设的要求,对现状建设用地进行减量化,同时注重保留村建设需求。表5-3-4:群乐-迅建-启明乡村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PDCLJY03 PDCLJY03 功能定位 农村居住/农业生产功能 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61.9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2.37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31.3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60.3 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公196、顷)-常住人口规模(万人)0.16 总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人口净密度(人/公顷)57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上限(公顷)27.2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1.1 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表5-3-5:群乐-迅建-启明乡村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施名称 数量 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独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立/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改造)新增/改造)市、区市、区级公益级公益性公共性公共设197、施 设施 其他公共设施 龙王庙 1 0.11 637 独立 保留 社区级社区级公共服公共服务设施 务设施 行政管理设施 群乐村委会和卫生室 1 0.17 1660 独立 改造 迅建村村委会 1 0.19 1895 独立 新增 启明村村委会及文体活动中心 1 0.69 1500 独立 保留 文化设施 群乐村活动室 1 0.06 560 独立 新增 群乐村综合服务用房 1 0.07 720 独立 新增 迅建村活动室 1 0.10 1049 独立 新增 迅建村综合服务用房 1 0.09 1000 独立 保留 启明村综合服务用房 1 0.09 906 独立 新增 99 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198、施名称 数量 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独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立/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改造)新增/改造)医疗卫生设施 启明村卫生室 1 0.04 200 独立 保留 养老福利设施 启明村日间照料、托儿点 1 0.11 1089 独立 新增 4.4.黎明-前锋乡村单元 黎明-前锋乡村单元 黎明-前锋乡村单元(PDCLJY04)单元面积264公顷,涉及黎明、前锋2个保留村,是一个以农业生产、农村社区为主的单元。该单元处于三类生态空间内的市级生态走廊内,农业种植以粮田、菜田和林地为主。单元内落实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约102.4199、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约65.0公顷。至2035年,单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94.6公顷,村庄建设用地上限面积23.4公顷。该单元2个保留村需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同时依托林地发展休闲产业功能。该单元内如需编制下位规划或专项规划,应充分考虑基本农田保护、林地建设的要求,对现状建设用地进行减量化,同时注重保留村建设需求。表5-3-6:黎明-前锋乡村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PDCLJY04 PDCLJY04 功能定位 农村居住/农业生产功能 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102.4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2.64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65.0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94.6 文化200、保护控制线范围(公顷)-常住人口规模(万人)0.14 总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人口净密度(人/公顷)61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上限(公顷)23.4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0.8 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表5-3-7:黎明-前锋乡村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施名称 数量 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独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立/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改造)新增/改造)社区级社区级公共服公共服务201、设施 务设施 行政管理设施 前锋村村委会及活动室、综合服务用房 1 0.39 3111 独立 改造 文化设施 前锋村活动室(老村委会)1 0.02 200 独立 保留 黎明村综合服务用房 1 0.02 260 独立 保留 医疗卫生设施 前锋村卫生室 1 0.06 250 独立 保留 100 黎明村卫生室 1 0.13 455 独立 保留 养老福利设施 前锋村日间照料、活动室 1 0.06 714 独立 新增 黎明村日间照料、活动室 1 0.05 652 独立 新增 为农服务设施 农机服务站 1 0.44 2000 独立 保留 交通 交通 设施 设施 加油(气)站-1 0.24 -独立 新增 5202、.5.永和-永利乡村单元 永和-永利乡村单元 永和-永利乡村单元(PDCLJY05)单元面积287公顷,涉及永和、永利2个保留村,是一个以农业生产、农村社区为主的单元。该单元处于三类生态空间内的市级生态走廊内,农业种植以粮田和林地为主。单元内落实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约93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约42.8公顷。至2035年,单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46.3公顷,村庄建设用地上限面积13.2公顷。该单元2个保留村需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满足社区人群的需求。同时依托现代农业园发展休闲产业功能。该单元内如需编制下位规划或专项规划,应充分考虑基本农田保护、林地建设的要求,对现状建设用地进行减量化,同203、时注重保留村建设需求。表5-3-8:永和-永利乡村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PDCLJY05 PDCLJY05 功能定位 农村居住/农业生产功能 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93.0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2.87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42.8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46.3 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公顷)-常住人口规模(万人)0.08 总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人口净密度(人/公顷)60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上限(公顷)13.2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1.0 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204、)14.2 101 表5-3-9:永和-永利乡村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施名称 数量 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独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立/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改造)新增/改造)市、区市、区级公益级公益性公共性公共设施 设施 医疗卫生设施 龚路精神病康复医院 1 0.44 2815 独立 保留 社区级社区级公共服公共服务设施 务设施 行政管理设施 永和村村委会及卫生室 1 0.59 1500 独立 保留 文化设施 永利村活动室 1 0.17 600 独立 保留 永利村文体活动中心 1 0.205、05 350 独立 保留 永利村综合服务用房 1 0.02 200 独立 新增 永利村活动室/便利店 1 0.09 894 独立 新增 永和村活动室 1 0.18 300 独立 保留 永和活动室 1 0.01 123 独立 保留 永和村综合服务用房 1 0.10 956 独立 新增 体育设施 永和村体育设施 1 0.17 -独立 保留 医疗卫生设施 永和卫生用房 1 0.01 150 独立 保留 养老福利设施 永利村综合服务用房/日间照料 1 0.19 1867 独立 新增 商业 集贸市场 1 0.17 1730 独立 新增 永利村便民服务(商店)1 0.01 150 独立 保留 6.6.永丰206、乡村单元 永丰乡村单元 永丰乡村单元(PDCLJY06)单元面积124公顷,涉及永丰村1个保留村,是一个以农业生产、农村社区为主的单元。该单元处于三类生态空间内的市级生态走廊内,农业种植以粮田和林地为主。单元内落实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约43.9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约31.6公顷。至2035年,单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33.1公顷,村庄建设用地上限面积14.5公顷。该单元永丰村保留村需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满足社区人群的需求。同时依托林地发展休闲产业功能。该单元内如需编制下位规划或专项规划,应充分考虑基本农田保护、林地建设的要求,对现状建设用地进行减量化,同时注重保留村建设需求。102 表207、5-3-10:永丰乡村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PDCLJY06 PDCLJY06 功能定位 农村居住/农业生产功能 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43.9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1.24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31.6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33.1 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公顷)-常住人口规模(万人)0.07 总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人口净密度(人/公顷)48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上限(公顷)14.5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0.9 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0.4 表5-3-11:永208、丰乡村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施名称 数量 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独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立/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改造)新增/改造)社区级社区级公共服公共服务设施 务设施 行政管理设施 永丰村村委会及活动室 1 0.31 2451 独立 新增 文化设施 永丰村活动室 1 0.15 200 独立 保留 永丰村综合服务用房 1 0.09 926 独立 新增 体育设施 永丰村室外健身场地 1 0.14 -独立 保留 为农服务设施 塘东园艺为农服务站 1 0.16 600 独立 保留 曹路农业209、投资管理用房 1 0.76 4000 独立 保留 农资连锁超市 1 0.08 400 独立 保留 7.7.新星-星火乡村单元 新星-星火乡村单元 新星-星火乡村单元(PDCLJY07)单元面积183公顷,涉及新星、星火2个保留村,是一个以农业生产、农村社区为主的单元。该单元处于三类生态空间内的市级生态走廊内,农业种植以粮田和林地为主。单元内落实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约52.7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约18.9公顷。至2035年,单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42.8公顷,村庄建设用地上限面积22.4公顷。该单元2个保留村需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满足社区人群的需求。新星村为保护村,村庄设计延续原生风貌210、,传承文化。产业方面,依托现代农业园、合庆郊野公园发展休闲产业功能。该单元内如需编制下位规划或专项规划,应充分考虑基本农田保护、林地建设的要求,对现状建设用地进行减量化,同时注重保留、保护村建设需求。103 表5-3-12:新星-星火乡村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 单元编号 PDCLJY06 PDCLJY06 功能定位 农村居住/农业生产功能 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52.7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1.83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18.9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42.8 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公顷)-常住人口规模(万人)0.11 总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人口净密度(人/公顷)47 住宅建筑211、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上限(公顷)22.4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2.2 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2.7 表5-3-13:新星-星火乡村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型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设施名称 数量 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独设置形式(独立/综合)立/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改造)新增/改造)市、区市、区级公益级公益性公共性公共设施 设施 其他公共设施 曹路阳光中心 1 1.25 15005 独立 新增 社区级社区级公共服公共212、服务设施 务设施 行政管理设施 新星村星火村村委会及文体活动室 1 0.91 2000 独立 保留 文化设施 新星村综合服务用房 1 0.56 2500 独立 保留 星火村活动室 1 0.02 182 独立 保留 医疗卫生设施 新星村卫生室 1 0.20 300 独立 保留 星火村卫生室 1 0.02 610 独立 保留 养老福利设施 星火村综合服务用房/日间照料 1 0.10 1048 独立 新增 商业 集贸市场 1 0.21 2147 独立 新增 星火村便民服务(老虎灶)1 0.06 198 独立 保留 基础教基础教育设施 育设施 小学 育才小学 1 0.84 4201 独立 保留 104213、 30 第六章 近期实施 10 107 结合曹路镇近期发展需要,规划至2025年重点推进曹路新市镇中心及周边区域、曹路老集镇城中村改造区域、曹路大社区拓展区、龚路老街更新区域以及申江地区中心等区域的发展。规划范围内近期新增市级医疗卫生设施1处、区级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和医疗设施各1处,改扩建区级医疗卫生设施1处,结合镇和相关部门年度建设计划加快推进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教育设施补缺;近期建设2处地区公园、4处社区公园以及若干街头绿地,建成公园绿地约13.25公顷;推进一批道路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曹路镇近期土地整备引导区建议位于镇东部,东至G1503上海绕城高速和海滨路,北至东靖路,西至东川214、公路,南与合庆镇相邻,涉及曹路镇新星村、永和村、黎明村、启明村、兴东村、迅建村等村。108 近期重点发展区域规划图 109 近期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图 附件 公众意见汇总和采纳情况的报告 附件:公众意见汇总和采纳情况的报告 附件:公众意见汇总和采纳情况的报告 2021年7月8日-8月7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在各自官方网站同时开展本次规划编制草案公示。公示期间共收集公众意见7条,同时听取相关街镇意见。经研究,现对公众反映较为集中的意见答复如下:1、关于外环线城市开发边界调整建议。意见回复:1、关于外环线城市开发边界调整建议。意见回复:本次镇总规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215、界,并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的相关文件要求,外环线外200米范围内禁止布置住宅、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2、关于希望加快提升曹路新市镇中心规划建设。意见回复:2、关于希望加快提升曹路新市镇中心规划建设。意见回复:采纳。曹路新市镇中心作为曹路镇乃至整个“唐镇-曹路-合庆城镇圈”重要的公共活动中心,本次规划已体现“高起点规划、高品质建设”要求,近期先行做好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并做好“整体设计、分期实施”计划。3、关于启动金海路快速化建设及9号线东延伸的建议。3、关于启动金海路快速化建设及9号线东延伸的建议。意见回复:意见回复:采纳。相关部门已启动金海路快速化改造前期研究工作;后续将结合轨交专项规划统筹研究轨道交通线网深化工作。4、关于马家宅村民反映赵家沟交通、卫生问题及搬迁要求。意见回复:4、关于马家宅村民反映赵家沟交通、卫生问题及搬迁要求。意见回复:本次规划落实新区总规对曹路镇的村庄布局要求,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重点聚焦“三高两区”,对30户以下的自然村进行撤并。对于交通和卫生问题,建议曹路镇加强社会和环境治理,改善乡村居住生活质量。117 图集 1、远期(2035年)土地使用规划图 2、四线管控图 3、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图 图则 1、城镇单元规划图则 2、乡村单元规划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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