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方案(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7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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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韶关市韶关市白土镇白土镇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 2021021-20352035 年)年)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稿(文本文本图集图集)韶关市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 202022 2 年年 6 6 月月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1 1 第二章第二章 历史文化价值、特色与保护对象历史文化价值、特色与保护对象 .3 3 第三章第三章 保护范围及保保护范围及保护控制措施护控制措施 .5 5 第四章第四章 建(构)筑物与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整治建(构)筑物与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整治 .1111 第五章第五章 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2、的保护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2222 第六章第六章 土地使用与规划控制土地使用与规划控制 .2424 第七章第七章 设施与环境改善规划设施与环境改善规划 .2626 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遗产展示利用与街区业态活化策略历史文化遗产展示利用与街区业态活化策略 .3232 第九章第九章 建筑物功能兼容性分类管控及改造利用指引建筑物功能兼容性分类管控及改造利用指引 .3333 第十章第十章 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 .3636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附则附则 .3838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1 第一第一章章 总则总则 第一第一条条 概述概述 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是 2013 年省政府批准的韶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和 2021 年省政府公布的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是韶关市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保护内容。为保护其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街区历史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的文化传统,实现历史文化街区的科学保护与永续利用,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在规划范围内从事各项保护与建设活动,应当符合本规划的要求。第二条第二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4、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 修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4)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11 修改)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T50357-2018)(2019)文物建筑开放导则(2019)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5、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2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广东省实施办法(2019 修正)韶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2017)韶关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1)韶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初稿)(2018)国家、省、市其他有关名城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等(2)相关规划 韶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20)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曲江区白土镇总体规划(2010-2030)韶关市已编制完成的其他相关规划成果 第三第三条条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1)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科学处理遗产保护与社6、会综合发展之间的关系。(2)协调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村庄建设、环境保护、旅游发展等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第第四四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北至船厂,南至下乡村,东至北江,西至白土中心小学。保护范围共 34.37 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为 5.57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 9.13 公顷,在保护范围外划定了 19.67 公顷的环境协调区。第第五五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1)整体性原则。立足地区整体发展要求,整体保护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传承文脉,修复历史空间,重现地段风貌特色。(2)原真性原则。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历史信息和历史风貌,延续街区的文化韶关市7、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3 内涵和地域特色。(3)可持续原则。控制保护底线,为地区发展留下弹性空间。合理活化,在保护前提下开展街区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提升地区活力。(4)分类保护原则。分级分类确定保护对象,有针对性地提出分类保护要求与整治 方法。第第六六条条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1)全面梳理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科学评估街区价值与特色;(2)重点保护街区内历史文化遗产及历史环境的原真性,维护街区历史风貌和街巷、建筑肌理,保持街区生活的延续性,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3)妥善处理8、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以用促保,以保护促进发展,推动街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4)促进街区精细化品质化管理,为街区的实施建设、产业升级、环境改善、品质提升提供重要依据。第第七七条条 规划效力规划效力 本规划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属于详细规划的层次。有关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与管理不得违反本规划。第第八八条条 规划规划期限期限 本规划经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由韶关市人民政府开始实施。规划期限至 2035 年,与韶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第二章第二章 历史文化价值、特色与保护对象历史文化价值、特色与保护对象 第第九九条条 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 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是具有9、悠久历史的北江上游明清墟镇与客家多姓氏村落相结合的聚落,是粤北水运古道作为历史上南北之间商贸枢纽、文化传播通道和客家人迁徙通道的典型代表,在南粤古道文化中具有典型意义,保存完整,内涵丰富,特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4 色鲜明,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1 1)岭岭南与中原商道上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南与中原商道上重要的商品集散地:白土镇的水路交通十分便利,上航直达韶关、乐昌、南雄,下航可达广州,历来是北江上游主要交通中转站。街区内现存关帝楼码头、衡昌码头、公昌码头、李屋码头等 4 个水运码10、头和明清时期形成的白土墟、河边街,是街区中原与岭南的南北水上交通重要枢纽之一的见证。(2 2)客家人南迁的主要交通中转站客家人南迁的主要交通中转站:自宋代起的大迁徙,曲江县作为人口迁移中转站之一,客家先民逐步进驻白土镇。岑、邓、黄、袁、罗等氏族分别从江西、福建等地迁徙至白土镇,中乡村形成了客家多姓氏聚族而居的大聚落。(3 3)客家文化与广府文化融合发展的突出案例客家文化与广府文化融合发展的突出案例:街区内客家话、粤语、“虱婆声”和“连滩声”4 种方言的融合,以祠堂为中心且祠宅合一的客家传统厅堂建筑与檐廊式和骑楼式的典型商贸建筑的并存。反映了中原文化与土著文化的交流逐渐频繁,印证了街区内客家文化11、和广府文化融合发展的事实。第第十十条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对象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层面,具体内容如下表:遗产体系 遗产类型 数量 遗产要素 物质文化遗产要素(296 处)文物保护单位 9 邓屋坪民居、邓屋坪古井、邓氏宗祠、岑屋门楼、忠字楼、关帝楼码头、衡昌码头、公昌码头、李屋码头 历史建筑 37 河边街 2 号民居、河边街 3 号民居、河边街 4号民居、河边街 5 号民居、河边街 6 号民居、河边街无门牌号民居 1、河边街 7 号民居、河边街 8 号民居、河边街无门牌号民居 2、河边街 9 号民居、河边街 10 号民居、河边街 11 号民居、河边街 1212、 号民居、河边街 13 号民居、河边街 14 号民居、河边街 15 号民居、河边街16 号民居、河边街 17 号民居、河边街 18 号民居、市场横街 1 号民居、市场横街无门牌号民居 1、市场横街无门牌号民居 2、市场街 14 号民居、市场街 16 号民居、市场街 18 号民居、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 1、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2、市场街 20 号民居、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3、市场街 23 号民居、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5 4、市场街 25 号民居、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5、中大街 13、2 号民居、中大街 6 号民居、文庐、中大街 11 号民居 推荐历史建筑 22 围官阁、礼堂、旧粮所、供销社等 22 处 传统风貌建筑 142 市场街、中大街民居等 142 处 传统街巷 59 中大街、市场街、河边街等 59 处 历史环境要素 35 百年古树(1 棵)、门楼(6 处)、巷门(8处)、照壁(3 处)、古井(3 处)、虎鞭塔遗址(1 处)、竹林(2 处)、传统铺地(11 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7 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3 手工腐竹 白土月饼 民间曲艺 优秀传统文化 4 传统陶瓷制造 白土虱婆声 回龙渔笛 白沙烟艇 第十第十一一条条 保护主题保护主题 规划以“依北江古道,兴圩镇古14、街”为保护主题,充分挖掘街区历史文化价值,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并在传承中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保护与活化利用方式。第三章第三章 保护范围及保护控制措施保护范围及保护控制措施 第第十十二二条条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 (1)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总面积为 34.37 公顷。(2)核心保护范围:东部以市场街、中大街、河边街围合而成的“勾”字形传统圩镇建筑群集中区域,北至中大街,南至市场横街,西至市场街,东至北江;西部为中乡村内传统民居祠堂集中成片的区域,主要包括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邓家祠堂、岑屋门楼、古井与邓氏民居,保存完好的传统街巷15、防御体系、传统民居和环境要素。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为 5.57 公顷。(3)建设控制地带: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包括西起黄氏厅外,东至北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6 江,南起市场街入口,北至竹林地带外的围合区域且位于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外的范围,面积为 9.13 公顷。(4)环境协调区: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环境协调区西起白土大道,东至北江岸线外20 米,南起湖心路,北至公园路,面积为 19.67 公顷,主要保护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周边自然环境与风貌协调。第第十十三三条条 核心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16、求核心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 (1)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护和修缮。(2)核心保护范围采取整体对待、严格保护的措施,不得擅自改变街区传统空间格局和建筑原有的立面、色彩。建筑和环境要素以保护和修缮为主。(3)除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公益性设施和对街区活力有促进作用的小型文化、特色办公和特色商业设施,同时具体业态应符合历史文化街区未来产业发展要求。(4)新建、扩建必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17、的,建筑高度应控制在 8 米以下,其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改变街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5)进行改建、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的,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街区历史风貌协调。(6)延续第五立面传统风貌,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活动,建筑屋顶采用平顶、坡顶或平坡相结合的形式。(7)严格管控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的设置,不得遮挡、覆盖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立面,不得破坏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不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的应当拆除或限期改正。(8)不得擅自新建、扩建道路,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原有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18、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7 的道路格局和景观特征。(9)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有环境污染的设施,现有污染环境的设施和企业等应当限期搬迁或者治理。(10)核心保护范围内整治更新应有计划、分阶段进行,避免大拆大建,应当坚持渐进式的保护与更新模式,控制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维护传统格局,延续历史风貌。第第十十四四条条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控制要求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控制要求 (1)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护和修缮。(2)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整体格局和传统风貌,保证沿江、沿街道等公共界面传统风貌的连19、续性与完整性,保护古树、古驳岸、古码头等历史环境要素,新设置的街道小品和设施(标志牌、垃圾箱、铺砌等)应具有地方特色,与街区传统风就协调一致。(3)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文物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进行。(4)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活动时,应按照建筑分类保护整治措施进行。(5)进行新建、扩建活动的,建筑高度应控制在 15 米以下,其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与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6)进行改建、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的,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7)严格管控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的设置,不20、得遮挡、覆盖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立面,不得破坏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不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的应当拆除或限期改正。(8)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活动时禁止大规模拆除建设,应当坚持小规模渐进式的更新模式。控制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维护传统格局,延续历史风貌。(9)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时,不得破坏传统街巷的尺度和风貌。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8 第第十十五五条条 环境协调区保护控制要求环境协调区保护控制要求 (1)应严格保护北部现有竹林、古树、绿地等外部环境不受破坏;应保护和提升东部北江岸21、线的绿化与滨水环境;应保护村庄居民点外围的田园风光。(2)环境协调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应与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风格和空间景观相协调;应在建设控制地带外围形成连续的、与历史文化街区协调的景观界面。(3)进行新建、扩建活动的,建筑高度应控制在 20 米以下,其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应与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相协调。(4)对任何破坏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历史环境或产生污染的建设行为,应逐步进行整治改善,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应予以搬迁或拆除。(5)应按照“严格控制建设增量,绿化率只增不减”的原则,严格控制建设量,适当进行“抽疏补绿”,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22、境。第第十十六六条条 功能定位与容量控制功能定位与容量控制 (1 1)规划功能定位规划功能定位 以传统居住、特色商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主,打造为展示与传承北江流域明清商贸文化、客家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文化街区。(2 2)人口人口容量控制容量控制 控制容量适度的原则:调整现有居住人口密度,保持一定的原住民比例,使之达到适宜的居住人口容量。不得违背居民意愿搬空原住民进行商业、旅游开发。居民自愿搬迁的原则:愿意外迁的居民依据政府的相关政策进行异地安置。第第十十七七条条 空间格局与景观风貌的保护空间格局与景观风貌的保护 (1 1)传统)传统格局保护格局保护 1)自然环境保护 应23、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田-村-市-江”的总体环境格局,保护田园、北江、林木等自然环境要素,新的建设行为不得破坏上述环境格局和要素。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9 2)建筑群总体格局保护 应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内集中成片的传统建筑群总体格局和风貌,核心保护范围应主要维护现存传统建筑群的格局和高度;建设控制地带建筑高度应控制在 15米以下,新建建筑的布局、体量等必须和传统街道和传统建筑群的总体格局风貌相适应。(2 2)传统街巷保护)传统街巷保护 序号 街巷名称 保护整治措施 1 市场街 严格保护名称、尺度24、走向及传统风貌的传统街巷 2 河边街 3 中大街 4 上街 5 上流街 6 永芳里 7 其他街巷 严格保护走向的传统街巷 1)街巷格局与肌理保护 严格保护中大街、市场街以及河边街等商业骑楼街传统格局。严格保护以永芳里为骨架的“鱼骨状”传统街巷格局和防御体系。严格保护邓屋坪、岑屋村及黄氏厅等几个传统组团的传统街巷格局和防御体系。2)街巷尺度保护 严格保护圩镇部分中大街、市场街以及河边街的尺度,保护中乡村内岑屋村、永芳里、邓屋坪等组团的传统街巷怡人尺度。3)街巷铺地 保护或按旧制恢复传统街巷鹅卵石铺地或青砖铺地的工艺和做法。4)整治街巷环境,拆除沿街私搭乱建、整体改造雨篷、防盗窗、空调机位等,统25、一布置路灯、指示牌、雨篷、空调机位、垃圾桶等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5)在保护的前提下,采取灵活的技术标准和手段,改善街道的基础设施条件,对占用街道空间并且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电线杆、变压器、沿墙外敷的电力、电信线等市政设施应入地或移位。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10 6)保护街道的绿化环境与特色;对绿化环境较差的街巷,结合少量风貌和质量均较差的建筑的更新与整治。保持街巷空间尺度,可适当拓宽风貌较差街段,改善通行能力。7)控制沿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体量、色彩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建筑高度控制核心26、保护范围内不超过 12 米,建设控制地带不超过 18 米。(3 3)重要)重要节点保护节点保护 保护以下 9 处重要节点的环境格局和历史信息:关帝楼码头、衡昌码头、公昌码头、李屋码头、忠字楼、岑屋门楼、邓屋坪邓氏宗祠、邓屋坪水井、邓屋坪民居。(4 4)开放空间开放空间保护保护 保护以下三处开放空间的环境格局和历史信息:忠字楼前开放空间、岑屋门楼东开敞地和邓屋坪前开敞地。(5 5)景观)景观界面保护界面保护 保护以下 4 处景观界面的环境格局和历史信息:邓屋坪景观界面、永芳里-上街-中大街景观界面、上流路-市场街景观界面、滨河景观界面。第第十十八八条条 建筑高度控制建筑高度控制 (1 1)建筑高27、度控制要求)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建筑高度控制应遵循“整体协调、分类分区严控”的方针。对同一地块有多种建筑高度控制要求时,采取“从严管控”的原则进行控制。从严至宽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当高度控制范围重叠时,保护控制应从严管控。(2 2)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建筑高度控制)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建筑高度控制 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建筑高度参照其所在保护范围要求控制。(3 3)视线走廊建筑高度控制要求)视线走廊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保护河边街、中大街、上流路、上街、永芳里沿线建筑天际线,控制建筑贴线率、保持界面完整性。保持现状历史街道、公28、共空间的尺度,恢复历史环境氛围。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11 (4 4)核心保护范围建筑高度控制)核心保护范围建筑高度控制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维持现状建筑高度不变,新建或扩建的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高度控制在 8 米以下,同时应满足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对周边建筑高度的要求。(5 5)建设控制地带建筑高度控制)建设控制地带建筑高度控制 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维持现状建筑高度不变,新建或扩建的建筑高度应控制在 15 米以下,同时应满足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对其周边29、建筑高度的要求。(6 6)环境协调区建筑高度控制)环境协调区建筑高度控制 历史文化街区环境协调区内,新建或扩建建筑高度应控制在 20 米以下,同时应满足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对其周边建筑高度的要求。第四章第四章 建(构)筑物与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整治建(构)筑物与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整治 第第十十九九条条 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 街区范围内涉及文物保护单位 9 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名录 序号 名称 地址 1 邓屋坪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邓屋坪村邓氏宗祠北面 2 邓屋坪水井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邓屋坪村前 3 邓屋坪宗祠 曲江区白30、土镇中乡村委会邓屋坪村 4 岑屋门楼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岑屋村前 5 忠字楼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关帝楼旧址 6 关帝楼码头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9 号北江西岸 7 衡昌码头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07 号前的北江西岸 8 公昌码头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01 号前的北江西岸 9 李屋码头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油寮村旁的北江西岸(1)街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 修订)、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4 修订)等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保护。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31、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12 (2)文物建筑的保护措施以日常保养为主,主要手段包括日常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护其真实性、完整性,采用最低限度的干预和恰当的保护技术,保护文化传统,完善文物建筑的防灾减灾措施。(3)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控制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形式,使周边建筑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协调。(4)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32、制地带的建设工程,应当报相应级别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做好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和周边环境安全。(5)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前提下,文物建筑内部可根据功能需求予以改善更新,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护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应当坚持合理、适度的原则,应当与其文物价值、原有的使用功能、内部布局结构相适应。(6)文物建筑的利用应遵循文物建筑开放导则(2019),应当坚持合理、适度的原则,应当与其文物价值、原有的使用功能、内部布局结构相适应,除鼓励延续原有传统功能外,可适当引入社区服务、文化展示、参观游览、经营服务、公益办公等功能,并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报批33、报备。第第二十二十条条 历史建筑保护历史建筑保护要求要求 街区范围内涉及历史建筑 37 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序号 名称 地址 1 河边街 2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2 号 2 河边街 3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3 号 3 河边街 4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4 号 4 河边街 5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5 号 5 河边街 6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6 号 6 河边街无门牌号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6 号旁 7 河边街 7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7 号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34、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13 8 河边街 8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8 号 9 河边街无门牌号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8 号旁 10 河边街 9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9 号 11 河边街 10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0 号 12 河边街 11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1 号 13 河边街 12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2 号 14 河边街 13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3 号 15 河边街 14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4 号 16 河边街 15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5 号 17 河边街 16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635、 号 18 河边街 17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7 号 19 河边街 18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8 号 20 市场横街 1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横街 1 号 21 市场横街无门牌号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横街 2 号 22 市场横街无门牌号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横街 2 号旁 23 市场街 14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14 号 24 市场街 16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16 号 25 市场街 18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18 号 26 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18 号旁 27 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20 号36、旁 28 市场街 20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20 号 29 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20 号旁 30 市场街 23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23 号 31 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21 号 32 市场街 25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25 号 33 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27 号 34 中大街 2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2 号 35 中大街 6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6 号 36 文庐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北侧 37 中大街 11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1 号(1)街区内的历史建筑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37、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 修正)、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韶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韶关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历史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保护。(2)历史建筑以日常保养和“修缮、维修、改善”为主。历史建筑应保护其主要立面、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特色装饰、历史环境要素基本不得改变;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不得改变;除此之外的其它部位,可根据保护和利用的要求适当改变,但不得损害核心价值要素。(3)对历史建筑进行修缮应按照韶关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38、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14 稿)的相关程序。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修缮技术咨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免费为保护责任人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根据修缮的具体情况指导保护责任人执行。修缮设计、施工方案,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设计、施工方案经审核通过后,保护责任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修缮。具体修缮细则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或者修缮图则要求。(4)在符合其核心历史文化价值的前提下,迁离对历史建筑保护不利的功能,鼓励设立博物馆、纪念馆、社区图书馆、民俗文化体验馆等,鼓励用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间工艺传承、地方文化研究等39、,鼓励引入众创空间、商务办公、文化创意、科技孵化、特色餐饮、民宿客栈等,有关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第二十一二十一条条 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求 街区范围内涉及传统风貌建筑 142 处。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名录 序号 名称 地址 1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2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3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4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5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6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6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7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7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840、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8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9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9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0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0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1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1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2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2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3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3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4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4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5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5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6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6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7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7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8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8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9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9 曲江区41、白土镇中大街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15 20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0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21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1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22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2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23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3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24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4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25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5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26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6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27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7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28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8 曲42、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29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9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30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0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31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1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32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2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33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3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34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4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35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5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36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6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37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7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38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8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39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9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40 中大43、街传统风貌民居 40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41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41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42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42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43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43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44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45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46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47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48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49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6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50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7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51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8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544、2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9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53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0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54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1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55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2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56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3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57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4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58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5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59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6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60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7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61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8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62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9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45、(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16 63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20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64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21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65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22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66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23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67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24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68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25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69 市场街传统风貌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70 市场街传统风貌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71 市场街传统风貌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72 市场街传统风貌民居 4 曲江46、区白土镇市场街 73 市场街传统风貌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74 市场街传统风貌民居 6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75 市场街传统风貌民居 7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76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77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78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79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80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81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6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82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7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83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8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84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9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85 上街传统风貌民47、居 10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86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1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87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2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88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3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89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4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90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5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91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6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92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7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93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8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94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9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95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20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96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21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97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22 曲江区白土镇上48、街 98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23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99 金竹园传统风貌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金竹园 100 金竹园传统风貌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金竹园 101 金竹园传统风貌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金竹园 102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03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04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05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17 106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49、 107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6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08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7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09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8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10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9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11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0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12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1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13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2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14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3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15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4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16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5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17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6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18 永芳50、里传统风貌民居 17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19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8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20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9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21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20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22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21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23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22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24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23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25 邓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邓屋坪 126 邓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邓屋坪 127 邓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邓屋坪 128 邓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邓屋坪 129 邓屋坪传统风貌民居51、 5 曲江区白土镇邓屋坪 130 邓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6 曲江区白土镇邓屋坪 131 邓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7 曲江区白土镇邓屋坪 132 邓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8 曲江区白土镇邓屋坪 133 邓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9 曲江区白土镇邓屋坪 134 岑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岑屋坪 135 岑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岑屋坪 136 岑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岑屋坪 137 岑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岑屋坪 138 岑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岑屋坪 139 岑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6 曲江区白土镇岑屋坪 140 岑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7 曲江区白土镇岑屋坪 152、41 岑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8 曲江区白土镇岑屋坪 142 岑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9 曲江区白土镇岑屋坪(1)街区内的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措施参照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执行。(2)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整治措施以日常保养和“保留、维修、改善”为主。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护主要立面、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特色装饰、历史环境要素基本不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18 得改变的基础上,对建筑外观加以维护修饰,确保建筑的可持续利用。建筑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改善建筑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的使用方式。(3)完善传统风貌建筑标识,53、落实日常保护管理巡查;明确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人,向保护责任人提供保护、修缮方面的信息和技术指导。(4)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前提下,鼓励传统风貌建筑进行活化利用。迁离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不利的功能;鼓励、支持保护责任人利用传统风貌建筑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地方文化研究,开办展馆、博物馆,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以其它形式对传统风貌建筑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但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第二十二十二二条条 推荐历史建筑与认定建议推荐历史建筑与认定建议 街区范围内涉及推荐历史建筑 22 处。推荐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序号 名称 地址 1 黄氏厅(南)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北54、侧 2 黄氏厅(北)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北侧 3 邓氏厅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邓屋坪村 4 岑氏厅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邓屋坪村 5 岑氏厅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岑屋村 6 围官阁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岑屋村 7 邓屋坪无门牌号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岑屋村围宫阁旁 8 礼堂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岑屋村 9 岑氏厅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中段 10 岑氏厅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中段 11 旧粮所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祥兴船厂西侧 12 金竹园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北侧 13 罗氏厅 曲江区白土镇罗供饼厂北侧 14 供销社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与上街 交叉路口的转角处 15 市场街中大街 55、交叉口东北处建筑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与中大街 交叉口东北处 16 市场街 19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19 号 17 市场街横街无门牌号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横街 18 市场街横街无门牌号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横街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19 19 市场街横街无门牌号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横街 20 河边街无门牌号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8 号旁 21 河边街无门牌号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8 号旁 22 河边街无门牌号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856、 号旁(1)街区内的推荐历史建筑按照韶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韶关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历史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保护。(2)应尽快推动本街区内的推荐历史建筑的认定与公布。(3)鼓励成片保护和活化利用,推荐历建筑改善过程中应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构件和装饰物。允许内部进行必要的更新改造,以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允许注入能促进所在街区活力的新功能。(3)街区内的推荐历史建筑其它保护措施参照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执行。第第二十二十三三条条 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措施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措施 根据街区内建(构)筑物保护级别、价值及保存状况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57、类”5 类,对应“修缮、维修、改善、保留、整治”5 种保护整治措施。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整治措施应符合如下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整治措施表 分类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五类 适用建筑 类别 文物保护 单位 历史建筑 传统风貌建筑、推荐历史建筑、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保护整治 措施 修缮 修缮 维修 改善 保留 维修 改善 维修 改善 整治(1)一类建筑 一类建筑为文物保护单位。本街区内共计 9 处文物保护单位采用“修缮”的保护整治措施。一类建筑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规58、进行保护管理和审批: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20 1)保护措施以修缮为主,原则上应原址保留,并应制定修缮计划;2)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护其真实性、完整性,采用最低限度的干预和恰当的保护技术,保护文化传统,完善文物建筑的防灾减灾措施;3)对文物建筑的利用应遵循文物建筑开放导则(2019)并经相应级别文物主管部门批准。(2)二类建筑 二类建筑为历史建筑。本街区内共计 37 处历史建筑,规划采用“修缮、维修、改善”的保护整治措施。二类建筑按照历史建筑保护相关法规规章进行保护管理和审批59、:1)保护措施以修缮、维修和改善为主,原则上应原址保留;2)对历史建筑的改善,应保护其主要立面、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特色装饰、历史环境要素基本不得改变;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不得改变;除此之外的其它部位,可根据保护和利用的要求适当改变,但不得损害核心价值要素。建筑内部鼓励改善使用条件,适应现代使用。3)鼓励、支持利用历史建筑开展博物馆、纪念馆、社区图书馆、民俗文化体验馆、地方文化研究、文化创意、科技孵化、特色餐饮、民宿客栈等功能的活化利用,对历史建筑不利的功能进行置换。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活化利用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3)三类建筑 三类建筑为传统风貌建筑、推荐历史建筑、60、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本街区内传统风貌建筑、推荐历史建筑、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共计 164 处,规划采用“保留、维修、改善”的保护整治措施。1)三类建筑原则上不得迁移,不宜危房原址重建。如确需迁移或危房原址重建的,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制定补救措施后报市政府批准。2)在不损害历史风貌真实性的原则下,按照风貌指引,对建筑外观加以维护修饰,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21 鼓励对建筑内部使用条件进行改善提升,适合现代使用;鼓励、支持该类建筑发展与历史文61、化保护不冲突的功能,但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4)四类建筑 四类建筑为本规划划定的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本街区内共计197 处,规划采用“维修、改善”的保护整治措施。四类建筑应在不损害历史风貌真实性的原则下,对建筑外观加以维护修饰,鼓励对建筑内部使用条件进行提升,适合现代使用。(5)五类建筑 五类建筑为本次规划划定的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其它建筑物、构筑物、违章建筑、其它因保护的需要、公共设施建设或环境改善需要整治改造的建筑。本街区内共有185 栋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筑,规划采用“整治”的措施。1)五类建筑应按照保护利用规划关于建筑风貌的指引进行建筑外观的维护修饰;2)应按照62、保护利用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整治,整治措施可以采取整治改造或危房原址重建的方式,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3)违法建设应制定计划进行整治改造;4)保护利用规划中为完善道路交通、消防、公共空间、景观绿化等规划措施,可对个别五类建筑进行整治改造。第第二十二十四四条条 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整治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整治 保护白土镇的门楼、巷门、照壁等防御系统和古树、古井、古码头等环境要素。历史环境要素保护一览表 序号 历史环境要素 数量 位置 1 门楼 6 永芳里(上、下门楼)、邓屋坪门楼 3 座、金竹园门楼 2 巷门 8 邓屋坪 6 处、岑屋古村 1 处、永芳里 1 处 3 古井 3 永芳里63、北侧、岑屋门楼旁、岑氏宗祠东侧 4 古树 1 黄氏厅北侧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22 5 照壁 3 永芳里岑氏厅前、围官阁、邓屋坪邓氏厅前 6 竹林 2 永芳里北侧、黄氏厅北侧 7 虎鞭塔遗址 1 永芳里北侧 8 传统铺地 11 邓屋坪、永芳里西片区、岑屋门楼西侧、中大街南侧(1)门楼、巷门:保护 6 座门楼、8 处巷门。应进行抢救性修缮、加固,防止其损坏、坍塌。门楼修缮应运用传统材料、传统工艺,不得使用瓷砖等现代材料贴面。应对门楼和巷门两侧的台阶、碑刻等环境要素、开放空间予以整体保护。64、(2)古井:保护 3 处古井。可结合古井营造小型休憩空间,配置石桌、石凳等自然材质的休憩设施,为村民和游客观赏提供便利。古井周围地面已铺设混凝土的,应使用条石、青砖等传统材料恢复原貌。(3)古树:保护黄氏厅外围古树 1 处。古树半径 10m 范围内,不得进行任何破坏古树的建设行为。(4)照壁:保护 3 处照壁。应对照壁进行修缮,防止其进一步损坏、坍塌,修缮中不得使用瓷砖等现代材料贴面。(5)竹林:保护永芳里北侧、黄氏厅北侧两处竹林。不得进行任何破坏竹林的建设行为。(6)虎鞭塔遗址:保护虎鞭塔遗址。虎鞭塔遗址半径 10m 范围内,除必要的保护性配套设施外,不得新建其它建、构筑物或设施。应设立遗址65、说明牌,说明遗址的历史文化信息。(7)传统铺地:保护 11 处传统铺地。严格保护街区现存的传统铺地,不宜移除或覆盖,保留的原有格局、肌理和风貌。对麻石板街巷的修缮整治应采用传统工艺,提升街巷两侧的建筑风貌。结合景观小品和植被提升街巷品质。第五第五章章 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第第二十二十五五条条 保护内容保护内容 保护街区内涉及 7 项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土著语言、传统陶瓷制造业、手工腐竹、白土月饼、回龙渔笛、白沙烟艇、民间曲艺。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66、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23 保护名录 序号 保护级别 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名称 1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手工腐竹 2 白土月饼 3 民间曲艺 4 优秀传统文化 白土虱婆声 5 回龙渔笛 6 白沙烟艇 7 传统陶瓷制造 第第二十二十六六条条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 (1)逐级申报纳入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对白土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梳理申报、分级保护,逐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落实保护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与义务。(2)进一步挖掘本土文化,再现曲江盛景 进一步挖掘这类有历史底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阅读历史文献、寻访村内老人、研究名人故事等方式,还原并传承“回龙渔笛”和“白沙烟艇”等非67、物质文化遗产。同时提高附近居民的认同感、参与感,让“回龙渔笛”“白沙烟艇”等盛景重新融入到居民的生活中。(3)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的保护和培养 对白土虱婆声这种语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系统记录,并鼓励当地有兴趣的年轻人学习传承。对传统陶瓷制造业、手工腐竹、白土月饼等手工制造业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继承人颁发证书、发放补助、鼓励收徒并对产品的销售予以帮助。(4)非遗保护与旅游发展有机结合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项目发展相结合。发展发展体验旅游,吸引游客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体验;通过旅游产业的发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延续。通过组织民间文化艺术节、旅游节、嘉年华、工艺品(白土陶瓷、68、特色旅游产品)展销会等,推动形成白土独特的民俗活动品牌。(5)多渠道筹集资金,多方位宣传推广 通过政府划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保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其使用情况进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24 行检查监督。设立白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接受企业、个人和各界人士的捐赠,所募的捐款全部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传媒普及保护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保护意识,积极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69、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六章第六章 土地使用与规划控制土地使用与规划控制 第第二十二十七七条条 土地利用性质调整土地利用性质调整 (1)保留镇政府行政办公用地(A1),调整上版保护规划路网。(2)保留镇政府南侧居住用地,将上版保护规划中该处商业用地(B1)调为二类居住用地(R2)。(3)保留上流路和市场街东侧居住用地,将上版保护规划中该处文化设施用地(A2)调为二类居住用地(R2)。(4)因街区北部地块在土规中为非建设用地,故将上版保护规划中该处公园绿地(G1)调为农林用地(E2)。第第二十二十八八条条 用地布局规划用地布局规划 本街区以居住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70、施用地为主。(1)规划居住用地面积 13.89 公顷,均为二类居住用地(R2),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46.12%,占总用地的 40.41%,主要位于规划范围的中部和西部。(2)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7.37 公顷(A),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4.46%,占总用地的 21.44%。(3)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 2.23 公顷(B),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7.40%,占总用地的 6.48%,集中分布在十字型传统骑楼商业街以及保护区东南部。(4)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 3.74 公顷(S),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12.42%,占总用地的 10.88%,其中包括城市道路用地 3.71、22 公顷(S1)、公共交 通站场用地 0.28 公顷(S41),社会停车场用地 0.24(S42)。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25 (5)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 0.15 公顷(U),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0.51%,占总用地的 0.44%。(6)规划绿地和广场用地面积 2.74 公顷(G),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9.10%,占总用地的 7.97%.其中包括公园绿地面积 2.27 公顷(G1),防护绿地面积 0.31 公顷(G2)和广场绿地面积 0.16 公顷(G3)。(7)非建设用地面积 72、4.25 公顷,占总用地的 12.38%.,仅包括水域(E1)。规划用地指标一览表 序号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面积(ha)占城市建设用地 占总用地 1 R 居住用地 13.89 46.12%40.41%其中 二类居住用地(R2)13.89 46.12%40.41%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7.37 24.46%21.44%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A1)1.18 3.93%3.44%文化设施用地(A2)0.07 0.23%0.20%中小学用地(A33)5.38 17.88%15.66%体育用地(A4)0.36 1.18%1.03%医疗卫生用地(A5)0.26 0.87%0.76%文物古迹用73、地(A7)0.12 0.38%0.33%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23 7.40%6.48%其中 商业用地(B1)2.23 7.40%6.48%4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3.74 12.42%10.88%其中 城市道路用地(S1)3.22 10.71%9.38%公共交通站场用地(S41)0.28 0.91%0.80%社会停车场用地(S42)0.24 0.79%0.69%5 U 公用设施用地 0.15 0.51%0.44%其中 供应设施用地(U1)0.11 0.37%0.33%环境设施用地(U2)0.04 0.13%0.12%6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2.74 9.10%7.97%其中 公74、园绿地(G1)2.27 7.54%6.61%防护绿地(G2)0.31 1.02%0.89%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26 广场用地(G3)0.16 0.54%0.48%小计 城市建设用地(H11)30.11 100.00%87.62%7 E 其中 水域(E1)1.69 4.93%农林用地(E2)2.56 7.45%小计 非建设用地(E)4.25 12.38%总计 总用地面积 34.37 100.00%第二十第二十九九条条 土地利用兼容性规定土地利用兼容性规定 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设置对历史文化75、街区遗产、风貌、环境保护有影响或吸引大量机动车交通的功能。在遵循本规划相关条款的前提下,按照现行控规的地块兼容性要求执行。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线索发展文化创意、社区服务、旅游配套、商业服务等功能。第七章第七章 设施与环境改善规划设施与环境改善规划 第第三十三十条条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1)道路系统综合规划 1)外围路网 构建历史文化街区周边由芙蓉大道南延线、三门路和湖心路构成的“两横一纵”的外围路网,实现历史文化街区与芙蓉新城、老城区、曲江城区的快捷联系。2)对外交通出入口 历史文化街区距离广乐高速白土出口约 3 千米,通过白76、泥路加强与广乐高速出入口的联系。3)内部道路交通 规划以东西向的了塘路、白土中学路和南北向的乡道 X314、市场街-上流路构成“两横两纵”内部路网。其中市场街-上流路宜采用限时禁止机动车通行措施,保障节假日或特定时段步行环化。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27 (2)慢行系统规划 严控区内机动化出行比例,构建以“绿色、休闲、游憩”为核心的慢行交通系统:1)规划“8”字形慢行文化径,串联旧镇区和中乡村主要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2)规划十字形骑楼商业街,依托中大街和市场街打造“十字形”商业步行街。3)77、规划“步行+自行车”的滨江慢行绿道,与周边其他传统村落和区域滨江景观进行贯通。4)规划疏通内部网络型步行村道:保护街区内部传统街巷格局,合理疏通网络型步道。(3)停车系统规划 规划公共停车场 2 处,用地规模约 1800-3000 平方米,分别位于规划区南侧和上流路北侧。规划结合公交首末站建设 1 处自行车停放租赁点,约 50 个停车泊位。白土镇公共停车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模()泊位(个)备注 1 旅游服务中心停车场 900-1500 30-50 与公交首末站、自行车租赁点同步建设实施 2 上流街北停车场 900-1500 30-50 服务片区北侧区域停车 3 自行车停放租赁点 5078、 结合公交首末站建设(4)公共交通改善规划 1)规划近期增设白土镇内的常规公交线路,满足片区居民日常通勤出行需求。远期建议旅游快线公交线路,串联白土镇与马坝人遗址、南华寺、韶关汽车客运南站、东站等旅游景点、客流集散点。2)规划水上巴士线路 1 条,串连关帝码头-下胡码头-芙蓉码头,形成沿北江上游的水上通勤和旅游线路。3)规划公交首末站 1 座,用地规模约 3000-4500 平方米,位于白土镇政府附近,主要为片区内外交通衔接及旅游交通服务。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28 4)规划公交停靠站 79、1 座,位于白土中心小学附近,解决居民公交出行。5)规划水巴码头 1 座,设置在关帝楼码头附近,承担片区水巴交通和旅游功能。第第三十三十一一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结合保护与发展需求,本次规划涉及公共服务设施共 15 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数量(个)规模 用地面积(m2)位置 教育设施 白土中心小学 1 24 班 24741 黄氏厅南侧 白土中学 1 30 班 29088 黄氏厅南侧 行政管理设施 镇政府 1 11317 街区南路北侧 医疗卫生设施 卫生院 1 2608 市场街西侧 卫生站 1 150 市场街西侧 文化体育设施 文化活动中心 1 47180、 村委会西侧 体育活动中心 1 1 1994 村委会东侧 体育活动中心 2 1 1557 黄氏厅西侧 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 老年人活动中心 1 231 村委会西北侧 村委会 1 509 岑屋门楼北侧 商业服务设施 超市 1 上街西侧 市政公用设施 供电所 1 1121 市场街西侧 公厕 1 1 110 北侧入口公园绿地内,临停车场处 公厕 2 1 110 南侧入口商业用地内,临停车场处 垃圾转运站 1 402 小学路东北侧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29 第第三十三十二二条条 市政基础设施81、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近期应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街区的自来水入户,结合环境整治对自来水管等市政管网统一下地或美化。中远期应顺应地区可持续发展及旅游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保证居住与服务设施的饮用水和环卫、消防用水供应。(2)排水工程规划 近期应对规划区的排水系统进行疏浚和完善,应进一步测绘、研究和疏浚永芳里、邓屋坪与岑屋村等传统村聚落的传统排水防涝系统,整体保护和修缮传统村落和圩镇的排水系统。中远期应埋设污水管,采用雨污分流制;逐步在历史文化街区内部加装现代卫生设备和排污管道。(3)电力工程规划 近期应完成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主要传统建筑和主要传统巷道电线电缆的地埋式敷设。82、中远期应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内所有电线电缆的地埋式敷设。(4)电信工程规划 近期应完成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主要传统建筑和主要传统巷道电线电缆的地埋式敷设。中远期应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内所有电线电缆的地埋式敷设。有线电视入户率应达到 100%,逐步取消各户户外天线。有线电视线路应与电话电缆同沟敷设。(5)燃气工程规划 近期应积极推广使用液化气,逐步取代煤炭与柴火,减少火灾发生率,中远期逐步普及管道燃气。(6)环卫设施工程规划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30 规划区垃圾由曲江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规83、划区内增设小型垃圾转运站 1 处。在中大街、市场街、河边街等主要游客集散点附近,每隔 50 米设置一处分类收集的垃圾箱;历史文化街区内其余地方,每隔 100150 米设置一处分类收集的垃圾箱。规划区设置 1 座公共厕所,规划设于南部客运站地块内,用地面积为 8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40 平方米。第第三十三十三三条条 绿地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 保护虎鞭塔遗址和竹林,严格控制建设行为,形成虎鞭塔遗址小公园。进一步完善绿地及开敞空间,保留村庄北侧农田缓冲带,贯通北江沿线滨江绿地和步行系统,形成完整连续的滨江绿带。保护区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 2.7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9.10%,其中:(184、)公园绿地:面积 2.2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7.54%,主要分布在保护区北侧及北江沿岸。(2)防护绿地:面积 0.3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1.02%,主要分布在芙蓉大道南延线沿侧。(3)广场用地:面积 0.1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0.54%,主要分布在中大街、市场街、上流路尽端。第第三十三十四四条条 综合防灾规划综合防灾规划 综合防灾以消防规划为重,确保街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以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1)消防规划 1)村庄的对外道路、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作为村庄的消防通道,道路宽度控制在4 米以上。2)消防水源以市政供水管网为主,以北江、水塘、水井的水源作为消防备用85、水源。规划结合给水管网设置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按不超过 120 米的间距沿道路布置。每个消火栓应有 1 个直径为 150mm 或 100mm 和两个直径 65mm 的栓口,每个消火栓的用水量按 1015Ls 计算。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31 3)按照消防条例和古建筑和消防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按要求对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等配备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4)设立村委消防组织,定期检查,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2)抗震规划 白土镇的建设工86、程按地震基本烈度 7 度设防,并符合国家和韶关规范。(3)防灾避难规划 村委会为村庄防灾指挥中心,结合公园、农地与小广场等开敞空间建立城镇防灾避难场地,并保障火灾避难地的疏散联系通道的畅通。(4)防洪排涝规划 1)根据国家防洪标准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白土镇防洪标应满足北江该地段的防洪标准,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防山洪标准定为 10 年一遇;防泥石流标准定为 20 年一遇。上述标准可在有条件且不破坏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的前提下予以提高。2)根据广东省防洪(潮)标准和治涝标准,防洪堤堤顶超高为 1.51.2 米,堤顶宽度 64 米;治涝设计标准按涝区十年一遇 24 小时暴雨所产生的径流量;87、城镇及菜地按一天排干设计;农田按三天排干设计。排水管径选取应考虑治涝设计标准。3)注重对北江防洪堤加固除险,同时按规划整治线整治河道,增加泄洪能力。4)对历史文化街区排水排洪沟(渠)做定期的疏通清理整治,确保泄洪能力。第第三十三十五五条条 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 (1)水体保护 适用范围:白土镇整个保护范围及东侧江面 规划要求:改善水质,按照河道蓝线进行控制管理,截流沿岸排放的污水,统一输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32 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提升沿江景观品质;不得填埋现状水塘,改善水质及周边88、环境。(2)水土保持 适用范围:保护区域内的非建设用地(含林地)规划要求:1)保护地质土层,防治水土流失,植被覆盖率在暴雨季节(67 月)应达到 90%以上。2)实施有组织排水,防治地面径流的冲刷作用。(3)植树造林 适用范围:规划区内林地 规划要求:1)保持现有的林地风光和格局;2)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尽量选择乡土树种集中成片进行种植;3)突出基调树种,多样性和统一性相结合;4)严禁乱砍乱伐、杜绝对山林破坏的行为。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遗产展示利用与街区业态活化策略历史文化遗产展示利用与街区业态活化策略 第第三十三十六六条条 历史文化遗产展示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展示利用 规划形成“一带两轴三89、区”的展示结构,串联街区内历史文化资源,整合发展资源,强化与北江上游发展带、白土工业区和上乡、下乡自然村的功能对接,丰富商业服务、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社区配套的功能,形成互补优势,实现联动错位发展。(1 1)一带)一带:指北江景观带。依托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条件,北江上游沿岸可形成产业、景观、旅游发展带。白土镇因北江而生,应保护和严格控制白土镇沿北江一带的的生态环境、沿岸功能和空间形态。(2 2)两轴)两轴:指特色产业体验轴和商业综合服务轴。依托市场街、上流路打造白土镇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90、集图集 33 白土月饼老街,以白土月饼为首,打造特色小吃、点心名街形成特色产业体验轴;依托中大街、上街,置入休闲商业、渔家美食等业态形成街区商业综合服务轴。(3 3)三区)三区:指传统商贸区、滨江休闲文化区和客家文化体验区。结合中大街和市场街的“十字”传统商业街打造传统商贸区;依托北江沿岸地区形成滨江休闲文化区;西部结合中乡村多个姓氏家族民居形成客家文化体验区。第第三十三十七七条条 产业产业业态业态引导引导 以街区内历史文化资源为基础,在符合街区保护利用的前提下,着力发展文化休闲旅游产业,通过整合街区现有文化旅游资源,促进街区以商贸服务、休闲文化旅游为主体的发展,并提升街区原有的生活居住、教育91、培训、公共服务等功能品质。充分盘活历史文化资源,引入符合街区定位的业态,引导街区功能活化利用,形成传统商贸区、滨江休闲文化区、客家文化体验区三个片区。第第三十三十八八条条 旅游主题路径策划指引旅游主题路径策划指引 街区内规划 3 条主题体验游径,设置畅通的文化步道和导览系统,串联现状相对分散的历史建、构筑物和历史环境要素。其中包括:(1)传统商贸体验游径:以体验白土月饼文化和传统商贸文化为主题,结合滨江白沙烟艇步行街、忠字楼、白土码头群共同打造传统商贸体验游径;(2)客家文化体验游径:结合传统聚落现存的古建筑、门楼、巷门、古井等要素,形成体验客家传统文化的主题游径,感受传统聚落风貌;(3)渔家92、文化体验游径:以滨江休闲渔家文化为主题,结合渔轮码头、休闲文化的建筑活用实践,构建体验渔家风情的特色主题游径。第九章第九章 建筑物功能兼容性分类管控及改造利用指引建筑物功能兼容性分类管控及改造利用指引 第第三十三十九九条条 建筑物功能兼容性分类及原则建筑物功能兼容性分类及原则 鼓励街区范围内建筑多功能使用,根据保护需要、建筑现状、周边环境与功能布局,将街区范围内建筑的使用功能兼容性分为三类进行管理控制:无兼容性、可兼容公共服务、可兼容公共服务与商业。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34 (1)可兼93、容公共服务:规划需增加非独立占地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居委会、图书馆、小型展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等)的建筑。(2)可兼容公共服务与商业:在规划用地分类基础上,兼容功能以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为前提下,允许兼容商业服务、公共服务与文化活动,如文化创意工作室、特色商铺、特色旅馆等的建筑。(3)无兼容性:现状已是公共服务、商业、公共管理或特殊功能使用的设施(医院、学校、宗教设施、行政办公等),或封闭式管理的住宅小区、部分民居住宅建筑等,并应严格按照规划用地功能,保证其功能的延续性的建筑。第第四十四十条条 可兼容公共服务类建筑管控要求可兼容公共服务类建筑管控要求 (1)分类条件 在保护建筑的建筑立面、平面布局94、特色装饰及结构体系不改变的条件下,保护要求与兼容功能不冲突;兼容功能不影响其传统风貌环境以及周边的现有功能。(2)可兼容的功能 在规划用地分类基础上,允许兼容公共服务与文化活动,如: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书馆、展览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老人活动中心等。(3)不可兼容的功能 卫生医疗、学校、体育场馆、宗教设施、行政办公、外事设施。第四十第四十一一条条 可兼容商业及公共服务类建筑管控要求可兼容商业及公共服务类建筑管控要求 (1)分类条件 在保护建筑的平面布局、结构体系可适当调整的条件下,保护要求与兼容功能不冲突;兼容功能不影响其传统风貌环境以及周边的现有功能。(2)可兼容的功能 在规划用地分95、类基础上,允许兼容商业服务、公共服务与文化活动,如:文化创意工作室、特色商铺、咖啡厅、特色旅馆等。兼容功能需以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为前提。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35 (3)不可兼容的功能 卫生医疗、学校、体育场馆、宗教设施、行政办公、外事设施、加油加气站等。第四十第四十二二条条 无兼容性建筑管控要求无兼容性建筑管控要求 (1)分类条件 建筑因结构、平面布局、保护要求、以及周边环境等原因,建筑使用功能需要明确限定,并且不得进行功能的改变。(2)功能 依照规划用地分类进行控制,不允许改变为规划96、用地分类之外的功能。第第四十四十三三条条 建筑改造指引建筑改造指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韶关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要求,结合片区传统建筑的空间特征,在保护的前提下,优化建筑内部空间,满足现代生活使用。鼓励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参与建筑改造与活化利用,提升街区活力,优先活化利用公有产权的保护建筑,鼓励私有产权保护建筑功能升级。将街区内分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推荐历史建筑、一般居住建筑三类建筑进行活化利用。(1)文物保护单位 邓屋坪民居、邓氏宗祠、岑屋门楼、邓屋坪水井等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优先作为文化展示和公共服务的功能。(2)历史97、建筑及推荐历史建筑 在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历史建筑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鼓励用作文化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休闲体验等功能。(3)一般居住建筑 大部分传统民居保留现状居住状态,位于文化游径两侧的一般居住建筑可以适当将居住功能改变为文化体验或特色商业功能。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36 第第四十四十四四条条 建筑功能混合与置换指引建筑功能混合与置换指引 鼓励街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推荐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在符合其核心历史文化价值的前提下开展多功能使用,同时应有利于突出白土镇98、历史文化街区传统商贸氛围的营造。(1)保护范围内的邓屋坪民居、邓氏宗祠、岑屋门楼、邓屋坪水井等文物保护单位,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可兼容展览、文化展示等公共服务功能。(2)保护范围内 37 栋历史建筑、22 处推荐历史建筑、142 处传统风貌建筑在满足保护要求和历史风貌协调的前提下,可兼容文化创意、商业零售、休闲商业、轻餐饮、主题旅馆等商业、商务功能。1)宗教建筑,可利用宗教文化氛围举办具有宗教特色的书法、绘画、摄影等文化创作活动,发展小型艺术品展览、文化体验馆、摄影工作室等;2)中大街和市场街“十字”传统商业街上的建筑,可利用传统商贸氛围融合特色商业及文化,打造白土镇白土月饼老街,以白土月99、饼为首,打造小吃、点心名街;3)北江沿岸河边街历史建筑,可打造以渔文化为主题的白沙烟艇步行街,置入休闲商业、渔家美食等业态;4)传统居住为主区域内的建筑,可结合传统居住建筑,发展特色商业,兼容公共服务与商业活动。第十章第十章 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 第第四十四十五五条条 近期行动计划近期行动计划 近期规划期五年,主要侧重历史文化保护、沿文化径综合整饰以及配套设施完善三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保护对象的分级分类保护认证与控制、历史建筑的确认与挂牌保护、文化径的导览系统、文化径沿线的综合环境整饰、开展重点活化利用项目、完善公共服务与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设施。第第四十四十六六条条 100、中远期规划中远期规划 中远期重点为历史文化的维育和地方文化的复兴、文化设施和服务项目的引入、旅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37 游功能区品牌影响力的提升和景区联动发展,打造泛旅游产业链,实现功能、形象与品牌的三重升级。第第四十四十七七条条 实施措施实施措施 (1)保护资金筹措 1)利用依法保护、经济政策、行政协调等多种方法,建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资金政策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应加大投入,结合投融资制度改革,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筹措保护资金,建立街区保护的专项资金与专门贷款。2)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历101、史文化街区保护的重视和财政投入,公共财政应重点投入历史文化遗产的挂牌和修缮、沿文化径的综合整饰、配套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宜建立城市或地区性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专项资金与专门贷款,专款专用。3)应拓展保护利用的资金来源渠道,组建多元化的投资融资体系,坚持国家、地方、部门、社会、个人共同参与的方针,建立政府引导、政策保证、市场化运作的保护利用引资机制。(2)保护资金管理与使用 应建立和完善城市或地区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资金的管理机制,对资金进行分级专门的管理和运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3)保护利用模式建议 1)近期应结合韶关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契102、机,以政府为主导,逐步实施近期保护目标,理顺产权关系。2)中远期应促进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的保护利用模式。一方面,在政府引导下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保障若干重点保护利用项目的高水平推进,例如河边街再利用、市场街和中大街的再利用、南侧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等。另一方面,在政府引导下采用微改造模式,引导中乡村自下而上地逐步拓展民宿等乡村旅游项目。(4)部门协调 1)完善相关各级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再利用的行政合力。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38 2)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历史文103、化街区保护规划为基础,统筹协调涉及历史文化街区的多类型多层次规划和计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储备整治计划、重大项目立项计划以及消防、人防等专项规划,以保证不对历史文化街区造成破坏。3)相关部门应制定相互协同的保护再利用政策,例如,涉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税费优惠或减免政策、优先对保护项目提供贷款等财政优惠政策、公房房租减免政策、消防的专门保护政策措施等。(5)公众参与 1)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过程中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协作。重视在具体的管理实践过程中,特别是在涉及复杂的产权关系时、在涉及不同利益的环境维护和改造方面,重视对当地居民权益的维护、对各方面意愿的沟通和吸纳。2)发挥群104、众自治组织和民间社团的作用。可以尝试建立非官方的历史街区公众参与委员会,委员会在成员构成上要有代表性,主要由群众自治组织和民间社团等代表组成,参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发展的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3)落实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与。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附则附则 第第四十四十八八条条 规划文件的规定规划文件的规定 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法律效力,实施中若确须修改,必须按程序报批。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执行本规划文本和图则的规定,本规划文件未及事项应以国家、省、市现行有效的历史文化保护和规划管理的法规、规定为准。规划中的价值特色、保护对象、管控区划、建筑控高等属于法定强制性内容105、,规划中的道路红线调整、用地调整、城市设计内容属于建议性内容,经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协调一致后具有法定效力。第第四十四十九九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 本规划经韶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韶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本规划如需调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39 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韶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第第五十五十条条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本规划的任何单位与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106、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40 附表附表 文化遗产名录文化遗产名录 保护要素保护要素 遗产体系 遗产类型 本次规划 遗产要素 物质文化遗产要素 文物保护单位 9 邓屋坪民居、邓屋坪古井、邓氏宗祠、岑屋门楼、忠字楼、关帝楼码头、衡昌码头、公昌码头、李屋码头 历史建筑 37 河边街 2 号民居、河边街 3 号民居、河边街4 号民居、河边街 5 号民居、河边街 6 号民居、河边街无门牌号民居 1、河边街 7 号民居、河边街 8 号民107、居、河边街无门牌号民居2、河边街 9 号民居、河边街 10 号民居、河边街 11 号民居、河边街 12 号民居、河边街13 号民居、河边街 14 号民居、河边街 15 号民居、河边街 16 号民居、河边街 17 号民居、河边街 18 号民居、市场横街 1 号民居、市场横街无门牌号民居 1、市场横街无门牌号民居 2、市场街 14 号民居、市场街 16 号民居、市场街 18 号民居、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 1、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 2、市场街 20 号民居、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 3、市场街 23 号民居、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 4、市场街 25 号民居、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 5、中大街 2 号民居、中大街 6 108、号民居、文庐、中大街 11 号民居 推荐历史建筑 22 围官阁、旧粮所等 22 处 传统风貌建筑 142 市场街、中大街民居等 142 处 传统街巷 59 中大街、永芳里等 59 处 历史环境要素 35 百年古树(1 棵)、门楼(6 处)、巷门(8处)、照壁(3 处)、古井(3 处)、虎鞭塔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41 遗产体系 遗产类型 本次规划 遗产要素 遗址(1 处)、竹林(2 处)、传统铺地(11处)合计 304 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3 手工腐竹 白土月饼 民间109、曲艺 优秀传统文化 4 传统陶瓷制造 白土虱婆声 回龙渔笛 白沙烟艇 合计 7 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 序号 名称 地址 占地 面积()建筑 面积()现状情况 保护措施 1 邓屋坪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 邓屋坪村邓氏宗祠北面 340.00 340.00 较好 一类 2 邓屋坪水井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 邓屋坪村前 60.00 较好 一类 3 邓屋坪邓氏 宗祠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 邓屋坪村 450.00 450.00 较好 一类 4 岑屋门楼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 岑屋村前 22.32 22.32 较好 一类 5 忠字楼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关帝楼旧址 11.71 较好 一类 6 110、关帝楼码头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9 号 北江西岸 29.10 较好 一类 7 衡昌码头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07 号前的北江西岸 40.34 较好 一类 8 公昌码头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01 号前的北江西岸 32.52 较好 一类 9 李屋码头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油寮村旁的北江西岸 22.33 较好 一类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42 历史建筑历史建筑 序号 名称 地址 占地 面积()建筑 面积()现状情况 保护措施 1 河边街 2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2 号 83.90 1111、28.11 较好 二类 2 河边街 3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3 号 84.93 135.00 较好 二类 3 河边街 4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4 号 81.22 128.15 较好 二类 4 河边街 5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5 号 173.49 306.68 较好 二类 5 河边街 6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6 号 127.19 234.33 较好 二类 6 河边街无门牌号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6 号旁 137.13 137.13 较好 二类 7 河边街 7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7 号 107.60 107.60 较好 二类 8 河边街 8 号民居112、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8 号 192.55 259.52 较好 二类 9 河边街无门牌号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8 号旁 114.09 114.09 较好 二类 10 河边街 9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9 号 109.21 109.21 较好 二类 11 河边街 10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0 号 30.93 30.93 较好 二类 12 河边街 11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1 号 119.93 119.93 较好 二类 13 河边街 12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2 号 129.10 197.32 较好 二类 14 河边街 13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13、13 号 90.25 90.25 较好 二类 15 河边街 14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4 号 141.43 141.43 较好 二类 16 河边街 15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5 号 130.85 130.85 较好 二类 17 河边街 16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6 号 107.82 107.82 较好 二类 18 河边街 17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7 号 169.33 169.33 较好 二类 19 河边街 18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8 号 89.91 89.91 较好 二类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114、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43 序号 名称 地址 占地 面积()建筑 面积()现状情况 保护措施 20 市场横街 1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横街 1 号 39.16 117.97 较好 二类 21 市场横街无门牌号民居1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横街 2 号 40.94 93.83 较好 二类 22 市场横街无门牌号民居2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横街 2 号旁 78.17 128.10 较好 二类 23 市场街 14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14 号 181.04 312.75 较好 二类 24 市场街 16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16 号 195.07 25115、7.93 较好 二类 25 市场街 18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18 号 206.81 272.72 较好 二类 26 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18 号旁 183.02 260.28 较好 二类 27 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20 号旁 141.71 217.65 较好 二类 28 市场街 20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20 号 69.40 138.80 较好 二类 29 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20 号旁 84.98 157.20 较好 二类 30 市场街 23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23 号 26.40 52.80116、 较好 二类 31 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21 号 69.60 139.20 较好 二类 32 市场街 25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25 号 153.20 306.40 较好 二类 33 市场街无门牌号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27 号 110.83 173.84 较好 二类 34 中大街 2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2 号 51.04 92.72 较好 二类 35 中大街 6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6 号 60.56 121.20 较好 二类 36 文庐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北侧 223.62 363.03 较好 二类 37 中大街 11 号民居 曲江117、区白土镇中大街 11 号 31.00 62.00 较好 二类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44 传统风貌建筑传统风貌建筑 序号 名称 地址 占地 面积()建筑 面积()现状 情况 保护 措施 1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03.09 103.09 较好 三类 2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84.50 169.01 较好 三类 3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83.62 167.23 较好 三类 4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118、 82.95 165.90 较好 三类 5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89.00 178.00 较好 三类 6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6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72.86 145.71 较好 三类 7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7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41.99 83.97 较好 三类 8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8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228.60 457.19 较好 三类 9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9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42.62 85.24 一般 三类 10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0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85.32 170.63 一般 三类 11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1 曲江区白土119、镇中大街 57.26 114.53 一般 三类 12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2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38.61 77.22 一般 三类 13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3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28.27 56.55 一般 三类 14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4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42.39 84.78 一般 三类 15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5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40.80 81.61 一般 三类 16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6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44.61 89.23 一般 三类 17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7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47.90 95.81 一般 三类 18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120、 18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49.00 98.01 一般 三类 19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19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51.36 51.36 一般 三类 20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0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39.54 39.54 较好 三类 21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1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52.59 52.59 较好 三类 22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2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46.43 92.85 较好 三类 23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3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43.75 43.75 较好 三类 24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4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36.72 36.72 较好 三类 25 中121、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5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47.31 147.31 较好 三类 26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6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00.83 100.83 较好 三类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45 序号 名称 地址 占地 面积()建筑 面积()现状 情况 保护 措施 27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7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511.62 1023.24 较好 三类 28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8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81.19 362.37 较好 三类 29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29 122、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82.74 165.49 较好 三类 30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0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01.13 202.26 较好 三类 31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1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73.56 147.12 较好 三类 32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2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44.91 289.83 较好 三类 33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3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87.62 175.25 一般 三类 34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4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82.74 165.48 一般 三类 35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5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83.19 166.39 破损 三类123、 36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6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49.71 299.43 破损 三类 37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7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17.62 235.24 一般 三类 38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8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55.67 111.34 一般 三类 39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39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54.30 108.60 一般 三类 40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40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62.45 124.91 较好 三类 41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41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44.70 89.40 较好 三类 42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42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76124、.50 153.01 较好 三类 43 中大街传统风貌民居 43 曲江区白土镇中大街 139.47 278.94 较好 三类 44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177.13 354.27 较好 三类 45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92.10 184.20 较好 三类 46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99.60 199.19 较好 三类 47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132.39 264.78 较好 三类 48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68.50 137.00 较好 三类 49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6 125、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122.01 244.01 较好 三类 50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7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74.80 149.61 较好 三类 51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8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120.73 120.73 一般 三类 52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9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139.79 559.16 较好 三类 53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0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83.94 167.89 较好 三类 54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1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36.68 73.36 较好 三类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126、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46 序号 名称 地址 占地 面积()建筑 面积()现状 情况 保护 措施 55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2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462.36 462.36 较好 三类 56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3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124.40 124.40 较好 三类 57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4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161.51 161.51 较好 三类 58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5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72.29 216.87 较好 三类 59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6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47.45 47.45 较好 三类 60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7 曲127、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61.82 61.82 较好 三类 61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8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175.94 175.94 较好 三类 62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19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374.85 749.69 较好 三类 63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20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137.99 137.99 较好 三类 64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21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107.34 214.68 较好 三类 65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22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60.81 121.62 较好 三类 66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23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86.96 173.92 较好 三类128、 67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24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40.68 81.35 较好 三类 68 上流路传统风貌民居 25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97.63 195.26 较好 三类 69 市场街传统风貌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107.89 107.89 破损 三类 70 市场街传统风貌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146.69 146.69 一般 三类 71 市场街传统风貌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73.31 146.62 一般 三类 72 市场街传统风貌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89.62 179.24 较好 三类 73 市场街传统风貌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25.14 2129、5.14 较好 三类 74 市场街传统风貌民居 6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123.44 246.87 较好 三类 75 市场街传统风貌民居 7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132.85 132.85 较好 三类 76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226.17 452.34 较好 三类 77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141.13 282.27 较好 三类 78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23.20 46.41 较好 三类 79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81.24 162.48 较好 三类 80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156.44 130、312.88 较好 三类 81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6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182.51 182.51 较好 三类 82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7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174.28 174.28 较好 三类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47 序号 名称 地址 占地 面积()建筑 面积()现状 情况 保护 措施 83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8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98.11 98.11 较好 三类 84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9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260.89 260.89 较好 三类 85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0131、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66.53 199.59 较好 三类 86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1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82.11 82.11 较好 三类 87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2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30.96 30.96 较好 三类 88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3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63.10 63.10 较好 三类 89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4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50.35 50.35 较好 三类 90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5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79.23 79.23 较好 三类 91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6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47.67 47.67 较好 三类 92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7 曲江区白132、土镇上街 131.43 131.43 较好 三类 93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8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70.49 70.49 较好 三类 94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19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37.66 37.66 较好 三类 95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20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101.64 101.64 破损 三类 96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21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117.32 117.32 较好 三类 97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22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184.92 184.92 较好 三类 98 上街传统风貌民居 23 曲江区白土镇上街 259.00 259.00 较好 三类 99 金竹园传统风貌民居 1 133、曲江区白土镇金竹园 237.03 474.06 较好 三类 100 金竹园传统风貌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金竹园 245.70 491.40 较好 三类 101 金竹园传统风貌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金竹园 119.12 238.25 较好 三类 102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16.22 116.22 一般 三类 103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18.27 118.27 较好 三类 104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99.45 99.45 较好 三类 105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92.88 92.88 较好 三134、类 106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97.20 97.20 一般 三类 107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6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21.68 121.68 较好 三类 108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7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36.39 36.39 较好 三类 109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8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19.15 119.15 较好 三类 110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9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39.84 139.84 较好 三类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48 序号 名135、称 地址 占地 面积()建筑 面积()现状 情况 保护 措施 111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0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14.02 114.02 较好 三类 112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1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59.62 59.62 较好 三类 113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2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72.67 72.67 一般 三类 114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3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50.99 50.99 较好 三类 115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4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42.81 142.81 较好 三类 116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5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75.50 75.50 较136、好 三类 117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6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72.79 172.79 较好 三类 118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7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63.36 63.36 较好 三类 119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8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88.04 88.04 较好 三类 120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19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69.75 69.75 较好 三类 121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20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44.60 44.60 较好 三类 122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21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101.29 101.29 较好 三类 123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22 曲江区白137、土镇永芳里 167.19 167.19 较好 三类 124 永芳里传统风貌民居 23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 89.10 89.10 较好 三类 125 邓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邓屋坪 95.17 95.17 较好 三类 126 邓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邓屋坪 115.62 115.62 较好 三类 127 邓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邓屋坪 97.30 97.30 较好 三类 128 邓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邓屋坪 108.65 108.65 一般 三类 129 邓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邓屋坪 381.63 381.63 一般 三类 130138、 邓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6 曲江区白土镇邓屋坪 132.74 132.74 较好 三类 131 邓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7 曲江区白土镇邓屋坪 61.17 61.17 一般 三类 132 邓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8 曲江区白土镇邓屋坪 106.45 106.45 破损 三类 133 邓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9 曲江区白土镇邓屋坪 90.97 90.97 一般 三类 134 岑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岑屋坪 221.46 221.46 一般 三类 135 岑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2 曲江区白土镇岑屋坪 64.43 64.43 一般 三类 136 岑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岑屋坪 145.12 139、145.12 较好 三类 137 岑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岑屋坪 116.54 116.54 较好 三类 138 岑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岑屋坪 244.89 244.89 较好 三类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49 序号 名称 地址 占地 面积()建筑 面积()现状 情况 保护 措施 139 岑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6 曲江区白土镇岑屋坪 224.50 224.50 较好 三类 140 岑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7 曲江区白土镇岑屋坪 59.14 59.14 较好 三类 14140、1 岑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8 曲江区白土镇岑屋坪 42.97 42.97 较好 三类 142 岑屋坪传统风貌民居 9 曲江区白土镇岑屋坪 143.19 143.19 较好 三类 推荐历史建筑推荐历史建筑 序号 名称 地址 占地 面积()建筑 面积()现状情况 保护措施 1 黄氏厅(南)曲江区白土镇 中乡村委会北侧 647.17 647.17 较好 三类 2 黄氏厅(北)曲江区白土镇 中乡村委会北侧 269.03 269.03 较好 三类 3 邓氏厅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邓屋坪村 518.86 518.86 较好 三类 4 岑氏厅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邓屋坪村 366.13 366.13 较好141、 三类 5 岑氏厅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岑屋村 414.76 414.76 较好 三类 6 围官阁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岑屋村 212.01 212.01 较好 三类 7 邓屋坪无门牌号 民居 1 曲江区白土镇 中乡村委会 岑屋村围宫阁旁 105.90 105.90 较好 三类 8 礼堂 曲江区白土镇中乡村委会岑屋村 505.39 1010.78 较好 三类 9 岑氏厅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中段 524.32 524.32 较好 三类 10 岑氏厅 曲江区白土镇永芳里中段 406.81 406.81 较好 三类 11 旧粮所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祥兴船厂西侧 1002.01 2004.01 较142、好 三类 12 金竹园 曲江区白土镇 上街北侧 560.91 1121.82 较好 三类 13 罗氏厅 曲江区白土镇 罗供饼厂北侧 387.63 387.63 较好 三类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50 序号 名称 地址 占地 面积()建筑 面积()现状情况 保护措施 14 供销社 曲江区白土镇 市场街与上街 交叉路口的转角处 450.11 900.22 较好 三类 15 市场街中大街 交叉口东北处建筑 曲江区白土镇 市场街与中大街 交叉口东北处 275.96 551.93 较好 三类 16143、 市场街 19 号民居 曲江区白土镇市场街 19 号 57.29 57.29 较好 三类 17 市场街横街 无门牌号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 市场横街 73.65 147.31 较好 三类 18 市场街横街 无门牌号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 市场横街 205.87 411.74 较好 三类 19 市场街横街 无门牌号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 市场横街 95.07 190.14 较好 三类 20 河边街 无门牌号民居 3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8 号旁 113.41 113.41 较好 三类 21 河边街 无门牌号民居 4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8 号旁 84.74 84.74 较好 三类 22 河边144、街 无门牌号民居 5 曲江区白土镇河边街 18 号旁 208.18 208.18 较好 三类 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韶关市白土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图集图集 51 附图附图 图纸目录 1.区域位置图 2.历史沿革图 3.保护范围划定图 4.保护对象分布图 5.传统格局保护结构图 6.景观风貌规划图 7.传统街巷保护规划图 8.建筑高度控制图 9.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规划图 10.建筑物功能兼容性分类管控图 11.历史环境要素保护整治规划图 12.土地使用与规划控制图 13.道路交通规划图 14.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图 15.绿化系统规划图 16.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规划图 17.近期行动计划图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