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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方案(2021-2035年)(77页)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方案(2021-2035年)(7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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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
上传人:Le****97 编号:896902 2024-02-27 77页 11.99MB
1、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集)(文本图集)惠州市人民政府二二四年一月惠州市人民政府二二四年一月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目录目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1 1 第二章第二章 历史文化价值、特色与保护对象历史文化价值、特色与保护对象 .5 5 第三章第三章 保护范围及保护控制措施保护范围及保护控制措施 .5 5 第一节 保护范围及保护控制要求.5 第二节 功能定位及容量控制.7 第三节 空间格局与景观风貌的保护.7 第四2、节 街巷分类保护整治.8 第五节 建筑高度控制.9 第四章第四章 建(构)筑物与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整治建(构)筑物与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整治 .9 9 第一节 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9 第二节 历史建筑的保护.12 第三节 建(构)筑物分类保护与整治.14 第四节 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整治.15 第五章第五章 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1818 第六章第六章 土地使用与规划控制土地使用与规划控制 .1919 第七章第七章 设施与环境改善规划设施与环境改善规划 .2020 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遗产展示利用与街区业态活化策略历史文化3、遗产展示利用与街区业态活化策略 .2626 第一节 历史文化遗产的展示利用.26 第二节 产业业态活化策略.27 第九章第九章 建筑物功能兼容性分类管控及改造利用指引建筑物功能兼容性分类管控及改造利用指引 .2727 第十章第十章 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 .2929 第一节 分期规划.29 第二节 规划实施措施.30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附则附则 .3131 附表附表 .3333 附表 1:保护内容一览表.33 附表 2: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划定要素表.35 附表 3:传统街巷统计表.36 附表 4:文物4、保护单位一览表.38 附表 5:历史建筑一览表.39 附表 6:推荐历史建筑一览表.45 附表 7:古树名木一览表.46 附表 8: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一览表.47 附表 9:土地利用规划统计表.49 附表 10:道路规划调整情况一览表.50 附表 11: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规划一览表.51 附表 12:消防通道与消防装备对应表.52 图集图集 .5353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第 1 1 条条 编制目的编制目的 淡水老城位于惠州市惠阳老城中心,是“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根据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5、的意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规划期限至 2035 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的函等工作要求,开展符合现阶段老城保护与发展诉求的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2 2 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 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中华人民共和防洪法(201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 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 年修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6、4 年)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11 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3192 号)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2019 年)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9 年)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14 年修正)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 年)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17 年)(2)国家及地方技术标准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2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GB 550352023)历史保护建筑防火技术规程(DB4401/T 109-202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T 50357-7、2018)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XF/T 1463-2018)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15 年)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 年修订)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 年)(3)政策性文件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22 年)自然资源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1 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1 年)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 号)关于加快推进规划期限至 2035 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的函(粤建节函2021175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21 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广东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85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9、用工作的通知(建规 2017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3 212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建办规函2017270 号)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017 年)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45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的通知(建规2012195 号)商务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老字号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6554 号)关于加强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 200436 10、号)(4)相关规划 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惠州市惠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草案)惠州市绿道网专项规划(2010-2020 年)惠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规划 惠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规划 惠阳市惠阳中心城区慢行系统专项规划 惠阳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惠州市惠阳区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7-2020 年)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老街改造工程(一期)惠州市惠阳区老城和司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惠阳区产业发展规划 惠州11、市淡水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消防专项规划 惠阳淡水老城文化旅游休闲区总体规划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4 第第 3 3 条条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守住文化根脉。坚持保护第一、强化系统保护,牢固树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经济发展、旅游开发。规划原则:(1)整体性:注重整体保护,不仅包括历12、史风貌、肌理、格局等空间要素,还包括建筑、古树、古井、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脉特征。(2)真实性:尊重历史,传承文脉,保护和真实延续层叠的遗产原状与历史信息,重现地段历史风貌特征。(3)延续性:维持老城社会生活的现有面貌,为风貌区持续注入新活力,实现老城的动态保护与发展。(4)可实施性:尊重既有产权,合理制定控制导则体系,提出切实有效的实施模式,引导老城保护整治和更新。第第 4 4 条条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1)全面深入挖掘、科学评估淡水老城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和特色;(2)保护街区历史风貌完整性,延续街区传统格局;(3)继承和弘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4)规范街区保护整治措施,促13、进老城可持续发展。第第 5 5 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淡水老城历史文化街区及其周边地区,东至白云五路,西至淡水河-横头街-南门北路,南至崇雅路,北至东门街,总面积约 76.6 公顷,包括 41.2 公顷核心保护范围和 35.4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第第 6 6 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5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5 年。规划近期为 2021 年至 2025 年,远期为 2025 年至 2035 年。第第 7 7 条条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次规划是淡水老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14、,在规划范围内从事各项保护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本规划的要求。第二章第二章 历史文化价值、特色与保护对象历史文化价值、特色与保护对象 第第 8 8 条条 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 “蛛网状”整体街巷格局、商品交易专用街道和传统商业建筑,是渔盐产业驱动下东江流域商贸集镇的典型代表;集中成片的客家民居、宗祠建筑、书院建筑等,是满载客家风情的活体博物馆;老城墙遗址、红色革命建筑等,是我国古代军事海防、海疆治理的历史见证。第第 9 9 条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淡水老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保护对象包括老城内的传统格局、保护建筑、历史环境要素、人文环境及自然环境,详见附表 1。第三章第三章 保15、护范围及保护控制措施保护范围及保护控制措施 第一节第一节 保护范围及保护控制要求保护范围及保护控制要求 第第 1 10 0 条条 保护范围划定保护范围划定 核心保护范围:东起白云五路,西至淡水桥头市场,南起崇雅学校,北至东门街,面积约 41.2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东起白云五路,西至淡水河,南起崇雅路,北至东门街,面积约 35.4 公顷,详见附表 2。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6 第第 1 11 1 条条 核心核心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护和修缮。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16、建活动,但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保护历史街巷的名称、走向、宽度和尺度。对道路、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进行改建的,应当保持或者延续历史文化街区原有的传统格局。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等外部设施的,不得破坏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外观风貌。禁止堆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物品。第第 1 12 2 条条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控制要求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控制要求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护和修缮。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改17、建、扩建建筑时,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不超过 15米,其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与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历史环境要素和景观特征,不得危及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安全。新建、改建道路、给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不得破坏街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严格管控门店招牌的设置,不得遮挡、覆盖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立面,不得破坏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不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的应当拆除或限期改正。建设控制地带内整治更新应有计划、分阶段进行,避免大拆大建,坚持渐进式的保护与更新模式。涉水项目的开发建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岸线保护与利用等相关规划18、,确保江河流域防洪安全。第第 1 13 3 条条 保护范围重叠的管控措施保护范围重叠的管控措施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7 当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与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出现重叠时,应坚持从严保护的要求,应按更为严格的控制要求执行。第二节第二节 功能定位及容量控制功能定位及容量控制 第第 1 14 4 条条 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东江流域客家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传统商贸文化创意展示基地、湾东 4A 级文旅景区新地标;集中展示东江流域传统商贸、近现代革命历史文化以及惠阳地区客家民居和文化教育的活态博物馆;集文化体验、休闲娱19、乐、特色商业、民居风情于一体的文化创意景区。第第 1 15 5 条条 人口规模人口规模 以常住人口 1.5 万人为基础,考虑未来人口增量空间,本次规划期末总人口规模控制为 2 万人。第三节第三节 空间格局与景观风貌的保护空间格局与景观风貌的保护 第第 1 16 6 条条 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保护结构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保护结构 淡水老城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保护结构为“一带、三轴、四片区”。一带:依托淡水河、淡澳河滨河空间形成的休闲文化带;保护淡水河、淡澳河等历史水系,滨河两岸建筑风貌应与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保持一致;三轴:依托九头王街-猪行街主轴形成的古今交融文化商旅轴、依托东门街-牛磅街形成的客家民俗展20、示轴、依托横头街-大和街-猪行东街形成的名人寻踪文旅轴;四片区:祖庙特色文化区、传统商贸区、客家居民区、客家人文区。第 17 条 景观风貌控制 第 17 条 景观风貌控制 塑造两条风貌带。一是沿淡水河的滨水景观风貌带,二是沿水巷街九头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8 王街猪行街的传统商业风貌带。保护五片特色风貌区。包括滨水景观风貌区、祖庙特色风貌区、客家人文风貌区、传统商贸风貌区、客家民居风貌区。重点保护四条视线通廊。包括淡水祖庙淡水河、淡水老城墙淡水河、万庄路东华村民委员会、竹贤坊南路白云五路视线通廊。加强对视廊沿线建筑高度、体量、立面、植物、市政管21、线等的综合管控,保证视线通廊内视线通畅、界面整洁,保证观景点的视线不受遮挡。第四节第四节 街巷分类保护整治街巷分类保护整治 第第 1 18 8 条条 街巷保护名录街巷保护名录 传统商业街道 20 条和生活巷道 52 条,详见附表 3。第第 1 19 9 条条 街巷格局保护要求街巷格局保护要求 保护以九头王街为中心,以水巷街-九头王街-猪行街为主轴线,以大鱼街、米街、灯笼街、牛磅街等商品交换专业街道为分支的“蛛网状”整体街巷格局。第第 2020 条条 传统商业街道保护要求传统商业街道保护要求 保护主街的历史格局,恢复传统商业街道与宗祠、广场、水塘等的历史空间 关系。严格保护主街名称、走向、历史空22、间尺度,保持沿街立面连续性。严格控制沿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体量、尺度、形式、材料、色彩等,使其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对沿街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进行立面整治,弱化建筑体量。整治改造现状混乱的各类广告牌、商店招牌、遮阳棚、防盗窗和空调室外机等,新设置的设施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占用街道空间且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电线杆、变压器、沿墙外敷的电力、电信线等市政设施应入地或移位,地面设施应尽量设置在建筑侧面并进行遮挡,不得损害街巷风貌。第第 2121 条条 生活巷道保护要求生活巷道保护要求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保持巷道的走向、名称不变,保护巷道传统铺装、空23、间尺度、立面风貌,严 格控制两侧建筑的拆除。不得擅自新建、扩建巷道,因消防需要扩建或新建的巷道,需进行消防论证,确保消防通道宽度不影响传统肌理和风貌。整治巷道环境,拆除沿街私搭乱建,整治改造雨篷、防盗窗、空调机位等,统一布置的路灯、指示牌、垃圾桶等应体现传统风貌特征。改善巷道基础设施,对占用街道空间并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电线杆、变压器 等市政设施应入地或移位。加强巷道的排水设施建设,防治雨季淹水。第五节 建筑高度控制 第五节 建筑高度控制 第 22 条 建筑高度控制 第 22 条 建筑高度控制 建筑高度控制应遵循“整体协调、分类分区严控”的方针。对同一地块有多种建筑高度控制要求时,采取“从严管控24、”的原则进行控制。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按照原高度控制。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或扩建的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高度不应高于街区内传统风貌建筑的高度,并控制在 12 米以下。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高度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原则上不超过 15 米,同时应满足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对其周边建筑高度的要求。严格控制大鱼街、杂货街、米街、正义街、潘屋街、水巷街、九头王街、猪行街、猪行东街、大和街等传统商业街道两侧的建筑高度,保证街区的重要景观节点的视线通畅。第四章 建(构)筑物与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整治 第四章 建(构)筑物与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整治 第一节 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25、移动文物的保护 第一节 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 9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10 第第 2323 条条 保护名录保护名录 文物保护单位共 10 处,其中省级文保单位 3 处,市级文保单位 5 处,区级文保单位 2 处,涵盖庙宇、民居、宗祠、会馆、书院、茶楼等多种类型,详见附表 4。第第 2424 条条 保护范围保护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 第二次修订)等规定,划定文物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文物的保存状况、文物环境等作为保护区界划定的主要依据,并结合文物周26、边路网、地形地物等相关因素综合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由相应的人民政府划定公布。(1 1)惠阳邓仲元旧居惠阳邓仲元旧居 保护范围:从文物主体外缘起向外延伸 7 米不等。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 11 米25 米不等。(2 2)邓承修故居(壶园)邓承修故居(壶园)保护范围:从文物主体外缘起向外延伸 6 米不等。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 8 米25 米不等。(3 3)崇雅书院旧址崇雅书院旧址 保护范围:北至建筑外墙北侧 6 米,南至建筑外墙南侧 6 米,西至建筑外墙西侧 6 米,东至建筑外墙东侧 6 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线北外27、扩 84 米至大安围,南外扩 30 米,西外扩 30米至大安围二巷,东外扩 50 米至猪行街。(4 4)珍合楼珍合楼 保护范围:东北至建筑外墙东北侧 6 米,东南至建筑外墙东南侧 1 米,西南至建筑外墙西南侧,西北至建筑外墙西北侧 1 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线北外扩 20 米,南外扩 0 米,西外扩 1 米至米街,东外扩 1 米至大鱼街。(5 5)淡水祖庙淡水祖庙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11 保护范围:北至建筑外墙北侧 6 米,南至建筑外墙南侧 6 米,西至建筑外墙西侧 6 米,东至建筑外墙东侧 6 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线北外扩 3028、 米,南外扩 25 米,西外扩 30 米,东外扩 30 米。(6 6)两秀新居两秀新居 保护范围:北至建筑外墙北侧 6 米,南至建筑外墙南侧 6 米,西至建筑外墙西侧 6 米,东至建筑外墙东侧 6 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线北外扩 25 米,南外扩 10 米至猪行东街,西外扩20 米,东外扩 20 米。(7 7)文昌庙文昌庙 保护范围:北至建筑外墙北侧 6 米,南至建筑外墙南侧 13.5 米,西至建筑外墙西侧 8 米,东至建筑外墙东侧 7 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线北外扩 50 米至大安围,南外扩 40 米,西外扩 50米至大安围二巷,东外扩 20 米至猪行街。(8 8)魁星楼魁星楼 保护29、范围:北至建筑外墙北侧 6 米,南至建筑外墙南侧 13.5 米,西至建筑外墙西侧 8 米,东至建筑外墙东侧 7 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线北外扩 50 米至大安围,南外扩 40 米,西外扩 50米至大安围二巷,东外扩 20 米至猪行街。(9 9)广义会馆广义会馆 保护范围:北至建筑外墙北侧 6 米,南至建筑外墙南侧 6 米,西至建筑外墙西侧 6 米,东至建筑外墙东侧 6 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线北外扩 20 米至梁屋坪一巷,南外扩 10 米至下鱼街,西外扩 25 米,东外扩 5 米至正义街。(1 10 0)淡水老城墙淡水老城墙 保护范围:东北至城墙东北侧 6 米,东南至城墙东南侧 6 米30、,西南至城墙西南侧 6 米,西北至城墙西北侧 6 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线东北外扩 20 米,东南外扩 15 米,西南外扩 20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12 米,西北外扩 30 米。第第 2525 条条 保护保护控制要求控制要求 应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维修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和尽可能少干预”的文物保护原则,真实的保护、保存文物建筑的历史信息;不得擅自加挂纪念设施名称牌匾。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31、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第第 2626 条条 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任何与文物保护单位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改变和破坏历史上形成的格局和风貌,任何为文物保护单位本身的修复、配套而进行的建设工程,必须经文物和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应逐步建立和完善文物32、保护项目的绩效考核制度,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工作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第第 2727 条条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控制要求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控制要求 禁止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禁止修建形式、高度、体量、色彩等与文物保护单位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须按程序依法报批。此范围内新建建筑的高度不得高于文物。第二节第二节 历史建筑的保护历史建筑的保护 第第 2828 条条 保护名录保护名录 已公布历史建筑 102 栋,始建于清代和民国,建筑类型涵盖民居、宗祠、商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13 业建筑等,详见附表 5。推荐历史建筑 2 处:美达楼33、大和街 9 号泰益宝号杂货店原址,详见附表 6。第第 2 29 9 条条 保护范围划定保护范围划定 依据惠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规划 惠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规划,划定 102 处历史建筑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历史建筑保护范围为历史建筑本身,参照历史文化街区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历史文化街区外的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包括历史建筑本身以及建设控制地带,需单独划定历史建筑紫线。第第 3030 条条 保护控制要求保护控制要求 依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 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保护历史建筑原有的高度、体量、色彩及形式等总体要求,允许对其内部进行适当的维修和改造34、;不得擅自拆除、迁移历史建筑;不得擅自加挂纪念设施名称牌匾。对历史建筑进行修缮、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批准前应当征求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应对历史建筑设置保护标志,建立历史建筑档案。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负责历史建筑的维护和修缮。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拆除、新建、扩建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在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设置广告、招牌等,应当符合历史建筑保护规划以及本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有关规定。建设活动的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历史建筑;35、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历史建筑的原址保护。历史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应当在高度、体量、立面、材质、色彩等方面与历史建筑相协调,不得影响历史建筑的使用和破坏历史建筑的空间环境。历史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道路、地下工程以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14 应当根据历史建筑保护规划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不得损害历史建筑,破坏环境风貌。第第 3131 条条 历史建筑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活化利用要求要求 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应坚持“价值保护、开放多样、安全使用、可持续性”的利用原则。鼓励探索功能置换、兼容使用、36、租期延长、租金优惠、允许适当增加室内使用面积和室外附属面积等措施和政策创新,加强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前提下,迁离对历史建筑保护不利的功能,可适当引入文化展示、公共服务的功能;鼓励、支持保护责任人利用历史建筑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地方文化研究,开办展馆、博物馆,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以其他形式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但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三节第三节 建(构)筑物分类保护与整治建(构)筑物分类保护与整治 第第 3232 条条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分类保护与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分类保护与整治措37、施整治措施 (1)保护类建筑: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均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第二次修订)、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办法(2014 年修正)的要求进行严格保护,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风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按原样修复,做到“修旧如故”,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2)修缮类建筑:为历史建筑。历史建筑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 年修订)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进行修缮,并应予以保护和修复,严格控制对其进行的改造和改建活动。不得整体拆除,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原38、有风貌特征。(3)改善类建筑:为传统风貌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持和改善外观风貌特征,特别是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件或装饰物。其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15 和更新,以改善居住和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4)保留类建筑:为风貌协调的现代建筑。可在不破坏原有格局肌理的前提下,按照风貌管控指引,对建筑外观进行整治后与历史风貌相协调。(5)整治改造类建筑:为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建筑,风貌损毁、临时、违章建筑。对于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采取整治、改造等措施,使其符合历史风貌要求。对于临时、违章建筑,应结合整治方案予以拆除,拆除后的39、空地可作为公共空间、景观绿化使用。第第 3333 条条 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构)筑物分类保护与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构)筑物分类保护与整治措施整治措施 (1)保护类建筑和修缮类建筑同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保护与整治措施。(2)现状保留类建筑: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质量较好且风貌协调的民居。(3)立面整治类建筑:为主要慢行通道、景观廊道两侧沿街建筑,对其建筑立面进行整治,与传统风貌相协调。(4)改造整饬类建筑:为危房、严重破坏风貌的现代建筑、阻碍必要消防通道的建筑,建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结合整治方案予以拆除,拆除后作为公共空间,与历史街区的传统风貌相协调,可适当增加时40、尚、科技、现代元素。对于拆除困难较大的建筑,近期以立面改造和环境整治为主,远期可考虑逐渐拆除。第四节第四节 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整治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整治 第第 3434 条条 保护名录保护名录 包括青石板路面、古树名木、古井、过街楼及其他要素,类型丰富,是淡水老城市井生活的重要见证。详见附表 1。第第 3 35 5 条条 古树的保护要求古树的保护要求 挖掘古树名木文化、生态功能,加强古树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对古树保护价值的认识。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16 (1 1)禁止行为禁止行为 禁止刻划、订钉或缠绕绳线,攀树折枝、剥树皮、动土伤根。41、禁止借用树干作支撑物或者悬挂物体。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禁止采摘果实和种子,果树除外。在树冠边缘以外 3 米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淹渍或封死地面、动用明火、排放烟气、倾倒有害树木的污水、污物,铺管架线、修筑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禁止随意砍伐或移植、非法买卖等流转行为。禁止移植古树名木,国家、省重点工程项目除外。因国家、省重点工程项目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2 2)日常维护日常维护 定期修剪、定期检查古树名木的病虫害情况。一旦发现古树为人为损伤,出现生长衰弱、濒危等情况,需及时让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及时作抢救,复壮等保护措施。(3 3)标识标识 统一挂牌在册的42、古树名木,应标明树木编号、树名、学名、科名、树龄(价值、意义)、保护级别、特性、挂牌时间、养护责任人等内容。(4 4)公共空间公共空间 结合古树打造口袋公园,设置休憩设施,适当配建活动场地,增强古树的景观效果。尊重当地风俗,围绕古树形成传统祭祀空间。(5 5)管理要求管理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依据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规划,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第第 3 36 6 条条 古井古井的的保护保护要求要求 (1 1)保护原则保护原则 古井保护要与城市水文化培育有机结合,与城市建设及城市改造更新有机结广43、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17 合,与旅游资源开发有机结合,遵循保护优先、优水优用、安全利用、分类管理等原则。(2 2)保护要求保护要求 对具有日常居民生活用水功能的水井,水井所有者应当定期对水井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水井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禁止擅自改变水井环境,禁止在水井周围进行可能破坏水质或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如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挖掘、爆破等。对具有文化保护价值的古井按照其功能和作用,划定保护级别,实施分级保护。加强古井周边环境管理,禁止向古井抛弃杂物,强化周边排水沟建设,防止地表径流和各类污水流入古井。(3 3)修缮与利用修缮与利用 对古井的井圈44、井栏、井台以及周边环境进行修缮、维修与改善,提升古井功能。深挖古井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与淡水老城旅游和经济发展相结合,打造淡水具有地方特色的市井文化品牌。第第 3737 条条 青石板路面的青石板路面的保护保护要求要求 严格保护街区现存的 10 处青石板路面,不得移除或覆盖,对历史上存在的其他青石板街巷,在有条件情况下恢复青石板铺装,尽可能利用埋藏在地下的青石板和麻石原材料并进行编号和登记,尽可能使用同类型的石料进行修补铺装。铺设青石板路面的街巷应禁止机动车及货车通行。第第 3838 条条 过街楼及其他要素的过街楼及其他要素的保护保护要求要求 应深入挖掘与过街楼、纪念柱、香塔、纪念碑等相关的历45、史文化内涵,在原址设置展示相关历史信息的标识牌。按照保持原有的高度、色彩、材质、砌筑形式及砖雕石雕不变的总体要求,定期加固修缮保护。第第 3939 条条 公共空间的保护与利用要求公共空间的保护与利用要求 1 1)保护原则)保护原则 应在不影响街区传统风貌的前提下,有效推动绿地及公共空间营造,在街区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18 内塑造有绿荫处、有鸟鸣声、有老淡水味的清净、舒适的绿地及公共空间。2 2)保护要求保护要求 包括祖庙公园、宗祠风水池等。严格控制现存的历史公共空间环境不受破坏,禁止进行破坏历史公共空间的建设行为。加强历史公共空间周边环境管理46、,恢复原有历史公共空间与街道、建筑的历史空间关系。第第 4040 条条 自然环境的保护要求自然环境的保护要求 保护街区西北部淡水河和东部淡澳河历史水系,保护街区北部唱歌岭等历史山体,通过视线通廊的控制,将周围历史山体和水系引入街区,营造良好的历史环境氛围。第五章第五章 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护 第第 4141 条条 保护原则及内容保护原则及内容 遵从真实性、整体性、传承性的保护原则。(1)真实性 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特征,客观真实地记录历史文化的真实形态和文化传承脉络,并将真实性原则贯穿于非遗保护的各个环节。(2)整体性 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所47、在的特定环境的整体关系,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应保护在其所属的社区及自然人文环境之中。(3)传承性 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对其保护必须依靠传承人及社区民众等在艺术表演、传统民俗、手工技艺等各种活动的不断传承中保持活力。保护内容以省级、市级传统技艺为重点,以其他民间美食、节庆节事、民间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19 技艺、文化思想和名人事迹为补充,详见附表 8。第第 4242 条条 保护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保护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保护机制。(2)加大和规范对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的资金投入。(3)落实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的48、责任制。第第 4 43 3 条条 保护要求及措施保护要求及措施 继承与发扬历史街区的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宣传与展示利用。结合街区更新整治,增加传统文化相关的文化空间。做好文化空间的建档和挂牌工作,还原其所代表的非物质文化内涵,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文化空间的展示与宣传。鼓励增强街区凝聚力的节庆或民俗活动,鼓励老字号或文化类业态嵌入街区经营,鼓励有影响的文化活动在街区内开展。强化历史街区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与系统性展示。第第 4 44 4 条条 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方法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方法 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要素的各个方面,遗产展示必须忠实呈现和诠释以上信息源中与文化价值有关的部分,并且不得因展示活动49、而损害到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必须考虑到对历史文化街区自然和人文环境的影响,以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并在展示基础设施建立后对场地进行后续回访、监测与评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保护非遗场所当前的使用,保护非遗活动路径对多空间串联使用的延续性。保护名人故居和传统民居的空间结构,引入文化展示、公共服务的活化利用功能。结合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地。第六章第六章 土地使用与规划控制土地使用与规划控制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20 第第 4 45 5 条条 用地布局规划用地布局50、规划 本规划用地落实惠州市惠阳区老城和司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街区以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教育用地、公园绿地等用地性质为主,具体包括 0701(城镇住宅用地)57.7 公顷、0804(教育用地)7.9 公顷、0806(医疗卫生用地)0.2 公顷、0901(商业用地)2.4 公顷、1207(城镇道路用地)6.1 公顷、1401(公园绿地)2.2 公顷以及 1701(河流水面)0.1 公顷。核心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增工业、物流仓储等破坏街区风貌和街区肌理的用地。建设控制地带内在不影响街区整体保护和风貌格局的前提下,可设置商业兼容居住等促进街区活力的用地。保护范围内结合建筑活化利用,鼓励文化、商业、51、商务金融等用地类型,详见附表 9。第第 4 46 6 条条 土地利用兼容性规定土地利用兼容性规定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设置对历史文化街区遗产、风貌、环境保护有影响或吸引大量机动车交通的功能。在遵循本规划的前提下,允许用地按照用地功能规划图中的兼容性要求适度兼容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等。第七章第七章 设施与环境改善规划设施与环境改善规划 第第 4 47 7 条条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主次干路延续既有规划,理清道路结构、等级功能,通过外部主次干道环路疏解街区交通,达到完整保护的目的。依托白云路崇雅路南门北路滨河南路(规划)规划路白云路构建老城外部交通环,52、疏解周边交通对历史街区的压力。街区内部巷道在维持原有肌理的条件下,疏通内部支路和巷道,打通断头路,促进交通微循环。建立老城区外部交通疏解环和内部毛细交通网,疏解老城中心车流,实现外快内慢、环道疏解的交通组织体系。通过对现有开敞空间的利用及对旧厂房、仓库、市场的改造增加停车设施。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21 利用核心保护范围外围市政道路,加密公交线路密度和站点,共设置四条公交线路,远期增设社区微巴线路,完善老城区公共交通服务。街区内部原则上以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为主,主要商业型街道和生活巷道对电动车实行限行、限速管理,并结合公共停车场和公共空间设置电53、动车集中停放点。第第 4 48 8 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以两万人为目标规划人口,结合老城居民人口结构和服务需求,在落实惠州市惠阳区老城和司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共设施及公用设施基础上,规划保留现状幼儿园 2 处;保留并改造升级现状公共厕所 2 处。并规划新增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 2 处;新增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1 处;新增微型消防站 1 处。第第 4 49 9 条条 绿地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 结合街区周边淡水河、淡澳河等滨河景观,组织设置完善的步行系统,增加周边景点的可达性,拓展街区的公共空间。利用宅旁空置地,以及通过拆除违章、质量较差、危楼等建筑形成的空间,设置休闲设施并54、进行绿化造景,形成公共性的宅旁绿地。第第 5050 条条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衔接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落实淡水老城和司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综合考虑街区发展诉求,完善给排水、电力、通信、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1 1)给水工程)给水工程规划规划 规划从南门北路、白云五路等市政道路上引入给水管,与街区内现有管道对接,与市政管网形成系统,提高供水的安全性。规划区给水管网成环状布置,管网及管径满足消防需求及事故时安全供水需求,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2 2)排水系统规划)排水系统规划 规划范围内现状主要为合流制管网,部分路段及街巷在强降雨天气下容易55、出现水浸街现象。本次规划保留原有的合流制排水体制,结合街区微改造对街区局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22 部地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3 3)电力工程规划)电力工程规划 保留现状开闭所等电力设施及现状 10kv 电力线路,梳理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管线,结合街巷整治逐步实现埋地敷设。远期进行三线落地整改,同时更换老化的电力设施,彻底解决用电问题。(4 4)通信工程规划)通信工程规划 保留现状通信线路,规划结合街区微改造逐步统一敷设综合线路,新建通信管道管孔数须满足电话光缆、数据通信、其它通信、广播电视和备用线路的铺设需要,不同用途线路尽量分孔敷设。有线56、电视、网络、监控等弱电线路应与电信管道同管埋设。(5 5)环卫工程规划)环卫工程规划 垃圾收集处理:规划范围内生活垃圾逐步实行分类收集,通过垃圾箱收集袋运送至就近垃圾转运站,经压缩后运至垃圾处理场。严格按相关标准配建密封式垃圾收集站,维护规划范围内的环境质量。环卫设施规划: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2018),公共厕所平均设置密度按照每平方千米规划建设用地 35 座选取,考虑到片区旅游发展取上限值,共规划 5 座公共厕所,结合老城入口、重要街巷和人流密集场所布局。第第 5151 条条 综合防灾规划综合防灾规划 落实惠州市淡水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消防专项规划,综合考虑街区57、实际情况和发展诉求,完善综合防灾规划。(1 1)消防规划原则)消防规划原则 结合实际的原则。在全面调查街区现状消防设施的基础上,结合街区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设施,综合考虑,统一规划,完善街区消防系统,使规划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本次对街区消防系统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对其中的重点问题提出整治和完善措施,使街区的消防安全要求、消防站布置、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23 消火栓布置、消防通道及消防设备等规划更趋于合理。(2 2)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安全措施 1 1)确定文物建筑消防措施)确定文物建筑消防措施 街区内文物58、建筑消防措施按照 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15 年)、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XF/T1463-2018)等技术标准执行。2 2)确定既有建筑消防措施)确定既有建筑消防措施 街区内既有建筑改建或改造时,应提高建筑主要构件的耐火性能、加强防火分隔、增加疏散设施、提高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等,并按照历史保护建筑防火技术规程(DB4401/T 109-2021)、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15年)、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XF/T1463-2018)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执行。3 3)合理划定防火控制单元)合理划定防火控制单元 根据 历史保护建筑防火技术规程(DB4401/T 109-259、021),按照不大于 20000划定防火控制单元,防火控制单元四周的防火隔离带宽度不小于 6 米,共划分45 个防火单元。4 4)合理规划消防疏散通道)合理规划消防疏散通道 参照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15 年),按照现状道路及街巷净宽度,对于不同通行能力的消防道路配备相应消防车辆或手抬机动消防泵。消防道路应满足消防装备安全、快捷通行的要求,宜设置环状消防道路,供一般消防车通行的尽端路应设置回车场地,详见附表 12。5 5)合理布置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合理布置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根据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15 年),在文物建筑防火控制区及设有室内消火栓的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室60、外消火栓布置间距为 30-60m,保护半径为 80m;在文物建筑防火控制区以外区域,室外消火栓布置间距为 60-120m,保护半径为 150m。根据消防通道分级原则,将在消防通道主干线、消防通道次干线、消防通道支线上设置的室外消火栓。规划保留现状 39 处室外消火栓,新增 81 处消火栓,以确保街区防火安全。对建筑内部无法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应采取在方便取用的建筑外墙一侧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24 设置室外消火栓,间接替代室内消火栓的使用功能。6 6)设置微型消防站)设置微型消防站 根据历史保护建筑防火技术规程(DB4401/T 109-2061、21),微型消防站布局应符合接警后 3min 到达责任区边缘的要求。规划结合街区实际情况,设置 1个微型消防站和 5 个移动式消防站。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本次规划微型消防站属于二类微型消防站。此类微型消防站应在满足使用功能需要的前提下,在单位建筑内恰当位置,遵循利于执勤值班、安全实用、方便生活等原则设置值班备勤室、器材库等业务用房,原则上应单独设置,确有困难的可合并设置。建筑设置消防控制室的二类微型消防站消防人员总数应不少于 15 人,且每班(组)应不少于 6 名队员,分别由 4 名消防巡查员和 2 名控制室值班员组成,并设班(组)长 1 名。建筑未设置消防控62、制室的二类微型消防站消防人员总数应不少于 9人,且每班(组)应不少于 4 名队员,并设班(组)长 1 名、通信员 1 名。根据扑救本单位内火灾和应急救援的需要,应配备消防摩托车、个人防护装备及个人通信装备。7 7)提高建筑构件的防火性能)提高建筑构件的防火性能 在原有建筑构件的基础上,采取涂刷防火涂料、包裹不燃材料或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的方法间接地提升木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达到古建筑整体提升建筑耐火等级的目的。8 8)控制建筑使用性质)控制建筑使用性质 严格控制建筑使用性质,一般可作为办公、文化、展览等场所使用,控制部分建筑作为无明火餐饮使用,严禁建筑作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使63、用。使得古建筑在保障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现代商业用途。9 9)完善建筑内部消防设施)完善建筑内部消防设施 采取设置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的方式,增强建筑自身早期预警、及时扑救、创造有利疏散环境的能力。当设置完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局部应用系统。1010)降低建筑发生火灾几率)降低建筑发生火灾几率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25 在屋顶承重构件为木结构的吊顶内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沿木结构明敷的配电线路按照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要求设置,降低建筑发生火灾的几率。1111)增加人性化64、无障碍消防设施)增加人性化无障碍消防设施 增加智能化无障碍设备以提高消防救援效率,保障居民及消防员安全,更好的进行救援工作。1212)增强火灾预警)增强火灾预警 街区保护单位宜设置文物值班点以及采用高空瞭望、热成像感应等技术进行火灾预警。(3 3)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 淡水河设计防洪标准为 100 年一遇,并在岸上放置救生圈等救险设施。加高加固现有堤防,治理病险河段,清理河道,对影响泄洪的局部河段和桥涵水闸进行拓宽改造,改善和提高河道的行洪能力。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特别对河流上游地段,彻底杜绝毁林开荒的行为,并对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段逐步实施退耕还林。第第 5252 条条 环境保护规65、划环境保护规划 (1 1)水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 街区水体水质目标为类水体。加快建设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彻底解决生活污水对水体的污染。工业废水稳定全面达标排放。所有工业废水排放企业配套完善废水处理设施,重点企业安装自动监控(监测)装置。污水集中处理率应达到 100%,提倡处理后的中水回用。对淡水河、淡澳河等河流实施河长制工作责任,系统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清理河流两岸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推进沿河污水截排工程,疏浚污染底泥,建设滨岸生态景观带,逐步实现河床湿地化、河坎生态化、河岸景观化。(2 2)大气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 将街区划为二类大气环境功能区,执行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并进一步完善空66、气质量监测网络。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26 从节约能源、减少排污入手,积极推进热电联产,改变能源结构,提高电力、天然气消费的比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严格控制小锅炉的建设,减少局部污染。广泛种植绿化,吸收空气中的有害物质,降低污染物的浓度,从而净化空气,达到良好的空气环境质量标准。(3 3)噪声控制)噪声控制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街区环境噪声控制标准应满足昼间 60 分贝,夜间 50 分贝的要求。严格执行城区禁鸣、限速、限车的规定。抓紧治理扰民严重的固定噪声源,控制工业噪声源,加强对67、娱乐业、商业广播喇叭等社会噪声的管理。严禁在居民聚集区、学校、医院等附近新建、改建、扩建有噪声、振动等危害的企业。制定完善的区域环境噪声管理规章,依法对城区环境噪声进行有效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绿化建设,设置不同功能区之间的绿化分隔带。搞好道路绿化布置,充分利用植被来阻隔、过滤和吸收环境噪声。(4 4)固体废弃物控制固体废弃物控制 街区内的固体废弃物经综合处理后,统一运往规划的斜下刘坑垃圾填埋场。加大无废生活方式宣传推广,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第第八章八章 历史文化遗产展示利用与街区业态历史文化遗产展示利用与街区业68、态活化策略活化策略 第一节第一节 历史文化遗产的展示利用历史文化遗产的展示利用 第第 5 53 3 条条 展示内容和展示内容和线路体系线路体系 以九头王街为中心的“蛛网状”整体街巷格局为综合展示线路,以文保单位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27 和历史建筑为核心节点,以城区整体风貌、街巷特色和民俗文化等为主题,通过历史商业街巷、生活街巷将各社区、节点连成整体,形成完整的展示体系。第第 5 54 4 条条 展示和利用措施展示和利用措施 适应现代生活发展的需要,积极依托传统历史遗存,将商业服务功能融入展示体系,适度发展旅游休闲度假服务。依托传统街巷,传承展69、示民俗文化。依托各类具有特色的历史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相对集中的展示客家民俗文化和特色;通过传统技艺表演、故事传说讲演、历史事件体验等文化项目引导游客体验民族文化,激发公共活力,提升地方文化影响力。策划相关节庆和文化交流活动,宣传展示淡水居民的饮食、生活、民俗等文化,发展休闲度假功能。策划相关的演出、讲解、文教等活动,鼓励居民参与传统技艺、文化展示活动,为城市营造特色文化氛围,体现街区完整的文化体系。第二节第二节 产业业态活化策略产业业态活化策略 第第 5 55 5 条条 产业业态引导产业业态引导 依托淡水老城,以原有产业为基础,以淡水非遗文化和东江民俗文化为核心,兼容其他海洋文化、商贸文化、70、书院文化、军武文化等,重点发展特色商业、文化休闲、餐饮、购物当代艺术以及红色教育、国学培训等产业。发展淡水河-淡澳河滨水休闲带。以淡水商贸文化起源为基础,重现淡水码头盛景,配以水上游线项目开发,推动碧道、绿道建设,打造亲水平台,梳理贯通沿河开敞空间,推动淡水河-淡澳河由“生态之河”向“文化之河、景观之河、产业之河”转变。第第 5 56 6 条条 旅游主题路线策划旅游主题路线策划 策划四条特色主题游线:传统商贸游览游线、民风民俗体验游线、客家民居观光游线、客家人文展示游线。第九章第九章 建筑物功能兼容性分类管控及改造建筑物功能兼容性分类管控及改造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71、021-2035 年)28 利用指引利用指引 第第 5 57 7 条条 建筑物兼容性分类管控建筑物兼容性分类管控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作其他用途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省级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鼓励街区范围内建筑多功能使用,建筑的使用功能兼容性分为无兼容性、可兼容公共服务与文化活动、可兼容商业及公共服务三类进行管理72、控制。(1)无兼容性建筑 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医院、学校、行政办公等)、基础设施(变电站、公厕等)和独立功能的商业及新建成不具有兼容性的建筑,不可兼容其他功能。(2)可兼容公共服务与文化活动 文物保护单位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兼容文化服务设施,如体现街区历史文化发展、文化创意、陈列展示等功能。(3)可兼容商业及公共服务 对于街区内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等连片成规模的传统建筑,在进行保护整治的同时,允许兼容商业服务、公共服务与文化活动。第第 5 58 8 条条 建筑物改造利用指引建筑物改造利用指引 分类型保护与活化利用街区内的建筑。鼓励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参与建筑改造与活化利用73、,提升街区活力,优先活化利用共有产权的保护建筑,鼓励私有产权保护建筑功能升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优先作为文化展示和公共服务的功能。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29 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内部进行必要的更新改造,以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允许注入非厌恶性、能促进街区活力的新功能。片区内部建筑以“微改造”模式保护和活化历史资源,鼓励居民结合传统民居,发展特色商业,兼容公共服务与文化活动。一般居住建筑,可结合区位特征,适当改变居住功能,赋予新的商业或文化经营价值。沿淡水河滨河建筑,可采用“文商旅”相结74、合方式,设置文化体验、商业零售、特色餐饮、精品旅馆、游客服务中心等功能。第十章第十章 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 第一节第一节 分期规划分期规划 第第 5 59 9 条条 近期计近期计划划 近期结合街区实际情况提出六大行动计划:(1 1)街巷提升行动街巷提升行动 恢复历史街巷的铺装、隐匿市政管线、规范停车设施、增加道路指引,重塑街巷历史氛围。(2 2)门户重塑行动门户重塑行动 对淡水市场、两秀新居南北两个入口门户空间进行综合整治提升。(3 3)建筑修缮行动建筑修缮行动 重点修缮街区 102 栋历史建筑,以点带面推动街区建筑风貌的改善。(4 4)文物点亮行动文物点亮行动 对 175、0 处文物保护范围进行保护和利用,植入游客服务中心、社区活动室、文化展示等新功能,打造文化旅游节点。(5 5)空间增效行动空间增效行动 对主入口停车空间进行智慧化改造和管理,对现状及规划的绿化空间进行景观化设计和提升。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30 (6 6)规划保障行动)规划保障行动 组织编制惠阳区淡水老城历史文化街区微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第二节第二节 规划实施措施规划实施措施 第第 6060 条条 协调运作机制协调运作机制 成立淡水老城区历史街区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指导历史街区的保护改造工作,制定相关的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审批保护76、改造的规划设计方案,协调解决保护改造中的矛盾和困难。在管理委员会之下设置总规划师及专家组,在街区整治工作中通过社区规划师引领街区保护与公众参与,在规划实施阶段,以“微改造共同缔造”的方式,推动对公共空间开展参与式设计、参与式施工组织,实现保护规划落地。第第 6 61 1 条条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强调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结合淡水老城的具体情况,科学有效地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保障政策的可操作性。第第 6 62 2 条条 资金保障措施资金保障措施 将历史文化保护专用资金列入政府财政计划,建立保护、管理和建设的专项费用。结合旅游发展,扩大经济收入,投入名城保护和旅游发展。充分利用集体单77、位、社会赞助、居民筹款等渠道筹措保护与建设管理资金。第第 6 63 3 条条 社会参与社会参与 鼓励引进专业市场主体参与街区运营。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保护与旅游发展基金,支持其在街区内集中修建历史文化展示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将历史文化保护、旅游业发展和城市经济紧密结合。第第 6 64 4 条条 日常监管措施日常监管措施 加强对濒危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和保护,建立公开、开放、动态的历史文化遗产预警体系。建立长效和动态的评估机制,动态更新保护名录。引入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动态监控街区空间信息、实时查询保护规划措施、长期备案相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3178、 关规划信息、管理决策信息,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助力街区保护工作的定期评估和风险管控。第第 6 65 5 条条 挂牌建档挂牌建档 设立与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一致的数据结构与标准,并开展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空间数据和建筑整治方式资料的集成化管理,实现编制数据与管理数据的一体化,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日常规划管理相衔接。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附则附则 第第 6 66 6 条条 成果效力成果效力 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和图集两部分组成。文本和图集具有同等的法定效力。在本规划所划定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79、(2017 年修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本规划。在本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内土地利用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应执行本规划,本规划未涉及的内容,应遵循国家及省、市的相关法规和规定。第第 6 67 7 条条 规划组织实施规划组织实施 本规划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后生效,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总体协调,负责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实施。第第 6 68 8 条条 规划调整规定规划调整规定 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保护80、规划,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第第 6 69 9 条条 规划生效日期规划生效日期 本规划自批准公布之日起施行。第第 7070 条条 解释权解释权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32 本规划解释权属于惠阳区人民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保护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向惠阳区人民政府查询。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33 附表附表 附表附表 1 1:保护内容一览表:保护内容一览表 保护要素保护要素 保护内容保护内容 人工要素 传统格局 保护81、以九头王街为中心,以水巷街-九头王街-猪行街为主轴线,以大鱼街、米街、灯笼街、牛磅街等商品交换专业街道为分支的“蛛网状”整体街巷格局。传统街巷(72条)传统商业街道(20条)广义街、德胜街、米街(一)、联合横街、东门街(一)、米街、正义街、打石街、杂货街、灯笼街、水巷街、九头王街、大鱼街、大和街、下鱼街、横头街、牛磅街、猪行街、猪行东街、东门街共20条 生活巷道(52条)打石街一巷、梁屋坪二巷、梁屋坪三巷、水巷街一巷、杂货街二巷、猪行东街二巷、打石街二巷、大安围一巷、牛磅街一巷、梁屋坪一巷、东门街(三)、牛磅街二巷、陈屋巷、陈屋巷(一)、猪行东街一巷、冯屋巷、大鱼街一巷、塘边村、东门巷、牛磅街82、三巷、竹贤坊(一)、山字头(一)、千秋坊(三)、猪行街二巷、高屋巷、高屋巷(一)、杂货街一巷、千秋坊(二)等52条 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惠阳邓仲元旧居、邓承修故居(壶园)、崇雅书院旧址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文昌庙、淡水祖庙遗址、两秀新居、珍合楼、魁星楼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广义会馆、淡水老城墙 历史建筑(102栋)祖庙背民居、徐氏宗祠、东门梁屋、东门街民居、千秋坊民居、竹贤坊民居、沈氏大屋、邓平旅馆旧址、淡水法院旧址、王屋宗祠等共102栋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34 推荐历史建筑(2处)美达楼、大和街9号 历史83、环境要素 青石板路面(10处)正义街、米街、水巷街、大鱼街、德胜街、灯笼街等10处历史街巷的青石板路面 古树名木(5棵)淡环村民委员会老中医院内4棵、邓承修故居内1棵 古井(22口)竹贤坊5口、山字头4口、拔子园3口、东门街2口、东门巷2口、猪行街2口、望天围1口、猪行东街1口、王屋宗祠内1口、千秋坊1口,共22口 过街楼(2座)杂货街西侧1座、淡水医院南侧1座 其他要素 纪念柱、亭子、香塔、邓承修纪念碑等 人文要素 非物质文化遗产 惠阳皆歌(省级)、淡水客家凉帽制作技艺(省级)、淡水黄金酥丸制作工艺(省级)、客家酿豆腐烹饪技艺(省级)、客家娘酒酿制技艺(市级)节庆习俗 中秋节山歌会、醮会、天84、后诞、朝拜会等 民间技艺 油麻茶制作工艺、墨斗丸制作工艺等 文化思想 圩镇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海防文化、侨乡文化、文教文化等 历史人物 邓承修、邓仲元、欧榘甲、詹瑞炳等 商业老字号 珍合饼家、兴隆饼家等 自然 要素 山水要素 淡水河、淡澳河、唱歌岭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35 附表附表 2 2: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划定要素表: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划定要素表 保护控制线保护控制线 划定要素划定要素 划定范围划定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是街区历史文化价值的核心体现区域,应尽可能地、最大限度地包含街区内“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较为完整、“历史85、建筑或者传统风貌建筑”集中成片的地区。应保持重要眺望点视线所及范围的建筑外观界面及相应建筑的用地边界完整;应保持现状用地边界完整;应保持构成历史风貌的自然景观边界完整。东起白云五路,西至淡水桥头市场,南起崇雅学校,北至东门街,面积约41.2公顷。建设控制地带 在核心保护范围之外划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应以重要眺望点视线所及范围的建筑外观界面相应的建筑用地边界为界限;应将构成历史风貌的自然景观纳入,并应保持视觉景观的完整性;应将影响核心保护范围风貌的区域纳入,宜兼顾行政区划管理的边界。东起白云五路,西至淡水河,南起崇雅路,北至东门街,面积约35.4公顷。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86、(2021-2035 年)36 附表附表 3 3:传统街巷统计表传统街巷统计表 分级分级 名称名称 街巷长度街巷长度(米)(米)街巷宽度街巷宽度 (米)(米)尺度特点尺度特点 传统商业街道(20条)主街(9)杂货街 152 14 街宽 8 米以上,两侧建筑多为 2-3 层坡屋顶;横头街及广义街两侧建筑较高,局部较多 4-7层,为后期修建的平房 横头街 286 10 东门街 488 5-9广义街 34 8 东门街(一)78 8 大鱼街 213 6 街宽 5-6 米,两侧建筑多为 2-4 层坡屋顶;局部有 5-6层 大和街 234 6 牛磅街 323 5 猪行东街 384 5 次街(11)打石街 87、119 2.2 街宽约 2-4 米,两侧建筑多为 2-4层,多为坡屋顶形式;局部有 5-8层,多为后期新建的平房 米街(一)63 2.5 德胜街 59 3 联合横街 75 3 米街 79 3 正义街 109 3 灯笼街 175 3 水巷街 190 3 九头王街 199 3 下鱼街 281 4 猪行街 384 4 生活巷道(52条)主巷(15)6 条:山字头(一)、东门街(二)、围珠田、竹贤坊南路、祖庙街、望天围 6-9两侧建筑多为 2-4层平房,新建建筑较多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37 9 条:塘边村、千秋坊(三)、梁屋坪、竹贤坊、竹贤坊(一)88、拔子园、美达路、千秋坊(一)、千秋坊 4-5 两侧建筑多为 2 层坡屋顶,局部 3 层 次巷(37)16 条:打石街一巷、东门街(三)、陈屋巷、猪行街二巷、杂货街一巷、大安围、望天围(一)、打铁寮、竹贤坊(二)、祖庙前街、山字头、大安围二巷、猪行街一巷、千秋坊(二)、东门街横巷、山字头(二)3-4 两侧建筑多为 2-3层坡屋顶 16 条:梁屋坪三巷、大安围一巷、梁屋坪一巷、牛磅街二巷、冯屋巷、大鱼街一巷、东门巷、高屋巷、猪行东街二巷、打石街二巷、陈屋巷(一)、猪行东街一巷、高屋巷(一)、望天围(二)、祖庙街一巷、梁屋坪二巷 2-3 两侧建筑多为 2-4层坡屋顶;局部 5层平房 5 条:水巷街89、一巷、杂货街二巷、潘屋巷、牛磅街一巷、牛磅街三巷 2 两侧建筑多为 2-3层,空间非常狭窄,部分地方仅容纳 1-2 人通过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38 附表附表 4 4: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序号序号 文物文物等级等级 文物名称文物名称 建设建设年代年代 地点地点 公布日期公布日期 文号文号 1 省级 邓承修故居(壶园)清代 淡水街道红星社区上拔子园14 号 第八批 2015年 12 月 粤府函2015343 号 2 惠阳邓仲元旧居 民国 淡水街道红星社区上拔子园14 号 第八批 2015年 12 月 粤府函2015343 号90、 3 崇雅书院旧址 1890年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崇雅路崇雅中学内 第十批 2022年 7 月 粤府函2022152 号 4 市级 淡水祖庙 明代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东风社区祖庙街 2004.08 惠府办200461号 5 文昌庙 清代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红星社区 2004.08 惠府办200461号 6 两秀新居 清代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红星社区 2015.02 惠府办2015 4号 7 珍合楼 中华民国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前进社区 2015.02 惠府办20154号 8 魁星楼 清代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红星社区 2020.12 第七批次 9 区 级 广义会馆 中华民国 惠州市惠91、阳区淡水街道前进社区 2010.07 第一批次 10 淡水城墙遗址 明代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东风社区 2010.07 第一批次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39 附表附表 5 5:历史建筑一览表:历史建筑一览表 序号序号 编号编号 建筑名称建筑名称 所在位置所在位置 (门牌号)(门牌号)建筑建筑 年代年代 公布时间公布时间 1 DS-001-JZ 淡水望天围民居 淡水街道办望天围72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2 DS-002-JZ 淡水祖庙背民居 淡水街道办祖庙背56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3 DS-003-JSX 淡水徐氏宗祠 淡水92、街道办祖庙背3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4 DS-004-JZ 淡水祖庙背民居 淡水街道办祖庙背26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5 DS-005-JZ 淡水中东门一巷民居 淡水街道办中东门一巷25 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6 DS-006-JZ 淡水望天围西巷民居 淡水街道办望天围西巷43 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7 DS-007-JZ 淡水望天围西巷民居 淡水街道办望天围西巷38 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8 DS-008-JZ 淡水望天围东巷民居 淡水街道办望天围东巷16-2 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9 DS-009-JZ 淡水望天围东巷民居 淡水街93、道办望天围东巷16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10 DS-010-JZ 淡水望天围东门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东门街40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11 DS-011-JZ 淡水望天围东巷民居(2 栋)淡水街道办望天围东巷6-7 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12 DS-013-JZ 淡水望天围东门田辽民居 淡水街道办东门田辽67 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13 DS-014-JZ 淡水望天围东门田辽民居 淡水街道办东门田辽52 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14 DS-015-JZ 淡水东门梁屋(3栋)淡水街道办东门街180-182 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15 DS-094、16-JZ 淡水东门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东门街7巷9 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16 DS-017-JSX 淡水戴氏宗祠 淡水街道办千秋坊11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17 DS-018-JZ 郑怀昌烈士淡水街道办中东清代 2013年4月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40 故居 门二巷1-1 号 25日 18 DS-019-JZ 淡水千秋坊民居 淡水街道办千秋坊3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19 DS-020-JZ 淡水竹贤坊民居 淡水街道办竹贤坊102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20 DS-021-JZ 淡水沈氏大屋 淡水街道办竹贤95、坊85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21 DS-022-JZ 淡水竹贤坊民居(3栋)淡水街道办竹贤坊65、66、68 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22 DS-023-JSX 淡水卢氏宗祠 淡水街道办山子头48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23 DS-024-JZ 淡水山子头民居 淡水街道办山子头11-4 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24 DS-025-JZ 淡水山子头民居 淡水街道办山子头32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25 DS-026-JZ 淡水山子头民居 淡水街道办山子头29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26 DS-027-JSX 淡水陈氏宗祠 淡水街道办山子头10号 96、清代 2013年4月25日 27 DS-028-JZ 淡水山子头民居 淡水街道办山子头61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28 DS-029-JZ 淡水东门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东门街36-2 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29 DS-030-SZ 淡水杂货街商行(7栋)淡水街道办杂货街2-8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30 DS-031-SZ 淡水杂货街商行(5栋)淡水街道办杂货街9、9-24 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31 DS-033-SZ 淡水杂货街商行 淡水街道办杂货街40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32 DS-034-JZ 淡水广义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广义街5号 民国 297、013年4月25日 33 DS-035-JZ 淡水梁氏祖屋 淡水街道办梁屋坪5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34 DS-036-JZ 淡水潘屋巷民居 淡水街道办潘屋巷6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35 DS-037-JZ 淡水正义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正义街28号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36 DS-038-JZ 淡水梁屋坪民居 淡水街道办梁屋坪1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41 37 DS-039-JZ 淡水正义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正义街1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38 DS-040-JZ 淡水正义街民居98、 淡水街道办正义街14-1 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39 DS-041-JZ 淡水正义街民居(2栋)淡水街道办正义街26、29 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40 DS-042-JZ 淡水米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米街19 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41 DS-043-JZ 淡水水巷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水巷街6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42 DS-044-JZ 淡水水巷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水巷街2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43 DS-046-SZ 淡水大鱼街商行 淡水街道办大鱼街21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44 DS-047-JZ 淡水大鱼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大鱼街1799、-2 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45 DS-048-SZ 淡水大鱼街商行 淡水街道办大鱼街9-1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46 DS-049-JZ 淡水水巷街民居(2栋)淡水街道办水巷街16、17 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47 DS-050-JZ 淡水塘边村民居 淡水街道办塘边村46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48 DS-051-JZ 淡水塘边村(5 栋)淡水街道办塘边村25、26、27、28、29 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49 DS-052-JZ 邓伊臣故居 淡水街道办打铁寮37、39 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50 DS-053-JZ 淡水牛磅路民居 100、淡水街道办牛磅路16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51 DS-054-JZ 淡水牛磅路民居 淡水街道办牛磅路21-1 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52 DS-055-JZ 淡水打铁寮民居 淡水街道办打铁寮35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53 DS-056-SZ 淡水大鱼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大鱼街22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54 DS-057-SZ 淡水大鱼街商行 淡水街道办大鱼街20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55 DS-058-SZ 淡水大鱼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大鱼街19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101、42 56 DS-060-JZ 淡水刘屋巷民居 淡水街道办刘屋巷16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57 DS-061-JZ 淡水九头王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九头王街37 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58 DS-062-JZ 淡水战时钟楼 淡水街道办陈屋巷10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59 DS-063-JZ 淡水灯笼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灯笼街59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60 DS-064-JZ 淡水灯笼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灯笼街35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61 DS-065-SZ 淡水大和街商行 淡水街道办大和街57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62 DS-066-JZ 102、淡水联合横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联合横街1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63 DS-067-JZ 淡水三角禾场民居 淡水街道办三角禾场16-1 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64 DS-068-JZ 淡水三角禾场民居 淡水街道办三角禾场20 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65 DS-069-JSX 淡水龚氏宗祠 淡水街道办高屋巷42、43 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66 DS-070-JSX 淡水梁氏宗祠 淡水街道办高屋巷2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67 DS-071-JZ 淡水千秋坊民居 淡水街道办千秋坊25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68 DS-072-JZ 淡水千秋坊民103、居 淡水街道办千秋坊32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69 DS-073-JZ 淡水牛磅路民居(2栋)淡水街道办牛磅路14、15 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70 DS-074-SZ 淡水大胜街商行 淡水街道办大胜街14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71 DS-075-JZ 淡水大兴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大兴街38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72 DS-076-JZ 淡水大兴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大兴街7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73 DS-077-JZ 淡水大兴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大兴街8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74 DS-078-JZ 淡水猪行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猪行街80号104、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75 DS-079-JZ 淡水猪行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猪行街122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43 76 DS-080-JZ 淡水猪行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九头王街41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77 DS-081-JZ 淡水抜子园民居 淡水街道办拔子园160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78 DS-082-JZ 淡水抜子园民居 淡水街道办拔子园161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79 DS-083-JZ 淡水上拔子园民居 淡水街道办上拔子园65 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80 D105、S-084-JZ 邓氏宗祠 淡水街道办下拔子园123、124、125、126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81 DS-085-JZ 淡水下拔子园民居 淡水街道办下拔子园29 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82 DS-086-JZ 淡水拔子园民居 淡水街道办拔子园219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83 DS-087-JZ 淡水下拔子园民居 淡水街道办下拔子园98 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84 DS-088-JZ 淡水上拔子园民居(2 栋)淡水街道办上拔子园47、48 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85 DS-089-JZ 淡水猪行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猪行街25号 清代 2013年106、4月25日 86 DS-090-JZ 淡水上拔子园民居 淡水街道办上拔子园31 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87 DS-091-JZ 淡水猪行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猪行街10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88 DS-092-JZ 淡水米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米街24 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89 DS-093-JZ 淡水米街民居 淡水街道办米街26 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90 DS-094-SZ 淡水大鱼街商行 淡水街道办大鱼街8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91 DS-095-SZ 淡水大鱼街商行 淡水街道办大鱼街14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92 DS-096-SZ107、 淡水杂货街商行(3栋)淡水街道办杂货街12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93 DS-097-SZ 淡水杂货街商行 淡水街道办杂货街20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94 DS-099-JZ 淡水塘边村民居 淡水街道办塘边村8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44 95 DS-100-JZ 淡水竹贤坊民居(2栋)淡水街道办竹贤坊91、92 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96 DS-101-JZ 淡水千秋坊民居 淡水街道办千秋坊15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97 DS-102-JZ 淡水猪行街民居(3栋)淡水街道办108、猪行街128-130 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98 DS-103-JZ 淡水下拔子园民居(3 栋)淡水街道办下拔子园102、103、104 号 清代 2013年4月25日 99 DS-104-JZ 淡水梁屋坪民居 淡水街道办梁屋坪2号 民国 2013年4月25日 100 S-HY-002 邓平旅馆旧址 惠阳区淡水街道前进社区 清代 2018年7月12日 101 S-HY-003 淡水法院旧址 惠阳区淡水街道前进社区 民国 2018年7月12日 102 S-HY-004 王屋宗祠 惠阳区淡水街道张屋社区 民国 2018年7月12日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109、-2035 年)45 附表附表 6 6:推荐历史建筑一览表推荐历史建筑一览表 序号序号 建筑名称建筑名称 地址地址 建筑类别建筑类别 使用功能使用功能 建造年代建造年代 1 美达楼 淡水街道红星社区居民住宅中心区域 近现代重要 史迹及代表 性建筑 商住 民国 2 大和街9号泰益宝号杂货店原址 大和街9号 近现代重要 史迹及代表 性建筑 商住 民国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46 附表附表 7 7:古树名木一览表古树名木一览表 序号序号 编号编号 中文名中文名 保护保护等级等级 树龄树龄(年)(年)科科 树高树高(米)(米)平均冠幅平均冠幅(米)(米110、)生长状生长状态态 位置位置 1 44130300120110002 榕树 三级 215 桑科 15 8 正常 淡环村民居委会老中医院内 2 44130300120110004 榕树 三级 215 桑科 15 8 正常 淡环村民居委会老中医院内 3 44130300120110001 樟 三级 215 樟科 15 11 正常 淡环村民居委会老中医院内 4 44130300120110003 榕树 三级 215 桑科 15 8 正常 淡环村民居委会老中医院内 5 44130300100510001 龙眼 三级 190 无患子科 5 9 正常 邓承修故居内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111、护规划(2021-2035 年)47 附表附表 8 8: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一览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一览表 序号序号 级别级别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项目类别 公布时间公布时间 批准文号批准文号 1 省级 淡水客家凉帽制作技艺 传统技艺 2013.11.22 粤府2013118号 2 客家酿豆腐烹饪技艺 传统技艺 2015.11.10 粤府函2015307号 3 黄金酥丸制作工艺 传统技艺 2015.11.10 粤府函2015307号 4 客家山歌(惠阳皆歌)传统音乐 2013.11.22 粤府2013118号 5 市级 客家娘酒酿制技艺 传统技艺 2015.2.2 惠府办20153112、号 6 其他优秀传统文化 黄金酥丸、盐焗鸡、酿豆腐、萝卜粄等 民间美食 7 伯公诞、醮会、中秋山歌节、十月朝等 节庆节事 8 客家擂茶制作工艺、盐焗鸡制作工艺、梅菜扣肉制作工艺、墨鱼丸制作工艺等 民间技艺 9 圩镇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等 文化思想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48 10 邓承修、邓仲元、邓演达、詹瑞炳等 名人事迹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49 附表附表 9 9:土地利用规划统计表土地利用规划统计表 用地代码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ha)用地比例用地比例 0701113、 城镇住宅用地 57.7 75.33%其中 070102 其中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0 2.61%070103 三类城镇住宅用地 55.7 72.72%0804 教育用地 7.9 10.31%0806 医疗卫生用地 0.2 0.26%0901 商业用地 2.4 3.13%1207 城镇道路用地 6.1 7.97%1401 公园绿地 2.2 2.87%1701 河流水面 0.1 0.13%总用地面积 76.6 100.00%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50 附表附表 1010:道路规划调整情况一览表:道路规划调整情况一览表 序号序号 调整类型调整类型114、 道路道路/街巷名称街巷名称 走向走向 1 街巷打通 望天围与祖庙街一巷之间巷道 南北向 2 街巷打通 望天围与东门街(二)之间巷道 南北向 3 街巷打通 东门街(三)与山子头(一)之间巷道 东西向 4 街巷打通 东门街(三)与东门巷之间巷道 东西向 5 街巷打通 山字头与竹贤坊(二)之间巷道 南北向 6 街巷打通 牛磅街与千秋坊之间巷道 东西向 7 街巷打通 横头街与下鱼街之间巷道 东西向 8 街巷打通 猪行街与猪行街一巷之间巷道 东西向 9 街巷打通 猪行街与猪行东街之间巷道 东西向 10 街巷打通 猪行东街南侧巷道 东西向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115、5 年)51 附表附表 1111: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规划一览表: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序号 公共设公共设施类别施类别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数量数量 备注备注 1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社区居委会 4 现状保留 社区服务站 2 现状保留 社区警务室 1 现状保留 2 控规规划 2 教育设施 幼儿园 3 现状保留 小学 2 现状保留 中学 1 现状保留 九年一贯制学校 1 现状保留 3 医疗卫生设施 门诊部 1 现状保留 卫生站 1 现状保留 4 文化设施 文化活动站 3 现状保留 5 商业设施 肉菜市场 2 现状保留 6 体育设施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2 控规规划 1 现状保留116、 7 公用设施 公共厕所 2 控规规划 1 本次规划 2 现状保留 垃圾转运站 1 控规规划 生活垃圾收集站 1 控规规划 再生资源回收点 1 控规规划 环卫工人休息站 1 控规规划 雨水泵站 1 控规规划 8 消防设施 微型消防站 1 本次规划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52 附表附表 1212:消防通道与消防装备对应消防通道与消防装备对应表表 消防道路净宽度(消防道路净宽度(m m)消防装备消防装备 4 一般消防车 3-4 小型消防车 2-3 消防摩托车 2 手抬机动消防泵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53 图集图集 01-区域位置图 02-历史沿革图 03-保护范围划定图 04-保护对象分布图 05-传统格局保护结构图 06-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图 07-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划定图 08-景观风貌规划图 09-传统街巷保护规划图 10-建筑高度控制图 11-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规划图 12-建筑物功能兼容性分类管控图 13-历史环境要素保护整治规划图 14-土地使用与规划控制图 15-道路交通规划图 16-道路断面规划图 17-街区消防规划图 18-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规划图 19-绿化系统规划图 20-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规划图 21-近期行动计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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