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坑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方案(2021-2025年)(10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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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东坑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东莞市东坑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02 21-20251-2025)文文本本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坑分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坑分局广州市湃森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湃森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三年九九月月I目录一、背景与形势.1(一)上一轮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评估.1(二)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成效.5(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1二、机遇与挑战.13(一)面临机遇.13(二)发展挑战.14三、指导思想与目标.15(一)指导思想.15(二)基本原则.16(三)规划目标.17四、生态与环境功能区划.20五、任务与措施.21(一)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循环2、发展.21(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27(三)全面深化水污染防治,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31(四)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控,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36(五)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防范新增污染.41(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44(七)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52II(八)加强生态区域屏障建设,全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54(九)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全力保障环境安全底线.56(十)增强环境治理能力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60六、重点工程.66七、保障措施.66(一)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环境保护绩效考核.66(二)完善经济政策,确保环境保护3、资金投入.67(三)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68(四)加强部门联动,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和机制.69(五)强化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参与环保氛围.69八、附件.71附表:1.东坑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71附图 1东坑镇地表水环境功能示意图.76附图 2东坑镇地下水环境功能示意图.77附图 3东坑镇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示意图.78附图 4东坑镇声环境功能示意图.79附件 1指标解释.80附件 2东坑镇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83附件 3专家评审意见.86附件 4专家评审意见采纳情况表.87附件 5专家复核意见.89附件 6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技术审查要点.90III附件 7东莞市生态4、环境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93附件 8东莞市直各机关意见回应表.100附件 9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初审会意见采纳情况表.1021“十四五”(2021-2025 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科学合理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于解决经济发展增速换挡新常态下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改善东坑镇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东坑镇“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面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产城融合示范新区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一、背景与形势(一(一)上一轮环境上一轮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评估1.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东莞市东坑镇环境保护规划(25、008-2020)共设置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生态建设、环境管理等 4 类指标共 23 项规划指标,其中“全年 API 指数100 的天数”、“COD 总量控制指标”、“SO2总量控制指标”、“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跨界水体水质达标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汽车尾气达标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镇气化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1 项指标因统计方式与统计口径发生改变不参与评价,剩余 12 项参评指标中,11 项指标顺利完成规划目标,占比达到 92%,“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 1 项指标未完成规划目标,占比达到 8%,详见下表。2表表 1东莞市东坑镇环境保护6、规划东莞市东坑镇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类别类别指标名称指标名称2010 年年目标值目标值2020 年年进展情况进展情况目标值目标值实际值实际值环境质量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境内无劣V 类水体100,境内无劣IV 类水体仍存在劣 V 类水体滞后滞后全年 API 指数100 的天数(d/a)35035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dB(A)5656909597.39完成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100100100完成2.重点工程完成情况重点工程完成情况东莞市东坑镇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共设置“水环境保护处理工程”、“大气环境保护工程”7、“固体废弃物3处理处置工程”、“生态建设工程”、“循环经济建设工程”、“管理能力建设工程”等六大类共 32 项重点工程。其中,“水环境保护处理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生态建设工程”、“循环经济建设工程”进展较为滞后,占比达到15.62%,详见下表。表表 2 东莞市东坑镇环境保护规划东莞市东坑镇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重点工程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完成情况一级一级工程工程子项目子项目工程内容工程内容完成时完成时限限实施情实施情况况水环境保护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完成东坑镇污水处理厂的新建工程,其总处理能力达 6 万吨/日;完善城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管网覆盖率提高至 8、65%2010滞后继续完成东坑镇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工程,总处理能力达 12 万吨/日;完善全镇区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管网覆盖率提高至 90%2020正常实现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率达 91%2020正常内河涌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实现污水分散处理,分散处理率 2010 年达65%,2020 年达 90%2020滞后工业污染控制:重点企业实现污水厂内处理2020正常全镇区进行河道(床)生态治理2020正常全镇区城区局部河段清淤与修复2020正常全镇区河道两侧垃圾倾倒行为治理2010正常全镇区内河涌及寒溪河水生态环境建设2020正常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现代化工程按照功能分区的不同进行工业企业的布局9、调整,同时强调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本地企业的兼并、组合及规模化2020正常燃料替换工程逐步加大企业燃料的清洁化进程,能源需求以石油、天然气为主导2020较好控制能源含硫量,加大烟气脱硫管制从源头管理开始,要求短期内不能实现能源替代的企业实现含硫量的高标准控制,煤、重油及柴油的含硫量分别控制在 1%、1%及0.3%。同时要求各工业企业必须配置脱硫设施,保证硫化物的低排放2020正常加大烟尘控制区的管理范围及管理力度对工业企业保证除尘率提高,同时对扩大烟尘控制区的管理范围2020正常4一级一级工程工程子项目子项目工程内容工程内容完成时完成时限限实施情实施情况况加强交通工具的管理及交通道路的除尘严格执10、行交通工具的环境管理措施,控制摩托车类交通工具的数量,推动公共汽车的使用程度。保证城市道路的日常清洁性维护2020较好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潲水处理工程监督各大酒楼、饭店、工厂食堂做好潲水的隔油、隔渣和清运工作2010正常垃圾收集网络建设工程建立和健全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网络,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2010滞后工业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收运系统,将危险废物运至深圳危险废物综合处理中心集中处理2010正常完成 14 个非封闭式垃圾转运系统建设,改(新)建 10 个封闭式垃圾转运系统2020较好生态建设工程景观安全格局构建河流廊道建设:东坑内河、寒溪水河流景观廊道建设2020正常河网片景观11、建设:农田林网建设、耕地保护补偿、河涌景观建设2020正常水资源保护中水利用示范:新建住宅及部分企业的中水示范工程2010滞后地下水保护: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2020正常土地资源保护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及政府补贴2010正常生态文化建设建成生态示范镇,开展生态社区建设,力争100%的学校(幼儿园)通过市级绿色学校考核验收2020较好循环经济建设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逐步提高主要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回用率2020正常对于清洁生产企业和环境友好企业示范工程、生态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等2020滞后生态工业园建设工程建设生态工业园,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集中建设、集中治污、集中管理2012、10正常生态农业建设规划建设东坑镇农业生态园区2010较好管理能力建设工程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加快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达到国家要求2010较好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建设建立新型的、完善的环境监测管理体制、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2010正常环境监理能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率达 85%90%,稳2010正常5一级一级工程工程子项目子项目工程内容工程内容完成时完成时限限实施情实施情况况力建设定达标率达 80%85%,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率达 80%90%,环境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 100%,工13、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100%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建成以生态环境部门为主体,由宣传、新闻、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及社会团体2010正常(二)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成效(二)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成效1.全面深化污染减排任务全面深化污染减排任务“十三五”以来,东坑镇严格落实东莞市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 年)等要求,通过强化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作的督导,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依法依规取缔“散乱污”企业,推动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企业淘汰退出,加快推进生物质锅炉淘汰改造和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工程的进行,同时大力开展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 OBD远程在线监控安装工作等措施,污14、染防控水平得到一定提升。2.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以东莞市创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为契机,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成立镇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镇区电子、塑胶等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监管,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辖区内全部投资项目都进行汇总登记,2016 年度以来没有能耗较高行业新、扩建项目上马,镇重点耗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均达到 100%,“双红线”执行情况良好。63.污染治理进程不断加快污染治理进程不断加快(1)以“改”打好蓝天保卫战。东坑镇先后制定出台 东15、坑镇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东坑镇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开展各个大气专项治理,推动辖区空气质量逐步改善。淘汰整治“散乱污”企业。印发东坑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东府办字201823 号),全面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经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 778 家。全面推进 VOCs 企业治理,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加大对家具、制鞋、印刷、表面涂装、塑胶等 VOCs 重点行业的巡查力度,大力开展 VOCs 污染整治。完成 VOCs 企业整治 236 家,推进 17 家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完成“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餐饮油烟整治,对辖16、区内餐饮服务场所进行检查,严格要求其做好油烟治理,达标排放,督促全镇餐饮业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安装高效的油烟净化设施。目前已完成 26 家餐饮企业整治,完成率均为 100%。全面推进生物质锅炉淘汰改造,严格控制污染来源,通过全面禁用燃煤锅炉等燃烧设施、禁止新建扩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气化炉、加强监察监测频次、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倒逼企业淘汰改造。已全面完成 5 家生物质锅炉整治任务。7全面加强移动污染源整治。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重型柴油车OBD 远程在线监控安装工作及柴油车用车大户监管,认真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共淘汰 216 辆黄标车,完成 109辆车辆 OBD 安装,督促 14 家17、柴油车用车大户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完成 189 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工作。全面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已完成 46 个在建工地项目整治;完成 3 块裸露储备用地的整治,目前东坑镇储备用地已不存在裸露情况。全力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建成使用,选择东坑敬老院为建设地址,于 2018 年 11 月完成空气监测子站站房建设,12 月完成监测设备安装并进行联网调试运行,2020 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 93.2%。(2)以“管”打赢水污染攻坚战。为进一步提升东坑镇水环境质量,东坑镇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编制相关方案,编制了东18、莞市东坑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东坑镇水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方案和“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完成了东坑镇排水专项规划污水部分规划修编、东坑镇(2015-2020 年)截污次支管网规划调整;编制了长安塘站及角社站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基础方案,协同松山湖(生态园)基本完成南畲朗-大圳埔流域水污染协同治理方案编制等工8作,为科学系统推进全镇的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打下了良好基础。全力推进区域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完成水生态三期2015-2017 年批次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水生态四期 2016-2018年批次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水生态五期(2016-2018 年增建批次及 2018-2019、20 年批次截污次支管网工程)项目建设、樟村断面管网完善工程。20152020 年,完成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规模为 116.634 公里,基本解决污水直排河涌问题。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成角社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建成角社一体化应急处理设施、东坑内河一体化应急处理设施、坑美排渠一体化应急处理设施三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完成东莞市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土建项目,处理能力达 7.62 万 m3/d,已超过东坑镇镇近三年单日最多用水量7.06 万 m3,基本补齐东坑镇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开展正本清源工程,完成东坑镇镇 161 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面摸查镇村雨污排水管线 510.1 公里。加20、快实施雨污分流,完成 9 个小区接入市政管网,以及 22 公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已建成雨污分流微支管网 60 多公里,督促 600 个排水大户完成雨污分流改造,推动完成了 53 个排水地块雨污分流改造。持续强化三级河长作用,累计巡河 3240 人次,发现整改问题 1677个。全面开展内河涌整治,先后制定实施东坑镇“涌长制”9实施方案、东坑镇横东渠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东莞市东坑镇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 年)、东坑镇炭步渠“一河一策”整治方案,通过采取截污、清淤、护坡、活源、原位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完成东坑内河、炭步排渠、贝坑排渠等清淤疏浚及生态护岸修复,完成横东排渠、黄麻岭21、排渠岸坡修复整治工程,完成黄麻岭排渠清淤工程,实现内河涌主要污染物减排 50%。2019 年东坑镇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综合得分 70.65,排名第 27 位,2020 年东坑镇考核排名第九,得到显著提升。加大水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坑分局结合相关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一是加强对河涌沿岸企业的排查监管,重点加强涉水污染源日常监管工作,并加强对涉水企业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宣讲;二是依法淘汰不符合环保和产业发展要求的落后产能,清退 2 家“两高一低”企业,有效削减工业废水实际排放总量;三是强化执法水平,与横沥镇开展联合交叉检查,逐步改善水体质量。(3)以“控”打响22、净土防御战。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7 年东坑镇已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初步确定涉电子、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名单,确保企业用地安全。2019 年,东坑镇经统计污染识别地块14 块,市级关注地块 1 块,疑似污染地块 0 块。2020 年,已完成 16 块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调查,调查面积达 46.1 万平方米。10强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落实东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8-2020 年),严格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加大重点污染源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强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整治力度,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金属考核企业档案建设。目前东坑镇没有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重金23、属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加大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打击力度,制定了东坑镇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东坑镇企业固废危废管理“六个一”规定,目前,全镇 144 家危废产生单位(含 7 家重点危废产生企业)全部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持续抓好垃圾分类,镇内生活垃圾全部运至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东莞市横沥环保热电厂)处理。4.环境环境监管能力持续提升监管能力持续提升环境监测水平得到提升,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等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完善,空气自动监测、地表水常规监测和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等各项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平台运行管理不断加强。环境24、监管能力不断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联动机制不断深化,开展日常监察、“双随机”抽查和专项行动,累计出动环保监察 9600 多人次,监察企业 2803 家次。115.环保环保领域改革逐步深化领域改革逐步深化持续提升生态环保服务水平。坚持以服务镇区经济发展为重点,提前介入,认真做好市、镇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简化审批、验收等业务办理流程,积极指导企业完善环保手续、落实环保设施,进一步推进商事登记改革工作进程。20162020年,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坑分局共审批项目 471 宗,完成项目验收 443 宗,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 87 家,排水许可证 91 家,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更多企业和群众积极配合承担环保责任。25、6.扎实扎实开展开展绿色生态绿色生态建设建设在成功创建广东省生态镇后,印发东莞市东坑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方案(2016-2020 年),围绕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 6 方面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为提升东坑镇市民和企业的环保意识,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环保措施,近年来,东坑镇大力开展环保宣教活动,有效营造了浓厚的社会参与环保氛围。(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臭氧污染问题凸显,空气质量面临趋势性压力臭氧污染问题凸显,空气质量面临趋势性压力东坑镇环境空气监测站点于 2019 年建成,据 2020、2021年的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东坑镇26、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臭氧,呈上升形势。尽管环境空气质量呈现逐年改善的趋势,但环境空气的污染物治理工作仍然不能放松。根据污染源统计数据,东12坑镇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移动源,以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为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作为臭氧生成的两大重要前体物,在高温、强紫外线的照射下,极易发生化学反应生成臭氧,并在近地面快速积累形成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加大前体物减排迫在眉睫,未来几年在机动车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方面也面临很大挑战。2.区域地表水体敏感,河涌水质有待改善区域地表水体敏感,河涌水质有待改善根据东坑水质监测报告,2020 年东坑镇主要内河涌寒溪河、东坑内河、西溪河、角社排渠、横东排27、渠等水质均为劣 V 类,辖区内地表水水质尚未全面达标,水体污染较为严重。东坑镇辖区内尚未建成完整的截污次支管网系统,导致城镇生活雨污混流比例大,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进水浓度过低,不利于后期处理。东坑镇内河涌水质受到当地居民生活污水、企业生产废水排放、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较大,污染类型仍以有机类、氮磷类为主,呈现出典型的复合污染特征。3.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薄弱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薄弱由于长期以来,土壤污染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治理工作起步较晚,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全镇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缺乏全面且准确的评估结果;土壤污染治理的治理标准和管理法规相对缺失或久未更新,缺乏规范依据;土壤治理修复项目实施周28、期长、经济效益回报慢,再加上地方政府配套污染防治资金积极性不高,中央资金的杠杆作用难以有效发挥,13资金缺口大和防治职责不明晰等问题,更进一步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工作难度。二、机遇与挑战(一)面临机遇(一)面临机遇1.生态文明国家战略为绿色发展坚定了信念生态文明国家战略为绿色发展坚定了信念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绿色发展上升为重大发展理念。十九大后,建设生态文明被提升为国家“千年大计”,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地位都得到了提升,长期以来经济增长较多地依赖资源过度开放,资源能源高消耗、污染排放高强度、产出和效益低下的发展模式正在改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被列为绩29、效考核重要内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正在形成。2.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格局已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格局已经形成生态文明引领新的价值观加速转变,政府、企业、公众、社会组织形成环境保护的合力显著增强。政府环保投入力度、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及监督环境保护的积极性都在提高。区域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正步入统一规划、联合检测、联动应急、信息共享模式。环境质量改善的理念全面树立,进入坚定期,形成全社会保护环境的强大合力,为加快解决复杂环境问题创造了有力条件。143.顶层设计为顶层设计为环保领域改革创新环保领域改革创新提供助推力提供助推力新环境保护法、“大气十条”、“水30、十条”、“土十条”等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环境监管执法手段增强。针对“监管不力、无力监管”等问题,新环保法赋予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强制权、按日处罚等强有力的执法手段,有望从根本上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合理局面。(二)发展挑战(二)发展挑战1.土地资源制约瓶颈土地资源制约瓶颈东坑镇面积在全市排倒数第三,土地资源稀缺,目前,东坑镇建设用地比例已达 76.07%,后备土地资源十分有限,且镇内未利用地中 39.70%为开发难度大、成本高的河流水面以及其他一些难以利用的自然保留地,各行业用地矛盾突出。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大量耕地和部分园地、林地被转为建设用地,全镇宜耕后备资源31、逐年减少,农用地整理与村庄整理实施难度也在逐步增大。在此情形下,土地资源供需矛盾较为尖锐,土地开发空间资源不足是东坑镇建设生态文明的一大制约因素。2.环境质量状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环境质量状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有差距有差距尽管东坑镇“十三五”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是全面达标的基础仍不牢固,区域臭氧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地表水水质未全面达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和技术力量比较薄弱。15环境质量部分指标已经高位运行,进一步改善和提升的难度不断加大。3.环境监管水平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不相匹环境监管水平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不相匹配配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仍未补齐,配套污水管网32、建设相对滞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尚不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够顺畅,全链条监管效果不显著,基层监管能力薄弱,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4.环境治理需求进入急剧环境治理需求进入急剧“增长期增长期”,环保供给压力环保供给压力增大增大长期以来,东坑镇公众生态环境服务需求和政府的供给间存在较大缺口,随着经济增速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持续快速增加环保投入将对政府财政支出带来较大压力。此外,环境治理主体单一,市场、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度不够,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尚不完善,难以有效地带动社会资金投入。三、指导思想与目标(一(一)指导指导思想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33、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历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16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全面践行“两山论”,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定位,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生物和人居环境安全,围绕“精致小镇,魅力东坑”建设目标,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34、和谐共生,建设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生态文明的新型城镇。(二)(二)基本原则基本原则1.环境优先、绿色发展环境优先、绿色发展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实施绿色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空间、总量准入对开发布局、建设规模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强硬约束,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2.以人为本、和谐共生以人为本、和谐共生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重点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雾霾、水体黑臭等突出问题,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全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强化污染来源解析,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73.分区35、控制、科学规划分区控制、科学规划分区控制,因地制宜,对生态功能重要和敏感性强的区域坚持保护,对适宜发展经济的区域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科学规划,统筹发展,根据不同发展目标和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实施相应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战略。4.加强监管、强化发展加强监管、强化发展实行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依法对污染源、排放过程和环境介质实施统一监管。5.全民参与、社会共制全民参与、社会共制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东坑镇政府各部门加强合作,紧密配合,以系统工程思路推动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36、相匹配,形成政府、社会、企业相互合作,共同行动的环境治理体系。6.巩固提升、协同管控巩固提升、协同管控突出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充分衔接,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开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的新篇章,实行“跨行业+多污染物+多介质+全过程”的协同防控,加快推进美丽东坑建设。(三)规划(三)规划目标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完成国家、广东省、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规18划目标任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大幅提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切入点,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基础,提高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建成产业布局合理,环保基础37、设施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至 2025 年,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改善,实现东坑镇“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面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产城融合示范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彰显“美丽东坑”特色。表表 3东莞市东坑镇东莞市东坑镇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2021-2025)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序序号号类别类别指标名称指标名称2020 年年现状值现状值2025 年年目标值目标值指标指标属性属性1环境质量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38、)93.2完成市核定目标 约束性2PM2.5年平均浓度(g/m3)27完成市核定目标 约束性3O3-8h 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g/m3)151160预期性4地表水劣 V 类水体比例(%)57.14全面消除预期性5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0100预期性6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75预期性7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 BOD5浓度(mg/L)76.59100预期性8主要污染物总量减少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完成市核定目标 预期性9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完成市核定目标 预期性10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吨)/完成市核定目标 预期性11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吨)/完成市核定目标 预期性39、12环境风险防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市核定目标 预期性1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市核定目标 预期性14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98.2599预期性15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100预期性16生态保护森林覆盖率(%)30%完成市核定目标 预期性19注:1.地表水劣类水体比例:根据东莞市 2021 年消除黑臭水体和攻坚劣 V 类水质工作方案,东坑镇内有 14 条内河涌。地表水劣类水体比例指 14 条内河涌呈劣类水体的断面数量占总断面数量的比例,最终可根据对东坑镇的实际考核要求调整。2.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 号)和东40、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东府办复2007650 号)中涉及到东坑镇域内河流 1 条(寒溪河),共计 1 个地表水环境功能区。3.“/”表示镇级部门暂无 2020 年度统计数据。20四、生态与环境功能区划1.地表水环境功能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区划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14号)、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东莞市 2021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等文件,最终确定东坑镇水环境功能区的大小、范围及级别。根据地表水功能分区要求,东坑镇共划分出两类功能区,分别为 IV 类和类。其中寒溪河东坑段为 IV 类水体,东坑内河、黄麻岭排渠、角社排渠、角社支渠、横东排渠(含支渠)、炭步排渠、坑41、美排渠、岭贝排渠、西溪河等内河涌为 V 类水体。2.大气环境功能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区划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东坑镇为二类大气环境功能区,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声环境功能区划区划基于东坑镇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文件的规划发展方向,参考东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指导,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相关要求,东坑镇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共划分三类,无 0 类区及 1 类区,2 类区为除 3、4 类区以外其他区域,面积为 15.60 平方公里,3 类区为主要工业园区,面积为 5.24 平方公里,4 类区包括市区主要道路交通线路42、和内河航道的两侧区域,面积为 2.98 平方公里。21五、任务与措施(一)(一)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推动绿色绿色循环循环发展发展1、落实落实环境准入环境准入分区管控分区管控,优化发展布局,优化发展布局(1)细化落实)细化落实“三线一单三线一单”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支撑产业准入清单编制及落地实施等方面的作用。以东莞市“三线一单”成果为基础,编制东坑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优化细化东坑镇环境管控单元及相应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镇域内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将具体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作为推动产43、业准入清单在具体区域、园区和单元落地的支撑和细化。(2)严格产业环境准入)严格产业环境准入落实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要求,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度。严格实施“三个不批”环保审批制度,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实行差别化的环保准入管理。建立健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定期更新机制,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资源环境承载状况和环境管理需求的变化,定期开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更新工作。(3)强化规划环评引领作用强化规划环评引领作用结合市、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细化环境功能区划,合理布局,充分发挥规划环评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优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工业园区、共22性工厂环境管理规范化44、为重点,设定工业园区、共性工厂内外有别的环境准入政策,积极推动工业园区整治,引导东坑镇产业集聚,推动工业园区、共性工厂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核算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设定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要求,作为区域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主要依据,实施“空间、总量、准入”清单式环境管理,配套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实现污染物集中控制、统一处理,确保达标排放。(4)推动产业集聚绿色发展)推动产业集聚绿色发展优化产业空间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要求,促进资本、资源和技术的有效结合向集约化、集群化发展,以空间整合为主要手段,通过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梯度发展,强化梯度集聚,对现有及规45、划工业园区与工业用地总体空间布局进行引导与调整。以“产城融合”为理念,形成“一心、两轴、三拓展”的镇域空间格局。保障产业用地空间保障产业用地空间。率先推动黄屋沙冲工业旧区等样板改造,通过“城市更新+招商+金融”推动镇村工业园规模化高端化发展。深入推进镇村工业园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支持社会资本和专业机构参与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通过工业用地的置换、集中、改造,逐步撤并零散、低效、污染大的镇村工业园区,促使生产企业向专业基地集中,促使连片开发、优化园区布局结构以助推大项目落地,提高单位土地经济承载容量和产出水平,力争每年“工改工”土地整理和拆除平整各 150 亩。着力23形成 1400 亩镇村工业园全46、面改造规模,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加快园区内应配套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进度,配套工业污水收集系统、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系统,实行污染集中控制、统一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对不符合要求的工业园区要提出限期整改计划。全面加强环境执法,加强对工业园区、共性工厂及周边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监控,推动涉排放 VOCs、涉水表面处理的工业项目实施第三方治理,对主要污染物实施全过程智能联网监控,坚决查处偷排、超排、漏排、排污许可证照不全等环境违法行为。2、推动传统产业绿色改造推动传统产业绿色改造,促进循环发展促进循环发展(1)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47、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部署,制定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对工艺装备落后、能耗及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实施新报建项目与能源消费增量、淘汰落后产能“双挂钩”。综合运用差别定价、信贷投放等经济手段推动落后和过剩产能主动退出市场,腾出足够的能耗容量以引进低能耗产业项目,优先保障电机能效提升工作完成情况好的企业用电。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质量、能耗等标准,重点加大寒溪河流域内污染企业治理,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责令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全面取缔违法违规企业,严禁违规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24能项目。(2)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把握粤港澳48、大湾区建设机遇,紧紧围绕以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定位,主动接受松山湖辐射带动作用,以发展壮大“通讯电子特色专业镇”为抓手,优化产业布局,以招商引资、总部经济、倍增计划、创新驱动为重要抓手,推动先进制造业、高新科技企业集聚,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以高端化、智能化为方向,构建高效生产服务体系和优质生活服务体系,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整合历史、文化、生态等旅游资源,打造一批响亮的旅游品牌,促进旅游产品形态丰富、品质提升。到 2025年,初步建成有区域特色、附加值较高、辐射能力较强的第三产业体系。(3)大力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大力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支持食品、纺织、建49、材等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的优势传统产业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提升整体装备水平。重点推广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可循环、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加快应用先进节能低碳技术装备,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扩大新能源应用比例。实施基础制造工艺绿色化改造。加快应用清洁铸造、锻压、焊接、表面处理、切削等加工工艺,推动传统基础制造工艺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建设一批基础制造工艺绿色化示范工程。25(4)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设计开发绿色产品。设计开发绿色产品。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的原则,大力开展绿色设计示50、范试点,以点带面,开发推广绿色产品,引导绿色生产,提升工业绿色产品国际化水平。创建绿色工厂创建绿色工厂。按照厂房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结合行业特点,分类创建绿色工厂。优化制造流程,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集约利用厂区。选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营造良好职业卫生环境,实行清污分流、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创建示范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创建示范。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工业园区,推行园区综合能源资源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51、集约利用,提升园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模式。(5)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继续推动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积极推动重点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促进东坑镇绿色发展。推广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实施经验,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实施升级改造,对规模以上企业计划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更新淘汰落后用能设备,从源头和过程中削减污染物产生,提26升清洁生产水平。坚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清洁生产水平。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市场运作的清洁生产机制,提高企业自52、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积极性。3、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推进绿色创新、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推进绿色创新(1)加强加强资源循环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废旧木材等的资源化利用。以园区为试点,推行绿色循环经济,鼓励企业积极进行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绿色化生产。重点针对化工废渣、印染污泥等污染大、难利用工业固体废物,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试点,推进再生资源产业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到2025 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离达到 88%以上。以再生资源规范企业为依托,开展电器电子产品、汽车等领域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推进再生资53、源产业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2)建立企业主导创新机制)建立企业主导创新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着力推进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应用的主体。深入推进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进一步支持新能德、博恩、惠和等现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重大共性技术的研发、工程化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努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7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通过产、学、研、用联合攻关,加强污水、烟尘、固体废弃物等重点领域的科研攻坚与技术研究,提高环保设备成套能力。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加大54、创新研发投入。启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备企业数据库,积极落实东坑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以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及东莞市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实施办法,充分利用省、市、镇三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确保 R&D 经费投入逐年提高,引导企业自主进行绿色设计、绿色创新和技术绿色改造,从源头削减能源的消耗量和污染物的产生量。发挥重大创新平台引领作用发挥重大创新平台引领作用。依托散裂中子源和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大科学装置和重大平台,充分利用好松山湖“1+9”功能区统筹发展定位,辐射带动镇内电子信息、服55、装和印刷包装等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科技型企业加快建设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创新平台。(二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1、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构建清洁低碳体系、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构建清洁低碳体系(1)推进能源结构清洁化推进能源结构清洁化加快能源结构多元化发展加快能源结构多元化发展。积极推进能源清洁利用,对接28东莞市管道天然气“一张网”建设,积极推进天然气管道建设,加快完成暂未通达、有用气需求的工业企业天然气管道、储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储气服务市场主体多元化、交易市场化,提高天然气应急保供能力。积56、极培育天然气市场,进一步增加天然气在城镇居民用气、工业用气等领域的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鼓励太阳能、生物质能源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积极实施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和建筑一体化并网发电,进一步开展“太阳能热利用惠民工程”。推进氢能开发利用,优先在交通领域推动氢能利用。(2)加快建设低碳能源体系)加快建设低碳能源体系强化能源碳排放指标约束强化能源碳排放指标约束。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将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严把项目准入关,以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作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耗控制指标,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漂染、洗水、电镀57、制革、印花等高耗能项目,从源头上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过快增长,促进结构节能有序开展。加大重点污染企业退出力度,完成市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标。推行电子、塑胶、金属等重点能耗行业开展能效对标,进一步落实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和惩罚性电价,腾出足够的能耗容量以引进低能耗产业项目。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求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求。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29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东府2018119 号),东莞市行政区全辖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类(严格)的要求执行。除纳入能源规划的环保综合升级改造项目外,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禁止新增高污58、染燃料销售点;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应按省、市要求逐步停用、按规定拆除或改燃清洁能源。2、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全面推进能源节约、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全面推进能源节约深深化化工业工业领域领域节能节能。重点抓好全镇金属制品、纺织服装等低能效行业的节能工作,积极推动新能德科技、富强电子、富港电子等高耗能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到 2025 年,工业领域节能效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持续开展绿色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开展绿色清洁生产工作力度,全方位实施绿色清洁生产。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大力推广建筑节能。以百货商场、餐饮、零售、宾馆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空调、电梯及其他耗能设备的节能59、工作为重点,改造燃煤、燃油锅炉和空调系统,倡导使用节能灯具、变频空调、节能型冷藏设备等节能设备和技术。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鼓励使用空气源热泵集中供热新模式。到 2025 年,确保星级城镇绿色建筑占全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40%,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 30%。创新推动交通节能创新推动交通节能。加快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30提高多式联运比重。加快发展绿色货运与现代物流,支持绿色环保物流技术的推广和普及,推动建设绿色物流片区。积极倡导低碳出行方式,加快公共交通电动化建设。积极倡导低碳出行,提倡绿色、简约生活方式,鼓励市民用步行或骑自行车等方式实现绿色出行,规划东坑镇慢行系统,加快完善步行60、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完善东坑镇公共自行车经营网点、配套设施和管理系统,优化自行车出行环境,做好公共自行车与城市公交之间的衔接。3、营造居民绿色生活氛围营造居民绿色生活氛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营造居民绿色生活氛围营造居民绿色生活氛围。加大低碳文化宣传教育,以学校作为重要载体,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机结合,从小培养节约资源、爱护环境、低碳生活的良好习惯,树立节能降碳意识。大力开展节能减排低碳宣传教育,将节能减排降碳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采取电视、网络、报刊、广播、广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宣传活动的覆盖面,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践行低碳环保生活方式践行低碳环保生活61、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活动。以广大城乡家庭作为推广低碳生活的对象,优先购买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减少家庭能源资源消耗。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节约用电用水,31不浪费粮食,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抵制过度包装,尽量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积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义务植树、环境监督、环保宣传等绿色公益活动。(三三)全面深化水污染防治全面深化水污染防治,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1、持续推进重污染河流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62、重污染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内河涌整治成效巩固内河涌整治成效。持续巩固东坑内河、横东排渠等黑臭水体河涌整治的阶段性成果,防止水质反弹;落实“河长制”监督管理,建立河道水质巡查制度,对于已整治河道每星期巡查不少于一次,以便及时掌握河道水质状况,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河道水质污染的问题,一旦发现水质异常问题,应当场记录,对河涌巡查发现的问题,由河长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并明确处置时间,跟踪处理结果,直至办结销号。加强河涌日常保洁,组建第三方河湖巡查队,及时清理河道垃圾,避免垃圾入河造成面源污染。推进跨界河流水质提升推进跨界河流水质提升。加强地区联动,充分利用河长制工作平台,全面加强东坑镇与邻镇(大朗镇63、横沥镇、寮步镇等)区域流域联防联治工作,推进两地流域系统治理。推动建立寒溪河、东坑内河等跨镇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管理办法与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考核指标原则上为 COD、氨氮、总磷三项。将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纳入东莞市对上述各镇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相关镇32街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审批、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系统系统推进推进内内河涌整治河涌整治。结合污水截污、管网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科学规划排水格局,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提高城市河道的自净能力,做到面清、岸洁、有绿,内河景观功能和生态功能逐步恢复,两岸64、景观明显改善。在进一步完善截污设施和巩固目前治污成果的基础上,强化水系连通和活水保质,实施东坑内河连片水质提升工程,利用东坑农业园滩美湖的湖水对河涌进行生态补水,完善东坑内河、滩美湖生态调水长效机制,促进东坑内河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结合东莞市“碧道”建设,选取东引运河、寒溪河、滩美湖、炭步排渠、横东排渠等代表河涌,实施“碧道”工程建设,至 2025 年,完成不少于10km 碧道建设任务。强化入河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污口监管监管整治整治。以水质达标为目的,生态环境分局落实制定常态化巡查管理制度,加强排污口巡查管理工作,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65、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口总量。实施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对重点河涌入河排污口进行动态巡查。2、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推进污水推进污水处理处理厂扩容工作厂扩容工作。开展东莞市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诊断,以污水厂服务范围为基础,统33筹考虑范围内的污水管网、污水泵站、各类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河道编制系统化方案;推进东莞市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2024 年前完成东莞市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推进雨污分流建设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推进雨污分流建设。按照从易改到难改、从排水大户到排水散户的原则66、,分批次实施各村居民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尤其是各类重点排水户(包括餐饮、洗修车、美容美发、洗浴等)、流动小贩、农家乐农庄等的雨污分流改造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雨污混合、污水溢流水污染问题。提高现有管网运营效益提高现有管网运营效益。提升截污管网管养水平,强化现有管网维护维修,对建成区污水直排口和污水管网进行定期排查,制定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推进现有管网整改,全面排查排水和污水收集管道的混接、错接、漏接问题,完成破损管网的修复工作,推动截污泵站的投入使用,建成全面覆盖城镇截污管网体系。3、全面控制涉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全面控制涉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1)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67、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合理确定工业发展布局。综合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严格控制水污染严重地区和供水通道敏感区域高耗水、34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涉水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严格环保准入,对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依法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依据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68、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提高淘汰标准,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的安排落实产能淘汰方案。逐步推行和实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或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量评价制度,不断降低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强度,实现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协同控制。加大高耗水行业的淘汰力度,建立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大力推进纺织印染、制革、电镀、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以及高水耗、高污染、低产出等落后产能的淘汰。全面清理涉水全面清理涉水“散乱污散乱污”企业企业,按照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散乱污”疑似企业,严格落实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清理整治涉水“散乱污”企业,并落实长效监管,重点针对69、已完成整治的涉水“散乱污”企业名单进行抽查、复检,严防死灰复燃。同时加强环保宣传工作,督促厂方房东落实主体责任。(2)强化强化工业污水工业污水排放排放监管监管加速完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转移园等工业集聚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35置,是加强工业排污日常监管,从根源上打击非法排污行为,有效提高工业污染处理效率,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有力手段。加强对工业废水排放源的控制,建立排放源清单;落实工业废水总量管控措施,掌握废水排放企业的分布、排污情况及环境守法情况。按要求推动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重点行业实行特别排放限值,严惩超标排放和偷排偷放行为。4、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70、治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强化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落实东莞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实施方案(2020 年修订)方案要求,健全“专责巡查、三级联防”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非法养殖业反弹。规范非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业生产,根据土地资源可利用实际情况和环境承载力,适度发展畜禽养殖业养殖,实施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或已建的畜禽养殖厂申请保留的,应配套相应的设施以及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田园日常整治监管力度和荒地管理,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清理整71、治农田范围的垃圾杂物及危废物品,推进美丽田园建设。实施“种养平衡,以种定养”方案,推广生物肥料,进一步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开展农业面源治理试点,通过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365、提高提高水水资源利用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强化节水工作管理强化节水工作管理。全面开展计划用水管理、重点用水户监控、水平衡测试、载体建设等工作,推广节水器具普及,推进计划用水信息化管理,提高节水工作效率。推动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推动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全面贯彻实施 东莞市内河涌补水实施方案,推动镇内具备中水补水条件的工程尽快实施。加强现有河流的调度管理,强化生态流量和生态补水,逐72、步恢复和改善局部生境。加快发展农业节水加快发展农业节水。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以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为重点,兼顾水源工程、排水沟和塘堰改造,形成较为完善的排灌工程体系。持续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在地表水灌区,积极发展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在果园、茶园、设施农业区等高经济附加值作物区,大力推广喷灌、微灌和滴灌技术,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到 2025 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符合国家下达的标准。(四四)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控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控,持续改善环境空气,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质量1、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持续推进落73、后产能淘汰工作持续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完成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企业淘汰任务,根据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名单,采用经济鼓励、强制执法等综合手段,淘汰辖区内高污染高排放企业。进一步巩固提升“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效,37强化部门联动,定期开展综合执法,研究出台东坑镇“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长效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坚决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保证东坑镇新增或反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率 100%。强化工业锅炉和炉窑强化工业锅炉和炉窑淘汰改造淘汰改造。禁止新建扩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质气化炉,严厉查处非法改用锅炉燃料行为。加强全镇 20 蒸吨74、/小时以上锅炉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强化烟气排放在线连续监测仪器的设置和维护,确保日常监管到位,使主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应标准的排放限值。严格实施工业炉窑分级管控,全面推动 B 级以下企业工业炉窑的燃料清洁化替代、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全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按照市统一部署,逐步开展天然气锅炉脱硝治理。强化工业企业挥发性污染物达标排放。强化工业企业挥发性污染物达标排放。全面实施涉 VOCs企业分级管控;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改建、迁建项目须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对有条件的涉 VOCs 工业园区及企业集群,统筹规划建设集中喷涂中心(共性工厂);不再审批工业集聚区外的石75、化和化工、制鞋行业等重点行业新增 VOCs 排放项目;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产品 VOCs 含量限值质量标准,推动重点 VOCs 行业(制鞋、家具制造、工业涂装等)深度治理,加强对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和指导。按照国家、省、市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38术规范要求,推进 VOCs 重点监管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确保重点监管企业排放稳定达标;加强加油站 VOCs 排放治理,推动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系统;开展无组织排放源排查,加强含 VOCs 物料全过程闭环管理,实施重点企业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2、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强化移动源污染防76、治加快公共交通电动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交通电动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步伐。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20%,每 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有条件的加油站规划建设一定比例的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全面强化机动车达标监管全面强化机动车达标监管,建设完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对柴油车开展全天候、全方位的77、排放监控。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 制度),建立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闭环管理制度。加大遥感监测、黑烟车抓拍、车载诊断系统(OBD)远程在线等手段应用,加强在用车排放管理,对重点路段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加大国柴油车、黑烟车限行执法力度,持续消灭黑烟车;动态更新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39清单,督促指导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车用燃油的通告(东府2018101 号)相关要求,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加油站全面销售国车用汽油、柴油。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加油站78、不得销售和供应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建立柴油车用车大户清单,督促用车大户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非道路移动机械移动源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移动源管控。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排放标准,全镇范围禁止使用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立工程机械入场前申报审查、使用中监督抽测、违规后处罚撤场的闭环管理制度,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3、深化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深化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加强施工扬尘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污染控制控制。强化在建工地和拆除工程扬尘控制,确保各类工地及周边围挡洒水、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79、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满足“六个百分百”等扬尘管控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全镇在建工地必须在施工现场每个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提高辖区各级道路保洁水平,加强对道路市政及施工管理,抑制扬尘。落实环卫作业、垃圾收40运、泥头车、砂石车密闭化日常监管工作,各级城市道路进一步提高机械化清扫、高压冲洗及洒水率。同时严抓环卫作业规范,严禁扫路车“干扫”、作业车辆车身不洁等现象出现。加强绿化养护和洒水降尘,加大对道路绿化带洒水的频率。加强道路绿化监管,坚决杜绝养护工人焚烧枯枝、落叶等园林废弃物。推进裸露地扬尘污染控制推进裸露地80、扬尘污染控制。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控制,特别是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中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闲置 3 个月以上的建设用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绿化、铺装或遮盖;闲置 3个月以下的,应当进行防尘覆盖。集中定期开展政府公共用地、储备用地裸露地面治理。通过补植补栽等措施,对裸露黄土进行修补。废弃物焚烧污染控制废弃物焚烧污染控制。禁止园林垃圾及生活垃圾露天焚烧。产生的园林垃圾及生活垃圾不得露天焚烧,必须运至规定的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置。加大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的宣传力度,禁止露天焚烧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的物质或将其用作燃料。把有毒空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作为建81、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重要内容。生活污染源控制生活污染源控制。开展辖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源排查,建立重点餐饮业油烟监管源名录。强化餐饮业油烟管治,辖区所有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企业、单位食堂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41施,实现达标排放,设施正常使用率不低于 95%。规模以上(6个炉头以上)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开展试点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强化对露天烧烤等无油烟净化设施的污染行为的环境监管。4、完善环境空气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环境空气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设置、重污染应急测报、信息发布、部门协作、措施落实等应急响应体系,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积极贯彻执行市的区域联防联控政策要求,加强区域合作82、,与周边各镇强化沟通与协同治污。(五五)加强土壤)加强土壤和地下水和地下水污染污染综合综合防治防治,防范新增污染防范新增污染1、完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深化调查成果应用、完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深化调查成果应用完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详查完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详查。持续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土壤监测任务,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状况监测。配合开展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一地一档”原则,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信息档案,并定期动态更新。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应用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应用。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对调查发现可能存在风险的在产企业,督83、促其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时将详查过程中发现的潜在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实施安全利用等工作。422、推进污染源头管控,防范建设用地污染风险、推进污染源头管控,防范建设用地污染风险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加强空间布局管控。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硬约束,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在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敏感区周边,避免新建涉重金属、多环芳烃类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新、改、扩建设项目,应科学布局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安装使用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依法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影响评84、价。强强化化重点监管重点监管单位单位管控管控。以东莞市定期更新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中列出的东坑镇企业为重点,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鼓励重点监管单位实施防渗漏改造,从源头上减少土壤污染。定期对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土壤自行监测、隐患排查。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控。合理确定土地规划用途,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嵌入土地规划、储备、供应、改变用途等环节,自然资源部门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充分考虑地块环境风险。严格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管理,对纳入监管的地块,未按要85、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或经调查评估确定为污染地块但未明确风险管控和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土地出让、划拨。针对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43等,严控开发时序。3、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实施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实施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根据东坑镇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结果,实施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控制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控制。按东莞市要求开展灌溉水源排查,加大灌溉水水质超标及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灌86、溉水监测频次,严禁使用未经达标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直接灌溉,确保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售卖不达标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有效降低新增土壤污染。加大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加大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基本农田等空间管控边界。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和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以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少耕免耕、粮菜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措施,强化耕地土壤环境87、质量提升。4、强化地下水污染管控,加强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地下水污染管控,加强污染协同防治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署,44配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水文地质钻探、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和地下水环境状况采样监测工作,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运维管理。以东坑镇内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为重点,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摸清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状况。实施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措施。督促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聚集区采取防渗漏措施,按要求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辖区内加油站地下油罐应全部更新为双层88、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针对城镇污水管网渗漏情况,开展污水管网渗漏排查检测,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重视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重视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在防治项目立项、实施以及绩效评估等环节上,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统筹安排、同步考虑、同步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等,应当包括地下水相关内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要统筹推进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六六)提升提升资源资源综合综合利用水平利用水平,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1、强化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强化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健89、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机制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机制,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监督考核。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监督考核。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立45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机制,对辖区内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监督,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基层扎实有效开展。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大“无废城市”和绿色生活理念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的管理规定有序推进部分塑料制品的禁限工作,限制一次性90、消费用品使用,推广绿色商品、促进废物利用、实行垃圾分类,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在机关事业单位、商场、酒店、餐饮企业等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大力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率。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完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完善分类运输中转系统,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全链条模式,构建城乡融合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到 2025 年年底,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 100%,全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推进生活垃圾清91、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流程对接,到 2023 年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5%,2025 年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40%。建设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建设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加快建设厨余垃圾46处理处置的配套项目,以大型厨余垃圾处理厂为主,配合小型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为辅。按需求配套完善小型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原则上要求 20 吨/日以上),重点收运农贸市场、住宅小区、自建房产生的厨余垃圾,实现厨余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建设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开展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分类运输,设置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台账。建92、设完善大件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完善大件垃圾收运处理系统。2023 年年底前合理设置若干个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向社会公布预约,上门收集联系方式,提供大件垃圾便民收运服务,并向城管部门备案;按需求建立大件垃圾集中处理点,配置分拆破碎机械设备;建立大件垃圾收运信息化系统,推进收运、处理信息化管理;同时,推广废旧家具“线上线下”无偿领用、慈善捐赠、二手交易、翻新再生等,打造废旧家具循环再生特色品牌,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建设完善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建设完善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加强园林废弃物收集点建设,探索实际的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模式。2、完善工业9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1)推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产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47门槛,严控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加速传统行业整合升级,以先进适用技术对传统优势产业进行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推进传统产业向产业链高端迈进、向价值链高端延伸。组织开展低端落后企业清理淘汰工作,依法依规淘汰一批低端落后企业及设备。加快推进先进、高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新兴产业绿色发展,有效降低企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提升工业技术改造能力提升工业技术改造能力。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消减措施,积极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坚持“谁污染,谁94、治理”原则,强化源头控制管理,严格对“双超双有高耗能”等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促使企业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加大自愿清洁生产普及力度,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推行以固体减量化和资源化为重点的清洁生产技术,对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 100 吨以上的企业逐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通过生产工艺改造、设备升级、使用无毒无害原材料等方式进行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到 2025 年全面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2)完善完善固体废物收贮运体系固体废物收贮运体系强化分类收集和贮存管理强化分类收集和贮存管理。加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95、 1000 吨以上企业和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的规范化监督管理,督促其按照要求建设贮存设施和场所,落实安全分类存放措施。协助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拓展工业固体废物交易渠道,48促进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建立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运系统建立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运系统。开展小微企业及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调查评估,全面推进社会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社会源危险废物监管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行业协会的联动协作,推动机动车维修行业各类危险废物规范化收集。鼓励建设具有机动车维修行业全类别危险废物收集能力的收集贮存转运点。探索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铅酸蓄96、电池、动力蓄电池、电器电子产品为重点,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鼓励收集、贮存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经营许可单位依托铅蓄电池销售网点、机动车维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维修网点等设立收集网点,收集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3)深化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深化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广固体废物先进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固体废物先进综合利用技术。在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等,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拓展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渠道拓展工业固体废物利97、用处置渠道。依托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解决低值可再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出路。鼓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就地加工,推动固体废物再生行业贸易加工模49式转变,优化再生资源利用渠道。鼓励、引导产废企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和用废企业进入固体废物交易平台,大力推动低值可再生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工作。建立布局合理、交售方便、收购有序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促进低价值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鼓励企业自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鼓励企业自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鼓励区域内金属制品厂、印制线路板制造等企业自行建设和扩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设施。鼓励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社会化服务,协同处置其他需要处理处置的98、废物,降低废物运输和周转风险。定期开展自建处置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企业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行为。3、强化其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其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1)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督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督。加强核查镇内小型卫生院、诊所等单位医疗废物产生及转移处置情况,确保医疗废物全面妥善处置。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和集中处置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台账制度,探索推行智能化收运设备。提高医疗机构可回收废弃物回收利用率提高医疗机构可回收废弃物回收利用率。推动输液瓶回收和利用体系建设。做好输液瓶(袋)废弃物产生环节的日常管理,99、强化医疗机构与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回收协议监管,鼓励回收和利用企业完善处理工艺,一体化运作和规模化经营。50加强医疗机构可回收废弃物分类管理和台账管理,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全覆盖,全面提高医疗机构可回收废弃物回收利用率。(2)切实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切实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切实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切实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持续推动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减量化改造,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在设计、建设阶段一并考虑污泥减量设施。2023 年年底,完成污泥深度减量化改造,污泥出厂含水率降至 60%及以下。(3)规范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建筑建筑垃圾减量化垃圾减量化。将建筑垃圾源100、头管理纳入文明施工内容,推动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推进实施东莞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进一步扩大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绿色建材应用等规模;强化绿色建筑建设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加快设施建设,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2025 年年底,东坑镇星级绿色建筑站新建建筑比例为 4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建筑垃圾在铺路、制砖和直接回用等方面的资源化利用,较大型的临时性建筑垃圾重点用于大型商住新区建设工地。政府给予政策配套,积极引101、导、扶持、鼓励建筑垃圾开展资源化利用。将建筑垃圾统一纳入到51镇监管体系。推动落实产生者付费原则,实行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在各村、社区、小区推行装修垃圾定点排放、委托资质单位收处模式。(4)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摸查秸秆综合利用情况,为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等提供支撑。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新技术,提高秸秆粉碎还田质量和肥料化利用水平,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宣传工作。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模式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模式。结合垃圾分类,探索全域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宣传,提高农药包装102、废弃物回收率。构建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全程可控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体系,全面落实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回收处理主体责任,鼓励资源化利用单位、行业协会、专业化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完善农膜回收处理体系完善农膜回收处理体系。建立农膜信息统计制度,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农膜和标准地膜。加强宣传发动,鼓励和引导使用者主动回收废弃农膜,开展农膜回收处理体系建设示范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涉农资金对东坑镇生产、使用全生物降解农膜以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处置网点和企业、地膜回收机具补贴给予适当支持。52(七七)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1、加强社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103、社会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城镇功能区合理布局城镇功能区。优化城市布局,实行声环境功能区精细化管理。以东坑镇城市总体规划功能布局和新的东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基础,实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优化调整各类城市功能区布局。通过完善居住用地规划,合理安排工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用地布局,避免出现不同声环境功能用地混杂局面。完善居住区绿化隔离带,控制居住区环境噪声。强化对社会噪声的监管强化对社会噪声的监管。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重点加强商业区、娱乐场所和饮食业噪声控制,开展饮食娱乐业噪声监测和监督执法,及时有效解决噪声扰民投诉,加强敏感时段噪声严格管制。探索对露天文化广场非营利性群众文化活动的噪声104、污染控制的方法,以规范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2、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做好重点噪声污染源监测工作,加强企业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新建、扩建和改建工业企业原则上应进入工业园区,鼓励现有工业企业入园发展,并建设必要的噪声控制设施,对于扰民严重、长期难以治理达标的工业企业应强制关停或搬迁。在厂区与居民区、文教区等交接处,设置防护隔离带,以有效削减企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加强对工厂企53业噪声源的控制与管理。厂区内要尽可能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并采取隔离等防护措施,采用优化操作方法,替代噪声级高的105、陈旧设备和工艺,降低噪声污染的强度。3、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逐步建立并完善科学的现代化城市交通管制办法。逐步淘汰和更新城区高噪声公交车辆;严格执行有关噪声污染防治法规。继续实施机动车禁鸣工作,采用技术手段加大对违法鸣笛的查处力度。加强和优化主干公路两侧道路绿色屏障建设。加强对城镇道路的养护和改造,推广使用低噪路面材料,降低噪声的强度,确保交通干线噪声稳定达标。4、加强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对城区建筑施工噪声监督管理,严格限定施工作业时间,未经批准,不得在夜间使用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大型施工机具。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的设备布局,特别是产生噪声较大的施工设备工作106、位置尽量靠场地中间,远离环境敏感区;对个别噪声污染较严重的施工场地,需设置临时的隔声围护屏障。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有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设备和土石方、打桩、结构、装修等施工阶段的噪声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54(八八)加强生态区域屏障建设加强生态区域屏障建设,全力,全力维护生态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环境安全1、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以东坑农业园为“核心”,以周边山体林地为“生态背景”,以及原有的公园、农田、河流等自然生态资源为基础,加上道路绿化,使城市的点、线、面绿地有机联结,构建“107、两轴、一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加快城市“绿肺”进一步扩张,与亭岗岭共同构建起东坑两大绿色品质空间,实现区域生态服务功能强大、生态辐射度广、整体连通性高、稳定性强的生态安全体系框架。筑牢绿色水生态屏障筑牢绿色水生态屏障。推动东坑镇“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从“河长制”到“河长治”,系统推进水资源保障、水安全提升、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景观与游憩系统构建,建设不少于 10km 万里碧道工程。打造“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白鹭成群”的生活好去处。加强林地资源保护加强林地资源保护。扎实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努力以林长制促“林长治”。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监管,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利用108、管理,严禁毁林开垦,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完善林地定额、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引导森林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探索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制度,积极补充林地资源。加强森林抚育,对近年改造的林分进行透光伐抚育,对生物防火林带进行清带抚育,全面提升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切实提高森林质量。55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配合东莞市开展物种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资源档案。按照省、市部署,建立生物多样性预警和响应机制。加强生物多样性管理。按照市部署,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强农田、渔业水域、森林、草原、湿地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监测、预109、警、控制、评估、清除、生态修复等工作。加强物种资源执法监督加强物种资源执法监督。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运输、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3、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社区生态环境建设加强社区生态环境建设。结合生态文明示范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动村(社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巩固提升干净整洁村创建成果基础上,坚持规划引领,全域推进各村(社区)创建美丽宜居乡村,鼓励有自然环境和历史110、人文资源特色等资源优势的村建设特色精品村,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做出特色、做出精品、做出示范,分类打造一批示范村、示范片,形成各具特色、各美其美、各展所长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56推动城市绿化建设推动城市绿化建设。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相匹配的美丽乡镇标准,坚持精致、优美和舒适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区、农业园特色农旅综合体、“万里碧道”、绿色生态屏障等建设,将边角地、闲置地改造成为高颜值的“街心公园”、“口袋公园”,以点串线、连线成面,把一处美变成一片美,塑造以绿色为底色、公园为基础的城市空间。(九九)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全力保障环境安全底线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全力111、保障环境安全底线1、完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实施环境风险分类管理实施环境风险分类管理。依托新一轮污染普查,全面调查与综合评估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摸清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和潜在区。实施东坑镇企业环境风险等级评估工作,定量分析企业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的事故环境风险物质,全面排查镇内企业主要环境风险类型与风险程度,建设东坑镇环境风险源信息数据库,实行风险源清单管理,实施环境风险分类管理,实现各类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识别、评估、监控、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规范环境风险日常管理规范环境风险日常管理。定期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根据风险排查与评估情况,明确、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112、并制订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规范企业日常环境管理,提高企业污染隐患和环境风险防范意识,督促企业建立污染物产生、排放详细台帐,并及时报告企业生产状况变化情况。建立57企业风险监控和信息披露制度,企业应定期向公众公开存在的环境风险,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强化公众对企业环境风险防范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面提升环境风险的社会监督。2、推进化学品规范管理、推进化学品规范管理加强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加强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基于镇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摸排结果,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的原则,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监管。督促有关企业组织辨识本企业的风险点危险源,建立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113、操作“明白卡”等制度,明确每一处风险点危险源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管控状态,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加强生产储存专区及罐区风险管控加强生产储存专区及罐区风险管控。全面落实东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巩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安全风险评估成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和落实建议措施。推动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建立安全、环保、应急救援一体化管理平台,优化区内企业布局,有效控制和降低整体安全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的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健全危险化114、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落实各部58门、各企业和单位的责任,提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加强日常监管。3、强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强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排放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排放。持续开展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监管,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涉重金属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坚持新建项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115、原则,实现源头减污。加强重金属企业工厂搬迁场地的工业用地风险防控,加强土地使用性质改变风险防控,鼓励发展产污强度低、能耗低、清洁生产水平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深化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深化重点行业综合治理。以污染物排放标准、产排污强度、稳定达标排放管理为主要抓手,大力实施涉重金属企业清洁化改造。深化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皮革及其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涉重污染行业综合整治,减少重金属末端排放。持续推动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新建重金属排放企业清洁生产相关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现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实施提标改造,清洁生产水平应限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594、确116、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核清东坑镇放射源使用情况,防范各类辐射事故、突发事件发生。加强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时送贮废旧放射源,确保废旧放射源送贮率达到 100%。加强对医疗装置的安全管理,开展医疗核技术利用项目合法合规性清查工作。到 2025 年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保持在较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有效处理处置,辐射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提升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电磁辐射设施的资料收集统计工作,开展伴有电磁辐射单位申报登记、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防治等工作,监督检查伴有电磁辐射相关行业117、,加强电磁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加强输变电设施及线路、信号台站的监督管理,掌握全镇通信基站分布和电磁辐射水平,对典型电磁辐射设施开展监督性监测。5、推进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推进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规范环境应急响应流程,完善东坑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应急监测预案、突发环境事件情引导和应对工作预案、应急操作手册等编制或修订。定期组织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队伍、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处置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基础能力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基础能力。参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60急能118、力建设标准,全面夯实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包括便携式环境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车辆、物资等,规划建设一座约 50平方的应急物资储存仓库。鼓励各村(社区)、各单位环境应急兼职人员参加各级环保部门组织的环境应急管理培训,提升环境应急专业技能。将应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环境应急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健全环境应急综合管理机制,强化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强化对环境应急的统一指挥协调、资源统一调配、数据统一管理。加强日常监察执法在环境预警中的作用,及时跟踪和发现污染源的环境风险隐患,建立健全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并做好数据整理、数据保管和分析评估。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119、的应急监测演练。(十十)增强环境治理能力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增强环境治理能力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1、深化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深化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党政同责”。落实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强化资源消耗等指标考核,加快建立经济生态生产总值双核算制度,探索实施绿色 GDP 核算体系,完善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考核制度。全面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责任追究,不断完善审计方式方法,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推进环境要素协同治理。推进环境要素协同治理。配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安排,建立地表水、地下120、水、土壤环境、海洋协同保护机制,完善“散61乱污”联合预警监察系统和响应机制,开展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协同治理修复机制。建立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管控机制,为环境污染执法和应急预警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支持,助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围绕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建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作机制,统筹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实现目标统一、规划统一以及标准统一。2、健全企业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健全企业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企业环保专员制度,引导企业建立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的环境治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建设12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排污许可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持续加强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等管理举措。配合省市有关工作,深入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环境责任保险等改革举措。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以“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为基本原则,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督促企业自行履行污染治理与排放控制、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生态保护与修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等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完善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根据东莞市有关要求和东坑镇实际情况,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切实履行生态环境122、主体责任。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62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或质量考核。全面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配合东莞市积极推广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以推进多领域、多要素协同治理服务,包括系统解决方案、工程建设投融资、设计与施工、调试运营及后期维护管理等长周期的系统服务,有效提升环境治理的综合效能,提升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健全生态环境市场体系健全生态环境市场体系。123、营造公平有序治理市场环境。构建规范开放的环境治理市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培育壮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创造公平营商环境。规范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保设施建设运营、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等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3、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基础能力建设(1)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充分利用第三方监测服务单位资源,加强镇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监测,整合优化现有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等要素,布局科学、124、功能完善的环境质量立体监测网络。63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优化完善区域大气环境监测网络,补充自动站点补充 VOCs 监测设备,开展 VOCs 监测。开展全镇空气质量实况发布和预报工作,逐步建立严重空气污染过程预报预警制度,实现全镇范围空气质量的实时监控与预警。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强化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现常规水质监测点位网格化,辖区跨界河流、内河涌、景观水体全覆盖。充分利用第三方监测服务单位资源,提升水环境监测能力。配合市监测站完善寒溪河、东坑内河的交接断面水质监测方案,开展跨镇河流水质监测。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污染场地土壤档案125、和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强化土壤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并定期参加土壤环境保护和监管技术人员培训。噪声监测能力建设噪声监测能力建设。开展噪声实时监控,强化数据管理。在噪声污染较为突出的道路、区域建立噪声自动监测与信息显示系统,及时掌握、处理和公示噪声污染状况。(2)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统一管理的模式,科学增配人员组建一支“专职+专业”的生态环境专管员队伍,以村(社区)为监管网格单元,按联动包干原则,实施专业化的日常监管工作,延伸生态环境监管触角,提升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量,推进全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126、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执64法业务培训,结合环境稽查和执法大练兵,全面提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加大加大环境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执法监管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纠正“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秩序。对污染严重、工艺落后、达不到保留要求的重污染企业或未按要求搬迁入园的企业,综合运用各种行政、法律、经济手段予以强制搬迁或关闭。对符合“两高”司法解释关于环境污染罪入罪标准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完善完善生态环境一体化监管网络生态环境一体化监管网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市、镇、村三级联动生态环境信息化一体化长效管理机制,构筑起覆盖城乡、管理规范127、运转高效的生态环境一体化监管网络。镇级层面,完善信息化配套保障机制、常态督查机制、奖罚激励机制 3 个配套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化长效管护网络;村级层面,实施生态环境信息化网格管理机制、全民参与机制 2个落实机制,确保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落实。(3)提升环境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应急能力完善环境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与应急管理分局间的协作,联合举办演练与培训,加强环境应急教育,提高突发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对重点环境风险点源实行企业 24 小时全过程监控,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安全隐患联合挂牌督办。不断扩充和修正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特别是要建立完善工业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信访案件整128、治反馈机制,及时65有效梳理上级交办督办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社会矛盾化解难度大的重点信访案件,实行信访案件台账管理,建立信访案件销号制度,推动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4)提升环境信息化水平)提升环境信息化水平推进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以环境信息化建设为重点,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危险废物普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状况调查、地下水污染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生物多样性综合调查等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基础信息库。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将小微型企业纳入环境统计范围,梳理污染物排放数据,逐步实现各套数据的整合和归真。建设建设“互联网互联网129、+”环境监管与综合服务平台环境监管与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互联网+企业监管、环保政务、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应急、固废管理、信息公开等应用,建设污染源协同环境监管信息、“一网式”网上办事大厅、环境监测综合管理、固废与危险废物监管信息、环境应急指挥与信息管理、环境信息多渠道综合发布等平台系统,整体提升东坑镇环境保护信息化服务水平。4、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能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能力推动环境信息公开推动环境信息公开,促进公众参与促进公众参与。推动环境专业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新媒体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构建多渠道、全方面的环保宣传新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微130、博微信、阳光东坑等基于互联网的66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满足公众环境信息需求。不断扩充部长信箱、12369环保热线、微博微信等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回应公众意见、建议和举报,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加大环境宣教力度加大环境宣教力度,普及环境普及环境保护知识保护知识。通过讲座、座谈、印发宣传册等方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增强企业环境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提升环保意识和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发展和培育环保社会组织,支持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逐步实现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以学校为着力点,定期开展生态环境知识的131、学习教育,使生态环境知识学习成为素质教育的一部分;积极利用学校图书室、阅览室、远教室的资源,为学生进行环境知识学习与探索创造条件。六、重点工程东坑镇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包括:产业绿色发展重点工程、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程、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大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固废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工程,共计 27 项重点工程,详见附表 1。七、保障措施(一(一)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环境保护绩效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建议成立由东坑生态环境分局直接领导的规划实施领导小67组,东坑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任组长,东坑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任常务132、副组长,财政分局、工业信息科技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规划管理所、交通分局、农林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应急管理分局、城管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的领导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东坑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统筹,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完善责任与考核机制完善责任与考核机制。东坑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分解落实本报告规划指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形成社区按属地管理、部门按领域管理相结合的环境改善与污染减排机制。对环境保护的指标和主要任务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深化部门协调与联动深化部门协调与联动。133、生态环境分局、经济发展局、公安分局、财政分局、自然资源分局、规划管理所、交通分局、农林水务局、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卫生健康局、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应急管理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等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自查自纠清理环境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环境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整改措施,坚决落实群众反映的各种环保诉求。(二(二)完善经济政策,确保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完善经济政策,确保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制定出台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制定出台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完善空气质量改善68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的“以奖代补”政策。通过经济政策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回收134、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公共环境服务产业的发展,鼓励再生水利用。贯彻实施国家环境风险投资制度,推广绿色保险产品,积极推行环境责任保险。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在政府主导的市政、经济适用房等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优先选用“绿色施工”先进企业。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环境保护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之一,加大投入,确保环保投资逐年提高。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环保专项补助资金,鼓励企业增加环保投入,积极引导外资和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形成市场主导、机制灵活、产权明晰的投资、建设、运营体系,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营管理市场化的环保投入新机制。(三135、(三)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加强人员和队伍建设,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强化技术业务培训,重点抓好环境监测人员、环境执法监察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督执法水平;加强基层环保领导班子培训,提高基层环保干部的决策和指挥能力。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环办厅函201721 号),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加快政府网站建设,使网络公开逐步发展为政69务公开的主要形式。通过调查、会商、会审、听证、信访调解、专家咨询等互动形式,与群众、企业、专家学者沟通,广泛听取意见136、,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四(四)加强加强部门联动,部门联动,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和机制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和机制生态环境分局和公检法机关联合成立环保联动执法中心,建立环境执法部门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环境执法联动联络员制度、环境违法案件联动办理机制、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制度等,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作用。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查办、移送、立案监督、起诉、判决等相关情况及时录入信息共享平台,并可通过平台查询案件办理情况,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信息互通共享。完善探索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完善环保信用体系建设。(五(五)强化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参与环保氛围强化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参与环保氛围提升公众环境137、意识,建立公众环境意识评估体系,定期开展环境意识调查,鼓励广大市民自觉成为生态宜居宜业新城的建设者、绿色生活的践行者。推进绿色信息传播,抓好环境保护法规、政策、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治理减排工作、重要进展成效等信息的宣传,增强市民参与建设生态宜居宜业新城的信心和动力。搭建公众参与平台,以重要环境保护纪念日为契机,协调社会力量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建立整合调动社会力量共同策划开展环保公益活动的机制,鼓励引导公众深入参与环境保护,增强环境宣传与信息服务的实用性,增进与公众的互动,70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水平。71八、附件附表:1.东坑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序序号号项目类别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138、内容项目内容总投资总投资(万元万元)实施年限实施年限牵头单位牵头单位1产业绿色发展重点工程东勤通讯高端移动终端智能制造总部项目工程占地面积 274 亩,建筑面积 40 万平方米,主要建成 8 栋厂房、12 栋宿舍。主要从事服务器、手机、平板、汽车电子、IOT 等智能终端产品的开发制造60000020202023年镇人民政府2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程清洁能源保障工程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电动汽车充电桩,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020212025年经济发展局3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二期(中期)15 万吨/日处理规模建设,出水应符合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9、18918-2002)一级 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6-2001)的较严值5300020212024年生态环境分局4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工程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厂一企系统化整治方案6520212025年生态环境分局5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深入推进全镇排水大户(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工业区等)的雨污分流工程1600020212025年镇现场指挥部、生态环境分局6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及自动在线监控配备工程完善工业园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监管平台,实现重点涉水排污企业建设全过程排污监管150020212025年生态环境分局727东坑内河片区水引水活源工140、程针对东坑内河片区,包括东坑内河、滩美湖、农业园“6+1”水域,实施片区内引水活源水动力提升工程298420212025年农林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8角社片区引水活源工程拟在污水处理厂尾水出水口处设置两台提升泵(一备一用),铺设引水压力管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引流至角社排渠及角社支渠5076.7620212025年农林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9东坑内河防洪排涝改造及堤岸建设工程工程主要包含水安全提升工程、水生态改造工程、休憩系统与特色营造工程、其他设施工程19975.5520232025年镇水务运营中心10滨河带景观提升工程建设规模为 1.9 公里,打造成自然生态型沿河风景观光带,为村民提供休憩、141、运动、观光、交通等功能350020212025年农林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11万里碧道近期工程按照东莞市碧道总规,在 2021-2025 年规划建设东引运河、寒溪河、滩美湖、炭步排渠、横东排渠碧道工程984620212025年农林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12大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散乱污”企业整治工程建立“散乱污”名录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治改造一批”要求进行分类处置25020212025年生态环境分局13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工程按照国家、省、市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推进 VOCs 重点监管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30020212025年生态环境分局142、73按要求推动重点 VOCs 行业提升无组织排放治理水平推动涉 VOCs 企业分批开展分级评价,根据分级结果实施差异化管控。强化 B 级、C 级企业管控,重点督促 C 级企业和 VOCs 排放大户对照国家和省治理指引编制 VOCs 深度治理手册,深挖减排潜力并开展治理引导涉 VOCs 重点行业企业提高低 VOCs 原辅材料的使用、推动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的企业实现应替尽替14扬尘减排工程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道路交通扬尘、工业扬尘、裸露土地扬尘控制25020212025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15共性工厂建设工程为推动工业企业集聚集约发展,加强引导工业聚焦方向,配套电泳、喷粉、喷漆143、前处理的产业处理需求,拟计划建设 1 个共性工厂。主要建设五金制品、塑料制品和服装制品等行业配套 VOCs 及表面处理的联创产业50002021-2025年生态环境分局16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程全面实施建设用地分用途风险管控制度,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35020212025年生态环境分局17固废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工程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完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完善分类运输中转系统,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全链条模式,构建城乡融合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100020212025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1144、8大件垃圾收集工程以辖区内村(社区)为单位,以便民、高效运输为原则,合理规划、设置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提高资源化利用水10020212023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74平局19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50020212025年经济发展局20装修垃圾定点收集工程逐步规范居民零星装修垃圾管理,推动 12 个村(社区)、小区开展装修垃圾定点收集试点工作。由村(社区)、小区物管负责管理,收集点的装修建筑垃圾将由在城管部门备案的资源化公司和有资质的运输公司及时组织清运,规范装修垃圾运输、处置,减少偷排、随意倾倒现象。20020232025年城市145、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21污泥深度减量化改造工程持续推动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减量化改造,污水处理厂二期在设计、建设阶段一并考虑污泥减量设施20020212025年生态环境分局22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东坑镇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项目工程项目总面积约 3 平方公里,计划通过修复山水生态、综合环境整治、优化内部交通、完善配套功能、凸显区域特色等方面,打造特独特文化内涵山水栖居典范2316620212025年农林水务局23农业园品质提升改造工程主要改造内容:阳光草坪节点品质提升、亲水平台节点品质提升、环湖绿化品质提升、农业园南入口品质提升等1858.72022-2025年镇水务运营中心24稻田146、儿童公园工程稻田公园占地面积约 61.42 亩。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园入口、二十四节气广场、环形竹木栈道、田埂小路、彩色廊架、排渠护栏、耕织平台等365.9820212022年镇工程建设中心7525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工程执法能力现代化建设工程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按部门要求配备执法服、执法装备,购买无人机、无人船等第三方服务,配套购置移动端的数据软件设备20020212025年生态环境分局26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增加环境应急设备、应急配套软件,建设一座约 50 平方的应急物资储存仓库。提升应急培训、提升应急队伍水平10020212025年生态环境分局27生态环境专管员队伍建设工程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147、统一管理的模式,科学增配人员组建一支“专职+专业”的生态环境专管员队伍,以村(社区)为监管网格单元,按联动包干原则,实施专业化的日常监管工作,延伸生态环境监管触角,探索构建三级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50020212023年生态环境分局76附图 1东坑镇地表水环境功能示意图77附图 2东坑镇地下水环境功能示意图78附图 3东坑镇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示意图79附图 4东坑镇声环境功能示意图80附件 1指标解释1、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指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比例。2020 年,东坑镇环境质量优良天数 341 天,有效监测天数 366148、 天,优良天数比例 93.2%。2、PM2.5年平均浓度:年平均浓度:指行政区域内当年 PM2.5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坑分局提供的空气环境日监测数据,计算得到 2020 年东坑镇 PM2.5年平均浓度为 27g/m3。3、O3-8h 第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百分位数浓度:指一个日历年内 O3日最大 8 小时平均的第90百分位浓度。将东坑大气监测站O3-8h浓度从小到大排序,第 90 百分位数的值等于第90(N+1)/100个数的浓度值(其中 N 为有效监测天数),当90(N+1)/100不为整数时,用线性插入法从两个相邻的数中计算出第 90 百分位的浓度值,计算得到东149、坑镇 2020 年O3-8h 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为 151g/m3。4、地表水劣地表水劣类水体比例:类水体比例:指行政区域内河流/内河涌呈劣类水体的断面数占总断面数量的比例。2020 年东坑镇考核河涌共 14 条,劣类水体的河涌有 8 条,地表水劣类水体比例为 57.14%。5、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指行政区域内划定重要水环境功能区达标水体占总体的比例。东坑镇有 1 个重要水功能区,为寒溪河,水质目标为类。2020 年,寒溪河水质未达到目标要求,因此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为 0。6、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指污水处理厂收集的生活污水污染物量占应收集生活污水污染150、物量的比值。东坑镇 2020 年尚未对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进行统计,因此暂时缺少数据。817 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 BOD5浓度:浓度:指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中BOD5的浓度。根据 2020 年东坑镇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 BOD5浓度为 76.59mg/L。8、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指行政区域内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东坑镇 2020 年尚未对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进行统计,因此暂时缺少数据。9、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指行政区域内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东坑镇 2020 年尚未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151、排量进行统计,因此暂时缺少数据。10、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指行政区域内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东坑镇 2020 年尚未对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进行统计,因此暂时缺少数据。11、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指行政区域内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东坑镇 2020 年尚未对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进行统计,因此暂时缺少数据。1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指行政区域内超过 GB 15618-2018中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且通过实施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或治理修复类及严格管控类措施实现农产品质量达标生产的轻微污染、轻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耕地之和,占轻微污152、染、轻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耕地面积之和的百分比。东坑镇 2020 年尚未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进行统计,因此暂时缺少数据。1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率:指行政区域内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面积,占行政区域内全82部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面积的百分比。东坑镇 2020 年尚未对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进行统计,因此暂时缺少数据。14、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指行政区域内工业危险废物实际利用量与处置量占应利用处置量的比例。2020 年东坑镇工业危险废物年度申报产生 1698.72 吨,申报利用处置量 1668.93 吨,工业危险废物153、利用处置率为 98.25%。15、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指行政区域内纳入医疗废物申报登记范围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量占产生量的比例。2020 年东坑镇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 181.66 吨,全部交由东莞市安德宝医疗废物环保处理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为 100%。16、森林覆盖率:森林覆盖率:指行政区域内森林面积与土地面积的百分比。2020 年,东坑镇森林覆盖率为 30%。83附件 2东坑镇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序号序号部门部门意见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意见采纳情况1生态环境分局“长安塘站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应改为“长安塘一体化提升泵站”。采纳,154、已在全文相关处修改,具体见研究报告“表 9.1 1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重点工程”中的第 6 项工程和 文本“附表:2.东坑镇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的第 6 项工程。2建议补充规划一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采纳,已在研究报告“8.5.3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系统”章节和文本“五、(五)2.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系统”章节修改。3.统计办研究报告P15-30 中存在统计数据有误,已提供正确数据,请修改;部分数据缺少2018 年数据。采纳,已在研究报告“2.3.3社会与经济发展现状及预测”和“2.3.4 资源能源消耗状况及存在问题”章节修改。4公安局研究报告P15“人口出生率 20.19、人口155、死亡率 5.97、自然增长率 14.22”改为“人口出生率 19.88、人口死亡率6.45、自然增长率 1.34”。采纳,已在研究报告“2.3.2人口结构及变化”章节修改。5工业信息科技局研究报告P114,“积极落实东莞市节约能源“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农业等重点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执行东莞市煤炭消费减量和自备电厂煤改气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发改2018500 号)文件要求,以 2017 年东坑镇煤炭消费总量为基础,2018 年全镇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17 年总消费量的 70%;2019 年全镇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 2017 年总消费量的 156、60%;2020年全镇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17年总消费量的 40%。”描述有误,东坑镇已不使用煤炭。采纳,已将相关描述删除,修改见研究报告“8.1.3.1 全面推进能源节约”的第一段和 文本“五、(一)3.全面建成节约型社会”章节。6研究报告 P114,“单位 GDP 能耗比 2015年下降 16.2%”建议改为“每年下降 XX”。采纳,已在 研究报告“8.1.3.1全面推进能源节约”的第一段和文本“五、(一)3.全面建成节约型社会”章节处修改。7研究报告P11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 2015 年下降 20%”数据有误。采纳,已在 研究报告“8.1.3.1全面推进能源节约”的第二段和文本157、“五、(一)3.全面建成节约型社会”章节处修84序号序号部门部门意见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意见采纳情况改。8交通分局东坑镇与松山湖公交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30 日完成线路经营权移交、公汽公司改制和从业人员承接等工作,据松山湖公交公司估算,我镇公交纯电动化的投资金额约为1500 万元。全镇公的经营权已于 2019 年 12月 31 日到期,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收回,不再更新投放。采纳,已经在研究报告p218页-219 页“交通电气化重点工程建设”内容中做更新说明。9规划管理所文本第 14 页“东坑镇建设用地比例已达53.7%”,根据三调数据,东坑总区域面积约 23.82 平方公里,建设158、用地面积约 16.84平方公里,建议重新核实数据口径。采纳,已根据东坑镇规划管理所提供的 2020 年(规划基准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更新。10文本第 27 页“2023 年前完成东莞市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二期(中期)扩容工程”,与我所掌握的情况不一致,规划期内不计划对污水厂二期进行扩容,建议重新核准相关内容。采纳,已核实,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 年,东莞市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于2021 年取得项目环保批复,2022 年尚在建设,可视为规划期内工程。11文本关于附表 2,建议确认项目 18 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是否需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如需纳入159、,请向我所提供准确的工程范围红线,若只需以清单形式纳入,则提供工程点位,以点位示意的形式纳入空间规划数据库。采纳,已删除。12研究报告 4.1.4.1 关于“生活垃圾”中东坑镇垃圾转运站基本信息与国空收集到的信息不匹配,建议进一步核实。采纳,已重新核实并修改。13研究报告 4.2.1 关于“土地利用现状及演变趋势”中第(4)点,2020 年采用的是规划数据,前面(1)(2)(3)均使用现状数据,建议2020 年采用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数据。同时附表的土地总面积各年度不一致,建议采用统一的范围。采纳,已全部核实并更新。土地总面积各年度不一致是由于东坑与松山湖边界进行了更新,故采用实际数据。14研究报160、告 4.3.1.1 关于“水要素基础设施现状”中第(2)点,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与国空数据不一致,目前国空方案中一期已建工程规模为 12 万吨/日,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 15 万吨/日(其中,预处理区、尾水泵房、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配电间土建按远期 23 万吨/日设计,设备按 15 万吨/日),污水处理厂远期规模 35万吨/日。采纳,经核实,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为 15 万吨/天,已修改。85序号序号部门部门意见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意见采纳情况15研究报告 5.5 关于“与其他规划的衔接分析”,建议增加与国土空间规划,特别是“三区三线”的衔接。采纳,已补充与国土空161、间规划,特别是“三区三线”的衔接。16图件底图的年份较久,建议更新。未采纳,本规划已多次征求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意见,未提及更新底图。17地下水功能分区建议结合省下发的数据,依照镇的实际情况进行优化。未采纳,地下水功能分区依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 进行划分。18关于声环境功能图和工业集聚区规划布局图建议根据东坑实际情况进行划分。未采纳,声环境功能图依据 东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东环202047 号)划分。19关于土地利用区划图,建议标注数据来源及年份,最好能与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衔接。采纳,土地利用规划图来源于东莞市东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0关于环保基础设施空间规162、划分布图中,后续工业固废集中处理处置中心选址确定后,及时与我所进行对接,确保落实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采纳,工业固废集中处理处置中心为规划建设,目前难以确定选址,从重点工程中删除。86附件 3专家评审意见87附件 4专家评审意见采纳情况表序号序号意见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意见采纳情况1补充东坑镇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完善东坑镇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演变趋势采纳,根据东坑镇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补充东坑镇工业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东坑镇工业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东坑镇一般工业固废排放量;根据数据完善环境质量现状演变趋势分析。2完善规划指标中黑臭水体比例、固废综合利用率、臭氧、PM2.5等达标分析163、采纳,根据国内外黑臭水体成功案例以及技术方案、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35 年)以及 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等完善达标分析3结合广东、东莞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细化完善规划目标及保障措施,完善治水攻坚战、蓝天保卫战、无废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内容采纳,根据东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东莞 市 再 生 资 源 回 收 行 业 发 展 规 划(2019-2025)、无废城市建设方案等完善规划污染防治规划内容4补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数据并完善问题分析以及措施建议采纳,根据东坑镇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补充东坑镇工业废气及主要污染物164、排放量、东坑镇一般工业固废排放量,根据数据完善东坑镇工业废物存在问题以及污染防治措施。5固废预测数据跳跃快采纳,根据一般工业固废现状,采用模型以及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35 年)相关系数进行预测,模拟结果已更新。6加强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衔接分析,市规划不使用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处理率这个指标采纳,根据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更新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作为目标指标。7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100较有难度未采纳,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坑分局提供的基础数据,东坑镇现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100。8核实东坑镇工业聚集区基本情况,不属于东坑的可以不写165、采纳,已核实9采取农田面源污染过程阻断技术可删去采纳,已删除10API100 指标未达标原因分析采纳,根据专家意见,补充 API 统计指标变更为 AQI 的原因,缺乏后续统计数据。11水环境分析应充分利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源数据采纳,根据东坑镇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补充东坑镇工业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12噪声污染分析缺少公式采纳,已补充8813补充重点工程投资估算采纳,已补充14建议污水管网覆盖率纳入指标未采纳,相关上层规划未能纳入指标体系,不利于考核评价15文本:行试申报表达不合适采纳,已删除16文本:加强危险废物监管 不是重点行业不提采纳,已更新17文本:依托新一轮的污染源普查可以结合166、过去的污染源普查采纳,将依托更新为结合93附件 7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轮次轮次序号序号意见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意见采纳情况第一轮反馈1遵循科学、合理、可考核的原则,建议修改完善规划指标体系确保指标完整性。建议指标体系应与市级十三五环保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前期研究成果相衔接,并合理调整规划期(2019年已过期,且标题中的规划期(2008-2020 年)与内容不一致)。采纳,已更改规划期,研究报告、文本和图集。2科学合理设置指标。结合东坑实际,合理设置相关指标,如辖区内并无饮用水源保护区,但指标体系又体现该项指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同时,设置的指标值应基于现状数据的167、基础上,与上层次规划、同层次相关规划,最新的水、气、土壤、固废防治方案等要求衔接。采纳,已删除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指标,并根据上层、同层次相关规划补充其他指标,见研究报告“表 5.3 1东坑镇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和文本附表 1。3完善指标体系内容。补充现状值(如臭氧、PM2.5、相关污染物排放值);补充碳排放强度指标;明确未来各考核指标数据的来源或统计方式。采纳,补充臭氧、PM2.5、PM10相关污染物排放现状值,补充碳排放强度指标;明确了各考核指标数据的来源或统计方式,见研究报告“表 5.3 1东坑镇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和“5.4指标解释”。4以问题、任务和目标为导168、向,建议修改完善重点工程内容根据国家、省、市最新的水、气、土、固废、人居环境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和相关市重点工作等要求,建议进一步研究处置将污泥无害化、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业集聚区新建或升级改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交通电动化、能源结构清洁化、雨污分流、监管执法能力等纳入重点工程计划。采纳,已完善重点工程,并明确考核目标,投资估算为总投入,已完善表达,具体见研究报告9.1 小节;文本附表 2。5重点工程实施年限基本以 2020 年为主,且均为 1 年期的工程,建议进一步研究是否具有其他阶段性或是其他跨年度的重点工程需要纳入。此外,为便于规划实施的考核,对于每项重点工程需要明确预期达到169、成效(可考核)等内容;对于 2019 年已经过时或完成的任务应剔除;对于投资估算应明确是属于总投入还是分年度投入,若涉及已投入部分的资金应备注。采纳,补充了其他年限重点工程以及在重点工程表格中增加了一列“考核目标”,修改见 研究报告“9.1 重点工程项目”和文本“附表:2.东坑镇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6修改完善研究报告、文本中缺少有关现状分析,对于机遇和挑战部分的内容,应对水、气、声、土壤、固废、辐射等污染防治存在问题尤其是环保基础采纳,结合现状问题,对、水、固废等存在问题一级环保基础设施短板总结进行94轮次轮次序号序号意见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意见采纳情况文本和图集内容设施短板170、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分析。了进一步完善和补充,见 文本“二(二)发展挑战”。7对于东坑上一轮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应对未完成或滞后的情况应进行原因分析。采纳,已补充相关内容,具体见研究报告3.1 小节。8补充规划衔接分析的内容,应当分析该规划与上版规划、最新的市有关生态环境规划(十三五环保规划、固废规划、三线一单、声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有关规划的协调分析,分析内容应包括但不局限与规划思路、功能区划分、规划指标、规划任务等。采纳,修改见研究报告“5.4 与其他规划的衔接分析”。9补充工业集聚区现状和规划布局(含图集),环保基础设施空间规划(含图集)。采纳,工业集聚区相关部分修改见研究报告“8.171、1.2.2 推动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和图集的附图 19 东坑镇工业集聚区规划布局图;环保基础设施空间规划部分修改见研究报告“8.8.2 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提升规划”和图集的附图 20 东坑镇环保基础设施空间规划布局图。10建议落实关于规范和加快环境保护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东环办函201872 号)、关于规范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的函(东环办函2019135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修改和审查工作,征求意见及审查情况应附在研究报告后面。采纳,征求意见及审查情况分别见研究报告“附录 1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技术审查要点”和“附录 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11其它意见研究报告第 1172、12 页中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与目标值来源不符,建议再次核对。采纳,已更新,见研究报告“表 5.31东坑镇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122018 年 1 月 1 日起我市已停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建议删除研究报告第 211 页中机动车环保标志有关表述。采纳,已删除相关描述,修改见研究报告“10.1.3 深化部门协调与联动”。13文本及研究报告均提到:到 2020 年年底前,东坑镇镇域内规划建设一个工业固废集中处理处置中心。但未纳入重点工程,建议进一步明确该中心建设内容,如类别、规模、处理处置工艺、服务范围等,并纳入重点工程推进。采纳,已将其纳入重点工程,修改见研究报告“表 9.1 5173、 东坑镇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重点工程”。95轮次轮次序号序号意见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意见采纳情况1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粤府令第 242 号),2017 年 7 月 20 日省政府已废止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建议修改报告中涉及严控废物相关表述。采纳。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由省人民政府令第 242 号宣布废止(原严控废物名录也一并废止)后,不再有严控废物的概念及相关事项。因此,已将涉及严控废物相关表述的表述删除,修改见研究报告“表 5.3 1东坑镇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15建议将工业固体废弃物统一修改为工业固体废物,并174、考虑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00%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采纳,修改见研究报告“8.5.4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和文本“五(五)3.加强危险废物监管”。16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表述建议按照固废法及省市有关政策要求修改。采纳,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修改,见研究报告“8.5.3 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和文本“五(五)2.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系统”。17建议规划建设(可利用闲置建筑物)一个室内面积 10002000 平方米,具备展览展示、办公、环境教育教研功能的环境教育基地。展馆建成后,由生态环境分局自运营或委托第三方专业环境教育机构运营,每年175、向公众开放时间不少于 250 天,除接待参观,还要每周策划开展 12 场亲子环境教育活动。通过环境教育基地的良好运作,全面提升东坑市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采纳,已补充相关内容,具体见研究报告8.8.3 小节和 9.1.6 小节;文本附表 2。第二轮反馈18部分法律法规需更新;缺少相应的技术规范;采纳,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补充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35)(征求意见稿)、补充东坑镇相关规划等19建议补充水质趋势分析数据说明(缺少 2018 年数据的原因)采纳,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坑分局缺乏96轮次轮次序号序号意见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意见采纳情况201176、8 年寒溪河、东坑河、东兴排渠、角社排渠及角社支渠、西溪河、岭贝坑排渠、横东排渠、炭步排渠、坑美排渠的季度赏规临测数据20建议补充大气等要素趋势分析内容采纳,补充东坑镇 20192020 年大气要素趋势分析21声环境现状分析采用东莞市的声环境资料分析欠合理,建议补充东坑镇相关资料采纳,已补充,根据东坑镇不同区域设置监测点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进行评价东坑镇声环境现状。22土地利用趋势分析 2020 年采用规划值不合理,建议收集东坑镇的现状土地利用资料进行分析论述采纳,补充东坑镇 2018 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23固体废物压力分析不完全,目前仅提供了生活垃圾177、预测分析,缺少工业废物、危险废物等内容,建议补充完善采纳,已补充,采用社会经济特征和数理统计方法结合,对东坑镇工业废物、危险废物等内容进行了预测分析24建议指标体系中总量控制采用削减比例,与各级规划相协调采纳,已补充,根据市下达的具体指标为削减目标25建议环境容量计算结果与三线一单成果相协调采纳,已补充东坑镇三线一单成果。26研究报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设置 100%不合理采纳,根据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35)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97轮次轮次序号序号意见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意见采纳情况27建议考虑仅以“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来监管全镇的危险废物安全178、利用处置情况的合理性。采纳,指标设置参考东莞市其他镇街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修编指标28环保规划建议着重从时间尺度上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分析论述,以分析环境质量变化的趋势,从而制定相应的指标采纳,已补充第三轮反馈29补充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东莞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相关内容采纳,补充东坑镇畜禽养殖区划内容以及图件30补充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东莞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衔接性分析采纳,已根据东莞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实施方案(2020 年修订),补充规划与之衔接性分析31建议规划年限调整至 20202030 年,近期规划 20202025 年,远期规179、划调整为20262030 年,基准年采用 2019 年数据,同步调整规划目标采纳,规划年限调整至 20202030 年,近期规划 20202025 年,远期规划调整为20262030 年,更新社会经济、环境质量现状等相关数据至 2019 年,尚未公布数据采用 2018 年,针对规划年限调整,同步调整规划总体目标及阶段目标。32核对报告中声环境功能区划是否为东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东环202047 号)要求采纳,报告中声环境功能区划为东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东环202047 号)成果要求33核算上游来水对寒溪河(东坑段)的污染贡献采纳,补充上游来水对对寒溪河(东坑段)的污染贡献34报告标题将“修编”180、删除采纳,报告已删除第四轮反馈35建 议 东 莞 市 东 坑 镇 生 态 建 设 与 环 境 保 护 规 划(2020-2030 年)文本(以下简称规划文本)内容与已印发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实施方案充分衔接,东莞市东坑镇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20-2030 年)研究报告(以下简称规划研究报告)与规划文本同步进行修改。采纳,已与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实施方案充分衔接,规划研究报告同步更新,规划标题修改为东莞市东坑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36建议规划基准年与市十四五规划保持一致,改为 2020 年,规划年限也作相应采纳,规划基准年已修改为 2020 年,规98轮次轮次序号序号意181、见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意见采纳情况修改。划年限已更新为 2021-2025 年。37规划文本第一章“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成效”相关内容建议主要回顾“十三五”期间工作成效,如“十二五以来,根据东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细则、东莞市各镇街“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基数和项目以及东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等要求”等内容建议更新为“十三五”时期;“力争 2020 年能够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镇”等建议更新相关数据。采纳,已在规划文本“一(二)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成效”修改。38规划文本 第 8 页“(一)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篇幅过于冗长;“(二)发展挑战”第 182、2 点(2)(3)小点表述与最新现状不相符,建议核实。采纳,已精简 规划文本 第 8 页“(一)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内容,更新“(二)发展挑战”第 2 点内容39在镇街规划中避免出现水、大气功能区划分内容,相关内容建议改为水、大气环境功能示意图/目标图;声环境功能区划相关内容请引用 2020 年印发的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成果。采纳,已修改为水、大气环境功能示意图,声环境功能区划相关内容已根据 2020年印发的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成果更新40规划文本第五章任务与措施中多处内容为 2019 年、2020 年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如“2019 年 12 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摸查成果剩余的 183、41 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到 2020 年底前,努力新建污水管道 77 公里,基本完善截污管网系统”、“2019 年年底前,各类工业集聚区要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等。规划应主要梳理东坑镇“十四五”期间及中长期生态环境领域需要完成的任务措施,请更新文中相关陈述,避免出现此类错误。采纳,已在规划文本第五章更新,同步更新规划研究报告第八章内容41规划文本出现“市环保局”,应修改为“市生态环境局”,与文中“生态环境部门”的表述保持一致。采纳,规划文本中“市环保局”已修改为“市生态环境局”42建议规划文本中第七章中“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规划”中“无废城市”创建活动等内容与已印发184、的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充分衔接。采纳,已在规划文本“五(五)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更新,同步更新 规划研究报告“8.5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内容43建议规划指标方面目标值与市十四五指标做好衔接,并结合本地情况制订符合本地的具体目标值,尤其是中远期目标值。如 PM2.5年平均浓度(g/m3)、采纳,已在规划研究报告中补充“5.3指标体系”、“5.4 指标解释”99轮次轮次序号序号意见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意见采纳情况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降幅(%)等目标值修改为完成市核定目标;化学需185、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削减比例(%)分别修改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删除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比例(%);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改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改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增加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地表水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等指标,删除地下水国控点位 V 类水比例(%)指标。另外,建议在正文中补充规划指标体系及各项指标缺少的现状值数据,并增加指标解释内容及目标值计算依据。44建议删除规划重点工程实施年限为 2019-2020 期间的项目;核实“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建立土壤环境质186、量监测网络”等工程是否实施,若无实施计划,建议删除。采纳,已核实并删除规划重点工程实施年限为 2019-2020 期间的项目45建议规划研究报告核对 1.2 编制依据中的各项依据文件名称,避免出现错误。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建议更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已于 2021 年起废止,建议对规划研究报告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采纳,已在规划研究报告“1.2 编制依据”更新46建议规划文本补充东坑镇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采纳,已补充为规187、划文本附录47规划文本第 14 页“将导致氨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形成光化学反应”,“氨氧化物”应修改为“氮氧化物”。采纳,该段已修改,无对应内容48规划研究报告第 242 页、规划文本中第 71 页,生态环境专管员列入东坑生态文明重点工程,该项目为采购第三方服务,不适合列入,此外该项目将于 2022 年底结束,该报告及规划的时间跨度为 2020-2030,下来该项目是否能继续开展形成长效机制,还有待明确,建议予以删除。采纳,生态环境专管员相关表述修改为探索第三方服务100附件 8东莞市直各机关意见回应表序号部门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1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建议将东莞市东坑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88、1-2025)研究报告第243 页“加快公共交通电动化及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中的“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有条件的加油站规划建设一定比例的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修改为“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有条件的加油站规划建设一定比例的快充站或预留快充设施接口。”采纳,已将“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有条件的加油站规划建设一定比例的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修改为“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有条件的加油站规划建设一定比例的快充站或预留快充设施接口。”。文本同步更新。2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文本P2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标过高,建议重新核实建成区内各类绿地的面积总量。采纳,经核实,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标指标定义和统计口径189、变更,暂无数据。3建议文本P40-41“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完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完善分类运输中转系统,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全链条模式,构建城乡融合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到 2025 年年底,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全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修改为“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完善分类运输中转系统,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全链条190、模式,构建城乡融合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到 2025 年年底,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 100%,全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采纳,已在规划文本“五(五)1.强化生活垃圾污染防治”修改。4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来文 东莞市东坑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期是 2021-2025年,但目前已接近 2023 年,为加强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建议调整规划研究年限及规划基准年,同时更新有关基础数据。采纳,本规划已多次征求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意见,根据最新反馈意见,规划基准年已修改为 2020 年,规划年限已更新为 2021-2025 年。5P2 提到东莞市东坑镇环境保护规划(191、2008-2020)中设置有“循环经济建设工程”且进展较为滞后,而新规划中却没有“循环经济建设工程”未采纳,东坑镇园区内厂房存在多次转租的情况,管理较混乱,无统一管理制101相关内容,建议按照园区循环化改造的主要任务,结合东坑镇园区实际,补充相关研究内容(可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要求任务进行研究,详见附件)度和要求,循环化改造工作较难开展,目前规划拟进行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工程,为循环化改造工作做准备。6P22“进一步加大老旧煤电机组关停力度,推进自备电厂、燃煤工业锅炉煤改气工程,逐年降低各镇街(园区)煤炭消费总量”,经了解,东192、坑镇目前没有自备电厂、燃煤工业锅炉“煤改气”工程,且上述提出的“各镇街(园区)”的表述有误,建议修改相关内容。采纳,东坑镇已不使用煤炭,删除该部分内容。7P26“推进跨界河流水质提升”中所提的水质考核管理办法与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内容,不是属地镇负责的工作,建议研究修改相关内容。采纳,已修改“推进跨界河流水质提升”相关表述。8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文本报告仅提及土地利用规划,并无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表述,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建议增加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的表述。采纳193、,已补充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的表述。9文本中涉及到的生态保护重点工程,建议与属地在编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衔接,保障实施。采纳,已征求自然资源分局意见。10附表 2 东坑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牵头单位表述国土分局应更新为自然资源分局。采纳,已将国土分局应更新为自然资源分局。11东莞市农业农村局附件东莞市东坑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文本第 29 页“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段落中,建议删除“完成全市田间窝棚整治工作和农田管理看护房治理改造任务”。理由:田间窝棚整治已完成阶段性整治。没有农田管理看护房治理改造这一说法。采纳,已删除“完成全市田间窝棚整治工作和农田管理看护194、房治理改造任务”相关表述。12附件东莞市东坑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文本)第 47 页“建立农村畜禽散养户的粪污收储运体系”建议修改为“探索建立农村畜禽散养户的粪污收储运体系”。理由:更加符合东莞实际情况。采纳,已修改“探索建立农村畜禽散养户的粪污收储运体系”相关表述。102附件 9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初审会意见采纳情况表序号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1指标体系没有涉及生活污水提质增效的指标,建议增加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 75%以上的指标,考虑增加 BOD 方面的各镇街的差异性指标。采纳,已增加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 BOD5 浓度。2地表水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一般指195、水质达到或优于类的国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数占断面总数的比例,建议核实,研究报告 P153、文本 P19 指标体系中地表水劣 V 类水体比例(%)建议标注出处。采纳,东坑镇无类目标以上国省考断面、流域控制断面,且现状主要监测断面水质较差,难以达到类水体标准,不设置地表水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指标,增加地表水劣 V 类水体比例(%)、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出处。3研究报告 P56-61,相关河流的监测数据备注具体出处,出自第三方的话标注具体的报告编号。采纳,已补充监测报告出处编号。4文本 P30 工业集聚区说法需修改,市里面已经不推动工业集聚区建设。采纳,已删除推动工业集聚区建设相关内容。5196、东坑已批共性工厂,可以纳入重点工程里面。采纳,经核实,东坑镇现已批一个共性工厂,为东莞市东祯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共性联创项目,已增加相关内容。6文本 P4“工业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收运系统,将危险废物运至深圳危险废物综合处理中心集中处理”,核实情况。采纳,该项重点工程完成时限为 2010 年,为当时环境下的无奈选择,现已不这样操作。7文本 P44“鼓励企业自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鼓励造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社会化服务,”东坑镇无造纸企业;“探索建设“无废城市”文本表述范围太大。采纳,已删除造纸企业相关表述,删除探索建设“无废城市”段落。8文本 P45“对年产危险废物量 5197、00 吨以上且当年未落实处置去向,以及累计贮存 1000 吨以上的工业企业”500 吨以上貌似过高,是否应该按东坑实际调整,一般 100 吨;“鼓励和支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结合现状工业企业布局,在环保专业基地、等产业集群区域布局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设施”,东坑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将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船舶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危废运输一般走陆地,建议删除船舶相关表述。采纳,删除相关表述。9文本 P46“拓宽污泥综合利用渠道,提高污泥就地消纳能力。以资源化为方向,引入社会资源,建立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化运作机制,多渠道多角度拓展污泥资源化利用市场,2022 年年底前,构建稳定的污泥资源化采纳,删除该段198、。103序号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利用消纳渠道”为市层面推动内容,建议删除。10文本 P54“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电镀)、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印制电路板)、皮革及其制品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电镀不能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建设,建议修改表述;“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行业推广采用三价铬镀铬、镀锌层钝化非六价铬转化膜等工艺技术,推广采用镀铬溶液净化回收技术”,东坑无镀铬,建议核实修改。采纳,删除相关表述。11文本 P56“补充自动站点补充 VOCs 监测设备,开展 VOCs 监测”,投入较大,建议核实。采纳,经核实,自动站点正开展补充 VO199、Cs 监测设备相关工作。12文本 P11“及时发布市区空气质量月报、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水质自动监测周报”,建议核实相关表述。采纳,已删除相关表述。13文本 P40“完善镇级常态化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形成基本土壤环境监测能力”,镇层面能力欠缺,需依靠第三方。采纳,已删除相关表述。4文本 P55“限期解决已建成项目存在的电磁辐射环境问题。加强输变电设施及线路、信号台站的监督管理”,限期明确时间,是 2025 年底还是什么时候,核实是否符合东坑镇情况,若不相关则删除。采纳,已删除相关表述。15文本 P58“完善生态保护信用全社会覆盖管理制度。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信用200、制度,形成奖惩机制,完善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管理办法,实行绿牌、黄牌、红牌三级信用管理,实行环保“黑名单”制度。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环保、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要加强协作联动,及时通报环境违法企业,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法律依据不够,删除这段。采纳,已删除该段。16文本 P59“加快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建设,拓展社会化监测信息采集和融合应用”镇层面能力欠缺。采纳,已删除相关表述。17文本 P19 核实臭氧 O3-8h 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现状值。采纳,已核实臭氧 O3-8h 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现状值。18文本 P32“加快推进“一企一册”综201、合整治工作”已经是前几年的说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亦然,“加大对涉 VOCs行业企业安装治污设施的分类服务指导力度”“组织开展 VOCs 无组织采纳,已更新挥发性有机物相关规划措施。104序号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排放专项执法行动”“强化 VOCs 治理设施的运行台账管理并按年度更新,定期更换活性炭等吸附剂”过于细化,对于规划来说高度不够。19文本 P34 储油库相关表述东坑现在没有,“车船等运输工具应设置油气回收接口,无法满足要求的禁止从事相关产品运输”,相应删除。采纳,已删除相关表述。20文本 P37“污染天气程度分别实施停产检修、限产 50%和限产 30%等不同生产安排”202、,文本不提停产、限产等字眼。采纳,已删除该段。21文本 P60“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快速搜集和处理涉及环境风险、环保举报、突发环境事件、社会舆论等海量数据”,技术能力不足。采纳,已删除相关内容。22研究报告 P25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改名,利用大数据抓取舆情方面,镇级技术能力不足。采纳,已修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应急管理局,删除大数据抓取舆情相关内容。23补充完善物资库、应急救援队伍、监测公司合作等相关内容。采纳,已补充充完善物资库、应急救援队伍、购买第三方服务等相关内容。24文本 P58 健全生态环境市场体系里面提到“探索建立环境高风险领域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203、,”十四五规划要求危废经营单位购买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还没有正式出文的政策,支持探索但需谨慎考虑。采纳,已删除相关表述。25指标体系 17 生态质量指数,没有下到镇区,建议报告删除涉及生态质量指数相关内容。采纳,已删除生态质量指数相关内容。26核实上一轮规划中 API 指标是不是应该是 AQI。采纳,经核实,上一轮东莞市东坑镇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 年)实施年为 2008-2020 年,AQI 指标为 2012 年提出,上一轮规划仍为 API。27上下标问题。采纳,已全文核实修改上下标。28文本 P76 东坑镇声环境功能示意图,应该改为区划图。采纳,已修改为区划图。29P69“配合204、东莞市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相关工作,按要求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建议删除资金,建议可以把 200 万加到下面的 150 万里面。采纳,经核实,东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中监测网络建设建设年限为 2020 年底前,删除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重点工程,调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程投资。30附件增加指标说明。采纳,已增加指标说明。31P111 建议核实修改水污染源预测内容。采纳,已修改水污染源预测内容。105序号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32环境教育基地考虑到东坑实情,建议删除。采纳,已删除环境教育基地相关内容。33建议调整报告结构,从现状出发,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应措施。采纳,已调整报告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