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汇编(5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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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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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三、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1四、工程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2五、班前安全讲话制度12六、周一安全活动制度12七、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2八、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3九、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3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3十一、安全验收制度14十二、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4十三、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15十四、安全生产约谈、问责制度15十五、安全生产管理奖罚规定16十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18十七、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3十八、总包与分包安全管理制度24十九、物资供应管理制度24二十、机械设备管理制度24二十一、安全生产责任制2、与责任目标考核制度24二十二、主要负责人、安全员持证制度25二十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25二十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5二十五、施工现场出入管理制度26二十六、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制度26二十七、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26二十八、危险作业旁站监控制度27二十九、危害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制度27三十、安全技术资料内业管理制度27三十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28三十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8三十三、应急管理制度28三十四、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29三十五、特殊工种管理制度29三十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9三十七、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34三3、十八、项目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程序36XX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43一、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铁路建设工程4、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XX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和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规划设计企业等其它生产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也应依据本条例;境外企业和工程项目应参照本条例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执行。第四条 本条例由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总分包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励与处罚等章架构而成。第五条 各单位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5、(或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指导和帮助项目经理部(或作业场所)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 各单位应依据条例的内容,并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第七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企业各分管领导负责各业务的工作责任体系;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以工会为主的劳动保护监督体系;以党、团组织为主的思想政治保障体系。从而形成覆盖全企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第八条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6、质200891号)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第21号令)及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各单位及其较大的分公司、区域公司应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应按要求足额配置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房地产开发企业、规划设计企业及其它生产单位应结合本企业生产实际情况,明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九条 各单位应设立安全总监,协助企业分管生产的领导抓好安全监管工作;大型工程或投资较大的工程应设立项目安全总监,负责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第十条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第十一条 各单7、位应当重视和抓好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鼓励和支持安全监管高端队伍的形成。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应当覆盖本单位全体职工和岗位、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并应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进行修订和补充。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按照以下规定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6项职责。(二)各单位分管生产的负责人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8、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三)各单位安全总监协助分管生产的领导加强单位安全监管工作,对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领导责任。(四)单位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第十五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项目关键岗位和关键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明确规定。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项目过程中不得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9、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第十七条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且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第十八条 规划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时还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第十九条 安全生10、产责任可通过合约条款、签订责任状、管理协议书等书面方式进行分解传递落实。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按照相关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第四章 安全技术管理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应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进行认真会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或设计文件有遗漏而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针对特殊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应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XX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11、法(中建六科【2009】149)、关于执行“XX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的通知(中建六科【2010】183)的规定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相应组织专家论证工作。未编制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或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未获得批准之前,不得进行施工。第二十三条 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规程;必须全面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制定全面、具体、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第二十四条 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12、说明。并应根据单位自身的技术管理制度和流程逐级完善审核审批。第二十五条 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及外部环境实际情况有较大变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进行评估,并按照审批流程对原定安全技术方案(措施)进行修订变更。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和项目必须健全和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应向下分级进行,最终落实到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实施书面交底签字制度,接受交底人必须全部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确认,并存档以备查验。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和项目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验收制度,各类安全防护用具、设施、架体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前13、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五章 安全教育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落实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定期组织企业职工进行多层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事故教训和文明施工等内容。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建立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档案,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第三十一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第三十二条 施工过程中推广使用新技14、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对有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第三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并需接受项目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第六章 安全检查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通过安全检查,促进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识别和发现不安全因素,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工作,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方案、查隐患、查整改、查培训教育、查违章行为、查事故处理等。第三十六条 安全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对查出的15、隐患和问题,检查组织者应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第三十七条 被检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第三十八条 如遇股民、客户及政府部门等投诉系统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当事单位应迅速组织对被投诉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并将检查情况通过规定渠道予以反馈。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应根据检查的结果,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应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奖罚等相结合。第七章 安全生产费用第四十条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使用管理16、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到位,使用合理。第四十一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它包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和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两部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单位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第四十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纳入单位年度预算管理,各单位和各项目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在施项目工程特点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和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对单位和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应建立安17、全生产费用台帐,并于每年一月底前,对上一年度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实际投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第八章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包括预案体系、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支持保障体系等。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工作,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提高单位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能力。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要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定期组织演练,以达到检验预案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以及事故发生后能快速反应的目的。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预警制度,及时将预警信息逐级传递落实。第四十八条 各单位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18、程序及时、主动、准确的将事故信息逐级上报,并要积极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和媒体应对工作,尽全力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第四十九条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应严格按照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突发(危机)事件新闻发布管理暂行办法(中建股文字2008247号)文件规定,做好预防和应对工作,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信息发布和披露。第五十条 各项目应根据工程实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工作。第九章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第五十一条 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项目经理应首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抢救伤员工作,并积极指导现场紧急救护,防止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19、院令第493号)中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的将事故情况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不得有瞒报和迟报现象。第五十二条 项目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后,项目经理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上一级单位负责人报告,以后逐级报告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若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自救,尽最大努力弱化事故的影响。第五十三条 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详细全面的提供安全事故的有关资料、证据和相关证人。第五十四条 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没有发生伤亡或20、物损的未遂事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在单位内部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总结。第五十五条 事故单位应根据事故的调查分析,积极组织制定并落实相关整改措施,根据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及政府部门的批复和单位的相关制度,落实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第十章 总、分包安全生产管理第五十六条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均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中。第五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之前应确认该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五十八条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签定分包合同21、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明确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分解与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兼)职安全人员的配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落实、安全教育、特殊工种的管理、现场防护要求及事故处理等方面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第五十九条 对于业主直接发包且与总承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应在发现其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时通报业主督促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十一章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第六十条 项目开工前,各单位应组织项目及有关部门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项目安全管理方案(项目安全策划)。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必须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综合整治和管理,强化对施工人员的不安全因素和现场实物状态的监控,并22、应坚持施工现场的动态管理,使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第六十二条 鼓励施工项目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特别是各项目要努力达到施工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准。第六十三条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档案。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应全面、及时、准确。第十二章 奖励与处罚第六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罚力度,严肃查处每起责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第六十五条 为科学地评价、考核安全生产工作,应设立相关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应随着行业和社会发展情况予以调整,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应按照相关23、规定进行处理。第六十六条 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效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表彰或物质奖励: 1. 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确定的内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的;2. 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研究方面,有重大技术改进和重大合理化建议或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重大管理贡献和管理创新,并经实践证明确有显著成效,给单位带来明显安全效益的; 3 在防止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险中表现突出的。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1安全生产体系不健全,导致普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导致事故发生的;2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24、 3迟报、漏报事故或谎报、瞒报事故的;4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安全事故的;5. 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6. 对上级或安全检查部门提出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不积极整改而造成事故的; 7. 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8未完成责任状所约定内容的。处理情况应视事故的影响、情节及后果而定,处理的方式可在考核兑现、评优评职、晋升晋级、党纪政纪等方面予以体现,触犯刑事法律的,直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当事单位对事故的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上一级单位。第十三章 附 则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由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中“各单位”是指各单位、房25、地产开发企业、规划设计企业及其它生产单位。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一)、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主持安委会及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会议,签发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定,审定安全生产重要奖惩。3、审定并批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6、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7、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及时、如26、实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二)、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2、建立安全生产思想政治保障体系,保证安全生产中的方向正确、目标明确,以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安全文化建设。3、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在安全生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4、参加研究对党员、干部安全生产先进人物表彰奖励和对事故责任者分析处理的会议,总结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方法,抓好典型引路、示范工作。5、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督促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对处理安全事故引发的稳定问题和新闻危机公关负责。(三)、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27、全生产责任制1、统筹组织实施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措施,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协助总经理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5、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6、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投入使用计划,有效实施安全生产资金。7、组织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8、组织实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组织对事故的内部调查处理。(四)、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科技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技28、术领导责任。2、组织建立安全技术保证体系,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3、审核、批准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及重大或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4、组织建立“四新”技术推广应用体系和培训体系。5、组织制订处置重大安全隐患和应急抢险中的技术方案。6、参加重大工程项目特殊结构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7、组织和参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确定技术处理方案和改进措施。(五)、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企业经济核算管理,对安全生产负重要领导责任。2、按照有关规定,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和使用方案。3、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各项经济政策和奖罚条例。4、总结和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经费的实29、施情况,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六)、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对安全生产负重要领导责任。2、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投入的规定,组织制订并实施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3、组织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保证体系,统筹安排安全生产费用的筹集和使用。4、组织分析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出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方案。(七)、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1、配合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监管领导责任。2、协助总经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并具体实施。3、配合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4、组织编制本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5、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30、工作的总体策划与部署,并督促实施。6、协助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8、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相关岗位人员持证上岗。9、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10、协助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开展“安全生产月”、现场观摩会,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11、组织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奖罚意见。12、实施应急预案,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八)、其他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31、工作负领导责任。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监督检查企业的各类人员、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3、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开展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4、负责制订、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执行情况。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对现场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6、监督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正确使用。7、审核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方案。8、参与分包单位选择考核,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能力提出评价意见。9、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专家32、论证。10、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11、组织安全考核评比,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科研成果。12、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13、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14、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演练活动。1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16、负责施工生产中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使用审批和监管。17、掌握施工过程的火灾特点,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消防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二)、技术管33、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编制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并发布实施。2、编制对工程地质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会审的管理制度。3、组织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评审、专家论证。4、督促项目经理部对生产操作工人进行施工工艺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5、参加设备的安全技术鉴定,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6、参加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特殊结构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7、建立安全专项技术方案管理台帐,做好方案策划、编审、论证工作记录。8、参加应急救援,提出应急的技术措施,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三)、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编制、检查、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考虑相应的安全技术34、措施。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程的生产活动应及时制止。3、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5、参加应急救援,组织实施相应的抢险抢救措施,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四)、物资、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制订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除、使用管理规定。2、负责采购(租赁)各类安全材料、机械设备、架设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等,所有料具用品均应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规定,并组织进场验收,建立台帐。3、负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采购与管理,制定并执行发放和使用制度。4、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和验收。5、参加安全检35、查,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提出评价意见。6、参加应急救援,负责及时供应所需的设备、材料、用品等,参加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五)、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组织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会同安全部门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4、负责落实职工的工伤保险。5、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有关制度落实对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六)、财务资金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制订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按照国家、上级有关规定及时提取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保证专款专用。2、按财务制度对审36、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年度预算,统一资金调度。3、按照会计科目对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统计,并按规定上报。4、落实经济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奖罚规定。(七)、企业策划与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时,将安全发展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内容。2、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岗位的设立,明确分配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工作考核。(八)、法律事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2、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及日常法律咨询工作,参加安全生产法律事务活动。3、负责安全生产过程及事故处理的法律援助,监督指导经营、施工等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维37、护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九)、合约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编制招、投标文件时,根据安全生产措施核定安全生产投入数额。2、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严格审核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和安全履约能力,审查分包合同、法人委托合法合规性,分包合同中应包括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内容。3、对工程项目进行制造成本核算时,应明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4、在进行分包单位工程款结算时,按规定扣除分包单位由于违规、违章的罚款款项。(十)、政工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思想政治保障体系,并检查督促实施。3、配合相关部门组织职工遵纪守法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38、经验。(十一)、消防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组织制订公司消防保卫制度,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消防管理体系。2、负责企业机关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定期对企业机关区域的火源、火险及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畅通。3、参与企业及施工现场的消防、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十二)、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安全卫生方针政策,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2、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防止环境污染,预防职业危害。3、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4、督促落实安39、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支持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的给予批评并提出处罚建议。5、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6、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十三)、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1、监督、指导辖区内各单位、项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协调辖区内各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以及其它安全生产活动。3、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与事故内部调查和处理,督促事故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统计分析。工程项目关键岗位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严格执行安40、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3、建立项目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体系,按照规定配备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4、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5、负责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及时投入,保证专款专用。6、组织并参加对项目管理和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 7、组织并参加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8、参加对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特殊防护设施的验收。9、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10、组织编制项目应急预案,并进交底和演练。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二)、项目生产经理安全生产责任41、制1、组织项目施工生产,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2、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3、组织实施安全专项方案和技术措施,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4、组织对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5、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6、负责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管理层的安全意识。7、组织项目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8、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三)、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2、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根据项目实际配备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42、。3、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工作。4、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5、参加工程项目脚手架、模板支架、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设备及特殊结构防护的验收,履行验收手续。6、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7、参加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技术措施。8、参加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定预防和纠正技术措施。(四)、项目商务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确定工程合同中安全生产43、措施费,在业主支付工程款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同时得到支付。2、在组织工程合同交底、签订分包合同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范围、比例(或数量)及支付方式。3、保证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及时支付,做到专款专用,优先保证现场安全防护和安全隐患整改的资金。4、审核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清单,对该费用的统筹、统计工作负责。(五)、项目安全总监或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监督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3、组织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组织危险源的识别、分析和评价,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行总体策划并组织44、实施。5、参与编制项目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方案,合理布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6、参加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电力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7、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巡查,督促隐患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8、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组织作业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达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督促主责部门及时上报有关活动资料。10、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迅速参与抢救。11、归口管理有关安全资料。(六)、项目责任工程师(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其施工管理的单位工程(施工区域或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文明45、施工全面负责。2、严格执行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结合负责施工的工程特点,以书面方式逐条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做好交底记录。3、检查施工人员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4、参加管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电力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并负责对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过程监控。5、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6、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中,负责现场指导和监管。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组织抢救伤员和人员疏散,并保护好现场,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46、实防范措施。(七)、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检查督促执行。2、参与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3、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并填写安全日志。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纠正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有权下达局部停工整改决定。4、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进行旁站式监督。5、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6、组织项目日常安全教育,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7、参加现场机械设备、电力设施、47、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8、建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档案,如实记录和收集安全检查、交底、验收、教育培训及其它安全活动的资料。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参与抢救,保护现场,并对事故的经过、应急、处理过程做好详细记录。(八)、项目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规程和劳动纪律,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3、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行为,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4、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用具、佩带48、劳动保护用品。5、正确识别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反映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听从指挥,按规定路线疏散,并积极参加抢险。(九)、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行使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职权。2、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业务活动,监督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3、定期向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情况,通报安全信息,及时传达项目安全决策,并监督实施。4、组织、指导项目分包单位安全机构和安全人员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定期进行项目安全性测评。5、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危险隐患,监督隐患的49、整改和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下令停工。6、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分析,建立事故档案。(十)、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编制项目总控计划时,要综合考虑平衡各生产要素,保证安全管理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 3、负责编制项目文明施工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4、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5、在进行项目综合管理目标考核评价过程中,应同时考核评价安全生产情况。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有关验收工作。(十一)、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编50、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特殊、专项安全技术方案。2、参加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从安全技术角度进行把关。3、在检查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的情况,对施工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4、负责制定项目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5、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十二)、项目消防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法规、规程,制定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51、防安全考核。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4、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统计分析火灾事故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十三)、项目行政后勤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检普查。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和噪声治理,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负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3、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管理,预防疾病、食物中毒的发生。4、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组建现场救护队,管理现场急救器械,并组织救护队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2、三、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一、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二、其他管理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教育。三、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应纳入企业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四、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五、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六、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或实行分级管理。七、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53、培训教育内容、组织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令改正,并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八、各单位应对于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四、工程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一、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外协队伍施工人员、实习代培人员)入场必须进行公司、工程项目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二、公司级和工程项目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由企业和工程项目经理部共同组织,统一命题、阅卷、建档。三、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四、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的人员、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54、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应的转场安全培训教育和变换工种安全培训教育。五、凡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应对其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六、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应提请项目经理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七、工程项目经理部可根据自身需要或地方政府有关要求适当开展55、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五、班前安全讲话制度一、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班前安全讲话交底。二、班组长应对当天作业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进行安全讲话交底,并将安全讲话交底内容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交底完成后,各成员应在记录本上签名确认。三、特殊季节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专业责任工程师应当参加分包班组的班前安全讲话对工作中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前安全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六、周一安全活动制度一、工程项目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对全体在岗工人开展安全生产及法制宣传培训教育活动。二、周一安全活动由安全56、值班领导或片、区、栋号长(或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并做好记录。工程项目安全部门协助教育,并进行监督、抽查。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拨出专款用于周一安全活动的有关费用的支出。四、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在每次周一活动时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讲评。七、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牵头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二、工程局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各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抽查,并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随机对所属单位或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巡检;各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覆盖全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三、每次检查应有考核、评价结果,撰写检查报告。四、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阶段57、施工生产特点等对施工现场适时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突击性安全检查。五、各单位检查发现所属单位或项目存在隐患和问题,由受检单位、项目负责人落实整改,相应的工程公司监督并验证整改情况;各号码公司、区域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由项目负责人落实整改,各号码公司、区域公司派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验证。六、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根据记录的信息,进行安全分析,制定出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七、安全检查应建立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和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朔原因和责任。八、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应进行登记外,检查单位还应向受58、检单位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受检单位对安全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完成整改。九、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受检单位没能按照隐患整改通知单中的要求完成整改的,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十、罚款单由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发,一式三份,受罚单位一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所罚款项由财务部门从项目工程款或有关责任人合法收入中扣除,同时列入财务安全专项帐户。八、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各项目经理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二、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每日巡检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有处理措施。 三、工程项目应根据施工特点59、开展专业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四、项目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相关专业责任工程师负责落实整改,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五、对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该项作业。六、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检查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奖罚等相结合。九、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一、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进行认真会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或设计文件有遗漏而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二、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60、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三、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必须全面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四、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根据需要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并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五、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未获得批准之前,相应工作不得进行。六、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及外部环境实际情况的变动对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进行修订变更。七、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修订变更必须依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否则应停止施工作业。八、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61、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危险性较大分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XX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XX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的规定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相应组织专家论证工作。九、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留存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附件。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前,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总包管理人员、分包商的技术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二、对工程施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编制的技术措施及方案应由企业总工程师(或企业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向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商进行安全技术交62、底。三、项目经理部责任工程师应会在实施分步分项工程及安排生产作业活动时应同分包商的技术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及安全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四、安全技术交底应向下分级进行,最终落实到操作人员。五、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交底双方需要书面签字确认。六、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工种、分项目、分施工部位进行。七、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履行书面交底签字制度,接受交底人必须全员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确认,相关责任人各执一份。八、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及时对班组进行新的安全技术交底:1)实施重大和季节性技术措施;2)更新仪器、设备和63、工具,推广新技术、新工艺;3)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4)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或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九、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并对安全技术交底书进行备案。十一、安全验收制度一、项目经理部各类安全防护用具、设施、架体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二、项目自有、租赁、分包企业自带,以及现场实施的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应执行验收制度。三、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组织验收,并备案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合格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四、各类验收应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的各方签字确认后交项目安全生产监64、督管理部门留存备查。五、各项目开始施工前应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同时,编制安全验收计划,列明验收项目、组织部门、参加部门或单位。十二、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费用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二、各单位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三、各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四、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施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要满足本单位安全生产需要。五、施工项目在开工前应按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要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需65、要。六、施工项目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进行相应的物资采购和实物调拨,并建立项目安全用品采购和实物调拨台帐。七、专业工程分包,分包工程款中含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工程项目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项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投入。八、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九、各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费用的实际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使用登记表。十、各单位依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十一、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评审和考核时,应把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和管理作为一项必查的重要内容,检查安全生66、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额度、安全用品实物台帐和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投入情况,及时纠正由于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致使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十二、施工项目对分包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须进行认真检查,防止并纠正不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标准和数量进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现场安全设施不到位及操作员工个人防护不达标的现象。十三、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发生因工伤亡(重伤以上,下同)事故及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用电话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于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二、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67、,协助配合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程局或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由单位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快报上报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事故单位应认真组织内部事故调查分析,并认真填写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四、事故结案后,各单位应及时将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结案批复意见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提供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材料。五、每月2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六、每年1月15日前,各单位将68、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七、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制。各级(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工程公司)主要领导是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领导责任。八、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具体管理工作,部门经理和专业岗位人员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直接责任。九、对发生以下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经济、职业资格处罚及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违反本规定,未按期上报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职工伤亡事69、故统计月报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2、疏于管理,对下级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不知情;3、故意拖延、隐瞒伤亡事故不报;4、弄虚作假、扰乱事故调查。十四、安全生产约谈、问责制度一、各单位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制度接受约谈:1、所属项目发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的;2、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要求的;3、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4、未按时完成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的;5、工程局认为有必要约谈的情形。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单位生产经理、安全总监、项目经理进行约谈:1、所属项目发生重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职70、责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经工程局督促或处罚仍不认真整改的;3、对重大安全隐患听之任之,不认真督促整改的;4、未组织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使安全生产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得不到保证的;5、所属工程项目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被当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处罚,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的;6、工程局认为有必要约谈的情形。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责任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评优,职位、职称晋升等资格,并按照工程局相关制度给予处罚:1、所属项目发生2人(含2人)以上死亡事故的;2、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和整改不重视、不布置、不要求,造成负面影响的;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单位主要负71、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4、违反规定迟报、谎报、漏报,或隐瞒生产安全事故的;5、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对于情节严重,给工程局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工程局安全总监上报工程局领导班子决定对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处罚。四、工程局董事长或总经理主持对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约谈、问责。工程局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及安全管理部总经理主持对各单位生产经理、安全总监、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约谈。五、约谈、问责一般以谈话的形式进行,约谈、问责前,由工程局安全管理部通知约谈、问责对象,告知约谈、问责的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约谈、问责时,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问责纪要并及72、时发送被约谈、问责单位;约谈、问责后,被约谈、问责单位应在15日内将约谈、问责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六、对无故不接受约谈、问责或不认真落实约谈、问责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十五、安全生产管理奖罚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鼓励先进,督促落后,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工程局项目管理手册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程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局对全局各单位、项目、部门及个人的奖罚,局属各单位可73、参照执行本规定。第三条 工程局设立专项安全基金账户,用于奖励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项目、部门及个人。第四条 基金的来源,一是工程局注入部分资金,二是将各类违章罚款纳入基金。第五条 工程局每年对所属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调研,确定年度安全优胜单位和部门;每年由各单位上报符合本奖励规定的项目及个人,上报工程局批准后执行。第六条 对项目的处罚在检查期间或检查后直接下达处罚单,对单位的处罚由局安全生产管理部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第七条 工程局安全生产管理部是本规定的奖罚确认主体,工程局财务资金部是奖罚执行主体。第二章 奖励第八条 安全优胜单位奖本年度内未发生重伤事故及死亡事故,所属项74、目在安全检查中无重大安全隐患,无重大违规行为,未受到重大投诉,完成年初制定的创建文明工地预定指标,奖励2000元。第九条 安全优胜项目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受控,文明施工整洁有序,在各级安全检查中评价良好,获得市级文明工地,未发生安全事故,奖励1000元。第十条 安全优胜部门奖每年在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奖励1000元。第十一条 安全优胜个人奖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个人,给予奖励1000元。第十二条 安全革新成就奖推广先进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先进、科学的安全施工技术,促进施工安全的规范化、标准75、化,取得了突出成绩的单位或项目,给与奖励1000元。第三章 处罚第十三条 施工队伍进入现场,必须审查其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签订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施工资质不符、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的,责令整改,罚款500元。第十四条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及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或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佩带胸卡,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教育上岗的,责令整改,每发现一人罚款20元。第十五条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针对性不强、交底不全面、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未履行当事人签字手续的,责令整改,罚款500元。第十六条项目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76、体系,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或执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反此项规定的,责令整改,罚款500元。第十七条 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安全例会无记录,记录在册的隐患没有按时整改,事故隐患做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的,罚款500元。第十八条 分包作业队伍应按以下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人数50人以下的,应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 50人-200人的,应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持证上岗并佩带明显标志,违反此项规定的,罚款500元。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持证上77、岗,1万平米以下的项目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15万平米的项目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米以上的大型项目应设置安全总监,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员,并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组成安全监督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违反此项规定的,罚款500元。第二十条 脚手架、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经主管部门和监理审批后,方可施工,超过5米的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还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违反此规定,责令立即整改,罚款1000元。第二十一条 脚手架、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未按标准及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每78、项罚款1000元。第二十二条 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证书过期的,每发现一人罚款200元。第二十三条 无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布置图,现场未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安全标志的,责令整改,罚款200元。第二十四条 现场市区主要路段未设置高于2.5米的围挡、一般路段未设置高于1.8米的围挡,或围挡不连续、不封闭;进出口未设置大门,无门卫和门卫管理制度的,每项罚款200元。第二十五条 施工道路不畅通,无排水设施、排水不畅通,现场有积水,材料堆放混乱,易燃易爆品未分类存放的,责令整改,罚款500元。第二十六条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违者一经发现,每人罚款20元,现场5人以上不戴79、安全帽视为管理缺陷,罚款500元。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系好安全带,违反此规定每人罚款100元。第二十八条 采购进场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钢管、扣件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违反此规定罚款500元。第二十九条 “四口”、临边无防护或不按规定标准防护,达不到严密、牢固的,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第三十条 每班必须配备一名以上持证电气专业人员,负责现场中的电气安装、监督检查、维护,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违反此项规定,罚款500元。第三十一条 现场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漏电80、保护器、配电线路、外电防护等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标准的,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或屡次违反规范的,罚款1000元。第三十二条 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安拆单位资质不符,无安拆方案或方案未审批而擅自施工的,责令立即停工整改,逾期不整改,每项罚款1000元。第三十三条 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证件不齐,未办理验收、检验、备案手续,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罚款1000元。第三十四条 大型机械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无运转、检修、保养记录等,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元。第三十五条 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的各楼层卸81、料台口必须设置统一的安全门,发现未按规定安装安全门,或有安全门未关闭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第三十六条 司机无证上岗,违章操作,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缺失或失灵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罚款1000元。第三十七条 各类小型机械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防护设施不齐全,责令停止使用,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罚款500元。第三十八条 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区防火制度不健全,防火责任制未落实到人,消防器材、设备、材料存放、维护、管理不当或消防措施不符合要求,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罚款1000元。第三十九条 现场临建未办理消防验收,作业区与办公区、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隔开的,责82、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罚款1000元。第四十条 明火作业无审批手续,动火无监护人和监护措施,责令整改,罚款1000元。 第四十一条 食堂、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无卫生责任制,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食堂内存放煤气罐,责令其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每项罚款500元。第四十二条 在建工程内住宿,民工生活区内各类供电线路混乱,未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冬季民工宿舍内使用电炉、电褥,无安全取暖措施或采用明火取暖的,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罚款1000元。第四十三条 因施工扰民受到重大投诉,安全不达标、施工现场混乱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罚款5000元。第四十四条 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83、隐患,责令停工整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不及时反馈的,罚款1000元,整改不彻底、反馈的内容不真实,罚款2000元,工程局或政府部门提出隐患整改,逾期不改的,或虚假回复,仍违规施工的,罚款5000元。第四十五条 发生重伤事故,项目负有主要责任的,罚款5000元,单位负有责任的,罚款5000元;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对项目和单位各罚款10000元。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项目和单位,加倍处罚。第四十六条 以上各类罚款,由局安全生产管理部下达处罚单,三日内无陈述和申辩的,或陈述和申辩的理由经主管领导和部门裁决,不能改变处罚决定的,责任单位必须将罚款于一周内交到局财务资金部,存入专项安全基金账户,逾期84、不缴纳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由局财务资金部对责任单位直接扣除。第四十七条 奖罚款项在局财务部门设立专项管理台账,局安全生产管理部建立安全奖罚台帐,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罚款只能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励,不得挪用。第四章 附 则第四十八条 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奖罚的补充规定并报局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第四十九条 发生死亡事故,情节严重的,除进行罚款外,还将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条 本规定由局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十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一、工程开工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该工程的8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清单”,报子公司、区域公司的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二、组织方案论证后,项目经理部负责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备案报告”,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核表、论证资料、监理批准记录等资料一起报送给子公司、区域公司的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要按照XX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进行。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完成后,项目经理部要编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简要总结报告”,报送86、给子公司、区域公司的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四、由中建股份公司承接、工程局负责实施的项目,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资料,由项目执行单位报送工程局科技部、安全部、项目管理部备案,工程局科技部、安全部、项目管理部负责按股份公司管理规定报送股份公司对口管理部门,或工程局委托执行单位直接报送股份公司相应管理部门。五、由工程局承接、子公司或区域公司负责实施的项目,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资料,由负责实施的子公司或区域公司报送工程局科技部、安全部、项目管理部备案。六、由子公司承接的项目,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资料,由项目经理部报送子公司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87、门备案。七、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子公司、区域公司及事业部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清单 表1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规模在施部位项目经理联系方式项目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序号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计划施工日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审核人: 填表人: 报告日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论证后备案报告 表2工程名称方案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备案资料包括: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核表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论证资料4危险性较大88、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监理批准记录5其它相关资料填报人:审核人:单位(签章):年 月 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后简要总结报告 表3工程名称方案名称方案实施完成时间主要内容:阐述组织实施与方案的主要差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包括安全、质量、工期等)以及可以改进的建议。(可附页)填报人:审核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十七、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一、工程局、局属工程公司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区域公司、分公司应每月召开一 次,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每周召开一次。二、安全生产例会由各级行政一把手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还应包括分包作业队89、伍有关负责人。三、安全生产例会要适时研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保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落实好安全奖罚。四、安全生产例会要履行签到手续,对会议内容和形成的决议要留有详细的记录十八、总包与分包安全管理制度一、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均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中。二、总承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应对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等政府管理手续进行确认,分包单位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资质。三90、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分包合同中设立独立的条款,以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分解与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兼)职安全员的配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安全教育与持证上岗管理,现场防护及事故处理等各方面权利、责任与义务。四、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在施工作业中擅自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隐患又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的,总承包单位应视情节对分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或终止分包合同。若由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总承包单位应立即终止分包合同,将其清退现场,并应要求给予总承包单位一定的经济赔偿。五、对于业主直接发包且与总承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91、系的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在发现其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通报给业主,使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六、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总包单位负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十九、物资供应管理制度一、各单位对物资供应商的资格应进行审查,验证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及企业信誉。二、评价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验证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评价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安全保证能力和环境要求的符合性。三、依据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评估的合格物资供应商内,择优选择。四、必要时,区域公司、项目应前对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保证供货能力、售后服务质量。五、区域公司物资部、项目部等有关单位对物资采购进行策划并确定92、采购方案。二十、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一、机械设备的保养和修理工作,要坚持“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要严格遵守机械设备技术保养规程和修理制度,作到坚持例行保养和定期分级保养,定期检查和预期检修。二、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修理机构,合理配备修理人员和相应设备。不具备修理能力的,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修理单位,以确保修理质量。三、落实机械设备保养措施,遵守保养技术规范,按月编制保养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并监督实施。机械设备保养周期、作业项目,遵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四、各单位要根据机械设备技术状况,结合大修周期认真编制审定大修理计划,并纳入年度生产计划,严格执行。五、加强机械93、设备大修理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检验和验收制度。对主要机械设备,要切实采取措施,防止带病运转,保证机械设备技术状况的良好。积极采取新技术、新工艺,努力缩短修理工期,降低修理成本。结合机械设备的修理,搞好老旧机械设备的技术改造。二十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应包括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管理工作中负有安全职责的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二、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定期进行考核。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副职以下各级管理人员94、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确认,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有关领导、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经理以上各级行政一把手的考核,由上级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年进行一次。四、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为各级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及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所取得的成95、果,考核要有详细记录。五、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执行安全生产奖罚的重要依据。 二十二、主要负责人、安全员持证制度一、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管理工作。二、接受继续教育,充实提高业务素质。三、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以上证书后,方可从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按期检验,复审。适时接受继续教育,提高管理水平。四、安全员应恪尽职守,勇于工作,敢于制止、纠正违章行为,为施工安全倾尽全力。二十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一、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6、95)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收集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以确保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三、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按照相关规定按批量进行安全性能试验、检验,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周期性检验。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免费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实物替代。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采购、发放管理台帐,台帐中应明确领取人签字手续,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97、得少于两年。五、劳动防护用品应专人管理,贮存过程中通风,避光,隔热,并避免化学品的侵蚀。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督促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六、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程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七、对损坏或性能不符合防护条件的防护用品应予以报废。二十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一、局属各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基础管理工作,强化对现场不安全因素和现场实物状态的过程监控,坚持“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管理,使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始终处于受98、控状态。二、各类施工现场的围墙、大门、临建和标牌等必须执行股份公司CI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并保持整洁、完好、美观。施工现场应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要求的劳动场所、作业条件、生活环境和安全防护用具等。三、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必须张挂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危险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安全装置、设施等必须用安全色涂刷警示标记。四、现场内主要运输通道必须进行砼路面硬化处理,现场作业场地也应做硬化或绿化处理,减少现场扬尘。五、现场内道路、作业场地、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基础、架料、材料、大型构件和大型模板存放场地等的排水99、设施要形成网络,保证排水畅通。六、施工现场内各类机具、架料和施工材料应按现场平面布置图放置,堆码整齐,帐物相符,并设置标识牌。砂、石料场周边要设50cm高实体围档,上面应进行苫盖。七、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无阻,现场消防设施(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等)应齐全有效,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高层建筑要配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和器具,并随层设置消防阀门。消防管道的主干管直径不小于65mm,并应设加压泵和泵房。八、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加工区和施工作业区应分区设置,各区域应设置导向牌。施工区域内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并设立明显标志,安全通道应满足人员紧急疏散的要求。临近施工区域的人行通道必须搭设防100、护棚,在施工区域外的公共人行道搭设防护棚,还应符合施工现场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牌,确保行人安全。九、施工区域内禁止住人。当施工现场暂设用房作为仓库使用时,应对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做出严格的规定。十、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佩带身份识别标志(胸卡或工作卡等)。十一、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各项防护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三无产品。二十五、施工现场出入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出入由项目消防保卫组负责登记管理。严禁闲杂人员随意进出,外来人员出入应办理登记手续。二、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出入现场应戴安全帽,佩戴施工证。对于无任何证明101、出入现场者,值班警卫有权盘查,并制止其行为。三、有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门卫应登记,带货出厂时,需凭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及主管工长开具的“通行证”,并严格检查携带物品是否相符。不符者,禁止放行。四、值班警卫应加强管理,禁止与本项目生产施工无关的外来车辆进入现场。五、值班警卫在查验出入现场车辆的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将其扣留。并立即报告保卫负责人,及时协调处理解决。二十六、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制度一、项目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项目消防保卫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二、项目应对现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维护,还应对入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和领退102、料手续。三、施工现场应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时间、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四、施工现场必须布置有现场平面图,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区、生活区、材料堆场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留有符合规定的防火间距;按要求设有消防通道、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五、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动火时,设有监护人员,配备消防器材,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六、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保卫组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七、加强防火防盗及治安保卫工作,不准私拉乱103、接,严禁私烧电炉,严禁破坏,乱拿乱用消防器材。加强出入管理,防范各类事件的发生。二十七、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要根据施工部位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源点和危害因素特性,正确使用安全标志牌。二、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应根据不同位置合理张挂使用。三、安全标志牌要按照平面布置图如实如数张挂,平面布置图要随着工程形象部位的变化及时更新。四、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或拆除安全标志牌。五、风雨过后及其他情况发生,应对安全标志牌进行检查,如有损坏或掉落的要及时更换、复位。二十八、危险作业旁站监控制度一、施工现场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由安全员进行旁站监控。二、以下作业时安全员必须进104、行旁站: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土方开挖及支护结构施工的作业;2、脚手架拆除作业;3、混凝土浇筑作业; 4、起重吊装作业; 5、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作业; 6、建筑幕墙安装、预应力结构张拉作业; 7、大型起重设备的安装、拆除、顶升及附着安装作业;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作业;9、其它危险性较大作业。三、旁站时,应认真检查施工过程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是否存在危险预警情况,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应立即制止;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要求作业人员撤离105、施工现场。四、作业结束后,应认真填写旁站监控记录。二十九、危害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制度一、凡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遭受重大损失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实施淘汰。也不得转让他人使用。二、局属各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三、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的淘汰范围:1、建设部发文公布的;2、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3、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4、施工单位自认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材料、设备等。四、各单位应及时收集国家明令公布淘汰的工艺、材料和设备名录,及时予以淘汰。五、禁止购买、使106、用、出租劣质产品或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机具及配件和材料。六、各单位要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必须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三十、安全技术资料内业管理制度一、安全技术资料包括安全技术文件和施工过程安全记录资料。二、安全技术资料应当按照工程局和地方政府要求进行整理、收集、归档,应做到收集及时、内容简洁、项目齐全、结论准确。能真实、可靠、正确反映安全施工的全过程,不得擅自修改、伪造或事后补做。三、各单位应定期对项目工程建档归卷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评定结论。评定结论氛围齐全、基本齐全和不齐全三类,并附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审定表,四107、安全技术保证资料应专人管理,避免由于保管不理,造成资料丢失。五、日常检查验收应按阶段、季节、分项进行,保持资料详尽。六、交工验竣过程中,必须保持资料完整,不得损毁。三十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二、各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三、工程项目是施工安全隐患整治的责任主体,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消除事故危险。四、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五、各单位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108、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六、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当责令立即全部或局部停工,在制定并落实隐患治理方案,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七、各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报表。八、对于不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员,应当实行责任追究。三十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各单位应当成立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109、二、单位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三、各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四、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五、各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六、各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七、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各单位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110、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八、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适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三十三、应急管理制度一、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二、各单位应根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三、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提高职工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111、自救等。四、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各单位及项目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桌面演练或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并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五、发生事故,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六、应急救援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三十四、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一、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按112、照物品的性能、燃点进行分类、单独存放和管理。二、必须按实际用量计划采购、库存、不准超量长期存放。三、使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人员必须掌握物品的特性、使用、保管方法。四、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须牢固、密封,压力容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容器不得破损、变型、泄漏,要定期检查维修。五、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必须通风、清洁、通道通畅、配电线路性能良好、接头牢固、隔离火源及其它可燃物。六、使用剩余部分必须收回妥善保管,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集中安全处理。七、办公场所、住宿区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三十五、特殊工种管理制度一、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113、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 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从事本单位特殊工种作业。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3)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五、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六、各单位应当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三十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局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114、程的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合我局所有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第三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提交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备案。第四条 各单位应成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审查小组,小组成员至少5人,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第五条 专项方案编制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115、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管理制度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第六条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加强专项方案的管理。1、子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审核后,报子公司专项方案审查小组审116、核,子公司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实施。专项方案应在子公司备案。.2、局分公司(事业部)所属工程项目的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审核后,报分公司(事业部)专项方案审查小组审核,工程局授权分公司(事业部)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实施。专项方案应在分公司(事业部)备案。3、子公司用工程局资质承揽项目的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审核后,报子公司专项方案审查小组审核,工程局授权子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实施。专项方案应在子公司和工程局备案。4、当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工程局所117、属项目的专项方案由工程局审批时,由子公司或分公司(事业部)技术负责人组织专项方案审查小组进行审核,工程局审批通过,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实施。专项方案应在子公司或分公司(事业部)、工程局备案。5、工程局用总公司资质承揽项目的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由工程执行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专项方案审查小组审核,工程局审批通过,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实施。专项方案应在执行单位和工程局备案。第七条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除按本办法中第六条的规定外,必须组织政府专家库中专家论证。对一些特殊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118、应先组织工程局专家(不少于5人)进行论证,专项方案完善后,再组织政府专家库中专家论证。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项目经理应组织生产人员严格按批准后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第九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条 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有关人员并会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第十一条 专项方案实施过程中,必须加强检查。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项目管理、119、安全部门应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项目经理应组织技术、生产、安全、质量负责人加强检查。第十二条 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施的情况,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信息,必须进行信息反馈,按编制审核程序进行修订。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建立专项方案备案制度,批准实施的专项方案应在单位技术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备案。第十四条 实施过程中,当与国家、地方的规定要求不一致时,应执行国家、地方的规定要求。第十五条 工程局原关于加强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中建六科2005222号)废止。附表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表(样表)附表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120、项施工方案论证表(样表)附表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清单(样表)附表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表(样表)工程名称方案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人审核时间审核形式审核意见:一、该方案整体可行,可以实施。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如下: 1、;2、;3、;审查组成员签字: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附表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表(样表)工程名称方案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人论证时间年月日论证形式论证意见:年月日在进行了“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议”,与会专家意见如下:一、该方案整体可行,可以实施。二、对该方案提出121、如下修改意见如下: 1、;2、;3、;组长: 副组长: 参加论证专家:注:此表仅用于企业内部专项方案论证,外部专家论证可参照此表。附表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清单(样表)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联系方式项目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专项方案名称编制时间编制人审批、论证状态三十七、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一、为规范工程局所属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及所属公司承揽的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三、本办法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122、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四、局、公司、分公司技术部门负责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五、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六、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二)工程概况:高大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123、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三)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四)施工工艺技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六)劳动力计划: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等。(七)计算书: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括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的主要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124、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每项计算列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八)附图:包括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置图,支撑系统立面图、剖面图,水平剪刀撑布置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布置投影图,梁板支模大样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布置图及连墙件布设位置及节点大样图等。七、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后,必须报本单位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并组织外部专家论证。八、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评审、论证按2009年XX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125、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下人员应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九、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评审、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方案是否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条件编制;方案、构造、计算是否完整、可行;(二)方案计算书、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十、项目经理部要及时根据专家的论证意见修改126、专项施工方案,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签字,报监理单位审批。方案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十一、项目经理应组织生产人员严格按批准后的专项方案组织实施。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十二、各单位要建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工程报告制度。凡涉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项目,实施前必须就本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工程概况、工程计划开始及完成日期等情况向公司(分公司)、工程局技术、安全、项目管理等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实施完毕后,项目经理部应127、就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报告公司(分公司)、工程局技术、安全、项目管理等部门。十三、各单位要建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备案制度。经论证批准实施的方案应报本单位技术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包括专项施工方案及其评审、审批记录,专家论证意见等资料。项目经理部要自留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资料存档。三十八、项目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程序一、工程项目开、复工报告管理程序根据工程局制定的开复工检查验收制度,无论是新开工项目还是复工项目,项目经理部应在开、复工前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就现场的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措施方案、现场施工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配备情况128、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能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能否保障正常的安全生产需要等相关事项,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验收,并对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经自查符合要求后,填写开、复工报告(见样单),报监理和建设单位确认同意后,通报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各单位主管部门应进行审查复检,并进行汇总登记备案,填报开、复工汇总登记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严禁开、复工。二、大型起重设备进出场安拆管理程序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或办法,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对租赁、使用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工程局要求各施工项目部,在采购、租赁机械设备前,应对设备状129、况或性能进行考察验证,对租赁方的资质等进行确认。设备通过进场检验准备安装前,必须实行通告程序,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具体要求如下:设备进场后,项目部应组织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完好后,建立进场机械设备台帐,安装(拆除)时填报安装(拆除)通告单(见样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验备案,搞好旁站监控工作,做好记录。上级主管部门应依据管理需要,采取措施进行复验、监控,建立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台帐,完善机械设备管理档案。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签字管理程序工程项目开工前,分包队伍作业人员进场后,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及时组织开展对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或培训,灌输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介绍施工现场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讲述安130、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项目管理制度,提出安全注意事项,促进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帮助其提高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教育培训要结合不同季节、施工阶段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适时进行。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流动更换频繁,专业作业人员更替时有发生,对此,应依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分部分项分专业的教育培训,力争全员全过程。安全教育资料可依工程局出版的农民工安全教育手册为基本素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与时俱进的教育内容和灵活的教育方式,通过事故案例的解读和现场观摩的形式,强化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普及与安全技能的掌握和提高,从而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为安全施工打造扎实的思想意识基础和防范技能。受教育人员应131、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履行本人签字确认手续,连同全面详尽的教育内容一同存档,完善教育培训资料。四、检查验收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程序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依赖于组织健全,靠制度建立,明确了管理职责,才能恪尽职守。项目经理部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验收工作,做全方位的检验督促。项目经理每周应组织一次现场全面检查或验收,安全员负责协调,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临电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状况以及施工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予以协调解决,发现不安全行为予以及时纠正;并依施工进程的需要,及时对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如现场临电、基坑与模板工程、各类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及危险作业监控措施等要及时予以验收132、确认,查验其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布设、搭设是否安全稳固,能否满足施工安全需要,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下发安全隐患整改单,或暂停施工,部署、督促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分包队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单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填写,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安全员或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完善检查验收内业资料。专项检查或日常巡检,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自行组织,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五、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管理程序一般情况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依照规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33、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现场临电方案必须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或关键工程、特殊工序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或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报本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后方可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论证。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审批程序。确认后的安全专项方案应由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项目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师、分包施工队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直至由专业工程师(工长或技术员)向所辖管理区域的所有作业班组或所有作业134、人员进行细部的详尽交底,履行全员签字手续;并由工长负责按照专项方案要求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实施过程,技术负责人定期巡查实施情况。六、奖罚处置单据核定会签管理程序为维护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单位应贯彻执行保证金预缴制度,在签订分包合同或安全协议时,要求分包队伍按一定比例预缴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金,或在拨付工程款时按比例予以适时扣缴。项目部应经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检查与评价,对不履行中建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违规作业、野蛮施工的单位或个人提出批评和处罚,对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奖罚处置应予公示。项目的相关奖罚管理实行会签制度,具体程序135、规定如下: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开具的处罚或奖励单据,应及时在项目例会上宣告,对奖罚原因和情形进行公示,形成记录;在每月或每次进行工程量核算或工程款拨付时,各有关部门实行会签,如工程部、技术部、安全部、商务部门等应在分包单位获取的工程量核算或工程款拨付审批表(见样单)等类单据上签署意见,将相关奖罚单据据实汇总附后,核定本阶段奖罚数额;待各部门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经理最终确认签字;分包单位依此作为向财务部门结款的凭证,财务部门依此审批表予以核定结算。如果分包单位已预缴了安全保证金,则宜在保证金中扣减;否则,如不能满足,应在工程款拨付时及时据实予以扣除。项目经理部应按季将奖罚情况向单位主管部门汇报,主管部136、门应定期对奖罚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发现违规操作应予严惩。七、安全协议签订审查管理工作程序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的分包队伍包含土建、水电、砌筑、装修、消防等多个专业分包。作为总包单位,应依据XX中建六安(2007)280号文件要求,及时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确定遇有特定情况发生时的处理程序以及争议的解决渠道和方式方法,明确协议有效期限。安全协议必须与法人单位签订,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署上签订日期。安全生产协议签订审查与管理工作应参照以下程序进行:分包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项目法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由安全生137、产监督管理部门审验通过,并负责办理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事宜,建立安全协议审查登记台帐。项目施工前的审验服务相关管理流程,应实行会签制度,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八、安全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程序安全保证内业资料,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综合反映,是企业安全管理评价的重要内容;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记录和凭证,是日常工作的积累,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可追溯性,是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要做到实物和文字相符,行为和记载对应,反映出安全管理的全貌和全过程。为了规范施工项目内业资料的管理,特此明确如下:1、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全员参加,安全员负责教育资料的整理和签字确认手续。2、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人员编制,按138、分级制由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审核、审批,并分级负责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安全员督促实施,并负责安全交底资料的收集归档。3、检查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工长、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由相关责任人填写检查验收表,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保存。4、综合管理与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安排,相关责任人编制、填报,安全员收集备份存档,督促完善。5、项目安全考核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收集完善考核资料。对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6、文件收发由单位指定人员负责,及时登陆获取,填报文件收发登记表,注明传阅情况和落实措施。工程项目其他安全管理工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附件139、: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程序流程图1、开、复工报告流程开复工报告建设监理单位不符安全生产条件项目自检自查符合安全条件填写报告整改主管部门备案准予开复工主管部门复查复验合格严禁开、复工2、设备安拆管理流程设备安拆管理不合格项目自检自查符合安装条件填报通告单主管部门复验整改建议监督安拆操作现场旁站监控主管部门责任人整改退场主管部门备案安装拆除完成3、教育培训工作流程教育培训实名制登记项目经理组织现场教育培训教育资料存档教育资料收集受教育者签字安全员协调4、检查验收工作流程检查验收“三定”整改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 主管现场隐患安全员督验下发整改通知工长部署整改相关人员检验资料收集存档 分包协查填写验收资料5140、专项方案编审流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专业人员编制项目总工审批部门负责审核参加一般工程单位技术编制部门负责审核参加危险性工程有缺陷不完善方案修正建议总监审阅批复达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工程经审核后,组织专家论证,确认可行按方案实施单位总工审批6、奖罚处置落实流程奖罚处置奖罚单据汇签工程量核审单相关部门意见财务核定执行项目经理确认应付款核算7、安全协议管理流程安全协议加盖法人公章安全协议编制主管部门审定监督履行职责安全部门备案分包商签章(下页附样单) 工程量核算与工程款支付审 批 表致: 财务资金部: 根据分包合同( )的约定, 我单位已完成分项工程 等工程量 ,经审定核算,你单位应付工程款 万元人民币141、。 请审批。 施工队 年 月 日 各部门会签意见工程部门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商务部门负责人:其他审核意见项目经理: 年 月 日工程名称: 编号:XX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一、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一、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包括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工程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周一安全活动制度。二、工程项目经理部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包括: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人员转场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班前安全讲话、周一安全活动、应急预案演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防疫及紧急救护教育、其他性质的安全教育等。三、新入场的工人(包括分包施工人员、劳务人142、员)在入场施工之前接受公司级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1、新工人入场教育意义和必要性;2、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力和义务;5、有关事故案例等。五、新工人进入到施工队以后所进行的项目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本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8、有关事故案例等。六、新143、工人到班组后,开始工作之前的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1、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3、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4、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5、有关事故案例。七、班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对不安全的作业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3)必须熟悉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4)对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任务,有权拒绝接受,并有权抵制违章指令。(5)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照144、,制止他人违章行为。(6)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和移动式电动工具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7)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让设备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8)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措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护身栏、孔洞防护等,若必须改动时,须经有关人员批准。(9)机电设备发生故障,自己不得拆动,须报告机电责任工程师进行处理。(10)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汇报事故情况。八、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人员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时的转场安全培训教145、育内容应包括:1、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2、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3、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九、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1、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2、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3、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的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5、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十、在选择分包队伍之前,必须要求分包队伍提供一定数量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并保证这些人员一定进驻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需测算所需特种作业人员的最少人数146、。在评价合格分包商时,分包队伍拥有特种作业人员情况作为考核必要条件;分包队伍进场后,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此项工作进行验证。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包括:1、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2、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3、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十一、班前安全讲话的内容应包括:1、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2、本班工作中的危险点和应采取的对策;3、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十二、周一安全活动可以采取看录相、听报告、分析事故案例、图片展览、急救示范、智力竞赛、热点辩论等形式进行。十三、周一安147、全活动的内容:1、上一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及对策;2、最新安全生产信息;3、重大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措施;4、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危险点;5、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十四、工程项目需定期开展消防保卫演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防疫及紧急救护培训教育活动,原则上此类活动可放在周一安全活动中进行。培训教育内容包括:1、国家及地方有关消防、治安保卫、交通的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国家及地方有关防疫卫生、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紧急情况处理程序;紧急救护基本常识;2、项目部有关消防保卫、交通、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方面的要求;3、消防知识培训;4、卫生防疫、紧急救护知识培148、训;5、消防演习。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二、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方案、查隐患、查整改、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指挥操作行为、查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查设备、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三、安全检查的形式,根据检查的范围、目的、内容而定,主要有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特殊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四、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应由企业或项目有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某项专业(如:深基坑、高大脚手架、起重设备、运输设备、消防、压力容器、防尘防毒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149、问题及预防惯性事故(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进行单项检查。此类检查也可以结合单项评比进行,参加专业安全检查的人员,主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技术工人参加。五、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由项目、施工班组等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进行的经常性预防检查。通常有:(1)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2)班组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岗位安全检查;(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六、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七、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春节、元旦、劳动150、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检查应由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八、根据企业和项目需要,可以开展突击性检查,主要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以及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等。九、项目还要开展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随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对不能自我整改、控制的隐患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及时汇报。(2)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相互交流经验、共同遵章守纪。(3)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151、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井字架与龙门架、塔吊、基坑防护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十、安全检查可以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和实测实量的检测手段,进行定性或定量的安全评价。十一、受检单位负责人对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要求整改完成后应及时通知上级部门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十二、对由施工企业能力不能消除或超出其职责范围的隐患,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由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共同研究整改方案。三、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一152、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技术交底制度、安全验收制度。二、项目经理部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进行认真会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或设计文件有遗漏而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其重点是: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已通过当地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合格。2、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之处。3、项目经理部应督促设计单位就上述各方面在设计交底时进行详细说明。三、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根据需要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并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审批流程如下:1、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编制,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153、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参与编制。项目的安全专项方案一般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特殊情况,由企业技术部门组织审核,企业工程师(或其授权人)审批。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应由项目总工程师会同企业的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报批。四、安全技术交底需要涵盖以下内容:1、工程名称;2、施工单位名称;3、施工班组名称或隶属分包单位名称;4、分部分项工程名称;5、施工部位;6、施工环境简介(要说明危险点、危险源);7、针对危险点采取的防患措施;8、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标准;9、施工安全纪律;10、一旦发生事故如何采取避险154、和急救措施;11、交底人签字;12、交底审核人员签字(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双签);13、接受交底人签字;14、交底时间。五、安全验收范围应包括如下:1、安全防护用具:脚手杆、扣件、脚手板、安全网、安全带、漏电保护器、电缆、配电箱以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2、各类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满堂红脚手架、爬架、挂架、井架、大模板插放架、马道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3、各类临边、孔洞、护头棚、安全网等防护设施;4、现场临时用电工程;5、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和其它机械设备;6、现场的各类消防器材;7、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或公司要求需要验收的其它用具、设施。六、一般落地式脚手架、满堂红155、脚手架、大模板插放架、马道及其它类型的脚手架由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方案编制人、安全负责人和搭设班组参加验收。七、超高或特殊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爬架、挂架、井架、龙门架,由现场生产经理组织,方案的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及搭设班组参加验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特别重大项目可派人参加(或委托授权)。八、各类临边、孔洞、护头棚、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项目安全人员和分包班组参加验收。九、临时用电工程,由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施工班组参加验收,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派人参加(或委托授权)。十、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由设备租赁156、或拆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项目责任工程师、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十一、施工现场使用的中小型机械,由项目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包单位参加验收。十二、项目要对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机具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检修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同时必须检验防护装置,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十三、现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入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由消防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责任工程师,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施工班组参加。四、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费用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两部分组成。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包括1、企157、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2、安全检测设备购置、更新、维护费用;3、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监控、治理费用;4、事故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费用;5、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评价及检验检测支出;6、保障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与技术的研发支出;7、安全奖励经费等。三、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包括1、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防护口罩、护目眼镜、耳塞、绝缘鞋、手套、袖套等个人防护用品;2、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楼层临边、阳台临边、楼梯临边、卸料平台侧边、基坑周边等)的材料、人工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通道口等)的材料158、人工费;为安全生产设置的安全通道、围栏、警示绳等。3、临时用电安全防护临近高压线隔离防护的材料、人工费;配电柜(箱)及其防护隔离设施、漏电保护器、低压变压器、低压配电线、低压灯泡等。4、脚手架安全防护安全网、踢脚板等的材料、人工费。5、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卷扬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防砸、防雨设施的材料、人工费;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更新等费用。6、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水管、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沙池、消防铲等购置、安装费;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所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扫的人工费等。8、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含资料、差旅159、培训费等)。9、安全标志、标语及安全操作规程牌等购置、制作及安装费用。10、安全评优费用。11、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支出。12、与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等有关的支出。13、季节性安全费用: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用。14、施工现场急救器材及药品。15、其它安全专项活动费用。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五、为职工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所需费用,不在安160、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七、依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九、“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五、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工程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由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16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在90天内结案。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12小时内上报工程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原则上由工程局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或者由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工程局派人参加,协助事故调查组,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在90天内结案。三、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时,按照有关规定,因工伤亡人员的“用工形式”分以下四类填写:1、属于总包本企业的职工在用工形式一栏中填入“本企业职工”;2、属于签订总分包合同的分包企业职工,在用工形式一栏中填入“分包企业职工”;3、属于业主直接发包的企业职工(与我方无任何合同关系),在用工形式一栏中注明“业主直接分包企业职工”;4、非因工伤亡,但由于本企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在用工形式一栏中注明“其他”。附表1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事故发生的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事故发生的工程名称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发生的企业(包括总、分包企业)名 称经济性质资质等级直接主管部门业别总包:分包:事故伤亡人员 其中:死亡 人,重伤 人,轻伤 人姓名伤亡程度用工形式工种级别性别年龄事故类别事故的简要经过及原因初步分析(必须说明在从事何工种、何时发生的事故,事故发生在现场或工程的部位)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报告单位(公章)报告时间注:本表一律使用A4复印纸填写、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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