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协科普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8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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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73868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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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科协科普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江西省科协科普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科普能力提升计划”主要用于科普教育基地和展示基地奖补、标准科普画廊(宣传栏)等科普设施建设;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或从事科普创作、科技资源开发和共享;用于重大科普活动及科普报告、电视网络科技传播、科普传媒建设、企业科普服务创新发展等。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设置项目一:科普基础设施和科普基地建设科普教育基地特色科普活动项目1.内容和目的:充分调动国家和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活动的积极性,发挥科普教育基地的功能和作用,凸显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普特色和专业优势,推进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工作的规范化、常2、态化、社会化,打造我省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活动品牌。2.项目申报基本要求:(1)组织开展具有特色的科普活动。结合开展“科普志愿者服务月”活动,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2)科普活动内容科学、严谨、丰富、准确,科普形式贴合公众、贴进需求。(3)科普活动参与面广,影响大,效果好。要有组织、有系统地开展科普活动;活动群众喜爱,社会关注。(4)科普活动能生成科普活动资源包等科普资源成果。3.申报对象:已命名的省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4.项目经费:35万元/个。项目二:科普基础设施和科普基地建设科普展示阵地建设项目1.内容和目的:在3、一定区域内,整合社会科普资源和优势,整合多种科普元素,营造浓厚科学氛围和科普气息,打造特具科普影响力和科普示范效应的科普宣传教育阵地。2.项目申报基本要求:(1)展示阵地选择应有人气,有规模,有内容,有形式,有影响。(2)开展科普工作的软、硬件设施条件好。(3)有较高水平的科技工作者队伍,有较为专业的科普组织者队伍和科普志愿者队伍。(4)科普理念务实、前卫,科普服务能力强,科普示范效果好。3.申报对象:设区市科协。4.项目经费:20万元/个。项目三:科普基础设施和科普基地建设重点科普设施建设项目1.项目内容:重点对我省在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画廊)、科普场馆等基层科普设施建设进行资助。24、.项目申报基本要求:(1)本辖区内科普设施有很好的覆盖面。(2)科普设施的建设、管理规范。(3)科普设施的利用率高,科普效果好。3.申报对象:设区市科协、县(市、区)科协。4.项目经费:35万元/个。项目四:科普创作、资源开发和共享科普挂图配送工程1.项目内容:为切实加大科普资源服务民生的力度,把科普知识直接送到群众身边,开展优秀科普挂图进社区、进村入户的配送工程。加大科普服务基层的力度,把适合广大群众阅读的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优秀科普挂图直接配送到全省各地,方便群众在身边学科学。在全省范围选择600个左右的社区和新农村点,进行科普挂图配送,要求每月每点配送挂图10张以上。2.申报对象:省级学5、会、设区市科协、高校科协、省科协直属单位3.项目经费:30万元。项目五:科普创作、资源开发和共享科普资源开发、创作、共享工程1.项目内容:(1)数字科普资源开发传播服务工程。开发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数字化科普资料。(2)科普创作工程。编印系列科普书籍;开展青少年科普作品创作;为突发事件、应急事件提供科普帮助,编印科普资料,建立科普资源库;为科普日、会员日、低碳日、科技活动周等,有针对性地编印制作科普挂图、科普小册子、科普宣传册。2.申报对象: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高校科协、省科协直属单位3.项目经费:115万元。项目六:科技传播电视、网络科技传播项目1.内容和目的:打造科技传播品牌,积极开辟电6、视、网络科普新途径,发挥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拓展新型传媒科技传播渠道,有效提高科技传播能力。2.项目申报基本要求:(1)与电视、网络等媒体密切合作,有效开展科技传播。(2)加强科普视频网络建设,有效开展科技传播。符合以上述条件之一的,方可申报。3.申报对象:设区市科协、县(市、区)科协。4.项目经费:5-8万元/个。项目七:科技传播重大科普活动及科普报告1.项目内容:结合开展“科普志愿者服务月”活动,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举办公众参与广,社会影响力大,时效性、针对性强,科普效果好的科普志愿者服务等重大科普活动或科普报告。2.申报对象:设7、区市科协、县(市、区)科协。3.项目经费:2-5万元/个项目八:企业科普服务创新发展计划企业科普组织建设与能力建设1.项目内容:(1)在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建立企业科协组织;(2)企业科协科普基础设施建设;(3)面向企业科协从业人员统一举办的科普工作培训。2.申报对象:(1)项的申报对象为:设区市科协、县(市、区)科协;(2)项的申报对象为:企业科协;(3)项的申报对象为:设区市科协,或主要为企业科协服务的省级协会。3.支持项目数量:12个。4.支持经费额度:3万元/项。项目九:企业科普服务创新发展计划企业科普重点活动1.项目内容:面向企业干部职工开展的,以普及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促进企业创新8、发展为目的重点活动。如:知识讲座、新技术推广应用、职工技能竞赛、创新方法培训、“讲理想、比贡献”相关活动,以及其它创新性科普活动等。2.申报对象:企业科协、园区科协、设区市科协、县(市、区)科协。2.支持项目数量:10个3.支持经费额度:3-4万元/项。项目十:科普传媒建设1.项目内容:科普传媒建设项目立足于整合当地新闻传媒,突出创新特色,大力宣传科技知识、科技人物及科普先进集体和个人。2.申报对象:省级学会,院校科协,设区市科协,县(市、区)科协,省科协直属企事业单位等。2.支持项目数量:5个3.支持经费额度:5万元/项二、申报办法1.每个申报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以上项目的要求分别填9、写江西省科协科普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书,并同时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2.设区市(县、市、区)申报的项目由各设区市科协、财政局审核后汇总,正式行文统一向省科协、省财政厅申报;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院校等科协申报的项目直接行文向省科协、省财政厅申报。3.申报材料按规定日期前上报,逾期不予受理。三、项目评审1.省科协组织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审。2.对评审后的拟立项项目在省科协网站公示,公示期间为7天;3.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省科协正式立项,将项目预算安排建议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科协下达项目资金预算。四、组织实施各承担单位应依据项目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省科协、省财政厅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省科协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在项目完成后组织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通过设区市科协、财政局向省科协、省财政厅报送纸质版项目总结报告以及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各1份。对于未按要求完成项目或无故不上报项目总结报告材料的单位,取消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