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来宾市义务教育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7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正***
编号:873460
2024-01-05
7页
21KB
1、来宾市义务教育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校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艺术素养,促进学生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全面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1156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以深化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改革为核心,通过“体育、艺术2+1项目”(以下简称“2+1项目”)的实施,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2、术特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二、实施原则(一)实施“2+1项目”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指导思想。根据学生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需要,科学系统地设计能切实提高学生运动技能和艺术素养的内容和方法体系。(二)实施“2+1项目”要以深化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改革为核心。积极推进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改革课堂教学模式,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坚持课内、课外相结合,根据需要设立适当的体育、艺术选修项目,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的要求。(三)实施“2+1项目”要与学校体育、艺术特色有机结合起来。以学校重点体育项目、体育传统项目、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项目建设为抓手,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体育3、艺术活动,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艺术活动体系,使体育、艺术教育成为学校的办学特色。(四)实施“2+1项目”要以体育、艺术师资配备及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能力提高为先导。按照教育教学和课外活动的需要,逐步配足配齐体育、艺术师资,通过各种业务培训转变观念,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指导能力,满足项目实施对教师教学技能的较高要求。(五)实施“2+1项目”要以大力改善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环境为必要条件。根据推进“2+1项目”的需要,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场馆建设和器材配备,在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必须充分向学生开放现有体育、艺术场馆和器材,充分发挥好现有资源的作用。三、实施范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小学1-6年级、初4、中1-3年级学生。四、实施内容(一)按照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标准(试行),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根据实际,自行选择项目内容(附: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标准)。(二)地域性体育项目:除教育部规定的“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标准(试行)外,各级学校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选择可操作性强、易评价、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体育项目。五、评价标准和认定办法(一)评价标准“2+1项目”的技能评价,依据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标准(试行)执行。标准中未有的项目,由学校制定项目评定标准,报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然后组织实施。(二)认定办法1.认定项目学校依托现有师资条件以及体育、5、音乐、美术教育教学设施、器材、场地等实际,按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合理选择确定每个学生的“2+1项目”,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艺术活动内容,形成学校的体育、艺术特色项目。2认定方式。分为测试认定、证书认定和其它认定等。2.1测试认定。测试认定是认定的主要方式,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根据测试结果确定等级。2.2证书认定。证书认定包括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认定。凡获得县级及以上各类体育竞赛(单项或集体项)前8名,或者达到国家运动员等级标准“三级”以上的学生,其选定的相应体育项目可认定为优秀;在校级各类体育竞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3名、单项前6名者,可认定为良好。参加县级以上艺术展演活动,获县级二等奖(含二6、等奖)、市级以上奖项的,其艺术水平等级可认定为优秀;其余的可认定为良好。参加艺术等级水平考试,水平达到八级以上的,其艺术水平等级可认定为优秀;达到五级以上的,可认定为良好。2.3.其它认定。某些项目普及率较低,不便于在学校开展,所涉及的学生较少,学生可提出申请,学校可在该项目的专业人员指导下,提出具体的认定方法和标准,根据学生现场测试情况给予认定等级。3.认定结果管理。学校要将参加项目活动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记录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2+1项目”未达到相应级别良好以上的,不得评为优秀学生。 六、实施步骤一、启动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2 月):组织领导、宣传发动7、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确定试点学校。二、试点学校开展阶段(2012年3月2012年9月)市城区确定来宾祥和小学、兴宾区实验小学、兴宾区三小、来宾市民族中学、来宾市六中、来宾市七中等六所学校为实施“2+1” 试点学校,各县(市)确定小学、中学各一所为试点学校。各试点学校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2+1”活动。三、试点评估阶段(2012年9月)检查评估试点学校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推广。四、全面推广(2012年10月起)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2+1”活动,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并及时修订完善实施计划。七、实施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2+18、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学生运动技能和艺术特长的有效载体,是关乎中小学生和全民族素质提高的重大工程,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这一项目的组织领导,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2+1项目”实施计划的制定,以及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二)统筹体育、艺术教育资源配置。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不断加大经费投入,配足体育、艺术教育设备器材,为实施“2+1项目”提供基本条件。要注重加强体育、艺术教师队伍建9、设,按照国家教学计划要求配齐体育、艺术教师,加大专业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体育、艺术教师业务水平和辅导“2+1项目”的能力。要以专职体育、艺术教师为核心,辅导带动一批有业余爱好的专长教师,使他们成为“2+1项目”的参与者和指导者。要合理核定参加“2+1项目”教师的工作量,将教师参加“2+1项目”的训练、辅导计入教师工作量。要充分发挥本地社会资源优势,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利用当地体育场、艺术馆及校外教育机构等社会体育、艺术活动资源,拓展学生文体活动空间;聘请有体育、艺术专长的社会人才担任“2+1项目”辅导教师。(三)积极探索“2+1项目”实施方式。落实好“2+1项目”,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在开齐开足10、音、体、美课程的基础上,把“2+1项目”的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创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水平。要充分利用大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通过项目兴趣小组、学生社团、运动队、艺术团等形式,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要围绕“2+1项目”组织开展对抗赛、挑战赛、才艺展演、作品展示等多种形式的群体性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发挥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的激励作用。广泛组织各种文体兴趣活动小组,定期组织校园体育节、艺术节等活动,为学生参加文体活动搭建平台,让每个学生都从“2+1项目”中受益。要积极组织体育、艺术活动走出校园,向社区和家庭延伸,共同营造重视体育和艺术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安全11、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训练计划和安全工作预案,确保 “2+1项目” 实施的科学、有效、安全。 (四)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1.公示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将“2+1项目”实施计划、学校设定的项目、学生选择的项目、考核认定程序和认定结果等,向全体师生公示。2.培训制度。各学校要把提高体育、艺术教育师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作为“2+1项目”的先导条件,通过转变教育观念、内引外联等多种渠道储备“2+1项目”所需教师,积极开展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体育、艺术教师的教学能力,以满足“2+1项目”对教师教学技能和教师数量的要求,确保高质量的实施。3.督查监控制度。市教育局将建立“2+1项目”督查评估机制,对全市各学校“2+1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2+1项目”实施好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好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将“2+1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市对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综合督导指标,并逐步加大考核力度。4.责任追究制度。对在“2+1项目”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涉及学校的,在评先评优、年终考核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涉及教师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和参与“2+1项目”工作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