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方案(1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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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73334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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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后民委字202135号关于印发乌拉特后旗2021年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市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少数民族发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等事项的通知(巴民委发202031号)和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巴民委发202119号)及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巴民委发202117号)要求,现将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万元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382万元及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2、资金125万元项目实施计划及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如下。一、项目安排计划投入707万元,实施项目10项。目前项目已通过各苏木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充分论证,全部录入项目库。(一)乌拉特后旗少数民族聚居嘎查生态牧户、储草棚清洁取暖、棚圈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投入357万元,采取牧户自建,项目补贴的方式新建安居房、清洁取暖、棚圈、储草棚。1.实施地点:巴音前达门苏木、潮格温都尔镇、获各琦苏木、呼和温都尔镇、乌盖苏木、巴音宝力格镇2.建设性质:新建3.时间进度:2021年8月-2021年12月4.建设规模:新建安居房30户;清洁取暖60户;棚圈10户;储草棚50户。5.补贴标准草畜平衡户新建50住房补贴4万元,603、补贴5万元,70以上补贴6万元。禁牧留守户新建住房面积不低于50补贴3万元;储草棚建设面积不低于100,每户补贴2万元;棚圈建设面积不低于130,每户补贴3万元;清洁取暖每户补贴5000元;6.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357万元。8.实施单位:牧户自建9.产权归属:产权归牧户所有。10.绩效目标:全面改善边民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鼓励边民贴边生产、低边居住,安心生活、定心守边。11.实施办法:由旗民委分配项目指标,各苏木镇、嘎查村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旗民委、财政局、苏木镇三方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牧户补贴资金。(二)修4、建便民路1、实施地点:潮格温都尔镇宝日布嘎查、呼和温都尔镇阿日其图嘎查2、建设性质:新建3、时间进度:2021年8月-2021年10月4、建设规模:平整潮格温都尔镇宝日布嘎查便民路13千米、入户道路9.5千米;阿日其图嘎查队部南(黑山南)修建4.5米宽,路基30公分厚,全长10公里的砂石路。5、收益人群:嘎查全体牧民6、投资预算:项目总投资40万元7、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40万元。8、实施单位:潮格温都尔镇、呼和温都尔镇9、产权归属:宝日布嘎查、阿日其图嘎查10、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便于牧户出行、调运饲草料、牲畜销售、提高收入。11、5、实施办法: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三)牲畜疫苗冷藏库1、实施地点:获各琦苏木巴拉乌拉嘎查、呼和温都尔镇阿日其图嘎查2、建设性质:新建3、时间进度:2021年8月-2021年11月4、建设规模:在两个嘎查分别建设40平米的冷库1处,该冷库分为地上、地下两层,地上为冷库,地下为储藏室,两层相连上下互通,从而可增加物品存储空间。5、收益人群:嘎查全体牧民和周边嘎查牧民6、投资预算:项目投资30万元7、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30万元。8、实施单位:获各琦苏木、呼和温都尔镇9、产权归属:巴拉乌拉嘎查、阿日其图嘎查10、绩效目标:冷库建成以后,苏木兽6、医站可以在就近存放防疫药品,从而节约来回取药的时间和交通费用,有效促进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更好更快开展。11、实施办法: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四)潮格温都尔镇西尼乌素嘎查集体经济项目1.实施地点:潮格温都尔镇西尼乌素嘎查2.建设性质:新购3.时间进度:2021年8月-2021年12月4.建设规模:购买电子红外线计量骆驼专用挤奶车间设备1套5.收益人群:带动养殖户76户。6.投资预算:预算投资60.75万元7.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50万元。8.实施单位:潮格温都尔镇人民政府9.产权归属:潮格温都尔镇西尼乌素嘎查10.利益联结机制:项目7、实施后,综合效益提高15-20%。项目带动养殖户76户,牧民人均收入增加1000-1200元。11.绩效目标:结合实际,围绕驼产业链的延伸增值,不断拓宽牧民增收渠道。依托“腾合泰驼产业有限公司”的带动,实现养驼集中化(寄养方式)、品种优质化、服务一体化、价格统一化、利润多元化。12.实施办法: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五)乌盖富海嘎查经济林种植项目1、实施地点:乌盖苏木巴彦淖尔嘎查一组2、建设性质:续建3、时间进度:2021年3月-2021年12月4、建设规模:种植面积150亩,林种为防护林和经济林,树种为榆树和鸡心果。按10%的损耗测算,完成造林项目共需各类苗木17309株,其中鸡心果14028、9株,榆树3280株。5、收益人群:巴彦淖尔嘎查一组全体农牧民6、投资预算:项目投资总规模286万元7、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40万元。8、实施单位:乌盖苏木人民政府9、产权归属:巴彦淖尔嘎查一组10、绩效目标:本项目经济林面积为143.3亩,鸡心果2-3年结果,在第4年丰产时每一个集体经济股民有两种收益,一是集体土地入股收益,二是鸡心果销售收入收益。11、实施办法: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六)巴音镇团结村玉米烘干厂项目1、实施地点:巴音宝力格镇团结村2、建设性质:新建3、时间进度:2021年8月-2021年12月4、建设规模:新建1009、0平米库房2座,700平米烘干车间1座,可提供就业岗位5-10人。5、收益人群:团结村全体村民6、投资预算:项目总投资360万元7、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50万元。8、实施单位:巴音宝力格镇人民政府9、产权归属:巴音宝力格镇团结村10、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团结村日烘干玉米300吨,每吨纯利润120元。可提供就业岗位20人,能够把团结村的地方农作物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动团结村现代农业快速发展。11、实施办法: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七)肉苁蓉种植项目1、实施地点:获各琦苏木前达门嘎查、满都拉嘎查,潮格温都尔镇西尼乌素嘎查2、建设性10、质:新建3、时间进度:2021年8月-2021年12月4、建设规模:种植10000亩肉苁蓉及配套设备5、收益人群:嘎查全体牧民6、投资预算:项目投资总金额60万元7、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60万元。8、实施单位:获各琦苏木、潮格温都尔镇9、产权归属:前达门嘎查、满都拉嘎查、西尼乌素嘎查集体10、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和增加就业机会,也起到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地区肉苁蓉种植产业发展。11、实施办法: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八)阿布日勒图嘎查发展养殖项目1、实施地点:阿布日勒图嘎查2、建设性质:新建311、时间进度:2021年8月-2021年11月4、建设规模:购买300峰适龄母驼5、收益人群:嘎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6、投资预算:项目总投资700万元7、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45万元。8、实施单位:巴音前达门苏木9、产权归属:阿布日勒图嘎查10、绩效目标:2021年底收入30万元,根据合作社章程,纯利润满100万元,留30%作为集体资金。70%资金作为收益,用于集体分红。11、实施办法: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九)潮格温都尔镇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产业园区红陶产业购置设备项目1、实施地点:潮格温都尔镇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产业园2、建设性质:新建312、时间进度:2021年8月-2021年12月4、建设规模:潮格温都尔镇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产业园购置红陶设备5、收益人群:182人6、投资预算:项目总投资30万元7、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30万元。8、实施单位:潮格温都尔镇9、产权归属:潮格温都尔镇人民政府10、绩效目标:带动5人长期就业,以此为产业链带动园区开发原创旅游产品的热情,带动30人牧区转移人员就业创业。11、实施办法: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十)乌拉特后旗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费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按额度的1%为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工13、作。1.时间进度:2021年7月-2021年12月2.使用范围:项目监督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车辆租用、项目科研等相关费用支出;项目库建设所产生的论证评估、材料编制印刷和相关耗材费用支出;项目后期的决算审计、绩效评价等相关费用的支出。3.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5万元。4.实施单位:旗民委二、有关要求(一)建立项目实施组织。一是旗民委成立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监督协调工作组,由主任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监督资金使用、协调推动项目实施。二是项目所在苏木镇密切配合,进一步明确项目时间进度、受益人群、资金来源、绩效目标等关键内容,确保乡村14、振兴补助资金的合法、高效使用,充分发挥产业的作用,让收益回馈群众。三是项目建设单位,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具体实施工作。(二)建立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确定后,将分配方案和项目内容在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项目所在苏木镇要在项目实施嘎查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按规范程序确定施工单位。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我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规定,通过规范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含20万)以上的项目要实行政府采购,60万元(含60万)以上的项目要实行招投标来确定施工单位;2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相应的财政政策要求进行,指定有资质的15、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四)加强责任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工程量、投资预算控制、工期、质量、安全、奖惩等条款。(五)加强施工监督。旗民委和项目所在苏木镇要加强项目实施前期、中期、后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项目建设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跟踪施工,按照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实施工期全程监督。(六)组织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向旗民委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旗民委牵头苏木镇有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所在嘎查村)组成项目联合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并交付使用。(七)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工作。要全面做好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巩固完善互利共赢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牧业企业、集体经济合作社资金使用效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乌拉特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