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改革实施方案(6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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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872288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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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社会投资新建工业工程“拿地即开工”审批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社会投资新建 工业工程落地落实,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 商环境,实现“拿地即开工”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审批改 革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减审批、并环节、优流程、缩时 限、转方式,加强事前介入辅导,突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 政府提前给定标准条件、建设单位提前进行文本编制、签订 土地出让合同与完成各类审批许可同步落实,全面提高工程 审批速度,实现“拿地即开工”。二、适用范E 投资主体2、相对明确已经完成企业登记注册手续,且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业招商或入区(入园)联 席会议审定的社会投资一般(非高风险)工业类工程。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金属冶炼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工程除外;关系国家平安和生 态平安、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工程除外; 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除外。三、基本原那么(一)自愿申请。“拿地即开工”模式审批工程以建设 单位自愿为前提,由工程所在园区管委会会同建设单位,向 当地工程建设工程审批综合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作出相关 承诺。(二)提前介入。相关审批部门对进入“拿地即开工” 模式审批的工程提前介入、提前辅导。(三3、)模拟审批。对相关工程,有关审批部门按照我市 工程建设工程“一次办”审批流程,对其实施和真正审批程 序一样的全程模拟审批。(四)责任自负。模拟审批过程中产生的勘察、设计、 相关报告或图纸编制和评价评估审查等中介服务费用以及 不能转入正式审批的风险等完全由申请单位承当。(一)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 区管委会负责,对拟出让的土地完成征收、撤除平整,并完 成土地污染调查、确保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具备 开工开发所具备基本条件。同时,对拟用地的位置、性质、 规模以及相关经济指标予以确定。(二)简化审批流程。将该类工程总体审批流程简化为 确定规划条件、工程设计方案预审查、模拟4、审批三个关键环 节,最大限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能。1、给定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由工程所在园区管委会 将用地范围图、规划条件及工程相关信息推送至“多规合一” 业务协同平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通过该平台同时推送至 发改、生态环境、住建、行政审批、文物、水利等部门窗口, 进行建设条件核实,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就规划指标、 环境指标、能耗指标、经济指标以及是否符合相关专业规划 或建设要求等提出反应核实意见,逾期不反应视为同意并由 平台自动回复。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统筹把握相关控制性 指标及建设要求基础上,确定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发改部门负责按照省达节能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 际,提出能耗强度5、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就拟选址范围与水源保护区的相对位置 关系、是否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提出意见。住建部门提出消防要求和工程装配率、被动房等建设要 求。国家平安部门核实是否符合国家平安要求,是否同意规 划条件。水利部门核实是否符合防洪、水保专项规划,是否同意 规划条件。文物部门核实是否同意规划条件,是否需要进行文物保 护和考古勘探等意见。人防部门核实是否存在既有人防设施。行政审批部门提出环评、防洪、水保、抗震设防等意见,并提出需要编制专项评估评价报告清单。2、完成工程设计方案预审查工作。由工程所在园区管 委会根据给定的规划条件和标准高质高效编制完成工程设 计方案及相关评估评价报告,并作为建设6、工程申请主体,按 照唐山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服务协同和联合审查实施细 那么履行方案服务协同和联合审查,取得方案联合预审查意 见。该意见应在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前取得。3、审批部门完成模拟审批。各审批部门视同建设单位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我市工程建设工程审批一次性取得 投资工程核准或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流程,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模拟审批。 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完成全部模拟审批程序。在取得工程设计方案联合预审查意见后,由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发布附带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的土地出让公告。挂牌出让的最迟在土地出让公告发布20日内、拍卖出 让的最迟在土地出让公告发布10日内,完7、成施工图设计, 并凭方案联合预审查意见取得图审机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三)实现“拿地即开工”。工程建设单位正式签订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法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后, 即可到当地工程建设工程审批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领取投 资工程核准或备案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前全套审批手续,实 现“拿地即开工”。(四)实行全流程网上流转。“拿地即开工”全部审批 流程在唐山市工程建设工程审批系统运行。除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2项对图纸要求较为严格的 事项外,其余事项全部取消纸质申报材料,实现“一张表单”、 “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8、办结”。五、保障措施(一)强化责任落实。“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是加快 推进投资建设工程审批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涉及到多个部 门、多个环节。各涉审部门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密切配 合,形成有效联动,充分发挥“模拟审批”作用,提高办事 效率。(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行政审批监管部门(单位) 应当在承诺时限内对工程单位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并 建立检查、记录和惩戒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存在承诺不 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工程单位,采取限期整改、撒销许 可、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等措施予以惩戒。(三)强化监督考核。“拿地即开工”审批改革工作纳 入营商环境考核范围,并作为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各县 (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对审批改革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试行期暂定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