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建设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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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53725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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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茶陵县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茶陵县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规范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确保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按照茶陵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茶陵县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不间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从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规范和指导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世博会和茶陵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组织领导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此次专项治理行2、动,大队成立由大队长汤磊为组长,教导员阳利民为副组长,肖磊、丁行生、凌敏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三、整治时间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四、整治范围及分工(一)整治范围1、向公众开放的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观、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网吧、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具有娱乐功能的茶馆、酒吧、咖啡厅、洗浴、健身等场所;2、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3、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3、,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二)工作分工1、大队和各派出所分别对其管辖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逐一检查、逐一登记;2、大队督促派出所对“四小场所”和大队委托派出所管理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人员密集场所至少检查一次; 3、大队应按30%的比例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4、人员密集场所的装修、改建、扩建工程,按照审核或备案抽查的权限范围,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大队负责排查整治。五、检查要点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4、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2、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4、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7、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8、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9、人员密集场所所在建筑外墙是否设置可能导致火灾迅5、速蔓延并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大型广告牌。10、在既有厂房、仓库、商场中设置员工宿舍或是在居住等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的场所是否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11、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是否建立消防档案和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六、主要工作措施(一)整治过程中,发现单位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1、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6、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2、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3、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其竣工验收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备案的;4、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5、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情节严重的;6、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二)整治过程中,发现单位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实施临时查封:1、疏散通7、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2、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3、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4、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5、存在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的。(三)整治过程中,发现单位或场所具有下列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之一,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执行: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2、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4、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8、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5、在建筑外墙设置可能导致火灾迅速蔓延并且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大型广告牌的。(四)整治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实施拘留:1、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的;2、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3、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4、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5、违反有关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七、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是防火墙工程中的重中之重,各派出所要积极争取当地乡镇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推动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9、的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下发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要着力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四个能力”。(二)联合执法,依法整治。要严格执行检查要点和主要工作措施,严格按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公安部第107号令的规定实施。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联系,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人员密集场所,抄告工商、文化等部门吊销相关资质。要按要求填写好法律文书,按程序办理,并建好工作台帐(附件1)。(三)加强信息反馈。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形成文字材料报送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要明确名干警具体负责情况收集、信息反馈及文字综10、合工作(上报内容包括检查单位的名单、带队的领导、检查人员、有关的具体数据等)。每周四前将茶陵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周统计表报消防大队肖磊(传真:073125222201;邮箱:yingzi154866229)处;7月28日前,各派出所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及工作台帐。 (附件2)附件1: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范例)序号单位名称所在建筑名称联系人下发文书情况处理情况备注1宾馆开发公司附件2:株洲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周统计表填报单位: 大队 填报时间:2010年月日项 目数 量累 计召开会议(次)下发文件(个)组织检查组(个)检查单位(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处)责令改正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处)责令“三停”(处/家)临时查封(处/家)罚款(万元)拘留(人)强制拆除(处)填报人: 审批人:注:此表每周四上午12时前上报消防队,第一次报送时间为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