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朝阳二村改造建设安置补偿方案(9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正***
编号:853622
2023-12-21
9页
38KB
1、长沙市朝阳二村改造建设安置补偿方案为了加快改变朝阳二村落后面貌,改善朝阳二村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实现居民群众改造建设的迫切要求和愿望,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朝阳二村进行整体改造。改造建设遵循“政府引导,居民参与,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充分体现民意和群众利益,将朝阳二村改造建设成为一个规范化的住宅小区。朝阳二村安置及补偿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拆迁补偿政策为依据,并结合朝阳二村居民房屋的现状,特制定本改造建设安置补偿方案。一、 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4、湖南省人民政府157号令5、长沙2、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6、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若干规定二、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拆迁安置补偿实行以就地安置和一次性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朝阳二村房屋的区位、结构、用途和建筑面积进行分类评估,确定朝阳二村拆迁房屋分类评估价格。考虑到本地区被拆迁人购房困难等因素,将拆迁房屋评估价格提高为货币优惠价格如下表1:用途评估价格货币优惠价格私有住宅2010元/平方米2900元/平方米商业门面临车站路7621元/平方米8800元/平方米临人民路6046元/平方米7200元/平方米朝阳路、小区内街4688元/平方米5500元/平方米商业配套临车站路2724元/平方米3500元/平3、方米临人民路2678元/平方米3450元/平方米朝阳路、小区内街2621元/平方米3400元/平方米办公用房2427元/平方米3200元/平方米生产用房2201元/平方米3000元/平方米表2:商业、商业配套类放低残层次修正系数层次一层二层二层以上商业1.000.600.48商业配套1.000.80说明:本方案中的房屋评估价格以砖混二等四成新房屋为参照物,住宅、办公、生产用房货币优惠价格不区分房屋结构、成新率、层次、层高等因素;商业、商业配套类货币优惠价格不区分房屋结构、成新率、层高等因素,只进行层次修正。(一) 私有住宅(含房改房)的安置补偿1、 就地安置:选择就地安置的,其被拆迁房屋的补偿4、标准按表1私有住宅货币优惠价格计算;安置房等于原产权面积部分按2900元/平方米标准计价;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原产权面积等面置换即以面还面。根据原产权面积并结合本安置方案中奖励办法第4条,由指挥部进行预安确定其相对应的安置房户型;因相对应的安置房受户型限制超安面积部分按29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被拆迁人要求超预安增加安置面积,指挥部不再提供安置房户型选择和安置;被拆迁人要求选择小于原产权面积的安置房,不足原产权面积部分按2900元结算差价,本安置方案中奖励办法第4条就地安置增加面积部分不享受价格结算。2、 一次性货币补偿:被拆迁房屋按表1私有住宅货币优惠价格进行货币补偿。(二) 单位自管产住5、宅的安置补偿参照本方案私有住宅标准以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方式对产权单位进行补偿,由产权单位负责安置。(三) 直管公房住宅的安置补偿1、 就地安置:考虑到被拆迁人未房改等综合因素,选择就地安置的被拆迁人按产权面积785元/平方米(注:产权面积根据产权证明或本栋同类型房屋产权面积确定)交纳购房款后,依照本安置方案中私有住宅进行就地安置。2、 一次性货币补偿:考虑到被拆迁人未房改等综合因素,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按产权面积785元/平方米(注:产权面积根据产权证明或本栋同类型房屋产权面积确定)交纳购房款后,被拆迁房屋按表1私有住宅货币优惠价格进行货币补偿。(四) 非住宅用房(含经营门面、经营配套用6、房、办公、生产用房)的安置补偿:1、 非住宅用房用途(性质)确认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以改变使用性质的被拆迁房屋必须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为依据。2、 单位自管产(或私有经营门面)1) 就地安置:对于被拆迁房屋按表1非住宅用房货币优惠价格(结合层次修正)进行计算补偿金额,在指挥部提供的安置房栋位及范围内选择非住宅用房位置,并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按建成后非住宅用房的评估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2) 一次性货币补偿:被拆迁房屋按表1非住宅用房货币优惠价格(结合层次修正)进行货币补偿。3、 公房非住宅:1) 就地安置:承租单位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改制手续,根据长经(联发)2004年053号文件精7、神交纳购房款后,被拆迁房屋按表1非住宅用房货币优惠价格(结合层次修正)进行就算补偿金额,在指挥部提供的安置房栋及范围内选择非住宅用房位置,并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按建成后非住宅用房的评估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2) 一次性货币补偿:承租单位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改制手续后,根据长经(联发)2004年053号文件精神交纳购房款后,被拆迁房屋按表1非住宅用房货币优惠价格(结合层次修正)进行货币补偿。(五) 对享受城市最低社会生活保障待遇且居住特别困难(住房产权面积不足36平方米)的被拆迁人,可按36平方米计算补偿(经查证它另有住房的不享受本优惠补偿)。(六) 在拆迁范围内的私有房屋,产权人死亡又无继承8、人、产权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以及产权不明晰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由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依法代管。(七) 拆迁有产权纠纷的房屋,指挥部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指挥部就被拆迁房屋的 有关事项向公正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八)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九) 拆迁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附属物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十)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建筑工程造价结合使用期限给予适当补偿。(十一) 奖励办法1、 奖励起止时间说明: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颁发拆迁(许可证)公告后,以朝阳二村9、改造建设指挥部发布的拆迁正式启动公告之日起计算时间,三个月内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在指挥部规定的时间内腾交被拆迁房屋。2、 支持重点工程提前搬迁奖1) 第一个月内奖励300元/平方米2) 第二个月内奖励100元/平方米3) 第三个月内奖励50元/平方米4) 第三个月以后不设奖励3、 一次性货币补偿奖(住宅):1) 享受有关棚改政策。2) 在货币补偿款的基础上增加贰万元(¥20000元)的奖励。4、 就地安置增加面积(住宅):在原产权面积的基础上无偿增加10平方米,受户型设计影响在原产权面积的基础上最多可无偿增加到15平方米。5、 选择住宅就地安置的不享受本奖励办法之第4条。6、 非住宅房屋的安10、置补偿不享受笨奖励办法之第3、4条。二、 搬家费、装饰装修及其他设施补偿1、 搬迁补助费为每户300元,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每超过1平方米增加4元搬迁补助费。过渡安置的,发给两次搬迁补助费。2、 房屋装饰装修标准参照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装饰装修补偿标准执行。3、 有关设施移机费等按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若干规定中有关标准执行。四、过渡补偿标准:按照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若干规定执行。1、实行就地安置的被拆迁人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货币优惠价格补偿额的5/月计算,每户每月最少不低于300元。2、被拆迁非住宅停产停业费按被拆迁房屋货币优惠价格补偿的的7/月计算。过渡安置的,补11、助时间按实际停产停业月份计算;一次性货币补偿的,补助时间按3个月计算。五、过渡期限及其它:过渡期限为30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指挥部按实际过渡时间每半年发放一次,如需延长过渡期限,将按政策有关规定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六、工作程序1、调查核实、费用计算指挥部工作人员逐户上门、调查核实、姓名、房屋面积、装饰装修具体项目、内容,等级,搬迁移机名称、数量等有关准确情况逐一登记上表,按拆迁政策规定补偿标准和笨实施方案确定的补偿原则和标准计算,做到准确无误。2、签订协议、审核盖章指挥部工作人员对被拆迁房屋各项补偿列表计算,送指挥部复审,再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报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12、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被拆迁人应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凭证原件交指挥部,由指挥部出具收件收据。4、 搬迁验收、全额付款被拆迁人搬迁腾空房屋(1、不得损坏、拆走已按规定作补偿的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装饰装修;2、水电销户;3、公房被拆迁人须交清所欠房租)交指挥部验收后,指挥部按协议付款(银行存折)。被拆迁腾空房屋由指挥部统一拆除。七、安置房建设标准及物业管理费(仅限就地安置)1、安置房标准将参照现行商品房标准建设(门、窗、单独表、预埋电话、有线、宽带、煤气网管)。2、选择就地安置的被拆迁人除按政策规定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等规费外,还必须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并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等13、。3、安置房交付使用入住后,产权证由指挥部统一办理到位,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八、有关情况说明1、本方案确定的优惠和奖励政策以房屋产权证或直管公房租赁凭证为单位进行计算。2、选择就地安置的被拆迁人按照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先后顺序,在指挥部提供的安置栋位、户型及面积范围内选择安置房楼层。3、为切实保证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本拆迁区域(安置房建设范围)内被拆迁人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指挥部以公告的方式告知被拆迁人到指挥部办理相关安置补偿手续(在此期间指挥部保证有拆迁人朝阳二村改造建设安置补偿方案奖励政策的权力),并在规定的时间统一搬迁腾空移交被拆迁房屋(选择就地安置的被拆迁人由指挥部以存折14、的方式统一发放过渡费)。如果被拆迁人违约,将依照协议取消其所有优惠和奖励政策,并对其被拆迁房屋依法进行处理。4、对享受城市最低社会生活保障待遇且居特别困难(住房产权面积不足36平方米)的被拆迁人,可按36平方米计算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金额或过渡费。装饰装修补偿、搬迁费均按房屋产权证面积计算。5、安置房竣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指挥部以公告的方式告知被拆迁人办理安置房入住交付手续,并终止过渡费发放。6、本方案确定的优惠和奖励政策,适用于朝阳二村改造建设指挥部发布拆迁正式启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签定协议并在指挥部规定的时间内腾交房屋的被拆迁人。凡实行行政裁决的被拆迁人,不享受优惠和奖励政策。7、如遇国家拆迁政策调整,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8、本方案只适用于朝阳二村改造建设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朝阳二村改造建设指挥部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