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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企业矿井生产设备管理制度(82页)
煤炭工业企业矿井生产设备管理制度(8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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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844039 2023-12-18 82页 367.23KB
1、煤炭工业企业矿井生产设备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5第六条采用工程承包形式的单位必须承包本单位的设备维修。6第二章机构与职责6第九条机电科设备管理的职责65、负责现场设备,电缆调剂,交接验收。68、负责上井设备、五小电器的回收、鉴定工作。6第十条区(厂)设备管理的职责6第三章设备的前期管理(购置、验收)7第四章 设备的领用、发放8第五章 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和调拨8第六章 检修9第三十七条矿井全年有不少于15d的停产检修时间。9第七章 设备的改造更新与报废11第八章 设备的基础管2、理11第五十八条逐步建立健全完善以下定额:12第五十九条建立各级设备管理部门的考核指标12第九章培训12第十章 奖惩13第十一章附则13第六十六 条本条例解释权属矿机电科。13防爆设备管理制度14、防爆设备入井制度14、防爆设备安装制度15、防爆设备验收制度157、使用小型电器不当导致失爆者,按防爆管理制度处理。162、电缆管理组职责范围167、电缆发出后电缆组应立即入帐、上卡,作到帐、卡、物一致。171、电缆采用谁使用谁管理、维护、保管的原则。1817、在用橡套电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下井使用。19设备配件管理制度1919、旧油回收22机电设备、缆线的图牌板(微机)管理制度222、不准任何3、人私带磁盘在车房内计算机上使用。225、更换插件或零部件时,必须在停电后才能进行,严禁带电操作。221、该验收包括新设备验收、安装工程的验收。235、排水设备所用的风泵要全部更换成潜水泵,并用自动开关控制。237、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和临时应急工作任务。26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交班司机不得交班:27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接班司机应拒绝接班:278、当班司机正在操作时,不能交与接班司机操作。281、各岗点设备建立包机制,成立包机小组,挂牌留名,责任到人。284、包机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方法、标准及注意事项进行检修、维护。288、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守下列规定:303、主排水系统每4、年雨季前进行一次性能测试,测试内容:323、水泵联合试运转前必须编制措施,经矿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332、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由司机和维修人员共同负责。334、操作司机应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和其他有关需要记录的内容。333、改新后的设备其技术性能不得低于原设备。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报废更新361、设备大修严格按大修计划进行。37、哨声信号:一声表示停车,二声表示前进,三声表示后退;39、严禁将控制器手把停留在两个挡位中间;39、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准同时运送其它物品和工具。408、乘人必须在指定区域上下,严禁在非指定区域上下。441、使用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在指定位置上下座蹬。441、对现场不排队5、不听从指挥的,抢座的一律按严重“三违”处理。452、该助行器系统由运搬工区负责日常检查维护、调整、管理。4510、助行过程中,人与人之间间隔2米以上,严防碰伤前后人员。4615、牵引运行前后,严禁跨越绳道与轨道。4720、检修时停电闭锁并挂牌,助行时不得检修。4710、托绳轮(辊)按设计要求设置,并保持转动灵活481、轮对492、连接装置493、车箱与底梁4913、 修理后的矿车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09、碰头、轮轴、扳道器等不得乱扔乱放。514、小绞车完好标准:536、复验合格后发证运行。536、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54斜巷安全设施安装规定及验收管理制度56、71挡车门572挡车栏586、斜巷提升上、下车场档车门(栏),全部实现自动化。58带式输送机安装运行、检修制度594、安装顺序如下:595、皮带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并经常试验其灵敏度。6013、胶带输送机在运转时,严禁任何人从皮带上行走。6017、皮带跑偏时,必须及时停机调整,严防撕毁皮带。6122、严禁乘坐或横跨皮带,人员需通过皮带时,必须走行人过桥。612在事故断电或各种保护装置发生作用时能自动施闸。64电机车制动试验制度671、电机车(含2.5T及以上蓄电池电机车)制动距离试验制度672、试验报告由矿分管领导签字后存档。676、每班、每月的试验也要有记录。681、转为升降人员用的大7、于等于7;703、转为升降物料用和悬挂吊盘用的大于等于5。702、在用绳的定期检验:可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701、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达到以下情况时必须更换:713、钢丝绳扭曲变形严重时必须剁掉变形部分或更换全绳。716、我矿主提升钢丝绳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年。71井下电气设备检修、搬迁管理制度746、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778、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设备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7710、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781、电缆必须悬挂:784、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781、电缆采用谁使用8、谁管理、维护、保管的原则。797、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1次。791、井下下列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803、严禁用电机车架空线作照明电源。801、根据规定,电气设备每年春天进行一次电气预防性试验。803、试验内容可分为下列情况:801、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81 设 备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为加强我矿的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理顺设备管理程序,杜绝计划外采购,最大限度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寿命,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矿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9、备的管理,主要包括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包括生产性、非生产性)、设施、工具、仪器仪表类等(构成固定资产的两个必要条件:单台价值超过2000元、使用年限不低于1年)。 第三条我矿设备管理的原则是: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基层管理相结合,生产承包与设备管理承包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我矿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作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型(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10、改善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素质,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以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第五条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推广采用计算机管理和状态监测技术,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的现代化水平。第六条采用工程承包形式的单位必须承包本单位的设备维修。第七条矿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指标,应列入矿井和承包集团的工作目标,设备完好率和维修费用指标应列入承包合同内。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我矿的设备管理实行矿、区(厂)两级管理体制。矿设备管理实行矿领导下的专职机构负责制,专职机构是机电科。区(厂)实行区(厂)长领导下的专人负责制。第九条机电科设备管理的职责1、全矿机电设备及配件购进计划的11、审批。2、全矿新进设备、配件以及机修厂检修后的设备的验收入库。3、全矿电缆的购进计划审批;购进后的验收;上井电缆的回收保管;在用电缆建帐。4、新进设备、在用设备、待修、备用设备建帐、建卡,按设备使用单位建帐登记。5、负责现场设备,电缆调剂,交接验收。6、负责全矿新安装设备及在用设备的监督检查,和安装质量的验收工作。7、负责全矿设备、五小电器的编号及管理。负责设备、五小电器、电缆审批、发放、跟踪管理。8、负责上井设备、五小电器的回收、鉴定工作。 9、负责全矿设备的月检、季检年检的审批和和全年大修计划的编制和安排实施。10、负责所有设备的资料管理。11、积极参与矿组织的各种检查和其他活动。12、负12、责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及报废设备的鉴定。1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监督设备使用情况,达到完好运转。、14、协助安培中心搞好设备方面的培训。15、分析处理一般设备事故和未遂事故。第十条区(厂)设备管理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维护好本单位所使用的设备。2、配备足够的设备管理人员、合格的司机和维修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3、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设备月检、季检、年检计划。4、积极配合矿机电科工作。5、坚持实行日常保养和维修。第三章设备的前期管理(购置、验收)第十一条设备的前期管理包括:规划、设计、选型、调研、订购、安装、调试和初期运转管理。第十二条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科根据资金数额及各单位13、部门设备需用情况负责编制,报矿领导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机电科根据集团公司批文及各单位需要情况编制月度设备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亿金公司采购。第十三条 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由生产技术科根据安全费用数额及各专业提出的需求计划负责编制,报矿领导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各工区、科室根据集团公司批文将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根据需用情况编制月度计划,报分管矿领导批准后交机电科汇总和维简计划一并交亿金公司采购。第十四条 年度维简和安全费用计划内未列入的其他设备,禁止提交计划和采购。因生产需要确需购买的,由专业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矿领导签字批准后,由机电科汇总与月度计划一并交亿金公14、司采购,并在年底调整计划时追加。机电科应根据矿井长期发展规划或年度生产规划制定出设备更新改造和新增设备的规划,由矿长批准,纳入全矿规划。第十五条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所选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煤安标志和说明书的非淘汰产品。井下电器设备应具有防爆合格证。第十六条自制设备时,必须由机电科、使用单位、制作单位共同组成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图纸审查小组进行审查。方案批准后,制作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方案和图纸施工。设备制作完成后,应保存完整的技术资料(设计图、试验记录等),并需经技术鉴定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七条设备安装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机电科提交含有安装工程计划、作业进度表、施工安全技15、术措施和安装质量标准的安装资料,经机电科审批同意,方可开工。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标准施工,不完好设备不准安装。安装完毕后,机电科应在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组织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安全部门共同进行验收、进行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才能投入使用。发现问题由安装单位进行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施工单位应在申请验收的同时提交详细的施工资料,否则申请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 调度室材料小组对月度计划内的物资是否构成固定资产存有疑问时,应向机电科、财务科及亿金公司咨询使用年限和价格,无年度计划但构成固定资产的不得上报采购。第十九条 设备到货后,由亿金公司驻新驿供应站通知机电科、生产科(采掘设16、备)及使用单位到场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随机资料交机电科存档,缺少部分由亿金公司驻新驿供应站向供应商索取。随机工具交使用单位,随机配件由调度室材料小组保管。第四章 设备的领用、发放第二十条 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出具“领料单”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同意后,到机电科换取“设备出库单”,“领料单”签字联和“设备出库单”存根联一并由机电科存档备案。第二十一条 “设备出库单”由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出具,领用单位领用人、供应部门负责人、仓库保管员共同在设备出库单上签字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不得代签。第二十二条 设备管理员应详细填写设备出库单,并将设备及附件、铭牌及时抄录存档。设备经验收合格不论是否17、出库,均应建立设备档案,计入设备台账编号管理,并每月一次到财务科核对固定资产明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第二十三条 设备到货经验收不合格或经使用达不到生产需要的设备由机电科联系亿金公司负责退回,第五章 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和调拨第二十四条本矿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严禁超负荷、拼设备和违章作业,无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的必须在制定后才能使用,对强令司机超负荷或不合理使用设备的,机电科有权制止,司机有权拒绝,并可越级上告,追究违章指挥者的责任,对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第二十五条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实行专责制18、。主要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设备均必须有运行记录,无包机人或专人负责维护的设备不准使用。第二十六条各类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及“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后由矿发证。国家统一培训的需持有合格证件,不准无证上岗,定期考核。第二十七条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不失爆,并定期检查实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严禁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第二十八条实行强制的三级保养制度,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每日例行保养,每月一级保养,每半年二级保养,保养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机电科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设备保养费用的最19、低限额,对达不到最低限额的单位予以处罚。维护保养必须有详实的记录,并定期交到机电科。第二十九条对重点设备实行点检制,由机电科制定点检标准书和点检卡片,并监督使用。定期对全矿设备进行检查。第三十条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建立健全润滑管理制度和换油定额,坚持润滑五定(定人加油、定时换油、定点给油、定质选油、定量用油)。第三十一条锅炉压力容器仪器仪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管理,并按规定周期进行检测、预防性试验和校验。 第三十二条 使用单位将设备领出后,应及时安装、调试,经机电科组织验收后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第三十三条 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加强对设20、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因维护、保养不及时,操作失误造成设备事故的将依据新驿煤矿安全处罚条例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第三十四条 使用单位设备损坏时应及时汇报机电科和调度室,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对损坏原因及程度进行分析鉴定,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拿出处理意见报矿领导批准。 第三十五条 井下闲置不用的设备应及时升井,禁止各类开关、启动器代替接线盒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第六章 检修第三十六条实行定期强制检修,机电科负责制订全矿大修计划,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编制设备的季检和月检计划,并报机电科审批,由机电科考核。第三十七条矿井全年有不少于15d的停产检修时间。第三十八条设备日检(小修)按21、定期检修内容或点检发现的问题以操作者为主进行。日检内容应记入专门记录中。第三十九条矿井的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检修,每天要保证不少于2小时的检查维修时间。第四十条采掘运输和其他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备用数量,实行按计划轮换升井检修,轮换检修的计划由设备科掌握,设备使用单位接到轮换检修的指令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待修设备送到指定地点,否则予以罚款处理。第四十一条矿井检修计划应纳入生产计划下达考核,停产检修计划确定后,检修单位应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及施工指示图表,并组织参检人员学习,检修要保证进度和质量,检修完成后要有足够的试运转时间。第四十二条设备大修理必须严格按22、计划执行,不得提前或拖后,固定设备的大修要执行开竣工报告制度,工程竣工后,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运转,严格按检修质量标准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应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簿中。移动设备的大修应执行委托检修制,由机电科委托矿机修厂或其他专业部门进行大修。大修理后的设备实行保修制,保修期按矿规定执行。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由承修部门负责。第四十三条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机电科专职质量检验员为主,会同使用维修单位有关人员共同进行。对两次以上大修理的老旧设备、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属设备本身有严重缺陷者,可根据工艺要求,报请矿主管设备的领导批准后适当降低大修的质量标准。 第四十四条 机修23、工区应及时对送交损坏的设备进行修复,因技术原因无能力修复的设备应书面申请报机电科外委修理,经矿领导同意后由调度室材料小组会同有关部门招标确定维修厂家进行修理。对因修理不及时影响生产的将追究相关部门或工区的责任。第四十五条 机修工区要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维修及外委设备修理台账并每月报送机电科备查,对修复的设备机电科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签字。 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调拨使用矿机修厂修复后的设备,应到调度室材料小组或机电科办理设备调拨单,机修厂依据调拨单发放,否则追究机修厂责任。设备调拨应本着“有旧不用新、先井下后井上”的原则进行调拨。 第四十七条设备发生事故按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办法严肃处理。设备事故24、必须查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第七章 设备的改造更新与报废第四十八条机电科要根据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技术状态制定设备的更新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矿领导批准后由机电科组织实施。第四十九条一般设备的改造更新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方案,分管领导审批。主要设备的更新由总工组织经济技术论证,报矿长批准后执行。第五十条改新后的设备其技术性能不得低于原设备。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报废更新:1、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高耗能、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维修费用超过重置价值80%,不如更新经济的;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25、行改造又不经济的。4、遭受非正常损坏且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第五十一条需报废的设备应由机电科、财务科、材料小组成立鉴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报矿长批准后执行。第五十二条 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准报废前,有关单位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处置。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有用部分入库保存。第八章 设备的基础管理第五十三条矿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制订、完善设备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并严格执行。第五十四条实行矿区(队)二级管理,建立全矿完整的设备管理机构和网络,并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管理员必须经过培训。第五十五条实现管理手段现代化,实行微机管理,作到数量清、状态明、26、属性准,帐卡物一致。第22条 为加强设备的基础管理,机电科应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一名,工区(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一名。第五十六条 设备基础管理的要求是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一致。1、各种设备分类逐台编号、登帐、建卡,机电科建立设备总台帐,工区负责管理的设备也要建立相应的台账,一式两份,机电科、工区(厂)设备管理员各执一份。 2、加强统计工作,健全原始记录,以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并按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送月、季、年度统计报表。 3、所有设备必须分类逐各编号,登帐建卡,机电科建立全矿总台帐和分类台帐。区(队)负责管理本单位使用的设备,建立设备保管手册,一式两份。设备科区(队)设备管27、理员各执一份。4、设备台帐每半年核对一次,设备保管手册每月核对一次,设备台帐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台帐每年核对一次。第五十七条主要设备要建立设备履历簿和技术特征卡片,并绘制提升、运输、通风、压风、排水、供电、供热、供水系统图。第五十八条逐步建立健全完善以下定额:1、设备大修工时、费用定额2、维修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3、采掘运输设备的备用定额4、设备运行费用定额(包括工时、油脂、能耗、材料等费用)5、大型设备的能耗定额第五十九条建立各级设备管理部门的考核指标1、对机电科考核:全矿设备完好率、故障率、备用率、大修计划实现率、吨煤维修费用、待修率。2、对区队考核:设备完好率、故障率、备用率、甲级维护28、率、计划月检率、维护、维修费用。第六十条加强统计工作,健全原始记录以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定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定期开展统计分析活动。第九章培训第六十一条矿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应配合矿安培中心制定设备管理员和司机、维修人员的培训计划。对现职设备管理员和司机、维修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第六十二条司机和维修工的培训,必须经统一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第十章 奖惩第六十三条机电科每旬组织一次采掘设备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全矿设备大检查,对各单位的设备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管理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管理差的单位予以处罚。矿年底组织一次全矿设备管理考核,对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第六十四条对违29、章操作、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设备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者,对因失职造成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影响生产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隐瞒设备事故或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或制造假象者,加重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五 条本条例如与国家相关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规为准。 第六十六 条本条例解释权属矿机电科。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正确使用,特制定本规定1、井下低压配电点的局部接地极的安装,必须用直径不小于25.4mm(1寸管),长度为1米的2根钢管制成,2根钢管距离不得小于5米,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米,接地极应露出地面100 mm30、。两局部接地极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接地扁铁,接地扁铁应靠帮固定敷设,且高于地面200mm。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规程要求。2、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厚度不小于4毫米,截面不小于50 mm2的镀锌扁铁。接地极、接地扁铁与电气设备的连接不得多于2个接线头,接线头必须使用液压钳压接的接地线,必须使用合格的镀锌螺栓。3、电气设备接线腔内的接地线连接必须使用弹垫、平垫。电缆芯线在接线柱上压接方向必须与紧固螺母的方向一致。4、每部绞车必须安装局部接地极,局部接地极的安装必须符合第1、2条的规定。5、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齐全、紧固31、无锈蚀。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平垫弹垫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合。紧固用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6、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并不得超过5 mm,并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螺栓螺纹不露头或超过5 mm。7、进线嘴连接紧固。接线后紧固件的紧固程度,压叠式线嘴以抽拉电缆为不串动为合格,螺旋线嘴以1只手的五指使压紧螺母旋进不超过半圈为合格。如电缆、密封圈来回窜动,或螺旋线嘴以1只手的五指使压紧螺母旋进超过半圈按失爆处理,对单位负责人、电工班长、包机人各罚款1000元/处。压盘式接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8、电缆护套穿入进线嘴长度一般为5-32、15毫米,如果电缆穿不进去时,可将穿入部分锉细。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不得挫细。9、电缆护套按要求剥除后,线芯应截成适当长度,做好线头以后才能连接到接线柱上。接线应整齐、无毛刺,卡爪不压住绝缘胶皮或其他绝缘物,也不得压住或接触屏蔽层,线芯露出铜线与卡爪之间不得超过5 mm。地线长度适宜,松开接线嘴拉动电缆时,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地线应不掉。接线盒和接线腔内保持清洁,应无杂物和导电线丝。11、电气设备的安装地点应无淋水、滴水,周围围岩坚固,设备放置与地平面垂直,最大倾斜角度不超过5度。12、设备输出端断电后,壳内仍有带电部件时,在其上应装设有绝缘隔板,并标明“带电”字样,防止人身触电事故。防爆设33、备管理制度、防爆设备入井制度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和小型电气入井应有负责运送人员持有本矿防爆设备检查组发给的合格证,方可入井,否则不准入井,井口管理人员严格检查把关,否则按违章从严处理。、防爆设备安装制度()、局扇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装风电闭锁装置。()、防爆设备按装地点,要求环境干燥,避开顶板淋水和水。()、应按防爆设备标准完善一切设施,不得有失爆现象存在。(4)、防爆设备应上台或上架。、防爆设备验收制度()、对本矿维修班组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设备,应由防爆检查组对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登记入帐,达到防爆性能标准的防爆电气设备和小型防爆电气设备发给合格证。()、对外委检修后的防爆设34、备和小型防爆电器设备由防爆检查组按标准检查,登记入帐,达到要求的发给合格证,否则退回原检修单位处理。()、对新领防爆电气设备和小型防爆电器的防爆性能,检查抽试, 登记入账,合格者签发入井合格证,否则退库处理。()、对使用的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防爆检查组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检查情况应及时认真记录备查,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填写通知单,限期整改。()、对防爆电气设备的报废处理,应由防爆检查人员鉴定, 确认失爆者,单独存放,由设备管理人员做好报废审批工作。小型电器管理制度1、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全矿小型电器的编号、修复、发放和管理工作,并按使用单位、设备类别登记入帐,实行牌板管理。2、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必35、须指派1名兼管员随时掌握本单位的小型电器使用情况,绘制接线图标,并将变动情况3天内报小型电器组。3、小型电器发放执行交旧换新制度,特殊情况下可先领新后交旧,但交旧时间不得超过24h,;增设小型电器应提前5天申报计划,经核实后,按需量批发,计划外使用不予发放。4、小型电器改变使用单位,必须由机电科组织双方在现场进行交接,到专业组办理正式手续,否则,仍按原单位使用对待。5、闲置和长期停用的小型电器,一经查出,限5天内交回,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6、严禁在井下存放和乱拆小型电器,发现一件(或一个零件)按丢失论处。丢失一整件按原值的100%扣罚责任单位。7、使用小型电器不当导致失爆者,按防爆管理制36、度处理。8、管理网员对本单位小型电器的型号、规格、数量、安设地点等情况必须明确。9、严禁私自编号或把有编号的小型电器顶替倒换。10、专管组和使用单位的帐、牌、物应相符。11、小型电器由使用单位自行维护管理,由机电科定期检查、考核。电缆管理制度电缆是矿井动力、照明、监测和控制的主要材料,也是矿井资产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为保证煤矿井下安全供电,减少电缆事故,达到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新驿煤矿电缆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执行。一、管理组织1、机电科电缆管理组是我矿专业电缆管理组,负责全矿截面4mm2以上高、低压电缆的到货验收,库存,发放,回收,安全检查全过程的状态管理(通讯、监控电缆由调度室负责管理,控37、制电缆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2、电缆管理组职责范围新电缆的领取和编号;监督检查电缆的修补和试验;负责截面4mm2及以上生产用动力电缆的收发、调配和报废;负责电缆的帐、卡、牌板管理;掌握井上、下电缆的实际分布及供电情况;电缆的入库和保管;3、截面为16 mm2及以上,长度20m以上的电缆都必须编号,并将电缆的长度截面面积和编号烙印在电缆头两米内处,经编号的电缆应立即入帐、上卡;4、各使用电缆的单位,由工区负责人全面负责电缆管理,各单位应设兼职电缆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电缆的领取、入井、移交、验收及电缆的回收上井,向电缆组交还电缆等工作。二、新进电缆的验收新进电缆由机电科和供应科共同验收。电缆验收前38、,供应科应向机电科提供电缆产品合格证,对无合格证及验收不合格的电缆,机电科拒绝接收,责任由购置部门承担;验收合格后,机电科编号、上帐、建卡后方可投入使用。三、电缆的选择和发放1、井下电缆的选择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电缆截面的选择应按电缆的经济电流密度、允许负荷电流等煤矿供电要求选择。2、采购的阻燃电缆必须 “三证一标志”及阻燃检验合格证和出厂质量合格证并由机电科负责取试样送矿务局实验室进行检测,合格并“三证一标志”齐全后方可下井使用。3、机电科参与对新到电缆的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亿金公司配货站方可发放。4、机电科要建立阻燃电缆使用管理台帐,内容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使用时间、39、数量、使用地点、阻燃检测合格证及转移、修补、报废,做到出厂合格证、检测合格证与台帐、实物相符。5、各单位领用电缆一律通过机电科办理审批手续,机修厂电缆组负责发放。 领用和发放双方在电缆下井合格证上签字,一式三份,交机电科一份建立台帐,机电科月底汇总报考核结算办并结算修复工作量。6、根据中的试验标准规定, 电缆下井前必须机修厂电缆组进行打压、浸水、绝缘、导通试验。试验合格后压号,填写电缆下井合格证。严禁不合格电缆下井。7、电缆发出后电缆组应立即入帐、上卡,作到帐、卡、物一致。四、电缆的运输1、使用单位将电缆装车后交运搬工区,运搬工区应指定人员对电缆进行运输。2、电缆到达地点后,使用单位和运搬工区40、进行交接,如发现电缆丢失、截短等现象,其责任由运搬工区承担。3、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人员负责将电缆运送到工作地点,防止中途出现异常情况。五、电缆的管理、运行和维护1、电缆采用谁使用谁管理、维护、保管的原则。2、电缆的接线和悬挂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者100元。电缆悬挂合格率不得低于98%。3、各单位严禁私自截、割、剥电缆,必要时经机电科同意,监督办理。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处,联责机电负责人50元。损伤电缆每处罚200元。(高压电缆每处罚500元) ,回采工作面煤机电缆、面溜子电缆损伤2处或断芯线绝缘坏必须更换。电缆41、因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按原值罚款。4、各工区严禁私存电缆(备用采煤机电缆、面溜子电缆除外),所有撤下闲置电缆, 工区要及时安排上井交机修厂。机电科下达通知单通知回撤的电缆,每超期一天罚款100元/根。丢失电缆按原值罚款。5、机修厂电缆组负责电缆的修复、发放和回收、验收工作,并做好各种记录。 电缆组必须及时完成电缆的修补工作,如影响生产按调度管理规定处罚。6、各单位升井的电缆交机修厂,由机电科、使用单位和机修厂共同验收签字后交机电科消帐,否则按未升井罚款,由机修厂填写验收单,要严格验收标准,认真填写。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7、机修厂电缆组要完善热补设施和修补工艺,健全检测、试验手段。修复后的电42、缆必须进行性能试验,并进行热吹风处理,将电缆内的水分吹干,做好修复记录,挂牌备用。修复后电缆要保证质量,否则,每出现一次热补质量问题,对机修厂罚款200元,联责厂长50元。8、严禁机修厂私自发放和外借电缆,否则按丢失罚款,联责责任人100元,并责令追回电缆。严禁电缆组私自截剥电缆,必要时报机电科同意方可进行,但要做好截取原因、数量和改号记录。9、严格电缆压号标准,除电缆短接(10米以内为短接)外,所有电缆必须两头压同一号, 压号要清晰,距电缆头不得大于2米和小于0.5米,电缆短接可在电缆中间压短接号。严禁无号电缆下井。10、对无法修复再用、绝缘老化的电缆由机修厂提出报废审请,机电科验证后报机电43、矿长审校后记入报废台帐。 其他任何单位无权处理,否则按电缆原值罚款。11、生产过程中需要转让移交电缆时,在移交单位具备移交条件的情况下提出申请,机电科、交接双方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机电科下发整改单,移交单位负责整改。凡是矿上安排办理交接验收,无故不到者,罚款50100元;凡是不按时办理移交手续的,罚款50100元。12、凡井下撤下不用的电缆,必须在3天内上交机电科电缆组,并办理撤帐手续,否则每延迟一天罚款50元。13、凡更换使用地点的,必须到电缆组办理手续,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14、对井下无人使用、无人管理的地点,凡超过10天以上的,使用单位必须向机电科电缆组汇报,由44、机电科安排撤除或移交其他单位管理。15、任何单位和个人施工时都有义务防护好周围的电缆,严禁喷浆料覆盖电缆及损伤电缆,每发现一处,给予施工单位50100元的罚款。16、各单位严禁存放闲置电缆。机电科应将电缆存入机修厂。机修厂存放电缆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干燥。禁止将电缆露天堆放。17、在用橡套电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下井使用。绝缘不合格;线芯绝缘龟裂老化;电缆护套龟裂老化或破损;线芯与绝缘层出现严重粘连,导电线芯断裂;电缆上接头数量较多,100m内超过4个,并且接头间距都小于15m。六、电缆吊挂电缆悬挂点高度为1.6米,用6毫米镀锌钢丝绳吊挂,两端用花篮螺栓拉直并离开岩帮(或煤帮)200毫米。电45、缆勾用3勾1担,每1米一个。信号电缆、监测、监控、通信电缆集中到最上面的横担上。接线盒用8毫米的盘元钢筋吊平,两端不得有多余电缆。过躲避硐时应将电缆随躲避硐内壁一起进入。迎头后面的多余电缆应盘成长S弯并吊挂。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为综合管理全矿设备配件管理,使配件管理做到制度规范化、管理程序化、供应配置连续化,特制定本制度。1、机电管理部门必须配备一名配件管理员(兼职),在机电科领导下负责全矿配件的统计、考核及档案管理工作,并协同供应部门做好各种设备配件的计划提交及到货验收,新进的配件必须由机电技术管理人员验收方可存库备用。2、配件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及牌板,明确各类设备配件的名称、规格型号46、存放地点、使用地点(或设备),并根据实际消耗情况及时更改相应数据。3、机电设备配件年、季、月计划由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汇同供应科分管配件计划的人员,根据消耗定额和实际情况,共同编制,并由机电科按时上报和派员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会议。4、机电科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各单位技术管理人员会议,分析配件消耗动态,制定配件消耗定额,对易耗、易损部件,做好科学分析,以提高配件使用的效率。5、各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允许有一定数量的易损配件储备,各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不准丢失、损坏、挪用。6、各使用单位对配件的领用和保管要固定专人,配件要分类码放,名称及型号标注清楚,要加强管理,降低消耗。替换下来的应尽量修复使47、用,对修旧利废工作搞的好的单位或个人,按机电设备奖罚条例应予表扬或奖励,对无法修复利用的配件,根据现场设备实际需要,及时提交配件供应计划以作备用。7、井上、下大型机电设备配件,应由机电科组织有关使用维护单位根据需要确定配件种类及数量,报矿领导批准后方可配备;综采、综掘大型移动设备的易损件,必须备足备齐相应配件;小型机电设备的配件、通用件可根据月度材料计划进行配备,尽量压缩小型设备配件的库存。8、机电设备配件的选型必须科学合理,根据设备性能及消耗、损坏情况,在保证配件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用通用性好、价格低廉的产品油脂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矿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减少因润滑而造成的设备事故,根据我矿油脂使用48、情况,特制定本油脂管理制度。1、机电科是油脂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新油到货的检验和现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2、机电、运搬及各采掘区队都必须设一名油脂管理员。 各油脂管理员要本着对本单位设备润滑和油脂管理高度负责的精神,负责监督和执行好矿油脂管理相关规定。3、油脂管理人员根据抗磨液压油、齿轮油的库存数量,必须于每月25号之前提出材料申请表报供应科;供应科应按要求及时组织进货。4、新油到货后,由供应科负责通知机电科,机电科负责油脂采样检查,采样率不得低于10%,不合格油脂不得入库并由供应科负责退货。5、使用中的油脂由各单位油脂管理员负责采样检查,采煤机、综掘机抗磨液压油、齿轮油每月15号采样检查一次49、;主副井绞车、压缩机油、变压器用油每半年采样检查一次。6、不合格油脂不准使用,严禁以水代油,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若因设备润滑不合格造成设备损坏,经分析属于管理问题,按损坏设备的原值对责任单位罚款。7、井下各主要用油单位,如需要在井下存放备用油品,必须设立油脂库,油脂库内支护材料必须为不可燃的,并且要有消防设施(防火管、沙箱、及灭火器等)。8、井下油库油脂存放限额为,抗耐磨液压油不超过100,透平油不超过100,齿轮油不超过三大桶(180/桶),乳化油不超过四大桶。9、井下各主要用油单位使用的油桶、加油机、抽油机必须有防尘措施。严禁抽完油后把油抽子放在油桶里,防尘套每月清洗一次。1050、油库内各种牌号的油脂应分类存放,注明牌号、用途,避免混用或错用。11、各区队在设备润滑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五专”、“五定”制度,即专库、专罐、专桶、专用过滤器、专用加注油工具,定点润滑,定质选油、定量给油、定时加油、定人负责。12、设备换油时,要按规定措施放掉全部旧油,冲洗设备内部油垢、杂质等物,然后再加注足量的新油。13、在井下开盖检查、检修设备,更换新油时,要搭防尘布棚,防止煤块或杂质掉入机体内,维修工具、加注油工具都应用绸布擦洗干净,注油口应设过滤网。14、设备运转时,要严格控制油品使用中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避免油脂在高温下氧化、变质。凡因设备润滑不良造成事故的,视设备损坏情况对单位51、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罚款。15、设备应时刻保持良好的密封和润滑状态。发现设备漏油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处理。16、机电科油脂管理组每月对在用主要机电设备的各种润滑油取样检查一次,根据检查结果确定是否更换新油,各区队接到检查结果及换油通知单后,必须在三天内将该设备不合格油品更换完毕。17、机电科油脂管理组每半年对全矿主要设备润滑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检查记录上报矿领导。各区队应按整改通知进行整改。18、全矿各主要设备使用的油品,必须提前进行过滤,再经24小时沉降方可使用单位不经过滤直接使用。19、旧油回收(1)旧油回收范围主副井绞车用油,强力皮带用油。(2)回收的旧油交供应科油库集中存放处理,回52、收率必须达到70%。机电设备、缆线的图牌板(微机)管理制度机电设备、缆线要实行图牌板或微机管理,做到帐、卡、物、图、牌版相统一。设备应实行动态管理,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井下所有移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1、计算机及其设备不准随便乱摸乱动,在操作室及控制室 内禁止吸烟。2、不准任何人私带磁盘在车房内计算机上使用。3、计算机及其设备的参数和定值不准随便更改,如发生故障需要更改时, 要征得技术人员的同意并做记录,以便故障排除后进行恢复。4、当进行检修或需要更换插件及零件时,要戴上防静电手套后方可进行工作。5、更换插件或零部件时,必须在停电后才能进行,严禁带电操作。6、搞好磁盘的管理工作,对计算机的程序53、要有备份磁盘,并且每半年重新进行一次拷贝,以免程序破坏或丢失。7、计算机磁盘要保持清洁,要放通风干燥处,不能放在光源或热源附近,切忌放在磁场区域内。8、计算机磁盘不要乱摸其读写槽,不要弯曲打折。以免损坏磁盘引起数据丢失,对专用磁盘要进行写保护。9、保持室内及设备的清洁,对计算机设备管理时,只能用吸尘器或吹风设备进行,不能用湿布或清洗剂擦拭。10、操作室及控制室不能随便出入,如有上级领导部门参观指导工作,或外单位学习者,必须持有主管部门的许可证,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设备交接验收制度 为确保良好地生产秩序,理顺生产各专业、各单位之间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管理不脱节。根据矿制定的生产职责范围和矿54、临时安排的工作指令,本着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特制定机电设备、设施交接验收管理规定。1、该验收包括新设备验收、安装工程的验收。2、新设备到货后由供应部门和机电科及使用部门共同验收。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并妥善保管及时将各种技术资料、图纸等文件转交机电科存档,合格后签字认可。资料不齐全,不予检验,机电科出具设备验收单。对由此而影响生产的,追究供应部门的责任,每次罚款200-500元。3、成套设备由使用单位、计划单位、机电科、分管领导共同组织验收。4、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时,机电设备、设施、系统要达到完好标准和质量标准化要求。5、排水设备所用的风泵要全部更换成潜水泵,并用自动开关控制。6、掘进55、工作面整体竣工、工作面安装竣工要提前两天通知机电科,提交交接验收申请。其它小型工程竣工提前一天通知机电科。并由交出单位向机电科提交设备、设施、电缆及小型电器清单。7、机电科组织,有关部门参加,与交接双方共同清点数量,验收质量。达到验收条件的在上井后办理交接手续。(1)现场交接验收后的下一个小班,由接受单位负责接管全部工作,不再另行通知。(2)对不具备交接验收条件的不进行交接,并对交出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并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3)对交接验收时具备条件进行交接验收。存在一些不影响安全的问题,由机电科会同企管科视工作量多少,扣罚交出单位工时费、材料费,加入接收单位负责处理。并由企管科办理手续。56、(4)对不接受工作安排、不参加交接、不按时在交接单上签字推委扯皮的,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负责人罚款200元。如发生不良后果,按生产事故处理;并由机电科办理设备转帐手续。(5)机电科、企管科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公开、公正、公平办事,对不负责的验收人员及科室负责人罚款200元。设备和配件更换制度1、机电科要根据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技术状态制定设备的更新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矿领导批准后由机电科组织实施。2、一般设备的改造更新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方案,分管领导审批。主要设备的更新由总工组织经济技术论证,报矿长批准后执行。3、改新后的设备其技术性能不得低于原设备。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报废更新157、)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高耗能、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维修费用超过重置价值80%,不如更新经济的。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4)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4、建立设备和配件的交旧领新制度各单位使用配件时,必须交旧方可领新,当时不能交旧由经办人写出借条三日内补交,限期内不交者,按配件价格的50%罚款。5、对回收的设备和配件,由机电科、材料小组验收后能修理的交机修厂更新,对不能修复的配件由机电科指定地点存放,按照报废处理。设备的使用和操作专职制度1、本矿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58、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严禁超负荷、拼设备和违章作业,无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的必须在制定后才能使用,对强令司机超负荷或不合理使用设备的,机电科有权制止,司机有权拒绝,并可越级上告,追究违章指挥者的责任,对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2、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当班包保制。主要设备均必须有运行记录/点检卡,无包机人或专人负责维护的设备不准使用。3、各类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及“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后由矿发证。国家统一培训的需持有合格证件,不准无证上岗,定59、期考核。4、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失爆。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并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严禁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5、实行强制的三级保养制度,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每日例行保养,每月一级保养,每半年二级保养,保养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机电科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设备保养费用的最低限额,对达不到最低限额的单位予以处罚。维护保养必须有详实的记录,并定期交到机电科。6、对主要设备实行点检制,由机电科制定点检标准书和点检卡片,并监督使用。定期对全矿设备进行检查。实行点检制的设备有:刮板输送机、皮带输送机、破碎机、电机车、绞车、耙装机、喷浆机、局部扇风机、振60、动筛、给煤机、乳化泵。7、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建立健全润滑管理制度和换油定额,坚持润滑五定(定人加油、定时换油、定点给油、定质选油、定量用油)。8、锅炉压力容器仪器仪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管理,并按规定周期进行检测、预防性试验和校验。9、设备发生事故按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办法严肃处理。设备事故必须查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设备维护岗位责任制1、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保证设备台台完好,实现矿井安全生产。2、要热爱本职工作,干好具体业务,刻苦钻研业务理论,提高维修工作技能。3、检查、检修设备要主动、认真、仔细,主要设备61、的易损件要有备品配件。检修工作要有计划性与针对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4、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设备标准检修设备,切实利用好日检时间检查、维护、保养、检修好设备。5、认真填写检修、检查记录,各种测量数据要准确无误记录清楚,为设备大中小修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6、检修工作完毕后,要清理干净场所、清点工具及配件、清扫污物,搞好文明生产。7、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和临时应急工作任务。8、严格劳动组织纪律,工作中不准存有侥幸心理,工作中主动认真,全面搞好运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9、严格检修制度,机械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时要填写设备缺陷记录,一时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严禁设备62、带故障运行。10、设备检修完毕后,及时填写设备日检记录和机电设备检查检修记录。设备巡回检查制度1、运行人员在上班过程中,至少应每小时对运行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视,并按要求记录各种运行参数。2、运行人员在设备巡视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时应准确判断并及时处理,对无法判断和处理的情况立即向班长或安全生产值班人员汇报,情况紧急时应立即停止该设备和相关设备的运行。3、运行人员在等待检修人员处理自己无法判断的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期间,应有专人对该设备进行监控,除紧急情况外不宜对该设备进行操作,以免故障扩大。4、检修人员在上班过程中,至少对厂区内的运行和备用设备设备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面巡视,并按规定填写设63、备巡视记录。5、检修人员在巡视过程中运行设备发生事故时,如运行人员不在岗则由检修人员承担运行人员的操作职责,如运行人员在岗则协助运行人员进行操作,并立即进行事故处理。6、检修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由检修班自行安排处理,但应向工区、机电科汇报并填写在检修记录中。其它项目应及时通知生技股并根据指令进行工作。7、运行人员和安全生产值班人员在巡视中发现设备故障和异常,如当班期间无法处理应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中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现场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工作必须按时在现场进行,接班司机按照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查阅各种有关记录簿的记录事项。2、 交班司机必须将当班的设备状态,运64、行情况,巡回检查情况, 存在问题,下一班应注意事项,工具材料和配件存放情况等,向接班司机交代清楚。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交班司机不得交班:a按照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本班没有认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b各种记录簿没有按规定填写。c本班发生的事故未弄清楚情况, 或留有能处理而未处理的问题,又未得到上级领导允许离开时。d不是本岗位的司机, 又未得到上级领导人的同意而来接班的。e发现接班司机有病, 醉酒或精神不正常时应拒绝交班,并及时向领导汇报。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接班司机应拒绝接班:a发现有第项中a、b、c任一者。b设备状态及运行情况不明。c安全保护装置及闭锁失灵或损坏。d工具、材料、65、配件无故丢失或损坏。e各种记录和技术资料不全或有丢失现象。f设备和工作场所不整洁。5、正式交接工作必须由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共同进行,双方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主要部位进行交接,检验各部件是否正常,运转时有无异状、异响,各包机部位是否清洁等。双方共同检查,应做好交接记录。6、交接班工作经双方同意后,均应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盖章或签名,方为有效,未经盖章或签名,交班司机不得下岗,接班司机不得上岗。7、在规定的接班司机缺勤时,交班司机不得擅自离岗,必须得到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8、当班司机正在操作时,不能交与接班司机操作。主要设备包机制度1、各岗点设备建立包机制,成立包机小组,挂牌留名,责任到人。66、2、包机人员要作到“三懂”、“四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会操作、会保养、会维修和会排除故障。3、包机人员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加强检修维护工作,确保包机设备在完好状态下运行。4、包机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方法、标准及注意事项进行检修、维护。5、包机司机和包机维修人员对重大问题没有能力处理时,必须汇报维修班长及本单位领导,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以便安排好时间,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突击,绝不允许隐瞒。6、包机人员包括各小班司机、各小班值班维修工和大班维修工。7、根据上级质量达标检查要求,及时进行达标整改。8、包机人员是包机设备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者。因维修保养不当,设备67、发生事故,包机人员应负主要责任。小型移动设备操作制度1、小型移动设备使用前必须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2、每班使用前,必须有专职电工对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3、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必须每月一次,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责电工检查1次外皮有无破损。4、小型移动设备的使用必须有机电区长、机电班长具体负责。5、对小型移动设备保护不齐全的、电缆破损者不得使用。采、掘、运等移动设备安装验收制度1、采掘流动设备必须按照矿井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达到帐、卡、物、板四对口。2、采掘设备调拨必须办理调拨手续,严禁区(厂)之间私自68、挪用,违者由设备原单位承担责任。3、新安装设备交接使用前,必须经验收合格方能投入运行, 若电气设备失爆,严禁送电运行,运行后,存在一切 问题,由使用单位限期处理。4、采掘设备必须使用漏电、过流、接地保护装置,使用电煤钻时, 必须使用综保。掘进迎头必须使用风电闭锁,以上保护不全不得送电运行。5、所有设备外露的转动、传动有运行部位,必须加装牢固的防护装置,确保人身安全。6、电动机必须使用综合保护,40KW以上电动机必须使用真空开关,液压联轴必须使用易熔合金及难燃液。7、采区电缆必须使用阻燃电缆,并吊挂整齐,使用小型电器要吊挂、 摆放整齐,信号小电要使用信号板,严禁乱放。8、采区配电点峒室要符合要求69、,使用不燃材料支护,并配备充足的照明及防火设施, 绝缘用具、停电牌要齐全,供电图板要清晰、准确。9、采区所有设备、电缆、小电要编号,标志牌内容要齐全准确。达到帐、 卡、物、板器对口。10、闲置电缆、小电、设备要及时升井检修备用,采区配件设备库不得长期存放失修设备, 对安装设备现场更换下的部件要及时升井, 不得长期存放失修设备,对安装设备现场更换下的部件要及时升井,不得存放现场。11、采区设备要班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上级领导或业务部门检查出的问题要迅速落实,不得拖延。12、要积极开展技术练兵,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每星期组织不少于一次业务学习。13、采掘维修工未经机电业务领导同意,不得随便调70、动,区队不得随意安排维修工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工作。设备的电气安全保护装设制度 设备的电气安全保护装设必须经过机电科的同意才可以安设。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设备的电气安全保护必须健全、灵敏可靠。1、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2、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3、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4、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71、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5、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6、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7、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装置时,可采用瞬间1次自动复电系统。8、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守下列规定:(一)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72、装设防雷电装置。(二)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三)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计算、整定和校验制度1、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2、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73、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3、井上下高、低压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计算必须有机电科整定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调整。4、井下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六个月整定一次,负荷变化时及时调整。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如专用的记录薄中,检查和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应指定专人限期处理。5、井上下高压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年应由集团公司试验室校验一次,并出具合格的实验报告,发现问题及时限期处理并记录存档。主要设备的技术测定和试验制度 一、机电科每年编制主要设备的技术测定和试验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二、主要设备的技术测定和试验的项目、内容和周期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并整理好技术测定报告,应测试的设备74、及要求如下:1、新安装的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次检查,每年进行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检查验收和测试内容,应包括下列项目:(一)现场拍摄提升机运行速度图。(二)测试保险闸空动时间和制动减速度(摩擦轮式提升机要检验在制动过程中钢丝绳是否打滑)(三)、实验整定继电保护及控制继电器。(四)、各种调整和自动记录装置以及深度指示器的动作状况和精密程度。(五)、检查常用闸和保险闸的各部间隙及连接、固定情况,并验算其制动力矩和防滑条件。(六)、钢丝绳安全系数验算。(七)、测试盘形闸的贴闸压力。(八)、主加、减速度验算。(九)、提升机强度验算(十75、)、提升强度图的验算(十一)、电动机功率的测试和验算检查和测试结果必须写成报告书,针对发现的缺陷,必须提出改进措施,并限期解决。绞车房内。2、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测试内容及收集的资料有:1)绘制通风机性能曲线,对通风机进行测试的工况点的选择,一般不少于10个,且均匀分布。对轴流式通风机,应绘制出通风机装置特性曲线,对离心式风机,应将全压特性曲线转化为静压式特性曲线。2)测出喘振点。3)计算出正常运行工矿时的运行效率和输出功率。4)测出通风机噪声,轴承与电动机温升。3、主排水系统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性能测试,测试内容76、:1)、水泵性能曲线应在不同流量值的情况下进行绘制,测点不少于5个。2)计算出水泵运行工况下的效率、排水系统总效率和吨水百米电耗。3)测出水泵的噪声,在正常运行工况下的震动。4)测出电机转速,计算出电机效率和泵轴功率。4、使用中的空气压缩机应每年进行一次测试,要测试压缩机的排气量、各级排气温度、压力、震动、噪声和电机转速等,并计算出压缩机的的比功率和排气效率。排水系统联合试运转制度1、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确保排水能力满足规定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2、排水系统联合试77、运转有机电科组织,运转工区协助有资质的单位对水泵进行技术性能测试,水泵司机、变电所值班员对联合试运转的各种仪表认真记录,必须出具水泵联合试运转试验报告。3、水泵联合试运转前必须编制措施,经矿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4、前要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水泵、管路、电控等设备要保持完好,备品配件充足。5、水仓,要进行彻底清理,保证有效容积;6、上、下排水沟要进行彻底清挖,确保疏水畅通;7、闸门、防水墙等防治水设施要进行认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1、操作司机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应做到“三知”、“四会”。2、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由司机和维修人员共同负责。3、设备78、的操作司机必须每班对设备和机房进行清扫。使设备和机房保持清洁、卫生。4、操作司机应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和其他有关需要记录的内容。5、操作司机应按设备巡回检查制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有关上级领导,事后作好记录。6、设备维修工每日必须执行两小时检修制度,加强维修保养,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7、维修人员必须参加每月停产检修工作以便对设备状况做到心中有数。8、维修工必须每日对绞车各部进行全面检查一遍。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无法处理时应及时回报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的措施,并做好记录。9、司机和维修人员应按照保安规程和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有关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和整定。并做好记录。179、0、维修人员应做好绞车的备品备件的准备工作。定期做好计划使备件有足够的数量,以便随时更换使用。11、维修人员应按时作好设备的停产检修计划,及时上报有关负责部门。设备的计划检修制度1、为了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生产矿井执行停产检修的有关规定,及时解决主要机电设备和输配电系统存在的隐患。恢复设备原有性能,保证安全运转,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矿机电科负责组织全矿月度停产机电设备的检修工作,机电科设专人管理。3、全矿各单位的主管技术员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月度停产机电检修计划。4、机电科负责全矿月度停产机电检修项目的平衡,调整和汇总上报。在矿长和总工80、程师的主持下,矿在检修月的10天左右,召开有各单位主管领导和主要机电单位的技术人员参加的停产检修准备会,全矿综合平衡,落实机电检修项目计划。5、各单位编制机电检修项目时,应充分利用检修时间, 优先安排。 (1)、平时不能解决。非停产方能处理的大型固定设备已经发现的隐患和缺陷; (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技术测定、 试验;(3)、立井提升设施处理故障;(4)、大型固定设备和隐蔽件的技术测定。解体检查;(5)、输配电设施存在的问题和定期检修试验项目。6、机电检修计划编制前,各单位分管机电工作的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的进行现场勘察, 结合设备平时运行状况,全面了解设备存在的问题,对照资81、料分析缺陷原因,研究检修内容和方法,对重要的大型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检修进度图表和施工工序安排劳力组织。7、在编制机电检修计划的同时,检修单位应提出检修用配件、 材料消耗计划和工器具计划。一式两份报矿由供应科和机电科按配件和材料管理供应渠道组织进货或按排加工。检修用配件、材料和工器具必须按检修项目和内容“对号入座”,专料专用。不得任意掷作他用。8、各检修单位和分管领导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检修前应填写检修任务书,把检修计划项目落实到班组和个人。选派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 检修前应向全体检修人员传达检修计划和施工方法,贯彻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检修质量标准及时间要求:多班次检修作业的项目必须有交接班的具82、体规定。9、检修单位必须按矿审定的检修项目和时间进行检修,不得任意增减或删改检修计划,检修过程中发现的意外情况必须立即回报,需延点作业时要经过有关领导批准。10、机电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有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和检修质量,机电检修项目措施施工应提出安全措施的检修项目,没有安全措施或有措施没传达的,严禁施工,否则按违章处理,严禁没听传达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人员参加检修。11、机电设备检修过程中,应及时进行中间验收。作好记录,较大的工程项目应指定专人进行中间验收和记录 。检修的设备在组装前,检修施工负责人详尽检查83、。防止工具、材料小型物件遗留在机体内。设备检修后,应进行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返修。12、编制检修计划的,应充分考虑检修设备的试运转时间,检修设备试运转无问题后,应由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和设备司机交接验收。重大工程项目应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交接验收要履行手续,连同检修记录一道整理存档备查。13、每次月度停产检修后,各单位技术人员应于5日内搞好检修总结, 提出书面材料报矿机电科,检修总结的主要内容是:(1)、停产检修计划总表。计划和实际比较(2)、项目增加或减少的原因,对重点工程项目数和内容数要详加说明(3)、通过检修发现的设备隐患及解决处理办法(4)、机械和电气部分的测试情况(5)、安全84、设施的试验情况(6)、准备下次检修按排的主要项目主要设备的大修及质量验收制度1、实行定期强制检修,机电科负责制订全矿大修计划,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编制设备的季检和月检计划,并报机电科审批,由机电科考核。2、设备大修理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提前或拖后,固定设备的大修要执行开竣工报告制度,工程竣工后,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运转,严格按检修质量标准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应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簿中。4、移动设备的大修应执行委托检修制,由机电科委托矿机修厂或其他专业部门进行大修。5、大修理后的设备实行保修制,保修期按矿规定执行。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由承修部门负责。6、设备大修后85、的质量验收以机电科专职质量检验员为主,会同使用维修单位有关人员共同进行。7、对两次以上大修理的老旧设备、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属设备本身有严重缺陷者,可根据工艺要求,报请矿主管设备的领导批准后适当降低大修的质量标准。制定设备更新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度1、机电科要根据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技术状态制定设备的更新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矿领导批准后由机电科组织实施。2、一般设备的改造更新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方案,分管领导审批。主要设备的更新由总工组织经济技术论证,报矿长批准后执行。3、改新后的设备其技术性能不得低于原设备。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报废更新(1)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高耗能、效率低或超86、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维修费用超过重置价值80%,不如更新经济的。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5、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6、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设备大修计划及实施制度1、设备大修严格按大修计划进行。2、设备大修完毕,由机电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单,由机电科办理相关手续。无验收报告,工资部门不予支付维修费用。3、 矿内大修需用的材料费用由使用单位编制材料计划单,机电科审批,矿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4、外委大修由机电科申请,分管领导签字,主管领导批准。大修内容由机电科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审定。煤矿主要机电87、设备使用年限和检修周期表序号设备名称使用率%待修率%待修率%使用年限(年)检修周期备注小修(日)中修(月)大修(月)1矿车955571020182电溜子(包括传动装置、电动机、机头、机尾)7581746306123煤电钻、发爆器、风镐、风钻7515102.51064局扇、采区小水泵858753065矿灯851051月6日6小型电机车80101015606127皮带输送机(移动式)8010101060128小绞车、内齿轮绞车75817818012249装煤机、装岩机55202573092410移动式压风机801010103062411矿用变压器90552018012干式变压器855103602488、13防爆开关8510510153031214提升绞车2030180247215主要扇风机152090123616固定式压风机152560123017主水泵106061218煤水泵110619电铲(挖掘机)80101030120244820大型标准轨距电机车8010104030126021自翻车901040365489622筛选破弹设备6253061223洗煤机20453062424吊泵101521225抓岩机730612电机车(蓄电池电机车)运行管理制度 一、在用蓄电池式电机车牵引车数为8辆,架线式电机车牵引车数为24辆,不得超挂。如新增车型,须经制动距离试验后另行规定。 二、电机车司机必须遵89、守以下行车信号:、哨声信号:一声表示停车,二声表示前进,三声表示后退; 、固定信号灯:红色灯光表示禁止通行,绿色灯光表示可以通行; 、使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为:发生危险情况时处于危险区段的人员用矿灯急速划圈晃灯,司机发现有人急速划圈晃灯时,必须立即刹闸停车。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自动信号:绿灯表示可以通行,红灯表示禁止通行,黄灯表示特殊情况,暂不可通行; 三、开车、停车及调车信号要用红灯、绿灯或哨声,不可用口头命令代替。 四、司机在开车前,必须检查车前、车后,是否有障碍物。 五、司机必须坐在司机座位上开车,要目视前方,身体任何部位不准探露车外,严禁在车外开车。 六90、电机车启动时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合自动开关; 、当司机接到开车信号后,推动换向手柄到所需位置; 、响铃示警,铃声要表示行驶方向,二声前进,三声后退,然后将车闸松开; 、将控制器手把自零位顺时针转动,逐步加速,每个挡位停留时间约3 秒左右,不可一次滑过几个挡位; 、控制器手把推至两个电机串连最后位置和并联最后位置可以期停留外,其它位置不可停留过久; 、严禁将控制器手把停留在两个挡位中间; 、如启动困难,应先断电后再找原因,修好后再按规定启动,不得强制开车; 、如果轨道太滑、坡度较大启动困难时,必须撒砂后再启动,不可在启动中撒砂。 七、列车运行时,电机车上必须有射向前方的照明灯且亮度充足,在最91、后一辆车上必须有红色尾灯。 八、机车在运行中,司机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行车信号,注意轨道及架空线情况,了望前方,严防追尾。 九、司机在行车时,必须注意电机车各部分运转情况,声音是否正常或有无特殊气味等。 十、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应根据运行时间、牵引次数及照明灯亮度的强弱,判断蓄电池的放电情况,如放电达到规定限度应更换蓄电池或停车充电,不得使蓄电池放电超限。 十一、当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条线路上同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小于100 米的距离,严禁对开。 十二、行车速度:拉煤或其它普通物料,不超过4米/秒;接送人员不超过3米/秒;调车时不超过1.4米/秒;运送爆炸材料或超长、超重物料及机电设备时,不92、超过2米/秒。 十三、运送大型设备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明确行车速度。 十四、用电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炸药和雷管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炸药、雷管的车辆及电机车,三车之间必须用三辆空矿车隔开; 、必须由专门的火药管理人员护送,除跟车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外,其它人员严禁搭乘; 、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准同时运送其它物品和工具。 十五、电机车行驶到检修架空线或轨道等处,必须听从修理人员的指挥。 十六、在行车中自动开关跳闸,应立即将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重新启动,如再跳闸,应停车检明原因。 十七、在行车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将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制动停车,等来电后再重新启93、动。 十八、在有列车通过的风门处,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十九、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在巷道内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视线有障碍或前方有行人时,都必须减低车速,并发出警号。必须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区段设置列车占线闭塞信号。 二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正确设置轨道绝缘点,保证其安全可靠,定期检查检修轨道回流线,定期测试回流电阻应符合规定。 二十一、架空线高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电气距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二十二、非特殊情况,电机94、车的检修工作应在车库内进行。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必须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二十三、电机车双线行驶,两列车将近交逢时,牵引空矿车的列车应减速。如发现对方列车有不正常情况,司机应用忽明忽暗的灯光提示给对方,使其停车检查。 二十四、在行车时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车: 、架空线或轨道有障碍物; 、电机车掉道、集电器跳落或架空线损坏时; 、车辆掉道或脱钩时。 二十五、调整行车速度,可使用牵引电机串联或并联及停送电的方法进行调整,不可利用车闸控制行车速度。 二十六、列车行近停车地点需停车时,应提前将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利用列车惯性减速,同时要响铃示警,在列车到达制动停车范围时,再施闸停车。 二十七、95、电机车行驶中,如有撞车、撞人等危险情况,立即使用紧急停车,使用动力制动,使用车闸,同时撒砂,以保证在最短距离内停车。 二十八、摘挂车时,司机必须把车停稳,扳紧车闸,等挂钩人员安全操作完毕,接到开车信号后方可开车。 二十九、列车制动距离的规定:在拉煤、矸及普通物料时,不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超过20米,每年定期对电机车进行制动距离试验。如电机车制动系统大修后,必须做制动距离试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十、车闸正常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在运行和调整车速时禁止使用车闸; 、制动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手把拉到零位后方可施闸; 、非特殊情况时,不准突然给闸过紧; 、机车速度较快或路轨较滑时,司机要根据坡度的96、大小,牵引车辆数,选择适当的距离停电减速,临近停车地点时再施闸。 三十一、电机车有下列情况时应禁止使用: 、缺少碰头或碰头损坏; 、连接装置有损坏; 、制动装置有损坏; 、撒砂装置有损坏或砂箱内无砂子; 、前后照明灯及尾灯不亮; 、警铃不响; 、防爆电机车的电气设备失去防爆性能。 三十二、电机车因调车特殊情况,允许顶车外,正常运行时,电机车必须在列车的最前端牵引。 三十三、电机车除调车外,严禁逆行车路线行驶,以免发生事故。 三十四、打倒车时,必须等电机车完全停止后,方可转动换向手把。 三十五、电机车或车辆在运行中发生脱轨故障时,必须采用复轨设备就地复轨或人工拿道后方可运行,严禁硬拉。 三十六、97、跟车工必须坐在规定的位置,其它人员严禁乘坐。如处理事故必须乘坐电机车时,应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乘坐人员的位置不得影响司机视线,不得将身体探出车外。 三十七、南北大巷,机车运送“超高、超长、超宽、超重”四超物件时,必须在西侧轨道运行,严禁在东侧轨道运行,以保护轨道东侧电缆,防止受伤。乘人罐笼运行管理制度 一、井口管理工作由运搬工区主管负责,当班安全生产由把钩工具体负责。正常情况下,井口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把钩工的统一指挥。井口工作范围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各工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所在岗位各司其职,认真负责。 二、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98、,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三、井口所有的机电设备和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检修和试验,以确保安全使用。 四、人员必须在候罐室内等候上罐,不得滞留或拥挤在井口,要听从把钩工的指挥,按大罐每层不得超过38人、小罐每层不得超过23人的规定上罐。 五、乘罐时,罐笼进出口必须由把钩工放下罐帘,罐帘下部边缘至罐底的距离不得超过250mm,罐笼未停稳,任何人不得打开罐帘。 六、对入井人员由把钩工执行验身制度,严禁携带火种及烟草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喝酒和精神不正常的人员下井。进入罐内要抓稳扶手,保管好所带的工具和物品。 七、上下罐人员自觉服从把钩99、工的管理,按照规定的方向上罐和下罐,要先下后上。 八、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九、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进出罐笼。 十、下放大型设备或大件物料时,严禁同时提人。 十一、必须有机电部门签发入井合格证的设备才准许进入井口房,由把钩工安排装罐下井。升降大件设备、材料和爆炸材料,必须将审批后的安全措施向井口工作人员贯彻传达,并严格按照安全措施的规定施工作。 十二、在井口及井筒内进行安装或检修等工作时,必须有审批过的安全措施才能进行施工。由把钩工负责井上、下口的安全警戒。检修人员站在罐笼顶上工作时,必须佩带保险带,提升容器的速度,控制在0.30.5m/s之间,检修用信号必须安全可靠。 十三、100、进入井口房的人员一律禁止吸烟,井口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或用电炉取暖,如需要进行割焊作业时,必须有审批的动火报告和安全技术措施。 十四、除工作人员外,严禁在井口房、井底车场内逗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横穿提升间。 十五、严格按规定装载量提升或下放,矸石、料石或超过1.2T的重量的物料车,单层装车,煤双层装车,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合理配重提升。 十六、井口房内要经常打扫卫生,洒水清尘,及时清除杂物,严防井筒坠物。 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行管理制度 一、乘坐方法:1、乘人从车场乘人器挂架处取下活动钩乘人器,活动钩乘人器卡紧钢丝绳后,方可上人乘坐。2、乘车人员必须排队上车,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乘人必须拉开101、7米以上的间距。3、上下座蹬方法:上车时手先抓手把随行一大步,在座蹬的一侧超过座蹬,然后另一条腿跨向座蹬,骑马式坐稳,后上双脚蹬在脚蹬上,手抓住手把即可随行,到需要下座的车场时在规定的上下区域下座。下座时一脚伸向前方,先离脚蹬着地,并及时取下活动钩乘人器,在后边没有座蹬运行到的时间内离开运行区到等候室,并将活动钩乘人器放于乘人器挂架,上下时要注意腿与脚蹬不要太近,保持一定的距离。4、在座蹬来到上、下区域时方可以上下,严禁在座蹬距巷道地板过高的区域非上下人区段上下。确因在上蹬区段不能上时,严禁随走抢行上蹬。由于紧张或其他原因确实在上下区下不来时,不要强下,要喊叫工作人员停车再下。5、现场工作人员102、发现有人下不来座蹬时要及时停车,人员下来后要及时摘除活动钩乘人器,躲开运行区,然后再启动开车。6、在运行途中,发现影响个人和他人安全问题时,可以操作沿途急停开关停车并闭锁,待问题处理好后,必须恢复急停开关,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7、乘坐时必须双手抓牢乘人器吊杆,肩靠紧吊杆,观察前方,双脚踏在脚塌板上。8、乘人必须在指定区域上下,严禁在非指定区域上下。 二、乘坐规定: 1、使用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在指定位置上下座蹬。 2、运行中,人员必须坐直坐稳,严禁在座蹬上站立、后仰、脚拖在地板上蹬地随行;严禁故意左右摇摆乘人器;手不得触及牵引钢丝绳和拖轮,不得将乘人器和随身携带的物体触及管、线等任何物体;严禁乘坐103、时打盹睡觉。3、严禁坐在乘人器上绕过驱动轮和尾轮。4、每个乘人器限乘一人,严禁超员乘坐。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乘坐。 6、携带物品长度超过1.5米时其重量不得超过10kg;重量超过30公斤时长度不得超过1m。携带小于规定的工具物品时,每人只准携带一件,并必须沿运行方向放置拿牢,严禁出现转动和晃动。携带斧头等利刃工具物品时,必须将利刃部分包好。7、乘坐运行中的架空乘人装置时,如发现有绳卡损坏、钢丝绳脱落、乘人器刮扯其它物品时,必须立即离开乘人器,就近拉下紧停开关,并通知维修工或现场的工作人员。严禁无故拉动紧停开关。8、 架空乘人装置应尽量采取集中时间进行运行,杜绝零星人员乘坐运行。104、 三、架空乘人装置维修管理制度: 1、架空乘人装置机电设备管理,按机电设备检维修制度进行正常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进行大、中、小修,机电科、机运科负责监督。 2 每日必须对架空乘人装置的电动机、减速器、驱动轮、钢丝绳、托绳轮、压绳轮、导向轮、乘人器、固定架、涨紧装置、机尾滑道等全部检查一次,重点检查各部件有无脱落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转。4、减速器、驱动轮和机尾轮上下轴承至少每两个月注油一次;托绳轮轴承至少每半年注油一次;大小齿轮表面至少每月抹油一次。5、摩擦衬垫及托绳轮衬垫磨损超过1/3时必须更换。6、托绳轮轴承有响声或不转时必须及时更换。7、建立设备检查维修记录、设备运行记录,检105、查维修完毕后必须详细的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四、处罚规定1、对现场不排队不听从指挥的,抢座的一律按严重“三违”处理。2、不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存放,乱扔乱放乘车器的每次罚款100元。3、非司机外其他人员严禁私自开车,对私自开车的每次罚款500元,按破坏设备论处。行人助行器操作使用管理规定1、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助行器运行时,禁止提升、下放物料。2、该助行器系统由运搬工区负责日常检查维护、调整、管理。3、信把工负责集中上下人之前的检查:绞车及张紧装置完好、基础稳固状况、滚筒木的固定、滚筒缠排绳、滑轮组、托绳轮运转及销轴固定、闭锁,钢丝绳损伤,特别是接头部位的检查,是否脱槽及恢复,专106、用信号与通讯的完好,运行区间与人行道有无障碍物,及卫生清理,托轮的紧固情况,上岗时试运行一次,确认完好,方可准备开通,否则,必须处理好或及时汇报工区,处理完好后方准上下联络明晰后开通。4、集中上人时,上下车场必须有专人负责,该处岗位工负责手柄的收发,上下运转保管、清点工作。5、工区机电修必须有专职人员每天一次全面巡查检修,保持张紧适度,设备配件完好,并有检修记录,及时更换易损件与润滑注油。6、使用:正常使用时,绞车离合应在刹紧位置,制动闸是敞开状态,上、下绳分别在上、下托轮上运行。助行手柄卡钩豁口向上套绳,套卡后双手平握向后用力,人员自助上行。7、运行过程中,行人必须注意力集中,以正常行走姿态107、双手紧握手柄,靠近绳道(托轮)的身体部位或所携物件距离绳道、绳轮(以外)150200mm以上,不得触及临近任何物体严防绳轮伤人、绊人。8、任何人不得用手或其他工具、铁丝等材料抓、绑钢丝绳与绳轮,只准使用专用助行手柄,不得在助行器上附挂其他物件。9、人员只准在助行器牵引区间行走助行,只准牵引人员上行,并只准使用上绳。10、助行过程中,人与人之间间隔2米以上,严防碰伤前后人员。11、助行过程中,人员不得打闹嬉戏,不得迷糊打盹。有精神不好、状态较差与醉态人员不得乘牵。12、助行过程中,人员只准在牵引助行防滑道上运行,脚下不得碰触轨道与下绳、下轮。13、牵引助行人员一定听从现场信把工指挥,上山行车吊车108、时,要远离下车场100米以外的安全地带或附近安全地点候乘,并自觉领用、归还手柄,爱惜、珍惜手柄、助行器。14、运行过程中,如发生钢丝绳脱槽属正常现象,用手柄抬上托轮即可。15、牵引运行前后,严禁跨越绳道与轨道。16、集中上人时,上下信号联络清楚,由信把工或行人自觉开通,上完人后,信把工自觉关闭绞车停运。17、特别注意松张钢丝绳的安全防范及托绳轮的闭锁,绞车前方导向轮的分绳,严防咬绳。严格钢丝绳、无级绳的检查标准与制度,严防断绳伤人。18、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该类人员需助行时,须事先提出申请,经现场信把工同意后,方准单独助行。外来参观人员也需经矿调度室同意,并学习本规定后方可在现场信109、把工指挥下助乘。19、所有助乘人员必须保管好自携、互携物品、工具等,防止窜落伤人。20、检修时停电闭锁并挂牌,助行时不得检修。轨道铺设、安装验收制度 1、为确保良好地生产秩序,完善矿井轨道安装、铺设验收制度,根据集团公司及矿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此轨道安装验收制度,望相关单位认真执行。 2、施工单位在工程结束后,由安装单位进行自检轨道铺设质量,轨道铺设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和质量标准化要求。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书面向机电科提出验收申请。验收申请必须提前24小时交机电科。 3、由机电科组织生产科、施工单位共同对轨道安装、铺设质量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纪录。 4、如需打地坪的地段,必须经机电科会同相关单位验收110、合格以后进行施工,严禁未经验收铺轨质量而打地坪的工程施工。 5、对不接受工作安排、不按时参加验收,并且推委扯皮的,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元。6、机电科、生产科等部门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进行验收。轨道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1、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2、轨道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的轨道中心线铺设,否则,必须重新铺道。 3、使用的轨道不得出现阴、阳道,道板悬空等现象。 4、轨道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 5、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6、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m应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其他具有等效电111、阻的导线。 7、线路上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连接后每个接缝处的电阻,必须符合规定: 8、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线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以绝缘。第一绝缘点设在2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的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列车的长度。对绝缘点必须经常检查维护,保持可靠绝缘。 9、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联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 10、托绳轮(辊)按设计要求设置,并保持转动灵活 11、提升道必须装设托绳轮(辊),装设必须平整、稳固,不得被煤、矸所埋设,保证运转灵活。地滚必须由软质材料制成,直径一般不小于150mm,宽度不小于2112、50mm。每组地滚间距不大于20m,严禁钢丝绳在巷道底板上拖行; 12、主要提升车道上巷口轨道变坡点装设地滚直径不小于250mm,宽度200-250mm,轴径不小于40mm。 13、如巷道有起伏,有钢丝绳磨损顶棚时,要装设托绳轮(天轮),其装设数量和位置,应以不磨绳为准。 14、对中间水平及下车场甩车道,侧帮要装设立滚(站轮),甩车道道心要装设扒绳轮和地滚,其装设数量和位置,以不磨绳为准。矿车维护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矿车管理力度,使井上下材料、设备、矸石运输能够正常有序,保证井下矿车供给及时, 明确责任,层层监督,加快矿车周转速度,实现矿车零积压,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经矿研究决定,制定本113、制度。一、矿车管理职责1机电科是矿车业务职能管理部门。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矿车调研论证、签订技术协议、进货验收和矿车中大修、报废签定工作。2调度室负责井下车辆的周转管理,负责根据矿生产计划每月月底下达各地点座车数及供车计划。3运搬工区是固定箱式矿车、材料矿车、侧卸式矿车及平巷人车的使用管理部门,负责固定箱式矿车、材料矿车、侧卸式矿车及平巷人车的使用、管理和检修工作。二、质量完好要求1、轮对(1)矿车运行平衡,在水平轨道上四个车轮有一个不与轨面接触时,其间隙不大于3 mm。(2)车轮不得有裂纹,轮缘磨损余厚不小于13mm;踏面磨损余厚不小于:1 吨及以上矿车6mm;2 吨矿车7mm;3 114、吨矿车8 mm。(3)车轮定期注油,转动灵活。车轮端面摆动量:滚动轴承不超过2mm;圆锥滚柱轴承不超过3mm。2、连接装置(1)连接钩环和插销的拉力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15%,链环、插销弯曲值不超过链、销直径的10%。(2)铸钢碰头无裂纹,弹簧无断裂或永久变形。弹性碰头的伸缩长度为1030 mm。规程规定:各种车辆的两端必须装置碰头,每端突出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3)橡胶碰头完整,固定可靠,伸出槽外长度不小于30 mm。3、车箱与底梁(1)车箱无破洞(破损面积不超过500mm2),各部凸凹深度不大于50 mm,裂纹长度不超过100 mm。上口对角长度115、差不大于50mm。(2)底梁不得有开焊和裂纹,碰头铆钉不得松动,其他部位铆钉、螺栓松动数不超过总额的10%。4、各零部件必须齐全,弹簧不得有断裂。轮轴不得弯曲变形,轮对不得出现摆动超限或不转动(俗称死轮)。三、维修标准1、 因故障必须在运输线路上修理矿车时,施工前必须征得调度员同意,并在施工地点前后各60米处设置安全警戒。2、 中修、大修矿车时,应首先检查矿车状况,确定检修部位、内容及检修方法和程序。3、 矿车轮对、轴承每半年内至少注油1次,每1年内必须清洗检查1次,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凡损坏的轴承、弹性挡圈等零件必须及时更换。4、 矿车整形前,应对矿车进行检查,确认箱体内无杂物后,方116、可启动整形机慢慢下放于车箱内进行整形。人工整形时,必须检查锤头柄固定是否牢固,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伤人。5、 在拆、装矿车碰头时,应使用专用工具,碰头正面禁止站人,以防伤人。6、 装卸车轮要用专用工具或退轮机、装轮机,禁止敲打,并注意保护零件不受损坏或丢失;在装卡工件时要放稳摆正、固定牢靠,防止滑脱伤人。7、 拆卸轴承时应使用退卸器,安装轴承时应事先放在7585(最高不得超过100)的油中加热,10-15分钟后再进行装配。8、 人工拆卸、装配轴承时,要选用铜棒或铝棒等软金属平稳击打轴承,使其慢慢卸下或装配好,防止损坏轴承及轴头。9、 按规定在车场进行“列检”工作时,要设置明显的“列检”标117、志,“列检”人员要注意来往车辆。10、 所有矿车都有要编号,并建立检查、检修记录簿,注明矿车的型号、编号、检修日期、检查检修人员、检查检修内容以及所存在的问题。11、 应将每次检查、检修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详细记录在检查、检修簿上。12、 凡修理后的矿车必须按完好标准验收,按矿车编号将验收日期、验收结果、验收人员记录在矿车台帐上;大修后的矿车按检修质量标准组织验收。13、 修理后的矿车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矿车运行使用管理制度1、使用矿车、平板车、专用车运输物资时,使用单位必须在车体明显位置注明以下字样:上井的车辆必须注明“使用单位、上井时间、上井”,下井的车辆必须注明“使用地点、使用单118、位、下井时间、下井”。2、运搬工区每发现上述车辆没有注明上述字样,不予运送。3、井上每发现一车次标注不全的运输物资车辆。4、井上必须同时备用2辆平板车或叉车。5、每月5日前将上月矿车周转率、机车效率、全员效率和运输成本以书面形式报机电科。6、运搬工区对矿车、平板车、叉车及专用车辆进行管理,同矿车一同列入检查考核范围。7、按照运搬工区机电运输专业质量验收标准中规定,矿车完好率不底于80%,否则不得评为优良级(即得分不超过95分)。8、拆下的矿车轮对必须定点存放在矿车维修车间处,不得丢弃、闲置不管不问。9、碰头、轮轴、扳道器等不得乱扔乱放。10、运搬工区每月维修费用节余不得超过1000元,超出部分119、,对区长按照超出额的10%进行处罚,对副区长和技术员分别按照超出额的8%进行处罚。小绞车安装与验收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小绞车管理,提高设备整体形象,确保提升运输安全,特制定小绞安装管理规定如下:一、小绞车安装规定:1、调度绞车的安装规格型号工区(队)申请由机电科审核后确定。2、安装和使用的绞车必须完好,否则不准使用。3、调度绞车应水平安装,提升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的夹角最大不得超过5度,以保证绞车排绳良好。4、JD-1型(11.4KW)绞车只能用于坡度15的斜巷,坡度15斜巷用JD-2(25KW)以上绞车。对拉绞车必须型号相同。使用对拉绞车的巷道一般平均坡度不超过5;局部地段不得超过10。5、调度绞120、车使用两个月以上时必须打水泥基础。绞车基础使用C30混凝土浇灌并捣实,基础外型尺寸根据绞车底盘确定。6、使用两个月以下的调度绞车允许采用地锚。用锚杆固定时,只能在岩石底板中采用,锚杆直径不小于20mm,锚深不小于1.6m,锚固长度不小于0.7m,锚固力不小于130KN/根。7、调度绞车采用倒拉牛提升方式、多段提升时,司机位置要有安全躲避峒室,硐室的规格要不小于1.821.5m(高宽深),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要满足绞车、电器及人员躲避的需要。绞车以上1220m内要进行安全保护,防护采用沿提升方向在巷道一侧打四根迎山工字钢柱或直径不小于160mm的木柱,其宽度不小于1m,必须有柱窝,柱窝深度不121、小于0.1m。倒拉牛绞车回头轮固定必须使用双保险,其回头轮规格和钢丝绳型号应根据巷道坡度确定。8、声光信号和控制按钮必须放置在专用的控制盘上(由矿机厂统一制作),并用M8*30的螺栓固定,电缆由信号盘上预留的14圆孔中引入,控制盘固定在专用的立杆上,立竿应垂直于底板(位置以司机便于操作为宜),并用C30混凝土固定牢固或将其固定在绞车地脚螺栓上。斜巷把钩硐室的信号盘用4棵M8*40的膨胀螺栓固定在(煤巷可用铁丝固定)靠近斜巷的一侧,高度为距底板1.5m。二、小绞车验收办法:1、绞车安装完毕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绞车验收申请表,交机电科组织验收。2、机电科、安监处在接到验收申请表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122、验收。3、验收标准:(1)小绞车安装固定合格并且保证完好(2)小绞车闸把灵活可靠,调节杆调整后锁紧。(3)各转动销轴灵活无锈蚀;(4)护绳板完好不变形;(5)电气设备无失爆,防爆面有防锈油;(6)电缆排列整齐,吊挂符合规定;(7)提升系统声光语言信号具备,有行车不行人标志;(8)小绞车操作按钮固定在司机操作台前方,高度 1 m;(9)现场制度、牌板齐全,内容翔实,牵引车数、容绳量、斜巷长度、钢丝绳长度、规格标注清楚;(10)安全设施齐全完好,红绿灯信号装置齐全。4、小绞车完好标准:(1)滚筒无裂纹、无变形,转动无异响。(2)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牢固,钢丝绳无打结、无轧扁、无硬弯。(3)使用中的钢123、丝绳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1、382、384条规定。(4)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可靠,施闸后11.4kw小绞车闸把位置不超过水平位置(以与水平成100150角为宜),25kw小绞车闸把位置不应超过闭锁2/3处。(5)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铆钉不磨闸轮。(6)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mm,闸轮表面无油迹。5、验收人员验收完毕出据验收报告。对验收中不合格的绞车会在验收报告中说明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申请单位要在3个小班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后,并请当班安监员监督检查并签字,反馈给机电科验收人员。6、复验合格后发证运行。小绞车运行使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小绞车管理,提高设备整体形象,确保提升运输安全,特124、制定小绞车使用、管理规定如下:一、小绞车的使用1、使用前,绞车司机和把钩工,必须熟悉斜巷的轨道情况。2、提升必须使用专用的销、链环,不符合规定的销、链环。3、绞车运转时,司机必须注意钢丝绳的缠绕情况,发现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必须立即停车处理。4、绞车运行时,司机不得松开制动闸和工作闸手把。严禁两个闸把同时闸紧,以防烧毁电机。5、严禁不带电松车、放飞车、人员登钩、人员跟车上、下、反送电制动。把钩人员和绞车司机每班应对轨道和钢丝绳仔细检查,当发现轨道松动、或钢丝绳断丝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钢丝绳的检查使用由机电管理科进行。6、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7、开车前上、下把钩工,125、必须目视矿车运行段及下方是否有人,如果有人,严禁发出开车信号。斜巷内的行人发现行车信号,必须立即进入就近的躲避硐躲避。8、联车时,先联前车,再联后车。挂钩时,先挂主钩头,再挂副钩头。连挂完后,必须再仔细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才许发出开车信号。摘钩时,操作人员应站在轨道的外侧,严禁将身体或头部探入两车之间摘钩。而且必须待车辆停稳后才准摘钩。9、各型号绞车在不同坡度时的提升矿车数量必须经过计算。严禁超拉车、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物件;必须时,制定专门措施。10、松车时不准留有余绳。如有余绳,必须开车缠紧后,方准发出开车信号,否则,严禁开车。严禁把钩人员用手拉开正在运行中的余绳和盘绕、打结的钢126、丝绳,以防将手绞伤。11、遇有紧急情况需中途停车时,司机应同时施制动闸、松工作闸,然后切断电源。12、提车过变坡点后,司机应停车减速。13、运送物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每次挂车前,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和各车的连接情况,各环节的联接必须是不能自行脱落的,牵引车数超过规定或连接不良时不准发出开车信号。、必须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施,严禁甩掉不用。、为确保安全,运送设备、钢轨、钢管、钢棚料时必须使用平板车或栅栏车,并绑扎牢靠。、使用矿车运送锚杆、短材料(如短钢管、短钢轨)时,超出矿上沿的部分应朝向矿车后方,以防止在运输时扎伤人员。、用矿车运送金属网时,应使金属网不超出矿车上沿,并用铁丝绑扎牢靠,运送中应防127、止人员被金属网刮伤。、人力推车时,严禁将手放在车沿上,应用手握住手把推车,以防挤手。、运送易滑、易落的物料时,必须使用不少于三道8# 铁丝绑扎牢靠。提升长物料时,下把钩工必须用电话通知绞车司机,并由上把钩工通知上车场内的滞留人员躲避;同时上把钩工也必须注意躲避,严防长材料扎伤人员。由上向下松放长材料时,绞车司机也必须用电话通知下把钩工,再由下把钩工通知下车场内的滞留人员躲避,严防发生意外。二、小绞车交接和现场管理1、小绞车在哪个单位账上由哪个单位管理、使用并挂牌。非管理单位使用时,必须到机电科及管理单位办理用车手续,使用时挂牌,使用前由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并负责安全运行;用后排列好钢丝绳。2、无128、人使用小绞车时,设备检查、现场卫生由管理单位负责;有人使用时,由使用单位负责。3、各单位使用时,都必须按牌板规定的牵引车数、牵引重量提升或下放,严禁超拉超挂,野蛮使用。4、小绞车使用时,严禁拉空钩头缠绳,缠绳时要排列整齐。工作结束时要将钢丝绳缠在滚筒上,不许将空钩头留在下车场。5、短期不使用的小绞车钢丝绳要涂油防锈。6、小绞车使用时,上车场变坡点处阻车器不得磨钢丝绳。7、小绞车不得漏油,严禁工作闸、制动闸上有油迹。8、斜巷及上车场变坡点处必须有地辊,地辊间距不超过15m(以不磨绳为限),且变坡点处大地辊必须高于上车场地挡棍处钢管上口50100mm。9、小绞车走钩时,斜巷安全设施必须正确使用,不129、准提前打开或不及时关闭。三、小绞车的维护1、日常检查由小绞车司机负责。应班班检查钢丝绳固定及钩头、保险绳、提升支架、对轮销子、基础螺栓、信号、按钮等,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工区调度或本班负责人。2、定期维护由机电维修工负责。机电维修工必须每天对在用小绞车检查一次,检查内容按完好标准执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周对转动及活动部位加润滑油一次。每月对电气设备防爆面及整定值复查一次。3、短期不用的小绞车重新使用时必须由机电维修工全面检查一遍,确认完好方可使用。4、对长期不用(3个月以上)的小绞车及其信号、电缆要回收升井,交机电科入库存放。井下运输巷道各种标志牌的设置与维护管理办法1、交叉道口应设防止侧面冲撞130、的装置,主要交叉点及弯道处应设道岔指示器或预警灯。2、矿井运送人员时,人车场设自动停电装置。采区架线有自动停送电装置。3、有单独行人斜井或上下山的提升斜井和绞车道不准行人;没有单独行人斜井或上下山时,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在上、下山变坡点处的巷道顶部悬挂一块“行车严禁行人”的牌板。4、上下山运输必须有防跑车装置、跑车防护装置、行人监测装置、人车沿线随时发送紧急信号等齐全的安全设施。上下山和每个交叉路口必须安设声光报警器。5、斜巷各车场必须装设使用灵活、有效、可靠的阻车器。在变坡地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必须设置常闭式挡车装置,该装置应与阻车器联动。6、井下1.2米以上的运输131、绞车,必须安装紧急制动闸、工作闸、声光信号和内、外过卷安全保护装置等。提人的绞车必须有速度保护等装置。7、40 kW以上的绞车,绞车硐室内必须按照要求悬挂绞车司机操作规程牌板、绞车性能牌板、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牌板,在上变坡点和下起坡点的信号把钩硐室内必须悬挂绞车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信号把钩工岗位责任制牌板。8、以上地点必须安设各种警示标志牌,有运搬工区负责安装、管理,机电科、安监处严格监督执行。提升斜巷行车不行人管理规定 为切实强化上下山提升安全管理,坚决消灭违章行车行人及蹬钩现象,特作规定如下:一、主要用作提升的车眼不得行人。特殊情况(如维修、安全检查等),须出示经有关矿领导签发的证明,方可132、上下,但只准通行一次。二、斜巷施工期间,如提升兼作行人时,斜巷中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并设行车红、绿灯。行车时,红灯亮,绿灯灭,行人要立即进入躲避硐。等红灯熄灭,绿灯亮后,方可行走。没有躲避硐的一侧严禁行人。安全大检查或交接班期间,人员集中上下时,严禁行车。三、斜巷提升,严禁蹬钩、扒车。四、斜巷提升出现“行车行人”或“蹬钩”现象,人人有权制止。当班区队长、班组长是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当班管辖范围内人员全面负责。五、职工违章“行车行人”或“蹬钩”,跟班区长、当班班组长不制止、不举报的,负连带责任,一并处罚。六、机关各级管理人员发现上述现象,不处理、不落实、不汇报或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按严重违章133、违纪论处。斜巷安全设施安装规定及验收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小绞车管理,提高设备整体形象,确保提升运输安全,特制定安全设施的安装、验收管理规定如下:一、 斜巷上车场变坡点处必须安装安全门连锁装置。挡车门装在距变坡点11.5米处的平巷,挡车梯装在变坡点下方大于提升列车长度加3米的斜巷地点(一辆车为55.5米,两辆车为77.5米,三辆车为99.5米 ),安全门由我矿机修厂统一加工制作,应安装牢固,灵活可靠,能够可靠防止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联动挡车门前方11.5米处设置一道脚踏挡车器。在脚踏挡车器前方 (单轨一辆矿车为3米,两辆矿车为5米,三辆矿车为7米,双轨参照附图2)安设挡车棍,挡车棍安装牢固,可靠防止134、住外面的矿车进入摘挂钩地点。见附图131、挡车棍 2、 脚踏挡车器 3、 挡车门 4、 挡车梯124附图11挡车门联动挡车门安装在斜巷上车场变坡点处,上部使用14槽钢作为横梁,两端伸入巷帮300mm,用水泥浇注固定,立柱伸入顶板300mm同时埋入底板深约300mm。横挡杆用12.5通过固定在顶板上的两个3吨滑轮与挡车吊梯连接。2挡车栏挡车栏是与联动挡车门、超速阻车器、坠砣搭配使用。挡车栏应吊挂在轨道的正上方,自由下落时其下部距轨面的高度不得超过200mm,后部两孔须用两个吊点分别吊挂,这样可以保持挡车栏的平衡性防止歪斜,前部在轨道中心线正上方挂一3吨的滑轮,用12.5的钢丝绳将挡车栏通过滑轮与135、其它安全设施相连。附图23、 在上、下车场有双轨的地方应分别设置挡车棍,重车道挡车棍应设在岔口处稍靠后一点的地方。空车道挡车棍应设在距岔尖1.52米的地方。挡车棍来车方向挡车棍4、 斜巷中间应根据斜巷长度、倾角等情况,安设若干道跑车防护装置,安设间距参照公式L=25.88sin,跑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灵活可靠,能够有效防止住运行中断绳、连接装置断裂、脱钩、绞车失控等下滑的车辆。5、 斜巷下车场起坡点处向上1020米必须安设一道常闭远控安全吊梯,安全吊梯正常处于关闭,车辆通过时打开,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矿井主要运输斜巷的安全吊梯应与语言报警系统连锁。6、斜巷提升上、下车场档车门(栏),全136、部实现自动化。二、安全设施安装完毕后由绞车验收人员与绞车一同验收。斜巷安全设施的使用及维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小绞车管理,提高设备整体形象,确保提升运输安全,特制定安全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规定如下: 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倾斜巷道必须建立健全“一坡三挡”设施:1、在上部平车场距变坡点1.52m处,设置一道脚踏挡车器,用以防止未连挂车辆误入斜巷,脚踏挡车器必须复位灵活且正常使用。2、在上部车场变坡点处,设置一常闭挡车门,挡车门内设置挡车横梁;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挡车栏,挡车栏通过12.5钢丝绳及2吨滑轮与挡车门内的挡车棍连锁,挡车栏为常开状态。3、下车场变坡点向上810m处设137、置一手动挡车器,手动挡车器由挡车栏与坠砣构成。手动挡车器的坠砣设置在下车场信号把钩硐室口。4、在各斜巷平车场的入口处,安设一道防止外部车辆误入车场范围的挡车棍。挡车棍的安装位置由提升车数确定,其与脚踏挡车器的距离:挂一辆车时为3米、挂两辆车时为4.5米、挂三辆车时为6.5米。5、与大巷相关联的各车场入口必须安设一道挡车棍(此挡车棍由运搬工区负责安设、管理)。6、斜巷内每100m设一组超速挡车器。超速挡车器与一常开的挡车栏构成联锁。7、下山掘进时,耙装机尾必须设一道常闭手动挡车器。手动挡车器距耙装机尾为8米,其他安全设施与其它斜巷相同。8、上山掘进时,下车场变坡点以上810m设第一道常闭手动挡车138、器,距耙装机尾8米处设第二道常闭手动挡车器,第二道常闭手动挡车器随掘进前移。9、斜巷提升运输安全设施未按规定位置的,对安装单位罚款200元。二、安全设施的维护工作由使用工区负责。带式输送机安装运行、检修制度1、施工区队接到机电科下达的设备安装通知书后必须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机电科索要设备安装总图、说明书等。2、为加快施工进度,施工区队要根据作业规程规定提前打基础,在掘进巷道至预埋基础段时可预打基础,预打基础要挂好皮带中心线及驱动装置中心线,减速机电动机中心线,传动滚筒中心线。3、皮带机的预验收。新皮带到货后,要由机电副总组织机电科、生产科、供应科、材料小组等有关部门139、进行验收,写出验收报告,合格后签证允许下井。维修交付使用的皮带机,机修厂在交付使用前,应由机电副总组织机电科、生产科、机修厂、施工区队、材料小组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写出验收报告,合格后签证允许下井。4、安装顺序如下:预验收基础 设备解体(根据巷道高度,宽度及拐弯半径决定解体大小)做好组配件标记 根据安装先后顺序编组下放 挂皮带几中心线及标高线 根据中心线及基准标高找正传动滚筒、减速箱、电动机 安装机头架 安装过渡架(调整过渡架与巷道坡度一致) 安装桁架中间架 安装储带跑车装置并固定 根据巷道坡度安装高低中间架支腿 连接中间架(管式或槽钢式) 尾部拉装装置及尾部滚筒 二次灌浆(驱动装置可提前灌浆140、) 根据图纸绕向用小绞车上皮带(最好在皮带两端各安装二台小绞车) 作皮带扣 拉紧皮带 加润滑油脂 安装皮带保护装置 接火试运转 调正皮带 电气整定 带负荷试运转 竣工验收。皮带带负荷运转后,施工区队可出具设备验收申请报告书报送机电科,并由机电副总组织机电科、生产科、安监处、材料小组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写出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发给设备运行合格证。5、皮带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并经常试验其灵敏度。6、启动运行前必须与机头、机尾及各转载点取得信号联系,待收到正确信号,所有人员离开转动部位后方可开机。7、当带式输送机保护动作后,应查明原因,故障处理好后使保护复位再启动。8、加强输送机的日常维护保养141、,确保皮带不跑偏、不打滑,装载时要均匀,防止局部超载或偏载。9、巷道内的输送机距支护或碹墙的距离不得小于0.5m。10、下运式或上运式输送机应分别装设制动器或防逆转装置。11、皮带接头应使用合格的输送带扣,并经常检查接头质量。12、机头处配备只合格的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沙箱,机尾设挡煤板,确保挡住皮带上的矸石、煤块,其前后两端20m范围内支护采用不燃性材料,底皮带距底板间距不小于400mm。13、胶带输送机在运转时,严禁任何人从皮带上行走。14、检修皮带时,必须通知司机并用信号联系,皮带确需运转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通知检修人员,使检修人员离开后再起动皮带。15、皮带跑偏时,严禁在其运行时142、使用工具调整,必须在皮带停止运转后,再进行处理。16、运煤时或使用工具清理落煤时,严防煤渣落在下部皮带上,以防止挤坏皮带或皮带跑偏。17、皮带跑偏时,必须及时停机调整,严防撕毁皮带。18、皮带严禁超负荷运行或满负荷运行。皮带上压满煤时,必须卸下一部分后再开动皮带。19、皮带输送机的驱动装置、联轴节、传动滚筒、尾部滚筒等都要装设保护罩或保护栏杆,需要跨越皮带的通道应装设过桥。20、司机开车前,要查看胶带上和机头、机尾近旁有无人员,确认无人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启动时先点动试车,无问题再正式开车。工作人员的衣着要利索,袖口、裤角、衣襟要扎紧。21、在皮带运行中,向中间托辊注油或处理托辊的故障时,要特143、别小心,严禁用手去拨弄托辊。22、严禁乘坐或横跨皮带,人员需通过皮带时,必须走行人过桥。23、安装胶带机的巷道两侧要有足够的宽度,皮带机与支柱或墙壁之间最突出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24、要保证胶带输送机的安装和维修质量,皮带机要做到平、稳、直、运转灵活自如。司机要严守岗位,发现故障或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安全设施要齐全可靠,如有缺损或失效,不许开车。带式输送机管理责任制 胶带机司机是本岗位的安全负责人,对胶带机的正常开停运转负责。胶带机司机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1条 胶带机司机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会使用自救器,熟知避灾路线144、。第2条 认真学习并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规定。执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第3条 能够熟练地进行胶带机的运行操作,存在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第4条 认真巡回检查,掌握胶带机的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当出现影响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和扩大,并汇报工区和有关部门。第5条 配合维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日常检修和停产检修,作好检修后的试运转。第6条 按规定及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杜绝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字迹要清洁,不得出格或漏填。第7条 负责岗位卫生,及时清理浮煤及杂物,杂物不得混入煤中。第8条 爱护消防设施,会使用灭145、火器材。第9条 做到“三知、四会”,积极参加有关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二、责任追究第10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胶带输送机司机警告处分,并罚款1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生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汇报的。(三)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1条 本矿发生事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100500元;并依法给予胶带输送机司机记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因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146、的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拒绝提供有关的措施和文件的。第12条 胶带输送机司机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及本矿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罚款50100元。第13条 未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无证或未持证上岗的,罚款100元。第14条 未按规定及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罚款50100元。第15条 不服从生产调度,而未完成煤炭运输任务的,罚款100元。第16条 错误操作导致他人受伤或机械设备损坏严重的,罚款100300元。第17条 不爱护岗位卫生,未能及时清理浮煤及杂物的,罚款50元。第18条 不遵守劳动纪律,空岗、串岗、睡岗的,罚款50100元。带式输送机安全147、保护安装与使用管理制度一、 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二)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三)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四)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五)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1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2在机头和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六)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七)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148、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八)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九)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二、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装设下列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1过速保护;2过电流和欠电压保护;3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保护;4输送带局部过载保护;5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保护。(二)在倾斜井巷中,必须装设弹簧式或重锤式制动闸,制动闸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1制动力矩与设计最大静拉力差在闸轮上作用力矩之比不得小于,也不得大于3;2在事故断电或各种保护装置发生作用时能自动施闸。三、新安装好的井下带式149、输送机必须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由分管矿长、机电科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投运。四、井下使用中的带式输送机及各种保护装置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维修、试验。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每班试验一次,试验方法按各种不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并作好记录。刮板输送机管理责任制 刮板输送机司机是本岗位的安全负责人,对刮板输送机的正常运转负责。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1条 刮板机司机应熟悉所操作设备的规格、型号、结构、性能及工作原理;熟悉电控系统动作原理,持证上岗。 第2条 严格150、执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保证设备安全运转,按时完成任务。第3条 搞好设备的维护保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能处理一般性故障,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汇报工区值班领导,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第4条 加强自主保安、业务保安。保持和前后级运输设备的正常联系,及时清理设备周围的浮煤、浮矸,保证电机通风良好,保持设备清洁卫生。第5条 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必须做到现场交接班。二、责任追究第6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刮板运输机司机警告处分,并罚款1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生的事故隐患151、不及时汇报的。(三)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7条 本矿发生事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100500元;并依法给予刮板运输机司机记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因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的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拒绝提供有关的措施和文件的。第8条 刮板运输机司机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及本矿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罚款50100元。第9条 未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无证或未持证上岗的,罚款100元。第10条 不遵守劳动纪152、律,空岗、睡岗、串岗的,罚款100元。第11条 未搞好刮板运输机的维护保养,未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和隐患未及时汇报有关部门的,罚款50100元。第12条 错误操作导致他人受伤或机械设备损坏严重的,罚款100300元。机电运输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为规范机电科内部资料的传递及上报,本着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1、机电科上报各种资料必须由上报人签字并经科长签字后方可报出,否则视为无效。2、内部传递资料必须由传递资料人签字并经分管副科长签字,否则视为无效。3、资料必须保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报送资料人员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4、各种资料必须留有存根。5、未经科长同意各种矿图严153、禁外借。6、各专业组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对无故不及时传递上报和种资料者,不积极配合者,承担一切后果。运输设备安全装置和关键部位检查试验制度一、钢丝绳的检查试验制度:各矿井上、下所有运输绞车的钢丝绳必须每天有专人检查一次,并按照要求填写检查记录,试验报告由主管科长审查签字后存档。倾斜井巷提升绞车用的直径为18mm以上的钢丝绳(40kW以上调度绞车)必须定期做以下实验:(1)每次换绳前,必须截取一段1.5m长的新钢丝绳做拉断、弯曲和扭转三种试验。(2)每次换绳前,必须将新绳按规定插接一段长度为1m钢丝绳单头绳套,做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实验。(3)新绳安装使用一年,必须再截取一段钢丝绳做拉断、弯154、曲两种试验,以后每隔半年要再做一次同样的试验。二、安全设施的检查试验制度:凡使用中的常闭式挡车装置,必须每班接班后由把钩工检查试验一次。常开式挡车装置必须每月有分管专业负责组织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试验记录,试验人员和负责人签字后集中 存档。三、车辆连接装置试验制度:矿车、材料车及平板车的连接插销,架线(蓄电池)电机车连接插销,平巷人行车连接插销,三环和板环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2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实验。四、提升钢丝绳检查试验制度: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个月检验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155、2个月检验1次。(二)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次检验,以后每隔个月检验次。摩擦轮式绞车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以及直径为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不受此限。五、楔形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15年。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156、,必须用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次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六、罐笼防坠器检查试验制度: 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应每6个月进行1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1次脱钩试验。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应每班进行1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1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1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必须经常处于灵活状态。电机车制动试验制度1、电机车(含2.5T及以上蓄电池电机车)制动距离试验制度大修后的电机车和使用中的电机车每年必须做一次列车(包括平巷人车)制动距离试验,157、应以最大载荷、最大速度,在最大坡度的线路上,最不利于制动的季节环境条件下进行,根据制动距离试验的数据,确定电机车的最大限制距离不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超过20米。2、试验报告由矿分管领导签字后存档。斜井人车的试验制度1、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每班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2、每月进行一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3、每年进行一次全速满载脱钩试验。4、试验方法严格按照煤矿斜井人车试验细则执行。5、每月的静止松绳落闸试验和每年的全速满载脱钩试验要有专门的技术措施,全速满载脱钩试验完毕后要按照煤矿斜井人车试验细则要求的内容填写试验报告。6、每班、每月的试验也要有记录。乘人罐笼试验制度1、加强提升容器防坠保护158、设施的管理,做到定期试验,并形成正式报告,经矿机电副总工程师或分管领导签字后存档。2、立井罐笼防坠器:不脱勾检查性试验6个月一次;脱勾试验一年一次。3、乘人罐笼做脱勾试验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签字。4、机电科、安监处现场监督脱勾试验措施的落实。运转工区作乘人罐笼试验认真记录各种技术数据,并有总结报告。井下人力推车管理制度 一、 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二、 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159、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三、 严禁放飞车。四、 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五、 在大巷推车时,必须确保无机车运行时方可人力推车,当中途掉道或装运其它物品而不能按时到达预定位置时,必须及时通知调车人员以防发生意外。六、 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将车辆稳住。提升装置各部分检查维护管理办法1、机电副矿长和机电总工程师,除定期研究解决全矿提升系统有关重要问题外,每月至少还应巡回检查一次,机电科(区队长)每月至少检查两次。2、主管提升工作的技术人员每天必须审查提升装置的各项检查,维护运转记录并签字。3、提升系统检修后和新安装提升系统投入运行前由机电副矿160、长或机电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检查验收,合格签署意见后方可投入运行。4、对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罐座、摇台、装卸设备、天轮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每月必须有机电科长组织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提升钢丝绳到货验收及检验管理办法 为切实强化提升用钢丝绳检验工作的管理,特作规定如下: 一、使用和保管提升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2、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3、保管超过一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检验,合格后方可161、使用。4、直径为18mm及以下的转为提升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有厂家合格证书,外观检查无锈蚀和损伤,可以不进行第一项、第三项所要求。 二、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检验一次。2、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磨擦轮式绞车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以及直径为18mm及以下的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不受此限。 三、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系列条件,否则必须更换:1、162、转为升降人员用的大于等于7;2、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大于等于7;升降物料时大于等于6。3、转为升降物料用和悬挂吊盘用的大于等于5。 四、钢丝绳的检验必须按系列规定执行:1、新绳悬挂前的检验: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2、在用绳的定期检验:可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 五、钢丝绳的检验工作必须交给具有国家承认资质的检验公司。提升钢丝绳的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为切实强化钢丝绳的检查维护管理,增强提升运输环节的安全性,特作规定如下:1、井下使用的钢丝绳应每天每班由机修人员检查,结果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本。2、验绳时禁止戴手套或手拿棉丝,应用裸手直接触摸钢丝绳,前边的163、手作为探知是否有支出的断丝,以免伤手,后面的手抚摸可能发生的断丝和绳股凹凸等变形情况。3、若检查时发现钢丝绳出现“红油”,说明绳芯缺油,内部锈蚀,应引起注意、仔细检查。4、详细检查钢丝绳的断丝、锈蚀、缩径等情况,并将准确位置记录清除。5、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进行防锈涂油作业时,应首先将钢丝绳表面的煤泥(水)擦干净,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等挥发性油类清洗。6、对照标准,对安全设施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于安装不规范、质量不高、使用管理不正常等现象,应做好记录,并通知责任人整改。7、做好钢丝绳检查记录,将检查内容、检查结构逐项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表,并将检查情况向司机通报。8、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检164、查一次,平衡钢丝绳、防坠器制动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井筒吊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检查1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本。9、对每一根钢丝绳建立检查档案,记录好钢丝绳的使用地点、规格型号、启用时间、定期试验情况、检修问题及处理情况、检修日期、检修人等项内容。钢丝绳更换和剁头管理制度 钢丝绳的检查工作由机电科、安监处机运科共同完成。为了对井下钢丝绳更好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达到以下情况时必须更换: (1)主提升钢丝绳超过总断面的5; (2)斜巷提升和一般用途的钢丝绳超过总断面的10; (3)罐165、道钢丝绳超过总断面的15。 2、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主提升钢丝绳达到10; (2)一般用途钢丝绳为15。 3、钢丝绳扭曲变形严重时必须剁掉变形部分或更换全绳。 4、钢丝绳受到猛烈拉力时,其伸长量达到0.5以上时必须更换全绳。 5、在试用期间,钢丝绳的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6、我矿主提升钢丝绳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年。立井、斜井连接装置的使用与检验管理办法 为规范立井、斜井连接装置定期试验工作,确保矿井提升运输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订本制度。一、管理职责1机166、电科负责实验样品的送检、有关参数的提供、安全系数的验算,并做好检验报告存档工作。要建立建立井、斜井连接装置检验台帐。2运搬工区及有关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矿车连接装置及提升钢丝绳的使用和管理,并按要求及时向机电科提供实验样品。4有关单位购置矿车连接装置,必须向机电科索要矿车连接装置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证件,并交机电科存档。二、实验范围主副井的楔型连接装置,矿车、材料车及平板车的连接插销、三环;倾斜井巷提升绞车用的直径为18mm以上的钢丝绳及钢丝绳连接装置。三、实验项目1、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167、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15年。2矿车、材料车及平板车的连接插销、三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2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实验。3倾斜井巷提升绞车用的直径为18mm以上的钢丝绳(40kW以上调度绞车及17KW以上慢速绞车)必须定期做以下实验:(1)每次换绳前,必须截取一段1.5m长的新钢丝绳做拉断、弯曲和扭转三种试验。(2)每次换绳前,必须将新绳按规定插接一段长度为1m钢丝绳单头绳套,做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实验。(3)新绳安装使用一年,必须再截取一段钢丝绳做拉断、弯曲两种试验,以后每隔半年要再做一次同样的试验。四、实验要求1矿车和材料车连接插销、架线电168、机车连接插销、三环实验样品由运搬工区统一提供; 2矿车连接装置和倾斜井巷提升绞车用的钢丝绳是矿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检查与实验,既是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也是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单位领导一定要引起高度地重视,必须安排专人,按时向机电科提供实验样品进行实验。五、奖惩制度1凡不经实验、逾期不做实验及实验不合格的矿车连接装置和钢丝绳,一律不允许投入使用,否则给与责任单位的行政及技术负责人200元处罚。2有关单位要建立实验台帐,做好试验纪录,及时提供实验样品,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通知后不整改的加倍处罚。主要提升装置的保护装置试验与维护管理办法1、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169、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罐座、摇台、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1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1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2、运转工区的主要提升装置包机人对主要提升装置的各种保护装置每天检查一次,确保安全设施要灵活可靠,并加强检查检修维护。3、主提升机司机对主要提升装置的保护装置每小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能自行处理的自行处理,处理不了的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井下电气设备选用管理制度 一、设备选型170、要遵循以下原则:1.确保安全生产、经济运行并满足生产能力要求。2.优先考虑设备的技术先进性、质量可靠性、环保性能及高效率。3.设备选型应选择性价比高、先进实用质量过关的设备。矿方签定技术协议后,由集团公司供应部门签订经济合同。4.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的设备选型购置,应有项目立项和设计审查的批复。二、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统一化,设备的技术性能既要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又要满足可靠性和维修性的要求。选购的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井下设备、防爆电气设备还应有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三、设备选型应以机电科为主,常用设备由使用单位申请,机电科审核、上报。单台价值10万元以上及171、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和生产系统中的关键设备,必须由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机电科、审计部门和使用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技术论证,报上级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四、首次使用要对厂家进行生产技术、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考察。五、在设备选型中应注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设备,同质同价的条件下优先选用集团公司内部产品。井下电气设备检修、搬迁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设备检修、搬迁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做到安全用电。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责的或临时指派的电气修理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安全措施。2、搬迁和检修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前必须停电。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在停电172、的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利取下此牌送电。3、对电气设备的检查和调整结果必须记入专用的记录薄中,发现的问题,应指定专人限期处理。井下电气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1、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采用其他的可靠联系方式,得到批准后,由专责电工执行操作。2、特殊情况下,采区电钳工可对变电所内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修理。经维修单位机电主管人员授权者,不受此限。3、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井下电气设备操作严禁有约时停送电的现象发生,断开了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必须锁住,并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操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4、检修完毕恢复173、送电时,应由原操作人员取下标志牌,然后合闸送电。5、搬迁和检修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前必须停电。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在三相上挂装接地线,对电气设备进行放电。验电、接地、放电工作,在煤矿井下瓦斯浓度低于1.0以下是进行。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够可靠的防止擅自送电、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操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利取下此牌送电。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1、机电科防爆检查组是依据煤矿安全规程(1992)第467条规定成立的专业检查组。防爆组的职责是对全矿防爆电气设备的性能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依据标准是煤矿174、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GB3836-93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2、任何新进防爆电气设备(含小型电器)都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和国家指令防爆检验单位出具的防爆合格证,无两证设备一律不准入矿使用。3、不经机电科发放的防爆电气设备,购置单位应向机电科提出发放申请,确认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4、入井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员,验收签发入井许可证后方可入井,否则每台设备罚款10元。5、转换工作面时,所有设备都要入机厂检修,升井设备必须齐全完整。所缺部件按原值进行罚款。设备不准倒装使用,特殊情况,要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安装使用。6、各使用单位的备用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175、态置于安全地点,摆放整齐,标志齐全。7、井下所有设备,包机人或负责人要认真负责,认真维护保养,要做到勤俭查、勤保养、勤擦拭,保证设备清洁完好。8、井下各种设备要求编号准确、完整、包机牌、完好牌、防备合格证齐全。9、电气设备入井律由机电科设备库办理入井手续,对每部件严格检查,决不马虎,如有因检查验收不合格引起的事故,由防爆检查小组负全部责任。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检查和修理制度1、机电科所聘请的各单位兼职防爆检查员负责本单位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的日常检查。2、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对兼职防爆检查员的工作全力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其工作。各单位兼职防爆员如有更换,应立即通知机电科防爆组,否则罚责任176、单位50元。3、凡上级部门和机电科检查出失爆处,责任单位必须当场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整改时间,复验时发现仍未整改,加倍处罚。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检查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更换,严禁继续使用。5、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的检查,每月一次,每日应由分片负责电工检查一次外部。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管理规定1、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2、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177、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3、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4、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5、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6、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7、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8、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178、在机电设备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9、硐室不应有滴水。硐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10、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11、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12、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井下电缆的选用与敷设管理规定一、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1、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敷设水平差相适应。2、电缆应179、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3、严禁采用铝包电缆。4、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5、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6、对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1)在立井井筒或倾角为45及其以上的井巷内,应采用聚氯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2)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45以下的井巷内,应采用聚氯乙烯绝缘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交联聚乙烯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3)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可以采用铝芯电缆;其他地点必须采用铜芯电缆。7、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应采180、用MVV铠装或非铠装电缆或对应电压等级的移动橡套软电缆。8、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必须采用符合MT818标准的橡套软电缆。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应使用专用橡套电缆。9、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塑力缆。10、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二、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1、电缆必须悬挂:(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2)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2、水平巷道或倾181、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3、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4、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1)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2)井筒182、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3)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4)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井下电缆的运行、检查和试验制度1、电缆采用谁使用谁管理、维护、保管的原则。2、立井井筒中所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因井筒太深需设接头时,应将接头设在中间183、水平巷道内。运行中因故需要增设接头而又无中间水平巷道可利用时,可在井筒中设置接线盒,接线盒应放置在托架上,不应使接头承力。3、 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4、 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2)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3)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5、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184、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6、塑料电缆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7、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1次。8、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1次,每周应由专责电工检查1次外部和悬挂情况。9、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1次,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责电工检查1次外皮有无破损。10、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簿内。检查和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处理。井下照明的管理规定1、井下下列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1)井底车场及其附近。(2)机电设备硐室、调度室、机车库、爆炸材料库、候车室、185、信号站、瓦斯抽放泵站等。(3)使用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兼作人行道的集中带式输送机巷道、升降人员的绞车道以及升降物料和人行交替使用的绞车道,其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30m。(4)主要进风巷的交岔点和采区车场。(5)从地面到井下的专用人行道。(6)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15m。2、地面的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调度室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3、严禁用电机车架空线作照明电源。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性能检测和试验制度1、根据规定,电气设备每年春天进行一次电气预防性试验。2、主要设备的试验,年初由机电科试验项目报矿领导,安排相关部门来矿试验。3、试验内容可分为下列情况:(1)正常186、运转设备的试验,地面变电所6000v的开关柜、35kv断路器、变压器、电缆、电容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保护装置的整定和调试、高压电机、开关柜、转换器、主要机台的二次保护调试整定。(2)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的试验;新安装6000v(包括电缆二次调试)在运行前必须经过电气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6000v以下的电气设备(主要)也必须经过电气试验。(3)因某种原因,6000v电气设备、电缆受到损坏,重新修复和制作的,要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4)经电气试验发现不和格的要组织进行检查和修正,如再不合格,必须停运进行换,确保安全运行。4、每台设备要求详细试验,须在上报项目中,填写具体内容及实验187、设备。5、在电气试验中,如发现问题,应上报矿主管机电部门,并和试验部门共同协商解决,否则禁止使用。6、设备试验完毕后,试验部门应把试验结果整理成报告书,并写出整改建议,交矿机电科存档。如有不符合规定的,由矿组织人员处理,直到合格。7、机电科负责监督,联系有关电气试验的各项事宜,并保管电气实验的相关资料。井上、下高压停送电制度(工作票制度)一、停送电工作必须使用停电申请票、停电工作票、倒闸操作票。事故抢修时可以不用停电申请票、停电工作票、倒闸操作票,但必须做好安全措施,专人监护。对于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或拆除仅有的一组接地线可不用操作票,但必须做好安全措施,专人监护。二、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188、规定:1、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3、手执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三、停送电刀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电源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手车式开关停电后将手车摇出。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四、停送电操作,必须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严禁约时停送电。五、设备停电后,必须验电、放电,根据工作票要求装设接地线、栅栏和警示牌。高压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六、安装接地线必须使用安全用具,两人进行。装设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拆除地线时顺序相反。接地线装设要遵守谁装设谁拆除的原则进行。工作完毕,接地线全部拆除后方可送电。七、停电工作票的签发必须是具有签发资格人员签发。停电申请票、停电工作票、倒闸操作票填写清晰,字迹整洁,不得涂改,工作完毕后,三票一并交机电科存档。八、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 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得到批准后,由专责电工执行。采区电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的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九、井下所有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停送电都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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