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开采公司专用资金管理制度及权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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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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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开采公司专用资金管理制度及权责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章 总 则2第二章 管理权限及职责2第三章 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4第四章 计划管理及编制8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与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监总局三部委局文件精神, 阳煤计便函字【】112号关于抓紧上报年矿井维简、安全工程项目的通知及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专项资金,是指公司根据产量从成本中提取的折旧、维简资金;专项用于设备、生产与生活设施的大2、修费用。第三条 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要坚持先提后用、量入为出、重点突出、统筹安排、讲求效益的原则。第二章 管理权限及职责第五条 工程部负责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部室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行使相应职能。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室专用资金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方案优化、计划统计编制及申报工作。第七条部门职责(一)工程管理部:负责专项资金计划编制、资金控制等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组织审查矿、土、安三类工程设计方案及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组织所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二)机运部:负责设备大修、设备安装(改造)工程、供电、供暖和供排水业务立项审查、技术3、方案确定和调整、实施协调与监督检查,负责设备采购合同技术条款审核确定,参与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三)生产技术部:负责矿建工程、勘测项目业务立项审查、技术方案确定和调整、实施协调与监督检查,参与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四)综合部(后勤):负责公司办公、生活后勤设施的物资购置计划编制。参与后勤服务项目的新建、维修改造竣工验收。(五)安通部:负责安技措计划的初审;负责安技措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负责项目后评价。监督安技措工程项目的计划编制及过程管理。负责“一通三防”工程、监测监控系统、通风仪器仪表、防灭火材料、地表堵漏等业务立项计划编制。参与相关物资采购的审查。(六)财务部:负责专项资金年4、度资金计划的控制、专项资金工程的会计核算,参与专项资金费用性支出部分预算审核,参与重大项目竣工验收。第三章 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第八条 专项资金按下列标准提取或控制:(一)维简费:按6元/吨提取。(二)安全费用:按吨煤15元控制。(三)大修理费根据公司全年财务预算和各部门设备、设施状况及成本情况确定。(四)折旧费、井巷资金、无形资产根据公司全年财务预算及成本情况确定。第九条 专项资金资本性支出使用范围:(一)维简费用。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进、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职工生活福利设施的改进完善等。具体使用范围是:1.矿井开拓延深工程,主要指井筒、大巷、盘区巷道的矿建工程(含巷道掘5、进、机头硐室、水仓、水沟、风桥、密闭、砼底板、喷砼施工)、机电安装工程(皮带、管路、电缆、通讯安装工程)。2.矿井、地面生产系统技术改进与新技术的引进推广。3.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新增生产设备、先进装备采用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如:电脑、数码相机等电子产品的购置更新,空调、洗衣机、电视机办等公后勤生活设施新增购置,供水暖电改造新增设备购置。4.地面生产、生活设施的改进完善和矿区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二)安全费用。主要用于矿井安全生产装备、设施和安全技术保障等方面支出。具体使用范围是: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通风系统改造支出。2.完善和改造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与瓦斯抽放系统的支出。3.6、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防治水、防洪支出。4.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5.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6.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7.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8.采煤方法改革支出。9矿山救护、消防等安全用设备、仪器和设施的更新改造支出。10改善劳动生产作业环境,提高员工健康水平支出。 11安全方面的专项整治支出。12.食品安全设备设施的支出。13、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三)大修理费用具体使用范围是:1.设备大修及矿井主要采掘设备的项修。2.主要生产设备大型部件更新。3.矿井主供电、主供排水管线及输电线路7、恢复设计能力的大修理。第十条 专项资金费用性支出使用范围:(一)、维简费用1.地面电水暖、通讯、网络、监控改造费用(不含设备设施购置)。2.矿井煤层补充勘探。3.井下其它机电设备设施安装费用。(二)、安全费用1.安全仪器仪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装置:包括光学瓦斯测定仪、自救器、呼吸器、急救箱、甲烷检测报警仪、气体流量计、便携式一氧化碳(CO)直读测试仪、便携式氧气(O2)直读测试仪、流量传感器、香烟监测仪、个体装置警示仪、酒精监测仪、雷达测速仪、汽车尾气分析仪、粉尘测定仪、通风参数测定仪、多种气体鉴定器、压差计、风表等。2. “一通三防”材料:包括高分子充填密闭材料,高分子表面填涂堵漏材料,消防8、器材、岩粉、阻化剂、降尘剂等。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延伸(原则上与当年井巷工程延伸匹配)。4.采空区地表塌陷回填堵漏、项目。5.自救器、矿灯的技术淘汰更新和新增队伍补充。6.瓦斯矿井工作面瓦斯管路安装及抽放系统安拆。7.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主扇性能测定费用、主排水系统性能测定、高瓦斯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费用。(三)大修费用1.井筒和开拓、准备巷道一次维修量占原工程量20%以上的维修工程。2.大于30万元的房屋建筑(不包括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改造维修和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3.厂区供水、排水、热力、环保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及场(厂)区道路的维修。4.单台生产用车辆维修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车辆大修。5.其它9、修理费用。第十一条 生态环境建设费用。主要用于矿区及周边范围的绿化、美化和环境整治、生态建设等。第四章 计划管理及编制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计划要坚持从安全、生产、持续发展与改进的实际出发编制。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计划实行分级管理。凡涉及公司生产、安全、生活方面的重点项目计划由公司安排。涉及公司各部门的生产、安全、生活方面一般及较大项目由各部门编制建议计划报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根据企业自有资金编制总计划,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第十四条 年度专项资金计划原则上将重点项目、紧迫性项目、建设改造周期较长的项目集中在第一批计划下达,尽量减少跨年度工程。第十五条 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做大的调整。如遇不可预见的特殊或紧急情况,各部室申报时应详述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并附方案设计和工程概算。申报应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查、分管领导确认,分管专项资金领导或公司专题会议批准,补列下一批专项资金计划。审批权限:一般项目、较大项目由专项资金分管领导审定;重点项目须经总经理会议审定。第十六条 安全应急、抢险救援工程项目可提前实施,并由项目部门在10天内补办呈批手续和项目实施的相关手续。第十七条 工程管理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单位对重点项目计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