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济发展财务会计项目管理制度(3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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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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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经济发展财务会计项目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AAA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保护公司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财经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和会计核算规范,如实反映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的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2、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种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四条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包括分公司、事业部、全资或受控子公司等,下同)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执行。第五条各控股子公司在不违背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公司批准后执行。第二章 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第七条 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理3、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岗位责任。对于会计人员聘用,实行回避制度。公司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第八条 财务部会计人员实行轮岗制度,交流轮岗遵循的原则是: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的原则;发挥特长,4、量才适用的原则;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原则。第九条 会计主管人员轮岗期限为三年进行一次,普通会计人员的轮岗期限定为二年进行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具体对待。 会计人员在轮岗时应将原分管业务的情况向接交人员详细介绍,必要时写出书面材料移交并存档。 轮岗会计人员仍要对本人移交前的工作负责。第十条 公司设立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财务部经理是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第十一条 公司会计人员的任职要求: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3、按照规定参加5、会计业务培训。第十二条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应按照国家财政部及公司有关规定,建立会计机构并配置会计人员,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健全约束机制,保证财务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1、公司对独立核算的子(控股)公司实行财务经理委派制。子公司财务主管及会计、出纳人员均由公司招聘,并根据业务需要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岗位轮换制;2、子(控股)公司财务经理的出勤记录等日常管理和监督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各类表扬、奖励、违规处理、处罚应报公司财务总监批准。3、子(控股)公司财务经理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等由股份公司统一考核发放,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三条 财务部应制定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包括各类会计6、人员的岗位设置、业绩考核、业务水平鉴定、调整使用、任免等方面的内容,并实施财务监督。财务总监有权对公司财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约束、评估、考核和调换等。第十四条 会计人员应力求稳定。会计机构负责人、财会主管的聘任、解聘应由公司财务总监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2、被撤消、合并单位的会计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单,办理交接手续。3、移交7、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一般会计人员的交接,由所在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主管)进行;财务部经理(主管)的交接,由公司财务总监会同所在单位领导进行;财务总监的工作交接由公司总经理会同审计部门监交。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熟悉本单位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8、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守公司秘密,按规定提供会计信息。第十六条 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1、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24小时;2、公司每年将组织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业务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就公司会计人员应解决的业务和新的财会知识进行培训。3、公司子(控股)公司财务机构应组织本单位财务人员的岗位培训。第三章 财务管理体制职责权限第十六条 公司实行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或者听取职工、相关组织意见的财务事项,依照其规定执行。第十9、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以现金流为核心,按照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等财务目标的要求,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等财务活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第二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10、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11、;(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12、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13、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三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向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税政策。(二)协助公司总经理开展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三)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四)负责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及对财务预算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五)负责公司的筹资、融资工作,审核公司的重要会计事项。(六)负责协调、沟通各职能部门及上下级之间的财务管理关系。(七)负责公司的财务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专业的人力资源。第二14、十四条 财务经理在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一)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财经政策、财会制度、税收法规。(二)负责组织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务会计工作考核标准,正确组织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三)负责指导公司子(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四)组织会计人员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及时性、正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五)组织开展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及科学方法,不断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六)合理组织人员,科学分工,统筹处理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出现的各种问题15、,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机构为财务部,具体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第二十六条 公司所属子公司应当合理设置财务会计机构,并且接受公司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子公司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聘任与解聘,须经公司财务会计机构同意。第四章 主要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规范第二十七条 会计机构执行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它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账簿、内部控制和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6)3号文的规定,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公司会计准则。第二十九条 会计核算内容,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账册,进行会16、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按发生的下列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第三十条 账簿设置。根据公司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使用会计科目、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第三十一条 记账方法,统一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第三十二条 记账本位币统一为人民币。其他货币应按核算期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核算。日常经营业务发生的外币折算差额作为当期损益处理17、;接受外币资本投资时按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记账,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第三十三条 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月度会计分期以公历自然日历为准。第三十四条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经济业务发生时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第三十五条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采用即期汇率或者近似汇率进行折算,报告期末按期末汇率进行调整,差额列入当期损益或予以资本化,在建工程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第三十六条 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资本保全的原则。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18、。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保持一致。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第三十八条 制定原始记录管理和填报制度,包括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环节的原始记录工作;统一规范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及签署、传递、汇集、反馈的要求等方面的内容。第三十九条 制定内部牵制制度。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分离。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格的内部牵制制度,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账管理分开,内部稽核、定期轮岗。第四十条 制定先进合理的定额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定额的依据、方19、法和程序;劳动定额、物资定额、费用定额、人员定额、工时定额、设备利用率和各项成本开支标准;以及定额的执行、考核办法及定期修订等方面的内容。第四十一条 制定计量验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种计量手段的配置及其管理、校正、维修等要求;规定各种财产物资购建、领用、运输、转移、销售等各环节的计量验收;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的计量计价;以及计量验收的责任等方面的内容。第四十二条 制定财产物资的管理和清查盘点制度,包括财产物资转移、调入、调出、领退、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手续和程序;固定资产台账和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的岗位责任;在用临时设施、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责任;以及对各种财产物资、分包工程、已完工20、程和未完工程定期盘点等方面的内容。第四十三条 制定内部稽核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稽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内容、要求;审核凭证及复核账表方法等方面的内容。第四十四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是公司的重要档案,财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并遵守以下规定:1、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度、起止号数,由会计主管和有关装订人员签名盖章,归档保存。2、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在报表完成的当月及时归档。3、每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财务部门应按照归档要求,对上年度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登记会计档案目录簿。4、会计档案应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安全整洁、存放有序、调阅方便。21、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5、会计档案的调阅:本公司相关员工调阅会计档案需、复印会计资料等须经财务部经理同意。非本公司人员禁止调阅、复印、摘录会计档案。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确属特殊需要,须报经公司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每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应将会计账簿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由会计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章后归档保存。7、采用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数据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造成会计档案丢失。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8、会计档案保管期限:(1)会计凭证、总账、明细22、账、辅助账、移交清册为15年;(2)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为25年;(3)月、季度会计报表为5年,年度会计报表永久性保存;(4)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10年。(5)通用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5年。(6)收据存根联,保存5年。(7)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第四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按月进行财务分析,向管理当局提供经济活动分析资料并提出管理改进意见。配合管理部门按季度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通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高管理水平,不23、断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五章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第四十六条 原始凭证的要求1、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凭证名称、填制日、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2、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注明各联的用途,其中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3、外来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4、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还款时,应另开24、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据,借款时不准白条顶库)。若从工资中扣款时,可不开收据,但必须写明应发数、所扣还金额、实际发放数等。5、填制原始凭证要使用蓝黑色或碳素墨水、签字笔书写,不能使用圆珠笔(复写除外)和铅笔。6、所写文字必须符合国家的文字规范,不得任意造字和简化汉字。记账凭证统一使用电脑打印。7、各种会计记录中的数字必须端正、工整、清晰、标准。8、各种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不许涂改、挖补、乱擦或用其它方法消除字迹, 5、各种会计记录中的签章必须齐全。第四十七条 会计凭证1、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企业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的会计凭证。2、会计凭证25、分类(1)原始凭证:它是经济业务发生后的原始记录和书面证明,要求各部门、各环节凡是发生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或取得相应的原始记录凭证,明确经济责任,提供会计记账依据。它分为以下两种:A、自制原始凭证:是企业根据需要,自行规范填制的原始凭证,如入库形成入库单、商品调拨单等。B、外来原始凭证:是企业从发生业务的对方取得的原始凭证,如购货发票、运货单等。(2)原始凭证汇总表:将业务内容相同且数量较多的原始凭证,按要求汇总填制的凭证。(3)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经济业务内容和应用的会计科目填制的凭证。(4)记账凭证汇总表:将数量较多的记账凭证按各个相同的会计科目汇总填制的用以登26、记总账的凭证。第四十八条 记账凭证的填制: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1、填制凭证使用会计科目应按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2、摘要栏的内容简明扼要,清晰可辨。下列几种经济业务摘要中应着重说明:(1)现金收付业务的收付对象和款项性质;(2)银行结算业务的结算方式、票据号码、结算对象及款项性质;(3)购货业务的供货单位名称及主要品种、价格、数量;(4)预收、预付款项的业务对象及业务内容;(5)预提、应摊销业务的提、摊期限及依据;(6)待决、待处理事项的责任单位(人)和原因;(7)物资内部转移业务的内容、对象、原因和发生时间;(8)物资内部转移业务的对象、品名和数量。327、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1)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摘要内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2)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部门共同负担的,应开出分割单进行结算。(3)差错更正的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差错原因或更正的理由,且经财务负责人的审批。4、记账凭证的编号按月依日期先后顺序排列。一组会计分录使用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应在顺序后面用分数形式编制分号。例如1号凭证有三张记账凭证编号应为1-1/3、1-2/3、1-3/3。第四十九条 登记账薄。已全部实施会计电算化的,由电脑自动完成。对逾期未收未付的商品、材料、款项以及各种悬28、账悬案,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结清账目。凡实物保管负责人员变更,必须办理财产物资移交手续,明确经济责任,并与会计核对账目,结清手续。第五十条 原始记录的管理:凡在本公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环节的单证,各种原始记录必须做到填写完整、传递迅速、汇集全面、反馈及时,要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财务部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装订整齐、汇集全面、归档及时、妥善保管。资料的传递、交换应由交换双方签字认可。重要资料的移交由财务部经理监交。会计凭证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借用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第五十一条 财务稽核:财务活动中的所有会计凭证、账务处理、报表编制,须经稽核审验,会计人员负责29、审核与自己经营账务有关的外来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设专人负责记账凭证审核,或交叉审核记账凭证。第六章 计量与确认第五十二条 现金等价物: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己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一般是指从购买之日起,3个月到期的债务(券)投资。第五十三条 金融资产的确认、计量和转移的核算方法:根据公司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1、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分为:(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30、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金融资产确认条件:(1)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2)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31、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4)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32、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公司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3、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公司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4、金融资产后续计量(1)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该金融资产或金融33、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很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34、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4)应收款项: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公司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应按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按取得的价款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5、金融资产的减值(1)发生减值的资产范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2)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35、证据: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36、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3)减值损失的计量一般公司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当出项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公司对相关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a.债务单位撤销;b.债务单位破产;c.债务单位资不抵债;d.债务单位现金流量严重不足;e.债务单位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停产。f.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按37、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如下:账龄计提比例()备注一年以内5%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内10%二年以上至三年以内25%三年以上至四年以内35%四年以上100%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规定办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发生减值的迹象: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b.确认减值损失的处理: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38、入投资损失。(4)减值损失的转回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39、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第五十四条 存货计量与核算:根据公司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1、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2、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3、存货发出的实际成本除低值易耗品根据领用情况不同分别采用一次性转销法外,其余存货按不同类别采用个别计价法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计价法。4、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40、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当预计损失,计提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并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第五十五条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根据公司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权益法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41、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公司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进行公司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第五十六条 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根据公司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且能够单独的计量和出售。1、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42、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1)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建筑物适用公司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适用公司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如果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采用公允价值更能反映资产状况时,可以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公司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43、,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3)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第五十七条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除开办费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余均在其受益期内平均摊销。第五十八条 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划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一定的条件可确认为无形资产,予以资本化。第五十九条 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4、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按以下方法处理:1、本公司为筹集经营资金而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本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该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发生的,计入该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的成本,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3、借款费用资本化政策:只要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借款,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流动性借款,符合条件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即该资本性支出确实占用银行借款的,包括流动资金借款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借款费用都可予以资本化。资本化范围为全部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45、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存货等。第六十条 收入确认的原则: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收入。1、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己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4)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2、提供劳务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46、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提供劳务收入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4)交易中己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第六十一条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对所得税的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按照规定确认所产47、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第六十二条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1、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本公司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2、编制方法按财政部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执行。(1)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2)超额亏损的处理:子公司少数股东当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时,如48、果子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超额亏损冲减该少数股东权益。否则该超额亏损冲减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子公司在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损失之前,全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当期增加或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第六十三条 长49、期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方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第六十四条 政府补贴的核算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区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七章 预算管理第六十五条 公司负责各项专业预算的模板制定、收集汇总、综合平衡、进度检查、考核数据审核等。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方法编报本部门专业预算。第六十六条 50、公司应按年度编报各项专业预算,按月度控制预算、按季度考核预算。年度预算控制准确率要求达到80%(即上下差异不超过20%);季度预算控制准确率要求达到90%(即上下差异不超过10%)。各部门主管为本级预算控制的第一责任人,纳入绩效考核。第六十七条 预算编制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成本、费用预算、利润预算、资金预算、项目投资预算五项。第六十八条 预算编报的依据:年度经营目标;主要经营管理活动;年度岗位配置;历史先进水平;行业先进水平。第六十九条 年度预算的编报:每年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进行下一会计年度预算的编报工作。基本程序包括:1、每年10月,各公司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各项专业预算,财务部负51、责汇总平衡后,报公司作第一次总平衡;2、11月1日-15日期间,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各公司提交的年度预算进行分析和综合平衡,提出修订意见,反馈到各责任部门;3、11月16日-30日期间,各公司根据财务部的修订意见结合实际重新审定预算。各部门应与财务部作充分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确定正式年度预算,报公司财务部作第二次总平衡;4、12月1日-15日期间,公司对各公司正式预算进行第二次汇总平衡、审核无误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5、12月16日-31日期间,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年度预算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下达执行;6、年度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原则上不予变动。特殊情况需调整52、变更年度预算的,须报公司董事会特批,经批准后方可补充或修订。第七十条 年度预算应分解为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季度、月度预算可以滚动调整,但必须有利于年度预算的完成。第七十一条 公司根据批准的预算,负责进程跟踪和进度监控。按月检查和分析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反映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发展趋势,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第七十二条 各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控制。预算范围内的支出,按正常程序报销、付款;超过预算的支出,必须先履行超预算审批程序(即经公司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后方可支付。严禁先斩后奏。第七十三条 预算内费用应做到专款专用。禁止变通操作,禁止对未用完的预算巧立名目、突击53、支出。第八章 资金应用管理第七十四条 公司的资金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提高效益的原则,保证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等方面的资金需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第七十五条 公司应按照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非生产性开支等分类按年度、季度和月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第七十六条 公司应制定适合本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高效。第七十七条 库存现金的管理:1、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日下班前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会计主管、财务部经理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账实相符。2、当天的现金收入,应在当天下午送存银54、行,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在3天内送存银行,并不得坐支。3、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有银行出纳或公司财务部经理指派的人员共同前往办理。4、现金的支出必须由财务部经理签字方可付款,财务部经理外出、不在岗期间,由财务部经理书面委托受权人签字。5、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等。6、除现金支付范围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业务外,单笔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支付原则上应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特殊情况须由财务部经理批准。7、差旅费的借款,按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8、其55、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后办理支付,并由借款人所属直接行政上司(签批人)负责督促借款的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失,由借款人直接行政上司(签批人)负责。9、一切现金往来,必须以书面凭证为准。严禁先斩后奏、口说为凭;严禁私自垫付现金、代外单位或私人转账套现;严禁以现金方式大额度(1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款;严禁私自换汇、兑汇、炒汇。10、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2万元,其他各外币折合人民币4万元;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1万元;禁止超额存放库存现金。第七十八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1、新开银行账户,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2、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56、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严禁以个人名义开立公款账户;严禁公款私存。3、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公司各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均不得自行开设银行账号。4、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印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人员保管,法人代表私章由财务总监保管。禁止任何一人同时保管账户印鉴(“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私章)。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保管人委托他人代管。5、财务部门应强化印鉴管控。严禁在任何空白票据、空白纸张、空白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空白经济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鉴。6、严格空白银行票据的管理。公司配置出57、纳专用保险柜,各类空白银行票据(包括支票、汇款单、银行承兑委托书等)由出纳负责保管和使用,并按连续号顺序登记使用情况。出纳人员离开办公座位期间,票据应存放保险柜。7、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1)业务人员到财会机构领用银行支票,须填写付款审批单和支票领用审批单,由主管领导、财务总监及经办人签字。出纳人员应在支票上写明用途、金额、日期;(2)会计人员出单(制作会计凭证)后,出纳才能交付银行支票。同时要求业务人员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3)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如特殊情况需签发空白支票,必须在小写金额栏恰当币位写上“¥”。(4)业务人员接受客户提交的支票,应立即58、送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出纳人员将支票送交银行办妥进账手续后,方可组织发货或办理相应经济业务。8、各非独立核算公司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按公司指定账号进账。9、会计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账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付款凭证记账备查。(1)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2)同一项目(含同一贸易)应按合同总额报批,禁止为逃避审批权限约束而分列报批、支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10、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支付方式、用途和签约方名称支付。禁止改变收款单位名称。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不得改变收款单位银行账号。11、严禁违59、反国家规定,非法集资、融资。12、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申请,必须拒绝办理。13、出纳人员应按银行收支款项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不得多笔汇总记账,也不得以收抵支记账。各公司应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查清未达账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14、出纳人员应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详细反映各账户及库存现金收、支、结存情况,每天上午9点前报送前一工作日数据给财务部经理,抄报公司财务总监。第七十九条 应收款的管理:1、所有赊销业务,必须事先签订销售合同,按合同约定条件交货、收款。2、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按公司销售政策和销售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禁止越权签60、订经济合同。3、销售发货后必须取得有效的发货回执。发货回执由收货方(即销售合同的购货方)经办人签收并加盖收货方印章有效。4、严格账期管控。各公司必须建立应收款账期控制、分析及责任考核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受控。(1)将应收账款账期作为最基本的商务条件进行控制和管理。针对不同业务模式、不同信用等级制定相应账期控制标准,并严格按账期标准约束业务活动。(2)负责应收账款核算和管理的会计人员,应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在账龄分析的基础上,对超过账期管理规定应收账款提交销售主管领导,落实考核责任。5、应收账款必须根据经核对的销售合同(附出库单)及销售发票为依据予以记账。应用电脑系统管61、理的,应根据业务特点和财务管控的需要设置明细核算功能。6、应收账款调减必须要有公司法人代表书面批准。7、销货退回须取得购货方税务机构签发的退货证明,或原销售发票退回重开。相关物流、资金流管理按公司退、换货管理规定执行。8、发生坏账损失时,由业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文件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9、关联方之间的往来账款不得确认为坏账。10、公司发生坏账损失,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管理人员责任,情节严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八十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1、其他应收款由财务部门负责跟踪、清理、督促。2、严格控制员工临时借款。员工临时借款,主要用于出差、零星采购、客户接待等。财务部门62、应严格按照“前账未清、后账不借”的原则控制。对逾期借款未清的,财务应直接从欠款人应发工资、奖金中扣回。3、管理责任:单位欠款的,由经办人承担清收责任;个人欠款的,由该个人承担清收责任,财务部门和直接行政领导负责督促和责任落实。4、账期标准:单位欠款在业务完成后30日内结清。个人欠款,有工作项目(如出差、办理公务等)的,在工作项目结束之日起7天内结清;没有具体工作项目的,30日内结清;备用金余额不得跨年。5、负责其他应收款核算和管理的会计人员,应在每月12日前完成上月其他应收款账务清理,对不按规定及时还款的个人扣发当月工资,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催收。对超期二个月未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通知其主63、管领导和人事部门配合催收;对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6、责任人接到财务部门清理超期应收款通知单后,应在24小时内反馈收款时限及措施,财务部门和责任主管部门应做好跟踪督促工作。7、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管理人员责任,情节严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八十一条 预付账款的管理:1、预付账款由经办部门负责跟踪、清理。2、采用预付货款方式采购物资、委托加工和接受劳务等。必须签订经济合同,按照公司财务审批权限规定,审核批准后办理预付款业务。超过规定额度的预付款,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3、预付货款的对象(客户)必须符合公司信用等级管理要求。4、预付货款64、由财务部门每月12日前向责任部门负责人提交超期预付货款限期清账要求,责任部门应按账期管理要求积极配合清理。5、因清理追踪不力,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管理人员责任,情节严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九章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第八十二条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的核算方法根据公司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有形资产。第八十三条 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和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的机器、机械设备、办公设备、IT设备、运输设备等定义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含2000元,下同),使用年限年以上。固定资产分为665、大类:1、房屋及建筑物2、机器、机械设备3、检测设备4、办公设备5、运输设备6、其它设备第八十四条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房屋3053.17机器、机械设备5-10519-9.5检测设备5519办公设备5519运输设备5519其它设备5519第八十五条 固定资产按5%预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还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需要提足折旧。凡按规定可以选用加速折旧法的,应加速折旧。第八十六条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必须有申购设备批准文件。第八十七条 机器、设备等的日常维修、大修费用,由经办部门预算,财务部门审核,公司法66、定代表人审批。生产场地、办公场地的装修,按项目制定预算,财务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第八十八条 财务部门按固定资产的类型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按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固定资产明细账与使用部门固定资产卡片应相符。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必须办理会计手续。第八十九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入价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等费用计价,国外购入的固定资产还包括关税;自建(制)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净支出计价;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自建(自制)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第九十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半年(每年6月30日和67、12月31日)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价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入营业外收入。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3、报废的固定资产经清理后的净收益入营业外收入,净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第九十一条 固定资产出现盘盈、盘亏、损毁、报废等情况,应由使用单位分析原因、分清责任、总结经验、提出处理意见,交公司审核,报公司审批。经批准后作相应账务处理。第九十二条 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本级主管领导和财务部门核实后68、办理报废手续。第九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要从严掌握,谨慎处理。如有修理和改装价值的,应进行修理或改装后继续使用。确需报废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报废的,应由直接责任人按该固定资产损失额的20%-100%承担赔付责任。第九十四条 固定资产修理分日常修理和大修理,日常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成本。大修理应按规定间隔期进行,对于金额较大的可实行预提大修理办法。符合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装修费)条件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其支出应作递延费用处理,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并报公司备案。第九十五条 由于技术更新、公司转产等原因,出现多余的、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市场情况进行转让处69、理,减少闲置占用的资金。首先应在公司内有偿调剂余缺。转让价格低于账面净值80%的,应由公司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第九十六条 公司对外出租固定资产收取的租赁费用净收益,不得低于该固定资产应当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第九十七条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在建工程核算根据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核算。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为该工程所发生借款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工程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当月以暂估价转入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完成后根据实际成本对原入账价值进行调整。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对在建工程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价,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70、程减值准备,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号资产减值。第九十八条 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1、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71、支出不再调整。(3)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2、无形资产的摊销(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72、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无形资产。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3、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4、公司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5、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73、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规定处理。第十章 存货的管理第九十九条 存货的管理范围包括: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在途商品、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第一百条 存货计价:1、购入存货,按买价加上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加工费用等计价;2、自制的按制造成本计价;3、委托加工的按照耗用的材料和加工费、运输费、保险费等计价;4、投资者投入的按评估价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5、盘盈的以同类存货价值计价;6、接受捐赠的,以发票账单加上由本公司负担的费用计算,无发票账单的,以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第一百零一条发出存货的成本:可选用先进先出法、加74、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的一种,并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第一百零二条存货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法的,应当单独核算成本差异,并按月结转差异。第一百零三条公司要制定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临时设施等的摊销管理制度,包括摊销范围、类别、方法、领用、退库、报废处理等方面的内容。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可以选择一次返摊销或者分期摊销。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第一百零四条 存货盘点:应定期、不定期进行盘点,其中:3月末、6月末、9月末和12月末年度决算前必须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清点。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应分别情况按规定权限及时处理。1、财务部门负责存货盘点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总结75、考核工作;2、仓储、车间及相关资产使用、管理部门负责存货的实盘、记录、原因分析、处理意见提交;财务负有复盘监督责任。3、财务部门应在盘点日后5个工作日内对盘点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通报,并对盘盈盘亏数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财务总监审批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作相应账务处理。4、存货必须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不得采取多领、少领存货等手段调节公司盈亏。第一百零五条存货基础管理: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并实施定额管理,做好计量、记录、盘点、控制工作,完善并健全存货流转的凭证与手续,做到账、卡、物一致。第一百零六条存货日常管理:1、做好存货的市场行情预测工作,以便确定存货的购、领、存计划;2、超过半年储存76、期的存货,应按月单独报告,并及时做好压库清仓工作;3、明显贬值的存货应及时清理,并提出价差处理意见,在年末结算前使存货尽可能接近市值。第一百零七条 存货赊销管理:1、赊销对象应进行信用分级管理(以公司批准的预付与赊销信用等级表为准);2、赊销方必须提交经工商局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报表(有税务签章)、近期财务报表备案后方可办理授信手续;3、赊销前应按授信制度订立合同;4、赊销应及时清算结账,原则上前账未清,不再赊欠;5、合同约定到期的赊销,经三次书面催收不能回收的,应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清欠,减少损失。第十一章 资产减值管理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在会计期末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77、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二)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六)公司内部报告78、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第一百零八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金、报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第一百零九条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可收79、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第一百一十条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第一百一十一条 商誉减值的处理:公司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为企业单独产生现金流量,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第十二章 成本费用管理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80、司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费用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销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依据具有真实性的合法凭证,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计入当期损益。第一百一十四条 成本、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收付,都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一次发生、分期受益的业务,根据可靠的受益期限凭据计入“待摊费用”,分期计入成本、费用。第一百一81、十五条 虽在本期支付,但应由以后分期负担的成本、费用,不得全额计入本期。但应归属本期的费用、损失不得随意挂账、分期摊销、调剂利润。1、待摊费用:一年内分月摊销的各种费用。2、长期待摊费用:一年以上分月摊销的各种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潢的净支出等。(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照有效租赁期限和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2)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潢的净支出按装修、装潢后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一百一十六条 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批准后方可报销。其中对介绍费、手续费,经办人员82、必须另附合同书和说明报批。第一百一十七条 所有的成本、费用开支,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报销凭证须有经手人、报销人、验收人、负责人(指报销人或经手人的直属上级第一负责人)等签字。第一百一十八条 成本核算工作的基本原则:1、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和经营成果。2、成本核算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的界限以及各产品品种之间的成本界限。3、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目标成本等代替实际成本。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在月末调整为实际成本。4、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83、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账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5、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价差调整、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口径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经公司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费用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第一百一十九条 成本开支范围: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1、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84、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2、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福利费用。3、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包括外购燃料和水、电、气,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第一百二十条 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85、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2、对外投资的支出。3、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4、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5、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6、灾害事故损失赔偿。7、各种捐赠支出。8、各种赞助支出。9、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10、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第一百二十一条 费用开支的标准:1、工资:公司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低于本机构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低于本机构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2、差旅费开支标准:按照公司差旅费标准执行。3、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1)公司应按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的标准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要提供能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86、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总额控制标准:不超过销售收入净额的5。(2)公司领导、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业务费由公司统一核定控制标准。(3)销售部门销售业务活动费按销售政策规定标准计提和控制。(4)研发、制造及工程部的业务费,根据具体业务项目实行预算控制。(5)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执行“先审批、后开支”的管理办法,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总监共同控制、按单审批。4、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按销售收入15%控制。5、办公费:日常办公用品按每人每月预算标准控制使用。个别直接服务于全公司或会议使用的日常办公用品按月编报预算,经批准后执行。6、福利费:按公司统一开支标准使用,不得超支。7、社会保险: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7、门交纳的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按公司统一标准执行。禁止以公费向商业保险机构为员工投保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为员工投保补充保险。8、培训费:按年工资总额的1.5控制使用。内部培训,应事先编制费用预算,按批准的预算控制开支。员工参加五个工作日以上的外部业务培训,应与公司签订相关约束合约。禁止用公费参加与本岗位业务无关的外部业务培训;禁止用公费参加学历培训。9、通讯费:部门、个人通讯费标准按公司统一核定的定额标准和管理办法执行。手机费用超出标准部分自理。10、费用审批程序:各公司根据公司审批管理办法,结合业务特点制定各级审批权限和业务审批流程,报控股财务备案。第88、一百二十二条 公司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二)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三)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四)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第一百二十三条 费用报销程序:1、经办人持有效的原始单据,按财务部要求分类贴好附于费用报销单后,经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报账。2、财务审核无误后,会计编制会计凭证、出纳办理收付款手续。3、差旅费报销管理,见专项规定。第十三章 预计负债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或有事项等相关准则确认的各项预计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等产生的预计负债。当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89、务符合确认为负债的条件时应当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第一百二十四条 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与按照税法规定于实际发生时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部分的差异,应作为可抵减的时间性差异。如果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在下一会计期间实际发生损失的,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规定,应将实际发生的损失冲减已计提的预计负债,预计负债不足冲减的部分或已计提预计负债大于实际发生损失的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在下一会计期间因原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消除而转回,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规定计入转回当期损益。第一百二十五条 作为预计负债进行确认和计量:(90、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第十四章 内部结算管理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与事业部之间、事业部与事业部之间的材料、产品供应、劳务提供等均按内部结算价格执行交易。第一百二十八条 内部结算价格体系包括:各类物资;材料、燃料及动力;产成品;半成品;零部件;委托加工物资;劳务、服务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第一百二十九条 内部结算价格按成本加成与市场化定价相结合的原则,由公司另定。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内部各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范围不得发生交叉、重叠、冲突,避免内部恶91、性竞争,损害公司利益。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常规产品内部结算价格每年制定一次,并应保持相对稳定。非标及其他非常规材料、产品、劳务等,按本制度规定的定价方法和程序计算确定。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及各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每月应按时对账,核对一致的基础上生成对账单,经往来双方签字盖章后各保留一份并抄报公司财务部一份。公司在管理会计报表时对内部往来作抵销处理。第一百三十三条 内部业务往来款项账期及清算,按市场化原则根据双方交易协议执行。第十五章 筹资管理第一百三十四条 筹资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经营业务或投资业务正常需要时,从外部获取资金以达到公司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筹资必须充分92、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确保此项工作安全、有序,并取得最佳效益。第一百三十五条 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筹资业务纳入公司统一规划和运作,公司给予必要的配合。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筹资的基本原则及筹资方案的综合评估:1、以“需”定“筹”:筹资的方式、筹资的时机、筹资规模和筹资组合,必须依据和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2、量力而行:公司筹资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的预期偿还能力,避免过度负债带来更大的财务风险。3、控制筹资成本:筹资成本是公司为筹措资金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主要包括(1)筹资过程中的组织管理费;(2)筹资后的利息或股利等支出;(3)筹资时所支付的其他93、资金。筹资成本是决定公司筹资效益的决定性因素,必须严格控制。4、筹资对公司的控制权的影响。在评价公司筹资方案时,必须把公司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的丧失程度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考虑。5、筹资管理的难易程度。筹资难度,决定公司能否及时得到资金以及为此而付出的代价,这也是评价公司筹资方案时,应着重考虑的问题。6、还款期限要适当。按照“分散到期、避免峰值”的原则降低到期债务偿还风险。7、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流动比率要控制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8、公司筹资要充分考虑税收影响及社会条件的制约,必须有利于公司竞争力的提高。第一百三十七条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筹资是公司资金筹集的主要手段之一。公司应保持与各金融机构的良好合94、作,争取金融机构的有力支持。同时做好资金合理调配、严格控制债务风险。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向银行借款所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和期货等风险性投资。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票筹资是公司上市后向证券市场融资的主要手段。股票发行获得的资金可供公司长期周转使用,同时股本作为公司最基础的资本,是公司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对公司声誉和业务发展有着重大影响。第一百四十条 债券筹资是公司筹措长期资金的方式之一,可以降低资金成本,增加收入,维持对公司的控制权。但对申请发行公司的财务要求较高,并存在一定的到期债务风险,须慎重选择、精心筹划。第一百四十一条 租赁筹资是公司借助租赁手段来获得经营所需资金和资产。根据95、形式可分为设备租赁筹资和公司租赁筹资。1、设备筹资:筹资便利、可获得所需设备、取得全额资金融通、减少风险等。2、公司租赁:公司可以通过对同行业公司的整体租赁获得资产,扩大本公司的生产能力;通过租赁来扩大再生产与通过基本建设扩大再生产相比,具有投资省、效益快的优点,且投资风险较低。第一百四十二条 所有筹资业务,由公司统一策划和运作。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办理以下业务: 1、向金融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融资;2、对各类经济组织或个人提供经济担保;3、公司内公司之间相互拆借资金;4、公司内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短期借款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长期借款的应计利息支出,在购96、建固定资产期间,计入资产的价值;生产经营期间,计入财务费用。公司按照有关合同规定预提应交给其他单位的费用,包括租金、利息等,如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仍未支付的,不得继续预提,并将预提或多提数在年终进行调整。第一百四十三条 经济担保是公司的潜在负债,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公司及各公司的各类经济担保由公司统一审核,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并做好登记和跟踪检查。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对公司提供经济担保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经济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该子公司净资产额;2、公司对控股、参股公司(即非全资及非控股公司)的经济担保,以该公司净资产和公司投资比例计算的最高担保额为限。3、公司97、对所属公司提供担保,应结合实际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费,并对借款用途、归还期限等作强制约束;4、公司对非全资及非控股公司的经济担保,必须有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同时要求公司的其他投资者出具相应的反担保书。5、公司对公司提供经济担保应坚持逐笔归还核销。前次担保未解除,原则上不再提供下次担保。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对没有投资关系的公司原则上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担保。确有必要担保的,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及下属公司由于销售业务(如投标、项目尾款结算等)关系向采购方开具的“担保函”,由公司统一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十六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第一百四十七条 对外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98、资、其他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较大的影响,是对外投资管理的重点。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禁止从事债券市场的债券投资和股票投资活动。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的对外其他投资(包括专有技术、商誉、实物等),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从事对外投资业务。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或非控股的公司,从事兼并、合并、改组、资产交易和产权转让等资本运作业务,必须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第一百五十一条 财务部门应对被投资公司进行跟踪审计和财务管理,及时做好对外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和分析评价工作,定期99、向领导汇报投资收益情况。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二年严重亏损的,没有发展前途的,公司应考虑退股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十七章 发票和收据的使用管理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必须按税务机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正确领购、使用、保管发票;收据由公司统一印制、连续编号。公司财务部负责收据的印制、登记、保管、控制工作。第一百五十四条 发票和收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出售、赠予等,不得出现头大尾小、撕下另开、虚开等行为。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第一百五十五条 收据应连续编号,由会计人员负责填开,出纳负责收款。会计主管人员应按收据顺序号逐笔核100、对资金进账情况,确保收入资金及时、足额存入公司账户。第一百五十六条 发票及收据的填写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字迹清楚、项目齐全,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在误填的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所有联次与存根一并保管。第一百五十七条 开具货款性质的收据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 “本收据与银行结算单据一并使用有效”字样。第一百五十八条 防伪税控系统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应严格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进行。由于管理不善、操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经济处罚;触犯法律规定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百五十九条 销售发票实行专人管理,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必须使用保险101、柜存放,防止丢失、被盗。如因保管不善,遗失发票及收据,造成后果由发票保管人负责。第一百六十条 发票丢失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和公司报告,并登报予以公告。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必须凭合法的发票报销、入账,凡与公司成本、费用、资产有关的支付,均应索取合法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禁止以收款收据代替发票报账。第一百六十二条 凡违反发票使用规定者,按税务局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第十八章 收入、税收及利润分配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等。公司应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合理地计量和确认各项收入。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严102、格按照税法规定依法向国家交纳各项税金,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亏损)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等。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按国家税法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后,依法计缴所得税。所得税的计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将当期应交公司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费用。第一百六十六条 严格按国家规定,正确核算营业外收支。第一百六十七条 交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按规定用税后利润弥补的亏损;2、按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超过资本总额的50%时,可不再提取。3、根据董事会决定提103、取任意盈余公积金。4、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度利润,在充分考虑现金流量状况后,向股东分配。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后,当年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时,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应当用于公司发展。如用于弥补亏损(潜亏)、非生产性开支、转增资本金时,要报公司审批。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连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第十九章 会计报表第一百七十一条 本公司的财务报告104、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会计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执行。1、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2、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合并政策、外币折算(含汇兑损益的处理)、资产计价政策、租赁、收入的确认、折旧和摊销、坏账损失的处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等; 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105、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或有和承诺事项的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与事项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内部经营管理106、的需要,按月编报内部补充会计报表,分别报送公司总经理和公司财务部。内部补充会计报表包括:产品销售利润明细表、成本费用明细表、存货分布情况明细表、资金收支月报表、应收账款明细表、应付账款明细表、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其他应付款明细表等。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应按月度编报合并会计报表,根据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要求,按月度编报合并会计报表。第一百七十四条 财务报告的管理1、公司必须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使会计报表能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严禁弄虚作假。任何人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2、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月107、度财务报告是指月份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是指季度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是指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3、公司月度财务报告在每月终了10日内报出;季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在季度终后20天内报出;年度财务报告在季度终后30天内报出。法定节假日时间一般不得顺延。对外提供的报表不得早于该报表在交易所公告之前。4、月度和季度财务报告,除特别重大事项外,不提供会计报表附注。5、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公司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月份、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机构负责人108、和编制人签名或盖章。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及合并会计报表,由公司董事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各会计主体各自承担。第一百七十六条 除按规定对工商、税务机关、审计机关、金融机构、股东等定期提供标准会计报告外,公司对外提供财务数据,须经公司财务总监批准。第二十章 会计电算化第一百七十七条 会计电算化工作。公司为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采用通过评审的会计核算软件,按规定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进行成本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操作员应按核算方法和程序进行操作,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开展。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负责会计电算109、化的战略决策。公司会计电算化的具体业务由公司行政部、财务部统一规划和实施,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给予配合和支持。第一百七十九条 会计信息和数据范围等具体需求由公司财务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拟定,报公司财务部审定后执行。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系统的选型、采购、调试及重大决策由公司相关专业部门负责。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配置IT系统维护人员,负责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数据备份、应用问题处理等。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行政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保障财务数据的安全、完整、准确和及时。1、明确规定各岗位人员对财务软件的操作权限和工作内容,对操作员密码要严格管理110、定期修改,禁止未经授权人员操作财务系统软件。2、操作人员离开电脑前,应退出财务软件。3、禁止泄露本人密码给他人,禁止询问、探听、非法获取他人密码,禁止使用他人身份进入财务系统。4、系统管理人员应严格按财务总监批准的操作权限对进行授权处理,禁止超越授权范围。行政部门应定期检查、监控授权及操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并做好相应记录。第一百八十二条 建立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防止财务数据泄露、非法复制、损毁、错乱等异常情况的发生。1、保证电脑软、硬件系统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操作人员应定期对电脑系统进行安全检和数据维护,并保持环境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发现异常应立即与IT人员联系处111、理。2、禁止对财务数据的非法修改、删除。财务系统应保持交互式热备份,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实行双备份并定期归档保管。3、公司内部实行财务软件系统的统一。原则上禁止对财务软件系统程序、数据库结构等进行修改。因特殊需要必须修改的,应报公司财务部审核、财务总监批准,并由具备能力的专业人员处理。4、建立健全严格的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禁止在公司电脑上直接运行外部盗版程序和软件,禁止使用光盘、U盘、软盘、外接硬盘等外部存储器接触未经公司最新杀毒处理的外部信息,禁止浏览非法、无关网站等。第一百八十三条 财务人员因工作调整、离职等办理工作移交时,对本人负责的电子信息应向监交人提交备份数据。第一百八十四条 财务人112、员使用过的电脑调拨到其他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检查电脑数据资料,将电脑硬盘财务数据清理、备份、彻底删除后方可正式移交。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以电子文档方式对外提供财务数据(包括邮件、软盘、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须经财务总监批准。第二十一章 处罚细则第一百八十六条 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经办人提供虚假发票的,没收发票,并对经办人员处以虚假发票金额的 10罚款,经办会计未审核出虚假发票的,当月考核直接定级为D;第一百八十七条 差错更正的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差错原因或更正的理由,且经财务负责人的审批,发现有未附审批意见的调整凭证,对调整人员处以10元113、/张的处罚。第一百八十八条 禁止现金坐支行为,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笔的处罚;第一百八十九条 禁止超限额存放现金、白条抵库,严禁私自垫付现金、代外单位或私人转账套现等,一经发现,直接将责任人当月考核直接定级为D,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开除等处理。第一百九十条 未按规定开立公司账户或未按规定使用账户的,未按规定使用银行支票或印鉴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员处以通报批评、罚款、记过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一百九十一条 合同的管理,合同签订的当月,采购或销售业务人员必须将合同原件交由财务部统一编号存档保管。第十九章 附则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应按照管辖范围内各类资产的账面价114、值向保险公司足额投保公司财产综合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对本管理办法要确保贯彻实施,并接受公司、审计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公司审计部对公司财务进行一年一度的全面检查,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予以披露和处理。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效绩评价指标应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总资产周转率(次)、流动资产周转率(次)、资产负债率、已获利息倍数、销售(营业)增长率、资本积累率、资本保值增值率、主营业务利润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成本费用利润率、存货周转率(次)、应收账款周转率(次)、不良资产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司及所属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贪污、渎职等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一百九十六条 财务制度修订1、国家财政部门实施新的财务会计准则,或发布新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必须进行修订。2、原有财务管理制度滞后,不利于发公司的发展;为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修订。3、由财务部门部提出需求,公司通过征求意见、再组织讨论通过;董事会批准。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