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发展公司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及实施管理制度(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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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39871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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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业发展公司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及实施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及实施的管理,维护本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主要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建、配套、修缮、抢险、抢修等项目的合同订立及管理。第三条 职责一、 合同预算部具体经办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起草工作,并负责工程预(估)算、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的审核、复审工作;二、 合同预算部负责主持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起草的经办工作,参与合同签订洽谈工作;三、 工程管理部全面负责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2、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竣工验收、预结算工作的审查和管理等。第四条 总则一、 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均应订立书面合同;二、 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文件及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协商记录等文件,均属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三、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及实施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 合同订立 合同条款 履行建设工程具备施工条件 准备工作 洽谈定稿 合同审批表 工程结算 履行合同 合同签署 第五条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一、 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由合同预算部经办。 对于专业单一的工程项目,由相应专业的造价主管具体经办;对于涉及各专业的综合性工程项目,由合同预算部经理主持,各相关专业的造价主管3、共同经办。二、 对于公司招标工程,专业造价主管根据公司领导的审批意见发放招标书。在收到全部投标书后,报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按具体情况组织公开或内部开标定标会议。评定标程序按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三、 对于议标工程,合同订立准备工作包括复核承包方资质、市场价格调查、工程量审核、报价审核、合同起草等工作。四、 合同由合同预算部经办并起草。 建设工程合同均须采用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合同,或以标准合同为基础,加以必要的增删和修改,打印采用。五、 合同用语应简捷明了,表达清晰,不能含混不清。六、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双方单位名称(全称);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4、承包方式及开竣工日期;双方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工期调整的处理办法;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款方式;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处理办法;竣工条件与结算方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奖惩办法;施工安全责任;总包合同应对分包、转包、总包管理费及相应总包管理责任有明确规定;监理单位的名称及其权限和责任;争议解决方式。七、 对合同主要内容的若干规定:(一) 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5%,如工程工期较长(超过一年),工程预付款不得超过预计当年完成工程量的30%,如承包方首次合作,则以上比例应适当降低。(二) 工程进5、度款:按工程进度扣减工程预付款及维修保修金后支付。对于工期超过三个月的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公司核实完成工程量的80%(含预付款扣减);对于工期在三个月内的工程,一般采用竣工验收结算后一次支付的方式。(三) 工期:以相应的工期定额和公司要求为准,若无相应的工期定额,则由双方协商,在尽可能满足公司要求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工期。(四) 保修金:主体工程施工合同维修保修金一般不低于合同价款的5%,其他合同一般不低于合同价款的3%。(五) 保修期:工程保修期应依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六)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合同中有关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条款,应根据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和工程签证管理6、制度有关规定来制定。(七) 总包方的管理责任:1. 总包方的管理责任应包括:总包方有义务为由发包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各专业施工单位提供水、电、升降梯运货、施工现场出入、设备材料存放等施工便利条件(分包管理费:安装工程、土建工程按照定额解释参照执行;2. 一般情况下严禁总包方转包工程;如有特殊专业工程需分包的,须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和分包方行为违反总包合同的,由总包方承担责任;分包合同条款与总包合同相抵触时,以总包合同条款为准。(八) 监理单位权限和责任:应与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的权限和责任相一致。(九) 合同条款洽谈:1. 总价在¥5万元(含)以下的合同,由合同经办方人员会同相关7、专业工程师负责洽谈,并将结果报公司认质认价领导小组备案;2. 总价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合同,必须报公司认质认价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合同谈判由公司主管领导、合同预算部、采购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洽谈;3. 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的合同,按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4. 以上合同价款适用新建、改扩建、修缮等; (十) 合同条款洽谈定稿后即开始履行建设合同审批手续。第六条 建设工程合同的审批签署一、 建设工程合同的审批签署均须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审批表。二、 建设工程合同审批表表格履行程序:1 按照合同审批表中有关责任部门及公司领导逐级履行审批手续;2 除特殊情况,各级人员的审核8、和审批均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三、 建设工程合同签署办法:建设工程合同均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非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应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并应将授权书作为合同附件;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的合同须报董事会审批后签署。合同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上报控股公司审批后方可正式签署。四、 建设工程合同签署完毕后,合同原件交财务部保存,复印件及所附资料交合同预算部档案管理员办理登记、编号、存档、分发等工作。第七条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 一、 工程管理部负责监督和督促承包方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如发现承包方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纠正,必要时上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酌情处理。二、 合同执行中对方提交9、的工程进度款须经监理公司及工程管理部签认工程量,完成工程造价由合同预算部造价工程师审核报有关领导,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三、 合同预算部应设立合同执行台账,详细记载各合同完成情况及付款情况,每月底与公司财务部核对。四、 建设工程合同变更签证按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执行。第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档案管理一、 公司建设工程合同须保存三份原件,分别在财务部、合同预算部、工程管理部存档;二、 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编号须统一,编号由合同预算部档案管理员编制。 三、 建设工程合同按以下顺序编号: 公司名英文缩写-年份-部门号-序号-补充标识 编号格式为:XX-XXXX-X-XXX-X其中“公司名拼10、音缩写”为JZ;“年份”为公元年(例:2002); “部门号”为J;“序号”为三位阿拉伯数字(例:036);“补充标识”为汉字,代表建设工程合同系列,共包括“施”、“设”、“监”、“文”、“其”等字,其中:“施”代表施工系列合同,包括施工、修缮、供电、供水、供气、抢险、抢修、人防易地建设等合同;“设”代表设计系列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测量、试验等合同;“监”代表工程监理系列合同, 包括施工监理、质量监理等合同;“文”代表费用系列合同,包括编标、结算审核、基金缴纳、安检等合同;“其”代表其他合同,包括除上述合同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如订货合同等。 四、 建设合同存档保存期限为20年。第九条 本管理制度由合同预算部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