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会议、档案、治理等)(10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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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7483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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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会议、档案、治理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前 言安全工作是公司的首位工作,搞好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亡,更关系到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和维护广大员工生命安全,为推动公司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单位的安全工作有目标、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目 录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获取管理制度32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43 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管理制度64 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75 安全会议2、制度86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97安全责任追究制度98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99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2110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2311 车辆设备、设施管理制度2412 专用车辆管理制度2513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3914 安全行车提示制度4015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4116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42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管理制度45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511 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制度52 危险源管理制度532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622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632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652消防管理制度742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使用管理规定762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3、安全管理制度792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842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852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87 驾驶员和押运员管理制度893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943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963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983安全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管理制度100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获取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确保与本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公司内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传达给职工和相关方,全面提升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安全生产作业行为,促进本公司安全生产,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识别和获取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4、识别和获取途径: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定期、及时识别和获取与本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建立文件目录清单,定期进行更新并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同时将适用部分融入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贯彻执行。第三条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获取国家最新颁布的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传达到全体职工及相关方。第四条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规范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第五条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规范及其5、他要求的学习、培训和贯彻传达管理要求: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牵头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培训教育工作,并不定期跟踪调查职工对有关法规、标准等的学习情况和安全意识的提升效果。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应每年组织安委会成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评审工作,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监督检查各职能人员的执行情况,对评审发现的不符合内容及时进行整改。第七条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评审中出现的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规文件及时收回,及时更新最适用的法律法规文本条款,按有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第八条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变化和评审结果,6、适时修订完善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规程。第九条 检查与考核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评审、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及时进行整改。对不及时整改、不及时更新相关法规、未将有关法规和标准等要求及时有效融入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的责任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2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所使用的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为最新有效版本。第二条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组成评审组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评审和修订的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第三条 评审的时机和频次1、国家7、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体公布或通过文件精神下达时。2、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发放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3、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各相关部门编制相应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4、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安全组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两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评审工作。第四条 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原则1、制度评审的内容应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相关/支持文件、相关记录等。2、注意制度评审意见的建8、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4、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出具修订草案,由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制度3 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范对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风险控制、事故预防、持续改进的原则,阐明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宗旨和方向,明确公司安全工作方针及工作目标、职责,特9、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是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健康,促进的公司安全标准化相关要求量化后的指标和主要工作措施。它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的安全生产形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等安全管理指标和其它要求。第三条 在上年度安全工作总结会议上,公司总经理将提出下一年度公司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总体工作奋斗目标,经讨论通过,形成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指导思想,由总经理批准执行。第四条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内容:方针目标要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目标值尽可能定量化。其内容一般包括轻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奋斗目标10、安全隐患整治率、职业危害监检率、职业病发生率等。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要按系统图法执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连锁,层层确保的原则进行。第五条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传达: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要采用会议的形式传达到全体职工,并将每个目标值落实到责任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第六条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评审: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实现,公司每年将组织两次“分阶段PDCA循环计划”,“分阶段PDCA循环计划”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在方针目标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动职工,调动其积极性,广泛开展大众性的全员安全管理活动、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确保各级目标值的实现和完成。建立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实施方案11、,将每项目标的开展情况,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协调、检查、调整、考核等情况登记在案,逐步达到方针目标管理标准化。4 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第一条 严格承诺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符合本公司安全生产需要的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第二条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具体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条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安委会主任、副主任:中专以上学历;经市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公司安全负责人:高中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市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公12、司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车队安全员:初中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市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第四条 各岗位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负责本岗位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接受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5 安全会议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安全会议制度。一、目的:为使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定。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会议的管理。三、安全会议的形式:公司安委会会议;部门安全生产例会。四、职责:1、安委会会议由公司安委会主任主持;部门安全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主13、持。2、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办公会议,并负责贯彻落实会议的决定,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部门安全例会。五:管理规定:5.1公司安委会会议公司安委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当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由总经理决定临时召开。公司安委会主要研究公司安全重大事项,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检查前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隐患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存在原因, 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方案,制定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及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当期14、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5.2各部门安全例会:部门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班组负责人和专职兼职安全员是安全例会主要成员。总结本月安全工作,部署下月安全工作。5.3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会议主持人须亲自签字,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到。5.4会议形成的决定,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5.5会议纪律:所有通知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于会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主动关闭移动通讯工具,保持会场纪律。六、处罚:凡违反本制度,影响安全工作的,罚相关责任人50-100元。6 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15、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格局,促进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交通安全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责任制的通知(川府发200740号)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公司交通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xx公司。第三条 公司各单位对交通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公司总经理黄东平对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和综合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交通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 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第四条 总经理黄东平是全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的16、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和管理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研究制定改善交通安全条件的办法和措施。(二)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全公司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落实全公司交通安全控制指标,加强目标考核,建立约束机制;加强正面引导,建立荣誉和经济的激励机制。(六)加大交通安全投入,确保安全基础投入和安全监管投入。(七)公司内发生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应委托主持工作的公司领导出事故现场。第五条 其17、他公司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的交通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交通安全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在对分管工作进行决策及制定发展规划时,制定交通安全的具体政策和措施。(二)检查、督促分管范围内各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对重大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三)在部署工作时同时部署分管范围内的交通安全工作,听取汇报,研究解决交通安全中的重大问题。(四)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应委托分管业务范围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出事故现场。 第三章 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第六条 安生部是全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在总18、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交通安全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实施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公司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全公司交通安全监管的办法和措施,制定全公司年度交通安全目标。(二)指导协调全公司的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检查、督促交通有关单位做好交通交通安全,对重大安全隐患,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三)定期主持召开全公司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的汇报,研究解决交通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四)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五)公司内发生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应委托负责安全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主要19、负责人出事故现场。第七条 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交通安全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抓好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二)组织落实公司有关部门下达的交通安全专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交通安全中的突出问题。(三)坚持把交通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四)组织和领导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五)明确本部门交通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并改善其工作条件。(六)本部门交通安全发生事故时,按规定启动交通安20、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应委托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或其他负责人出事故现场。第八条 车队队长是车队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对交通运输安全、车辆维护、养护、技术管理负责。(二)、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车辆集中调度的办法。根据公司的特点,合理调动车辆,确保各项运输任务顺利完成。(三)、负责组织驾驶员月安全学习,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习惯性违章,禁止酒后开车,非驾驶员开车及超速、超限等。(四)、搞好日常内部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公司储备站的周安全学习;驾驶员是否坚持了21、一日三检制度。(五)、认真做好车辆的年检、年审、保险以及交通事故的处理。第九条 车队安全员交通安全职责1、对交通运输安全监查负责。2、正确执行交通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3、负责对公司的车辆进行不定时、不定点的检查,纠正违章、违纪行为。4、负责公司的交通事故调查、分析案情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材料,并向公司和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5、负责督促和检查各级安全教育情况,驾驶员的一日三检情况。6、协助公司领导搞好各项管理工作和公司驾驶员的知识及安规、交规学习考试,驾驶员的招用、聘用及有关手续的办理。第十条 驾驶员交通安全职责1、服从调度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坚持安全22、行车,杜绝事故发生。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管人员的指挥,接受交管人员的检查。3、熟练掌握所驾驶车辆性能,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4、不酒后驾车、不开疲劳车、不开英雄车、不开斗气车、不开带病车。5、准时参加公司、站组织的安全学习,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6、认真作好车辆的一日三检工作,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检查,并作好记录。7、负责公司危险货物运输工作,按规定路线行驶,确保无违章、无误点、不丢失。8、认真执行公司“GPS”卫星监控系统下达的所有行车指令。第十一条 押运员交通安全职责1、随时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违章作业。2对“GPS”卫星监控系统下达的所有行23、车指令及注意事项及时提醒驾驶人员。第十二条 GPS管理员交通安全职责1、认真做好监控工作,发现车辆违章及时发送警示信息。2、随时监控车辆运行状况,保持信息畅通。3、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和严重违章的车辆要及时向领导报告。4、做好监控记录,保证监控资料的完整有效。5、监控到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第四章 责任追究第十三条 各单位有关负责人忽视交通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交通安全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 实行交通安全事故述职检查制度。对交通24、安全事故,必须依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本公司各级安全责任的追究,增强各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确保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各类员工因工作失误或不到位,造成较大的责任性事故、不良后果及社会影响等的安全责任追究的管理。第三条 职责1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责任追究的综合管理,负责提出安全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通报及经济处罚的实施等。2安全生产部上报安委会,由安委会负责安全责任追究25、的行政处分意见、人力资源部处罚的实施等。3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按权限审核、批准安全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4其它相关单位及人员负责配合搞好此项工作。第四条 责任的确定1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的应急处理和现场管理按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预案等执行。2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执行。3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组织调查单位拟定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确定事故责任,以此作为安全责任追究的依据。第五条 责任的划分1本公司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全面负责、分管副总经理具体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该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单位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理造26、成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3 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相应的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督导职能部门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职能部门不认真执行,由职能部门负责;职能部门已制定和建议制定的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4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措施弥补的,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5凡转让、应用、推广、研发的科技成果及新安装设备或设施,其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不能投入生产、试验,强行实27、施的,则追究指挥者的责任。6 制造、施工单位,未严格按图制造、施工,或设计(设计更改)未经批准而施工的,施工者对由此产生的事故负责。7 学徒工、实习生在见习期间,必须在指定的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未指定师傅而在操作中发生的事故,由所在单位领导负责;不听师傅指导而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的,由其本人负责;由于师傅错误指导而发生事故的,由师傅负责。8 持上岗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的,由违章者负责;无上岗证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的由本人负责;违章安排作业发生事故的,由安排者负主要责任。9违章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10已发生违章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由相关单位领导负责;已发生事故而28、善后应急处置不力,造成事故扩大的,由现场管理人员负责。11 因安全规章制度执行不力而发生事故,由执行单位负责。12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设施或未落实安全措施,而发生事故和造成后果的,由发生事故单位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13对于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所在单位能够解决而未解决造成事故的,由该单位主管领导负责;所在单位无力解决并已呈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未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延误部门负责。14其它未尽安全责任的划分,由生产安全部提出,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核、公司安委会批准后确定。第六条 责任的追究1本制度所追究的安全责任,包括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采购、供应、生29、产、设备检修及维修、销售、储运、服务、检化验、技术设计、工程施工、经营决策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2凡发生责任性安全事故或工作失误、贻误等,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其它不良后果及社会影响,都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安全责任。3各级单位及员工,均应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4安全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4.1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的工作失误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则追究其直接责任。4.2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的工作履职情况与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联的,应追究其间接责任。在安全事故中间接责任分为操作责任、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等。5追究的范围:安全事故或其它重大安全事件中负有直接、间接责任的单30、位、个人均应受到追究。6追究的力度:对直接责任追究力度大于间接责任,程序性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大于非程序性工作责任追究,对隐瞒不报、拖延推诿、工作不力及重复发生的应从重追究。7追究的方式: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及追究法律责任。7.1经济处罚,由生产安全部按其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后果及社会影响等,依据厂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安全风险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7.2行政处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其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后果及社会影响等,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7.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则按程序移交国家行政、司法机关处理。8 各类安全事故,对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追究31、,执行以下规定:8.1 轻微事故的安全责任追究,最高追究至安生部部长;8.2 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的安全责任追究,最高追究至安全副总经理;8.3 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安全责任追究,最高追究至总经理;8.4各级管理人员因存在违章、违纪、违法、不作为以及其它特殊情况而对事故负有相应责任的,可突破上述责任追究。第七条 罚则1 凡违反本制度造成工作质量事故、安全质量事故,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未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则给予相关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罚款,并由责任单位赔偿不低于损失总额3%的费用。2违反本制度第4、5、6条规定,则给予责任单位不低于500元处罚;同时给予直接责任人不低于10032、元,单位责任人不低于50元处罚。3 违反本制度第4、5、6条规定,由查出部门签发不安全因素整改通知单,接不安全因素整改通知单的单位,按批准的措施纠正验证合格后,若在当年再次发生同一性质问题,则给予责任单位不低于400元处罚;同时给予直接责任人不低于200元,单位第一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第八条 相关记录1不安全因素整改通知单2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第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安生部8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记录和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安全生产文件资料档案,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文件资料档案一般指过去和现在的职能部门及职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33、中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证书、记录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 本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档案,由专人管理安全生产文件资料档案。其它各部门应当大力支持、配合,必须按要求按时上报有关文件、报表及资料。第四条 本公司安全生产文件资料档案的编写,要求目录尽可能详细,并应分档存放,以形成标准化、规范化;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归档文件材料应为原件,一般不用复印件代替。第五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将档案情况定期上报相关部门,定期向职工公布档案管理情况。公司领导要经常检查档案管理情况使之更完善,更科学。第34、六条 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和档案资料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2)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名单。(3)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名单。(4)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5)危险源管理清单。(6)检测资料(液化石油气储罐,安全阀、仪表等)。(7)职工健康档案及职业病档案资料。(8)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记录。(9)安全生产会议及班前会记录。(10)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11)岗位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12)安全措施费用及使用情况。(1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施记录。第七条 需借阅安全生产文件资料档案时,借用人应进行登记,注明所借阅的文件名称、借阅日期、借阅人签名、归还日35、期。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9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第16号)精神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检查与考核等。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由本公司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实行专户核算,不得挪用或挤占。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及监管过程职责规定: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生36、产费用管理,组织本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支出项目的立项和预算(计划)的制定、下达、实施、统计以及使用情况监督与考核等日常管理。同时负责有关安全培训、消防、等的立项审查、实施。2、办公室负责对上述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招投标、验收等进行监督,并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支付、使用等环节实施审计监督。第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运输车辆的维修、储气罐检测、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等完善、改造和维护等支出;2、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37、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原则:1、优先使用原则在本制度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解决影响本公司安全生产的问题或政府安监部门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项目或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所需的支出。2、集中采(定)购原则对有条件进行集中采(定)购的物品,如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记录本、劳动38、防护用品等,应提前做好计划,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审批后,统一组织采(定)购。第七条 检查与考核公司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按本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10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危货运输车辆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结合车辆、停车场管理方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三、内容1、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停放在危货专用停车场内。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3、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4、危货39、专用停车场内禁止停放除危货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5、危货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出示“出门证”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6、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7、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8、做好车辆出入登记表和车辆一日三检记录等相关记录。9、车队负责停车场管理,停车场管理人员职责:(1)依法循章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2)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3)停车场内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迅速处置。(4)停车场内有专人值守,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40、负责。四、本制度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11 车辆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第一条 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第二条 凡我公司的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第三条 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等。第四条 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厂。第五条 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危险品混装,严禁超速行驶。第六条 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41、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七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及人口密集地方乱停乱放。第八条 严格执行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12 专用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车辆管理,做到统筹安排,节约费用,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攀枝花恒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危货运输车辆。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 车队是公司危货运输车辆管理的归口部门,各车辆使用部门必须无条件执行。42、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车辆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改。(二)、负责贯彻落实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车辆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三)、负责监督、检查车辆所属部门的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路检路查,以保证车辆安全、高效的运营。(四)、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维修计划的编制及费用预算、结算工作。(六)、负责及时准确的做好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七)、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处理车辆交通、伤害事故。(八)、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做好驾驶员的考核、培训、管理等工作。(九)、协助公司做好新购车辆选型、购买工作。第四条 车队是公司车辆户籍和规费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43、负责分公司所有车辆户籍管理,建立健全公司所有车辆技术和驾驶员档案。(二)、负责公司所有车辆各种证件管理及保险、规费缴纳工作。(三)、负责办理公司车辆交通、伤害事故理赔工作。(四)、负责公司车辆主要备品备件采购工作,协助公司做好新购车辆选型、购买工作。(五)、负责GPS管理及考核工作。 (六)、负责公司所有车辆年检、驾驶证年审及换证工作。(七)、负责危险货物运输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工作。第三章车辆户籍和规费管理第六条公司对所有车辆实行统一户籍管理,车辆资产所有权和户籍必须一致,严禁私人车辆或非本单位车辆挂靠公司户籍。车辆办理注册登记和相关证照(包括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抵押44、变更、转卖、闲置、报废等必须经公司批准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到车辆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第七条公司负责所有车辆年检和税费缴纳工作,相关费用由车队承担。(一)、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车籍所在地车管所办理年审手续,获取审验合格证明。(二)、路桥费在交通局稽查处办理,需报停的车辆每月30日前将道路运输证交到交通局稽查处办理相关手续。(三)、车辆必须按规定每季度到有资质的修理厂进行二级维护。(四)、道路运输证根据上户日期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年审相关手续,一年一次。第八条公司所有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法定保险,并根据实际情况购置必要的其它保险,45、以加强对交通安全及设备事故的防范。第九条每季度应对使用车辆的户籍、证件、保险和规费缴纳情况等进行一次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避免因管理疏忽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条车辆的实物形态(包括车辆购置、报废等)、设备事故,车辆的维保、调配、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安全管理、交通理赔由车队负责;车辆的价值形态由财务科负责管理;车辆安全、伤害事故由安全科负责管理;车辆驾驶员的聘用、调配等由综合部负责管理;车辆的行驶、保养等日常工作由车队负责管理。第十一条为充分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率,车队应严格按照车辆的质量安全指导书有关规定,做到优化调度、科学使用、精心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开支。第十二条46、公司所有车辆严格执行“定人定车”制度,更换驾驶人员时应做好交接记录。同时各车辆使用部门应制定不同车辆的消耗定额和奖惩制度,定期对车辆的行驶里程和维修消耗进行统计、分析、考核和奖惩。第十三条车队应严格按照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等有关规定,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确保车辆状况良好,正常运行。严禁野蛮使用,坚决纠正只使用不保养和以修代保养的做法;严禁车辆带病、超载、超负荷行驶。第十四条 车队应坚持车检(日检、周检、月检)制度,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行重点监控,严禁未检车辆、技术不合格、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第十五条 车辆上路行驶时,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47、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车辆的安全和事故管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车辆的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对方向、刹车、转向和灯光等重要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进行检验、调校、确保安全、可靠。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需要加装安全(警示)装置的应及时加装(如夜间反光膜)。第十七条车辆使用部门在生产任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应急情况下,必须服从车队统一安排。第十八条所有车辆在完成任务后,必须按要求停放在车队内,严禁开回家或停放在其他地方过夜,特殊情况需要开回家或停放在其他地方过夜的,须请示主管领导同意,报车队备案,同时做好车辆的防盗措施,确保车辆安全。第十九条 车辆停放在车48、队停车场内时,必须按定置管理要求一律停放在指定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第二十条车辆移交时,必须认真检查车辆情况,办理移交清单( 附表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队安全员,否则一切责任由原车驾驶员承担。第二十一条危货运输车辆必须按指定线路、时间、车速行驶,不得超速、超载行驶和违规乱停乱放。第二十二条 运输管理(一)、从事运输服务的车辆,驾驶员应以 “安全优质、准确及时、热情周到”为标准,以“用户满意”为宗旨。(二)、驾驶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习惯,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从事与工作任务无关的任何运输。(三)、驾驶、押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应尽心尽职,随时检查载运的货物,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49、保证货物完好无损运达目的地。(四)、驾驶人员要严肃执行调度指令,不得擅自改变运行路线、违章运行。(五)、驾驶人员驾车执行任务时,必须服从公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六)、车辆调度人员要熟悉运输货物的习性、随时了解车辆的技术状况、行驶线路的路况、作业现场环境以及天气状况等,合理派车,科学调度,以确保行车安全。(七)、驾驶人员在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行车时必须严格控制车速、保持车距、行驶中不得猛踩刹车、猛松离合器、猛加油,避免侧滑或因车速过快引发事故。(八)、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按照攀枝花xx公司危险物品车辆运输管理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轮胎管理(一)、车队核定单车轮胎50、消耗指标,实现总量控制,对车辆轮胎的领入、使用、修补、报废和指标控制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二)、发放、领用的新胎必须登记造册,注明其品牌,规格、型号、序列号及使用方向,以备交旧验查。(三)、轮胎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原则,回交的旧胎必须是领用时的品牌,规格、型号。如不符合要求,发放部门有权拒绝发放新胎。(四)、车辆应制定单车轮胎消耗定额指标,年终根据车辆行驶的里程数及行驶的道路状况进行评比,对超耗车辆应给予考核。(五)、严禁盗卖或将轮胎送人,一经发现查实按新轮胎价值的二倍罚款,追回物资,并按公司防盗管理办法合并考核。第二十四条 油料管理(一)、严格控制车辆油料使用,每车视车型、车况核定百公里耗油量51、,单车油耗标准原则上由车队每年核定一次。(二)、严格加强油料管理,实行定点加油,采取一车一卡制。驾驶员在出长途车前尽量将油加满,减少外加油现象。每次加完油后,驾驶员要核实好数据,在油卡上签字确认。(三)车辆使用部门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对车辆里程(公里数)、油耗进行记录,造册登记,司机签字对里程、用油量进行确认,对虚报、延报的,经核实后,对驾驶员扣奖200-500元 。(四)、发现油料外流和对耗油量过高,确实存在问题的,查明原因后对驾驶员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待岗、开除以及移交司法机关等方式进行处罚。第五章驾驶员管理第二十五条 公司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52、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货运车辆驾驶员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应具有三年以上驾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取得国家规定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第二十六条公司对驾驶员实行聘用制,经资格审查、理论和实际考核合格,查实一年内无违章及其它不良记录后择优录用。试用期至少3个月,且试用期间无肇事,无违章违纪行为。对不遵章守纪,不服从管理,缺乏职业道德且性质恶劣,驾驶执照、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等审查不合格的驾驶员实行解聘。第二十七条驾驶员必须保持车容整洁,对驾驶的车辆必须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认真做好运行记录,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开“湊合车”“带病车”。第二53、十八条驾驶员应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习惯,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公车私用。不违章驾驶,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严禁酒后驾驶。第二十九条驾驶员所在单位应建立机动车辆驾驶员档案,包括个人简历、驾驶执照、从业证书、危险物品运输证等复审记录、安全培训记录、表彰奖励情况、违章违纪、肇事处罚记录、聘用解聘记录等。第三十条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要立即停车服从交警指挥;如无交警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需移动现场时,要设置标记),及时报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车队负责人,并尽快将事故经过、事故调查报告等有关材料报公司主管部门;若发生事故后潜逃或有意破54、坏,伪造事故现场,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己承担。第六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第三十一条 车辆维修原则上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厂必须是信誉好、具有二级维修资质以上的维修站,车队对维修厂家的实力、资质、售后服务,价格进行综合评定,按照程序、价格比选的有关要求确定定点维修厂家并签订维修合同。公司所有的车辆维修和定期保养必须到公司指定的特约维修站或专业修理厂进行(特殊情况除外)。第三十二条车辆发生故障后,由车辆使用部门车辆管理人员与驾驶员进行检查,确定故障部位和损坏程度,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附表四),并注明该车维修项目、预算费用和维修时间,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部门分管领导、车辆分管领导、财务主管、总经理同意后方55、可才能进厂修理,特殊情况必须先请示部门分管领导同意,报车辆分管领导后,方可修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无车辆维修申请单进行修理的,其产生的费用财务一律不得报销。第三十三条车辆送修后,驾驶员原则上必须全过程在修理厂,认真对照计划送修项目督促修理进度和监督修理质量,修理完毕后,驾驶员对维修质量进行鉴定,试车合格后方准接车。 第三十四条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车辆维修申请单所报项目进行维修,不得随意扩大和变更维修项目。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时,驾驶员不得擅自做主进行维修,必须按照报修程序请示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否则发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第三十五条车辆在外执行公务,发生机械故障需要立即修理56、或更换零配件的,驾驶员必须向车队报告,经车队负责人向车辆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到相对正规修理厂进行维修。返回公司后凭修理发票、更换配件明细单、用车人证明,经车队核实,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按规定程序给予报销。第三十六条 未按程序报修,驾驶员擅自送修、购件产生的费用概不予报销。 第三十七条 修理后所有更换的零配件,必须带回交与车队废旧物资管理人员检验认可并出具回收收据,回收统一保管。第三十八条 车辆大、中修项目由车队每年初根据车辆行驶里程,车辆的年限和有关部门的特殊要求做出计划,报公司生产安全管理部批准后,按计划安排修理。 第三十九条 车辆非正常性维修(指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操作不当或不按规57、定进行保养造成机件损坏等情况需进行修理的)驾驶员必须向车队作出书面说明,经调查核实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修理,并根据车辆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罚。第四十条 保养工作分日常维护保养(每天例行检查)和每周维护。日常维护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坚决纠正只使用不保养和以修代保的做法,日常维护保养由驾驶员负责。第四十一条 日常维护分为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三种情况。(一)、出车前维护保养的内容:1、检查冷却水、燃油、机油是否符合规定数量,视需要添加;2、检查转向机,制动装置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3、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标准;4、检查和紧固轮胎、半轴、传动轴等部件的螺栓、螺母;5、检查灯光信号、喇叭58、雨刮器的工作状况;6、检查手制动、脚制动及离合器的工作情况。(二)、行车中维护的内容:1、注意观察各仪表的工作情况,特别是气压表、机油压力表和水温表,以及查听汽车各部位有无异响。2、注意检查安全部件是否正常,并检查轮毂、制动鼓的温度和轮胎气压。剔除嵌入轮胎的石子及其他杂物。(三)、收车后维护的内容:1、清洁车内外卫生,保持车容整洁;2、检查转向,传动部件,制动系统等各部连接紧固情况;检查紧固外露部分螺栓螺母;3、 检查轮胎气压,清除胎面石子杂物;4、 检查风扇皮带及空压机皮带的松紧度,必要时进行调整;5、 检查有无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现象;6、 清洁、检查蓄电池电液平面高度,以及调整油、电59、路。7、做好全车必要的紧固和润滑工作,排除行驶中所发现的问题。 8、驾驶员应善于发现和及时排除车辆行驶中出现的一般故障。对于解决不了的技术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报修。送修按规定程序填写车辆维修审批表。第四十二条 每周保养由主要驾驶员负责完成,目的是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减少磨损,保证机件的正常运转。以紧固和润滑为中心。主要内容:1、清洗全车;2、全车油嘴注油,油嘴缺失或注不进油及时处理;3、吹扫空滤芯,储存筒、油水分离器排水;4、检查冷却水、燃油、机油是否合乎规定数量,视需要添加;5、清洗、紧固外露螺栓、螺帽;6、清洗、紧固电瓶及电柱,检查电解液高度;7、检查各部漏油、漏水、漏气情况,必要时处60、理;8、检查各仪表、灯光是否正常,必要时处理或更换;9、检查各皮带松紧度,必要时调整;10、检查转向球头、各连接部位是否松旷,必要时调整或更换;11、清洗全车通气孔;12、检查各轮胎气压;13、做好相关记录;第四十三条 所有车辆的二级维护必须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有资质的修理厂进行维护,并取得相应的二级维护合格证,凡未按要求取得二级维护合格证或脱保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考核的,其所发生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一概不予报销。第七章 车辆报废更新管理第四十四条 凡出租车辆到报废期,驾驶员必须提前二周到车队填车辆报废更新申请表,并确定购置新车的车型和车辆颜色,报交政务中心运管处审批公示61、。第四十五条 凡车辆公示后按程序先报废旧车,然后购新车,不得擅自在公示期间或车辆没有报废情况下购新车,否则管理部门将按黑头车查处。第四十六条 新车购置后到公司办理车辆入户手续(保险、购置税、合同)办理行驶证和营运证更新,未办理完善前车辆不得从事营运。第八章考核与奖励第四十七条 为了使本办法落到实处,建立如下考核机制。(一)、每年年底公司将对所有车辆的油耗、修理费、保养情况进行分析评比,对保养好,油耗、修理费用低的进行奖励,对保养差,油耗、修理费用高的进行考核,并取消评先资格。(二)、对无证驾驶人员和擅自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使用的驾驶员,视情节轻重处以200-1000元扣款;对无证或擅自驾驶车辆的62、肇事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解聘或处以500-2000元扣款,所有损失由肇事人员承担。(三)、未实行派车制度或驾驶员不按要求进行日常、周维护保养、(以记录为准),发现一次,扣第一责任人和驾驶员各100元。(四)、车辆使用部门不按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的,每项隐患考核车辆使用部门200元。 (五)、违反规定私自开车回家或停放在其他地方过夜的,扣驾驶员200元,如发生车辆设备被盗等情况,视情节轻重予以解聘或处以1000-2500元扣款,所有损失由肇事人员承担。(六)、车辆不在指定地方停放,扣驾驶员 100元; (七)、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及上级政策的,产生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八)、因驾驶员维护63、保养不到位、车辆清洁不到位或人为操作失误,造成车辆损坏的,修理费、材料费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扣驾驶员200-500元扣款。(九)、在车辆年审过程中,由于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年审不合格的,扣责任人200元。(十)、车辆所属部门如发生倒卖、盗窃轮胎、油料的,一经查实,扣第一责任人500元,盗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处以被盗物资价值3-5倍的扣款或解聘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十一)、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的,对责任人处以300元的扣款,补办证件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十二)、驾驶人员驾驶车辆时,由于观察周围情况不到位,造成物品损坏的,除赔偿损坏物品外,扣驾驶人员200元。(十三)驾驶人员在冰、雪、大雾等恶64、劣天气行车时未按照要求行驶或不服从管理,冒险行驶的,造成的损失由驾驶人员承担外,另扣驾驶人员200元。(十四)对不服从公司调遣车辆、司机影响生产的部门处以2000元扣款,并对责任部门第一负责人处以500元扣款。(十五)车辆安全设施、消防器材、标志牌、锁具等不齐全、无效或达不到安全标准的,经检查发现要求整改后仍无法满足安全要求的,扣驾驶人员100元;拒绝整改的扣驾驶员500元,同时对责任部门处于500元扣款。(十六)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不按要求使用GPS系统或人为关闭GPS系统的,扣驾驶员200元并同时承担交通运输部门的处罚费用。第九章附 则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攀枝花xx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65、四十九条 本办法与国家、地方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地方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与攀枝花xx公司有关文件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攀枝花恒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3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保证本公司的生产设备正常安全运转,各设备的预防保养、日常维护、故障排查、零件管理、维修作业有章可循,以维持生产正常进行,降低故障率、提高生产效率,从而提高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设备于安装试车完成后,设备技术人员应依据设备图纸特性,维护保养说明、操作状况等资料,编制含设备的检查项目、检查方法66、判定标准、处理方法、检查周期、检查人员等项目的“设备检查基准表”,并公布实施。第三条 设备技术人员应对现有设备,依据设备资料、润滑说明、操作状况等订立各设备的润滑部位、使用油脂、检视周期、换油基准、负责人员等资料的“设备润滑基准表”,并公布实施。第四条 设备技术人员应于每年12月份,依据“检查润滑基准”及设备运转状况,拟定下年度“年定期检修计划表”;应于每月25日前,依据“年定期检修计划表”并参照当月份设备实际维修状况,拟定一份“月份检查保养计划表”及“月份润滑计划表”。第五条 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所操作设备的操作规程,贯彻维护为主、检修为辅的原则。严格执行设备使用程序,各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67、程操作使用设备。第六条 必须严格执行操作人员的设备点检制和设备自检、自修制。各部门原则上按所辖区域进行管辖。全公司的机电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维护、谁检修、谁承担修理费用的原则,经公司领导同意,机、电设备明细表注明的除外,做好设备保管工作,严防机电设备被盗事件的发生。第七条 严禁野蛮拆卸和安装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必须保证安装牢固,使用安全。14 安全行车提示制度 第一条 为增强车辆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素质,预防和减少行车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客运安全和机务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安全学习教育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结合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辆所有驾驶员。 68、第三条 安全行车提示采用GPS短信统一群发方式进行。 第四条 安全行车提示主要内容为行车安全基本要求、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安全驾驶职业道德;不同路况、天气等形势应注意的安全行车事项;通报安全情况和来自同行业的典型事故案例;安全行车其它警示内容。 第五条 安全管理部门必须把安全行车短信提示作为一项重要的和必不可少的安全管理工作来抓。 第六条 对存在违规违章驾驶行为的驾驶员、有责任事故记录但尚未达到取消上岗资格规定的驾驶员和新上岗的驾驶员要重点进行安全短信提示,同时还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第七条 坚持“人盯人、人盯车”制度,即:按照全员注意安全,全员关心安全的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分工关注车辆运行69、动态和驾驶员安全情况,按各自分工,提醒驾驶员注意休息好,注意行车安全。 第八条 安全短信提示具体内容要有针对性、时效性,讲求实效,防止走过场、做形式。对每台运行车辆的驾驶员安全短信提醒每月不得少于十条,并作好相应记录备查。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15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停车场要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并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停车场周边划定禁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第二条 停车场要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定期与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更换,做好检查记录,确保齐全有效。第三条 停车场地的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停车有序,对停车场四周24小时不间断巡视,重点是70、防火防盗。第四条 在停车场地严禁闲杂人出入,有人来访时必须进行登记,并取出随身携带的火种;车辆出入停车场地必须进行登记,实行准入、准出工作程序。16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遵照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一、车辆行驶证年审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提前二个月制作车辆年审月度计划表,并安排驾驶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车管所年审车辆。车辆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备案。二、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车辆行驶证年审合格后,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71、级以上。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原件及车辆技术档案在审验到期当月到市运管处对车辆进行年度技术等级审验。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及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单车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三、车辆维护与上线检测1、车辆二级维护货物运输车辆自车辆运行之日起,每三个月需对车辆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提前一月制作车辆二级维护月计划表报,并按计划安排驾驶员到具有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修理厂进行维护,并到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二级维72、护检测。二级维护上线检测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相关资料在二级维护到期15日内到交管处车管科对车辆二级维护进行备案,备案完毕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二级维护合格证原件交驾驶员随车携带,合格证复印件、报修检验单原件、维修过程检验单原件及检测报告单原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2.车辆日常维护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必须对车辆勤保养、勤检查、勤调整,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驾驶员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个人无法排解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处理;超越自修能力的项目,由车辆管理人员联系修理厂修理。车辆在外出执行运输任务出现车辆故障驾驶员不能自行修复时,驾驶员要及时向车辆管人员报告,73、由车辆管理科安排救急或到就近的修理厂维修。车辆维修完毕后应将维修的相应资料交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将相关资料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并予以记录。三、车辆入籍、转籍、报废管理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入籍、转籍、报废管理工作。旧车入籍、转籍必须将车辆档案袋随车转入、转出并在单车技术档案上作好记录;新车入籍必须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内容;车辆报废须将报废证明放入车辆档案袋。从车辆开卢至车辆报废整个流程必须在车辆档案袋中予以体现并有据可查,有据可依。四、车辆档案管理1.车辆档案分类1)在户车辆档案2)注销、过户车辆档案3)在户车辆管理协议4)已注销、过户车辆管理协议;2、档案的归类、排74、列与编号1)车辆档案归为4类后,应把每份材料归入相应的类别中去。2)车辆档案归类后,每类中的材料应按一定的顺序排列起来:即按照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从远到近,依次排列。3、车辆档案管理1)车辆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除档案管理人员之外,其余人员严禁动用任何车辆档案。2)档案管理人员对车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如出现车辆档案丢失、泄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3)所有车辆档案一律用档案袋保存,一辆车一份档案袋。4)凡有车辆上户、过户、注销、报失等,新的档案内容应在车辆手续办完当天归入相应的档案类内。5)车辆档案资料内容:单车技术档案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二年内的二级维护75、资料原件(三单一证)、车辆照片、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保单原件、大修资料原件及大修单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押运证复印件等其它临时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要完善档案资料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4、档案保存期限与销毁所有已下户车辆档案在车辆下户之日起12个月后销毁,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销毁申请单,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销毁。审核、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案。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管理制度为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管理,技术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规范具有行驶功能的卫76、星定位装置(下称GPS、GPRS)的安装、使用和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工信部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第80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使用范围:公司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 第一章GPS(含GPRS、下同)监控平台体系第二条 公司GPS接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一级监控平台和市运管处二级监控平台的监督管理;公司建立的三级监控平台在省、市的一、二级平台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第三条 公司负责监督和检查公司三级平台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每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监控情况。第四条 公司负责对所属车辆GPS的使用、安装、报废、实时监控和记录77、发送安全提示、违规处理、信息数据收集、分析、整理及上报等工作。 第二章 车辆安装GPS第五条 公司运送民爆品的车辆必须安装GPS。 第三章平台监控人员的配备第六条 公司GPS监控平台应配备专职GPS监控人员。 第四章 岗位职责第七条 监控管理平台职责(一) 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技术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二) 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车辆的限制速度。(三) 指导和督促公司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本公司所安装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使用情况分析统计,78、包括在正常运行监控状态的车辆数、停驶车辆数、不在监控状态车辆数,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要具体分析其原因,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地售后服务人员。对驾驶员认为破坏或屏蔽GPS车载终端的现象及时报告公司并做出严肃处理。(四) 对GOS车载终端进行有效管理,定期写出监控统计分析报告报市运管处,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向GPS车载终端发送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信息。第八条 GPS监控人员安全工作职责(一) 遵守GPS管理制度,及时认真填写实时动态监控平台监控日志、车载终端故障维修记录、车辆违章处罚登记表等,对车辆进行24小时监控。(二) 及时录入更新修改GPS车载终端营运车辆的基本情况、二级维护、保险、分79、段限速等相关信息。(三) 及时查明不在线车辆的原因,确系设备出问题,及时与维修人员联系,尽快修复,相关情况记录存档。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四) 监控车辆违章行为,及时短信提示和纠正违章,并将数据存档。(五) 车辆二级维护、保险等到期信息需提前三天向车载终端发送提示信息,及时更新二级维护、保险信息。(六) 使用规范、简单、明确的用语发送信息,不得发送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删除信息。(七) 重要监控信息及时向公司报告。(八) 对安装视频监控的车辆每天调阅视频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分钟,并记录在案。第九条 驾驶员岗位职责(一) 必需安装操作规程使用GPS,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80、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GPS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车队联系维修商。(二) 在行车过程中必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GPS管理规定驾驶车辆,操作GPS。 第五章 GPS 车载系统使用第十条 GPS车载终端是为车辆准确定位和行驶提供安全保障,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和破坏GPS。第十一条 GPS是一种高精密设备,应由专业人员保养和维修。不能用清洗剂和水清洗设备,避免设备进水导致短路烧毁设备和车辆。第十二条 车辆出车前认真检查GPS车载终端,确保车辆行驶过程中GPS运行正常。第十三条 车辆运行中不得关闭GPS。第十四条 驾驶员应正确使用GPS车载系统,了解GPS车载系统的功81、能。第十五条 车辆在加油站加油时,不得接听、打电话和操作GPS显示屏。第十六条 操作GPS车载系统时应注意安全,驾驶员应在停车状态下操作。 第六章GPS车载系统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长途车出车前安全教育中必需重申GPS管理规定,并对GPS车载终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才能出车。第十八条 任何人不得通过GPS发送与工作无关信息。第十九条 车辆行驶中接受监控中心信息时,为了安全可以有押运员操作,或在停车时阅读。第二十条 车辆在行驶中接近预设的分段限速值时,GPS车载系统会发出即将超速的报警提示,驾驶员应减速行驶;如果超过限定时速,GPS车载系统会发出报警,同时监控中心会发出安全提示信息,驾驶员应按规定82、速度行驶。第二十一条 车辆在行驶途中需要监控中心帮助的,可以向中心发送求助信息。监控中心根据情况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第二十二条 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紧急情况(如抛锚和抢劫),驾驶员以手动或脚踏报警器2秒钟,向监控中心发出紧急报警。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息后打开车载终端的监听功能,根据情况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报警,以便处置险情。第二十三条 除遇紧急情况发送紧急报警外,一般情况不发送紧急报警信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报。第二十四条 监控中心应及时将驾驶员违章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对违规的车辆和驾驶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信息处理和报送制度第二十五条 监控员对信息的处理对上级平台发送的信息,监控员要83、单独建立文档保存,根据信息内容和要求,及时向负责人汇报。第二十六条 监控日志和设备维护制度。(一) 监控员应认真填写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运营监控日志,安按照表格内容详细填写。(二) 对违章行为及处理情况应记录在案,至少保存3年。(三) 对GPS平台的使用应定期维护检查,发现平台不定位,排除网络情况外,及时与维修人员联系,确定维修时间地点。对报修后未及时维修的,要查明原因并记录在案。 第八章 奖励及违规处理第二十七条 平台监控人员在监控管理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遵章守纪坐车成绩的,作为评选先进条件之一。第二十八条 监控人员违反规定的,1、 不按规定发送信息的,每次处罚责任人5元;2、 监控时脱岗的84、,每次处罚100元;3、 录入监控资料不全的,每次处罚5元;4、 监控记录不全的,每次处罚5元;5、 发现监控异常未及时汇报的,每次处罚50元。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处罚1、 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第1条、第2条的,按照实际损失照价赔偿并处500元罚款;2、 违反GPS车载系统使用规定第4条的,处以500元罚款。3、 驾驶员超速处罚:驾驶员违反限速规定,经监控中心短信提示后仍然超速的,经核实非漂移或误报的,由公司安全部门对驾驶员进行谈话,并进行安全教育。处以100元罚款。严重超速的要求驾驶员做出书面检查并处以200元罚款。4、 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行驶的,处以20085、元罚款。5、 对交警、行业部门抄告、通报超速行为的,第一次抄告处以100元罚款;第二次抄告处以200元罚款;三次以上抄告的,停车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条 公司GPS安装、使用、实时监控记录、警示、违规处理、归档信息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第三十一条 GPS信息费、服务费,统一交公司财务部办理。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GPS管理制度作废。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承运人应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准的经营范围受理危险货 物的托运。第二条 承运人应核实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收发货地点、时间以及托运人提供的相关单证是否符合规定,并核实货物的品名、编86、号、规格、数量、件重、包装、标志、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应急措施以及运输要求。第三条 危险货物装运前应认真检查包装的完好情况,当发现泄漏,承运人应拒绝运输。第四条 承运人自接货起至送达交付前,应负保管责任。货物交接时,双方应做到点收、点交,由收货人在运单上签收。第五条 承运人有权拒绝运输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货物。1 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制度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三级标准化考评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为实行危险货物登记制度,并为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我公司特拟定如下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制度:一、危险货物要运输车队87、必须对其运输的货物负责,不能运输国家命令禁止运输货物。二、登记人员应如实的填写危货运输单上规定的内容,内容应当包括车辆运输物品、载重吨位、起点、行驶路线、终点、驾驶员信息、押运员信息等,若登记人员发现车辆运输过程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驾驶员或随车人员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即时向领导汇报。 三、登记人员不得瞒报、谎报、错报所运输的危险货物的性质、危险货物的分类、分级。登记人员必须对危险货物的包装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将货物包装类别等信息记录在案。四、根据车辆运行情况,监控人员须做好车辆的GPS监控记录、监控提醒以及查询登记情况。五、登记人员应当检查承运车辆是否随车携带了与运输88、的危险货物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六、登记人员须按车辆的实际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不得随意填写与车辆运行不符的记录,每趟记录均须登记人员签字,以确保记录数据的真实性。七、登记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相关记录,若发现有漏记、误记、多记等行为,将对记录人按100元/人次进行处罚。 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在公司全部施工生产、活动与服务中和施工生产设施中存在的能够控制和必须施加影响危险源进行辩识与风险评价,统一评价准则和方法,确定危险源并加以控制,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中和施工生产设施中的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更新和控制策划的管理。389、.职责和权限3.1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制定、批准并发布管理方针;配置和调整安全管理有关设施资源;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投诉事件。3.2公司安全副总经理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负责领导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审批确认。3.3安全生产部为本制度的主控部门,负责组织对全公司施工生产、活动和服务中和施工生产设施中的危险源辩识及风险评价,确定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并建立控制策划清单。3.4安全生产部、综合部、质量技术部负责参与公司危险源的识别、风险评估和确定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策划工作。 3.5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能系统内及管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3.6安90、全生产部为本制度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对本项目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的策划工作。4.管理要求4.1工作流程确定危险源辨识范围确定危险源等级风险评估危险源辨识 确定危险源辨识方法确定控制措施审查、批准上信息平台、公示 4.2危险源辨识范围危险源辨识范围包括本组织的全部管理范围、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范围、组织的固定和临时施工场所的下述活动:4.2.1 常规(如:正常施工生产、交付后保修)和非常规的生产活动(如事故、抢修、紧急状态)和施工生产的辅助活动(如维修、运输等)。4.2.2 所有进入施工作业场所的人员(包括分包方、访问者)的活动。4.2.3 作业场所内的全所有设施(车辆、91、设备、物资、建筑物)的不安全因素。4.3 危险源辨识方法危险源分为两类:第一类,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第二类,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原因,包括三种情况,即人的失误、物的故障、环境因素。4.3.1危险源辨识应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过去过去曾发生的、出现的。现在现场正在发生的、出现的。将来现在没有发生,将来发生或可能发生的。4.3.2危险源辨识别应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正常在多数情况下经常处于的状态。异常定期的,可预见的(如检修)。紧急不可预见的。4.3.3危险源辨识应考虑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直接危害原因的六种类型。物理性危险、92、危害因素:设备、设施、防护、信号、标志缺陷;电、噪声、振动、 运动物危害;粉尘;明火;作业环境不良等。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物质等。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传染病媒介物、致病微生物等。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体力、听力负荷超限;情绪紧张、健康、辨识异常;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违章指挥、作业;指挥、监护失误等。其他4.3.4危险源辨识应考虑危害因素导致的事故类型,常见的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灼伤;火灾;坍塌、中毒、容器爆炸等,包括影响铁路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刮蹭、出轨、颠覆)。 4.3.5危险源辨识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询问与交谈;现场观察93、;安全检查表;工作任务分析;获取外部信息;其他识别危险源的方法,应确保危险源识别的充分性。4.4危险源识别总的要求是:以产品实现工序流程为主线,如生产、加工、生活、办公等固定区域,对每道工序/区域应同时考虑第一类和第二类危险源,全面识别,做到识别无遗漏。危险源辨识,应确保危险源辨识的充分性。法规明确规定的特种作业和特殊行业工种、危险设备设施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施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活动和情况;易燃性的作业和情况;职业性健康伤害、损害的作业活动等情况;发生过、行业内经常发生事故的作业活动和情况;应考虑到需要单独进行评估时的活动和情况。危险源辨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施工环境特殊要求。4.5风94、险评估方法4.5.1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危险因素评价采用直接判断法与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相结合的方法,先判断、后打分。4.5.2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是通过定量的评价方法分析危险源导致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危险性的大小。评价公式:D=LECD危害程度(风险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员暴露于危险性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概率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能预料6相当可能3可能,但不经常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0.2极不可能0.1实际不可能暴露于危害环境的频繁程度(E)频数值暴露于危害环境的频繁程度10连续暴露6每天工作时间暴露3每周一95、次暴露2每月一次暴露1每年几次暴露0.5非常罕见地暴露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概率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100大灾难,许多人死亡40灾难,数人死亡15非常严重,一人死亡7严重,重伤3重大,致残1引人注目,需要救护危 害 程 度(D)D值危 害 程 度320极其危害,不可能继续作业160320高度危害,要立即整改70160显著危害,需要整改2070一般危害,需要注意20稍有危害,可以接受4.5.3风险等级的划分在不同时期,应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风险等级的界限值。4.5.4重大危险源的评价准则:专家直接评价法的判断准则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判为重大危险源:a.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96、;b.相关方合理抱怨或投诉的;(如:施工噪声超出安全标准引起员工抱怨的)c.历史上曾经发生过造成死亡/或重伤以上事故的危险源;d.现场直接观察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源;(如: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的)量化打分法判断准则:通过量化打分风险值D达到和超过上述“风险等级划分表”中级及以上(总分 160分的高度危害的因素)的均确定为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不一定是不可接受风险。如重大危险源现有控制措施有效,也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说明其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4.6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实施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组织工程管理部、行政办公室、工会、项目部依据危险源辨识调查评价结果进行风险评价,建立公司的【危险源辩识97、与风险评价表】,并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公司【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表】和【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清单】报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后,下发或通过公司网络平台传递到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4.6.3公司各部门结合公司的【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表】对本部门及工程项目的危险源进行重新识别确认,填写【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表】。并根据公司【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清单】结合自身的生产活动、人员和设施及管理活动的特点,建立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清单】及控制措施。4.7危险源辨识的更新4.7.1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公司各部门应及时组织进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更新。当公司生产活动、人员或设施发生变化时(如工程项目98、生产工艺及方法、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各单位、项目部对产生的危险源进行补充识别评价,并将变化的危险源报安全质量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当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重新评价。当相关方有投诉或合理报怨时,由项目部组织对相应的危险源产生的危害进行重新评价,评价有变化时上报报公司。4.7.2安全质量部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危险源的更新评价,并确定重大危险源。4.8风险控制4.8.1风险控制的策划的基本原则。首先应考虑消除危险源(以安全品代替危险品);如不能消除,则努力降低风险(如使用低压电器);采取工程控制措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或降低发生事故的99、严重程度);采取管理控制措施,如安全标识、警告措施等;最后考虑采取个体防护设备;4.8.2由安全生产部根据风险评价结果,提出如下控制措施的策划原则:由安全生产部根据公司确认的重大危险源设定目标,制定公司管理方案;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针对重大危害规定其管理和作业行为准则;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潜在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对可接受的风险,保持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防超出可接受范围。风险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应随情况的变化,持续进行评审或修订,确保风险管理的适宜、有效。安全生产部对其重大危险源按上述要求进行有效控制策划。4.8.3对未列为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源(一般隐患、违章)可由安全生产部维持现有的管理措100、施并加强管理。4.8.4公司对新的或转岗的员工上岗前采取相应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4.8.5公司各职能部门和项目部通过安全教育与培训和加强现场督导检查保证控制措施的落实。2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第一条 安全意识教育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立足点放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意识和自我负责的自觉行动上来。第二条 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宣传、管理要充分利用班前会、周安全活动等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时宣传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决策,随时随地表扬好人好事和安全先进事迹;批评曝光违章违纪现象和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101、第三条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学习安全材料、报刊、总结本公司近期安全生产情况,安排布置后期安全工作。第四条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学习上级政府部门的相关安全文件或事故通报。第五条 以每年6月举办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重点,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安全文化娱乐活动,弘扬本公司的安全文化,增强企业的安全宣传内容,启发引导职工增强安全意识。2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第一条 安全检查职责分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全公司生产作业场所、生产流程各环节、职工按章作业、各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安全任职资格、消防、道路交通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第二条 安全检查原则。按照人人履责,安全专业检查与群众舆论监102、督相结合,一级检查一级,逐级抓落实,向下延伸至班组及现场的安全工作分级管理原则。第三条 安全检查形式。(一)日常安全检查: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按岗位、工艺流程、班组确定日常检查方法并不定期组织开展;班组要做到班班有检查、有记录,生产作业现场有针对性的安全标志,操作者有作业标准,人人有安全职责。2、日常安全检查标准:a个人防护用品按规定穿戴齐全,符合安全要求。b危险源管理情况。c生产场所整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d生产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装置良好。e安全活动人人参加,有记录,有考核,缺席补课。f班前会要针对当班的生产任务落实具体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互保对子。(二)定期安全检查1、每103、月由公司领导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综合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并登记上帐。2、班组长每周至少开展一、两次安全检查,每次检查有记录,并登记上帐。(三)季节性安全检查1、公司安委会根据季节的特点组织安全检查,主要内容为旱季防火、雨季防雷电、防洪防汛等。2、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期间要开展节前、节中安全检查,做好节后收心教育。(四)专业性安全检查1、电气、特种设备等专业安全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2、专业安全检查要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做到定量评价、识别危险、控制危险。第四条 安全检查内容。1、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规定的内容。2、本公司相关安全管理文件规104、定的内容。第五条 隐患整改。1、检查人员发现隐患应直接向班组或相关管理人员报告。2、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本着“五到位”和“四不推”的原则限期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并建立台帐。3、公司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向相关班组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对重大隐患应令其停止作业并限期整改,同时上报公司领导。4、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应纳入危险源管理,并制订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尽快予以解决。2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能及时发现与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与危险因素,通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保障105、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恒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危险货物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职责3.1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总经理安全职责)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隐患治理体系,批准发布公司安全隐患治理制度,保证公司安全隐患治理经费投入的有效实施。3.2分管安全的企业负责人安全职责(安全副总)协助总经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加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各种安全隐患的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隐患整改验收工作。3.3 安全管106、理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生安部长)生产安全部部长是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执行人,负责协助生产副总安全决策,组织决策实施和检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保证公司隐患整改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不安全因素,及时、如实报告安全隐患。3.4车队队长职责是车队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5车队安全员职责在车队队长领导下,负责车队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工作。3.6驾驶员职责严格按照“一日三检”制度,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问题时应及时整改或报告部门责任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按照要求进行隐患整改。3.7押107、运员职责认真检查押运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按照要求上报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3.8装卸管理人员职责要随时进行装卸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上报,按照要求进行整改。4隐患排查内容和要求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分为日常排查、全面排查和专项排查三种。4.1日常排查: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按岗位、班组确定日常检查方法并不定期组织开展;生产作业现场有针对性的安全标志,操作者有作业标准,人人有安全职责。2、日常安全检查标准:a个人防护用品按规定穿戴齐全,符合安全要求。B运输车辆状况。c生产场所整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d运输线路是否存在隐患。e安全活动人人参加,有记录,有考核,缺席补课。108、4.2全面检查每月由公司领导组织开展一次的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并登记上帐。全面检查内容:a劳动保护穿戴情况。b运输车辆状况。c生产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d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及守卫情况。e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4.3专项检查a重大节日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b冬季雨雪天气行车安全隐患排查;c夏季大雨地质灾害多发季节安全隐患排查;d雷雨天气安全隐患排查;e重大活动安全隐患排查。5 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和监控防范及保障措施5.1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109、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5.2根据隐患情况,能够立即整改的应该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5.3 重大事故隐患自发现之日起,首先必须采取确保生产安全的监控措施,按“五到位、四不推”的原则,在3个工作日内制订出隐患整改方案,班组无条件和能力整改的隐患可上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整改。6隐患的报告程序和要求: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报告,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6.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6.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6.3隐患110、的治理方案。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7隐患处理及验收规定7.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进行登记,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7.2对凡是有即发性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立即停工,被检查部门立即整改;7.3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当场指出,进行纠正;7.4被检查出来的隐患,应当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四不推、五到位”原则立即整改;7.5整改完成后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派人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案111、;8安全隐患登记管理规定建立隐患检查登记台账,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隐患所在部门、所在部位、隐患内容、隐患处置情况、检查人签字等;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和验收记录要存档。9安全隐患治理资金保障措施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统一使用安全经费。附:隐患自查自纠记录;车辆隐患排查统计台账;安全隐患治理台账样式;不安全因素整改通知单。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xx公司。年 月隐患自查自纠记录从业人员状态(思想、身体状况)车辆排查情况办公场所(水、电、门窗等)停车场地(设施设备、卫生、门卫)运行线路排查公司安全隐患治理登记台账排查时间隐患车辆驾驶112、员隐患内容隐患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检查人车辆隐患排查台账时间车牌号驾驶员主要项目检测附属项目检测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检查人签字方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系统灯光喇叭雨刮润滑紧固卫生不安全因素整改通知单编号: Q/YHHTDAS015 责任单位签发单位签发日期隐患地点限改日期类别隐患简述:日期:原因分析: 签名:日期:纠正或改进措施: 批准人: 日期:措施实施:执行责任人:执行人:日期:验证情况及结论:签发部门确认:签名:日期:注:请接此单后,进行原因分析,整改完毕自评合格后,传回签发部门。 2消防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了预防公司发生火灾,减少火灾造成的公司财物损失。第二条 依据:根据中华113、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三条 内容: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1各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1.2保卫部每年进行消防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法规、科普知识、火灾案例等。1.3员工熟悉掌握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水源布置情况,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1.4每年组织员工进行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2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2.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消防器材维护保养。2.2各单位要确定消防管理人员,在防火巡查时要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消防器材失效、丢失及时报保卫部,保卫部及时更换。2.3保卫部对各单位消防114、器材保养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2.4消防设施器材只准用在灭火,任何人不得将消防设施器材挪做它用。发现丢失、失效等问题及时上报。2.5凡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必须专人保管、不得任意变动或使用。2.6对私自动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2.7各单位管理的消防器材及设施保持清洁卫生。3安全疏散措施管理制度3.1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熟悉掌握疏散设施的重要性,并加强内部管理。3.2各岗位人员明确灭火、疏散任务的分工,灭火、疏散的行动方法,明确使用器材、人员疏散线路,疏散集结点等。3.3定期对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4义务消防员管理制度4.1加强对115、义务消防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灭火技能。4.2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和消防业务培训,增强自防自救能力。4.3各部门加强对义务消防员的管理,及时调整义务消防员的队伍结构,保证人员充足和稳定。5消防值班制度5.1加强值班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安全防火责任感和义务感教育。5.2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有警必出,经常保持战斗准备状态。5.3加强业务学习,熟悉使用灭火装备和工具,严格执行工作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5.4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火警情况。6防火检查、巡查制度6.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车间(部门)每日进行消防巡查,并做好消防巡查记录。6.2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易燃易爆的生116、产、使用、储存、运输过程的防火安全措施;用火用电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消防组织和防火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情况。6.3坚持原则、注重效果、不走过场,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7消防档案管理。按照消防法规定建立消防档案,由专人管理,及时填写消防工作记录。第四条 罚则1不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造成的火灾事故,根据损失情况给予所在单位和责任人相应处罚。2消防值班人员脱岗造成不能及时出火警的,处罚所在单位500元。3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的,处300元罚款。4盗窃消防器材的,处所盗器材价值5倍罚款。5没有按时填写防火巡查记录的,处所在单位50元。6消防器材失效117、丢失没有及时上报的,处所在单位100元罚款。2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管理1 凡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2 生产车间应根据需要,按工艺规定存放原料、半成品、成品数量;与生产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得在危险品生产区及该区内的道路存放,严禁在危险工房内存放与该工房无关的物品。3 危险品生产车间、班组收工应将成品药交库房入库保管,停产两天以上时,停产前必须把车间内的所有危险品存放在相应的危险品库内。生产车间存入总库区库房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3.1 单个118、仓库中允许最大药量的规定:3.2 几个品种同库存放时,应遵守GB500892007中第条文中的规定;3.3 存入、取出库房的危险品,应履行收发手续。4 危险品总库区各库房应遵守以下规定:4.1 每个库房的储存量不得超过其设计容量;4.2 堆放炸药类、索类危险品,堆垛的总高度不应大于1.8米,堆放雷管类危险品的总高度不应大于1.6米;4.3 库房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防止小动物钻入;4.4 禁止明火照明,应采用投光灯照明,电压应符合要求,电源应设在库房外面;4.5雷管不准在库房内开箱发放;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的危险品不得对外发放。发放时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4.6要建立爆破器材收发台帐、领料119、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查帐目,做到帐、卡、物三相符。第二条 危险品总库区的管理规定1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有关人员不得向外泄漏库区设置和物资存放情况。2进入库区的车辆凭提货单及准运证、送货车辆凭货运单,并接受仓库警卫检查验证后方能出入库区。除驾驶员、押运员、提(送)货人员、装卸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车进入库区。以上人员不准私自进入库房。3 进入库区的车辆,行驶时速度均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一切人员不得携带烟火及其它违禁物品进入库区。警卫人员应给予明确提醒。4 装卸爆炸物品、危险品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5 仓库保管员应知库内存放物品的性能、保管规定及要求,做好防火、120、防盗、防破坏工作。5.1 进库,凡是交库的危险品,保管员应当当面清点验货,查实无误后,开收货清单,立即建帐。5.2 库房保管员须对入库的危险品,按品种、规格、货区堆放整齐。5.3实行每月盘点一次,盘点后向有关部门抄报,如发现有差错、损坏、变质应立即报告。5.4 发货凭销售货单,按规格、品种、数量当面点清交给提货人,并由双方当面签字后方可放行。5.5凡外单位退回本公司的不合格产品,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单独临时堆放,但必须建立进出库登记手续。第三条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规定1质检部属爆破器材使用单位。成品检验员须持证上岗,按规定领用爆破器材,并做好使用台帐登记,并对雷管编码如实登记,实行双人签121、字制度,做到帐物相符。上述单位在领用爆破器材前必须提出计划,标明数量、品名、用途,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2认真保管所领用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让他人,更不得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3 对使用剩下的爆炸物品必须履行清退入库手续。2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环节。第三条 职责1运输公司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2相关单位保管员负责整个装卸过程的监护。3安全生122、产部负责对装卸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第四条工作程序1运输公司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2.1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2.2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产品出入库错误。2.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2.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123、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2.5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2.6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7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2.8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2.9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3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工作要求3.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124、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3.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3.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3.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3.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3.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125、。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3.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3.9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3.10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3.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3.12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3.13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126、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公司其他的区域。第五条运输车辆的管理规定1 承运本厂原材料、民爆物品的各类机动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并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其中用于生产过程产品转运车辆,须经安全生产部认定后方准使用。2 承运本厂原材料、民爆物品的各类机动车辆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随时保持车况良好,不得带病行车。3 承运本厂原材料、民爆物品的各类机动车辆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有关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使用。4 承运本厂原材料、民爆物品的各类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后,方准驾驶相应机动车辆。同时,还须遵守以127、下规定:5 应经常性通过学习或接受培训,学习交通法规,熟悉相关安全知识,掌握安全驾驶技能等;其中,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还应了解相关危险品特性、预救知识等;6 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7 不准将车辆擅自交给其它人员驾驶;8 严禁酒后或身体不适情况下驾车;9 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10 车门、车厢门未锁闭,不得行车;11 严禁超载(含超员、超重、超高、超长等),严禁人、货混装或装运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严禁超速行驶;12 在生产区、库区机动车辆行驶速度须不大于10公里小时。13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的有关条款。14 承运本厂民爆物品的任何机动车辆,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128、(如铺设防静电胶板,挂阻火器等),不得直接进入危险品生产区域(含1.1、1.2、1.4级建筑物)。15 承运本厂民爆物品的任何机动车辆,出车前都必须经过全面检查,确认车况良好,安全可靠,方准出车。16 承运本厂民爆物品的任何机动车辆,承运本厂民爆物品时,车厢安全措施及卫生不符合行业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第8.1款规定,安全生产部不得装车。承运本厂民爆物品的任何机动车辆的档案须报安全生产部备案。第六条 厂内承运货物机动车辆运输安全管理1 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运输生产原材料、民爆物品,须按厂生产区交通及爆破器材运输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同时,生产过程中用于民爆品转库的机动车辆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29、:2 转库车应实行专车专用,以满足生产过程转库需用;3 若因急需,临时投入使用的转库车,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铺设防静电胶板,挂阻火器等)经安全生产部认可后,方准投入使用;4 转库车驾驶员、押运员、危险品搬运工应持证上岗。5 转库过程中,应按规定路线行驶,中途不得无故停车,若因故障需停车检修,还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通知生产安全部;6 转库前后,押运员必须认真检查载物,确认无误后,方能通知驾驶员进行运输。7 库区机动车辆运输,执行“外运优先,重车优先,先入后出”原则;同时各种车辆均不得占道停放。8 承运本厂民爆物品机动车辆运输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8.1 机动车辆应是危险品运输专用车130、辆。8.2 出车前应尽量加足油料,避免中途加油。8.3 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品押运制。8.4 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车,若因故(用餐、住宿、检修等)停车,应选择避免人员稠密、交叉路口、桥梁、火源附近等地方,并采取一定安全措施,停车后押运员不得离开车辆。8.5 运输途中,应主动保持与其它车辆不少于50米车距,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急刹车,在道路不平、视线不好、人员聚集的地方,还必须采取一定的减速措施;8.6 运输途中,若发生危险品掉失或交通事故等,押运员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部门领导,同时采取现场应急措施。第七条装卸作业要求1包装件装卸作业要求1.1保管员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131、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卸车。1.2装卸操作人员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郑。同时,必须做到:a.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b.装载平衡,高出拦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时应从车厢两面向内错位骑缝堆码,超出车厢前拦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高度的二分之一;1.3机械装卸作业时,必须按核定负荷量减载25%,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1.4不得用同一个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包括库内搬运。1.5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132、,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靠。1.6装卸操作人员堆放各种固体原料及桶装物料时,不可倾斜,高度要适当,不准将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内。第八条罚责1 检查发现记录、台帐不健全的、记录不及时的,处所在单位50元罚款;2 没有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又没有及时补课的,处所在单位50元罚款;3 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处所在单位200元罚款;4 所在单位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处所在单位200元罚款;5 所在单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根据事故情况处罚。2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第一条 事故管理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本公司轻微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对公司发生的一般及以上事故按133、规定及时上报地方安监部门,并积极协助、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调查。2、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对设备工艺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配合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第二条 事故报告要求:1、事故(事件)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跟踪事故发展情况,及时续报事故信息。2、事故(事件)发生后,事故(事件)现场责任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班长报告,班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直接报告,并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接到相关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它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人员、部门接到报134、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3、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它有关部门报告。第三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2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有效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形成人人争做安全生产优秀职工的良好安全氛围,促进安135、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管理职责及分工副总经理负责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填写考核单。办公室负责根据考核单进行工资结算。第三条 安全认生产奖惩管理一、安全生产奖励1、对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车队班组,奖励500-1000元,有关管理人员奖励200-500元。2、对在生产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的;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以及其它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奖励100-3136、00元次。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奖励100元。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奖励100-300元。二、安全生产不符合处罚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制造成事故损失的,不仅要在经济上和行政上对责任人给予处罚,涉及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车队班组发生死亡一人次的事故,取消该班组当月效益工资,对事故责任人处以2000元罚款;对班组长处以1000元罚款;对副总经理处以2000元罚款;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处以1000元罚款。2、车队班组发生重伤一人次的事故,扣除该班组50的效益工资,对事故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对班组长处以500元罚款;对副137、总经理、以1000元罚款;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处以500元罚款。3、车队班组发生轻伤事故的,减扣该班组当月10%的效益工资,对事故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对班组长处以300元罚款;对副总经理处以200元罚款;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处以100元罚款。4、发生重大设备、交通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相关处理按上级有关部门决定执行。5、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处以100元/人的罚款。6、新入公司职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处罚200元人次。7、未按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及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处罚100元/次。8、本管理制度手册所规定的各类安全台帐记录未按时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的,每项处以5138、0元罚款。9、发生各类事故或未遂事故的,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建档的,每次处罚200元。10、从业人员未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发生“三违”的,对责任人处以100-300元罚款。11、本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责任大小给予100-500元的处罚。12、未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文件精神的,处罚责任人50-100元。13、对瞒报工伤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0-500元罚款。第四条 考核频次和方法公司办公室按照上述的考核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报副总经理审批,办公室在月底结算工资时根据副总经理批示进行处罚或奖励。所有安全管理处罚、考核资金应作为本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基139、金。2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本公司安全科举报。第三条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范围: (1)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2)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3)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发放,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等现象。(4)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140、失效的现象。(5)原铺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6)楼梯、作业平台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7)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第四条 受理各类安全举报,受理人应立即做好书面记录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举报内容,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第五条 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相关管理单位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141、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科。 第六条 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 第七条 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安全处应做好记录,并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评审、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第八条 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部门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将尊重举报人的权力给予保密。第九条 奖励标准。根据、举报情况每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50100元,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全科申报,总工程师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第十条 由公司安全科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安全科。举报电话:0812-5996142、724。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驾驶员和押运员管理制度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管理制度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取得相关资质证件后,经车队审查合格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备案后,方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按时、定期参加公司三级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培训、考核、考试、消防演习、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并记录存档。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每年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在公司三级安全主管部门定期举行的交通事故安全讨论会上以口头或文字的方式表达出个人的观点、看法、分析、教训等内容,并143、记录存档。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了解并熟记自己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危害性、化学物理特性、运输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专业知识。6、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在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对车辆和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7、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8、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严禁违章超载、超速和超车,以及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9、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行车时,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10、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在装货或卸货时,必须将车辆带防火罩,摆在容易逃离危险144、作业场所的方向上,人不离车,熄火、关闭手机,不携带火种。11、装载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12、运输的爆炸物品应事先报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时间、速度行驶。1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外,严禁搭乘无关人员。1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在发生事故意外时应该按事故应急措施进行抢救处理,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汇报并报保险和交警处理。1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事故住处应由如下顺序传递,方能确保我方利益不受侵害。(1)汇报公司。(2)报交警、消防、医疗部门。(3)公司汇报运管处、安监局。(4)报告145、保险公司,并督促其速到现场。(5)当事人写出事故真实过程书面材料,并按书面材料记载内容向各方表达。(6)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16、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还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规定的其它制度。17、行车中做到礼让三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押运员管理制度1、押运员必须通过岗前培训及安全学习、培训等公司组织的活动,了解并熟记自己所需押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危害性,物理化学特性,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专业知识,押运过程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2、协助驾驶员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况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146、良好、证件齐全、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证件及押运证,对运输全过程实施监管。3、装车时协同驾驶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详细核对货物名称、数量是否与托运单相符,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拒绝装运,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并认真熟悉所运输介质的理化特性及应急措施。4、行车过程中,押运员必须坐在指定的位置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严禁烟火,督促驾驶员按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安全行车。5、运输途中需停车时,必须远离公共场所、政府部门、重要建筑物,居民聚居区等地,押运员必须在车旁值守;若不得已要在上述场所停车,押运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且需征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6、危险货物安全运抵指定位置后,押运员负责147、按运单记载事项向收货人交付,签收;交接双方点收点交。7、运输结束后,危险货物车辆和防护用品应按规定到指定地点洗刷除污,并协助驾驶员做好收车后的检查。8、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发生重物大事故时,押运员和驾驶员应做紧急处理;事故信息应由如下顺序传递,汇报公司,公司汇报运管处,报告保险公司,并督促其速到现场,报交警;当事人写事故真实书面材料,并接书面材料记载内容向各方表达,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驾驶员“五统一”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了更好的开展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驾驶员。第三条 驾驶员“五统一”分别为统一招聘、培训、考试,统一劳动保险,统一发放工资,148、统一考核,统一奖惩。1、 招聘:按照公司从业人员聘用与解聘操作规程进行招聘和解聘。1.1按照公司人力资源招聘计划,向社会招聘驾驶员。1.2前来应聘的驾驶员应分别提供相应证件(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经公司初试合格后,由车队队长上车考试,条件合格后方可录用。1.3经公司统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1.4根据公司培训计划,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岗前培训、法规培训、操作规程培训、职业健康培训。2、 劳动保险:2.1由公司综合部按照国家规定为驾驶员购买社保。2.2社保按照工资标准和国家规定进行申报。2.3所参加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3、 工资发放:3.1每月月底发工资。3.2由149、车队按照驾驶员薪酬标准计算工资。3.3工=公司统一发放工资。4、 统一考核:4.1按照公司从业人员安全考核操作规程进行考核。4.2由车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本人。4.3驾驶员在收到考核结果后,如有不公正处,可以向公司综合部提供材料进行申诉。5、 统一奖惩 5.1驾驶员奖惩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进行。5.2根据考核结果和奖惩制度队驾驶员进行奖惩,在驾驶员薪酬中体现。 3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使生产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其安全保护作用,确保职工安全健康,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生产过程中,为确保职工安全150、与身体健康所必须的用品和护具,如工作服、工作鞋、防尘口罩、手套等。职工应充分认识到,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工人在生产中安全和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不能把防护用品当成福利待遇,更不能从照顾出发随意扩大范围和提高发放标准。第三条 生产作业现场禁止穿长褂、西装、风衣、高跟鞋(鞋跟3cm以上)、短裤、背心、裙子(裙裤),禁止系围巾、领带;女职工必须带防护帽,长发不得露出帽外(另有规定除外),生产作业现场以及办公室场所禁止穿拖鞋、赤脚、赤膀(含驾驶岗位)。第四条 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按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具体要求如下:1、从事机械旋转部位有可能发生绞辗伤害的作业人员必须做151、到:工作服“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禁止带手套操作(含手工敲打作业)。2、从事有可能伤害双目的作业人员必须戴护目镜或面罩。3、从事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伤害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4、从事2m以上有坠落危险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5、从事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和使用绝缘工具。6、在集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岗位作业时必须戴防毒面具。7、从事对手部有伤害的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护手套。8、在易燃易爆和高温作业场所必须穿棉质(阻燃和防静电)防护服。第五条 职工从事多工种作业,按最高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发放,如果发放的防护用品不适用,可转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重新审批。第六条 职工使用的防护152、用品,必须爱护和正确使用。如不到期损坏或丢失者,一般应由职工自理。若确系质量不好造成过早损坏,报请办公室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审定后办理更换手续。第七条 新入公司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工种签发。第八条 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原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未到期者,必须按原定期限继续使用,不得提前领取。期限已到可按新工种领取。若调换新的特殊工种,劳保用品确不适用的,报请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审定后办理更换手续。第九条 职工调出、离职,必须交回所有防护用品,方可办理相关手续。3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条 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153、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第二条 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和工会主席任副主任组成。第三条 总经理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第四条 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第五条 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第六条 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其职业危害因素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154、的,方可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第七条 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操作人员需经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第八条 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第九条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要及时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第十条 各部门在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或射线的生产装置前,必须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维护、检修现场应设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第十一条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第十二条 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实行155、就业前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和可疑职业病人的复查、离岗前健康检查。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长期保存。3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按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156、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将现场情况报公司领导后按照规定报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a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b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c结合本公司的风险评估及危险性分析情况。d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措施。e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并与应急能力相适应。f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公司的应急工作要求。g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h综合应急预案与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措施衔接紧密。第七条 本公司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个层次157、。第八条 本公司在风险种类数量、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基础上,编制综合应急预案。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应由有关人员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区域、场所及岗位,应当重点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第十一条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第十二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第十四条 各应急预158、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发布。第十八条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第十九条 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委托有应急预案培训资质的单位实施具体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第二十条 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a因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b因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159、c因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d因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e因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f因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g因上级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3安全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促进本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的有效运行,根据本公司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应定期、不定期地对本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进行内部评定,促使各班组开展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工作,提升本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系统评价范围本公司所有班组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运行情况。第三条 系统评价职责分工1、公司对本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任命副总经理负责安全标准化系统的内160、部评价工作,并赋予其充分的权限,确保评价工作有效实施与运行。2、副总经理组织建立以公司各部室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为主要评价单位的安全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工作组,选择具备评价能力的专业人员组成评价班子开展工作。3、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评价事务,各种评价资料的整理、报告、归档等工作。第四条 系统评价控制程序及管理1、安全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每年至少一次,外部评价每三年一次(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开展外部评价)。2、制定内部评价计划。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主持制定以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等为依据,划分出评价单元,制定出评161、价细则和评价实施计划,以确保安全标准化系统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3、制定外部评价计划。首次外部评价应在安全标准化系统有效实施,且全部要素已运行一遍,至少有三个月的运行记录,并至少已做过一次完整的内部评价后提出,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将有关资料和书面申请向有资质的评价机构提出外部评价(认证或复评)申请。4、内部评价人员的专业水平是建立和实施安全标准化系统评价工作的关键,应根据专业的需要,通过培训确保其具备开展系统评审、编写系统文件和进行评价工作的能力。(1)内部评价人员能力水平要求:a熟悉安全、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b接受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c具备与评审162、对象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d具有内部评价过程的组织操作能力;e具备辨别危险源和评价风险的能力;f具有安全标准化系统评价所需的语言表达、文字编写、沟通协调和相对准确的判断能力。 (2)安全标准化系统评价主要内容:a 相关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对其适用性及需遵守的内容进行确认,并对遵守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价;b对现行的安全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履职履责和安全投入保障等情况进行评价;c本公司安全工作方针目标、 安全责任制实施中的有效性、符合性和执行力度;d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实效状况,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知识掌握程度;e开展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是否能消除危害和控制风险;f生产作业现163、场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和缺陷,控制措施是否有效;g安全检查内容、频率、范围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h现行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危害因素监测制度对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是否有效控制,职工健康监护状况和职工的期望值有多大差距;i 对已编制的应急预案内容进行评价,是否简单、明了、易实施。预案演练中的应急管理过程:即预防、准备、响应、恢复4个阶段的工作有无确切保障;j 安全绩效考核执行力度情况;k安全标准化系统需评价的其他相关内容。第五条 系统评价方法及要求:(1)现场询问法,尽可能询问所评价问题涉及的具体操作人员;(2)随机抽样法,评价人员应深入作业现场、关键要害部位及主要作业工序164、机台等,进行现场观察随机抽样检查;(3)查看现场原始记录,通过记录回顾。(4)应用信息、统计技术对系统评价中的效力和效率作出安全绩效趋势分析(如:检查记录、防护记录、培训记录、工伤事故记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以作持续改进的基础和依据。 第六条 系统评价应确定的主要事项及管理1、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2、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3、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4、统计技术在标准化系统中使用的效力和效率;5、信息技术在标准化系统中的使用情况;6、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7、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8、安全标准化管理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和监测结果的准确性;9、安全标准化管理纠正行动;10、与相关方的关系。第七条 安全标准化内部评价小组在评价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评价报告,并向最高管理层报告安全标准化内部评价的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内部评审的结果应形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