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司安全生产、工伤事故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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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7026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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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公司安全生产、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二、医院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四、新职工进院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五、药库、仓库重要科室,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六、发现仪器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操作。七、药库、仓库内严禁吸2、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八、药库、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九、医院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设备。十、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十一、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根据全年各重大节日和季节特点,每年检查不少于6次,每次检查应有台账记录。二、安全检查要做到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对象一般为新分配职工、无资质职工和重点科室,并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状况,组织开展好各类专项治理工作。三、检查3、督促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测领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检测率和持证率要达100%。四、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或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加强跟踪检查。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一、安全生产领导会议医院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压倒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有年度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医院内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督促、检查本院安全生产的工作,并形成会议记录。二、会议一4、般规定1、根据安全生产形势需要和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2、召开的各类会议应建立专门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3、安全生产会议一律实行签到制,出席对象因故不能到会的,必须向召开会议部门的领导请假并要主动“补课”。4、各种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山下湖镇卫生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一、危险品的定义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性质,会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物品均属危险品。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转移1、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异5、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2、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化学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如氧气等钢瓶)不得装运。3、运输危险物品车辆不得混装其他物品不得载人,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得物品,不得装载在同一车厢。4、转移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装卸和搬运的员工应经常进行教育培训,并且有一定业务知识和固定的人员来担任。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1、化学危险品必须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2、遇湿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安排,适宜在夜间运输,必要时应采取隔热降温和防潮、遮雨措施。3、化学危险品6、应贮存在指定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质混合储存,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屋顶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4、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入内。5、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宜过高、过密并要留出一定的通道及通风口。6、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储存。7、遇水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时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高温的地方,必要时还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8、危险化学品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与安全部、环保部联系进行安全处理。9、剧7、毒物品要单独储存,双人保管。10、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四、危险化学品的使用1、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2、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3、化学危险品领料用量一般当班为宜,车间原料放置须整齐,标识清楚。符合安全要求。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医院内的各种设施、设备,根据医疗需要实行统一配置,各科室必须按照规范使用,不得违章操作。2、医疗设备保管应有必要的安全设施,环境整洁美观。3、设施、设备应摆放整齐,合理存放,使用方便。4、建立设备收进领用制度,收进发出应进行登记,并建立明细8、台帐。定期对设备工具进行盘点,做好盘点记录,做到数据准确,帐实相符。5、对容易破损、锈蚀的物品,应小心存取,并随时加强保养,延长设备工具的使用寿命。设备工具如需更换,应及时向领导请示,经领导批准后,另行添置。6、因工作失误造成设备工具丢失、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7、非科室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或操作仪器设施,保管人员不得私自外借仪器设施。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一、生产事故的报告(一)、生产事故报告的要求1、报告内容详细,应包括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的姓名、电话等;2、报告迅速。应使用尽可能快(1小时内)的方式,如电话、传真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人员应立即报9、告有关部门;3、按照报告程序,逐级上报。(二)、伤亡事故报告的程序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规定: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企业主管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企业主管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10、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企业发生职工伤亡,如有隐瞒、虚报或者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三)、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由于特别重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极为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因此,1989年3月29日国务院颁布了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34号令)。该行政法规规定: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市建管局、市政府并报告省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以上所列部门。二、事故处理的要求(一)事故调查1、事故调查的目的事故调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弄清事故情况,从思想、管理和11、技术等方面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有效改进措施,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2、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查清事故发生经过,找出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这是事故调查分析的最终目的。3、调查组的组成(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3)、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省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12、(二)、事故调查的程序1、伤员抢救与现场保护事故发生之后,首先要做的工作是立即抢救伤员,疏散有关人员,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状态及痕迹等。确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的扩大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件时,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死亡事故现场还须经过当地劳动、公安部门同意,才能清理。2、搜集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1)、物证搜集。 事故调查获取的第一手资料是事故现场留下的各种物证,如遭破坏的部件、碎片,各种残留及致害物所处的位置等。现场所收集到的各种物证均应贴上注有时间、地点、使用者及管理者等内容的标签。所有物证均应保持原样,不得13、冲洗擦试印迹。需要对有害健康的危险物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时,也应在不损坏原始证据的条件下进行,确保各种现场物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2)、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在获取现场物证后,应对事故发生前的有关事实及有利鉴别和分析事故的各种材料进行搜集。事故发生前的有关事实包括:事故发生前各种设备及设施的性能、质量及运行状态,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理化性能分析和实验),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工作环境状况(必要时可取样分析),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及出事前受害者或肇事者的健康状况等。有利于事故鉴别和分析的材料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14、龄、文化程度、技术水平、工龄及从事本工种的时间等,受害者及肇事接受安全教育(如三级教育)的情况,受害者及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事故当天受害者及肇事者的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和动作以及作业时间的情绪和精神状态等。(3)、证人材料的搜集在获取物证及事实材料后,应尽快找到事故的目击者和有关人员搜集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交谈、讯问及询问等方式来获取证人材料,但在询问时应避免提一些具有诱导性的问题。此外,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还应通过多方调查,前后对比等来对证人口述材料的真实程序,进行认真考证。(4)、事故现场摄影对于一些不能较长时间保留、有可能被践踏的证据,如各种残骸、受害者原始存息地、15、各种痕迹、事故现场全貌等,应利用摄影或录相等手段记录下来,为随后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提供原始和真实的信息。(5)、事故图绘制为了直观的反映事故的情况,还应将事故的有关情况绘制出来,如事故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三、事故原因分析首先,要认真整理和研究调查材料。要如实反映客观情况,切忌主观臆断。在经过反复鉴别的基础上,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规定的以下内容进行分析: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在分析事故原因时,应从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入手,即从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入手。确定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后,逐步深入到间接16、原因方面(指直接原因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一般可以理解为管理上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从页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分清主次,进行事故责任分析。四、事故责任分析对事故责任分析,必须以严肃认真态度对待。要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到任后和领导责任者。然后在此基础上,根据地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不同作用,确定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最后,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调查组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应就所调查的内容写出书面的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结论意见、责任分析17、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基本内容。六、事故的处理事故处理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和处理,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和没有采取防患措施、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按所负责任的大小分别实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或既处行政处分又处经济罚款。七、各类事故的划分(一)、按伤害程度分类(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3)、死亡,其损失工作日定为6018、00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的平均死亡年龄计算出来的。此种分类是按伤亡事故造成损失工作日的多少来衡量的,而损失工作日是指受伤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简称失能)的工作日。各种伤害情况的损失工作日数,可按GB5441-86中的有关规定计算或选取。(二)、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5、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定为四级: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2、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19、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四、四级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三)、按事故类别分类国标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事故类别分为20类,建筑施工企业易发生的事故占10种:1、高处坠落,指出于危险重力热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的坠落,也适用于山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但排除以其他类别为诱发条件的坠落。如高处作业时,因20、触电失足坠落应定为触电事故,不能按高处坠落划分。2、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适用于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裸露的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等事故。3、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4、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5、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21、事故。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引起的坠落式跌倒。6、坍塌,指建筑物、构筑、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的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7、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8、火灾,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经如,居民火灾蔓延到企业。此类事故属于消防部门统计的事故。9、中毒和窒息,指人接触22、有毒物质,如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暗井、涵洞、地下管道不通风等缺氧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了生突然晕倒,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两种现象合为一体,称为中毒和窒息事故,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的事故,也不适用于慢性中毒的职业病导致的死亡。10、其他伤害。凡不属于GB6441-86其他19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包括起重伤害)、坍塌等事故,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称为“五大伤害”。此外,还有按受伤性质分类。受伤性质是指人体受伤的类型。实质上这是从医学的角度给予创伤的具体名称,常见的有如下些名称:电伤、挫伤、割伤、擦伤、刺伤、撕脱伤、扭伤、倒塌压埋伤、冲击伤等。八、事故报告的内容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结论意见、责任分析、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基本内容。九、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的内容与要求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档案,按时如实填报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保存事故调查处理文件、图片资料等有关资料,作为技术分析和改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