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书之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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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6625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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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篇一: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2、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3、以清晰标示的。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第六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第七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xx票制度第一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4、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第二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第三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第四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5、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第五条对获得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第六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第七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品质量检查制度第一条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第二条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6、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第三条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第四条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第五条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篇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共十条)】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2(二)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2(三)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2(四)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7、作、包装、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流程?3(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3(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4(七)食品检验(包括入库检验和出厂检验)制度?5(八)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5(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6(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8、管理。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9、;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10、上岗。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三)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需保证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合作活动。2、在购进食品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3、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四)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流程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2、购进的产品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等字样。3、加工操作规程应11、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4、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5、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6、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12、。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二、xx要求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2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品安全质量;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13、存购物清单;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三、进货验收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14、47、48和66条的规定。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四、台账记录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需完整填写。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进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3、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干2年。(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食品15、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篇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xxxx(企业名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经营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16、全,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本制度。一、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餐饮安全,依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服从社会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管理,持之以恒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二、从事食品经营,保证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按法定条件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17、,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三、经营食品,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要求,保证不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所禁止经营的食品。1四、采购食品,坚持每批次查验供货者的食品流通(批发)许可证(食品生产商直供还须查验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保证不从无上述许可证照及证明文件的供货商处购进食品经营。五、贮存或销售预包装食品,保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贮存或销售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或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经营生熟18、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安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食品贮存、销售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要求等特殊要求。六、食品经营,保证建立执行并遵守国家法定制度: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体检健康证明随身携带,以备检查。患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2、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做好记录。七、销售食品,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八、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二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经营者:xxxxxxxxx年x月xx日3经营工具清单1、货架4组2、货柜2组3、灭蚊灯4、灭鼠器5、收银台6、收银机1盏1个1组1xx2011年8月16日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