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项目部安全文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汇编(10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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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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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项目部安全文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91.1目的91.2 范围91.3 依据与作用9第二章 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方针、目标92.1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方针92.2 项目部工程施工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目标9一、职业安全健康目标:9二、环境管理目标:102.3 安全施工三级控制目标10第三章 各级岗位职责103.1 项目经理职责10七、组织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103.2 主管施工副经理职责10三、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的教育工作;113.3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2、师)职责11一、对项目部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11六、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113.5 施工科职责12五、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12八、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12十四、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3一、负责项目部资源与能源节约利用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工作;13三、负责项目部施工、生活用电、水、汽资源管理办法的制定;133.6 安全科职责13一、负责本项目部的危险及环境因素的辨识与评价管理工作;13三、负责本项目部体系运行记录和记录管理工作;13六、负责汇总并提出本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培训的需3、求;13十二、汇总并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143.7 综合办公室职责15七、负责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线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与监督;15十一、负责工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护,并负责组织鉴定伤情;15十三、负责夏季防暑降温药品的供应与发放工作;153.8 项目部供应科职责153.9 项目部质量科职责153.10 项目部计划科职责163.11 项目部财务科职责163.12 专业公司、二级单位经理(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责16九、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173.13 专业公司、二级单位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173.14 专业公司、二级单位专职安全员职责14、73.15 班组长(工长)职责18一、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18十、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分明;193.16 班组(施工队)技术员职责19一、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19五、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193.17 班组兼职安全员(摊长)职责193.18 施工人员职责19五、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20八、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20第四章 劳务供方与临时工安全管理204.1 目的和适用范围204.2 招标过程控制20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保证措施5、;204.3 劳务供方入厂控制21四、施工项目只能实行二包,严禁劳务供方再行转包。214.4 施工过程控制214.5 临时工的安全管理22第五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25.1 目的235.2 适用范围235.3 程序及要求23第六章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246.1 目的246.2 适用范围246.3 程序及要求24七、工作会议(例)会必须有完整的记录,并存档备查。25第七章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257.1 目的257.2 适用范围257.3 程序及要求264、查反事故措施:检查各单位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26第八章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68.3所有施工车辆必须保持完好的车况,严禁施工机械带病运行6、。26第九章 安全管理台帐及相关资料管理27一、项目部须建立的安全管理台帐:27二、专业公司须建立的安全管理台帐:27三、施工班组须建立的安全管理台帐:28第十章 作业安全措施票实施细则2810.2 适用范围2810.3 实施程序28五、措施票编号为以下形式:2910.4 其它要求29第十一章 施工生产区总体规划管理29十二章 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及个人劳保用品配备3012.1 高处作业必须配备的安全设施30六、防护栏杆:大型孔洞及高处临空面应设置临时防护栏杆。3012.2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31一、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31三、进入高处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人手一条安全带7、。3112.3 平面及其它防护设施31第十三章 环境卫生与保护管理3113.1 生产、生活主要产生的废弃物3113.2环境卫生与环境保护设施的设置3213.3 废弃物的处理32四、对于不同类型的垃圾及废料采取废料分类的处理方式:3313.4 其它相关要求33三、施工用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尽量减少废气的产生。33五、严禁在施工现场对废料垃圾进行焚烧处理。33第十四章 施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主要控制措施3314.1 项目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3414.2 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的管理3414.3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4三、严禁站在被吊物或不稳定结构上施工。34十一、高处作业区域必须8、设置充足的照明以满足施工需要。35十六、严禁高处抛扔物件的行为。3514.4 脚手架搭设、使用、维护及拆除管理35安全设施拆除申请单35二、本管理办法编制依据:36三、管理职责37四、脚手架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及审批37五、脚手架搭设所需材料的选用37六、脚手架搭设和使用一般要求38七、地基处理要求38八、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39九、安全相关要求43十、脚手架验收挂牌程序43十一、脚手架的使用和维护45十二、脚手架拆除管理4614.5 起重运输作业安全管理46一、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4614.6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47二、供电人员(包括其他电气人员)不允许一人带电作业。47四9、供电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48十五、施工现场凡不使用的临时电源设施必须及时拆除。4914.7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49一、气焊与气割作业安全规范49二、手工电弧焊操作安全技术4914.8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50一、危险性作业的范畴50二、特殊危险性作业的管理程序50三、相关安全管理要求5114.9 土方开挖管理52三、土方开挖要按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放坡。5214.10 现场清理整顿53十五、严禁随地大小便或以其它方式污染场地和建筑。5314.11 职业健康54三、依据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严禁未成年人从事现场施工作业。54十三、 应在施工现场配备饮用水设施,防止职工中暑事故的发生。10、5414.12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十项纪律”5414.13 现场气瓶使用安全管理553、气瓶上必须装两道防震圈。5514.14 射源领用、保管、运输管理55七、废源处理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56第十五章 危险源点辨识及预防控制措施管理56第十六章 班前会、安全日活动制度5716.1 班前会5716.2 安全日活动57二、每周五的下午利用一小时的时间作为安全日活动时间。57四、河北电建二公司班前会议程(试行)5716.3对班组级危险点分析方法指导意见58一、作业场地的分析。58二、作业环境的分析。58三、作业工器具的分析。58四、作业程序的分析。58五、作业人员的分析。5816.4对作业安11、全措施票执行事宜的指导意见(班组级)58一、作业安全措施票构思。58二、填写安措票。58三、安措票的执行。58第十七章 安监队管理制度5817.1 安监队机构组成5817.2 安监队职责权限5917.3 安监队工作程序59第十八章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奖惩制度5918.1 目的5918.2 适用范围5918.3 遵循原则6018.4 考核标准6018.5 机构与职责60三、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安全奖惩制度的制定、考核与贯彻执行工作;6018.6 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帐户的建立.60一、项目部建立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由财务科建帐,专款专用。6018.7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61三、得分标准如下:61五、考核奖12、惩对应表:6118.8 劳务供方安全文明施工风险保证金的返还62二、安全文明施工风险保证金的返还数额预留金额考核奖励金额考核处罚金额6218.9 特殊贡献奖励62二、发现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62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6218.10 奖励程序62附件1:(专业公司、二级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环境检查评分表62第十九章安全生产责任状和风险抵押74管理办法(公司管理办法)7419.1 安全生产责任状74一、公司经理与项目部(直属单位)第一责任人74二、项目部第一责任人与本项目部所属专业公司、二级单位负责人。74三、项目部所属专业公司、二级单位负责人与13、班组第一责任人。7419.2 风险抵押办法74二、安全风险考核时间: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止74第二十章 应急预案与响应7520.1目的7520.2 适用范围7520.3 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7520.4 应急与响应机构及职责7520.5 职责7620.6 工作程序7620.7 报警电话7620.8 应急预案的类型77第二十一章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7721.1 原则7721.2 上报及处理程序77一、人身事故77二、人身事故调查7721.3 人身事故统计范围7821.4 人身事故报告78三、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7821.5 事故处理79第二十二章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处罚14、实施细则7922.1 总则791.3本条例制定的依据792安全违章处罚792.1违章的分类792.2处罚违章主要原则802.3行为性违章80(1)进入施工现场,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不系帽带。80(14)带电设备应有明显标记,临时带电设备应挂警示牌。81(36)凭借栏杆、脚手架或瓷件起吊物品。82(38)非指挥人员指挥起吊及非特种工从事特种作业的。822.4装置性违章84(28)消防器材不定期检查。85(30)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852.5指挥性违章85(4)不顾职工身体实际状况,强令工人加班、加点工作。86(6)施工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无交底记录。86(5)无视现场规章制15、度建设,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86(8)施工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交底,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872.6二次污染性违章883文明施工标准及违章处罚89为规范我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争创一流文明施工现场,特作如下规定,如有违反,根据奖罚分明的原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罚款。893.1施工准备阶段89坚持“三同时”原则,在安排生产工作时安排文明施工工作;89(4)所有电源、电缆线必须完好,不得有裸露、破皮现象;903.2施工阶段90基坑周围及坑底应清理干净,无杂物,边坡无浮动土、石块;91打灰完毕后应及时清理落地散灰,保持施工区域清洁;91已安装的设备、管理表面要保持清洁,应定期进行清扫;916、2施工机具应及时清扫,排列整齐;92电缆沟、管道沟及其它沟道、基坑内均应保持清洁,无杂物;923.3调试及启动试运阶段92试运转区域内必须保持场地清洁,无杂物;93各种设备、阀门挂牌、标识齐全美观,介质流向标识清晰;934.本条例执行说明93第二十三章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9323.1目的和范围93第二十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9424.1目的和范围943.2安全施工措施94第二十五章 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办法9525.4大型机械安全管理95第二十条:检测与鉴定发证96第二十六章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972、各专业公司负责二级盘以下各级配电盘和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97第二十七章 尘毒、射17、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98第五条 射源的运输、保管必须报请当地公安、卫生部门批准。98第二十八章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99第二十九章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1008 危险场所控制管理办法101危险场所控制及对策表1019 脚手架的具体安全要求:1029.1脚手板必须绑扎牢固,开裂、翘曲的脚手板严禁使用。102第三十章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02第三十一章 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103第三十二章 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104第三条:适用于公司所有女职工。104第三十三章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105第一条: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105第五条:下列工作人员应负工作的安18、全责任:106第八条:工作票、操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106第九条: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1061、部分检修的设备将加入运行时;1063、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107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提高项目部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水平,规范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改善现场施工作业环境,保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汇编。1.2 范围本办法依据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公司项目部管理制度汇编、结合沧州项目部实际情况编制,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管理工作。1.3 依据与作用本办法的各项要求是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管理19、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对项目部所属各部门、专业公司、二级单位和各劳务供方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管理检查、评比及考核的主要内容。第二章 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方针、目标2.1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方针科学施工 安全第一 清洁生产 保护自然全员参与 节能增效 遵守法律 持续改进2.2 项目部工程施工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目标一、职业安全健康目标:1、杜绝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人身轻伤事故小于3/年,小于1/季,力争事故零目标;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4、不发生负同等级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5、不发生重大职业健康伤害事故;二、环境管理目标:1、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20、故,不发生重大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2、施工现场场界噪声峰值夜间55 dB(A),做到施工不扰民,无诉状。2.3 安全施工三级控制目标一、项目部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二、专业公司、二级单位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三、班组(施工队)控制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和其他一般事故。第三章 各级岗位职责3.1 项目经理职责一、项目部经理是本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二、主持项目部安委会的21、工作,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三、审定项目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计划,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五、保证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贯彻实施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确保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六、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七、组织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八、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2 主管施工副经理职责一、对项目22、部的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二、督促施工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三、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的教育工作;四、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五、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六、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七、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八、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承包单位的安23、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九、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3.3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一、对项目部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三、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与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四、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24、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和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五、督促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六、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七、 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八、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九、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十、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3.4 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25、; 二、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三、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四、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五、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六、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七、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八、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九、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26、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工会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成员,工会也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3.5 施工科职责一、负责在安排施工计划,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二、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三、负责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四、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即作业程序)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27、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五、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六、负责项目部施工、生活废弃物和施工噪声废液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工作;七、负责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八、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九、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机具)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十、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十一、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28、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测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十二、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十三、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十四、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施工科(动力能源管理)职责一、负责项目部资源与能源节约利用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工作;二、负责项目部施工用电、用水项目的规划以及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工作;三、负责项目部施工、生活用电、水、汽资源管理办法的制定;四、负责对已经成形的混凝土施工道路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有权对未采取任何对路面的保护措施而造成29、路面破坏的行为进行处罚;五、当有大件或超重物件运输时,有权参与运输方案与路线的制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保护路面不受破坏。3.6 安全科职责一、负责本项目部的危险及环境因素的辨识与评价管理工作;二、负责本项目部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调查工作,写出调查报告,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三、负责本项目部体系运行记录和记录管理工作;四、负责本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绩效的测量与监测工作;五、负责对本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目标、指标所涉及到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六、负责汇总并提出本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培训的需求;七、参加公司组织的对本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活动工作30、;八、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九、负责汇总本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方面的信息交流;十、督促本项目部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十一、负责制定工程项目或项目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实施;十二、汇总并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十三、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外包队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十四、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31、措施的执行;十五、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作业行为,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十六、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十七、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十八、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十九、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十、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二十一、对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32、境卫生和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十二、监督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二十三、负责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购置并监督定期试验、鉴定工作;二十四、负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二十五、负责对项目劳务供方选择过程中对劳务供方安全资质的审查,选择合格的劳务供方;二十六、贯彻落实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承发包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二十七、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专业公司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二十八、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助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33、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二十九、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3.7 综合办公室职责一、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主要指外单位调入、临时聘用、新签合同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二、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三、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四、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五、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六34、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七、负责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线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八、负责对爆破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领退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九、负责现场保卫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消防设施的配备与管理及火灾隐患的检查与处理工作;十、负责职工的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者和职业病者,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十一、负责工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护,并负责组织鉴定伤情;十二、负责宣传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并协助设置急救设备;十三、负责夏季防暑降温药品的供应与发放工作;十四、负责职工生活区及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防止职工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3.8 项目部35、供应科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项目部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管理制度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二、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三、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四、负责对购置的材料、物品、用具等的质量进行把关,负责对厂家的生产资质进行审查,并向厂家索取有关的质量合格证件、检(试)验报告。3.9 项目部质量科职责一、负责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绩效监测与测量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二、负责对劳务供方或供应方提供的设备及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消除36、因设备或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三、负责对施工项目进行分阶段的质量过程控制,消除因施工质量问题给安全施工带来隐患;四、协助对其他项目进行质量控制,做好同其他部门间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有关信息的协商与交流工作。3.10 项目部计划科职责一、负责在进行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二、在招用分承包单位时,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不合格者,严禁录用;三、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方可签约;四、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应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10%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待37、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五、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不得结算;六、协助其他部门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3.11 项目部财务科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二、确保劳动保护专项费用的开支,负责及时提供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资金需求;三、负责建立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及时支付公司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四、负责协助项目部安全科对安全罚款的收缴并纳入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帐户;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六、负责实现对劳务供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扣除和兑现工作。3.12 专业公38、司、二级单位经理(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责一、作为本部门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工作负全责。专业公司副经理授第一责任人委托,对本部门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措施与规定,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四、提出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五、负责组织开展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39、并签证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六、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七、主持本单位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八、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九、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十、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3.13 专业公司、二级单位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一、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是本单位技术管理职责的直接责任者;二、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40、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三、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四、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班组(施工队)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五、组织编制本单位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六、负责组织本单位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七、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八、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九、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3.14 专业41、公司、二级单位专职安全员职责一、监督、检查所属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二、参加本单位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三、参加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本单位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四、协助本单位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五、对本单位42、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六、负责本单位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七、负责本本单位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八、督促并协助本单位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九、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十、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十一、参加项目部安全科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工作例会;十二、负责对分承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十三、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十四、协助43、本单位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15 班组长(工长)职责一、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二、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三、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四、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并填写“作业安全措施票”;五、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六、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七、在工程项目开工44、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八、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九、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十、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分明;十一、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3.16 班组(施工队)技术员职责一、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二、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三、负责一般施工45、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四、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五、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3.17 班组兼职安全员(摊长)职责一、协助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二、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三、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四、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作业小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五、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46、有关安全资料;六、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七、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3.18 施工人员职责一、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二、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三、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四、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五、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六、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本单位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七、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47、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八、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九、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第四章 劳务供方与临时工安全管理4.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一、为加强对劳务供方的安全管理,监察和指导其工作,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对劳务供方的引进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48、4.2 招标过程控制一、项目部在引进劳务供方时,安全科应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进行审查。二、项目部安全科参与招标过程中对劳务供方安全资质的审查。资质审查的内容主要有:1、政府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2、施工资质证书;3、政府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以及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保证,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的取证情况;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人员的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监人员的情况;6、保证安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情况;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保证措施;4.3 劳务供方入厂控制一、项目部在同选出的合格劳务供方49、签订施工合同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合同中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审查。二、劳务供方在与项目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同时到安全科办理备案手续,并与安全科签订“安全施工管理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与要求,以及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三、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政策要求,劳务供方在同项目部签订“安全施工管理协议书”后,应按要求到工程所在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备案手续,其安全生产情况应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拒不办理者,后果自负。四、施工项目只能实行二包,严禁劳务供方再行转包。五、劳务供方施工人员入厂后应立即提供人员名单,且不得随意更换或冒名顶替,如有新增加人员50、应于当日报项目部安全科备案,组织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六、劳务供方应提供能够证明施工人员身份的证件,保证不使用童工或未成年工,并提供人员健康体检证明材料,否则由些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劳务供方自行承担。七、为了保障施工人员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否则后果自负。八、劳务供方施工人员应接受项目部、专业公司、二级单位及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进行入厂安全考试,同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任何人私自安排未经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一经发现,对责51、任单位或责任人按每人次罚款100元进行处罚。4.4 施工过程控制一、劳务供方资质每年初要重新进行一次审查,对劳务供方做出安全管理评价,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劳务供方不得继续使用。二、劳务供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定期体检,费用自理。如有特殊作业(如特别高处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还需提供作业人员的健康报告,严禁有禁忌症人员上岗从事禁忌作业。三、 每年初项目部应对劳务供方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者方可允许上岗作业。四、劳务供方应纳入班组级安全管理并按项目部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30人以上的劳务供方还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报专业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科备案。五、劳务供方应认真贯彻52、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服从并遵守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安全会议和安全检查)。六、劳务供方应按国家规定,为其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合格的职业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受项目部及专业公司及二级单位安监人员的监督。个人购置使用的劳保用品、用具必须备有合格证书、厂家资格证书、检验报告等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七、项目部对劳务供方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利益挂钩的管理原则,根据工程量的大小,从其结算金额中预留合同价款的10%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发生事故后的处理遵循已签订的“安全施工管理协议书”中有关要求。八、劳务供方的行政负责人应负责对所属全53、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安全检查和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九、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劳务供方,项目部给予奖励。对由于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个人,项目部将给予重奖。十、对负责人不服从安监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劳务供方,项目部将视情节给予下发通知单整改、罚款并整改、停工整顿、终止合同驱逐出厂的处理。十一、劳务供方应开展经常性、多样性的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使职工熟练掌握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及安全作业标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十二、凡由劳务供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54、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4.5 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因工程施工需要,须招用少量临时工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a) 必须签订正式用工合同。b) 必须经体检合格,接受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c) 纳入本企业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第五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1 目的为增强广大职工的施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遵照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度本制度。5.2 适用范围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5.3 程序及要求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全体职工需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55、得上岗作业。二、每年或新工程开工前要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三、新入厂职工必须进行项目部、专业公司、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后要每人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为:1、项目部级教育: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纪律。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2、专业公司级教育:本专业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本专业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56、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防火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的基本知识。 3、班组级教育: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本岗位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违章处罚细则。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架子工、起重指挥、司索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五、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57、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七、项目部所属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年度施工计划情况,制定出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进行实施,并做好培训记录。八、各单位在雨季、冬季, 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等的季节性安全教育。九、节假日前后,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节前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展收心会,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十、对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应给予下岗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的处理。第六章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6.158、 目的为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布置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总结、推广、交流安全工作经验,实现现场安全文明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6.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各级安全工作例会管理工作。6.3 程序及要求一、项目部每年初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业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安委会成员及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在总结上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本年度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相关规划。二、项目部每月召开月安全例会(时间由项目部文件通知),由项目部经理主持,项目部所属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员参加,综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事故59、教训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环节,以及采取的预防事故的对策并做好会议记录。三、项目部安全科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时间由项目部文件通知),由各专职安全员参加,及时了解现场的安全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性的安全工作。四、专业公司(二级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由专责工程师、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和班(组)长参加,检查、了解本单位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班组安全工作。五、专业公司(二级单位)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总结上周安全管理工作,布置本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六、专业公司(二级单60、位)班组执行“作业安全措施票”制度、认真进行每天的“班前会”和班后的安全小结,针对具体施工作业项目、不同工种进行班前交底,并认真填写站班会记录,施工前班组负责人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环境检查确认,填写施工作业“十不准”落实卡,符合要求后安排施工。施工作业“十不准”、没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组织措施,有措施但没有经过相应级别的会议审核或没有经过审批签字,不准作业; 、没有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措施培训和交底,不准作业; 、施工作业人员对作业程序和危险点防范措施不掌握,不准作业;、按规定施工作业需要的各类人员不到位,不准作业;、施工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不准作业;、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61、不适宜现场作业,不准作业; 、危险点安全预控措施没有落实到位,不准作业;、没有召开施工作业现场班前会,不准作业;、使用工器具、机械设备不符合措施要求、未经检验或不在检验有效期内,不准作业;、施工现场环境不符合规程和措施要求(包括天气、场地等),不准作业。七、工作会议(例)会必须有完整的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七章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7.1 目的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做好事故的预测预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7.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范围内各级安全检查工作的管理。7.3 程序及要求一、项目部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项目部月检查、专业公司或二级单位周62、检查和班组日自查。二、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时间由项目部文件通知),由项目部安全科组织,主管副经理带队,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参加。检查结果将在月安全生产会议上通报并按奖罚分明的原则进行处理。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查领导:检查各单位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做到“五同时”,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2、查管理: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各部门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安全活动的执行情况,及班组的安全管理情况;3、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查违章、违纪情况,查安全设施及标识的设置情况,查文明施工情况;4、查反事故措施:检查各单位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63、情况。三、安全监察大队是项目部安全科的下设监察机构,代表安全科行使日常安全巡视监督管理功能。四、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安全文明施工问题通知单的形式下发责任单位,必须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限期整改并反馈。五、除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项目部还要根据施工阶段及上级有关要求进行专项安全检查,主要包括阶段性、专项性、节日性、季节性等项检查。六、专业公司或二级单位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每日巡查制度。七、对于具有重大施工隐患的,专业公司或二级单位应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制度,如现场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管理等,必须明确责任人。八、所有检查均应做好相应检查记录,且记录要规范填写。第八章 车64、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8.1 为了规范项目部施工现场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做到遵章守制,遵守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8.2现场所有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8.3所有施工车辆必须保持完好的车况,严禁施工机械带病运行。8.4施工机械必须做好每天的施工机械记录(含施工机械保养记录)。8.5施工机械要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冲洗。8.6对外运土方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行车路线行驶,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的车辆(台/次),将进行2000元的经济处罚。第九章 安全管理台帐及相关资料管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65、第条规定,结合公司及项目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项目部及专业公司须建立安全管理相关台帐。一、项目部须建立的安全管理台帐:1、专、兼职安监人员建档登记台帐;2、安全工作会议(例会)台帐;3、安全考试登记台帐;4、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5、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6、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附隐患整改反馈单);7、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含罚款通知单);8、安全施工作业票;9、安全奖励登记台帐;10、各类事故及惩处登记台帐;11、各类事故月(年)报表;12、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1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登记台帐;14、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二、专业公司须建立的安全管理台帐:1、安全工作例会记66、录;2、工器具、安全装备周期检查试验记录;3、安全施工措施交底签字记录;4、安全奖励登记台帐;5、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6、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7、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8、保存资料: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计划、总结、措施、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三、施工班组须建立的安全管理台帐:1、作业安全措施票(班前会使用);2、安全日活动记录;3、施工作业“十不准”落实卡;4、保存资料: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措施、安全施工作业票、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四、以上台帐各单位必须实时填写,要求台帐记录工整,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账面整洁。各级负责人及专职安监人员应定期检查台帐记录及67、管理状况,对台帐中反映出的安全管理缺陷及时制定相应措施,完善充实管理细节,持续提升项目部安全卫生及环境管理水准。第十章 作业安全措施票实施细则10.1作业安全措施票以河北省电力公司作业安全措施票制度(以下简称措施票)中各项要求为依据标准。10.2 适用范围一、本细则执行主体最小单位为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类型活动班组,无论班组的什么活动属性归属,均执行本细则。二、遇有紧急、危急故障处理时,可不用措施票,但必须在开始工作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全体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并由上一级人员进行监督实施。10.3 实施程序一、措施票由公司安全监察处负责印制发放,由各专业公司、二级单位统一领用指导实施。二、措施票由班组兼职68、安全员或技术员每日根据工作内容和分析工作内容中的危险源点,填写措施票进行编号(无技术人员由班组长填写),并在作业安排人栏签字后,在班前会上进行交底,作业小组负责人由班组长安排的施工负责人签字并进行交底,经作业人员签字后,方准开始每天每项工作。三、外包队伍按班组级管理程序进行,作业安排人由专业公司或二级单位专责或工长签字,其它同2。四、措施票每月由相关单位专职安全员定期回收存档备查,并每月将各班组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专业公司或二级单位负责人(现场行政正职)汇报一次,汇报资料由本单位行政正职存档备查。五、措施票编号为以下形式: 专业公司或二级单位名称班组名称措施票顺序号 六、存档的措施票每年元月份69、由专业公司或二级单位专职安全员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负责登记后销毁。10.4 其它要求一、高于班组管理等级的施工项目,如重大作业、特殊作业,应有本作业实施具体责任单位,按要求标准填写措施票。二、各级行政正职、主管安全工作副职、各级工程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员有责任指导,帮助、监督措施票的贯彻执行。三、各级安全监督机构是措施票的实施管理部门。四、本实施细则解释与修改属公司安全监察处。五、本实施细则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的原则进行考核。第十一章 施工生产区总体规划管理11.1 各施工区域(含设备材料堆放场)除留出必要的施工通道外,应进行区域封闭,实行模块化管理。封闭材料采用红白相间花白栏杆,上下各70、设置两道,立杆埋入地下200mm,上横杆距地面高度1m,下横杆距地面高度500mm,每3m搭设一根立杆,如地面坚实无法地埋,则应加设专用扫地小横杆。11.2 各施工区应在醒目位置设置项目工程概况牌、质量保证措施牌、安全生产目标牌、安全生产纪律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项目组织机构图、项目平面布置图等,标识牌由项目部统一样式,责任单位负责安装,安装应牢固、整齐、美观。11.3 施工区域内的设备、材料、工棚、操作区域等要实行定置化管理,项目开工前应在施工技术方案中加以明确,附生产区域文明施工规划图并在施工过程中加以落实。11.4 施工区域内的各类建筑物,如临时工棚、值班室等应制定统一标准,保持现场整71、体视觉效果。现场禁用 脚手板、模板、彩条布、油毛毡、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11.5 进入施工区域内的周转工具、设备及材料按区域规划实行定置化摆放,其走向布置要同基坑一致或东西、南北方向摆设,保持整体美观,严禁乱堆乱放。施工机具应确保完好、整洁;脚手管的摆放要使用专用堆放架或用脚手管搭设摆放架,摆放架不得放置在基坑边沿2米范围内且放置要牢固,有防止倾斜的措施,保证安全可靠,脚手管要分类摆放且保证“一头齐”。11.6 施工区域内场地、基坑边坡、施工通道等要求平整、整洁,无杂物,对于因施工造成的场地破坏,责任单位应及时进行维护。施工区域内施工场地应考虑雨季排水要求,地面不得有积水。十二章 安全文明施工72、设施及个人劳保用品配备12.1 高处作业必须配备的安全设施一、攀登自锁器: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攀登时(如攀爬垂直钢爬梯等),需配备并使用攀登自锁器,以防止人员坠落。二、速差自控器:沿爬梯等在上下往复攀爬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并使用速差自控器。三、水平安全绳:高处作业人员水平移动或在高处临边作业时,应配备并使用水平安全绳,用以手扶或拴挂安全带。四、活动支架:水平梁吊装作业时,如有需施工人员在水平横梁上行走(如吊装后的解钩绳等),须装设活动支架,配以水平安全绳或临时防护栏杆,使作业人员能够手扶或拴挂安全带,以防止人员坠落。五、孔洞盖板:建构筑物各层平台的孔洞及沟道,未安装正式盖板之前,应使用钢板制作的73、专用盖板,盖板要涂以警告标志并规范颜色。六、防护栏杆:大型孔洞及高处临空面应设置临时防护栏杆。七、柱头托架:立柱吊装作业时须使用柱头托架,防止作业人员坠落。八、安全网:高处脚手架作业施工高度超过基准面4米时,作业面下方须敷设安全网。锅炉在顶棚梁吊装以及穿吊杆、安装作业时须敷设滑线安全网及外挑式安全网,并确保敷设距离标准有效。九、高处活动走台: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吊装作业,穿销摘钩工作时,须配备高处活动走台,并防止作业人员坠落。十、施工电梯:炉架施工及锅炉设备安装时,应视情况配备施工电梯。十一、安全保险绳:对于需吊挂安装的设备或设施,须设置防止吊物坠落的安全保险绳。12.2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一、进74、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及裙装。严禁在现场内赤膊露背。三、进入高处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人手一条安全带。四、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长发披肩,长发、长辫应塞在安全帽内。五、使用砂轮机、錾剔修口、火焊、高速切削,接触化学危险品必须戴防护眼镜。六、粉尘作业必须佩戴防尘面具。七、有毒作业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八、其它特殊危险性作业必须佩戴有关规定的防护用品及用具。12.3 平面及其它防护设施一、施工区域、贵重设备、危险作业区域必须视实际情况设置规定的安全围栏。一般基坑边沿应设置花白杆专用围栏,其它小型作业区域可设置活动围栏并75、悬挂警示标志。二、电梯口、提升架口、上层高空有施工作业的建构筑物入口、脚手架之字步道口等有高空坠物危险的地方,须搭设安全通道。三、电焊机应集中布置并配备电焊机专用集装箱。单独布置的电焊机应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四、汽机、锅炉、煤仓间应设置专用垃圾通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从垃圾通道运送至地面,并及时进行清运以保证通道畅通。第十三章 环境卫生与保护管理13.1 生产、生活主要产生的废弃物一、废弃的包装及保温边角料:岩棉、泡沫板、铅丝、废木板等;二、金属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钢材边角料、钢筋头;三、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碎砖、混凝土块、大块卵石等;四、其它:废油漆桶、废棉丝团、废塑料布;五、办公垃76、圾:废纸、废塑料袋、废硒鼓等;六、生活垃圾:剩饭菜、废生活用品等。七、废液:食堂废液、浴室废液、各类废油、混凝土拌合废液、各类废化学水剂等。13.2环境卫生与环境保护设施的设置一、废料、垃圾分类存放场:废料与垃圾要分类存放,首先项目部施工科应根据生产、生活区实际情况,分别在生产和生活区域设置标准垃圾存放场。垃圾存放场应分为三类:无用废物垃圾存放场、可回收利用垃圾存放场和有毒有害垃圾存放场,垃圾池应为铁制或用砖砌筑。二、污水沉淀池:对生产生活产生的废水,如混凝土搅拌站、生活区食堂、职工浴室等,应设置污水沉淀池;对生产生活区厕所应设置化粪池。三、油料与化学水剂防渗池:对于施工用车辆维修场所、油漆染77、料配制场所等可能有油料或化学水剂滴落的地方应设置油料与化学水剂防渗池。四、废液、废油回收设施:对于施工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或废油等,在移交社会专业部门处理(或集中统一处理)以前应设置专门回收存放设施。五、废旧电池回收箱:在集中办公室,职工生活区等区域应设置废旧电池回收箱,以便收集施工或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电池。13.3 废弃物的处理一、施工垃圾应统一、分类、集中堆放,本着综合处理、消除环境污染的原则,做到堆放有序、标识定位、专人负责、定期处理。二、每天收工后将当天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用编织袋、小推车等运至指定垃圾点或废料堆放点,要求所有施工点的垃圾不过夜。三、项目部应设置专门的废料管理小组,负责78、处理协调垃圾点内废料处理外运工作,并负责对所有的废料进行分检及废料堆的其他管理工作。四、对于不同类型的垃圾及废料采取废料分类的处理方式:1、对于金属类废料,尺寸较大、有二次利用价值的,适当切割后统一存放,可用于建筑埋件等的利用。其它无再利用价值的,定期组织外销处理。2、对于设备包装板材等,采用堆放再利用或及时退还生产厂家的方法。土建工程一次性模板及支护等及其它材料,要及时收回并定期处理。3、施工产生的碎砖、混凝土块等固体废料及垃圾,应及时清理后,组织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4、废弃的保温边角料如:岩棉等物品,要求各施工点进行专类收集,统一运回生产厂家。5、其他类型垃圾及废料,能加以再次利用加79、以回收。对于极少量确实难以处理的垃圾,公司负责同当地环卫部门联系,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填埋场所。6、对于国外设备包装箱材料,应按当地政府部门相关要求作集中焚烧处理。7、生活垃圾由物业公司派专人定期进行处理。13.4 其它相关要求一、混凝土运送用泵车、罐车冲洗产生的废水不得随意在施工现场倾倒,应倒入混凝土搅拌站污水沉淀池内。二、施工现场严格控制车速且现场应定期派人洒水,以防止产生二次扬尘。三、施工用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尽量减少废气的产生。四、对于施工用粉状材料尽量不在现场存放,无法避免时应以最快的速度用完或作覆盖处理。五、严禁在施工现场对废料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六、严禁对有毒有害的废弃物私自80、进行地埋或排入下水道等能够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处理方式。第十四章 施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主要控制措施14.1 项目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施工劳务供方已与项目部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并完成项目部各科室要求办理的手续。二、施工劳务供方已与项目部安全科签订“安全施工管理协议”并对其相关资质进行审查合格。三、施工劳务供方所有施工人员经过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四、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合格有效并在项目部安全科备案。五、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经过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并建立了体检档案备查。六、项目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并经过各级审批,且已对全体项目施工人员进行了交底。七、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已经过检查并确认,严禁81、不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开工。14.2 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的管理一、作为专用工具类的安全设施应由相关二级单位或专业公司进行保存和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二、公共性安全设施应由项目部安全科管理,建立领用发放台帐和维护保养制度,并有权对损坏或破坏安全设施及用品的行为进行处罚。三、已布设完毕的各类安全设施拆除前,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科书面批准,填写安全设施拆除申请单,施工完后应及时恢复并报告批准人销案。14.3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要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确实无法避免的必须设置隔离措施。在布置安排落实施工任务时,要同时布置安排落实保证安全施工措施。二、高处作业人员82、必须经医务部门体检合格,未经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禁止高处作业。三、严禁站在被吊物或不稳定结构上施工。四、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工具袋,手持工具应系好保险绳。严禁相互抛掷工具和物料。五、凡2m及以上为高处作业,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不得挂在带有剪断性的物体上。无牢固可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时,施工人员应拒绝施工。施工负责人不得违章指挥。六、高处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不得依靠在栏杆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工作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严禁走单梁。七、高处作业人员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绳、脚手架或栏杆、吊车臂等攀爬上下,禁止乘83、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八、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负荷的物件,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九、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应放置在可靠的地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坠落的措施。十、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六级以上的强风、大雨、大雪、大雾)禁止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十一、高处作业区域必须设置充足的照明以满足施工需要。十二、垂直交叉作业时要搭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超过24m高的建筑物,应采取双层防护隔离设施。十三、各类脚手架必须按规定搭设并执行设计、搭设、验收、挂牌制度。十四、各种脚手架要经常检查、维修、加固。已停用的脚手架重新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鉴定、修理84、无误后,方可使用。十五、高处平台临边及大型孔洞敷设的安全围栏必须加设踢脚板,以防止高空坠物的产生。十六、严禁高处抛扔物件的行为。14.4 脚手架搭设、使用、维护及拆除管理附件:安全设施拆除申请单编号:单位工程名称需拆除设施类型拆除部位原搭设(安装)单位原单位负责人意见计划拆除日期年月日计划恢复日期年月日拆除原因: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批准人:年月日施工科审核意见:批准人:年月日安全科审核意见:批准人:年月日总工(副总工)审核意见:恢复验证意见:验证人:年月日申请单位负责人经办人一、脚手架管理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点,为保证施工安全,对脚手架的搭设、使用维护、验收、拆除进行控制,特制订本办85、法。二、本管理办法编制依据: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议周字第40号;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92;4、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249号;5、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80)火发字第5号。三、管理职责1、项目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全面负责脚手架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工作,对大型、承重和特殊类型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应召开专题讨论会,确定施工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2、中小型机具租赁公司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所需材料进行识别,严格控制材料质量,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3、项目部施工科86、是脚手架搭、拆除、使用和维护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制定脚手架施工方案,明确相关技术、质量及安全要求,并安排按已审批的脚手架施工方案实施;4、项目部质量科负责在制定脚手架施工方案过程中,提出确保工程质量方面的相关要求,并监督实施;5、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在制定脚手架施工方案过程中,提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相关要求,并负责脚手架搭、拆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6、各专业公司、二级单位是脚手架施工的实施部门,负责按已审批的脚手架施工方案进行交底、组织材料、调配劳动力,并组织实施。负责脚手架搭设完成后验收挂牌的组织工作。四、脚手架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及审批1、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87、)和分项工程技术措施同等重要,由专业公司、二级单位技术人员编写;2、架高15m及以下的非承重类脚手架或非特殊脚手架由专业公司、二级单位专职安全员、专职质量员审核,专责工程师批准执行;3、架高15m以上的脚手架、承重类脚手架或特种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并附脚手架简图和计算书。由项目部施工科、安全科、质量科审核,项目部总工(副总工)批准实施;4、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一经批准,必须进行交底,双方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5、特殊高处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应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五、脚手架搭设所需材料的选用1、钢管采用483.5直缝焊接钢管,其质量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188、3793)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2、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材质应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3、脚手板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材质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中级材质的规定,厚度不应小于50mm,每块重量不超过30kg,两段应设置直径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或0.75mm铁皮包边,凡腐蚀、扭曲、破裂的或有大横透节及多节疤的严禁使用。4、禁止使用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扣件、底座及其附件(T型螺栓、螺母、垫圈)凡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严禁使用。六、脚手架搭设和使用一般要求1、有适当的宽度(或89、面积)、步架高度、离墙距离能满足工人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2、具有稳定的结构和足够的承载能力,能保证在施工期内可能出现的使用载荷(规定限值)的作用下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3、与垂直运输设施(电梯、井字架、升降架等)和楼层或作业面高度相互适应,以确保材料垂直运输转入水平运输的需要。4、搭、拆和搬运方便,能长期周转使用。搭拆进度能满足施工安排的需要。5、应考虑多层作业,交叉流水作业和多工种作业的需要,减少多次搭拆。6、必须严格执行第8款建筑脚手架搭设安全及技术要求中的相关要求。7、脚手架剪刀撑、步道及上部作业平台四周扶手杆、挡腰杆统一使用标准花白栏杆。剪刀撑与地面夹角在45-60范围内,剪90、刀撑杆间距要保持平等,剪刀撑两杆之间应为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米,两杆用不少于两个转向扣件坚固。8、安装专业脚手架搭设应满足间距标准、搭设牢固、脚手板铺满、有防护栏杆、上下梯档、挡脚板的要求。七、地基处理要求1、脚手架地基应平整夯实。脚手架的钢立杆不许直接立于土地面上,应加设底座和垫板(或垫木)、垫板(木)厚度不小于50mm。架高15 m以下脚手架,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实。垫木采用长2.0 m- 2.5 m,宽不小于20cm的木板,厚5-6 cm。垂直于墙面放置(用长4.0m左右,平行于墙面放置亦可)。在脚手架外侧挖一浅排水沟排除雨水。架高超过15 m或六层标准楼层以上的高层脚手架,应采用道木支91、垫,在其上沿纵向铺放#12-#16槽钢。将脚手架立杆座于槽钢上。若脚手架地基为回填土,应分层夯实,达到密实度要求。2、遇有坑槽时,立杆应下到槽底或在槽上加设底梁(用道木或型钢梁)。3、位于通道处的脚手架、底部垫木(板)应低于其两侧地面,并在其上加设盖板,避免扰动。八、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1.构造要求1)纵向水平杆设置在立杆内侧,长度不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接长优先采用对接扣件,如杆长不合适也可采用搭接,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纵距的1/3。2)杆件搭接长度不小于1m,等间距设置3个旋92、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小于100mm。纵向水平杆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3)脚手板优先采用对接平铺,对接平铺时接头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mm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撑,但脚手板两端应固定可靠,严防倾翻。4)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5)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小于180mm。6)每根立杆底部均设置底座或垫板。脚手架必须设置纵93、横扫地杆,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也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大于2m。7)立杆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上的对接扣件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得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邻接头在高度方向上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立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94、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8)连墙件优先采用刚性连墙件,封闭脚手架的连墙件间距应根据风荷载的大小计算确定。连墙件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可采用抛撑加固;连墙件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度之间;连接点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9)门洞搭设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桁架结构形式,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度之间,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必须接长时优先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斜腹杆采95、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150mm,当斜腹杆在1跨内跨越2个步距时,在相交的纵向水平杆处,增设一根横向水平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12步,桁架中伸出上下弦的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个防滑扣件,该扣件应紧靠主节点扣件。10)双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按下表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45度50度60度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765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96、剪刀撑一道,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的接长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与立杆相同,剪刀撑斜杆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和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150mm。高度在24m以下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11)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度采用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拐弯处设平台,宽度不小于斜道宽度;斜道两侧及平台97、外围均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小于180mm。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大于500mm,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斜道的脚手板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2030mm,防滑条应均匀设置。12)模板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m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伸出长度超过300mm时,应采取可靠的措施固定。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于4m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98、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2.施工要求1)双排外脚手架a.立杆横距lb为0.91.5m;纵距la为1.42.0m。(当用单立杆时,35m以下的架子用1.4m2.0m;35米以上架用1.41.6m,当用双立杆时为1.52.0m)。单立杆双排脚手架搭设限高为50m,立杆与大横杆必须用直角扣件扣紧,采用双立杆都必须与同一根大横杆扣紧。立杆垂直偏差不大于架高的1/300,同时控制其绝对偏差;当架高20m时,不大于50mm;20m而50m时,不大于75mm;50m时,不大于100mm。b.大横杆步距为1.51.8m,同一排大横杆的水平偏差不大于该片脚手架总长的1/250,且不大于50mm。2)单排脚99、手架a.搭设高度20m,作防护用的脚手架可不受限制。b.连接点的设置数量不得少于三步三跨一点,且连接点宜采用具有抗拉压作用的刚性结构。c.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砖过梁上与过梁成60度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的范围。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砖和转角处450mm砖的范围内,其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交处600mm的范围内。3)刚性连墙杆采用单杆穿墙加固式,单根小横杆穿过墙体,在墙体两侧用短钢管(长度0.6m,立放或平放)塞以510垫木固定。结构施工外操作架以小横杆与内满堂脚手架连接。4)满堂支100、撑脚手架a.结构满堂支撑脚手架施工前必须经过计算,并有搭设布置图。b.水平杆的步距不宜大于1500mm,超过此步距时应增加拉结平杆的设置,c.扣件抗滑必须有2倍的安全系数,验算不够时,应增加扣件。5)一般规定a.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b.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垫板采用长度不少于两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c.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d.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e.扣件安装规定: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大于65101、N.m。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在主节点处固定的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f.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脚手板的搭设:栏杆和脚手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mm。中栏杆应居中设置。九、安全相关要求1严格控制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的荷载。多立杆式砌筑脚手架,均布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在脚手架上堆放标准砖只允许单侧摆放三层、多孔砖不超过单行摆放四层高。多立杆式装饰脚手架,均布荷载不得超过200kg/102、m2。对于桥式、吊、挂、各式脚手架的控制荷载,则应适当降低,并通过计算确定。悬吊式脚手架在使用前应进行两倍设计荷重的负荷试验,并对所有受力部分进行详细的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脚手架的总安全系数必须大于3.0。2.脚手架的水平方向原则上不得断开,如因施工特殊需要必须断开时,应征得搭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的许可,并有相应加固的技术措施。3.在构筑物上搭设脚手架,均应验算构筑物的强度。4.设置供人员上下使用(包括携带工具和少量材料)的安全扶梯、爬梯和斜道,斜道上设置防滑条。5.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的情况下,各作业层设置可靠隔离层,靠墙大横杆与墙之间用脚手板隔离。6.沿路边、人行道旁搭设的脚手架,103、脚手架外侧至路旁或人行道旁的距离超过架高的1/10时,均应有可靠的全封闭隔离措施。7.在人员进出口的通道等处搭设脚手架,均应在进出口通道上方用木板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顶层敷设3mm的钢板,两层间隔1米,并悬挂明显标志。8.在主厂、锅炉等高处施工区域有交叉作业的情况下,应按规定设置多层挑出式安全网。9.作业层的四周跑道外侧面应设挡脚板、上下两道花杆安全围栏并加设安全网。10.垂直运输井架四周用安全立网封闭,平台通往井架走道须设栏杆,并且封闭。11.钢脚手架、钢垂直运输架均应有可靠的防雷措施和接地装置。雷雨季节高于四周建筑物的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架应设防雷装置。十、脚手架验收挂牌程序1脚手架在搭设完毕104、后,搭设单位须及时填写“脚手架搭设验收单”,报各级验收。2.脚手架须分阶段验收,在基础未经验收时,不准搭设脚手架,分阶段搭设的脚手架实行分阶段验收。3.各级验收范围15m及以下的非承重类脚手架或非特殊脚手架,由搭设班组填写“脚手架搭设验收单”,上报专业公司或二级单位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召集本单位安全员、质量员对脚手架进行验收,合格后持已签字的验收单,到项目部安全科领取“脚手架验收标牌”并悬挂后,投入使用。15m以上的脚手架、承重类脚手架或特种脚手架,由专业公司或二级单位技术员填写“脚手架验收单”,上报项目部施工科。施工科负责专工召集质量科、安全科共同组织对报验脚手架进行联合验收。脚手架经验收合格105、后,及时进行挂牌。脚手架验收标牌由安全科统一制作,标牌由搭设单位负责填写悬挂。未经验收合格,没有进行挂牌的脚手架,任何人不得上架施工。附表:脚手架搭设、使用维护牌。脚手架搭设验收单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搭设单位脚手架用途搭设部位搭设班组脚手架类型脚手架高度验收部位验收项目及意见措施及交底脚手架材质地基情况脚手架铺板及档脚板扫 地 杆防护高度及防护栏立 杆水平安全网搭设大 横 杆密目式立网搭设小 横 杆扣件紧固剪 刀 撑防雷接地架体与建筑物拉接安全通道排水情况脚手架整体效果施工部门意见: 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质量部门意见: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安全部门意见:验收人(签字): 年 月 106、日验收结论:搭设班组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方案制定人技术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验收日期: 年 月 日十一、脚手架的使用和维护1.搭设单位必须指派专人对脚手架和本单位使用的其它脚手架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做好检查维护记录,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情况对专职检验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2.大型脚手架搭设后其基础旁不得任意开挖,如因施工需要必须开挖时,必须编写详细的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在对脚手架采取加固,保证脚手架在土方开挖后不变形,不影响脚手架安全使用时,才能开挖。3.脚手架使用时,不得超过其允许荷载,脚手架上的垃圾杂物必须经常清理,保持脚手架施工面的畅通。4.脚手架的拉结件及其它各种杆件,防护设施,任何人不107、得擅自拆除。确因施工需要拆除时必须征得搭设班组同意,由搭设班组对脚手架进行先加固,后拆除,施工结束后立即恢复。5.严禁在脚手架上设置起重扒杆或把脚手架作为缆风绳的地锚。不准在脚手架上搁运料滑槽搭设集料平台。不准采用斜拉斜吊的方式从脚手架上进料。6.脚手架在大风暴雨后要加强检验,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7.脚手架因施工需要,立杆和墙面间距大于20cm时,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8.使用单位要加强上架前和使用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本单位专职安全员,搭设单位接到知道后应速派人员进行整改。十二、脚手架拆除管理1.拆除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108、业人员操作证。2.拆除前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写拆除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检查脚手架确保其整体稳定性。3.设置警戒区、清理警戒区内的设备,并派专人负责监护。4.拆除班组必须根据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5.拆除必须按自上而下进行,先搭者后拆,后搭者先拆;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与构筑的拉结点,不准先行剪断,必须随同脚手架拆除步骤按序进行。6.拆除工作必须保持连续性和整体性,对不能连续拆除的应在拆除一部分后进行临时加固。7.拆下的杆件用绳索放下,扣件等物用吊桶放下,严禁高处抛掷。拆下的杆件、扣件及时归堆整理,分类堆码整齐或归库。8.临边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拆下的周转工具及其它材料、物品109、。14.5 起重运输作业安全管理一、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二、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三、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四、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五、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的规定。六、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110、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七、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八、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九、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十、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十一、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现场动火的相关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111、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十二、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十三、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十四、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十五、起重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 2、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 3、斜拉重物; 4、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5、重物下站人; 6、重物埋在地下; 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8、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112、9、重物越人头; 10、安全装置失灵。十六、对于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起重作业项目,必须按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擅自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十七、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14.6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为了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性,防止发生各类人身触电事故,使施工用电管理得到有效控制,实现项目部施工用电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职责划分:一、有心脏病、精神病、癫疯病、聋哑、色盲等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供电工作。二、供电人员(包括其他电气人员)不允许一人带电作业。三、供电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电气理论知识和操113、作技术,须经考试合格取证(特种工操作证IC卡)后方可上岗作业。四、供电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五、施工现场水塔、竖井架、大型脚手架、轨道式吊车必须接地,每年夏季之前做一次接地电阻试验,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六、配电盘要有明显的负载名称,供电人员应明了每路开关所接的负荷,电缆走向,中间缆头位置及绝缘情况。七、施工现场的直埋电缆深度不得小于0.7m,穿过道路应采用保护套管,缆沟回填后应沿电缆走向每隔20m设“地下电缆”标志。八、项目部施工科应编制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施工。施工完毕后,绘制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平面图,并做好详细说明(隐蔽工程)。项目部部施工科电气专工负责施114、工用电的规划、布置及技术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各专业公司需用电源时,向项目部施工科提出申请 ,经同意后,统一安排实施。施工现场的所有用电作业,应由各公司供电电工负责,非电工严禁乱拉乱接,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者负责。九、施工现场一律不准用架空裸线,采用架空时,必须用16mm以上的四种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m。十、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被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开关柜或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开关柜或配电箱应坚固,其结构应具备防火、防雨的功能。箱、柜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牢固。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115、应牢固。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m。距离大于5m时应设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电源轴;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电源轴至固定式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40m,且应用橡胶软电缆。十一、各专业公司用的各种中、小型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进行周期性或经常性检查,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手持电动工具采用三相插头和插座,用三相刀闸控制时必须把保护零线接通,打夯机、振捣器等三相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相四孔的插座和插头,使用刀闸控制时必须接通保护零线。十二、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在散发大量蒸汽、气体116、和粉尘的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电气设备。在坑井、沟道、沉箱内及独立高层构筑物上,应备有独立电源的照明。十三、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做临时照明。锅炉燃烧室内的工作照明采用220V的临时性固定灯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灯具必须有保护罩,电源线必须用橡胶软电缆,穿过墙洞、管口处应设保护套管,装设高度应为施工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严禁用220V的临时照明作为行灯使用,金属容器、潮湿场所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应有保护罩,电源线应使用橡胶软电缆。工具房、临时工棚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严禁导线在钢结构上缠绕爬行。十四、严禁利用氧气、乙炔管路做接地装置,吊车轨道不得随便当接地装置使用。十五、117、施工现场凡不使用的临时电源设施必须及时拆除。十六、配电箱必须明确专人管理并加锁、开关上标明用电设备名称。专业电工应及时维护补充盘内设施,确保安全用电。十七、施工用电应根据现场用电情况、制定用电、运行、维修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维修专业人员应熟悉有关规定、制度。十八、其它用电要求,应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严格执行。14.7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一、气焊与气割作业安全规范1、在氧气瓶嘴上安装减压器之前,应进行短时间吹除,以防止瓶嘴堵塞。严禁使用未装减压器的气瓶。2、氧、乙炔瓶嘴部和开瓶的扳手上不得有油污。3、氧、乙炔瓶应距明火lOm以上,氧、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应118、在5m以上。4、氧、乙炔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不得靠近火源与其他热源。5、焊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对新使用的焊炬和射吸式割炬还应检查其射吸能力。6、焊割炬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后开氧气阀,嘴孔不得对着人。7、焊炬、割炬的焊嘴因连续工作过热而发生爆鸣时,应用水冷却,如因堵塞而爆鸣,则应停用,剔通后方可继续使用。8、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9、气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作业时,气瓶应垫上绝缘物,以防止气瓶带电。二、手工电弧焊操作安全技术由于手工电弧焊利用的能源是电,同时电弧在燃烧过程中产生高温和弧光,药皮在高温下产生一些有害气体和尘埃。所以,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触电119、弧光和电热伤害、有毒有害气体侵蚀、火灾与爆炸等不安全因素。手工电弧焊操作安全要求:1、在下雨、下雪时,不得进行露天施焊。2、在高处作业时,不准将焊接电缆放在电焊机上,横跨道路的电焊线必须有防压措施。施焊前应先检查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品,并系好安全带。3、二次线不宜过长,一般应根据工作时的具体情况而定。4、在施焊过程中,当电焊机发生故障而需要检查时,须切断电源,禁止在通电情况下用手触及电焊机的任何部位,以免发生事故。5、严禁将焊接电缆与气焊的胶管混在一起。6、在容器内焊接时,应使用绝缘防护用具,通风、照明应良好。7、在焊接时,不可将工件拿在手中或用手扶着工件进行焊接。8、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120、干燥的场所,并应有棚遮蔽。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机,不得多台串连接地。10、严禁将电缆管、电缆外皮或吊车轨道等作为电焊导线。电焊导线不得靠近热源, 并严禁接触钢丝绳或转动机械。11、对于特殊、危险性较大的焊接作业(如压力管道焊接、盛装过油脂或可燃性气体的容器、特殊高处焊接、带电体焊接等),必须按特殊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开具“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定施工方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焊接作业。14.8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一、危险性作业的范畴1、进入坑、井、孔洞、地下、土方开挖区、高压带电区、重点防火区等的作业;2、各类设施的高空拆除作业、近电作业、吊装作业、射121、线探伤作业;3、各类化学药品盛放地点作业;4、爆破作业;5、有毒有害作业等。二、特殊危险性作业的管理程序1、在遇有特殊危险性作业时,首先要由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组织对作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尽量消除不安全隐患。2、无法避免时,应采取能够保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保证措施,确定方案后,写出专项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上报项目部施工科、安全科职能管理部门并开具“安全施工作业票”。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签字后,进行施工。3、施工过程中要派专人对施工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险情立即停工并组织施工人员撤离。三、相关安全管理要求1、在氧气、乙炔、燃油及化学品库房等危险品场所,挂危险品警示牌(“危险品”、“禁止122、烟火”“禁带火种”),配备规定数量的合格消防器材。2、仓库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织成的服装及用品,严禁穿带钉、带铁掌的鞋。3、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必须加防火罩。4、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携带的火种,必须存放在指定安全地点。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5、进入电厂运行区域必须遵守电厂安全运行管理制度。6、烟囱、水塔、主厂房、锅炉钢架等高大建筑下危险区域,必须设安全警戒绳,设醒目的警示牌。(“当心落物”“当心吊物”“禁止抛物”“注意安全”)。7、深度5m以上基坑作业时应按措施采取防坍塌123、措施,具体办法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十四章执行,雨季采取加挡水围堰,坡边沿加盖塑料布措施。基坑周围设安全围拦,挂醒目安全警示牌“禁止跨越”“注意安全”。8、酸、碱作业地点设“危险”“禁止靠近”“禁止烟火”安全警示牌。准备清水、毛巾、药棉和急救时的药液。9、射线源及射线机的存放、运输、使用必须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章(金属检验)规定10、爆破作业必须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章有关内容执行。11、高处及交叉作业必须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章有关内容执行。在已带电的高低压段、控制屏、台、集控室等电气设备及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及设备处作业,必须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124、第章电气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作业有关要求进行。12、蓄电池安装、充放电作业时如需进行酸、碱作业,则必须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章第节蓄电池安装进行。如系全封闭免维护蓄电池则按制造厂说明书施工。1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应设置防爆照明,电源开关应设置在室外或值班室内。14、金属容器必须可靠接地或采取其他防止触电的措施。15、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内。16、焊工所穿衣服、鞋、帽等必须干燥,脚下必须采取绝缘措施。17、严禁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作业。18、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应设通风装置,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15.6严禁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19、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或切割125、作业时,入口处应设专人监护,并在监护人伸手可及处设二次回路的切断开关。监护人应与内部工作人保持,电焊作业中断时应及时切断焊接电源。20、在容器或坑井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系安全绳,绳的一端交由容器外的监护人勾挂住。21、严禁将漏气的焊炬、割炬和橡胶软管带入容器内;焊炬、割炬不得在容器内点火。在作业间歇或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将气焊、气割工具拉出容器。22、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场地、消除焊件余热、切断电源,仔细检查工作场所周围及防护设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23、防腐施工: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进行有毒有害涂料的防水防腐作业时,应配备足够的通风设备,使用防护用品,并126、定时轮换和适当增加间歇时间,施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4、在地下室、管道、容器内作业时出入口处应设安全监护人员,时刻注意施工人员状况,遇有头晕、胸闷、恶心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至通风处休息观察,必要时送医院治疗。上述作业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定危险作业警戒区域,挂“严禁烟火”警示标志。14.9 土方开挖管理一、土方开挖工作进行之前应进行合理规划,明确弃土方案和防塌方措施。二、土方开挖之前,施工单位要通知项目部力能中心,在确认地下无电缆、水管等地下设施后方可施工。对于地下有电缆或水管的土方开挖,责任单位应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地下设施受到破坏,力能中心有权对私自进行土方开挖而造127、成地下设施破坏的责任单位进行处罚。三、土方开挖要按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放坡。四、机械开挖完成后要对边坡进行人工修整,保持边坡整齐。边坡四周要加设防水围堰,防止下雨造成边坡塌方。围堰距基坑边沿不得少于0.5米。围堰尺寸应按下面要求:上底500mm,下底1000mm,高度500mm,且要求围堰土质应密实,并应定期进行维护。五、拉运土方的车辆装土离马槽距离不得小于100mm,以减少泥土散落造成对路面的污染。对于散落的土块按照“谁拉土、谁负责”的原则将散落的土块清扫干净。六、已开挖后的基坑边坡周围2米范围内不得堆放超过2吨的重物,防止造成边坡塌方。七、土方开挖应遵循“随开挖,随运输”的原则,现场应自始至终128、保持场地平整,临时堆放的土方必须经过整理成形。14.10 现场清理整顿一、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实行工序交接、验收、签字制度,上道工序交给下道工序必须是干净、整洁、工艺质量符合验收标准的工作面。二、严格控制领用设备材料,当天领当天用完,特殊情况下在作业场所存放的材料不得超过48小时。严禁将施工场所作为设备材料堆放场使用。三、现场领用的建筑安装材料必须码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及堵塞通道。四、设备、材料开箱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废料垃圾及时清理运走。五、各种工器具、索具应摆放、挂放整齐,表面清洁。六、 各种设备、材料安装就位前应进行清洁,安装后采取成品保护措施。七、不得随意在墙板、楼板上凿洞,确因施工需要凿129、洞,应经施工科书面批准,并使用专用工具施工,确定开洞方案后,方可施工。八、各种施工垃圾、废料应堆放在指定场所。现场执行“随做随清、随做随净”制度,必须达到“一日一清、一日一净”。九、施工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通道并有明显标示,安全通道必须做到安全、整洁、畅通、照明充分。不得有任何物料影响通道畅通,特别是脚手架、脚手管、电源线、电火焊皮线,不能避免过通道的,要采取高架或低设措施。十、制订并执行木材、电缆头、焊条头、包装品等工程废料回收制度。十一、施工现场及施工区域的沟道、坑井、地面、屋顶、平台应做到无垃圾与废料,设备表面清洁。十二、生活垃圾应用塑料袋装好,集中存放在封闭的垃圾筒内,每天清理运出现场。十130、三、液体废料如油脂、永等不得排入开口下水道、渗水坑或地下。废油应盛放在废油桶内,统一按规定处理。十四、能被回收的废料,在未征得项目单位同意以前,不得让现场以外的人取走。十五、严禁随地大小便或以其它方式污染场地和建筑。十六、严禁使用属于业主最终设施内的盥洗间和厕所,即便它们是处在建造之中也严禁使用。否则将会受到重罚。十七、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及全体施工人员应遵守以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将对此类违章现象进行严重处罚,且后期处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或人员承担。14.11 职业健康一、尘、毒作业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除尘及防止中毒的措施,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不不得开工。二、有毒作业应尽量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131、闭,避免直接接触,并应采取通风措施,粉尘作业应尽可能采用湿式作业。三、依据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严禁未成年人从事现场施工作业。四、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责任单位应定期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体检档案,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妥善安排,加强治疗。五、环氧树脂粘结剂作业人员必须带防毒口罩和防毒橡皮手套,配料室应设排风装置。六、使用汽油、煤油、松香水、丙酮等稀释齐时,必须空气流通,戴好防护用品。七、喷漆工作时,人员必须戴好防毒口罩,作业地点应通风良好,在密封容器内进行油漆、喷漆及其他防腐作业时,必须设强力通风装置,外面还必须设监护人员。八、混凝土搅拌站操作人员及供料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防尘132、口罩,搅拌站内应设有通风排尘设施。九、保温施工应有防尘措施,施工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避免粉尘、纤维等对人体的危害。十、职工食堂与操作、储存间应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定期对饮水及饮食卫生进行检查,预防肠道及食物中毒的发生。十一、食堂操作人员应进行身体检查合格,无传染类疾病。操作人员健康证应张贴在食堂明显位置。十二、各单位食堂应有对剩饭菜进行处理的方案,炎热季节应对易腐、易变质食品进行冷冻保存和管理,严禁食用腐败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十三、 应在施工现场配备饮用水设施,防止职工中暑事故的发生。十四、员工宿舍应有良好的居住条件,保持通风与干净整洁,项目部物业公司要出台专项管理措施,确133、保生活区与职工宿舍内环境整洁、卫生。十五、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经常喷水保护道路湿润,防止车辆行驶时尘土飞扬,污染环境。14.12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十项纪律”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二、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三、非电工严禁电工作业。四、非机动车辆司机严禁驾驶机动车辆。五、特种工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六、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安全施工措施。七、工作时间严禁打闹嬉逗。八、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九、下班后必须清理现场。十、作业必须穿着齐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袖衫进入施工现场。14.13 现场气瓶使用安全管理一、项目部供应科应加强对进入现场压力瓶的控制,严禁不符合安全134、要求的压力瓶(主要是氧气、乙瓶)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压力瓶的检验标准如下:1、气瓶应按规定进行漆色和标注:氧气瓶为天蓝色,标注“氧”字样,字样为黑色;乙炔瓶为白色,标注“乙炔”字样,字样为红色。2、氧气瓶应每三年检验一次,乙炔瓶只作气压试验,要有检验合格证。3、气瓶上必须装两道防震圈。二、气瓶运输前应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掷或滚动、碰撞,车上严禁烟火,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气瓶同车运输,运输气瓶的车厢不得乘人。三、气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夏季应有防直晒措施,气瓶垂直存放,并应有防倾倒措施,严禁与易燃物、易爆物、热源存放一起。四、气瓶使用前应检查瓶阀和管接头是否漏气,检查丝堵和阀135、门的磨损及锈蚀情况,检查防碰击胶圈是否完整,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五、气瓶必须上架垂直使用,不得接触带电物体及沾染油脂,特殊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严禁使用损坏的氧气、乙炔减压阀。14.14 射源领用、保管、运输管理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在开展工作时必须向省卫生行政部门登记申请许可,取得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登记证后方可工作。二、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条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三、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其储存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漏的安全措施,存放射源的容器必须加锁。四、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储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136、同位素时必须进行登记检查,做到帐物相符。五、在施工中从事放射性工作时,必须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并设置危险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六、射源的运输必须使用机动车辆专程运送并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应熟知射源性质、防护容器结构,并具有一定的射线防护知识。射源运达目的地后必须立即进行交接检查,确认射源是否完好,并办理手续。七、废源处理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八、严格遵守各种有关规章制度,杜绝各类放射性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第十五章 危险源点辨识及预防控制措施管理15.1 依据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项目部应在新工程开工前和每年元月份137、前对施工(生活)活动进行危害及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汇总,填写 OHSMS/EMS重大危险清单,制定控制计划,以达到指导今后施工活动,确保安全生产之目的。为此,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体系文件并按照程序文件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因素辨识评价与控制管理程序认真组织,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做好此项工作。15.2 危害辨识及环境因素评价的工作由安全科组织进行,各专业化公司参与,并将评价结果交安全科汇总,安全科根据评价结果,制定重大OHS危险因素及其控制计划清单,下发各有关部门、 公司,各公司根据重大危险因素清单,在今后的施工中,从施工方案制定、措施编制、审批到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各环节予以重点监控。对于超出危害辨识138、评价的特殊工作条件、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应予以及时组织危害辨识与评价,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作为重点进行控制管理,做好相应记录,为今后安全施工积累总结经验。15.3 具体评价方法:采用作业活动存在的危险可能导致的事故原因分析拟采取的安全措施。15.4 为加强过程控制,及时辨识危险源并加以控制,项目部安全科每周对危险源点进行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下发各单位。15.5 专业公司、二级单位应依据项目部每周危害辨识表,根据实际情况每天对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并在会议安排上加以布置,班组应根据实际工作每天对危险因素进行辨识,特殊情况下应确定到每半天,制定防范措施并在班前会上传达落实。第十六章 班前会139、安全日活动制度16.1 班前会一、班长(或劳务供方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技术员管理人员协助,班组全员参加。二、三查:查全员健康情况(目测)、查个人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查工作服穿着,有异常者询问清楚,令其立即改正。三、进行前一天的班后小结:班(组)长对前一天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情况进行小结,重点是针对不安全苗头,提出当天的防范措施。四、作业指令:班长针对当天的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作业顺序、作业环境及危险源进行具体的安排,由作业组长填写作业安全措施票并进行安全措施交底,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班组技术人员应做出安全技术措施指令。五、每天班前会要做好记录,班长签字后,由被交底人逐一140、签字,方可进行工作。六、班组所属单位行政正职对下属生产班组执行班前会制度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每月至少检查两次,并签署检查、指导性意见。16.2 安全日活动一、 班组所属单位应组织、布置活动内容,此项活动内容由班长主持。二、每周五的下午利用一小时的时间作为安全日活动时间。三、班组长(或劳务供方现场负责人)应如实记录安全日活动情况,并根据对班组下一步施工任务,检查施工环境、安全设施、工机具、文明施工的情况,安排具体的措施,并做好记录。四、河北电建二公司班前会议程(试行)主持人:班长(负责人)时 间:一般10-15分钟1开会。(按时)2布置当天工作、宣读作业安全措施票。(技术员)3总结前一天的工作,141、询问每位职工综合情况释惑答疑。(班长)4明确分组情况及负责人并提要求。(班长)5检查并安排对个人装备及工器具做到合格使用。(工会小组长)6签发作业安全措施票。(全员)16.3对班组级危险点分析方法指导意见一、作业场地的分析。如高处、交叉、容器、用电等对人所产生的危害。二、作业环境的分析。如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尘毒、缺氧等对人所产生的危害。三、作业工器具的分析。如机械、工具、材料、装备等对人所产生的危害。四、作业程序的分析。如:工艺流程、操作方法、设备设施的特性是否适当和错误对人所产生的危害。五、作业人员的分析。如:人员身体状况、情绪、行为、技术水平等对人所产生的危害。16.4对作业安全142、措施票执行事宜的指导意见(班组级)一、作业安全措施票构思。根据工作流程提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可行措施。二、填写安措票。1、内容简明扼要、易记、可操作、措施为强制执行文件。2、危险点的填写一般应包含下列内容:人身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灼烫伤、中毒窒息、爆炸、火灾等。三、安措票的执行。1、填好的安措票由填写人交技术员审核,经班组长同意签字后由技术员在班前宣读、执行。2、经全员签发的安措票进入执行后,措施只能增加,不得减少,妥善存档备案。第十七章 安监队管理制度17.1 安监队机构组成一、项目部安全科在施工期组织现场安监队工作,设置安监队长岗位,安监队员由各专业化公司专职安全员及劳务供方143、安全员组成。二、定人或轮流对现场进行全方位的巡查,掌握安全施工动态,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遵章守纪行为。17.2 安监队职责权限一、有权制止和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二、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实行“一面官司、一票否决、执法无禁区”。四、执法依据为公司及项目部有关管理规定,处罚依据为公司现场违章处罚实施细则。17.3 安监队工作程序一、安监队实行上岗签字制度,上班后在现场安监队值班室统一集合,迟到或无故不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20元,三次及以上者除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外,对其所在单位将处以144、200元罚款。二、安监队在工作中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详细填写检查时间、地点、违章人员、处罚情况,并填写处罚单一式三份,一份交违章者或单位,一份存档,一份交财务科,罚款由财务科负责收缴并给以回执。三、安全监察科与财务科每月对账,对未交款者将在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加倍扣除。四、对现场违章情况在现场安全宣传栏内张榜公布,写清违章人员姓名、单位、违章行为、违章地点、罚款金额、实际交款金额等项,以达到教育和警示作用。五、安监队每周二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安监队长对违章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对重要施工项目或施工工序,安监队安排人员全过程进行监控。六、安监队员履行职责,认真监督、不脱岗,有情况及时向安监145、队汇报。七、对工作勤恳、业绩突出的安监队员,相关部门要给予重奖。做到奖罚分明、机制有效、激励先进。第十八章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奖惩制度18.1 目的为了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教育激励”机制,切实加强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安全管理工作的全员参与,在施工过程中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施工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树立遵章守纪、追求卓越的风气,特制定本制度。18.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范围内所有单位(包括劳务供方)及其员工的安全奖惩工作。18.3 遵循原则(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2)谁主管,谁负责(即安全第一责任人原则);(3)“五同时”原则;(4)奖罚分明原则;(5)安全一票否决权原则;(6146、)公平公正,难点侧重原则;(7)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18.4 考核标准本制度的考核标准为项目部下发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处罚实施细则及其它有关制度、规定。18.5 机构与职责一、最高领导机构为项目部安委会,负责重大事件的调查与处理工作;二、项目部领导(或其委托的主管领导)负责安全奖惩的落实,确保安全奖励基金的建立和提取;三、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安全奖惩制度的制定、考核与贯彻执行工作;四、项目部计划科负责在工程结算时配合对分包单位安全奖惩的落实;五、项目部财务科负责安全文明施工风险保证金的预留,并建立专用资金帐户。负责建立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帐户,配合实现对责任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兑现工作。1147、8.6 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帐户的建立.一、项目部建立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由财务科建帐,专款专用。二、各劳务供方在工程结算时财务科按规定预留结算款的10%作为安全文明施工风险保证金,纳入安全奖励专用基金,作为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专用。 三、项目部安全科根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对各劳务供方每月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考核所产生的罚款从安全文明施工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纳入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管理。四、项目部安全科根据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处罚实施细则及有关管理制度对劳务供方及其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日常监督考核,其违章行为将按实施细则有关条款之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项目部财务科,否则从保证金中双倍扣除,违章148、罚款亦纳入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管理。五、按劳务供方同项目部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发生死亡事故,一次性扣除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每次扣除保证金的50%;发生轻伤或严重未遂事故,每次扣除保证金的20%,发生轻伤事故3次及以上,扣除保证金的100%,并完全纳入安全奖励专用基金。18.7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一、对各专业公司、二级单位及劳务供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的依据为项目部编制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检查评分表。二、考核分为日常性考核与月底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考核,考核期限为一个月,考核总分为100分,月底对被考核单位考核分数进行汇总、评比。三、得分标准如下:检查评价实得分标准汇总分100各149、劳务供方考核得分L检查评价实得分标准汇总分100专业公司、二级单位考核得分S检查评价分为四个等级:不合格、一般、良好、优秀四个等级。L(或S)70,则为安全健康环境不合格单位;70L(或S)85,则为安全健康环境一般单位;85L(或S)90,则为安全健康环境良好单位;L(或S)90,则为安全健康环境优秀单位。四、被考核对象的范围:(1)总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劳务供方。(2)总人数在20人及以上,所属劳务供方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专业公司、二级单位五、考核奖惩对应表:专业公司及二级单位考核奖惩对应表: 考核成绩/奖惩数额/奖惩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奖励500元300元处罚300元500元(注:对于专业150、公司、二级单位考核奖惩的扣除方法另行通知。)劳务供方考核奖惩对应表: 考核成绩奖惩数额奖惩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奖励2000元1000元处罚1000元2000元18.8 劳务供方安全文明施工风险保证金的返还一、项目部安全科每半年对分包单位到期安全文明施工风险保证金进行一次返还,完成相应扣罚后,兑现剩余部分。二、安全文明施工风险保证金的返还数额预留金额考核奖励金额考核处罚金额18.9 特殊贡献奖励项目部将对具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给予100-500元奖励: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发现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事151、故发生的;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得力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避免或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中成绩显著;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18.10 奖励程序一、安全奖励在200元以内的由安全科审批,200元以上的由安全科审核,经项目部主管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由财务部门支付。二、每月3日前完成被考核单位上月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结果并排定名次,由安全科填写安全文明施工奖励或处罚通知单,经主管领导确认后在6日前兑现。附件1:(专业公司、二级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环境152、检查评分表附件2:(劳务供方)职业安全健康环境检查评分表附件1: (专业公司、二级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环境检查评分表被考核单位:考核日期:年月日总得分:评价项目评价内容与标准定性定量得分是否标准分评分系数及原因(0.31.0)安全环境目标管理产生记录性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受到当地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的,扣除全部考核分。12安全环境贯标产生严重不符合项的,外审扣10分,内审扣5分,项目部扣3分。安全环境贯标产生一般不符合项的,外审扣10分,内审扣5分,项目部扣2分。安全文明施工基础管理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网络已建立,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4已同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4服153、从项目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决议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4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状”已签订,建立健全了安全风险、监督制约和教育激励机制,严格执行违章处罚制度4对施工队的管理措施到位,纳入班组系列管理4年度个人安全保证书齐全4成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小组,每月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和评比。缺一次扣1分4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时,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做到双方全员交底签字4安全管理相关台帐齐全,有第一责任人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4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文明施工会议及检查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4本单位所有人员均经过安规154、教育并考试合格,特种工持证上岗,按规定佩戴上岗证。少一人扣1分4按规定办理各类作业票,按程序报审,交底后执行。一次未办理扣2分4单位工程项目开工前已编制完成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策划,并组织落实4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到位,对发现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按“三定原则”整改4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布置。缺一次扣1分4为处置突发性事故的发生,应制定相应应急处理方案或应急措施4应加强对个人劳保用品的管理,对于施工队自行购置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应索取检验合格证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管理各施工区域,留出必要的施工通道进行区域155、封闭,实行模块化管理4单位工程责任区域应有文明施工区域布置图,区域内的设备、材料、操作区等应实行定置化管理且材料堆放整齐美观4现场各类安全标志、警示标志齐全、醒目、规范。一处有不符合扣1分4土方开挖应有防塌方措施,开挖出的土方及时运走,临时堆放的土方应整理成方,始终保持场地平整一处不符合扣1分4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合理放坡,不得造成地下设施破坏。一次不符合扣4分4施工区域内场地、边坡应平整、无杂物,因施工造成破坏要及时修复,考虑雨季排水要求,地面无积水现象4提前计划配备各类安全设施,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允许施工,不得违章指挥4单位正式职工应带头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每发现一人次违156、章扣1分4电梯口、提升架口、上层高空有施工作业的建构物入口、脚手架之字步道口等有高空坠物危险的地方,须搭设安全通道4电焊机应集中布置并配备电焊机集装箱,单独的电焊机应有符合要求的、美观的防雨设施。一处有符合扣1分4对各类安全设施的管理规范有效,无损毁现象。一处有符合扣1分4拆除安全设施前,应办理安全设施拆除申请单,经安全科书面批准后方可拆除,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并报批准人。一处未经审批扣1分4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无法避免时应设置可靠的安全隔离。一次无隔离设施扣1分4大型脚手架、大面积脚手架或承重类专用脚手架必须有计算书,脚手架的使用必须经验收挂牌。一次未挂牌扣1分4现场配电盘的安157、设位置要适当,周围不得有杂物、易燃物,不得有积水。一处有不符合扣1分4严禁使用碘钨灯做临时照明。每发现一次扣1分4现场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灵敏可靠。一处有不符合扣1分4现场材料存放应遵循“当天领当天用完”的原则,特殊情况下材料在现场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4上道工序交付下道工序的作业面应是干净整洁、无剩余材料、安全设施齐全的作业面4专业公司、二级单位应针对项目部周危险源点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安排落实4不认真吸取教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每发生一次扣2分4特殊作业区域应用安全围栏进行区划,如汽轮发电机安装区等4严格执行防止“二次污染”的成品保护具体措施,责任区内无成品被破坏现象。158、每发现一处被破坏扣1分4施工用脚手架应有供作业人员上下的斜道或爬梯,作业面应加设防护栏杆(用花白杆)和踢脚板,作业面和斜道上的脚手板应满铺并固定,不得有探头板现象,并及时更换损坏的脚手板。一处有符合扣1分4高处平台边沿、孔洞周边1.5米范围内及脚手架上不得有浮放的材料、物品。一处有符合扣1分4高处作业及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有可靠的防风措施,落实责任制,有巡视记录并有责任人签字。缺一次记录扣1分4金属探伤作业区域应有醒目的警戒标志,夜间有红灯警示4办公区域的办公室、工具房、院内应干净整洁,各种工器具、索具应摆放、挂放整齐,表面清洁,垃圾池应及时清理4垃圾废料、有毒有害物品的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随159、意丢弃4对施工队综合管理本月度所属各劳务供考核得分的平均值100日常监督管理本单位职工的日常违章现象,每发现一次从总考核分中扣1分每下发一份针对专业公司或二级单位自身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通知单”从被考核单位总考核分中扣1分附件2: (劳务供方)职业安全健康环境检查评分表被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年月日总得分:评价项目评价内容与标准定性定量得分是否标准分评分系数及原因(0.31.0)安全环境目标管理产生记录性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受到当地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的,扣除全部考核分。60安全环境贯标产生严重不符合项的,外审扣10分,内审扣5分,项目部扣3分。安全环境贯标产生一般不符合项160、的,外审扣10分,内审扣5分,项目部扣2分。安全文明施工基础管理施工资质等“七项审查”合格,并在项目部安全科备案。缺一项或不合格扣1分。7已同项目部安全科签订“安全施工管理协议” 3已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输安全生产许可备案手续4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不得进行再次转包4已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并合格,三级安全教育卡填写完全,缺一人次扣1分20为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并提供了合格的证明,缺一人次扣1分10为从事危险作业工种的人员办理了工伤意外保险,未办理的,缺一人扣1分4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30人以上的队伍配备了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队伍配备了兼职安全员4建立健161、全了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未建立扣4分,不健全扣2分4服从项目部及专业公司、二级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与会议要求4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含安全会议和安全检查),缺一次扣1分。6为施工人员配备了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并能提供证明资料4每周开展安全日活动,传达上级有关安全要求且记录齐全,每缺一项或不齐全扣1分。4每天进行站班会,布置和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时填写“作业安全措施票”记录齐全,每缺一项或不齐全扣1分。4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字齐全,无代签现象,不符合要求扣1分。4有班组安全园地,张贴有关安全管理规定4全体162、施工人员个人安全保证书齐全。缺一人次扣1分。4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4员工宿舍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床下无杂物、垃圾,门前屋后有人定期清扫。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6食堂操作人员应有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证,食堂与操作间、储存间应符合卫生防疫要求。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管理已封闭管理,封闭材料搭设规范,施工场区平整、无积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4责任区域内规划按施工方案进行,布置合理。现场材料、土方的堆放整齐成形。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6周转工具及材料的摆放符合与主建筑物方向或东西、南北方向一致原则,整齐美观。不符合要163、求每处扣1分。4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危险场所设有符合规定的防护栏杆、盖板等安全设施,设施安全可靠并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10基坑边坡应平整、美观,对于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破坏应及时进行修复。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6施工区域内材料应遵循“随用随运”的原则,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天。不符合要求,每次每处扣1分。10周转工具或材料摆放要求使用材料专用架或用脚手管搭设,保持离地不沾泥。专用架摆放要牢固可靠,有防倾斜措施。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10材料措施要求保持“一头齐”。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8责任区域内作业面无垃圾、杂物,应做到“随做随清,一日一清”。每发现一处扣164、1分。10责任区域内无流动吸烟现象且地面无烟头。吸烟或地面有烟头,每发现一例扣1分。8责任区域内安全设施随时进行维护管理,因施工需要拆除的,应有书面批准的申请,施工完毕后应随时恢复。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每处扣1分。10施工用走道扶手杆、作业平台四周顶层杆均应使用花白栏杆。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6水平安全网的铺设应严密、规范,绑扎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6密目式安全网的敷设应平整美观,网间接口严密。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8坑洞或沟道处需通行时应用花白栏杆搭设临时走道,并满铺脚手板,高处使用时需加设踢脚板。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10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佩戴齐全、规范,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牢固165、可靠处,不得与带有剪断性的物体接触。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1分。10高处作业或危险性作业时,未使用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或设施。每发现一例扣1分。4作业区域内施工人员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裙装或赤膊露背。每人次扣1分。4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安全帽佩戴规范,上岗证佩戴齐全。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1分。4高处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手持工具应系好保险绳,严禁相互抛掷。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4高处作业人员不得沿绳、脚手架或栏杆、吊车臂等上下攀爬,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4高处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等应有防坠落的措施。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例扣1分。4高处平台临边及大型孔洞166、敷设的安全围栏应加设踢脚板。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6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建筑脚手架搭设安全及技术要求的规定,应整齐、规范,符合美观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10脚手架搭设纵、横间距应符合安全要求,且保持一致,脚手架外侧端部扣件至杆端距离应在100mm150mm之间并保持平齐。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4脚手架的使用应执行“验收挂牌”制度。未挂牌使用的,每次扣2分。4高处脚手架作业平台四周应随时保持安全围栏不低于1米的安全要求。每发现一次扣2分。6危险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隔离,并设专人监护。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6配电箱应有可靠接地保护,安装位置适当,周转无杂物。现场使用的固定式用电设置应设可靠167、外壳接地。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6现场用电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一闸多用”现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4现场严禁使用刀闸型开关、室内用多用插排等用电设施。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4现场临时用电电源线走向合理、布线规范,电线无老化、破皮现象。电缆线均需采用地埋或架空的措施,过路电缆需有套管保护,电缆严禁在脚手架或钢筋上緾绕。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做临时照明。每发现一处扣1分。4现场使用的氧气乙炔气瓶等应使用专用架,表计应完好无损。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4氧气乙炔气瓶之间距离及气瓶和明火作业之间距离应符合安全要求。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168、分。4气瓶必须装设两道防震圈,气袋不能有漏气现象,乙炔气瓶需使用回火防止器。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4不得用氧气直接对人吹扫,管道、容器内使用气割、焊作业,不用时应立即置于管道或容器外。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4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作业票的,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4分。4严禁使用脚手架、吊车轨道、电缆管、电缆外皮等作为电焊导线使用。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1分。4危险性较大的焊接作业,应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未办理作业票的,每次扣4分。4未办理建(构)筑物开孔手续而进行作业的,每发现一次(处)扣2分。4土方开挖事先未申请,造成地下设施破坏的,每发生一次扣4分。4金属容器内作业,行灯变压169、器严禁带放容器内,入口处设专人监护,并在监护人伸手可及处设二次回路的切断开关。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4各种工器具、索具应摆放、挂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及堵塞通道。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6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使用属于业主最终设施内的盥洗间和厕所。每发现一人次扣10分。10工作时间严禁打闹嬉逗,进入现场作业严禁酒后上岗。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4施工人员严禁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域。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4大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严禁在驾驶室内看报纸、杂志等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4工作间歇或下班后应对大型施工机械采取有效的防风措施。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6分。6起重作业时吊物捆扎方法170、不当,吊物上堆放或悬挂物件,歪拉斜吊等的违章行为,每发现一次扣1分。4气瓶起吊应使用专用吊装笼,严禁绑扎起吊。每发现一次扣1分。4厂内运输车辆严禁客货混装,严禁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直接接触运转中的机械危险部位。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4施工现场严禁明火取暖。每发现一次扣1分。4掉在水平安全网内或防护棚上的杂物应及时进行清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6排放污水未正确引向下水道,造成地面污染或积水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4保温作业应采取防散落措施,严禁踩压已保温好的构件。每发现一人次扣2分。6车辆运输及行驶不按规定路线,造成路面及边坡破坏或损毁地下设施及盖板。每发现一人次171、扣1分。4本责任区域内的各类安全设施应进行保护,严禁任何有可能对安全设施造成损毁的行为。每发现一处/次扣1分。4浇注作业时落入安全网内的混凝土应及时进行清理,严禁随意在安全网(尤其是密目式安全网)上随意开洞。每发现一次扣1分。6现场在建工程严禁兼作住宿使用。每发现一处扣1分。4日常监督管理对于日常违章现象,每处罚一次从总考核分中扣1分每下发一份“安全文明施工问题通知单”从被考核单位总考核分中扣1分第十九章安全生产责任状和风险抵押管理办法(公司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公司各级安全施工管理行为,将安全风险逐级承担,保证公司的安全目标实现和172、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办法:19.1 安全生产责任状每年年初,公司各级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运用安全管理与经济挂钩的方式,将施工中的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共分三级,分别为:一、公司经理与项目部(直属单位)第一责任人由公司安监处组织在每年度公司安全工作专业会议上签订。(附件1)二、项目部第一责任人与本项目部所属专业公司、二级单位负责人。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在本项目部每年度安全工作专业会议上签订。(附件2)三、项目部所属专业公司、二级单位负责人与班组第一责任人。由专业公司、二级单位自行组织,在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上签订。(附件3)19.2 风险抵押办法一、每年初各级在173、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同时,个人要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风险金交至项目部安全科,后由安全科汇兑后交项目部财务科保管,返还时由安全科负责支付事宜。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为:本单位(部门)人数300人及以上100-300人50-100人30-50人30人以下抵押金金额(元)200015001000500300二、安全风险考核时间: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三、安全风险考核标准:根据各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状况进行考核,本单位(部门)职责范围内发生一起死亡、重伤和相当等级的其他事故,抵押金全部扣除。发生一起轻伤责任事故,扣除个人交纳抵押金额的20;发生一起统计未遂事故,扣除个人交纳金额的10。174、四、兑现:本单位(部门)管辖范围内本年度安全无事故,次年一月份将按个人缴纳抵押金的双倍的50%返还,剩余部分50%由财务科建专帐抵押,抵押期至工程竣工时止一并返还。若发生任何一起事故,按考核标准扣除后返还个人交纳金额的剩余部分(剩余部分不加倍),但不返还另外剩余的50%抵押金。五、兑现时间:本年度安全指标考核完成之后,下一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之前。本办法自批准颁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章 应急预案与响应20.1目的为认真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预测潜在重大事故发生的紧急情况,并对其进行有效控制,以防止或减少因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0.175、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项目部所属施工现场及其他区域内潜在的重大紧急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办法。20.3 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一、地质性滑坡等地质灾害;二、火灾、爆炸或爆燃;三、自然灾害(洪灾、中暑、雷击等);四、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坠落、触电、急性中毒、倒塌伤人等);五、油品泄漏、酸碱液泄漏等;六、交通事故。20.4 应急与响应机构及职责一、组长应由项目部经理担任,负责应急与响应的全面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以及应急资源的保证,并按实际情况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副组长。二、组员由项目部所属各部门、二级单位和专业公司负责人担任。三、项目部应根据需要设立应急与响应办公室。四、不同类型紧急情况分工:176、1、施工技术科(地质灾害) 2、综合办公室(火险和交通事故)3、安全科(其他紧急情况) 4、应急小分队(当遇有紧急险情时及时投入抢险救灾)20.5 职责一、组长为应急预案与响应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管理办法中人、财、物等的及时保证,对下属各成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的领导工作。二、副组长为本应急预案与响应管理办法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当紧急情况发生后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与指挥并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的组织实施。三、组员为本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人员,负责各程序中具体事项的组织与联系,并确保其实现。四、应急与响应办公室负责应急情况的响应管理工作,值班人员接警后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组177、织应急小分队进行现场急救工作。五、各应急小队成员负责当紧急情况发生后的现场抢险工作,听从领导分工,力求将损失降到最低。六、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要保证应急所必需车辆的准备工作,并能够随时投入使用。20.6 工作程序一、生产生活区域发生紧急险情后,最初发现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行政第一责任人,并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二、本单位行政第一责任人应立即上报项目部应急与响应办公室并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三、应急与响应办公室值班人员接警后应立即向组长(或副组长)汇报,并通知应急小分队组织实施抢救工作。四、应急与响应办公室值班人员接警后应立即通知现场医务室派人员,带好常规抢救处理药品,到达现场进行初步178、急救工作。五、项目部综合办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并准备急救车辆,对人员进行抢救工作。六、副组长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包括拍照、录像等,并组织进行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分析。20.7 报警电话综合办公室: 主任:综合办保卫: 安全管理科: (白天)(夜间) 科长:施工技术管理科: 科长:市区急救电话:120市区火警电话:11920.8 应急预案的类型 预防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预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预防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雨季防汛应急预案 防风应急预案 预防工伤事故应急预案 预防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第二十一章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21.179、1 原则依据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应急预案与响应程序4.5.2 规定“施工现场发生人员、机械事故(不论严重程度如何),最初发现者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并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21.2 上报及处理程序项目部范围内各单位发生事故时,按以下程序进行事故上报及处理。一、人身事故 凡项目部以下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均应按以下程序立即向有关领导上报并抢救伤员,事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教育、处理,超出180、危险评价的危害因素及时补充,上报制定控制计划。二、人身事故调查1、特大人身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及其相关规定。2、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其相关规定。3、死亡事故由当地政府安全监督、公安、检察、工会等部门会同电力公司安监部门和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按责任制规定的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在45天内调查处理结案。4、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按责任制规定的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并会同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在45天内调查处理结案。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在报送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时,应报送隶属的电力公司。其它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及181、事故处理报告和死亡事故处理报告应报送隶属的电力公司批复,并同时报送重、特大事故(重伤事故除外)影像图片资料。6、轻伤事故及人身记录事故由企业下属专业公司、施工班组按责任制的规定组织调查处理。21.3 人身事故统计范围统计在“电建安C表”的伤亡事故:1) 工程建设项目部,包括劳务供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2) 项目法人自营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3) 表中的工程施工平均总人数应包括现场所有单位人员的总和。21.4 人身事故报告一、工程建设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应立即用电话或传真按管理关系向隶属的电力公司和企业或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死亡事故还应向公安部门、检察部182、门及工会报告。电力公司接到人身死亡事故和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向国家电力公司报告,同时,省电力公司根据授权向国电分公司报告。二、施工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特大、重大机械事故、特大、重大火灾事故,特大、重大交通事故,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传真按管理关系向隶属的电力公司报告。其中特大、重大机械事故应由电力公司在24小时内向国家电力公司报告。三、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21.5 事故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对发生的事故,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本规定有关奖183、惩的规定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开宣布处理结果。有关事故的调查程序,应按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第二十二章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处罚实施细则22.1 总则 1.1为了加强安全施工管理,使违章处罚有章可循,提高安全执法的权威性、做到违章必纠,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使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物品堆放定置化、员工行为规范化”的四化要求,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逐步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2各单位要把反违章作为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克服以罚代管或只管不184、罚的倾向。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三不伤害”能力以及环境保护意识。1.3本条例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0020121实施;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2002-01-21;国家电力公司电力施工企业安全性评价;原电力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2安全违章处罚2.1违章的分类从施工行动的组织与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原因及领导原因来区分,违章可分为: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从违章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与心理、习惯等因素区分,185、违章可分为习惯性违章和偶然性违章两类。2.2处罚违章主要原则处罚违章坚持违章必究的原则,查禁违章应遵守本规定,杜绝“说情风”,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执法。无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发生未遂事故都要和已遂事故同样对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教育有关人员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对安全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或无安全措施或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施工中有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领导不予执行或事实未按程序执行。产生的装置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作为执行者,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能抵制,均按同等186、责任追究。对在一个季度内连续违章或同类违章的人员,可视情节加处数倍金额的处罚,停止工作,由安全监察部门重新组织待岗安全学习;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待岗期间和解除合同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违章罚款的金额,纳入各单位财务科安全奖励基金专用帐户,专款专用。2.3行为性违章行为性违章是指在施工中,不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违反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行为性违章主要是指施工人员个人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违章。行为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者本人,因行为性违章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违章者本人的责任。有以下行为性违章之一者处以50-150元/人/187、次罚款。(1)进入施工现场,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不系帽带。(2)穿高跟鞋、露脚趾、跟的凉鞋、裤衩、背心或裸背进入施工现场。(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4)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器设备。(5)刀闸后装有启动装置的用电器,严禁直接拉闸停机。(6)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7)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源未装漏电保护器。(8)值班人员未及时对现场施工照明停送电,造成照明灯不亮或白天长明灯。(9)现场配电箱(盘)门未上锁,没有接地或接地不符合要求。(10)使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11)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和接地敷设不规范。(12)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188、金属容器内或坑井内。(13)变电站及带电设备周围不得堆放各类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14)带电设备应有明显标记,临时带电设备应挂警示牌。(15)在带电设备附近有可能造成触电的位置,使用钢圈尺进行测量。(16)电焊机二次线接头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17)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进行吹扫工作。(18)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上或地面上或做照明用。(19)高空作业穿、带不规范。(20)高空作业未按要求系挂安全带。(21)高空作业随手抛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件。(22)高空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23)高空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24)高空作业时,工件的下脚189、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落物者。(25)在高空进行追跑、打闹、打架。(26)高空作业使用撬棍时双手拖压。(27)在高空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28)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29)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30)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31)上下爬梯或特殊脚手架时,穿戴违规盲目攀登。(32)擅自拆脚手架。(33)两人在一个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时。(34)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未带工具袋。(35)站在石棉瓦、油毡、苇席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未采取措施的。(36)凭借栏杆、脚手架或瓷件起吊物品。(37)190、操作大型机械人员在驾驶室内看报纸、杂志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或擅自脱岗。(38)非指挥人员指挥起吊及非特种工从事特种作业的。(39)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规范,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40)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起吊。(41)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施工作业。(42)歪拉、斜吊。(43)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附有浮游物时起吊。(44)氧气、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规范起吊。(45)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46)起吊钢板、管子、钢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的方式。(47)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未栓溜绳。(48)跨越或手扶正在运行的卷扬机及设备的钢丝绳。(49)将双链条葫芦拆成单链条使用。(5191、0)操作链条葫芦时,站在葫芦的正下方。(51)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客货混装。(52)转动机械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带手套作业。(53)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及碰焊机、套丝机、磨光机不带防护眼镜。(54)运行中将转动机械的防护罩打开,将手伸入遮拦内,带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55)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将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56)使用卷板机卷板时,板上站人。(57)施工电梯运行时,电梯门或层间门不关。(58)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带火种、动用明火、穿带铁钉的鞋。(59)不及时关闭氧气、乙炔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6192、0)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作它用。(61)施工现场明火取暖者。(62)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排气管未加设防火罩。(63)打锤时带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64)施工现场自行车、摩托车不停在指定区域随便乱放。(65)现场设备开箱后,未及时回收整理或用箱板当脚手架使用。(66)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67)高空拆除未按“安规”要求进行,运到地面的物品堆放杂乱,用钢模板作脚手架或垫路。有下列行为性违章之一者处以100-200元/人/次罚款。(1)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或移作它用。(2)攀爬钢结构立柱、斜撑或横梁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3)造成高空落物、未伤193、人的责任者。(4)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设明显警告标志并不及时恢复。(5)人员搭乘载货吊笼。(6)非起重机司机操作起重机。(7)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措施。(8)无证操作、驾驶各种机动车辆。(9)施工电梯限载,强行进入或人货混载。(10)使用36V以上电压的移动式照明用具。(11)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设施。(12)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13)压力容器、锅炉水压试验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作业。(14)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15)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或阻塞通道。(16)随地大小便或在容器194、内、厂房内、机械设备等处大小便。(17)酒后登高作业者。2.4装置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状况。装置性违章主要是指与生产有关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违章。装置性违章的责任人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主人或直接领导者,因装置性违章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此类人员的责任。有下列装置性违章之一者处以100-200元罚款。(1)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电动设备,刀闸未注明用电器名称的。(2)电焊机、电源箱、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防雨设195、施。(3)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4)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V。(5)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6)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裸露。(7)电气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检查。(8)流动电源箱无漏电保护器。(9)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刀闸、电源板。(10)流动电源箱的电源线未经固定配电盘的漏电保护器。(11)出库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12)脚手架搭设后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13)脚手架未按标准搭设或探头板未绑扎。(14)脚手板有虫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196、作业要求的使用者。(15)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并未设防护立网。(16)高处危险作业的下方未搭设牢固的安全网和安全通道。(17)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18)深沟、基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围栏或夜间无红灯警示。(19)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规范。(20)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21)脚手架上堆放的物品超过其承载能力。(22)高处作业临空面未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23)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更换或工作完毕后不及时恢复。(24)在有粉尘、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25)各处各层197、氧、乙炔集中布置点无防火罩。(26)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设施(应使用防爆电器)。(27)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不全,不符合消防规程要求,无警示标志。(28)消防器材不定期检查。(29)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限位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30)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31)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拴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保险绳。(32)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保护罩。(33)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34)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取或占道。(35)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36)氧气、乙炔表计不准确或已损坏198、。2.5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是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指挥性违章主要是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发生的错误命令或做出的错误决定的违章。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因指挥性违章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违章指挥者的责任。有下列指挥性违章之一者,处以200-300元罚款:(1)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现场施工。(2)安排特种作业无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3)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199、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4)不顾职工身体实际状况,强令工人加班、加点工作。(5)违章指挥,默认工人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状况下,进行作业。(6)施工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无交底记录。(7)施工负责人、审批人不按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要求填写、签发安全施工作业票。(8)进行违章或事故处罚时,默认或指使有关人员降低处罚标准或免于处罚现象。(9)对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发现后不制止、不纠正或不进行处罚和教育。(10)安全台帐记录不全。班组级:连续三天未作班前会记录;未做安全活动日记录(次/周);未做安全检查记录(次/周);未做安全交底记录(次)。工地级:未做安全会记200、录(次);未做安全检查记录(次);未做安全交底记录(次)。有下列指挥性违章之一者,处以200-500元罚款:(1)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命令,违章指挥施工。(2)无视安监部门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3)对工人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4)不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5)无视现场规章制度建设,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6)招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包工队,违反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将主要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包队伍。(7)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项目,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未指定监201、护人或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8)施工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交底,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9)经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措施有错误或缺陷,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写者负直接责任。(10)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换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作业票。(11)安排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不当,以致施工中危害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如领导安排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火焊或气割等工作。(12)安排或默认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霜冻、雨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跌措施。(13)安排或默认工作点风力达五级时,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或风力达六级以上时进202、行起吊作业,或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见(听不见)指挥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14)安排或默认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工作。(15)在易燃物品及主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的安全措施。(16)各施工单位领导未及时组织对划分的文明施工区域进行清理。(17)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18)默认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19)决定让设备带病运行,超出力运行。(20)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后不及时组织并主持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及时上报。(21)不支持安监部门、安监203、人员履行职责。(22)安全工作例会未定期召开。(23)安全检查未定期进行。(24)安全活动未定期进行。(25)安全资质未按要求办理。(26)安全台帐不健全。2.6二次污染性违章二次污染性违章是指在基建施工中,不遵守规程、规范、随意性野蛮施工,可能或已经造成对已形成的劳动成果损坏或污染的行为。有以上二次污染性违章之一者处以50-100元/人/次罚款:(1)工器具及材料占用安全通道或未按指定地点分类摆放物资的。(2)把电缆桥架当梯子、平台或移作它用。(3)使用梯子时未采取措施造成墙面等物件损坏。(4)排放污水未正确引向下水道。(5)未经清理进行构件、设备安装。(6)在文明施工责任区内进行工作后不及204、时清扫。(7)清扫地面时造成墙面、设备污染。有下列二次污染性违章之一者处以50-150元罚款:(1)起重用钢丝绳与其他物件直接发生磨擦。(2)起重用钢丝绳生根对生根部位造成损坏。(3)电、火焊作业未采取必要有防护措施(谁使用谁负责)。(4)电焊把线接头不合格可能对其他物件造成损坏。(5)工器具放置时对其他设施造成伤害。(6)材料设备在装、运、卸、放置过程中可能对自身及其他物件造成损坏。(7)拖运的材料、设备在无保护情况下可能对其他物件造成损坏。(8)施工完后,钢丝绳、铅丝、包装材料未及时清理。(9)油漆、粉刷等作业未采取防滴、漏措施。(10)随意在设备、物件上动用电、火焊作业。(11)经批准在205、设备、物件上动用电、火焊作业,完工后未进行磨光处理。(12)在地面无隔离搅拌混凝土等建筑、保温材料。(13)使用消防设施后,未及时恢复原貌(责任者)。(14)电焊作业焊渣不除。(15)腐蚀药品(酸、碱)管理使用不当。(16)保温作业未采取防散落措施。(17)在设备及物件上乱涂乱画。(18)踩压已保温好的构件。(19)在完工的地坪上无保护搭设脚手架。(20)随意开、挖孔洞。(21)施工水磨石地面时无防溅、流措施。(22)对已安装好的门窗及玻璃造成损坏。(23)生活垃圾未按指定地点堆放、清理的。(24)未经批准在施工现场搭设临时工棚。(25)在已完工的防火屋面上施工、行走未采取措施。(26)污染或206、损坏已油漆、粉刷好的物件或墙面。(27)任意拆或损坏已完成的盘内接线。(28)随意拆除或损坏安装完工后的设备。(29)车辆行驶或停留时压塌排水沟道、地下构件和不承压路面。3文明施工标准及违章处罚为规范我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争创一流文明施工现场,特作如下规定,如有违反,根据奖罚分明的原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罚款。3.1施工准备阶段各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划分明确,各级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应健全且职责明确;坚持“三同时”原则,在安排生产工作时安排文明施工工作;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明确的文明施工内容,要求职责,接口清楚,并已通过审核、批准;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应合理,设备材料区、成品半207、成品区、临时废料垃圾堆放点应合理布置;设备库区规划布置应合理,设备、材料堆放有序,码放成形,铭牌、标识醒目且符合安全与防火要求;设备箱应保持一头齐,大小排列有序,设备箱外1米处应设围栏,并挂有“设备堆放区,严禁乱动”的标识牌;厂区道路应保持畅通,严禁私自挖掘、堵塞或占用道路。雨后现场施工车辆非施工不得已尽量避免上主马路和在施工现场行走或移动,防止污染路面或对场平造成破坏,特殊情况下,须经由施工科、安全科及项目部有关领导批准;到达现场的设备(除超大件外)原则上一律进入库区,不得擅自安排进入施工现场;可以在两天内立即安装的急用设备和超大件的存放地点须经施工科、安全科批准后,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标准按208、3.1.5要求;到达现场的材料(包括设备性材料),原则上直接进入库区,可以在当天投入使用或进入工地库房的除外;施工用电和动力、能源供应系统应布置合理、安全,标志醒目,消防设施完备;具体要求如下:(1)现场所有配电盘(柜)均应挂牌上锁,明确责任人,定期进行清理,保持清洁,任何人不得私自砸锁打开盘(柜)门;(2)配电盘用电缆要求深里,并有“地下有电缆”的标识无法深埋处理的,要做好电缆保护措施;(3)用电设备、设施用电源线,电焊机一、二次线必须走专用电缆槽,电缆槽下部要求用木方垫平,距地面高度为100mm,防止被水浸泡;(4)所有电源、电缆线必须完好,不得有裸露、破皮现象;(5)所有接地用电源线必须209、使用专用黄绿接地线,严禁使用其他导线替代且接地要牢固、规范,;施工人员应按照公司CIS导入要求,统一穿工作服,佩戴上岗证(包括施工队);各单位应设有专人负责文明施工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文明施工工作进行检查;组合场、预制件场等小型施工区域应设置隔离区域,实行模块化管理.3.2施工阶段施工区道路应平整畅通,无堆积物,定时维修、清扫,保持清洁;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应定期洒水,防止产生浮土及灰尘;各单位及施工人员均应接受项目部文明施工方面的监督并支持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厂区和施工区域内的沟道、坑井应定期清扫,无垃圾和阻塞现象;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危险场所应设有符合规范要210、求的防护围栏(网)、盖板等,安全围栏的摆设应整齐美观并定期维护;各工地所需安装和使用的设备、材料应本着随用随领的原则,如因特殊原因,领用后未能及时进行安装或使用的,应摆放整齐且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严禁长时间存放;现场用电焊机必须放置在专用电焊机箱内,电焊机的摆放应整齐成线并须定期清理保持清洁。电焊线接头全部采用快速插头。地线接线排要规范;施工现场及作业地点应每天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人员应及时将废料、杂物、垃圾清理回收;保温材料应随用随运,施工过程中必须有防止散落的措施,每天工作结束必须清理现场;土方开挖必须按规范要求比例放坡,基坑边坡应平齐且符合规范要求,基坑待回填土或清至集中堆211、放点或堆放成梯形;长距离基坑开挖(如吊车轨道、电缆沟道等)所清出的待回填土或清走或堆成梯形,梯形土堆的底边距基坑边沿不得少于0.5米,便于人员走动和施工; 基坑边沿必须设置围堰,以备防汛。围堰距基坑边沿不得少于0.5米。围堰尺寸应按下面要求:上底500mm,下底1000mm,高度500mm,且要求围堰土质应密实,并应定期进行维护;基坑周围应设置安全围栏及警告标志,围栏应设置于基坑围沿外侧,以保护围沿不被损坏;基坑周围及坑底应清理干净,无杂物,边坡无浮动土、石块;建(构)筑物钢筋骨架及预埋铁件在现场存放不得超过3天;砼搅拌站或现场小型搅拌机处砂、石应堆放成形,每日下班前必须整理,水泥要码放整齐;212、打灰完毕后应及时清理落地散灰,保持施工区域清洁;基础模板拆除或脚手架拆除严禁抛掷,拆除后的周转工具应及时运回堆放场或退库,原则上周转工具在现场存放最长不得超过一周;模板拆除、墙体抹灰或砖石砌体时的施工垃圾每天下班前应清理干净;施工场区应保持平整清洁,无杂物,严禁私自取土或倒土,特殊情况下须征得施工、安监部门许可;任何在非本单位文明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都有保持文明施工行为的职责,应将施工废料、垃圾及时清理干净;任何人员都有监督并保持本单位文明施工区域内文明施工行为的权利和义务;设备、材料安装或使用后,开箱板及其它包装材料应及时进行回收,清理干净,要求在现场存放不得超过两天;电火焊作业每天213、下班前应将药皮、焊条头、氧化铁渣及下脚料清理至垃圾箱;零件清洗及油漆作业时应有防止油类制品滴落地面及设备表面的预防措施,不慎滴落时要及时采取处理措施,保持现场无废液的残迹;管理系统或容器水压试验用水不得随意排放,应排放至污水管沟,特殊情况下须经施工科批准;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各类安全设施和安全标语牌,如确因工作需要,待工作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恢复;已安装的设备、管理表面要保持清洁,应定期进行清扫;安全网铺设时应规范,不得有漏洞,在用安全网应定期进行清理,保持网内清洁、无杂物;施工机具应及时清扫,排列整齐;大型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压力气瓶必须加有两道防震圈,空氧气、乙炔214、瓶及氩气瓶应及时进行回收,现场存放不得超过12小时;电缆沟、管道沟及其它沟道、基坑内均应保持清洁,无杂物;建(构)筑物、钢结构和设备上应保持整洁,严禁在上面乱写乱画。3.3调试及启动试运阶段启动调试阶段应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各级人员职责明确;试运转区域内必须保持场地清洁,无杂物;厂区道路畅通、洁净,有专人负责清扫,路灯、井盖、沟盖板齐全完好;厂区内无垃圾死角,无施工遗留物;厂内建筑物、门窗无积尘、无污渍;设备、管道及附件表面保持清洁无污渍,保温外护板光洁整齐,无污渍和油漆等物;各主、辅机设备,各类管路、箱罐及电气设备应消除“七漏”(即:漏煤、漏灰、漏烟、漏风、漏汽、漏水、漏油);各种设备、215、阀门挂牌、标识齐全美观,介质流向标识清晰;锅炉、主厂房、燃油区等重点防火区域消防设施、标志应齐全、完好;试运期间现场、厂房各处照明应齐全、无死区,安全出口、试运值班室、厕所、设备按钮以及各类操作牌、警示牌必须齐全、醒目。4.本条例执行说明3.1在执行中发现其它违章现象可根据其违章性质、危害,参照条例中相应条款进行违章处罚。3.2本处罚条例是指违章但未造成记录事故以上时对工作负责人及违章参与人的处罚。3.3违反本条款且造成记录事故以上时,将以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处分和追究责任。3.4、重处情况特例:凡有以下情况的违章情况,将给予500元及以上罚款。1)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正常监督管理行为进行216、威胁、人身攻击、谩骂污辱者。2)现场随地大小便者。3)对于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拒不执行者。4)上级大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过程中安全施工管理不善的责任单位或个人习惯性违章者。5)经项目部安委会研究,认为其它性质较恶劣者。第二十三章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23.1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确保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工作中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23.2引用文件(略)23.3制度内容3.1使用部门应有专人负责设备的技术和安全管理,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的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细则,并严格执行。3.2操作人员应由认真负责设备并经培训、考核,由劳动部门颁217、发合格证后,方可上岗。3.3管理部门应熟悉设备知识,并应经常检查、监督、指导工作。3.4任何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3.5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台帐。第二十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24.1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了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管理,杜绝重大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2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24.2引用文件(略)24.3细则内容3.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1.1根据国家规定,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从每年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按国家规定提取一定的经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不得任意挪用。3.1.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范围应包括改善218、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保障机械设备安全,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为主要目的的一节技术措施。3.1.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审批后,应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各单位必须对所辖范围内实施情况负责。3.2安全施工措施3.2.1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的严禁施工。3.2.2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3.2.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及危险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技术质量安监部门审查,总工批准,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3.2.4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危险性作业除进行审批外,还应办理安全219、施工作业票,经总工批准,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3.2.5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审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3.2.6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私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严肃处理。3.2.7对相同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必须重复报批措施,重新进行交底。第二十五章 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办法25.1编制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大型机械租赁公司管理手册、中小型机具及周转工具租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5.2加了加强公司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防止机械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220、安全生产。25.3全公司范围内属于大型机械租赁公司管理范围的各类施工机械;全公司范围内中小型机具租赁公司管理范围内的起重机械、设备、电动工器具。25.4大型机械安全管理25.4.1 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有关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帐、卡、册记录制度,安全网络落实到人,发挥各安全员、班长的作用。坚持每月一次机械、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检查,查出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使安全工作与职工经济利益挂钩。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学习,按时参加上级交通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做到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坚持每周的安全学习与活动,并做好记录。严守纪律,反对违章。在221、施工中因违章操作引起的机械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按国家的劳动法、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处理。严禁违章驾驶,酒后开车,酒后上岗,任何人中午禁止喝酒,晚上加班者禁止喝酒,违者罚款50元,同时停止其工作,因酒后上岗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国家有关条例及规定处罚,并给予内部下岗处理。坚决反对习惯性违章,如司机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光膀子驾驶机械,违者罚款30元。非司机禁止驾驶车辆,未经许可,不准私自动车;司机不准私自替换开车,更不准将车辆交给无关人员驾驶。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确保车辆、车间卫生,安全设施良好,严格执行行车安全措施“三检”制度(行车前、行车中222、收车后的检查工作)。 机具机械保持良好,电源、线路闸盒齐全,修理间地沟板用后铺盖平整,废油定点存放,统一处理,防止明火。 车间及其它工作场所的机具(如砂轮、台钻、电焊机、电源闸盒等),要明确专人负责。 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奖罚力度,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较大的工作者和安全行车无事故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公司大会上表扬和发放奖金,并以此作为年末评优的考核依据。 中小型机具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起重机械、设备、电动工具按照中小型机具、低值易耗工具租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第十七条:起重机械、设备、电动工器具的标识执行公司CIS导入的要求。第十八条: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还要填写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第十223、九条:修理与维护:起重机械、设备的大修理及日常保养、维护修理执行公司2001年经营考核办法和机械设备管理使用办法。第二十条:检测与鉴定发证1、起重机械、设备、电动工器具经过大修理后,依据大修理的要求检测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报施工处、安监处确认。2、安全性能的检测:3、日常例行检测由项目部施工科、安全科、使用单位负责。4、起重机械、设备、电动工器具检测签证认可部门: 机械、工、机具 施工管理处 外观标识 政治处5、经过以上部门检测签证认可后的起重机械、设备、电动工器具由中小型机具租赁公司发放使用。第二十六章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性,防止发生各类人身触电事故,224、使施工用电管理得到有效控制,实现项目部施工用电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职责划分:1、电仪公司负责施工现场二级盘以上供电设施的维护和安全运行管理。2、各专业公司负责二级盘以下各级配电盘和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3、项目部部施工科电气专工负责施工用电的规划、布置及技术管理工作。4、中小型租赁公司负责对二级配电盘进行统一颜色、标识、编号、管理规定。5、项目部安监科电仪安全监察专工负责对现场的施工用电进行安全指导和监督管理。6、安监科、施工科负责对施工用电和用电管理中的不符合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实施整改。施工用电管理:第一条 项目部施工科应编制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总工程师批准225、后施工。施工完毕后,绘制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平面图,并做好详细说明(隐蔽工程)。第二条 项目部施工科应对现场用电施工进行详细布置安排(尤其是电缆走向、深度、标识)必须严格按规范实施,待施工完毕后,应会同项目部安监科、质量科进行验收第三条 配电室投运前必须制定运行、维护、使用检修、试验等用电管理制度,组织分工应职责明确,安全设施齐全,进出线清晰并备有统一门锁。第四条 操作用安全器具、高耐压验电棒、橡皮垫、安全警示牌、消防器材等同一位置挂放。第五条 由项目部施工科组织有关部门对配电室验收合格后,交给电仪公司管理。第六条 施工现场各专业公司需用电源时,向项目部施工科提出申请 ,经同意后,统一安排实施。第226、七条 现场配电箱应符合国家、地方和有关行业的标准和规定,设施齐全。配电箱接地、接零必须分开。第八条 配电箱必须设标识牌、标明供电范围、电压、使用单位、负责人等内容。第九条 各专业公司用的各种中、小型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进行周期性或经常性检查,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第十条 各专业公司电工对低压电气设备应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一次外观及电气绝缘检查,经检测合格的必须贴合格标签并作记录。第二十七章 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第一条 项目部负责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射线作业的综合管理工作,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取适当措施(如: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改变施工式艺或作业方法)降低射线作227、业所造成的职业危害。第二条 项目部安监科及综合办保卫部门负责对射线作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第三条 各从事射线作业的单位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应提前采取必要措施,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项目部予以处理。第四条 在加强射线作业个体防护的同时,应通过技术开发做出相应的工艺调整,减少作业人员接触射线源。第五条 射源的运输、保管必须报请当地公安、卫生部门批准。第六条 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应经相应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第七条 自行运输时,应使用专用机动车辆并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射线防护知识;第八条 在现场搬运射源时,搬运人员距射源应228、不小于0.5m,抬起高度不得超过膝部,上下梯子时应使用起吊工具。第九条 应存放在专用的贮藏室内,不得与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品一起存放;第十条 存放容器必须经过计算和实测复核,确认符合要求并标明射源名称后方可使用。在距容器0.5m处的剂量率应低于3毫雷姆/小时。容器必须加锁,且应定期进行检查,并设专人管理。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不得存放射源,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在施工现场停留的射源,必须报项目部,并做好防范工作。第十二条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射线机的性能,掌握操作知识; 射线机安置处及周围环境必须干燥,安放时应避免强烈振动; 射线机应有可靠的接地;射线机在第一次试用或停放较长时间后再用时,必须进行一次X229、射线操作训练;射线机的射口侧应设铅质滤光隔板。第十三条 射线探伤作业现场必须用安全警戒绳圈出警戒区,悬挂警告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第十四条 射源处于工作状态时,工作人员严禁离开现场。射源应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第十五条 在高处进行探伤作业时,应搭设工作平台,并有防止射源坠落的措施。第二十八章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职工人身、设备、财产的安全。保障电力工程的有序进行,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请各施工单位遵照执行。第二条 消防工作必须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三条 各施工单位的保卫部门负责施工区域的检查、指导和230、监督工作。并接受上级地方消防主管部门对单位消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第四条 施工现场应装设独立的消防网。消防管道的管径及消防水的扬程应满足施工期最高消防点的需要。第五条 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消防水畅通、灭火机有效;消防器材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他用。第六条 在油库及其他易燃易爆品仓库场所严禁吸烟,并设“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第七条 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第八条 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第九条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231、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第十条 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必须少量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应严防曝晒并采取降温措施。第十一条 各施工单位如需存放炸药、雷管,必须报告保卫部门并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并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领、退料制度。第十二条 采用易燃材料包装或设备本身必须防火的设备箱,严禁用火焊切割的方法开箱。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当立即报警,报警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火势等。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赶到火灾现场,进行疏散人员、抢救财产、扑救火灾。第十四条 对于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标志,不听劝告的;未经许可使232、用明火生产、私自动火作业的;谎报火警,造成消防部门按警出动的;干扰消防监督部门、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第二十九章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安全设施的使用与管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除按“安规”规定要求外,结合我公司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安全设施的各级管理。1 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应有安全设施的布置,各单位自行制作的高处作业平台、马鞍架、升降架等都应经过专业人员的设计、审核、批准,重要的安全设施要有设计图纸、强度计算书,制作完成使用前必须做相关试验,由安监、施工部门签证后,总工批准方能投入使用。2 必须在锅炉本体、汽机本233、体设置废料垃圾箱,废料的清理要定人、定时并标识。3 载人电梯的组装应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进行。电梯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荷载及保险装置的试验,合格后经安监处、施工处、使用单位验收检查并签字后经总工批准后报当地有关部门颁发证件,方可使用。4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必须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七章“脚手架及梯子”的标准进行搭设,大型及15m以上的脚手架搭设要经过设计和计算,搭设后使用单位、施工、安监部门会同搭设单位进行验收签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5 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应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如因工作需要,移动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填写“安全防护设施拆除申请单”经安全科批准后方能拆除234、。6 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是保护施工人员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手段,各级领导必须充分重视,现场应做到:有孔洞必有盖板,有平台必有栏杆,步道楼梯随吊随装、脚手架整齐规范,安全网满铺满挂兜底。8 危险场所控制管理办法为了有效控制施工场所危险的发生,特别是保证人身、设备的安全性,确保施工正常进行,结合我公司特点,制定本办法:危险场所控制及对策表序号危险场所控制对策实施责任人1深基坑钢管栏杆防护,施工期超过一个月且深于5米时增设密目安全网进行防护,悬挂明显警示标识,施工单位安全员重点监护。责任区工作负责人2现场孔洞栏杆盖板齐全,悬挂警告标识,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物品堆放有序,电源布局合理。施工责任区安监235、人员3高处作业安全网搭设严密设施布置合理,安全通道畅通,整洁、警戒或围栏。责任区工作负责人4基坑措施到位,支护正确,人、车规范,围栏警戒。责任区工作负责人5氧、乙炔站电源防爆型,制度健全,严禁烟火,明显标识。供汽站负责人6油库区(油循环试运区域)制度健全,区域应设警戒标志,严禁明火作业,杜绝滴漏油,配备灭火器具,24h值班,电源规范。库(区)负责人7危险品仓库明显标识,建筑物符合规定非工作人员严禁靠近,有防范措施(应急)。仓库负责人8路口警告标识明显,人车不抢道,正确行驶,夜间信号清晰。文明施工责任区负责人9带电区域进入需办理工作票,明确责任人程序准确无误,按制度执行。带电指挥及负责人10试运236、区域有试运措施,杜绝误操作,专人监控,实施,按措施设警卫人员,规范区域,严禁吸烟。试运委员会常务主任9 脚手架的具体安全要求:9.1脚手板必须绑扎牢固,开裂、翘曲的脚手板严禁使用。9.2 在高度4m以上的地方搭设脚手架时如有交叉作业必须挂安全网,或设隔离措施。9.3 严禁用脚手架作为起重支点,脚手架上的临时电源应有绝缘措施,大型脚手架必须有安全接地装置。9.4 大型脚手架应有防倾倒措施,一般应与厂房、钢架等做硬连接。9.5 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应设监护人或设安全区,安全区用警戒绳、警示牌做明显的标识,晚间施工应有红色警示灯。9.6 脚手架拆除严禁抛掷、架管、卡扣要堆放整齐,保持文明施工。第三十章237、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各单位应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施工现场的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应有专人管理,做好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保养工作。2施工现场的各种标准化设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对因工作需要挪动的应履行审批制度,并做到及时恢复。3对于任意破坏安全设施和因随意挪用安全设施造成事故者,将视情节轻重,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和相关法规将给予责任者及所在单位严肃处理和经济处罚。4本制度由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执行。5 电力部推广的安全防护设施有:5.1速差保安安全带、自控器、安全自锁器。5.2立体垃圾通道;5.3安全围栏;5.4活动支架;5.5高空摘钩走台托架;5.6施工配电盘和漏电保安238、器;5.7电焊机集装箱;5.8水平手扶安全绳;5.9便携式电源箱;5.10孔洞盖板;5.11施工电梯;5.12各种安全网;5.13安全标志牌;5.14个人防护用品等。第三十一章 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31.1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31.2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实施。31.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见附录A)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239、班组技术员或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31.4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见附录B)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须经施工技术、机械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后执行。31.5施工技术部门和安监部门应根据单位工程及分项工程名称,结合本条中(3)(4)的规定,编制作业指导书项目审批表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审程序表,经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31.6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240、措施。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相同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第三十二章 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二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241、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切实保护女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条:适用于公司所有女职工。第四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连续负重每次超过20公斤或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做对女性生理机能有特殊危害的作业。第五条: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单位不能借故降低其基本工资(临时工产期除外);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合同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合同期满,本人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第六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高空作业、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接触浓度超过国242、家卫生标准的铅、汞、锰、苯、二硫化碳等有毒物的作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其所在单位应将检查时间计为劳动时间(含路途及候诊时间)。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分娩时遇有难产,剖腹产术 、产钳术、臀位助娩术等手术的,增加产假15天;子痫、产后出血(多于500毫升)的,由医务部门开具证明,享受难产待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第九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接触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物的作业,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第十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有关规243、定执行。第三十三章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第一条: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二条:为了加强施工作业或试运期间的安全管理,在必须使用操作票、工作票的场合,正确使用“二票,”。第三条:公司所有承建工程的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运行。第四条:总则机组从分部试运开始,要成立试运领导小组,在其工程启动委员会的领导下分别负责其试运中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与其它相关单位试运安全的配合工作。第五条:下列工作人员应负工作的安全责任:1、工作票、操作票签发人;2、工作负责人;3、工作许可人。第六条:工作票、操作票必须由专业负责或指定人员签发,其他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操作票无效。244、第七条:运行值班长必须在得到值长许可并做好安全措施之后,才可允许试运人员进行工作。第八条:工作票、操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2、工作票、操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3、经常到试运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第九条: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1、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2、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3、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第十条:工作许可人(值长、运行班长或指定的值班人员)应对下列事项负责:1、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2、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3、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第245、十一条:试运开始及试运后的设备检修工作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已正确地执行,然后在工作票、操作票上签字,才允许开始工作。第十二条:需要按照工作票、操作票施工的具体工作项目,执行由发电厂根据具体条件制订出需要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的工作项目。第十三条: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操作票,并重新进行许可工作的审查程序。1、部分检修的设备将加入运行时;2、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工作票、操作票内所填写的安全措施,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将工作票收回时;3、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第十四条:工作票、操作票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246、写一式两份,经工作票、操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字后,由工作负责人一并交给工作许可人办理许可手续。第十五条:工作票、操作票不准任意涂改,涂改后上面应由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签名或盖章,否则此工作票、操作票应无效。第十六条:许可进行工作前,应将一张工作票发给工作负责人,另一张保存在工作许可人处。第十七条: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操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必须记在运行班长(或值长)的操作记录簿内。第十八条: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退出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和运行班长(或值长)应在工作票、操作票上签字注销。注销的工作票应送交所属单位的领导。工作票注销后应保存三个月。第十九条:工作如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延期手续。第二十条: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以及夜间必须临时检修工作时,经值长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抢修,但须由运行班长(或值长)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操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第二十一条:运行班长(或值长)在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操作票注销退回之前,不准将检修设备加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