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综合及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汇编(178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正***
编号:804852
2023-11-15
178页
817.89KB
1、化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综合及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前 言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腾飞,企业不断发展与壮大,广大员工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与提高,对自身的健康安全也有了更高的需求,因此,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生产环境,是我们企业所追求和践行的一个重要目标。同时安全生产也是企业生产正常运行的根本,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头等大事,是企业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不仅使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得到保障,并且会激发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企2、业的经济效益。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xx186号)文件精神,公司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组织汇编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供公司员工在生产实践中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本制度共分为三大部分: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制度;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11 总 则11.1目的11.2基本原则12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12.1安全管理部安全职责12.2生产技术部安全职责32.3综合部安全职责42.4财务部安全职责52.5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523、.6质计部安全职责63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73.1总经理安全职责73.2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83.3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83.4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93.5安全管理部部长安全职责103.6生产技术部部长(副部长)安全职责113.7质计部部长(副部长)安全职责113.8综合部部长(副部长)安全职责123.9财务部部长安全职责123.10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职责133.11分厂厂长安全职责133.12分厂安全副厂长安全职责143.13公司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143.14分厂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153.15技术员安全职责163.16装置长安全职责163.17调度员安全职责173.18班组长安全职责4、173.19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183.20岗位员工安全职责193.21全体员工安全职责19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制度211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11.1目的211.2适用范围211.3要求211.4相关记录212 开停车管理制度212.1范围212.2职责与分工222.3管理内容与要求223电气安全管理制度253.1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53.2 防雷与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264.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84.1适用范围284.2职责284.3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管理284.4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295 承包商管理制度295.1目的295.2范围295.3规范性引用文件295.4乙方的基本要求305.5、6施工安全管理制度316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326.1总则326.2范围336.3职责336.5编制依据和范围337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47.1目的347.2范围347.3规范性引用文件347.4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及标准347.5安全检查的内容357.7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377.8管理要求387.9隐患排查治理的定义及分类387.10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职责387.11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407.12相关记录407.13附则408 干部值班安全管理制度408.1目的408.2基本要求408.3值班干部职责418.4附则419 事故管理制度419.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419.6、2规范性引用文件419.3事故管理责任划分419.4事故分类与界定429.5交通事故429.6火灾、爆炸事故439.7危险化学品事故439.8事故界定449.9事故苗头459.10安全责任459.11事故报告程序459.12事故的调查程序459.13事故责任者划分469.14直接经济损失469.15事故责任者的处理469.16事故防范措施验证469.17相关标准4610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710.1人员管理4710.2车辆管理4710.3交通线路管理4810.4装载运输管理4910.5相关记录4911重点生产岗位电子产品使用受限范围的安全管理制度4911.1目的4911.2适用范围49117、.3能够产生电磁辐射的电子产品分类5011.4电子产品使作管理规定5011.5罚则5012防泄漏管理制度5012.1目的5012.2范围5012.3制定依据5012.4职责5012.5工作程序5113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5213.1目的5213.2适用范围5213.3职责5213.4辨识、评估与备案5213.5安全管控5313.6重大危险源登记和建档5313.7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5413.8重大危险源应急管理5413.9相关记录5514 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监管制度5514.1目的5514.2.范围5514.3职责5514.4管理内容5514.5应急预案及演练5714.6相关文件及记录57148、.7罐区和仓库安全管理制度57目的5714.8乙炔装置电石库安全管理制度60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6115.1目的6115.2适用范围6215.3职责6215.4 术语6215.5控制程序6216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6916.1目的7016.2适用范围7016.3职责7016.4“五双”管理7017 供应商管理制度7218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418.1原则7418.2适用范围7418.3发放管理7418.4验收管理7619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7619.1目的7619.2范围7719.3职责7719.4安全费用的提取7719.5相关文件7819.6相关记录7820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8209、.1目的7820.2适用范围7820.3规范性引用文件7820.4培训要求7820.5培训内容7920.6转岗教育8020.7复工教育8020.8违章教育8120.9日常教育8120.10现场教育8120.11相关记录822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8221.1目的8221.2适用范围8221.3职责8221.4控制程序8221.5支持相关文件8321.6相关记录8322 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及会议管理制度8322.1目的8322.2范围8322.3引用性文件8322.4职责8422.5安全活动管理制度8422.6班组班前及班后会管理制度8522.7相关记录8623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8623.10、1目的8623.2适用范围8623.3职责8623.4工作程序8723.5固定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8823.6相关记录8924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8924.1目的和适用范围8924.2应急管理原则8924.3应急管理机构8924.4运行机制9024.5.应急保障9224.6监督管理9325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识别9325.1目的9325.2职责与工作内容9325.3获取渠道和时机9425.4识别适用性9425.5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9525.6符合性评价9525.7相关记录9526 安全标准化风险评价制度9626.1目的9626.2评价范围9626.3评价方法96211、6.4评价时机9626.5 安全评价所适用准则9726.6评价组织9826.7其它要求9826.8支持文件9827 安全标准化自评制度9927.1目的9927.2适用范围9927.3职责9927.4自评依据9927.5工作程序9927.6附则10128 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10128.1适用范围10128.2职责.10128.3 术语10128.4生产规划中的管理10228.5生产组织中的管理10228.6检修工作中安全管理10229 变更管理制度10329.1适用范围10329.2职责10329.3术语10329.4变更类型10329.5变更管理的要求10429.6变更程序10429.12、7相关记录10430 安全制度、规定与规程修订管理10430.1适用范围10530.2职责10530.3评审、修订时机和频次10530.4评审、修订依据10530.5培训宣贯10531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0631.1安全建档的范围10631.2安全档案管理要求10632安全设施和防护器材管理制度10632.1 总 则10632.2 适用范围10732.3 职责10732.4 术语10732.5 维护与检验10732.6 防护器具的选用与保管10832.7应急器材柜管理10832.8安全标志及标语的管理10932.9 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11032.10考核办法11133 安全生产承诺制度1113313、.1安全总则11133.2安全承诺内容11133.3安全承诺的要求11233.4违反承诺的责任1123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1234.1目的11234.3规范性引用文件11334.4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11334.5特种设备档案管理11334.6使用与管理11434.7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及安全附件定期校验和维修保养114第三部分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161 作业票证安全管理制度1161.1目的1161.2适用范围1161.3职责1161.4控制程序1162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192.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92.2 引用标准1192.3 定义1202.4 吊装作业的分级和分类120214、.5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1202.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1212.7作业中安全措施1212.8 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1222.9 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1222.10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日常管理与执行1232.11相关记录124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243.1 范围1243.2 引用标准1243.3定义1243.4 动火作业分级1253.5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1263.6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1273.8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日常管理与执行1293.9相关记录1314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314.1 范围1314.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14.3定义1314.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1314.15、5 动土作业证的日常管理与执行1334.6相关记录1335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335.1范围1345.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45.3定义1345.4安全要求1345.5 断路安全作业证的日常管理与执行1355.6相关记录1366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366.1 范围1366.3定义1376.4 高处作业分级1376.5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1376.6高处作业安全证的日常管理与执行1416.7高处作业票证办理程序1426.8相关记录1427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427.1 范围1427.2 规范性引用文件1427.3定义1437.4 盲板要求1437.5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1437.16、6 职责要求1447.7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日常管理与执行1457.8相关记录1468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468.1 范围1468.2 规范性引用文件1468.3定义1468.4 检修前的安全要求1468.5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1488.6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1488.7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日常管理与执行1498.8相关记录1499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509.1 范围1509.2 规范性引用文件1509.3定义1509.4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1509.5 职责要求1539.6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日常管理与执行1549.7相关记录15510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5517、10.1目的15510.2临时用电审批程序15510.4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的日常管理与执行15610.5相关记录15711 DCS联锁解投管理制度15711.1目的15711.2适用范围15711.3工作程序15711.4 相关记录15812水泥分厂特殊作业管理制度15912.1高温作业安全管理15912.2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安全管理16112.3水泥危险区域作业安全管理167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1 总 则1.1目的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18、消防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2基本原则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公司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通过公司安全管理部的作用,推动各级力量,发挥组织作用,分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体系。公司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安全工作贯穿于公司的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公司的每位员工必须19、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自下发之日起生效。2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2.1安全管理部安全职责2.1.1责 任2.1.1.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在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1.1.2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2.1.1.3严格季度和月度安全例会制度,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和整改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2.1.1.4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1.1.5组织制订或修订、审订生产20、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制定定期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2.1.1.6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审查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计划,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2.1.1.7组织进行定期、经常性、专项、综合、季节性、节假日等安全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责任部门及时进行整改。2.1.1.8负责防火防爆区内各种安全作业的管理工作及各种作业票证的监督检查工作。2.1.1.9组织对各生产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考核及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2.1.1.10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2.1.1.11负责监督新、改、扩建的“三同时”及安全设施的审查、审定工21、作。2.1.1.12贯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常向职工宣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负责对新入厂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2.1.1.13监督和检查各单位应急器材、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情况。2.1.1.14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2.1.1.15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2.1.1.16加强消防灭火设施的管理,监督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通畅。2.1.1.17强化公司义务消防队及气防站的建设,并组织进行业务技术学习、训练,负责公司的防火、灭火知识教育。2.1.1.18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搞好消防器械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22、2.1.1.19负责健全企业消防档案,对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制订出切合实际的消防灭火方案,并组织演练。2.1.1.20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建议。2.1.1.21负责作业管理制度的制定,作业票证管理,负责签署作业票证(一级和特级动火作业、二级以上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检修作业、二级以上吊装作业票证的审批),监督安全措施落实。2.1.2权 限2.1.2.1对公司的各项生产安全工作,具有监督权、管理权、考核权;2.1.2.2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制止权23、和处罚权;2.1.2.3对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有处罚权;2.1.2.4对安全事故的处罚有建议权;2.1.2.5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有建议权;2.1.2.6对劳保用品的不合理领用有拒绝权。2.2生产技术部安全职责2.2.1责 任2.2.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2.2.1.2编制修订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2.2.1.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24、扩大。2.2.1.4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参加重大事故调查。2.2.1.5参加安全生产、设备、工艺纪律检查,随时掌握生产运行的动态。2.2.1.6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维护保养、改造方案,组织编制检修计划并会同总经理办公室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2.2.1.7在安排生产的同时,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2.2.1.8负责进行环境保护、安全技术的研究工作,有计划地解决安全技术上的重大问题。2.2.1.9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和不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2.2.1.10负责工艺、设备(含特种设备)的管理和考核工作。2.2.1.11负责新、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25、的设计、审查工作,具体落实“三同时”的实施。2.2.2.12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建议。2.2.2.13负责工艺系统的联锁管理,负责审查、审核联锁设置及解投联锁作业。2.2.2权 限2.2.2.1对平衡生产运行有调配权,对生产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紧急)情况有处置权,遇危及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在第一时间有下达停产撤人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2.2.2.2对生产、设备事故的处理有建议权;2.2.2.3对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制有调整权;2.2.2.4对设备管理不到位和不执行工艺规程有考核26、权;2.2.2.5有权拒绝违反工艺设计、规程、纪律的一切行为,并有处罚权。2.3综合部安全职责2.3.1责 任2.3.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职业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2.3.1.2负责公司物资库、备件库、油品库的管理,要认真落实各类库房的防火、防盗等日常监管工作。2.3.1.3负责车辆维护保养,教育司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2.3.1.4对购进或库存的有毒、高毒或剧毒化学品要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双人收、双人发、双册台账、双把锁、双人管理)。2.3.1.5在检查各部门、分厂有关工作时,同时督促27、检查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情况。在对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安全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安全否决权。2.3.1.7在制定公司规划、审核各分厂部室的规划时,应统筹考虑安全内容。2.3.1.8搞好现场文明管理检查,做好定置管理工作,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2.3.1.9负责公司“四无四保”奖励的核对和发放。2.3.1.10抓好企业文化建设,坚持标准,严格考核,督促和推进企业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标准化。2.3.1.11负责厂区安全疏散通道的日常清扫工作。2.3.2权 限2.3.2.1对公司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有监督、检查、修订权;2.3.2.2对经济责任制的制定28、有建议权;2.3.2.3对职能部门工作质量有监督、考核权。 2.4财务部安全职责2.4.1责 任2.4.1.1根据上级批准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时,列出经费使用计划,确保安全措施费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2.4.1.2认真执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与安全措施“三同时”原则,确保安全措施资金投入的及时到位,并监督安全措施资金的专款专用。2.4.1.3根据会计法等相关财经制度、财经纪律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全面系统、连续的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分析、评价、考核、监督、控制,预测经济前景;同时对用于安全方面的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用于安全方面的资金纳入活动分析内容。2.4.1.4对用29、于安全宣传,安全教育所需的费用,给予支持解决。2.4.1.5确保足够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时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劳动保护费用专款专用。2.4.1.6对安全方面的各类扣款,设立专项台帐,保证专款专用。2.4.1.7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进行计提相应的安全费用。2.4.2权 限2.4.2.1对公司安全费用支出有控制权;2.4.2.2对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有检查和考核权;2.4.2.3对违反财经纪律、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费用支出有拒付权。2.5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责 任2.5.1.1每周至少组织专业人员检查一次劳动纪律和岗位人员劳动30、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对违反劳动纪律或人员配备不齐、不合理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2.5.1.2负责新员工岗前和入厂的安全培训把关工作,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向单位分配;2.5.1.3组织调入职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级安全教育。2.5.1.4执行危化行业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 2.5.1.5执行劳逸结合的原则,控制加班、加点。 2.5.1.6在就业前的教育和各种在职培训中都应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2.5.1.7负责员工入职前和离职的职业卫生体检。2.5.1.8在签订员工劳动合31、同(包括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2.5.2权 限2.5.2.1对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调动、晋升有建议权;2.5.2.2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有处罚权。2.6质计部安全职责2.6.1责 任2.6.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2.6.1.2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2.6.1.3制定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监督执行情况。2.6.1.4负责组织有关动火分析和进行设备内作业的检测分析,并提出分析数据报告。2.6.1.5负责公司原辅32、材料、成产品、备品、备件的检验工作和计量工作。2.6.1.6发生有毒化学品泄漏事故,组织分析有毒化学品泄漏事故化学检测和数据处理,参加质量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2.6.1.7参加生产系统化学检测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2.6.2权 限2.6.2.1对公司范围内的质量检验有管理权;2.6.2.2对不符合公司生产质量要求的物料有拒收权;2.6.2.3对弄虚作假的过磅车辆有拒绝权、处罚权;2.6.2.4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事项有监督检查权。3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3.1总经理安全职责3.1.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33、产工作“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3.1.2主持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议,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3.1.3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1.4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3.1.5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3.1.6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3.1.7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3.1.8检查并考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3.1.9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34、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3.1.10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3.1.11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四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3.1.1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1.13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3.1.14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职责,每季度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3.1.15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职业卫生状况,做好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工作。3.1.16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35、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3.1.17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3.1.18按照上述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规划,逐项落实工作安排;认真听取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3.2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3.2.1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行政管理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及业务建设工作。3.2.2组织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工作。3.2.3向总经理报告安全生产的业绩和任何改进需求,为安全生产的改进提供依据。3.2.4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36、,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建议。3.2.5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标准及各种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3.2.6组织公司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3.2.7负责公司产品及原材料的数据分析。3.2.8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3.2.9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经理报告。3.2.10负责特殊动火作业票证和特级高处作业票证的审批。3.2.11负责新、改、扩建的“三同时”及安全设施的审查、审定工作。3.3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3.3.1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及业务建设工作。3.3.37、2按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3.3.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3.3.4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工作。3.3.5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指挥和管理工作。3.3.6组织制定公司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及其实施。3.3.7负责公司生产和设备事故的处理,并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3.3.8按时下达生产指令,根据生产实际均衡安全生产关系。3.3.9定期主持各种生产38、会议和生产调度会议的召开,检查落实生产情况,解决生产中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3.3.10参与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程的修订工作。3.3.11负责向总经理提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意见。3.3.1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3.3.13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做好其他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汇报。3.4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3.4.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全公司技术安全工作负责。3.4.2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审核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3.4.3负责安全技术、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批及解决生产、大修、技改项39、目中有关技术问题。3.4.4负责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采用的安全技术、环境保护措施。3.4.5领导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安全技术的科研工作,有计划解决安全技术上的重大问题。3.4.6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及技术性的问题鉴定,并落实安全技术措。3.4.7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组织好技术部门做好开发、研究,以及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工作并加以推广。3.4.8负责公司技术文件、图纸的审批及更改工作。3.4.9参与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3人以下重伤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人员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3.4.10审批公司级安全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安全、技术上科学规40、范。3.4.11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3.5安全管理部部长安全职责3.5.1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3.5.2参与制订、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3.5.3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班组长的安全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3.5.4负责安排并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活动,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3.5.5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41、制止违章作业。检查公司库房、油库有无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及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3.5.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3.5.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3.5.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3.5.9按照企业制定的应42、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总结经验。3.5.10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建议。3.5.11负责特殊动火作业票证和特级高处作业票证的审批。3.5.1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负责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3.5.13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各类安全生产知识,提高操作技能。3.5.14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3.6生产技术部部长(副部长)安全职责3.6.1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43、管理规章制度,及时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工作决议、指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6.2审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安全操作规程、公司级安全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批准后督促落实。3.6.3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防火工作,领导并支持各专业的安全工作,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3.6.4参与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3人以下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3.6.5坚持“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3.6.6负责审查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批准后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6.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44、它安全工作任务。3.6.8副部长在部长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3.7质计部部长(副部长)安全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3.7.2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3.7.3负责制定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对执行情况监督考核。3.7.4负责组织有关动火分析和进行设备内作业的检测分析,并提出分析数据报告。3.7.5发生有毒化学品泄露事故,负责组织事故分析的化学检测和数据处理,参加质量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3.7.6定期培训、演练生产系统化学检测的应急救援预案。3.7.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3.845、综合部部长(副部长)安全职责3.8.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3.8.2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做好公司安全会议组织安排,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文件材料及时审核安排打印下发。3.8.3做好安全管理活动、新技术的宣传动员工作。3.8.4组织安排检查干部值班情况。3.8.5负责检查临时来厂参观、办事人员登记和进厂安全教育。3.8.6定期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整改。3.8.7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负责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 负责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进行控制把关,做到必须符合公司购进物资质量标46、准要求。定期对库房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整改。3.9财务部部长安全职责3.9.1认真传达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对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能负责。3.9.2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合理安排安全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和新建、改造工程及设备维护经费,并检查、监督合理使用,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3.9.3负责检查、督促公司机关和各单位财务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备用现金、各种票证及会计资料的安全,申请配制安全防盗报警设备,加强防范措施,确保财务部门安全无事故。3.9.4负责建立健全财务安全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各基层单位的资金管理情况,保证国家和集体的47、财产安全,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安全奖惩兑现工作。3.9.5检查、督促基层单位抓好票证上、现金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杜绝被盗、被抢等恶性案件的发生。3.9.6根据行业特点,按规定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和对基层单位财务部门的安全抽查,查出不安全隐患应采取扎实措施进行整改,认真执行整改反馈制度。3.9.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3.10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职责3.10.1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干部考核工作之中。对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能负责。3.10.2建立后备干部队伍时,注重后备干部的安全工作实绩48、的考察。3.10.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组织落实教育培训工作。3.10.4负责对公司属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监察。3.10.5为领导当好参谋,了解基层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在人员职务、职称晋升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3.10.6参与因渎职失职、职工违章或腐败现象造成重大事故的调查及对责任人处理工作。3.10.7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3.11分厂厂长安全职责 3.11.1分厂厂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分厂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3.11.2建立健全分厂的安全机构和组织,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49、3.11.3编制、修订分厂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分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1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3.11.5组织落实分厂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3.11.6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3.11.7组织分厂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分厂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3.11.8对本分厂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3.11.9组织本分厂各装置和班50、组,共同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3.11.10组织制定分厂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突发事故紧急停车、置换、开车应急处理办法,以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发生。3.12分厂安全副厂长安全职责3.12.1协助厂长负责分厂安全生产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及业务建设工作。3.12.2负责本分厂范围内各类特殊作业项目的安全确认与批准工作。3.12.3向厂长报告安全生产的业绩和任何改进需求,为安全生产的改进提供依据。组织分厂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3.12.6参加51、分厂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分厂和装置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厂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发生事故后,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明确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具体领导各装置做好职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核、审批,检查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3.12.12组织制定分厂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突发事故紧急停车、置换、开车应急处理办法,52、以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发生。并定期组织演练。3.13公司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负责参与制订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督促和检查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工人生产工种调换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安全技术教育。督促与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发放和合理使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开展专业性、季节性与节假日的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及时整改。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工作。督促与检查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认真53、做好安全台帐资料记录和归档。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上报等工作,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3.13.6参与编制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负责事故抢救工作。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和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负责各类安全装置、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管理。参与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各类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核,检查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3.13.11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3.14分厂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3.14.1安全员在分厂厂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分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管理部的指54、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3.14.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负责或参与编制、修订分厂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14.3参与制定分厂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办法。并定期进行演练。3.14.4制定分厂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3.14.5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三级安全教育。3.14.6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3.14.7检查落实各种安全作业措施,确保安全生产。3.14.8负责分厂应急设施、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55、。3.14.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3.14.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3.14.10负责各类作业票证的审核,监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3.15技术员安全职责3.15.1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程和制度。3.15.2在制定各项工艺技术方案时,必须树立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意识,参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3.15.3负责编制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根据工艺条件变化提出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建议。3.15.4经常向工人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3.15.5负责完善工艺技术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参加新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设计审查,竣工“三同时”验收,参加设备工艺改造,操作工艺56、条件变更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3.16装置长安全职责3.16.1贯彻执行分厂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装置的安全、消防工作。3.16.2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16.3坚持“五同时”原则,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工作环节中去,保证每项作业活动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3.16.4负责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对本装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提出奖惩意见。督促、教育装置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厂规厂纪,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保证生产安全有序进行。3.16.5指导本装置班组不断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57、和危害辨识,不断提高本装置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3.16.6发生事故后,迅速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岗位自救,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3.16.7监督检查本装置员工遵章守纪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行为。3.16.8负责本装置夜间和节假日期间作业票证的审批和安全措施的落实。3.16.9对本装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紧急)情况有处置权,遇危及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在第一时间有下达停产、撤人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3.16.10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3.17调度员安全职责3.17.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3.17.2做58、好调度指挥,协助排除故障,发生事故协调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3.17.3监督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3.17.4参与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3.17.5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安全工作。3.17.6负责夜间和节假日期间作业票证的审批和安全措施的落实。3.17.7对生产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紧急)情况有处置权,遇危及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在第一时间有下达停产撤人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3.18班组长安全职责3.17.2.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安全规程,对本班组安全、消防工作负责。3.18.2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消防培训活动,负责班组安全、消防教育59、和活动,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并规范建立各项安全台帐。熟练掌握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带动全班组人员提高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3.18.3检查本班组工艺指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将各项安全防火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个成员,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并监督检查本辖区其它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3.18.4负责本岗位安全装置、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做好设备、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记录。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及时上报。3.18.5负责对本班组的安全出口、疏散通60、道的检查,保持通道畅通,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报告上级领导。3.18.6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未排除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3.18.7发生事故时,组织班组成员立即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现场自救,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事后,负责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3.18.8对生产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紧急)情况有处置权,遇危及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在第一时间有下达停产撤人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3.18.9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消防教育。3.18.10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安全工作。3.19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3.19.61、1辅助所在装置、班组及分厂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3.19.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公司、分厂制定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及方案措施。3.19.3做好所在装置生产区域的巡检工作 ,对产生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切实做到嘴勤、手勤、腿勤。负责新老员工的装置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3.19.5按时参加分厂召开的“每月安全总结会议”,并与各装置做好安全交流活动。3.19.6协助分厂及装置领导完成季节性、临时性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负责检查作业现场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正常,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有权停止工作。协助装置、班组长搞好每周一次的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工作,并监督装置、各班组认真做好62、检查记录。参加所在装置、班组的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措施、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讨论研究与制定编写工作。3.19.10配合装置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公司、分厂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如事故应急演练、安全演讲活动、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等。负责所在装置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时的监督及资格管理工作。3.19.12发生工伤事故时,要协助装置、分厂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填写事故报告,并积极认真地参与到工伤事故的调查过程中,不隐瞒事故真相,客观真实地向有关部门汇报相关事故情况。3.20岗位员工安全职责3.20.1认真学习、掌握、遵守各项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3.20.2精心操作,63、严格执行工艺、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各项记录清晰、真实、准确;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者要为接班人员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3.20.3正确操作、维护设备,并爱护、保养好本岗位的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3.20.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正确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3.20.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消防教育培训和岗位技术练兵、事故预案演练等活动,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岗位工艺技术知识熟知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提高自身安全防64、护意识、操作技能、防护技能,做到“四不伤害”。3.20.6熟悉安全疏散通道和设施,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3.20.7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3.20.8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拒绝执行,同时向领导报告。3.20.9积极提出改善安全卫生条件的合理化建议。3.20.10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3.21全体员工安全职责3.2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3.21.2对化工行业“连续性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业特点,每个员工都要65、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3.21.3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精心维护设备,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艺和工作纪律,服从管理。3.21.4认真学习公司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履行各种安全作业规定,不违章作业。3.21.5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3.21.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21.7认真学习并执行用火、检修、高处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3.21.8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66、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3.21.9认真学习分厂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事故紧急停车、置换、开车应急处理办法,以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发生。3.21.10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3.21.11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3.21.12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1目的为及时的了解各单位安全生产动态,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更好地指导安全生产工67、作,规范公司的安全例会,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适用于鄂尔多斯市xx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各类的安全例会的开展工作。1.3要求1.3.1会议要求讲究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1.3.2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1.3.3 各部门、单位与会人员要准时参加,并及时地将会议精神进行传达,认真贯彻执行,因事不能到会的(或不能准时到会)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1.3.4会议分类1.3.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应采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1.3.68、4.2各生产单位每月至少由一把手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传达安全生产方面会议精神,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解决存在问题,对安全隐患制定有效的防范、整改措施,每次例会都必须有详细具体的布署和记录,并将会议纪要报安全管理部。1.4相关记录会议签到表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分厂安全生产会议记录2 开停车管理制度2.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停开车过程的管理方法和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2.2职责与分工2.2.1生产副总为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2.2.2生产部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指挥。2.2.3生产厂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实施。2.69、3管理内容与要求2.3.1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分厂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厂长签字后报送生产部。2.3.2停开车方案以生产厂为单位进行编写。2.3.3停开车方案由生产部组织安全部和机修分厂等有关单位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生产副总批准,批准后由生产部组织实施。2.3.4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2.3.4.1生产部接到生产分厂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按2.3.5.1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安全部。2.3.4.2安全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2.3.5.2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机修分厂。2.机修分厂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2.3.5.3内容进行审核,审70、核结束签字后转交生产部。2.3.4.4对各单位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部负责协调解决。2.3.4.5审核全部结束后,由生产部将停开车方案报送生产副总和总经理签字批准。2.3.5各单位审核内容2.3.5.1生产部审核内容2.3.5.1.1停车(1)停车时间(2)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3)停车主要注意事项(4)停车顺序示意图(5)停车的关键操作步骤(6)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7)生产装置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8)盲板安装示意图(9)三废排放2.开车(1)开车时间(2)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3)开车中的主要注意事项(4)水试车步骤及要求(5)开车顺序示意图(6)开车操作步71、骤(7)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变更记录2.安全部审核内容2.停车(1)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2)注意事项(3)停车顺序示意图(4)清洗置换的主要注意事项(5)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6)盲板安装示意图2.开车(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2)开车顺序示意图(3)开车中主要注意事项(4)气密性试压步骤和要求(5)单体传动试车步骤和要求(6)盲板拆除方案(7)水试车步骤及要求(8)开车操作步骤(9)大检修工艺、设备、管线的变更记录2.机修分厂审核内容2.停车(1)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2)计划停车时间(3)停车顺序示意图(4)公用工程停送时间(5)窨井、地沟隔离情况(6)设备、72、管线清洗置换(7)交付检修2.开车(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2)开车时间(3)公用工程输送时间(4)气密性试压步骤和要求(5)单体传动试车步骤和要求(6)水试车步骤及要求(7)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的变更记录2.3.5.4审核时间停开车方案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全部审核完毕。2.3.6分厂按审批后的停开车方案组织实施,待装置停车操作全部完成,由岗位负责人、班长、分厂厂长现场检查,确认签字。一份生产部,一份分厂存查。2.3.7生产分厂汇总各岗位停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进行大检修。2.3.8生产部组织安全部和机修分厂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执行。2.3.9生产装置大检修结73、束后,生产装置应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装置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后,填写岗位开车确认表,由岗位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签字。2.3.10分厂汇总各岗位开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开车。2.3.11生产部组织安全部和机修分厂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执行。2.3.12分厂接到开车指令后,按照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要求进行开车。3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1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1.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企业电气设备,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3.1.2在供电系统停电和恢复送电时依据电力部门下发电业安全作业规程严格执行“唱票制”变电所操作人员在装置长、班长监护下,按顺序“唱74、票”进行,未经“唱票”不得擅自操作。3.1.3各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在检修时,必须采取“停电工作作业(命令)票制”,在得到该票后,并必须做好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如拉闸、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警示牌以及对操作人员告知安全注意事项等)。3.1.4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负荷侧隔离开关母线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应反程序操作,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3.1.5对配电线路进行检修前,必须征得电气分厂和总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3.1.6依据电力部下发的电气检修作业规程禁止任何带电检修工作,检修时必须先切断被修设备所属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经验电确实无电压后方可工作,如因生产不允许停电而必须进行带电作业75、时,必须先得到电气分厂、安全管理部批准,由熟悉情况、技术较高的电工在旁监督,同时带电工作人员一定要健康,并具有完备的防护用品。3.1.7在变电所供电线路停电恢复送电后,各分厂、装置在接到调度室通知,检查确定已送电后,陆续将各台电动机开启,并检查其运转是否正常,如有不正常情况即通知相关人员检查。3.1.8禁止在电力变压器设备未放电前,进行检查工作,在进行电气试验电器设备维护修理等工作时,至少有二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3.1.9禁止架设一切临时电线,如因生产特殊需要架设临时线时,必须先由本分厂、部门主管同意,填写安装临时线申请证,经电气分厂、安全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执行,使用期间要有专人负责并要如76、期拆除。3.1.10有腐蚀性、蒸气和特别潮湿的场所,应用防潮型灯具和电线管布线,在有爆炸场所应装用防爆灯具。3.1.11所有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应完整无损,引线必须采用三芯(单相)、四芯(三线电具)坚韧橡皮防水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截面不得小于1平方毫米,引线不得有接头,并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5米;装三脚、四脚插头使用电具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三芯、四芯的黑色芯线作接地使用,接线必须正确无误,方针防止外壳带电。接长线可用专用插座板,插座板的引线不得有接头。3.1.12一切电器设备包括(变压器、电动机、负荷开关、铁壳开关、手持电动工具、电风扇等)外壳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方可使用;电动机的旋转部分(滑环、77、皮带、风扇叶等)均须装设防护罩。3.1.13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潮湿多粉尘的环境下及密闭的容器内工作时,所用行灯电压不高于12伏;车、刨、钻等机床上的照明灯,应用36伏安全电压。3.1.14操作电气设备时,应严格执行有关的规程制度,并必须穿戴好适当的防护用品。3.1.15电气设备附近禁止放置一切杂物如(油桶、衣物、工具以及容易引起爆炸燃烧等材料),以免引起危险。3.2 防雷与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和静电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防雷安全生产责78、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3.2.4安全管理部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及人员。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仪电分厂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十五个工作日向市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79、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3.2.7安全管理部组织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在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强防雷电措施并保持通风,使其浓度控制在爆炸极限范围以外。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防静电的鞋和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栏杆等;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禁用易燃溶剂(二甲苯等)擦搓衣服;操作区地面应铺设导80、电地面,并保证其导电性能。在易产生静电的操作过程中,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并配带导电环。严禁将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液体(煤油、洒精、汽油等)用塑料容器装贮。禁止在装易燃易爆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尺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检尺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后进行。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或物料用量改变的情况下,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静电危害。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设接地装置。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贮罐、机组等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所有防静电接地线必须坚固可靠,单独的81、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与其它接地极共用时应满足其他接地极的技术要求。防静电接地体的安装,应在设备、机组、贮罐等底角边缘上钻孔攻丝,焊接端子(或螺栓)用不小于M10的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装置,均应涂上工业凡士林油;接地线与金属管道缠绕连接时应蜡焊,当采用焊接端子连接时,不得降低和损伤管道强度。输送易燃液体的管道采用橡胶或塑料管时必须采用导电橡胶、导电塑料软管或有金属编织层的导电胶管,并可靠接地。生产设备及贮罐上的排空口应设有阻火器,进料管从设备上部进入时,应将其进料管延伸到接近设备底部以免产生静电。3.2.23 Q-1级、G-1级场所的管道之间与设备、机组、阀门之间的连接法兰,其接触电82、阻大于0.03欧姆时,应用金属线跨接。3.2.24 Q-1级、Q-2级、G-1级、G-2级场所,在非金属构架上平行安装的金属管道相互之间的净距离小于10毫米时,应每隔20米左右用金属线跨接;金属管线相互交叉的净距离小于100毫米时,也应用金属线跨接。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4.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外来参观、学习、实习、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程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4.1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所有外来人员。4.2职责4.2.1对外来人员实行分级、分辖区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4.2.2各级主管单位负责83、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员的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2.3安全管理部负责督促检查相关部门执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4.3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管理4.3.1外单位来公司参观、学习,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并由有关部室统一安排。4.3.2参观人员进厂区前,公司安全管理部应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对口接待部门应通知相关单位做好生产、安全等各项准备工作。4.3.3参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参观过程中不准私自乱动现场所有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不准与岗位人员长时间交谈,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4.4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4.4.1外单位来公司实84、习,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报总经理批准。4.4.2实习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安排的部门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4.4.3负责接待实习的主管部门对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4.4.4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可在所在岗位职工的带领、指导下进行实习。4.4.5实习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准私自乱动设备、管道、阀门、开关。4.4.6如遇突发事件,实习所在单位负责人要首先组织实习人员紧急撤离,保证实习人员的安全。5 承包商管理制度5.1目的为规范承包商管理,明确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等主体方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公司内各85、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标准化,杜绝人生财产伤亡事故发生,结合国家建设部、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5.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外来工程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的基本要求,双方合同签订、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民工、临时工(以下简称丙方)的招收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在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区域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本公司有关单位使用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5.3规范性引用文件 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制度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流程 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86、.4乙方的基本要求5.4.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实行安全管理,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的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情况)。5.4.2乙方首先到甲方生产部进行资格确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主管部门生产技术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5.4.2.1查验乙方安全资格审查情况。5.4.2.2确认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营业执照)5.4.2.3确认乙方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资质等级证书)5.4.2.4审核乙方施工经历。(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87、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5.4.2.5审核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5.4.2.6审核乙方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5.4.2.7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5.4.3经甲方生产技术部审查合格确定施工单位后,由甲方安全管理部与乙方签定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安全管理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并签定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签定安全作业协议书后,甲方工程主管部门生产技术部,方可与乙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作业协议书。协议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5.4.3.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甲方集团公司和甲方有关安全88、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甲方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5.4.3.2乙方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5.4.3.3乙方要根据国家、甲方集团公司和甲方的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5.4.3.4乙方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甲方生产单位审核。5.4.3.5甲方需明确乙方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5.4.3.6如乙方存在工程分包,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5.5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5.5.1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的数额,由甲方工程主管部门生产技术部和安全部根据工程投资额、施工危险程度、施工89、时间来确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标准为: 项目投资费用100万元以下为2.5%,100万元200万元为2%,200万元500万元为1.8%,500万元以上为1.5%。对于出现先行施工,后结算费用的项目,按照先估价预留一定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工程结算时多退少补。5.5.2乙方违反甲方的禁烟、动火、用电、动土、用水、运输等安全管理规定,甲方工程主管部门生产部、施工所在生产单位和安全部等部门均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事故的,由甲方安全部门按规定加重处罚。罚款金额均从交纳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中扣除。5.5.3抵押金数额不够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及时补交。5.5.4工程项目施工完90、成后,由甲方安全部对乙方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进行结算,安全风险抵押金的90%归还乙方,10%作为双方施工安全管理费用,用于安全施工的教育及奖励 双方在施工中有突出贡献的,制止违章的有关人员(退还抵押金的数额为:抵押金90%-罚款金)。乙方凭甲方安全部填单,到甲方财务部将剩余抵押金一次性领取。 5.6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6.1资质审查。各单位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必须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包括内容: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91、全管理机构)。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予以签订合同。5.6.2协议签订。外来施工单位到公司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责任和义务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和义务。5.6.3外来施工单位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5.6.4安全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5.6.5安全交底5.6.5.1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项施工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5.6.5.2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外92、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所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要齐全完好,安全可靠。5.6.5.3落实防护措施。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5.6.5.4确定安全责任人。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项目所在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沟通,报告施工安全情况。5.6.5.5严格票证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安全要求,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未经许可不准随意乱动公司任何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擅自乱接水、电、风、汽等管线。5.6.5.6加强监管。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必须制定专人93、具体协调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事项。安全主管部门协助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5.6.5.7外来施工单位涉及跨分厂他区域作业的,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要提前通知安全主管部门和所涉分厂。6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6.1总则6.1.1为了有效控制施工或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6.1.2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应在危险因素辨识、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先进科学的原则。 6.1.3安全技术措施的范围包括:改善环境和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94、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抵御自然外力因素破坏的措施。6.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6.3职责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由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计划、财务、物资供应部门配合实施。6.4内容和要求6.4.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列入企业的生产、技改、财务计划,由安技部门督促按期实施。6.4.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机修分厂协助;各分厂部室要在十二月底前将下年度本部门的安全措施总结和计划项目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汇总列入公司安措总计划。6.4.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防止伤亡事故,防尘、防毒、防止环境污95、染和预防职业病等主要内容。可分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辅助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四类。6.4.4安措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准挪用。安全、财务部门要认真监督检查,按国家规定执行。6.4.5安措计划所需的设备、材料、物资等有关部门要保证供应。6.4.6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要有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管理部参加,同时审查验收安全技术措施,并办理签字手续,否则不准施工和投产。6.4.7安措项目,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机动、技术、施工单位、使用部门按设计图纸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纳入设备正常管理。6.5编制依据和范围6.5.1 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和标准96、。6.5.2 安全生产检查中新发现但尚未解决而又影响施工生产安全的问题。6.5.3 为预防火灾、爆炸和可能引起工伤、职业病和中毒所采用的技术措施。6.5.4 编制的范围可按原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执行。7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1目的为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7.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7.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7.4 公司安97、全生产检查的类型及标准7.4.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7.4.1.1公司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节等节假日前后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7.4.1.2公司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在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等活动月期间,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7.4.1.3公司每半月,分厂及装置每周,班组每班,组织对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防火部位开展的检查。7.4.1.4班组长每周组织对本班组岗位重点工艺控制、设备运行与维护、安全设施和应急器材、作业环境与条件、班组员工运行操作等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状态开展检查。7.4.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7.4.2.1公司及各单位主管安全的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本98、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7.4.2.3各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作负责人,每日对本岗位、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7.4.2.4生产运行岗位的巡检人员,按照岗位巡检制度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对本班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状况进行巡查。7.4.2.5公司及各单位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7.4.3季节性检查公司及各单位,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开展的防火、防风、防雨、防雷电、防汛、防暑降温、防冻等检查工作,并保存检查记录。7.4.4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7.4.4.1公司组织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每月对各单位的机械设备、传输设备、电气仪表、重点控制的工99、艺参数、压力容器和管道、特种设备、安全设施和应急器材、基层基础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7.4.4.2各分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每周对本单位重点部位、关键装置、机械设备、传输设备、生产运行工艺参数、压力容器和管道、特种设备、安全设施和应急器材、装置(车间)基础管理、班组安全建设工作进行一次检查。7.4.4.3获取到同行业生产企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公司内部安全形势发生变动或事故时,开展的反事故检查工作。7.4.4.4专业性检查须做好详细的记录,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效果做出准确的鉴定。7.4.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及各单位每半月组织一次以安全管理、生产管理、设备运行、工艺控100、制、人员操作、现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7.5安全检查的内容7.5.1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7.5.1.1软件系统主要是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7.5.1.2硬件系统主要是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备、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7.5.2安全生产检查具体内容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确定。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一般应重点检查: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剧毒品、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101、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易造成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尘毒产生点及其岗位作业人员;直接管理的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7.5.3目前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强制性检查的项目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简易升力降机、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等;作业场所的粉尘、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和有毒物质的浓度等。 7.6安全检查的方法7.6.1常规检查由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检查工作的主体,到作业场所现场,通过感观或辅助一定简单的工具、仪表等,对作业人员的行为、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等进行的定性检查,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纠正作业人员的不安102、全行为。适用于公司开展的“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和“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7.6.2安全检查表法7.6.2.1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将个人的行为对检查结果的影响减少到最小,事先把系统加以剖析,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确定检查项目,并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进行检查或评审。适用于公司开展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7.6.2.2安全检查表的编制要求(1)安全检查表应列举需查明的所有可能会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2)每个检查表均需注明检查时间、检查者、直接负责人等,以便分清责任;(3)安全检查表的设计应做到系统、全面,明确检查项目103、。7.6.2.3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主要依据(1)有关公司生产安全的标准、规程、规范及制度和规定;(2)国内外同行业的事故案例及本单位在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中的有关经验;(3)通过系统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4)新知识、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新法规和新标准。7.7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7.7.1安全检查准备7.7.1.1确定检查的对象、目的、任务;7.7.1.2查阅、掌握有关的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7.7.1.3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危害的情况;7.7.1.4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7.7.1.5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7.7.1.6准备必要的104、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7.7.1.7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7.7.2实施安全检查7.7.2.1访谈。通过与各级人员谈话来查安全意识、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7.7.2.2查阅文件和记录。检查安全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查阅相应记录,判断上述文件是否被执行。7.7.2.3现场检查。对作业现场的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进行检查,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7.7.2.4仪器测量。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备、设施、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等进行测量,以发现隐患。7.7.3通过分析做出判断掌握情105、况(获得信息)之后,要进行分析、判断和验证。可凭经验、技能进行分析,做出判断,必要时需对所做判断进行验证,以保证得出正确结论。7.7.4及时做出决定进行处理 做出判断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7.7.5整改落实7.7.5.1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隐患要做到“五定”、“四不推”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存在的一切隐患和因素确保安全生产。五定:定目标、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措施、定资金。四不推:个人能整改的不推到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装置(车间),装置(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分厂,分厂能整改的不推到上级部门。7.7.5.2对暂时难以整改的项目,除要采取临时性的防范措施和经常性安全检查外,应分别106、纳入计划检修、 安技、年度大修等项目中进行解决。7.7.5.3存在隐患的单位必须按照检查组(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落实整改。检查组(人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确认整改效果,以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闭环。7.8管理要求7.8.1岗位员工必须执行交接班的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隐瞒问题,实事求是地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写记录。7.8.2岗位员工班中要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要上报班组长或生产调度,并作记录,不允许敷衍了事。7.8.3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7.8.4安全生产检查工107、作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整改期限与验收相结合的原则。7.9隐患排查治理的定义及分类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7.1108、0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职责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所在分厂、部室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公司将生产施工项目承包外单位时,施工单位应当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7.10.5各单位每周要逐级进行隐患自查,每周一将上周隐患排查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安全109、管理部按季度对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给予评价或奖励20-500元。对于重大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对于一般隐患,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按照隐患整改“五定四不推”的原则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隐患,由公司分管安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公司各级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隐患治理110、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装置部室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 7.11隐患111、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7.11.1重大隐患下达整改意见指令书,各单位在接到公司安全管理部的整改意见指令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整改,整改确实有困难的,严格落实相关控制措施,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领导审批,方可延长整改时间。7.11.2一般隐患由安全管理部、各分厂下达整改指令书或口头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各单位在接到公司安全管理部的整改意见指令书或通知后,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反馈。7.11.3以上整改公司安全管理部要进行复查,对复查中不能按时整改的或重复出现的,要进行相应处罚,重大隐患罚款5002000元,一般隐患罚款200500元,过期不予整改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事故管理制度加倍进行处罚。112、7.11.4隐患整改其他处罚依据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7.12相关记录7.12.1xx化工公司综合性安全检查表7.12.2xx化工公司专项安全检查表7.12.3xx化工公司隐患及合理化建议征集表7.13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8 干部值班安全管理制度8.1目的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公司干部值班管理,将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8.2基本要求8.2.1公司干部值班时间由上午8:30至次日上午8:30,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8.2.2值班干部由公司总经113、理负责统一安排,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干部因病、因公等不能值班,由公司总经理负责批准,并安排人员替班。8.2.3值班干部应由公司领导、技术人员担任,应能够果断、正确指挥处理安全生产及其它问题。8.3值班干部职责8.3.1值班干部必须遵守值班纪律,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严禁擅自脱岗或随意外出。8.3.2值班干部要执行现场签到制度,并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向下班干部口头交接。8.3.3全面掌握值班当日公司的安全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并对其负责。8.3.4对岗位人员的操作纪律、工艺纪律、劳动纪律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纪现象要严肃批评教育,对违纪者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录。8.3.5值班干部应妥善处理生产中发114、生的各类问题,对涉及生产安全等重大问题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公司领导。8.4附则8.4.1值班干部均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有关奖惩规定严肃处理。8.4.2本制度颁布之日执行。9 事故管理制度9.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为了规范我公司各种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重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9.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试行)9.3事故管理责任划分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害事故、交通责任事故、火灾爆炸事故115、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管理。生产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管理。质量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由质计部负责管理。资金事故:资金安全事故,由财务部负责管理。本事故管理制度特指发生在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9.4事故分类与界定以下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9.4.1人身伤害事故9.4.1.1轻微工伤: 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人员伤害,但伤害的程度较轻,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1000元的。由分厂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若发生的轻微工伤是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由公司参照严重违章的相应处罚标准执行考核。9.4.1.2轻微工伤事故116、:在生产过程中造成1人伤害,但是伤害的程度较轻,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人身伤害事故。9.4.1.3轻伤事故:在生产过程中一次造成1人伤害,直接经济损失3000以上10000元以下,或者2人以上轻微工伤的事故。9.4.1.4一般伤害事故:一次造成2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3人以上轻微工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事故。9.4.1.5较大伤害事故:一次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导致人体功能障碍长期存在的,或者轻伤3人以上,轻微伤6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上的事故。9.4.1.6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一次死亡1117、人(含急性中毒死亡)或负伤后30天内死亡的事故(24小时内上报安监局)。9.4.1.7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一次造成死亡2人,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事故。9.4.1.8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伤9人以上,或者轻伤15人以上的事故。9.5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在企业分为厂内和厂外道路交通事故。厂外交通事故依据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进行处理,厂内交通事故参照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9.6火灾、爆炸事故火灾事故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爆炸事故是指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由于不认识物质的危险特性或违118、反了正常生产操作,而意外地发生了突发性大量能量的释放,这种由于人为环境或管理上的原因而发生的和造成财产损失、设备损坏,并伴有强烈的冲击波、高温、高压和地震效应的事故。9.6.1火灾爆炸微小事故,未造成人员伤害,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下的火灾爆炸事故。(考核:存在违章的按违章相关处罚标准处罚)9.6.2火灾爆炸小事故,造成轻微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以上1万元以下的火灾爆炸事故。9.6.3一般火灾爆炸事故:造成轻伤1人以上6人以下的,或烧毁财物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火灾爆炸事故。 9.6.4较大火灾爆炸事故:火灾爆炸造成一次重伤1人以上6人以下,或轻伤6人以上,或烧毁财物直接经济119、损失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火灾爆炸事故。9.6.5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火灾爆炸造成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6人以上11人以下,或烧毁财物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9.6.6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火灾爆炸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烧毁财物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爆炸事故。9.7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大体上可划分为6类: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中毒和窒息事故,危险化学品灼伤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其他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化学品120、火灾事故是指燃烧物质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的火灾事故。具体又分若干小类,包括:易燃液体火灾、易燃固体火灾、自燃物品火灾、遇湿易燃物品火灾、其他危险化学品火灾。易燃气体、液体火灾往往又引起爆炸事故,易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由于大多数危险化学品在燃烧时会放出有毒有害气体或烟雾,因此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中,往往会伴随发生人员中毒和窒息事故。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指危险化学品发生化学反应的爆炸事故或液化气体和压缩气体的物理爆炸事故。具体包括:爆炸品的爆炸(又可分为烟花爆竹爆炸、民用爆炸器材爆炸、军工爆炸品爆炸等);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的火灾爆炸;易燃液体的火灾爆炸;易燃气体爆炸;危险化学品产生的粉尘、气121、体、挥发物爆炸;液化气体和压缩气体的物理爆炸;其他化学反应爆炸。危险化学品中毒和窒息事故主要指人体吸入、食人或接触有毒有害化学品或者化学品反应的产物,而导致的中毒和窒息事故。具体包括:吸入中毒事故(中毒途径为呼吸道);接触中毒事故(中毒途径为皮肤、眼睛等);误食中毒事故(中毒途径为消化道);其他中毒和窒息事故。危险化学品灼伤事故主要指腐蚀性危险化学品意外的与人体接触,在短时间内即在人体被接触表面发生化学反应,造成明显破坏的事故。腐蚀品包括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和其他不显酸碱性的腐蚀品。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主要是指气体或液体危险化学品发生了一定规模的泄漏,虽然没有发展成为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但造122、成了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一旦失控,往往造成重大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其他危险化学品事故指不能归入上述五类危险化学品事故之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事故,如危险化学品流失、罐体倾倒、车辆倾覆等,但没有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伤、泄漏等事故。9.8事故界定9.8.1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指未造成人员伤害,但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流失,造成一个区域内的环境发生了改变或危险化学品着火、爆炸事故的;9.8.2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指造成轻微伤或轻伤1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以上1万元以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9.8.3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指造成轻微伤2人以上6人以下,轻伤1人123、以上,重伤1人的,或烧毁财物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9.9事故苗头事故苗头是未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但因误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到位,使现场环境发生改变或情节比较严重的事件。事故苗头参照严重违章进行处理。9.10安全责任9.10.1各分厂、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分厂、部门的事故负主要责任。9.10.2公司安全管理部对公司所发生的事故负监管责任。9.10.3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所发生的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9.10.4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所发生的事故负全面责任。9.11事故报告程序9.11.1公司所属各单位发生各类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现场有关人员立即直接或逐级上报相关124、负责人。同时事故单位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9.11.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伤员进行救护,并立即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通知公司人资部,以便人资部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办理理赔手续。9.11.3发生重大事故后,公司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及相关领导,以便集团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9.11.4事故现场由当班班长(安全员)负责看护或派人监护。9.11.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过期不报的,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由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9.12事故的调查程序 9.12.1发生轻微工伤125、或火灾爆炸微小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在24小时内将事故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9.12.2发生轻微工伤事故或火灾爆炸小事故及以上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召开事故分析会,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事故报告,上报分管副总经理。9.12.3发生一般以上不含一般人身伤害或火灾爆炸事故,由集团安全生产部组织调查。9.13事故责任者划分9.13.1直接责任人: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9.13.2间接责任人:指由于工作人员的过失致使在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方面出现漏126、洞,酿成事故发生的责任人。9.13.3领导责任:即在其职责范围内不能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因计划不周、安排不当、安全措施不落实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9.14直接经济损失因事故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和停工工资等。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财产损失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损失和流动资产损失。9.15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事故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故经过、原因分析、伤亡情况、事故损失、防范措施等,并根据127、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处理意见中有关规定拿出处理意见等,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执行。9.15.1公司安全管理部应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管。9.15.2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不听劝阻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的责任者,应给予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9.15.3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的事故,公司所属各单位不再另行处理。9.16事故防范措施验证按照事故处理的原则,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每一起事故的经过、原因分析、伤亡情况、事故损失、防范措施要进行验证。9.17相关标准人身伤亡事故责任者处罚标准火灾事故责任者处罚标准危险化学品事故责任者处罚标准10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0.128、1人员管理10.1.1进入厂区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并保持端正整洁。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禁止穿短裤、裙子进入工作场所,禁止穿露脚趾、脚跟的凉鞋和高跟鞋;10.1.2员工进入作业现场,必须统一着工作服,规范佩戴安全帽,系紧下颚带;外来人员和新员工由相关单位提供安全帽,并由专人带领到指定位置;10.1.3在厂区要靠右侧标准线以内列队行走,过路口要走斑马线;10.1.4工作时间,禁止在厂区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严禁在作业现场嬉戏打闹;10.1.5化工公司职工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章现象,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并视为严重违章进行“月度责任状考核”;10.1.6供销中心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以129、上规定;10.1.7外来承包单位职工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的同时,并在有化学品危害区域作业时,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佩戴相关防护用品,如有违反现象,视为严重违章行为进行考核。10.2车辆管理10.2.1员工乘坐通勤车、骑乘机动车辆管理10.2.1.1居住地附近能乘坐公司通勤车的,不允许骑乘机动车或电动车进行通勤;10.2.1.2必须骑乘机摩托或电动车通勤的人员,在道路上行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10.2.1.3私自乘坐他人摩托车或电动车通勤的员工,公司将对其进行教育、处罚,且对其通勤安全不负担责任;10.2.1.4摩托车驾驶人必须证照齐全,佩戴安全头盔,如有违反,门卫有权扣留其车辆,并由所属单位进130、行安全教育,督促办理相应证件。10.2.2厂区内车辆行驶管理10.2.2.1各单位要加强厂内车辆的管理(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如发现有人员未经允许在生产厂区内私自乘骑电动车或机动车辆,公司将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在厂区物流通道驾驶电动车及机动车辆要遵守厂内限速规定(15km/h);10.2.2.2厂内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由各单位指定专人持证驾驶,严格遵守厂房内限速规定(10km/h),同时除驾驶人员外叉车上禁止乘坐其它人员,如有违章现象,对驾驶人员处以50元罚款,并对所属单位罚款100元;10.2.2.3禁止非公司指定驾驶员驾驶厂内车辆(包括叉车、机动三轮车);10.2.2.4进入厂区的车辆必131、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违者处以200元罚款;10.2.3外来机动车辆管理10.2.3.1外来机动车辆在进入生产区域前,接待单位必须明确告知公司限速规定和外来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10.2.3.2进入一类禁火区域作业前,必须安装阻火器,并严格遵守公司安全操作规程,按指定的路线行驶,如外来车辆私自进入生产界区或有违章现象,对责任方罚款500元,同时接待单位负连带责任罚款300元;10.2.3.3外来机动车辆损坏厂内设施,责任方必须原价赔偿,并罚款500元1000元;10.2.3.4公司各单位人员有向外来人员告知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义务和制止违章闯入的权利;10.2.3.5外来车辆禁止超员、超132、载,如有违反规定现象,对所属车主外以500元罚款;10.2.3.6所有外来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交通;禁止停放在路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违者处以500元罚款;10.2.3.7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在工作完结后要及时出厂,禁止无故在厂区逗留、过夜。10.2.4公司车辆限速规定及注意事项10.2.4.1厂区物流通道限速15km/h;10.2.4.2生产区域、厂房内限速10km/h;10.2.4.3厂区内禁鸣高音喇叭。10.3交通线路管理10.3.1厂区道路沿线的部门及道路上的车辆严禁向厂区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10.3.2严禁在厂区要道、消防通道或沟133、井上堆放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的作业。确因生产与其它运输时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按规程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和动土作业证并经相关部门批准。10.3.3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过机动车辆的道路拉设的绳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10.4装载运输管理10.4.1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箱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m;载物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2m,超出部位不准触地。10.4.2小型车辆装载物规定: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不准超出车身1m,长度不准超过车身134、1m,不准触地,。10.4.3非机动车辆装载物规定:10.4.3.1铲车、叉车的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宽度左右不超过10cm,长度不准超过车厢。10.4.3.2三轮车的前长度、左右宽度不准超出车身20cm;高度1.5m,不许两车共载一物。10.4.4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除驾驶室和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不准载人。10.5相关记录厂内特种车辆安全检查表11重点生产岗位电子产品使用受限范围的安全管理制度11.1目的我公司属于甲级防火防爆单位,生产过程中的物质、介质大部分属于闪点较低的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如不严格管控易造成闪燃事故的各类电信号的使用,将造火灾爆炸事故。11.2适用范135、围公司范围内甲级防火防爆区域。11.3能够产生电磁辐射的电子产品分类手机、照相机闪光灯等电子产品。11.4电子产品使作管理规定为了防止电子产品在使用时产生的电磁辐射和静电火花而引发事故,现规定配带电子产品的所有人员在进入以下重点生产区域之前,必须关闭手机以及禁止使用能够产生电磁辐射和静电火花的电子产品。11.4.1氯碱厂二次盐水及电解工序、氢气处理工序、氯化氢合成及盐酸工序厂房内。11.4.2树脂厂乙炔生产工序、VCM合成工序、VCM精馏工序、VCM聚合工序厂房内。11.4.3乙炔气柜、单体气柜30米半径范围内。11.4.4发生易燃易爆介质泄漏,所设置的临时警戒区内。11.4.5以上禁止使用电136、子产品区域,不包括独立设置的主控室和巡检室。11.4.6生产系统停车置换合格后,以上限制自动解除。11.5罚则11.5.1为使广大员工严格执行此规定,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处以200元罚款,并对所属直接上级领导处以50元罚款。11.5.2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应的安全责任,望全体员工互相监督。12防泄漏管理制度12.1目的为加强油品、化学品储存与运输安全管理,消除泄漏危害,不断完善管控办法和硬件条件,保障安全生产。12.2范围公司范围内油品及化学品储存与运输的安全管理12.3制定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技术规定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2.4职责12.4.1安137、全管理部负责制定防泄漏制度,并监督、协助各单位完善管控办法和硬件条件。12.4.2各部门单位负责各自范围内的防泄漏工作。12.5工作程序原则油桶和化学品应根据储存物品的特性进行储存,一般应保证储存处保持阴凉、干燥、无火源、热源,通风良好,阳光不直射,不受水害,并能防止动物进入,分隔可靠,堆放稳固。油桶和化学品容器泄漏的预防12.5.2.1确保容器有自己合适的盖子并且密封好。12.5.2.2定期检查容器有没有腐蚀、凸起、缺陷、凹痕、沉降和泄漏。把有缺陷的可挪动的小容器放在独立的二次包装桶里或者专用的泄漏应急桶里。有缺陷的不可挪动的大容器,要在清空和彻底置换后方可进行相应处理。确保容器和内容物相容138、,比如,不要把酸放在一般的铁桶里或把溶剂放在塑料桶里。12.5.2.6要准确、醒目的在存有各类油品或化学品容器表面标明物品名称和特性。油品或化学品容器的二次围堵防泄漏 原则是把有可能泄漏的油品或化学品容器采用二次围堵,来控制可能发生的泄漏。需要确保二次围堵具有的盛漏容积至少是所有容器中最大容器体积的110%和最大容积两者之比较之大值,避免两种或两种以上性质的化学品容器共用一个围堵。12.5.3.1运输化学品容器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损坏,造成泄漏,需要国家质监部门定期年检合格后使用,使用超过7年的,要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12.5.3.2尽可能避免大量的油品或化学品储存,优先选用包装体积139、小,运输方便,容易安装,可快速反应的设备、设施。12.5.3.3避免将可能发生化学反应的油品或化学品存放在一处。13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3.1目的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制定本制度。13.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规定,识别出的所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13.3职责13.3.1生产技术部负责抽查重大危险源的技术控制是否达标,所涉及的特种设备是否通过检测且完好可用,考核分厂管理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13.3.2140、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所辖重大危险源的档案建立、管理监控与全面考核工作。13.3.3生产单位负责所辖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和信息反馈。13.4辨识、评估与备案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标准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安监40号)。13.4.1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辩识和评估后,重大危险源所在分厂应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包括原辅材料的选择,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转、维修以及有计划的检查)和管理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的设备,工作人员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1141、3.4.2确定为公司重大危险源后,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公司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报告提交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1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13.4.3.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13.4.3.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13.4.3.3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13.4.3.4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13.4.3.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142、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13.4.3.6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13.5安全管控13.5.1公司和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13.5.2公司和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13.5.3仪电分厂负责加强重大危险源场所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确保其完好;13.5.4公司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143、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13.5.5公司和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13.5.6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13.5.7公司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场所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144、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13.6重大危险源登记和建档公司和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具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13.6.1辨识、分级记录;13.6.2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13.6.3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13.6.4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13.6.5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13.6.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13.6.7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145、计划和评估报告;13.6.8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13.6.9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13.6.10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13.6.11其他文件、资料。13.7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13.7.1公司每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13.7.2重大危险源所属分厂每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13.7.3重大危险源所属装置装置长每天至少对重大危险源场所进行一次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13.7.4重大危险源所属装置作业人员定时对重大危险源场所进行一次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13.7.5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146、构,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13.8重大危险源应急管理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13.8.1分厂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13.8.2装置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并将修订情况及时传达给员工。13.9相147、关记录鄂尔多斯市xx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重大危险源档案14 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监管制度14.1目的为加强对公司生产过程中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4.2.范围公司生产活动中评估后确定为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14.3职责14.3.1总经理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14.3.2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实行安全承包责任制,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14.3.3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所分管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指导工作,具体包括:确认关键装置、重点148、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设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兼职安全员,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14.3.4各单位建立本单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台帐,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14.3.5各班组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14.3.6公司的各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14.4管理内容14.4.1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14.4.1.1公司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机制,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级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149、,承包点设置“公司级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如下:(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4)督促隐患整改治理;(5)监督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14.4.1.2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保留活动记录。14.4.1.3公司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每季度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公布。考核情况纳入承包人年度经济150、责任制考核中。14.4.2职能部门和使用部门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14.4.2.1安全管理部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注明公司级承包人,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14.4.2.2各归口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定期、定点、定线进行监督或巡检。14.4.2.3工艺、技术、设备、安全、仪表、电气等有关部门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安全管理,要求如下:(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要求;(2)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其安全附件应齐全好用,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3)仪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仪表联锁管理规定;(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安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151、程和规定的要求,消防通道畅通; (5)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防触电的要求,各项安全措施应齐全、完好;(6)制定相应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14.4.2.4各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检查出的隐患,由各职能部门组织制定措施,确定整改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报生产管理部门,由生产管理部门进行考核。14.4.2.5各生产单位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1)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源),建立档案并明确岗位安全责任人。(2)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为重大危险源时,152、还须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4.4.2.6班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2)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3)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4)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5)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6)必须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和消防设施。(7)非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相关的业务人员按工作需求登记进入。(8)外单位人员到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参观或作业,必须进行登记、培训,经本公司领导批准方可。14.5应急预案及演练公司组织生产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153、表、电气等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各单位做好预案演练记录并对预案进行修订。14.6相关文件及记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档案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公司管理承包人安全承包登记表14.7罐区和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4.7.1目的为了加强对罐区和仓库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4.7.2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罐区和仓库的安全管理。14.7.3工作职责罐区和仓库保管员负责对物料及物资的日常贮存、发送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装置长及以上人员负有监督管理责任。14.7.4罐区管理制度14.7154、.4.1储罐区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设计按石油化工设计规范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应有完善的安全措施。储存易燃物品罐区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罐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设置避雷设施。14.7.4.2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关键设备的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好。14.7.4.3罐区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14.7.4.4每天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保证贮罐、设备、输送管道、阀门及机泵的正常使用。14.7.4.5操作人员要155、穿戴好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按规程操作,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14.7.4.6要定期保养及维护,做到贮存容器和输送管道、阀门及机泵的清洁和畅通。14.7.4.7加强管理,防止危险品在入库、贮存和发放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14.7.4.8罐区内严禁堆放杂物及可燃物质,要设置警示标志及危害告知牌,并配齐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14.7.4.9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关条款执行。14.7.4.10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按照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关条款执行。14.7.4.11相关分厂对储罐区防火墙进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防火墙应完好,能承受所容液体的静压,且不应渗156、漏;(2)管线穿墙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闭;(3)应在防火墙的不同方位上设置两个以上人行台阶或坡道,隔墙均应设置人行台阶,人行台阶应完好;(4)在防火墙内雨水穿墙处,应设置防止可燃液体流出墙外的措施;(5)正常情况下防火墙雨排阀和污排都应关闭。下雨时,打开防火墙去雨排阀门,将防火墙内雨水排入雨排管线,雨停时关闭阀门;储罐区内贮罐进行脱水作业时,打开防火墙去污排阀门,将脱出的水排入污排管线,脱水作业结束时关闭阀门。 14.7.4.12相关分厂对事故存液池的情况进行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有事故存液池的罐组周围,导液沟畅通,溢出液体能顺利流出罐组并自流入存液池;(2)事故存液池和导液沟距157、明火地点不应小于30米; (3)定期检查事故存液池的情况,应有排水措施,严禁排往雨排系统。 14.7.4.13生产分厂对甲、乙类液体的固定顶罐的阻火器和呼吸阀应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并记入档案。14.7.4.14生产车间对储罐区的阀门、液位计、气体探测器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入档案。 14.7.4.15生产分厂对储罐区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入档案。 14.7.4.16仪电分厂负责对储罐区的现场及中央控制室的仪表定期检测并记入档案。 14.7.4.17仪电分厂对储罐区防火堤内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进行定期检测并记入档案。14.7.4.18仪电分厂负责储罐区的电气照明、避雷、防静电等设施的维护保养,进行158、定期检测并并记入档案。14.7.4.19本规定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有抵触时执行国家规定和标准。14.7.5仓库管理制度14.7.5.1库存物资不准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线上。14.7.5.2库存物资摆放距屋顶、墙壁、灯具不得少于50厘米,距屋柱不得少于50厘米。14.7.5.3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1)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2)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3)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4)危险物品遇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14.7.5.4仓库周围严禁烟火,并注意通风。159、14.7.5.5在工作现场不得使用易燃溶剂做清洗工作。14.7.5.6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注,并由专人管理。14.7.5.7仓库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做好安全标志,对储存物资及安全设施定期检查。14.7.5.8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危险化学品要定期检查。14.8乙炔装置电石库安全管理制度14.8.1车辆安全管理办法14.8.1.1车辆未停稳或卸车过程中,周围10米内严禁站人。违者处以50元罚款。14.8.1.2所有进出电石罩棚的运输车辆和铲车,在车辆启动前必须鸣笛3秒钟。违者处以100元罚款。14.8.1.160、3电石运输车辆、铲车除遵守厂区物流通道限速15km/h规定外,在罩棚内必须控制车速在10km/h以内。违者处以200元罚款。14.8.1.4未凝固的炽热电石严禁入库卸车。不听劝阻者或违章指挥者处以500元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4.8.1.5卸车过程中,严禁司机离开车辆,严禁在电石库内加水、排水、排油,铲车斗内必须保证干燥(无水、无油污)。违者处以5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领导处以200元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4.8.1.6雨、雪天拉运电石的车辆,必须设有防水措施,并在清理完受潮物后,在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卸车。违者处以500元罚款,对161、直接负责领导处以200元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4.8.1.7严禁非指定、无证人员驾驶车辆。违者处以5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领导处以200元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4.8.2 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14.8.2.1质计部电石取样人员进入电石罩棚前、后,应先确认环境安全后,方可进入或取样,且必须穿好“电子发光衣”。违者处以1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领导处以50元罚款。14.8.2.2作业人员在对破碎机清扫卫生、处理故障时,必须停机、挂牌,有人监护方可进行。违者处以5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领导处以200元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单位,承担162、相关法律责任。14.8.2.3作业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卸尚未凝固的熔融电石入库;严禁破碎炽热电石。违者或违章指挥者处以500元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4.8.2.4严禁在电石库、电石砣上浇水或放置盛水器具; 严禁在库内大、小便。违者处以5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领导处以200元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4.8.2.5严禁将受潮电石灰或湿物倒入电石输送带。违者处以5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领导处以200元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4.8.2.6电石库及周边生产区域严禁吸烟,违者处以500元罚款。14.8.2.7清理破163、碎机卡料和杂物前,必须停机、挂牌,并设专人监护;捅料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违者处以5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领导处以200元罚款。14.8.2.8在电石库进行登高、动火、吊装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票证制度。违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5.1目的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制定本制度。15.2适用范围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和销售、储存保管、出入库、装卸、运输、生产、使用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剧毒化学品除严格遵守本制度外,还应按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15.3职责15.3.1生产技术部负责各164、单位危险化学品工艺生产的监管和考核。15.3.2供销中心负责危险化学品购买、销售过程的安全管理,负责建立公司进出厂的危险化学品台账和一级库房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出入库及装卸过程的安全管理。15.3.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出入库及装卸、使用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过程的监督、检查考核。15.3.4 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使用、生产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的安全管理。15.4 术语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危险165、化学品的判定依据为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15.5控制程序15.5.1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和销售15.5.1.1危险化学品的购销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方可上岗。15.5.1.2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不得购买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15.5.1.3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出示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其它证件的复印件,并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15.5166、.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保管15.5.2.1储存方式和设施的安全要求 (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罐内。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储罐内单独存放。(2)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要求。储存场地应当设置通风、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3)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施应定期检测。(4)167、相互禁忌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质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5)必须采暖的库房,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0.3m,不得采用蒸汽采暖。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 100m2, 垛间距不小于 1m, 垛与墙间距不小于 0.5m, 垛与柱间距不小于 0.3m, 主通道的宽度不小于 2m 。(6)储存有火灾、爆炸性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其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7)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为易于冲洗的非燃烧材料的地面,有防止产生火168、花要求的库房地面,需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15.5.2.2仓库周边防护距离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周边环境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15.5.2.3储存单位人员的安全要求 (1)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2)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设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任职,并要进行在岗定期培训。(3)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保管员如在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和单位,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15.5.2.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储存(1)仓库169、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得堆放可燃材料。(2)钢瓶入库验收要注意:包装外形应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漏气现象,包装使用期应在试压规定期内,逾期不准延期使用,必须重新试压。(3)内容物互为禁忌物的钢瓶应分库储存。例如,氢气钢瓶与液氯钢瓶、氢气钢瓶与氧气钢瓶、液氯钢瓶与液氨钢瓶等,均不得同库混放。易燃气体不得与其他种类化学危险物品共同储存,储存的钢瓶应直立放置整齐,用柜架或栅栏围护固定,并留有通道。15.5.2.5易燃液体储存(1)易燃液体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闪点低于23 的易燃液体,其170、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 30 ,低沸点的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大量储存(如苯、醇、汽油等)用储罐存放,机械设施必须防爆,并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储罐可露天,但气温在 30 以上时应采取降温措施。(2)专库专储,不得与其他危险化学品混放。15.5.2.6遇湿易燃物品储存(1)严禁露天存放。库房必须干燥,严防漏水或雨雪浸入。注意下水道畅通,暴雨或潮汛期间必须保证不进水。(2)库房必须远离火种、热源、附近不得存放盐酸、硝酸等散发酸雾的物品。(3)包装必须严密,不得破损,如有破损,应立即采取措施。(4)不得与其他类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酸类、氧化剂、含水物质、潮湿性物质混储混运。亦不得与消防方法相抵触的171、物品同库存放及同车运输。15.5.2.7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储存(1)氧化剂应储存于清洁、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日光曝晒,照明设施要防爆。(2)仓库不得漏水,并应防止酸雾侵入。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混合储存。(3)不同品种的氧化剂,应根据其性质及消防方法的不同,选择适当的库房分类存放以及分类运输。如有机过氧化物不得与无机氧化剂共储混运;亚硝酸盐类、亚氯酸盐类,次亚氯酸盐类均不得与其他氧化剂混储混运;过氧化物则应专库存放,专车运输。(4)仓库储存前后及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清洗。严防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15.5.2.8有172、毒品储存(1)有毒品必须储存在仓库内,不得露天存放。应远离明火、热源,库房通风应良好。(2)严禁将有毒品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混储混运。(3)有毒品不得和其他种类的物品(包括非危险品)共同储运,特别是与酸类及氧化剂应严格分开。(4)储存有毒品,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凡包装破损的不予储存。(5)应注意根据有毒品的性质采取不同的消防方法。15.5.2.9腐蚀品储存(1)腐蚀品的品种比较复杂,应根据其不同性质,储存于不同的库房。(2)储存容器必须按不同的腐蚀性合理使用。15.5.3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15.5.3.1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严格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和安全检查。15.5.3173、.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和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出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15.5.3.3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15.5.3.4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15.5.3.5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15.5.3.6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15.5.3.7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15.5.4危险化学品的装卸15174、.5.4.1装卸前基本要求(1)装卸应符合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2)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3)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人员对所装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4)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6)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须齐全、有效。(7)车厢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15.5.4.2装卸过程中基本要求(1)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遵守175、作业区有关安全规定。(2)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3)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4)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5)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176、(6)作业前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装车。(7)装卸操作时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掷。同时,必须做到: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装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进入杂质造成危害;机械装卸作业时,必须按核定负荷量减载25%,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15.5.4.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177、体装卸(1)车厢内不得沾有油脂污染物及强酸残留物。(2)装车时要旋紧瓶帽,注意保护气瓶阀门,防止撞坏。(3)卸车时,要在气瓶落地点铺上铅垫或橡皮垫,必须逐个卸车,严禁溜放。(4)装卸操作时,不要把阀门对准人身,注意防止气瓶安全帽脱落,气瓶应竖立转动,不准脱手滚瓶或传接,气瓶竖放时必须稳妥。15.5.4.4遇湿易燃物品装卸(1)对容易升华,挥发出易燃、有害或刺激气体的货物,装卸时,应注意现场通风良好,防止中毒和易燃爆炸。(2)装卸碳化钙(电石)时,应问清包装内有无充填保护气体,如未充填的,在装卸前应侧身轻轻地拧开通气孔放气,防止爆炸、冲击伤人。(3)雨雪天装卸遇湿易燃物品时,不具备防雨雪的条件,178、不准进行装卸作业。15.5.4.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装卸(1)对添加稳定剂和需控制温度的烈性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作业时应认真检查包装,密切注意包装有无渗漏及变形(如鼓桶)情况,发现异常应拒绝装卸。(2)装卸时发生包装破损,撒漏物不得装入原包装内,必须另行处理。操作时,不得踩踏、辗压散漏物。15.5.4.6有毒品装卸(1)对刚开启的库门、集装箱、封闭式车厢要先通风,装卸时应站立上风处。必须时戴好防毒而具、护目镜。(2)装卸时要防止包装破漏,沾染人体或污染其它货物。工作服沾染易经皮肤吸收的有毒品应及时更换。不得在有毒品包装件上坐卧休息。(3)作业人员皮肤破伤者不能装卸毒害品。工间或工后,手、脸179、未经清洗干净,不得饮水、吸烟、进食。(4)对刺激性较强和散发异臭的毒害品,装卸人员应采取轮班作业。在夏季高温期,尽量安排在早晚气温较低时作业。(5)忌水的毒害品(如磷化铝、磷化锌等),应防止受潮。(6)有毒品严禁与食用、药用及生活用品等同车拼装。装运后的车辆及工具要严格清洗消毒,未经安全管理人员检验批准,不得装运食用、药用及生活等用品。15.5.4.7腐蚀品装卸要求(1)装运腐蚀物品的车厢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氧化剂、易燃物品。(2)对易碎容器的包装件,严防木质包装件底脱落,装卸时不得肩扛、背负。没有封盖的包装,不准堆码。15.5.4.8罐(槽)车散装液体装卸(1)罐(槽)体无渗漏现象。(2)罐(180、槽)内应无与待装货物相抵触的残留物。(3)阀门必须关紧。(4)罐(槽)体与车身必须紧固,罐(槽)盖必须严密。(5)卸料导管必须良好。(6)装运易燃易爆的货物,导除静电装置必须良好。(7)罐(槽)改装其它液体,必须经过清洗和安全环保处理,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其污水应于指定地点排放。(8)装卸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处,密切注视进料情况,防止货物溢出。(9)认真核对货物品名后,按车辆核定吨位装载,并留有规定的膨胀余位。装货后关紧罐(槽)进出口盖,严禁超载。(10)卸货时,贮罐(槽)所标货名应与所卸货物相符,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紧固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联接处,阀门要逐渐开启。(11)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181、擅离操作岗位。卸货时罐(槽)内货物必须卸净,然后关紧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15.5.5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15.5.5.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危险学品从业人员应接受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培训并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15.5.5.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司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设施的管理、装置的开停车、检维修应严格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程进行管理和操作。15.5.6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15.5.6.1生产技术部负责把公司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市环保局。1182、5.5.6.2各单位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集中收集,由经营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15.5.6.3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19.5.6.4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5.5.6.5运输危险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15.5.6.6对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15.5.6.7危险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降解的包装物。凡金属容器、设备管道含有危险物质,必须进行183、检修清洗、置换处理,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处置。15.5.6.8剧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15.5.6.9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5.5.6.10转移危险废弃物,由所在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弃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5.5.6.11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时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15.5.6.12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184、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主管领导和当地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16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6.1目的为了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6.2适用范围适用于剧毒化学品的购买和销售、储存保管和使用。 16.3职责16.3.1供销中心负责剧毒化学品的购买和销售,质计部负责剧毒化学品的储存和保管,并建立进出厂的剧毒化学品台账及一级库房剧毒化学品储存保管。16.3.2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保管、使用及安全管理。16.3.3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销售、储存、保管及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进行监督、考核。16185、.4“五双”管理剧毒品的运输应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供应商在取得运输许可证后,按规定路线进行运输;对采购进厂的剧毒品,使用单位组织安排仓库、质计部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保管;验收时相关部门必须有1人以上参加,并签字认可方为有效;主要验收内容:包装物的完好性及数量检查:使用部门、库管人员核对供应商名,符合后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渗漏、粘附杂质、封口是否完好;标签、标志是否相符、完整;总件数和单件数量是否符合,同时做好记录;质量检查:上述内容检验合格后,库管人员应设立醒目黄色的“待验”标志,填写请验单交质计部检验,检验结果合格的,设立醒目的绿色“合格”标志,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如果在验收中发现问题186、,库管人员应拒收,报告采购部门,并作退货。情况严重的报公安部门处理(如:短缺、遗失等)。保管:剧毒品保管应建立严格的台帐和领发签字、登记手续。每种剧毒品做到标识明确(品名、毒性、数量、批号、应急处理措施),互起理化反应的剧毒品应严格分离保管;剧毒品采用专库或专柜保管,专库内或专柜边的人员进入口处设有防毒面具(罩)柜,附近应有水龙头、急救用品及相应的消防设施;剧毒品的贮存应严格符合本品的技术说明要求;剧毒品的保管员应掌握所保管剧毒品的理化特性,毒性和防护办法、应急救治措施等;剧毒品保管员每天应对保管的剧毒品进行清查,在每次领发剧毒品后应进行帐、物核对,确保其品种、数量、标志准确无误;领用:剧毒品187、的领用,必须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使用的单位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到安全管理部填写领用剧毒化学品审批表,由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应双人到专库(专柜)领料;领用人(双人)凭领用证到库(柜)房处向保管员领取剧毒品,保管人应仔细审查领用证各项无漏、误、缺后交库房负责人审签,并按双人开锁、双人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领发。保管员同时做台帐及记录,并关锁库房(柜);领用人领到剧毒品后,不许随意放置,领用人应负监管之责;领用证一式三份,领发双方应严格按表列填写,一式留库,一式留领用单位,一式由领用人送安全管理部存档;领用的剧毒品数量不能大于一个工艺流程用量,一个工艺流程时间长于1188、天的,应分次领用。16.4.7使用:剧毒品使用时,必须双人称量、双人投料、双人收回包装袋(器皿),称量器具如接触到剧毒品,必须按解毒法来进行清洗,严禁随意水洗,以免造成人身沾粘或环境污染;剧毒品使用必须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为:品名、投入工序、投入数量、时间、投料人等等;使用剧毒品时,使用人员应预先穿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其防护器具应按剧毒品的特性来配置);根据工艺要求,剧毒品在一个短时间内需多次投料的,装置可设立贮存室(柜),其管理领用必须按上述各条款办理;包装材料的处理:剧毒品使用后的包装物应退回库(柜)房保管,并实行双(人)退、双(人)收制度,建立专门台帐。189、对剧毒品包装物应有专门的库(柜)放置;剧毒品的包装物处理实行双人处理制度,由专业技术人员选择相应的处理办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公司自行对剧毒品包装物进行处理时,应报安全管理部审批,并派人员现场监督;有必要时,报请公安、环保部门审批和处置;16.4.10所有涉及使用、保管、处理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17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因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7.1供销部门对供应商实行管理,有关部门予以协助。 17.2供销部门可对供应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190、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17.3供销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领导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17.4对选定的供应商,相关部门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互惠条件。17.5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并且具备合法性。17.6有关部门对产品的质量水平、交货能力、技术能力、合作状况、价格及服务进行评定,具体评定项目为: 17.6.1质量水平评定项目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质量保证体系;样品质量;对质量问题的处理。17.6.2交货能力评定项目交货的及时性;扩大供货的弹性;样品的及时性;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17.6.3技术能力评定项目工艺技术的191、先进性;后续研发能力;产品设计能力;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17.6.4合作状况评定项目、合同履约率;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合作年限;合作融洽关系。价格评定项目优惠程度;消化涨价的能力;成本下降空间。服务评定项目零星订货保证;配套售后服务能力;服务态度。17.7当公司须采购大中商品时,供销部门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3家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由供销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订的供应单位进行实地考查,形成考查报告。依据考查报告,供销部门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建立供应商资料。17.8供销部门可对供应商信用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择和优惠待遇。17.9供销部门192、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情况。17.10供销部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17.11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规避采购风险。18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省、市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和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18.1原则18.1.1坚持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的原则。18.1.2坚持按需配备、定期发放的原则。18.1.3坚持严格资质、动态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18.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职工劳动保护用品计划、发放、离职后劳保用品核算。18.3发放管理1193、8.3.1劳保用品的领用按照公司制定的劳保标准按周期发放。18.3.2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制定适用于公司岗位工作特点的劳保标准,报经公司劳保专题会讨论、通过。劳保标准在每年年末召开专题会进行评估,以确保劳保用品使用的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针对工种的更新以及岗位环境的改变,对劳保标准将做及时性调整。18.3.3每月定期报送下一月度劳保计划,汇总至安全管理部。经与企管部库管员核对数量并保留合理库存的基础上,报送计划。劳保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企管部向供销中心报送以及回货的全程跟踪。18.3.4劳保发放18.3.4.1定期劳保用品的发放(大劳保)(1)分厂劳保发放管理人员按月编制劳保发放明细表(194、大劳保)于每月定期报送下一月度劳保发放明细表至安全管理部劳保发放管理员处,进行审核。(2)分厂劳保发放管理员依据月度劳保发放明细表开具劳保用品出库单,经分厂负责人签字,并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劳保管理人员审核后,到企管部领用,劳保领用人员在发放明细表上签字确认。(3)分厂劳保发放管理人员对到期劳保的发放按工种、岗位、人员进行分类建档,如实记录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情况。将每月劳保发放后有本人签字的领用记录明细表送至安全管理部备案。(4)部室管理人员的劳保用品发放,由安全管理部劳保发放管理人员按劳保到期时间通知相关部室出具劳保用品领用单,经部室负责人签字和安全管理部劳保发放管理人员审核后,到企管部领用。(5195、)公司安全管理部劳保发放管理人员对分厂、部室各级人员的劳保发放按单位、工种、岗位、人员进行分类建档,如实记录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情况。18.3.4.2常用劳保用品发放(小劳保)(1)每月定期前,由分厂劳保发放管理人员核准本厂各班组、岗位的人数,按劳保发放标准规定的数量,分工种、班组、岗位进行汇总,并制定明细记录报安全管理部。(2)分厂劳保发放管理人员按月分工种、班组、岗位开具劳保用品出库单,由分厂负责人签字,经安全管理部劳保发放管理人员审核后,到企管部领用。劳保领用由工种、班组、岗位负责人在发放明细表上签字确认。(3)分厂和安全管理部劳保发放管理人员按月对常用劳保用品的发放按单位、工种、班组、岗位196、分类建档,记录常用劳保按月发放情况。(4)各类劳保一律以实物发放,不以现金形式发放。(5)员工因病、工伤、事假或其他原因脱离岗位一个月(含)以上,离岗期间劳保用品停发,劳保期限顺延。(6)未列入发放范围或超出发放标准的劳保用品,必须由领用单位申报安全副总和总经理批准后发放。(7)劳保用品未到期领用的,由劳保发放管理人员依据劳保费用进行折价扣款后发放。计算方法:劳保单价劳保期限未到期月份折价扣款(8)转岗员工岗位劳保用品种类、使用期限相同的,不再发放新劳保,将使用期限顺延。18.3.5公司提供劳保防护用品职工应正确、爱护使用,对于使用到期的劳保用品给予正常发放。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劳保用品未到期损坏197、的,由公司重新发放并按照采购价格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职工在上班期间不允许使用私人购买的劳保防护用品,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处罚。18.3.6各分厂在制作劳保发放明细表时,应严格按照劳保标准发放,如劳保用品数量与人员不符、弄虚作假者将给予通报;职工在领取劳保用品的同时应检查劳保是否完好,并在领用手册上签字确认领用。18.3.7在领用劳保用品后,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进行信息反馈,安全管理部落实情况后,向企管部反馈,由企管部向供销中心进行反馈、处理。18.3.8在职工离职后,所领用劳保用品经企管部验收符合退库标准的,给予办理红票反冲退库。对于不符合退库标准的劳保按照规定核算。18.3.9在员工198、离职时,办理完毕辞职手续后,对其所领用的劳保用品给予核算。核算方法:对于大劳保(工作服、防寒服、安全帽、劳保鞋等)将根据领用时间、周期与辞职时间进行按月折算(劳保价格按照供销中心采购价执行)。公式如下:折旧款=(劳保用品价格/劳保周期)劳保用品未到周期18.4验收管理18.4.1采购劳保物资到达仓库后,库管员应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一致。18.4.2所有进库劳保物资必须经过验收、填写验收入库单,并办理入库手续,涉及到技术性较强的或专用安全物资由验收小组组织进行联合验收。一般安全劳保物资由安全部、库管共同负责验收。18.4.3验收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劳动199、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且“三证一标志”要齐全有效,当验收人员主观无法检验劳保物资的性能和质量时,要校验到货“技术证件”,校对有关标准,并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共同验收入库并填写“安全物资验货确认单”。18.4.4验收劳保物资时,必须操作小心,保证被验物资的完好性,在启封和搬运时,应当按包装物上的指示标识操作。18.4.5重要物资的验收。安全部会同分厂或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入库验收。18.4.6对检验出的不合格的安全物资,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19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9.1目的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保证企业改善劳动条件的资金,根据确定的提取标准自行提取,并且用于安全生200、产,不得挪作他用。19.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管理。19.3职责19.3.1总经理负责确定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提取标准,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19.3.2 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对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9.3.3财务部负责依据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台帐,记录安全费用的提取情况和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19.4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企xx16号)的相关标准为依据计划提取安全费用。19.4.1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包括:19.4.1.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 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装置、库房等作业场201、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19.4.1.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9.4.1.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9.4.1.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9.4.1.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9.4.1.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公司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19.4.2安全费用应202、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19.4.3 对安全投入资金的计划,由各使用部门单位提出安全投入项目计划审批表,经安全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19.4.4 根据年底结算费用凭证,由财务人员负责填入安全费用管理台帐。19.4.5 财务部应依据安全费用管理台帐每年出具当年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19.5相关文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478号)19.6相关记录安全投入项目计划审批表安全费用管理台帐20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0.1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203、准,掌握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技能、职业危害预防与事故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技术能力,使从业人员符合安全生产所具备的基本要求。20.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20.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6号令)20.4培训要求20.4.1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实际技能的培养。20.4.2培训依据国家推荐的培训教材,结合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生产工艺和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内容,采用集中培训方式进行。20.4.3培训须安排讲课、现场培训、复习、考试等环节,讲课内容及课时安排应204、符合本制度的要求。20.4.4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20.4.5公司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由教育者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转入分厂。分厂、装置(车间)进行完二、三级安全教育后,按要求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一周内由分厂安全员将安全教育登记表反馈到安全管理部备案。公司和分厂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台帐。新员工上岗后安排专人带徒,并依据公司人力资源师徒管理方案签订师徒协议。20.4.6上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不得转入下一级安全教育,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全部合格后,受教育人员方可上岗作业。20.4.7安全生产教育贯穿整个生产劳动过程中,而三级教育仅仅是安全教育的开端。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205、教育只是对安全生产相关技术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缺乏实践应用,还必须根据岗位特点,对他们再进行生产技能和、安全技术的日常教育和培训。20.5培训内容20.5.1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20.5.1.1与生产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20.5.1.2公司安全生产组织及活动情况和安全目标。20.5.1.3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有害特性及防护措施。20.5.1.4公司劳动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20.5.1.5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教育。20.5.1.6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20.5.1.7针对各工种的实际情况,有206、针对性地进行基础安全知识教育。注: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规定为12学时。20.5.2分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20.5.2.1分厂有关劳动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0.5.2.2分厂的生产概况及其工艺流程、特点。20.5.2.3产品、原辅材料的危险特性及其防护。20.5.2.4分厂危险区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场所和预防措施。20.5.2.5有关机械、电气、起重等安全技术知识。20.5.2.6有关防火、防爆知识。20.5.2.7有关防尘、防毒等注意事项。20.5.2.8有关自救、急救和应急救援预案措施。20.5.2.9有关安全防护装置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注:分厂级安全教207、育时间规定为28学时。20.5.3装置(车间)、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20.5.3.1介绍本岗位生产概况、特点、范围、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及危险危害因素分布控制情况等。重点介绍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20.5.3.2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结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使用方法和性能。20.5.3.3本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责任制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20.5.3.4岗位安全活动内容及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教育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人员,并学会如何紧急处理险情和自我保护及应急救援。20.5.3.5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208、品及其保管方法和文明生产的要求。20.5.3.6实际安全操作示范,讲解安全操作要领,边示范,边讲解,说明注意事项,并讲述哪些操作是危险的、是违反操作规程的,使学员懂得违章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注:岗位级安全教育时间规定为32学时。20.6转岗教育20.6.1分厂之间转岗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20.6.2分厂内部变换岗位,需进行分厂、装置、岗位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20.7复工教育20.7.1凡息工在6个月以上的员工,回原岗位或转岗的,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6个月以内的员工回原岗位,必须进行分厂级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20.7.2工伤治疗后回原岗209、位或转岗工作的员工,必须进行分公司、生产辅助单位级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可重新上岗。20.8违章教育20.8.1发生险肇事故、违章蛮干、责任心不强的人和事故责任人要根据情节由分厂、装置(车间)、班组进行安全再教育。20.8.2发生事故后,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人以及其它人员进行安全教育。20.9日常教育20.9.1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要加强员工的经常性教育培训,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20.9.2各分厂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生产特点、环境及作业条件变化等,由生产装置(车间)负责人、班组长、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班中安全教育和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210、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表演和岗位技术练兵,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20.9.3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相关单位应根据新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对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20.9.4公司对岗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知识的系统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及考试要有记录。20.9.5各分厂应坚持每月和每周的日常安全学习和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20.9.6日常安全学习的主要内容20.9.6.1学习传达重要安全文件、安全报刊、安全技术知识、有关的行业技术标准、安全规章制度、事故案例、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等内容。20.9.6.2对员工进行有211、关安全知识、职业卫生知识、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20.9.6.3开展反事故活动,进行防事故技术、应急救援演练等。20.9.6.4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经验教训。20.9.6.5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20.9.6.6发动员工讨论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20.9.6.7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表彰为安全生产做贡献的人和事。20.10现场教育20.10.1用发生过的事故案例进行典型教育,防止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20.10.2进行现场安全认定,认定有问题的及时采取防范措施。20.10.3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认定事故原因、经过并提出防范措施。20.10.4对临时从事危险性工作的员工212、,由工作负责人负责安全教育。20.10.5公司安全生产部,对有效控制事故和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在公司内总结推广。20.11相关记录安全教育登记表员工安全教育台帐安全培训记录安全培训台帐安全教育(培训)效果验证表2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1.1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21.3职责 21.3.1安全管理部负责程序的建立和更新。 21.3.2安全管理部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对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发213、证,并负责联系对特种设备的年检。 21.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辖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管理。 21.3.4安全管理部负责全公司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工作。 21.4控制程序 21.4.1 特种作业的范围 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公告(2011年第95号)21.4.2 安全管理部负责统计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情况,并对其进行界定和检查。 21.4.2.1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 21.4.2.2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应参加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21.4.2.3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214、要的其他条件。 21.4.3 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21.4.3.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1.4.3.2安全管理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21.4.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3)经区、县级医院检查确认其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工作。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1.5支持相关文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21.6相关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台帐22 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及215、会议管理制度22.1目的为了保证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及会议的规范且顺利开展,使基层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自主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制定本制度。22.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基层班组。22.3引用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22.4职责22.4.1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分厂基层班组的安全活动及会议实施进行指导监督。22.4.2各部门、分厂领导对本单位安全活动及会议负责,定期参加本单侠安全活动,并督促员工做好记录。22.5安全活动管理制度22.5.1安全活动时间与216、频次规定22.5.1.1装置与班组组织的安全活动共同进行记录,各班组每月开展频次不少于2次,一次为公司安全会议精神传达,一次为讨论活动或安全器材技能比武;22.5.1.2装置长每月组织或参加各班组至少1次安全活动(合计每月4次),并在记录上签名;22.5.1.3分厂负责人(厂长或副厂长)每月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不少于2次,并在记录上签名;22.5.1.4班组长对班组安全活动负全责。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班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须向单位领导请假。22.5.1.5分厂领导必须定时、定点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并对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分厂领导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情况要有记录,并以此作为对分厂领导的考核217、依据之一。22.5.2安全活动内容22.5.2.1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22.5.2.2学习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22.5.2.3结合事故通报,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22.5.2.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22.5.2.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22.5.2.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22.5.2.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22.5.2.9其他安全活动。22.5.3安全活动管理要求218、22.5.3.1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内容要齐全,包括参加人数、参加领导(职务)、活动内容、发言情况、分厂领导签字,记录要认真、真实,防止走过场和弄虚作假。22.5.3.2分厂主管领导每月要对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和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写出评语并签字;安全部每月对活动记录进行月度责任状考核。22.5.3.3由安全部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考核细则,定期检查考核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活动有成效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达到要求的要进行处罚。22.5.3.4分厂安全活动时,主管领导定期参加,定期检查,安全部每月抽查。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219、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22.6班组班前及班后会管理制度22.6.1班前及班后会的基本要求班组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开展工作危险预想活动,搞好“预想”活动是防止人身、设备事故的有效措施;班长要出预想课题,并在安排工作前提出危险预想。认真组织班前、班后会是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班前、班后会由班长主持。班前会必须在本班安排工作时进行,班后会应在一天工作结束后进行,也可在第二天上班后的班前会上,总结前一天的安全工作。班组长在班前会上应对前一天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并根据当天的工作任务、工作环境、工种配合、天气变化及工作人员精神状态,在班前会上220、提出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具体的安全注意事项;复杂的工作,班长应事先组织学习、作好组织措施及安全技术交底;对生产、检修过程中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项目控制措施,进行认真学习,必要时进行考试,务必使参加工作人员切实掌握措施要求。22.6.2班前及班后会的主要内容 班前会的内容(1)了解班员的健康情况:班长通过观察和问候,证实每个人的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则根据情况采取具体措施,发现员工有喝酒、精神不振及情绪不良等现象,则不准作业。(2)检查劳保用品穿戴情况,是否符合现场作业要求。(3)介绍事故案例或进行五分钟安全教育讲话,安全忠告内容要紧密结合现场的安全要求进行,要将预想和应采取的措施讲清楚。(4221、)班长应根据当天的工作任务进行分工,指定工作负责人,并办理工作票,同时要考虑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经验及健康状况,并对每项工作的安全提出具体要求。(5)班长根据当班情况安排工作,开展“预想”活动后,收集员工对当班工作提出的安全建议和要求并采取相应措施。班后会的内容(1)工作负责人在班后会上向班长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全现象,包括违章违纪、工作票执行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工作中差错;(2)表扬安全工作突出的人和事。班长应根据当天的汇报情况,对当天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作简明记录。22.7相关记录安全活动(会议)记录班组会议记录23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23.1目的 通过对监视和测量装222、置进行控制,确保其准确度、精密度和测试能力,为产品及其相关活动符合规定要求提供有效证据,确保安全生产。23.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测量和监控装置的配置、校准、使用、修理、偏离校准状态的处置等内容。23.3职责23.3.1供销中心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23.3.2仪电厂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保养。23.3.3各使用部门、单位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管理。23.3.4仪电分厂、质计部和安全管理部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测检验,保存检测报告。23.4工作程序23.4.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23.4.1.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223、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23.4.1.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23.4.1.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23.4.1.4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23.4.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23.4.2.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23.4.2.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23224、.4.2.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质计部保存。23.4.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23.4.3.1使用单位保证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23.4.3.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23.4.3.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23.4.3.4对使用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23.4.3.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225、和处理。23.4.4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23.4.4.1使用单位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23.仪电分厂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23.4.5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23.4.5.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维修检定。23.4.5.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使用单位、仪电分厂和综合部确认,按报废处理程序进行报废。23.5固定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公司为了提高整个系统作业环境226、的安全性,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可燃、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所造成的危害,强化安全管理。根据公司的生产特性,在各生产单位重点区域安装了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为了确保检测报警仪的灵敏可靠,延长传感器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此制度。违反如下规定的生产单位,将承担检测报警仪损坏的维修费用。23.5.1安全管理部负责气体检测报警仪台帐的建立及联系维修。23.5.2气体检测报警仪日常使用和记录由各生产单位负责。23.5.2.1当计划对检测区域进行可燃、有害气体置换时,要提前切断报警仪电源,避免高浓度的有害、易燃气体损坏传感器元件,转换完毕后,方可恢复检测报警仪的正常工作。(a各装置在计划性检修设备或正常排污时,应227、切断仪器电源;b不能只按主机报警消音,让检测仪器继续工作。)23.5.2.2工艺设备检修和维护过程中,避免污液浸蚀检测探头。23.5.2.3经常清除落在传感器上的灰尘和污物,保证扩散畅通。23.5.3气体检测报警仪由仪电厂仪表维修人员负责日常维护。23.5.3.1巡检仪表维修人员每日对气体检测报警仪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发现气体检测报警仪损坏,通知使用者后,切断电源拆除,并通知安全管理部联系维修。23.5.3.2维护保养仪表维修人员每周对气体检测报警仪维护保养一次,保养内容包括探头的清洁、防雨、防尘等。23.6相关记录固定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器设备日常检查的内容固定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器设备定228、期检查的内容xx化工固定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器台账24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24.1目的和适用范围24.1.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4.1.2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24.2应急管理原则24.2.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4.2.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229、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4.2.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24.2.4 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24.2.5 230、分级响应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24.3应急管理机构24.3.1领导机构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公司相关突发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24.3.2办事机构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4.3.3工作机构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 24.4运行机制24.231、4.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24.4.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232、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有线广播、有线电视、信息网络、警报器,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24.4.2 应急处置 24.4.2.1 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故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4.4.2.2 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233、24.4.2.3 应急响应 31.4.2.3.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4.4.2.3.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24.4.2.3.3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由该类突发事故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24.4.2.3.4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234、防队等。 24.4.2.4 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24.4.3 恢复与重建 24.4.3.1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安置和补充。有关部门还要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24.4.3.2 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24.4.3.3 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24.4.4 信息的报告235、与发布 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24.5.应急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24.5.1人力资源 公司综合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是应急救援的专(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236、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4.5.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24.5.3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24.5.4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24.5.5人员防护 237、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4.5.6医疗保障 会同120急救中心,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及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24.6监督管理24.6.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24.6.2培训教育 由安全管理部牵头并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238、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并保存相关培训记录。 24.6.3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24.6.4公司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管理部进行监督管理。 25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识别25.1目的为了进一步了解与贯彻执行我公司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公司各239、部门及各级领导和从业人员,增强其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25.2职责与工作内容25.2.1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各部门各途径识别和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批阅并批准转发至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获得适用的安全年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公司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项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的审批、检查和验证;指定安全管理部制定公司年度“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的计划和落实必要的经费。25.2.2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不定期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240、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负责组织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逐条进行符合性评价。25.2.3公司安全管理部选择适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向相关部门进行发放,并每年一次进行更新。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评价报告”。25.2.4公司各部门对下发的与其适用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组织本部门职工进行宣贯执行。25.3获取渠道和时机25.3.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25.3.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生产监241、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25.3.3公司安全管理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书籍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下发实施。安全管理部适时调整公司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每年在符合性评审会议前整理一次公司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25.4识别适用性25.4.1安全管理部根据公司行业特点,对涉及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进行识别,并每年组织进行一次符合性评价工作,消除违规现242、象和行为,并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记录。25.4.2安全管理部将各部门应将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传达。25.4.3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评价及整改。25.5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25.5.1安全管理部应对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保管,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档案,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25.5.2安全管理部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公司各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和执行。25.243、5.3安全管理部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及时收回并进行管理。25.6符合性评价25.6.1公司安全管理部在组织相关人员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编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25.6.2主要负责人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并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出不符合项整改要求。25.6.3安全管理部汇总评价出的不符244、合项,并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25.6.4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进行审批、检查和验证。25.6.5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进行纠正、整改。25.7相关记录 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目录清单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文件更改审批表26 安全标准化风险评价制度26.1目的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245、26.2评价范围26.2.1 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6.2.2 常规和异常活动;26.2.3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26.2.4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26.2.5 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26.2.6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26.2.7 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6.2.8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26.2.9 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26.3评价方法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方法有工作危害分析法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等。26.3.1 工作危害分析法:从作业活动清单选定一项作业活动246、,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26.3.2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26.4评价时机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26.5 安全评价所适用准则采用风险度R247、=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 的评价法,具体评价准则规定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等 级标 准5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4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发生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3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类似事故或事件。2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248、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事故或事件。1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等 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人员财产损失/万元停工公司形象5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死亡50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重大国际国内影响4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丧失劳动能力25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行业内、省内影响3不符合上级公司或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10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地区影响2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10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公司及周边范围1完全249、符合无伤亡无损失没有停工形象没有受损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R风险度等级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实施期限20-25巨大风险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立刻15-16重大风险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立即或近期整改9-12中等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2年内治理4-8可接受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4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26.6评价组织26.6.1公司成立风险评价领导小组26.6.2 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250、控制工作。26.7其它要求26.7.1 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26.7.2 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26.7.3 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26.7.4 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26.8支持文件26.10.1各类活动风险评价报告26.10.2各项安全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记录表26.10.3隐患整改制度26.11附相关术语26.11.1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26.11.2风险:某一特定危害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26.11.3风险评价:评估251、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允许的全过程。26.11.4风险度(R)=严重性(S)可能性(L)。27 安全标准化自评制度27.1目的为了验证安全管理活动是否符合要求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得到持续有效实施。27.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自评。27.3职责27.3.1 安全管理部负责年度内部安标工作自评策划,协调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自评活动,将自评结论向分管领导汇报。27.3.2 自评小组负责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自评的实施;27.3.3 被审部门配合自评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开展纠正预防措施活动;27.3.4 承担具体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自评工作的252、自评员,对被审部门的纠正预防措施活动进行跟踪自评;27.3.5 自评小组编制自评报告,对自评结果和结论负责。27.4自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27.5工作程序27.5.1 成立自评小组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组,由公司分管安全领导任组长,安全管理部部长任副组长,各厂、部门职能人员为成员。27.5.2 自评计划每年初自评小组编制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自评年度计划。每年的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自评范围至少应覆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所有部门。根据体系运行情况,可针对的增加自评频次。27.5.3 自评准备27.5.3.1自评组长召开自评小组会议,制253、定自评实施计划。27.5.3.2自评员在自评开始前编写好“自评检查表”,检查表内容应包括:(1) 自评本公司安全管理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目标分解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文件是否符合安标的要求;(2)自评本公司安全管理计划的落实,自评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运行是否适宜、有效;(3) 针对自评内容从受自评区域中选取样本,以进一步提出与自评内容有关的问题,通过自评查证得出结论。27.5.4自评实施27.5.4.1准备会议(1) 由自评组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自评组全体成员,受评部门负责人。(2) 自评组长,说明自评目的、范围、方法及日程安排,澄清自评计划中不明确的内容,征求受评部门对自评工作的意见。254、27.5.4.2现场自评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来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对受评部门作出评价。自评员应按检查表的项目逐项检查,不轻易偏离检查表,经常对照来核正自评方向,收集证据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保证所抽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并认真做好记录。现场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所有观察结果,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部门,以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的展开纠正预防措施活动。27.5.4.3总结会议(1) 由自评组长主持,自评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2) 对前一段时间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运转作出总结,对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建议。255、27.5.4.4自评报告由自评员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概述。自评小组组长审核。27.5.4.5纠正措施(1) 自评组对自评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编写“不符合项报告”;(2) 相关部门在收到不符合项报告后,在限制时间内完成纠正措施实施;(3) 自评组负责对纠正措施进行确认,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7.5.4.6跟踪验证 (1) 跟踪自评活动由原自评人员进行,验证并记录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2) 承担跟踪自评的自评员应检查受评部门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检查纠正措施的有效性,然后填写“不符合项报告”的“验证”一栏;(3) 对报告中不合格,被审部门要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限期进行256、整改。27.5.4.7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安全管理部保存归档。27.6附则27.6.1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28 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事故的预防和预控能力,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28.1适用范围适用于鄂尔多斯市xx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各单位及部门。28.2职责.28.2.1安全管理部及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情况。28.2.2相关部门负责在组织生产、经营、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2257、8.2.3各生产单位负责在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28.3 术语五同时: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28.4生产规划中的管理28.4.1长远规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有配套的措施、检查、考核办法,每年应有进度总结。规划中的目标指标要科学合理,尽可能量化。28.4.2 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年度工作计划应有规范的文本资料。28.4.3 年度安全、消防和健康目标、指标应由安全管理部分解到各职能部门258、和分厂,各职能部门分厂也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年度安全、消防和健康目标、指标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中,由安全管理部依据各职能部门和分厂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28.4.4年度各类先进评比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在本年度内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生产经营方面的先进单位,取消其单位领导获得任何先进称号。28.5生产组织中的管理28.5.1各级领导在组织安排生产经营任务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工作,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28.5.2各级领导在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工作前,必须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组织进行安全条件认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259、施。28.5.3在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工作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28.1.5.4在检查、总结、讲评生产经营工作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检查、总结、评比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28.6检修工作中安全管理28.6.1所有的检修项目要有安全负责人,在落实检修进度和质量的同时,还要重点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28.6.2检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穿戴好劳保用品,按规定办理各类票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29 变更管理制度为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避免由于变更失控而引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9.1适用范围260、适用于鄂尔多斯市xx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各单位及部门的变更管理。29.2职责29.2.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变更管理监督考核,并建立变更管理档案。29.2.2 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不同,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制定本专业管理的变更管理细则或具体实施办法,并具体落实实施。29.2.3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各单位变更管理进行监督考核。29.3术语变更管理:是指对工艺、技术、设施、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29.4变更类型29.4.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29.4.1.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29.4.1.2原料介质的变更。29.4.1.3261、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29.4.1.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29.4.1.5操作规程的变更。29.4.1.6工艺参数的变更。29.4.1.7公用工程的水、电、汽、气和风的变更。29.4.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29.4.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29.4.2.2安全设施的变更。29.4.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29.4.2.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29.4.2.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29.4.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29.4.3.1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变更。29.4.3.2人员的变更。29.4.3.3管理机构的变更。29.4.3.4管理职责的变更。29.4.3.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262、更等。29.5变更管理的要求29.5.1明确变更内容。29.5.2对于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29.5.3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29.6变更程序29.6.1变更申请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单位应填写变更申请表,并设专人负责管理。29.6.2变更审批29.6.2.1填写变更申请表后,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定控制措施。29.6.2.2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后,报主管领导审批。29.6.3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2263、9.6.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29.7相关记录变更申请表变更验收表30 安全制度、规定与规程修订管理为了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修订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规程,保证各单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30.1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规程修订管理。30.2职责30.2.1安全管理部是安全管理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评审、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更新。30.2.2生产技术部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归口管理部264、门,负责组织评审、修订安全操作规程、技术规程,并定期进行更新。30.2.3工艺、技术、设备、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项目负责单位负责组织修订更新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0.2.4 各分厂负责组织本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规定的评审、修订,并定期进行更新。30.3评审、修订时机和频次30.3.1公司每年的第三季度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规程进行一次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30.3.2在发生事故或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修订时,随时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30.4评审、修订依据30.4.1根据国家、省、市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符合性评价,评审、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265、。30.4.2根据风险分析评价结果、工艺变更情况评审、修订安全操作规程。30.5培训宣贯30.5.1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应及时发放到相关岗位和人员,并将修订前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及时予以收回作废。30.5.2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应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培训效果。30.5.3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规程进行检查落实,并按照绩效考核规定认真检查落实和考核,保证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规程落实到实处。31安全档案管理制度31.1安全建档的范围31.1.1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全员安全职责、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人员任命、履职考评等。31.1.2安266、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检查、事故处理、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制度、规章等。31.1.3证照档案,包括:各种证照领取记录及验收审批报告等。31.1.4安全检查记录,包括:历次(本公司和上级)安全检查记录,关键部位、专项安全检查记录等。31.1.5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包括:事故隐患登记、应急防范措施、整改要求、计划措施、整改结果等。31.1.6安全教育培训材料,包括: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知识竞赛活动记录,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记录及持证情况,职工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记录等。31.1.7事故处理记录,包括:事故上报、登记记录267、,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结案材料,整改措施等。31.1.8设施、设备台帐,包括:设备使用完好情况、检修记录,职工安防用品配发、使用情况等。31.2安全档案管理要求31.2.1安全档案管理人员明确安全档案的形成、积累、归档和使用各个环节中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具体的工作程序与要求。31.2.2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督促和指导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安全档案。31.2.3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记录等安全管理档案,必须有公司负责人和安全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以示负责。31.2.4接受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32安全设施和防护器材管理制度32.1 总 则 为加强安全设268、施和防护器材的管理,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实现突发事故和紧急救护时的需要,确保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32.1.1凡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温度、压力、液位、气柜高低超限报警装置、机械运转设备的防护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载压设备的安全阀、避雷防护装置、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等均属安全设施。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均属防护器具。32.1.2各生产单位对安全设施的管辖按公司的有关划界规定执行。32.1.3各生产单位的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要按有关规定,对本单位所辖的安全设施和应急器材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269、验情况载入档案。32.1.4各生产单位的安全设施必须完好,并制定相应的具体管理办法。各种安全设施和应急器材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32.1.5各生产单位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气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格的防护用品和器具。32.1.6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安全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32.1.7未经专业培训,不懂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知识,不得私自使用防护用具,经医生诊断有传染病者不得与他人共用一套防护用具。32.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生270、产过程中所有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管理。32.3 职责32.3.1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的有效性及维护情况进行考核。32.3.2 各分厂对本单位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有效性及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2.3.3 各装置负责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维护、检修、保养和管理工作。32.4 术语32.4.1安全设施:化工生产中用以保证安全生产的装置,如超限报警、安全连锁、防火防爆、过载保护、事故照明及安全疏散设施等。32.4.2防护器具:在作业过程中用以保护人身安全的器具,如绝缘棒、防化服、空气呼吸器等。32.5 维护与检验32.5.1安全设施与防护器具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和管理。32.5.2安全设271、施须按规定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并定期进行检修。32.5.3安全管理部应对安全设施、防护器具定期进行检查和校验,并记录档案。32.5.4安全设施与防护器具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确有必要时,所在单位须先申请并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并报安全管理部备案。32.5.5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设施,须经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所在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进行登记备案。32.5.6采购的安全防护器具,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2.6 防护器具的选用与保管32.6.1根据作业性质、劳动条件和防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护器具种类和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不准使用替代品。272、32.6.2防护器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防护器具结构、性能及使用、维护、保管方法。32.6.3防护器具要定点存放、专人保管,建卡造册,逐班交接,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保管、维护情况。32.6.4各单位应建立防护器具管理台帐,专人负责。32.7应急器材柜管理32.7.1应急器材柜是放置防护用品的专柜,严禁乱放无关的用品、用具,岗位操作工必须严格交接。32.7.2防护器材应放在专用柜内,防毒面具的面罩和滤毒罐应分体存放,且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罐底有胶塞封堵,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换。32.7.3空气呼吸器的气瓶压力应保持在280巴,严禁与酸碱、油类接触,远离火源和高温设备,使用后由单位安全员负责273、检查气瓶压力,低于220巴应及时进行充气。32.7.4防护器材柜应放置在便于取用、温度适宜、不宜遭受灰尘和腐蚀性物质污染的场所。32.7.5防护器材柜由装置长等有关人员负责管理,防护器材由安全员负责管理。32.7.6 各类防护器材领用、使用、维护与保管,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32.8安全标志及标语的管理32.8.1目的为规范我公司安全警示标志、标语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标语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32.8.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现场。32.8.3引用文件安全标志使用规则(GB161791996)32.8.4安全标志、标语的管理规定32274、.8.4.1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或有关设备上均应设置安全标志。32.8.4.2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需安全标志由各单位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向安全管理部提交使用计划,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审批,并报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置。32.8.4.3安全标志的维护与管理。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标语档案,做好安全标志、标语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标语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32.8.5安全标志的分类32.8.5.1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白底红字。32.8.5.275、2警示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32.8.5.3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32.8.5.4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32.8.6安全标志设置原则32.8.6.1安全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标志设置位置应在周围环境有某种不安全因素、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或设施设备,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生产现场、公共场所和公司内主要道路交通干线两侧。32.8.6.2276、各单位在设置安全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32.8.6.3安全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光线不足的场所的安全警示标志应使用反光材料制作。32.8.6.4安全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32.8.6.5安全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妨碍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32.8.7安全标志的设置方式32.8.7.1附着式:将标志直277、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32.8.7.2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32.8.7.3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子上。32.9 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32.9.1管理程序32.9.1.1各单位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疏散设施。32.9.1.2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防火门等设施。32.9.1.3凡公司建筑物有以上安全疏散设施的,应由使用或管理该建筑物的单位,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32.9.1.4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检查管理和维护管理包括: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堆放障碍物等。32.9.278、1.5责任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并做好记录。32.9.1.6应当不定期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如有损坏,立即更换。32.9.1.7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和堵塞。32.9.1.8由走道进入楼梯间前室的门,应为防火门,而且能向两个方向开启。32.9.1.9严禁下列行为:32.9.1.9.1占用疏散通道。32.9.1.9.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32.9.1.9.3在工作、学习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档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档、覆279、盖。32.9.1.9.4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32.9.1.10对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行为,要追究其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的责任,对故意损坏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的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造成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2.10考核办法 32.10.1安全设施和防护器材是公司公有财产,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护,有责任对损坏其行为加以制止。32.10.2为保持安全设施和防护器材的洁净,各单位对分管区域的牌板每周清理维护一次,并保证洁净无损坏。安全管理部随时进行抽查,对没有按期清理或清理不到位的,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罚款。32.10.3安全设施和防护器材,由人为损坏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对280、责任单位处以200元罚款。33 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为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33.1安全总则33.1.1认真落实安全承诺制度,是企业职工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基本保证。 33.1.2新入厂职工在完成“三级”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不应在承诺书上签字。 33.1.3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随身携带,一份由安全管理部存档。 33.1.4各级领导要以岗位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带头落实安全承诺制281、度。 33.2安全承诺内容 33.2.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33.2.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33.2.3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破土作业时,按规定程序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得无证作业。 33.2.4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禁令和规定。 33.2.5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熟练使用防毒面具、282、呼吸器、灭火器、气防设施和器材。 33.2.6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之一。 33.3安全承诺的要求 33.3.1单位主要领导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安全管理部是组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部门,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3.3.2安全承诺誓词: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33.4违反承诺的责任 33.4.1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安全管理奖惩考核办法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34 特种设备安全管283、理制度34.1目的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4.2范围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4.3规范性引用文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4.4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34.4.1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34.4.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维修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省、自治区、直284、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 34.4.3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后方可施工。 34.4.4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生产技术部。验收工作由生产技术部与安全管理部组织。验收结束后将验收结果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并通知使用单位。 34.4.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285、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使用单位不得接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34.5特种设备档案管理34.5.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资料不全,可通过物资部门向厂方索要。 34.5.2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所属辖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证或注册登记证。34.5.3生产技术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4.5.3.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34.5.3.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4.5.3.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286、34.5.3.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34.5.3.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34.5.3.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34.6使用与管理34.6.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34.6.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业的技术人员,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34.6.3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287、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34.6.4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34.6.5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单位向安全管理部和生产技术部报告,安全管理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处理。34.6.6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的应当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34.6.7特种设备遇到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时,再次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报288、生产技术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4.6.8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规定执行设备巡检制度,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34.7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及安全附件定期校验和维修保养34.7.1特种设备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进行检验,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做好检验工作。34.7.2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4.7.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校验要由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负责申报,由生产技术部专人负责实施。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以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一般情况下遵循以下原289、则:34.7.3.1在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依据安全等级确定检验周期。34.7.3.2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二年。34.7.3.3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34.7.3.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期限和实施要求。34.7.4特种设备及相关安全附件的日常保养要由设备使用人负责。 34.7.5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人要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记录,管理人员要做好特种设备每月的检查记录和隐患处理记录,生产技术部负责特种设备的检验记录。第三部分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作业票证安全管理制度1.1目的为保证在生产厂区内非正常工艺操作的作业活动安全,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非正常工290、艺操作外的所有作业管理。1.3职责1.3.1各单位负责对自己所管辖区域非正常生产工艺操作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1.3.2作业相关负责人须对其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1.4控制程序1.4.1作业管理1.4.1.1除正常生产工艺操作外,凡在生产厂区作业都应严格执行相关作业许可证规定。1.4.1.1.1动火作业应按照动火作业安全作业制度执行。1.4.1.1.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按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制度执行。1.4.1.1.3高处作业应按照高处作业安全作业制度执行。1.4.1.1.4吊装作业应按照吊装作业安全作业制度执行。1.4.1.1.5动土作业应按照动土作业安全作业制度执行。1.4.1.1.6盲板抽291、堵作业应按照盲板抽堵作业安全作业制度执行。1.4.1.1.7断路作业应按照断路作业安全作业制度执行。1.4.1.1.8设备检修作业应按照设备检修作业安全作业制度执行。1.4.1.1.9临时用电作业应按照临时用电作业安全作业制度执行。1.4.1.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作业管理部门和单位应对生产区域内作业人员、车辆及相关作业状况实行有效监督,对其人员的行为和设施安全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要求。作业区域如与生产装置区域交叉时,作业区域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1.4.1.3生产区域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指定的区域内工作。1.4.1.4进入生产区域人员作业292、前应清楚各种标识牌所表示的含义,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现场处于安全状态。1.4.1.5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对进入生产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作业。1.4.2作业人员管理1.4.2.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过程安全负全面责任,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1.4.2.2实施人实施人独立承担作业必须持有作业证,并在相关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实施人必须在场监护。实施人接到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293、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逐级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实施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作业前,实施人应主动向作业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交验安全作业许可证,经其签字验证后方可进行作业。1.4.2.3监护人监护人应由作业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作业,由施工单位指派监护人。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整个作业现场,必要时可增加监护人。监护人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实施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294、。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作业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在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遗留物质后方可离开现场。1.4.2.4分析人员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1.4.2.5安全员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规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1.4.2.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各类作业的各级票证审查批准人审批票证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295、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1.4.3作业票证的验票考核1.4.3.1通常情况作业证由安全管理部按照作业证格式统一印制,一式三联,并发放到各分厂执行,第一联由安全管理部验票后留存,第二联由票证办理所在单位验票后留存,第三联由作业所在单位验票后留存。1.4.3.2根据作业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作业证的管理。1.4.3.3各单位每月底将本月执行、留存的作业票证报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验票、考核,装置或班组作业执行完毕并确认后,将作业票证报送至本单位安全员处留存。1.296、4.3.4安全管理部随时对各级作业票证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未按作业票证管理制度执行的,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责任状中“作业环节管理”考核项,给予相应的考核。1.4.3.5各类作业证应至少保留1 年。1.4.4夜间(周一至周五17:30至次日8: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办理作业票证的规定:1.4.4.1在夜间,周六、日,节假日不能正常办理票证的情况下,需进行特殊作业时,必须按作业票证规定办理相关的作业票证,同时作业票证应升级管理。1.4.4.2所有危险作业首先必须经所在单位的当班调度和值班领导同意,报公司总调和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作业。1.4.4.3作业票证由所在单位当班调297、度填写,当班班长监护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调度现场确认安全措施及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作业单位值班领导审核,报总调和公司值班领导审批,票证由作业单位留存待查。1.4.4.4从事危险作业时,所在单位当班调度和值班领导必须现场监督,或至少保证两人现场监护。1.4.4.5夜间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必要时安装临时灯或防爆灯。1.4.5作业票证办理程序和要求1.4.5.1作业票证由作业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办理。1.4.5.2作业负责人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1.4.5.3所属装置装置长负责落实作业项目,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员担当监护人,监护人不得擅自298、离岗。1.4.5.4监护人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作业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采取相应措施。1.4.5.5化验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在分析项目一栏中填写内容。1.4.5.6作业人员确认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安全措施。1.4.5.7分厂安全员负责监督落实安全措施、工作区域的准备、个人装备等情况。1.4.5.8分厂负责人根据本分厂生产系统的特性确认作业项目的必要性和安全性,并在动火申请部门负责人一栏签字。1.4.5.9生产技术部相关人员从生产系统的工作状态确认作业项目的安全性,并签署意见。1.4.5.10安全管理部综合考虑各种安全因素的可靠性,并签署意299、见。2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吊装作业。2.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GB 2811安全帽GB 5082起重吊装指挥信号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2.3 定义2.3.1吊装作业:是指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300、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2.3.2吊装机具:是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2.4 吊装作业的分级和分类2.4.1吊装作业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10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10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2.5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2.5.1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必须进行修理,并保301、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吊装重量大于5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吊装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起重能力的80%302、。2.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要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2.6.1 安全管理部要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2.6.2 安全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2.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要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2.6.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的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汽车防火罩。2.6.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要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要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3179的规定。2.6.6 30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大风时,禁止安排吊装作业。2.7作业中安全措施2.7.1 吊装作业时要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2.7.2 吊装作业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2.7.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2.7.4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有304、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2.7.5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2.7.6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2.7.7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2.7.8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起重能力的80%。2.8 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2.8.1 吊装司机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2.8.2吊装司机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2.8305、.3 当起重臂吊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2.8.4 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2.8.4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2.8.6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2.8.7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稳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不得进行起吊。2.8.8 306、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2.8.9 吊物捆绑应牢固,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2.8.10 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2.8.11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2.8.12 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2.8.13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2.8.14 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307、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2.8.15 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2.8.16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2.9 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2.9.1 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2.9.2 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2.9.3 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2.9.4 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2.10 吊装308、安全作业证的日常管理与执行2.10.1定义:除日常的、固定的天车(包括电葫芦)作业外,其它所有涉及吊装的作业。2.10.2吊装作业范围及审批权限2.10.2.1一级吊装作业(1)一级吊装作业由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批。(2)一级吊装作业范围a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100吨。b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5吨小于40吨,但形状复杂、钢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的,必须办理吊装作业票证2.10.2.2二级吊装作业(1)二级吊装作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批。(2)二级吊装作业范围a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小于等于100吨。b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5吨,但形状复杂、钢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的,必须办理二级吊装作业票证。2.309、10.2.3三级吊装作业(1)三级吊装作业由分厂负责人审批(2)三级吊装作业范围a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5吨小于40吨。b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5吨,不在以上范围的,不用办理吊装作业票证。2.10.3吊装作业票证办理程序2.10.3.1使用(吊装设备的)单位提出申请,并明确吊装内容、吊装地点、吊装工具名称、作业时间、吊件重量。2.10.3.2票证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办理。2.10.3.3吊装人员确认工作内容及安全措施后签字。2.10.3.4吊装指挥(负责人)由作业单位负责指定的专人负责,制定并明确吊装方案。2.10.3.5使用单位和作业所在单位安全员共同确认吊装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定比较有经验310、的人员担当监护人,并在使用单位一栏签字。2.10.3.6作业单位的负责人确认吊装内容、吊装方案、安全措施后签署意见。2.10.3.7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或等于20吨的作业,由生产技术部确认工作内容,审核安全吊装方案,并在生产技术部一栏内签署意见。2.11相关记录吊装安全作业证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域的动火作业。本标准不适用于公司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3.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AQ 3028-xx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 3025-xx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3.3定义3.3.1 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3.2易燃易爆场所: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 50016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