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企业员工出勤劳动奖金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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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3897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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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产企业员工出勤劳动奖金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地产奖金管理制度 一、奖金管理办法 员工出勤奖金办法 (一)本公司为奖励员工出勤,减少请假,恪遵公司规章,特订定本办法. (二)出勤奖金按点计算,每点20 元,每月计分30 点(600 元)凡本厂员工(包括契约工)在厂工作每出勤 1 天给予1 点. (三)凡员工于当月份内请假者,不论事病假均按下列标准扣减奖金. 1.请假一天扣7 点(140 元). 2.请假二天扣14 点(280 元). 3.请假三天扣21 点(420 元). 4.请假四天扣3032、1 点(600620 元) (四)全月份不请假, 且轮休不超过2 日者另加给全勤奖金8 点(160 元)凡请假旷工(包括1 小时)或轮休超过2 日(逢有法定假日的月份得增加为3 日)及星期日固定休息人员均不加给. (五)兵役公假,婚,丧,生育假: 1.身家调查,点阅召集,后备军人召集等出勤奖金照给. 2.动员召集教育召集及奉派受训20 天以上者不予给点. 3.婚,丧,生育假所请假日不予给点(如跨月者其全勤加给的8 点只扣 1 次). (六)公伤与国内公差出勤奖金照给. (七)旷工:每旷工1 天扣10 点(4 小时以内扣5 点,超过4 小时按1 天扣点). (八)当月份请事病假累计4 小时以内奖3、金不扣,超过4 小时按1 天扣点. (九)为顾念员工确患重病必须住院(限公立或劳保医院治疗, 情节特殊, 其住院期间经取得医院证明者得予从轻扣点,即每住院1 天扣发奖金5 点,其余门诊仍按本办法第3 条的规定计扣奖金.) (十)星期例假及轮休,特休: 1.常白班员工星期例假日或排定轮休日奖金照给, 但被指定加班而不到工者扣奖金10 点. 2.已排轮休的人员除轮休日外如有不上班者应一律请假否则视作旷工. 3.特别休假必须于前一天下午5 点钟前提出申请经核准者,出勤奖金照给,事后(包括当天) 申请者不准,视作事假论. 4.应休未休的特别休假在年限届满后均按现支日资的1.6 倍发给奖金,但中途离职者4、不予发给. (十一)本办法经核准后公布实施,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 全勤奖金给付办法 (一)本公司为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生产效率起见,特订定本办法以资奖励. (二)凡本公司生产线作业人员(领班除外), 守卫人员及长期临时性生产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三)本奖金每季颁给一次,其给付日期为次月20 日. (四)凡当季内未请假(包括年休假),迟到及早退者,按下列标准给予全勤奖金: 1.月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月薪30 天6 天. 2.日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日薪6 天. (五)颁发奖金前,人事部将名单送厂长核阅后公布. (六)新进人员如到职日恰为当季第1 日者, 奖金自该月份起计算, 否则于次季第1 5、日起计算. (七)当季服务未满3 个月而离职者,不予计算奖金. (八)停薪留职期间不适用本办法. (九)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从业人员年终奖金发给办法 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39 条订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从业年终奖金的发给,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以本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顾问,聘约人员,定期契约人员,临时人员均不适用. 第三条奖金数额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订(如附件一及附件二). 第四条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的范围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终奖金按其该年度内实际工作月数的比例计算(6、服务未满半个月者以半个月计,半个月以上以一个月计). (一)准给特别病假或公伤假者.但因执行职务奋勇负责而致伤害,经专案签准其请假间得予发给的公伤假除外. (二)非受处分的停薪留职者. (三)中途到职者. 第五条发给前离职从业人员于当年度年终奖金发给前离职或受停薪留职处分中者,不予发给.但退休,资遣人员服务已满该年度者,不在此限. 第六条发放日期每年度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于翌年 1 月20 日发给. 第七条奖惩的加扣标准从业人员在当年度曾受奖惩者,年终时依下列标准加减其年终奖金. (一)嘉奖1 次:加发1 日份薪额的奖金. (二)记小功1 次:加发3 日份薪额的奖金. (三)记大功1 次:加发17、0 日份薪额的奖金. (四)申诫 1 次:扣减 1 日份薪额的奖金. (五)记小过 1 次:扣减3 日份薪额的奖金. (六)记大过 1 次:扣减10 日份薪额的奖金. 第八条请假旷职的扣减标准从业人员于年度中曾经请假或旷职者,其当年度的年终奖金依下列标准计扣的(以元为单位). (一)病假 1 日扣减半日份薪额的奖金. (二)事假 1 日扣减 1 日份薪额的奖金. (三)婚假 1 日扣减1/4 日份薪额的奖金. (四)丧假 1 日扣减 1 日份薪额的奖金,但因承重祖父母,配偶等丧亡请假在 5 天以内者,每日扣减1/4 日份薪的奖金. (五)产假 1 日扣减半日份薪额的奖金. (六)旷职 1 日扣8、3 日份薪额的奖金,旷职半日扣1.5 日份薪额的奖金. 第九条奖金提拨凡符合本办法第 4 条规定,工作不满 1 年者,其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提拨. 第十条扣款处理依本办法规定扣除的款额应缴回公司. 第十一条实施及修订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 修改时亦同. 附表 6.5.1 各公司年终奖金核发标准表 6.5.1 达成率100%以上95%100%未满90%95%未满85%90%未满85%以下奖励标准个月(同特别休假在14 天以内者加发 1 个月份奖金). 个月(同上) 个月(同上) 个月(同上) 个月(同上) 附表 6.5.2 从业员年终奖金核发标准(一)利益目标达成率在85%以下,奖9、励标准 1 个月者,不分考绩一律以 1 个月计算. (二)利益目标达成率在85%以上,奖励标准 1 个月以上者,其超过 1 个月的部分(不含特别休假在14 天以内者所加发 1 个月的奖金),依下列核发基数计算. 表 6.5.2 考绩等次优甲乙丙核发奖金基数120% 100% 80% 40% (三)凡符合年终奖金发给办法第四条规定,工作不满一年者,采实际工作月数比例提拨. (四)依年终奖金发给办法规定扣除的款额应缴回公司. (五)年终奖金发给标准自发布的日起实施. 从业人员各项津贴给付办法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九规定订定. 第二条津贴支给标准本关系企业所属从业人员的各项工作津贴给标准规定如下(见表 6.5.3,表 6.5.4): (一)加班津贴(单位:元/时) (二)轮值与夜勤津贴(单元:元/时) (三)驾驶员每月加班津贴最高不得超过700 元. (四)出纳人员职员津贴每月定为1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