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业集团消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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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2444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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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业集团消防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防火责任人职责 一、经理做为防火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二、防火责任人确定一名副经理为防火管理人,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四、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五、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科研、经营、管理、施工等各项工作中,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六、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七、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2、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八、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九、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督促实施演练。 防火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防火管理人职责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主持日常的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工作。检查督促单位防火安全管理执行情况。 二、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定各项防火规章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四、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五、组织实施防火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六、组织建立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3、 七、组织开展对员工消防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 八、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情况。 九、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防火管理人签字:年 月 日专兼职管理人员职责 一、专兼职管理人员对消防管理人负责,认真学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组织实施上级的有关文件及防火工作部署。 二、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灭火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组织开展防火和逃生自救宣传教育演练工作。 四、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六、监督组建义务消防4、组织,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培训和技能演练工作。 七、监督做好对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及检查工作,做到灵敏有效。 八、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填写隐患通知单,督促隐患的消除。 九、组织义务消防组织扑救本单位的火灾事故,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起火原因,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专兼职管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消 防 安 全 例 会 制 度 各单位的防火委员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分析布置下月防火工作。按时参加单位的生产例会,提出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及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定期检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严密的防火制度、方案及预案5、。对本单位的消防隐患进行监督、整改。每半年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考评。 参加人:责任人、管理责任人、专兼职人员及义务消防队长和班组长、现场消防检查组长,各点防火部位负责人。 要求:建立消防安全例会记录本防 火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制 度一、各单位每年对每名职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课时。二、外施队进入施工现场、用工单位必须负责对其全体人员进行消防法规、防火安全知识的入场教育、培训、考核(本公司调动的必须将原单位当年培训材料一并转移)。三、完善考核制度,对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及时清退。四、结合本单位施工进度的不同情况,对重点部位、重点单位、特殊工种开展有针对性的消6、防安全教育或培训。五、所有安全教育培训均要有书面材料。防 火 巡 查 检 查 制 度 一、各单位防火安全检查每月检查不低于两次,检查内容:执行公安部61号令第26条各款,并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使用施工现场评分记录表)。 二、重点工程及非重点工程的重点部位,要进行2 4小时的每日巡查,巡查内容:执行公安部6 l号令第2 5条各款,并要确定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要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上报,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和及时扑救。 四、消防检查员7、在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发火险隐患通知书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 五、消防检查员发现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有权责令将危险部位停产进行整顿。六、 巡查、检查记录要备案待查。消 防 值 班 制 度一、热爱消防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分配,有较高的责任感。二、要熟悉自己的工作范围内的火源、电源、水源等重点部位,熟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及措施,并经常检查。三、消防人员要做到四勤,即:勤检查、勤动手、勤反映、勤宣传,对消防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四、严格对现场用火、用电的检查,对电气焊操作先审查后操作,必须要到作业点检查,消除隐患,确保防火安全后开具用火证。五、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消防8、器材、消防设施要经常查看保养和维修。六、要加强夜间对现场重点要害部位巡逻检查,确保现场夜间安全。七、消防人员在值班时间不得睡觉、酗酒、看书、看报及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八、大门,与施工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对车辆或私人带物出场要检查,收出门条。安 全 疏 散 设 施 管 理 制 度一、安全疏散通道应设明显的疏散标志,其高度距地面不得超过1米。二、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安全疏散设施,保证使用。三、安全疏散通道应设足够的照明设施、应急照明设施。四、要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在通道内堆料、堆物。五、安全疏散的大门必须向外开启,门的宽度不得低于14米。六、严禁在卷帘门周围堆物堆料,确保使用。消 防 设 9、施 器 材 维 护 管 理 制 度 一、施工现场、料场要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二、消防器材应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要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距地面不低于15公分,高度不超过1.5米,每组25具。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设专人管理,负责检查,每年定期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挪用。四、消火栓周围3米内严禁堆物、堆料,易被埋压的要围挡,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及红灯。五、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筑物,按规定设置消防泵房和消防竖管,消火栓井口不得低于自然地面,并设专人24小时值班,蓄水池容积不少于10、20立方米,冬季做好防冻措施。六、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火 灾 隐 患 整 改 制 度一、必须贯彻执行61号令第五章之规定。二、各单位主管责任人、专兼职管理人员对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整改。三、对不能整改存有隐患的单位,专兼职管理人员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责任人和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责任人和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及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四、对公安消防机构及上级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上级公安消防部门。五、对单位存11、在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复查,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落实的单位要给予严肃处理。用 火、用 电 安 全 管 理 制 度一、严格遵守上级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规定、制度。二、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三、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消防安全部门登记备案认可。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四、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并指定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五、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准与喷漆、防水、木工装修作业点等同时间交叉作业,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未清洗干净12、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六、防水施工作业前,须制定专项的防火方案、措施,并报消防安全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施工。七、施工现场、生活区、料场等,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电热器具,特殊情况须经上级消防安全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八、生活区宿舍内的照明灯具,不得超过60瓦,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照明,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九、冬季使用炉火应由有关部门统一安装,经消防等部门检查符合防火、防煤气中毒要求后,方可使用。炉火及烟筒周围不得挂烤衣物、鞋帽等易燃可燃物品,炉灰要待熄灭后倒在指定地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政府总公司、公司关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二、13、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在消防安全部门登记备案,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三、易燃易爆物品按有关规定,设专用库房,要远离用火点,要安装防爆灯,有良好的通风设备,控制开应安装在户外,要有明显的重点防火标志。四、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码放,设专人管理,要有严格的存放、领料、回收手续,随使随进,限量存放。五、使用易燃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及时到消防安全部门审批,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六、现场使用新型材料,高分子化学材料,应将防火等级、阻燃效果、说明书数据资料报保卫部门备案。七、禁止在工程内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油漆库与配料间要分开设置。八、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九14、使用前工长要对使用者进行书面消防安全交底,并将复印件交消防安全部门保存备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书面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计划。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消防设施和足够的灭火器材。三、各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四、各单位要拟定报警处理程序,应急疏散、扑救初起火灾、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的程序和措施。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它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六、各单位在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15、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义 务 消 防 队 组 织 管 理 制 度 一、各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灭火方案、预案,定期进行灭火演练。二、各单位的义务消防队要按照职工总数(包括外施队)的15建立,组成灭火组、安全防护救护组、通讯组、疏散引导组,并要明确职责。三、义务消防队组织应有学习、教育、训练制度,按期活动,达到“两知三会”即:知防火、灭火知识,会报火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援。活动要有记录。四、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保护失火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事故调查工作。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一、使用电器、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二、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维16、修保养,要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电力安全操作规程和电工防火制度三、施工现场凡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必须提出申请,填写总公司燃气用火消防审批表,经消防安全部门检查,确认符合使用标准,并报公司备案,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四、使用液化石油气应有专用房间存放,燃气灶与钢瓶连接必须使用硬管,严禁易燃支搭,钢瓶应与用气房间分开单独存放,并要保持通风。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内使用燃气。五、检查液化气设备是否漏气应使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测试,若发现钢瓶角阀、减压阀漏气,应送供应站更换不得自行拆修。六、使用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防止汤水沸溢或吹风使火焰熄灭。严禁将钢瓶卧放、倒放使用,禁止用火烤开水烫或在阳光下暴晒。使用完毕应先关闭角阀。七、液化石油气设备周围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扑救,做好灭火工作。安 全 工 作 考 评 和 奖 惩 制 度一、单位应将消防安全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二、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半年进行一次小结评比,年终进行总结评比。三、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给予表彰奖励。四、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