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会议、设备等)(4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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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1512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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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会议、设备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目 录第一章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1第二章 安全会议制度2第三章 安全目标管理及奖罚制度4第四章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7第五章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9第六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1第七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3第八章 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及安全监督检查制度20第九章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23第十章 矿用设备、器材和安全设备、器材管理使用、检查、维修制度49第十一章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54第十二章 入2、井检身制度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56第十三章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58第十四章 安全评估制度71第十五章 安全联责联保制度72第十六章 事故抢救、分析、处理、统计、报告制度74第十七章 领导干部安全述职制度79第十八章 安全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80第十九章 现场安全检查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制度84第二十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87第一章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层层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管理,防止顶板、一通三防、机电、运输、水害等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各级人员责权统一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3、,量化决策层、管理层考核体系,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1、各级人员必须按照矿编制下发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履行职责,凡是责任制不落实的,一律按照责任追究规定进行处罚。2、安监处负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的监督考核工作。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有效扎实地进行,公司成立领导考核小组,经理、书记任组长,生产经理、安监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专业副总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处,主任工程师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检查工作。各专业成立专业领导考核小组,由专业负责人任组长,各业务科室为考核办公室,分管业务科长具体负责本专业各类考4、核工作。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体系(一)考核方式1、岗位责任制考核自上而下,层层进行考核,一级对一级考核,一级对一级负责。(二)考核机制:经理考核副经理,副经理考核专业副总,副总考核专业内科长、区长,科长考核专业内人员,区长考核副区长、班组长,班组长考核职工。一月一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月工资挂钩。3、考核办法及标准:(1)自上而下根据每个人的岗位责任制,制定出考核标准,做为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存档备查。(2)责任制考核对每一项落实不好按责任追究制规定处罚。(3)在分管范围内出现的各类事故及重大隐患按20071号文及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第二章 安全会议制度一、安全办公会5、议制度1、矿井每月必须召开由经理主持的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由公司班子成员、各副总及各生产、安全等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参加。2、每次安全办公会议之前,要确立会议议题,有关领导和部门要按议题做好充分准备,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注重实效。3、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及议题由经理主持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及指示,传达并落实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意见、办法。听取生产经理关于矿井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汇报。听取总工程师关于矿井隐患排查、安全技术审批工作的汇报。听取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关于依法提取和使用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情况汇报。听取安监处长关于矿井安全6、目标考核及奖惩情况、安全培训情况的汇报和上一级安全办公会议、上次安全办公会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报。对完成不好的要分析原因并追究责任。听取各有关科室对各自分管业务安全情况的汇报。经理根据上级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对下月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工作进行安排落实,要明确每一项工作的责任人、完成时间、采取的措施和解决办法。4、每次安全办公会议由行办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存档。二、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制度1、安监处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监察例会,由安监处处长主持,安监处全体人员参加。2、会议的主要任务(1)由处长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传达经理安全办公会7、议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贯彻意见和办法。(2)由副处长通报一月来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和三大规程的学习、执行、考核情况以及安全监察和考核安全评估情况。由主任工程师分析当月发生的重大事故和幸免事故的原因、教训,总结安监人员是否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并制定防范措施。每次安全监察会议都要明确下一月安全监察工作的重点、落实人、完成时间,必须做好记录,要有纪要,专人督促落实。三、业务保安会议制度1、矿井必须建立生产例会制度矿井每旬召开一次生产例会。由生产经理主持,总工程师、安监处长、副总工程师以及技术、机电、通防、地测、调度、经营管理等有关科室和区队负责人参加。会议必须对上旬的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和专业区队8、工作进行通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的方法和采取措施,结合经理安全办公会议的安排,并对本旬的工作做出安排,工作安排要有完成时间、责任人和验收人。每次会议要有记录,形成纪要.2、矿井必须建立专业例会制度。每月由分管领导分别主持召开一次顶板、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火工品管理专业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月度专业安全技术工作和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分析业务保安存在的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结合经理安全办公会议的安排,对下月专业工作做出安排,安排工作要逐项落实完成时间和责任人,每次会议必须形成纪要,由各专业科室负责。3、矿井要建立技术工作例会制度。每月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技术例会,分析总结考9、核当月安全技术工作,结合经理安全办公会议的安排,安排下月安全技术重点工作,每一项工作都明确完成时间和责任人。每次会议必须形成纪要。4、建立班组长例会制度。每月由生产经理主持召开一次班组长会,由各区队长及班组长参加总结先进班组的做法进行推广,分析班组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经理安全办公会议的安排,安排月度安全生产.5、矿井必须建立放炮员例会制度。每月由总工程师或生产经理主持召开一次放炮员例会,所有放炮员参加,总结火工管理、爆破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经理安全办公会议的内容安排下一月的工作,每一项工作都有完成时间和落实人。每次会议都要有记录形成纪要,由通防科负责。四、安全活动日制度为提高广大职工对10、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正规操作的能力,各单位每周五作为安全活动学习日。活动日由科室、区队负责人主持,业务学习由技术员负责,全体职工参加。安全活动学习日的主要任务:(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指令、会议精神,学习集团公司电传通报、规程、措施,做到人人签字。(2)总结分析本单位本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分析研究本周本单位或兄弟单位发生的事故或幸免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吸取教训;(3) 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事故隐患以及处理整改措施,要落实负责人和整改时间;(4) 安排下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次学习要做好记录。五、保证措施凡不按时召开安全会议的,或会议没有记录、不形成会议纪要的,或纪要内容11、不符合规定的,每次对责任者罚款50元,参加会议人员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对责任者罚款100元。第三章 安全目标管理及奖罚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全公司杜绝水、火、瓦斯、煤尘、放炮、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事故。、全年分四个阶段进行实施,确保实现安全年。第一阶段,一季度抓好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和春节期间的矿井检修安全,实现首季安全季; 第二阶段,二季度抓管理、控现场,实现上半年安全生产; 第三阶段,三季度战高温斗雨季,实现三季安全季; 第四阶段,从10月日到12月31日,决战四季度,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杜绝一级非人身事故。、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二级。5、矿井安全程度评价达到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达到A12、级。二、安全目标管理措施1、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公司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严格兑现奖惩。2、建立领导层安全管理体系:在经理领导下建立以生产副经理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总工程师为主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以安监处长为主的安全监督监察体系,三大体系各负其责,协作共管。同时建立以党委书记为主的安全宣传教育和群众安全监督体系,形成全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按章指挥、按章作业、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实施负责;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对生产过程中安全技术的正确性、可行性、安全技术措施的指导落实负责;安全监督监察体系对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监督落实负责。通过以13、上领导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到位,保证安全管理的连续性、持续性、主动性、超前性,形成规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网络,确保安全生产。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生产、技术、监督监察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经理到具体施工人员,从总工程师到技术员,从安监处长到安监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岗位安全作用,保证安全生产。4、建立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级人员在安全管理中必须遵守的规定和考核办法,奖惩分明,有章可循,通过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促进管理与考核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安全生产。5、强化安全监督监察制度:明确安全监督监察人员14、的管理考核办法和职责范围,通过管理规定的考核落实,充分发挥安监人员的现场动态监督监察作用,把关守卡,堵塞漏洞,制止违章作业和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6、严格质量验收与考核制度:质量验收程序:按照点.线.面三结合的验收办法,即:点是安监员对现场当班质量验收,线是纠察队每旬对现场的质量验收,面是公司每月对现场质量的综合验收,按考核情况严格兑现奖罚. 7、强化安全评估和信息反馈制度:明确现场安全评估和安全信息运行的方式、方法及考核办法,通过安监员对施工现场的动态安全评估和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隐患的信息反馈,摸清现场存在的隐患项目,从而对动态隐患进行控制整改,达到保证安全生产的目的。8、强化安全教15、育培(复)训制度:严格对职工岗前教育培训、在岗教育培训和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通过实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职工具备安全生产的业务素质和按章作业的技能,在施工中主动按章作业,消除违章现象,起到保证安全的目的。9、严格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制度:明确矿井“五级”(公司每月、专业每周、区队每天、班组每班、个人每时) 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验收、考核有关规定,分工明确,责任到位。10、严格事故汇报和分析处理制度:明确事故现场、单位部门有关人员在发生事故后的抢救汇报处理规定,分析原因,理清责任,接受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通过落实规定,从根本上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增加事故抢救中的安全系数,使事故影响降低16、到最小程度,促进安全生产。11、健全各类安全设施的制作、安装、竣工验收及使用制度,落实人员,落实责任,保证各类安全设施的完好使用,使之在安全生产中发挥重要的安全保证作用,保证安全生产。三、安全生产奖罚为确保全年安全奋斗目标的实现,公司将采取重奖重罚的原则;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根据不同责任、各类人员交纳不同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实现安全生产按季考核兑现,对发生事故的专业、单位全部扣除,并重新交纳;事故的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理,按公司制定的1号文件及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执行。通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落实安全责任,规范人的行为,提高人的素质,改善安全环境,从全公司到班组,从经理到施工人员;17、从生产、技术管理到安全监督监察,形成一个经理管全面、专业管系统、区队管范围、班组管地点、职工管岗位的职责明确、管理有序、考核有据的纵横安全管理网络,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体系,使安全生产得到持续有效地控制,安全管理由被动变主动,由相对安全变本质安全,从根本上消灭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第四章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保障正常的安全投入,保证不断完善、改造各生产系统;不断更新安全设备、设施,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矿井长治久安。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矿井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矿井必须严格按18、照上级规定8元/吨煤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和维简费用。二、矿井必须做到安全投入资金专款专用,供应、财务、企管部门建立专门台帐,专人管理。三、矿井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奖励资金的来源。四、矿井必须保证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的资金来源。五、矿井必须保证抢险救灾的资金来源。六、1、矿井必须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2)完善和履行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3)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5)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6)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7)完善和改造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的安全19、防护设备设施。(8)完善和改造矿井综 全防尘系统。(9)顶板管理技术措施工程。(10)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项目。对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使安措项目、资金真正落实到实处。2、安措工程项目的管理落实,由经理全面负责;总工程师负责安措工程计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分管副经理负责本专业安措工程计划的落实和管理工作;、通防、技术、机电、地测等部门负责安措工程计划的编制、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财务部门负责安措工程项目资金的筹措;供应部门负责安措工程项目所需设备、仪器、仪表、材料的供应,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3、安措工程项目必须按设计施工并编制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20、,明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形象进度。若变更设计需报审批单位批准。4、安措工程所需资金,必须列入财务年度计划。构成工程和固定资产设备的,按集团公司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材料进成本费用。其中,属列入维简由集团公司列支的,由项目审批单位组织验收后,财务部门方可拨付资金。在未验收之前,由项目单位暂借资金垫支。5、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均由集团公司负责比质比价招标采购,由机电科设备库负责根据各单位部门需要完成时间,向集团公司积极催货,确保按期供货。6、属于公司供销分部购置列成本的项目,供销分部要与集团公司供销总公司签定“安措计划供货协议”,并根据预计完成时间定货,并积极催货,确保按期供货。供销分部对所21、到货物进行登记单列,以备检查考核。凡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实行有偿使用,按集团公司统管设备管理规定执行。7、安措工程重点项目不能随意调整,必须按期完成。一般项目作为指导性计划,必须积极筹措资金,按期完成。年底完不成的重点项目,按项目的计划资金对等罚款。8、各工程使用单位在货到后要及时提取,积极投入使用,减少压库资金。否则,对无故不领取使用,造成积压的,每次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9、安全技措列成本的项目、资金,公司全部分解到各使用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要做到专款专用。必须按时完成全部项目、资金,超支部分由各单位部门自行负担。对完不成计划项目、数量,节约资金用于材料费用的,公司将加倍扣除节约资金22、。同时,对单位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10、对各单位部门的安措完成使用情况由考核办单独考核。11、公司每季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安措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平衡会,及时研究解决项目进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七、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实际发生需要安全投入的,由专业写出书面报告,写明原因及资金,报经理批准后进行投入。由考核办跟上考核,确保项目完成,资金落实到位。八、其它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为天,质量为本”,质量标准化是矿井实现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是基础,是保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搞好我公司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特制定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奋斗目标1、矿井质量标准化确保年度达到二23、级,力争达到一级;2、矿井质量标准化:采、掘头面二级为合格品,辅助二级为合格品。3、各类安全设施制作、安装标准统一,齐全有效,灵敏可靠,且正常使用。4、各项制度齐全、规整,符合规定。二、参加质量标准化评比的专业和区队 (一)参加质量标准化评比的专业: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地测、安全管理、调度.地面生产厂网点。 (二)参加质量标准化评比的区队:采煤一区、 回采项目部、掘进一区、掘进二区、掘进三区、通防工区、机运工区、运输工区.生产厂网点。三、管理规定 1、强化动态下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公司每月、专业每旬组织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列出表格,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间验收负责人,此表一24、式三份,一份留存专业,一份交安监处备查,一份交基层单位按时整改。对不按时完成的每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2、专业领导对本专业区队质量标准化工作负管理责任,每月出现一个不合格工程对专业领导罚款50元,对专业分管人员罚款20元。 3、单位月度内因质量出现重伤及以上事故、重大幸免事故,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掘进区按头考核)。4、继续执行采掘通防质量“一票否决”制度。5、各专业(1)采煤专业 由专业全面负责本专业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考核工作和本专业井下综合治理的验收考核工作。 采煤工区负有全面落实规程, 严格正规操作和执行质量标准的责任。责任区范围:泵站米范围内至工作面,接面溜头米范围内至工作面的工业卫生及25、物料码放。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达标。 (2)掘进专业 由专业全面负责本专业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考核工作和本专业井下综合治理的验收考核工作。 掘进区队负有全面落实规程, 严格正规操作和执行质量标准的责任。责任区范围:施工巷道片口以里的工业卫生、物料码放。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达标。巷修责任区范围:全公司无轨道巷道的卫生清理(包括总回风巷)。无人管理、责任不清的巷道。 (3)机电专业 专业全面负责本专业质量标准化达标和井上下综合治理的验收考核工作。机运工区的责任区范围:1、所有大型设备、峒室的工业卫生及物料码放。2、分管范围内的电缆吊挂。3、轨道上下山的红绿灯信号等。4.井下皮带机道的工业卫生和物料码放。26、及各单位责任区范围内机电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专业质量达标工作。 (4)运输专业 专业全面负责本专业质量标准化达标和综合治理的验收考核工作。 责任范围:所有轨道及运输设施设备质量达标. (5)通防专业 专业全面负责矿井的一通三防和通防质量达标验收考核工作。责任范围:1、通防质量标准化达标。2、密闭前后米,风门前后米的巷道卫生。3、井下厕所的卫生管理。4、消除巷道积尘(采、掘管理巷道除外) 。四、考核与奖罚1.季度考核:以集团公司达标考核为准,严格按照(2007)1号文质量达标规定奖罚. 2.月度质量标准化考核: 严格按照(2007)1号文质量考核规定进行奖罚.第六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27、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业务技能,达到应知应会,自觉正规操作,实现安全生产”为目标,特制定本制度。一、外出培训管理制度1、培训对象:领导干部、安全监察人员、区队长、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中高级工等。2、培训时间: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0天,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8天,班组长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中级工的培训时间不少于三个月,高级工的培训时间不少于五个月。在一、二级培训机构培训的,其培训时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3、对外出培训人员的监督、考核。对派出培训的学员,要加强与培训机构的28、联系,监督学员出勤、学习、在校表现等情况。对违规违纪学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对外出培训的人员回公司后进行严格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安监处处长及教培科长签字后再按报销程序办理报销培训费用,不及格者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培训后再进行考试,若考试再不及格,是干部的一律免职,是工人的一律待岗,培训期间培训一天向公司交培训费30元,并且培训费用自理。二、内培训班培训制度1、培训计划:在对全公司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季度、月度培训任务,按季度由教育经费购买学习用品,以保证培训计划的实施,确保培训质量。2、培训范围:新工人、转岗工人、一般安全作业人员及集团公司培训部门授权的特种作业人员29、复训。3、培训时间:新工人岗前培训不少于二个月,转岗人员培训不少于7天,一般安全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经授权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复训时间不少于10天。4、培训内容: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煤矿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创伤急救及职业病防治等。5、培训考核:为使职工熟知本单位、本工种的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熟知本岗位的质量检测标准、正规操作,并具备防治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等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从根本上提高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和保安能力,要加强培训质量的考核。一是严格培训班级管理,无论教师、学员,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旷课一天罚款50元。二是授课教师教案要达30、到“六项标准”的要求,授课要根据生产现场实际组织教学。三是实行“教、考分离”,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教培中心组织教学,安监处负责出题、监场、阅卷。对不及格学员罚款50元并补考;对当期培训班合格率低于95%时,每出现一个不及格学员联责任课教师罚款20元。6、培训费用:公司办的各类培训费用,由公司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三、区队组织的职工业余学习1、学习范围:全区在职职工2、学习时间:每周五业余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3、组织及考核:由区队当班值班人员及技术员组织学习。教培科负责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抽查考试,抽考人数不低于单位在册职工的20%,考试结果与安全奖挂钩奖罚。考试每缺一人对区长、支部书记各罚31、款100元,并次日补考,否则每拖一天对区长、支部书记各罚款50元。对考试不及格人员罚款50元;当抽考及格率低于95%时,每出现一名不及格学员对技术员联责罚款20元。第七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矿井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职责范围经理对本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总工程师负责本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分管范围内排查的隐患进行治理;各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专业安全隐患的排查验收;各业务部门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监处主任工程师负32、责对本公司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综合汇总和监督检查。二、隐患排查 1、矿井安全隐患按其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协助解决的隐患。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区队解决不了,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由区队(车间)、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2、隐患排查工作程序每月月底由总工程师组织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各专业副总及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排查矿井下月的安全隐患,由各区队排查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报安监处,由总工程师组织进行类别与等级33、的确认,并形成专门会议纪要,对A、B级安全隐患要填写“山东省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对下月的A、B级安全隐患必须于每月29日前报集团公司安监局。3、要建立安全隐患库,并对安全隐患治理实行档案化管理。三、隐患治理1、排查到的安全隐患项目,必须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A级安全隐患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监局长负责落实;B级安全隐患由经理、专业分管负责人落实;C级安全隐患由各区队及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安监处负责监督。2、对安全隐患项目按月度实行挂牌跟踪管理,由专人监督落实。对A级隐患明确集团公司专业处室为整改负责人,对B级隐患由公司分管领导为整改负责人,对34、C级隐患由区队或部门负责人为整改负责人。各专业部门要经常了解隐患排查的处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对A级安全隐患(包括处室及公司排查的A级安全隐患)各处室必须负责监督落实,并进行现场验收,及时填写“重大安全隐患完成情况落实表”。对B级隐患由各专业部门负责监督落实。C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由公司自行掌握。每月29日前,要将本月A、B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情况报送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以前,必须每次都报。3、对A、B级安全隐患的治理在确定整改负责人的同时,由分管副处长参加验收。对公司自查安全隐患的治理情况,每月由安监处向全公司通报一次;对B级以上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由安监处主任工程师每月向安监35、局书面汇报一次。4、安监处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纳入调度内容,根据隐患排查会议纪要要求,督促整改。5、公司各业务部门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业务保安责任范围,并根据安全隐患治理要求,由分管科长负责有关规程措施的落实工作。6、安监处根据隐患排查情况,每旬向整改单位或负责人下“隐患卡”并督促落实。对完成的项目,由各专业副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及时填写“重大安全处理隐患验收卡”,参加验收负责人必须在“验收卡”上签字并消号,验收不合格项目,责令安全隐患单位重新整改,对A、B级重大安全隐患,在项目完成后,由公司组织初步验收,然后申请集团公司专业处室整改负责人复查,除集团公司明确授权外,不得随便消号36、。7、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矿井,必须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四、考核及惩处1、集团公司每季度组织进行的安全质量大检查,都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治理纳入检查内容。2、总工程师必须按规定排查安全隐患,并于每月29日前报安监局,逾期不报者,对总工程师、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分别罚款100元。3、要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积极组织落实整改,到期完不成对隐患整改责任人、验收人按以下标准进行罚款:每项A级安全隐患罚款200元,每项B级安全隐患罚款150元,每项C级安全隐患罚款100元。因特殊情况未完成者,必须认真分析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否则对总工程师及安37、监处主任工程师各罚款100元。4、A、B、C级安全隐患漏排的,每发现一条对总工程师、专业副总、专业科长、区队技术员及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根据公司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据山东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由上级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6、按照隐患排查整改完成时间,验收负责人要按期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卡”,并在“验收卡”上签字、消号。对不按期组织验收和无故不参加验收人员,每人罚款100元。 第八章 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及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指示精神,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38、展,特制定本制度。一、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经理要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总责;区队长要对本区队安全生产负责;当班班组长要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当经理、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区队长、班组长因故请假或外出时,必须明确其他人代为负责。公司必须严格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安全生产调度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必须有一名公司领导干部坚持调度值班,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问题。1、每月由生产经理组织2次全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检查规程、措施在现场落实情况、现场安全隐患、质量标准化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岗位责任制在现场的落实、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等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现场整改、下发通报,明确整改负责人、完成时间、验收人进行落实39、,到期完不成的每条对责任人罚款50元,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每季度由经理组织通防、机电等部门对矿井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回采工作面新面投产前,由生产经理组织采煤、机电副总、调度室、安监处、机电科、技术科、通防科及有关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新面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掘进巷道竣工后,由调度室、技术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参照掘进巷道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执行。、副科级以上领导下井必须对所经过地点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填入下井A卡,上井后交井口信息站筛选,否则不计下井指标。二、专业安全检查制度、各专业对所辖范围内的采、掘、机、运40、通、地测进行重点检查、定期检查、解剖检查。每旬由分管领导组织专业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检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要下发纪要,落实时间、负责人、验收人进行考核。、每旬由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所有规程、措施进行严格复查,发现有违反上级规定或与现场不符的,要及时改正。对临时性工作和零星工程,必须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和零星工程施工任务书制度,无规程、措施或零工任务书的一律不准开工生产。由专业副总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队规程、措施的传达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工程、措施学习签字齐全,使每一名员工都能够全面掌握和熟练运用规程、措施。、重点、特殊工程监督检查制。专业突出对重点和特殊工程的监督检查。现场若出41、现下列情况和问题时,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成立盯班领导小组,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初放及撤除;()采掘工作面遇特殊地质构造的施工;()巷道贯通、开门、予透、过断层、过老巷;()三岔口、四岔门的施工;()排放瓦斯,探掘和探放水;()新投用的机电、运输系统;()大型设备的安装、施工、撤除及检修;()长时间停电检修项目;(9)掘进工作面有计划停风后恢复通风。三、区队、班组安全检查制度、区队自检自查制度各区队由区队长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各施工地点进行自检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要做好记录。、开工前安全检查制度开工前,班组长要对工作地点42、的人、机、物、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认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挂牌开工生产。、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制度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各施工地点、作业场所进行瓦斯检查,检查结果要向现场人员通报,并填写现场瓦斯检查牌板,同时检查沿途路线的通防设施,对安全监测系统瓦斯探头和瓦斯断电仪进行检查、校正。()“一炮三检”检查制度放炮作业的区队要配备兼职瓦斯检查员,并经专门培训,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制度,检查结果要向现场人员通报,并记在“一炮三检”手册上。四、群监系统监督检查制度群监系统要充分发挥在安全管理上的监督保证作用,结合43、实际,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对“三违”人员的帮教工作。五、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监处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安全监督检查。采掘工作面实行24小时专职安监员盯班监察,达到每头每面一人的要求,机电、运输、通防系统实行分片监察制度,巷修、生产准备等零星施工随着施工随机安排专职安监员进行监督。各部门、单位和现场施工人员都要自觉接受安监人员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安监人员在安全管理中做出的安全决定,支持和维护安全监察工作,确保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安监人员持监察资格证上岗,有权进入任何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较大安全隐患及工程质量低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停止作业,责令进行44、整改;当发现重大险情、危及人身施工安全时,有权撤出人员。当安监人员与区队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在安全问题上出现意见分歧或发生争执时,必须首先服从安监人员的决定。、安监员要对所辖范围的安全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区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三大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通知现场管理人员组织整改处理。对发生的各类事故,有权向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汇报并参与分析处理。安监员要对当班的现场安全情况进行评估,并填写安全评估表,上井后交信息站汇总。、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各专业依照矿井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办法及公司制定的有关检查办法,对各生产单位质45、量标准化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对现场存在的安全和质量隐患要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完成。不按期完成的,按规定进行处罚。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安全生产时,检查验收人员有权停止作业,督促整改。、下井人员检身制度。由安监员协助井口检身员负责对下井人员进行检身,下井人员必须配带自救器、安全帽、矿灯,严禁酒后下井,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6、建立健全安监员的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标准,建立安监员竞聘上岗和末位淘汰机制,凡因安监员不负责任造成在管辖范围内发生伤亡事故的或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同时报安监局备案。其他安监人员不得随意调换。7、建立隐患价格体系,对存在的隐患明46、码标价卖给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督促落实解决,现场存在的隐患,一时难以解决的,下D卡,按D卡运行程序闭环考核,对安监员及其他人员下井发现的动态隐患进入当日“安全评估日报表”,每天从网上发到各有关单位,第二天考核,一条不完成对责任单位区长罚款30元,确保隐患的按期消除。第九章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技术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加强和改善安全与生产技术管理,保障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规定,特制定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第一条 生产矿井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划,报集团公司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47、材料和设备等应列入财务、供应计划,保证安全生产需要。第二条 生产矿井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并根据具体情况每季度修订一次。第三条 生产矿井必须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第四条 “三下”压煤的开采设计方案,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试采。试采和正常开采的设计方案,经集团公司审查后上报省级以上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审批。第五条 矿井停产检修、停风、停电要编制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第六条 雨季三防计划和重点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第七条 根据矿井灾害因素,编制矿井停风、停电48、发生水害、火灾、瓦斯(煤尘)事故和抢险预案,报集团公司审查,并要全面落实抢险组织机构、人员、物资储备、应急措施和撤出人员的线路标志等。第八条 凡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第九条 采区设计前,必须报批采区地质说明书。采区设计方案(采区变更设计、采区优化设计),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技术部门依据批准的采区设计方案编制采区设计,并将采区设计报集团公司备案。第十条 矿井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系统优化工程项目必须经过技49、术论证,编报技术改造工程设计(系统优化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第十一条 采掘工作面根据矿压观测资料和围岩分类结果,编制支护设计,确定合理的支护方式。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承力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第十二条 每一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巷道单位工程都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组织设计,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规程或补充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新煤层第一个工作面和采用非正规采煤法开采的工作面的作业规程,要报集团公司审批。第十三条 采区结束回撤设备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加强通风、瓦斯和防火等安全管理,经50、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第十四条 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有关设计、规程、施工凡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由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设计、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照审批权限实行分级管理:1、需报省以上负责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的,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查后上报;2、需报县以上负责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的,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并报相关安全监察部门备案;3、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文件规定由集团公司进行审批的,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4、不属1、2、3条规定的设计、规程、措施,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准施工。采煤专业一、采煤规程、措施编制规定:1、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51、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开采三角煤、断层带、残留煤柱或地质构造极为复杂煤层不能保持2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在地质构造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时必须编制初次放顶措施;(5)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中需要开宽巷道存放各种物料及机电设备时,必须编制施工措施;(6)采煤工作面需要调采时,必须编制施工措施;(&)工作面需要留顶煤开采(局部逮顶除外)时,必须编制施工措施;采煤工作面结束需要回撤时必须编制回撤施工措施;使用刮板运输机运送物料时必须编制安全措52、施;(!)采煤工作面停产检修或放假前后的停工或开工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12)煤工作面中遇断层构造、破碎带、工作面回撤期间等情况,需补掘巷道、安全出口(不超过50米)时,必须编制措施;(13)在采煤工作面补掘巷道过程中,若遇构造等情况,需临时确定掘进方位、坡度时,必须编制施工措施或变更通知单;(14)专业人员或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措施。二、作业规程的编制依据经集团公司审批的采区设计;地质说明书及工作面平面图、两巷煤层素描图、工作面综合柱状图同采区(或邻近采区)同煤层工作面的矿压观测资料及支护设计计算说明书;采煤技术管理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安全制度等。三、53、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程序、每一个采煤工作面放出以后,地质部门必须进行采煤工作面范围的地质坑透,提出坑透报告,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技术科依据矿井生产接续安排提前一个月向地质部门提出所需要接续工作面的地质报告委托书,说明需要的时间、委托要求的内容和图纸。、地质部门接到技术科的委托书后,必须按照要求立即组织进行地质报告的编写和图纸的绘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按规定时间提供给委托部门。、技术部接到采煤工作面的地质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该工作面的规程编制。由技术科分管采煤的技术员、工区技术员和专业部门分管人员共同完成作业规程的编制工作,在工作面投产前15天完成规程的编制工作,报分管的副总工程师54、,等待集体会审。四、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审批1、作业规程必须按山东安全监察局制定的样本格式进行编制;2、由技术部分管采煤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区技术员任工作面作业规程主编人;3、各专业部门负责工作面作业规程各生产系统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4、作业规程编制完毕后,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作业规程中本专业编制的内容进行审查;5、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技术、地质、通防、机电和安全等部门进行集体会审; 6、技术科和区队技术人员依据集体会审意见再进行修改和完善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7、当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回撤、遇地质构造、过老巷及条件变化时,由采煤副总工程师组55、织,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编制有针对性的补充措施。安全措施由工区技术员编制完后,由技术、地质、通防、机电等有关部门专业科长、安监处主任工程师、采煤副总工程师分别审查签字,并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8、零星施工任务书由工区技术员编写后,经专业技术人员、安监处、专业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生效执行。9、审批权限采煤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生效。对于软岩条件下采煤工作面支柱初撑力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采用非正规采煤法的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回采工作面开采设计,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在施工前一个月报集团公司审批,没有批准的设计不准施工56、。5、后组煤开采的作业规程报集团公司审批。五、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要求、区队技术员是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者,编制前必须认真地了解采煤工作面的地质说明书和了解采煤工作面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到现场进行查看,掌握编制规程、措施的第一手资料。、编制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现场实际和上级有关技术管理规定;、文字要简练,说明问题就可;对一个问题不要重复叙述,以免造成前后不一。、规程统一使用小4号宋体字,插图和表格要编号,所有图纸必须使用微机打印;数字、符号使用统一的国标标准符号。5、规程使用统一的规定格式,内容要齐全,不得有漏页、空页。6、采煤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会遇57、到地质变化时,工区技术员必须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措施要符合现场实际,利于工人操作和现场的安全管理。7、安全技术补充措施的编制必须使用微机打印,对同一个工作面的安全补充措施要进行编号管理,每一个采煤工作面从初采初放开始为1号,回收结束为最后。8、零星施工任务书使用统一的规定格式编写,并使用微机打印。六、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1、批准执行的规程、措施必须由工区技术员传达贯彻到工区所有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规程由技术员命题进行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并在规程上签字,措施学习后要签字,否则不准下井工作。规程考试试卷要保存备查,无考试成绩、无试卷,每次罚技术员100元。 2、生效后的作业规程58、安全措施必须在工作面施工前报送技术科、安监处、调度室、地测科等有关部门。否则每拖后1天对技术员罚款20元。 3、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规程、措施规定,现场严格按照规程、措施施工。4、现场施工条件与规程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编制补充措施。5、工区技术员负责规程措施的编制、传达贯彻、落实工作,区长对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负总责,当现场发现有严重不按规程、措施施工或无规程、措施施工者,对技术员、区长按“严违”处理。6、各专业科室负责对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七、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编审责任1、区队技术员在技术科的指导下按照规程的编制要求进行认真的编写,对不符合规程编59、写要求出现编写错误,错字、规格不符、叙述不符合规定等,出现一次罚款30元。2、技术科采煤工程师重点负责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顶板支护设计、矿压参数的选择、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计算和规程格式以及规程编写中错字、错句的把关审查。出现一次错误联责罚款30元。3、地质科长负责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地质、水文和工作面与周围关系重点审查。因地质、水文内容不全或说明有错误,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4、机电科长重点负责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供电、机械等方面审查,查安全规定是否符合要求,安装是否符合规定,安全防护是否齐全有效,系统是否合理等。若有一处不合理、不符合规定或者不齐全,罚款30元。5、通防科长重点负责采煤工作面60、作业规程、安全措施中通风系统、通风风量计算、防尘系统、放炮管理、安全监测监控、瓦斯管理等方面的审查,查规定是否齐全,是否有违背规定和要求的。若发现一处联责科长30元。6、技术部长重点负责采煤作业规程、安全措施中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有关的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管理规定有没有遗漏和违背。若发现一处罚款30元。7、安监处主任工程师重点负责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中安全规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审查,对照煤矿安全规程查安全规定是否齐全,是否有违背。若发现一处不全或者违背罚款30元。8、采煤副总工程师是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主审,对规程、措施的61、编审负全责,全面把关规程、措施的每一项内容。执行中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或者要求联责罚款20元。9、总工程师对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负领导责任,负责对各专业审查意见的汇总。八、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检查评比制度1、作业规程检查评比范围:所有采煤区队在用的作业规程。2、每月对所有使用的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填写复查记录,复查情况每月3日前报矿总工程师。3、作业规程的评比方法:每季由技术科组织对所有规程评比一次,作业规程95分以上为优秀(含95分),9095分为良好(含90分),8090分为合格(含80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4、奖惩办法:分季进行考核、兑现。被评为优62、秀作业规程的,对编制人员奖励100元每份,达不到优秀规程的对编制人员罚款50元每份。凡被集团公司评为优秀作业规程的奖励200元每份;对评为最差规程的对编制人罚款100元每份。5、评比说明(1)、本期内使用的规程,方可参加评比。(2)、对跨季度、年度使用的规程,可以连续参加评比。(3)、在规程中若有一处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取消评比资格,按不合格规程论处。(4)、因规程、措施不当或补充措施不及时出现轻伤以上事故的取消评比资格,按不合格规程论处。6、作业规程检查评比标准由技术部另行制定下发。掘进专业一、一般规定:、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包括安全措施、设计、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严禁无规程施工63、。2、同一巷道在不同位置分别掘进(相向贯通掘进或同向分段掘进)的必须分别编制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3、掘进巷道时,不管是否连续掘进,掘进回采巷道的轨道巷、运输巷、切眼、必须分别编制掘进作业规程,掘进开拓、准备或其它巷道的也要一巷道一规程。4、掘进工作面停掘三个月以上的,恢复掘进时必须针对现场变化编写补充措施,掘进系统、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化的,必须重新编制规程。5、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可以规定多种支护方式,但是特定巷道区段内只能确定一种支护方式作为常规性支护。需要根据现场情况加强当前支护的可以先施工后补充相应安全措施。6、在作业规程基础上编制的补充措施、变更通知单必须明确基础规程,并说明基础规程那64、些条款不再执行或暂停执行、何时恢复执行,及补充措施执行到何时(何种情况下)终止执行。7、严禁在补充措施或零星工程任务书的基础上再补充编制措施或任务书,原措施或任务书内容不全或不符的,必须重新编制。8、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编制专门技术措施:(1)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等灾害时。(2)工作面过断层、应力集中区、冒落带,石门揭露煤层或巷道开门、预透时。二、掘进作业规程的编制依据:1、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地质说明书;2、经集团公司审批的采区设计方案;3、经主管部门审批的延深或改扩建设计;4、相似条件巷道矿压观测资料及支护设计;5、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三、掘进作业规程65、的编制程序:1、技术部依据矿井生产接续计划,提前1个月向地测提出所需要接续工作面的地质报告委托书,说明需要的时间、委托要求的内容和图纸。委托书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提供给地测。2、地测接到委托书后,按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下达的作业规程样本格式和委托书要求内容编制相应地质说明书,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按规定时间提供给委托部门。3、技术部接到地质报告后,组织工区技术员和专业分管人员共同完成作业规程的编制工作,报掘进副总工程师组织集体会审。四、掘进作业规程的编制:1、按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2、由技术部分管掘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区技术员任工作面作业规程主编人。各专业部门负责工作面作业规程各生产系66、统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其中炮眼布置图和爆破说明书由技术部、通防科共同编制;作业规程编制完毕后,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作业规程中本专业编制的内容进行审查;最后由技术部和工区技术员共同完成作业规程的汇总编制工作。3、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安全设施、设备安装、检修和施工的需要,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4、编制的作业规程(或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实现微机打印,字迹清晰,规程或措施必须图纸、表格齐全,不得缺项、漏项,尺寸标注规范、准确、齐全,无错别字、漏字、病句,保持页面整洁,无涂改现象。5、作业规程、设计应提前5天编制完毕(特殊情况例外),并提出67、审批申请,接到申请后,由总工程师组织天内审批完毕。五、掘进作业规程的审批:1、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由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安监等部门进行集体会审,会审后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生效执行。2、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六、掘进作业规程编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1、区队技术员在技术科的指导下按照作业规程的编制要求进行认真的编写,对不符合规程编写要求,出现编写错误,错字、规格不符、叙述不符合规定等负责,出现一次罚款30元;并且按时编写完毕、提出审查申请,否则每拖1天对工区技术员罚款50元。2、技术科掘进技术员在集体会审后重点负责掘进工作68、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中支护设计、矿压参数的选择、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计算和规程格式以及规程编写中错字、错句的把关审查。出现一次联责罚款30元。3、地质科长负责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中地质、水文和工作面与周围关系重点审查。因地质、水文内容不全或说明有错误,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4、机电科长重点负责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中供电、机械等方面审查,查安全规定是否符合要求,安装是否符合规定,安全防护是否齐全有效,系统是否合理等。若有一处不合理、不符合规定或者是不齐全,罚款30元。5、通风科长重点负责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中通风系统、通风风量计算、防尘系统、放炮管理、安全监测监控、瓦斯管理69、等方面的审查,查规定是否齐全,是否有违背规定和要求的。若发现一处联责科长30元6、技术部长重点负责掘进作业规程中施工安全措施、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有关的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管理规定有没有遗漏和违背。若发现一处罚款30元7、安监处主任工程师重点负责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中安全规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审查,对照煤矿安全规程查安全规定是否齐全,是否有违背。若发现一处不全或者违背罚款30元。8、掘进副总工程师对作业规程、设计负监督责任,对规程、措施的编审负全责,全面把关。执行中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者联责罚款20元。9、总工程师对作业规程、设计负领导70、责任,负责对各专业审查意见的汇总、核准。安装、撤除、更换翻车机。某个单项累计检修时间3天以上。机电重大项目:提升系统检修及技术鉴定机电专业一、编制标准1、大型设备的安装、撤除、改造及矿井停产检修工作、重大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2、高压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工作票制度。3、在机电、运输场所,人及以上从事小型检修、安装、撤除等工作,实行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制度。4、12人的日常性检查维护工作,实行安全责任牌制度。大型设备的安装、撤除、改造及矿井停产检修工作、工作面安装、高压电气检修不得以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代替,否则,视为严重“三违”。二、项目分类机电特大项目:主、副提升系统绞车、更换主轴装置和减速71、箱;强力皮带机更换皮带;立井更换罐笼、箕斗、摩擦轮绞车更换提升钢丝绳、尾绳;全矿总停电、停风;主扇风机更换叶轮、叶片;绞车;斜巷强力皮带硫化接头;立井更换井筒装备;罐笼、人行车重载脱勾试验;主扇风机技术测定、反风演习;主变压器、降压站、中央变电所检修;采面机电设备安装撤除;大型设备安装撤除;273及以上管路安装撤除;矿井局部停电。某个单项累计检修时间23天。三、编审程序、时限、权限1、特大项目必须与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到现场了解工作任务和作业环境,参与和指导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写。2、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副总工程师组织机电、运输和相关部门及施工单位,了解勘72、察施工现场后研究制定。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多个单位施工的项目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写。具有特大、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前3天向集团公司汇报3、一般项目由承担具体项目的单位技术员负责编制技术措施。机电科分管科长审核后报安监处、专业副总、生产经理审批施工。4、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由工区值班领导签发,制定安全措施,明确施工安全负责人,签字后生效。5、12人的日常性检查维护工作,实行安全责任牌制度,由工区值班领导或班组长发给安全负责人,并口头安排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工作完毕将安全责任牌交回工区存放。6、有关规定:、主变压器吊芯、调整分接开关等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机电处审查批准后实施。、在机73、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中敷设电缆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特殊提升需要解除某些保护或闭锁信号系统某些功能时,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及安监处主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提升或下放超过正常负荷的物件时,需重新计算制动力矩,验算钢丝绳、悬挂或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符合要求后,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机电副总工程师及安监处主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用刮板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审批。、采掘机械装卸、运输、安装、撤除前,必须编制安全技术作业规程。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四、安全技74、术措施的管理1、所有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规定、企业标准、技术操作规程、设备技术要求以及上级其它安全技术规定。2、必须做到一项目一措施,严禁多个项目一份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传达到每个施工人员,并签字备查。施工过程中,现场情况发生变化,需增加工作量或改变施工工艺时,必须先停止施工,由项目负责人请示分管副总工程师并补充或修改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否则,视为严重“三违”。3、所有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明确施工措施和材料、劳动组织、安全事项、质量标准等。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负责人,对编写不负责任、内容不符、针对性不强,一经查出对责任人罚款30元。475、所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到全面、具体,现场可操作性强,排板规范,无错误,否则每出现一处错误,或错别字对责任人罚款20元,对审查人罚款10人,如被上级检查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30元,对审查人罚款20元。运输专业一、需要制定施工措施的项目:1、运送超重(1吨以上)、超高(1.4米以上)、超长(2米以上)、超宽(1.1米以上)的大型设备.2、大巷、采区铺设架线、轨道及道岔反铺;3、较大的整修卧底、清理工程;4、主要运输检修项目;5、各车场、大巷的调车线改变运行方式、调车方式6、机车、设备在新投入的主要运输大巷安全运行措施和新投入的主要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措施;7、雷达捕车器的安装;8、电机车制动距离76、试验;9、人行车每年一次的落闸试验;10、矸石山接轨道、长架子;11、在主要运输大巷从事巷道、轨道、架线、设备和设施的施工和维修时;12、在运输大巷新开门施工时车辆的安全运行;13、确实需要使用一部绞车拐弯提升时;14、新投入的斜巷、平巷人行车、索道人车、的安装及运行;15、专业人员或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措施。二、需要制定施工任务书的项目:1、矸石山架子起高;2、大巷或轨道上下山内3人以上的整修清理;3、需要3人以上的更换设备、设施整修 、清扫10棚以上的架线;4、各单位大巷人力推车运送设备材料;三、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运输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技术管理规定、矿井运输企业77、标准等法规、文件和规定,熟练掌握标准。2、编制施工措施的内容包括:施工时间、工程量、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装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内容。单项设备、设施的施工措施执行一施工一措施一审批制度。机车的运行措施(包括人行车的安全运行、机车、绞车的安全运行措施)在无较大变化时可在措施审批后长期有效,但最长期限为一年,一年后应根据条件变化及时修改、补充有关内容再审批签字。3、制的施工任务书的内容应包括:施工时间、工程量、施工人员和主要技术要求及安全措施等内容。施工任务书执行一施工一任务书制度。4、新安装的运输设备、设施,下井前,编制措施的技术人员必须对设备、设施实地测量,校对各类技术参数,确保78、设备、设施的技术措施与图纸、说明书一致。5、措施的编制必须由有工区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并经技术部、通防科、安监处、生产经理审核签字,若施工措施涉及到供电审批、设备安装时,必须有机电科审核签字,最后有专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没有专业副总或总工程师的批准,此措施无效;编制的施工任务书有工区 值班人员或实习技术员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有单位负责人、安监处和专业领导审核签字后批准生效。6、编制的各类规程、措施和施工任务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做到全面、具体,现场可操作,若内容不全或无法操作,对编写人罚款5元,对审查人罚款3元,出现一处不符合有关规定,对编写人罚款30元,对审查人罚款元。779、所有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部打印,否则,不予审批,因此而影响施工的,对编制人一次罚款元。8、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字迹清晰、页面整洁,无错字无漏字,尺寸标注规范、正确。若出现上述一处错误,对编制人罚款20元,对审查人罚款元。9、各类措施在施工前,必须有技术人员向所有施工人员认真传达,施工人员要掌握措施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规定,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在措施上签名,一次措施不传达对技术员罚款50元,一名施工人员不签名对施工人员本人罚款30元,对技术员罚款10元。通防专业一、编制内容1、通防科负责编制以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以及上报审批工作:矿井、采区的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上报审批工作;开拓巷80、道乏风流串入矿井采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上报审批工作;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主扇性能测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矿井通风设计、矿井反风、通防重大灾害预案等年度专业工作方案;矿井停电检修、主扇有计划停风、主扇大修或单机运转、瓦斯重点管理区、矿井防灭火、销毁报废雷管或炸药等安全技术措施;结束采区及中厚煤层工作面防火密闭墙的设计;月度通防作业计划、季度、年度及阶段规划措施;上级部门、专业领导安排的其它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2、通防工区负责编制以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任务书:煤层注水作业规程;巷道贯通、排放瓦斯、串联通风、老面回撤、新面安装、打探钻眼、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通风安全监测设备故障、通风设施建81、筑等安全技术措施;大巷及轨道上下山安装整改隔爆设施、吊挂防尘水管、吊挂局部通风机及风筒、运输风水管、冲刷煤尘等必须编写施工任务书;上级部门、专业领导安排的其它应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任务书。二、编制程序1、所有编制项目编制人必须首先了解编制目的、内容、适用范围以及标准,并且深入了解现场掌握第一手材料后进行编制;2、各类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必须在项目施工前10天完成,或者在集团公司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完成;3、月度通防作业计划必须在每月1日前完成;4、煤层注水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在工作面开采前15天内编制完成;5、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下达预透通知当日内完成;6、其它需要编制的项目必须在施工前82、至少提前1天完成。三、编制标准1、编制的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必须做到使用A4格式全部打印(特殊要求除外),否则不予审批,因此而影响使用的,对编制人一次罚款50元。2、对以上需要编制的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对相关责任人每人(次)罚款50元,并联责单位负责人每人(次)30元。3、所编制的项目内容必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通防技术管理规定、通防企业标准以及上级其它安全技术规定,如出现一处违背上述规定,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审查人罚款20元。4、所编制的项目内容要做到全面、具体、现场可操作性强,如出现一处内容遗漏或规定不具体或现场无法操作,对责任人罚款30元,对审查人罚款20元;上述存83、在的问题如被上级检查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审查人罚款30元。5、所编制的项目内容必须做到页面、排版规整,无错、漏字及符号,绘图及图例正确,设施标注齐全、无错误。如出现上述一处错误,对责任人罚款30元,对审查人罚款20元;如被上级检查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审查人罚款30元。四、使用时限1、矿井、采区的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上报审批工作其使用时限为本次系统调整完成后,其保留时限为矿井结束;开拓巷道乏风流串入矿井采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上报审批工作其使用时限为开拓巷道实现独立通风,其保留时限为至少1年。2、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主扇性能测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矿井通风设计84、矿井反风、通防重大灾害预案等年度专业工作方案其使用时限为本项目施工结束;其保留时限为至少1年。3、矿井停电检修、主扇有计划停风、主扇大修或单机运转、瓦斯重点管理区、矿井防灭火、销毁报废雷管或炸药等安全技术措施其使用时限为本项目施工结束;其保留时限至少1年。4、结束采区及中厚煤层工作面防火密闭墙的设计其使用时限为本工程施工结束;其保留时限为采区所在一翼或本采区结束后至少1年。5、月度通防作业计划使用时限为当月,季度规划措施使用时限为当季,年度及阶段规划措施使用时限为当年或阶段。其保留时限至少1年。6、煤层注水作业规程使用时限为本工作面回采结束,其保留时限为本采区结束。7、巷道贯通、排放瓦斯、串85、联通风、老面回撤、新面安装、打探钻眼、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通风安全监测设备故障、通风设施建筑等安全技术措施其使用时限为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其保留时限至少1年。8、大巷及轨道上下山安装整改隔爆设施、吊挂防尘水管、吊挂局部通风机及风筒、运输风水管、冲刷煤尘等施工任务书其使用时限为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其保留时限为至少1季度。9、上级部门、专业领导安排的其它应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任务书其使用时限为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其保留时限为至少1季度或1年。五、审批级别1、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行正文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开拓巷道乏风流串入矿井采区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行正文报集团公司审批。2、矿井采86、区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审批。3、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主扇性能测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矿井反风等年度专业工作方案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审批;矿井通风设计、通防重大灾害预案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必须报省局审批。4、矿井停电检修、主扇有计划停风、主扇大修或单机运转、瓦斯重点管理区、矿井防灭火、销毁报废雷管或炸药等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审批。5、结束采区及中厚煤层工作面防火密闭墙的设计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审批。6、月度通防作业计划、季度、年度及阶段规划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批。7、煤层注水作业规程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批。8、巷道贯通、排放瓦斯、串联通风、老面回撤、新面安装、87、打探钻眼、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通风安全监测设备故障、通风设施建筑等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批。9、大巷及轨道上下山安装整改隔爆设施、吊挂防尘水管、吊挂局部通风机及风筒、运输风水管、冲刷煤尘等施工任务书必须由通防副总工程师审批。10、上级部门、专业领导安排的其它应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任务书根据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六、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审批人员职别在副科级以上,必须具有技术员职称及以上。七、职责、权限和义务编制人员1、职责编制的措施内容必须按编制标准进行编制;必须按规定时间编制完成;所编制的措施内容必须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可靠、现场可操作性强;所编制的措施内容必须做到图文正88、确、齐全、无错误。2、权限所编制的措施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安排的违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的措施及内容。3、义务按规定时间完成编制措施内容并进行审批;对审批完成的措施内容进行传达学习。审核人员1、职责审核编制的措施内容是否按编制标准进行编制,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编制人员按规定时间编制审批完成;审核所编制的措施内容必须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可靠、现场可操作性强,提出指导意见;审核所编制的措施内容必须做到图文正确、齐全、无错误,发现错误督促修改。2、权限审核所编制的措施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权拒绝审核违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的措施及内容。3、义务按照编制标准89、审核编制措施内容并进行签字;对审核的措施内容提出指导意见、对发现的错误督促修改。审批人员1、职责对编制的措施内容进行复查,是否有违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的措施及内容。对不符合规定及实际的内容签署审批意见;所审批的措施内容符合规定,签字执行。2、权限有权拒绝审批违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及严重脱离现场、可操作性差的措施。3、义务对措施内容不符合实际的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规定的措施进行签字执行。地测专业一、测量1、大测量工程由集团公司批复,其它贯通测量工程由总工程师批准并组织实施。大型测量工程要提前一年(一井贯通工程可放宽至半年)提出贯通工程测量设计,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审批。编制完成的大90、型、特大型贯通测量工程进度计划,经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批复后,一般不得随意改变。若确需变更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上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贯通测量工程严格按进度计划进行。2、大型测量工程分属两个以上单位施工的,各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工程测量技术人员和仪器,在贯通工程测量设计中,要每个单位承担的测量工作应列表说明,并报集团公司批准。3、大型测量工程完成后由集团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并出据验收意见。4、大型测量工程完成后,由矿组织联测,并提出总结报告,报集团公司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二、“三下”开采1、建筑物、水体、及主要井巷所压的煤炭资源,凡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安全91、上可靠的,必须进行开采。开采时要进行试采;试采前,必须按建(构)筑物、水体的重要程度以及可能受到的影响,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并根据三下压煤的具体情况,分别报下列部门批准:重要建筑物及村庄压煤开采:报山东省村庄压煤搬迁办公室批准。(2)公路:报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及地方公路局有关部门批准。2、“三下”压煤的煤柱留设及开采审批权限为: 对矿井生产有严重威胁的水体、大型矿井的主要井筒及工广场地、县级以上城镇及大型工厂,压煤50万吨以上的煤柱留设必须报省煤炭工业局批准;县级以上城镇及大型工厂下的开采,按规程第103条规定执行。 上列以外的建筑物、水体、及井巷煤柱的留设,必须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92、准。主要井筒及工广场地,对全矿安全生产有严重威协的水体、必须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查批准。 其它各类建筑物、水体、及主要井巷的压煤开采,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3、除矿井无可靠抗御地表变形措施的工广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筑物在技术经济上搬迁不合理,以及当前技术条件不能解决的建筑物需留设保护煤柱外,其余建筑物原则上不留煤柱。确需留设煤柱应按规程要求留设,并经集团公司批准。4、地表(或岩层)移动变形观测站设计由矿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5、矿井发生的地面塌陷赔偿费用,由矿研究同意并落实资金后,上报集团公司,经集团公司地测处、办公室联合批复后,矿财务科方可支付赔偿费用。三、地质1、矿井改扩建、水平延深、采区、主要大93、巷等设计所需的地质说明书,需经地质技术负责人和总工程师审查,报局审批后,方可提交设计部门使用。2、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部门,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在设计前两个星期经总工程师审批后交采掘部门使用。3、在回采工作面方出前两个月通知地质部门编制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要在方出后的五日内提出,并由总工程师批准后,交生产部门使用。工作面的回采地质说明书,报集团公司批准。4、设计、生产部门需要地质测量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并有接收人签字。5、根据确定的开拓方案和生产接续需要,生产技术部门应在设计前九个月通知地质部门编制采区设94、计所需的地质说明书。采区地质说明书应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提出,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集团公司批准。6、矿井生产勘探的勘探设计及竣工后的专门报告或说明书,经总工程审查,报集团公司批准。7、矿井补充勘探的勘探设计,根据工程量大小,由矿或集团公司所属勘探公司负责编制,报集团公司批准。竣工后由编制设计单位提交补充地质勘探报告,报省煤管局批准。8、矿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条件分类报告、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分类报告需报集团公司审查后,报省局审批。四、防治水1、矿井重大防治水工程必须要有方案设计和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施工设计,重要的防治水工程如水闸墙、水闸门、挡水墙、泵房密闭门等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按管理权95、限审批。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所需进行的地表水害综合治理工程,水闸门(墙),奥灰钻孔,高承压水超前探查,探放水压较高、水量较大的老空积水,两井隔离,扩排及水文补勘等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所有防治水工程完成后,必须写出总结报告,并经过集团公司组织的验收后投入使用。2、凡列入安措计划的重点防治水工程项目设计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并认真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工程按设计要求完成后,报集团公司组织验收。4、根据集团公司批准的开拓方案,分析开拓区水文地质条件,对水文地质条件不清,不能满足开拓设计要求的,必须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根据补勘情况,对采区或工作面开采的防水安全性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96、,经组织评议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在查明条件并探清无水害威胁后,方可研究批准采区设计并进行试采。5、地表水系凡通过含水层露头、构造裂隙带、斑裂、塌陷及其它通道直接或间接向井下进水时,应进行治理。治理设计报集团公司批准。6、河床两岸或低洼积水区因取土、采砂及盗采煤层露头,水害威胁矿井安全时,要进行回填或综合治理。治理设计报集团公司批准。7、井田边界煤柱、防水隔离煤柱、断层防水煤柱等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要求留设并按规定上报批准。不准用垂切法留设煤柱,以防止开采下层煤时影响和破坏上层煤柱。8、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小于97、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前必须进行探查评价,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9、在采掘工程可能影响到的积水区以下布置、或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10、严禁随意在井下建设蓄水体。确需建设的,要进行研究论证,并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蓄水工程纳入重大防治水工程进行管理。11、严禁贸然揭露受水威胁严重、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煤层。严禁巷探导水断层或边界断层,确有必要巷探时,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12、防水闸门和其他防水设施需要报废或拆除时,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13、为后组煤安全开采实施的各类防治水工程,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报集团公98、司批准。14、矿井根据物探报告提供的成果和结论、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探放水钻孔施工设计,钻孔必须分组布置,奥灰孔的探查深度必须达到奥灰顶界面以下50m以上。钻孔设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集团公司地质处备案。15、水闸门(墙)技术审批、矿井水闸门 (墙)的立项和方案必须建立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并经集团公司审查批准。、经集团公司批准立项的水闸门 (墙),必须委托集团公司设计院进行设计。、水闸门 (墙)设计必须报集团公司设计管理处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地质处备案。、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和审批意见,编制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审批后组织实施,并报地质处备案。、99、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水闸门 (墙)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向集团公司写出书面报告申请验收。集团公司组织设计、审批、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业务管理处室组成工程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最终验收。16、疏水降压工程对突水系数大于0.06Mpa/m的主要含水层,边界条件清楚、具备疏水降压条件时,可对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达到0.06MPa/m及以下后适当带压开采。根据后组煤水文补勘和试验结果,由矿综合评价疏干、降压开采条件和技术经济合理性,选定疏干、降压方式和方法,在放水试验的基础上编制疏干和降压方案,经集团公司审查后实施。17、底板加固工程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和钻孔资料,调查底板岩性组合、厚度100、结构等情况,整理相邻工作面开采矿压显现、底板岩层变形破坏规律,对底板加固的技术经济合理性和安全可靠性进行综合评价,编制底板加固设计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审查后实施。18、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前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19、封闭有水采区的挡水墙(密闭墙)由矿通防部门负责立项和设计,矿地质部门负责会签意见,矿总工程师批准。20、矿井主要防治水设施设计必须报集团公司设计管理处审批,设计管理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防治水设施的设计进行会审。21、矿井防治水设施施工前根据设计内容与要求,编制矿井主要防水设施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01、与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22、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变动时,必须重新编制设计,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23、开采受水威胁的煤层之前必须进行物探、钻探工作,查明采区(工作面)开采受水威胁程度,制定相应的开采安全技术措施,经物探中心负责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程度评价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六、矿图1、矿采掘工程平面图及相关测量资料为保密资料,没有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不得向他人提供。2、向上级机关呈报或向有关单位提供的所有矿图,都必须经地质、测量技术负责人和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提交。3、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季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全、计划、通防、102、地测部门进行一次全面审查。4、采掘工程交换图、井上下对照图、每年的四月、十月十五日前一式一份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分局,报鲁中分局前总工程师和集团公司地质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矿交换图进行审查。5、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审查小组对所完成的电子图形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填写在“审查记录单”上。6、对所有上传和外报的电子图纸资料,必须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查同意。7、任何情况下,图形工作站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电子图形、数据库资料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向本矿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电子图形、数据库资料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报集团公司批准。矿用设备、器材和安全设备、器材管理使用、检查、维修制度为进一103、步加强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建立责任明确、规范有序的使用管理机制,保证矿用设备、器材安全可靠的使用,经研究,对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做如下规定。一、矿用设备、器材的验收1、供应分部负责验收到货设备、器材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与使用单位所提计划是否相符,外观质量是否合格,有无缺件、破损、锈蚀现象,产品检测报告、“三证一标志”等相关证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2、考核办负责验收到货设备、器材的产品检测报告、“三证一标志”等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到货日期是否延误,到货价格与生产厂家价格是否相符。3、机电科、技术科、地测科、通防科、安监处等职能业务部门及使用单位负责验收设备、器材的各项质量技术指标、规格型号、外104、观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缺件、破损、锈蚀现象,随机配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做相应试验(包括试用)。4、暂时不使用的设备、器材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器材严禁拆套、拆件使用。5、租赁设备进矿后,由机电科、机修工区负责进行全面检查试运转,检查不合格,由机电科负责与供货方联系检修或更换,租赁新型设备,图纸、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和煤安标志必须齐全。6、大型设备及主要安全器材由各专业副总负责组织验收。7、到货设备、器材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分部负责填制验收单(机电设备由机电科负责填制)。二、设备器材的发放及使用1、严格设备、器材领用制度105、,每月月底各使用单位申报月度领用计划,由本单位设备、器材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2、设备、器材发放后,供应分部、机电科要及时登记建档。3、经验收合格的设备、器材,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属使用单位使用维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使用单位承担;属产品内在质量问题的,由供应分部负责联系供销公司及供货厂家进行索赔,如不能照价索赔,则按照验收责任分工追究验收部门人员相关责任,承担造成的损失,由专业副总根据责任大小分配到单位、部门及责任人。4、设备、器材验收合格入库或领出后要妥善保管存放,并按规定进行保养,否则,因保管不善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使用期限缩短,由责任单位承担损失。三、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维护1、所有设备、器106、材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完好标准和说明书进行使用与维护。2、设备司机、器材使用人员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按规程操作。3、坚持“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实行承包制,定人、定机,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4、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护)制度,确保设备、器材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可靠运行。5、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6、维修工作要实行区域维修负责制。对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器材要作好巡回检查、计划维修和故障维修,对重点设备的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7、锅107、炉、压力容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试验。8、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所有使用的仪器、仪表和控制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计量用的仪器、仪表,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校验和标定。9、加强对提升系统和供电系统、监测系统等设备、器材的维修管理工作。做好提升系统各种保护、提升装置、连接装置、钢丝绳和防坠器的检查、试验和维修,供电系统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监测系统、监测探头等的定期调校试验等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处理。10、加强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做好换油记录。润滑油剂,要检验合格方能入108、库,并妥善包管和定量发放。四、设备、器材的检修1、坚持设备、器材正常检修制度,日常检修要固定时间,计划检修要固定周期。(1)采掘、运输和其它移动设备,实行按计划轮换检修,采掘运输设备的维修,每天应不少于36小时,交接班时要有15分钟的互检时间。(2)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检修备用,矿井主要排水泵及其管路等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3)矿井主、副井提升系统,斜井及主要上下山运输线,井口装备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矿井停产检修日进行检修,每年停产检修天数不少于1215天。(4)矿井露天的输、配电系统,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5)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109、维护和调整,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88条491条执行。2、设备检修的分类(1)日常检修:由各区队长负责,充分利用检修时间,针对日常点检和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手段,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到检修。(2)中小修:由机运工区负责,机电科组织验收,检修后的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标准。(3)大修: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按照大修周期有计划地对设备进行全面地解体大修,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能力。严格大修资金的使用范围,不得挪用或占用设备大修资金。合理使用大修资金,一般设备本矿能够大修的,一律不准外委大修。外委大修的需有检修许可证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必须持有该种设备检修许可证的单位才能承担。严格执行设110、备大修开、竣工报告制度。工程峻工后,设备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试运转和效能测定,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簿内。实行大修保修制度,大修保修期不少于三个月。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由机电副总、机电科长组织设备质量验收员、修理厂技术人员和使用单位共同参加。五、设备、器材更新与报废1、一般设备的改造更新计划,由使用或维修单位提出方案,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主要设备的改造更新由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经济论证,报经理批准后执行。2、设备、器材更新的原则,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器材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的老旧设备及器材。3、设备的报废111、,由设备管理组提出计划,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机电科,技术科,财务部等部门组成鉴定小组,鉴定后,经经理同意,报请集团公司审批。4、待报废设备必须分类专门存放,并妥善保管。5、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办理报废财务手续,报废设备按集团公司规定处理。6、器材、仪表必须按照国家、行业规定定期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校验、标定。对标校不合格的器材、仪表按规定进行报废,办理报废手续。六、其他规定1、参加设备、器材验收人员,在接通知后应及时赶到验收地点参加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否则,每次对责任人与部门负责人各罚款50元。2、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三证一标志”不齐全的设备、器材不得发放,否则对责任人、组织验收人罚款500112、元,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3、使用单位在领用设备、器材后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供应分部或企管部,并双方签字备查,否则,因使用单位延误反馈时间影响索赔或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使用单位自负。4、矿定期组织人员对设备、器材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不按程序验收或弄虚作假,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同时追究组织验收人员及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一章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针对我矿水、火、瓦斯、煤尘、停风、顶板等主要危害,制定预防管理制度。一、矿井每年编制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补充完善,各单113、位要认真组织员工进行学习,从隐患识别、治理、防范到避灾、救灾等,增强预防抗灾能力。二、矿井每年必须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及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落实解决。三、各项工程从设计到施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完善,做到措施有针对性、有可操作性。四、矿井成立救灾领导小组分工明确,指挥系统灵敏可靠,人员准确到位。五、矿井通讯系统确保畅通,准确、及时传达各项救灾命令。六、救灾物资准备齐全。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设备齐全有效,路线畅通。七、井下路标和避灾路线清晰醒目。下井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并会正确使用。八、严格执行各类灾害预防措施,做到有监督有落实。 九、煤矿事故应急救援1、成114、立救灾指挥部,经理任总指挥,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各副经理任副总指挥,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安监处、调度室、技术科、机电科、通防科、运搬、运转、通风、供应分部、医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三个领导小组:(1)地面指挥领导小组:由经理、总工程师负责,根据事故性质、范围分析,在调度室指挥,随时发出指挥抢救命令。各生产、技术科室准备好图纸及量具,做好指挥参谋。(2)事故现场抢救小组:由负责生产、安全分管副经理、专业副总、生产、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进行事故抢救。及时组织抢救,外运伤员,调查、勘察事故现场,掌握事故现场第一手资料。(3)地面抢救领导小组:由行办、医院、经营经理、党委书记负责组织伤员的入院115、及伤员抢救处理。2、每年根据矿井的主要安全隐患,制定出灾防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学习,使全体员工掌握隐患识别治理和抢险避灾的基本知识,保证在发生灾变时,按预案进行救灾,保证人员安全撤离。3、发生各类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区队跟班管理人员、班组长、安监员要立即向调度室、安监处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到救灾指挥部所有人员,所有人员接到调度室命令后立即到调度室集合待命。4、总指挥根据事故的性质、范围、危害程度,立即启动救援预案,对事故进行组织抢救并立即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5、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立即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救护队汇报,汇报清楚事故的伤亡情况、损失情况,请求支116、援。6、立即组织现场指挥急救小组,对现场指挥抢救,确保人员撤离,发生灾害性较大的事故时,由救护队协助抢救。7、事故发生后,不得隐瞒不报、谎报和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各级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命令,立即组织抢救,否则贻误战机,按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8、伤员的救治。医院接到抢救工伤的指令后必须立即通知院长、业务院长和急救人员到指定地点待命,同时通知有关科室做好准备,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急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推诿、拒绝、延误工伤的抢救。如因组织不力,抢救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抢救危重工伤时,医院根据自己的业务水平组织抢救,急救能力达不117、到或伤及头颅、内脏、腰、颈椎和严重骨折以及危及生命的工伤,必须立即送往公司级医院。对需送往上级医院的工伤,院长、业务院长和医护人员必须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以防途中发生危险。 9、发生事故时现场安监员、管理人员、班组长及其他施工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妥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10、其它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章 入井检身制度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一、入井检身制度为保证安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上、下井人员检身制度。1、上、下井检身由安监处和运输工区检身工负责,检身工对每一出、入井人员进行检身。2、每一出、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上、下井制度,服从检身工的检查,经检身合118、格后方准上、下井。 3、上、下井人员进行检身,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制止其上、下井。 ()下井不带自救器者。 ()下井不带安全帽者。 ()下井不带矿灯者。 ()下井携带易燃、易爆的或点火物品者。 ()下井穿化纤衣服者。 ()下井前喝酒者。 ()下井携带长米以上、重kg以上物品者;携带小型工具和物料进、出罐笼时,不牢固者。()上井人员携带炸药、雷管等物品者。(9)其他不宜下井者。4、外来人员(无安全监察资质)必须经集团公司安监局批准,且禁止携带拍照、录像等物品。5、外来参观、实习的人员(同行业)必须有矿职能部门人员带领且有调度室介绍信下井。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1、矿井必须严格执行上下井人员119、清点制度,每班对各单位人员下井情况认真核实,及时准确的掌握每日出勤,保证安全生产。2、井下单位必须召开班前会,严格考勤制度,严格按照矿“集体上、下井人员管理规定”进行落实,下井人员下井前在“签字表”中签名后交井口信息站进行计数,上井时,井口由安监员核对总人数是否与下井人数相符。3、矿灯发放室对每班所发放的矿灯、自救器,做好清点核实,并做好下井人员下井时间、姓名、单位记录,将下井人数报信息站。4、矿灯发放室做好收矿灯和自救器记录。按正常上井时间延后2小时进行核对。5、井口信息站及矿灯收发室发现有人员未上井时(早班16点半,中班0点半,夜班8点半)要将未上井人员名单报调度室,由调度室调查了解未上井120、的原因。6、调度室每班要做好各单位人员统计,做好记录备查。发现有差别时,及时汇报调度室值班主任及值班矿领导,并详细查明原因,立即安排有关人员现场落实。7、井口、井底检身人员必须对所有上、下井人员进行认真检身。8、外来人员入井必须按照以下三条规定执行。凡无安全监察资质的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准下井,确需入井的外来人员,必须经集团公司安监局批准。外来人员入井前,必须接受煤矿安全基础知识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在入井须知、协议书上签字后,方准入井。外来人员要听从指挥,遵守矿有关规定、制度。外来人员禁止私自拍照、录像。9、入井人员如有不适宜下井的病症时,应主动向矿申明。严禁癫痫病、精神分裂症及其他不适于从事井下工121、作的人员下井。第十三章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操作规程,实现正规操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实施细则。一、在全矿范围内组织全体员工对操作规程进行学习、讨论,公司各工种与省局操作规程工种相同的,严格按照省局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二、各专业对照操作规程的内容,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出补充规定进行实施。三、各专业、安监处要强化监督检查,对现场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按照“三违”的规定,一律办“三违”。 操作规程补充规定采煤专业:一、两巷超前支护1、上、下两巷超前支护自切顶线向外不得小于30米,且支设完整,不得间断。2、当工作面初次放顶或老塘内出现悬顶,按规定需支设丛柱122、时,可将联柱当做第一组,向上或向下按规定间距支设丛柱。二、丛柱的支设1、丛柱每组二梁四柱,顶梁沿走向使用,分别按一梁二柱支设在切顶排与末前排之间相临的两个支柱空档内,两条顶梁平行间距0.6m,柱距0.4m。2、当回柱地点上方有丛柱(联柱)时,回柱人员必须站在丛柱(联柱)上方远距离回撤丛柱(联柱)斜下方支柱,并确保回柱退路畅通,回到丛柱(联柱)下方第二棵支柱时,停止回柱,在基本支护的掩护下,将丛柱(联柱)逐架先回后支,支设在新切顶排与末前排之间后再回基本支护。三、打眼工上、下机窝1、打眼前,先敲帮问顶,摘掉危岩悬矸,和松动的煤帮,补全空缺支柱,更换失效的支柱,对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然后两人在123、超前机窝内打眼。2、定炮、联线时,先敲帮问顶,摘除危岩悬矸和松动的煤帮,对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一人在超前机窝定炮,设专人在人行道内监护安全。工作面炮采时1、炮采时,先贴煤壁支设一排贴帮支柱,柱距1.2m,且戴帽支设,支回贴帮柱时要停溜子并有专人监护安全。2、打眼前,先敲帮问顶,摘除危岩悬矸和松动的煤帮,补全空缺支柱,更换失效的支柱,对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3、打眼时,应停机停溜子,在贴帮支柱与预挂顶梁的掩护下,两人站在挡煤板上打眼,并设专人监护安全。4、定炮时,先敲帮问顶,摘除危岩悬矸和松动的煤帮,确认安全后,停机停溜子,在贴帮支柱与预挂顶梁的掩护下,一人站在机道内定炮,并设专人在人行道内监124、护安全。四、联网1联防及挂网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摘除危岩悬矸和松动的煤帮,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3、联网及挂网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安全。五、回料1、操作人员允许使用长把工具进行辅助操作。2、操作人员必须站在所回支柱斜上方人行道内,操作工具上方,远距离操作,避开工长把工具弹跳的方向。3、当采用长把工具仍不起作用时,必须先在同一根顶梁下支设不同规格的临时替换柱,采用镐刨卧底方法将支柱回出,严禁用锤硬砸三用阀。4、当回柱地点有悬顶且为回柱段最后一棵支柱时,必须沿走向在距支柱0.2m的同一根顶梁下支设一棵临时支柱,再进行回柱。掘进专业一、移前探梁:爆破后,人员在永久支护掩护下,用长把工具进行敲125、帮问顶,摘除危岩悬矸,然后两人抬住前探梁后退前探梁,由另外一人将原吊环移至前方相应位置在锚杆上上紧后,两人再协同将前探梁前移至迎头,用木楔加紧前探梁,并用横木背实顶板。二、延长溜子:1、将巷道浮煤清理干净。2、将紧链钩分别插入溜头架侧板孔内和刮板链环内反向点动电动机,在链条涨紧的瞬间,制动磨擦轮,掐开上链,切断溜子电源,并将开关闭锁,设专人看管。3、将底链固定在溜头架上,在溜尾处将链条掐开,去掉地锚,用撬棍或倒链将溜尾拉到所要求的位置,铺上底链。4、铺上所延长的溜槽,底链装入溜槽内,溜槽插接要严密整齐。5、铺上上链,与底链接好。6、溜尾打好压点柱或地锚,将链子紧合适,试好运转。7、延长溜子、移126、扒装机过程中,工区跟班人员、安监员现场指挥,监护安全 。8、抬运溜槽时,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动作协调一致,稳抬稳放。9、进行掐接链时必须使用紧链器,点动时人员必须躲离链条受力方向,正常运转时司机不准面向溜子运行方向,以免断链伤人。机电专业一、采掘设备大修工1、采掘设备大修工必须熟练掌握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准独立从事本职工作。采掘设备大修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2、采掘设备大修工,工作中不得少于两人。3、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的有关规定。4、 所127、有采掘设备大修,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5、工作时应严格检查各种卡、量工具应保持完好,锉刀、刮刀、手锤、大锤应装有牢固的木把,不得有裂纹、飞边。6、起吊或搬运各种重物前,对所有的起吊工具及绳套等,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7、研磨工件时,手不得接触合研面,以防挤伤手指。用汽油清洗零件时,在三米内严禁明火,在更换滚筒、变速箱时应有人监护,严禁他人任意转动机器。8、使用钻床、压力机时,严格遵守各自的操作规程,使用220v以上的手持电动砂轮操作时必须戴手套;使用三角刮刀时,必须有手握把,前手应手心向下,以防刺伤。使用电焊机时,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接地,电焊把子有可靠的绝缘,并不得借用其128、它导体做回流线;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9、 部件组装、整机装配必须严格按图纸规定和技术工艺要求进行,机内严禁遗留异物。10、修好的采掘设备,按规定要求加好润滑脂,并检查各处转动部分有无障碍。对电气部分,应用相应等级的摇表摇测绝缘电阻。11、上述工作完毕后,应对修好的设备通电试运行,试运前,对转动部位盘转23圈;通电试验时,应用钳形电流表测空载电流,三相平衡;检查各部运行声音、温度;一切正常,试运结束。12、对通电运行存在问题的设备,再次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准工作。13、采掘设备检修完毕,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厂内验收,并填写检修记录和验收记录。14、验收完毕后,停129、电并闭锁,拆除电缆等器具,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清理检修现场。机电专业一、采掘设备大修工1、采掘设备大修工必须熟练掌握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准独立从事本职工作。采掘设备大修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2、采掘设备大修工,工作中不得少于两人。3、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的有关规定。4、 所有采掘设备大修,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5、工作时应严格检查各种卡、量工具应保持完好,锉刀、刮刀、手锤、大锤应装有牢固的木把,不得有裂纹、飞边。6、起吊130、或搬运各种重物前,对所有的起吊工具及绳套等,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7、研磨工件时,手不得接触合研面,以防挤伤手指。用汽油清洗零件时,在三米内严禁明火,在更换滚筒、变速箱时应有人监护,严禁他人任意转动机器。8、使用钻床、压力机时,严格遵守各自的操作规程,使用220v以上的手持电动砂轮操作时必须戴手套;使用三角刮刀时,必须有手握把,前手应手心向下,以防刺伤。使用电焊机时,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接地,电焊把子有可靠的绝缘,并不得借用其它导体做回流线;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9、 部件组装、整机装配必须严格按图纸规定和技术工艺要求进行,机内严禁遗留异物。10、修好的采掘设备,按规定要求加好131、润滑脂,并检查各处转动部分有无障碍。对电气部分,应用相应等级的摇表摇测绝缘电阻。11、上述工作完毕后,应对修好的设备通电试运行,试运前,对转动部位盘转23圈;通电试验时,应用钳形电流表测空载电流,三相平衡;检查各部运行声音、温度;一切正常,试运结束。12、对通电运行存在问题的设备,再次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准工作。13、采掘设备检修完毕,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厂内验收,并填写检修记录和验收记录。14、验收完毕后,停电并闭锁,拆除电缆等器具,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清理检修现场。度的变化情况。11、当温度升到120时,为防止胎模内存有空隙,需再次压紧模具。当温度132、升到150后,立即切断热补器电源,待温度下降到120时拆除模具,将修补的电缆从热补器中取出。热补温度还应根据电缆护套的径向厚度和所有生胶带的性质决定。12、电缆热补后,进行外形修整,剪去毛边,并用木锉锉平。此外,还应做外观检查,如不符合要求应再次硫化热补。13、修补的长度超过模具长度,应该分几次进行逐段硫化。在每段硫化之间应有一段重叠长度,以保证结合处的硫化程度。14、凡是护套破损的电缆,必须进行芯线绝缘检查后,再进行硫化热补。15、电缆芯线重新接头修补后必须做额定载流试验。如修补处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重新修补。16、补过后的电缆必须进行浸水耐压试验,发现异常必须重新修补和试验。17、电缆撤回133、后,必须进行检查,干燥处理,并经过浸水试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没有经过检查的电缆不许下井使用。18、电缆修补、试验合格后,填写试验单。进行长度测量,对长度有变化的电缆,要重新压号,并更换帐卡和图板的数据。由电缆管理组签发合格证,入库储存待用。19、下班前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扫,清除杂物、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电气设备停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三、喷浆机司机1、喷浆机司机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要求掌握设备的构造、性能原理。并懂得一般性的故障处理及维修、保养方面的常识,熟练的掌握喷浆技术。2、检查电路、风路、输料管路、水源等系统是否可靠。3、检查减速箱内的油位是否适当,料斗内有无杂物,定量板下料孔的134、位置是否正确。4、打开旋塞,将油水分离器内的油水排净。5、松开压紧螺丝和固定螺钉,检查橡胶结合板与旋板是否锈蚀粘紧。6、点动启动空运转,检查旋转的方向是否与箭头所指方向相符。7、首先喊话通知附近工作人员,然后打开进风阀门,用风吹管路23分钟把管路内的脏杂物次净。8、启动电机后应听到有节奏的“噗”声,否则,说明气体密封不良,要处理后方准使用。9、运转正常后,再向喷浆机送水、加料。并按喷浆工艺要求进行喷浆。10、停机前先停止加料,待料斗内余料喷完后,停止供水,然后停运电机。11、将管路内的存水及余料吹净最后停风。12、处理事故或正常工作时严禁喷嘴对准人。13、司机与喷浆工应密切协作。14、料要有足135、够的储存,保证给料的连续性,石子的最大直径不得超过规定。水泥、石、沙、水的比例要适当。15、喷头上的拢料管使用数小时后要检查是否磨薄,防止爆裂伤人。16、喷浆机在斜巷内要有可靠的防滑措施。17、坚持潮料喷浆,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18、每班喷浆完毕后,将控制开关手把置于零位,并闭锁,清理喷浆机内外卫生,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运输专业一、大巷运输1、窄轨机车或车辆不得在超过7的坡度上停放。2、车场调车或特殊区段确需用机车顶车时,必须制定顶车措施,严禁异股道通车,严禁不连环顶车。3、运送长度大于5米的长料时,必须使用专用车,用平盘车、花车和转盘车运送材料和设备时,必须用钢丝绳或三股及以上绳批子捆绑牢136、固。4、运送支架等大型设备或材料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5、严禁用电机车直接顶车进入翻车机,翻车机处设有向电机车司机发出开停车信号的警示装置。二、斜巷提升1、严禁用空滑头拖拉钢轨。2、摘挂车辆的连接装置,必须等车辆停稳后进行。严禁将头或身体伸入两车之间。3、人车跟车工(1)不准将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物品或其他物料正常运送人员期间带入车内。携带上述物品的人员必须单独一列,并且每节不准超过4人。(2)平巷人行车的规定同上。4、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的设备、材料等物件,必须有安全提升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进行操作。根据集团公司技术管理规定超重是指3吨以上,超高是指高度1.137、4米以上,超长是指2米以上,超宽是指1.1米以上的设备、材料。三、大巷施工1、在施工地点前后方40米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2、架线短路接地线可用双股8号铁丝,一端紧固在接触线上,另一端紧固在钢轨上,也可用1.5mm2的四芯电缆制作,接地电阻不得超过规定。四、斜巷施工1、一条斜巷中严禁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同时施工,确需施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签字,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准施工。2、两人抬运钢轨时要用同肩,一人指挥,步伐一致。五、其它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执行。通防专业一、局部通风机安装1、局部通风机不准安装在轨道上、下山的车场内,安装在轨道上下山时,距偏口的距离不得小于米。2井下所有138、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应能做到自动切换,使用正常。3.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设在回风口10m以外的进风巷道中,局部通风机不应安设在调节风窗的低压侧。局部通风机至回风口巷道的风速不得低于0.25m/s,严禁循环风。二、风筒的敷设1、风筒接头严密不漏风(手距接头0.1m处感到不漏风),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挂两点,风筒要逐节编号。、粘补风筒使用309粘合剂,补丁采用圆形或长方形,长方形补丁必须圆角。三、通风设施工1、调节风窗使用新型可缩调节板,调节风窗全部刷绿漆。2、密闭墙前米内全部使用水泥硬化地面,密闭墙到全风压巷道门子口加2寸铁管制作的铁栅栏,栅栏刷红白相间漆。四、防尘管路的安139、装防尘管路每隔米进行一次吊挂,按规定吊挂在托挂梁上。防尘管路全部刷天蓝色漆。五、自动平衡式隔爆水袋的安装1、吊挂隔爆水袋架横担要使用直径寸的铁管,两排管子平行吊挂、高度保持一致。2、隔爆水袋架横担在两条管子上,并且管子在两水袋中间,不得从一个水袋中间穿过。3、隔爆水袋架要使用号铁丝固定在架棚上或锚喷巷道的专用吊挂钩上。六、成品炮泥的加工制作、 加工成品炮泥的女同志必须将长发挽起,并且要戴帽子,头发不能漏出帽子。、 不得用手向成品炮泥机送炮泥,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加工好的成品炮泥必须使用成品炮泥箱整齐存放。地测专业地质观测工1、地质观测应做到及时、完整、统一。2、对落差大于5米的断层要记入台帐140、,绘制剖面图。3、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准确无误。4、每月对井下采掘工作面揭露的断层月底前全部复核一遍,每季度进行一次断层分析整理,及时下发地质预报。水文地质观测工1、地表水观测观测时间一般每月一次,雨季每旬一次,暴雨后增加观测一次。2、井下水文观测的内容各水平涌水量,集中出水点、水文观测孔及老空区涌水。测量工1、测量工作以施工设计、规程、任务通知单为依据。对没有书面依据的测量工作,测量工有权拒绝执行。2、巷道开门及停工两天前,施工单位必须送达“巷道开停工通知单。3、收尾工作:大型特大型贯通前要编制贯通测量设计,工程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联测,一个月内完成工程测量总结。第十141、四章 安全评估制度1、安监员对正常施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否则,每发现一次不评,罚安监员20元。2、安监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安全评估,不许提前或延误,否则,发现一次扣20元。评估时间:夜班首次:23:00-0:00末次:5:00-6:00早班首次:7:00-8:00末次:13:00-14:00中班首次:15:00-16:00末次:21:00-22:003、评估表内作业规程要素、当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项目,必须填写准确、齐全,否则,错填或漏项,每项罚款20元。有关人员必须现场签字,否则,每少一人次签字罚款10元。4、矿副总以上领导、安监处及各专业部室主任助理以上人员、工区管理人员下井142、,现场都要查看安监员的安全评估表,并在评估表中签字,凡评估情况与现场不符的,对当班安监员罚款50元,并改正评估表内容不符的项目。5、现场存在主要安全隐患时,安监员要及时通知跟班区长及班组长,并安排整改,当班不能整改完时,对接班安监员要交接清楚,继续整改,否则,对安监员罚款50元。当班安全评估评为C、D级的工作面,出现C、D级的工作面立即停止作业。6、评估表内连续出现三日的隐患,必须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否则,对安监员罚款50元。7、评估表内的得分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不得涂改,涂改一处罚款10元。8、生产矿井井下采、掘、机、运、通、防治水六大专业以及其他生产场所,都进行安全评估。巷修工程纳入掘专业143、评估,采掘专业实行班评估,机电、运输、通防、防治水和地面主要场所实行旬评估,零星工程随时开工随时跟上评估,安监员严格按制定的评估内容标准认真评估。9、评估结果及时公布,同时将矿井安全评估等级和主要隐患及时报矿有关领导。10、安全评估是动态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安全评估对工程质量验收的等级有否决权。11、保证评估质量,严格评估“四联系”制度,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评估表,按规定进行处罚。12、对安监员的评估现场班组长认可后,要在评估表上签字,对无故不签字或无正当理由拒签,按违章处理。13、对现场存在的主要隐患,下“D”卡进行督促整改,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按“D”卡未兑现进行处罚。14、加强对安全评估144、的跟踪检查,确保安全评估质量。第十五章 安全联责联保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联责联保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基础安全管理,推进正规操作,消除事故隐患和“三违”现象,实现安全奋斗目标,经研究决定,特规定如下。一、岗位区域安全联责、职工安全联保的方式和内容1、岗位区域安全联责。所有单位均要在生产工作地点划分安全区域。每一区域都要确定安全负责人及联责人员,在采掘工作面等范围较大,人员集中的区域,视工作性质和不同岗位,划分为若干小的区域,其他工作地点按岗位划区域,明确职责范围,落实安全责任,区域内发生各类事故、存有事故隐患和严重“三违”都实行责任联带,人人有责,区域责任人负重要145、责任。区域责任人和联责人员有权制止区域内的任何“三违”现象,并有权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2、职工安全联保。在现场工作人员较多较集中的场所实行职工安全联责,接成2人对或3人对,职责相同,责任均等,造成事故或发生“三违”处罚均等。二、考核目标1、单位无重伤事故2、杜绝以下重大幸免事故采掘工作面冒顶造成停产24小时以上事故;机电、运输造成停产4小时以上责任事故;井下放炮伤人事故;提升设备出现断绳跑车事故;3、严禁扒、蹬、跳。对出现以上问题的单位不进行考核。三、考核办法对该项活动的考核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建立联保体系2、安全教育3、安全联责责任的落实4、安全联责处罚5、单位管理与自检1、建立联保146、体系。各单位要层层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目标,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从干部工人逐级签订安全联责、联保合同。2、安全教育。各单位要组织职工利用每星期五对安全生产岗位追究制、三大规程、安全联保等内容进行学习,学习人数达到出勤率的100%。3、安全联责责任的落实。要按照岗位区域安全联责、职工安全联保”活动的实施办法的内容要求,从管理人员到职工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区域安全负责人和联责人员,各区域要挂有安全负责人牌板,采掘工作面要挂有区长与盯岗副区长与班组长与职工2人对的安全联责牌板。其他工种:绞车司机与滑头工;主要峒室、固定人员与巡回检查人员,溜子、皮带司机与相邻岗位都要挂有安全联责牌板。零星工程要挂147、有安全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相邻联保牌板。4、安全联责处罚。对事故、事故隐患及“三违”联责处罚,出现事故的单位要严格按照事故的性质、情节对事故责任者和联责人员进行处罚。第十六章 事故抢救、分析、处理、统计、报告制度为及时准确地掌握事故情况,提高事故抢救中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保证各类事故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处理,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分类伤亡事故1、轻伤事故;2、重伤及严重重伤(严重重伤指:严重骨折和头部、内脏损伤、内出血等伤势严重者)事故;3、死亡事故。非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是指影响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造成了一定损失,但未发生人身伤亡的幸免事故。1、一级非伤148、亡事故:一级幸免事故,特大机电运输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幸免事故: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产8小时以上或采区停产72小时以上;瓦斯、煤尘燃烧爆炸;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水灾使矿井停止生产;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采煤工作面冒顶长10米以上;掘进工作面冒顶长5米以上;巷道冒顶长10米以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机电运输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因机电、运输事故引起的淹井、着火、瓦斯爆炸、停电造成全矿停止生产8小时以上,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部矿井工程停工8小时以上;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中断72小时以上或全厂中断供电48小时以上;主扇风机和分区扇风机停149、止供风30分钟以上。2、二级非伤亡事故:二级幸免事故、重大机电运输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幸免事故:发生的事故使全矿停产2 8小时或采区停工8 72小时;井下发火封闭采掘工作面;因水灾使采区停产;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米;掘进工作面冒顶长超过3米;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机电运输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价值5万元以上到50万元;主要提升设备卡罐达4小时以上;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全矿停电10分钟以上;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中断4 72小时或全厂供电中断30分钟48小时;主要提升设备的断绳、坠罐、坠箕斗、蹲罐150、过卷,大型物件坠入井筒,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车辆颠覆、斜井跑车。3、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级幸免事故,一般机电运输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幸免事故:凡所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产30分钟至2小时或使采区停产2小时至3小时;非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或局扇无计划停电,使风流中局部瓦斯聚集超限;(3)因水灾使一个采掘面停止生产;(4)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5米以下;(5)掘进工作面冒顶3米以下;(6)巷道冒顶长度5米以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机电运输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价值15万元;造成设备停运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1小时以上或产量损失500吨及以上;地面工厂造成车间供电中断14小时或全厂供电中断103151、0分钟;乘人罐笼卡罐1小时以上;3千伏级以上变电设备误停、送电者;采区提升设备的断绳、跑车,大巷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车辆颠覆,斜巷跑车,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二、事故报告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了解现场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和事故损失等情况,立即向调度室、安监处汇报。伤亡事故1、发生轻伤事故,调度室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分管经理、专业领导、有关区队、相关科室等人员进行人员和事故抢救,在24小时内,由事故单位区长组织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将分析报告报矿安监处,由事故专业组织安监处、工会、人力资源部、技术业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152、措施,按矿规定进行处理。事故单位根据分析结果在48小时内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分送经理、安监、工会、人力资源部和有关部门。2、 发生重大事故,调度室立即通知到经理及事故抢救领导小组成员,并向鲁中分局、集团公司调度室和安监局汇报,由经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人员和事故抢救,由经理组织生产经理、安监处长、专业副总、安全监察、人力资源部、工会、技术业务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且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分送经理、安监处、人力资源部、公司安监局和鲁中分局等有关部门,分送时间不得超过5天。需要上级部门调查的,矿要积极配合协助。3、发生严重重伤、一次三人以上重伤和死亡153、事故,要立即向鲁中分局、集团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汇报。经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和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按规定进行处罚,矿配合事故调查与处理。4、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不得隐瞒不报、谎报和迟延报告,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5、发生事故后,矿根据上级部门的分析结果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报上级部门备案,报送时间不得超过一周。6、发生伤亡事故后,要报告以下具体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事故经过、伤亡情况、直接原因初步分析;事故的组织抢救、采取的安全措施和事故灾区的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7、矿对上报的煤矿伤亡事故154、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8、矿安监处要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非伤亡事故1、发生一级、二级、三级非伤亡事故时,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损失情况及处理措施用电话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报告。各级事故要在发生事故后五天以内将事故报告书报送集团公司安监局。2、矿安监处做好非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并在每月5日之前报送集团公司安监局。三、事故抢救1、矿成立以经理、书记为组长,各分管领导、副总及有关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组成的事故抢救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地面指挥领导小组:由经理、总工程师负责,根据事故性质、范围分析,在调度室指挥,随时发出指挥抢救命令。各生产、技术科室准备好图纸及量具,做好指挥参155、谋。事故现场抢救小组:由负责生产、安全分管领导、副总、生产、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进行事故抢救。及时组织抢救,外运伤员,调查、勘察事故现场,掌握事故现场第一手资料。地面抢救领导小组:由行办、医院、经营经理、党委书记负责组织伤员的入院及伤员抢救处理。2、发生工伤、伤亡事故,在现场组织抢救的同时,由调度室根据情况通知到集团公司级、矿级医院及有关单位、人员,并及时组织抢救。3、伤员的救治。医院接到抢救工伤的指令后必须立即通知院长、业务院长和急救人员到指定地点待命,同时通知有关科室做好准备,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急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推诿、拒绝、延误工伤的抢救。如因组织不力,156、抢救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抢救危重工伤时,医院根据自己的业务水平组织抢救,急救能力达不到或伤及头颅、内脏、腰、颈椎和严重骨折以及危及生命的工伤,必须立即送往公司级医院。对需送往上级医院的工伤,院长、业务院长和医护人员必须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以防途中发生危险。4、发生事故时现场安监员、管理人员、班组长及其他施工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妥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向矿调度室、安监处汇报事故情况,组织人员抢救。5、发生事故后重视不够或不积极组织及参加抢救,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6、公司及事故单位要做好伤者入院后的辅助抢157、救治疗工作。四、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由鲁中分局组织调查小组追查分析,并对主要行政领导进行责任追究。一、二级非伤亡事故及三级非伤亡事故中的幸免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小组追查分析,并对主要行政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同时,由矿第一责任者组织本单位人员调查分析,对其他责任者进行处理,并将分析处理情况报安监局;三级非伤亡事故中的机电运输事故由矿分管经理组织调查分析,作好分析记录备查。五、其它规定1、本文未详列的条款按上级文件执行。2、本文在执行过程中如上级文件规定有修改时,相应修改有关规定或直接引用上级文件规定。第十七章 领导干部安全述职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各类人员落实自己的职责,较好的完成158、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建立各级领导安全述职制度。1、经理每月向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书面汇报一次;生产经理、安监处长每月向安监局长书面汇报一次。2、各副总、区队长、科室负责人每实现一个阶段安全目标,向矿分管经理书面汇报一次。3、述职报告内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今后安全工作的计划。4、述职报告一份交安监处备查。5、人力资源部要建立领导干部安全工作业绩档案,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到领导干部考核中去。6、述职报告,经理由行办负责报送;生产经理由秘书负责报送;安监处长由安监处负责报送。第十八章 安全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159、山东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和集团公司安全事故(安全隐患)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精神,强化各级、各类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安全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公司、科、区领导对第二条规定中安全隐患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按本规定给予处分。第二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进行行政责任追究。1、因责任造成死亡事故的;2、因责任造成重大幸免事故的; 3、对公司井安全隐患排查不力,漏排、误排造成重大事故的; 4、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整治项目在限期内未完成或未开工的;5、被集团公司检查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 6、被上级安全监察部门和其160、它部门检查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7、发生事故后或存在安全隐患隐瞒不报,被群众举报或被检查发现的;8、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落实,推诿、拖延的;9、停止作业后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 10、发生伤亡事故承担抢救的医院不及时汇报的;11、其它对安全工作产生严重影响的。第三条:行政处分按照行政责任的大小分为七个等级。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免职、撤职;6、留用察看;7、开除。第四条:行政责任追究执行程序。1、公司成立行政责任追究处理领导小组,由经理、书记任组长,副经理、副书记、纪委书记、安监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专业副总、安监处、各生产业务科室、人力资源部、纪委161、工会、公安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安监处长任办公室主任。2、接到追究项目后,安监处组织各专业副总、业务科室、人力资源部、纪委、工会、公安科等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调查组按照本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对事故或安全隐患的发生原因和责任进行分析并按责任找出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重要责任者,提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呈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批复后下发处理意见。第五条:发生责任死亡事故,对有关责任者给予以下行政处分。1、对一次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事故的,对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撤职。年度内累计发生因工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对公司162、党政主要领导撤职。2、对生产矿井一次或累计发生死亡2人事故的,对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对生产经理、安监处长撤职。3、对生产矿井一次发生因公死亡1人事故的,分管经理撤职。4、发生死亡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区队、专业科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并按规定程序上报批准。5、对于因事故责任受到撤职的人员三年内不能任用。第六条:发生下列重大幸免事故,对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警告或记过;对分管领导和安监处长行政记大过。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开除公职,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降级或撤职,对事故重要责任者记大过或降级,事故其他责任者降级。同时按重伤标准进行处罚。1、造成缺氧窒息或一氧化碳中毒事故。2、163、因煤层自燃封闭采掘工作面的事故。3、井下放炮伤人事故。4、采掘工作面冒顶造成停产24小时以上的事故。5、因管理责任造成淹井、淹采区事故。6、因机电、运输责任事故造成全矿井停产8小时以上的事故。7、提升设备断绳、坠罐、坠箕斗、大型物件坠入井筒、斜井跑车等事故。8、井下发生皮带、电缆和电气设备等着火事故。第七条: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行责任追究。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排查不力的,必须分析原因找出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分别对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和专业科室分管科长进行责任追究,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对重大安全隐患按级别实行项目整改落实负责制;对A164、级隐患由分管经理负责落实;级隐患由各区队及业务科室负责落实。到期不按时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的,按负责范围分别追究上述人员责任,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第八条:对被停止作业的有关责任者,分别对负有责任的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安监处长进行责任追究,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对直接责任者降级、撤职、留用察看或开除,同时进行经济处罚。对停止作业后未经验收擅自生产的责任者,一律开除矿籍。第九条:对矿区和矿井重点工程,大型设备安装工程实行安全质量项目负责制。凡矿区的大型工程、矿井的重点采掘工程、机电运输设备安装工程、防治水工程和一通三防工程等,在设计服务期间内出现严重165、质量问题、危机安全的,都要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设计、审查以及监管责任,可分别对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同时给予经济处罚。第十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重伤人身事故的区队及区队长当年取消各类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比资格;对发生重大幸免事故的分管经理取消各类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当年不得提职。对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当年取消各类先进单位的评比资格,经理取消当年各类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第十一条:矿医院在接收到安全事故的伤员后,要及时、据实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对隐瞒事故或不提供真实情况、不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的医院院长给予行政记大过或撤职处分,同166、时进行经济处罚。第十二条:在公司范围内任何个人及基层组织均有权向公司报告重大安全隐患和各级领导、部门安全失职和隐瞒事故的行为。公司接举报后要进行查处并对举报者按规定进行奖励并保密。第十三条:因规程、措施审查不认真造成技术指导上出现失误而发生安全事故,对参与审查的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未能及时补充安全措施,因此发生安全事故,对分管经理、副总、专业科长、区长、工区技术员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五条:无规程措施施工、违犯规程措施施工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对专业科长、事故单位党政负责人、工区技术员、班组长、安监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六条:违犯国家物资、设备器材采购167、管理规定致使不合格的物资、支护材料、设备投入使用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对进货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七条:因地质预报不准、巷道开门、施工、预透测量控制有误差造成的安全事故,要对地测科长、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八条:各类安全设施安装不履行安装、申请、验收制度而投入使用发生安全事故的,对专业副总、专业科长、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现场工区管理人员、班组长、安监员、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违犯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新工人入矿培训时间、特殊工种复(培)训时间和从事井下工作班组长、区队长安全培训时间达不到规定天数就安排上岗或未培训及培训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168、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安监处长、人力资源部长及教培人员及单位党政负责人、直接安排人员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条:不按规程施工、因工程质量差、隐蔽工程等造成安全事故的,对事故单位党政负责人、工区跟班管理人员、班组长、验收员、安监员及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一条:以任何方式蓄意打击报复辱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视情节对当事人、单位党政负责人和有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当本规定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依上级规定为准。第十九章 现场安全检查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46号令关于预防煤炭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格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169、,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必须按照制定的行走检查路线严格检查现场问题,并按照卡内容将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现场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填入A卡。二、实行24小时负责制,对下井行走路线检查地点24小时内出现事故严格责任追究。三、严格执行留名制,对现场查出的问题要盯住处理,不能现场整改的要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间、验收人、确保问题的及时处理。四、带班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与职工同上同下,将现场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与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并用现场指定电话双方向调度室汇报。五、各级管理人员下井、抓“三违”、带班、现场巡查次数。经理、党委书记1、每月下井个数不低于10个170、,并有1个8小时盯班。2、完成抓“三违”指标不低于1个。3、完成停止作业次数不低于1次(以责任追究为准,下同)。4、经理每季度要将所有采煤、掘进工作面覆盖检查一次,每年要将所有机电运输、通风防尘系统覆盖检查一次。生产经理1、每月下井个数不低于18个,其中中班2个,夜班2个,并有2个8小时盯班。2、完成抓“三违”指标不低于3个。3、完成停止作业指标不低于1次。4、生产经理每月下井要将所有采煤工作面(包括生产、准备、撤除)、掘进工作面、巷修地点覆盖检查一次;每季度要将提升运输系统覆盖检查一次;每半年要将通风防尘和其他生产系统覆盖检查一次。安监处长1、每月下井个数不低于20个,其中中班3个,夜班3个171、,并有3个8小时盯班。2、完成抓“三违”指标不低于5个。3、完成停止作业或“严违”指标不低于2次。总工程师1、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个数不低于12个。其中中班3个,夜班3个,并有3个8小时盯班。2、完成抓“三违”指标不低于3个。3、完成停止作业指标不低于1次。4、总工程师每季要将所有通风防尘系统覆盖检查一次。 其他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6个。生产副总、安监处主任工程师1、每月下井个数不低于22个,其中中班3个,夜班3个,并有3个8小时盯班。2、完成抓三违指标不低于3个,安监处主任工程师抓“三违”指标不低于5个。3、完成停止作业或抓“严违”,不低于1次,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停止作业或抓“严违”不低于2次。4、172、采煤副总每周要将所有采煤工作面(包括生产、准备、撤除)和采区原煤、轨道运输、通风防尘系统覆盖检查一次。5、掘进副总每旬要将所有掘进工作面和所属采区轨道运输、原煤运输、通风防尘系统覆盖检查一次。6、机电副总每月要将所有提升运输系统、压风、排水系统、高低压供电系统和机电峒室覆盖检查一次。7、运输副总每月要将所有轨道运输系统覆盖检查一次。8、通防副总每月将所有通风防尘系统覆盖检查一次。9、安监处主任工程师每旬要将井下所有采煤工作面(包括生产、准备、撤除)掘进工作面、巷修地点覆盖检查一次,每月将机电场所峒室覆盖检查一次。生产科室科长、主任1、每月下井个数不低于22个,其中中班4个,夜班4个,并有4个8173、小时盯班。2、完成抓“三违”指标不低于6个。采掘、辅助工区区长1、每月下井个数不低于22个,其中中班4个,夜班4个,8小时盯岗不少于4个。2、完成抓“三违”指标不低于6个。安监处支部书记、采掘、辅助工区支部书记、安监处信息主任1、完成下井指标20个,其中中班4个,夜班4个,采掘、辅助工区支部书记8小时盯岗不少于4个。2、完成抓“三违”指标不低于6个。安监处副处长、采掘、辅助工区副职1、完成下井指标23个,其中中班5个,夜班5个。2、采掘、辅助工区副职,完成抓“三违”指标不低于4个;安监处副处长完成抓“三违”指标不低于12个。3、安监处纠查队每组每月抓“严违”或停止作业不低于6次。生产科室副科长174、副主任1、完成下井指标20个,其中中班4个,夜班4个。2、完成抓“三违”指标不低于4个。工区技术员、生产科室技术员、工作人员完成下井指标18个,其中中班3个,夜班3个。行办主任、党务工作部部长、纪委副书记、宣传科长、团委书记、人力资源部长、财务科长、武装部长、工会副主席(生产委员)、科研科长、行办秘书完成下井指标8个,其中中班2个,夜班2个。安监处纠察队(1)每月下井不少于23个。(2)每月每人“严违”或停止作业指标不少于2次。一般“三违”指标不少于12个。(3)对本组所辖范围覆盖检查每周不少于3次,对系统覆盖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六、考核办法1、对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检查和带班情况,月底由安175、监处对照管理人员走动式管理A卡和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严格考核。2、实行一月一考核,对完不成下井抓“三违”和巡查指标者取消当月的安全奖,并对其质询通报批评。第二十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为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到有效控制,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重大危险管理制度。1、根据矿井实际情况,严格排查辩识重大危险源。2、对排出的重大危险源要申报登记,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3、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建立评估检查日常管理体系。评估内容危险因素辩识与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类型严重程度、安全对策措施。4、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巡查责任,明确人员,176、实现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有效监控。5、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施的安全管理。6、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定期对职工熟练掌握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7、对重大危险源中危险物质要定期检测,对重大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8、对存在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进行整改与治理,防止事故发生。9、对每项重大事故危险源要制定相应的危险源分析及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10、重大危险源经过治理消除危险、危害后,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申请消号,集团公司同意后进行消号,并将消号情况报安监局备案。11、考核办法凡不按时检查危险源,一次罚该专业副总100元,专业科长80元。对危险源及时制订处理措施,不制订措施或措施不落实罚负责人100元,并追究行政责任。、及时制订重大事故危险源应急预案,不及时制订应急预案罚专业副总100元,专业科长80元。由安监处考核,严格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