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公司现场安全生产监察奖罚管理制度汇编(7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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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1487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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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焦煤公司现场安全生产监察奖罚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焦煤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生产监察奖罚办法第一章 总 则一、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业务保安责任落实和“三违”事故追查分析处理,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是根据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及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的。三、xx焦煤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监察处罚办法由公司安全监察部执行,所处罚款由被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罚款由公司财2、务部设立安全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奖励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作为公司安全活动经费。四、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五、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七、本制度只适用于xx焦煤有限公司及全公司各矿所有不同用工制度的干部和职工。八、本制度没有纳入的相关内容及条款,可参照其他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奖罚办法第一节 奖励范围1.对在全公司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干部职工进行奖励。2.全公司安全创出好水平,可根据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本着记功授奖的原则,分别奖励。3.年度被评为国家、省、市、集团公司先进个人,可记功授奖。4.年度被评为公司安全生产模范、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安全生产标兵、安全生产优秀安监员、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分别给予奖励。5.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4、以整改和预防,及时报告公司安监部门,检举揭发违章指挥,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避免事故发生 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的,可视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的多少给予表彰和奖励。6.在发生矿井灾害抢险救灾中冲锋陷阵,不计个人得失,成绩显著的有功人员记功授奖。7.对在安全工作中有创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人员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奖励200500元条。第二节 安全管理1、安全生产“四无”竞赛优胜单位,年终可给予表彰奖励。2.基层单位年度无事故,按其类别分别给予一定的安全责任风险奖励。3.各业务部室所包业务范围内和所分管的矿井年度无事故按其类别分别给予一定的安全责任风险奖励。4.对优秀班组,年终实行一次性奖励。5、5.当班安全员能及时制止“三违”,且“三违”人员认可,实行一次性奖励200元。6.安全管理工作有创新和亮点,对单位奖2000元。7.提出的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奖200元条。第三节 生产管理1.质量标准化工作创新奖2000元。2.顶板管理及质量标准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奖500元条。3.安排的临时性、应急性及突发性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的,视工程量及工作难度给予 2000-5000元奖励。第四节 机电管理1.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在抢修过程中积极主动配合抢修工作缩短处理事故时间者奖200500元。2.发现事故征兆能立即组织补救措施,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危害的6、,视具体情况奖励3001000元。 3.提出机电设备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据其效益大小奖励100-500元。 4.年度评比,对积极、认真参与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机电管理度的先进单位奖1000-300元,先进个人给予适当奖励。第五节 辅助运输1.运输队组当月未发生跑车、掉道事故,奖励100元。2.对完成技改攻关项目的单位奖励500-1000元。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的单位奖励 500-1000元。4.对发现车内留有物料或物料与杂物混装,及时向调度汇报,避免物料丢失浪费的人员奖励100-500元。第六节 一通三防1.对积极参与“一通三防”管理,提出“一通三防”管理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7、个人奖励50-200元。2.对发现重大通风隐患并及时向调度汇报的奖励300元。3.对在公司以上单位的“一通三防”检查中因成绩突出受到表扬的单位奖励2000元。4.对改造、革新“一通三防”设施成效显著的个人奖励300-1000元。对在“一通三防”工作中有技术突破的工程技术人员奖励200-1000元。5.对在参加集团公司以上的单位组织的“一通三防”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 成绩的单位奖励2000元,个人奖励500元。第七节 监测监控1.对监控设施使用管理好的单位,酌情奖励。2.对使用和维护TK-100通讯系统好的单位给予500-2000元的奖励。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8、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或责任不明确,罚款l000-5000元。二、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按制度要求进行考核,实现安全目标管理。不符合规定,罚款200-1000元。三、建立健全安全办公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分析近期安全生产状况,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安全隐患处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必须有详细的记录,记录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会议记录、纪要要纳入档案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立即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制定隐患处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书面9、逐级报告。指定专人负责按隐患处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处理事故隐患,并要有详细的隐患排除记录。违反规定,罚款200-l000元。四、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的装备和管理情况;安全检查除日常的检查,还应有各种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各种检查可结合进行;日常检查每天每班均进行,各特殊工种负责自己本职工作的安全检查,各科室科长(副科长),工作人员负责对自己本职工作的安全检查,矿长(副矿长)负责对全矿的安全检查:日常检查必须填写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的内容要符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定期检查要成立安全检查领导10、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任组长,负责领导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每月必须组长两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后,要召开全体安全检查人员参加安全工作会议,通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会后写出安全检查通报。对查出的问题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及存档备案。违反规定,罚款200-l000元。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单位每年年底必须对下一年的事故隐患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制定治理计划、标准和监控方法及治理时间;按照事故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的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对重大隐患进行跟踪、处理、直到隐患的彻底消除;制定安全月计划时,明确本月安全生产中存在11、的隐患,制定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对隐患治理情况逐级上报;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找出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的有力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建档保存;对于限期整改的隐患及时进行复查,实现闭环管理。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六、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培训教育采取定期或不定期,集中或分散等多种方式进行。实行全员培训和特殊工种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每年开工前必须对工人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集中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工作,考试不合格12、严禁入井;临时招收的工人,必须经过不少于l5天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工作;新开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组织该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学习该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了解该工作面的位置,地质情况,熟悉该工作面的避灾路线;每季度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不少于3天的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必须送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培训发证;每年年底必须制定下一年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培训的人员。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七、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必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包括:矿井通风、呆掘、运输、13、机电,顶板管理以及煤矿五大灾害的防治等;每一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作业规程,矿方会审后,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必须经会审后方可执行,未经会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执行。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八、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进行审批、学习贯彻,并严格执行。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一)建立健全综合防尘制度,制定防尘措施,组织井下防尘检查,有检查问题和整改记录;(二)建立健全火工品管理及爆破制度,制定爆破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三)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完好管理制度,有日常完好检查记录:(四)建立健全入井检身14、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有日常检查记录;(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有事故报告和事故分析记录;(六)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报告制度,有报告记录;(七)建立健全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有下井带班记录;(八)建立健全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制度,每个作业地点有专职瓦检员跟班作业,每班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禁瓦斯检查员假检、漏检;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瓦斯日报表每日必须上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九)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资料齐全:(十)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矿井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15、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制度,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十一)雨季受水威胁的矿井,应当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并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十二)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进行评审、备案、学习贯彻和演练,并有记录;(十三)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监控制度,重大危险源要求登记建档,有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十四)建立健全安全仪器日常管理制度,安全仪器登记建档,设专人管理;建立日16、常领退使用记录。定期保养、维修,按期校验,并有记录;(十五)建立健全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器材管理档案,有日常使用检查维修、设备故障处理记录:第一节 安全检查1.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各项指标未完成罚100元项。2.一般隐患一条50元,未按期整改罚单位200元,签定人、单位正职各罚50元,重大隐患一条200元,2次未按期整改加倍处罚,依此类推。3.联合大检查中,无故不参加检查,或未按照安排地点,或不进工作面检查,1次罚款100元;检查组不负责任,放宽检查标准罚检查组每人200元;因检查不严不细,造成事故,依事故追查责任人。4.在联合大检查中,受检单位未按三定时间对问题进行整改,见一条罚款17、100元条。5.无故不参加联合大检查汇报会,罚单位领导100元。6.上级检查工程质量为不合格品,罚单位主管技术人员500元。7.安全员日常的现场评估为不合格品,罚队组300元次。第二节 “三违”管理1.当月所查一人一次违章罚款50元、2次违章在规定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依此类推。2.现场管理中1人“三违”,其他人员按“三违”罚款的20进行连带处罚。“四位一体”中1人“三违”,其他人员按“三违”罚款的30进行连带处罚。3.队组内部查出的岗标不合格人员,罚款50元人.次。各业务部室查出的岗标不合格人员,罚款100元人.次。上级来矿检查出的岗标不合格 人员,罚款200元人.次。4.汇报岗标不实的人员,18、罚款50元次。5.因单位领导或值班人员未通知到“三违”者本人造成“三违”人员没有到安全部进行落实,罚责任人30元次。未安排“三违”人员强训,1次罚单位正职20元人。6.“三违”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到安全部门检查认识,加倍处罚。7查“三违”人汇报不实,视情节轻重罚款200元次。8.“三违”运行卡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交回安检部,除“三违”罚款外,加罚50元天,直至交卡为止。9.“三违”人员在运行处理期间,不听从安排,一次罚款50200元。“三违”人员在运行期间所在单位(队组)安排其上岗作业,罚当日值班人员200元,罚单位正职各100元。10.集体违章,罚违章指挥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各500元,罚其他人员各19、罚款300元,罚队组3000元。11.安监人员向“三违”人员索要钱物或“三违”人员拿钱物贿赂安监人员,罚款500元或行政处分。12.对损害我公司声誉的“三违”行为,罚款500元-1000元直至行政处分。第三节 班前会管理1.各队组不按规定组织召开班前会,缺一项扣200元,记录不全少1项扣100元。对口业务部室监督检查不到位一次扣100元。2.班前会没有对安全工作进行重点安排落实,罚值班领导、值班队干200元/次。班前会没有安排互联保的,罚值班队干、班长各100元次,安排不严密、不清晰的,罚值班队干、班长50元次。3.没有对不放心人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安排其上岗作业,罚单位正职、值班队干各200元20、人次。4.喝酒、酗酒后参加班前会,罚款200元次。5.在井口查出酒后下井者,罚款500元,同时罚单位正职、值班领导、值班队干200元次.人。6.休息不好或情绪不佳人员下井者,罚单位正职值班领导、值班队干部50元人次。7.不参加班前会下井上岗者,罚本人200元,同时罚单位正职、值班领导、值班队干100元人次。8.单位值班领导不参加班前会,罚款50元次。第四节 现场管理1.现场“四位一体”人员在各类事故中,其中1人是事故的直接或主要责任者,依照处分决定处罚,其他人员连带20%,互联保人员中1人是事故责任者受到行政处分时,其他人员连带罚款30%。2.跟班领导、安全员未及时查处威胁人身安全的隐患,罚221、00元;提前离岗,罚款300元;出现事故按有关条文处罚。3.跟班队干监督检查不到位罚款500元。当班队干部违章指挥,带头违章蛮干处罚1000元/次。发生事故,酌情给予罚款、降职、免职等处分。跟班队干和安全员责任相同。4.跟班队干、班组长脱岗,就地免职并罚款1000元。5.现场班组人员不知道互联保对象,罚款50元人次。6.现场互联保单、牌板与实际情况不符者,罚班长、跟班队干100元人次。7.“四位一体”不到位开工者,1次罚1000元。8.“四位一体”牌板签字由他人代签,1次罚款50元。9.现场评估跟班队干、班长、验收员无故不签字,罚款200元。10.安全员随意更改现场评估表,1次罚款50元。1122、.施工作业点没有“四位一体”或互联保牌,罚款200元。 12.“四位一体”牌填写与实际不符或不填写,罚款200元。第五节 作业规程、措施及避灾演习1.必须由矿主管工程师(技术员)亲手编写规程(措施),规程(措施)在业务部门传审时由队主管工程师(技术员)与部室审批人面对面进行。他人代替,部室不予审批,并罚款每人500元。2.因不按标准编制、编制质量差责令重新编写,并罚款500元。影响按时审批的,对队长、主管工程师加倍处罚。3.部室人员审批时间超过1天扣100元,出现错误罚款200元处,审批人员让他人代签字或代他人签字,扣双方每人200元次。 4.因规程编制内容不具体、不严密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队23、主管工程师及对应专业部室审批人的直接责任,视造成的损失或危害程度给予罚款以至行政处分。 5.无措施作业或使用通用规程、措施作业,扣作业单位3000元,主管业务部室500元,矿长、主管工程师每人200元。由此而引起事故的从重处理。6.部室审批人员必须对规程严格进行审批。规程初审技术人员要对规程措施名称是否恰当、参加审批单位和领导是否遗漏具体负责。初审不负责,每次罚款300元。7.规程(措施)无内审记录,每次罚500元。规程(措施)未进行编号罚100元,且技术人员有权不予审批。生产、机电、运输、安全等部门对未编号的规程(措施)进行审批罚300元次。8.审批人员对本业务范围内技术或措施把关不严,每次24、罚款100元。9.不按规定学习贯彻、考核,罚实施单位500元次。队长和队主管工程师各100元。考核不合格人员未进行复试罚单位100元人次。10.复训记录不全、未签字或代签字、内容未及时贯彻罚款100人次。11.安排未参加学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人员上岗作业,罚矿长长、主管工程师每人100元/人次。12.未办理相应开工许可手续进行施工的罚施工单位5000元,队长200元,主管工程师100元。由此而发生事故的,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加倍处罚。13.作业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或改变作业工艺而没有及时对规程(措施)进行变更的,扣主管业务部室 500元,部室包队人、队长、主管工程师每人100元。未及时备案、25、贯彻罚款100元次。14.规程(措施)没有及时送到参审人员和相关单位和领导手中,少送一份扣队长、主管工程师各50元。15.队组未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避灾演习,队长、主管工程师每人罚款200元;参加演习人员不达100,扣未参加演习人员100元人次。第六节 业务保安1因为工作安排不周、组织协调不力、生产指挥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扣主管业务部3000元,情节严重的扣除月奖、季奖,部长挂钩 10,分管副职挂钩30,直接责任者挂钩50,分管领导挂钩部长的10考核。1)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类设计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政策、规范、规定和要求,所采用的支护方式与实际要求不符。2)安排多工种、多队组平行交叉作业,造26、成重大事故隐患。3)设备选型不能满足生产实际需求,影响安全生产的。4)井下供电系统严重不符合要求,或不能满足生产需要。5)斜井(巷)运输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或装置不可靠。6)由于没有进行探放水、排瓦斯工作而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7)井下作业地点风量不足,风量煤尘未定期测定或弄虚作假。8)小煤窑贯通地点、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地点及回撤结束的工作面或巷道未及时封闭。 9)综合防尘措施不得力,防尘效果差,井下隔爆设施管理不符合规定。10)井下采掘作业地点未及时安设瓦斯监测装置或监测装置误差超过规定误差影响安全生产的。11)瓦斯监测装置未定期校正或及时更换,自救器未定期检查处理的。12)提供基础技术资料或参数27、与实际不符,误导或影响安全生产的。13)需多专业协助的工作或工程,相关部室不积极配合。14)作业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或生产工艺发生改变后未及时采取变更措施,未进行现场跟班指导。2因为监督、检查不到位,致使工作安排脱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主管业务部室1000元,情节严重的扣除月奖、季奖,部长挂钩10,分管副职挂钩30,技术员挂钩50,分管领导挂钩部长的10考核。1)规程、措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技术要求,针对性不强,编制不严密,给安全生产留下重大隐患。2)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发生变化,无补充安全措施的。3)不按规定及时组织各类检查,检查走过场,致使重大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4)没有及时落实重28、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假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5)安监员空班缺岗。 6)安全监督、检查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3因为执行不力、不到位,发生严重影响安全生产、职工生活的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作业队组或单位3000元,单位正职每人挂钩10,分管副职挂钩30,主管业务部室挂钩20考核。分管副职挂钩主管业务部室30考核,技术员挂钩50,分管领导挂钩部长的10考核。1)规程、措施贯彻培训不严格,考试走过场,不按规程、措施要求进行作业或执行不到位。2)未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隐患不及时处理甚至不处理而进行生产。3)设备检修不及时或检修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4)电器设备失爆。5)“四位一体”缺岗未落实责29、任及动态互联保落实不到位而进行生产。6)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无计划停风。7)绞车钢丝绳磨损超限使用。8)井下各种机电设备保护不全或失效以及甩保护运行的。 9)井下煤尘堆积严重。10)采煤工作面三角区及支架上方漏顶、煤墙片帮严重未采取措施。11)掘进工作面未使用临时支护、临时支护质量差或空顶作业情节严重,炮掘工作面不按规定使用防倒装置。12)工作面安装、回收、收尾、试产、过断层和巷道贯通不符合标准要求,影响生产的。4.地面辅助生产单位因材料、设备、配件供应或检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给井下生产造成重大隐患和生产中断等情况时,扣责任单位领导1000元,分管副职 500元,直接责任者300元。5.其他影30、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按有关文件规定及公司会议精神执行。第七节 其他1.值班领导脱岗或他人代替值班,罚款200元/次。2.无证上岗,无证操作,罚款200元。3.岗位脱岗、睡觉给予罚款300元。4因脱岗、睡觉造成事故者,开除留用察看1年或开除公司籍。5.在岗位上躺着,行为不规范,罚款200元。6.因单位领导责任造成漏岗或脱岗,罚单位领导 500元。7.工作面无避灾路线说明牌或指示牌,罚款300元。8.队组在日常的风机管理、巷道的冲洗管理中,无向安全调度汇报,罚当班责任人100元次。9.未经培训的新工人下井,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10.井下不系帽带罚款50元/次。第四章 业务管理第一:31、煤矿采掘管理规定一、煤矿必须及时填绘下列图纸并建立档案: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2、井上、下对照图3、巷道布置图;4、采掘工程平面图(应按进度及时填绘) 5、通风系统图(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6、井下运输系统图:7、安全监控监测装备布置图:8、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等管路系统布置图:9、井下通讯系统图:10、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图:11、井下避灾路线图:无图或图纸反应不真实,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二、各矿调度室必须健立、健全班前会培训学习制度,并有记录,组织员工学习“三大规程”,学习业务知识并有记录,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要有本人签字及考试卷,不符合32、要求的罚款200-1000元。三、安全员、瓦检员必须跟班作业,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及时处理安全隐患,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四、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开工前,必须对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保证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五、掘进工作面顶板支护最大、空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六、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水钻孔必须有标识,探放水工作有记录,不符合要求罚款200-1000元。七、掘进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贯通巷道必须33、遵守下列规定:1、掘进巷贯通前,掘进机巷道在相距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2、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巷道必须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施工中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巷道贯通后及时调整风量,违反规定处罚200-1000元。八、作业场所要有规范的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图表,爆破施工地点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执行,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九、主要运输巷、采区运输巷内无淤泥、积水,无浮煤、杂物、材料设34、备码放整齐、有标志牌,做到文明生产,不符合要求罚款200-1000元。第二:煤矿机电运输管理规定一、井下供电系统安全管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一)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及保护整定计算书和校验记录,并符合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二)高压隔爆开关应装设:l、欠压释放保护,2、短路保护,3、过负荷保护,4、选择性接地保护,5、真空高压隔爆开关还应装设过电压保护;(三)低压电机的控制没备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装置;(四)127V供电系统(包括信号、照明、煤电钻等)使用综合保护装置,并按规定试验;(五)掘进工作面必须装35、设“风电闭锁装置”,“瓦斯电闭锁装置”;(六)五小电器、四小线和动力电缆使用阻燃电缆,电缆联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七)煤矿井下接地保护符合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二、井下停送电操作、移动、检修电气没备、电缆、电线,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三、井下中央变电所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和向外开的铁栅栏门;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有合格的通道,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设备有铭牌、管理牌,有“禁止送电”等操作警示牌;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中央变电所的地面标高比大巷36、联接处的地面高0.5m;各种记录齐全完整:入井电源必须是双回路电源,入井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井下动力变压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有校验合格的绝缘用具,有充足的照明,有专用电话;有甲烷传感器。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四、采煤工作面到板输送机管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安设信号装置;刮板输送机液力偶合器,必须按所传递功率大小,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检查有无漏失,易熔塞必须符合标准,并设专人检查,清除塞内污物;刮板输送机严禁乘人,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安全措施;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固定牢靠;开动刮扳机前,必须发出开机信号,确认人员已经离开机器转动部位才准正式开动;违反37、规定,罚款200-l000元;五、胶带输送机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罚款200-1000。(一)胶带输送机使用阻然胶带、有防滑、防堆煤、防跑偏、温度、烟雾保护、自动洒水等装置:(二)液力偶合器使用水(或耐燃液)介质,并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三)输送机头有防护栏,机尾有护罩,行人需跨越处设过桥,输送机头、尾固定牢固;(四)输送机启动运转前,必须发出开机信号,确认输送机上无作业人员或杂物时,再正式开机;(五)检修输送机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机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运转动部位上方工作,处理故障必须站在上方作业,要有专人指挥,专人停机、停电、闭锁设备后方可作业; 38、(六)输送带路偏、禁止用其它物体代替防跑偏装置;(七)严禁人员乘坐胶带输送机;(八)现场悬挂带式输送机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胶带输送机安装皮带综合保护装置;六、巷道中行驶的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车辆行驶速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车辆运输途中遇有行人或作业人员,车辆必须停止运行,待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力可缓慢通过,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七、建立以下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l、电气试验制度2、操作规程(装订成册)3、岗位责任制(装订成册)4、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5、设备定期检修制度6、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7、设备管理制度8、安全活动制39、度9、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0、设备包机制度11、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2、电缆管理制度l3、小型电器管理制度14、油脂管理制度15、配件管理制度16、阻燃胶带管理制度17、杂散电流管理制度八、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严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入井防爆合格证”、“入井许可证”后,方准入井;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没备;严禁井下使用失爆电器设备;电缆吊挂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矿灯自救器的管理使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电、气焊作业要有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并贯彻学习,有瓦检员跟班检查瓦斯情况。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九、矿井主排水系统安40、全管理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主水泵应具备的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1、有可靠的双回路供电;2、有满足排水能力要求的备用泵、检修泵及相应的配电设备:3、有备用管路;4、有联通水仓的控制闸门:5、有高出水仓底板7m以上的安全出口:6、有既防火又防水的密闭门:7、电动机有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8、有主、副水仓并有符合要求的主接地集:9、设备有铭牌、责任牌、完好牌,电缆有标志牌,机房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有专用电话,有充足照明:10、有经过校验合格的压力表、真空表;11、有水泵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12、旋转部位有防护装置:13、雨季前要做水泵联合试运转;14、按规定及时清理水仓淤泥。对违反规定的罚款2041、0-1000元。第三:煤矿监测监控安全管理规定一、各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运行管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l029-2007)的规定,设置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机构,负责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不符合要求。处罚200-l000元。二、安全监控监测值班人员及系统设备检修人员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不持证上岗,每人(次)处罚200-1000元。三、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校、维护维修的简单维修的工作流程图,监测监控设备要及时填写维修、标校记录,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四、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符合以下规定:1、编制采区42、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各种电缆敷设、断电区域等要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2、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的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生产调度电话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3、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管理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内,安装时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4、安全监控设备的电源要没置在规定区域,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开关负荷侧;5、井下各地点及时安装监控设备,各类传感器的安装位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专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43、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6、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值符合规程规定;各地点安装的一氧化碳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满足规定要求,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值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罚款200-1000元。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的规定:l、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调校,主要指标有: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2、安全监控设备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并在地面试运行24-48h方能入井使用:3、按规定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不按期测试,每44、次处罚500-1000元。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必须升井检修;5、井下安全监测工必须24h值班,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将两种仪器调准:6、井下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发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值时,应立即通知安全监控部门进行处理;7、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必须立即更换;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45、更换和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检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8、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冲击后,应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9、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应及时更换:10、使用中的传感器应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的积尘,保持清洁,呆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应每天除尘;传感器应保持干燥,避免洒水淋湿,维护、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1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原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46、全措施;对不符合以上规定的罚款200-1000元。六、安全监控监测信息管理规定:(一)监测监控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显示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洋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查询和处理:(二)监控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调度部门,查明原因,将处理结果记录备案;(三)应建以下台帐及记录:1、安全监控设备台帐;2、安全监控设备故障记录: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传感器调校记录:6、监测监控运行日志;7、安全监控日志;8、报警断电记录;9、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l0、安全监控设47、备使用情况月报;(四)安全监控日报包括以下内容:1、传感器设置地点:2、所测物理量名称:3、平均值、最大值及时刻;4、报警次数及累计报警时间;5、断电次数及累计断电时间;6、馈电异常次数及时刻;7、馈电异常累计时间;8、打印日期和时间;(五)报警断电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l、传感器设备地点;2、所测物理名称;3、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4、断电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5、馈电异常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6、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间及平均值;7、每次断电累计时间断电时刻及复电时刻平均值最大值及时刻;8、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六)甲烷超限断电闭锁48、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l、传感器设置地点;2、断电测试起始时间;3、断电测试相关设备名称及编号;4、校准气体浓度;5、断电测试结果;对以上不符合项罚款200-1000元。七、必须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分站、电源等设备的位置、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等;断电控制图应标明甲烷传感器、馈电传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断电范围、被控开关的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的断电接点和编号、没有图纸或图纸不全,不符合规定罚款200-1000元。八、监控系统的设备备件,备用数量不少于安装使用数量的2O,备用数量49、不足,处罚100-500元。第四:灭火工程管理规定一、灭火施工安全管理适用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分规定。灭火工程施工队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作业规程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符合要求罚款200-1000元。二、采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等地点,应充填或设置栅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呆场及排土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应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应加锁,并应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设备停放场、爆炸材料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防爆、防火和危险警示标志;矿山道路必须设置限速、道口等路标,特殊路段设警示标志;严禁擅自移动和毁坏50、各种安全标示;不符合规定罚款200-1000元。三、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设备;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范围内,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不符合规定罚款200-1000元。四、挖掘机采装的台阶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不许爆破的岩土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二)需爆破的坚硬煤、岩台阶,爆破后爆堆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的1.1-1.2倍,台阶顶部不得有悬浮大块。不符合规定罚款20O-1000元。五、灭火施工现场最终边坡的台阶坡面和边坡角,必须符合最终边坡设计要求;灭火施工不得采用硐室爆破。不符合规定罚款200-1000元。六、爆炸材料的领用、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帐、卡、物51、一致的管理制度;严禁发放和使用变质失效的炸药:爆破后剩余的爆炸材料,必须当天退回爆炸材料库,严禁在工地存放和销毁;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使用爆炸材料过程中,20米以内严禁烟火,10米以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不符合规定罚款200-1000元。七、爆破安全警戒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必须有安全警戒负责人,并向爆破区周围派出警戒人员。(二)警戒哨与爆破工之间应实行“三联系制”。(三)因爆破发生中断生产事故时,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员,采取措施后方可解除警戒。不符合规定罚款200-1000元。八、安全警戒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深孔松动爆破(孔深大于5米):距爆破区边缘,软岩不得小于l00米、硬岩不得小于20052、米。(二)浅孔爆破(孔深小于5米):无充填预裂爆破,不得小于300米。(三)二次爆破:炮眼法不得小于200米。裸露爆破药量不超过2O公斤时,不得小于2OO米;药量超过20公斤时,不得小于400米。(四)扩孔爆破时:不得小于100米。不符合规定罚款200-l000元。九、单斗挖掘机在挖掘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止作业,退到安全地点,报告有关部门检查处理:(一)发现台阶崩落或有滑动迹象,危及挖掘机安全;(二)工作面有伞檐或大块物料,可能砸坏挖掘机;(三)暴露出未爆炸药包或雷管;(四)有冒落危险的老空或火区;(五)遇有松软岩层,可能造成挖掘机下沉或掘沟遇水有可能被淹;(六)发现不明地下管线或其53、他不明障碍物。不符合规定罚款200-1000元。十、矿内各种汽车道路,应根据具体情况(弯度、坡度、危险地段)设置反光路标和限速标志。汽车道路必须有洒水车洒水降尘。不符合规定罚款200-1000元。第一节 生产管理 一、采煤、安装、回收 1、安全出口不畅通,罚款200元。2、两巷超前支护长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罚款200元。 3、超前支护范围内支护失效,罚款200元。4、两端头外帮锚杆失效,没有采取护帮措施罚款50元根。5、回收作业时打设的锚杆支护失效,罚款200元根。6、转载机机尾部分无防护装置,罚款200元。7、单体液压支柱自落卸载未更换的,罚款100元架。8、乳化液浓度不合要求罚款100元54、次;无配比检查手段,罚款200元次。9、端头三角区空顶大于0.5M2而不进行有效管理,罚款200元次。10、刮板输送机机尾长时不加盖板(过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罚款200元。11、刮板输送机不执行停机过人制度,不挂安全警示牌,罚款200元。12、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品,罚款500元次。13、收尾逼帮柱不合格,罚款50元根。14、两巷用绞车回收工字钢,距离超过30米无信号,罚款200元。15、木垛支护不符合规程要求,罚款200元个。16、特殊支架不符合规程规定,罚款100元架。 17、伞檐超过规定未处理,罚款100元处。18、梁端至煤壁空顶超过规定未管理,罚款100元处。19、顶板出现台阶下沉,罚55、款500元处。20、两巷超前支护不拴防倒护绳,罚款50元21、巷道、车场材料堆放不整齐,罚款200元。22、胶带输送机机头架无防护网,罚款100元。23、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不打压柱,罚款200元。24、条件发生变化无补充措施进行生产,处罚责任队组1000元。25、出现滚梁、脱口、蹬腿、悬空等危棚未及时处理,罚 50元架。 26、积水超过长5米、深 0.2 米,无及时排水或排水条件困难无架高行人过桥,罚款100元处。27、巷道空帮、空顶、撑杆、刹杆不全者,罚款100元处。 28、跨越输送机、煤溜等地点没有设行人过桥,罚款100元处。二、掘进、开拓1、掘进面不使用前探梁或前探梁不起作用、空顶作业56、,罚款500元。2、砌碹时拆除原临时支护没有采取临时支护帮顶措施,罚款300元。3、掘进巷道连续出现两架危棚继续作业,罚款300元。 4、巷内距窝头30米以外,浮煤、矸石、杂物不清理,罚款200元。5、背帮顶严重失效的,罚款300元处。6、巷道掘砌或修复时,临时支护距离不符合规定,罚款500元。 7、架棚后出现帮顶刹杆松动或不接顶,罚款100元处。8、挑顶立旋胎时,顶部出现空顶未及时采取措施,罚款200元。9、在煤墙侧作业时,防片帮戗柱不符合规定要求,罚款200元。10、壁后充填不实,罚款200元。 11、背板棚不按规定上够背板而向前作业,罚款200元。 12、无作业规程、措施作业,罚款20057、0元。13、冒顶造成停产,罚款500元。14、炮掘工字钢棚支护工作面迎头10米内,必须使用防倒装置,不使用罚款500元,少1架罚款100元。15、砌碹巷道料石的材质、强度、规格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不符合每项罚款500元次。16、砌体灰缝在l米范围内,重缝、瞎缝、干缝不超过2处,超过规定要求,罚款50 元条。17、砌墙基础到实底,其基础深度不小于设计值50毫米,达不到要求,罚款100元处。 18、装岩机未按规定固定,罚款200元。19、装岩机距工作面 6-30米,超过规定罚款200元:20、装岩机无照明,罚款300元。21、装岩机带病作业,罚款500元。22、喷浆泵使用后应清理,喷浆58、带盘放整齐,否则罚款200元/项。第二节 “三违”处罚一、采煤 安装 回收1、进入煤墙未采取逼帮措施,罚款500元。2、各工种工序间安全间隔距离不符合规定,罚款300元。3、用高压液管冲洗支架、冲洗浮煤等,罚款500元。4、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联接装置起吊,罚款500元。5、打大炭(石头)未执行停机规定,300元。6、输送机机头、机尾不按规定打设压柱,罚款500元。7、输送机运输物料未执行有关规定,罚款300元。8、设备运输、安装、拆除等无主要管理人员监护强行作业,罚款1000元。二、掘进 开拓1、未按规定有效使用前探梁,罚款500元。2、控顶距离超作业规定允许范围作业,罚款500元。3、装岩机运59、行范围内有人行走或干其他工作,罚款1000元。4、耙斗装岩机扒碴时无防护栏或防护栏不可靠,罚款300元。迎头挂变向装置钢丝绳套锈蚀严重或有断股现象罚款500元/次,迎头固定变向装置的锚杆不合格仍在使用,罚款300元/次。5、耙斗装岩机运行作业时无照明,罚款500元。6、操作攉煤铲不按规定作业,罚款200元。7、用电控接、拆大链,罚款500元。8、不按规定上好拉杆或撑木,罚款30元根。棚腿不按规定垫鞋板,罚款50元根。支护腿立在浮煤矸上,罚款200元根。9、回旋胎后没有将拱板回掉,罚款100元。三、 机电设备管理1、基础管理 1)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一项不合格罚款200元。2)建立健全各60、种机电安全管理制度,检查中发现制度不全、不完善,记录执行不好,罚款200元次。3)完好率:(包括机电设备完好率、电气设备完好率、小型电气合格率及电缆悬挂合格率)90,罚款200元次项。4)事故率:井下一线单位1,其他单位0.5罚款1000元月。5)防爆率:(包括电气设备防爆率、小型电气防爆率)100,除执行单项失爆罚款外,每降低1罚款100元。6)待修率5,每超l罚 200元。7)严格执行公司质量标准化的各项规定。2、日常管理1)检修单位应按要求建立健全库存、修复、回收,发放等台帐,否则罚款100元项。2)检修单位擅自对皮带机配件、电缆、小型电器进行报废处理,罚款200元件。 3)油脂存放不符61、合规定罚款200元次;无明确标识罚款100元次。4)油脂运送不符合有关规定罚款200元次。对设备添加润滑油不使用滤油器或过滤网,罚款 200元次;过滤器破损未及时更换,罚款100元次。5)各种电气保护不按要求定期试验,罚款500元次;无校验合格证,罚款200元台次。6)接地电阻测试不合格者,3日内必须整改,否则罚款500元。发生一般机电责任事故除考核外,罚款200元;重大机电责任事故,按公司有关规定追查处理。7)不及时交回停电工作申请票,罚款100元次。8)井上下变电硐室绝缘用具不全或破损罚款200元。9)机电设备、五小电器铭牌丢失罚款20元个。10)未按时完成停产预防性检修项目,罚款200项62、次。11)使用单位接到通知后未配合大型设备及特种设备测试或年检,罚款500元。 12)大型设备在线监测,所有传感器正确安装,监测数据、资料要保存完整,否则罚款500元13)各种保护保险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否则罚款500元。3、隐患处理(1)井下机电设备、小型电器出现失爆,罚款200元台次。 (2)井下使用铁丝、铜丝、铝丝代替熔断器熔体,罚款500元台次。(3)电缆连接不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罚款200元处。(4)井下电缆悬挂存在交叉,盘圈(盘成型者除外)或铁丝吊挂等,罚款200元。(5)36V以上线路使用无接地芯线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罚款200元次。(6)井下变电所没有向外开的63、防火铁门和铁栅栏门,罚款500元。(7)变电硐室及各配电点处附近5米内堆放非本供电系统的设备和材料,罚款500元次。(8)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变电所、配电点未按规定设置电器火灾灭火器、灭火沙箱(包括沙袋和铁锹),否则罚款200元处。 (10)变电所记录及防护用具不全,罚款100元。(11)井下局部通风机不实行“三专”供电,又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500元处。 (12)高低压开关、磁力起动器、五小电器标志牌不全或没有按规定要求正确填写的,罚款50元项。(13)各种小型电器未按规定悬挂、固定或无规定标志(包括标志不全),罚款100元台。(14)电器设备或五小电器遭受淋水而未采取措施,罚款100元台64、次。(15)使用无可供接地的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罚款200元次。 (16)井下使用的五小电器其名牌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 电压等级不符者,罚款100元次。(17)应设接地装置(包括接地极、局部接地装置和辅助接地装置)而未设或设置地点不合格的,罚款100元次。(18)电气设备无接地装置或接地装置损坏,罚款200元台次。(19)井下使用的高低压控制器内熔断器外设熔丝者,罚款100元处。(20)未按规定在电器设备及其接地腔中和电缆接线盒中放置干燥剂,罚款100元次。(21)运输信号系统不完善,罚款200元处。(22)对保护装置不可靠的设备强行送电,罚款200元处。 (23)易碰到的电器设备外露,机械传65、动部分无防护装置,罚款300元。 (24)装岩机、采煤机、掘进机停止作业,不切断电源,罚款200元。(25)井下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地点,不按规定装设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罚款500元次。(27)灯房发放矿灯,红灯每超标准1台(标准05),罚款50元。 (28)因使用不当烧毁电机:30千瓦以下罚款500-2000元台;30千瓦以上罚款 2000-500 元台。(29)各种设备紧急停止按钮动作不可靠,罚款50 元次。 (30)“三定”问题未按期处理,罚款200元项,重大问题加倍处罚。(31)矿灯房灯头、灯线、灯锁破损,罚款100元盏;发放红灯罚款50元次;矿灯工作时间 11小时内发生红灯,罚款50元66、次;充电设备的过流保护和接地装置不合格,罚款200元次。(32)备用设备放置不当、不加防护,罚款500元次。 (33)各种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声音异常或温升过高时,必须立即停机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否则罚款500元次。(34)胶带输送机H架、支撑杆上缺瓦片或销,罚款10元个。胶带机上下托辊1处短缺或不转,罚款50元。(35)采煤队必须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装置,并保证完好,检查发现未使用,罚责任队组500元;不完好罚责任队组200元。泵站乳化液浓度不合格罚款200元。(36)胶带输送机未按规定运送物料,罚款300元次。(37)绞车钢丝绳磨损电机端盖,按失爆论处,罚款500元台次。(38)调度绞车闸带67、断裂,铆接松动,罚款100元项次。(39)随意调整泵站压力,罚款200元次(40)乳化液必须使用清水配液,否则罚款200元次。(41)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处理不及时,罚款50元处。(42)采煤机无闭锁前溜的装置或闭锁不起作用,罚款500元次。(43)采、掘设备各种安全阀随意调整或甩掉不用,罚款300元次。(44)机组拖移电缆夹连接处损坏或直接拖拉电缆,罚款50-100元。(45)乳化液必须使用清水配液,必须使用自动配比装置,否则罚款500元,乳化液箱敞盖或液面有异物,罚款200元次。(46)刮板输送机缺1个刮板,罚款50元处,连续短缺加倍处罚;机头搭接不合适带回煤,罚款500元次;因带回煤造68、成事故,加倍处罚。机身不平直,罚款500元次。(47)胶带运输机上下托辊一处短缺或不转,罚款50元。胶带跑偏严重,罚款300元处;胶带接口不合格罚款200元处;横向裂口超过带宽5,罚款200元处。(48)采煤或安装工作面,人为损伤立柱、千斤顶镀层,罚款200元根,缺穿杆销和半环,罚款100元处。(49)主要通风机U型管压差计(在停机状态)液面不在零位,罚款100元次;超温保护不起作用,罚款200元次。(50)主要通风机轴承温度整定正确、动作灵敏,否则罚款500元项次。(51)高低压开关、磁力起动器、五小电器各种标志牌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设置,罚款50元台次。(52)未按规定选择使用熔断器,罚款569、00元次。(53)无计划停电,罚款300元次。(54)电动机在无保护状态下运行,罚500元次。(55)胶带运输机“四种保护、两种装置”不全或不起作用,罚款500元项.次。(56)各皮带巷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软管,罚款100元处。(57)开关下腔本体带电螺丝未封堵;罚款200元台。(58)36伏以上的小型电器无接地装置,罚款500元台次。(59)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变电所、配电点、皮带机头机尾、工具房、井下油库等地点未按规定设置灭火器,灭火沙箱(包括沙袋和铁锹),罚款200元次。(60)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带的,罚款200元。(61)井下私自拆开矿灯、自救器的,罚款200元。(62)井下使用灯泡、电阻、70、电热器取暖的,罚款1000元。(63)在井下打开电器设备、小型电器运行,罚款500元或行政处分。 (64)随意将无压释放器、漏电继电器、过流保护、煤电钻综保、皮带保护甩 掉不用的,罚款500元或行政处分。(65)绞车司机、皮带司机、煤溜司机坐在减速器或电机上操作,站在运行绞车前方,皮带、煤溜正前方罚款200元。一人操作煤溜或皮带两部设备处罚当班300元。(66)指使他人私自操作设备,罚款200元。(67)非电工操作电气设备,罚款1000元。(68)停送电不执行有关停送电制度,罚款1000元。(69)验电时未戴绝缘手套,罚款200元。(70)处理皮带、煤溜等设备问题,未切断电源,未闭锁开关,罚款71、1000元;造成事故的,给予开除留用或开除处分。(71)检修采掘、运输机械等设备,未切断电源,闭锁开关,罚款1000元;造成事故的,给予开除留用或开除处分。(72)单人操作必须有监护操作的绞车,罚款200元。(73)停电后控制手把没打到“0”位,罚款300元。电气开关未挂停送电牌罚款100元台。(74)不按规定操作高压电气设备,罚款100元。(75)各种记录填写不规范,罚款50元处。(76)要害场所不执行登记制度,对当班司机罚款50元次。(77)工件未停稳进行测量,罚款100元。(78)隔着车床传递物品和工具,罚款100元。(79)车床不按规定使用锉刀,罚款100元。(80)机加工人员戴手套操72、作,罚款50元(81)在砂轮上磨刀,身体正对着砂轮,罚款50元。(82)井下明火操作,明火打点,罚款500元次。(83)擅自调整电气设备整定值,或甩电气保护,罚款1000元次。(84)机电工作人员、各类司机和维护工,无证上岗(当年资格证未按规定审核)者罚款100元次,罚其单位200元人次。(85)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罚款1000元。(86)利用他人停电时间擅自进行检修的,罚款1000元次。(87) 检修或处理事故未按规定进行停电、验电、放电或办理停电票的,罚款500元。(88)运输机等设备在开机前未发出开机警报、开机信号或未接以开机回铃信号,擅自开机的,罚款500元。(89)皮带运行状态下73、未使用专用工具调整皮带跑偏,罚款500元。 (90)随意开启或关闭皮带急停装置的,给予开留处分,并罚款2000元。 (91)看变电所人员将门内闩或用铅丝拴住,按睡觉论处,罚款1000元。四、辅助运输1、一般管理 (1)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设备、设施检查、检修规定,缺l项罚款100元。(2)机车完好率必须达到90;人车或架空人车完好率必须达到100;矿车完好率必须达到85。否则,完好率每降低1罚款100元。 (3)主要运输巷轨道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品以上,否则罚款1000元。(4)未完成当班运输任务,罚款50元车;未运送到指定地点,罚款100元车。(5)运料单位在本责任区内发生材料乱扔、乱74、放现象,将予以责任单位材料额的l-3倍处罚。(7)发现材料混装罚款200元车;回收材料与碴、杂物混装,给予责任单位所运材料额的1-3 倍处罚。(8)运输过程中各队必须按要求完成当班任务,无正当理由留 辆车罚款5元,未运到指定地点罚款50元车。(9)急件运输完成后,运输单位与使用单位监运工未及时向车辆调度汇报,罚款100元。(10)装车单位出现错装、捆绑、固定不符合要求,车辆放不到指定地点,影响正常运输或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车。(11)因计划不周,安排不当造成物料浪费,重复运输,罚款300元车。(12)各单位回收的物料,必须到车辆调度办理装料手续,否则,造成差错由本单位负责,并罚款75、300元车。2、隐患处理 (1)绞车未按规定悬挂牌板,罚款100元台。(2)绞车无组合操作板,罚款100元台。(3)钢丝绳损坏程度超过规定继续使用,罚款500元。(4)不按规定设置绝缘轨或悬挂标志牌,罚款100元次。(5)绝缘轨1处失效,罚款100元。(6)临时轨道质量未达合格品,罚款300元次。(7)材料未在指定地点按标准堆放,不合格1处罚款50元。(8)轨道巷材料堆放影响运输安全,罚款200元处。(9)绞车不按规定固定、使用,罚款200元台。(10)绞车钢丝绳结疙瘩,罚款100元台。(11)绞车钩头缺卡,无绳皮,罚款100元台。(12)绞车无护绳板或使用未改制的护绳板开车,罚款100元次。76、(13)运大型材料(如支架、水管、道轨)没有安全措施,或不执行安全措施,罚款500元次。(14)乘坐皮带和煤溜、扒乘矿车,罚款1000元、给予开除留用处分。(15)违反规定超挂车,罚款500元。(16)不按规定联车、挂车及连接装置不符合要求或失效的罚款500元次。 (17)绞车安装后未申请验收合格擅自使用,罚款500元台。 (18)双向开绞车;罚款300元。(19)未使用专用阻车装置,或未按规定支车、挡车,罚款500元。 (20)在封闭轨道区域内行走,罚款500元人.次。(21)新钉轨道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开通使用,罚款500元。(22)在绝缘轨处停放车辆,罚款200元 。(23)检查人员未经运77、料作业人员允许,在运料期间强行走轨道,罚款500元人次。(24)无证开绞车,罚款500元次。(25)装车不符合要求,超高超宽,捆绑或固定不牢,强行开车,罚运输人员500元。使用不完好车辆进行运输作业的,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理。(26)超距离无信号开车运料,罚款200元。(27)不按规定要求推车,罚款300元次。(28)使用阻车器与轨型不符,罚款100元。五、“一通三防”管理 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规定:一、设立“一通三防”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制度及考核奖惩办法。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一通三防”的管理规定,明确瓦斯超限就是事故,严禁微风作业。违反78、规定,每项罚款200-1000元。二、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履行报批手续,违反规定,每项罚款200-1000元。三、必须按规定每十天进行一次矿井全面测风,并分析测风结果,合理调配风量,违反规定罚款200-l000元。四、矿井各地点有害气体浓度、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不符合要求,一次罚款200-1000元。五、矿井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未按规定反风演习,罚款200-1000元。六、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率按规定进行测定,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不符合要79、求罚款200-1000元。七、煤矿井下通风设施、设备完好,附近无杂物、积水、淤泥,支护完好,有专人管理且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符合规定罚款200-1000元。八、煤矿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瓦检员不得空班,漏检、假检,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板,记录手册,日报表三对口 ,每日上报总工程师、矿长审阅。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九、采掘工作面和其它作业地点不得出现有害气体超限作业,不得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积聚现象,否则,必须撤出作业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违反规定罚款200-l000元。十、井下盲巷要及时封闭,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80、标、停工地点停风未设栅栏、警标。罚款200-1000元。十一、井下工作面排放有毒有害气体要有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无措施排放,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十二、井下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十三、井下必须建立消防器材库,并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配足消防材料,备品,工具。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十四、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管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且不得发生循环风,风筒吊挂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十五、煤矿井下应建设完善防尘洒水、消防、供水施救系统,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违81、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一)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工作面、运输机转载点、溜煤口、卸载点、筛分点、破碎点等产生煤尘的地点,作业期间要采取防尘、降尘措施,采掘工作面人员要采取个体防护防尘措施;(二)回采工作面两巷,掘进工作面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隔爆设施;(三)井上、下爆炸材料库、电器没备硐室、材料库、等地点,应备有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测,保持完好;十六、矿井主扇管理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1、有可靠的双电源;2、有反风设施:3、有防爆门:4、设备完好,电气完好,电气保护装置齐全可靠;5、转动及带电裸露部位有保护栅栏和警示牌;6、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7、值班室上墙,主82、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8、各种仪表齐全并指示准确;9、安全用具齐全(绝缘靴、绝缘手套、验电笔、停电警示牌)且存放适当,使用方便;10、机房门口挂有警示牌;11、有经校验合格的电压表和电流表,有水柱计、有电机轴承温度监测装置、电动机有过负荷电压保护、机房有应急照明、设备有铭牌、责任牌、完好牌、配电设备有编号,用途指示牌,有警示牌,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旋转部位有防护装置:至少每月对主要通风机进行一次检查;12、主要通风机房建立人员出入登记记录,人员出入必须登记。13、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做他用,机房内有反风系统图和反风操作流程说明,值班人员按规定规范填写各种运行记录;十七、矿井压风系统安全管83、理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规定,违反规定罚款200-1000元。1、一般管理(1)采、掘、开、安装、机、运、通各矿必须建立“一通三防”责任制、建立巷道煤尘冲洗管理制度和“一通三防”设施管理制度,做到责任明确,管理到人,并建立“一通三防”设施管理台帐,制度不全罚款300元、有制度不执行罚款200元。(2)每月制定瓦检员、瓦检巡徊图表并于每月25日前报公司安检通风部审批,每班瓦检员应检查的瓦检点、计检时间、每班瓦检点的检查次数、次日报矿领导、通风部审批,不按时上报罚款200元。(3)每月25日前通防队补填1次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报通风部审阅,1次不84、及时上报罚款100元。(4)通风设施修建及维护不及时、不标准,罚款500元。(5)矿井反风设施不按规定定期检修,罚款500元。(6)不按规定打钻,造成钻孔深度不够的,罚款300元。(7)矿井防尘洒水管路的安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罚款200元。(8)掘进工作面无备用风筒,罚通防队200元。(9)由于人为和管理上的失误造成主扇停运 1030分钟时,对其直接责任者和单位领导罚300元,同时对单位罚款2000元;停运30分钟以上时,对其直接责任者和单位领导罚款500元, 同时对单位罚款3000元,造成事故给予直接责任者行政记大过降薪一级1年或开除留用分。(10)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1040分钟,罚责任人85、300元,单位500元;4060 分钟,罚责任人500元,单位1000元;60120分钟罚责任人1000元,单位2000 元;120180分钟以上罚现任人2000元,单位3000元,造成事故者 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降薪一级1年或开除留用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11)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造成瓦斯超限事故,除罚单位3000元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12)对局部通风机的专用开关进行定期检修,检修不好,造成停电、停风事故,罚责任人和单位3001000元。(13)使用局部通风机单位每月对局部通风机检修1次,不检修罚500元,检修后不到通风调度登记罚单位100元。(14)局部通风机超过规定时间上井86、检修罚单位500元,局部通风机长期运转未进行检修,造成停电停风事故,罚责任单位1500元。(15)局部通风机下井前使用单位必须到通风部进行上帐登记,迟1天罚款50元。(16)检漏试验时间内无人负责,造成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延长时间,按无计划停风时间长短进行处罚。配电工不按时试验,造成无计划停电停风按无计划停风论处。(17)调度室要做好无计划停电停风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汇报,无记录罚款100元,不汇报1次罚款100元。2、隐患处理(1)通风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生产差,罚款500元。(2)局部通风机无人管理或无挂牌管理,罚款100元。(3)盲巷24小时内未及时按规定管理,罚款500元。(4)通风设施87、不按要求设置栅栏、警标、检查箱、牌板,罚款200元。(5)风门里外和密闭5米范围内堆有杂物和积水,罚款100元。 (6)风筒用铅丝直接拧住吊挂,或用刹杆等物卡压风筒,影响出口风量,罚款50元处。(7)风筒吊挂及对接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罚款100元。(8)井下风门1处不自关罚款100元。(9)新建永久闭墙漏风,罚款300元处。(10)局部通风机吊挂位置不符合要求,吃循环风,罚款500元。(11)防尘设施不接水源,罚款200元。(12)井下及地面选矸系统的防尘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罚款500元。(13)井下巷道及地面选矸系统不能定期冲刷积尘,主要大巷不能定期刷白,罚款300元。(14)不及时维护、维修88、防尘洒水管路,造成工作面被淹,罚款500元。(15)不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说明牌,罚款200元。(16)井下及地面选矸系统的运煤转载点、卸载点无完善的喷雾洒水装置或装置失灵,罚款100元。(17)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进回风巷道未按规定设置净化水幕和隔爆设施,罚款300元。(18)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罚款200元。(19)采掘工作面及主要回风巷道净化水幕安装不符合要求,不能封闭全断面,罚款200元。(20)采煤机和掘进机外喷雾装置不能覆盖滚筒,罚款200元。(22)炮掘工作面无放炮喷雾装置,罚款200元。(23)回采工作面不进行煤体注水,罚款500元。(24)恢复封闭区不按措89、施作业,罚款500元。(25)采煤工作面风幛吊挂不合要求,罚款300元。(26)电气设备放置于盲巷内,罚款1000元。(27)没有按规定要求挂主辅局扇说明牌,短缺1块罚款200元;块牌板制作不规范或吊挂不符合标准要求,罚款200元。 (28)风门前后5米、密闭前5米支护不完好,罚款100元。(29)建临时风门没有掏槽或掏槽没有见硬帮,所建临时风门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罚款100元。(30)光学干涉瓦检器1台次不符合规定,罚款100元。(31)不按期更换光干涉瓦检器所用药品,罚款100元。(32)局部通风机管理单位没有安排专人管理局部通风机,罚款500元。(33)施工单位挂破风筒,破口在100毫米90、以上罚款200元,100毫米以下罚款100元。(34)风门长久失修,造成门框、门扇腐烂,开启困难,风门漏风的,罚款200元。(35)损坏通风设施,罚款500元。损坏风筒罚款300元节。(36)运料时撞坏通风设施或巷道支护,罚款300元。(37)私自甩开风电闭锁或瓦斯电闭锁作业,罚款1000元。(38)在风筒出口到工作面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条件下作业,罚款300元。(39)私自损坏或甩掉瓦斯断电仪,罚款500元。(40)随意涂改“一通三防”管理牌板或冲洗掉牌板上所填写的数字,罚款300元。(41)损坏“一通三防”管理牌板罚款300元。(42)擅自回撤风桥下工字钢棚及抬棚支护材料,造成风桥跨塌,罚款291、000元。(43)随意支开风门、破坏风门闭锁或同时打开两道风门,罚款500元。 (44)随意进入密闭前栅栏内,罚款300元。(45)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脱岗,罚款500元;不填牌板或无计划停风不汇报,罚款100元。(46)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或拆开风筒,罚款300元。(47)擅自打开栅栏、闭墙进入危险区,罚款500元。(48)临时停风地点未按规定断电撤人,设栅栏警标,罚款500元。(49)有计划停风,未严格执行安全措施,罚款500元。(50)回采工作面未达到供风要求强行作业,罚款5003000元。(51)把备用风筒铺开或挪作它用,罚款100元;因此而损坏备用风筒,罚款300元节。(52)在防尘洒水92、管路未安装完或供水不足情况下强行开工,罚款500元。(53)放炮作业的采、掘面放炮前后不洒水,罚款300元。(54)运煤系统各转载点不按规定使用喷雾洒水,罚款200元。(55)煤(岩)巷掘进干打眼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罚款200元。(56)炮掘工作面装炮不使用水炮泥,罚款200元。(57)随意损坏、拆除防尘设施、防尘管路、防隔爆设施,罚款300元。(58)在采、掘、装、运机械开机作业时,不使用防尘设施,罚款200元。(59)瓦检员脱岗、漏检、假汇报或私自提前填写数据,罚款500元或行政处分。(60)不按规定携带和使用便携式瓦检仪,罚款100元。(61)“一炮三检”人员不按规定检查,罚款500元。93、(62)瓦检员未按巡回图表检查,罚款200元。(63)瓦检员、放炮员不在指定地点交接班,罚款300元。(64)瓦斯超限不按规定撤人,罚款500元。(65)瓦斯超限没有排除,瓦检员没有现场交接班,罚责任者500元。(66)排放瓦斯不按措施严格执行,罚款500元。(67)瓦检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罚款200元。(68)瓦斯检查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不对口,罚款500元。(69)没有按规定进行闭前瓦斯检查,1次罚款100元。(70)对瓦斯超限和重大通风问题或出现异常现象,未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罚款1000元。(71)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现场局扇司机、安全员、瓦检员、放炮员不汇报,1次94、罚款200元。(72)巡回瓦检员发现无计划停风未汇报,1次罚款100元。(73)恢复通风前检查瓦斯,瓦检员、安全员不向有关部门汇报,1次罚款100元。(74)恢复通风后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未及时汇报,罚款100元;不汇报罚款200元。(75)主扇停风前和主扇停风后,恢复通风前后,主扇司机不汇报,1次罚款300 元。(76)送电送风不听从生产调度指挥,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不检查瓦斯,罚责任人500元。(77)停风巷道不设栅栏或警戒,罚责任人100元。(78)有计划停风因故不能按时恢复通风,隐瞒不报者,罚责任人300元,单位1000元。(79)处理无计划停电停风不主动、不积极、不听指挥拖延时间60分钟95、以上,罚责任人500元,单位1000元。(80)倒主扇不向调度室请示,罚个人500元,单位1000元。(81)局部通风机管理员班后不向调度室汇报,1次罚款100元。六、地质、测量1中腰线管理(1)地测部是中腰线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全面负责对各开拓、掘进工作面的开口标定、巷道中腰线的标定和延送、工作面完成后的中腰线精度评定,以及对队组中腰线使用情况进行管理考核。(2)开口通知单没按照要求及时下发,扣生产部200元/次,主要责任人挂钩50%处罚。(3)地测部在接到开口通知单后要及时联系生产部和作业队组现场标定开口位置,待掘进58米后地测部对巷道进行中腰线标定。不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的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96、由该队负责并500元,队长、技术员连带30%考核。(4)在遇到各种技术边界线和巷道接近贯通时,要及时和地测部联系并批发贯通措施,炮掘剩20米时及时下发贯通通知单。造成贯通失误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处罚2001000元。(5)队组在中线使用过程中每班应有专人负责,线绳拉中线时必须把地测部标定的中线点全部用上,中线应拉至距工作面窝头6米处,发现偏差及时和地测部联系,以便及时对中线进行校对。(6)安装激光指向仪的工作面,队组要按照巷道实际情况在竖直平面内上下调节激光,并根据激光指向仪距工作面距离合理调节光斑,光线必须同时照在三个中线点上,发现不按上述要求使用中线和激光指向仪一次处罚队97、组500 1000元,队长连带50%考核。 (7)不同支护巷道对巷道中腰线的具体精度要求如下:全锚巷道中线偏差值-60mm+60mm;锚喷巷道中线偏差值-50mm+50mm;工字钢支护、砌碹巷道中 线偏差值-30mm+30mm。因队组的工作失误造成中腰线偏差,在偏差100200mm时扣300元/米,在偏差200500mm时扣500元/米,造成偏差严重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以上各项队长和生产技术员挂50%处罚。(8)队组不能积极配合地测部延送中腰线的工作,有意刁难推委,扣队组300元/次,队长挂钩50%处罚。2采掘工作面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的奖惩规定(1)采掘工作面在受水和小窑老空等98、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施工。不按此原则进行超前探测的,对相关责任人员50010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探测钻孔设计由地测部提出。(3)进行探测工作时,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不能相互推诿,影响生产。(4)通防队必须按照探测钻孔设计或地测部的要求进行探测钻孔的施工。不按要求施工的,1次罚款l00元。因施工不准确或弄虚作假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探测钻孔施工完毕,由地测部提出“允许掘进(回采)通知单”。(6)采掘队组必须按照允许掘进(回采)通知单要求,严格掌握采掘进度,绝不允许超采超掘。违反规定的罚款500元。因超采超掘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 99、处罚。(7)经通防队打钻探测后,仍需采掘队用自备锚头进行补探时采掘队组必须 严格执行补探措施,并认真注意工作面情况,发现有透水征兆时要立即停止采 掘并报告有关领导和单位,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采掘。采 掘队组补探不完全或少补探1孔,罚款50元。不进行补探,罚款500元七、 监测监控1、监控设施的领用、安装及回收(1)监测设施安装前,监控室牵头、机电部及使用单位配合预先将监控专用综保、断电闭锁线安装敷设到位,逾期未完成而影响设施按时安装的,罚责任单位200元次。(2)综采面试产前及掘进头开口5米时,应安装监测设施,未安装到位的,罚责任单位200元次。(3)监测设施的停用或回收,须经100、通风部批准,由监控室负责拆线,使用单位自行回收,并于升井次日到监控室办理下帐手续,未经允许回收设施或逾期不下帐的,罚款 200300元。(4)下帐时,分站、电源、传感器、断电器、接线盒的回收率要达100。传感器信号线的回收率要达到96,未达要求的部分责任单位要按价赔偿。(5)监测设施使用单位要维护好本辖区内的监测设施,因监护不力造成设施 工作异常,或设施不符合机电质量标准化要求,出现问题不及时汇报的,或在处理故障时不予积极配合,罚款200300元次。(6)清洗巷道时,朝瓦斯传感器洒水的,发现1次罚款200元。(7)设施使用单位丢失监测设施、器材,按原价以罚款形式赔偿。造成设备损坏的,按损坏部分101、价格的50进行赔偿。(8)因监测设施故障引起误断电而未采取临时应急措施恢复正常供电的,罚责任单位300元次。(9)对专用综保检修维护不到位,造成监测分站后备电池放亏影响设备运行的,罚款200元次。(10)对有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罚款200元次。2、井下通讯设施管理 (1)丢失话机要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并按每台话机原价的120罚款,丢失话机后偷窃其他使用单位话机的,加罚300元。(2)对话机的不正常损坏,要追究原因,并视使用维护单位的责任大小,给予 100500元的罚款。(3)通讯线路的回收率不达95,短缺部分按每米原价的120赔偿。(4)有意把电话线裁断的,酌情罚100-200元。(5)102、不按时送达电话安装申请单而影响生产、不及时上交通讯器材的,罚款100-300元。(6)通讯器材帐目不清的,罚款200-300元。(7)井下电话随意打开或拆卸任何部件,罚款100元。(8)话机移动时要安放在较干燥的安全地方并固定好,不准随便乱扔,发现乱扔现象每次罚款50元。(9)除硐室外的话机均要加设防护箱,不加防护箱的罚款100元。(10)任何人都不准随意拍打按键及紧呼键,否则,每次罚款100元。(11)通讯设施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规定和防爆完好要求,并没有及时整改的,罚款100-300元。(12)对出于个人私利,人为制造通讯故障的,要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行政处分。103、3、监测监控设施的设置和管理 (1)瓦斯传感器、断电仪无挂牌管理罚款200元;牌面不清罚款100元。 (2)采掘工作面、主要进回风巷道、风机房等没有按规定配备传感器、断电 仪或便携式瓦检仪,罚款500元。(3)采掘工作面没有及时移动探头安装位置,造成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4)不能定期维修、校验探头,造成显示数据明显失真,罚款200元。(5)瓦斯检测装调校、检修及充放电未按规定执行的,罚款100元。(6)损坏监测装备或领取监测仪不能及时交回的,罚款500元。(7)监测装备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电缆敷设不符合规定的,罚款300元。(8)监测、监控和通讯专用的蓝104、色专用线挪作他用,罚款300500元。八、 调度管理1)双休日值班领导无故缺岗、脱岗1次罚款 300元。不下井、不签到考勤,值班不在规定地点,罚款100元/次。 2)值班队干脱岗或他人代替值班,罚款300 元。3)无故不参加调度会、调度生产例会等会议,每次罚款200元,会议迟到每次50元。4)调度室查岗有关单位值班人员不在岗值班,每次罚款300元。5)对没有公司通知,私自改变品种煤流向的,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的罚款。6)调度台发生瓦斯预报警,调度室通知相关业务部门后,有关部门未及时查清原因,并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对单位处以500元罚款,正职挂钩100元。7)井下发生瓦斯超限造成停电、停风时,现105、场有关队组或单位、个人,未及时向调度室及有关部门汇报,并查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对单位处以500元罚款,正职挂钩100元。8)生产检修严格按调度室规定时间执行,做到开、停准时(调度室有通知时除外)否则,当班调度员对当事人罚款50元;检修超时部分按生产事故对待。9)生产队组接到调度室临时调整工作的通知后,要及时安排。对扯皮推诿者罚款50元;安排不及时的罚款200元,没有安排时罚款500元。未按调度室要求完成或完成质量不过关,给予责任200-300元的罚款,正职挂钩20%。10)如生产单位私自调整工作,一经发现对生产单位罚款500元,单位正职、值班人员各挂钩20%。11)井下生产单位对生产106、情况如产量、数、进尺米数、工程进度等汇报不真实,虚报、谎报,根据情节轻重对汇报人给予50-300元罚款,正职挂钩20%。12)生产及有关单位接到调度室紧急状态下的通知后,要及时安排人员、车 辆、物资等。如安排不及时,抢救不到位,视情节轻重给责任单500-1000元的罚款。13)因外来检查,各作业地点不能生产,调度室通知临时调整检修时间时, 有关队组要严格执行。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处以500元罚款,正职挂钩100元。14)对“雨季三防”、“冬季三防”等季节性工作,出现人员、材料不到位,设施不完好,设备不正常者。视情况轻重给予责任单位500-1000元处罚。15)不服从调度指挥罚款300元,造成事故影107、响生产的罚500-1000元。16)井上下作业地点一旦发生事故后,现场作业或当日值班员人员谎报或隐瞒不报,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集体处罚1000元,队长挂钩处罚200元,并在次日早上调度会上进行通报,亮相台进行事故分析。17)发生生产事故后,各级相关领导如在规定时间内(超过30分钟,生产队组队长或队干、技术员必须到现场;超过1小时,业务部室分管副部长、技术员必须到现场;超过2小时,业务部室部长必须到现场;超过4小时,分管公司领导必须到现场)没有到现场组织处理,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对根本就没有到现场的,处以100元罚款。(以调度室记录时间为主)18)生产紧急情况下,调度室调动人力、物资车辆时,有108、关单位不按调度室要求及时组织到位时,每次罚500元。19)井上辅助单位发生影响生产的情形时,按生产事故赔偿制度执行赔偿。20)不如期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九、火工品管理及放炮1.放炮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罚款300元。2.未按规定领退、运送火工品,罚款300元。3.火药雷管混装,罚款500元。4未按规定加工火药,罚款200元。5.火药、雷管乱扔、乱放,罚款500元。6.火药、雷管箱不加锁或未放到警戒线以外,罚款500元。7.雷管脚线不扭结,罚款50元个。8.放炮母线有明接头,罚款300元。 9.放炮母线与电源线混杂在一起,罚款200元。10109、.放炮无掩护体,罚款200元。11.放炮点风量不够、微风、无风放炮,罚款1000元。12.炮后未用专用找顶棍找顶,找顶不彻底每处罚款200元。13.未按规定装药,罚款200元;炮眼无封泥或封泥不实,罚款200元。14.多人放炮,罚款500元。15.对遗留残炮、瞎炮未按规定及时处理,罚款1000元。16.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罚款300元。17.不使用放炮器而使用其他电源放炮,罚款500元。18.短线放炮,罚款500元。19.明火放炮给予开除留用处分。20.放明炮,放糊炮,罚款1000元。21.放炮器钥匙不随身携带,放炮器放置不正确罚款200元。22.放炮不设警戒,罚款300元。23.人员未撤到安110、全地点放炮,罚款500元。24.“一炮三检”人员在有问题的情况下不在现场交接班,给予开除留用处分。25.偷盗火药雷管和井下电气设备配件、皮带、风筒、电缆等,罚款1000元直至行政处分。十、其他1.井口检身人员不执行检身制度,罚款50元;下井人员不接受检身,罚款100元。2.下井人员不按规定考勤或不听从检身人员指挥,罚款3001000元。3.入井人员携带手机、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井下抽烟,给予开除处分。并罚款1000元。4.在井口禁止范围内、地面变电所和其他易燃场地抽烟,罚款100元。5.入井人员不听从把钩工统一指挥,罚款100元。6.入井人员起哄、谩骂、砸门和打架斗殴,罚款300500元。7.111、酒后下井,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薪或开留处分。8.故意损坏井下安全设施,罚款500元直至行政处分。9破坏井上下消防设施,罚款300元。10.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设备机房,地面变电所、火药库等要害部门,罚款300元。11.要害部门未执行出入登记制度,罚款300元。12.拒绝接受检查或态度蛮横,罚款5001000元。13.刁难、打骂安监、放炮、瓦检等检查人员,罚款1000元直至行政处分。14.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罚款300500元。15.靠着运行的设备(皮带、溜子等)休息或作业,罚款300500元。16.未采取防范措施,靠近煤墙易片帮或顶板支护不完好的地方休息或作业,罚款300500元112、。17.凡在岗位上熄灯、躺着或睡着,均视为睡岗,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薪或开留处分。18.无证上岗,罚款300500元。19.不熟悉避灾路线或不会使用自救器,罚款200元。20.不懂本工种岗位标准化、不遵标作业,罚款200元。21.在人车或等候室内躺卧、摘掉安全帽,罚款100300元。22.在公共场所起哄、谩骂检查人员,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薪或开留处分。23.新工人未签定师徒合同、未办理试用证、未经验收开据下井许可证安排下井作业的,罚队组 1000元,矿管理人员200元。24.新工人师带徒试用期间,新工人“三违”,罚师付200元,当班班长100元。25.新工人在队组培训期间,不得安排上岗包括地面作业,否则罚队长100元,罚安排人100元,罚队组500元。26.队组对岗标不合格人员培训,经复查仍不合格的罚培训人200元,矿有关人员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