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口工作服务及应急事故处置管理制度(5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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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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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渡口工作服务及应急事故处置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管理制度11 渡口简介42 管理机构42.1 组织机构42.2 安全管理人员53 管理职责53.1 渡口经营管理人职责53.2 渡口安全管理员职责(安全管理员需要细分到正副所长)73.3 渡船船长职责(渡口船长就是驾驶员,两职责合并)73.4 渡船驾驶员职责(渡口船长就是驾驶员,两职责合并)83.5 渡船轮机员(或机工)职责93.6 渡船水手职责94 日常管理104.1 渡口守则104.2 乘客守则104.3 渡口工作人员守则114.4 车辆过2、渡须知114.5 “航行八要”制度124.6 “九不开船”制度124.7 “十不装载”制度134.8 渡口值班制度144.9 渡口安全自查制度144.10 渡船安全自查制度154.11 渡口安全培训制度155 应急管理165.1 应急预案16总则16(一)渡口渡船应急领导小组17(二)职责17(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18(三)紧急情况的报告内容如下:18(四)严格保护交通险情(事故)现场。18(一)渡口应急反应19(二)船舶应急反应191 职责192 应急程序195.2 应急须知21渡船搁浅和触礁应急须知215.3 应急演习与训练40渡口船岸联合应急演习406 台帐3、管理426.1 规范性文件426.2 证书证件426.3 内部工作记录(增加安全会议记录)426.4 外部检查记录426.5 其它资料43渡口渡船安全自查表45渡口规范性文件清单48渡口证书证件清单49渡船航次渡运人数及车辆登记表53渡口其它资料清单55渡口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参考范本)1 渡口简介本渡口位于水道,南边渡点位于市区镇村,北边渡点位于市区镇村,于年 月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批准文号:),距镇政府约公里,距消防中队约公里,距医院约公里。本渡口经营人是市区镇村委会。本渡口现有渡船艘、渡工人。据2010年统计,日均渡运旅客人、自行车辆、摩托车辆、汽车辆。2 管理机构2.1 组织机构组织4、机构框架图经营人(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粤南海渡1234粤南海渡1235粤南海渡12362.2 安全管理人员姓名职务住址联系电话备注所长副所长安全员船长粤南海渡1234船长粤南海渡1235船长粤南海渡12363 管理职责3.1 渡口经营管理人职责按规定申请办理渡口的设置、迁移和撤销手续。设置并维护与车辆、旅客上下渡船相适应的码头、栈桥或台阶等渡口设施。配备适航的渡船,加强对渡船的安全管理,对渡船的航行安全负责;确保对船舶更新、维修和设备配置的资金投入,使渡船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按照规定配备足够、合格的渡船船员;加强对船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不得聘用无有效5、船员证书、证件的人员担任船员;不得指使、纵容、强令船员违章航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日常渡运安全管理,保证渡运安全。在法定或者传统节日、重大集会、集市等渡运高峰期,应相应增加渡口工作人员,合理调度渡船,加强渡运秩序的维护。在危险天气、洪水期间,注意收集恶劣天气、水文和航行通(警)告信息,严格遵守安全航行的特殊规定和主管机关有关航行安全的决定。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险情、事故处置预案,定期组织船岸应急演习。定期对渡口码头附近水域进行扫测和疏浚,清除碍航物,以保证渡船航行、靠泊安全。主动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和6、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渡口、渡船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遇险或发生事故时,应组织自救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3.2 渡口安全管理员职责(安全管理员需要细分到正副所长) 负责渡口渡运总体调度,领导渡口全体工作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和任务。贯彻执行上级机关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落实本渡口安全渡运管理制度和其他有效措施,带领渡口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文明渡口的建设活动。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定期召开渡运工作会议和检查总结完成情况表扬渡运过程中的好人好事,处理渡运的违法违章行为。具体组织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训练和演习。 定期开展安全渡运评比活动,组织员工学习相关的技术知识及有关内7、河的避碰规则,组织员工轮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 收集安全工作信息,加强渡口内外安全信息交流。 3.3 渡船船长职责(渡口船长就是驾驶员,两职责合并)船长为确保渡运的安全,必须严格遵守内河避碰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做好全船的最高领导,具有驾驶操作和渡运过程解决问题的最终决定权,船上其他船员必须绝对服从。在渡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航行八要”、“九不开船”、“十不装载”等渡运安全制度,如遇恶劣天气,船舶超载装载不平衡,装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或有可能发生影响安全渡运的情况时,应该决定临时停航或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将原因上报渡口经营管理人。发生渡运安全事故时,应指挥船员积极抢救,尽力减少损失,如涉及对8、方,应检查双方的损坏情况,做好记录,及时向渡口经营管理人汇报事故原因、过程及损失情况。布置本班的岗位分工责任,做好交接班工作,每周定期总结生产、安全工作。负责安排船员的轮休、值班守船的工作,做好考勤登记,组织船员做好船、机、设备的日常清洁保养。3.4 渡船驾驶员职责(渡口船长就是驾驶员,两职责合并)驾驶员是船长的助手,在船长领导下担任航行、停泊、装卸及值班等工作,在渡船没有配备船长时,船上最高职务的驾驶员行驶船长的权力和履行船长的职责。开航前按相关的规定,做好开航前准备及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航行值班职责和交接班制度,正确填写航行日志;航行中严格遵守内河避碰规则及有关港航规则等安全航行规定,遇有任9、何疑虑应及时报告船长。负责管理船舶航用资料,按时收听、记录气象信息,遇天气恶劣时,及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航行安全。负责所分管航行及甲板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其处于良好可用状态,并作好记录。负责消防、救生、堵漏、防污器材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其良好状态。3.5 渡船轮机员(或机工)职责 遵守港航的规章制度和渡口所的有关规定,服从船长的领导。负责全船轮机的技术工作,坚持对船舶的定期检查、保养,保证本船主、辅、机、传动系统及电器设备运转正常。坚守岗位,执行操作规程,听从船长指挥,做好航班检查、航后保养工作,下班时,按交接规定进行交接,正确填写轮机日志。机器启动后,若无特殊10、情况,未获值班船长或驾驶员通知,不准自行停机,机器运行期间注意定时观察运行情况、仪表变化,机器未熄火前不得离船。3.6 渡船水手职责 遵守港航的规章制度和渡口所的有关规定,服从船长的领导。负责检查缆索、锚具、三角木、救生、消防及码头系泊设备等是否齐备完好,渡船尾轴、仓底盖是否紧密不漏,跳板升降是否安全可靠,跳板铰链是否润滑、牢固完好,清除头尾舱积水,保证甲板面清洁。负责带(解)缆、指挥车辆及旅客上、落渡船,正确停放车辆,保证船航装载平衡,垫好三角木,摘挠安全横缆和码头缆,检查可疑车辆,禁止未经渡口所批准的装运危险品或超载的车辆上船,纠正司机、旅客的违章行为,在指挥过程中必须使用红绿旗。航行时负11、责了头望尾,协助船长做好安全航行的避碰工作,渡船离靠时正确配合船长进退,撑正船只方向,确保离靠码头安全。经常检查航行信号灯是否正常。(编制说明:渡口可根据管理岗位设置和渡船实际配员,对以上岗位职责进行增添或删减,但必须把相应管理职责进行拆分或合并。)4 日常管理4.1 渡口守则必须在每一艘渡船的显著位置上标明载客定额和载货定额,严禁超载。 乘客要遵守渡口守则,维护渡运秩序,不得抢渡,上船后要听船工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遇洪水暴发,大风或其他恶劣天气,开航有危险的时候,必须停止渡运。 破漏失修或驾驶工具缺损的船只,不准开航。 严禁残、病和醉酒的船工驾船。 乘客和船工应互相监督,共同维护渡运安全。12、4.2 乘客守则渡船停稳后,依次序上下船,不得争先恐后,上船后按指定位置坐好。 船满载时,应立即停止上船;船超载时,后上者应自觉离船,渡工有权责令后上者离船。 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剧毒等危险品乘船。 听从渡船人员指挥,渡运遇有危险时,应配合保持船身平衡,不得惊扰骚动。 4.3 渡口工作人员守则遵守渡口守则,以礼待人,指挥好一切车辆及旅客上落,保持船上卫生清洁,爱护公物。 确保车辆、旅客装载平衡。 一切必须按渡口规程工作,谁违反谁负责。每晚当班人员必须在船上值班,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离船,晚上尾班船后必须冲洗船只一次。为确保渡运安全,任何人不得在船上以及所房搞任何娱乐活动,违者开除工作,并处罚月工13、资百分之五十。4.4 车辆过渡须知 过渡车辆应减速慢行进入待渡站区, 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在指定车道按先后顺序停车排队,不准抢道、插位、不准乱停乱放。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按限定时速有秩序地依次上船,不得抢道争先。上船后在放车员的指挥下,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车辆停放完毕后须垫好三角木,关闭所有照明灯。做好车辆一切安全工作后,驾驶员必须迅速离开车辆舱。在渡轮航行中,驾驶员不得滞留或返回车舱。下船时,待旅客离船上岸后,再在船上人员的指引下,按车辆前后顺序依次启动下船,不得争先恐后。装运危险品车辆只准在危险品专渡过渡,不得与常规车同时过渡。装运危险品车辆须持有危险品准运证,有明显的标志,并14、配备灭火器,进入渡轮甲板前必须戴好防火罩。4.5 “航行八要”制度 要清醒:要保持清醒头脑,值班人员不得饮酒,渡运时不准穿拖鞋。 要整肃:要保持驾驶台整洁肃静,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台。 要了望:要注意了望河面往来船只情况,严禁闲谈、看书报、吃东西。要避让:要遵守航行规则和本渡口对航线的规定,主动采取避让措施,严禁强行横越他船船首。要检修:要时刻注意舵机液压,发动机、齿轮箱的油压、油温、水温,当其不合要求或机器发生故障时,应停航检修,严禁在航行中修理。要守岗:要坚守岗位、遵守操作规程,头尾岗应“了头望尾”左右岗应注意船上情况,做好避碰、救生、消防准备。要提醒:遇鱼艇或其他小艇时,要减速并提醒对方15、注意。要谨慎:要密切注意瞬间气象变化,航行中突遇暴风雨袭击时,应谨慎地顶风前进,就近靠拢浅岸抛锚。4.6 “九不开船”制度船坏不开船:船体结构、舵、跳板等发生损坏未修复时不开船。机坏不开船:发动机、传动系统、驾驶系统、液压系统工作不正常,声、光信号不符合要求时不开船。 超载不开船:装载超重或不平衡、车辆前(后)轮越出船体甲板时不开船。 缺员不开船: 未按规定配备足够、合格的渡船船员时不开船。 风大不开船:天气突变,有即将发生雷暴雨和狂风,风力超过渡船抗风能力时不开船。 雾大不开船:浓雾、能见度不良不能辨认对岸轮廓时不开船。 四超不开船:装载危险品车的包装容器破损而未做安全处理,影响航行安全的“16、四超”车未采取有效措施时不开船。 碍航不开船:其他船舶占用渡口码头、群众在附近活动影响安全航行、上、下游来往船只,排筏有碍本船安全航行时不开船。 酒后不开船:船员血液里酒精含量超过20mg/ml时不得从事渡运工作。注:船长或履行船长职责的驾驶员是执行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值班驾驶员是直接责任人。4.7 “十不装载”制度 船体结构、跳板设备损伤,足以影响安全渡运时不装载。 船身渗漏积水,水密舱紧固不严,所需燃油不足时不装载。 驾驶台操纵系统不灵活,舵液压不足,声、光信号不符合规定时不装载。 主、辅机,传动系统不正常,检查保养工作未完成时不装载。 锚具、消防、救生、三角木等安全设备不齐全时不装载。 17、各种缆索(包括码头缆、安全横缆、拖缆等)现状不良,未绑挂好时不装载。 船员不齐,尚未各就各位时不装载。 “四超”车未办妥过渡手续不装载。 危险品车无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或不符合安全规定,未办妥过渡手续不装载。即使办理了过渡手续也不得与客车混载过渡。 乘客(除老、弱、病、残者外)未下车不装载。注:船长或履行船长职责的驾驶员是执行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值班驾驶员是直接责任人。4.8 渡口值班制度遵守渡口守则,以礼待人,指挥好一切车辆及旅客上落,保持船上卫生清洁,爱护公物。明确当班工作人员管理,落实好个人的责任制,做到渡运安全达到100%。 当班人员必须做到任何情况下不能离船,一切服从船长的指挥。船长、驾18、驶员必须掌握好天气的变化,按实际情况做好应变工作,应停必停,并负责安排好当班人员的工作。轮机员要勤密检查船只及机械,发现问题要及早修复,并及时报告船长,突发情况要及时做好应变工作,确保船只正常运转。水手人员要配合好驾驶员及轮机员工作,开船前要分好工,钩好头尾横缆,做到头尾及左右有人眺望工作,船靠码头要钩固好船只后方可放旅客上落船。4.9 渡口安全自查制度渡口安全管理人员每季度至少对渡口、渡船进行一次安全自查。 渡口安全自查内容主要包括:渡口设置批文与渡运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渡口水域通航环境、渡口安全设施与渡口守则牌情况;规章制度落实与渡船自查情况;渡口应急训练与演习情况;19、必要时抽查渡船。 渡口安全管理人员自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报告渡口经营人,并制定整改安排,即时或限时完成整改。 渡口安全管理人员自查和对安全隐患实施整改,必须做好记录(格式见附表1),存档时间不少于两年。4.10 渡船安全自查制度渡船船长每月至少组织渡工对渡船进行一次安全自查。 渡船安全自查内容主要包括:渡船外观;渡船证书;渡工配备及持证;渡船装载及遵守航行规则情况;船舶签证、安检情况;消防、救生设备配备情况;应急训练与演习情况等。 渡工自查发现渡船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报告船长,并制定整改安排,即时或限时完成整改。 渡工自查和对安全隐患实施整改,必须做好记录(格式见附表2),存档时间不少于20、两年。4.11 渡口安全培训制度渡口安全培训包括渡口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和渡工培训学习,培训应能达到提高船员的理论水平、安全意识、应变能力和操作技能,尽可能减少、消除人为事故隐患的目的。渡口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渡口工作人员、渡工培训学习,每位渡口工作人员、渡工全年参加培训学习(包括在岗、船和离岗、船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主管机关文件; 渡口安全管理制度汇篇; 船舶安全设备使用知识; 水上交通事故案例剖析; 季节性安全知识。 每次培训后,渡口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参加培训学习人员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格式见附表3),存档时间不少于两年。5 应急管理5.1 21、应急预案 总则为积极应对渡口渡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及时有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反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渡口实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本渡口的渡船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救援工作。紧急情况主要是指本渡口的渡船发生碰撞、火灾以及人员落水等紧急情况。应急救援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以保护乘客、船员及求助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就近求助原则。事发渡口的镇政府、村委会在紧急情况发生后,要迅速作出响应,立即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三)统一指挥原则。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由镇政府设立的渡口紧急情况2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指挥,任何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一)渡口渡船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 员:(二)职责渡口渡船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所称紧急情况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工作,在海事等专业应急部门未到现场时,负责组织渡工、村民迅速开展自救抢险工作。在海事等专业应急部门到达现场后,要服从指挥,共同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渡口渡船应急领导小组要积极配合海事等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渡口渡船应急领导小组应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的预防工作,坚持以防为主、安23、全第一的方针,防止紧急情况的发生。渡口渡船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加强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教育,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提高应急救援反应能力。 紧急情况报告程序渡口渡船紧急发生后,有关单位或船舶、人员必须做到:(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二)立即拨打110或12395报警(119火警、120救护),并向村委会报告;(三)紧急情况的报告内容如下:1、交通险情(事故)发生的船舶或设施、时间、地点;2、交通险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3、交通险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和种类;4、交通险情(事故)抢救的情况和24、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交通险情(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四)严格保护交通险情(事故)现场。 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渡口渡船发生紧急情况后,渡口渡船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一)渡口应急反应.1 渡口渡船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渡口渡船水上交通险情(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并立即向镇政府和市、区交通局、海事、安监、港航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2 认真协助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取证,从技术鉴定方面为查明事故原因提供依据。.3 按照事25、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总结,吸取教训。处理情况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二)船舶应急反应1 职责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总指挥,并负责保持通讯联系。其他船员按照船舶应变部署表和应急任务卡的任务安排实施应急行动。2 应急程序(1)报告.1 船舶发生紧急事件时,船长应及时向渡口和就近主管机关报告(渡口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电话和联络单位名称、电话附后)。.2 船舶发生紧急事件无法自救时,船长根据当时的环境情况,向主管机关求救,并接受附近救助机构或船舶的救援。(2)应急行动.1 船长向渡口报告紧急事件后,接受渡口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及保持与应急领导小组联系。.2 在紧急事件处理中,船长还应根据当时的环境和情26、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3 所有船员应按部署表的规定,携带规定的器材、工具急赴现场,听从船长指挥实施应急行动。.4 在紧急情况处理中,相关应急措施参考船舶应急部署、须知(详见5.2部分)。(3)报告与记录船长应将船舶发生紧急情况、事故的经过记载于航行日志。及写好报告送交渡口和主管机关。附:主管机关联系电话表主管机关联系电话主管机关联系电话水上溢油搜救电话12395佛山海事局0757-83814093公安报警求助110顺德海事处0757-26624840火警求助119三水海事处075787678006急救求助120南海海事处0757-86265873应急领导小组及渡船联系电27、话表渡口及船舶联系电话渡口及船舶联系电话镇政府粤南海渡1234村委会粤南海渡1235粤南海渡12365.2 应急须知 渡船搁浅和触礁应急须知.1 实施步骤.1.1 当船舶发生搁浅或触礁,切忌盲目使用推进器和舵设备急于求得自力脱浅,以避免扩大损失。.1.2 立即显示搁浅信号。.1.3 迅速查明搁浅、触礁情况,查明船体破损情况、进水情况及污染情况以判断船舶危险程度。检查包括下列项目:.1.3.1 搁浅时间及搁浅船位;.1.3.2 船舶搁坐部位及船首向;.1.3.3 当时船舶吃水;.1.3.4 船体周围水深与底质;.1.3.5 当时气象情况,潮汐、流向与水文;.1.3.6 船体破损进水部位;.1.328、.7 主机及推进器、舵设备及其他机械受损情况,或可能受到的危害情况; .1.3.8 排水泵浦及系统的可用情况;.1.3.9 污染情况;.1.4 向公司及当地港口主管机关作出初步报告,并保持通讯联系的有效性。.1.5 控制污染。如果查明船体触底部位为油料舱,只要可能应将该舱油料转移,防止产生破洞漏油,造成污染事故。如已造成破损及污染,应按进水及油污应急计划采取相应措施。.1.6 选择脱浅方案.1.6.1 在查明船体受损情况,选择脱浅方案。可能的脱浅方案有:(1)转移旅客、卸货起浮脱浅方案。渡船一旦搁浅坐礁,首先考虑的是把旅客转移到安全处所,同时可以减少渡船吃水,容易脱浅。(2)自力脱浅方案。当搁29、浅坐礁时损失的浮力不多,船体未受损进水,潮水上涨自然增加浮力,或通过排出压舱水,调整油水后可依靠本船锚、主机推(拉)力脱浅等。(3)使用主机脱浅。船舶搁浅程度甚微,船艉有足够水深,确定出浅路线后运用倒车出浅。(4)拖轮协助脱浅方案。当自力脱浅方案不足以脱浅时,应考虑拖轮协助方案,计算出浅时刻及需要的拖轮功率,确定拖轮作业的位置和出浅方向。(5)转移旅客、卸货与拖轮协助脱浅方案。当搁浅严重,或潮水正在一天天减少,或遇恶劣天气将要袭击可能造成更严重损失时,应同时考虑减载卸货、转移油水、申请拖轮以及使用本轮主机、双锚等设备。.1.6.2 船长将选定的脱浅方案尽早报渡口应急领导小组,请求安排必要的支援30、。同时,船长在选择脱浅方案时,应考虑渡口应急领导小组的建议。.1.7 脱浅操作:全体船员在船长的统一指挥下,内外配合,争取时间,全力以赴,执行脱浅方案的各项操作计划,使船舶及早脱浅。.1.8 脱浅后的检查:船舶起浮脱浅后,应周密检查船舶的水密、机电设备、舵机、螺旋浆等情况,脱浅后应及时关闭或降下搁浅信号,并将脱浅经过及检查情况向渡口应急领导小组、港口主管机关进一步报告。.1.9 短时间不能脱浅时的措施:船舶搁浅、坐礁后不能在短时间内脱浅,为避免船体受风、流、浪作用使搁浅状况进一步恶化,或底质恶劣,可能导致船体损坏时,应采取措施固定船体,然后制定脱浅方案。固定船体的措施通常有:(1)抛出开锚(送31、出双锚)并收紧。(2)增加船舶压载水,或向空水舱灌水,使船体坐稳。但要考虑不能因增加压载而损伤船体。(3)申请外援。.2 记录船长应记录事故经过、处理过程,并应写出事故报告交当地港口主管机关,接受港口主管机关的调查。有关事故文件如事故报告、航行日记等及时呈报渡口应急领导小组。 渡船防抗雷雨大风与台风须知.1 防抗雷雨大风应急措施:.1.1 防抗雷雨大风由船长统一指挥。驾驶员在船艏指挥或亲自抛锚、系靠码头。轮机长保证机电、排水系统等工作正常。在抗御过程中,各岗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注意人身安全。.1.2 航行中,值班驾驶员收到危险天气警报或发现雷雨大风征兆时,要立即报告船长。在抗御雷32、雨大风的紧急情况下,船长根据当时的风力、地形、水深、流速、及本船的稳性、设备和属具,通过综合分析,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综合使用,安全措施如下:(1)抛锚:这是一种最常见的锚泊避风措施。应选择上风及河床底质好,水深适宜或遮蔽条件好,两岸堤坝走向最好是垂直雷雨大风的风向的锚位;抛“一点锚”,抛锚时应对着雷雨大风的风向同时抛下左右锚,松出足够长度的锚链,并使两锚链受力均匀。为防止走锚,可用车来缓和锚链受力,但要注意保持顶风的态势,绝不能用车过了头,在保证有舵效的前提下,进车和停车的操作只可小量进行,用锚的拉力和主机的推力来保持与风力的平衡,减少锚链移动。(2)靠泊:选择适当的码头(趸船、驳船等)靠33、泊,注意系缆安全,并用车舵配合抗风。(3)顶风航行:这是船舶在航行中遇雷雨大风袭击,在迫不得已的状况下所采取的措施。在内河航道,因水深、宽度均受限制,可供船舶回旋余地不多,且能见度极端恶劣,顶风航行的目的是为了把受风面积减低到最小,应尽可能保持船舶稳性把船驶往临近适当避风水域进行避风。顶风航行中应保持船头顶风,切忌停车和横向受风。(4)搁浅:搁浅避风也是一种迫不得已的应急措施。当风情危急时,应及时判明本船船位,选择合适浅滩,操船迎风,抢滩搁浅,免致船舶倾复沉没。.1.3 正在码头装卸的船舶(?),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货舱及管线阀门,拆开与码头连接的装卸装置,做好安全防范措施。.1.4 锚泊中的34、船舶遭遇雷雨大风时,应松出足够长度的锚链,必要时抛下另一门锚;机舱备好主、辅机,随时用车舵配合抗风,用车时要注意保持船头顶风,切忌横向受风。.2 船舶防台应急措施.2.1 台风预警在级(一般)预警或以上时:24小时内我市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台风预警信号为蓝色。(1)船舶除执行渡口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a 紧密封闭一切露天甲板仓口及其他水密设施。b 绑扎固定可移动的属具和物体。c 如是空船按渡口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压载。(2)在锚地防台的船舶:a及时驶往避风锚地,除港口主管机关35、指定锚位外,应选择底质好、有足够富裕水深;与周围船舶或危险障碍物有足够安全距离,能遮蔽风浪的锚地抛锚。b 船舶进入锚地后,应及时向渡口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进入锚地时间、位置、锚使用情况和锚位周围环境情况。c 及早抛妥一点锚,并视环境许可情况,尽可能放长锚链。d 备妥主机。(3)在码头防台的船舶:a 听从码头指挥,及早增加系缆,全部系缆受力必须均匀。b 船旁与码头之间,应放置大型碰垫物。c 根据需要抛好船首锚和尾开锚,并备机作好警戒。.2.2 港口悬挂台风三号(及以上)风球时:(1)船长应在驾驶台指挥抗御台风,必要时用车舵配合以减缓锚链张力和偏荡。(2)轮机长应保持主机、电机、水泵、舵机等的正常运转36、。在机器安全范围内尽一切可能提供驾驶台需要的主机转速。.3 防抗雷雨大风和台风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措施:.3.1 船舶在防抗雷雨大风或台风中,发生走锚、或断锚链、或断缆绳等意外事故时,船长应向主管机关和公司报告,同时全体船员必须穿妥救生衣。.3.2 发生走锚或断锚链时:(1)应立即用车/或适当加大车速及用舵配合抗风,用车要注意保持船头顶风,切忌横向受风,同时松长锚链;若原来是抛单锚的则应将另一门锚抛下并松出足够的锚链,尽力遏止船往后退直至风势减弱为止。(2)不可冒然起锚转移锚地/或重新抛锚,以免起锚后船受大风吹袭而造成操纵上的困难,导致船舶陷入被风吹翻的危险局面;若在防抗台风中需要转移锚地/或重新37、抛锚时,应选择风向“转向”江面风势减弱的短暂时机进行,转移锚地行动要迅速,提防风力逐渐加强。(3)若双锚断链,应采取顶风航行或搁浅等措施。.3.3 断缆绳时:船舶在码头(泊位)防抗雷雨大风或台风时发生断缆绳时,应迅速用车舵配合重新系妥缆绳。若船被吹离码头,应根据当时周围环境情况采取再次靠泊、顶风航行、搁浅、抛“一点锚”等措施;当采取紧急抛锚时,应认识到锚抛下去以后,船首会迎向上风,船朝着来风的风向转动,若是如此会致使船身横向受风陷入危险局面时,则切忌采取抛锚的措施。.4 记录船长应将防抗雷雨大风和台风的过程记录在航行日志。 渡船失控应急须知.1 定义:失控:系指船舶在航行中,因主机、舵机、主机38、遥控装置故障,或在大浪中,车或舵无法抗拒风浪,而无法操纵船舶的情况。.2 实施步骤:.2.1 显示失控信号,白天显示两个黑球,夜间显示两盏红灯;并报告港口主管机关和公司。.2.2 船长应当机立断,采取应急措施,并尽可能让出航道,择地抛锚。.2.3 如遇船又无法让出航道时采取应急行动有:(1)用有效的方式警告或要求来往船舶协助避让。(2)应马上紧急抛锚,如船速较快,应立即抛双锚。(3)若舵机故障,可通过改变两台主机的转速/转向操纵船舶避免碰撞危险局面。(4)若单台主机/主机遥控操纵装置故障,可通过改变另台主机的转速/转向及配合操舵,避免碰撞危险局面。.2.4 船长应马上组织抢险,由轮机长全力排除39、机械故障。驾驶台要保持值航行班,保持正规了望。当附近有船舶航经时,应发警告信号。.2.5 如在大风浪中失控,应松出锚或适当长度的链,以使船艏迎风,保持艏向相对稳定,减缓剧烈横摇。.2.6 关闭一切水密设施,确保甲板开口处于良好水密状态。.3 记录:船舶发生主机、舵机故障,或风浪过大,车、舵无法操纵,造成失控,船长应按内河船舶航行日志记载规则、内河船舶轮机日志记载规则进行记载,并做好记录,拟写事故报告报送渡口应急领导小组。 渡船碰撞应急须知.1 应急措施.1.1渡工应保持沉着冷静,避免惊慌失措、顾此失彼而扩大损失。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最优先保证乘客和船员的人命安全。.1.2 渡工要维护船上乘客秩序40、,稳定乘客情绪,检查指导乘客穿好救生衣,服从渡工指挥,保持船身平衡,不得惊扰骚动。.1.3 迅速了解碰撞部位的损坏情况,进水程度和航道周围环境,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1.4 如是夜间碰撞,应立即开启全船照明设备,以免和船员在黑暗中摸索而发生人身意外。.1.5 如破洞在流水线附近,应设法把船倾斜,让破洞露出水面,避免河水不断涌入而造成沉没的危险。.1.6 如本船船首撞入他船腰部,切勿开倒车退出,应继续保持慢行前进,保持两船的接触,借本船首堵塞他船破洞,防止大量进水,延长其沉没时间,并利用两船接触之际,将他船乘客、船员转上本船,同时应尽快设法驶往浅滩使其搁浅进行求助。若他船急速下沉,则应迅速退出41、船头,以策船安全,再设法进行施救。.1.7 如条件许可,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堵漏抢险、泵水等工作。如进水严重、情况危急,应设法尽快靠泊码头或岸边,第一时间转移乘客和船员,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2 记录与报告船舶发生碰撞事故,船长应按内河船舶航行日志记载规则、内河船舶轮机日志记载规则进行记载,并拟写事故报告报送渡口应急领导小组和主管机关。 渡船火灾应急须知.1 应急措施.1.1 渡船发生火灾时,所有渡工要保持镇定,按照查明火情、控制火势、组织救援和检查清理的顺序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行动。.1.2 立即发出消防警报,组织全体船员按消防应变部署的分工和职责,各就各位,就近使用船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142、.3 迅速查明火源,掌握火情,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相应的灭火方案。.1.4 如有乘客或船员困于火场,应立即采取相应抢救措施,如确定火场无人,应关闭通风口和其他开口,停止通风并切断火场电源控制火势。.1.5 如航行中失火,应操纵船舶将火场置于下风或顺风航行或立即停船,根据火情采取相应急措施灭火,灭火时救火者均应尽可能站在上风位置灭火,并尽快设法把船驶到岸边或搁浅,尽快撤离船上乘客,保障人命安全。.1.6 火灾基本扑灭后,应及时清理,检查现场,发现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余火或隐蔽的燃烧物,防止死灰复燃。.2 记录与报告船舶发生火灾事故,船长应按内河船舶航行日志记载规则、内河船舶轮机日志记载规则进行记载,并43、拟写事故报告报送渡口应急领导小组和主管机关。 渡船人员落水应急须知.1 应急措施.1.1 船上发现人员落水应立即发出警报信号,并立即报告船长。.1.2 船长上驾驶台指挥营救工作:停止航行、停止任何其他作业,全力实施搜救。.1.3 立即停车,向落水者一侧快速操满舵,避免落水者陷入船艉;派人到高处了望落水者;向落水者顺流水方向抛下救生圈(投放的救生圈应有牵引绳并带莹光)。.1.4 放下救生艇(如果有),由驾驶员操纵携带对讲机进行营救。.1.5 船上分工准备做好溺水、受伤的急救工作。.1.6 搜救困难时应及时报告当地海事机关;必要时请求就近船舶协助搜救。.1.7 营救无望时,报告当地海事机关和公司后44、,由船长决定停止营救工作。.2 记录和报告船舶发生人员落水事故,船长应按内河船舶航行日志记载规则、内河船舶轮机日志记载规则进行记载,并拟写事故报告报送渡口应急领导小组和主管机关。 渡船进水应急须知.1 应急措施.1.1 船舶遇下列情况应立即发出“船进水警报”:(1)船舶发生碰撞、触礁、搁浅等事故,造成船舶壳板破洞进水;(2)船舶受风浪冲击,壳板损坏,致使舱室进水;(3)在波浪中甲板上大量上浪,致使舱室进水。.1.2 如属碰撞、触礁、搁浅引起船壳破洞进水,须首先查找破洞、判明哪些舱室破损进水,其方法是:(1)根据船舶横、纵倾状况,估计破洞概略位置(前、中、后部、左、右侧);(2)舱室的透气管,如45、有流水声或有水流漏出,则可判断该舱进水;(3)观察船舱水位变化,如水位增加,则可判定该舱进水;.1.3 进一步探明破洞的大小,例如从进水量快慢估算破洞的大小,有可能时直接探量破洞的大小。.1.4 排水堵漏:.1.4.1 发生破洞进水紧急情况,机舱应确保主、辅机正常运转,以启用排水系统,保障照明。 .1.4.2 若查明是首、尾尖舱进水,一般不会因进水而丢失全部储备浮力;如底舱或机舱进水,则应集中全力排水,以争取时间进行堵塞破洞工作。.1.4.3 堵塞破洞:查出破洞位置及大小,采取堵漏措施堵塞破洞。.1.5 关闭各舱水密门窗,阻止进水蔓延。.1.6 估算浮力和稳性,尽可能保持船体平衡。如进水后,发46、生纵倾或横倾,要采取调整货载或压水等方法,尽量保持船位平正,以利于堵漏或抢险。.1.7 如碰撞时他船撞入我船体造成撞洞,危及我船安全时,应马上通知对方船用慢车顶住,待我船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共同协商退离方案。在条件许可时,慢车顶推到附近浅滩坐浅。.1.8 如发现排水及堵漏已无法控制船舶下沉的时候,应尽可能选择就近抢浅,力争避免船舶全损。.1.9 如无法就近抢浅,破洞无法堵塞,经认定其抗沉性已属危局范畴,无法挽救船舶下沉时,立即发出求救信号;船长应当机立断,发出弃船命令(如条件许可,应事先请示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转入弃船应变部署。.1.10 弃船后,船长应率船员在难船附近守候,直到船沉没为止。如发47、现船不再下沉时,应马上返船,采取抢救措施,并发出求救信号,要求公司或就近船舶,前往救助。.2 记录和报告事故发生后,船长应组织船员做好事故原因、经过和处理过程的记录,并妥善保存;船长写出海事报告,递交当地海事机关,并为以后海事处理、查找原因、保险索赔等提供依据;另应写出船舶事故/险情报告交渡口应急领导小组。 渡船人员伤亡应急须知.1 应急措施.1.1 当船舶发生伤亡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关闭导致人员伤害的机器设备、电或其他危险源。.1.2 不论任何情况、不论是否本船船员,均应立即实施紧急救治处理。.1.3 船舶在航行中发生船员伤亡(包括急病)事故,在紧急救治的同时,应立即在就近送岸上医院,48、或报告渡口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岸上尽快前来接运伤病员。.1.4 几种紧急救治方法.1.4.1 外伤的处理:要注意防止伤口感染,伤口上有不清洁物时可用双氧水清洁。外伤出血时,可用止血带、橡皮管等包扎,用橡皮管止血但不能连续使用2小时以上,要隔一段时间松解一下。.1.4.2 烧伤的处理:将伤员撤离现场,过度疼痛可让其吃止痛药,如水泡破裂,可包扎纱布以免感染。在较大面积烧伤应尽快送医院治疗。.1.4.3 触电急救处理:发现触电者应立即切断电源;伤员被救出后,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取仰卧位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等心肺复苏措施;局部电击伤时,应对伤口进行早期清创处理,创面宜暴露,不宜包扎,以免坏49、组织腐烂、感染。.1.4.4 中暑处理:迅速将患者转移至阴凉通风的地方,解开衣服让其平卧,头部放平;用凉水或50%酒精擦全身降温,直到皮肤发红,血管扩张,以促进散热;补充水分和无机盐类,能饮水的患者应鼓励其喝足凉盐开水或其他饮料;保持呼吸道畅通;及时就近送医院抢救。.1.4.5 船上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应隔离患者,尽快就医。对患者使用过的场所、衣服、用具等进行消毒,并将发现经过及采取的措施详细加以记录, .1.4.6 当发现船上有异常气体或误入缺氧舱室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作业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发生中毒缺氧事故时,应积极营救遇险人员,抢救人员必须佩戴自给式呼吸器和救生绳,严禁佩戴普通50、防毒面具进入缺氧舱室救人;对缺氧窒息的人员,应立即转移空气清新的安全地方进行现场抢救,施以人工心肺复苏术;尽快送院就医。.1.5 若伤者即刻死亡或急救过程中死亡,应立即申请法医检验,鉴定伤亡原因,并出具死亡证明书。在船上死亡要对尸体妥善处理。.1.6 如事故涉及到另一方时,要及时与他方交涉取证,以便事后调查处理。.1.7 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应保持对外通讯畅通,以便船岸协调配合做好抢救工作。.1.8 船长应指派专人对人员伤亡事故的过程、抢救措施应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场所、出事人员的状况(动态过程);记录应由船长签名。.2 记录与报告船舶发生伤亡事故,船长应按内河船舶航行日志记载规则、内河船51、舶轮机日志记载规则进行记载,并拟写事故报告报送渡口应急领导小组和主管机关。 渡船倾覆危险应急须知.1 应急措施.1.1 船舶在下列几种情况下会有倾覆危险:(1)船舶初稳心高度(Gm值)小,在自由液面作用过大的影响下失去稳性;(2)横摇周期接近风浪周期产生谐摇,当横摇角度增加到稳性界限时,船舶将会丧失回复力矩,造成倾覆;(3)遇雷雨大风,船舶横向受风时;(4)大风浪中,主机或舵机故障,船舶处于失控状态;(5)顺流航行,船舶处于波峰,暂时失去稳性;(6)舱室或机舱大量进水,所产生的自由液面使船舶失去稳性。.1.2 船舶出现倾覆危险时,船长应针对造成船舶倾覆危险的原因,分别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大52、风浪中,船舶大角度横摇,出现倾覆危险时应关闭水密门窗、甲板开口,防止机舱进水;(2)及时调整航向、航速,使船顶逆风航行,以减少横摇角度及避免谐摇。(3)确保主机、舵机正常运转。(4)泊岸或抢浅。在危急时可将船驶上没有礁石的浅岸或浅滩坐浅,待倾覆危险的原因消除后再脱浅。.1 记录船舶发生倾覆危险,在解除后,船长应按内河船舶航行日志记载规则、内河船舶轮机日志记载规则进行记载,并拟写事故报告报送渡口应急领导小组和主管机关。 渡船主机故障应急须知.1 应急措施.1.1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主机发生故障失去动力时,须及时排除故障,使主机尽快恢复正常运行,以避免发生连带的机损或海损事故。.1.2 轮机长对常53、见故障立即检查并采取应急检修措施: (1)配气传动件损坏:立即停止主机转动,并通知驾驶台;查明故障部位,拆装更换配件。(2)主机润滑油失压:立即降低主机转速,必要时停车,并通知驾驶台;检查油路是否有断裂或连接口是否松脱;检查机油输送泵是否正常,传动齿轮是否有损坏;清洗机油过滤器,吸入口滤网是否堵塞;调压螺钉是否有松弛,加以调整。(3)主机冷却水水温过高:立即降低主机转速,必要时停车,并通知驾驶台;检查海水泵时否正常,或冷却水管路连接口是否有松脱;检查恒温器是否有损坏,热交换器有无杂质或损坏;检查气缸头垫片是否有因气蚀漏气,需要时更换缸头垫片。(4)主机转速突然升高(飞车):立即切断燃油泵供油,54、堵死空气吸入口,并通知驾驶台;检查并排除燃油泵或调速器故障。(5)增压器故障:降低主机转速,通知驾驶台;检查增压机润滑情况,用探杆测听有无喘振、杂音;打开进气管口盖,慢速航行,必要时停车更换部件。.1.3 若故障较严重,应急排除无效时,船长应尽量采取控制措施,让出航道,用VHF及信号通告来往船舶;必要时抛锚联系外援。.2 记录轮机长应将处理过程做好记录记入轮机日志,并报告渡口安全管理人员。 渡船舵机故障应急须知.1 应急措施.1.1 当船舶舵机及舵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排除,使船舶重新处于受控制状态,避免由此引致海损事故的发生。.1.2 船长应会同轮机长对常见故障立即采取应急检修措施:(1)液压55、油泵故障:舵机系统有两台液压油泵,分别由主机带动一台平时开航用液压油泵,另一台备用液压油泵由电动机带动;当发现主机带动的液压油泵出现故障或者液压油泵压力不足时,须启动备用液压油泵,保持液压舵系有足够的压力。备用液压油泵应处于随时可用的状态,由驾驶台直接控制启动。(2)当舵机液压管系出现故障时(例如漏油等),应按说明书操作顺序通过转换某些阀来实行继续使用,船舶应适当减速航行,尽快消除故障,必要时为安全起见可抛锚停航修理。.1.3 当需要快速大角度用舵时,可用应急操舵装置直接操舵来达到所需的角度。平时应使用主操舵手轮装置操舵,主操舵装置和应急操舵装置两者都应处于随时可用的状态。.1.4 如上述措施56、无效,船舶舵系统失灵,船长应当机立断采取其他稳船措施,或抛锚待修,避免船舶失控。.2 记录和报告船长和轮机长要会同渡口安全管理人员对舵机故障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和预防措施,并记入轮机日志;必要时,渡口应通报其他渡船,避免同类事故发生。5.3 应急演习与训练 渡口船岸联合应急演习.1 职责.1.1 渡口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渡口与渡船联合应急演习的组织工作。.1.2 渡口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船岸联合应急演习的记录工作。.2 实施.2.1 渡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船岸联合应急演习,可选择一艘渡船举行,但所有参与人员应该参加。.2.2 渡口安全管理人员按渡口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指令制订应急演习计划,并报其批准。.257、.3 应急演习的反应步骤按船、岸应急反应程序进行。.2.4 渡口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应急演习的实施及对演习效果作出评价。.3 渡口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演习情况记录,并保存两年。 渡船应急演习和训练.1职责.1.1 船长负责船上演习与训练的组织工作。.1.2 二副(没有二副的,为驾驶员)负责船上演习与训练的记录工作。.2 实施.2.1 应急演习与训练周期:消防演习每月一次,弃船演习每季度一次;(改船舶失控较为实际)其他紧急情况:海损、船舶失控、人员伤亡、恶劣天气、人员落水每年一次。.2.2 各种紧急情况演习与训练计划由船长编制,并按本船“应变部署表”模拟进行。全体船员均予编号,分配岗位和任务。.258、.3 所有船员都应熟悉各自的应变职责,牢记个人应急任务卡内容,并熟记各种应警报信号。.2.4 新船员上船,船长应及时对新上船的船员进行本船应急工作指导,使其尽快熟悉本船应变程序和船员个人应变职责。全体船员应熟悉灭火、救生设施及器材的使用,轮机长和轮机员就应熟悉油水分离器的操作。.2.5 应变演习时,船舶悬挂国际信号旗“UY”,全体船员参加。演习及训练的种类和时间、地点应经常变换,以提高船员的应变能力。.2.6 演习或训练结束后,由船长进行总结和讲评。.2.7 船上应变演习及训练后,二副应将时间、地点及演习训练情况和船长在演习后对船员进行演习器材的培训和使用情况记入航行日志,其中消防演习用红笔标59、示。6 台帐管理6.1 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包括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政主管机关文件、上级部门文件和渡口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保存有效的原件或复印件)编制规范性文件清单(格式参考附表4)。6.2 证书证件证书证件包括渡口设置审批文件、渡口营业执照、渡口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渡船证书文书、渡工证书证件等。编制证书证件清单(格式参考附表5)、渡船清单(格式参考附表6)、渡工清单(格式参考附表7)。6.3 内部工作记录(增加安全会议记录)内部工作记录包括渡口及渡船内部安全自查记录、渡口渡船维护保养记录、渡口人员安全培训记录、渡口渡船应急演练和其它与本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有关的内部工作记录。(保存期限2年60、)编制内部工作记录清单(格式参考附表8)、渡船航次渡运人数及车辆登记表(格式参考附表9)。6.4 外部检查记录外部检查记录包括行政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记录、渡口上级部门检查记录等。(保存期限2年)编制外部检查记录清单(格式参考附表10)。6.5 其它资料其它资料包括渡口安全管理责任书和其它需要保存的安全管理资料。编制其它资料清单(格式参考附表11)。说明:以上6项是渡口安全管理必备的基本台帐,渡口可根据自身规模大小和安全管理需要,增加台帐项目或对以上项目进行细分。附表:(增加安全会议记录表)1、渡口安全自查表;2、渡口渡船安全自查表;3、渡口培训记录表;4、渡口规范性文件清单;5、渡口证书证件清61、单;6、渡船清单;7、渡工清单;8、渡口内部工作记录清单;9、渡船航次渡运人数及车辆登记表;10、渡口外部检查记录清单;11、渡口其它资料清单。附表1:渡口安全自查表编号: 检查人(签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在“”中,合格的填“”,不合格的填“”,不适用的划“-” )项目内容不合格项及整改措施简述完成整改情况渡口设置批文持有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在批准的范围内渡运复查人:年 月 日渡运安全责任书按规定与村委会签订渡运安全责任书;责任书在有效期内复查人:年 月 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足够的持有培训合格证的渡口安全管理人员复查人:年 月 日渡口水域通航环境没有影响渡船航行、靠泊、上下旅客、车辆安全的因62、素复查人:年 月 日渡口安全设施码头靠泊安全;旅客、车辆上下通道;码头安全标示牌;其它设施复查人:年 月 日渡口守则牌在显著位置设置渡口守则牌;渡口守则牌清晰、不被损坏复查人:年 月 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渡口工作人员、渡工都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航行八要”、“九不航行”、“十不装载”的安全制度得到有效遵守复查人:年 月 日渡船自查情况所属渡船已按要求进行安全自查,并纠正存在安全缺陷复查人:年 月 日渡口应急训练与演习渡口是否按规定组织应急训练;渡口是否按规定组织应急演习复查人:年 月 日抽查渡船复查人:年 月 日其他复查人:年 月 日第一责任人确认本人已知悉渡口安全自查情况,并愿意承担整改责任。63、签名: 年 月 日注:渡口安全管理员应每季度至少安全自查渡口一次,并填写本表存档(至少两年)。附表2:渡口渡船安全自查表编号: 渡船船名检查时间检查人(签名)检查内容(在“”中,合格的填“”,不合格的填“”,不适用的划“-” )项目内容不合格项及整改措施简述完成整改情况船舶外观船体;载重线;船名;国旗;乘客定额标示;安全管理制度标示;渡船识别标志;乘客守则牌复查人:年 月 日船舶证书国籍证书;检验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签证簿复查人:年 月 日船员人证相符; 船员配备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参加客渡船特殊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复查人:年 月 日装载情况载客;载货;是否超高、宽64、长复查人:年 月 日船舶签证、安检按规定签证;按规定安检要求纠正缺陷复查人:年 月 日船舶设备舵系统;锚设备;号灯、号型;航行仪器;机舱设备复查人:年 月 日消防、救生设备配备数量;状况复查人:年 月 日航行秩序不超核定航区(航线)航行;遵守驾驶规则;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复查人:年 月 日应急训练与演习渡船按规定进行应急训练;渡船按规定进行应急演习复查人:年 月 日其他复查人:年 月 日船长确认本人已知悉渡船安全自查情况,并愿意承担整改责任。签名: 年 月 日注:船长应组织渡工每月至少安全自查渡船一次,并填写本表存档(至少两年)。附表3:渡口培训记录表编号: 主持人(或授课人)培训形式渡口组织65、 渡船组织 个人自学 外部培训 培训日期培训地点参加人员签名:培训主要内容:培训结果考核姓 名部 门考核结果姓 名部 门考核结果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培训考评人签名: 年 月 日注:表格中有“”的项目,如适用划“”,不适用划“”。附表4:渡口规范性文件清单 编号: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记录人附表5:渡口证书证件清单 编号: 序号证书证件名称有效期截止日记录人附表6:渡口渡船清单序号渡船名称国籍证书有效期适航证书有效期总吨功率客位附表7:渡口渡工清单编号: 序号渡工姓名适任证书有效期特殊培训有效期所在渡船附表8:渡口内部工作记录清单编号: 序号内部工作记录名称编号记录人附表9:渡船航次渡运人数及车辆登记表编号: 序号渡船名称旅客数摩托车数汽车数附表10:渡口外部检查记录清单编号: 序号外部检查记录名称检查机关及编号记录人附表11:渡口其它资料清单 编号: 序号其它资料名称备注记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