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技术管理制度汇编(施工工法、设计交底等)(9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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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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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公司技术管理制度汇编(施工工法、设计交底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技术资料、标准、规范管理办法1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技术资料、标准和规范的范围1第三章 资料收集2第四章 资料发布共享2第五章 检查更新2第六章 资料整理归档3第七章 附则4二、图纸自审、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办法6第一章 总则6第二章 图纸会审目的及范围6第三章 图纸自审和会审7第四章 图纸会审程序8第五章 图纸会审的关键问题8第六章 图纸会审重点9第七章 图纸会审变更及设计交底9第八章 检查12第九章 技术问题上报及处理程序12、2第十章 附则12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办法15第一章 总则15第二章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原则16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16第四章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发放及归档17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修订或更改18第六章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执行19第七章 附则19四、技术交底管理办法25第一章 总则25第二章 技术交底规定25第三章 技术交底主要内容26第四章 技术交底实施程序27第五章 技术交底注意事项27第六章 附则28五、QC小组活动管理办法31第一章 总则31第二章 QC小组的组建与注册31第三章 小组活动与成果撰写32第四章 QC小组成果上报、评审及奖励32第五章3、 QC小组活动的检查与考核33第六章 附则33六、施工工法、专利管理办法37第一章 总则37第二章 工法管理37第三章 专利管理40第四章 附则42七、技术成果应用推广管理办法48第一章 总则48第二章 技术成果来源49第三章 计划49第四章 实施与检查49第五章 评审50第六章 附则50八、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管理办法51第一章 总则51第二章 技术开发创新规划和计划51第三章 项目申报立项52第四章 项目经费管理53第五章 项目中间验收54第六章 项目结题验收55第七章 技术创新奖励58第八章 附则59九、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办法60第一章 总则60第二章 测量设备的选择60第三章 监视和测量设4、备的校准或检定(验证)61第四章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标识61第五章 监视和测量设备维护和保养62第六章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监视和改进62第七章 附则63十、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65第一章 总则65第二章 信息化建设规划66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66第四章 网络运行及设备管理67第五章 机房管理68第六章 信息发布制度69第七章 业务流程管理69第八章 权限管理70第九章 相关责任70第十章 附则71十一、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72第一章 总则72第二章 管理体制及职责73第三章 考核及责任处置73第四章 附则74十二、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制度75第一章 总则75第二章 信息化实施前准备75第三5、章 实施程序与数据录入76第四章 数据检查与考核77第五章 附则80一、技术资料、标准、规范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顺利开展技术资料、标准、规范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区域公司和项目部的技术资料、标准、规范管理。第3条 管理体制与主要职责。采取集团总部总工程师领导、集团总部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的方式,区域公司、项目部则遵循信息共享、互补的原则开展技术资料、标准、规范管理工作。1.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计划按照公司经营、技术等规划结合区域公司上报的需求制订,计划中应包括新颁布的国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图集,重要性、突破性科技信息资料和信息的立6、项计划,计划经集团总部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2.区域公司:按照计划和立项要求,完成集团开发下达的收集和上报任务。3.项目部:完成区域公司开发下达的收集和上报任务。4.各级公司领导、员工都有向技术中心提供技术信息资料的义务。第二章 技术资料、标准和规范的范围第4条 施工技术管理资料、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QC小组成果。第5条 与企业施工生产、科技发展有关的为制订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成果开发立项选题提供参考的、为技术、设备引进、采购提供分析对比的国内外科技、经济、管理资料(包括科技论文、刊物、标准、考察报告、会议文件等);企业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机具、新工艺的技术资料、工程照片、7、幻灯、录像资料等。第6条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技术规范、规程;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规程;工程物资类标准;企业技术标准。第三章 资料收集第7条 收集途径。国家标准目录;省部颁标准和专业标准目录;标准征订的专业刊物;互联网、国内外科技杂志、技术交流会、参观。第8条 项目部负责按工程所在地的要求收集、整理竣工资料,保证竣工资料完整、真实、清晰。在工程竣工时按规定的时间交业主规定的套数,按公司要求在工程竣工三个月内将工程竣工资料交区域公司工程部审核,项目部负责根据审核意见实施整改,整改合格后交区域公司工程部。第9条 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审核工程竣工资料,合格后负责移交档案室8、归档,每半年负责将本公司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统计表报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第10条 集团总部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收集有效标准和规范的颁发和作废信息,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应归公司档案室的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区域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章 资料发布共享第11条 集团总部企业技术中心将上报的资料整理成册供所有员工共享,并组织研讨会组织员工学习、分享。第12条 在工程正式开工前,项目部必须配齐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所有规范、规程和标准,并要求项目所有的技术人员传阅学习,必要时组织统一学习。项目应建立所有技术人员的学习记录。第五章 检查更新第13条 集团总部企业技术中心及时核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9、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图集等外来文件是否为有效版本,并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区域公司。地方性法规、规范、标准、图集等由区域公司技术部进行核查,并将变更情况通知总部及所属项目部。第14条 区域公司技术部有义务向集团总部技术中心提供地方性有效标准和规范的新增和变更情况。原则上,有效标准和规范目录每年初发布一次,以后每季度对修改变化部分发布一次。第15条 当有标准失效或作废时,资料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负责及时撤出失效或作废的标准,并在技术标准清单目录上进行划改,撤出的失效或作废的标准如需要留存参考应加盖“作废”标识,其余应统一销毁,防止失效或作废标准继续使用。第六章 资料整理归档第16条10、 集团总部、区域公司均须设技术资料档案室,并由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管理负责人负责领导、指导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第17条 集团总部技术档案按照档案室集中设置并管理、以系统部门作为归档责任主体的管理体系开展工作,档案室主管部门为行政管理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为技术资料归档责任主体部门。第18条 对获取的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章、标准规范、科技信息进行管理,按照计算机统一检索、分专业、分项目、分载体形态,进行资料信息库建立和储备,按照资料重要度分级整理,对确定为重要级别的科技信息资料须保存有副本。第19条 对于技术档案,包括三方面,即工程技术档案、施工技术档案和大型临时设施档案。1.工程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地11、反映工程实际情况。2.按系统归类整理,保证完整准确。3.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随时汇集整理,所需表格按有关规范、规定的相应格式认真填写,做到字迹清楚规整,项目齐全,准确真实。4.签字手续必须齐全,严禁伪造和后补资料。对技术档案的管理,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和真实。技术文件和资料要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后才有效,不得擅自修改或事后补做。第20条 工程技术档案。工程技术档案是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建设单位的技术资料。它反映了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并为该项工程的竣工使用、维修管理、改建扩建等提供不可缺少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竣工项目一览表。包括名称、项目、结构、层次等。2.设计方面的有关资12、料。包括原施工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洽商变更记录、地质勘察资料。3.材料质量证明和试验资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等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检验单。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竣工验收证明。5.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记录和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6.设备安装和采暖、通风、卫生、电气等施工和试验记录,以及调试、试压、试运转记录。7.永久性水准点位置、施工测量记录和建筑物、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8.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的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时应注意事项的有关文件资料。第21条 施工技术档案。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经验总结;新材料、新结构和新工艺的试验研究及经验总结;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分析资13、料和处理措施,技术管理经验总结和重要技术决定,施工日志等。第22条 大型临时设施档案。主要包括临时房屋、库房、工棚、围墙、临时水、电管线设置的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图,以及施工记录等。第23条 区域公司相应制订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统一归档管理的制度,规范本单位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区域公司办公室/综合部(档案主管部门)须接受上级相应部门关于归档资料提供和整理的要求。鼓励各单位、各系统开展各专业需要的资料归档工作。第七章 附则第24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第25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26条 附件:(1)施工技术资料中间检查记录。附14、件1施工技术资料中间检查记录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区域公司进度形象部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检查人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情况,检查技术交底记录的正确性和可操作性,检查施工日志、技术复核、图纸会审纪要等)检查结论 (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有效、编辑整理是否及时) 受检单位签字:二、图纸自审、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了熟悉和掌握图纸的内容和要求,规范工程项目设计变更行为,以及给项目提供技术支撑,解决各工种之间的矛盾和协作、发现并更正图纸中的差错和遗漏、提出不便于施工的设计内容及进行洽商和更正,规范工程项目设计变更行为和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特15、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施工准备阶段进行的图纸自审、会审及设计交底;公司承建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及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的上报及处理。第3条 主要职责。1.总工程师: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处理技术难点问题。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对提交的变更设计申请单的审批;负责对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3.区域公司技术部:负责设计变更与变更设计文件的复印、发放和存档;对提交的变更设计申请单的审核;监督检查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在工程中的实施情况;负责对一般技术问题的处理。4.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图纸自审,参加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尽量将设计问16、题在会审中得以解决;负责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变更设计申请和签发设计变更递送单;负责组织设计变更的实施;将发现的技术问题上报区域公司,在得到上级处理意见后组织项目部员工实施。第二章 图纸会审目的及范围第4条 图纸会审目的。1.通过图纸会审,使设计图纸100%符合有关规范要求。2.通过图纸会审,使建筑、结构、水电、暖、煤等设计做到经济合理、安全可靠、便于施工。3.通过图纸会审,做到图纸表达清楚、正确无误,确保工程施工按期按质完成。第5条 图纸会审范围:公司新建项目所有施工图纸(包括基坑围护、建筑结构、水电、消防、暖通、市政公用等)。第三章 图纸自审和会审第6条 图纸学习与自审。1.了解、研究图纸与说17、明有无矛盾,图纸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2.主要尺寸、标高、位置有无错误,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有矛盾或标注是否有遗漏。3.土建与水、电、暖等设备之间如何交叉衔接。4.所采用的标准图编号、型号与设计图纸有无矛盾。5.施工图中是否有钢筋明细表、设备明细表,各专业构造做法、构件及设备数量是否表达准确。第7条 图纸会审主要内容。1.设计图纸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签署的图纸,凡是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以及非设计单位正式签署的图纸不得施工。2.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政策、经济政策和规定。3.设计计算的设定条件和采用的处理方法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施工时有无作业面,对施工安全有无影响。4.地质勘探资18、料、结构设计是否符合。5.建筑、结构、水、暖、电、卫与设备安装之间有无重大矛盾。6.图纸及说明是否安全、清楚、明确,有无矛盾。7.图纸上的尺寸、标高、轴线、坐标及各种管线、道路、立体交叉、连接有无矛盾等。8.防火要求是否满足。9.实现新技术项目、特殊工程、复杂设备的技术可能性和必要性如何,是否有必要的措施。第四章 图纸会审程序第8条 图纸会审程序。1.项目部收到业主方提交的图纸并审阅后在移交单上签署审阅意见,然后移交项目部文件管理员(包括图纸清单)。2.项目部文件管理员将图纸分发给施工单位及工程部有关专业工程师,并按业主方要求分发给监理单位。3.项目部技术员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进行阅读。19、4.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也须对设计图纸进行审阅并记录于工作日记中。5.在业主、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对图纸熟悉之后,区域公司组织人员参加由业主方组织的设计院、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图纸会审。6.图纸会审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技术难点问题,项目部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咨询。7.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将专题咨询结果汇总形成专家咨询会议报表,并分发给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执行。8.图纸会审记录由项目部起草,经各参与单位签字确认后,发放项目部、监理、施工单位。第五章 图纸会审的关键问题第9条 土建部分。1.基坑开挖及基坑围护。2.基础施工工艺流程。3.主体结构中的结构布置选型、钢筋含量、节点处理等问20、题。4.四大渗漏:屋面防水、外墙防渗水、卫生间防水、门窗防水。5.内墙粉刷。6.楼地面做法。7.外立面做法。8.土建与各专业的矛盾问题。9.工程施工中的可行性及优化问题。第10条 安装部分。1.给水管供水量及管道走向、管径不仅要满足最不利点供水压力需要,而且要满足美观需要。2.管材及器具选择是否符合规范及甲方要求。3.消防工程设计满足美观及消防要求。4.水、电、煤、暖、消防等设备、管线安装综合布置设计合理、美观且与土建图纸不相矛盾。5.煤气工程满足煤气公司的审图要求。6.用电设计容量和供电方式符合供电局规定要求。7.强、弱电室内、外接口及室外管线布置满足电话局、供电局及市政管网的设计要求。8.21、室内电器末端点位、空调风口位置等布置合理、规范。第六章 图纸会审重点第11条 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政策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第12条 工程是否符合安全、消防、可靠性、经济合理的原则,有哪些合理的改进意见。第13条 本单位的技术特长和机械装备能力,施工现场条件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第14条 图纸各部位尺寸、标高是否统一,图纸说明是否一致,设计的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第15条 工程的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管线工程等各专业图纸之间是否有矛盾,钢筋细部节点与水电和其他的预埋节点是否符合施工要求。第16条 各种管道的走向是否合格,是否与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相交叉。第17条 大型构件和设备吊装是否满22、足施工的要求。第七章 图纸会审变更及设计交底第18条 施工准备阶段项目部负责组织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图纸自审,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尽量将设计问题在会审中得以解决。第19条 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组织会审单位将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技术档案。第20条 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建设)单位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第21条 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23、区域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第22条 设计变更原因:1.完善设计的变更,是指对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的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2.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变更。3.标准的变更,是指建设部批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模的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4.建设方变更使用功能引起的设计变更。5.不可预见的变更,是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等引起的变更设计。第23条 设计变更原则:1.设计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肃的科学态度,尊重施工图设计,保持设计文件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在确保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在控制或降低工程造价、加快施工进度、有利于工程管理等方面有显著效果时,方可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与变更24、。2.对任何设计变更申报及批复均以书面或网络形式确认无误,无书面或网络形式确认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实施。3.设计变更图表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少数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委托其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第24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进行设计变更:1.不降低原设计标准质量,可降低造价或节省能源或用地。2.不降低原设计标准质量,能解决特殊的技术困难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3.由于环保、地质等方面的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必须变更设计方案。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功效,增进技术进步。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紧张,为加快工程进度而采取相关措施。6.当施工图设计25、与现场情况不符时,为符合现场情况而进行变更设计。7.施工图设计差、错、漏及设计明显不合理。第25条 设计变更程序:1.设计变更的提出。施工图自审、会审和设计交底时参加自审、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相关部门针对施工图提出的各种问题及处理意见。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或由项目要求改变设计时。2.设计变更的审批及审批权限。施工图自审、会审和设计交底时进行的设计变更由项目部整理汇总形成图纸会审纪要,经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字并盖章确认后,报设计方、业主方批复后执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及时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并报区域公司技术部负责人审核。对人工、材料、工期或其他影响较大26、的,还应报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审批。经批准后,由区域公司组织项目部,开具工程变更设计联系单,送监理、业主方确认后提交设计方批复。第26条 设计变更注意事项:1.按图施工是建设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的纪律,施工人员无权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符合设计要求,以及职工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必须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如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格、投资等方面影响较大时,必须报请建设方审查。2.若同一问题发生二次或以上设计变更,则工程项目部应复核与确认原已下发的设计变更是否已执行,并将作废的设计变更收回。3.因27、施工要求紧迫,按正常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时间上满足不了工程施工要求,则由专业工程主管在征得设计院或有关领导口头同意的前提下,先行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实施,但须在设计变更发生后的24小时内,及时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第27条 设计变更资料管理:1.设计变更文件应完整、清楚、格式统一;其发放范围和设计文件发放范围一致,各方均应妥善保存,作为项目检查、结算、审计和工程验收的依据。设计变更文件应列为竣工资料移交。2.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通知、修改图纸等,都必须有文字记录,归入技术档案,并作为施工和竣工结算的依据。由项目部负责整理归档并报送至区域公司。第八章 检查第28条 在施工过程中,区域公司技28、术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须定期检查按图施工的情况。第29条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给设计院,并通过设计院进行设计调整或确认,再发正式文件通知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执行。第九章 技术问题上报及处理程序第30条 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区域公司技术部协助解决。区域公司技术部接到申报后,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为项目部实施技术支撑。当区域公司技术部无法解决当前技术问题时应可以书面形式报集团总部企业技术中心请求协助解决。第31条 当遇到技术难点企业技术中心应立即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由项目部29、负责制定处理方案,报企业技术中心审定、总工程师审批后由区域公司技术部监督实施。处理方案由集团总部企业技术中心保存归档。第十章 附则第32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第33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34条 附件:(1)图纸自审记录;(2)工程变更设计联系单。附件1图纸自审记录工程名称:自审记录:参加人员:日期:年月日附件2工程变更设计联系单主送单位抄送单位联系内容:提出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见业主单位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盖章)日期: 年 月 日(盖章)日期: 年 月 日(盖章)日期: 年 月 日主管人员: 经办30、人员: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加强施工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管理,提高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水平,达到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基坑、脚手架、模板、临时用电等)的管理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第3条 施工组织设计是以一个施工项目或建筑群体为编制对象,用以指导各项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公司承接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市政工程等工程项目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31、施工方案)。第4条 本办法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导意见和建设部印发的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5条 主要职责。1.总工程师: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对企业技术中心复审过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复审,并对经总工程师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留存归档;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对区域公司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复审。3.区域公司技术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部门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初审;监督项目部依据方案施工;对危险性32、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4.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第二章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原则第6条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编制。第7条 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顺序。第8条 贯彻执行各种施工规范标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节约能源,降低成本。第9条 合理规划施工平面图,做到文明施工。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第10条 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工程合同签订后,工程正式施工之前进行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之前进行编制。第11条 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33、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第12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参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导意见进行编制。第13条 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区域公司技术部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和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组织:包括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劳动力计34、划等。5.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6.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7.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8.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第四章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发放及归档第14条 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区域公司初审,然后报集团技术中心复审,最后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上报集团时应附上经区域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门会签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评审记录。第15条 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集团技术中心留存备案,同时发还区域公司并监督项目部按方案施工。第16条 施工组织设计35、方案审批流程具体参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批流程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批规范。第17条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1.不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区域公司施工、技术、质量、安全部门初审,报集团总部企业技术中心复审,最后报总工程师审批。2.对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区域公司组织技术、质量、安全部门初审,经集团总部技术中心复审和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报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应根据专家组审查报告重新优化方案后再次报审,经总工程师签字审批后方可实施。3.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36、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4.所有项目开工后,在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同时上报工程项目“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登记表(表格后附)。第18条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编制单位组织发放。第19条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统一由集团总部企业技术中心留存备案。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修订或更改第20条 当合同要求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订或更改时,由原编制单位修订或更改,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并按上述的要求发放和控制。第21条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修改:1.经审批的37、专项施工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2.对于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六章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执行第22条 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施工生产的法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变更施工组织设计中选定的方案必须经过审批,对擅自行事、违反施工组织设计造成损失者要追求其责任。第23条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及巡查:1.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工程师应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第24条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不得38、施工。第七章 附则第25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第26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27条 附件。(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评审记录表;(2)工程项目“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登记表;(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检查记录。附件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结构层次:开竣工日期:项目经理: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环境目标:评审意见:区域公司质量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评审意见:区域公司安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评审意见:区域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 39、年 月 日审核意见:集团技术中心(签字): 年 月 日审批意见:集团总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附件2工程项目“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登记表一、工程概况:所属区域公司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层次开竣工日期主要管理人员名单项目经理联系方式技术负责联系方式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存在该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分项概述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40、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41、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42、分项工程。区域公司审核: 技术负责人: 日期:说明:1、按建质200987号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2、以上“是否存在该分部分项工程”一栏,若存在则打“”,并应在“分部分项概况”一栏内详细叙述,表格不够可以单独附在附件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检查记录区域公司/项目部: 工程名称:工程目标:项目经理:形象进度:工程概况:方案概况:检查情况:检查人: 年 月 日整改意见:被检查人: 年 月 日整改验证:区域公司: 年 月 日四、技术交底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1条 在正式施工之前,为了使参与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熟悉掌握工程情43、况和技术要求,避免发生指导和操作的错误,以便科学地组织施工,并按合理的工艺、工序流程进行作业,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施工前的技术交底。第3条 主要职责。1.集团总部企业技术中心:检查区域公司对项目部的技术交底工作。2.区域公司:负责向项目部进行技术交底。3.项目部:接受区域公司技术交底,负责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第二章 技术交底规定第4条 项目必须切实地作好技术交底工作,坚持多级技术交底制度。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全面、完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施工环节的技术问题按照现行规范和标准以及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具体阐述。第5条 技术交底必须使施工人员明确所担负作业项目的工作范围、特点及技44、术要求、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第6条 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之间的责任。第7条 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第8条 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及时做好记录。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都应签字,并明确记载谁是交底人、谁是接受交底人。谁负责交底,谁就负责填写记录,交底记录一式两份,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各留意一份。第三章 技术交底主要内容第9条 项目工程质量计划交底:要向全体施工人员交清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情况,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质量体系基本运作程序、项目质量目标、各项质量管理措施。第10条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将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内容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包括:工45、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进度要求、各工种的配合要求、施工方法、主要机械设备。第11条 设计施工图交底:目的是使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建筑和结构的主要特点、重要部位构造和主要要求,以便掌握设计关键,做到按图施工。第12条 设计变更交底:将设计变更的部位及变更原因向施工人员交代清楚,以免施工时遗漏造成差错。第13条 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1.应结合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设计要求、现场情况、工程难点、施工部位及工期要求、劳动组织及责任分工、施工准备、主要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及措施,以及施工、安全防护、消防、临时用电、环保注意事项等进行交底。2.季节性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还应重点明确季节性施工特殊组46、织和管理、设备及料具准备计划、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措施等项内容。3.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专业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交底。第14条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1.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长进行交底,质量检查员、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实施。2.分项工程施工前,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专业生产管理人员或班组长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做到突出重点、技术先进、可操作性强,既满足标准要求,又经济合理。3.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准备、材料要求、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施工措施以及需要交底的其他事项。4.项目施工的各级专业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详细了解工程各工序、47、各专业施工中的衔接和配合问题及时做好工序、专业工程的穿插,以便施工顺利进行。第15条 “四新”技术交底: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工艺标准、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并分别对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进行交底。第四章 技术交底实施程序第16条 区域公司技术负责人向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有关职能人员、班组长进行施工方案、施工方法、质量要求及施工注意事项等内容交底。第17条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向参与施工的班组长和操作工人进行交底,这是技术交底的关键,其内容包括:1.有关工程的各项要求。2.必须注意的尺寸、轴线、标高以及预留孔洞、预埋件的位置、规格、数量等。3.使用材料的品种、48、规格、等级、质量要求以及混凝土、砂浆、防水和耐火材料的配合比。4.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程配合、工序搭接、安全操作要求。5.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和实施措施。6.设计变更情况。7.施工机械性能及使用注意事项等。第18条 班组长在接受各项技术交底后,应组织班组的工人进行认真的讨论,制定保证全面完成任务的班组措施。班组长对新工人还应组织应知、应会的技术学习和技术练兵。第19条 集团总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工程师检查区域公司对项目部的技术交底情况。第五章 技术交底注意事项第20条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应分别按规定的表格格式及相关要求进行填写。第21条 技术交底资料由资料员负责汇集整理,交底人员要及时将资料移交至49、资料员处编目存档,归施工技术资料中。第六章 附则第22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第23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24条 附件:(1)技术交底记录;(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附件1技术交底记录工程项目名称交底工种交底时间地点交底人签名交底内容:被交底人签名:附件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工程名称交底时间 年 月 日交底工种交底人签名交底内容:被交底人签名:班长施工人员:五、QC小组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推动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鼓励职工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简称QC小组)活动,增强职工奋发50、进取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不断改进质量的思想意识,以达到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改进工作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QC小组活动的管理。第3条 本办法依据关于推进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意见。第4条 主要职责。1.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班组开展QC小组活动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上报区域公司。2.区域公司技术部:组织项目部开展QC小组活动并审核成果;组织参加地市、省级的成果发布会;配合集团技术中心参加国家级的成果发布会。3.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审核被推荐参加国家级发布会的QC活动成果,完善QC小组成果上报流程及规范。第二章 QC小组的组建与注册第5条 各项目部应从本工51、程的实际情况出发,组建适宜的QC小组。第6条 要着重发展以班组职工为骨干组成的QC小组。第7条 提倡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组合组成的“攻关型”、“管理型”QC活动课题小组。第8条 为促进对本单位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研究,积极鼓励开展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新思维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为主的“创新型”QC活动课题。第9条 QC小组组成后推选小组长一名。QC小组组长应由热心质量管理工作懂得QC知识并能带动全组成员积极开展活动的人担任。第10条 为便于开展小组活动,小组成员的人数一般以310人为宜。第11条 小组组建和活动课题确定后,应向集团企业技术中心注册登记,填写QC小组注册登记表和QC小组活52、动课题申请表。两表均一式三份。第12条 QC小组需要调整时,应进行登记QC小组注册变更表。第三章 小组活动与成果撰写第13条 小组活动课题应围绕本单位、施工项目中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其内容为其成员所熟知与共同关心的关键问题,选题要有针对性,先易后难,力求“小、实、活、新”,以“实”为主题。第14条 小组课题活动要有计划地安排,严格按PDCA循环程序的步骤进行,小组活动要做好记录并填写出勤记录表,且每月不少于一次。第15条 QC小组活动形式要灵活,要注意数据的积累,切实做好记录,记录要准确、工整、活动要真实有效。活动取得成绩后,及时上报区域公司技术部,并附上QC成果材料。第16条 被推53、荐参加上级单位发表的QC成果材料,其封面制作和材料内容的编写字体应严格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第17条 成果材料部分的小组概况表采用统一的表格,需要插图时,图名说明在图的下方,次行为制图人和日期。第18条 QC教育是QC小组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内容包括:1.质量意识、问题意识、改进意识、参与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2.TQC基本知识。3.GB/T19001标准。4.QC小组活动程序和方法。5.常用数理统计工具。6.专业技术知识。第四章 QC小组成果上报、评审及奖励第19条 QC小组成果上报请查阅QC小组成果上报流程及规范。第20条 区域公司技术部接到项目部上报的QC成果材料后,应按质量管理活54、动小组成果现场评审对其进行核实,以确定成果的有效性和推荐的可能性。第21条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QC成果发表会,对本年度优秀的QC成果进行评审,由评审组评选并择优向上推荐。第22条 QC成果发布会定于每年年底召开。第23条 评审组由QC活动小组及领导组成。第24条 各小组成果的发表由材料分、演讲分组成,其中材料分占85%,演讲分占15%。第25条 被评为优秀QC成果的小组,经批准后,即为单位优秀QC小组,其中符合上级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推荐条件的,由区域公司技术部地推荐上报。第26条 QC小组成果材料统一由集团总部企业技术中心留存备案。第27条 表彰奖励。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的奖励标准参照公司科技55、成果奖励办法执行,奖金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颁发。第五章 QC小组活动的检查与考核第28条 企业技术中心对QC小组活动进行抽查与考核,抽查内容为:活动记录、频次、活动真实性、小组成员的参与率、QC工具运用情况等,对半年不开展活动的QC小组将予以注销。第29条 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各QC小组课题的进展情况给予及时的了解、抽查和总结,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QC小组,要关心、帮助,组织会诊,排忧解难,必要时应对小组成员做出适当调整。第六章 附则第30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第31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32条 附件:(1)56、QC小组注册登记表;(2)QC小组活动课题申请表;(3)QC小组注册变更表;(4)QC小组活动成果申请表。附件1QC小组注册登记表单位: 年 月 日小组名称成立时间小组类型本次活动计划时间目标小 组 成 员序号姓名性别年龄组内分工职务文化程度12345678910备注填表人:附件2QC小组活动课题申请表小组名称: 年 月 日课题名称编号课题类型计划活动时间选题理由(包括现状调查、开展该课题的必要性、可行性等)目标小组成员来源(简述小组成员人数、选择方式、来源、构成等)项目部负责人审核意见区域公司技术部主任审核意见集团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审批意见注:编号栏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填写,选题理由填写不下可另57、附页。附件3QC小组注册变更表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小组名称课题名称变更事项人员变更 活动计划变更后与原注册内容比对变更原因填表人:附件4QC小组活动成果申请表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小组名称本次活动实际时间课题名称课题申请表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小组人数QC小组简介:主要活动过程与效果: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六、施工工法、专利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推进集团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以及规范企业专利工作,以加强对工法的管理和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从而提升集团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最终达到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58、益目的,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工程建设工法和专利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第3条 本办法依据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第4条 主要职责。1.总工程师:指导工法、专利的研究工作,并对上报的工法、专利进行审批。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组织评审企业级工法和省、国家级工法的申报,组织公司专利技术撰写、申报等事项。3.区域公司技术部:负责对新工法进行收集、整理,申报企业级工法和已有工法的推广应用。4.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实践中对工法、专利提出建议;组织实施新工法、新技术。第二章 工法管理第5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法,59、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第6条 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三个等级。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法。第7条 工法编写。区域公司技术部负责申报企业级工法的编写,集团总部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申报省(部)级、国家60、级工法的二次编写。工法内容包括:1.前言:概述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关键技术的鉴定及获奖情况等。2.特点:指本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3.适用范围:说明最适宜采用本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4.工艺原理:说明本工法工艺核心部分的原理。5.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说明本工法的工艺流程(可用流程图表示)和操作要点。6.材料:本工法使用新型材料的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外部要求等。7.机具设备:本工法所必需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工具、仪器等名称、型号、性能及合理的数量。8.劳动组织及安全:本工法所需工种构成、人员数量和技术要求,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采取的具体措施。9.质量要求:本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61、家及有关部门、地区颁发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并说明本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10.效益分析:从工程实践效果分析本工法在质量、工期、成本等方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1.应用实例:说明本工法应用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开竣工日期、实物工程量和应用效果。第8条 编写要求。1.编写的工法,层次要分明,文字要简练、通俗、用语准确规范,标题明确,数据准确,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2.工法要反映公司管理技术水平、应用和推广水平及效果。提倡运用现代化表达方式(如声像技术、多媒体技术等),提高表达方式水平。3.工法的编制责权要明确,编制单位、执笔人、审批单位要注明,对某些关键性的技术62、要保密,保密内容由各编制单位视具体情况自行掌握。第9条 工法上报。企业级工法每年年底上报一次,具体时间由集团技术中心根据当年安排提前2个月通知。上报流程:工程项目部将技术亮点、难度上报区域公司技术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工程项目部进行资料收集施工结束后工程项目部将施工资料汇总上报区域公司技术部区域公司技术部组织技术人员编写企业级工法申报材料工法申报。第10条 工法审批及省、国家级申报。1.集团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专家根据企业级工法审批标准对上报的企业级工法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为企业级工法。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对企业级施工工法进行二次开发,择优推荐申报省部级、国家级工法。3.申报材料:工法申报63、表、申报的工法材料、技术鉴定(或评审)证书和效益证明。工法申报材料必须齐全,打印装订成册,一式6份,并提交电子版文件。第11条 企业级工法审定与公布。1.企业级工法的审定工作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组织进行。审定时应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工法审定委员会,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评委不得少于3人。评委要保持相对稳定,对个别专业性强的工法,可根据需要聘请企业外部的有关专家参加审定。审定工法时,专家应根据工法的技术水平与技术难度、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使用价值与推广应用前景、编写内容与文字水平综合评定工法等级。2.经工法审定委员会审定的企业级工法,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批准公布。第12条 工法的推广64、应用。1.各区域公司要加大工法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工法的基本知识和已实行工法的典型经验;要组织项目经理学习工法,并在工程施工中加以应用。2.企业要根据承接工程任务的特点,编制推广应用工法的年度计划。工法可作为技术模块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标书文件中直接采用。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总结工法的应用效果。3.企业要注意技术跟踪,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工法在应用中的改进,及时对原编工法进行修订,以保持工法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第13条 工法的考核与奖励。1.企业对工法开发与编写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业绩考核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奖励标准参照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执行,奖金由集团企业技65、术中心颁发。2.工法奖励将根据工法完成人的名单,直接发放至第一完成人,由第一完成人根据工作贡献大小进行分配。3.工法是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工法的开发、编写、审定等费用应从企业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经费中支出。第三章 专利管理第14条 企业专利工作的任务是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使专利机制成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一个主要动力机制和保护机制,鼓励和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为企业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集团应把专利管理工作纳入技术责任制,专利工作的主要内容有:1.制定开展专利技术的规划、计划、开发和管理制度,并将其纳人企业的技术进步规划中。2.组织专利技术的开发、实施和管理专利实施许可合66、同。3.办理企业专利申请、专利权保护、专利评价评估、专利诉讼等具体事宜。4.进行专利资产运营,包括专利权转让、许可贸易、运用实施,专利作价投资,专利权质押等有关专利工作。5.管理企业技术活动中形成的与专利申请相关的技术档案及有关的专利文献。第15条 专利申报。申报专利是保护企业自主创新核心技术的法律方法。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具体的申报工作。第16条 专利实施与转让。1.对集团持有或所有的专利技术,应积极组织实施。对重大的专利技术应及时制订开发计划和生产技术标准,并将实施方案及时报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和专利管理机关。本集团实施他人的专利技术或许可他人实施本集团的专利技术都应该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67、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到合同签订地或企业隶属的专利管理机关备案。本集团无条件或不能充分实施时,应适时进行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2.集团对自主创新技术,应当适时进行商业转让,技术转让可以使企业从自主创新中获得丰厚的经济回报和经济利益。自主创新企业要获得长足发展,必须合理使用技术转让策略,通过技术转让诱导一批企业成为跟随者,顺利推广技术规范,推动行业发展,确保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和核心地位。第17条 专利保护。1.集团及其员工应时刻注意对本公司专利权的保护,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2.发现侵权行为,企业技术中心应及时报公司领导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必要时可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调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3.集团应自68、觉遵守专利法及其有关规定,不得侵犯他人专利权。第18条 专利信息的管理和利用。1.集团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工程师负责日常专利信息的收集:国家颁布的与专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与本集团技术有关的专利文献。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工程师负责日常专利信息的保存:集团内部的各种专利管理规定;研究开发过程中的工作记录和有关文件;技术合同文件,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3.建立集团专利信息数据库,产品、技术研究开发立项之前,应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及完成后,要进行必要的跟踪检索,集团研究开发项目进行鉴定验收时应有专利检索报告。4.对集团重大的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或者公司具有重69、大市场前景需要申请外国专利的技术创新成果,要进行项目专利战略研究,提出专利战略分析报告。第19条 专利界定及奖励。1.执行本集团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集团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集团。下列四种情况均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履行集团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内的任务做出的发明创造;离开本集团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本集团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集团分配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其个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集团;集团员工在离开集团时,不得将本集团专利技术资料带离,并且在一年内不得将应属于本集团申请的发明创造申请个人专利。2.利用本集团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70、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为本集团,有约定的,从其约定。3.员工在业余时间,在没利用本集团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的前提下,并且与本职工作任务无关的发明创造,则视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4.对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集团按照专利法有关规定对发明人进行奖励,以鼓励员工创新,积极申请专利。5.奖励标准参照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执行,奖金由集团总部企业技术中心颁发。第20条 责任与处罚。1.员工将职务发明创造以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侵犯、损害集团权益行为造成集团严重损失的,集团将依法采取措施,追究其应承担的法71、律责任。2.专利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履行职责不当或者泄露秘密,造成集团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第四章 附则第21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第22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23条 附件:(1)企业级工法申报表。附件1企业级工法申报表工法名称主要完成单位联系人手 机电 话主要完成人姓 名职 务职 称单 位工法应用工程名称和时间本工法关键技术名称、组织审定的单位和时间工法关键技术获科技成果奖励的情况工法形成企业技术标准情况工法内容简述:关键技术及保密点(如有专利权,请注名专利号):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与国72、内外同类技术水平比较):工法成熟、可靠性说明:工法应用情况及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包括节能和环保效益):申报区域推荐意见:年 月 日(公 章)专家组评审意见:年 月 日(公 章)注:表中内容填不下的可另附页。七、技术成果应用推广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规范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下简称“四新”)的应用推广,推动科技进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从而提高集团技术水平和核心技术能力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所称四新是指适用于工程建设,经过科技成果鉴定、评估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先进、成熟、适用的四新。本制度适用于四新开发和引进应用推广管理。第3条 本办73、法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建筑业10项新技术。第4条 主要职责。1.集团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推广并指导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指导区域公司组织项目部申报国家及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绿色节能施工示范工地等。2.区域公司技术部:负责对新技术进行收集、整理、推广和上报;指导项目部做好创国家级、省市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绿色节能施工示范工地的各项实际工作和资料准备、上报等工作。3.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实施新技术;负责项目施工中实施各项技术方案的记录和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做好国家级、省市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74、程、绿色节能施工示范工地的各项实际工作,并做好记录和资料汇集、整理、上报等工作。第二章 技术成果来源第5条 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第6条 国家部委、各省市发布推广使用的四新技术。第7条 经集团评审使用的四新技术成果。第8条 同行业中,新颖、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第三章 计划第9条 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根据施工计划,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四新”应用内容及应用时间。第10条 区域公司技术部将各种来源的“四新”技术信息汇总。第11条 区域公司对获得的“四新”技术,查阅相关技术资料或实地考察,根据本企业实75、际情况得出确认结果,将确认结果报集团总部企业技术中心审核。第12条 企业技术中心对区域公司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应用示范工程,没通过的将资料返回区域公司技术部。申报应用示范工程需要的材料包括:1.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方案(包括工程概况、新技术来源、实施措施、风险分析等);2.新技术应用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技术、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分析;4.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第13条 区域公司技术部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本区域公司下一年度“四新”项目推广使用计划并下发给所有项目部,同时提交给集团企业技术中心留存备案。“四新”的申报参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76、用申报流程及规范。第四章 实施与检查第14条 各项目部在使用“四新”项目前,需对“四新”项目产生的重要经济效益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关的环保证明资料,上报区域公司技术部。第15条 由区域公司技术部对“四新”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审,并将评审合格的项目报集团总部企业技术中心。第16条 企业技术中心对上报的“四新”项目的技术性、经济性进行考察,得出评审结果,并报总工程师审批。第17条 企业技术中心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给有关项目部。第18条 “四新”推广项目在初始运行过程中,各单位应及时反馈实施与影响情况,区域公司技术部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第19条 引进、开发“四新”项目在使用过程中,企业技77、术中心跟踪检查。第五章 评审第20条 每年12月15日前,各单位将项目实施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上报区域公司技术部。第21条 项目完成时,完成单位需在一个月内,将完成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区域公司技术部。第22条 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对各单位的“四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审、总结。评审结果及时反馈给使用单位。第六章 附则第23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第24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八、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促进集团的技术开发创新工作,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进一步规范集团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78、。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的管理工作。第3条 主要职责。1.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编制项目技术开发创新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写项目指南,审定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确定项目经费,评选技术开发创新奖并提供技术开发创新咨询;负责项目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的组织申报、监督、验收和归档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项目技术开发创新奖的评选工作并协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项目技术开发创新经费的监督使用和日常管理。2.区域公司技术部:开展技术开发创新项目,负责创新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接受企业技术中心的监督及管理。3.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参与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第二章 技术开发创新规划和计划第4条 集团企业技术中心根据集团79、发展战略制定技术开发创新规划和计划,并交由总工程师审批;各区域公司根据企业技术中心拟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本公司的工作计划并报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备案。第5条 列入技术开发创新计划的项目包括: 新技术(包括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中试及产业化项目,重大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引进基础上的自主创新项目,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等。年度计划的内容包括:项目的名称、目的要求、分阶段进度与工作指标、起止时间、完成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保证条件(试验、设备等)。第6条 列入计划项目要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和终止,确需变更和终止,需按两级计划管理的权限提出书面报告报企业技术中心,一般项目由技术中心主80、任批准变更和终止,重大项目由总工程师批准变更和终止。第7条 年中如有重大技术开发创新项目,可按滚动计划的形式随时申报,经批准后补入年度实施计划。第三章 项目申报立项第8条 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立项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增强集团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遵守科学决策、竞争择优、公正透明的原则。第9条 项目立项申报。1.技术创新项目征集采取主动选项和公开征集相结合的方式。主动选项:是指集团企业技术中心结合行业施工生产和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通用技术和关键技术,通过调研提出立项意向,并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公开征集:是指集团技术中心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向各区域公司和专81、家征集立项意向,并由区域公司编制项目申报材料。2.各区域公司要结合行业和集团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地提出技术开发创新的项目。项目要符合行业技术发展方向,有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明显,能够解决施工技术难题。对于社会效益和集团形象、品牌建设有较大提升的项目,也可提出立项申请。3.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申报一般在每年一、二月份进行。申报项目须经各区域公司技术部主任审核后报集团企业技术中心。第10条 对于公开征集的项目在各区域公司论证合格的基础上,由各区域公司上报集团企业技术中心。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对申请立项的预审,预审合格,经总工程师批准,列入集团技术开发创新计划。第11条 创新项目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鼓励82、集团内跨区域公司跨部门组成课题组联合攻关,鼓励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搞“产学研”联合攻关。联合攻关项目,要特别注意在项目合同中明确各方的“责、权、利”,明确成果收益的分配办法。第12条 技术中心的研究人员可以是流动的,在项目进行的不同阶段,随课题的需要而增减人员,课题完成后课题组要负责跟踪推广应用。第13条 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集团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立项申请的初审,初审主要内容包括:1.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2.对申报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费情况等进行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对于多家重复申报的项目,要根据项目特点、申报单位实力等情况综合平衡。3.对符合申报83、立项要求的项目进行分类、建档,并提出初审立项项目。第14条 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的立项的确定需经过专家委员会的评审。1.企业技术中心在征得集团总工程师的同意后,组织召开集团技术开发创新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2.项目立项评审时,评审专家要熟悉项目申报材料,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应用前景和预期成果等进行评审,专家评审采取专家定量打分的方式,同时给出立项建议。3.专家评审后提出集团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初步方案。4.经专家评审后的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立项初步方案提交集团总工程师确定。5.对确定的技术创新项目,由总公司企业技术中心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发放至项目承担部门执行。第四章 项目84、经费管理第15条 技术开发创新经费是集团为促进经评审立项的技术开发创新项目而设立的专项鼓励性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要遵守公正透明、专款专用和符合财务制度的原则,并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统一管理。第16条 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该技术创新项目所用专项材料、设备的采购费用、与外单位技术合作费用、专项试验(实验)、检测、技术咨询费用、技术成果总结、鉴定、评审费用以及项目一线主要参与人员的加班补助等。第17条 项目经费申报。1.集团立项的技术开发创新项目课题组,如确需集团经费支持的,可以申请集团技术开发创新经费。2.技术开发创新项目课题组所在区域公司的技术部、经营部对所提申请(包括经费使用明显、85、额度等)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集团企业技术中心。3.专项经费申请材料要附有相应的编制依据,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第18条 企业技术中心和经营管理中心负责集团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经费申请的初审,初审主要内容包括:对课题组所提申请资料的符合性、完整性、费用使用的合理性等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第19条 专项资金的确定需经过专家委员会的评审。1.对项目经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时,评审主要内容包括是否需要经费支持、费用使用范围、额度是否合理等,同时给出审建议。2.专家评审后提出集团项目分配初步方案。3.经专家评审后的项目经费分配初步方案提交集团总工程师和专管副总确定。4.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根据确定的技术开发创86、新项目经费分配方案,在履行相关手续后,拨付给课题组所在区域公司财务部。第20条 课题组所在区域公司的财务部门要对项目经费单独到账,专款专用;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违规要督促整改,对严重违规项目,要收回项目经费。第21条 课题组所在区域公司财务部门每年年度及课题完成后,要将技术创新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每年向专家评审委员会报告各课题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第22条 课题项目完成后,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的剩余经费要上交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第五章 项目中间验收第23条 加强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的过程管理,每半年课题组填写技术开发87、创新项目阶段工作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第24条 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中间验收,包括检查和评估。第25条 根据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1.自我校正。对于存在问题不大的项目,由课题组自己采取措施调整。2.针对性校正。对于存在问题较为严重,非课题组自身能够解决的项目,由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有关部门与课题组共同采取针对性措施调整。3.强制性校正。对于问题严重的项目,由企业技术中心采取终止项目或对项目人员、经费、进度、成果等进行强制性调整。第26条 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向项目管理部门汇报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主要由项目承担单位原因导致项目执88、行中的问题,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弥补已造成的损失。第27条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项目主管部门有权终止技术开发创新项目或撤项:1.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市场需求急剧变小或消失;2.已出现与研究项目基本相同的产品或技术,并且易于获得该产品或技术,项目已没有继续研究的必要;3.项目的研究条件(人员、经费、试验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难以满足项目继续开展的需要;4.结合设计施工工程开展的项目,所依托工程终止或撤项,项目已没有继续开展的条件;5.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管理不力,难以按计划完成项目的;6.项目经费被挪作它用的。第28条 企业技术中心建立项目执行情况档案,作为课题组业绩考核、奖惩和今后申请立项的依据。对于89、项目管理和执行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课题组,除进行必要的经济和行政处罚外,将作为今后申请立项的考核依据。第29条 对项目执行情况和课题组工作的评价要区分开来。对非课题组原因造成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对课题组的工作要予以肯定和鼓励。第六章 项目结题验收第30条 项目完成所规定的任务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将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及有关资料报至集团企业技术中心,申请项目评审和验收。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归口管理集团范围的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第31条 项目的评审和验收由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组织集团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经集团评审后的项目,如需外部评审,由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实施。第32条 集团企业技术中心组织90、的项目结题验收只限于集团所属各牵头区域公司完成的技术开发创新项目;集团内单位参与外单位牵头完成的技术创新项目,集团公司不组织验收,但该项目经鉴定或验收后,完成单位应将项目有关资料和鉴定验收意见报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备案。第33条 项目验收的主要方式包括:会议鉴定和合同验收。会议鉴定是指由集团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以鉴定会形式对项目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做出结论。合同验收是指由集团组织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测试、评价,并做出结论。集团技术开发创新计划外项目一般采用会议鉴定,计划内项目采用合同验收方式。第34条 项目结题验收的条件:1.已完成合同的约定或91、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要求;2.不存在完成单位或人员名次排序异议或权属方面的争议;3.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4.有经过国家科技部、市科委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检索报告。第35条 项目结题验收需提交的材料:1.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2.工作报告;3.技术研究报告;4.设计与工艺图表,质量标准;5.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6.有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分析报告;7.用户使用意见报告;8.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9.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名单;10.其他材料。技术开发创新合同项目,还必须同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总决算表。第36条 技术开发92、创新合同项目验收前,由项目委托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审计,审计报告作为项目验收材料之一。第37条 经审计发现的问题,如属承担单位责任,项目委托单位有权责令承担单位部分或全部退还所拨经费。第38条 结题验收专家原则上从集团企业技术中心专家库中遴选,对于个别专业性较强或新型学科和边缘学科,集团尚缺乏有关专家的,可暂由申请鉴定验收单位推荐,经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可选聘部分非专家库专家,但不得超过参加鉴定验收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第39条 受聘专家的基本条件:1.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多于四分之一的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中青年科技骨干);2.对被鉴定的项目所属专业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该93、领域的国内外发展状况;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第40条 受聘参加项目结题验收的专家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对所提出的评价意见负责,保守被鉴定验收科技成果的技术秘密。第41条 项目结题验收时间。技术开发创新计划项目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项目完成时间或提前进行验收,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推迟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前正式报告申请延期验收,经项目委托单位批准后,可延期验收。技术开发创新计划外项目可随时提出申请鉴定。第42条 结题验收申请。申请集团结题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拟结题验收日前15天将验收申请书和验收材料一套报集团企业技术中心,经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审查后,按批准的日期组织结题验收。申请市以上鉴定验94、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拟鉴定验收日前30天将验收申请书和验收材料一式二套报集团企业技术中心,经审查后,上报主持鉴定部门。第43条 组织结题验收单位和主持结题验收单位应在验收会前7天,将会议通知及全套材料送到应聘参加验收工作的专家手中。第44条 项目结题验收会一般程序:1.主持验收单位负责人宣布开会,介绍到会来宾,组成项目结题验收委员会;2.听取承担单位的项目总结报告,审查项目验收的有关文件;3.现场考察项目完成情况;4.对项目进行评议;5.项目结题验收委员会讨论通过项目验收的书面意见;6.由项目验收委员会主任向课题组宣读验收意见;7.主持验收单位负责人讲话;8.课题组或项目完成单位领导讲话。第95、45条 经验收的项目由主持验收单位出具项目结题验收证书。第46条 技术开发创新合同项目考核内容:1.工作内容考核;2.技术指标考核;3.经济效益指标考核;4.经费使用情况考核;5.其它指标考核。第47条 经考核确认完成的技术开发创新合同项目,由项目委托单位出具技术创新合同项目完成确认书。项目成果未达到合同要求时,项目承担单位需及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工作的有关条件(包括人员、经费、设备、材料等)由承担单位负责。补充工作的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第48条 课题项目完成后,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的剩余资金要上交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第49条 技术开发创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试验记录、数据、报告、文件以及96、评审和验收文件等资料,按照技术资料管理办法整理,并报送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归档,不得散失,不得由个人占有。第七章 技术创新奖励第50条 为奖励技术开发创新项目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集团技术进步,扩大技术积累、发展技术优势,集团决定对于在技术创新成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51条 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在集团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企业技术中心负责集团科技进步奖的评审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第52条 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和评审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好中取优、宁缺毋滥,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涉。第53条 科技进步奖每年评审一次。奖励资金来源于科技奖励基97、金,奖励标准参照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执行。第八章 附则第54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第55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九、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了通过对检验、监视测量设备的有效控制,确保对生产过程中产品(工程)质量、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中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包括用于监测产品符合性,过程参数的符合性和用于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常规监视和测量的设备的控制。第3条 集团公司企业技术中心是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98、的职能部门,各区域公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各自归口部门负责。第二章 测量设备的选择第4条 项目部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所确定的监视和测量任务及所要求的准确度,选择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区域公司职能部门负责督促配备及检查。第5条 区域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在活动中,需添置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时,应明确所需设备的准确度、规格型号,由求购部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配备申请验证表,报分管领导批准。第6条 项目部或区域公司的求购部门根据批准的监视和测量设备配备申请验证表,负责采购。采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有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规格型号,准确度满足配备申请验证表的要求。第7条 项目部及区域公司99、职能部门所采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区域公司计量员负责送检或自检,并在配备申请验证表上填写检定结果。第8条 各区域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归口部门应按集团要求编制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并编号分类,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台帐,同时报集团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备案。(企业技术中心对于一次性监测设备不列入集团公司级台帐,由各区域公司相关部门控制)第三章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或检定(验证)第9条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校准或检定(验证),并规定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首次校准或检定(验证),其标准应是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的测量标准。第10条 各区域公司每年一月底前应编制周期检定计划表,报集团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并负责按期送检100、。对于新增计量器具,应及时编制检定计划。第11条 集团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不能自行检定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送政府计量部门或政府计量部门授权的单位检定。第12条 所有外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送检情况及外检结果需报集团公司企业技术中心。第13条 一次性校准比对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因国家无检定规程或无上级比对方法,按集团公司编制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检定规程进行校准或检定(验证)。第四章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标识第14条 所有校准或检定(验证)后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持有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或准用证,并粘贴带有表明结果的标志。第15条 一次性校准或比对检定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其标识为黄色的准用101、证。第16条 持有检定证书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其标识为绿色的合格证。第17条 当监视和测量设备发现严重偏差,无法使用或修理后仍达不到准确度要求的,由计量员负责做好红色禁用标志,防止误用。第18条 对监测设备调整的控制,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批准的测量设备检定规程。第19条 监视和测量设备标志一览合 格 证标 志准 用 证标 志禁 用 证标 志(黄色) (绿色) (红色)第五章 监视和测量设备维护和保养第20条 重要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明确专人负责保管、维护和保养。第21条 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合格状态时1.操作者应立即停止使用,报告部门负责人,并报告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归口部门,然后组织检修。2.经检修102、后监视和测量设备应重新校准或检定(验证)。3.对已经检验或试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重新评定。第22条 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搬运、贮存期间,应做好防护措施,以确保其准确度。第23条 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其准确度,无法工作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予以报废,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由其归口部门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同时通知集团企业技术中心。第六章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监视和改进第24条 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用于对产品的符合性测量、过程参数的测量及特殊过程的测量时,应确保该测量设备、测量结果的有效性。第25条 必要时,可对测量设备进行调整或再调整,同时应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应采取措施防止在调整时使测量103、结果失效。如采取封铅等措施,或由有资格的操作人员进行调整等。第26条 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应采取防止测量设备的损坏或失效的措施,如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提供适宜的贮存条件等。第27条 当发现经校准或检定的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或不符合要求时,则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该测量设备及已测产品进行适当的处理。第28条 应保持对测量设备的校准、检定或验证的记录。第29条 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计算机软件,在初次使用前应对该监视和测量软件是否具备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进行确认。第30条 如果作业任务需经过专门培训,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记录供顾客评审。第31条 企业技术中心通过对监测管理活动的104、有效监视,动用统计技术或其它理论分析技术,以充分的科学原理为基础,定期评价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活动的符合性,达到不断改进提高。第七章 附则第32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第33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34条 附件:(1)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类别。附件1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类别序号监视和测量设备名称管理类别检定方法检定周期备注1精密水准仪A送检1年2水准仪B送检1年3激光经纬仪A送检1年4回弹仪B送检1年5钢筋位置测定仪B送检1年6全站仪B送检1年7垂准仪B送检1年8激光测距仪A送检1年9氧气压力表A送检1年10乙炔压力表A送检1105、年11万用表B送检1年12兆欧表B送检1年13游标尺B送检1年14温度计B送检1年15湿度计B送检1年16声级计B送检1年17计量台B送检1年18砼试模B送检1年19抗渗试模B送检1年20砂浆试模B送检1年21塞尺B送检1年22靠尺B送检1年23砼坍落度桶B送检1年24水平尺B送检1年25皮尺C确保使用功能一次性26百格网C确保使用功能一次性27角尺C确保使用功能一次性28线缍C确保使用功能一次性29钢卷尺C确保使用功能一次性十、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保证公司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数据保密性和信息处理的规范性,更好地发挥计算机106、网络和信息资源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和区域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和网络、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电子数据的管理。第3条 本办法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应用软件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第4条 主要职责。1.集团领导:负责审核、审批信息化建设规划、信息系统购置方案。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按行业要求起草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信息化的具体建设工作;负责各信息系统及公司局域网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公司各类IT设施的配置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107、等;负责对各单位进行信息化指导和培训。3.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信息设备的资产管理。4.集团各中心:负责本中心的信息管理工作,并监管区域公司对口业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5.区域公司:负责本区域内的信息化建设与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并按集团对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开展具体的信息化工作。第二章 信息化建设规划第5条 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必须符合集团发展战略规划,并在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指导要求下编制。信息化建设应注重公司的整体流程,避免形成信息孤岛,造成重复投资。第6条 信息化建设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实行统一规划、管理。集团各中心、各区域公司信息化建设方案必须报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第7条 108、信息化建设应按照统筹规划、集中管理、资源共享、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各使用部门应实时将对系统的需求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集团企业技术中心,以利于及时完善公司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系统。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8条 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公司整体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各中心负责本中心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第9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中心主管负责本中心的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工作,并指定有关人员具体承办。第10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2.未经允许,对计109、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4.恶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5.采用黑客网络检测及扫描软件等手段恶意攻击网络;6.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第11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全部数据资源、信息,如无特别指定均为秘密级,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移、泄露。第12条 使用MODEM经电话线上Internet终端,在拨号上网时,必须中断与内部局域网的联接,以防止内部数据的外流和遭受恶意攻击。第13条 不得使用带有计算机病毒的软盘、光盘传播病毒。第14条 不得利用邮件传播病毒及垃圾文件,以影110、响网络运行速度。第15条 操作人员应对硬盘上的计算机病毒做清除处理,保证系统的稳定。第16条 严禁非工作需要利用Modem访问Internet。第17条 凡调离人员必须移交全部技术资料和有关文档,由系统工程师删除有关的口令,人力资源中心要有系统工程师的签字,方可办理调动手续。第四章 网络运行及设备管理第18条 集团总部各中心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网络设备等资产由集团行政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专业信息设备购置由企业技术中心提议并拟定方案;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申请归口到行政管理中心,由行政管理中心联系企业技术中心统一安排维修(参照办公用品及设备管理办法)。区域公司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网络设备按规定程序审批同111、意后自行购置和维护。第19条 计算机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计算机的防尘、防潮、防磁等及使用环境的清洁卫生。第20条 各中心使用的计算机出现硬件故障时,不得擅自开机维修,更不得私自更换部件,应及时通知集团企业技术中心系统工程师,由系统工程师予以维修处理并记录备案。否则造成的后果使用部门自行承担。第21条 各中心应保证计算机上各种标签特别是封帖的完好。第22条 由集团行政管理中心发放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应在指定场地、按规定要求使用,如需更改使用用途、使用场地需报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批准并备案。第23条 计算机的使用,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步骤,做到正常的开关机。第24条 业务系统网络中的计算机不得擅112、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其他软件,严禁安装计算机游戏软件。第25条 严禁利用网络下载电影、音乐、软件等。第26条 信息系统中使用的计算机不得擅自断开或增机接入网络。第27条 信息系统中使用的计算机严禁用于收听音乐和播放与工作无关VCD等。第28条 随计算机所附的说明书、CD及磁盘等应及时归档,方便需要时借阅或借用。第29条 按照公司IP地址的统一安排,设置本系统网络的总体布局、局域网段和各中心的IP地址的划分。第30条 各部门网络IP地址的变更,应向集团企业技术中心提出申请。如自行改动造成的网络冲突,使其他计算机无法上网造成的工作延误的,将受到严肃处理。第31条 按照公司信息网点的统一布局,各部门信113、息点的增加或变更,应向集团企业技术中心提出申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改动或增加。第五章 机房管理第32条 机房是重要的信息处理场所,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保密制度的规定,防止重要经济信息的泄露。第33条 机房内严禁未经许可的非有关人员进入,以防机密信息的泄露。第34条 严禁各岗位人员越权操作,以防机密信息的泄露。第35条 涉及密码的文件须妥善保存,不得随意公布。第36条 对重要的资料档案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泄露。机房内废弃的打印纸及磁介质等,应及时销毁。第37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证数据、信息、资料的准确、安全可靠。第38条 机房及使用计算机的部门要设专人负责文字及磁介质资料的安114、全管理工作。第39条 建立资料管理登记簿,详细记录资料的分类、名称、用途、借阅情况等,便于查找和使用。技术资料应集中统一保管,严格借阅制度。第40条 应用系统和操作系统需用磁盘、光盘备份。对重要的可变数据应定时清理、备份,并送指定地点存放。第41条 存放应用系统及重要信息的磁盘、光盘严禁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报请有关领导批准。第42条 对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光盘、磁盘,应在质量保证期内进行转储,以防止数据失效造成损失。第43条 计算机设备和机房应保持其工作环境整洁,保持其所必须的湿度和温度。第44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第45条 机房内使用电烙铁要严格控制,必须使用时,应按规定操作,有专115、人看守,确保安全。第46条 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第47条 机房工作台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的步骤,发现火情及时报告,沉着判断电源及通风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灭火。第48条 机房内应定期除尘,在除尘时应确保计算机设备的安全。第49条 机房内严禁存放、食用任何食品。第50条 节假日期间,如工作需要开机,应留有值班人员。第六章 信息发布制度第51条 公司内部网站各种信息的发布,由各部门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供给集团行政管理中心。第52条 网站各栏目信息的提供、更新、审核。相关栏目信息提供信息更新信息审核信息发116、布集团概况集团企业管理中心集团企业管理中心集团企业管理中心集团行政管理中心集团企业管理中心集团报集团企业管理中心、各单位集团企业管理中心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视频集团企业管理中心集团企业管理中心集团企业管理中心业务领域集团经营管理中心、各单位各单位各单位政策法规集团行政管理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经营管理中心、企业管理中心、监督审计中心集团行政管理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经营管理中心、企业管理中心、监督审计中心集团企业技术中心、经营管理中心、企业管理中心、监督审计中心人力资源集团人力资源中心集团人力资源中心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客服中心集团行政管理中心集团行政管理中心集团行政管理中心博客员工员工员工论坛员工及客户117、员工及客户员工及客户最新公告集团行政管理中心集团行政管理中心集团行政管理中心动态集团企业管理中心、各单位集团企业管理中心集团企业管理中心综合资讯集团各部门、各单位各部门、各单位集团行政管理中心第53条 各部门要对自己所负责的栏目内容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第54条 根据信息的密级,公司对信息访问的权限进行了设置,凡是设置密码的使用人有责任对信息和密码严守保密。第七章 业务流程管理第55条 业务流程中每个环节的数据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下一流程的运行和最终结果的正确性,因此,业务系统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敬业精神,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按时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不得以任何118、理由拖延。第56条 对于业务系统中的计算机应保证专人专用,不得与其他人员混合使用或给予其他人员使用。凡公司和部门赋予密码权限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交于他人使用,对他人进入业务系统造成的应用系统问题及产生的后果将由密码提供人承担。第57条 对业务网络中计算机中的数据严禁自行共享使用,如需使用应设定密码和权限,以保证数据资料的安全。第58条 对业务流程中的工作应努力做到日清日结,严格按照规定的编码规则和统一的口径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流程中的数据及编码的唯一性。第八章 权限管理第59条 在应用系统的运行和使用中,为保证公司各种数据的安全,应对每个人使用的权限进行分配。第60条 权限分配:权限的分配分为三级119、,第一级,由总裁对公司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的权限进行分配;第二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总裁分配的权限对下属各部门进行权限分配;第三级,各部门根据部门权限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权限分配。第61条 权限申请:工作人员权限或部门权限的申请,当申请的权限不超过部门权限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集团系统工程师负责设置;当申请的权限超过部门权限时,由上级权限设置部门领导审批,集团信息主任负责设置。第62条 权限的废除:当人员工作发生变动时,部门领导应及时通知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废除或更改该业务人员的权限。第63条 密码的维护:由于该应用系统中包含了大量集团内部的重要经济信息,因此,每一个有权限的使用人必须保护好自己120、的密码不被别人盗用并随时更改密码。如果自己的密码被人盗用,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第九章 相关责任第64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10条的将追究部门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直接责任人将予以开除处理。第65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三章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四章第30条、第31条,第五章第33条、第34条、第35条、第44条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直接责任人将予以下岗、部门负责人降职使用处理。第66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七章各条规定不按照业务流程进行操作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121、下的罚款。第三次,操作人员下岗,部门负责人降职使用。第67条 凡迟报、错报、漏报数据的,按下列办法处理:第一次迟报、错报、漏报数据的,给予操作人所在部门警告,并在集团报和建设集团网站上通报;第二次迟报、错报、漏报数据的,处以操作人所在单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予通报;第三次迟报、错报、漏报或故意拖延不报的,操作人员做下岗处理,部门负责人降职使用。第68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三章第15条、第16条,第四章第19条、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4条、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28条,第五章41条、第42条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部门负责122、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69条 对于泄漏企业机密、技术、信息的,将依据法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70条 所有的罚款在经济责任制考核时直接扣减。第十章 附则第71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第72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十一、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1条 目的为推进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明确各职能部门、区域公司、项目部及岗位人员在集团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建立考核机制;为整合集团资源,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能,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第2条 定义1.集团信息化建设包含协同办公、工程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123、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本办法主要围绕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PM系统)建设制定,其它各系统建设参照本办法执行。2.PM系统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量化工程项目管理各环节、过程、事件标准,细化管理行为,形成项目管理从投标、合同签约、施工管控直至项目竣工交付的全过程管理,并形成项目管理过程中问题的发现、处置和监督等一套完整的系统方法。第3条 适用范围集团信息化建设范围覆盖集团各管理中心、各大区域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其中建设集团各管理中心、大区域公司、项目部、岗位人员纳入PM系统的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制定专项考核制度。第4条 实施原则集团PM系统建设工作,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统一标124、准、统一监督、分工合作、分级指挥以及按责处置的原则。第二章 管理体制及职责第5条 职责分工1.根据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及要求,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集团信息化及PM系统建设的统筹、协调及决策工作。2.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管理部门负责集团信息化及PM系统的规划建设、需求实现、组织实施、培训推广、过程管理和监督考核工作。3.各区域公司应落实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整合资源,区域公司负责人为区域公司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PM系统的组织实施工作。4.项目经理为项目部第一责任人,负责该项目部的PM系统应用。区域公司信息化实施小组、各部门、项目部等各职能岗位人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建设集团项目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要125、求,做好PM系统建设的有关工作。5.各区域公司、项目部应当设置信息管理员,或者由资料员兼任信息管理员。第6条 PM系统运营保障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管理部门负责集团PM系统建设及运营保障工作。其主要职责为:1.承担集团PM系统规划、建设、实施、培训、监督、考核、推广、验收等工作;2.负责制定实施计划、范围、目标、方法;统一受理用户需求、用户账号、权限管理,并分类移交;3.负责对PM系统实施、使用问题的收集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监督;4.负责对责任主体问题处置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反馈;5.负责PM管理过程问题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协调、跟踪和督办。第三章 考核及责任处置第7条 考核办法1.集团信息化建设考126、核管理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管理部门统一部署,集团各管理中心协助。2.集团各管理中心、各区域公司按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进行考核;项目部、各岗位人员由各区域公司进行日常考核,按照建设集团项目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第8条 处置责任对PM系统建设、实施中发生的问题负有处置责任的各级有关职能部门、责任人或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建设集团项目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时做好考核工作。第四章 附则第9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10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发文后执行。十二、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1条 目的为保障各区域公司、项目部对集127、团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PM系统)的有效网络访问,确保信息传输畅通,并规范PM系统信息录入、维护与监督,有效监控工程实施进度与安全,保证工程信息的准确。第2条 适用范围建设集团总部、各区域公司、项目部。第二章 信息化实施前准备第3条 宽带网络1.宽带网络是开展信息化的前提条件。没有网络就无法登入系统。如果网络的速度达不到要求,会影响操作人员录入数据的效率,甚至会影响项目部相关人员录入数据的积极性。因此,区域公司、项目部必须要有充分的宽带网络。2.区域公司网络,如用普通宽带,宽带速率可简单参照电脑台数/1.5计算(单位为M),因普通宽带上行速率最高不超过512K,应优先保障区域公司信息员128、的工作。电脑数量大于台的,建议用4M以上光纤(网通、电信);3.项目部信息员必须有可独立使用的电脑和扫描设备,至少1M以上宽带,且信息员可以独立使用;宽带大小可简单参照电脑台数/1.5计算(单位为M),此宽带仅供项目部办公室工作使用,如员工休息室等另外自行安排;电脑数量大于6台的,建议用4M以上光纤(网通、电信)。第4条 组织与人员各区域公司应落实集团信息化建设要求、整合资源,成立区域公司信息化建设实施小组,区域公司负责人为区域公司第一责任人,并指定区域公司信息员负责本辖区内PM系统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项目经理为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并指定项目部信息员,负责该项目的PM系统应用。第三章 实施程129、序与数据录入第5条 信息系统实施程序1.工程登记、开工。2.成立项目部信息化实施班组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提交区域公司人事管理员。由人事管理员,在信息系统中,建立员工信息;然后,通知集团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管理部门开通系统用户帐号,分配权限。3.项目部信息化责任人(项目经理)发放集团PM系统工作任务分解及责任表,相关业务岗位人员按实际进度如实录入数据、审批流程。4.项目部信息员培训、监督、检查、指导,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5.项目部系统应用问题、效果、意见反馈。6.项目经理、副经理对项目部信息化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应用。7.集团总部各管理中心检查、监督、指导、汇报。8.集团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管130、理部门系统保障、实施准备与检查、培训与汇报。9.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进行考核的奖惩实施。第6条 PM系统数据录入管理要求1.按照集团PM系统工作任务分解及责任表内容进行分工分责、责任到岗,及时、准确、完整的完成本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基本信息、合同、成本、技术、质量、安全、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资金、财务收支等数据的录入,并接受所属管理部门的监督。充分利用公司信息平台、EM即时通讯、QQ群等工具,进行沟通,及时解决业务问题,认真仔细的完成所涉及工作内容。2.所录数据信息要确保及时、真实与完整。3.严格按照培训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录入数据,规范操作,服从区域公司、项目部信息化实施小组和责任人131、的安排。数据录入人员或信息员,在使用过程中,有问题及时提出,由信息员作好记录,及时反馈到相应管理部门,以便及时解决问题。第7条 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分工管理规定1.项目管理系统所录入数据由项目部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与监督,对各岗位人员所录入数据的正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进行实时检查。2.项目经理、副经理需充分协助信息员落实各岗位数据录入工作的安排与管理,积极听取信息员的意见与建议,一起做好相关信息的录入、监督、检查,并做好与集团总部的沟通、交流与反馈工作。3.各区域公司信息员需做好对本地区工程项目系统数据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其数据真实与完整性负责,及时统计项目部人员所提出的系统问题,记录并上报。4.集132、团各管理中心负责对各自分管业务在PM系统中对所有工程项目信息的录入进度、数据完整性与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集团技术中心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区域公司、项目部所上报的系统问题与实施问题进行登记、分析、解决;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困难或组织协调,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领导,由集团高层领导协调,找出问题根源,必要时前往项目部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5.数据录入时间实行“T1”的管理要求,即当天的工作,数据录入次日完成。特别说明的除外,如工程进度数据差异不超过7天。第四章 数据检查与考核第8条 信息系统数据检查管理办法为防止并杜绝实际施工与系统信息所反应情况不一致现象的发生,确保工程信息录入的及时、准确、规范、完整,以及133、项目管理作业程序的规范性。集团各管理中心按“季”对各区域公司、项目部所使用的工程管理系统录入数据的情况进行检查,其主要检查内容如下:1.合同履行管理:项目工期检查系统录入工程进度是否与合同的开竣工、工期进度计划一致,如果合同约定工期与系统中“实际工期”不一致,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证明材料。工程进度情况参照工程管理部在建工程一览表中的项目进度来管理,以及其它有关合同履行的事项,有变更而无记录、无证明材料的,可要求项目部限时整改,并按本办法进行考核处理。2.预算及成本管理:项目预算是项目成本管理的前提条件,项目预算员在利用系统外预算软件制作的项目预算,必须按系统和集团成本管理要求填报。填报内容主134、要有项目“合同预算(总)”、“期间计划成本(每月)”,而“目标成本(总)”、“计划成本(总)”可根据“合同预算(总)”和管理利润要求比例,自动生成。“合同预算(总)” 由预算员在项目开工后填报,“期间计划成本(每月)”由预算员在每月28日前完成并在系统内填报。检查系统内预算内容与系统外预算内容的一致性,发现无预算、预算内容不一致、逾期未填报等,又无证明材料的,可要求项目部限时整改,并按本办法进行考核处理。3.工程进度与资金管理:工程进度检查工程管理部每月初需提取上月完工工程量,统计时间段为上个月1日至月底,并对照系统(合同计量、进度管理)实录数据进行对比,对于“实际工程完工量”和“实录系统数据135、”差距在7天以上(含7天)的工程,则作为未及时录入工程。检查是否按照实际工期每月、每星期完成工程进度的录入,有条件的,可进行每天工程量管理,并提供证明材料。成本会计按工程量完成情况,实时登记结算款,发现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款、结算款的数据录入与实际施工进度、财务收支不符,又无证明材料的,可要求项目部限时整改,并按本办法进行考核处理。资金管理,项目成本会计配合项目经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要有“项目资金使用月计划”,有条件的,可自行做“项目资金使用周计划”,在每月底前上报财务部/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的借、付款经审批后实施,财务部/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监督。4.基本信息录入管理:检查含招投标信息、合同内容、136、区域公司/项目部层面的成本、进度、技术、质量、安全、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使用、竣工资料等,通过附件上传的,图片大小必须控制在200K以内,文档大小无限制,经压缩后上传。涉及流程审批的,必须按集团规定的各业务流程进行审批,及时处理(一个处理节点不超过3天)。主要检查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录入数据的及时性、流程的规范性。发现数据录入与书面材料不符、资料不全、图片有涂改、文档签署日期与系统中相应日期不一致、未按要求录入数据、私改处理流程、流程审批不规范、流程处理逾期等情况,又无证明材料的,可要求项目部限时整改,并按本办法进行考核处理。本项内容数据录入时间实行“T1”的管理要求5.检查方式137、分季检、巡查、系统实时检查等方式,必要时实地突击检查。第9条 过程控制及考核办法1.项目信息化的过程控制办法(1)新项目开工时,如果项目部未建立相应的信息化组织机构,未在系统中建立相应的项目信息,大区域公司不得刻制发放该项目的项目技术资料专用章。(2)对于应纳入集团信息化的项目部,而拒不执行信息化工作的区域公司、项目部,相应项目的管理费率增加1个百分点,管理费由集团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3)对于不配合集团开展信息化工作的单位,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将暂缓开具外出经营证明、所得税证明以及收款收据。(4)区域公司拟参与投标的项目,在收集到工程项目信息以后,必须将项目信息录入项目管理系统,进入投标审批流程138、。否则,在施工合同签订时不予以审核。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未及时录入的工程,集团总部各管理中心将在一周内向指定项目部传送未完成录入情况统计表,并要求项目部在指定时间完成相关录入工作,如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相关录入工作,每次对项目经理、副经理处以罚款2000元处理,对信息员处以200元罚款处理。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数据严重造假现象,集团公司将在一周内向指定项目部传送要求整改信息汇总表,并同时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0元/次罚款,并要求项目部在指定时间完成相关整改工作。2.集团各管理中心在分管业务领域和职能范围内指导区域公司、项目部数据的录入工作。集团各管理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完成情况,与部门评优、相139、关责任人的职务晋升、薪资调整、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年终考核挂钩。发现各管理中心与各自的管理业务内容在PM系统内无法有效建立的,发现PM系统业务模块内容无法得到有效落实的,发现有在建项目部(符合规定,要求使用PM系统的项目)没有进行PM系统应用的,根据集团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工作任务分解及责任表处罚。集团管理中心负责人2000元/次,集团管理中心业务责任人500元/次;区域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1000元/次,区域公司业务部门业务责任人500元/次;项目部项目经理2000元/次,业务责任人200元/次。经开具整改单后,未能按期、按要求整改,对项目部项目经理加重处罚,5000元/次,由集团总裁对项目经理问责约140、谈,情节严重的,按未能履行项目承包协议处理,以及其它可能的处罚措施。3.各大区域公司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区域内信息化(包括分公司和项目部)的全面推进。第五章 附则第10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11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发文后执行。附件1集团PM系统工作任务分解及责任表序号功能模块明细菜单主要功能项目部责任岗位区域公司责任部门集团责任部门1市场经营管理业主信息登记业主信息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2工程信息登记工程信息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3项目承接是否承接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4招标信息判断是否参与招标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5投标信息判断是否参与投标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6开标信息开141、标相关信息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7签约管理签订合同的相关信息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8工程登记工程登记组建项目前的信息交底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9项目信息组建项目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0综合规划工程概况项目对交底信息的深化资料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11项目组织项目组织的信息与组织图资料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12项目目标项目各项考核指标资料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13合同管理基本信息项目部深化总承包合同信息资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4变更签证清单外增加的工作量等资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5合同计量项目部按(或不按)清单做收入月报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6合同支付登记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收取成本会计财务部财务管理142、中心17履约管理登记评价甲方合同履约及争议解决情况项目经理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监督审计中心18合同报表合同履行情况统计报表项目经理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9成本管理成本单元设置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20合同预算按清单做本期预算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21目标成本项目部的控制限额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22计划成本根据指导施工的各项计划汇总形成的成本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23期间计划成本下月的各项计划汇总形成的成本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24成本核算根据各项成本统计出利润项目经理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25成本分析各项成本及利润的统计分析项目经理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26进143、度管理进度总计划排施工任务进度计划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管理27期间计划进度按月或季度做编制进度计划施工员技术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管理28期间实际进度月或季度实际完成情况施工员技术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管理29进度分析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对比分析施工员技术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管理30施工日志记录当天施工作业情况项目经理/施工员31技术质量管理工程基本信息从技术角度对工程特点的描述技术员技术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管理32技术标管理技术标的相关信息技术员技术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管理33技术质量文件项目技术质量文件管理项目经理/技术员/质量员技术部/工程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管理/工程管理中心34技术144、目标技术的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技术员技术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管理35质量目标质量的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质量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36质量检查日常质量检查与通报情况项目经理/质量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37技术申报项目相关前沿各项技术申报活动管理技术员技术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管理38质量事故质量事故的分析与处理项目经理/质量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39质量月报表月度的质量报表项目经理/质量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40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目标制定安全目标与文明工地目标项目经理/安全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41安全网络分公司/项目/分包单位安全网络项目经理/安全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42安全教育日常与三级安全教育的登记项目经理/安145、全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43安全投入项目安全投入登记项目经理/安全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44重大危险源管理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管理项目经理/安全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45安全检查涉及项目检查整改通报的情况项目经理/安全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46安全事故对项目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情况项目经理/安全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47证件管理项目三类/与特种人员的证书管理项目经理/安全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48安全资料安全知识库管理项目经理/安全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49资金管理资金计划项目日常收支计划平衡表成本会计财务部财务管理中心50借款信息项目借款信息成本会计财务部财务管理中心51付款申请项目付款的申请成本会计财务部财146、务管理中心52分包管理合同信息分包合同的管理项目经理/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53变更签证关于分包的清单外工作量计算项目经理/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54分包预结算按月对分包预结算计成本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55分包结算登记分包结算与应付情况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56劳动力管理劳动力总需求登记合同人工资源预算明细资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57期间需求计划登记月度或季度人工资源预算计划资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58工人班组设立工人班组资料员工程部/经营部工程管理中心/经营管理中心59工人信息登记工人详细信息资料员工程部/经营部工程管理中心/经营管理中心60劳动力进退场记录劳动力进147、退场的详细信息资料员工程部/经营部工程管理中心/经营管理中心61用工台帐对劳动力情况进行统计项目经理/资料员工程部/经营部工程管理中心/经营管理中心62材料管理材料需求总计划登记目标材料资源计划明细资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63材料需求月计划登记材料资源月度计划明细资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64材料采购月计划登记材料资源采购月度计划明细资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65材料合同管理登记材料采购、租赁合同信息资料员/材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66材料验收登记材料验收单资料员/材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67材料入库登记材料入库单仓管员/材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68材料出库登记材料领用、报耗仓管员/材料员经营部经148、营管理中心69调拨通知单主要用于两个项目部之间的材料调拨仓管员/材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70库存管理对仓库中的材料进行管理仓管员/材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71材料报表对材料进行统计分析项目经理/材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72周转材管理需求总计划计划成本中的材料费中的对应数据资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73租赁计划期间计划成本中的材料费中的对应数据资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74周转材管理租赁合同登记周转材租赁合同的相关信息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75自购合同登记周转材自购合同的相关信息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76自购进场登记自购周转材的进场信息仓管员/材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77租赁进场登记租赁149、周转材的进场信息仓管员/材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78租赁退场登记租赁周转材的退场信息仓管员/材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79自购摊销录入本期的摊销金额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80租赁预结算根据租赁进场和租赁进场自动计算汇总生成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81周材报表周转材的分析报表项目经理/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82材料仓库设置仓库对仓库进行设置仓管员/材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83机械设备管理设备预登记登记项目部的机械设备信息项目经理/资料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84需求总计划计划成本中的机械费中的对应数据资料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85租赁计划期间计划成本中的机械费中的对应数据资料员经营部经营150、管理中心86租赁合同登记设备租赁的相关合同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87自购合同登记设备自购的相关合同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88自购进场登记自购设备进场的相关信息设备管理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89设备进场登记内阻或外租设备的进场信息设备管理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90设备退场登记内阻或外租设备的退场信息设备管理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91自购摊销录入本期的摊销金额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92租赁结算根据租赁进场和租赁进场自动计算汇总生成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93设备台帐机械设备的台帐查询项目经理/设备管理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94维修保养登记设备的维修保养信息设备管理员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151、95竣工管理竣工资料录入竣工资料项目经理/资料员工程/技术/经营部工程管理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管理/经营管理中心96工程结算录入工程结算的相关信息项目经理/成本核算员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97保修期管理登记工程的保修记录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98综合项目核心管控成本分析各个级别的成本分析报表查询项目经理经营部管理层经营管理中心管理层99资金分析各个级别的资金分析报表查询项目经理财务部管理层财务管理中心管理层100设备分布各个级别的设备分布查询项目经理工程部管理层工程管理中心管理层101合同履约各个级别的合同履约情况查询项目经理经营部管理层经营管理中心管理层102用工管理各工种在场期间统计各分公司工种152、在场期间统计查询工程部/经营部管理层工程管理中心/经营管理中心103各工种等级在场期间统计各分公司工种等级在场期间统计查询工程部/经营部工程管理中心/经营管理中心104材料管理集团材料管控集团材料管控报表查询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05周转材管理采购计划分公司级的周转材采购计划信息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06采购合同登记分公司级的周转材采购合同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07周材入库周转材的入库登记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08期间需求查询周转材的期间需求查询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09库存查询周转材的库存查询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10租赁合同查询周转材的租赁合同查询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11周转材流转周转材流转情况登记经153、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12机械管理采购计划分公司级的机械设备采购计划信息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13采购合同登记分公司级的机械设备采购合同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14设备登记登记机械设备的相关信息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115设备台帐机械设备的台帐查询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116期间需求查询机械设备的期间需求查询工程部/经营部工程管理中心/经营管理中心117租赁合同查询机械设备的租赁合同查询工程部/经营部工程管理中心/经营管理中心118设备流转登记机械设备流转的相关信息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119备品备件登记备品的相关信息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120技术质量新技术应用示范登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技术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管理12154、1工法管理登记获奖的工法信息技术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管理122专利管理登记相关的专利信息技术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管理123QC成果登记QC成果技术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管理124科研成果登记相关的科研成果技术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管理125论文集登记获奖的论文集技术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管理126质量目标登记集团的质量目标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127标准规范登记各部门的标准规范技术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管理128优质工程登记优质工程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129资金管理借款信息各分公司的借款信息财务部财务管理中心130支付信息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支付信息财务部财务管理中心131技术质量报表创优工程质量情况创优工程质量情况报表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132质量报表各分公司的质量报表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133供应商信息合格供应商登记合格供应商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34不合格供应商登记不合格供应商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35备用供应商登记备用供应商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36黑名单登记供应商的黑名单经营部经营管理中心137资源库资源类别登记资源的类别经营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138材料明细登记材料明细经营管理中心139工种明细登记工种明细经营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