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工程洽商、索赔签证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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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8103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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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公司工程洽商、索赔签证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目的 规范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索赔及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 编制依据 2.1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款2.2 公司工程管理要求 3. 职责3.1 中国泛海合同监管总部、泛海建设控股工程审计部归口管理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索赔及签证。3.2 各项目公司合约商务主管领导、工程预算部负责本项目发生的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索赔及签证工作。4 管理程序4.1 工程洽商4.1 .1 工程洽商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根据实际及需要,2、经监理单 位通知施工单位具体实施的工程变更; 另 一种是施工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所提出的, 需经业主及/或 监理)批准的工程变更。 由业主提出的工程洽商.1 接到业主经监理传送来的工程洽商后,由资料员进行收文登 记,加盖收文章后交项目经理批处。4.1.2.2 所有工程洽商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合约商务经理评审后批转。评审方式可为:传递评审和会议评审。4.1.2.2.1 传递评审:项目经理在签署栏中确定传递评审的人员,而后有关人员分别评审,并在收文章上签名;若有疑议,应在文件上简单注明问题所在。项目经理汇总各位的评审意见,并做出结论:若无问题将其返回资料员;若有问题,项3、目经理批示做进一步处理。4.1.2.2.2 会议评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合约、物资等管理人员共同对工程洽商进行评审,并填写评审记录(参见合同管理程序)。.3 评审内容 评审内容见合同评审程序4.1.2.4 评审后处理4.1.2.4.1 对于评审后有疑议,由技术负责人编制回复函,经项目经理和合约商务经理联签后,与监理(业主)交涉解决。4.1.2.4.2 对于评审后无疑议的,资料员依据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规定按受控文件登记发放至有关人员和分包商执行。与此同时,由相应责任工程师(或分包技术负责人)编制技术方案,项目合约商务经理做出相应补充预算,并办理相应签证手续。4.1.3 由项目提出的工程洽商4、4.1.3.1 由相应责任工程师编制工程洽商文件,项目经理和项目合约商务经理联签后,报送监理单位,同时作发文记录。4.1.3.2 经监理或设计单位批准返回的工程洽商,项目资料员收文登记后 交至项目经理,由原洽商编制人核对, 对核对无误的,资料员按受控文件发至有关分包单位及技术、合约等有关部门 (人员)。相应责任工程师据此组织施工,项目合约商务经理据此编制预算并与监理(业主)办理签证。4.1.4 分包商提出的工程洽商4.1.4.1 分包商向项目提出工程洽商时,由项目相应责任工程师和分包商 共同编制工程洽商文件,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 项目经理和项目合约商务经理批准后按款要求执行。4.1.4.2 5、项目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商不得直接与业主、设计单位办理有关工程洽商的一切事宜。4.1.5 超出20万元的工程洽商应报合约估算部审批备案(有关要求见公司合同授权规定)。4.2 设计变更4.2.1 设计变更系由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修改文件。4.2.2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与合约商务经理评审后批转。其评审要求及设计变更单发放等均按4.1款执行。4.2.3 经评审,对设计变更有疑议或项目无力实施的,由责任工程师与 监理单位或直接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4.2.4 超出20万元的设计变更应报合约估算部审批备案 (有关要求见公司合同授权规定)。 4.3 索赔管理4.3.1 职责4.3.1.1 项6、目责任工程师4.3.1.1.1 负责收集、整理职责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以 及与业主往来的有关信函,在其审核无误后项目合约商务经理提供。4.3.1.1.2 配合项目合约商务经理做好索赔文件的编制及洽谈。 4.3.1.2 项目合约商务经理4.3.1.2.1 熟悉合同文件及有关资料,掌握索赔原则。4.3.1.2.2 收集、办理、整理归档索赔依据性资料或文件。4.3.1.2.3 编制向业主索赔的文件。4.3.1.2.4 负责与业主洽谈索赔事宜。4.3.1.3 项目经理、合约估算部经理审核项目合约商务经理编制的索赔文件。4.3.1.4 区域经理批准索赔文件。4.3.2 索赔分类 按索赔的7、性质划分,索赔分为:经济索赔、工期索赔。4.3.3 索赔依据4.3.3.1 合同文件;4.3.3.2 设计变更记录;4.3.3.3 工程洽商记录;4.3.3.4 现场签证记录;4.3.3.5 与合同对方之间的涉及索赔事宜的往来信函;4.3.3.6 有关会议纪要;4.3.3.7 工程照片或录相等。4.3.4 索赔方式4.3.4.1 办理签证;4.3.4.2 发索赔函;4.3.4.3 召集会议,制订会议纪要。4.3.5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办理索赔:4.3.5.1 发生设计变更、工程洽商;4.3.5.2 不可抗力造成的意外损失;4.3.5.3 业主供货造成的损失;4.3.5.4 合同修改或增加合同8、外的工作;4.3.5.5 业主违约,造成我方损失等。4.3.6 索赔程序4.3.6.1 合约商务经理对所收集的索赔依据性文件进行分析整理, 及时作出索赔洽谈文件。4.3.6.2 索赔洽谈文件经项目经理与项目合约商务经理联签后,报送合同 对方,并约定洽谈时间和地点。4.3.6.3 由合约商务经理组织有关人员与合同对方进行索赔洽谈。 4.4 工程签证管理 工程签证是在项目施工现场中发生的因各种非承包方原因所造 成,要求合同对方作出损失补偿的一种认可凭证。4.4.2 对属合同修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情况,合约商务经理应据 此作出量、价分析(或称补充预算)文件, 要求合同对方予以 签证。4.4.3 9、凡合同、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未覆盖的,需向合同对方办理索 赔的事宜,均应及时与合同对方办理签证手续,如:停电、停水、 道路开挖或封闭、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汇比价变更、 业 主供货延误或不合格等情况。4.4.4 对于分包商向公司办理工程签证的, 由分包商填写“签证记录 单”(附表5-1),合约经理和项目经理联签后批准。 4.5 工程派工单的管理4.5.1 当项目发生分包合同以外的零星工程(独立的工作内容,且价款 在2万元以下)及零散用工时,不必单独签订合同,但应按分 包商选择程序要求,由项目经理签发“项目派工单”(附表5-2)。4.5.2 派工负责人(责任工程师)按要求填写“项目派工单”的10、工作内容及验收规定,项目合约商务经理填写预算部分,项目经理审批实施。 分包商完成“项目派工单”任务后,项目责任工程师或现场经理 应组织验收,在确认其无误并签字后,项目合约商务经理才可进行结算。 附表5-1 表式:QP06-12 签证记录单 建筑承包公司 编号: 项目名称分包商名称施工部位相关图纸、洽商或变更单号工作内容:人 工设 备材 料工种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人数总工日类别型号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数量总台班种类规格数量单位工长塔吊钢筋KG钢筋工汽车吊混凝土M3钢机构安装工焊机各类砌块M3混凝土工卡车氧气瓶木工钢筋切断机乙炔气瓶砖瓦工钢筋成型机铅丝KG抹灰工电刨焊条根油漆工电锯木材M3焊工气锤模板M211、司机冲击钻架料根水暖工机械工放线工力工确认 分包商代表签名: 公司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附件:o 草图 _ 张; o 照片 _ 张;o 其它附表5-2 表式:QP06-13 项目派工单 建筑承包公司 编号: 项目名称实施单位施工部位工作内容及验收规定:派工依据:计 o 业主合同,编号 o 分包合同,编号 o 设计变更,编号 o 工程洽商,编号 o 其它:工作预算:数量单位单价合价人工费材料费划机械费附件:o 无; o 有,总 价派工日期:实施日期:审批日期: () ()验以上工作已于年月日按规定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收验收日期: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金额:数量单位单价合价人工费结材料费机械费总 价算合同日期: 实施/日期: 批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