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追究、设备等)(10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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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7963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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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追究、设备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总 则1.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1.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就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必须对照检查,认真履行,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1.3 安全生产必须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在安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2、必须对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4 各级组织要根据岗位设置实际情况,制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2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职责2.1 认真贯彻生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产工作的决定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的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计划、协调、部署、督促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2 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审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2.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批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3、预案,及时掌握项目部所属部门的安全状况,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2.4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所属部门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5 每季度组织职能部门和所属部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综合会议,适时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的对策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2.6 组织和监督所属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培训工作。2.7 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通报所属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对所属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集体予以表彰奖励,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或隐患进行调研,并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2.8 有4、计划有组织在所属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奖罚方案。2.9 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所属部门进行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2.10 对职能部门和所属部门在安全生产中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及发生事故的,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3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安全职责3.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指示及安全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3.2 把安全工作纳入项目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组织分析并作出决策。3.3 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项目部5、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和职能部门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4 审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3.5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3.6 负责监督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项目部所属部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3.7 审批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方案。4 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4.1 认真贯彻安委会和第一责任人的指示,坚决以“安全第一”的原则,监督检查所属部门和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安全工作。4.2 组织编制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要部位的应急预案等,并督促实施。4.3 组织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目标,报安生产领导6、小组审批,并组织实施。4.4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所属部门及项目部安全生产动态,及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状况,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4.5 负责督促职能部门有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4.6 负责督促或组织职能部门对所属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4.7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项目部大事故、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4.8 负责组织职能部门对所属部门4.9、进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5 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职责5.1 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7、总责任。5.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技术的法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5.3 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5.4 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现;5.5 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5.6 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5.7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6 分管其他业务的项目副经理(常务副经理)安全职责6.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在分管业务中贯彻落实;6.2 对正职经理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8、协同主管安全生产的的书记搞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目标;6.3 督促分管的职能部门及属下对口管理的负责人建立安全工作制度, 把安全生产活动纳入管理内容, 并检查实施;6.4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 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并监督防范措施的落实;6.5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 在检查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工作的实施效果;6.6 对分管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评先时, 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内容之一。7 工程部部长安全职责 7.1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各项施工规范、指南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9、暂行标准等,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指导施工生产;7.2 编制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重点考虑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7.3 对协作队伍、施工班组提出的影响施工安全、质量和工期的修改建议给予审定,制定危险性较大项目的安全施工技术组织措施;7.4 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技术复杂的工程及设计文件、施工技术和安全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在施工前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7.5 调度经常收集协作队伍、施工班组安全生产状况和有关信息,及时传达有关安全工作的命令、通知和上级指示;7.6 在下达年度施工生产计划时下达安全生产指标和重点安全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7.7 参10、加严重质量事故、机械设备大事故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防范措施。8 安质环保部部长安全职责8.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8.2 督促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8.3 深入现场,指导帮助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8.4 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执行“红黄牌”制度,贯彻执行铁道部、广珠公司和指挥部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程、制度和管理办法等;8.5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8.6 参加重伤事故11、的调查和处理,进行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建立台账;8.7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与监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状况台帐。9 机械物资部长安全职责9.1 制定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其实施,指导各班组实行定机定人,促进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9.2 监督检查机械设备各种安全有效防护装置的配备情况,保证机械设备、尤其危险性较大的起重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9.3 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自检,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特种设备进行年度审验;9.4 健全机械设备档案和台账;9.5 制定物资材料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基层安全防护材料及用具(品)的采购;9.6 参加严重质量事故、机械设备大事故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调查12、分析和处理;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防范措施。10 计划合同部部长安全职责按规定或计划提取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统计台账。11 财务部部长11.1 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实现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11.2 优先安排安全生产、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的经费,并监督使用。12 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责任1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的教育;12.2 贯彻落实劳动法,维护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劳逸结合和安全健康;12.3 组织会同安委办做好新工人、调岗工人、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年审13、工作。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将安全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12.4 新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不得分配上岗;12.5 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业务12.6 建立健全用工、休假、病假等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劳动纪律并严格监督实施;12.7 负责职工的再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做好送培工作,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建立证件档案,并负责办理证件年审,保持证件的有效性;12.8 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工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和组织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业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员工工伤治疗和善后处理工作;12.9 14、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建档管理、对政府及主管部门颁分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文件,明电、通知,应及时呈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示,批示后的文件、通知交执行部门阅处;12.10 参与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决议做好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拟文下发;12.11 负责项目部公务用车安排与调配,并对司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确保行车安全;12.12 发生交通事故,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负责组织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对肇事司机提出处分意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负责办理保险理赔业务。 12.13 对项目部临时建筑工棚布建,负责审查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12.14 会同工会组织,15、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基层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化解职工不安定的因素,维护内部治安稳定,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12.15 参与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发生火灾事故,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火场调查、分析、善后处理工作,并对火灾事故责任人提出处分意见。13 工会小组组长安全职责13.1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 的思想;13.2 积极配合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做好宣传鼓动工作;13.3 及时总结报导安全生产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13.4 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做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工作。13.5 配合安委办做好安全考核评比工作。13.6 发生安全生16、产事故,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及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4 班组长、技术员安全职责14.1 班组长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带领本班组长人员安全作业;14.2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接受现场安全员的监督,有权拒绝违章指挥;14.3 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14.4 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班前生产会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布置安全注意事项,14.5、制止特殊工种无证操作,制止违章作业,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14.6 发现有不安全的因素,应立即报告项目主管或安全员处理,不得冒险作业;14.7 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向工长报告,同时积极17、抢救受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漫延。15 职工个人(从业人员)安全职责15.1 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15.2 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坚守岗位;15.3 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消防设备、安全标志要做到维护和正确使用,不得随意损坏和拆除;15.4 积极参加举办的安全活动和班组安全学习,提高安全技能,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心,互相监督,共同搞好班组安全生产和文明卫生工作;15.5 做好班前、班后安全18、检查工作,遵守用电、防火制度,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班组长报告;15.6 维护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越级报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发现直接危及人生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15.7 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积极参加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15.8 接受事故调查,参加班组事故分析会,吸取事故教训,积极向班组长提出合理化建议。16 安全主任安全职责16.1 协助项目部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16.2 协助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检查表,拟19、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16.3 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特别是薄弱环节、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提出防止各类事故的预防措施,协助制定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16.4 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督促本单位落实整改;16.5 协助项目部对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本单位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轮岗前培训教育制度;16.6 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国家规定为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传达20、上级指示精神,了解和掌握各工程队安全生产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沟通信息,了解情况,项目部制定以下会议制度:1 定期安全生产会议1.1 安全生产碰头会:施工队每日召开,由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1.2 周安全生产工作会:项目部坚持每周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主持,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和部署下周安全防范重点,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安全检查主管部门做好会议记录。1.3 安全生产大会:项目部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大会,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安排、布置,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规、方针和目标等。安质环保部(或综合办公室)做21、好会议记录。必要时通知驻地监理参加。1.4 月度安全例会分析制度1.4.1 定期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对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对次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安全防范重点。1.4.2 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议,与月度生产计划会议合并进行,总结、部署月度安全工作,研究决策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2 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2.1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根据施工生产进展情况和需要,对重大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2.2 安全生产专题会:针对安全生产和特殊季节安全防范的需要,适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2.3 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召开安全22、生产事故分析会,教育事故班组,警示其他班组等,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2.4 安全生产现场会: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类评比活动,适时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达到树立典型、推动后进,共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水平等。3 会议要求3.1 明确会议的严肃性,按时按需召开。做好会议的签到和会议记录,并作为安全管理的考核指标。3.2 会议的组织严格按照领导分工和单位层次组织进行,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3.3 重要的会议纪要,由项目部安质部上报肇花项目管理处安质部备案。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总则1.1、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工作23、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促进项目部公路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规范项目部公路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合理支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管制度。1.2、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主要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1.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专款专用、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2、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计取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4、2007年第一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括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竟争性报价。3、在开工进场前,做好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使用计划、备案存档。4、必须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台账,专款专用,其他项目不得挪用或挤占。5、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使用范围:安全生产经费应当按照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5.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支出。5.1.1、桥梁口(护筒口、泥浆池口等)、边(基坑边、高空作业面边等)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5.1.2、高空作业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等费用;5.1.3、沿线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25、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5.1.4、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费用。5.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5.2.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箱及器材费用。5.2.2、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5.3、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等支出。5.3.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评估、监管费用;5.3.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5.3.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5.4、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5.4.1、“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26、安全教育培训、复训费用;5.4.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5.4.3、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费用。5.5、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5.5.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5.5.2、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活动费用;5.5.3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费用;5.5.4、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5.5.5、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和“诚信杯”活动的宣传费用;5.5.6、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6、施工单位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均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6.1、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27、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费用;6.2、施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6.3、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6.4、施工现场与外界的隔离、围挡设施费用;6.5、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线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防护、隔离等设施费用;6.6、 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7、项目部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台账,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必须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专款专用,其他项目不得挪用或挤占。8、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帐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措施有力,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9、28、本制度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提高各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和自我防范意识,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特做如下规定:1、为了确保肇花高速公路第十一合同段安全有序的施工,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安全、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项目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说明: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2、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安29、全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分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训练、专项施工安全技能教育、专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等。2.1.三级教育2.1.1一级(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凡新进入工地的各种人员,必须进行入场前的初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率要达到100。入场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形势和要求,介绍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和规定,学习有关文件,掌握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介绍单位施工区域内特殊危险地点和防范重点;用电安全和机械操作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安全技术知识和防范措施、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和事故教训等,从正反方面来讲解安全生产30、的重要性,使每个人受到安全生产的初步教育。2.1.2 二级(职能部门)安全教育培训经一级培训合格的人员分配到职能部门,进行本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入职安全教育培训率要达到100。部门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部门生产任务概况、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特点、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安全生产规程;施工区域内的危险、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安全生产情况、问题,以及好坏典型事例等。2.1.3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是各类人员到了固定工作岗位后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率要达到100。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本班组的生产性质、任务,将要从事的生产岗位性质、生产责31、任;将要使用的设备、机具的性质、特点及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遵守的纪律、制度;保持工作场地整洁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应注意的事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事故案例及教训。2.2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训练2.2.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以及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等。 2.2.2 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知识的32、教育和训练,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劳动部门的考核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要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坚持做到“持证上岗”。2.3 专项施工安全技能教育专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对从事专项施工任务的各类人员,如张拉作业、起重作业、高空作业等,上岗前要根据不同的工作项目、施工特点和安全防范重点,进行专项施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确保施工安全、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2.4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项目部及施工队从事专职安全检查和管理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地方和主管部门的专业教育培训和考33、核,且考核合格颁发安全检查人员上岗证的人员,方可从事专职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专职安全检查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2.5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项目部必须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时刻绷紧安全生产的神经,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经常性安全教育可按下列形式进行:班组每天坚持工前、工中和工后安全教育,说明安全注意事项、检查安全操作过程、讲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安全活动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装置的维护;召开安全生产会,专题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事故现场会,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及教训,确认事故的责任者,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总结发生事故的规律,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34、教育;组织工人参加安全技术交流,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宣传标语及安全标志等,时刻提醒人们注意安全。3各级、各项安全教育必须按照规定认真、按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还应包括节日安全教育、季节性安全教育、案例教育和专题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突出对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应用前的安全操作和技术培训。4教育培训工作由行政领导主抓,综合办公室牵头,依据培训计划,相关部门及人员参与共同完成。5.各级、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记录,具有可追溯性。各项记录要认真填写,做到完整、真实、及时、规范。6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的主要指标。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条 安全生产检查是对施工(生产)中的35、安全、环境卫生等因素的评价,对可能存在问题进行预防,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先进经验予以推广。第二条 定期安全大检查(一) 项目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属下(生产场所)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危险施工作业每周检查;(二) 安全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进行二次全面安全例行检查,并根据施工作业情况,必要时增加检查次数。第三条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一) 班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二) 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视安全检查,有安全检查记录的每周不少一次;(三)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工作。第四条 专项安全检查(一)特殊施工搭设的脚手架、平台、斜道等搭设前后,项目部 要组织安全检查36、;(二) 起重吊装、垂直运输机(架)作业或安装前要组织安全检查;(三)特种设备、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四)爆破作业,存在粉尘、毒害、火患的环境要组织安全检查。第五条 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一)冬雨季、台风期施工要组织安全检查;(二)节假日加班及放假前后要组织安全检查。第六条 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上级要求进行的安全检查,要针对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检查。第七条 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一)安全检查记录1、各级定期安全检查采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照项目 内容记录;2、经常性检查按现场活动检查记录;3、专项安全检查可制表格式填写记录。(二)隐患整改1、隐患登记、分析:各种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分类,37、 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措施等分析原因,为各级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2、整改: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定时、定人、定整改措施,并跟踪验证实施情况。3、对安全检查中的存在隐患,一律按整改要求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给以罚款或停工整顿。安全奖惩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1 总 则1.1、为了确保肇花高速公路第十一合同段工程施工任务的圆满完成,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集团公司、肇花项目管理处及肇花高速公路J2总监办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制定肇花高速公路第十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望遵38、照执行。1.2、按照肇花项目管理处及肇花高速公路J2总监办的要求和部署,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项目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施工队(协作队伍)、施工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和考核。对做出贡献的施工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经济和信誉损失的施工班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后的施工班组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或罚款1.3、根据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结合自身的施工任务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目标,并采取相应的、有效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1.4、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2 奖 励经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项目39、部将给予表彰和奖励:2.1、在项目部等有关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评比检查中,取得优异成绩并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2.2、在肇花项目管理处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评比中成绩优异,并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2.3、在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安全生产评分超过95分,当月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的单位和个人。2.4、在季度、年度肇花项目管理处组织的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达标活动中评分超过95分,且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2.5、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发现或排除了重大事故隐患,避免发生事故的个人。2.6、实现肇花项目管理处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施工队负责人、施工、安全质量环保负责人。3 处 罚参加肇花40、高速公路第十一合同段工程施工的班组和个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有违章行为时,项目部将按照下列规定给予经济处罚:3.1、发生一次轻伤3人及以上事故的;一次重伤2人事故的;发生一次死亡事故的单位,项目部将在肇花项目管理处处罚的基础上再次罚款14万元。3.2、发生损失在10万元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项目部将在肇花项目管理处处罚的基础上再次罚款13万元。3.3、发生重伤1人事故的单位,项目部给予事故单位罚款1万元。3.4、发生轻伤12人事故的单位,每负伤1人,项目部给予事故单位罚款0.5万元。3.5、发生损失在0.110万元之间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项目部给予事故单位以罚款0.5万5万元。3.6、生产过41、程中的违章违规行为按安全生产处罚细则中的对应条款进行处罚。安全生产处罚细则类别序号工地常见事故隐患处罚数额安全管理1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作业每发现一人罚相关责任人100元2电工、焊工、机驾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或非相应专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即无证上岗每发现一人罚款相关责任人100200元3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特种作业、禁忌劳动,施工现场有小孩 每发现一人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4安全学习有代签名或弄虚作假(以记录为依据)罚款100元5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或安全员无上岗证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6不张贴宣传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或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罚相关责任人10042、200元7安全技术交底的工种或项目不全,交底手续不完备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8对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或事故隐瞒不报罚相关责任人500元9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罚相关责任人500元10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11未与下面各施工工班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罚相关责任人500元12:安排未取得劳动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工人上岗,每发现一人罚相关责任人100元13项目开工前无施工方案或有施工方案,无安全措施罚相关责任人500元14危险区域无安全警示标志或无防护设施,罚相关责任人500200元15施工班组长在43、班前、班中不例行安全检查罚相关责任人500200元机械安全1起重等机械设备缺少安全保护装置,起重作业无联络信号,非作业时无锚定装置每例罚相关责任人200500元2龙门吊等特种设备未经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无设备准用证就投入使用每例罚相关责任人500元3搅拌机、砂浆机、钢筋机械、电锯等机械的转轴、皮带轮、明齿轮、搅拌浆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每例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4工地上较高的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油库、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无避雷装置每例罚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5各种机械传动部位、联动节、砂轮机、砂轮切割机无防护罩(栏栅)每例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6固定式各44、种机械设备机座固定不稳,每例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7车辆、厂内机动车辆信号系统不全、灯光不全每例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8厂内机动车辆无刹制、方向不灵、轮胎固定螺母松动,每例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9使用淘汰或不合格机械设备每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10空压机气阀失灵,设备超载或超负荷运转每例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安全用电1临时设施与高压线距离少于安全规定要求又无防护措施每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2不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电气设计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或未经验算违章用铜线做保险丝每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3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措施,违反一机一闸规定,铁掣箱无接零(接地)保护,电掣箱卧放在45、地面上每例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4电气设备或设施的带电部分不按规定采取屏护措施每例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5电气设备的电源不接用开关或插头而直接把导线插入电源插座、或直接钩在闸刀开关的保险丝上,保险盒、闸刀开关无防护盖,露出线头及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导线时。每例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6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接电缆、焊钳绝缘破损,焊机的初、次级接线处无护罩,初级电源线大于5m;违反“十不烧”的规定。每例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7违反:交、直流电焊机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且接地、接零电阻值应小于4者、二次侧把、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接点不宜46、超过两处;严禁长距离使用管道、轨道及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或其他金属物体串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每例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8手持电动设备、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工棚宿舍、厨房电热设备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的,每发现一处每例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9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每例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10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每例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11220伏(含220伏)以上电压的电源线采用花线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超过 3米。移动式的箱体无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与地面的垂直距离无0.61.5 米;固定式配电箱、开47、关箱与地面的垂直距离无控制在 1.31.5米。每例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12在电缆、电线上晾晒衣物,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每处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13非操作人员操作各种电气、机械设备每例罚相关责任人100元14在宿舍内使用超过规定功率的电器或明火煮物取暖,使用电热棒烧水等;有意损坏用电设施、或损坏用电设施不及时找电工修复者每例罚相关责任人100元15电掣箱无门、无锁、箱内有杂物每处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16负荷级无漏电保护、无防雨措施、不按规定执行一机、一闸、一漏,每发现一处每处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17露天架设电线使用花线,每处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18违反检修一经送电即可48、带电或运转的设备必须挂牌“有人操作、禁止送电”并派专人监护,每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施工安全1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时,未根据作业高度和现场风力大小对作业的影响程度,制定适合施工的风力标准,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作业时,上述作业没有停止。每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2吊运作业不听从信号指挥,为防止起吊后急剧摆动,作业时未在起吊物具上拴好溜绳,吊起物具就位前物具附近有人站立或吊钩没有弹簧锁,违反“十不吊”每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3桥涵施工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时未布设安全网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每处罚款500元4施工车辆和机械带病上岗。每处罚款500元5循环钻机49、及潜水钻机使用的电缆线没定期检查,接头没绑扎牢固,导致透水、漏电;对经常处于水、泥浆浸泡处没有架空搭设。每一处罚200元6对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护筒尚未拔除的,未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盖。每一处以500元罚款7就地浇注墩台施工前未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栏杆、安全网。每一处罚款500元8脚架上脚手板未铺满、绑牢,存在探头板现象,脚手架未设置栏杆。敷设的安全设施没有经常检查,没有对构件进行安全检算,未采用有效的加强措施。每发现一次处以500元罚款9脚手架搭设不按设计规定及地基基础不采取排水措施每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10采用导梁,墩顶龙门架吊运梁体构件,运梁平车未设转动装50、置,行进速度大于5m/min;到达位置后,平车行走轮未用木楔楔紧;构件起吊横移就位后,为保持构件稳定,未加设支撑、垫木。每发现一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11基础处理、支架搭设及模板安装等未按设计实施,实施中未随时检查支架和模板,必要时未进行专门观(监)测,发现异常状况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每发现一次罚相关责任人100500元12先张法施工张拉前,对台座、横梁等未对照规范和施工设计进行检查;张拉中和未浇注砼之前,周围有站人和进行其他作业;浇筑砼时震捣器撞击钢丝(钢束)。每发现一次处以1001000元罚款13后张法预应力施工,张拉作业区出现无关人员进入现象;张拉前,操作人员未确定联络信号。两端张拉相距51、较远时不采用对讲机等通讯设备联络;张拉时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有人站;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端,未妥善保护,压有重物;管道尚未压浆前,梁端未设围护和栏板。每次罚款5001000元14交叉作业不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和不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每发现一处罚相关责任500元15梁板吊装现场无派专人监督指挥,在吊装半径内不设防护措施每次罚款5001000元气焊割安全1乙炔瓶无防回火安全装置、压力表破损、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每处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2各种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足10米长或在太阳光下曝晒每处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3各种气瓶、割具、减压表有油污每处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4乙炔瓶倒放。焊、割作业时乙52、炔瓶和氧气瓶的距离不足5m,每处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5使用老化、不合格气管,乙炔瓶与氧气瓶无分开存放且距离小于5m.每处罚相关责任人200500元安全防护11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不按规定挂牌上岗和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防护面具等),穿拖鞋上岗工作、高空作业穿硬底鞋每处罚款100元22便道与地方道路相交的便道没有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牌、安全警示灯、夜间反光设施。每处罚款500元33在道路上临时停放车辆、物体或临时施工做好防护措施(提前摆放反光指示牌、危险灯及其它防护措施每处罚款500元44高空作业未设稳固爬梯53、,爬梯缺档,不设围栏、安全网每处罚款500元55桥面、临边区、洞口或危险区域不设围栏、安全网。每处罚款500元66暂停施工的桩径口、沟、基坑无安全护、警示牌。每处罚款500元7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合理设置安全标志牌(如防火、防高空坠落、防落物伤人等)。每处罚款500元88未按要求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或失效;动火区未采取防火措施每处罚款500元99未按施工标准及时更换、修复安全防护设施每处罚款500元其它1从高空往下丢掷物体违者罚款100元2超员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违者罚款100元3在禁火区用火者违者罚款200元,引发事故者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4损坏安全、照明、消防等设施,违者照价赔偿外,另罚款10054、元;引发事故者引发事故者要追究肇事者责任。5不听从安全管理人员忠告,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或者没有落实整改.每处罚款500元6连续三次出现类似的安全隐患。每例增加罚1001000元,并暂停相关方面的施工。7堆放或占用安全通道,损坏安全设施。每处罚款500元4 附 则4.1 安全生产事故或违章罚款由项目部安质环保部以“罚款通知书”的形式送受罚单位,罚款由计划合同部从当月工程款中代扣。4.2 安全生产事故或违章罚款由项目部计划合同部单独核算,由安质环保部统一安排使用。4.3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4.4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为强化各级人员责任心,55、提高执行任务的能力和质量,促进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行,制止和惩戒不负责任的行为,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良性开展,特制定本规定。一、定义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不能较好地履行职责导致差错或过失事故发生,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的;或对下属工作人员效能低下、作风恶劣、违章失职的问题不闻不问,长期失察,或管理松懈、纠正措施不严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的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三、具体规定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从普通员工至高层管理人员的逐级追究制。必须做到责任明确清楚,时间准确,保质保量。2、本部机构必须制定规范、严密和可行的岗位职责或操作规56、范,明确界定各级人员岗位工作范围,凡职责不清、界定模糊、责任不明确的,出现问题追究主管人员责任。3、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分配、听从指挥、步调一致、相互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会议安排事项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负执行责任,不得强调任何客观理由消极怠工、敷衍了事、推脱责任甚至拒绝各种工作安排。凡不按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玩忽职守、不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严格自我管理所产生的工作失误、差错、疏忽、违规违纪,当事人承担执行责任,每次处罚100元,严重的加倍;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当事责任人行政处分、处罚或赔偿损失。凡出现员工推脱责任、拒绝各种工作安排57、的情况,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还应追究主管领导的管理责任。4、各级管理人员是各所辖范围内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凡所辖工作任务分工不清、遗失或安排不当造成工作延误、低效,承担执行责任;在进行工作任务安排时,方案必须明确、合理、可行,否则导致下属人员或相关部门未能及时完成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时应追究其管理或决策责任。5、项目部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违反审批程序,对管理权责范围内的员工疏于管理,对突发性事件报告不及时或隐瞒、缓报、谎报,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对有关管理人员、负有责任的员工,情节较轻的给予经济处罚或通报处分,并列入绩效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停职检查、降职、免58、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等处分,列入绩效考核,并可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6、工程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单位不能如期开竣工,影响项目部正常生产经营或造成损失的,项目部人员列入绩效考核,并可另处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外包施工单位每项处罚500元至2000元,影响严重的加倍。项目分管领导、项目跟踪检查责任人负连带责任,承受相应处罚。7、管理、行政、后勤保障部门及人员,如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语言不文明、后勤保障支持不够等,将视具体情况、原因列入绩效考核,严重的或屡犯的可进行通报直至开除等处分,列入绩效考核或否决绩效工资。8、凡因指挥不当,责任不强,执行不力,技能不高,操作不当或操59、作失误等行为给项目部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均按责任大小,根据损失程度进行等额或差额赔偿。若属故意行为,均按损失额的二倍进行赔偿。责任事故较大且情节严重的将承担法律责任。9、对阳奉阴违、工作失职或渎职,隐瞒事实真相,欺上瞒下造成工作被动或损失的,收授贿赂、贪污及其它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对主要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并给予停职、降职、免职处理。严重者,将给予辞退或开除处分,列入绩效考核,并赔偿损失,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办。10、凡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事故,发生事故的负责人必须责成相关人员,将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于两日内报上级部门,逾期自第三日起,每天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60、00元。11、连带责任制(1)凡因员工能力不佳、操作(指挥)不当、工作不力、习惯性(群体性)违纪违规、推脱责任、拒绝各种工作安排或疏于管理等行为影响正常工作及生产活动、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主管领导也应承担连带责任。(2)造成局部设备损坏、局部停产但不影响整体生产活动的,同时未造成人员负伤的,其连带责任追究至当班班长、队长等相关负责人。(3)生产部门各工种人员、各类技术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有碍生产的一切事件,其责任将根据情节或损失大小分别追究至班长、分管部长、分管领导。(4)综合部门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缺水、断电、断气、食物变质、发生中毒事件、洗浴烫伤的;接待客人服务不周、粗61、鲁不文明、有意刁难客人、有损企业形象的;利用个人工作便利违规、违纪的其责任将根据情节或损失及影响大小分别追究至主管、部长、分管领导。(5)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因本身工作拖拉、失误、敷衍造成任务完成不及时、报表拖延或错误、工作秩序混乱、不团结而影响正常工作的其连带责任将追究至部门负责人,严重的追究至分管副总。(6)凡利用工作之便收授或索取客户财物、出卖公司利益的,或因此给公司带来损失的,或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其连带责任追究至分管的各级领导。12、以上凡涉及罚款的条款与“肇花11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或公司有关规定有矛盾的按“肇花11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或公司有关规定条款处理。13、本制度由项目62、部起草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预防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项目部、部门、各施工队各班组负责人、从业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加强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度,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发现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三条 项目部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及时落实整改安全隐患;各部门、各施工队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本部63、门、本施工队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及时落实整改安全隐患;各班组负责人、从业人员必须做到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及时落实整改安全隐患。对于存在重大危险源应加大检查的频率;对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定时间、定措施、定人负责跟踪完成情况。项目部、各部门、各施工队、各班组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帐,落实专人负责,以备检查。第四条 各部门对在日常工作中排查发现的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属于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通报、移送其他有关部门查处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移送部门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接受移送的部门对该隐患的查处情况及结果,接64、受移送的部门也应当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及结果;接受移送的部门难以单独处理整改的,应当及时、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查处整改;仍难以处理整改又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安全质量部,由安全质量部进行协调处理。第五条 安全质量部应当按照及时、有效的原则,对有关部门上报的要求查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报告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及职责分工督促或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安全质量部督促或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及时查处;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查处的,相关部门不得推诿,消极对待。第六条被列为项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牵头)部门要按照项目经理批示意见,责任落实到人(包65、括有关协同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落实整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要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按批复精神办理。协同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负起责任,积极协作,履行职责。第七条对安全质量部督促或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列为上级安全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相关责任(牵头)部门要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及结果。第八条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监控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其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为加强管理,统一标准,规范运行,现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提出如下66、制度。 一、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技兴安”,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遏制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 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第三条 要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第四条 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第五条 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防范;第六条 对有缺陷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实施治理;第七条 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能及时有效落实整改措施,自主保安,以实现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67、规范化。 第八条 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 第九条 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是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第十条 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整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治理的法规和政策,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68、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四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普查、评估、监控、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重大事故。2.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成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导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3.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部门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部门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4. 为规范重大危险源69、的监督管理,各部门应统一按照公司组织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监督工作,采取措施,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第一条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第二条 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第三条 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四条 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第五条 70、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第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第七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第八条 施工队、施工班组配发、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 所有进入工地及所有从业人71、员必须配备安全帽,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高处作业工程必须配备安全网,电工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电工水鞋、绝缘手套、绝缘鞋,电焊工必须配备焊工手套、绝缘鞋、电焊面罩、工作服,在粉尘较大的工作场所必须配备防尘口。特种设备检修维护制度第十二条 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中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72、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第十七条 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第十八条 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第十九条 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第二十条 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第二十一条 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第二十二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73、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一、目的1、规范设施、设备安全管理。2、保障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设备事故、保证安全生产。3、实现设备的本质安全。二、责任1、项目部、安质部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2、特种设备、普通设备要有存档、实行分类管理;电气、动力管线的维修,运行状态和日常管理。具体由物资设备部负责履行本制度。3、设施由工程部履行本制度。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特种设备、普通设备、电气、动力管线及项目设施的安全管理。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特种设备购置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合格证、安装、维修、检测、要有相应资格证,并按规定登记、74、报废。2、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3、特种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4、定期检查、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年对设备进行检查、鉴定一次、并做好记录。5、定期维修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使用前、后进行保养、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维修保养情况应做好记录。6、特种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五、普通设备安全管理1、机械设备购置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合格证。2、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技术75、安全、使用部门负责人联合验收签暑后、方可使用。3、属冲、剪、压等设备、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教育培训后方可使用。4、所有设备必须依公司有关规定、制订定期的预防性保养计划、定期维修保养。5、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具体落实到人、并有记录。6、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设备出现事故时,要及时通知安全部门及维修主管部,进行调查和处理。8、建立设备事故档案,保存相关资料。六、电气设施安全管理(一)配电房安全1、动力配电房周围严禁易燃易爆和容易产生沉积粉尘和纤维的环境的作业。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2、配电房各间隔的门应向外开启;门的两面都有配电装置时,应两边开启76、。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的实体门。3、配电房内各通道应符合要求,不得堆放杂物。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增加出口。4、配电房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门窗及孔洞应设置网孔小于1010mm的金属网,防止小动物钻入。通向站外的孔洞、沟道应予封堵。5、配电房的重要部位应设有“止步,高压危险!”等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应装有应急照明灯。6、配电房应备有绝缘杆、绝缘夹钳、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站台、各种标示牌、临时接地线、验电器、脚扣、安全带、梯子等各种安全用具。应配备可用于带电灭火的灭火器材。7、配电房内应备有高压系统图、低压系统图、电缆布线图、二次回路接线图、设备使用说明书、77、试验记录、测量记录、检修记录、运行记录等技术资料。8、配电房内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值班制度、巡视制度、检查制度、检修制度及防火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二)配电柜(箱)安全1、配电柜(箱)应用不可燃材料(铁壳)制作。2、触电危险性小的生产场所和办公室,可安装开启式的配电板。3、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铸造、锻造、热处理、锅炉房、木工房等场所,应安装封闭式箱柜。4、有导电性粉尘或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5、配电柜(箱)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柜(箱)应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6、落地安装的柜(78、箱)底面应高出地面50100 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21.5m;柜(箱)前方0.8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7、保护线连接可靠。8柜(箱)以外不得有裸带电体外露;必须装设在柜(箱)外表面或配电板上的电气元件,必须有可靠的屏护。9、配电柜(箱)内各电气元件及线路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不得有严重发热、烧损现象。配电柜(箱)的门应完好;门锁应有专人保管。(三)电气线路安全1、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标准。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室外应379、.5;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6。2、电缆线路应尽量采用电缆沟或电缆隧道敷设、直接埋入地下敷设、必要时挢架敷设、支架敷设等方式,但敷设质量、高度必须符合要求。电力电缆的终端头和中间接头,应保证密封良好,防止受潮漏电。3、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由班组负责人填写,车间负责人签字,安全部门审查核同意,由专职电工架设。4、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5、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严禁使用普通多用插头拖板80、和普通电线,应用移动配电箱和合格电缆线。经机动车辆通道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6、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7、临时电气线路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8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9、严禁无电工作业操作证人员拆装、修理电气设施、设备。七、项目部设施安全管理1、项目部内发现危房或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必须及时修复,一时难以修81、复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企业人身和财产安全。2、项目部、钢筋加工厂、拌和站、仓库和宿舍的通道(路、门等)必保持畅通无阻。消防设施健全有效。3、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与员工宿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4、项目部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清晰,车辆停放区域规划合理整齐。5、本制度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1 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提升运输作业以及其他相关作业。1.2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1.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82、件: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1.4 持证条件: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1.5 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1.5.1 项目部根据本单位特点及实际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操作证书复印件等)、台账,并积极做好有关申报、培训、取证、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做到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且所有上岗证书均为有效。1.5.2 项目部每月25日前上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统计表。1.5.3 人事、安质等部83、门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证书有效率。1.6 特种作业人员奖惩:1.6.1 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项目部应给予奖励,并记入操作证。1.6.2 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安质部门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至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单位可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一、目的:为保护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在意外情况发生时,抢救队员和全体员工能有条不紊地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及时地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降低伤亡、伤害程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及项目经理部伤亡84、伤害的应急处理。三、依据的文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建设工程安全条例条例等。四、应急响应预案: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组织成立义务抢救小组并进行业务学习,训练救援知识,培训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应变和处理能力,每年进行一次伤亡、伤害事故演习。1、工伤事故发生后,需做到有组织处理,妥善处理被伤害对象,尽量降低伤害程度。2、当发生伤亡、伤害事故时,一般的磕、碰工伤类可采取自救,由当事人报告工长,工长安排专人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检查治疗。3、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除执行应急预案外,主管领导应组织抢救小组进行抢救,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将中毒者抬到临近道85、路的房间内,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4、当发生触电事故时,依据自救原则,发现人首先要切断电源,挑断电线,对触电者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如伤害严重,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5、当发生高出物品掉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时,依据自救原则。观察伤情、避免二次伤害,将受伤害者抬至平坦处进行处理,采取切实可行的医疗保护措施,以免伤势加重,伤害严重的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6、当发生坍塌事故时,依据自救原则,先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时不能使用工具,只能人为用手搬、扒、刨,以免二次伤害,伤害严重的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7、发生重大伤亡、伤害事故时,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1)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马上进行呼叫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86、(或技术负责人)。(2)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作为总指挥,进行抢救。(3)安全员拨打120急救电话,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伤亡情况、联系电话、报警人姓名,并派专人接车。(4)如医院较近,马上送医院抢救,以缩短时间减少伤害程度。(5)总指挥负责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以最快捷的方式上报公司安保部。(6)依据“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问题根源,总结经验。(7)对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广大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8)依据分析结果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一般程序及基本要87、求1、相关职能处室接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分管局长或局长汇报,并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在核清事故类别、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及主要原因情况下,及时通知法规信息处。同时填写立案审批表(一式两份,职能处室自存一份,一份转法规信息处),由处室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分管局长或局长签署审批意见。2、由法规信息处填写“事故快报”,经分管局长或局长签字后,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安监局。“事故快报”自事故发生时24小时内报出。3、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事故调查组由安监局组织牵头,安监、监察、公安、工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1人死亡事故由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任调查组组长,2人死88、亡事故由分管局长任调查组组长。4、事故调查组认真开展调查取证。调查时统一使用调查询问笔录文书。5、事故调查组在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的基础上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划分以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教训和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建议;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组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由调查组成员在调查报告上签字。事故调查报告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延长30日。6、事故调查报告形成后,职能处室应及时下达行政处罚意见意见告知书(89、一式两份,职能处室自存一份,事故责任单位一份),并告知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事故调查处理所作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对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的有关事实、理由和依据方面的不同意见,应当进行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六、严肃事故调查处理纪律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调查取证时应有2名以上调查人员在场,不得单独与事故责任单位接触;不得作事故处理意见表态。对要求事故责任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应一次性列出书面清单,特殊情况下,可补充一次,杜绝随意性。在对事故未作处理决定前,不得向事故责任单位泄露事故处理意见。七、本制度解释权归项目部安质部,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事故报告制度第十条 发生事故90、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逐级上报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十一条 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初步经过、伤亡人数、设施、设备损坏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第十二条 事故报告程序:(三) 一般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报至公司安委办。(四) 事故险情和人员死亡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至公司安委办。(五91、) 在单位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人员伤亡,都必须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报告、谎报或隐瞒不报。并服从上级机关和当地政府的指挥、调度,积极参加和配合事故调查、求援、善后等工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事故调查处理第四条 项目部对所发生事故,及时掌握了解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分析事故责任,并编制事故调查报告。第五条 事故处理程序(三) 一般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由事故所属单位安委办会同公司安委办组织处理。(四) 一次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伤一至九人的,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审批结案;事故所属单位安委办、公司安委办协助和配合事故调查、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五) 一次死亡三至五92、人或者重伤十至二十九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审批结案:事故所属单位安委会、公司安委会协助和配合事故调查、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六) 一次死亡六至九人或者重伤三十至四十九人的,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结案。事故所属单位安委会、公司安委会协助和配合事故调查、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七) 一次死亡十至二十九人或者重伤五十至九十九人的,由省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审批结案:公司安委会协助和配合事故调查、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八) 一次死亡三十人以上或者重伤一百人以上的,按国务院规定办理。第三条 项目部对事故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进”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93、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应急处理制度为了维护项目部安全、治安、安定,保障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应急处理制度。第十三条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项目部必须做到有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反应迅速。第十四条 项目部要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密切掌握内部安全生产危险作业区。高处作业用电设施、防火灾、防盗抢、防爆炸、防破坏、防治安、防劳资问题、防自然灾害等的动向发现不安全、不安定因素时应迅速上报、及时制止。第十五条 当项目部出现民工闹事时,项目部领94、导小组负责疏导并上报公司,做好劝阻工作。引导他们走依法解决的道路,对个别无理取闹的人员提出口头警告、教育他们必须悬崖勒马,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第十六条 当施工现场发生机械伤人高处坠落时,项目部领导小组应迅速赶赴现场,并立即向公司汇报。负责现场保护和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人员伤亡抢救工作。及时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发生其他意外事故。第十七条 当发生一般性突发事件,如:火灾、盗抢、爆炸、破坏、治安、劳资问题、自然灾害时,应起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发生的应急预案”进行抢救工作。第十八条 台汛季节对活动房要求进行重点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隐患严重的应作出人员立即95、疏散的应急措施。第十九条 当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部领导应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救,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施工人员情绪要做到有组织、有指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 总则1.1 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具体落实。1.2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一般由施工技术人员根据工程施工内容的具体要求、特点和危险因素编写,是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指令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和落实。因而要求内容具体、明确、针对性强,能够确保施工安全、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1.3 安全技术交底不得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劳动纪律或安全检查等96、制度代替,在进行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1.4 进行任何一项施工作业,均应编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并进行交底。1.5 未编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项目,不得进行施工作业。1.6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为工程概况、地理、地址、地形地貌特征、原有地下构造物情况、施工重点、施工组织、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程序与方法、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等,应采取的安全生产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2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2.1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与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工作一样,实行分级交底管理制度。2.2 工程项目总体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部、安质环保部、机械97、物资部等有关部门参加,向施工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明确安全防范重点、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等。2.3 单位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程师(或安质部)组织,工程技术部各专业工程师、安质环保部门、机械物资部门等参加,向施工班组技术负责人等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2.4 各部门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对其管辖的施工项目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2.5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要对所管辖的施工项目和作业人员进行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对领工员、技术员向施工作业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2.6 各专业工程师、技术员要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98、监督指导其安全操作。2.7 安全技术交底分要书面、口头两种形式,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相使用,做到全面、详尽、安全、可行。2.8 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均应按照规定程序实施书面交底签字制度,并存档以备查验等。肇花高速公路第十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单位:广东省航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肇花高速公路 第十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编制日期: 2011年3月16日目 录第一章 总则3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4第三章 事故应急处理程序7第四章 应急保障措施10第五章 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14第六章 防台风、防汛、防雷应急措施18第七章 抢救伤员应急措施20第八章 触电事故救援措99、施22第九章 防食物中毒、防暑降温应急措施23第十章 桥面、盖梁、立柱、门吊、搅拌站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24第十一章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26第十二章 治安突发事件控制应急措施28第十三章 应急后期处置28第十四章 宣传、培训和演练29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珠江三角洲环线高速公路肇庆(黄岗)至花都(花山)段,本合同段为第11合同段。起点在南航国际俱乐部门口接第10合同段主线终点,路线向东沿山前大道中心进行高架至芙蓉嶂水库大坝前,桥墩立于山前大道远期规划的中央绿化带上,然后偏离山前大道偏东南方向前进,在瑞边村侧北侧到达本合同段终点,与本项目第12合同段顺接。本合100、同段起点K47+057.034,终点K52+710,路线全长5.653km。主要项目有狮岭高架桥三1座、六花岗立交1处和山前大道改造工程。根据施工特点,在施工过程中,主要重大危险源是起重伤害和物体打击;触电、烧伤、中署、粉尘中毒、火灾等主要采取以下安全技术防范措施:1、制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做到规范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2、现场作业加强针对起重,预应力张拉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现场增加监护人员,指派专人指挥,专人操作机械,对重点部位每日进行专项检查,增加安全警示牌,警示灯,报警器提醒人员,提高防护意识。3、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学习101、,努力使他们提高自身的技术技能和安全意识。4、对重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实行每日交接班制度和定期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5、对主要施工部位,进行专项技术交底和防范措施交底;杜绝可能发生的事故。第一章 总 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肇花高速第十一合同段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提高自防自救意识,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反映机制,保障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生命财产不受损失,促进肇花高速公路施工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肇花高速第十一合同段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下称应急预案)。1.2 编制依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肇花102、高速第十一合同段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应用于肇花高速第十一合同段范围内安全生产发生造成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轻伤10人以上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4基本原则(1)本应急预案根据“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管生产必须先管安全的原则。以保障广大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性、合理性,充分发挥参建人员的主观能动力,尽最大努力保护人员、设备、财产安全。(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调一致,紧急处置的原则,建立肇花高速第十一合同段事故应急指挥103、中心、施工工区应急救援体系,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关爱生命高于一切,确保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快捷、有效的启动应急系统。(3)预防为主,常抓不懈。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通过强化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查堵各种事故隐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患于未然。施工工区要紧密结合,根据各自管辖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的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并做到可以随时启用的备战状态。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2.1应急救援指挥部机构与职责2.1.1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及应急救援联系地址、电话由肇花高速104、第十一合同段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常设机构组、抢险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组成。事故应急救援系统实行行政责任替补原则,当指挥中心负责人及组成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由行政副职替补,确保随时到位,实施指挥。指挥部组成架构及人员如下:指挥副指挥事故调查组抢险救援组善后工作组成部分组成部分组组常设机构应急救援联系地址、电话救援地点:芙蓉度假村牌坊前山前大道往清远方向6.5公里范围内求救电话:芙蓉派出所报警电话:02086853388 花都市人民医院急救电话:花都市交警中队值班电话: 应急小组人员通讯录姓 名联 系 电 话职 务备 注彭东升1362720495组长蓝方钦副组长105、黄强盛副组长徐彬彬副组长黄新忠安全主任熊 雷主要成员胡德胜主要成员黄盛长主要成员陈焕锦主要成员陈明健主要成员曾镇威主要成员何芳玲主要成员刘文应司 机詹源泉司 机李 强成 员毛淑涛成 员指 挥:彭东升 联系电话: 1362720495副指挥:援)注册安全主任:黄新忠(负责联系外援抢险救援组:副组长:何芳玲 联系电话: 成 员:张海涛、聂航、钢筋班、施工(1队、2队)徐旺、黄盛长、陈明健、各施工队负责人。防护、警界组:组 长:曾镇威、陈焕锦成 员:胡德胜、毛淑涛、张仕山、詹源楚、施工(3队、4队)事故调查组:组 长:彭东升/李子彬 联系电话: 1362720495副组长:蓝方钦、黄强盛、徐彬彬 黄106、新忠组 员:刘文应、曾镇威、徐旺、黄盛长、陈明健、陈焕锦、何芳玲善后工作组:副组长:组 员:陈焕锦、何芳玲、岑选及各部门人员2.1.2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机构职责2.1.2.1指挥中心领导小组(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和贯彻落实工作;(2)督促各部门落实应急预案的各种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演习方案(消防演练、应急救护演练等),并组织实施;(3)当发生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事故,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协调、保障、处理等应急救援工作;(4)负责统一指挥工作,确保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及时到位,指令相关人员执行有关抢险救援工作。2.1.2.2抢险救援组根据指挥107、中心的指令,确保有条不紊地实施抢险救援活动。同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防护、警界组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警界工作。2.1.2.4事故调查组(1)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按照公司有关事故处理细则进行报告。(2)当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要时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3)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再次发生事故防范措施,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向有关单位、部门汇报事故调查报告书。2.1.2.5善后工作组对事故伤亡者送医院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及其家属进行安抚工作,协助解决工伤保险108、的有关事宜。第三章 事故应急处理程序3.1事故报告与报警(1)发现或得知事故情况的人员应立即向施工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员和本单位领导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向外求救,决定向外求救时由黄强盛或黄新忠负责向外援联系(联系外援时必须简单说 明救 援地点、时间、事故原因、事故发生的情况、交通行驶方向、同时派出人员到路口接应并保持通汛畅通)(2)发生轻伤和重伤3人以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分别在4小时内和2小时内报本公司,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并上报业主,监理等有关单位。(3)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的IV级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109、告,爆炸或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和120急救中心求助。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讯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指挥工作,同时把事故情况向广贺公司事故救援指挥部报告,并按事故实际情况分别向安监、公安等部门报告,并通报监理单位。(4)发生造成3人以上死亡,以及造成或可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III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立即向广贺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讯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按照事故的级别及类型组织和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报告。III级以上事故紧急联络系统表主管部门 安监部门 交通行政部门 建设行政部门 公安110、部门 海事部门 其他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所属总监办119事故所属项目经理部 120目击事故发生者3.2应急行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级别与类型及时作出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督促和部署以下应急救援措施工作:(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IV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集指挥中心成员、应急救援队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一切力量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指挥救援工作;(2)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人员应采取积极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现场;(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111、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施救任务;(4)各专业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 (5)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任务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6)事故发生所在办事处要组织事故发生的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及时做出标志、摄影、拍照、详细纪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7)若进出现场道路被损毁,事故发生、施工工区应当尽快恢复被损的道路,提供抢险救灾物资和特种装备,并请求相关单位尽快恢复水、电、通112、讯等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8)事故得到控制后,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或上级领导指挥下,由善后工作组进行事故善后处理,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秩序。事故调查组协助相关专家,相关机构和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3.3现场抢救伤员步骤抢险救援组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成立临时医疗救援组,实施人员伤亡抢救活动,防止事故扩大。(1)初步检查伤员,判断伤员其神志、气管、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如有休克或严重伤势时应采用急救措施,使伤员保持呼吸道通畅,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包扎伤口、固定、止痛等措施预防伤口感染或休克,并注意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2)迅速使伤员脱离危险场所,及时送住医院救治;(113、3)对伤员提供紧急的监护和救治;(4)救助或向120呼救。专车派送或求援救护车,注意路途中继续施救,直到医院治疗。(5)到达医院救治伤员前应反映伤员的伤情和经过及必要的救治措施。第四章 应急保障措施4.1组织保障(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立以肇花高速第十一合同段项目经理为指挥、副经理、总工为副指挥,技术部、工程部、综合事务部、合约部、施工单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本项目建设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实施。(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建抢险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和等应急小组 (见上),负责具体的救援指挥工作;4.2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各施工工区必须针对各自施工特点114、,准备足够的应急救援设备,常规救治药品和简易医疗器械等,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处置。同时,建立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动态数据库,明确抢险救灾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加强维护与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能随时正常使用。应急救援设备包括:(1)基本装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对讲机、手提电脑、传真机等。(见附表1)(2)抢险工具和物资设备:抢险必须的电动和手提工具、消防器材、用电器材、(见附表2)机具燃料、救生衣、防护用品、防毒用具、麻绳、应急灯、消防砂、编织袋等。(见附表3)(3)运输设备:工具车、专用运输车、自卸车辆等。(专用运输车:指派项目部现有的施工运土115、车辆约10台。交通车:粤A9C691 粤A742MP 粤AT810A)(4)抢险机械设备:装载机、推土机、汽车吊、发电机组、大功率抽水机、送风机、挖掘机等。(见附表4)4.3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会同参建各单位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项目全线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并实现各单位、各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明确应急预案中各单位、人员的通讯方式、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和通讯录;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力量、救援物资等信息数据库,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通讯录见附表5)4.4应急队伍保障 施工工区等单位或部门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应116、急救援队伍,有针对性地定期组织本辖区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水平和能力。各部门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组织管理,确保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力量及时到位。并做好有关协调、联系和指挥工作,成立以应急专业救援队伍为主体、广大施工人员和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为辅助、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门为支持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实行统一规划和指挥。4.5资金保障 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117、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协同业主和当地政府部门解决。 4.6见附表附表1:应急基本装备表设备名称数量备注移动电话成员人手一台,号码见附表6固定电话2台020-86852636,86852656对计讲机6台手提电脑3台传真机1台附表2:应急设备设施表设备设施名称数量备注手提切割机4台电钻4台割枪4套灭火器50个消防池6个应急灯10台附表3:应急物资表物资名称数量备注柴油2桶救生衣20件防护用品20套手套、防护衣、水鞋防毒用具20件纺织袋2000只木桩5000根附表4:抢险设备表物资名称数量备注Z50装载机1台D60推土机1台25t吊车1台手套、防护衣、水鞋200挖机1台发电机120KW、75KW各一台大118、功率抽水机6台送风机2台附表5:通讯录姓名联系电话备注彭东升1362720495组长蓝方钦副组长黄强盛 副组长徐彬彬副组长黄新忠安全主任熊雷主要成员胡德胜主要成员第五章 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5.1消防应急机构工作职责5.1.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的消防管理条例。(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3)建立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预案。组织员工、义务消防队、抢险队进行消防培训。(4)组织力量进行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协助消防部门、上级单位对火灾调查。5.1.2各部门在扑救火119、灾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各部门应设置班组应急反应团队,包括现场指挥员、安保组、机材组、劳资组等。5.1.2.1现场指挥员的职责(1)负责指挥本部门员工进行救人、灭火、转移物资工作;负责发布和解除灭火、救援命令、信号。(2)组织力量进行火情侦察,掌握火势发展情况,确定灭火方案。并向各班组明确地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供水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3)火势较大,难以自救时,应向公安消防队救援;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时,应向消防指挥部门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带领员工贯彻执行。5.1.2.2安保组负责人的职责(1)组织力量严密监视火势的发展,及时向指挥员报告火灾现场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2)按照120、指挥员的指示,向部门传达任务,并不断及时检查执行情况。(3)组织抢险队展开现场救护,并组织警卫进行警戒工作。5.1.2.3机材组负责人的职责(1)负责灭火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供水、供电不间断。(2)保证消防机械设备正常运行。(3)根据灭火的需要,及时供应消防器材装备、应急物资,同时组织力量转移机械设备、疏散物资。5.1.2.4综合室负责人的职责(1)负责灭火的后勤保障、调配交通工具和联络工作,及时准确传达命令。(2)检查通讯设备,保持联络畅通,通过广播指导相关人员的疏散和自救。5.1.2.5劳资组负责人职责负责对伤员的现场救治和护送伤员到医院治疗工作,并提供急救器材、药品和其它后勤工作。5.1121、.2.6班组负责人的职责(1)指挥班组内所有人员进行自救、互救、转移物资、正确使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展开灭火工作:(2)搞好协同作战,组织相应的灭火器材支援灭火工作。(3)及时向指挥员报告火灾现场情况。5.1.2.7义务消防队员(应急救援队成员)的职责(1)接到火警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抢救,负责救人、转移物资、疏散人员等工作: (2)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确定水带路线与水枪的设置地点。(3)听从指挥员的命令,负责火灾现场的查漏工作,及时抢救伤员脱离火灾现场。5.1.2.8警卫员的职责负责指导无关人员、车辆撤离现场,清除路障,保障消防通道畅通;负责现场安全警戒工作。5.2灭火122、流程图 报警通报 疏散 救 援 警戒发生火灾 指挥中心 初期灭火 消防队 后勤保障 防止蔓延 灭 火公安消防队 火灾调查火场清理5.3灭火自救指挥系统指挥:彭东升副指挥:蓝方钦、黄强盛、徐彬彬技术部 综合事务部 工程部 安全办 黄盛长 倪良玉 熊雷 黄新忠 检查与落实组织灭火救人组织火情侦察伤员救治组织警戒后勤保障通讯联络疏散重要设备消防设施保障动力设备保障 5.4火灾事故应急措施5.4.1灭火措施(1)当工棚宿舍、仓库、危险物品等起火时,当事人或目击者应及时向项目施工负责人报告,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当地消防、公安及等部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0分钟。如果是火灾初发阶段(萌芽时期123、),应及时对火苗进行扑救。(2)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义务消防队员、抢险队员接到火警报告时,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灭火工作。(3)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和使用消防设施、灭火器具和灭火方法,可采用冷却法、窒息法、隔离法、化学抑制法进行扑救。当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切断电源,撤离危险区内的人员和易燃易爆物品等物资。(4)电气火灾应先断电后再进行灭火。一般情况下先断电后再进行扑救,但在紧急情况下带电灭火时应选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如;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5)火势较大有必要时,拔打“119”向消防部门求援。(6)事故调查组进行火灾调查、分析、处理。5.4.2被烧伤人员的现场救治124、(1)出事现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使伤员尽快脱离致伤物,以免继续伤害深层组织。(2)严重创伤出血的伤员救治应根据伤情正确地采取暂时性地止血、清洁包扎、固定和运送等方面措施。(3)伤员口渴时可给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4)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的伤员,应尽快转送到医院治疗,路途中要注意观察呼吸、脉搏、血压等的变化。5.4.3火灾现场自救注意事项(1)参加救火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发生室外火灾,消防人员使用灭火器材时应站在上风位置,避免吸入烟气晕倒;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进行扑救前,应先打开门窗。(2)若火灾发生在地下室或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消防人员灭火时还应佩戴防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及穿戴安全帽、防护125、衣鞋,避免中毒危险。(3)如果发现抢救人员有头晕、恶心、发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撤离火灾现场,让其安静休息,吸取新鲜空气,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4)火苗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5)身上着火时,可就地打滚或用淋湿的衣物、麻袋覆盖压火苗,切勿奔跑或用手拍打,以免助长火势。(6)在扑救的同时要注意周围情况,防止中毒、坍塌、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二次事故的发生。第六章 防台风、防汛、防雷应急措施针对花都地区的气候特点,结合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防台风、防汛、防雷措施。6.1各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工作职责(1)负责(防台风、防汛、防雷安全保障措施)的制定和修订。(2)检126、查督促做好防台风、防汛的安全措施。(3)组织指挥抢险队实施应急抢险工作。62 防台风、防汛工作流程图台风情况通报收到台风信息防风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工棚防台、防汛措施台风前的工作作工程设施、设备防台措施落实防台风安全措施水上设施、设备防台措施防台风措施验收检查应急物资检查落实停止影响安全的施工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台风期间工作与气象、水利、海事部门联系台风动态通报抢险队做好准备工作安全生产检查台风后的工作恢复生产总结防台风经验持续改进6.3防台风、防汛基本安全措施(1)当接到台风(风力七级以下)预报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平台、高支模支架、挂篮、水土设施、工棚和构筑物等安127、全措施。(2)对于易坍塌的临时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如采用锚固、拉结缆风缆或清理、转移等方法进行。工棚受风较大有坍塌可能时应及时转移物资和人员。(3)停止高空作业、水上作业及起重吊装作业等影响施工安全的作业。(4)与气象部门和水利、海事部门保持工作联系注意台风的动态,安排专人值班巡逻。(5)仓库储备防台风物资(包括:常用工具、救生衣、救生圈、麻绳、手拉葫芦、钢丝绢、雨具、应急灯光等)并保持良好的状态。(6)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如沙袋、雨具、排水设施)。6.4防台风重点安全保障措施6.4.1施工排架、高支模、工棚防台风安全保障措施清除施工排架、高支模上的零散物料,或采取临时加固措施防止高处坠物;同时128、采取拉缆风绳、支撑或与建筑物固结等安全措施。工棚采取拉缆风绳加固。 6.4.2高墩柱、悬浇箱梁的安全保障措施(1)墩柱采用减振器装置,以增强抗风能力。(2)采用临时拉索,以提高悬浇箱梁的抗风能力,对称将悬浇箱梁与承台顶面相连。挂篮增加锚固、配置压重。(3)避免在暴雷日进行高空施工。(4)塔吊、电梯等电气设施,高墩柱及拌合楼等设备应设置避雷装置,防止雷击。(5)施工临时用电按有关规定迸行安装、设置安全保护装置。第七章 抢救伤员应急措施7.1抢救和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等伤害进行处理。7.2及时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129、,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进行急救,使用心、肺复苏法)。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7.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到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7.4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好后及时送医院。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骨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130、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中,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7.5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防止断端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厚竹片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则,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7.6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措施如下:(1)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贡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2)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做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131、扎来增强压力而止血。(3)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臂上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7.7动用最快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医院抢救。运送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当现场不具备条件时,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中心或医院电话进行求助。第八章 触电事故救援措施8.1及时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1)立即将控制开关、插座断开。(2)当电线触及人体,来不及断开开132、关、电器时,可用绝缘物如竹木棒等将电线移开。(3)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切断导线。(4)短路的方法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一般由电工操作)。(5)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8.2对触电者进行简单的诊断,视不同情况进行分别处理:(1)通畅气道。首先清除口中异物。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速解开其领扣、紧身衣和裤带。若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手指交又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入。第二,采用仰头抬颊法进行畅通气道。操作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领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133、抬起、气道即可畅通。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2)对呼吸心跳尚存,但神志昏迷者,应让其仰卧,注意避免受寒。(3)心跳尚存、呼吸停止,可用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施救。使触电者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畅通,救护人员一手将其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其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触电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其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4)心跳停止,呼吸尚存,可有心脏挤压法施救。将触电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土,救护人员跪在或站于伤者一侧,面134、对触电者,将右手掌置于触电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碗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挤压时,宜将伤者头放低以静脉血回流。(5)心跳、呼吸均停止,可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挤压法进行施救。一般做四次心脏挤压,做一次人工呼吸。8.3将触电者及时送往医院治疗,路途中继续施救,直至医院。第九章 防食物中毒、防暑降温应急措施9.1防食品中毒对所有自挖饮用水源必须抽样报送有关防疫部门进行检验。购买食品须符合卫生有关要求,不买过期、变质、腐烂等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做好防鼠、防治害虫、苍蝇等安全隔离措施。买回来的食品、蔬菜135、应经过检查,清洗干净。若发生食物中毒,须立即送中毒者到医院治疗。9.2防暑降温高温天气,适当调整劳动休息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时间,做到劳逸结合。作业过程中适当增加过程间息时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减少热辐射。电焊作业场所加强通风,疏散热源。供应含盐的清凉钦料,并注意钦食卫生。储备应急药品、器材,发现中暑者立即采取措施治疗。第十章 桥面、盖梁、立柱、门吊、搅拌站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10.1高空坠落事故各施工单位应成立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施工员、安全员、各班组长为组员,主要负责对项目突发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理。(1)一旦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安全员迅速组织抢救伤员,上136、报有关部门,并打电话“120” 急救,由班组长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2)若发生人员坠河溺水事故时,立即按淹溺事故求援措施进行抢救。(3)其他小组人员协助安全员做好现场救护工作,并协助护送伤员到外部救治。如有轻伤或休克人员,由安全员组织临时抢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4)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候救护车辆。如事故严重,应立即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并启动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预案。10.2高空坠落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各施工中队应健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分队,由施工中队负责人担任队长。现场施工负责人担任副队长,各施工员、现场安全监视员、各班137、组长为队员,主要负责对预制项目施工的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如:预应力张拉的物体打击。门吊、汽车吊吊装作业的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触电、烧伤、中署、粉尘中毒等。(1)防范措施 A.在预应力张拉作业施工中,指派专人在张拉区两边监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张拉作业区,在预应力张拉区四周安装张拉报警灯,两端安装警报器,在预制场的周边安装安全警示牌,提醒员工的注意。加强员工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的教育。B.在门吊吊装作业施工中,指派专业人员进行起重指挥,指派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的操作,在作业时,在作业区增派人员对吊装作业的监护,防止无关人员的进入,严禁在吊物下行走和作业。加强对吊装专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学习,加强对场内作138、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学习和教育。C在作业中防止触电、烧伤、中署、粉尘中毒等事故发生,采取持证上岗,安全教育,规范操作;技术能力培训,安全警示牌的提醒,确保安全作业。(2)救援措施 A.一旦发生事故,安全员迅速组织抢救伤员,上报有关部门,并打电话“120”急救,由班组长保护好现场,切断电源,防止事故和事态的扩大。 B.其他小组人员和现场作业有关人员协助安全员做好现场救护工作,并协助护送伤员到外部救治,如有轻伤或休克人员由现场安全员组织临时抢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C.值勤门卫在大门口或路上迎侯救护车辆,如事故严重应立即上报应急救援指挥139、中心及有关部门并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10.3桥梁机械伤害事故(1)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负责对项目突发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2)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或打电话给医院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应急救援小分队进行可行的紧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处理见第七章内容),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3)预先成立的应急小分队人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立即送外抢救,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及时地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4)如事故严重,140、应立即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并启动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预案。10.3物体打击事故各施工单位成立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施工员、安全员、各班组长为组员,主要负责对项目突发物体打击事故的应急处理。具体处理与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措施相同。第十一章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11.1机械设备事故预防(1)各单位要加强对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常性地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排查设备故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隐患。(2)各单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并熟悉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术要求,严禁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机械设备带“病141、”作业。(3)使用施工电梯或塔吊的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对其进行日常维修保养,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相匹配的工具、人员等,防止电梯出现困人故障或由于塔吊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4)起重机、架桥机、挂篮等设备在作业中应防止触电、倾覆,以及高处坠落和物击事故的发生。空压机在作业过程中应防止触电或因燃料燃尽,如空磨时间过长,导致爆炸,引发大火的事故发生。11.2应急救援措施11.2.1漏电触电若机械设备出现漏电触电现象,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区负责人或应急小组报告,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详见第九章)。若操作人员触电后,应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实施抢救。11.2.2刹车失灵(1)上坡时出现刹车失灵,不能脱142、档,松掉油门,靠边行驶,将发动机熄火,利用手制动将车停住,然后找人打眼。(2)下坡时出现刹车失灵,挂低速档行驶,不能将发动机熄火,靠边行驶,行驶至平坦的地方将发动机熄火,利用手制动将车停住,然后找人打眼。11.2.3架桥机、挂蓝等设备倾覆事故(1)当塔吊、架桥机、挂篮等设备出现倾覆事故时,立即将现场人员迅速撤离,并通知应急救援小组,对伤员实施有效抢救(详见第七章),并拔打电话“120”求救。(2)出现坠落河道时,救援小组立即组织交通船只,对坠河溺水者进行抢救(详见第八章),并通知海事、航道部门支援打捞。(3)及时组织人员对塔架、电动葫芦(卷扬机)、设备联接件、锚固系统等部件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143、11.3应急程序(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0分钟。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3)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144、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第十二章 治安突发事件控制应急措施12.1当发生突发事件(如打群架、违法乱纪、严重扰乱工作秩序等行为)时,首先耐心劝说教育,以理说服。12.2及时向项目经理部领导报告。12.3有必要时报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2.4组织现场保安员维护秩序,制止其违法乱纪的行为。第十三章 应急后期处置13.1善后处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做好善后处理,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车辆补偿,道路清理与维修,灾后重建等事项,以尽快恢复正常秩序。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应做好如下工作:(1)安排专人负责对入住医院的伤员进145、行协助救治和护理。(2)与伤者家属进行联系,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保证人心稳定。(3)对外发布信息及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13.2保险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善后工作组协同有关部门督促事故单位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及伤亡人员和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并协助处理资金落实和赔偿事宜。13.3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总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事故调查组组织各参建单位应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记录和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进行认真调查,排查安全隐患,形成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总结,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报告与救援过程;(2)应急预案启动和146、执行情况;(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及组织情况;(4)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及社会资源的调用情况;(5)事故抢险方案、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6)事故发生原因和责任调查分析结论;(7)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措施。第十四章 宣传、培训和演练14.1宣传教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突发性安全事故、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付能力。施工工区结合本区域、本辖段的工程实际,负责本区段相关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危机感。14.2培训各单位和部门定期组织各级应急救援小组、团队及相关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学习,积极147、组织和协调周边村镇管理区民众和社会志愿者的培训工作,提高全民自救、互救应对能力。(1)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对待各种事故如何处理。自救与互相救护的能力。(2)对义务消防队员、应急小分队成员的培训内容:各种消防器材、工具的技能与知识。任务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务。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3)对社区群众的培训内容具有哪些危险隐患,进行危害辨识与控制方法、措施。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各种信号的含义。14.3训练和演习施工工区应当根据本区段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发现和解决演练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和完善本148、单位应急预案,并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应急队伍一般每半年或一年定期举行一次演习。 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发生的应急预案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认真做好以“防火灾、防盗抢、防爆炸、防破坏、防治安、防劳资案件、防自然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防范工作,切实加强项目安全管理,不断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为便于及时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在认真做好项目部安全保卫和综合整治等工作的基础上,为保障员工、财产的安全,维护项目部和社会的稳定,对突发事件“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特制定本预案。(一)、工作原则树立“责任重于泰山,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149、,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严防事件的进一步发生、扩大。案件应急小组及联系电话:组 长:彭东升副组长:蓝方钦 徐彬彬 黄强盛成 员:黄新忠 曾镇威 胡德胜 陈焕锦 陈明健 熊雷 黄盛长 何芳玲 徐旺 联系电话见附表一、火警火灾(一)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经常学习和宣传消防安全法规,认真履行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种火险隐患。(二)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建筑防火审核规范”的规定和程序,实行报批手续,并严把质量关,安全规范施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三)熟悉和掌握项目部消防工作制度及易燃易爆物150、品摆放位置;电源开关、总闸、水源、消防水带、开启消防阀门等设置;以及各类消防器材的性能、规格和使用方法。(四)初起火灾,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安全迅速扑灭;若火情严重,无法控制的:1、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单位、地址、门牌、着火部位和物体后,通报应急小组人员;2应急小组人员、及时开通应急消防通道,接引消防、救护等抢险救急车辆和人员迅速到场,展开扑救;3、应急小组人员立即组织人员切断火灾现场电源、疏散人群,撤离易燃易爆物品;4、注意维护火场秩序,严禁无关人员接近火场,妥善保护人证、物证等现场情况;5、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善后查处等工作。 二、治安纠纷(151、一)员工和保安员在工作过程中,要认真观察、仔细分析,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作范围内的夹带商品、吵架、斗殴、闹事等扰乱治安秩序情况的发生,同时报告应急小组人员及时处置;(二)如在工作区域内发生群众纠纷,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1、积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阻调解,缓解矛盾激化,在调解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用语得当。2、提高警惕,防止少数坏人借故挑起事端,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活动。3、在工作区域内对精神病人和酗酒闹事者,要好言相劝谨慎处理,让其离去,使其不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4、如现场情况复杂,局面难予控制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必要时直接报警处置。三、盗抢侵袭(一)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发152、现危险隐患。保安员在值勤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守护区域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现行偷盗、抢劫案件的发生,同时及时报告应急小组人员,必要时直接报警“110”或“XXXXXXX”(辖区派出所)处置。1、班前、班后应检查门窗、水源、电器等设施设备关闭情况,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2、工作中随时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周边有无异常情况,交接班清点好交接手续;3、工地财务不能存放现金过夜,员工贵重物品、现金自行保管好,应辟免被人看见(二)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采取以下措施:1、发现可疑人员,应严密监视,注意观察其动向,将其控制在视线之内;2、对疑点较大的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安保干部进行询问和盘查,并提高警惕,防其行凶伤害153、。 (三)发生盗抢案件时,应采取以下措施:1、可疑人员正在作案时,应及时报告安保干部并通知其他保安队员增援及报告应急小组人员,必要时可直接报告公安机关,同时密切监控,等待时机果断予以制服;2、发生盗抢案件要及时控制现场秩序,设立一定警戒区域,并妥善保护现场人证、物证等重要情况,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3、在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积极提供有关线索、现场情况,协助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破。四、 爆炸伤害(一) 员工在工作中,应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如发现无人认领可疑物品、异味弥漫或电器故障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安保干部,必要时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置。(二) 保安队员必须加强巡检力度,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154、提高警惕,密切注意来访人员及随身携带的物品。(三) 发现可疑物品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九) 及时报告应急小组人员及公安机关处置;(十) 立即控制现场,动员无关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十一) 划出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十二) 注意发现现行作案犯罪嫌疑人,并迅速抓获交公安机关处理。(四) 发生爆炸案件时,应采取以下措施处置:1、 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置;2、 协助公安机关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转移;3、 配合医疗机构抢救安置伤亡人员;4、 保护好员工、重要资料和物品安全;5、 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确保现场堪查、调查取证和善后抢救工作顺利进行;6、 注意发现现行作案犯罪嫌疑人,155、并迅速抓获交公安机关处理。5. 现行破坏(一) 保安员执勤时,应集中精力、提高警惕,加强对本项目部场所、办公以及配电室、水泵机房、停车场、餐厅、仓库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防止不法分子蓄意破坏;(二) 发现可疑人员,应严密监视,注意观察其动向,将其控制在视线之内;(三) 可疑人员正在进行破坏时,应及时报告安保干部并通知其他保安队员增援及报告应急小组人员,必要时可直接报告公安机关,同时密切监控,等待时机果断予以制服;(四) 注意做好现场取证保护工作,及时报告应急小组人员,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五) 在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积极提供有关线索、现场情况,协助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破。(六) 灾害事故156、因不可避免的自然原因引起的水灾、火灾、雷击、垮塌、有害气(液)体泄漏以及交通伤亡等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处置:第六条 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向应急小组人员。第七条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向受困人员提供有力帮助。如发现伤亡人员,应立即拨打“120” 电话急救处置。第八条 提高警惕,加强灾害现场治安秩序维护,防止不法分子乘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第九条 积极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抗灾抢险,尽量控制灾害蔓延的范围,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第十条 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七、暴力当发生民工寻衅闹事等暴力案件时,值班员不应直接阻拦,立即通知应急小组人员,157、应急小组人员与民工相遇时保持镇静,以心平气和的语气与其交谈,缓解基情绪,了解其闹事事由,组织相关负责人给其解释和劝说。事态严重时立即拨打电话110和急救中心电话120,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小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与闹事民工或施暴人周旋,制止和控制其进一步施暴,协助公安民警制服暴徒,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一)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施工队伍建立农民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农民工计工手册制度,规范发放方式,从严办理施工许可证,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在管辖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的明显位158、置设立农民工工资拖欠企业举报电话及管理部门举报电话牌,保证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四)是加大监查力度。不定期地深入施工现场开展综合检查,查看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并就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制度将监查情况与施工验收备案挂钩,督促施工队伍做好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发放工作。(五)利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促使其高度重视并改正。(六)若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上访、闹事,值班人员或员工应及时通知应急小组人员。(七)应急小组人员与民工相遇时保持镇静,以心平气和的语气与其交谈,缓解基情绪,了解其闹事事由,组织相关负责人给其解释和劝说。(八)应急小组人员应及时通知其施工队队长共同协调解决(九)在解决问题时应以心159、平气和的语气与其交谈,缓解基情绪,严防事态的发展,事态严重时立即拨打电话110和急救中心电话120,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小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与闹事民工或施暴人周旋,制止和控制其进一步施暴,协助公安民警制服暴徒,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九、溶洞桩基塌陷应急预案建立预测预警机制,桩基础施工中对照设计提供的地质钻孔柱状图来判识岩溶地层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重点对溶洞较发育部位进行地表位移监测,并且做好处理塌陷的施工材料、施工物资的储备,提前预防。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桩机塌陷,迅速将人员和施工机械撤离到安全区域,同时封锁现场交通,并且立刻向交管部门报告情况,由交管部门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及时疏导车辆,并确保应急抢险车辆顺利通行。地面塌陷造成人员伤亡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采取相应的现场监控措施,设定警示标志,设立专门人员控制有关人员出入现场和隔离控制区域。塌陷处理时不停向洞内注泥浆,以减少溶洞的压力,同时往溶洞中倾泻土石进行填埋。处理完毕后恢复现场施工及两侧道路的通行。 应急小组人员通讯录姓名联系电话备注组长副组长副组长副组长安全主任主要成员主要成员主要成员主要成员主要成员主要成员主要成员主要成员司机司机司机成员成员成员成员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