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监理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及施工方案审查制度(3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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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7352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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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监理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及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 安全监理责任制度:(一)监理企业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2、责任。(二)企业法人代表:1、 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全责。2、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3、 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制度、职责等。4、 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投入的有效实施。5、 督促、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6、 组织建立本企业安全、质量事故应急处置机制。7、 及时、如实报告质量安全事故。(三)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1、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人代表做好安全生3、产监管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负技术领导责任。2、 审批项目监理规划时,应严格审查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3、 对本企业所监理项目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监理方案。4、 组织本企业监理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学习工作,不断提高监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相关的记录。5、 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日常的巡检当中,并作为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6、 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的防范措施。(四)企业副经理:1、 对本企4、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人代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关制度。2、 组织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3、 审批项目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的使用计划。4、 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安全工作会议,确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考核办法。5、 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各项目监理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6、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合理化建设,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正常运转。7、 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五)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1、 对任职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为安全生产监理监管的直接责任人。2、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所监理项目特点及施工过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并监督其实施。在监理规划中列入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内容,在监理细则中列出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实施措施或者单独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实施细则。3、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质量和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6、全员、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和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等;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电梯、升降机、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审查报送上级安全部门批准的手续; 基坑开挖及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拆除、爆破工程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规程和规范要求;对深基坑、(深度5米以下)地下暗挖、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备模板结构计算书),具有专家论证批准意见;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格,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7、地、道路、排污、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或经审查不符合相关要求,不得同意施工单位开工,并报告公司和建设单位。4、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下发“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定时间整改;情况严重的应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副总经理。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5、 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机制。发生事故协助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分析,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六)监理工程师(监8、理员):1、 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2、 参与制定项目监理规划中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实施措施,并按此措施开展日常的监理工作,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3、 各自承担本专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项目“监理规划”和“专业实施细则”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并对本专业每日的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在监理日记中。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5、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必要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档案情况。6、 加强有关安全生9、产方面知识的学习积累,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 监理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辽宁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2、 工程项目开工前公司对项目部进行安全监理工作交底,项目部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理工作交底。3、 公司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确定监理人员培训名单,培训内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规定及文件,建筑工程安全监理要点,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监理档案管理,事故案例分析。培训结束后进行安全培训考试。4、 建立监理人员个人安全教育档案。三、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1、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10、有效。2、 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3、 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4、 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5、 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6、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1)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 11、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四、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1、 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以及12、爆破施工、水下施工、拆除施工、人工挖孔桩施工等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2、 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13、深水作业的工程。(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专家论证审查:(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3)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3、 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4、 审查各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14、实质性内容是否满足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的要求。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不能在工程上实施。5、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不能与工程实际脱节,不能流于形式。五、 安全隐患处理制度:1、 发出口头通知: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应首先及时口头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事后应及时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2、 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当“口头通知”发出后,未按期整改且无整改措施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方实施签发书面通知、指令的措施。3、 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当签15、发书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以强调。要求责任方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要求责任方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并形成例会纪要。4、 签发“工程暂停令”: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暂停”的部位视工程的情况,可以是整个工程暂停,也可以是局部工程暂停。5、 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16、程师应及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六、 严重安全隐患处理制度:1、 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理工程师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达到安全施工要求,监理单位下达复工令,施工单位方可继续施工。2、 监理单位下达停工指令书后,施工单位仍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理,以保证施工安全。七、 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监理制度:1、 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安17、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3、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辽宁省、市有关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文件实施监理工作。4、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18、目的监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安全监理的范围及重点,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并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八、 安全检查制度: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2、 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3、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4、 重点安全验收检查: (1)脚手架搭设、提升验收记录; (2)龙门架、井架搭设验收记录; (3)塔吊安装、升节验收记录; (4)人货两用电梯安装验收记录; (5)深基坑支护验收记录; (6)其他需安全验收的设备、设施的19、验收记录。5、 安全生产旁站监理: (1)基坑(槽)、管沟土壁支撑施工及挖土作业; (2)防腐蚀工程; (3)拆除工程; (4)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桩机等)的安 装与拆除; (5)高支模施工、模板支撑体系的安装与拆除; (6)大模板的吊装、堆放; (7)脚手架安装与拆除; (8)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装备; (9)焊接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10)其他工程:爆破、挖孔桩及燧道等的气体测试、吊架的安装与拆除等。6、 定期、定点安全检查: (1)每月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 (3)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4)需要业主配合时,20、必须通知业主参加; (5)对存在问题通报业主、各参建单位,及时发出整改通知; (6)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两次整改未达到要求的,须签发停工令。九、 报告制度:1、 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2、 项目监理部每月向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监管部门汇报当月工地的安全生产监理情况、需要协助解决事项。3、 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21、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十、 安全会议制度:1、 监理单位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工地例会,施工单位的参加人员必须包括施工现场安全员。2、 工地例会内容必须包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内容,施工单位要对本周内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汇报。3、 工地例会上监理单位要对本周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报和总结,针对薄弱环节,应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4、 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监理单位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如果施工单位整改不及时或拒绝整改,监理单位应当组织建22、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加以强调。要求责任方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要求责任方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5、 每次工地例会要形成会议纪要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抄送施工单位。6、 公司每月召开总监会,会上各项目监理部总监要对每月的安全监理情况进行汇报,公司对各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传达安全监理工作要求。十一、 监理方案编写制度为了获得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在公司决定监理项目投标时,由公司总工室组织有关人员编写监理方案,编制依据主要有:(一)、工程监理招标书;(二)、建设23、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三)、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等。监理方案编写完毕后,由总工审核批准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监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 、工程概况;(二) 、监理工作目标,依据;(三) 、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四) 、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五) 、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六) 、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七) 、监理工作程序;(八)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九) 、监理工作制度;(十) 、监理设施。十二、 监理方案编制制度在监理合同签订以后,由项目总监在监理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组织编制。编制监理规划的依据是: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标24、准及法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程项目的自然和社会外部条件,监理等。监理规划是指导监理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二)、监理工作的范围;(三)、监理工作的内容;(四)、根据工程难点而制订的监理工作重点;(五)、监理工作的主要控制目标、方法与措施;(六)、监理的组织结构、工作职能分工及工作流程;(七)、监理工作制度;(八)、监理设备。十三、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制度为了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使监理措施具体化,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应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以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及相关的规范、标准及法规为基础,由相关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25、规划编制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补充说明监理规划中未详细说明的、主要针对专业监理工作的管理制度、方法及措施,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专业工程的特点;(二)、监理工作流程;(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十四、 监理项目组会议制度每周一次,由总监主持,召集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听取各专业、各工种负责工程师的有关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及环境的情况汇报,并安排下周的监理工作计划,传达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最新规范、标准及地方法规。对施工单位所报的各种施工措施、方案进行讨论及审批;对将采用的新方法、新工艺进26、行研讨;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与计划进度进行对比,如有偏差,则要考虑调整方案;对将要发生的环境的影响,要考虑相应的预控措施。另每天上午上班后召开各专业的碰头会,布置当天的工作及要解决的相关问题。十五、 工程例会制度(一) 会议每周一次,时间各工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特殊情况由监理方另行通知。 (二)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主持。与会人员主要有监理工程师、业主委派的工程师或代表、设计单位、质检站有关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主任等。 (三) 工程例会的主要议程应包括:1、监理工程师对上次工程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施工单位对上次工程例会以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27、度、造价、安全及环境等方面发生的事项进行陈述,并提出要求有关各主配合及解决的问题。 3、监理工程师对上次工程例会以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造价、安全及环境等方面发生的事项进行通报。 4、其余与会各方对施工过程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有关事项进行陈述。 5、监理工程师对与会各方提出的问题组织逐项讨论并做好决定。 6、处理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7、总监理工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总结并对下阶段的工作内容进行安排。(四) 会议程序:监理工程师总结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存在问题;项目安全主任总结一周安全工作,指出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决定对违章事项的处罚;各专业项目经理分述一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未能完成的工作要说明原28、因,连续三周例会不能解决的问题,书面报告上级领导处理;各专业提交下周工作计划;业主或监理代表对会议进行总结,明确工程近期和远期目标,并对施工单位提出要求。 (五) 工程例会由监理方负责记录会议情况及整理会议纪要,并在会后三日内签发各有关单位及报送有关领导,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十六、 组织协调制度工程项目实施存在着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三方,为实现工程项目总目标任务是大家共同的目的,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三方从各自项目管理角度着眼必然会出现矛盾,因此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等方面会有大量的协调工作,只有各方认真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才能保证总目标按期实现。(一)一般情况下每周29、召开一次协调会,参加人员有业主代表、承包方、分包方、监理方,如需协调的工种较多且较为复杂时,则应考虑适当增加协调会的次数,可增加到每周二、三次。(二)会议协调的主要任务是: 1项目各方及人际之间的关系协调; 2项目各方组织分工与配合的协调; 3项目实施中人、财、物、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协调。(三)会议达成共识后,严格按会议精神付诸实施。十七、 专题会议制度 (一)专题会议包括图纸会审、技术疑难研讨和招投标等会议。会议由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主持。与会人员为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并根据专题会议的实际情况需要邀请的主管单位的领导及有关专家参加。 (二)图纸会审会议的主要内容:30、分专业小组认真审查相关图纸,分析、比较图纸与设计目标工程实际情况的差距,组织讨论,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逐项向设计院提出修改意见。监理方负责记录各专业小组所提意见及设计院的答复意见,整理撰写会议纪要,经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设计院和业主签字盖章后分发各有关单位,组织跟踪检查和落实。(三)招投标会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召开,由业主和监理方共同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将纪要分发各有关单位。(四)技术疑难研讨会议及其他专题会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法规政策及内部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召开,以求博采众长,集思广益,解决难题,消除工程建设技术性障碍。十八、 监理日记制度从监31、理人员进驻现场,并开始履行监理职责时就必须建立监理日记,监理日记要分专业进行建立,某一专业有不同分工的人员,还要建立日记的台帐制度,有关人员都要详细记录所负责项目的详细情况。主要记录内容为:(一)工作面的变化情况;(二)试样送检情况;(三)现场验收情况;(四)现场巡视或旁站的情况;(五)内业工作、组织联系、工程会议、项目大事、个人备忘、材料/构配件/机械进出场(名称,规格,数量,经办方,合格证等)、安全及环境管理方案执行情况。 监理日记必须当天完成,数据要准确,内容要全面,尤其对将产生现场签证以及不可复查的项目要认真记录。十九、 监理月报制度每个监理项目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由项目总监组织监理工32、程师编写监理月报,月报素材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编写完毕后经项目总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监理月报按时提供给业主和公司,以了解项目监理的情况。监理月报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一)、工程简报;(二)、工程进展情况;(三)、隐蔽工程情况;(四)、主要施工机械进出场情况;(五)、进度款支付情况;(六)、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情况;(七)、工程材料、构配件送检/检验结果;(八)、往来文件情况;(九)、承包方提出的问题及答复。二十、 图纸交底、会审制度(一)工程开工前应由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对设计、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说明进行交底并会审。(二)会审组织者应提前33、将图纸会审的日期安排通知有关单位,以便他们认真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并对设计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三)图纸会审中设计方首先进行技术交底,施工方和监理方的现场专业人员对图纸中的问题提出意见,由设计方或业主(主要是设计方)作出解答,并做好详细记录,最终由监理方汇总,交设计方进行最后确认,经设计方确认的会审记录,由与会各方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形成正式的会审纪要,返还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作为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加以实施。(四)图纸交底会审应形成会议纪要,图纸会审记录将作为图纸技术资料外,并应汇总作为会议纪要的附件。二十一、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应包34、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施工管理组织机构、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计划、各项资源需用量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主要技术组织措施等,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查。(二)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经施工单位主要技术领导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应由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提出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三)根据监理审核意见,施工单位应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并将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正式报送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四)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年、季、月、周进度作业计划,并报送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查,经审核同意的施工作业计划应认真执行。(五)施工单位应按工程特点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并报送监理35、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应按审核同意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二十二、 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总承包方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后,正式进驻现场,对业主移交的各种红线点、高程点进行确认,对三通一平的情况进行确认,并进行临时设施搭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进行实施,各种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并经讨论通过,以上各项完成并准备就序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开工申请报告,由监理工程师对开工条件逐项进行核查,并签属意见,如条件尚不成熟,则责成施工单位继续完成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直到达到开工条件,由总监正式签发开工令。施工单位接到总监签发的开工令当天开始计算工期。二十三、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为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36、确保施工现场各种材料、设备和已完成构筑物的安全,以及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三大控制总目标的顺利完成。(一)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并督促其实施。(二)对施工现场布置混乱,现场施工未按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的及施工现场的卫生条件较差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可令其暂停施工,全面清理,直到满足规范及方案要求为止。(三)每月定期一次,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及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存在有关记录,对管理制度、保证体系、施工现场的用电、高空作业的防护,脚手架加固,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施工现场的防火,施工人员的劳保配置及使用37、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区域,要发监理工程师通知责令其进行整改,如隐患将对施工人员安全构成威胁的,还要暂停该区域的施工,待隐患消除后才能继续施工。另要责成施工单位制订安全施工的管理制度,有制度的要认真落实执行。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施工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的,应采取措施制止;不能有效制止的应报告主管部门或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处理。 (四)监理人员还应通过日常检查、巡视、旁站等方式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监督。二十四、 旁站监理制度旁站监理的目的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理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助理人员担任,旁站监理是对关键部位38、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位、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二)、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三)、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四)、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39、。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旁站监理的范围应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范围的规定执行。二十五、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一) 在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自检,并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验,合格者予以验收签证,不合格者由施工单位返工后重新检验。 (二) 认真填写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经有关人员签署意见。 (三) 隐蔽工程验收后,根据检查情况施工单位要向监理方填报申请隐蔽施工令,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审核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四) 监理方在签发隐蔽施工令前,应考虑各个专业40、的隐蔽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如预留孔洞、预埋管线等是否经过有关专业检查签证。 (五) 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基础基底、基础钢筋、转换层钢筋等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查,还须经设计院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和签字认可。二十六、 设计变更制度(一) 设计变更是由于原设计图纸发生错漏以及业主根据使用功能要求而作出的对原设计图纸的变更,是工程施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程序和规定。(二) 重要设计变更,如使用功能、主体结构、装饰标准、建筑立面和平面布置等,必须报业主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发出变更通知。届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三) 一般设计变更,经业主代表和监理方研究认为确需更改的项目,签字下发施工单位执行41、,并抄报主管领导。(四) 图纸会审和会议纪要等涉及设计变更的内容,应以设计变更通知规定的格式统一签发。(五) 设计变更通知由设计院或监理方统一编号后印制五份,其中存档二份,送监理方一份、施工单位二份。二十七、 分包队伍选定制度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加快工程建设进程,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原则上不允许总承包商将工程分割分包。对如消防、通讯、煤气等工程,总承包商可选择有特殊资质的施工队实行分包,但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一) 由总承包商拟定简易招标书,内容包括: 1. 综合说明书(名称、工程内容、现有的基本条件等); 2. 总工程量清单; 3. 技术质量要求; 4. 计划开工与竣工日42、期。(二) 由总承包商向业主和监理方推选出三家以上的符合资质的分包施工队,并提供有关资质材料。(三) 由业主及监理方进行市场调查,并充分了解考核分包施工队的全面情况。由监理方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出审核意见,推荐三家分包施工队,并经业主同意后入围参与投标。对主体资格不合法、信誉差和履约能力低下的施工队,提出落选意见。(四) 入围的分包施工队须按招标书要求拟定投标书。投标书须密封后按规定时间送达业主。(五) 业主接到投标书后,根据深圳市招投标办法结合招标书的有关要求,会同监理方、总承包商和有关投标单位共同启封标书,对主要内容做好记录,然后组织评议,确定中标单位。(六) 施工总承包商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43、,附本送业主和监理方各一份。二十八、 施工材料定样制度为了控制投资、确保工程质量,对预算定额内没有明确规定的主材以外的一些材料,如装修材料、卫生洁具等,如何确认其供货的样板和定货价格,直接关系到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为明确各方应负的责任,制订本制度。(一) 凡属设计图纸已有要求报送样板审定和需要业主审批样板确认定货价格的材料,乙方在定货前必须向业主、监理报送材料样板和报价单,待监理及业主认可。 (二) 乙方在报送样板和报价单前要认真询价,每种材料要有不少于持本产品资质的三家供应商的样板、技术资料和报价单。 (三) 监理方收到乙方报价资料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组织有业主代表参加的评估会44、,将选用供应商的样板进行编号、存档。 (四) 评估会参加人员应表述各自意见并签名,最后由业主代表正式签字确认供应商。 (五) 材料验收标准。若发现承包方所用施工材料与原评估所定的供应商及样板不符时,监理方和业主可不收货或在结算时另行评估价格,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二十九、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一)对用于工程的各种原材料(水泥、钢筋、管线、导线、防水材料等)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场, 进场要严格按市质检站的要求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分批取样,进行有见证送检。对施工单位有自检资格的材料,要按比例进行抽检(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45、)。所有材料的检验合格证均需监理工程师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主要材料以及用于重要工程或关键部位的材料还需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二)对装饰材料、卫生洁具和电气材料要按业主及监理认可的样板对板检查验收,同时必须出具出厂合格证。(三)对于大型设备的验收,要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必须具备出厂证书,检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标准,在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验收,满足合同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四)工程中使用进口建筑材料应进行全部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专门定货的进口设备、材料应会同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取得商检证书。(五)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不允许进入现场,如已进入现场46、的,根据情况必须限期或立即退出施工现场。三十、 抽样检查制度抽样检查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抽样检查应按以下要求进行:(一)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各种材料的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如不能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频率,则要求增加频率;(二)在承包人的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试验监理工程师按一定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监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三)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试验监理工程师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47、时还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频率。三十一、 工程进度款支付制度(一) 施工单位须在每月按合同的约定的期限向业主递交当月进度款申请书;(二) 业主收到进度款申请书后,业主代表应会同监理工程师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工程形象进度是否属实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监理公司合同预算部;(三) 监理组造价工程师应合同的约定的期限在内,根据地盘工程师签署的意见, 依据有关定额、信息价及合同等,审定应付款项、款额并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业主;(四) 业主工程预决算员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监理公司审定的意见, 并报建设单位主管领导;(五) 通知申报单位到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取手续。三十二、 施工现场签证48、制度(一) 施工现场签证的主要事由: 1因施工条件与合同保证条件有差异,施工单位承担额外工作的费用; 2因技术需要改变施工方法所导致工程量的增减; 3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的施工材料代换; 4当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市场价格高于预算价格时,对价格的确认; 5因业主原因增加的工程项目或工程数量。(二) 签证程序: 1施工单位需办理签证单时,应在事前或上述事由发生的7 日内向监理方报告所涉及的事由; 2监理方根据施工单位的报告会同业主代表予以核实和记录有关原始资料及数据; 3经监理方、业主代表认证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的表格,并附有相关的通知或附图、增减工程量计算书,详细列明由此引起的资金49、增减变化情况,以便于复查核对和工程竣工后的结算以及工程档案的整理; 4监理方收到施工单位的签证单后应核对并签上意见报送业主签署意见; 5办理签证的授权规定。每一签证单所涉及增减工程费用不超过一万元时,经监理方认可和业主代表签字则视为有效;超过一万元时,需报监理方领导及业主主管领导,经审核或授权有关人员签署后方能生效。授权金额可根据工程量的不同及业主的管理制度的不同而协商确定; 6施工单位不按要求的程序和统一的表格填写签证单,监理方有权拒绝办理签证手续。三十三、 进度计划的调整制度根据合同条款,施工单位所报经监理方确认的总进度计划及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施工单位应每周工程例会报周进度计划,并且每月50、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订计划。(一)因非承包原因使得进度延误,监理工程师应提请业主予以延长工期。批准后,承包人应调整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二)如工程进度出现延缓,监理工程师应指示承包人解释理由,说明将采取何种措施、如何加快工程进度。(三)因承包人原因,当实际进度表明工程不能按期完工,而且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仍不能赶上预期工程进度的,监理工程师应向业主提出报告,建议对工程一部分实行指令分包或更换承包人。三十四、 工期延长审核制度为了确保总进度目标的实现,同时也要考虑不利因素的影响,凡属下列情况51、,都可以考虑工期延长:(一)实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量已超出合同的范围及工程量,并且将实际造成工期的延长;(二)合同条件中涉及的各种可能造成延期的原因;(三)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如台风、连续的大雨、暴雨天气的,将直接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四)业主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施工过程的设计修改,方案变更及工程进度款不能按期支付;(五)除承包商自身责任以外的任何原因;在延期事件发生的70天内,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方提出延长工期申请表,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延长工期申请表10天内,应对延长工期的理由进行审查,并对延长工期的天数予以确认,最终报业主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批复。三十五、 单位工程中间验收制度(一) 当52、组成一个工程的单项,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拒绝验收。(二)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提请总监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单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施工。(三) 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填发中间计量证书,完工项目的竣工资料不全或结束整理工作未完,不得计量支付。三十六、 工程索赔制度日前,整个国内建筑业处于买方市场,53、正规通过法律途径索赔的案例并不多见,但作为工程变更等原因出现的签证导致投资增加的事例都很普遍,因此为控制投资,同时保护承包商的合理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尽量明确涉及索赔的内容是很有必要的。(一)、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1. 工程条款变更承包商只负有完成合同约定工程任务的义务,对于合同之外的工程任务,承包商有权拒绝。如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坚持要求承包商完成非合同约定的工程任务时,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签订补充协议,并提出索赔。为了避免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以此“坐地讲价”,同时理顺现场管理,建议在合同中补充:“在红线范围内,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或工程增加要求,承包商必须接,结算以签证工程量及有关54、定额为依据。”2. 现场条件的变更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或遇到与原设计、施工图纸或说明书所示的自然条件有重大异常,并给施工增加难度或增加费用时,有权向业主要求赔偿。3. 工程因故暂停承包商因执行非自身责任所引起的业主命令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而暂停工程作业时,受到损失或造成额外支出,以及工地上应付出的经常开支、薪水、设备折旧费、维修保养等项费用,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4. 工程数量条款的变更 工程施工及竣工时,合同实际结算的工程量及合同总价,与报价时的估计数量和总价往往不符,若实际工程数量增加过大,承包商有权利要求调价。5. 检查验收条件的变更凡是合同文件中已有规定的试验,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指55、示另外要求增加检测,而检测结果又表明工艺质量或材料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时,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承担此项试验费用。6. 业主提供的设备材料延误依据合同约定,由业主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和机具等,未能按照工程进度及时交付的,以及提供的设备、材料等规格不符或有缺陷而不宜使用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索赔。(二)、业主向承包商索赔1. 由于承包商的责任引起的工期拖延。承包商由于自身的原因而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则业主有权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拖延期予以罚款。2. 施工缺陷承包商施工不当造成工程有缺陷时,业主有权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提出索赔要求。索赔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即工期索赔和价格索赔,加强现场的签证管理,严格签56、证程序,赋予有关人员适当余额的签证权是控制索赔依据的一个有效手段。三十七、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承办人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填写事故报告单报监理方。 (二)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由总监或总监代表、技术主管及有关方面人员参加分析其事故原因,并责成事故责任方及时写出事故报告和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和安全部门、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承建单位进行处理。 (三)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报请当地政府质检或安全部门共同作出处理意见。 (四)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总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尚未消除,则可不发复工命令,或再次发出暂停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发57、出恢复施工、进行事故处理的指令。 (五)事故处理后,责任方应提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结果等文件,并对处理技术负责。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执行,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处理文件及处理结果情况,书面报送业主及监理公司。三十八、 往来文件时限及签收制度(一)、监理过程中,各类往来文件及报表均应实行签发和签收制度。发文应根据规定的编号每次编制文号并建立发文登记册,做好收文单位的签收登记工作。(二)、为提高工作效率,监理过程中应根据合同规定与有关单位商定往来文件时限规定,各方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完文件要承办的事项。这些时限要求主要有: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和监理审核时限;2原材料、构配件、58、设备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提交及监理审核时限;3隐蔽工程验收要求提出和监理签认时限;4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提交和监理审核时限;5工程洽商、设计变更提出和监理审核时限;6月工程进度付款提出和监理审核时限;7竣工结算提出和监理审核时限;8竣工资料提交和监理审核时限。三十九、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一)、保修期的确定 工程保修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起算,如果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不同,则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保修期应以其竣工验收合格目起算。 工程保修的期限,在符合政府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业主及承包商在合同文件中订明。(二)、保修期的质量缺陷与处理 保修期内若发现工程59、质量缺陷,业主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人、承包商及有关各方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必要时,可建议业主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参与。 在质量缺陷责任确定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审批并监督该方案尽快实施。 若缺陷处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实施,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业主,并建议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上述工作,其处理的费用应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处理。(三)、保修责任的解除 如果在保修期内没有出现质量缺陷或虽出现质量缺陷但经过上述程序处理后未发现新的缺陷,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保修期结束之后及时签发解除保修期质量责任证书给承包商并抄送业主。 保修责任解除后,总工程60、师应及时向业主签发退还剩余保留金或保函的证明文件。四十、 项目的巡视、管理制度(一) 公司领导及总工,定期对各工程进行巡视,检查监理工作情况,听取业主及施工单位的意见,各工程项目组对领导及总工的巡视做好记录。(二) 公司定期对各工程的监理规范化操作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有:出勤率、廉洁、技术协调能力、资料的整编、监理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全面检查等,逐项进行检查打分,以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及市场竞争力。(三) 各工程监理项目组,每月编写监理月报,报公司备案,以便公司及时、准确的了解各工程的进展情况。(四) 公司负责收集国家、省、市及上级主管机关对工程监理的各种61、有关文件、通知和管理条例,及时发放各工程项目组。(五) 公司负责收集各种最新规范,及时发放各工程项目组。四十一、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都有大量的函件往来,这些函件大都与工程的质量、进度和费用有关,妥善保存这些函件,对解决延期索赔或合同的其它纠纷十分有用。一切来往的函件均分类编号归档保存,同时建立台账。工程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及时完整、真实有效、填写齐全、标识无误、交圈对口、归档有序。归档保存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监理公司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方案;(三)监理组织机构及成员;(四)各种技术性文件;(五)监理情况简报、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小结和工作总结;(六)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评定表,竣工初验评定资料;(七)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会议记录,处理结果和验收意见;(八)图纸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修改、工地洽商等技术文件和会议记录;(九)由承建单位报来的所有送检和签证资料,包括: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隐蔽工程记录,已完工工程量表,材质检验、化验单,各项试验报告,施工记录等;(十)工程量计量申请表、中间支付申请表、工程量结算审查表、工程款支付汇总表。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