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层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及费用管理制度(4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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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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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层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及费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安全管理目标2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与责任体系3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第五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1第六章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14第七章 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17第八章 安全技术管理20第九章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23第十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30第十一章 应急救援管理33第十二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39第十三章 安全检查和改进43第十四章 安全考核和奖惩45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1.1为规范2、XXXXXXXX项目安全管理行为和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工程安全、优质、快速的进行,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GB60565-2011)、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1.3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党政工团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施工必须管操作”和“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的原则。1.4凡与XXXXXXXXXXXXXXXX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安全管理目标2.1安全3、管理目标项目部根据XXXXXXXXXXXX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如下:2.1.1杜绝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责任伤亡事故,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力争零死亡责任事故,因工轻伤率控制在3以内。2.1.2杜绝重大火灾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2.1.3杜绝食物中毒、爆炸事故。2.2项目分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2.2.1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2.2.2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实现“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坍塌、无高空坠落、无火灾)2.2.3杜绝重大火灾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2.2.4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与责任体系3.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4、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部经理担任,生产经理、总工担任副组长,成员有技术质量部、安全生产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归口管理工作。3.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职责3.2.1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3.2.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所管项目各级领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3.2.3审定指挥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办法、制度、细则,并组织项目部学习。3.2.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协调布置安全生产工作。3.2.5按有关规定,组织编报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2.6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5、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配合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调查分析处理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事故。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1安全生产责任制4.1.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4.1.1.1 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4.1.1.2 组建和领导项目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4.1.1.3 负责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及企业的安全制度在项目的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4.1.1.4 是企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项目实施的执行人,负责建立和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项目人员配备分解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6、和安全管理目标。4.1.1.5 组织实施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确定分包或服务单位时,组织审查其资质、安全业绩和拟组建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签订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协议。组织分包进场施工前的安全总交底。4.1.1.6 组织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价;组织制定、实施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实施验收。4.1.1.7 定期组织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针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4.1.1.8 组织编制、审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划,并确保安全费用的有效使用。4.1.1.9 组织制定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7、救援器材和应急人员,组织演练。4.1.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4.1.2.1 对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负主管领导责任。4.1.2.2 具体负责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政策在项目的贯彻实施。4.1.2.3 组织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识别,组织编制、审核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履行相应论证、审批程序,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进行监测和预警。4.1.2.4 组织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监督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4.1.2.5 参与项目安全技术教育。工程开工前,负责对项目和分包单位施工管理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结构复杂、危险8、性较大分项工程施工前,负责对项目和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4.1.2.6 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验收,并签署意见。4.1.2.7 根据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变更及施工环境变化,及时补充完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4.1.2.8 组织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亲临现场指导实施救援。4.1.3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1.3.1 宣传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4.1.3.2 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项目安全9、管理制度、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4.1.3.3 参加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论证和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会,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实施验收和危险性较大工程验收。4.1.3.4 参加项目定期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告知操作人员,涉及分包单位的,书面通知分包单位限期整改,并负责跟踪验证。 4.1.3.5 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必要时报告项目经理;对于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采取局部停工措施,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同时书面通知分包单位限期整改,并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4.1.3.6 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10、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发现未严格执行专项方案的情况应立即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报告。4.1.3.7 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的发放和正确使用,监督指导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和操作规程牌的设置和维护。4.1.3.8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纠正或查处;涉及分包单位人员的,书面告知分包单位。4.1.3.9 负责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1.4项目生产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1.4.1 对项目的施工安全负主管领导责任。 4.1.4.2 协助项目经理领导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协调解决各分包单位和作业班组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1.4.3 组织实施国家、地方1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4.1.4.4 协助项目经理审查分包和服务单位进场人员的资格,组织落实项目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对不符合安全要求或不服从管理的分包提出清退或处理意见。 4.1.4.5 组织实施经审批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参加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实施验收。 4.1.4.6 协助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协调解决。 4.1.4.7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亲临现场,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实施经批准的事故应急预案,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12、4.1.4.8 向项目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工作。4.1.5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1.5.1 对所管的分项工程、分包单位和作业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4.1.5.2 组织实施所管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各项安全监控、监测措施。在所管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中,组织分包单位实施班前安全确认。 4.1.5.3 组织核查所管分包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发现不具备相应资格和未经安全教育的,有权拒绝安排任务和采取停工措施。 4.1.5.4 组织对所管分包单位和作业班组的人员实施进场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4.1.5.5 对所管理的作业班组,结合分项工程特点和专项施工方案规定,实施施13、工前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1.5.6 对所管分项工程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安全措施所需材料组织进场和使用前的验收。 4.1.5.7 参加所管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验收,必要时向分包单位办理设施及施工区域移交手续。 4.1.5.8 参加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照分工负责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4.1.5.9 协调所管施工区域多个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施工平面布置的动态管理。 4.1.5.10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4.1.6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1.6.1 对工程措施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监督检查,14、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必要时采取局部停工措施。 4.1.6.2 对特种设备基础、模板支架、基坑支护、挡墙、临时设施、筏板钢筋绑扎等与安全有关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必要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涉及分包单位的,书面通知分包单位限期整改。 4.1.6.3 参加安全设施所需材料、安全技术措施实施验收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验收,从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方面把关。4.1.7项目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1.7.1 对项目采购和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质量负责,负责索取防护用品的相关资料,组织进场查验,建立防护用品的发放记录。 4.1.7.2 负责经批准的安全设施所需材料的采购供应,并组织实施进场材质确15、认。 4.1.7.3 负责实施项目部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 4.1.7.4 组织材料供方人员的进场安全、文明施工交底或教育。 4.1.7.5 监督检查进场材料和半成品的装卸、堆放,发现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 4.1.7.6 负责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4.2安全例会制度 4.2.1周例会 每周一早上9点由生产经理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讨论目前存在的施工安全生产问题,提出相应措施,并对下周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 4.2.2月度例会 每月25日前后的周日晚上召开安全专项会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对本月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着讨论,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16、通报批评,对下月施工生产涉及的安全管理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意见。 4.2.3临时会议 当遇安全检查或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时可随时召开会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必须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贯穿到各类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之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4.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3.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4.3.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宣传建设部有关安全规定,支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3.3施工前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员工学习国家颁发安全生产的规定、条例和安全生17、产操作规程,并要求职工在生产中严格遵守; 4.3.4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经常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未经有关部门验收的设备或设施不准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方要立即整改完善,并在施工现场布置必要的护栏和警告牌; 4.3.5严格按照经公司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操作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程应经培训,持证上岗。各级安全员每天进行安全检查,不准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4.3.6坚持执行“三宝制度”,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脚手架设置全封闭安全网; 4.3.7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处要符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18、一、二、三级防火作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4.3.8做好防雨、防雷、防冻、防风与防洪的预防工作; 4.3.9抓好防暑降温工作,设置医疗室,配备急救药品; 4.3.10设专人管理工地的机电设备和电器线路,实行挂牌制,并根据公司的维修制度对机电设备进行保养。经常检查与定期综合大检查相结合,严防漏电伤人; 4.3.11外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全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3.12周一安全活动制:项目经理部每周一将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作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必须引起每个人的重视; 4.3.13定19、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项目经理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4.3.14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4.3.15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事故报告制; 4.3.16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险情,将立即停工,即时上报项目部,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排除险情; 4.3.17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第五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为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技能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20、,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以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建立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1对管理人员培训的具体要求 5.1.1定期教育每月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近期的事故案例、应急救援培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能力培训。主责人员及配合部门主责:项目经理,配合:生产经理、总工、生产安全部 5.2对作业人员培训的具体要求 5.2.1日常教育每月1次且不少于1学时,针对现场施工阶段、季节气候特点。主责人员及配合部门主责:项目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场站队),配合:工程部(场站队)、安质部(场站队)、劳务管理工程师 5.2.2节假日教育21、如遇重大节日且作业人员放假,在假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节假日教育,每次不少于1学时,节假日期间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外出安全事项、节后收心教育。主责人员及配合部门主责:项目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场站队)。配合:工程部(场站队)、安质部(场站队)、劳务管理工程师 5.2.3班组活动每天每次10分钟,工作中的危害因素与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佩戴、违章点评、未遂事件分析、劳动纪律、工作小结等。主责人员及配合部门主责:技术负责人(场站队)。配合:工程部(场站队)、安质部(场站队) 5.2.4入场教育入场当天不少于1学时。内容:工程特点、安全纪律、主要危险源、注意事项。主责人员及配合部门主责:项目生产经理。配22、合:工程部、安质部、劳务管理工程师 5.2.5三级安全教育一级:分包企业,不少于8学时。1.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二级:分包项目部,不少于8学时。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主要工种专业安全要求;3.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4.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5.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6.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7.有关事故案例等。三级:施工班组,不少于8学时。内容: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23、事项;3.有关事故案例等。 5.2.6特殊作业人员每月至少一次不少于1学时,针对工种、现场、季节特点,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源、操作技能、安全应急处置及事故案例警示。主责人员及配合部门主责:非机械类由技术负责人(场站队),机械类由机械工程师负责。配合:工程部(场站队)、安质部(场站队)、劳务管理工程师 5.2.7转岗人员不少于20学时,针对新岗位进行项目级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主责人员及配合部门主责:劳务管理工程师。配合:工程部、安质部 5.2.8相关方人员不少于1学时,内容:1.项目基本情况及施工特点;2.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3.现场危险源;4.作业过程中的应急措施;5.与其他方交叉作24、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主责人员及配合部门安质部 5.2.9外来人员不少于1学时,内容:1.项目基本情况;2.现场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因素及应急知识;3.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要求。主责人员及配合部门安质部第六章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依据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316号)、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结合本公司的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6.1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专用帐目,保证对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足额投入。 6.2安全生产费提取比例按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201316号文件执行,即按项目建筑25、安装工程费的2.5计列“安全生产费”。 6.3预算部在编制成本计划和核定承包单价时,应保证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措施所需的实施费用,确保必须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6.4本工程安全生产费按财政部财企201316号文件执行所列范围支出,具体见安全生产费支出范围表。 6.5安全生产费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费台帐,财务部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专用帐目。各分部安质部每月将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统计上报至指挥部安质部。 6.6安全生产费支出范围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1.“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26、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5.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6.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7.起重机械的保险和信号装置9.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护栏等10.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11.安全防护通讯设备13.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1.应急照明27、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2.防洪、防坍塌、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3.急救药箱及器材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5.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6.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出7.其他救援器材、设备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1.特种机械设备、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1.高空作业评估、整改2.危险源辨识与评估3.重大事故隐患评估4.应急预案措施投入5.自然灾害预警费用6.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1.购置编印安28、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6.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7.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8.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1.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2.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3.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4.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5.其他 (注:列入本表内的安全生产费支出项目不得在概算其他部分重复计列。)第七章 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29、7.1施工设备、设施安全管理7.1.1一般规定7.1.1.1施工设备进场使用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专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7.1.1.2施工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仪表或安全装置、仪表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7.1.1.3任何人严禁拆除施工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7.1.1.4处在运转中的施工设备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施工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30、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7.1.1.5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上岗操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7.1.1.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7.1.1.7施工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施工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7.1.1.8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长发31、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高处作业投掷物件。7.1.1.9进行倒班作业的施工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7.1.1.10施工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应向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定。7.1.1.11当使用施工设备与安全管理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管理的要求。7.1.1.13当施工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件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或人员,听候处理。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7.2设备采购7.2.132、施工设备的购置经项目经理同意由材料部上报公司审批后统一采购,小型施工设备经公司授权项目部可自行采购。7.2.2新购置的施工设备各部性能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如发现新购置的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低劣,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应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7.2.3项目部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大型施工设备,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7.2.4国家有定型产品的施工设备,原则上一律不准自制、改型。如特殊工程急需自制非定型设备时,必须有自制方案报告、图纸和经济技术效果比较说明书,事前应由需自制设备单位的领导、总工、技术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共同审查认可后,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经公司审定33、批准后方可实施。7.3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7.3.1劳动防护用品标准7.3.1.1公司各单位在选购劳动防护用品时,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的相关规定进行选择防护用品和生产厂商。7.3.1.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执行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7.3.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与发放。7.3.2.1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7.3.2.2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由个人妥善保管,领用和使用前进行检查,对破损、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不得领用和使用,对非正当原因造成的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按有关规定办理。7.334、.2.3工会应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定期征求员工代表的意见,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第八章 安全技术管理 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目前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部门及施工队伍。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8.1一般的施工项目必须有针对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8.11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8.1.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35、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8.1.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8.1.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8.1.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8.2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8.2 .1爆破、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36、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8.2.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由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8.2.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8.3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8.3.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37、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8.3.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8.3.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8.3.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38、签字。 8.3.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8.4.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 8.4.1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8.4.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的机电部门负责人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材料部门对施工材料、工程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安全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 8.5必须做好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人员均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 39、8.6必须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对回收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8.7建立和实施严格的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8.7.1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8.7.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8.7.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40、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工地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从代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主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代责任。 8.7.4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8.7.5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工地负责人以及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41、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第九章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分包(供)方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方、施工设施设备租赁方、材料供应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9.1工作主体职责 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分包(供)方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制度;负责动态掌控分包(供)方安全管理信息;负责对基层单位的分包(供)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 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分公司分包(供)方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或实施细则;负责分包(供)方的选择和合同签订;负责动态掌控分包42、(供)方安全管理信息和控制分包(供)方安全风险;负责对分包(供)方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及时上报分包(供)方安全管理信息。 项目部负责对分包(供)方安全工作的管理,负责分包(供)方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查、评价和考核;负责分包(供)方现场安全风险管理;负责及时上报分包(供)方安全管理信息。 9.2分包单位的选择 劳务、专业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条件,其自身的人员数量及素质应能满足安全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并应保持在发包方登记注册的施工人员相对稳定。 禁止选用上一年度评价不合格的分包(供)方;严禁选用与公司有过费用纠纷、群体事件、集体上访事件的分包(供)方。 9.3与分包(供)方的合同签43、订时的安全管理要求 与分包(供)方签订分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必须明确劳务、专业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治安管理、现场消防、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要求填写的发包方、分包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联系号码,必须如实填写,且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身份证、安全管理资格证等)。 9.4劳务分包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9.4.1劳务分包方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不得再次分包。劳务分包方应组织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接受发包方及监理方、建设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9.4.2劳务分包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用工规定,选派在册的体检44、合格人员,并按要求定期组织劳务作业人员身体检查,进入现场作业的人员应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并应保持相对稳定。 9.4.3劳务分包方应落实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所要求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制订分包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项目部审定。 9.4.4项目部必须将劳务分包人员纳入施工作业班组管理,建立劳务分包方人员名册,并进行考勤,实行与本单位员工“无差别”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包含劳务分包人员在内的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培训、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员工体检等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等劳务作业人员名册、档案。 9.4.5项目部在编制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确保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覆盖施工全过程,全项目,其内容应与作业特点、施工45、环境、施工方法等相结合。力求具体、全面,利于操作。 9.4.6在劳务分包方开始施工前,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向劳务分包方有关人员进行施工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9.4.7对于发包方与劳务分包方或劳务分包方之间存在搭接或交叉作业的项目,应在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各方的安全生产职责、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各方协调的方式、方法,并指派专人监督落实。 9.4.8禁止劳务分包人员在没有发包方组织、指挥下独立承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9.4.9项目部应在劳务分包方施工作业前核查其按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46、议要求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其关键岗位及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满足作业要求并具备相应资格。 9.4.10劳务分包方现场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应接受项目部的监督管理,其采购过程执行公司材料设备管理的规定。 9.4.11劳务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工器具等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自检合格,向项目部提交自检以及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证明,项目部按规定进行入场检查,检查合格并登记注册后方可进场施工。属于特种设备管理的施工机械,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 9.4.13劳务分包方在作业过程中,应按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要求,对已方作业人员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劳动防护47、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并接受项目部的管理及公司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9.4.13对于施工分包方的作业过程,应由项目部相应部门或人员对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管理,做好必要的记录;同时配合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分包方的安全施工检查。9.4.14项目部应组织劳务分包方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9.4.15劳务分包方项目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的更换应当经过项目部审批同意,分包方主要负责人离开现场应经项目部同意。劳务分包方有责任落实工程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并参与演练及救48、援。 9.4.16项目部应建立劳务分包人员退场制度,对于技能素质不能满足要求、多次违章或者不服从安全管理的劳务分包人员,应及时清退出场。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劳务分包方进行包括安全标准化、文明施工在内的综合能力动态评价。 9.5专业分包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9.5.1项目部应建立覆盖所有专业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将分包方纳入到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 9.5.2专业分包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用工规定,选派在册的体检合格人员,并按要求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身体检查,进入现场作业的人员应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并应保持相对稳定。 9.5.3专业分包方应落实分包合同和安49、全生产管理协议所要求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制订分包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项目部审定。 9.5.4项目部应在专业分包工程开工前对专业分包方投入的项目施工人员资质、施工机械、工器具等进行入场检查。审核查验专业分包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施工机械、工器具与资质、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一致。 9.5.5项目部应制定专业分包方各类人员登记制度,建立专业分包方人员名册,不定期检查施工现场专业分包人员与名册是否相符。专业分包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需报请项目部同意。 9.5.6项目部应督促专业分包方对新进分包人员进行三级安50、全教育培训,并组织对专业分包方的新进场人员进行分工种现场安全教育和考试。专业分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规定。 9.5.7专业分包方在开工前由项目部组织或督促专业分包方对参与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形成书面交底记录,交底人员、被交底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并留存备查。 9.5.8专业分包方施工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等作业,必须由项目部派员全过程监督。 9.5.9项目部应督促专业分包方按照合同约定配备相应施工设备,督促专业分包方为分包人员配备合格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对起重、电气、51、安全三类工器具进行登记、编号、检测、试验和标识管理,建立管理台帐,做到物帐对应。 9.5.10项目部应组织专业分包方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9.5.11专业分包方应开展施工作业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提出预控措施,建立危险因素辨识和控制台帐,消除安全隐患,并纳入发包方危险因素辨识和控制台帐。 9.5.13专业分包方应成立分包方应急组织机构,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教育培训,落实应急组织体系,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完善应急运行机制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纳入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 9.5.13项目部应建立专业分包人员52、退场制度,对于技能素质不能满足要求、多次违章或者不服从安全管理的分包人员,应及时清退出场。 9.5.14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专业分包方进行包括安全标准化、文明施工在内的综合能力动态评价。 9.6施工设施设备租赁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9.6.1项目租赁的施工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项目有关人员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 9.6.2进入施工现场的设施、设备搭设或安装完成后必须经项目有关人员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特种设备的安拆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9.6.3施工设施、设备租赁方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部应对其进入安全交底,并经项目安全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53、作业。 9.6.4施工设施、设备租赁方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指定的路线行走,在指定的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改变行走路线或串岗。 9.6.5项目部应建立施工设施、设备退场制度,对于施工安全不能满足要求、多次违章或者不服从安全管理的租赁方人员、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应及时清退出场。 9.6.6施工设施、设备施工完成退场时必须经有关人员的同意,方可退场。 9.7对分包方文明施工及其人员安全行为的管理 9.7.1分包方必须遵守公司现场安全标准化、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安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公司的要求,按公司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工作服、安54、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9.7.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施工现场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9.7.3分包方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有关安全标准化、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水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9.7.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安保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9.7.5分供方送货人员和运输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项目部必须指派专人55、进行安全监护和指导并告知安全注意事项,送货人员和运输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分供方驾驶员在施工现场走出驾驶室,必须佩戴安全帽。第十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0.1建立全员管理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安全施工提高组织保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见下图)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 公司安全生产处 生产副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科 财务科 材料后勤科 技术质量 10.2建立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验收制度、班组安全56、活动制度、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安全奖罚制度等。为保证制度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经济挂钩。 10.3强化安全教育,加强人员管理强化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使每一个管理人员做到关心安全工作并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坚持做到安全第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未经教育和交底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坚持经常性教育,教育职工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自觉遵章守纪。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场内机动车司机等)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严格人员管理,规范用工,严肃查处违章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57、纪律的行为,使员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0.4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和宣传在施工现场适当位置布置表达提示、警告、禁止等安全信息的安全标志牌。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促进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安全。 10.5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通过执行制度,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现场的主要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10.5.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针对现场实际情况,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10.5.2定期安全活动制项目部每旬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总结上旬安58、全工作,阐述本旬安全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10.5.3高大脚手架施工方案审批制和脚手架搭设验收制,做好分段施工分段验收,脚手架每10m高做一次书面验收记录,对于不合格的脚手架不得投入使用。 10.5.4机械验收制所有机械安装前进行全面检查,保持状况良好,安全装置齐全,安装后进行验收,符合使用条件才允许使用。塔吊等由持证的专业起重工操作,其他机械由经公司培训的人员操作,所有机械做到定人定机。 10.5.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公司每季度定期检查,平时抽查;分公司每月定期检查,平时抽查;项目部每旬定期检查;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坚持每日安全巡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59、施进行整改,不留事故隐患。脚手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护设施等要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10.5.6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实行年审制。 10.5.7持证上岗制对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场内机动车司机等)和机操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严格人员管理,规范用工。严肃查出违章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严禁无证操作。 10.5.8动火申请制凡电焊、氧气焊等动火作业,经申请同意后施工。 10.5.9危急情况停工制对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险情时,可以立即停工,后报项目经理处理。 10.5.10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和事故报告制。 10.5.11安全管理负责制要有各级安60、全管理负责制,责任明确、责任到人。管理决策层对每个大的施工阶段要分析安全难点和管理难点,以采取必要的对策。第十一章 应急救援管理11.1编制的目的通过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实施,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保证我项目部的生产安全。1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大危源源辨识(GB 182182000)1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陕建集团蒲城昌泽御丰苑项目部施工段所有工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11.4应急救援工作原则11.4.1统一领导61、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建立项目部、劳务队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逐级负责制度,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确保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重大事故,能够迅速、快捷、有效的启动应急系统。11.4.2以人为本,减少伤害。把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并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确保救援人员不发生二次伤害。11.4.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救援队伍建设、救援设备保养、预案演练等各项准备工作。11.4.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现场突击队为主62、体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地方有关救援机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11.5组织机构及职责11.5.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主管为副组长,其他管理人员为组员的“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应急事件的指挥工作。领导指挥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是应急指挥组织的日常办公机构。组 长: 仵军荣副组长: 范 亮 组 员: 项目其他管理人员 11.6应急响应预案(后附: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11.6.1呼救当工地发生伤害事件,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应大声呼叫,呼叫内容要明确:某某地点或某某部位发生某某情况!将信息准确传出。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63、责任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枪救小组成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事故应急小组现场总指挥处。应急小组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组织工作。11.6.2报警报警员负责打急救电话130,报告事故地点、伤害类型,同时必需告知工程附近醒目标志建筑,以利急救中心迅速判断方位。项目负责人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总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处。11.6.3接车接车人员佩带明显标志迅速到路口接车,引导急救车辆从具备驶入条件的道路迅速到达现场。11.6.4自救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自救组织工作。11.6.4.1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自救迅速移走周围可能继续产生危险的坠落物、障碍物。为急救医生留出通道,使其可以最快到达伤员处。高64、空坠落不仅产生外伤,还产生内伤,不可急速移动或摇动伤员身体。应多人平托住伤员身体,缓慢将其放至于平坦的地面上。发现伤员呼吸障碍,应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发现出血,应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结扎,但应每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坏死。动脉出血应用指压大腿根部等动脉止血。11.6.4.2坍塌自救发生坍塌后,先应检查塌方处是否还有可能的塌方危险,当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实施抢救,如果还可能造成二次塌方,则必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清理坍塌土方不可以使用工具,应人工清除,避免对伤者的第二次伤害。受土方坍塌伤害的人员可能造成内伤、脊柱伤害和骨折,因此也不可以急速移动或摇动伤员。应多人平托住伤员身体,缓慢将其放至65、于平坦的地面上。止血和人工呼吸同上。11.6.4.3触电自救使触电人员脱离带电体:抢救人员必需首先保证自己不被伤害。如在附近有电源开关,应首先采用切断电源的方法;如附近无电源开关,应找干燥木方、木版等绝缘材料,挑开带电体;如可以迅速呼唤到周围电工,电工可利用本人绝缘手套、绝缘鞋齐全的条件,迅速使触电者摆脱带电部分。急救:触电者摆脱带电体后,应立即就地对其进行急救,除非周围狭窄、潮湿,不具备抢救条件,可将其转移到另外的地方。急救步骤如下:使触电者仰面平躺,检查有无呼吸和心脏跳动;如触电者呼吸短促微弱,胸部无明显呼吸起伏,立即给其做口对口人工呼吸;如触电者脉博微弱,应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心脏按摩,在心66、脏部位不断按压、松开,频率为60次/分钟,帮助触电者恢复心脏跳动;因触电的不良影响,不是一下子表现出来的。因此,即使触电者自我感觉良好,也不得继续工作,应使其平躺,保持安静,同时保证空气流通,由医生来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治疗。11.6.4.4机械伤害自救由相关人员迅速切断机械动力、电源。将人员救出后,立即检查可能伤害部位,进行止血,止血方法同上。如有切断伤害,应寻找切断的部分,将其妥善保留。总之,在急救中心医生到来之前,应尽最大努力,进行自救,以使伤害降低到最低点。在急救医生到来后,应将伤员受伤原因和已经采取的救护措施详细告诉医生。11.7保护现场现场总指挥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应派人保护现场,为今67、后事故调查提供真实依据。救援演练记录姓名职务演练内容项目副经理1.进行现场防火演练,对木工棚、外架、生活区可能出现的各种火灾情况进行了演练。2.进行了现场急救演练,对受伤人员做及时抢救,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总技术负责安全员总工长质量员钢筋工长木工工工砼工长附: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事故发生接警警情判断响应等级信息反馈应急启动救援行动事态控制现场指挥到位中心人员到位信息网络开通应急资源调配应急增援响应等级应急恢复应急结束总结评审改进现场清理解除警戒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第十二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信息68、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第21号令)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及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结合局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各参建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12.1生产安全事故等级:12.1.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2.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69、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2.1.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2.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2.1.5轻伤事故是指一般伤害不太严重,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者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轻伤事故也可以表现为一般休工在一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12.2事故报告原则12.2.1一般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70、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汇报,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12.2.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内容:12.2.2.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12.2.2.2事故的简要概述、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12.2.2.3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12.2.2.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的情况;12.2.2.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12.3各级安全责任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处理原则:12.3.1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的具体情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治、抢救。12.3.2千方百计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71、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3.3严格执行救护规程和规定,严禁救护过程中的违章措施和冒险作业;避免救护中的伤亡和财产损失。12.3.4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12.3.5事故现场。重伤、死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相关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抢救应当成立现场指挥部,由项目经理或相关上级单位统一指挥。12.4事故现场保护12.4.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除组织力量救援外,同时还要组织力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12.4.2事故现场保护的措施:12.4.2.1将事故重要部位、痕迹、血迹、破损物件等做出标记,对其中容易消失的痕迹,可当即收集并做好记录,请目击人72、或肇事见证人签字。12.4.2.2伤者在现场急救或送往医院前,将伤者原来躺卧的部位作上标记。如伤者神志清醒,要及时讯问、录取口供。12.4.2.3将事故现场拍成照片或影像,并在照片上对事故重要部位作出标志、记明数据。12.4.2.4圈定事故现场保护区,由公安或指定专人看守,以防破坏。12.4.2.5监护肇事人。不经同意不准肇事人与他人谈论事故情况。12.4.2.6注意在事故现场寻找见证人。12.5事故调查12.5.1事故发生的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73、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12.5.2事故调查处理原则: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12.5.3事故调查程序:12.5.3.1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12.5.3.2查明事故原因。12.5.3.3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12.5.3.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12.5.3.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合理落实。12.5.3.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技术措施和事故教训。12.6事故处理事故的处理级别按照公司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各架子队负责本单位轻伤事故调查,并调查报告报指挥部备74、案;各单位要积极参加或配合上级和地方政府的事故调查。指挥部安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依据上级或政府对事故处理的决定或处理建议,按处理权限形成相应处理决定,批复或报批。触犯刑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十三章 安全检查和改进13.1安全检查的形式13.1.1日常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各部门主要人员、架子队长、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1、工人劳防用品佩戴情况2、危险作业审批情况和过程监督3、安全防护4、“三违”5、文明施工等并按要求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班组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设备管理员经常检查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75、,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现场施工人员情况,确保正确施工,保障施工安全。13.1.2周检查、月检查周检由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组织各班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每周二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月检由项目经理组织,副经理(安全总管)、各部门主要管理人员参加,每月22日前后的星期二进行综合检查。(顶替此周周检)主要检查内容为:1.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2.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危险作业许可管理情况;3.安全专项方案、交底、验收等执行情况;4.安全防护、工人违章等隐患及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违章情况;5.消防、应急物资管理情况;6.工人安全教育情况。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检查情况每周下达一次整改通报。76、13.1.3专项检查每月15日,由安全总管组织安全员、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1、消防2、临电3、大型机械4、临时设施5、深基坑6、高大模板等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检查情况下达专项整改通知。13.1.4节前节后检查遇重大节假日且项目部大部分人员放假,项目部安全总管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班组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13.1.5对于检查通报的相关要求13.1.5.1各单位在收到检查通报后必须第一时间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责任人。13.1.5.2各班组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在通报下达四日内将对通报的回复电子版及纸77、质版上报项目部。13.1.5.3对于整改不合格、弄虚作假的情况,项目部将拒收文件,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13.2检查的依据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等。第十四章 安全考核和奖惩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维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根据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的机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4.1公司机关各部门的考核14.1.1公司安全生管理部门主78、持和实施对公司各管理岗位和部门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项检查和考核,督促项目部对相关方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过程和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综合管理考核体系,将日常检查记录和考核结果作为公司综合管理考评的依据。14.1.2考核周期:每半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14.1.3考核评定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要求进行量化考核。14.1.4考核时间初步定为每年6月底和13月底。14.1.5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实得分在90分及90分以上者,评定结果为优;实得分在7590分者,评定结果为良;实得分在75分以下者,评定结果为差。14.2各项目经79、理部的考核14.2.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14.2.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的主要责任是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所涉及的相关方、各职能部门及个人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14.2.3考核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应得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具体落实情况评分。14.2.4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实得分85分及85分以上者为优良,实得分为70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14.2.5考核时间:每个季度的25日(遇节假日,适时顺延)进行考核。14.3考核原则与奖惩14.3.1考核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将80、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14.3.2对评定等级为优良的个人,给予100200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14.3.3对公司考核结果为差的部门,由部门责任人写出纠正措施,一年内连续2次不及格的部门给予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并要求部门负责人离岗。14.3.4对项目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要求其进行纠正并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1002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对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的个人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处罚。14.3.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均在当月份的效益工资中及时兑现。14.3.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由公司安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附:1、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汇总表;2、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长、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保卫消防、材料、机械、3、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