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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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9339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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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法制观念,普及职工安全技术知识,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XX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管理职责,以及安全教育的内容、要求、形式与考核。第三条本制度适应于司属各单位、各项目。第四条本制度依据国营建筑企业安全工作条例,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2、理规定,企业法定代表(厂长经理)安全管理读本而制定。第二章安全培训教育管理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司属各单位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的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专职安全人员的脱产培训。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和生产工人和职工的三级教育以及安全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规程、新标准的执行和实施。第六条分公司主要负责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以及职工和生产工人的三级教育。第七条项目主要负责管理人员、生产工人的现场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监督班组搞好岗前安全教育。第八条生产班组主要负责岗前有针对性的安全3、教育。第九条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安全部门、技术部门、宣传部门和工会负责协助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第三章安全培训教育内容第十条公司(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教育1、单位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首先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按照地方政府、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厂长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认证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2、参加公司内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掌握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了解安全生产与技术管理、事故预测、安全分析和决策,熟悉现代安全管理(OHSMS体系知识)。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生产教育培训1、有计划4、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参加教育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和专职安全员证。2、学习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的技术、规程,学习现代安全管理知识。3、经常参加公司(分公司)项目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4、在安全技术新规程新标准的颁布,季节性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伤亡事故的发生情况下,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5、每年对工程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进行一次脱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第十二条生产工人的三级教育1、凡对新工人(包括学徒工、合同工、临时工、农合工、实习生)都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岗位工作5、。2、一级(公司、分公司)安全教育。新员工进公司报到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全部门具体实施,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经一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工作。其教育内容为:a)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法制观念。b)本单位的性质、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c)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消防常识等。d)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应吸取的教训。e)发生事故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3、二级(项目)安全教育。由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或指定专人负责对新工人进行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经二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到班组工作。其教育内容:a)本工程概况,施工6、特点。b)本工程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c)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d)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其使用的基本知识。e)紧急情况安全处置的基本知识。4、三级(班组)安全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对新员工进行教育。其教育内容:a)本班组管理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b)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c)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d)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e)本岗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第十三条改变工种或变换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对改变工种或变换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新工种、新岗位的安7、全技术教育。其教育内容为: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b)新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c)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技术简单的工种,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技术复杂的工种,教育后必须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作业。第十四条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1、特殊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必须按GB5306-85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2、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3、离开特殊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原8、岗位作业。第十五条经常性安全教育1、对全体员工都必须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经常性的普及教育贯穿于管理全过程。2、班组应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坚持每天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应每周安排一个安全活动日。各班组可利用班前时间进行,做到有制度、有记录,防止流于形式,其内容为:a)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b)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形势,表扬好人好事和需吸取的教训。c)根据当班的施工任务,传达工长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交代落实的注意事项。第十六条各单位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适时安全教育,即在赶工期时,施工条件好时,工程收尾时,9、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等易忽视安全的教育。第十七条开展纠正违章教育。对由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导致重大险情或已造成事故的员工,进行违章纠正教育,第十八条在安全操作规程的改变,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仪器、设备和工具的更新,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重大事故的发生,不安全因素的出现等情况下,必须及时向有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第四章安全培训教育的形式和考核第十九条安全教育可取条各种有效方式开展。可采取安全教育培训班,上安全课,进行图片展、宣传栏,简报、标语、安全讲话、漫画、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第二十条坚持安全教育的检查和考核,作为工作评比、岗位考核、承包兑现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一条各级安全部门要做好本单位管理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考核工作。第二十二条建立安全生产教育考核档案。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授课人、考核成绩、取证情况进行记录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