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127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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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6687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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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制造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部分:基础管理1.1安全生产责任制1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加强保护工作,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发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方针的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外单位进入本公司范围内从事各种活动的人员。3公司组织结2、构安全工作是企业的核心工作,安全生产是公司良好运行的基础和保障,为了公司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发展,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如下为本公司组织机构图: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制造调控部质量部采购物流部4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保障员工人身、客户财产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更好贯彻总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3、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依章监管、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要求实行管理。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与生产经营和其他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实施、同检查、同落实。把安全生产要求纳入岗位管理(职位说明书)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并有机结合,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总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本实施细则,结合自己实际,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报公司办公室备案。第五条本细则所指的安全生产管理内容是指:公司生产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车辆安全、客户的财产安全、设备4、设施安全、仓库安全、员工人身安全、作业安全、网络安全、环境安全、保密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在开展经营生产时,应具备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为业务操作人员提供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作业场所、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用品。第七条公司应对业务操作人员进行与其工作内容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国家规定须经过考试并取得有关证书的特殊岗位(如机动车、叉车司机、电工、焊工等),须经考核合格、获取证照的人员方可持证上岗作业。第八条公司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文件,以规范业务操作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行为。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安委会负责5、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区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司办公室为安委会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第三节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条每年度安委会分别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员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第十一条各部门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状况,对生产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公司安委会每年年初应对上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本年度工作进行规划。第十二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行“责任到人、职责到岗、奖惩到位”原则。公司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6、任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分解到每个相关岗位,并进入职位说明书或岗位职责。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取得一定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应有的奖励;对失职或违反规章制度,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四节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设置相应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并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在非火警状态下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挪用消防器材。第十四条公司办公室负责消防设备、器材的配置。消防设备器材由器材放置所在部7、门负责管理。部门责任人应当每月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确保各类消防设备、器材处于有效状态,并做好工作台帐。第十五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消防设施、库区和办公场所、货物堆场等重要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作好检查纪录与归档。第十六条公司应分别制定消防安全紧急预案。第十七条严格执行“消防法”的防火管理规定,公司应制定办公场所、库区库房的火种、火源管理、动用明火管理以及用电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办公区域、仓库库区严禁擅自动用明火、乱拖电线板以及吸烟(指定吸烟点除外)等不安全行为。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和完善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健全义务消防队训练项目和计划。第五节操作安全管理第十九8、条操作安全管理是指在工作中机械、设备、仓库、现场作业电器(电源)的规范管理。第二十条凡是国家和政府及公司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应当持证操作,不得无证作业。持证上岗的范围:驾驶员、电工、焊工、叉车驾驶员、行车操作员及锅炉作业人员等。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现场操作安全的管理。教育、督促现场操作人员在操作时,严格注意人身安全,部门应明确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人,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建立现场安全检查巡查制度,负责操作中的生产安全工作,安全巡查应设立巡查记录。第二十二条凡是从事驾驶、叉车、电工、焊工、装卸、库管等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规定以及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三条对负责电器电源9、人员和因工作涉及电器电源的人员应做到:不准带电操作;不得在无安全保护措施下进行电工操作;不得擅自接装用电线路。第二十四条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对生产设备、作业机械、运输车辆等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性能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和减少因机械设备、车辆等的故障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维护、保养、检测应做好纪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第二十五条仓库、办公等作业场所的机械设备、供电照明、安全通道、安全标志、消防设施、防盗设施等的安装、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上述场所和设施的配置和日常维护、检查,并定期更新和完善。第六节行车安全管理第二十六条驾驶员应当严格遵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行车安10、全的各项管理规定、职业操守,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第二十七条驾驶员做好出车前的例行保养工作,并做到“三查”和“五不出车”:出车前检查、行驶中检查以及回公司后的检查;做到制动不良不出车、转向系统有故障不出车、喇叭不响或超过规定分贝不出车、灯光不亮雨刷不动不出车、安全设备不齐全不出车。第二十八条建立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公司办公室门应建立驾驶员定期学习制度,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组织驾驶员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安全驾驶知识和技术、有关部门颁布的交通行驶规章、道路行驶须知以及媒体刊载交通安全案例等。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组织本部门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教育、并结合生产实际合理调配驾驶人员11、避免疲劳驾驶。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应列入车辆安全评比考核内容,凡是参加安全学习达不到标准的,不得评比为当年度先进。第七节租赁(出租)场所安全管理第二十九条公司对外租赁仓库及其它作业、办公场所,或生产经营设施的,应与出租方就有关场所和设施的安全责任、以及安全事故责任的承担等,进行明确的划分和界定,签订正式书面合同。第三十条公司对外发包或出租经营场所、设备或设施,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相关部门有责任督促、管理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第三十一条公司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12、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第八节安全培训、检查第三十二条安全培训、教育1.公司办公室为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层面的安全生产培训,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安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2.安全培训教育内容:道路运输交通安全教育;设备设施操作安全教育;客户财产操作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防盗、防抢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等。3.安全培训的实施(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对下列特殊工种人员根据上述安全教育内容确定安全培训内容:机动车驾驶员、叉车司机、电工、焊工等。(2)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并按要求定期复验资格证书。(3)公司办公室应督促相关部门实施对特殊工种作业人13、员培训和资格复审。培训与考核记录,合格证书(复印件)由办公室保存。(4)发生下列情况,有关部门应对相关员工进行再培训:国家颁布新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总部、区域或分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发生修改或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发生安全事故等。(5)培训与再培训均应进行考核。考核纪录应进入员工本人培训档案。第三十三条安全检查1.公司应对所开展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方式可采用部门、班组自查、公司对部门检查、部门对班组检查以及部门与部门互查。2.公司的安全检查由办公室牵头、每次检查应有检查记录,特别是对消防设施、库区消防通道、门卫、库区及办公场所的安全巡查、车辆例保、设备设施的安全检14、查等都必须有相应检查记录。3.安全检查工作应以定时、定点、定人为主,抽查、互查为辅。记录表式必须由受检岗位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第九节安全事故管理第三十四条安全事故包括:生产经营场所的高出坠落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生产活动中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经营活动中各类责任事故等。第三十五条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按照总部相关事故处理规定执行。第十节附则第六十三条本细则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调整、修改、解释。第六十四条各部可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实施规定。第六十五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5安全生产职责及分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15、健康发展。2.确立安全工作在生产经营中的首要地位,建立、健全安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3.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落实。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检查落实情况。4.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按规定落实“三同时”的规定。组织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技术改造项目,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5.组织研究确定公司重大收储品种、数量调整方案及配套安全措施。6.组织研究采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种安全活动,定期听取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8.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16、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不断修订、完善。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科学施救,疏散无关人员,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财产损失。10.组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查明事故原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举一反三,制定防止各类事故的防范措施,并监督措施的落实情况。11.负责组织公司的安全评价工作,按规定及时申报、联系。12.督促、检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使安全教育培训更加有效、实用。13.督促、检查公司职业卫生工作,按规定进行职业卫生检测,组织研究职业病防治技术,确保员工身体健康。1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17、作。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表彰先进,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15.公司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贯彻执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及各项决议,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公司安全生产。3.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监督隐患所在部门限期整改。6.组织制18、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对预案不断修订、完善,符合公司实际。7.发生较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降低事故损失。8.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形成事故调查、处理报告。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检查、布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重大问题报请董事会批准。10.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三同时”落实情况。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技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11.监督检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时有效进行,确保全员教育培训率达19、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12.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奖优罚劣,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推广成果,研究采用先进安全技术、安全工艺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公司各项制度,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各项决议,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各种措施,确保公司安全生产。2.参与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专项检查,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4.参与研究制定20、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制定具体的改造方案,监督检查方案的实施。5.参与制定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对预案不断修订、完善。6.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形成调查报告。7.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研究、检查、布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重大问题及时与总经理沟通。8.制定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和规划,明确各部门职责,统一协调各部门的关系,监督和指导安全部的业务工作。9.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设备大修、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三同时”落实工作。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技改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10.负责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21、检查、指导设备管理部门对公司设备、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良好运行。11.负责审核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事故的工伤鉴定。12.监督检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使安全教育培训更加有效实施。13.组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评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奖优罚劣,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推成果,研究采用先进安全技术、安全工艺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1.在总经理和分管领导的领导,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2.保证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令、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并教育和督促职工认真遵章守纪。3.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22、安全措施。4.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保证本部门的生产符合安全生产规程,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坚决纠正各种违章作业,并对违章者进行教育、处分。5.组织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6.坚持每天交接班时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7.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应负责保护现场,及时织现场急救伤员和控制事故蔓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及时23、报告和处理。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2.组织组员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人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24、使用灭火器材。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车间安全人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25、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问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员工安全生产职责1.职工是生产劳动者,对其所在工作岗位的劳动安全工作负责。2.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3.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5.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部门负责人报告。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26、场。7.对强令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应当予以拒绝。8.做好事故救援和配合对事故的调查。制造调控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公司各项制度,在公司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2.组织制定、修订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及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隐患所在部门整改工作。4.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应及时制27、止,严禁违章指挥。6.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7.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质量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车间工作特点、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2.对车间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6.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28、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并及时组织整改。7.按时进行安全巡检,重点检查车间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仓库防火、防爆、防盗、防潮及包装破损情况。采购物流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2.监督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3.建立安全投入台帐。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4.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5.发生事故,应积极协助抢救,听从指挥,做好自身防护。6.采购部要绝对保证所采购的安全用品是合格的产品,要对由安全用品不合格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7.遵照公司财务部关29、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规定,在购买安全用品时要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正确地按有关计划购买。8.采购部负责对提供安全用品的供方进行选择和组织对其评价,建立合格供方档案,报总经理批准,并定期(每年)对供方的业绩进行评价。9.提供安全用品的供方要同时提供能证明其保证能力的资料,如:质量认证的证书、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等,以证明其安全用品是合格的,是合法厂家生产的。10.提供安全用品的供方的产品质量如出现严重问题或连续两次出现质量问题,采购部应向该供方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的通知,如两次被要求采取措施而又无明显改进的,可报总经理批准取消其供方的资格。11.负责本部门的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1.30、2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1关于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安全工作是企业的核心工作,安全生产是公司良好运行的基础和保障,为了公司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发展,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特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和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配备如下:一、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总经理成员:何顺尧、赵斌、阳军、田进军、黄林修、段懿、黄天将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常设机构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二、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积极宣传和教育员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2.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研31、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的实施办法。3.组织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包括安全保证、安全监督,安全事故责任认定等)。4.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建设阶段落实“三同时”政策。5.研究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如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重大设备缺陷等。6.审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办法。7.从物资和资金方面为安全生产保证和监督两个体系提供保障。8.定期(每季度)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和表扬先进个人、集体,推广先进安全管理办法和技术。9.组织公司生产事故调查,审查公司事故调查报告并报总经理批准。10.定期对公司安32、全生产进行检查和评价,实施有效的奖励或惩罚。11.定期向上级管理机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安全生产信息。三、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1.直接对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对工作的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并组织检查落实。2.召集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3.组织编写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制度、办法。4.编制月度安全生产工作简报,定期发布安全生产信息。5.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形成书面意见后提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6.起草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7.承办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和工作。233、绵阳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绵阳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安委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安全理念。建立“总体督导、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长效机制,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第三条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的原则,公司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34、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部门管层人员和相关部室负责人按照分工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安全运营与管理工作。第四条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承担资产安全管理责任,负责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施行监督和指导。调查、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事项等问题。向上级公司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第五条公司安委会根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召开工作例会和不定期会议。通过会议报告工作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的办法和措施。督导、检查所属各级部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第二节组织第六条依据有关安全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公司安委会是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门组织,成员由公司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安委35、会设主任1名,委员6名。第七条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安委会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办公室是公司安委会的日常专门办事机构,承办公司安委会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三节职责第八条公司安委会的主要职责是领导、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审议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及安全重大事项,并对其做出决策。第九条公司安委会主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批准有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代表公司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上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做出承诺。第十条公司安委会主任委员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管辖领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督导,检查,及时反映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一条公司36、安委会委员负责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职能分别负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一、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以下职能:1.按照安委会规定制定安全资金年度预算;2.安委会日常工作,包括编写公司安全生产计划、总结;3.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形成会议纪要;4.监督安委会决议的执行;5.公司层面综合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的编写、修订;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宣传、应急预案的演习、培训;7.安全生产信息搜集、分析;8.安全生产事故报告;9.部署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并组织执行;10.负责与地方安全管理部门的联络、沟通;11.对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绩效评价;12.在部门职责中明确相应的安全责任;13.公司车辆综合37、管理;14.购置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生产设施;15.仓库、作业及办公场所防火、防汛、防盗安全设施的管理,并制定与其配套的相关制度;16.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支持;17.对租赁仓库、作业及办公场所安全责任协议进行审定;18.办公场所管理。二、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以下职能:1.制定与业务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流程;2.与业务相关的安全风险评估、安全责任的界定;3.与业务相关的安全监督、检查、评价;4.业务安全培训;5.业务安全事故的处理;6.负责对本门诊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第四节例会第十二条公司安委会实行例会工作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遇有重大事项需要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时,由公司安委会主任决定38、。安委会成员应按时参加。公司安委会全体委员会议的议题和日程,在会议召开的三个工作日前,由办公室书面或邮件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第十三条安委会召开会议的议题和日程,在会议前的5个工作日,由办公室将会议文件和通知送达到参加会议的全体委员。第十四条安委会召开会议,安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3天向办公室请假,经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批准,方可书面授权他人代表出席会议。会议有审议和表决事项时,与会议议题相关的委员必须到会。第十五条办公室在每年度第一次会议上报告全体委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出席会议次数,提交议案件数,检查工作次数和表决重大事项情况。第十六条安委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安委会成员(含有效委托)参39、加方能有效;审议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需有三分之二以上与会人员同意方能有效;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安委会主任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后决定。第五节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办公室负责修订,并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安委会成员讨论通过后生效。3安委会会议制度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传达上级安全指示精神,计划、布置、总结、评比我公司安全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第三条安委会的会议具体分为年度会议、半年会议和季度会议,会议召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第四条安委会举行会议时,安委会成员都要参加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布署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各部门的第一40、负责人均要参加,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第五条安委会会议召开内容分为:1.传达、贯彻中央及地方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文件及最新的劳动安全卫生法令、法规。2.审定、分解考核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听取安全部门的工作汇报、情况反映和工作总结。3.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4.通报他人事故教训;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5.公司领导布置全公司性安全生产活动或作安全工作报告。第六条公司安委会会议必须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41、会议内容、参加人员等方面的完整的原始记录。1.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与整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班组及公司相关方3职责3.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部门行政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负责。3.2安全办公室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公司安全检查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建档。3.42、3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本办法具体实施工作。4工作程序4.1安全检查内容1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意识及其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2各部门、车间、班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及其工作情况。3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公司领导指示的执行情况。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及使用情况。5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检查6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按照对应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7按要求检查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是否按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并定期复验资格证书。8生产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年检,不合格的是否按要求维修处理。9.特种设备是否按要求进行点检,点检不合格的是否按规定进行合理的维修处理。10设备设施尤其是易造成重大损失的43、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剪压设备、危险作业和易发生工伤、职业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及其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11安全装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12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贮存、领取、使用、报废等管理。13事故预防措施和不安全隐患的处理整改情况。14公司内机动车辆道路运输安全检查一般每月检查一次,机动车辆的年检及日常检修是否符合要求。15作业环境(包括安全通道、通风、照明、物品放置、尘毒物危害、设备设施布局等)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文明生产要求。16三极危险点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准备状况等。17检查各种管理档案、记录。4.2安全检查的形式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车间44、级安全检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等。4.2.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领导带队,安全办公室牵头,制造调控部、质量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办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班组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对违章行为由安全办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季度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4.2.2车间级安全检查由车间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车间安全员和其它职能人员参加,每月一次,重点对本车间分管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车间安全员每周对本车间安全工作45、进行检查,每月6日前将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报安全办。4.2.3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班组安全记录台账上。部门负责对班组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安全办定期对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进行抽查。4.2.4日常性检查每天由公司安全办的现场安全监督员、车间安全员巡回检查。随时辨别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并提醒操作者加以控制和调整,达到减少和防止伤亡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发生。检查人应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每周收集整理并通报。4.2.5专项(业)安全检查专项(业)安全检查是指对容易发生严重事46、故的场所、设备、操作工序进行在其专业范围内的检查。专项(业)安全检查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本专业的检查和整改记录、台帐,同时报一份安全办留存。安全办应对各专业管理部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1)公司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由制造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设备每季度检查一次,特种设备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制造调控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班组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特种设备应按照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定期送主管部门检验。(2)公司电气设备设施、电气线路安全检查由制造调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月检查一47、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制造调控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班组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3)公司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危化品使用场所及消防设施的检查由安全办负责组织实施。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办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班组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4)公司内机动车辆道路运输安全检查由安全办负责组织实施,一般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办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公司内机动车辆的年检及日常检修由安全办负责实施。(5)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特种作业人员在培、复训前的健康检查由安全办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对查出职48、业禁忌症或职业病的应安排其进行治疗,并调离原工作岗位,体检档案由安全办保存。(6)公司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的检查由分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办负责配合。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分工会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7)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浓度及“三废”排放情况的监测由安全办负责组织实施。4.2.6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各归口部门组织进行。各归口部门负责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及台帐,同时报一份安全办留存。对存在的隐患由各归口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安全办应对各归口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季节性检查时间性较强,应在季节到来前就着手准备,及早动手,消49、除隐患。防雷、防暑降温、防火检查由安全办负责实施;4.2.7节假日安全检查: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应进行安全检查,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由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带队,安全办牵头,制造调控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综合检查节日加班和节日前各项生产、检修活动中的安全措施、防火措施及不安全因素,使节日后的各项生产活动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制造调控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班组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违章行为由制造调控部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4.2.8不定期安全检查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行、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50、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做好检查记录。4.2.9公司“三极危险点”安全检查(1)公司“三级危险点”按三级责任制落实到人头;(2)公司级领导负责一级危险点的月度检查;(3)危险点所在单位的部门负责人负责危险点的每周检查;(4)危险点所在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天检查;(5)各级危险点的岗位职工必须进行岗位日查;(6)危险点按公司规定必须进行日、周、月专项检查表的检查签字责任记录。查出的问题立即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7)安全办对“三级危险点”进行经常性的检查。4.2.10其它安全检查。(1)开展安全活动时,对各单位布置、进展情况51、的检查;(2)对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等。(3)安全办在不定期日常巡查时对检查记录进行检查。4.3隐患整改1.对每次检查查出的隐患,若能立即整改的应责令相关车间及个人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并由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中备注一栏上签字。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隐患整改通知由牵头部门下发,由车间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并将整改信息反馈到牵头部门,牵头部门相关人员应进行验证检查并签字。对无故不按期完成整改,除按规定进行考核外,发生事故应追究负责整改车间负责人的责任。2.对检查出的隐患牵头部门应进行登记建帐,隐患台帐内容应包括:编号、单位、隐52、患存在地点、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整改负责人、限期整改时间、完成整改时间、验证结果、验证人等。3.对检查出的隐患各单位应落实整改措施,按照“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部门、部门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的原则进行解决。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部门、班组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4.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班组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办监督执行。5考核1.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通知参加的部门及人53、员必须准时参加,并善始善终认真负责,对迟到及无故不参加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各部门、班组未按公司规定组织安全检查或未按规定做好检查记录和台帐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若因检查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公司将严格考核,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6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办负责解释。1.4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制度4.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作的各项规定,54、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基本原则和依据2.1基本原则1、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2、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2.2依据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2、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3、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术措施。4、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55、。5、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2.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3管理和职责2.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2.2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2.3安委会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56、况报告。2.4公司安全员负责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2.5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2.6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2.7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4控制要求4.1按照公司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须高于公司前三年安全生产费用的平均值57、。4.2制定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时应切实考虑重大或重要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4.3财务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办公室应督促相关部门、车间按计划实施,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年终工作总结中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总结。4.4安委会应确保采购的安全设施、安全物资合格有效,符合安全标准或相关要求。4.5各部门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4.6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资产财务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58、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5使用范围5.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5.1.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公司安全设备设施是指仓库、库房、车间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5.1.2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1.3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资金。5.1.4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和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的人员、时59、间投入。5.2劳动防护投入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5.2.1动防护用品(如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护眼罩、防尘、防毒口罩等)费用。5.3应急救援投入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5.3.1应急救援设施(如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5.3.2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5.3.3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5.4安全宣传教育投入5.4.1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资料费、讲课费等)60、。5.4.2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5.4.3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5.5日常安全管理投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应包括安全员(兼职和专职)人数、安全员的工资、津贴和办公支出。5.6保险投入可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来调整保险费率。5.6.1财产保险投入。5.6.2车辆保险投入。5.6.3职工工伤保险的安全投入。5.7事故投入在突发事故发生后,企业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不得不进行的花费。5.7.1事故处理活动费用。5.7.2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5.7.3环境污染处罚与治理费用。5.7.4事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61、5.7.5企业价值损失和时间上的投入(企业价值损失指企业信誉的降低、形象的破坏,是一种负投入,是对前期用于提高企业形象、信誉的投入的损失。时间上的投入包括处理事故花费的工时、员工转岗或培训新员工的工时损失)。5.8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5.9安全奖励基金投入安全奖励基金应分为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的奖励,对其进行定期奖励。对突发事件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可单独进行奖励。5.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6实施程序6.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6.2安委会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62、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部负责)。6.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6.4公司财务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6.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公司安委会审核,财务部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6.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领用部门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委会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安全办理领用手续。6.7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63、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7检查7.1公司领导、安委会负责人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并在专题会议总结执行情况。7.2安委会要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向公司领导汇报执行情况。7.3重大安措项目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公司名义汇报执行情况7.4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8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1.5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目的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64、班组及以上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3职责3.1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3.2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4工作程序4.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4.1.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召集,公司总经理主持,全体成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4.1.2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65、公司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等。会议记录由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部门、车间主管。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4.2部门、班组技安员安全生产会议部门、班组技安员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综合管理办公室召集,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公司技安员、各部门、车间安全员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时间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决定,地点由召集人决定。4.2.2会议主要内容: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66、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4.2.3会议记录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综合管理办公室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4.3车间级安全会议4.3.1车间级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4.3.2议主要内容:讨论本车间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67、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4.3.3会议记录由召集人记录,车间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综合管理办公室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情况。4.4班组级安全会议4.4.1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班组自定。4.4.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4.4.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班组长和安全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4.5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综合管理办68、公室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4.6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4.7相关要求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4.7.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4.7.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69、,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4.7.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4.7.5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综合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5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1.6伤亡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70、情况,制定本办法。2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3职责第三条公司安全办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结案归档工作;公司安全办人力资源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伤认定、评残及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工作。4内容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设备设施损坏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使相关活动被迫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第五条事故包括人身伤害、急性职业中毒、燃爆事故、无伤害有经济损失的事故。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公司将事故分类为:1.未遂事故:分为一般未遂事故、较大未遂71、事故、重大未遂事故。一般未遂事故是指本次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害,但存在导致人员轻微伤害或轻伤的可能。较大未遂事故是指本次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害,但存在导致人员重伤的可能。重大未遂事故是指本次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害,但存在导致发生一般事故以上事故的可能。2.轻微伤害事故:在指定医院治疗伤口缝合在4针以下不需进一步治疗;或到指定医院治疗伤口缝合虽在4针以上,但不影响工作或生产的所有事故。3.轻伤事故:按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中所规定的伤势达到轻伤但未达到重伤的事故。4.重伤事故: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72、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6.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7.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8.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注: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轻伤事故、重伤事故的界定暂按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执行。第六条任何73、事故均需报告。各单位发生事故后,不管是未遂、轻微伤害、轻伤、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事故单位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安全办,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公司在指定医院治疗事故伤员时,必须进行事故登记,并将登记情况按月汇总报安全办。第七条事故报告程序1.未遂事故:一般未遂事故、较大未遂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报告本车间、班组负责人,车间、班组填报安全生产事故速报表后报公司安全办;重大未遂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上报至本车间、班组负责人后,车间、班组填报安全生产事故速报表后报公司安全办、公司总经理。2.轻微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伤者或现场其他作业人员应立即上报74、本车间、班组负责人,车间、班组填报安全生产事故速报表后报公司安全办。3.轻伤事故: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上报至本车间、班组负责人后,车间、班组填报安全生产事故速报表后报公司安全办、公司总经理。4.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车间、班组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安全办或直接报告公司领导,并立即启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公司应在1小时内事故情况速报行业主管部门、政府主管部门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中急性中毒事故、爆炸事故还应分别报告卫生监督部门和公安部门。第八条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原因、伤亡情况、损失情况、简要经过、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工种、受伤程度、75、年龄等。第九条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公司安全办按月统计,并在次月五日前,向有关部门报出月报表;其中重伤及其以上事故,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将已结案的事故调查报告书,报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第十条事故发生时,各部门车间、班组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的措施,有序组织抢险、施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第十二条事故按严重程度实行分级负责组织调查与处理。1未遂事故:一般未遂事故、较大未遂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处理,重大未遂事故由总结办公室负责组织调查、处理。2轻微伤76、害事故:由事故车间、班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3轻伤事故:由安全办负责组织调查、处理。4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报请有关部门批复后结案。5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国务院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按上条规定成立相应的调查组,严格按照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并形成事故报告。第十四条清理事故现场须经有关人员同意:清理未遂事故现场:一般未遂事故、较大未遂事故事故现场清理要经部门负责人同意;重大未遂事故事故现场清理要经公司领导。77、清理轻微伤害事故现场,要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清理轻伤事故现场,要经安全办技安员或部门负责人同意。清理重伤事故现场,要经公司领导同意。清理一般伤亡及其以上事故现场,须经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同意。第十五条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因工负伤的医疗及有关待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安全办人力资源组,人力资源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地方劳动社保部门进行工伤申报,由市社保局进行工伤认定。市社保局认定的工伤(含职业病),工伤员工在医疗终结后,由市社保局通知其进行伤残鉴定。伤残等级定为一级至十级。因工负伤的医疗及有关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78、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事故,预防类似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第十七条重伤、重大损失事故生产现场恢复,必须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或总经理同意。第十八条死亡事故、特大损失、重大火灾及以上事故生产现场恢复,必须经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第十九条事故责任追究处理1.无责任事故只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一般不追究事故责任者。2.轻伤事故处理按公司年度考核办法执行,重伤以上事故的责任追究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执行。3.事故责任者在事故中已死亡的,不再追究其责任。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有关人员从轻或从严加重处罚:事故责任者在抢险救护或防止事故扩大过程中有较大贡献,可从轻处罚;79、事故责任者主动认识错误,积极协助查清事故原因,有立功表现的,可减轻处罚;对破坏事故现场,歪曲事实真相,企图推卸责任的,应加重处罚;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谎报,企图逃避处罚的,应加重处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或提供情况资料的,阻碍、干涉调查正常进行的,应加重处罚;调查处理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应加重处罚。第二十条事故处理结案:工伤、轻伤事故、轻微损失、一般损失的结案时间不超过15天;重伤事故、重大损失事故结案时间不超过30天;死亡事故及以上事故结案时间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6个月。第二十一条对轻伤以上事故,安全办按照相关规定建档。5附则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80、由公司安全办负责解释,如与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7安全教育制度1目的为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的普及和提高,有效控制工伤事故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公司相关方3职责3.1人力资源管理人员:3.1.1审核、调整公司年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计划和增补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项目,并报公司批准下发;3.1.2负责组织实施经公司批准下发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不断改进培训、教育工作;3.1.3建立相应的员工培训教育档案包括教育台帐、培训记录(考勤表、教育大纲、考试考核情况、81、效果评定)等。3.2综合管理办公室3.2.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职业安全健康培训计划。3.2.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健康教育。3.2.3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3.3各二级单位3.3.1负责编制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计划。3.3.2负责经公司批准的、由本单位实施的培训项目并建立教育档案。3.3.3对本单位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负责。4工作程序4.1新进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4.1.1新进公司人员,指新进公司的员工、劳务输入人员。4.1.2对新进公司人员应当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4.1.3公司级安82、全教育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综合管理办公室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正式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劳务输入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综合管理办公室协助施教。4.1.4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由车间、班组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通知单负责组织实施。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导或车间安全员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小组安全员组织实施。4.1.5培训内容: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2.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83、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4.1.6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4.1.7新员工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每一级必须有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签名。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统一保存。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4.2.1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叉车工、焊工、起重工、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4.2.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两年84、一次的复训年审,未经培训(实习期)的,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发给实习证,其间不得单独操作。4.2.3特种作业人员具体管理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2.4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由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凡是有禁忌症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查出职业禁忌后综合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报告5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对其工种进行调整。4.3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干部教育4.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送培,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方可任职。4.3.2其他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按照规定的学时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85、实施。培训率应为100%。4.3.3培训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4.3.4培训学时: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4.4班组长教育4.4.1培训对象为各班组长4.4.2班组长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4.4.3班组长安全86、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等)、公司的主要安全规章制度、班组安全管理知识、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知识和安全技术基減知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应急处置和救援等。4.4.4培训学时: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4学时。4.5转岗人员安全教育4.5.1转岗人员指经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下达了调换工种(现工种不同于原工种)指令的人员。转岗人员,须事先进行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安排上岗。4.5.2转岗教育应由车间、班组负责实施,车间、班组根椐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下发的转岗通知单对转岗的员工进行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率应为100%。4.87、5.3培训内容与新进公司员工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相同4.5.4技安环保部和人力资源部应对车间、班组转岗安全教育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4.6复工人员教育4.6.1教育对象:因病假、事假、探亲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回到原岗位的生产或后勤工人;因工伤伤愈回到原岗位的生产或后勤工人。复工人员,须事先进行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安排上岗。4.6.2复工教育由车间、班组负责实施,车间部门根椐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下发的复工通知单对复工的员工进行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率应为100%。4.6.3教育的主要内容与时间:分别与“新进厂人员安全教育”的车间级、班组级的教育时间、教育的主要内容相同88、。4.6.4综合管理办公室应对车间、班组复工安全教育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4.7“四新”教育4.7.1在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涉及的有关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四新”教育由技术部门提出,综合管理办公室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技术部门协助施教,培训率应为100%。4.7.2“四新”安全教育的时间,根据其教育的内容确定,但其教育内容与时间必须经技术部门的领导签字审核。教育的主要内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及其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操作要领等。4.8职业健康教育4.8.1教育对象: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4.8.2职业89、健康教育每2年进行一次。每次教育不得少于4学时。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不得低于90%。4.8.3教育的主要内容:(1)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以及自救、互救的常识;(2)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掌握本企业职业危害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3)工程技术人员应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的工程技术措施,以及釆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具备的相关职业健康知识。4.9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4.9.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各车间部门、班组的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9.2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90、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按照规定的学时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4.9.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3)安全管理基本理论;(4)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知识,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职业卫生常识等;(5)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管理;(6)伤亡事故分析、统计、报告及职业病的调查处理方法;(7)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经验;(8)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91、10全员教育4.10.1全员教育为一年一次,目标值不得低于80%。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分工会等部门协助各部门、车间、班组组织实施。4.10.2全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4.10.3全员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要做到重点突出、形象生动、筒单明了等,可釆用授课、辅导考试、电化教育等方式进行。主要形式为(1)安全考试;(2)参观事故案例图片;(3)观看安全教育影视片;(4)安全讲座等。4.11相关方的安全教育4.11.1相关方指来公司的下述人员:参观、学习、中介咨询、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临时92、用工人员,短期、临时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人员、施工人员、租赁承包方等。4.11.2对来公司参观、学习、中介咨询、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临时用工人员以及短期、临时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人员,其安全教育内容和方式见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4.11.3对来公司施工的、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人员,其安全教育内容和时间根据其工程项目内容确定。4.11.4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坚持“谁主管,谁教育;谁接待,谁告知“的原则。4.12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4.12.1各车间、班组要根据本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特点,对在岗的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和成绩记入员工安全教育档案或安全操作证中。4.12.2各班组每年必93、须进行一次各工种规程考试,不及格者待岗学习,合格后方可上岗。4.12.3在进行设备大修和危险性作业之前检修和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制定好书面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同时要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监护制度。4.12.4班组要坚持每天的班前会和每周五的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要有布置,有要求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讲实效。4.12.5各班组要经常利用班前会,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宣传安全文化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总结安全生产经验。班组负责人每月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讲话。5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1.8建设项目安全健康管理制度1目的(1)为确保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实施后符合职业安全健94、康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订本制度。(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措施、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同时规定了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管理规定。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班组。3工作原则(1)每年安排年度计划时,必须同时根据生产设备、设施情况安排安措项目,并确保资金的准时到位。(2)需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职业安全健康预评价,并报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验收时,应按规定进行职业安全健康95、评价和审批。(3)凡新建、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都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安全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4)职业安全健康设备设施和装置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4建设项目的设计(1)大中型项目等应按原劳动部第10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健康预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等。(2)在编制建设项目计划时,应将劳动安全健康方面相应的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对建设项目遗漏的劳动安全健康设施所需资金,计划编制部门应写出追加资金计划报总经理批准,由原拨款部门予以补充。(3)在初步设计中,应严格遵守现行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面96、的法规和标准,充分考虑到安全与预防危害的内容,确保设计符合劳动安全健康要求并编制劳动安全健康专篇。经安监处会审后,报公司批准。(4)在技术和施工设计时,应不断完善初步设计中的劳动安全健康设施,从设计上来落实初步设计会审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健康方面的意见。(5)在技术准备阶段,特种危险设备、安全装备、劳动防护设施的设计、制造、选型、定货,应有安监处参与。定型后应选购(定)经国家认证的、有安全资格厂家的产品。(6)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5建设项目的施工(1)公司安全办应对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到位情况负全面责任,同时97、负责审查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并办理开工安全审核手续,所确定的承揽工程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揽特种危险设备、安全装备安装和建筑工程的单位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格。(2)公司安全办对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日常管理,施工中要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保职业安全健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3)公司安全办对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性管理,各相关部门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跟踪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6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1)建设项目竣工后,安全办和项目单位应及时对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施的实际效果进行检测、检验和评价。(2)经检测未达到国家有关劳动卫生标准的,由98、施工单位负责整改;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未经验收的项目,不得投产使用。(3)安全办汇同有关部门组织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预验收,填写职业健康“三同时”竣工验收表反馈给相关单位。(4)各相关单位对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积极安排人力、物力、财力按期解决,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安全办。(5)对于大中型建设项目,经“三同时”预验收后,方能申请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验收。(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安全健康防护设施验收监测和评价费用从项目总费用中列支。7“四新”项目“四新”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中采取的临时性工艺和工艺装备必须99、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健康措施,并经技术部和安全办审批同意后,方能投入试用。待该工艺或工艺装备定型后一月内,由技术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正式验收。8责任追究未经安全办同意,强行投产的建设项目,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要追究投产者的法律责任。9附则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办负责解释。1.9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规范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外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3职责范围3.1人事员负责对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并将相关人事需求或变动情况通知安全办。3.2安全办负责100、联系相关有资质的考核发证部门对公司正式员工中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取证、复审及换证。3.3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班组)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办同意,方可变动。3.4安全办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对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4特种作业的范围4.1电工(配电、维修)作业。4.2金属焊接作业。4.3起重机械作业。4.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叉车驾驶作业。4.5锅炉运行管理作业等。5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5.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101、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5.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5.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公司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5.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5.5安装、检修、维修等102、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行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5.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5.8各部门、班组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5.9安全管理人员、兼职安全员有对违103、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6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6.1各班组(车间)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安全办核准后,正式员工由安全办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劳务输入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6.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部门、班组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6.3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正式员工由各部门、班组向安全办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安全办负责组织进行相关培训,劳务输入人员由公司向劳务派遣公司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组织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和考核取证结束后,相关证件复印件安全办建档。104、6.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办或劳务派遣公司。7外来人员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特种作业监管部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作业。8特种设备管理8.1购买特种设备必须是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其安装、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程和规范,并在规定时间向安全办办理特种设备登记手续。8.2安全办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8.2.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8.2.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105、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8.2.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8.2.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试装置及附属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8.2.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8.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8.4特种设备应按国家规定实行定期检测检验,并由取得国家规定的有资质条件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取证后,方可投入使用。8.5特种设备报废的处理,按公司规定由技安、生产、设备、财务等部门审议提出意见,方可处理。并向该特种设备原登记安全办办理其注销手续。8.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进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106、方可上岗作业。8.7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凡有该作业禁忌症者应调离该特种作业岗位。8.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停止作业并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9附则本办法由公司安全办负责解释。1.10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公司对外发包、承包、租赁等经营活动以及外来施工、实习、参观等一切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的安全管理,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设备安装调试等经营活动的发包、承包、租赁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发包、承包、租赁合同安107、全管理规定第三条公司相关部门,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不得承包、租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第五条与公司签订承包、租赁合同的外来施工(作业)方应有相关的安全资质、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且建立了各级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具备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第六条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和主管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对外来施工(作业)方的上述资质进行审查。第七条发包、承包、租赁合同的安全评审工作由主管公司领导主持,营销科、制造调控部、技术部、综合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按其职责范围参加合同安全评审。第八条发包、承包、租赁合108、同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有切实有效、可行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第九条承包、租赁合同须在我公司生产经营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的同时,必须与技综合管理办公室签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明确其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釆取的安全措施并将安全生产相关资料报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实施。第十条单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协议书有效期为一个施工周期。长期在本企业从事零星项目施工的承包方安全管理协议书签订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年。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有新增或削减项目内容时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二条承包、承租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服从公司对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109、理。第十三条工程双方均应加强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及时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3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签订合同的短期合同工、临时工纳入正式用工安全管理考核体系进行管理。第十五条对厂区内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由其接待部门负责组织,并按相关规定做好记录。第十六条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相关人员进入生产现场,接待部门必须明确告知生产现场的危险因素和控制方法。第十七条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第十八条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相关110、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开动设备,不得进入与本业务无关的生产场所。第十九条严禁车间、班组私自雇用民工,确有需要,必须填写用工申请单,才艮公司有关部门审批。第二十条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相关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违章,技安环保部按公司相关规定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接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4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1.11危险作业审批制度1总则(1)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隐患,减少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所指的危险作业,是指一旦发生事故对操作者、尤其对其他人员和周围的设111、备(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或危害的作业。(3)公司内凡进行任何形式的危险作业,必须根据本办法办理审批手续;2危险作业的范围(1)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2)禁火区域内需动用明火的作业;(3)有触电危险的带电作业;(4)进入缺氧或中毒危险区域的作业;(5)有危险的建、构筑物的撤除工程;(6)在轻质屋面上(如石棉瓦、玻璃钢瓦、彩钢板等)的作业;(7)一般作业因条件变化而转化为有危险的作业(如冲模安全性降低、设备带故障运行等);(8)几个单位联合进行的大型安装、调运、检修工程(如大型设备吊装、转运等);(9)因其他情况造成需要组织抢修的特别危险的作业(如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架空线路断路、短路等事故);112、(10)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11)符合危险作业定义的其他危险作业。3危险作业审批原则(1)危险作业审批应坚持具备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制度要求进行审批。(2)突然发生来不及审批的危险作业,由作业现场负责人采取紧急安全防范措施后,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报告,然后进行审批。(3)已审批的危险作业在执行中如有新的危险隐患发生,应立即向执行任务的单位领导和审批部门报告,并采取新的防范措施后方能继续作业。(4)日常进行的频繁危险作业(如水、电113、等动力设备的抢修),如有相应管理制度,可不再履行审批手续。4危险作业审批手续4.1审批办法(1)凡属第1条的危险作业项目,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办理审批手续;(2)凡属第2条的危险作业项目,由危险作业所在单位申报,安全办具体负责办理审批手续;(3)凡属第3条的危险作业项目,由危险作业所在单位申报,制造调控部负责办理审批手续;(4)凡属第5、6条的危险作业项目,由安全办负责办理审批手续;(5)凡属第4、7、8、9、10、11条的危险作业项目,由安全办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办理审批手续;4.2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统一指挥,不得随意或违章作业;4.3危险作业前114、,必须召开事前作业会议,制定工作内容落实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和一旦发生事故的救急预案等;4.4凡因生产工作需要,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单位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4.5凡是连续多班作业的危险作业项目,作业单位应严格建立安全交接班制度,并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5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办负责解释。1.12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第一条为加强电气临时线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电气临时线的使用而发生的触电、火灾等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电气装置、开关、插座、电机、导线等,必须是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有生产许可证厂家的合格产品,方可购置、安115、装、使用。第三条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作业人员禁止安装、修理电器装置和设备。第四条公司内电气设备和线路检修、停、送电等,由制造调控部统一负责,并应制定实施电气安全作业办法、工作许可办法、工作监护办法、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办法等防止事故发生。第五条新安装电气线路、装置、设备,应符合现行电气规程、规范要求,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第六条变配电站、防雷接地、输配电线路等电气专业例行监测试验(绝缘测试、耐压试验、油品分析等)由公司设备能源部动力实验室按规范定期进行,测试资料归档,保障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第七条各单位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时,应遵守“安全评价”标准要求,专业归口116、于设备能源部给与技术指导和管理。第八条因生产、工作需要,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应由使用单位填报临时接线装置申请表,经公司制造调控部、安全办同意后方可架设安装。第九条临时线路安装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临时线路;2、临时线路必须沿墙或悬空架设,室内与地面间距应2.5m,室外与地面间距4.5m,跨越道路时应6m;3、与设备、门窗、水管的距离应0.3m;4、临时用电设备保护接地(零)线应可靠;5、临时线路应设一总开关,每一分路应设置与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6、绝缘必须良好,导线截面应与负荷相匹配;7、临时线路不得超期使用,用后应及时拆除;8、临时线路的架空线路的导线绝缘必须良117、好,最小截面不应小于6(mm),并符合安装载流量的要求。第十条电工安全用具、工具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试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报废,不得使用。第十一条电工在电气作业(维修、安装)中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使用电气安全工具应严格遵守相关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殊条件下作业应执行监护办法。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办负责解释。1.13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防止发生厂内交通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办法。2范围2.1厂区主干道、一般通道、车间及库房内通道。2.2所有进入厂内道路行驶的车辆(包括外来车辆)、行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道路交通有118、关活动的人员。3内容3.1进入厂内道路行驶的车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3.1.1凡进入厂内道路行驶的车辆都必须悬挂交通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牌照,携带驾驶证、行车证,并随时接受安全办、车辆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的检查、指挥、管理及违章、事故的处理。3.1.2凡进入厂内道路行驶的车辆,制动器、转向器、灯光、喇叭、雨刷器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灯光、喇叭发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刷器发生故障时,应停车修复,方可继续行驶。3.1.3在厂内道路行驶必须遵守交通标志的指示或提示。3.1.4厂内主干道禁止停放车辆,车辆必须在停车场或指定地点停放。3.1.5在厂内主干道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20119、公里,其它路段按交通标志规定;车辆行经弯道、交叉路口、冰雪路段、积水路段或天气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3.1.6车辆在进出库房门、车间门、停车场、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3.1.7产品车试车作业必须在指定的路段进行,严禁在厂内其它路段试车。3.2所有进入厂内道路的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3.2.1所有车辆及行人都应靠右侧通行。3.2.2严禁酒后驾驶车辆。3.2.3禁止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攀谈或做其它妨碍行车安全的活动。3.2.4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3.2.5禁止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3.2.6禁止驾驶安全附件不全、部件失灵或违120、章装载的车辆。3.2.7禁止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影响安全行车的情况下驾驶车辆。3.2.8禁止在厂区内学车、练车。3.2.9车辆、行人在通过十字路口、车间及库房门口时,必须遵循“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3.3车辆在载人、载货、牵引车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3.3.1严禁人货混装。3.3.2驾驶时不准超额载人、载物,试刹车时不准载人、载物。3.3.3载重、举升不准超过车辆的额定负荷,载货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3.3.4叉车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宽度左右不准超出车宽0.4米。3.3.5车辆行驶时,后档板和所载货物不准挡遮牌照、转向灯和刹车灯。3.3.6牵引车辆时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当被牵121、引车辆无制动或制动失灵时,必须采用硬连接。3.3.7起重机、轮式自行专用机械不得牵引车辆。3.3.8机动车驾驶室、车厢以外的任何部位和货运汽车的挂车、自动倾卸车车厢不准载人。3.3.9驾驶员负有监督安全装卸作业的责任。3.4道路3.4.1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或其它构筑物时,距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得小于5米。3.4.2厂内道路应保持路面平整,路基稳固,排水设施良好,坑、井盖齐全,并有完好的照明设施。3.4.3厂内建、构筑物,设备和绿化物等不得妨碍视线,并严禁侵入道路的安全限界。3.4.4道路上的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指示标志和安全围护设施,夜间设置照明;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路面和道路设施。3.122、5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驾驶员驾驶与准驾证不符的机动车辆,或安排无证人员驾驶机动车辆,违者追究部门领导违章指挥的责任。3.6对违反本规定的处理:3.6.1无证或虽然有证但未经批准私自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员,一律予以下岗处理;发生事故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3.6.2厂内专职驾驶员的违章行为,按照公司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处理;3.6.3厂内非专职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处200-500元罚款;3.6.4公司外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处50-200元罚款,对于不接受处理的人员(车辆),拒绝入厂。4附则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安全办负责解释。1.14内驾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内驾人员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123、全,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在公司内部从事普通车辆(包括商品车、产品车、试验车)驾驶作业的所有人员。3定义内驾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在公司范围内对普通车辆(包括商品车、产品车、试验车)进行调试、检测、移动、入库、专门路面测试及高速测试作业的本公司及关联单位员工。4内容4.1、获得内驾资格的五项基本条件:4.1.1、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4.1.2、必须是正常履行岗位工作的需要;4.1.3、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以上)。4.1.4、必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4.1.5、必须符合必要的“免考备案条件”或通过必要的应知应会测试、考核;4.2、内驾资格证分“绿色(A124、证)、白色(B证)、黄色(C证)”三种,其中,绿色(A证):表示可进行路试的人员。允许行车区域:车间及库房指定通道、厂区道路、厂内试车道。经公司开发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批准,持“绿色内驾资格证”人员可参与在厂外指定试车路段进行的试验、检测性驾驶。黄色(B证):表示可在除调试试车道以外的厂区内部道路驾驶。允许行车区域:厂区道路,车辆入库通道,车间、库房内机动车行驶通道或规定区域。白色(C证):表示仅能在车间内驾驶。允许行车区域:车间、库房内机动车行驶通道或规定区域。4.3、内驾人员从事内驾作业时必须佩戴内驾资格证,并按要求在允许行车区域内行驶。4.4、免考备案条件:4.4.1、驾驶技能的免125、考备案条件:持有驾照并拥有1年以上或2万公里以上的驾车经验(虚报隐瞒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4.4.2、规则测试的免考备案条件:规则制定者(负责相应业务的主管工程师、技师或经所在部门确认的其它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的中干副职及以上人员)或经工艺装备部培训合格的人员(初次进入高速和动态调试的人员必须经过书面的工艺考试);4.5、内架资格的申请:4.2.1、申请内驾人员填写内驾审批表进行申请。4.2.2、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4.2.3、申请人持“审批表”、“驾照”和本人身份证件和2寸免冠照两张到制造一部办理登记。4.2.4、符合“免考”条件的,直接由制造一部办理相应证126、件;不符合“免考”条件的,由制造一部依照内驾考试办法进行考试,并在内驾审批表的内驾考试栏内填写考试结果,签字确认。4.2.5、内驾审批表经公司相应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制造一部负责核发“内驾资格证”,并录入内驾人员花名册,存档。4.3、内驾人员从事内驾作业时,应遵守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4.4、内驾人员从事内驾作业时,应遵守公司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5附则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制造一部负责解释与修改。1.15安全奖惩制度1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全体员工。3职责3.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127、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3.2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奖惩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3.3财务室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3.4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具体实施。4工作程序4.1惩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4.1.1惩罚的范围4.1.1.1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按照当年公司年度考核办法中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处罚。4.1.1.2安全管理考核4.1.1.2.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128、故发生者。4.1.1.2.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4.1.1.2.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4.1.1.2.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4.1.1.1.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4.1.1.2.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4.1.1.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4.1.1.2.8相关考核按照当年公司年度考核办法中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处罚。4.1.1.3其它事故考核4.1.1.3.1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4.1.1.129、3.2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年度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年度考核办法执行。4.1.2惩罚程序4.1.2.1综合管理办公室根据公司年度考核办法中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考核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对违章及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4.1.2.2公司各部门、班组按考核规定对本部门、班组违章及事故责任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4.1.2.3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罚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4.2奖励4.2.1奖励的内容4.2.1.1在安全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4.2.1.2在安全生产评比中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4.2.1.3“三级危险点”管理一丝不苟,成绩突出的各级管理责任人;4.2.1.4为避免事故130、发生,扩大和抢险救灾事故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4.2.1.5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4.2.2奖励程序4.2.2.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开展半年或年度安全生产总结评比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4.2.2.2公司分工会及有关部门每年应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并对活动中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4.2.2.3各生产班组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5其他5.1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5.2半年或年度安全生产总结评比活动奖励资金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提出预算,报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后131、专项使用;5.3各种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由主办单位负责申请奖励资金;5.4生产班组季度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奖励资金由自留资金支配。6附则本办法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制定,如与相关法规相抵触,按相关法规执行;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安全办负责解释。1.16防尘防毒设施管理制度1目的为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制定本规定。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存在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各个车间及相关部门。3职责3.1制造调控部和存在有毒有害作业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防尘、防毒、防危害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保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转。3.132、2安全办负责组织检查、监测和防护用品的审批。4内容4.1在进行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时,项目主管部门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规定,采取防尘、防毒、防危害的工程技术措施。4.1.1在设计过程中,广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选用先进的生产设备,从源头上消除、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贯彻执行“无毒无害代替有毒有害,以低毒害代替高毒害”的原则,改善作业环境。4.1.2要改变现有只抛尘、不净化,污染作业环境的错误做法。采取湿式作业法、封闭作业法或选用高效率的防尘、吸尘设备,防止出现二次抛尘。4.1.3对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岗位,要配置有效的除尘、除害设施,也可设置通风罩133、,但必须采用隔离操作,使其与其它岗位隔离。4.1.4有毒、有害的废气、废水、废渣,应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必须净化处理,不得任意排放,污染环境。4.2防尘、防毒、防危害的管理与监督4.2.1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保证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4.2.2凡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时,必须同时采取消除危害的措施,配置相应防治危害的设备设施,经安全办及相关部门审查,办理审批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4.2.3存在有毒有害作业的部门应与各职能部门密切合作,加强134、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防尘、防毒、防危害设备设施应同生产设备设施一样,由使用部门和设备设施主管部门按照管理职责,进行经常性的检修、维护,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损坏、拆除或挪用、闲置防护设备设施,防护设备设施因故障停机超过8小时须报告安技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4.2.4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在从事作业时,所在部门及设备主管确保防护设施正常开启,确保开机率在95以上。4.2.5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部门,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4.2.6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135、害的作业岗位,所在部门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4.2.7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所在部门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4.2.8从事职业病危害岗位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4.2.9存在有毒有害作业的部门须贯彻执行保护女工的法规规定,安排工作时充分照顾妇女的生理特点:女工不宜从事特殊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强烈振动的作业;未婚女工和尚未生育的已婚女工,不宜从事接触影响生育能力的毒物的作业;女工在妊娠期、哺乳期,不宜从136、事接触能够通过母体危害胎儿、乳儿的毒物等(指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者)作业。4.2.10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4.2.11各部门凡是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都要根据不同毒害制定出具体的防尘、防毒、防危害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4.3安全办每年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点进行一次监测,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员工。5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全办负责解释。1.17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贯彻落实四川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绵阳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规定,制订本管理规定。2范137、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3内容3.1各部门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教育并督促本部门员工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2各部门申报或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要严格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标准。3.3部门不得擅自改变员工岗位(工种),如需要改变时,须经人员编制主管部门批准,并到制造调控部门履行安全教育程序后,方可领用劳动防护用品。3.4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统一采购、保管、发放。经营商务部门负责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价格确认;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经营资质、供销能力进行确认,采购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到定点经营单位采购劳动防护138、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要具有相关资质证明并对相关资料做好保管(相关资质证明指:安全标志、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制造调控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的编制、申报并审批各单位请领的劳动防护用品;物流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发放;各单位不得自行采购,如有自行采购者,财务部门拒绝付款。3.5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改制或出售,一经发现,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6劳动防护用品须于当月领取,无故不在当月领取的,不予补发。3.7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和发放须由专(兼)职统计员或安全员负责,按当月实际在岗、工种人数填写领料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章,到制造调控部门审批。3.8新入职及员工139、工种的确定以人事异动单为准,新入厂、变换岗位(工种)及复工员工须到安技部门履行安全教育程序后,再办理领取劳动防护用品。3.9制造调控部门和车间生产及相关部门建立个人主要防护用品领取登记台帐卡,卡随员工调动而调动,做到卡随人走。对于一人多工种兼做则按主要工种享受劳动防护用品。3.10对在岗位作业而不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的员工,视为违章作业,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3.11各部门因特殊原因需增加或变更劳动防护用品时,由部门提出申请,填报特需劳动防护用品申请表、变更劳动防护用品确认单、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使用情况反馈表,主管领导批准,经制造调控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办理领用审批。3.12根据公司140、生产形势变化及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需要,对现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修订,一般改进方案,报主管部长批准,重大改进方案,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执行。4车间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4.1车间安全员要将当月劳动防护用品领料单审批后交给车间统计员。统计员到物流库领取。4.2统计员将领到的劳动防护用品入车间二级库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领取和发放记录。4.3各工段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开领料单需凭车间安技员签章到车间二级库领取。4.4个人领取劳动防护用品要到本班组领取。各班组要作好发放记录。5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全办负责解释。1.18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1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的141、发生,依据GJB6219-2008易燃易爆危险点管理要求和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在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潜在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场所。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易燃易爆场所,本公司易燃易爆场所有:涂装车间、油库、总装车间、焊装车间、库房、配电房等。第四条本公司易燃易爆场所实行等级管理制度。2职责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应对本单位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第六条安全办是公司易燃易爆场所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场所的界定、等级划分和上报,并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第七条各142、相关部门、车间、班组是易燃易爆场所的责任单位,并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3管理要求第八条按照危险点分级的原则将易燃易爆场所划分划分为三个等级:级危险点是易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员重大伤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场所。级危险点是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场所。级危险点是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危险等级的划分,由公司安全办按照GJB6219-2008易燃易爆危险点管理要求和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组织实施。第九条易燃场所应有可靠的消防水源,消防管网完好,消防器材配备齐全。第十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143、,以防止有爆炸危险气体的积聚。通排风设施应根据气体比重确定位置;对局部易泄露部位应设置局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械排风设施。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配置应符合整体防爆要求;防爆电气设备的施工、安装、维护和检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相应、可靠的避雷设施;有静电积聚危险的生产装置应采用控制流速、导静电接地、静电消除器等有效的消除静电措施。第十三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生产、储存、装卸过程必须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装卸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时,连接管道的材质和压力等级等应符合工艺要求,其装卸过程必须采用控制流速等有效的消除静电措施。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有爆炸危144、险的工程项目时,必须实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投产的“三同时”。第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的设备应保持完好,并应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保养和检修,其完好率和泄漏率都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有记录。第十六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第十七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标有危险等级和注意事项的标志牌。生产工艺、检修时的各种引爆源,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措施予以消除和隔离。第十八条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机动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第十九条公司必须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出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145、防爆电气产品,做好防爆电气的备品、备件工作,不准任意降低防爆等级,对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有记录。检验和检修防爆电气产品的单位必须经过资格认证。第二十条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的状态,做好记录。各种安全设施不得擅自解除或拆除。第二十一条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各种机械通风设施必须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应定期检测有记录。第二十二条仓库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并应有明显的货物标志。堆垛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垛距、墙距、顶距和安全通道。仓库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库房内不得从事试验、分装、焊接等作业。第二十三条易燃易爆物品在装卸前应对储运设备和容器进行安全检查。装146、卸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装卸。第二十四条制造调控部、安全办应按规定的要求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消防管理,并组织、检查和指导公司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按照该年度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4附则本制度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本制度由安全办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1.19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去,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147、管理。3内容3.1安全生产“五同时”含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称为安全生产“五同时”。3.2总则3.2.1安全生产“五同时”是贯彻落实公司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公司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在工作中必须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得到贯彻落实;3.2.2公司各级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认真履行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3.2.3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及属地化管148、理的原则,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减少职业危害,以保证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3.3安全工作计划3.3.1公司在制定年度生产计划时须同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各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也须同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3.3.2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由安全办负责起草,安全办须根据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和市政府的要求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确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指标和主要工作内容,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会批准后,于每年年初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部门开始实施;同时公司总经理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年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施的有效性;3.3.3149、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须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并将部门的各项目标、指标层层进行分解后,将部门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下达到工段、班组。为保证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实施的有效性,部门负责人须同工段长、工段长和班组长,班组长同员工层层签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3.4安全工作的布置3.4.1制造调控部于年初和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布置当年、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内容有:(1)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2)布置当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任务;(3)传达国家、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相关文件;(4)通报各类事故;3.4.2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布置工作须同部门生产工作的布置同时进行,150、在布置安全工作时要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工艺要求及存在的危险危害,布置具体的、可行的、符合安全法规、标准要求的安全工作技术和管理措施,与生产任务同时落实;3.4.3各工段、班组在布置生产工作时要根据员工使用的设备、工艺要求、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危险,布置具体的安全工作程序、防范措施,确保生产中的安全。3.5安全工作检查3.5.1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及班段长、操作人员在工作中都负有安全检查的责任,应经常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时,须及时排除;3.5.2公司级的各项专业性检查、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检查的内容、时间、方法和要求按照公151、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3.5.3部门级(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具体的要求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3.5.4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须对所负责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在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工作;3.5.5班组级检查包括由班组组长负责的本班组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员工的岗位自查。班组长须每班进行一次检查,每周至少组织检查一次全面检查,并有记录,对查出的问题汇总后报上报车间领导;员工的岗位自查要求每名员工在班前、班中、班后对本人使用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安152、排解决。3.6安全工作总结3.6.1各部门、各级人员在总结生产工作时须同时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由下自上进行,逐级上报,最后形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活动总结的主要内容之一;3.6.2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要根据年度、月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时要对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各项统计数据要准确,不得虚报、瞒报;3.6.3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要将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工作中的具体做法、收到的效果、体会、经验教训、差距和今后的努力方向逐项进行叙述,量化指标的完成情况须进行量化,并与历年工作进行对比、分析,以便得出正确的判断或经验教训。3.7安全生产工作评比153、3.7.1安全生产工作的评比须与各项工作的评比同时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评比作为公司评比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安全工作的主要考核指标为否决指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未完成的部门或个人,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或个人;3.7.2公司安全工作年度评比工作根据年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确定的内容进行考核,结合各月份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4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安全办负责解释。1.20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1目的1.1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154、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3职责3.1安全办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3.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公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行。4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4.1劳动者被本公司录用后,应在安全办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各持一份。4.2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4.2.1公司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4.2.2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155、义务4.2.3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4.2.4其他要求。4.3安全办持已签的劳动合同办理签证手续。并为员工办理工资卡片、工伤保险投保手续等。4.4劳动合同的文本应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并确认。4.5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5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若属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经济赔偿金。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5.2.1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156、5.2.2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5.2.3劳动合同期满。5.3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5.3.1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3.2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6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安全办负责解释。1.21企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公司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3管理职责3.1本制度由安全办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3.2安全办负责缴157、纳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3.3安全办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3.4安全办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3.5安全办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3.6财务部门负责财务业158、务结算。4管理内容4.1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财务部门必须确保资金按时支付。4.2发生事故4.3安全办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4.4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4.5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办公室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4.6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4.7事故后受伤害本人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事宜。4.8相关记录永久保存。5附则本制度由安全办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1.22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一、事故调查制度1事故调查必须坚159、持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2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和性质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调查组因伤亡事故等级不同而由不同的部门人员组成。4事故调查组具有事故调查的权力和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性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和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的职责。5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结案。6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和公布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及时、准确。7凡发生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直属上级,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当事人因负伤亲自完成报告有困难时,最先160、发现事故的人或发生事故部门的领导有责任帮助完成报告。二、各类事故按伤害程度和损失情况,划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四个等级。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重伤,或者一亿元以上的是、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人事161、行政部门按规定每月事故统计表,并附一般事故的情况说明,季度终了后十天内,向总经理报出季度事故统计表,并附大事故,一般事故情况的综合说明。四、事故发生48小时以后,仍未按规定向有关方面呈报者,一经查出按隐瞒事故处理,并追究责任。五、事故现场是分析事故原因的重要依据,除特例采取紧急处置外,应严格保护现场,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清理事故现场或涂改实验生产记录值班记录。六、特大事故由公司领导会同上级安全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应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本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主持下,组成事故调查组,一般事故应在事故现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会同安全生产小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即找不出原因不放过162、,责任人未受到处罚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要求,严肃地调查处理事故。1.2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绵阳华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内容3.1“三同时”的定义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3.2“三同时”评审3.2.1办公室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或参与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163、部门同时参加。3.2.3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3.2.4办公室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分别报请或作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后,方可进入项目建设。3.3 “三同时”的验收3.4.1竣工后,负责通知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3.4.2验收内容3.4.2.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4.2.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3.4.2.3建设项目和运行164、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3.4.3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3.4.4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4附则本制度由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1.24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为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165、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定义、编制依据及原则1.定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公司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2.编制依据: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3.编制原则:(1)预案是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爆炸、锅炉爆炸及自然灾害等。(2)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3)预案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4)预案要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166、作性。(5)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三、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职责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指挥;(2)负责建立公司网络系统,保证与各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工作;(3)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2.各部门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2)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3)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4)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167、汇报;(5)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6)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3.各部门应急专业组职责:(1)事故现场抢险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等。(2)事故现场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疗中心救治。(3)事故现场保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4)事故现场通讯组职责:负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四、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168、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部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2.事故现场由部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部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部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部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1)事故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169、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部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2)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部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3)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170、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部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五、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或参加事故抢险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同时迅速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保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六、为了预防特大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对特大事故危险源的监控,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建立档案,制定防范监控预案,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控制,杜绝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1.25应急演练管理制度一、总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适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通过演练,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171、应对突发事故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氛围。二、应急演练目的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2、完善准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3、锻炼队伍。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4、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任务,完善应急机制。5、科普宣传。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高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时自172、救互救的能力。三、应急演练要求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2、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重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的,精心策划演练内容,周密组织演练活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措施,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及演练装备设施的安全。4、各单位要制定出应急演练方案交安全办公室审核,演练方案应包括演练单位、时间、地点、演练步骤等。5、预案演练完成后应对此次演练内容进行评估,填写应急预案评审记录表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登173、记表后交安全办公室备案。1.2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办法。1.2根据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和国家安监总局文件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具体要求,机械制造企业存在的危险源大多数并没有进入到重大危险源的申报范围之内。1.3公司还存在着一些危险系数比较高或者事故发生概率大的危险源,这些危险源的管理工作为此次规范工作的重点。1.4危险源管理体系包括危险源174、的辨识、评估、日常管理及监控、更新、考核等几部分。2适用范围绵阳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及来公司外来承包商。3危险源辨识3.1辨识方法运用岗位活动分析法,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必要时结合现场观察、人员座谈等方式进行。3.2危害识别过程3.2.1各部门要组成“辩识小组”,根据本单位的生产活动特点,针对不同岗位,找出危害事件,全面识别造成危害事件的危害因素,识别过程应充分考虑本单位工作性质。具体步骤如下:确认岗位设置分析每一岗位的活动识别每一种活动中危害因素。3.2.2危害类别包括: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物理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和其他伤害等。3.2.3各部门175、将所识别的危害因素填写在重大风险检查记录表上,经公司领导审核后,将该表报送办公室。4危险源评估4.1风险评估小组组成风险评估前,由办公室组织风险评估小组,负责风险评估工作,小组成员由公司各部门、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主管领导、工会及职工代表组成。4.2公司进行风险级别评估时应考虑以下方面:4.2.1法律法规符合性;4.2.2危害事件发生频率;4.2.3危害事件后果严重度;4.2.4相关方的要求;4.2.5不符合改善情况;4.2.6是否存在紧急情况。4.3风险评估方式4.3.1定性评价:将识别的危害因素进行法律法规符合性、是否存在相关方合理抱怨、事故改善状况、是否为紧急状态等进行定性评价。4.176、3.1.1违反法规要求且未进行有效控制或存在相关方合理抱怨的危害事件列为高度风险。4.3.1.2曾发生事故,且未有效控制的危害事件列为高度风险。4.3.1.3有效控制原则:同一场所在1年内未发生相同的事故、事件、不符合,则为有效控制;同一场所在一年内发生相同的事故、事件、不符合,则为未有效控制。4.3.1.4存在紧急应变且未有效控制的危害事件,列为高度风险。4.3.1.5违反法律法规或存在紧急应变情况,但已有效控制的危害事件列为一般风险。5危险源日常管理及监控5.1危险源管理责任分工5.1.1各部门对所辖管理范围内的高度、一般危险源均负有直接管理责任。5.1.2各部门要对危险源进行重点控制,纳177、入日常安全检查和系统检查。按要求落实责任人。5.1.3办公室应对危险源的控制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6危险源的更新6.1办公室可以对危险源的评价方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并及时传达到各职能部门。6.2公司每年1季度前完成当年度的危险源辨识、评估工作,对已不存在的危险源剔除,对新危险源进行补充。6.3当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以及由于业务发展、工艺更新、原材料替代、相关方的要求等方面的影响,造成危险源出现较大变化时,各单位、部门应及时重新识别、评审、评价与之相关的危险源,并将确定危险源报办公室备案。7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属安全办公室,自下发之日起执行。1.27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178、为了认识和了解与我公司生产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2职责2.1公司制造调控部为本制度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各职能管理人员各途径识别和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批阅并批准转发至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获得适用的安全年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公司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项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的审批、检查和验证;制定公司年度“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的计划和落实必要的经费。2.2公司各职能管理人员负责不定期179、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交安全管理人员备案;并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2.3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选择适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定期更新。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2.4公司各职能管理人员对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3内容3.1获取渠道和时机3.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180、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3.1.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3.1.3公司各职能管理人员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3.1.4公司各职能管理人员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办公室。各职能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人员适时调整公司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每年在符合性评审会议前整理一次公司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181、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3.2识别适用性3.2.1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的特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并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工作。3.2.2安全管理人员将公司各职能管理人员应将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传达。3.2.3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3.3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3.3.1公司各职能管理人员应对本部门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3.3.2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公司各职能管理人员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18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档案,并监督检查公司各职能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3.3.3安全管理人员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3.3.4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及时收回并进行管理。3.4符合性评价3.4.1公司各职能管理人员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负责将本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递交给安全管理人员。3.4.2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及管理部门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183、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负责向会议提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3.4.3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出不符合项整改要求。3.4.4公司各职能管理人员对评价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3.4.5公184、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进行审批、检查和验证。3.4.6公司各职能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不符合项进行纠正、整改。3.4.7公司各职能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保持或持续改进的计划。4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制造调控部负责解释。第二部分:设备设施管理2.1气瓶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各类气瓶安全管理,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高压气瓶、溶解乙炔气瓶和液化石油气瓶在采购、充填气体、搬运、储存和使用过程。3职责3.1物流采购185、部门负责对气瓶供应商的安全管理,签定气瓶供应安全合同;3.2使用部门负责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建立气瓶安全管理台帐;3.3制造调控部门负责制定本规定,组织、检查和指导各部门对各类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4内容4.1气瓶的采购、租赁、充装气体由采购部门负责,必须遵守下列规程4.1.1气瓶的购置、租赁、充装气体必须到市劳动局指定的经销单位或生产制造厂家。4.1.2气瓶的产权单位及发放部门应建立气瓶档案,档案包括生产制造单位、日期、合格证、产品质量说明、检验记录等。4.1.3各类充填气体的气瓶外表颜色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色泽字迹清晰。检验标记要明显易识别。并在检验周期内,气瓶186、附件、充气排气阀处的防护帽、瓶体防震胶圈必须齐全。否则,不准使用。4.2气瓶的运输与搬运应遵守下列规定4.2.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4.2.2必须佩戴好瓶帽、防震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4.2.3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4.2.4采用车辆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4.2.5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严禁烟火。运输工具上应有灭火器材;4.2.6充气气瓶的运输应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的规定。4.3气瓶的储存应遵守下列规定4.3.1气瓶应储存187、在专用仓库内,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与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少于20米,在10米以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进行明火作业,并有明显禁火标志;4.3.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设;4.3.3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可燃气体必须单独仓库存放,严禁混放;4.3.4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一方,垛高不宜超过五层;4.3.5仓库保管人员有权拒绝气瓶附件不全和充填不合格的气瓶入库。4.4气瓶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4.4.1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字样的标记188、;4.4.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4.4.3气瓶的放置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4.4.4夏季露天使用时应防止暴晒。4.4.5气瓶需要移动时,最好用轻便的专用小车或由两人用棕绳捆好抬运,禁止随便在地上滚动,禁止用起重设备直接吊运气瓶。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4.4.6严禁敲击、碰撞瓶阀,严禁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4.4.7在移动性工作中使用气瓶时,可燃气体瓶与助燃气体瓶必须分开放置,放置距离要求在5米以上,要将气瓶放置在无人触动的较为安全地方,禁止放在办公室、走廊及电源,火源附近。4.4.8使用气瓶时应选装好压力调189、节器,再慢慢开启气门,操作者应站在侧面,以免受到高压气体的冲击,使用乙炔气瓶时,必须在压力调节器后端安装回火防止器。4.4.9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的输送软管必须按颜色的色泽规定使用。4.4.10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的剩余气体。4.4.11乙炔瓶使用时不能倒立,不能横躺卧放。4.4.12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如果气瓶有带电可能性时,瓶底应垫以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4.4.13如果发生瓶口气门漏气或其它异常现象,不得擅自修理,应该及时向领导提出,以便送往专业工厂去修理。4.4.14190、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4.5气瓶使用部门每月要对本部门使用的各类气瓶按照气瓶安全检查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将检查结果汇总后填写月份气瓶安全检查报表上报安全办。4.6对违反本规定,导致气瓶发生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单位及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罚。5附则本规定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制造调控部负责解释。2.2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凡是在我公司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须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191、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3职责3.1 采购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选定合格的供应商并负责对供应商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3.2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和发放管理及可回收危险废弃物的处理;3.3使用部门负责工作范围内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3.4制造调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消防管理及剧毒品的专项管理;3.5人事部负责组织对从事储存、运输、使用、处置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环保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3.6制造调控部为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办法192、,组织、检查和指导各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为职工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同时负责不可回收危险废弃物的处理。4采购4.1采购人员须了解所采购的化学试剂或化工原料的性质、用途、用量、保存期限和运输及保存方法。会处理意外事故,掌握救护的方法。4.2采购人员须按技术要求,按质、按量进行采购。在采购剧毒物品前,须持有使用单位申请单(注明用途、用量),经保卫部门审批备案后,凭公安机关核发的“剧毒物品使用证”,才可采购。4.3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的一般化学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内外包装有破损的化学品。4.4采购人员须对供应商厂内运输、装卸过程进行监督检查。5搬运5.193、1轻拿、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5.2碰撞,互相接触易引起爆炸、燃烧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保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在搬运时,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搬运。5.3对有特殊要求的化学物品,在搬运时,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措施。5.4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6保管6.1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1)储存场所:建筑物要求温度较低,室内干燥,通风条件良好,严禁露天存放。(2)严禁明火作业,并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合储存,远离热源。使用工具不得产生火花,不得将移动电话、传呼机、火机、火柴等带入仓库和操作现场,禁止穿钉子194、鞋进仓库和操作现场。(3)库房内的电气设施必须按要求采用防爆电器。(4)按类别、性质分区、分类储存,不得混存,并有足够、良好、适用的消防设施。(5)要经常对储存场所进行检查,电气、通风、消防设施完好,物品摆放符合要求,包装严密,无泄漏。6.2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1)储存场所:要求阴凉、通风、干燥,建筑物坚固。隔离火、热源,窗户有防止日光照入室内装置。(2)容器:要求密闭,坚固和防腐性能良好。(3)按类别、性质分区、分类储存,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并有足够、适用的泄漏应急处理设施。6.3剧毒物品储存(1)储存场所:建筑通风良好、阻凉、防盗设施良好,库房门锁采用双锁且双人管理,库房专用195、。(2)剧毒物品应根据不同的化学、物理性质分类保管于不同的特制容器内,不要接近酸类物质,按“五双制”要求收发(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人帐目、双人发货、双锁)。(3)容器:必须是配备双锁的铁柜或保险柜。(4)库内必须配备足够的合适的良好的消防设施。7使用7.1使用时,应严格按物品的化学、物理性质及使用要求使用。7.2工作地点储存的量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剩余的必须退库保管。7.3对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要合理处置,不得随意排放。7.4剧毒物品领用时,必须有使用单位的领导在领料单上的签字,经保卫部门审批后方可发放。领用量不得超过一天的用量。7.5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场所必须有足够的良好的适用消防设施。电196、气设施按要求采用防爆电器。同时要远离明火,工作地点严禁明火。7.6使用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7.7使用部门应建立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台帐,明确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危险特性、存储方法、应急处理方法。7.8废料的处理使用过程产生的废料、盛装容器,必须严格按废弃物处理有关规定处理。8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8.1爆炸危险场所的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进行效验、维护保养和检修8.2爆炸危险场所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必须经过相应培训,操作工人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8.3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机动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197、合防爆要求;8.4爆炸危险场所所在部门要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及各种安全设施的检查并做好记录;8.5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台帐,须对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出库、危险特性、储存方法、用途、用量、废料处理方法等做好记录;8.6化学品的储存、使用部门均应附有相应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化学品还应当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8.6对列入重大危险源的部位,要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要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9附则本规定与上级有198、关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本规定由制造调控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3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生产过程中人身、设备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现场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使用、保养、维修等管理职责、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3职责3.1安全办负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组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大修、改造。负责对消防设施、机动车辆的安全装置的配置、使用、运199、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2制造调控部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使用、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3各设备设施使用车间、班组负责本车间、班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保证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4管理内容和方法4.1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备4.1.1安全办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或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按标准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配备必要的除尘、通风、隔热、降温、降噪、减振、消防以及防护栏、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在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时,应根据需要增设、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200、4.1.2安全办在确定、配置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时,应考虑安全技术方案,考虑本公司的财务、运行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员工和相关方的意见,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消除或减少职业危害的作用,以及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控制效果。4.1.3物流采购部在采购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时,应选择有相应资格的供货单位,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产品应有供货厂家的合格证书。4.1.4安全办及有关部门应监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安装过程,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符合相关验收准则的要求,避免或减少安装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4.1.5安装单位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后,应经公司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4.2201、安全装置的配备设备应根据其危险源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与设备同时购置、安装、验收、投入使用。4.3隔离防护装置设备上的运动部分应配备隔离防护装置,以保护人身安全。隔离防护装置有的装在机械设备上,如防护罩、隔离档板等,防止相关人员接触机械运动部分;有的置于机械设备周围一定距离,如防护屏、防护栅栏等,防止相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4.3.1罩、隔离档板等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结构、布置合理,并应牢固地固定在设备或基础上。除了检修等情况外,一般不得随意拆下。4.3.2罩、隔离档板等与机械运动部分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间隙,防止相互接触、干扰机械运动、碰坏机械零件。4.3.3罩、隔离档板等的形状、位置应适当,不能202、给生产场所带来新的危险。防护罩应表面光滑,不得有毛刺或尖锐棱角。4.3.4罩、隔离档板等的设置不应影响操作者的视线和正常工作,并便于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修。4.4联锁防护安全装置4.4.1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应配备联锁防护安全装置,防止操作者的误操作引发事故、事件。4.4.2防护安全装置应使设备的控制部位、操纵部位等能够可靠、有效地联锁,真正起到关联、制约、协调、安全控制的作用。4.5超限保险安全装置4.5.1在设备发生故障,如振动、噪声、温度、压力、负载、速度、位置发生超出规定极限而可能引发事故、事件时,应设置超限保险安全装置。4.5.2超限保险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计量装置应定期检定,应结203、合设备检查对超限保险安全装置进行检查、试验。4.6越位安全装置4.6.1为保证运动设备不超越规定的行程、位置,避免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应设置限定机械运动位置的越位安全装置。4.6.2越位安全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设置的位置应适当。设备运动至越位安全装置时应采取制动措施,不得利用越位安全装置制动。4.7制动装置4.7.1为保证运动设备能够停到预定的位置,在设备运行出现异常或危险时能够紧急停止、终止运行,应在运动设备上设置必要的制动装置。4.7.2制动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制动力,操作方便,制动灵敏。使用部门应经常检查、调整制动装置,确保其制动的效果。4.7.3对于起重机械、机动车辆上配置的制动装204、置,以及其他安全装置,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查。4.8超压安全装置4.8.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上应设置压力表、安全阀、防爆膜、卸压膜等超压安全装置,当设备设施内部的流体介质超过规定压力限值时,应能够泄压,防止发生泄露、爆炸等事故、事件。4.9防触电安全装置4.9.1在各类电气设备设施中,为了保证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应采用断电保护装置、电容器放电装置、接地保护、电气箱/柜/盒等防触电安全装置。4.9.2电气设备设施中的各类防触电安全装置的形式、配置等,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要求,并按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控制。4.10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运转4.10.1防护设备设施所在部门应确205、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随主体生产设备同时开、关,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发挥安全防护作用。4.10.2防护设备设施所在部门应根据需要制定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指定必要的操作人员,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转。4.10.3防护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应按规定操作,适时运转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并按规定做必要的运转记录。4.10.4设备设施上配置的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卸、报废和闲置不用,确保安全装置的安全防护作用。4.11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4.11.1设备设施使用部门应制定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组织实施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4.11.2设备设施使用部门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206、发现设备损坏,要立即向设备管理主管部门报告,及时维修,保证正常运行。4.11.3设备设施使用部门在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时,应同时对所属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装置的有效性。4.11.4对安全装置定期校准、检验时,设备设施所在部门应按规定实施校准、检验。校准、检验不合格的安全装置不得继续使用,应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4.12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应急预案4.12.1防护设备设施所在部门应根据需要对故障停机制定应急预案,以便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故障停机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4.12.2当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停机时,使用部门应立即实施响应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职业健康安全风207、险,必要时应停产检修,防止出现事故、事件。4.13、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的监督检查4.13.1安全办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予以解决,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4.13.2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备、使用、维护、保养等应符合标准的各项规定。发现违反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按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予以处罚。4.13.3制造调控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的配备、运行、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应按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4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08、由公司安全办负责解释。2.4油库、油罐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油库、油罐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生产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绵阳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油库、油罐的安全管理。3油库安全管理通则3.1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3.2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并进行考试。3.3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3.4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209、碍物。3.5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3.6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3.7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3.8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3.9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3.10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内。4.11油库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4.12非油库工作人员出入油库必须进行登记,并交出火种,关闭通信工具。4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5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210、防火灾、爆炸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火灾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和全体员工以及公司所有产权的房屋租赁等。3职责3.1公司级防火责任人:3.1.1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公司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1.2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做好上级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部署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3.1.3消防工作纳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去,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3.1.4领导各部门、车间、班组防火责任人开展工作,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3.2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211、:3.2.1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是本部门、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3.2.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布置的各项防火安全工作。3.2.3定期对本部门各部位,特别是重点防火监督部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3.2.4积极支持本部门、车间、班组义务消防队员参加公司的消防培训,并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紧急疏散演练。3.2.5对本部门、车间、班组所发生的火灾事故立即按上报程序报安全办,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注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的起因,对违反防火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理。3.3员工(1)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2)操作中应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和岗位安全操作212、规程进行。(3)锅炉房、开闭所、空压站、油库、喷漆室、档案室及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防火部位,绝对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更不准变相做办公室,休息室等用。(4)不在消防设施周围堆放杂物,不擅自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5)发现火警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6)化学危险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别隔离存放,并严禁烟火。(7)熔焊作业应注意附近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品,用火要严格审批制度,确保安全。(8)各车间内外不准堆积包装皮和积油杂物等易燃易爆物品,每日下班前必须彻底扫除。(9)生产及取暖用必须由专人负责看管,如外出、下班、开会、办事离开时,一定要把火彻底熄灭。(10)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私自修理或接临时线213、路,灯头上不准用纸火布类代替灯罩。(11)绝对禁止向各种火炉子内倒油或放入火焰大的物品如油布、棉纱、机油、汽油等。(12)各办公室、车间工具箱、休息室内禁止存放汽油、柴油、机油及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13)汽油库禁止穿钉子鞋进入,放汽油桶地面要用胶皮铺上,用的工具必须是铜的,防止接触冒火化引起火灾。(14)独身宿舍禁止使用火炉、煤油炉、电炉。(15)一切防火用具非救火,绝对禁止动用消火栓,厂内交通要保持畅通,不准占用或堵塞。4培训4.1全体员工接受公司或部门、班组组织的各类消防培训,提高初期火灾的扑救和逃生应变能力。4.2外来施工人员,由发包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培训。5管理内容5.1新建、改建、扩214、建项目的防火管理5.1.1安全办在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时,应根据国家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要求提出配置消防设备设施,公司安全办负责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三同时”要求实施。5.1.2安全办选择有资质的消防施工单位参与项目建设,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负责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同时负责督促消防系统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及验收,消防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经消防监督机构验收通过,方可投入使用。5.2在重点防火区域内因维修等要使用焊、割等方式实施的,必须事先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经公司领导和综合部办公室会签后才能实施。5.3生产(办公)区域内禁止焚烧物品,确需处理焚烧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且在现场有专人监护。215、5.4各防火责任部门、班组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每日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按照日检查表进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5.5公司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次检查后要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存在的普遍性和突发性问题。公司各部门、班组应当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自查检查,并把自查情况报公司保卫部,对自查出的隐患问题保卫部配合协调解决。5.6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督促限期改正,到期后进行复查。对未按期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做出行政处理,并责令迅速改正。5.7消防设器材的管理和维护。消防器材及设施216、分为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和水带水枪。5.7.1灭火器检测充装更换按国家消防器材管理使用年限规定执行,安全办具体实施。5.7.2灭火器材按消防安全规范统一配置到各部门车间、班组,各部门车间、班组按属地原则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各部门车间、班组所配灭火器材的责任标识和清洁维护由单位负责。5.7.3灭火器材由安全办进行定位布局,不得随意移位和挪用;5.7.4灭火器一旦出现铅封脱落或气压不正常应及时向保卫部报告并更换;5.7.5灭火器正常使用后应及时报告保卫部并书面说明原因;5.7.6室内外消火栓在使用前须告知保卫部。5.8承包、承租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认真履217、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外承包项目和房屋租赁在签定合同中必须明确承包方和租赁方的防火安全责任条款,合同和协议文本中的有关防火安全事项须报安全办备查。5.9火灾应急准备与响应5.9.1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根据防火重点部位性质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定期组织演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5.9.2公司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5.9.2.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5.9.2.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5.9.2.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5.9.2.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9.2.5通讯联络218、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5.9.2.6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6火灾事故的处理6.1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火灾事故现场会,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开展相应的预防措施,并编制火灾事故档案。6.2公司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祥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7附则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批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219、与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与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三部分:作业环境与职业卫生管理3.1厂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提高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公司的厂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3内容3.1总则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地方环境保护法规、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3.1.2环境保护的工作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防治污染、遵纪守法、持续改进、保护环境”。3.1.3开展环境保护工作,须与本公司的技术220、改造、设备更新相结合,同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相结合,取得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3.1.4环境保护工作必须纳入到生产管理、技术管理、日常管理中去,以管促治,防治结合。3.1.5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公司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个人和破坏环境的行为予以制止,并有权监督和呈请处理。3.2组织与领导3.2.1加强领导是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各级领导必须把防治污染,保护环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3.2.2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者,环境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全公司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所领导221、的各部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环保工作的领导和责任者,安全办设专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环保工作,生产车间设专(兼)职环保员负责环保工作。3.3“三同时”管理3.3.1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都必须执行“三同时”(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履行“三同时”审批。对于不执行“三同时”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要追究责任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3.3.2建设项目的确定,必须充分注意布局的合理,使其对环境的有害影响缩小到最低的程度。3.3.3规划部门在进行初步设计的同时,应编写环境保护专篇,专篇的内容包括设计依据、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主要内容。222、3.3.4“三同时”的审批程序:由项目负责部门填写“三同时”审批表,附有项目设计任务书、平面布置图,到公司安全办审批,然后再到市、区环保局进行审批。3.3.5凡更新改造工业锅炉、生活用炉、简易煤气、,都应办理“三同时”和改炉方案的审批。3.3.6项目的竣工验收,须有安全办参加,对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检查,环境保护设施没有建成或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不准投产,强行投产的要追究责任。3.4防治与治理3.4.1环境保护工作的防治原则是:“谁污染、谁治理、谁排放、谁交费”。3.4.2各生产车间(处室)对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烟尘和噪声等环境污染因素,要做出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223、解决。3.4.3在制定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时,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制定本部门、车间的环保计划,对于重大的治理项目由车间提出,上报安全办,由安全办统筹安排。3.4.4环境保护措施经费,由更新改造资金中拿出7%用于污染治理。3.4.5坚持制止污染转嫁,严禁将有毒、有害的产品委托或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对于转嫁污染危害单位的有关人员,以及接受转嫁的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3.4.6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部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采取防治污染的措施。3.4.7锅炉是排放烟尘及其它有害物质的污染源,安全办对锅炉消烟除尘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使用等进行监督管理,不符224、合环保要求的,安全办有权限制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干预、经济处罚及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3.4.8锅炉的维修,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定点单位承担重大修理和改造,应将消烟除尘修理、改造技术方案报主管部门后,分别送环保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同意。3.4.9食堂油烟的排放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责任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整改实现达标排放。3.4.10生产中产生的有害气体,须采取净化装置进行处理,达标排放。3.4.11严格管理,节约用水,做好废水处理工作,本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清浊分流,一水多用,闭路循环的原则,减少污水排放量,需排放的废水必须经过处理,225、达到排放标准,严禁用渗井、渗坑排放,各部门的含油或含有害物质的废水,未经处理不得排放,严禁将废油等有害物质直接倒入下水道和地面。3.4.12凡产生噪声、振动的设备均应采取防振、消音措施。3.4.13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不得任意弃置,要设法综合利用;开辟新的原料来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有综合利用途径的,必须积极加以利用,暂不能利用的,要妥善处理和管理,防止扬散、流失等。3.4.14各部门在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同时采取“三废”处理措施,积极采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3.4.15无防治污染的设施设备,不得购置,不得安装,不得投产。3.4.16不得购置未经环保局和226、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锅炉、茶炉和消烟除尘设备。3.5环保设备的管理3.5.1凡处理废气、废水、废渣、消音、防振、除尘及监测仪器等设施均属环保设备,环保设备是生产设备的组成部分,须与生产设备同样管理、同样维修、同样考核。3.5.2环保设备已经验收,但闲置不用,擅自停止运行或拆除造成超标排放的,要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3.5.3环保设备在管理和操作过程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或违章操作造成超标排放的,加倍处罚。3.5.4环保设备不用、隐瞒、谎报排污浓度或数量,用稀释方法,降低排污浓度的加倍处罚。3.5.5拥有环保设备的部门,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表”,定期向安全办报送月设备运行情况表。3227、.5.6环保设备的操作者,应在班前检查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做到“三好”、“四会”,即用好、管好、维护好和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3.5.7环保设备的效率明显下降时,使用部门要查明原因,及时向安全办报告,由安全办会同有关单位检查鉴定后,大修或更新。3.5.8由于工艺技术改进,原处理设施不适用时,使用单位应及时申请更换,经安全办同意后,方可购置新的设备。3.5.9拥有环保设备的部门,应严防设备出现跑、冒、滴、漏,发现损坏部件,及时更换,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运转率必须达90%以上,并有记录。3.6处罚3.6.1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超标排放或产生污染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228、,扣部门责任分,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罚款200-500元。3.6.2应该办理“三同时”审批的技改项目,违反“三同时”规定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扣部门责任分,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罚款200-500元。3.6.3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污染者,直接责任者罚款200-500元。3.6.4对环保设备违反操作规程,使设备停止运转或造成污染者,给予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各罚款300-800元。3.6.5随意向地面或下水道排放污染物者,给予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各罚款200元的处罚。3.6.6由于管理不善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污染,被市、区环保局处罚,对部门负责人给予黄牌警告一次,229、对直接责任者予以下岗处理。4附则本规定由制造调控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3.2物料堆放与储量管理制度1物资保管保养要求1.1保管1.1.1仓库物资的存放布置应按物资性能和要求,做到合理布局,按物资分类定位,库容整洁,堆放有序、标记鲜明,达到四无(无损坏、无丢失、无霉烂、无变质),帐、卡、物相符。1.1.2仓库内每项物资均应标有物资编号、名称、规格和结存数量、进货日期、制造商,及合理的最高、最低储备量。并做到质量好、坏清楚,物资的动态要记录得及时、准确,发现库存物资不足时,要申请补充计划,发现库存物资有多余和积压时,要提出处理利用的办法。库存资金的占用情况,应日清月结,心中有数,储备合理。230、做到既管物资又管钱,以最低的储备量来满足生产的需要。1.1.3所有物资的帐册、单据凭证、“质保书”、合格证应妥善装订保管,以备查核。不得转移、涂改、丢失。1.1.4对贵重、剧毒、危险品,要按保卫部门具体规定保管存放,设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1.1.5仓库内不准非仓库人员单独入内,库内严禁烟火,不准晾衣服、杂物,不准使用与业务工作无关的家用电器具,不许堵塞通道,不允许把私人的物资存放库内。1.1.6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的砂箱及消防工具等,并做到会保管、会使用,同时要定期会同消防部门进行检查,保证随时能用。1.2维护保养1.2.1备品配件入库前,应231、将其油污或生锈处清除干净,重新涂刷防锈蚀物。1.2.2设备、仪器仪表,五金工具,二类机械(除标准件)等,上货架前,应将其外表的灰尘,油污清除干净,并做好保养工作,堆放整齐。1.2.3备品配件应每半年维护保养一次。1.2.4其它物资,每十五天巡回检查,清扫一次,以保证物资的清洁完好无损。2物资标识仓库内每项物资均应按物资标识规定执行。2.1标识内容物资的有效标识应包含下列的一部分或全部:2.1.1物资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规格、电话号码和邮编。2.1.2物资名称、铭牌或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与有效期。2.1.3仓库贮存的物资还应包括料号、结存数量(特殊情况的物资除外),计划单价及合理的最高、最低储量232、。2.1.4检验合格证等。2.2附加标识对工程质量、进度影响较大的重要设备、零部件由专业技术员参与验收的,需在物资上做附加标识。附加标识为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员签名和采购合同签订人签名等。2.3标识要求2.3.1物资的标识应易于识别、区别和追溯。2.3.2所有标识应清晰、明确、可靠、不易磨灭、不易脱落。2.3.3物资标识应符合行业标准。2.4标识方法2.4.1一般物资的标识采用商品标识标准。2.4.2一般物资的标识可以使用油漆、钢印、标牌、标签。2.4.3设备和零部件的标识,在设备的铭牌上做好规定的标识。附加标识在签定合同时向供货方提出加制要求。2.4.4未检验产品应做好未检验标识;对于未233、检验而使用的物资应加待检标识,并由检验人员补检,直至合格后去除标识。3附则本规定由制造调控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3.3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1目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是企业为提高员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一项教育培训,目的是使每一名员工都能自觉主动地遵守各种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增加处理潜在事故因素并化危险为安全的能力,以杜绝事故发生。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实现安全生产、预防职业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和全体员工。2.2适用于新入厂的员工(包括新招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代培人员、临时234、参加劳动人员,以下同)。3职责3.1安全办负责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进行监督,并负责协助人事部进行“三级”教育中的公司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3.2安全办负责制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计划,负责将该计划纳入公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3.3中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工段(班组)长、全体员工培训由安全办负责组织和实施。3.4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培训由工艺部负责实施;新设备的培训由设备部门负责实施;安全办负责为上述“四新”培训提供培训资源支持。3.5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新入厂、变换岗位(工种)、复工员工进行部门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3.6各生产工段(班组)负责对新入厂、变换岗位(工种)、复工员工进行班组235、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4内容4.1凡新入厂、变换岗位(工种)、复工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即公司、部门、班组)安全教育,方准上岗作业。4.2“三级”安全教育的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办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予以协助。公司级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为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政策及重要意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及执行要求,危险区域及一般注意事项,公司生产特点及安全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等。教育结束,经考试合格再将其介绍到部门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4.3部门级教育是指新入厂、变换岗位(工种)、复工员工到部门后进行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由部门主管、安全员负责,主要内容有:本部门的生产特点;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本部门236、的设备状况,危险区域,以及职业危害作业情况,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情况和问题,以及预防事故的措施,部门教育结束后,再分配到工段(班组)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4.4班组级教育是指新入厂、变换岗位(工种)、复工员工,分配到作业岗位开始工作之前的安全教育,由工段(班组)长负责,其内容主要有:本岗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本岗位的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本岗位各种工具、器具及安全装置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本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本岗位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4.5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后,填写“三级教育卡”(一式237、二份),由教育人和被教育人签字(盖章),将一份教育卡返回安全办存档,另一份留所在部门存查。4.6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均要求有教育大纲、教育教材,公司级、部门级教育须有试卷,班组级安全教育应有相应的教育记录。4.7安全办对各部门进行的部门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进行监督检查,对教育结果进行确认后,完成公司的三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4.8新员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操作时,必须由有经验的员工(师傅)带领工作,待新员工掌握了安全操作基本知识,具备独立工作能力后,方准独立操作。4.9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工艺部门和设备部门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技术培238、训,在操作者达到应知应会后,方准进行操作。4.10凡节假日来厂加班工作的员工,必须事先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组织义务劳动或参加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时,要对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4.11对中高级职员、安全管理员、工段(班组)长、全体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4.12特种作业人员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者方可上岗作业。4.13每月由安全办组织召开一次全公司安全管理例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指示及业务知识,总结上月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布置本月安全工作重点。4.14生产车间及有作业现场部239、门每月一次,工段(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利用活动学习有关安全知识。5附则本规定由制造调控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3.4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活动,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3术语3.1职业病:是指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3.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作业活动的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240、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3.3职业禁忌:是指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4职责4.1安全办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4.2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4.3人事部和各部门负责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员工的调离、安置工作。5内容5.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要求。5.1.1各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241、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5.1.2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5.2职业健康教育、培训5.2.1各部门每年应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岗位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熟悉、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法规和公司规定,提高员工职业病预防的知识和技能。5.2.2各部门须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突发性职业危害应急措施和方案如实告知员工,不得欺瞒。5.2.3各部门应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督促员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242、导员工正确使用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并进行监督、检查。5.2.4各部门须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5.3职业健康检查5.3.1安全办和各部门及时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要达到100%,体检合格方可上岗。5.3.2安全办和各部门及时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要达100。5.3.3安全办和各部门按照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规定的检查周期,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要达到100%。5.3.4安全办和各部门须将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如实告知员工。5243、.3.5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由体检机构复查和医学观察。5.4发现与处理5.4.1在职业健康检查中被确诊为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和发现的职业禁忌症或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由人事部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工作。5.4.2对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员工,由制造调控部安排治疗、康复。5.6制造调控部和有职业病危害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时更新职业健康档案信息。5.7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治疗情况等材料应全部移交新单位。5.8安全办对公司各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6附则本规244、定由制造调控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3.5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女工和未成年人(包括招用的劳务派遣工及技工校实习生)。3总则根据女性生理特点安排劳动就业以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安排女性就业时,对适合女性从事的职业应尽可能多招些女性;对那些使女性生理机能不能保持正常状态,对女员工和下一代健康有不良影响的职业,禁止或限制女性参加。4职责4.1公司安全办人力资源组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则要求,合理安排女工或未成年人的工种、工作。4.2安全办负责检查、督促各部门、班组执行本制度245、的实施情况。4.3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5女员工特殊保护5.1安全办人力资源组在给女职工安排工作时,禁止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5.2各部门、车间、班组在录用员工时,除不适合女员工的工作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员工或者提高对女员工的录用标准。5.3各部门、车间、班组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而拒用、辞退女员工。5.4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禁止女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和有毒有害的作业。5.5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点,女员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期内,可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或不上夜班。246、5.6对一些有害女员工身体健康的工作,部门、班组应采取缩短工作日、轮班制、等改变劳动组织的措施。6未成年工特殊保护6.1根据劳动部关于技工学校学生的学习、劳动、休息时间的暂行规定,对未满16周岁的学生,在进行生产实习时的劳动时间规定为,第一学年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第二学年每天不得超过7小时;第三学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6.2各部门、班组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点工作。6.3未成年工在安排劳动时,不宜从事特别繁重的劳动、高空作业和对身体有害有毒的作业等。6.4在录用未成年工时,必须经过体格检查,以便根据身体状况安排合适的工作。7附则本规定由制造调控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3.6仓库安全247、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仓库安全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3职责3.1财务部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负主要责任。3.2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3.3仓库办公室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的自检和执行。3.4总经理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4工作程序和要求4.1仓库安全管理原则仓库管理“六要”“六不准”4.1.1六要:(1)仓库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2)仓库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3)仓库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4)仓库外要保持不准248、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5)仓库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6)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4.1.2六不准:(1)仓库内不准吸烟;(2)仓库内不准设灶;(3)仓库内不准点蜡烛;(4)仓库内不准乱接电线;(5)仓库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6)仓库内不准无关人员出入。4.2仓库物资安全管理4.2.1仓库应设专职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政策。4.2.2仓库使用专用系统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4.2.3对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249、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4.2.4存放物品的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4.2.5对辅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4.2.6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4.2.7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仓库负责人反映。4.2.8仓库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250、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4.3仓库设施、设备的管理4.3.1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4.3.2仓库设施、设备设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提请公司行政部报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后,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4.3.3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4.251、3.4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4.4仓库消防安全的管理4.4.1仓库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4.2仓库管理部门应把仓库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4.4.3仓库管理部门协助仓库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仓库员工消防意识。4.4.4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4.4.5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252、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4.4.6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4.4.7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4.4.8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4.4.9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4.4.10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4.4.11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253、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4.5仓库安全培训、生产及检查的管理4.5.1安全培训的管理4.5.1.1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教育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4.5.1.2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4.5.1.3对从事电气、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4.5.1.4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5附则本规定由制造调控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第四部分:年254、度安全生产计划1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遵守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完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同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特制订xx年“绵阳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计划。2安全生产目标一般等级责任事故以上(含一般等级)为“0”。(一般等级责任事故指:轻伤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安全指标(1)工亡与工伤率为零;(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100%;(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100%;(5)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率100%;(6)事故隐患整255、改率100%;(7)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为零;(8)员工三级教育培训率100%。4具体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实施计划(1)安全管理办公室实施计划1)每年组织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运行评估、评审和修订。2)组织召开月度安全工作会议,处理安全生产问题。3)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经费,监督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4)定期组织实施各类安全检查项目。5)安全生产培训完成率100%。6)落实外来人员及委外施工的审批工作,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7)制定落实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完成每年至少一次的达标演练。8)按照公司指令,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安全活动。(2)各部门实施计划1)根据公司要求,在每256、年一季度从技术角度上协助办公室完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的修订工作,确保现场执行的适宜性。2)参加公司安全工作会议,处理安全生产术问题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3)按使用安全生产经费,组织整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确保整改率100%以上。4)定期参加制度规定的安全检查项目,形成检查记录,并跟踪落实整改。5)完成制度要求的安全培训工作,提升员工安全技术水平,完成率100%。6)落实负责项目的外来人员或委派施工项目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零事故。7)落实负责项目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完成每年至少一次的达标演练。8)对各类安全活动提供技术、设施支持,按期达标完成活动要求。5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257、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表格(再议)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计划填报单位: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填报时间:xx年X月X日序号内容项目名称投入资金主管部门责任人备注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业人员新办证培训、复审培训3000人事部部门主管消防室消防管理人员培训5000人事部部门主管入网电工办证4000人事部部门主管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配备劳动保护用品300000制造调控部部门主管3设施、设备投入和维护保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20000制造调控部部门主管防雷检验5000土建部部门主管设施、设备维护保养100000制造调控部部门主管安全、消防标识20000制造调控部部门主管4重大危险源(点)、重大事故隐258、患的评估、监控、治理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20000制造调控部部门主管重大事故隐患(危废)的评估、监控、处理300000制造调控部部门主管5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消防器材购置及更换30000制造调控部部门主管应急救援物资20000制造调控部部门主管6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评价65000制造调控部部门主管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费用安全生产杂志、报刊费2000制造调控部部门主管开展安全生产活动8000制造调控部部门主管xx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单位教育类别培训人员培训方式课时培训机构/人员取得培训成果绵阳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259、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环保培训职业卫生培训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厂新员工内培24安全管理员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等,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复工复工人员内培24安全管理员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等,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变换岗位变换岗位人员内培24安全管理员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本岗位的操作知识等,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高压值班电工4人外培电力部门取得高压电工进网许可证维修电工8人内培8专业人员电工基础知识、电工操作规程焊工焊工人员内培4专业人员焊工作业知识和操作规程叉车/厂内机动车辆起重2人260、外培绵阳友能咨询公司取得起重机械作业资格证锅炉/压力容器1人外培绵阳友能咨询公司取得锅炉、水质作业资格证“四新”教育新产品全员内培4开发部了解熟悉新产品新技术各车间所属工位操作人员内培4工艺技术员熟练掌握新技术新工艺各车间所属工位操作人员内培4工艺技术员熟练掌握工艺、工艺操作流程新设备各车间所属工位操作人员内培4设备厂家掌握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性能全员教育现场安全教育各车间全员内培8各车间安全管理员掌握现场危险点注意事项与应急处置,作业规范中层以上人员全员安全教育各车间全员内培8各车间安全管理员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工段班组长29人内培4安全管理员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安全监护人员维修人员内培4安全管理员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责任感,熟悉本专业业务知识应急培训全员内培4安全管理员掌握应急演练的过程和进行疏散演练其他培训xx年应急疏散、救援、反恐演练计填报单位: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填报时间:xx年X月X日序号演练单位演练时间参加人员演练部位演练内容备注1各车间6月份全员车间工房内外应急疏散、救援演练2各车间11月份义务消防队员车间工房内外消防知识讲解、消防器材使用、灭火演练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