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区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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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793363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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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矿区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矿区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制度第一条为规范XX矿区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强制性标准、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精神,制定本制度。第二条XX矿区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维简和安技措工程中全部试件和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必需遵守本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工程管理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授权人员见证下,2、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所有试块、试件和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四条煤炭工业XX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量监督站)对XX矿区所有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工程管理单位应向质量监督站及质量检测中心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见“附件一”)。授权书除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外,还应包括见证人员工作范围、内容、职责、权限和授权周期(一般为单位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等内容。授权书应在见证人员行使见证权限前,分别递送至其权限所涉及工程的工程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质量监3、督站。第六条 见证人员在单位工程建过程设中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而进行人员变换时,其所属单位应提前书面通知工程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质量监督站,通知中应明确对原见证人员授权的解除时间,同时应附有新指派见证人员的授权文件。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工程管理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取样人员应由施工单位具备试验知识和取样实践操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接样人员应有检测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见证员和取样员必须具有见证、取样员资格证书,接样员必须取得上岗证书。 第八条 未经正式授权的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员工作,由其见证取样及送检的试样无效,检测4、单位不予接收和检测试验。 第九条 为方便对见证人员身份的识别,工程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在指派见证人员时应为其制作见证人员胸卡,供行使见证、送检权限时的身份识别,且在向有关单位递送授权书时应附有见证人员胸卡的复印件。第十条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同时填写见证取样记录表(见“附件二”,见证取样记录表一式五份,监理单位一份、工程管理单位一份、施工单位一份、质量监督站一份、检测单位一份)。见证取样记录表中必须加盖见证取样记录专用章;见证取样记录专用章仅限本人持有、使用,且在授权的项目(或单位工程)、时间、范围内使用;见证人员在刻制见证章时,要持授权委托书和5、见证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来质量监督站登记并获取印章编号后再行刻制,印模规格见“附件三”,见证章内文字必须全部刻制,见证单位如为“中安监理、中太监理、康迪监理”;若见证人员不在XX从事工程质量见证工作,相应的见证单位要将见证章交回质量监督站,同时,该见证章作废。第十一条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试验室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有专用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试样标识(见“附件四”)应标明取样工程名称、取样部位、日期、样品名称和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送样时,对没有填写见证取样记录表的原材料、试件,或原材料、试件的标识或封志不符合要求,6、或原材料、试件的规格、数量、养护条件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检测单位一概不予接收。第十二条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见证人员填写的见证取样记录表必须归入施工技术档案。第十三条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测任务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及取样人员应在检测委托单上签名,并同时出示“见证员资格证书”及“取样员资格证书”。第十四条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第十五条检测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第十六条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见证章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质量7、监督站和见证单位。 第十七条 所有检测试验,其结果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必须在24小时内以报表形式上报质量监督站,报表形式见“附表五”;未经质量监督站处理并同意,不得进行二次取样试验;二次取样由质量监督站组织,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由质量监督站指定的检测单位现场抽样或检测,要加倍进行抽样。 第十八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不得承担见证取样检测业务;承担工程质量见证取样的XX矿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外的检测单位,不得与该工程的施工单位、业主有经济关系或隶属关系,同时,必须经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审查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见“附件六”)方可在XX开展检测业务。 第十九条 为更好地执8、行见证取样制度,检测单位不得到施工现场接样,也不得以收样点等变相形式到现场接样。 第二十条 取样人员、见证人员、检测人员,有失职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撤消在XX建设工程领域的从业资格,造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XX公司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表一:见证取样送检人员授权委托书工程名称监督注册号工程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 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检测单位工程管理 单位见证人工作单位职 务职 称见证人签字见证范围:工程管理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公章): 总监签字: 日 期:施 工 单 位取样人工程单位职 务职 称取样人签字取样范围:施工9、单位(公章):项目经理签名: 日 期:说 明1. 本表一式五份,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各一份。2. 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向质量监督机构递交本表。附件二:见证取样记录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管理单位样品名称出厂编号或批号取样部位取样数量代表批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取样地点取样日期封样设施封样人员见证记录见证单位盖见证取样专用章:见证员签字见证员合格证号取样员签字取样员合格证号见证检测单位签章:接收人接收日期记录日期年 月 日本表一式五份,监理、施工、工程管理单位、质量监督站 检测单位各留一份每张记录表只填写一种原材料、试件或试块。附件三:见证取样记10、录专用章见证单位:见证人: 编号:1645附件四: 见证取样送检封志见证取样送检记录单编号:工程名称: 使用部位: 取样日期: 样品名称: 90规格品种: 强度等级(牌号): 代表数量: 样品数量:见证人员(签字): 取样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名称): 附件五: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上报表 编号:委托单位工程名称见证委托单编号工程管理单位监督注册号委托单编号监理单位见证员资格证号施工单位取样员资格证号预拌混凝土企业见证员资格证号委托日期检测日期报告日期委托单序号试件材料名称使用部位规格品种强度等级(牌号)代表数量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报告编号不合格情况详细记录质量监督机构签收人:填表人: 11、检测单位(盖章):说明 1、本表由检测机构填写,检测结果达不到规定标准,检测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质量监督站报告。 2、本表一式两份,质量监督站、检测单位各1份。附件六XX矿区单位工程检测试验项目及检测试验单位申请表单位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盖章): 申请检测试验单位: 申 请 日 期: 检测试验项目及检测试验单位申请表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申请检测试验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申请检测试验项目明细检测试验参加人员监理单位意见:审查(签名):(盖章) 年月日XX矿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意见: 审查(签名):(盖章) 年月日质量监督站意见: 审核(签名):批准(签名):(盖章) 年月日说明:以上检测试验项目是指XX矿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不能进行的检测试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