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项目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4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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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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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生产项目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机构图4法人代表(矿长)岗位责任制4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2、负责全矿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66、解决涉爆人员及检查所提隐患整改工作。68、负责全矿六大体系业务领导工作,做好工作考核。6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61、负责安全指挥中心的全面工作。63、负责对火工品的全程管理,严格按各项制度进行认真管理。75、负责指挥中心安全信息的分析、处置和上报工作。7安全科长岗位责任制7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2、法令。93、负责全员法制、安全、消防教育工作。95、负责火工品库看守员的管理、考核工作。9爆破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10六、 合理安排现场施工人员作业,达到安全可靠,低耗高效。12九、 参加爆破事故调查和处理,提供各项技术参数。12安全员岗位职责134、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值班时会客或者留宿他人。14保管员岗位职责169、 严格落实雷管保险柜入库清退“双柜分存制”。17爆破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175、 失效变质或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民爆物品,严禁出入库。18爆炸物品领取、发放制度185、 雷管、炸药不得混装同一车厢。229、 运送人员在井下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绝缘矿灯。22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3、度231、 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一律不得使用。258、认真筛查隐患,积极整改,确保火工品各个环节安全运行。27消防和动火焊管理制度29一、 消防302、 火工品库及院内墙外15m范围内不得有烟火及易燃物;304、 库区严禁工业级民用电缆、电信穿越;306、 保证值班通讯畅通,发现情况立即上报并及时组织处理;30二、 动火焊30定员定量制度316、 运输爆破器材时不准超过规定的数量。325、爆破员出井后,保管员要根据雷管编号认真登记如实入库;33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制度339、 做好值班期间的各项记录,保证记录规范、清晰。34一、 安全技术培训领导机构35二、 安全教育培训后的任务35三、 培训内4、容35四、 培训安排351、 对思想异常,工作不力的人员应随时教育培训。35五、 管理制度35六、 培训记录35十、 成立保卫领导组36十一、 保卫人员36十五、 保卫人员随身携带防卫器材并要合理使用。36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37一、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372、 报告事故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37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发放、使用管理制度384、 从事火工品各运作环节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417、 不得同时对雷管、炸药进行装卸。414、 入库雷管和清退雷管应分别存放在指定保险柜内。436、 火工品箱储存库房门应实行双人双锁。43装药放炮工安全操作规程43一、爆破材料贮存44二、爆5、破材料的运送44三、井下放炮443、用几个抽几个,不准多抽,不用不准乱扔乱放。453、放炮前,放炮母线扭接成短路。463、放炮时,所有人员都应在警戒线之外。465、警戒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局、矿的规定。47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情况,可以重新连线放炮。473、严禁在残眼上继续装药放炮。47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机构图矿 长 检 身 员安 全 员爆破技术员检 身 员看 库 员保 管 员安全科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安全副矿长法人代表(矿长)岗位责任制1、 法人代表,是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公安部门制定的民爆物品各项管6、理制度。2、 负责核实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使规章制度贯彻实施。3、 负责制定本单位民爆物品经销、使用年度计划,呈报公安部门,并负责到公安部门审批单位需经销的民爆物品。4、 负责对本单位民爆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5、 经常了解接触民爆物品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思想态,及时采取措施,对不适合继续从业的人员,要及时按规定整改。6、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7、 认真考察、选配思想好、素质好、责任心强,在我县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员从事民爆管理,7、并通过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的审批把关工作。8、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严格审查,不得接触民爆物品及从事民爆管理工作。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以及矿安全办公会议的决定,代表矿安委会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行使安全监察权力。 2、负责全矿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 3、协助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安排布置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制度。 4、负责全矿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8、思想教育及新工人入矿的安全培训工作。5、负责火工品全面管理工作,从购进、保管、领用、监管等全面负责。6、解决涉爆人员及检查所提隐患整改工作。 7、负责全矿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各部门之间的安全工作,提出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各项工作的实施。 8、负责全矿六大体系业务领导工作,做好工作考核。 9、管好用好安全奖励基金,组织领导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并负责接待上级对矿的安全检查工作。 10、参与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工作。组织全矿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整改措施,做好全矿安措资金的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11、抓好岗位标准化作业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作业环境。 12、组织领导全矿9、性的安全大检查和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组织有关部门,生产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逾期不处理者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单位的责任。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负责安全指挥中心的全面工作。2、负责组织指挥中心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矿安全工作的决定、规章制度等。3、负责对火工品的全程管理,严格按各项制度进行认真管理。4、负责火工品日常管理,涉爆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购进、保存、领用、清运等全程负责管理。 5、负责指挥中心安全信息的分析、处置和上报工作。 6、负责对执行安全指令不到位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7、负责组织当日安全生产调度会议。 8、负责10、督查本矿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9、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任务安全科长岗位责任制1、安全科长是火工品保管、发放、使用过程中具体操作的管理者,受安全副矿长领导,直接承担矿长对火工品实施管理的责任。2、负责对看库员、保管员、爆破员、检身员、安全员等涉及火工品从业人员业务操作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3、负责对涉爆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予以纠正、罚款直至辞退。4、负责对火工品管理库区安全设施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并且对需要补充、完善、维修的安全设施提请矿委会或有关职能部门予以解决。5、要不间断的对保管员发放数量、库存数量等各种记录进行核对,发现可疑迹象要刨根问底调查清楚,明确火工11、品能严格使用,严禁一枚雷管一卷炸药流入社会,构成危害,否则应负法律责任。治安保卫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2、按照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全矿治安保卫总体方案,搞好矿生产区、库区、办公场所、职工住宅区的安全保卫工作。3、负责全员法制、安全、消防教育工作。4、负责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搞好巡逻岗检,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5、负责火工品库看守员的管理、考核工作。6、负责对全矿各要害场所及关键部位消防器材的配备、管理、监督、检查,制定消防应急预案。7、参加有关的安全检查。8、在公司保卫部领导下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12、分析和处理工作。爆破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完成爆破施工作业。2、负责制定爆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严格按照爆破作业程序的规定进行组织指导。4、负责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法制教育培训和岗位技术培训。5、按照作业地点作业规程规定:对爆破技术参数进行设计,设计要根据地质围岩情况进行。6、根据现场情况对爆破作业进行现场技术评估,做到提前防范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7、负责对爆破效果的质量检查,制定及修改爆破安全技术措施,对爆破效果及时总结安全评估报告。8、负责制定盲炮瞎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9、参加爆破事故调查和处理,提供各项技术参数。爆13、破员岗位职责1、 全面掌握各种爆炸物品的性能,严格遵守爆破技术规程,自觉接受安全员的监督和公安机关的管理。2、 持爆破员信息卡领取并保管当班使用的爆炸物品,严禁将爆破员本人信息卡转他人代领、代管。对当天(或当班)使用剩余的爆炸物品,要及时退库,不得随处存放、私自留用或转借、转送他人。3、 对当日领出、消耗、剩余的爆炸物品,并由当班安全员和检身员查验签字后和安全员同面将剩余火工品交保管员清退入库,作为下一班使用的其中之数,严禁虚报消耗数量。4、 装配雷管、炸药时,必须在爆破现场进行,严禁在爆炸物品仓库、休息室和其他人员聚居的地方操作。5、 在爆破作业时,要听从爆破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发现不安全14、因素,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现场负责人。爆破员有权拒绝执行各种违章指挥。6、 爆破作业出现盲炮时,必须在20分钟后进入现场,并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加以处置,盲炮排除后,要检查和清理现场残余的材料,确认安全时,方准作业。7、 爆破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要进行认真检查和清理,不准留有残余的爆炸物品。8、 在爆破作业时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报告现场领导和主管领导,并积极协助搞好调查。爆破技术员岗位职责一、 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完成爆破施工作业。二、 负责对爆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具体实施。三、 严格按照爆破作业程序的规定进行组织指导。四、 根据现场情况对爆破作业进行现场技15、术评估,做到提前防范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五、 在现场组织爆破时,对所需火工品数量、炮眼角度数量认真监督指导,对爆破效果及质量负责。六、 合理安排现场施工人员作业,达到安全可靠,低耗高效。七、 负责监管爆破物品保管员现场管理及爆破员、班组长、瓦检员等三人连锁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八、 负责爆破效果的质量检查,制定及修改爆破安全技术措施,对爆破效果及时总结安全评估报告上级负责人。九、 参加爆破事故调查和处理,提供各项技术参数。安全员岗位职责1、 对本单位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购销、运输和使用实施全程监督检查。对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及时指出、予以纠正。2、 发现事故隐患必16、须立即报告单位领导或当地公安机关,并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整改。3、 监督爆破员和押运员按规定领取携带、押运爆炸物品。严禁同时间领取或携带雷管炸药。4、 会同爆破员共同核定当天(或当班)爆炸物品使用量,对使用剩余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点、退库,做到不多领、不少退,全程监督并认真签字。5、 监督爆破员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爆破作业,并协助爆破现场负责人组织好安全警戒工作。6、 本单位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案件和爆炸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调查。看库员岗位职责1、 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值班时要勤走动、勤查看,不得在库区内吸烟、用火,拨打手机。2、 不准出现脱岗17、漏岗和替岗现象,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检查、登记,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3、 对进出车辆要及时检查、认真登记,对证件和实物不符的车辆,要予以扣押,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4、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值班时会客或者留宿他人。5、 经常检查照明、避雷等安全设施是否正常、有效,严禁在库区内堆放其它杂物。6、 当库房受不法侵害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属地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处理。库区检身员岗位职责1、 严格遵守库区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库房双人双锁,在工作中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得饮酒。2、 严格检查进入库区的每个人员和入库房人员,对本单位涉爆人员要确认其职责工种并对其进行严格检身,内容有:是否穿防静18、电服装、是否有饮酒现象、是否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对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带入库房内。3、 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库区要求进行登记,未经许可或与工作无关的人不得进入库区或库房,对例行检查的上级单位人员进入库区、库房要求严格按规定对其进行检身。4、 检身时出现特殊情况必须会同保卫人员立即进行处理并上报安全科、调度室或相关领导,并有检身记录(或填入值班记录内)。坑口检身员岗位职责1、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2、 负责对出入坑人员进行严格的身体检查和携带物品的检查,严防出坑人员私藏民爆物品,严防民爆物品流入社会。3、 与当班安全员、爆破员认真清点当班使用量,并登记签19、字督促安全员、爆破员将剩余的雷管、炸药及时清退入库,不准留置或其他地方搁放。4、 做好出坑检身登记,要将当班使用民爆物品情况在当班副矿长监督下与保管员核对无误后在登记本上三方签字。5、 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因检身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发生涉爆案件,追究当时检身员的责任。保管员岗位职责5、 严格遵守爆炸物品储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库房双人双锁;在工作中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得饮酒、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代办、不得在库房或库房内会客、留宿。6、 严禁身上带电、火入库,严禁在库区或库房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工作时间必须着防静电服装。7、 熟练使用民爆信息系统的操作规程,做到精确无误,卡账一致、账账一致,账物相符。20、8、 爆炸物品入库、发放、清退的必须认真负责,依据凭据清点数量及时输卡、记账、签字,对违反规定将爆炸物品出入库的,有权拒绝发放和存入,定期清点库存爆炸物品,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工作机关,并积极协助案件侦破。9、 严格落实雷管保险柜入库清退“双柜分存制”。10、 严禁混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严禁将其他危险物品存放在爆炸物品仓库内。11、 经常检查库内温度、湿度以及通风状况和库内外的安全设施,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严防爆炸物品被盗和爆炸事故的发生。12、 对民爆物品领退登记薄册,雷管信息登记薄册按使用序号认真登记、签字、落实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并妥善保管21、,否则发生问题实行责任倒查。爆破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1、 对出入库的民爆物品,必须认真查验审批手续,核对数量、严格履行登记签字制度。2、 出库的民爆物品,必须由保管员依据合法、有效的凭证发放,非保管员不得发放民爆物品。3、 领取和清退民爆物品必须在专门发放清退室进行。不得进入民爆物品的库房。4、 出库时,守库员要认真查验出库手续和装载的爆炸物品,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5、 失效变质或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民爆物品,严禁出入库。6、 安全员要定期检查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工作,对帐目混乱、帐物不符以及违章收存和发放民爆物品的,要及时予以查纠。爆炸物品领取、发放制度1、 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在实施爆破作业前,由22、爆破员核定爆炸物品使用数量,并与安全员共同领取爆炸物品。2、 在领取爆炸物品时,要认真填报爆炸物品领取单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领取爆炸物品。3、 领取爆炸物品时,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运输工具,严禁酒后领取爆炸物品。4、 仓库保管员要认真查验爆炸物品领取单,对审批手续不健全的,有权拒绝发放。5、 仓库保管员要经常点验库存的爆炸物品,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及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一律不准发放。6、 仓库保管员要严格落实雷管编号管理制度,凡未经编号的雷管不得发放。火工品出入井登记清点制度为了加强对火工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火工品丢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9、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23、民爆物品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管理。10、 检身员必须对出入井人员进行严格的身体检查和携带物品的检查,严防出井人员私藏火工品,严防火工品流入社会。11、 检身员每班必须对出入井火工品数量认真清点并登记,检身员不得出现假检行为,否则严格处罚,运送火工品人员必须主动配合检身员、看库员的清点工作,不得出现强词夺理、辱骂等过激行为,否则予以200员的经济处罚并停工处理。12、 班组长、爆破员、瓦检员、安全员出井后,根据当班火工品使用数量如实在民爆物品出入井检身登记薄上认真签字,不得代签字或不签字,否则每出现一次处罚100元。13、 看库员、保管员必须对爆破员出入井后剩余的雷管进行开箱清点,清24、点无误后方可进行入库工作。14、 检身员、看库员、保管员在清点过程中,如发现实际使用雷管数量与剩余雷管数量不符时,要及时汇报安全科。15、 本规定未叙部分执行民爆物品管理制度。16、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坑口检身制度1、 凡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都必须自觉执行进出坑口验身制度,设1至2名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的坑口验身员,负责坑口验身,杜绝爆炸物品的流失,堵塞流失渠道。2、 凡是进出坑口的人员,坑口验身员都必须逐人进行坑口严格的检验。3、 要重点检查爆破员运送炸药、雷管时,看是否与出库单上的数量相符,是否分箱加锁,分人运送,严防违章行事。4、 出坑时,要重点检查出坑人员是否私自携带炸药、雷管,25、对所查到的雷管、炸药要及时报告矿领导和公安机关,对爆破员携带的剩余炸药、雷管及时核对签字督促退回库房。5、 坑口验身员要认真负责,对当天的验身情况要当天向分管矿长或坑口主任作出详细汇报。特别是使用民爆物品的情况汇报详实。运输管理制度井上运输制度1、 运输爆炸物品时,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发给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准运输。2、 运输爆炸物品必须有押运员押车,运输途中押运员不准乘坐驾驶室内,所运物品必须绑扎牢固,严防丢失。3、 运输途中,严禁驾驶员、押运员酗酒,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驶,经过人烟稠密的城镇不得停车,在车内和附近不得吸烟用火。4、 运输车辆,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独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26、技改车、拖拉机、翻斗车及自卸车、拖挂车不准运输爆炸物品。5、 雷管、炸药不得混装同一车厢。井下运输制度6、 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7、 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8、 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及井下放置距离不得小于20cm,上、下井途中不得与其他人员同上、下。9、 运送人员在井下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绝缘矿灯。10、 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炸材料,不得携带爆炸材料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停留。11、 爆破工领取的爆炸材料不得遗27、失,不得乱扔乱放,不得转交他人,不得私自销毁、扔弃和挪作他用。12、 发现爆炸材料丢失、被盗,爆破工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向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13、 爆破工必须穿棉布或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14、 必须避开人员集中上、下井时间。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1、 爆破作业结束后,对当日(或当班)使用剩余的民爆物品要及时清退、退库,不得将爆炸物品存放在现场或带回家中,严禁转借,转送他人。2、 民爆物品的消耗数量必须及时准确的在民爆物品领取单上填写清楚,并由现场负责人核准签字。3、 使用剩余的民爆物品要及时清理,并核准数量,经安全员点验签字出坑检身员签字后退库。4、 保管员要认真查验退库的民爆物品,并28、做好入库登记,履行签字手续。5、 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民爆物品,退库时不得与合格物品混放,及时清点数量,报告公安机关。6、 凡使用剩余的民爆物品不及时清理、退库、造成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员的责任。废品销毁制度1、 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一律不得使用。2、 需要销毁的爆炸物品,必须登记造册,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公安部门报备案,在公安部门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3、 销毁时,应选择技术较高的爆破人员,制定适当的销毁方法,细致认真的做好销毁工作。安全例会制度1、 为确保火工品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每月组织召开两次安全例会,每30号、15号下午3:00在火工品库值班室召开,参29、加人员有主要领导和库区所涉人员。2、 分析半月的安全状况、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做出回顾总结,有问题的及时安排解决。3、 对所有涉爆人员上岗情况、思想动态作出分析,对持证或培训做出安排,对思想有异常人员要加强思想教育,重点监管或辞退。4、 对库存、储存、批供账物做出合理分析,保证使用量和使用安全。5、 对领用清退等环节进行总结分析和工作安排。6、 每次例会要记录在专用的记录薄上。安全检查制度1、为确保储存、领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要由主要领导负责人,组织对库区安全状况以及使用情况进行10天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定于每月1、10、20号进行。2、检查过程中要对库区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如有不符合要求30、或损坏情况及时进行整改,特别是监控设施的使用情况。3、要对库区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合格、配备是否充足及其完好情况,如有损坏或不足及时更换补齐。4、要对库区账物进行仔细检查,账物是否相符、储存是否规范。5、上述要有检查记录并填写。6、对库区人员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是否按规定巡查、是否存在睡岗、脱岗或其它不负责任行为,发现情况立即进行整改教育。7、对领用环节要不定时进行检查,对票据签字、运输、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8、认真筛查隐患,积极整改,确保火工品各个环节安全运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 为保证我矿民爆物品存储、使用的安全,对我矿重大危险源要认真分析,制定31、各项管理应对措施。2、 我矿民爆物品存储、使用各环节中,防火、防盗、防爆、防洪作为重大危险源来重点管理。3、 防灭火:库区靠近山林,是我矿库区的一重大危险源,因此,为库区防灭火设施设备要按要求配备存足,库区方圆200米范围内严禁明火、烟火,要求每半小时对库区周边进行巡查,特别是出入库区人员要登记、检查,严防火种进入库区或附近山林,如有情况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如有失火现象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体系进行汇报和灭火,确保库区安全。4、 防盗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对出入库区人员要严格执行检身认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每半小时进行巡查、监控视频值班,不得有一分钟的缺岗,认证查看各路视频信号,发现问题立即汇报32、解决,如遇带械抢劫,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要先汇报派出所和我矿应急领导组,并立即进行抓捕和保卫等工作,不让民爆物品流入不法分子手中。对领用涉爆人员要建立档案,经常涉爆人员的思想动态,领用过程中物账要求准确无误,剩余火工品及时清退,不丢失一枚雷管、一颗炸药,不给社会造成负担。5、 防爆也是我们的重大危险,因此,在存储领用过程必须按作业规程进行作业,防静电、防碰撞、防雷击等必须按规定执行,按要求设置防爆设施,并经常检查,如有情况要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抢险避难,井下使用要按作业规程严格要求,严防作业过程中的爆炸事故。6、 防洪、雨季时节,一定要加强防洪检查,在每半小时的巡逻中,要对雨势进行查看,严防山33、洪入侵库区。7、 上述重大危险源要制定在应急预案内,并对以上重大危险源要在每次例会中加以分析并要有应对措施。消防和动火焊管理制度为确保我矿火工品因高温而引发的恶性事故,做到预防为主,特制定如下:一、 消防1、 火工品库必须配合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每天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随时正常使用;2、 火工品库及院内墙外15m范围内不得有烟火及易燃物;3、 火工品库所有入库人员应身着抗静电阻燃服装,不准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和手机等失爆电器;4、 库区严禁工业级民用电缆、电信穿越;5、 每天检查库内的通风状况及温湿度,发现有升高迹象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6、 保证值班通讯畅通,发现情况立即上报并及时组织处34、理;二、 动火焊1、 必须由火工品库值班人员负责消防,值班矿领导现场统一指挥,由安全指挥中心专人负责监督安全施工;2、 施工地点20m范围内应清除易燃物,并提前洒水降温,且不得有火工品存放;3、 施工点下风测应用不然材料遮挡并随时观察风向进行调整,防止火星飞跑;7、 施工前应于施工点附近准备两个灭火器和不少于0.2m的消防沙,消防水必须能随时喷洒到施工点20m范围内;4、 施工时气瓶应存放于远离火工品50m院内;5、 施工时点火器有矿级领导保存,全部符合标准方可点火施工;6、 施工时应尽量缩短时间;7、 施工完毕后,火焊器材立即撤离库区,工作地点由消防人员负责在作业地点20m范围内再次用水喷洒35、,并派指挥中心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定员定量制度1、 保管员、看库员、爆破员、押运员、安全员都必须是经过县民爆炸药物品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并持有公安机关核发合格证人员担任,实行专人运输、专人储存、专人使用的制度;2、 看库员必须多人以上,保管员、押运员至少一名专职人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证件;3、 库房按规定数量储存爆破器材,不准超过库容量;4、 爆破员在使用爆破器材时要按当班使用实际数量进行领取;5、 使用单位在公安机关办理购买爆破证时,必须持公安机关三级审批后的购买请示,购买数量不得超过库容;6、 运输爆破器材时不准超过规定的数量。电雷管编码制度为保证我矿有效管理电雷管使用,特规定如36、下:1、必须购买经公安部门审核同意具备合法手续且质量合格的电雷管,电雷管必须具备唯一编码号,否则不许购买;2、火工品库保管在发放电雷管时,必须如实登记电雷管编号,并经爆破员现场核实、确认、签字,电雷管编码本使用完毕后应立即上交公安机关备案;3、作业现场由当班瓦斯员对所使用的每一枚雷管认真清点登记在三人联锁放炮单上,并应记全雷管编码号,并由当班安全员现场监督监察;4、瓦斯员出井后必须把“三人联锁放炮单”交回安全指挥中心,安全指挥中心要对放炮单上的雷管编号对火工品库电雷管编码本逐一销号,以保证火工品库使用数量准确无误;5、爆破员出井后,保管员要根据雷管编号认真登记如实入库;6、对使用过程中因保存不37、当,导致号码不清晰,必须经矿相关领导同意后在现场监督使用;7、对购进异常号,必须经公安部门同意后,依据公安机关领导的授权方准按规定使用;8、涉爆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否则将根据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制度为加强民爆物品管理,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民爆物品的仓库管理,提高防范意识、杜绝不安全行为及隐患的发生,经矿委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7、 仓库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对当班一切事物负责,看库员实行两班值勤,夜班不少于10人、白班不少于5人,并要求值班人员每半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全面巡查。8、 仓库值班人员必须及时掌握当班各项防护设施的情况,无38、损坏、无异常,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有关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9、 做好值班期间的各项记录,保证记录规范、清晰。10、 严格执行火工品清点、领退制度,做好来人检查记录,出现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或调度室汇报。11、 严格执行火工品出入库制度及账目管理制度,保证账物相符,账据相符,确保不丢失、不遗漏。12、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必须认真清点上班发放留存的火工品数量,核对无误。13、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或临时离岗必须有委托人并签订委托协议书,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岗,严禁脱岗、串岗、睡岗。14、 确保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有足够数量的防盗监控设施,并要定期检查,有损坏过39、期及时更换补足。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增强涉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操作技术水平,具备预防各类事故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一、 安全技术培训领导机构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单位:安全指挥中心科室人员、各生产队队长、库区保卫组长二、 安全教育培训后的任务1、 负责全体涉爆人员的教育培训;2、 负责新增涉爆人员上岗前的教育培训;三、 培训内容1、 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程、命令、指示等;2、 各工种岗位责任制;3、 各工种操作规定;4、 矿内管理制度;四、 培训安排具体由安全指挥中心每半月组织相关涉爆人员进行一次培训;1、 对思想异常,工作不力的人员应随时教育培训。五40、 管理制度1、 保证受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参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课堂纪律。2、 队不参加培训的人员按违章论处;3、 对学习成绩优异者予以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六、 培训记录1、 每次培训内容要有记录。2、 参训人员要有签到记录。安全保卫制度十、 成立保卫领导组组长:安全矿长副组长:生产副矿长 技术副矿长 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机电副矿长 通风科长 安全科长成员:看库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安全指挥中心,主任由安指中心主任担任。十一、 保卫人员必须选用政治可靠、思想好、身体合格且必须经严格的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十二、 火工品库必须昼夜排列,保证每班保卫人员不少于五人,其中二人负责监控室视频,随时41、观察全库动态情况且库内无人值班时设置周边报警系统,发现异常及时组织处理并及时上报,三人负责定时巡逻保卫。十三、 库内各门锁具必须于人员离开后立即上锁,库房大门在开启锁具后必须由专人看护,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库内。十四、 对进出来往车辆要严格检查,认真登记,对证件和实物不符的车辆要予以扣押,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十五、 保卫人员随身携带防卫器材并要合理使用。十六、 火工品院内必须配合不少于两条大型防卫犬并保证夜晚处于游动状态,库外配个不少于一条防卫犬对库区四周进行警戒。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1、 我们依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有较大涉险事故42、,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在一小时以上报有关上级监管部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同时可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 报告事故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1) 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 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 已经采取的措施。(6) 其它报告情况。3、 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首先报告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4、 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的情况时,依照规定43、及时续报。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1、 认真编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有关单位。2、 要认真贯彻学习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组织培训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3、 对应急预案设施演练并总结归档。9、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1、 我们要认真落实每月两次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结果要组织例会进行分析并落实整改隐患。2、 认真分析重大危险源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重大不安全因素,组织不定期重点检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劳保用品验收、发放、使用管理制度:44、一、每月五日前,计划员必须把劳保用品计划经供应科长审批后报公司采供部。二、劳保用品到货,计划员必须向公司采供部索取下列资料:煤炭安全标志准用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三、劳保用品到货后,除严格执行计划员、管理员、保管员的“三位一体”验收外,还必须有一名安监人员参加。四、肥皂、毛巾、布袜的发放由队组提供花名表,经劳资科核定人数、工种出勤后到供应科领取;工作衣、安全帽、水鞋的发放,由队组出领料单到供应科领取。五、计划员审批劳保用品时,必须严格按漳村煤矿劳保用品发放规定执行;对劳保用品的发放执行24小时工作制。六、若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工人有权到供应科更换,供应科要找出原因及时向公司采供部反45、映情况。安全管理制度8、 为确保我矿民爆物品储存领用的安全,必须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9、 首先成立相关安全领导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并保证合法规范,取得相关资格证书。10、 对库区储存要保证符合国家规定,设施设备、消防监控、报警、保安等,要制定相应规定、措施,有问题及时整改。民爆物品使用要坚持定期检查汇报制度。定期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库房安全设施情况,定期分析汇报涉爆人员思想动态情况。11、 详细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培训制度、安全检查例会制度、领用制度和作业规程,并监督落实。12、 严格对涉爆人员的政治思想考核和上岗审核,对涉爆人员上岗必须有公安部门签注意见的审核证明书方可上岗。13、 46、认真排查各种隐患,并制定制度措施,严防突发事件发生。14、 建立健全各岗位责任制度并层层签订责任书。15、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3、 从事火工品各运作环节的人员必须经严格审核、政治可靠、思想好的人员担任。4、 从事火工品各运作环节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5、 装卸、运输、储存环节接触或靠近火工品30m范围内的人员需身着抗静电服装,且不得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不得携带失爆电器进行工作。6、 装卸火工品前必须于作业地点四周布置警戒,不准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作业现场。7、 不得同时对雷管、炸药进行装卸。8、 用人力搬运、装卸爆炸材料,单人操作时每人每次不得超47、过一箱且不得超过30kg,二人协作时每次不得超过两箱且不得超过60kg,操作时要抓稳抓紧,轻拿轻放,避免爆破材料受到摩擦、挤压或撞击,严禁扔、掷、碰撞等违规操作行为。9、 装卸完毕,押运工要立即与保管员清点数量、品种,确保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10、 爆破工要按领用单数量准确无误领取火工品,清退时必须清点无误并记录签字。11、 雷管炸药应分装放在耐压、抗冲击、防雷、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并分箱上锁。12、 爆破工在领取爆破材料后和下班清退剩余火工品时应直接运送到爆破作业地点或火工品库中途不得停留。13、 运送雷管和炸药人员距离应保持在10m以上,且避开人员集中上下井时间。14、 人车运送爆破材料48、上、下井时,每节车内搭乘的携带爆炸材料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它人员不得同车上下。15、 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可由爆破工或爆破工监护下,由其它人员运送。16、 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材料量不得超过以下规定:3、 同时搬运炸药、起爆材料不得超过13kg;4、 拆箱(袋)运搬炸药不得超过20kg;5、 背运原包装炸药不得超过1箱(24kg);6、 挑运原包装炸药不得超过2箱(48kg)。4、 严格执行出入井检查与数量核对并进行记录与签字。5、 井下爆破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炸药、雷管箱应分别存放在木质或其它绝缘材料制成的专用爆炸箱内。1、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置在放炮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护完整49、,避开机械和电器设备的地点。2、 炸药和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箱内并加锁,严禁炸药和雷管混放,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3、 任何人不准在存放爆炸材料箱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炸药箱上。4、 雷管和炸药箱应保持不少于20m的距离存放。6、 地面储存:1、 建立出入库检查等级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登记,做到帐清楚,账物相符。2、 专用仓库应由保管员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内,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进行其它活动。3、 对于性质相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它物品,储存的民爆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4、 入库雷管和清退50、雷管应分别存放在指定保险柜内。5、 炸药应存放于保险库房内,并有序排放,不得超过4层,并留有通风行人通道。6、 火工品箱储存库房门应实行双人双锁。7、 民用爆炸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及时清退出库,并经公安机关进行销毁。8、 每天对库内的温度、湿度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装药放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破材料贮存 第一条:爆破材料的贮存运送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管理条例执行,库内爆破材料存放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发放和领用爆破材料必须严格执行本矿制定的爆破材料领退制度。 第三条:禁止携带矿灯进入爆破材料库房内,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51、衣服,禁止空化纤衣服。二、爆破材料的运送 第四条:禁止利用矿车送爆破材料,用人工运送爆破材料时,禁止将炸药和雷管装在一个容器内。 第五条:禁止将爆破材料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第六条:领取的爆破材料必须装在专用木箱内,并分放加锁,领取后迅速入井,中途不得停留。 第七条:在入井行走时,要避开人流高峰期,电雷管必须是放炮员亲自携带,炸药可以在放炮员的监护下由熟悉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人员携带或放炮员携带。三、井下放炮 第八条: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禁止.0放炮合格证,并有两年以上采掘工作面经验的工人担任。 第九条:放炮员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木箱内,并加锁,专用木箱必52、须放在支架完好,无片邦冒顶危险,避开机电设备的地点,严禁乱扔乱放,每次放炮时,都要把炸药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第十条:从成捆的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先将成捆的雷管脚线理顺、解开脚线端头绑线轻轻拉直,将雷管脚线拉在木梁或棚腿上,准备单个抽取。 2、抽取时,一只手拉住被抽雷管前端脚线(离雷管前端4 -10厘米)另一只手抓紧其余雷管脚线,然后轻轻把雷管抽出来,抽出的雷管必须将脚线末端扭结。 3、用几个抽几个,不准多抽,不用不准乱扔乱放。 4、需要雷管抽完后,应将剩余雷管脚线挽好放入专用箱内,并上锁。 第十一条:装配引药。 l、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免电气设53、备和导体的放炮工作地,蕞附近进行,严禁工作人员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 2、装配引药的数量,以一次放炮需要的数量为限,不得随意多装引药。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用木棍或竹棍扎眼后,将雷管全部插入药卷内,禁止将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雷管固定在药卷内,并将雷管脚线末端扭结。 5、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雷管受震动或冲击,以及防止折断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第十二条:装药前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 1、装药前必须将工作面的信号按扭和煤电钻取出到工作面15-20米的安全地点。 2、装药前当班班长、瓦检员必须在现场检查顶板、支架、瓦斯情况,54、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后才能让放炮员进行装药工作。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都不准装药、放炮。 1、采掘工作面的支护落后于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或者留有伞檐时。 2、装药前和紧接放炮前,瓦斯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放炮地点,附近2 0米以内风流中和贯通的对方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时。 3、放炮地点20米以内,有未清除的煤、矸、矿车或其它的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4、炮眼内发现异常,湿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 5、装药、放炮前,瓦检员没有检查瓦斯浓度或没有将检测结果通报给放炮员时。 第十四条:装药时,必须先用掏勺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贾炮55、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许冲撞和掏实,使炮眼内各药卷彼此密接,然后用水炮泥和炮泥把炮眼剩余部分封严。 第十五条:连线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能同任何物体相接撞。 2、放炮母线必须随用随挂,放炮母线和连接线(或直接连到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道轨、金属管、钢丝、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放炮母线长度:平直巷道- 7 0米,拐弯巷道-50米,上山巷道-70至90米,下山巷道-50至70米。 3、放炮前,放炮母线扭接成短路。 第十六条:放炮必须使用防爆型放炮器,不得采用其它方法放炮。 第十七条:放炮员必须最后撤离放炮地点。从瓦检员手中56、接到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让别人,不到放炮通电时,严禁把钥匙插入放炮器内。放炮后,必须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第十八条:连线前必须先设放炮警戒。 1、联线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放炮员必须为警戒人员。 2、警戒线必须设在顶板、支架完好的地点,并要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放炮时,所有人员都应在警戒线之外。 4、工作面若与其他采掘面贯通,在相距1 5米时,必须在要贯通处设警戒,直至贯通,贯通处两头都要在放炮前检查瓦斯。 5、警戒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局、矿的规定。 第十九条:放炮员接到班组长的放炮命令后,必须57、先发出放炮警戒号,至少再等5秒钟,方可放炮。 第二十条:放炮后,放炮员必须和班组长、瓦检员巡视放炮地点,检查瓦斯、顶板、支架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第二十二条: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至少要等5分钟后(使用延期电雷管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第二十一条: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情况,可以重新连线放炮。 2、重新连线放炮仍不响时,可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3、严禁在残眼上继续装药放炮。 4、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中拉出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 5、处理瞎炮时,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一切工作。 6、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和矸,收集未爆的雷管和炸药。 第二十四条: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当班放完时,必须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清情况。 第二十五条:在本班放完炮,吹散炮烟并经班长同意后,放炮员必须大声叫喊“放完炮啦”,方可撤警戒和让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 第二十六条: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写消耗单并须经班组长长签字。当班要办好爆破材料退还手续,不准私藏电雷管及炸药。 第二十七条:向下班放炮员交班,介绍当班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