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例会、检查等)(3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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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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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例会、检查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资料标题10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说明1. 负责人岗位责任制;2. 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3.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4. 保管员岗位责任制;5.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6. 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7. 押运员岗位责任制;8. 驾驶员岗位责任制。一. 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标准,切实保证安全经费投入,配足完善的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2、按照国家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负责设置本单位的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适应的机构和人员,以确保安全工作的正常进行。 3、组织制定企业及施工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明确企业各级干部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责任,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4、经常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问题,针对本企业存在的隐患组织制度本企业的安全技术改进措施,并逐一落实。 5、定期不定期织组安全检查,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7、对企业及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统计上报,并认真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8、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促使安全生产切实,做到警钟长3、鸣,常抓不懈。 9、负责民爆物品的使用,协调配合公安机关搞好使用安全管理。 10、领导职工努力工作,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接受上级部门的审记及检查。二. 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必须按照市区安全机关对爆破器材的使用进行监督。必须按照爆破要求为用户提供服务,不准借故和无故刁难用户,如无正当理由,为用户提供服务,造成经济损失,视情节追究责任。 2、保管好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转让他人代运、代存,不得转借和挪作它用。 3、禁止为无批准手续或手续不全的单位和人提供监督服务。不得向用户索要财物和让用户请吃,请喝。 4、爆破前,应发出警报,人员安全撤离,确认安全后,才能施爆,施爆后检查有无瞎4、炮和险石,如无瞎炮和险石,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如存在瞎炮和险石,应立即采取措施,排出险情,瞎炮、险石处理完毕,发出解出警戒信号,施爆才能结束。 5、施爆前由专人,专车押送到指定地点,安全管理人员应将爆破器材与押运员当面清点后,双方签名。安全管理人员要监督爆破员施爆,不得离开施爆破地点,施爆后,如有剩余的爆破器材,安全管理人员应和爆破员当面点清,施爆后,如有剩余的爆破器材,安全管理人员应和爆破员当面点清,填写退库册,然后双方签名,安全管理人员凭此册将剩余的爆破器材随车当天退库,不得存放在库外任何地方,保管员收到爆破员退回爆破器材,经清点数量相符后签字,并登记上帐。 6、安全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的5、,轻者经处罚,重者解聘。涉及爆破器材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视情节追究责任。三.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每周检查民爆器材准购证、准运证使用情况,并作出记录。 3、每周检查民爆器材运输、押运持证上岗情况,并作出记录。 4、不定期检查仓储库容以及库区各种防护设施,并作出记录。 5、积极参与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并起带头作用。 6、负责仓储过期产品、报废产品销毁的登记和申报。 7、完成企业领导临时交办任务。四. 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核对来(提)货单和押运(提货)员办理好交接手续。 3、每日做好6、进、销、存帐务,每周与业务核对一次,确保帐物相符。 4、负责库内外的卫生清洁以及库容的整洁。 5、严禁将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同库储存。 6、未经企业许可,库内不许存放无关单位或个人物资。 7、负责民爆物品的流向登记工作。 8、完成企业领导临时交办任务。五.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之规定,必须服从领导的统一管理和安排,精心为用户服务,严禁无故刁难用户如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及收到客户投诉的,领导据其情节轻重处以警告、罚款、解聘或报请公安机关撤消爆破作业证。 2、必须按时参加定期举行的安全教育会议,如有特殊情况的,需提前请假,经批准同意方可,无7、故不参加会议的,处以100200元的罚款,连续缺席3次以上的,有权予以解聘。 3、对承担施爆业务,由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运往爆破现场指定地点,交由安全员点数、登记。运输途中不得停留,不得转交他人。爆破器材不得代买代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代替他人进行施爆作业。严禁私自为亲朋好友私买、私借爆破器材,违者领导有权予以解聘。 4、对单位或个人施爆,每次使用的爆破器材应由用户或安全员验收认可签字,否则无效。 5、在施爆作业过程中,对不符合安全的炮眼,爆破员不得进行施爆作业,施爆前,爆破员应发出警戒信号,让有关人员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安全员不在现场,爆破员不准施爆,爆破后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通知安全员或用户8、,及时排除险情。 6、严禁为没有办理开采或使用手续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施爆作业。施爆作业时,不得擅离职守,违者视情节轻重处200500元罚款或解聘。造成严重后果的报关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7、谢拒用户请客送礼,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索取服务费,如在违者,经查实,没收其个人非法所得,并处200500元罚款。 8、应及时准确为用户服务,不得影响用户生产,如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该服务爆破员赔偿。 9、严禁酒后及违章作业,违者处以100一200元罚款,并赔偿因酒后或违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损失。爆破完后,爆破器材未退库前不得饮酒,违者处l 00200元罚款。 10、凡爆破员违反上述规9、定造成经济失和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除报请公安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外,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人员医药费、赔偿费)及其它费用。六. 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本职工作,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责任感,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应付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仓库安全。 3、坚持原则,认真审核入库人员证件,并作好入库人员、车辆登记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和留宿库区。 4、值班期间必须加强对库区巡视,发现情况除保护现场和采取措施外,立即向企业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 5、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不得离岗,凡擅离职守者,造成被盗、火灾等事故发生,追究值班人员经济和法律责任。 6、作好值班10、记录,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库区警卫犬养护工作,确保库区犬防有效。 7、完成企业领导临时交办任务。七. 押运员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本职工作,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押运员必须持押运证、准运证方能上岗,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核批日期、路线押运、严禁超载、超限、超速行驶。 3、运输民爆器材时严禁搭乘无关人员或运载其它物品。 4、运输民爆器材中途休息或就餐时,车辆必须远离城镇、重要设施和人员较密集地段,押运员必须加强警戒,确保安全。 5、运输民爆器材中途丢失、被盗等事件,押运员必须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企业汇报,不得延识。 6、押运员作业时间严禁喝酒和弃车睡觉。 7、押运员必须及时、11、准确安全地将民爆器材送达目的地,炸材坚持放发到安全员手里,并与安全员做好帐物交接签收手续,。 8、每天必须坚持回收制度,每天必须坚持与站长撞面将第二天配送任务记录好,要热情服务,如果顾客反映企业到一次罚款10元,扣当月的奖励,三次以上不改正者扣发当年奖金,调出企业,完成企业领导临时交办任务。八. 驾驶员岗位责任制。1、熟悉、掌握本职工作,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2、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公安机关规定路线行驶,并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3、严禁将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同车装运,严禁同时搭乘无关人员及运载其它物品。4、遇雷雨或暴风雨天气,禁止运输民爆器材。5、运输民爆器材中途休息或就餐时,12、车辆必须驶离城镇、重要设施和人口密集地段,并协助押运员加强警戒。6、驾驶员作业期间严禁喝酒和疲劳驾驶,确保民爆器材安全运达目的地。7、驾驶员车速必须保持40-60码以下,如果出现超速一次罚款20元,扣除当月奖励,交警部门的罚款扣分自己负责。8、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车况良好,车辆正常运行。9、作风正派、思想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完成企业领导临时交办任务。资料标题11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说明1. 安全例会制度2. 安全教育制度3. 安全检查制度4. 消防管理制度5. 安全保卫制度6. 定员定量制度7. 装卸管理制度8. 废品销毁制度9. 出入库检查制度10. 动火动焊管理13、制度一. 安全例会制度: 会议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各施工队领导必须予以重视,为使安全生产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必须纳入安全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 2、会议要求: (1)、企业各施工队应每周召开一次; (2)、企业领导以及安全机构人员必须例会。 (3)、企业领导以及安全机构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人民生命高于一切”的观念。 3、会议议程: (l)、认真总结上周安全生产以及管理的工作情况; (2)、全面部署卞周安全生产以及安全管理工作;(3)、研究决定企业(各施工队)职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的培训和教育。 (4)、研究落实上级行业主14、管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全管理工作; (5)、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 4、会议由专人作记录二. 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教育时事故预防与控制的重要手段,为加强企业以及各工程队职工安全生产的观念,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指定本制度。1、为确保企业发展的需要,企业必须重视安全专业人才的培养,应积极选送职工接受高等教育和培训。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全面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4、定期或不定期学习掌握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以确保岗位明白职责所在。5、企业的15、安全责任人以及安全机构必须积极参与和起带头作用,确保全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三.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发现安全隐患最有效的手段,安全隐患的及时消除,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和目的,为确保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持制定本制度。 1、安全检查是企业及各工程队安全机构的重要工作,必须给予重视,检查工作要认真负责,且全面不留死角。 2、企业的安全机构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本部以及各工程的的施工活动和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作好检查记录。 3、各工程队的安全机构必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工程队的施工活动和安全设施,检查情况要书面上报企业备案。 4、应积极配合企业以及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16、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结果必须及时上报企业。 5、各工程队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必须及时书面上报企业。四. 消防管理制度: 民爆器材仓库防火工作为仓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确保仓库免受火灾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防火、人人有责,为区管理,守护人员有权制止进库人员携带火种进入库区。 2、仓库区域内,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燃烧杂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3、仓库周围十米内的可燃杂草要及时清除(每年铲除2次以上)。 4、库区的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要定期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5、作业区禁止车辆停放和修理。 6、库区消防水池的水不得挪作它用,要时刻保持蓄水量,以确保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水可17、用。 7、仓库值班人员要认真巡视,并作好每天的消防工作日志。 8、仓库区域如发生火情,值班人员必须及时扑救,未能扑灭火情必须及时打“119”火警和报告企业领导,尽力减轻火灾对仓库的危害。五. 安全保卫制度: 仓库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管理不到位,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为确保仓库安全,消除隐患,制定本制度。 1、民爆器材必须储存专用仓库内,严禁在库区随意堆放。 2、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必须分库存放,按规定高度和箱数进行堆码,严禁超量、超高堆码,库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3、装卸作业必须按规定作业,夜间操作严禁库内设置照明设备。 4、进、出的民爆器材,保管员必须认真核对单据,并及时入帐,确保18、帐物相符。 5、对变质、过期失效的民爆器材,必须及时上报企业清理出库,由企业核准并安排报废处理。 6、警卫值班工作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7、库区的各项防护设备必须加强管理,及时维护,严禁随意拆除。六. 定员定量制度: 民爆物品仓库,装卸作业是仓库安全管理的工作重点,稍有不慎即可引发安全事故,为加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有关人员未经仓库管理人员许可严禁随意走动。 2、仓库装卸作业区域严禁两辆车以上同时装卸作业。 3、民爆物品装卸作业区人员限定为: (l)、炸药类装卸不得超过3人; (2)、雷管类装卸不得超过2人; (3)、进入库区进行安全检查人员不得超过3人。 19、4、民爆物品装卸严禁多箱(件)搬运装卸。 5、严禁使用未经培训人员装卸民爆物品。 6、严禁超量储存民爆物品。七. 装卸管理制度: 为避免违规装卸作业,真正树立“安全第一”观念,确保装卸作业规范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1、装卸人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质和安全知识,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抛掷、拖拽爆破器材或在包箱上踩踏跨跃。 2、搬运、装卸时要轻放,包装箱不许倒置或侧放。 3、装卸时遇包装损坏,严禁在库房内或装卸过程中处理。 4、民爆器材不许夜间装卸,确实需要夜间作业,严禁在库内设置照明设备。5、遇雷雨或爆风时,禁止装卸作业。6、民爆器材堆放的总高度不应超过1.6米。 7、汽车装卸时,驾驶员不能离开20、驾驶室,多车装卸时车辆之间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同时进入装卸场地。 8、装卸人员、保管员进库必须正确使用消静电设施和穿带防静电的劳保用品。八. 废品销毁制度: 为确保储存安全,防止过期和报废的民爆器材引发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因产品质量问题,库房所存产品,由企业安全员负责清理妥善堆放,并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厂方,并由厂方运回处理。 2、因产品质量问题,企业收换回的产品,企业安全员必须及时清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厂方,交由厂方运回处理。 3、因运输过程造成产品破损不能使用的产品,由企业安全负责厂方联系,及时运回厂方处理。 4、公安机关收缴的报废产品,经企业领导许可,由企业安全员根据属性清理妥21、善存放,作好记录,交及时与厂方联系,运回厂方处理。 5、企业保管员、安全员严禁自行销毁过期、报废的民爆器材以及严禁转送他人。九. 出入库检查制度: 1、凡需要进入库区人员、车辆必须按要求登记后,方准进入库区进行装卸作业。 2、非民爆物品运输车辆(含企业内部车辆)严禁进入库区,如人员确需进库例行公事,车辆只能在库外停放,并出示证件详细登记后方准进入库区。 3、民爆物品入库要严格检查验收,正确履行入库手续和清点核对交接。要求: (l)、做好入库的检查验收,及时填写入库验收单: (2)、发现异常情况,应在入库验收单详细写明,并立即向企业报告。 (3)、不符合要求的民爆物品,要拒绝入库储存。4、民爆物22、品出库要认真审核提货单据,并按要求作好记录。要求: (l)、严禁凭电话、白条发货。 (2)、严格检查审核提货单(出库传票),确认与实物相符,方准放行。 (3)、及时、准确对民爆物品的流向进行登记。 5、进库人员必须服从仓库管理人员和警卫人员的安排,严禁到无关地方随意走动,不得在库区内修理车辆。 6、对同品种,同规格的民爆物品要遵循发零存整、发旧存新,即选进选出的原则。 7、检查审核工作结束,必须与押运人做好工作交接。十.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仓库安全管理,预防动火动焊引发燃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严禁在库房周围25米范围内23、动火动焊。 2、仓库设施维修如需动火动焊,必须报经企业批准,并在企业安全员监视下,方可作业。 3、库房门窗维护加固,需动焊,必须设置隔离设施后方可作业。 4、库管员、安全员应严格制止一切在禁区内未经批准的动火动焊行为。资料标题12安全操作规程一、总则 为在民爆器材经营活动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安全经营,防止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 公民爆物品运输、装卸的安全作业要求和安全质量管理。三、运输作业要求 1、确保车辆无故障才能投入运行。 2、携带的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证件必须齐全。 3、车辆必须听从库管员指挥,按规定驶入装24、卸作业区。 4、车辆在装卸过程中,发动机必须关闭并切断总电源,有坡度的场所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车效措施。 5、禁止在装卸作业区维修车辆。 6、车辆进入库区,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应 会同押运员看管货物。 四、装卸作业要求 1、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运输单和出库传票相符 并认真检查货物标志的完整状况,不符台安全规定的应拒绝装卸。 2、装卸作业时应根据货物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 放谨慎操作,严防失落,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掷。 3、装卸作业必须在库管员的监视下作业,推、码放置稳固。 4、车厢包装堆码高度不超过1.5米。雷管类堆码总高度不超过1.6米。 5、堆码整25、齐、靠紧妥善,易于点数。资料标题13安全检查记录、各种台帐记录说明1.物品出入库台账;2.人员出入库台账;3.进货台账;4.使用台账;5.应急物品定期检查台账;6.视频、报警仪器使用台账;7.人员教育培训记录台账;8.值班换岗台账;9.定时巡检台账等。1301物品出入库台账日 期出 / 入库品 名规格数量经办人备注 制表: 审核: 登记:第 页1302人员出入库台账日 期事 由进入时间离开时间当事人签字备注 制表: 审核: 登记: 第 页1303进货台账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进货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金额结算方式合同现款 采购员: 保管员:注:本单一式两联,第一联为仓库计账联,第二26、联交采购员办理付款并作为财务计帐联。第 页1304使用台账日 期品名规格数量时间经办人备注 制表: 审核: 登记:第 页1305应急物品定期检查台账日 期物 品情况处理方式处理结果制表: 审核: 登记:第 页1306视频、报警仪器使用台账日期 时间 1视频/2报警器情况处理方式处理结果制表: 审核: 登记:第 页1307人员教育培训记录台账序号日期姓名培训情况备注制表: 审核: 登记:第 页1308值班换岗台账日期交班时间交班人接班时间接班人备注制表: 审核: 登记:第 页1309定时巡检台账日期 时间项目情况处理方式处理结果制表: 审核: 登记:第 页资料标题1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根27、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为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工程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一、 工作细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一旦发生爆破事故,应及时按照预案实行,做到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二、组织机构由安全领导小组成立应急救援小组。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总负责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和善后处理。组员在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处理善后工作。企业领导和安全领导小组,28、配合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小组职能:1)及时向企业报告事态发展及抢险救护情况,提出救援意见和建议,执行企业领导决策、指示、命令、指挥现场处置行动;据实际情况需要立即与“110”“120”“119”等部门联系。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接到消息,立即报告煤矿领导,并赶赴事故现场勘察事故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调动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同时向相关上级部门报告。2)现场救援处置在进入救援现场前,应携带急救包、担架赶赴事故现场。要认真对现场进行勘探,及时将伤者抬至安全地带进行急救,同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120急救中心,送往医院抢救。事故救援指挥部应在最短时间内将29、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和部门,并隔离事故现场,清除事故危险源,避免事故扩大化。建立隔离带、警戒线、并要有专人值守,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区。作业现场出现的任何坍塌、落物伤人、高空坠落等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排除,对伤员组织紧急抢救,并急时通知120救助。发生事故后,企业负责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工程施工负责人要及时赶赴事玫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应急救援小组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指挥实施,迅速组织力量展开工作。事故现场救援行动中,安排专门人30、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在救援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3)伤亡人员善后处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发生险情位置须经专业技术人员确定安全、科学的排险方案后方予实施。对相关责任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防盗、防抢应急预案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规定了防盗、防抢的应急处理措施。第二条 应急组织机构煤矿下设指挥、通讯组、警戒组、救护组。一、指挥:矿长二、通讯组:财务人员三、警戒组:安全员四、救护组:行政人员第三条 职责一、指挥职责:负责启动煤矿防盗31、防抢应急预案,指挥各组人员,进行现场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员工学习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的落实执行,负责组织员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预案的演练。 二、通讯组职责:负责现场的通信联络工作,确保内外通讯畅通。三、警戒组职责:负责被盗、被抢现场的安全警戒工作。四、救护组职责:发生抢劫时,负责抢救伤员。 第四条 应急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2、一切行动听从指挥。 第五条 应急准备一、应急人员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急人员定期进行本预案的演练,二、应急设备、设施1、值班室准备防护自卫器具。三、应急联系电话1、匪警电话:1102、火警电话:1193、救护电话:120第六条 应急措施一、发生被盗应急措施32、1、指挥:接到被盗报告后,要立即启动煤矿防盗、防抢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人员,进行现场的监护工作。 2、通讯组:做好现场的通信联络工作。立即向110报警,报警时,要讲清楚被盗、抢地点。 3、警戒组:设置现场警戒线,保护好被盗、抢现场,等待公安部门的到来。二、发生抢劫应急措施1、现场人员的应急处置(1)现场人员应尽可能保持冷静和警惕,尽可能不要看歹徒的脸,并缩小身体与歹徒正对的面积,把手放在其视野范围内,切忌乱动。(2)以人身安全为第一,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条件下,尽可能保护煤矿财产。(3)报警后应急组要尽量与歹徒周旋,为公安部门现场抓获歹徒争取时间;若歹徒逃跑,应尽量记住歹徒的长相、年龄(大约)、性33、别、高度、体形、口音、服装、车辆特征以及歹徒逃跑的方向;目击抢劫的员工,应尽快记录所经历的情况以免遗忘;同时应保护好现场,不要触摸现场的任何物件,留下目击证人,等候公安部门到来。3、现场紧急处理措施(1)指挥:发生抢劫时,立即启动煤矿防盗、防抢应急预案,指挥各组人员,进行抢劫现场的应对工作。 (2)通讯组:迅速向110报警,对外联络、报告情况。报警时,要讲清楚抢劫地点、时间、抢劫方式(是否持刀、枪、或有爆炸物)、危险程度、有无人员伤亡及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如有人员伤亡,立即与120急救中心联系抢救伤员。(3)救护组:切断电源(歹徒未离开时), 及时抢救伤员。 (4)警戒组:负责现场警戒工作.34、 第七条 善后处理1、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现场调查,提供可能的破案线索。2、清点物、登记被盗物品和物品数量,确认损失并上报煤矿。第八条 预案的演练本预案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煤矿将演练过程、结果记录在案。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县,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安35、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4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5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6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 7生产管理、调度、保卫、36、安全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8企业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励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 9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10用人单位应根据上级部门规定的使用期限,结合企业经济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增发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定使用期限。 11企业要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片。按时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37、续。定时核对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第三条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38、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第四条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第二章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第五条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见附件一)和申报登记范围(见附件二)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见附件三),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第六条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数据库、档案库和定期报告制度,实现自身重大危险源的简易辨识与危险源的危险等级初次评估。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第七条单位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39、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第八条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第九条应该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第十条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第十一条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煤矿及所属企业应当对重40、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三条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第十四条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第十五条煤矿及所属企业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41、的投入。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第十八条各单位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第五章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第十九条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立项、监控、整改、审核、销项工作制度。第二十条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十一条煤矿及所属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42、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三)危险辩识与评价;(四)应急设备与设施;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两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条 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43、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第二条 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44、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第三条 事故报告1、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全环保科和分管安全的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煤矿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45、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四条 事故的救援(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煤矿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46、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3)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第五条 事故调查处理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煤矿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47、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2、发生轻伤事故,由分管安全的经理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由煤矿有关领导、安全环保科、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4、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5、在追究责任时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1)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2)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3)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48、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4)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责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第六条 事故损失的计算(1)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损失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或按其实际单位成本计算。(2)产量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起至恢复正常生产时止,按日计划产量计算的总损失量。设备修复后因生产能力降低而减产部分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不变价格计算。(3)事故损失总金额为直接损失费与产量损失费之和。(4)计算方法:停车设备台数乘停车时间(小时)乘设备小时计划产量(吨),为产量损失。(5)产量49、损失金额:损失产量乘产品单位成本(不变价格)为产量损失金额。(6)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乘以休工天数。第七条 处罚(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无论何时,事故部门必须于10分钟内将事故报告给安全环保科和煤矿有关领导。轻伤事故要先口头报告,并且在15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安全环保科,违反此规定处相关责任人200元罚款。(2)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违反此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作降职或离职处理。(3)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处500元罚款并作降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作离50、职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突发事件管理制度为了防止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突发事件状态下,提高对突发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制度本制度。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煤矿法人是现场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指挥工作;成员由煤矿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组成。煤矿副总经理是应急救援第一执行人,担任副组长,负责处理紧急情况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事故发生区的各部门负责人是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负责事故救援组织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二、 突发事件报警1、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51、员,应立即向组长报告。如果是火灾事故,必须同时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如有人员伤亡拨打急救电话120。2、报告的内容2.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设施。2.2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3、突发事故的报告3.1发生一级突发事故:事故单位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安部门等有关单位,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3.2发生二级突发事故:事故单位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安部门等有关单位,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3.3发生三级突发事故:事故单位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安部门等有关单位,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三、突发事件救援1、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提交应急救援预案,报煤矿审批,并报煤矿安质部备案。2、各施工单位应配备突发事件所需抢救工作的器材、设备及人员,报煤矿安质部备案,要求器材、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并保持完好,如不具备或损坏时应立即补齐所缺设备及器材。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尽量避免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如事故已无法避免或正在发生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发扬“自救、互救”精神。4、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均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质,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