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监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8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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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1912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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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监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工程监理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1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4三安全监理工作例会制度15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7五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9六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20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21八危险源辩识和风险控制23九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的安全管理24十安全设施监督检查管理制度24十一应急救援管理制度26十二安全费用管理制度28十三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30十四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31十五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2十六 安全生产许2、可证制度34十七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38十八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39十九 隐患督促整改制度43二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44二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6二十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50二十三“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51二十四意外伤害保险制度52二十五特种设备复查制度55二十六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审查制度56二十七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58二十八监理档案管理制度60二十九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69三十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制度74三十一“平安工地”建设检查评价77一 工程监理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1.驻地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负全面监督、管理3、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发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监理规定及相关文件制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明确监理的安全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3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安全职责和权限,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4.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遇有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督促施工承包商分析、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5.组织审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督促做好安全技4、术交底工作;6.对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承包商进行安全资质检查;7.组织并主持安全活动,听取专职安全监理师的汇报,了解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并主持安全大检查,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8.能以身作则,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指导督促施工现场人员遵守安全纪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驻地副高监安全岗位职责:1.副高监按驻地高监授权对管辖路段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主要管理责任,协助驻地高监落实各项安全责任;2.负责所管辖路段安全生产工作运行控制及达标;3.定期组织检查所管辖路段范围内,各工点安全生产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结果没有达标的要求提出限期整改意见;4.对安全工作负各项5、指标落实工作责任;5.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实施;7.监督施工前段时间严格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8.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每月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月报);9.制定安全监理文件,审查施工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10.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1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方案等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12.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13.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14.对施工现场告危险作6、业,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部位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违规施工和安全隐患,应要求整改,并将整改意见结果上报总监办,情况严重由总监办下达停工令;1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并参加安全检查;16.复验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复验的,不得投入使用;17.能以身作则,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指导督促施工现场人员遵守安全纪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专业监理工程师 要求要做到实现自我安全五个必须: 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必须不断加强安全、业务知识学习; 三、必须不断加强企业技能训练; 四、必须按章作业、按规程施工、按程序操作;五、 必须自觉7、服从安全管理,接受监督。 (1)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及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进行技术交底。(2)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各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工作;(4)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违章冒险作业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有安全隐患部位责令其停工整改。(5)在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中下列易发生伤亡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工序、部位和操作工艺的完成情况,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其工作内容如下:(一)高空架设作业的安全8、监督检查。高空架设作业是指建筑、安装、维修施工中2米以上的脚手架搭设、拆除、其中提升设备的架设、拆除及高空作业等。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审查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要求架子工、提升设备安装工必须持证上岗,检查所有现场施工人员是否使用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避免因这类作业引起的高空作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伤亡事故的发生。(二)起重机械作业的安全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起重机械是否经过安检部门的验收并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要求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避免因物体打击、机械设备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三)用电作业的安全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中是否正确的安全用9、电,各施工用临时用电线、电缆的架设、各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要求,要求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避免因触电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四)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用机械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是否正确使用,有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要求使用相应设备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避免因使用机械设备不当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发生。(五) 施工洞口和周边临时安全防护的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中的通道口等各种洞口及建筑周边临空位置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避免人员及物体坠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六)高空施工时对周围环境的安全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现场周围是否设有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周围不安全区域有无10、搭设临时防护设施,比避免物体坠落伤及工地周围行人。(七)深基坑支护的安全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基坑支护、坑边防护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避免因土方开挖后基坑坍塌、人员和物体坠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八)因乙方安全监理未按要求落实或监管不利,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按责任的大小分别给予批评、相应的经济处罚,上报公司由公司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要求要做到实现自我安全五个必须: 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必须不断加强安全、业务知识学习; 三、必须不断加强企业技能训练; 四、必须按章作业、按规程施工、按程序操作;五、必须自觉服从安11、全管理,接受监督。1.协助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完成安全监理的各项工作及安全监理计划的编制,检查落实安全监理计划的执行情况。2、组织编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理职责及应急救援预案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及公司审核。3、制定安全监理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日常安全监理巡视检查工作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4、对所监理施工标段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立重点监控台帐,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5.对施工单位报送驻地办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提出审核意见。熟悉工作范围内施工现场情况,掌握现场的危险源,及时跟踪、检查。6、按照标准化要求认真做好安全内业资料的管理。7.督促承包人在每个分项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组12、织施工,对不能保证工程结构安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工序,违反强制性标准,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8.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应书面责令施工单位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口头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整改,同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及时报驻地办监理工程师。9.贯彻落实安全监理各项管理制度。10.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以及保证体系运转情况;1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和落实情况;12.检查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13、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13.检查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14.检查施工单位“一校”、“一志”、“一会”开展情况。15.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有效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实现全过程监理;16.能以身作则,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指导督促施工现场人员遵守安全纪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3、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 要求要做到实现自我安全五个必须: 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必须不断加强安全、业务知识学习; 三、必须不断加强企业技能训练; 四、必须按章作业、按规程施工、按程序操作;五、必须自觉服从安全管理,接受监督。1.路基施工作业中存在着主要的安全风险是:高边坡开挖14、路基爆破施工、大型土方机械作业等,所以作为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核设计图纸,按照风险评估所确定的风险源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2.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所管辖标段内的安全监理业务,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代的安全管理工作。 3.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所辖标段的路基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并提出审核意见。 5.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6.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巡视,对路基工程施工安全15、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使其达到要求;以巡视、旁站的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指挥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7.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8.认真组织每道工序开工前16、的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即时上报。9.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管理好本辖段工地日记、记录、报表、照片、图纸等文件或资料,做好监理记录。10.监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4、梁场专业监理工程师 要求要做到实现自我安全五个必须: 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必须不断加强安全、业务知识学习; 三、必须不断加强企业技能训练; 四、必须按章作业、按规程施工、按程序操作;五、必须自觉服从安全管理,接受监督。1.桥梁施工作业是一项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所以作为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核设计图纸,按照风险评估所确定的风险源,如高空作业、预应力张拉、模板吊装、梁17、体安装、人工挖孔桩等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2.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代的安全管理工作。 3.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所辖标段的桥梁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并提出审核意见。 5.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6.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巡视,对桥梁工程施工安全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使其达到要求;以巡视、旁站的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18、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指挥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7.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8.认真组织每道工序开工前的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即时上报。9.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19、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账。 10.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做好工地日记、记录、报表、照片、图纸等文件或资料,做好监理记录。5、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 要求要做到实现自我安全五个必须: 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必须不断加强安全、业务知识学习; 三、必须不断加强企业技能训练; 四、必须按章作业、按规程施工、按程序操作; 五、必须自觉服从安全管理,接受监督。 1.合同监理在对承包人的履约人员到位情况进行检查时,要对“三类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及时的检查,不满足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遵照合同约定配备符合要求的人员。 2.对分包合同要检查合同双方的安全责任20、是否明确。3.监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6、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 要求要做到实现自我安全五个必须: 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必须不断加强安全、业务知识学习; 三、必须不断加强企业技能训练; 四、必须按章作业、按规程施工、按程序操作; 五、必须自觉服从安全管理,接受监督。 1.试验监理工程师在做各项试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试验。 2.对试验仪器设备要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对试验仪器设备特别是用电方面要按照施工用电的要求做到“一箱一机一闸”督促承包人上报意识安全措施,落实执行情况,加强现场监管。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监理21、试验安全管理责任制,监理健全的安全试验监理管理制度,落实试验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5.监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7、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要求要做到实现自我安全五个必须: 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必须不断加强安全、业务知识学习; 三、必须不断加强企业技能训练; 四、必须按章作业、按规程施工、按程序操作; 五、必须自觉服从安全管理,接受监督。 1.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日常测量工作中应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施工提出安全提示,如:高边坡开挖施工、隧道洞身开挖施工、桥梁高空作业中做好安全防护落实安全措施等。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22、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8、监理员 要求要做到实现自我安全五个必须: 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必须不断加强安全、业务知识学习; 三、必须不断加强企业技能训练; 四、必须按章作业、按规程施工、按程序操作; 五、必须自觉服从安全管理,接受监督。 1.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制度。 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专业监理汇报,并及时向有关施工单位提出,要求整改。 3.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现场的施工安全情况。 4.负责旁站监理范围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5.做好安全监理日记和有关的安全记录。9、驾驶员 要求要做到实现自我安全五个必须: 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3、二、必须不断加强安全、业务知识学习; 三、必须不断加强企业技能训练; 四、必须按章作业、按规程施工、按程序操作; 五、必须自觉服从安全管理,接受监督。 1、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 2、遵守交通规则。 3、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及驾驶行车中接打电话。 4、提高行车安全意识,严禁开斗气车,做到礼貌驾驶。 5、对车辆要定期进行保养检修,确保车辆良好状态。10、炊事员 要求要做到实现自我安全五个必须: 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必须不断加强安全、业务知识学习; 三、必须不断加强企业技能训练; 四、必须按章作业、按规程施工、按程序操作; 五、必须自觉服从安全管理,接受监督。 1.炊事员必须身24、体健康并经身体体检合格报告方可上岗。 2.炊事员对食品的卫生负主要责任。 3.炊事员每一天要对食堂进行卫生清理确保食堂卫生环境达标。 4.炊事员必须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 5.炊事员对食堂的用火用电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定期进行用火用电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规程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管理上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证工程监理安全目标实现。根据安全生产法、交通安全法、劳动保护法,特制定本安全25、监督检查制度。一、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主要是查现场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工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是否真正做到了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人人关心安全,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操作。 2、查管理、查制度:主要是查各施工单位班前会、安全学习情况;施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措施、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规程、规定,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文件;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日常活动(做到有内容,有针对性,有记录);严格执行二票三制(二票:工作命令票、特殊工序命令票;三制:每周一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工作命令票制度、班前讲话制度);奖惩分明,有记录26、,有整改措施,有台帐;各种工序都应有安全措施。3、查安全设施、查隐患:主要是查工程质量、文明生产、火工产品及放炮管理工作到位情况;各种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善、有效;电气设备的防爆、防漏电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等。现场器材保管:施工用材料及机具设备有无损坏、摆放是否整齐安全。二、安全监督检查的方式 1、日常巡回安全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在开展质量监督同时安全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给予纠正。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措施,参加施工单位安全例会、班前会。施工单位安全员持证上岗,安全考试合格,登高作业人员有合格体检报告。3、安全查岗:不定期对部分区域进行27、安全监督检查。 4、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安全问题要有整改措施和复检。三、基本要求 1、由现场组织不定期的安全查岗活动,由副驻地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参加。2、安全监督检查按规定标准做到过程细、项目全、无死角,每到一处必须是全面细致地进行检查。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问题,要坚决停工处理,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不准开工。4、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追根问底分析原因,属于安全施工责任制不落实,人为造成的隐患,必须按建设单位追究责任。三安全监理工作例会制度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监理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28、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二、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2、听取现场监理人员汇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监理人员。3、对本工程项目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三、安全工作例会29、的召开1、安全工作例会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各监理人员参加,施工单位安全专责出席安全工作例会。2、驻地监理办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驻地监理工程师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四、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安全专责工程师确定,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提前向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2、凡提交现场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安全专责监理工程师审查,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3、安全工作例会实行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驻地监理工程师30、裁定。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现场监理人员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监理部文员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相关单位、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监理人员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3、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监理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驻地监理工程师请假,不得无故缺席。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2、驻地办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31、,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3、驻地监理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3.1、驻地监理工程师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3.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3.3、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3.4、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3.5、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3.6、以上(3.1)(3.5)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4、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一级公司教育、32、二级驻地副驻地教育、三级专业监理教育),方能上岗。4.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4.2、监理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5、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6、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33、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综合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7、综合部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8、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五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是指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缺陷造成(或引发)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危及人身安全或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1、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由施工单位先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监理人员应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统计有关技术、经济指标,34、取得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事故产生原因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上述报告先分别经设计院代表、监理、项目法人审查认可后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表,并经驻地监理办查验认可。驻地监理办监理工程师及所有有关监理人员都应参加由业主组织的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会议,并指派专人进行书面汇报,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指派专人填写相关质量事故报表。2、重大工程质量安全处理按照国家现行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执行。六 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1、公司对现场各监理部实行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在实现质量安全目标过程中取得的成绩的监理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35、对发生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现场监理人员予以惩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给予处罚。3、对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做了显著成绩的现场监理个人,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奖励包括:绩效考核加分,通报表扬,现金奖,惩罚包括:绩效考核扣分,通报批评,扣绩效工资。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为隐瞒事故: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监理驻地办,不按规定将事故上报的。如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以隐瞒事故论处。5、现场监理人员有弄虚作假的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6、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丢失等情况,执行公司颁发的36、工程监理质量安全检查办法。7、现场工程停工待检点没有停工检查的质量控制点、旁站点没有跟班旁站的、巡视点没有巡视的,由公司按工程监理质量安全检查办法进行处罚。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构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设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机构 1.1.1、驻地办安全领导小组 安全领导小组是本驻地办安全管理机构(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项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管理。 1.1.2、驻地办设安全专责监理。 1.1.3、 各施工单位应设专职、兼职的安全人员,负责班组的日常安全工作。 1.1.4、专责安全监理工程师受驻地监理工程37、师的领导,同时受建设单位的领导与业务指导。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2.1、责任制原则:坚持领导负责,分工负责,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即:驻地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安全专责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安全工作负监督责任。 1.2.2、驻地监理办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强化检查考核,真正做到领导负责、逐级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 1.2.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现场项目监理部关于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安全专责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138、.2.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驻地办每月进行一次。每年或项目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综合考核。 2、安全管理及制度 驻地办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包括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实施、检查和考核。 3 、工程项目必须按国家及各行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等的资源投入,为作业人员及时提供安全防护用品,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按使用规则规范佩戴和使用。 4.1、驻地监理工程师及安全专责工程师,要经常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39、全知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2、按规定对“三新”人员进行三级教育,按国家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教育登记表,方可允许上岗。 4.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培训考核后方可任职,并持证上岗。 4.4、对施工单位招用的临时工(民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4.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专门的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40、,方可上岗作业。营业线施工作业的防护员、巡道员、道口防护员由公司负责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严禁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6 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 4.7、每一件单项(或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要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总体安全教育,再依据施工阶段、工序工艺要求,及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 八危险源辩识和风险控制 1、工程项目必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测、评价41、和监控;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全员进行相关防范知识的培训,进行应急演练,使其能熟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2、对存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九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的安全管理 1、特种设备是指安全程度要求较高,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机械设备。它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各类起重机械、厂内车辆(含轨道车)等。 2、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应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1999146号等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 3、特种设备操作属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审核,取得42、授权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 4、 严格执行安全设备定期检验、检定制度 4.1、安全生产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等,要严格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 4.2、安全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地维护、保养、并定期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十安全设施监督检查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所监理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降低危险,按照云南省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驻地办监理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监督检查工作。 3、职责 3.1、驻地监理办负责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3.2、工程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安全设施的设置43、及维护。4、 具体内容 4.1、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要求 4.1.1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要做到“三必有”即:有边就有栏,有孔(洞)必有盖,有施工项目必有措施。 4.1.2 、施工技术措施要求设置的安全设施必须设置。 4.1.3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的施工应符合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4、 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电动工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 4.1.5 、严禁在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施工。 4.1.6 、施工现场临时的步道、梯子、栏杆、孔洞盖板、垃圾通道、电源盘、电焊机集装箱、临时厕所等应实行标准化。 4.2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使用及维护 4.2.1 、施工现场公44、用安全设施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指定相应的专业公司进行管理及维护。 4.2.2、 专业公司应对工程公用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4.2.3 、施工现场的公用安全设施的拆除应由施工单位统一安排,严禁个人私自挪用、拆除。 4.2.4 、因施工需要,对安全设施进行拆除的,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报项目监理部批准后才能拆除,并要采取临时替代措施。 4.2.5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临时安全设施应予以爱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回收。 4.2.6、 闲置的安全设施(包括周转性安全设施)应及时退还所属单位进行集中保管。 4.3 、项目监理部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到位,能否满足45、施工要求,发现问题,立即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4.4 、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对周转性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更换。十一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目的及范围1.1、编制目的:是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1.2、编制范围:凡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都应编制预案。2、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审批2.1、现场监理部负责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内容:2.1.1、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46、82182000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重大危险源部位;2.1.2、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指挥中心,以及相应职责;2.1.3、编制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及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2.1.4、应急救援的资源管理;2.1.5、应急救援的程序;2.1.6、事故的处置。2.2、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公司监理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执行。3、应急救援预案的教育和演练3.1、现场监理部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救援程序。3.2、应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使监理人员熟悉预案和自救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3.3、定期开展群众性的有关防化学事47、故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监理、施工人员和周边群众都能较熟练掌握化学事故的防护及自救方法。3.4、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整体演练,或进行针对性的局部演练。通过应急演练,评估应急准备状态、事故应急能力,检验应急人员对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3.5、现场监理部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讨论,并结合应急演练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不足,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3.6、应针对具体情况对二级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进行修订。十二安全费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国家、云南省和交通行业有关规定,现制定宣曲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制度:148、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2、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施工单位应当49、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5、监理部对安全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过程监管和审核确认。审核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项目是否已经实施;(3)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项目的数量、价格是否与实际相符;(4)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项目的质量是否达到要求;(5)是否有弄虚作假、虚报假冒安全生产费用的现象。6、建管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每期计量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和重点抽查,同时会同财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对已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7、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安全生产费50、用按照实支实付的原则,由监理部和建管处共同审核确认后进行支付。 (1)施工单位在每月将宣曲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费用计量申请表,报监理部审核;监理部审核合格签认后报建管处审核 (2)施工单位按照当期核定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金额填报中期支付证书,并附审核批准的宣曲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费用计量申请表,按照建管处规定的支付程序,与工程款一同支付。8、施工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投入,并如实、按期填报计量申请,对因申请不及时或计量审核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事项造成时间延误,影响按期支付的,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监理部将按照本通知,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监管,及时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确保安全生51、产费用的有效投入。十三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1、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准备期内,尽快编制好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并于正式开工前向工程项目监理驻地办报审。2、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其要点是安全保证体系,人员配备,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安全防护、安全工器具配备、安全保护措施、安全注意事项等。并具有编写、校核、审查、批准人员的签名,其中审查人员应是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人员应是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还需加盖承包单位的公章。3、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技术方案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项目总监办审查,并在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上提出审查意见,署名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签署监理意见52、报项目法人审批。4、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审核办法4.1、承包商在工序正式开工前应编制好该工序使用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并于正式开工前15日内向项目监理驻地办报审。4.2、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4.3、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办监理部审查,在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上由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会同签署审查意见。十四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单位选购的机械和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工器具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安全规程规定需要实验的工器具、53、设备要进行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3、对发给项目抱杆、滑车、链条葫芦、手搬葫芦、机动绞磨、地锚、牵引走板、抗弯连接器、旋转器、连接网套、卡线器,在出库前均要进行外观检查,要求使用单位在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使用,在检查中不合格品要做标识。4、个人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扳手的要自行妥善保管,因故毁坏不能使用时要及时更换,安全带、安全帽要有“三证”。5、施工生产过程中,要有专人对机械及工器具进行维修和管理。6、应该报废的一定要及时报废不留隐患,工具设备短缺时,要按工程需要及时补齐。7、物资供应部门和各施工队要建立领取、回收、报废等台帐,并及时做好记录。十五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施工单位54、在开工准备阶段就要创造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开端,在施工期间和启动运行前要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与监督,从而达到对每个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负全责,主管公司监理部必须抓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现场监理部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部门。质量管理部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的监督部门。3、施工单位要建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制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公司质管部、监理部备案后,方可在工程管理中执行。4、工程驻地的施工临建设施必须完备,在机械设备显著的位置设置企业标识、悬挂安全警示标识。健全班组组织机构图、职责、制度。施工人员55、统一着装,佩戴胸卡。起居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5、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要清洁完好,要有设备铭牌,有操作规程,现场机械设备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现象,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6、施工现场使用的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排放有序,符合安全标准。严禁野蛮装卸,严格各项操作规程。各种物资要标识清楚。7、车间、库房及院内要有防火警示牌和防火设施。院内要地势平坦、整洁,无积水坑,材料堆放有序,标识清楚,并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8、在安全标识管理上,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不同,施工作业区要挂放相应的安全警告牌,安全警告牌规格尺寸必须统一。9、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和安全56、帽,对上级领导及其他外部相关人员去现场者,要提供安全帽。10、车间和库区施工作业区范围内做到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施工作业区都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达到环境管理。11、施工机械及工器具要进行定期维修保养,认真填写记录,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对大修设备,经修理厂家发质量修竣报告后,方可用于施工作业和运行。12、办公区域应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13、在施工过程中,要大力推广使用有利于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14、各种安装设备到达现场后,必须按设备类型,确定放置场地,并整齐堆放,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15、施工地域若为林区,则施工57、人员应严格遵守林区防火规定,严禁乱砍滥伐,禁猎各种野生保护动物。16、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占地,要有施工平面布置图,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去做。不得随意扩大占地面积,肆意践踏、毁坏农田和绿地。17、施工用火要取得当地防火部门同意,并制定防火制度,设置消防器材,在田野、林地不随意生火,在林区严禁吸烟。18、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加强对导线的保护,减少导线损伤,避免运行时发生较大噪声及电晕。19、做好沿线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施工中若发现文物古迹,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及时通知文物保护部门、业主单位及监理工程师代表,按其指令进行妥善处理。十六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58、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第四条、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第五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5)特59、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7)依法参加工商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制度;(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60、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例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第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61、业取得按生产许可证的情况。第十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二条、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十三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62、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依照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他工作人员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实施监察。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3、 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 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3) 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4) 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5)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第十八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6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按规定处罚。第二十条、违反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第二十一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生产的,依法规定处罚。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决定。十七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65、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离开特种作业一定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未经培训考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 特种作业定义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66、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2、 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1)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3)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3、培训内容(1)安全技术理论;(2)实际操作技能。4、考核、发证(1)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2)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十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年一次;(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67、方可上岗作业。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特种机械操作人员的特种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各种特种作业;必须按规定给特种人员配备安全劳保用品,对特种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十八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1、钢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1)钢材、半成品等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工作台要稳固,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懈。(2)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蹬紧;在高空、68、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手架;绑扎立柱、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3)柱筋在3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上绑扎,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颠倒。(4)绑扎基础钢筋时,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5)起吊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M以内是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2、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措施(1)在工程开工前,必须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更详细的专项模板工程方案,施工方案中必须详细说明安全保证措施,并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才能进行施工。(2)在模板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根据混凝土的运输方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设施。模板支撑系统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69、行,不得随便更改设计。(3)模板支撑的立柱必须性能良好,不得使用弯曲、锈蚀严重、穿孔的钢管。模板支撑的立柱一律采用同一规格的钢管,立柱钢管材质须性能良好,不得使用弯曲、锈蚀严重、穿孔的钢管。(4)立柱底部无论是支撑在混凝土上面还是支撑在土地上面,都必须采用垫板垫牢,严禁采用砖垫高,对支撑在地面上的立柱,必须将地面土夯实,其垫板采用钢质或木质垫板。(5)立柱的横向支撑必须每一道都设置,纵向支撑可每隔三道设置一道。模板上不宜堆载过多,在模板支设过程中、钢筋绑扎过程中、混凝土浇灌中都必须注意这一点,模板上堆放均匀放置,不宜太集中。(6)模板存放必须整齐、稳定,高不得超过1.5M,大模板存放时,必须有70、可靠的防倾倒措施。(7)支撑模板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有可靠的立足点。(8)模板拆除区域必须设警戒线,并有专人监护,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拆模区域内。模板拆除必须先进行同条件试块试压;拆除是必须一次性到位,不得留有未拆除特别是悬空模板,模板拆除前报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拆除。模板支设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进行验收,驻地监理工程师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对验收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必须彻底整改。模板验收上必须注明具体位置、验收的数量、模板的类型、验收人员、日期等。拆模板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1、 所有动力用电线路均采用三相五线制,采用埋地及架空71、方式走线、电工组织验收。2、 机械须直接零线接地保护,配电箱设漏电保护器,所有配电箱保证一闸一保险,并派专人管理,楼梯间使用低压电源,但保证夜间有足够的照明。3、 室内、外线路均与施工机具、车辆及行人保持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变陪电室做到无防一通(防潮、防雷、防火、防雨、防小动物、通风好)、配备绝缘防护用具及绝缘灭火器材。4、 配电箱及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设可靠的漏电保护器,箱内安装可见点的电源隔离开关,进、出要穿管,上管头设防水弯,箱体2M内无杂物堆放,设门、锁。箱内闸刀、开关、电器排练整齐,标志明确,熔丝及保护装置要符合要求,箱内一切电器设备无损,实行“一机、一闸、一漏72、一箱”制,箱体外壳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零。5、 照明开关箱内设单项漏电保护器,安装电源隔离开关,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无人操作时必须断开电源,不可空转,进行保护接零并有漏电保护器。6、 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对一些重要部件,如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防护罩等,必须保证完好。电焊机安全技术措施1、 电焊机安装后必须有验收手续,对有多台电焊机的工程,必须对焊机进行编号,并定人定机操作,焊工持证上岗。2、 必须有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并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还必须设防雨罩。3、 电源必须使用自动开关。4、 电焊机焊机线性能良好,接头不得超过三处,并无绝缘老化现象。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 7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验合格,凡患有不十一从事高空作业疾病的人员,一律禁止从事高空作业。2、 高空作业区域划出禁区,并设置围栏,禁止行人,闲人通行闯入。在建筑场地的出入口,搭设长3-6M宽度大于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满铺脚手架作为安全通道。3、 在邻近施工区域,对人和物构成威胁的地方,亦支搭防护棚。4、 高空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措施。5、 高空作业所需的料具、设备等,必须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随用随运,禁止超负荷堆放。6、 料具堆放平稳,工具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严禁乱堆放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物件。7、 严禁往下抛物,楼层垃圾及时清理,集中堆放,倾倒时设防护措施。消防安全技术措施74、1、 层层签订消防责任书,把消防责任书落实到重点防火班组、重点工作岗位。2、 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统一由消防干部负责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临警好用,并做好书面记录。3、 划分动火区域,现场的动火作业执行审批制度。4、 气割作业场所必须清除易燃物品,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使用时两者距离不得少于5M。十九 隐患督促整改制度1、整改责任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事故单位责任人。2、 整改要求(1)整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人要亲自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2)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从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75、整改,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种类事故的发生。(3)整改结束后,施工单位要按照要求写出整改回复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整改回复报告后,要进行对整改情况的验收。(4)整改措施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建立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二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驻地办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定。第一条 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76、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第二条 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 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 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 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 一般安77、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三条 事故报告(1)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全环保科和分管安全的经理,并报告监理工程师,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驻地监理工程师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驻地办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2)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78、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二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调高全体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2)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79、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各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80、上锁。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蔽或覆盖。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4)消防器材管理。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持处于完好状态;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81、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5、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持证电工负责。(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2)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3)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库仟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4)库房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82、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两米。(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7、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器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两次并记录。83、(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注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器施工要求测试。(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发的消防安全隐患。(5)电气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8)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84、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二十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部、设计所向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阐明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以贯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项目经理或安全责任人核对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存在漏洞时,应对措施进行完善,直至符合要求方可开工。3、施工过程中,班组长应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执行安全措施。4、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5、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6、开工前85、,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账备查。7、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8、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规程及安全事故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同时要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违章,使措施方案始终得到贯彻执行,达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标。二十三“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86、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履行职能,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在行政区域内从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职务的建筑施工活动。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参加规定学时的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五条 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第六条 工87、程在招投标时,招投标管理部门和招投标代理机构应当审查项目责任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审查考核合格证书。第七条 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否则不得发包。第八条 监理单位在手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理时,应严格审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责任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凡不能提供相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第九条 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现场管88、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须经重新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十条 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的,工程项目所在地应对有关“三类人员”重新考核,考核后,方可上岗。第十一条 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从事相关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要求予以处罚。第十二条 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第十三条 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遗失的,应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第十四条 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变更单位或89、所在单位变更名称等,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二十四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2、投保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3、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收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需经被保险人同意。4、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90、故、残疾或烫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各项保险金之和不得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5、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1)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2)被保险人打架、斗殴及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被袭或被谋杀;(3)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除外;(4)疾病、药物过敏、食物中毒、高原反应、中暑;(5)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视力矫正手术或者其他内、外科手术;(6)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91、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摔跤等对抗性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或从事飞行活动(以购买机票的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航班的除外);(9)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6、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1)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2)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拘捕、在逃期间;(3)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袭击或者武装叛乱期间;(4)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期间;(5)被保险人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影响期92、间;(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或助动交通工具、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7)被保险人精神或行为障碍期间;若由于本公司合同中责任免除的情形导致的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将退换未满期净保费。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7、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载机构仲载;保险单未载明仲载结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载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十五特种设备复查制度1、监理单位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特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制定的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机械进场准入制度、起重机械有关人员(包括安拆维修队伍)准入制度、机械方案审查制度、机械93、安全检查制度、机械资料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和人员退场制度及特殊情况应急预案(风灾、碰撞、倒塌等)等。2、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的操作、安拆、维护、检验(企业自检)等队伍的资质、业绩、操作证件。在安装特种机械设备之前,必须先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登记。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有关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有关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方案、试验方案、特殊作业中规定必须编写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批。5、监理单位一应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的安全技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6、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各参建单位机械设备的定期检验和检测等相关技术资料,94、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安全准用证、企业自检报告书、安全检查或检测原始记录、机械安装企业资质和安装验收资料、机械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总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机械的日常运行、大修改造、维护修养、缺陷处理、试验记录和操作员证件以及人身、机械设备事故记录等。7、特种机械准入验收程序:机械使用单位、施工项目部、监理三方共同验收(设备本身带有正规检验合格证)-合格准入施工现场,不合格退场或限期现场维修、二次验收(合格但无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施工项目部联系正规检验,检验合格后算正式验收、登记)。8、特种机械安装验收程序:告知-安装前检验-递交作业指导书审查合格-告知当95、地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装(安装过程要有过程自检记录、过程交底记录、关键工序监理旁站)-整机自检并填写自己报告书-负荷试验并填写负荷试验报告-施工项目申请正规检验-检验合格取证后正式验收。9、特种机械人员准入登记程序:操作人员:施工单位项目部查验资格证件-登记造册并留存复印件-上报监理-监理复检-不合格要求不准上岗作业或限期培训取证,进行二次准入登记。安装维修人员:除告知登记外,要和作业指导书提出的人员名单对照,不符要对作业指导书进行修改或更换人员。二十六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审查制度危险性较大工程1、 基坑支护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96、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2、 土石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3、 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4、 起重吊装工程。5、 脚手架工程。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 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2、 桥梁工程施工(架桥)。3、 特种设备施工。4、 6M以上的边坡施工。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安全方案的编制与审批1、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部、专业公97、司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定稿签字后,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监理单位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后实施。2、 需专家组论证审查的工程由集团公司专家组(安全、技术、质量、设备、工会负责人组成或外聘技术专家,不少于5人)对已编制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3、 编制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由总工程师、监理单位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后实施。二十七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1、为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检测、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98、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2、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监督管理,驻地办成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监管领到,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监管工作。3、驻地监理代表必须加强对本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实施监管,对本标段的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富有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具体实施本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4、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规定,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系统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实时检测或定期检测,建立99、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落实安全治理整改对策措施。针对本标段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5、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应急预案,根据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要对职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职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6、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种类及其他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100、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作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也应加强管理和监控,不留死角。7、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8、各级监理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必须下达书面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责令有关单位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或停止运行使用,自动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9、驻地监理代表及安全工程师101、必须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控制、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控制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10、驻地办必须加强监理管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控制、治理、防灾、避灾等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11、从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作业。二十八监理档案管理制度一、为规范中交云南曲靖XX高速公102、路项目监理部工程资料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资料质量,使其能够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云南省标准化施工实施要点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中所称“资料”是指工程监理过程中涉及的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各类工程资料、成果资料、报表、会议纪要、往来文件、监理工程师日志、记录及国家标准、规范和上级文件等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三、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监理实施阶段的资料编制与管理,项目竣工后,应依据业主单位和深圳市档案馆的相关要求进行归档和移交。 第二节 103、资料管理的职责划分与要求 项目监理部负责统一管理本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公司总部、上级主管部门及深圳市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一、资料管理的职责划分: 1、资料主管工程师的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工程图纸资料保管及技术档案的管理,制订收发文件编号及存档办法,在工作上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1.1、负责各专业的设计图纸、材质保证书、试验报告、技术核定单、隐蔽工程验收单等有关资料的编号整理及登记工作。 1.2、负责所有监理文件资料的登记、整理、分类、编码、存档保管、借阅注销管理及归档管理。 1.3、负责项目监理部与业主、各承包人往来文件资料的登记、整理、分类、编码、存档保管、借104、阅管理及归档管理。 1.4、负责整理汇总监理信息并收发相关的监理文件。 1.5、参加工作例会和工程质量评定会,参加工程合同段验收和项目交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本项目监理部所辖承包人的资料编制和整理进行监督检查。 1.6、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2、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2.1、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方案,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2.2、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各项资料,检查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督促并审查承包人上报各类报表,并将有关质量控制的文件及表格归档。 2.3、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工后及时整理监理抽检资料,并指导、105、检查、督促各标承包人的资料整理工作。 2.4、组织领导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填写监理日记并检查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 3、办公室文员的职责: 3.1、来往文件的收发,来文的分理、登记、编号、送阅。3.2、负责项目监理部的会议筹备及通知。 3.3、负责项目监理部会议纪要、重要文件的起草、打印和送发。 3.4、负责项目监理部文件处理情况的监控和督办。3.5、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公章管理。 3.6、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4、现场监理员的职责: 4.1、参与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4.2、执行监理细则,作好监理日志和填好各种监理图表。4.3、严格施工现场监理,检106、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及时做好监理抽检资料和填写旁站记录。 二、资料管理要求: 1、资料内容必须依照实际情况和有关技术规范及时和真实地填写,做到原始资料齐全、准确、系统。分项工程每完工一项要收集整理一项,确保各种原始资料收集及时性,为分部及单位工程完工整理、汇编装订成册做准备。 2、各种施工原始记录必须在施工现场和工序完成时同步进行,不得事后补填原始记录。各道工序完成后,即时报现场监理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请求质量检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质量检验申请后,最迟不超过24小时应给予现场检查和书面签复。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承包人文档管理人员及时存档。 3、过程资料保存要求107、: 3.1、自检资料由施工单位保存;共检资料原件由施工单位保存,监理单位仅存复印件;监理抽检(含平行试验)资料原件由监理单位保存,必要时施工单位保留复印件。 3.2、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应加盖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专用章,分项工程完工后,有关该分项工程的试验资料原件全部归入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工地试验室只保存复印件;项目监理部中心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应加盖监理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专用章,试验报告原件保存在分项工程监理抽检资料中,中心试验室只保存复印件。 3.3、各种内业资料、试验资料必须编制相应的管理台帐。 4、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工程交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对于承包人上报的分项工程完工证书108、资料,项目监理部应在7天内审查完毕并签署意见。签署合格意见后,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将上述资料退还承包人,为竣工资料组卷做准备。与此同时,项目监理部应完成分项工程监理抽检资料的整理并做好评定工作。对于审查不合格的资料,项目监理部应及时退还承包人要求其完善修正。 5、项目监理部是竣工文件编制工作的监督者,也是竣工文件编制的直接参加者,不但要完成责任范围内的监理文件材料编制工作,而且要监督和指导监理所辖各合同段承包人竣工文件材料的编制工作,要切实保证竣工文件档案的收集和编制质量。 6、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21天内,承包人应按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文件的约定向监理、业主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供竣工资料。109、业主在收到该申请及符合相关要求的竣工资料后21天内,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并通知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若工程验收通过,监理、业主应在验收工作完毕后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交接证书,同时办理工程的移交工作。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则项目监理部应根据竣工验收委员会的意见,在验收工作完毕后7天内向承包人发出不予验收的指令,要求承包人对达不到合同标准的工程返工或修复,承包人完成上述工作后,应重新提出验收申请。 第三节 资料管理措施 一、工程资料编制和整理应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在工程实施阶段,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单项工110、程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应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程度与整理质量,并在验收后,及时整理归档,基本做到工程完工,资料整理基本完成。 二、建设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应根据各岗位资料管理的职责要求,将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个人绩效考核范围。 三、项目监理部应对承包人资料的编制和整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项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中间计量。 第四节 资料管理制度 一、发文制度 项目监理部对外发文主要分两种形式:一是以公司总部名义对外的行政公文,二是以项目监理部名义的一般业务函件或会议纪要(记录)。本制度主要适用后者。 发文是指制发文件的过程,包111、括交拟、拟制、审核、签发、用印、登记、分发等过程。 1、交拟:指总监理工程师将撰写文稿的任务交给有关部门或撰稿人员,这是文件撰制的起点。一般情况下文稿遵照主管(主办)者草拟原则。 2、拟制:指承办人根据领导意图撰写公文的内容。其基本要求是: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符合客观实际;主旨鲜明准确;词章准确、严密、简练、生动;书写清楚整洁;讲究实效;符合保密制度要求。 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或人员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或人员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或人员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或人员的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或人员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112、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或人员会签后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协调或裁定。 3、审核:指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对拟制好的公文稿的审查。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4、签发:指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对已审核的文稿进行最后审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5、用印:指在需要用印章的公文上加盖项目监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印章。用印时首先检查是否确系有效签发公文,其次用印端正清楚并压盖发文单位名称和时间。 6、登记和分发:是文件的登记和发送,所有文件按规定份数正式成文后统一交办公室文员负责送发,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私自送发。 7、项目监理部向公司总部领导113、请示工作均要求采用签报形式。签报的程序和要求按公司总部要求执行。 另外,发文涉及抄报、抄送机关的,对上级机关用“抄报”,对同级、下级和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均用“抄送”。 二、收文制度 收文指对收到文件的办理过程,包括文件签收、登记、审核、分理、批办、催办、办复和传阅等程序。项目监理部文件传递在遵循公司总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具体处理过程如下:1、签收和登记:是指收发人员收入外单位发来文件的工作,由办公室文员负责办理。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不直接收受、批转文件。如因特殊情况收受文件后应立即交送文员,进入正常的收办文程序。收文基本程序是:将来件逐件清点,核对;对收进文件进行编号、登记,收文登记包括收文114、时间、收文编号、来文机关、来文文号、文件标题或摘要、份数、密级、紧急程度和有无附件等项目。 2、审核:收到承包人上报的需要办理的文件,首先由办公室文员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涉及其他部门或地方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对不符合规定的文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应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3、分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文件,文员应贴附“文件处理表”进行处理。首先,文员应对处理文件提出分理意见并于当日分送拟办部门或拟办人员,需要两个以上部门或人员处理的文件应当明确主办部门。一般情况下,所有上报文件应报请总监理115、工程师批示。 4、批办: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批示将文件交批办部门或批办人员办理。批办部门或人员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处理,提出批办意见,不得延误、推诿。凡涉及其它部门业务和职能的事项,由主办部门主动与其他部门协商处理;明确处理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示后执行。 5、催办:指对公文承办的检查和督促。送领导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办公室文员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这一工作是为避免出现公文积压、办事拖拉的现象。催办的方式灵活多样,可通过面询、电询、便函催询等形式。 6、办复:办复是对公文承办完毕后,将公文处理结果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7、传阅:是指116、对有关来文,按总监理工程师批示意见需经多个部门和监理人员阅读时组织的传递阅读工作。传阅要分清主次和先后次序,传阅过程中既要防止漏阅现象,也不可出现公文旅行、停滞积压的行为,另外,还要注意保密,防止公文遗失。三、资料归档制度 1、文件全部处理完毕后,已处理文件及“文件处理表”均应返还给办公室文员。办公室文员应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1、对文件处理表进行收集、整理,作为各监理人员处理文件的原始凭证。 1.2将文件处理表原件及来文原件一份交资料主管工程师及时归档。 2、资料主管工程师应及时对来往文件原件(含发文稿及文件处理表)进行整理和归档。任何个人均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3、归档范围内的文117、件要根据其相互联系(如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回复单)、特征和保存价值等不同类别制定不同分类大纲进行整理,保证归档文件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项目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4、来文应根据来文单位或文件类别进行归档编号和组卷,发文应根据发文路径的不同分别来组卷归档。四、资料借阅制度 项目监理部除应不断熟悉并建立健全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建立完善的文件查阅登记制度。对于一般性文件,查阅时实行登记;对于有密级规定的重要文件,查阅时必须征得项目监理部领导的同意。具体如下: 1、项目监理部设资料主管工程师、办公室文员,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的资料进行管理。 2、 所有资料均入柜、上锁,钥匙由资料主管工程师118、保管,需要借阅资料的人员,应先向资料主管工程师申请,资料主管工程师查证所借资料在柜后,借阅人登记签字后方能借出资料。 3、借阅人的借阅时限到期却未归还图书的,资料主管工程师应向其催要所借资料,借阅人因故不能按时归还的,应向资料主管工程师解释原因,资料主管工程师作以记录。 4、借阅人具有保管好所借资料的义务,发生所借资料丢失或资料严重破损的情况,借阅人应按新资料照价赔偿或新购资料归还,资料主管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5、本项目所发资料(无需归还),原则上仅发放一次,员工丢失所发资料的,应自行购买并不能因此影响工作和学习。 第五节 项目监理资料的组成与移交 一、项目监理资料组成 项目监理过程中,所形119、成的需归档的监理文件材料根据云南省标准用表同意组成。二、 项目监理资料移交 1、项目监理部应在项目交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根据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分别向业主、接管单位(市档案馆)移交经系统整理过的全部竣工文件材料。 2、档案资料移交应按市档案馆要求执行。移交书由移交书封面(市城建档案馆标准格式)、符合国家科技档案标准格式的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构成。要求移交书内容应与实际档案内容完全一致,移交书封面的签章签名应当俱全。此外,还应提交符合达标软件要求的转换目录电子版一份。二十九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防止危险物品对人造成伤害和防止污染环境避免给施工现场和社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危险物品120、定义: 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 危险物品的分类: 第一类 爆炸品 第二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u 第三类 易燃液体 第四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u 第五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u 第六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u 第七类 放射性物品 u 第八类 腐蚀品 三、危险物品购买: 购买新种危险物品时,须向供货商索取该种危险物品的規范技朮說明書,并向合格的危险物品供货商购买。 四、危险物品标示: 供货商供应之危险物品上应按规范技朮说明书标贴明显的危险品标示.若无危险标示,由公司进料验收时按危险物品的分类进行标121、示。 五、危险物品运输: 1、危险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2、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3、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须持有有关国家标准资质证书。且在运输危险物品时,应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炸等措施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危险物品在装卸过程中需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4、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 5、液体危122、险品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铁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无聊要及时处理,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6、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信号,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u 7、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置和摩擦,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8、进入库区、场区的汽车、拖拉机必须带火罩,123、并不准进入库房。 u 9、库房、货场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10、库房、货场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u 11、二种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时装运和同库存放。 12、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必须即使清除干净。 u 1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检查仓库、货区、车体应干燥,车内不得留有残渣。 u 14、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六、 危险物品储存: 1、危险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依安全库存量原则不得超量储存。 2、储存场所非权责人员不124、得入内。 u 3、储存现场需悬挂规范技术说明书。 4、存放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有明显文字标示“严禁烟火”,并安装防爆电器。5、储存场所应当作适宜的温度管控。 6、容器的堆放应按标示分区存放,并保持通道的畅通。 7、危险物品仓库须定时对储存状况检查,将检查的情况记录后,由单位主管确认。 u8、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员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9、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务125、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u 10、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u 11、在危险品仓库、货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2、易燃、易爆液化气体(液氨等),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 七、危险物品发放领用: 1、危险物品使用单位需填写领料单经单位主管核准后方可领取. 2、资材凭凭领料单发放,并将品名.规格数量.供货商名称记录于物料出库登记表,然后由领料人签名押日期。 八、危险物品使用: 1、危险物品使用现场应开启排风系统,以保持通风。 u 2、使用现场应有严禁烟火。 3、不126、得在危险物品仓库分装溶剂,以免因空气中溶剂浓度过高引起爆炸或中毒事故。 u 4、危险物品的使用须注意不要用接触过有危险物品的手在未彻底清洗之前抽烟和进食,特别是使用危险化学品后。 5、盛装危险物品的容器应有明显的中文标示。 6、在分装危险物品时,分装人员须配戴相应防护用品,并使用承接盘防止泄漏。 九、危险物品事故管理: 1、存放危险物品的场所应设置灭火器、干砂、空桶、碎布等应急备用品,并配备手套、口罩、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2、危险物品的存放、使用及废弃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按规范技朮说明书的要求及事故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及时处理。 十、废弃物处理: 废弃的危险物品及其容器,按相关法律规定进127、行适当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 十一、培训: 危险物品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应熟悉相关的规范技朮说明书的内容及相应的应急程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十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路建设项目职、民工驻地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驻地安全事故,增强驻地安全意识,结合云南省山坡陡,地质、地形、地貌较为复杂,雨季洪灾频发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驻地,是指在云南省公路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维修、养护等)项目从事工程施工和劳务承包的单位或个人的临时驻地。 第三条 职、民工驻地管理应认真贯彻128、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在云南省从事公路建设的职、民工在劳动过程应享有获取安全驻地的权利、休息的权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章 职、民工驻地建设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 职、民工驻地严禁建盖在滑坡体地段、河道边、水库下游沟边、山谷底、低凹处和未经碾压的弃土场上面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 第七条 用人单位要根据设计工程量的大小、编制职、民工的使用计划,计划应明确不同时期的职民工数量,驻地规模等。职、民工驻地须满足消防、卫生、保温、通风及防洪防灾等要求,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合理设置宿舍129、食堂、饮水、厕所等生活设施;职、民工宿舍净高不得低于2.5米,每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0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5平方米,禁止使用通铺、地铺。 第八条 驻地规划时要按不同的使用功能隔离,不能连接成整体,须预留安全通道;必须远离炸药库、油库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厨房、锅炉等设施要与住房具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九条 驻地电力线路要统一布设,并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设施,雷区必须安设避雷装置。 第十条 租用民宅作为驻地时,同样按照以上条件对照要求,严禁租用危房。 第三章 职、民工驻地建设的管理 第十一条 承包人选定项目驻地时,必须参照施工设计图,避开地质不良地段,满足防洪要求,并按第二章的相关要求综130、合规划。 第十二条 职、民工驻地的选址和建设规划图必须报总监办审核、业主审查批准,方能建盖;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若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无条件搬迁,并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租用民宅作为驻地的,同样必须报经监理审核、业主审查批准后,方能使用。 第四章 驻地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 职、民工驻地房屋内,禁止个人使用电炉,严禁私藏危害公共安全的易燃、易爆物品(如:炸药、雷管等)。禁止改变原有结构、设施(包含电路布设、消防器材等)。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职责 (一)负责审核承包人的驻地建设规划选址,督促、检查承包人驻地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 (二)对承包人的职、民工驻地事故隐患进行检查,承包人的职、民工驻地存在131、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时,有权责令整顿; (三)对承包人的职、民工驻地建设的选址、施工质量、进度、资金投入等进行控制,并按合同要求进行计量。 第五章 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十五条 驻地发生伤亡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广大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整改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第十六条 对违反国家安全法规及本规定,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承包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凡因违规指挥,玩忽职守,有章不循,忽视驻地安全工作,缺乏驻地132、安全管理制度;不按规定对职、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未组织应急演练,驻地建设不规范,没有安全消防设施和安全应急通道,重大隐患不及时消除,造成伤亡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伤亡事故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按管理权限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十一“平安工地”建设检查评价为了贯彻落实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交通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驻地办及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进行,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营造良好的安133、全生产施工环境,推动安全工作平稳有序、有力有节的开展,保证项目施工建设又快又好的向前推进,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和目标,“预防为主”的手段和基本途径,综合治理为最有效手段。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各项规章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部门关于“平安工地”建设的要求,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标准化。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切实将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落实到施工现场各个生产环节及整个工程建134、设过程中,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三化”达标(安全防护标准化、文明施工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积极创建驻地办所监理工程的“平安工地”建设。 三、组织机构 驻地办成立“平安工地”建设领导小组,全面监督、指导并推进“平安工地”建设的顺利开展。 组 长:邓德飞 副组长:陈立冬成 员:杨建云、赵志哲、皮伟程、龙超、曾绍全、付杰杰、张庭伟、杜艳芬、郭伟、余俊“平安工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驻地办办公室。 四“平安工地”安全工作内容 在狠抓“平安工地”活动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平安工地135、”建设。 活动范围:中交云南曲靖XX高速公路项目部。 驻地办将继续围绕 “平安工地”活动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2016年“平安工地”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的工作目标,加强宣传和发动,确保“平安工地”深入人心。为“平安工地”建设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活动: (一)监督管理: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核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遏止违规作业。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施工。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项专项136、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 5.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演练。 (二)巡视检查: 1.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所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求,重点检查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及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3.加大对临时用电管理,做到“一箱、一机、一闸、一漏”。 4.加强平交道口交通管理及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设置。 5.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基坑边沿、脚手架、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或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6.加大对安全经费使用管理力137、度,确保重点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 7.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确保人人知安全,人人都安全。 8.做好防汛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汛期安全度过。 9.安全监理工程师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和设备采购、租赁,起重机械的现场安装和拆卸,起重机械的检测与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所有施工机械应具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的安全保养、维修记录。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杜绝使用。10.检查各单位安全防护用品要发放到位情况。11.检查喊话制度落实到位情况。 12.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及时归档。对特种设备(龙门吊、吊车等)要建档,做到“一机一档”。 13.加强138、对新进场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许上岗作业。 14.做好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5.防汛期间,排水设施必须畅通。并确保临时工棚汛期用电、农民工住宿安全。 16.做好文化宣传,构造安全文化氛围。在完成的构造物(墩柱)贴安全宣传标语,尤其是交叉路口。悬挂安全宣传标语,设置警示标志牌。 17.对“平安工地”建设相关资料要每项要求逐一落实。并完善安全内业资料 (三)安全例会: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评述通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制定预防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驻地办将按照制定下发的“平安工地”标准要求,部署和推动“平安工地”建设深入开展,对检查不合139、格的标段下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标段进行停工整改,直至验收达标,从而使各标段施工现场处在安全状态下施工,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检查结束后,驻地办组织各项目部要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总结,及时总结、提炼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平安工地”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平安工地”建设取得实效 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驻地办将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解决,推动活动扎实有序进行。严格按140、标准进行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认真地深入开展,抓好落实,务求实效。进一步落实现场监理安全监督责任,以促进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致力提高“三个能力”: 1. 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实管理人员,保证经费,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2.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快各标段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充实应急救援力量,落实应急物资,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 3. 提高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淘汰落后工艺和工具,提高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二)加141、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1.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使参建单位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充分认识当前交通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 2.通过召开宣贯会、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充分调动广大从业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其都参与到“平安工地”建设的整个过程之中。 3.鼓励监督,鼓励举报,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保安全、安全为人人、人人负责任的良好氛围。 4.建立“施工现场”与信用评价、优质优价评比和“安全费用计量支付”结合起来,不断将“平安工地”建设引向深入。 5.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 6.驻地办将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为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预定建设目标,创建优质、和谐、安全、生态的邯大高速公路而努力工作。 安全生产优于一切;“安全第一”是永恒的主题;安全生产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将安全生产进行到底的信念不可动摇。相信,通过全体参加人员的共同努力,XX高速公路一定会平安顺利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