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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汇编(152页)
设备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汇编(15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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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790908 2023-11-14 151页 540.39KB
1、设备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3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制度5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6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管理制度7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9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12工伤保险管理制度13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4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15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9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23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242、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25施工和检(维)修、保养安全管理制度26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7危险作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28危险作业-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1危险作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F)33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34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35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36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37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39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42安全预警系统43预警指数(R)表44应急管理制度45事故管理制度4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9“三违”行为管理制度51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52变更管理制度55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56操作牌与检修牌管理制度(F)58作业许可管理制度3、(F)59安全工作票制度(F)60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F)6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监测、评估、考核和修订,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3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4. 职责4.1 安全主要负责人4.1.1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监测、评估、考核和修订工作。4.2安全管理机构4.2.1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的评审4.2.2 负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的考核办法的确定。4.2.3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4.3 生产部4.34、.1 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主导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的考核办法。4.3.2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4.3.3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季度监测。4.4 各部门4.4.1 负责制定自己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3.4.2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4.4.3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5.程序5.1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5.1.1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安全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管理机构根据历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5.1.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5、排查治理、事故伤害等指标。5.1.3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要严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要严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5.1.4 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安全管理机构需重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5.1.5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安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生产部分发到每个部门。5.1.6生产部应在公司显耀位置向公司员工宣传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5.2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5.2.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修订后,生产部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各相应部门。5.2.3 各部门负责人6、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向本部门员工宣传教育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目标。5.3 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5.3.1生产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安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分发到相关部门。5.3.3 各部门负责人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培训,向本部门员工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及其实施计划。5.3.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与实施计划。5.4 安全生产目标的监测5.4.1生产部每季度监测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并将监测的结果填入安全目标和实施计划监测中,向安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汇报。5.4.2 安全管理机构每季度会议中需有安全生产目标7、的监测讨论5.5安全生产目标的评估和考核5.5.1 安全管理机构每年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和实施计划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将评估和考核的结果填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评估报告中,并按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执行奖罚措施。5.5.2生产部应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评估报告张贴在公司公告栏中向全体员工公示。5.6 安全生产目标的修订。5.6.1 安全管理机构在年度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会议上应依据安全生产目标与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讨论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调整后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由安全主要负责人批准。6. 附件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评估报告 安全目标和实施计划监测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目的根据8、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为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我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级员工。3、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3.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4、职责4.1公司安全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4.2公司其他领导和管理层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4.3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4.4安全管理机构负责9、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5、内容与要求5.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5.1.1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有专门的管理人员来保障;5.1.2公司领导层、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所有岗位;5.1.3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1) 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2) 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3) 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至少每月回顾纠正一次行动;4) 参加安全管理机构会议;5) 参与风险评价;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6) 参与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7) 参与安全生产培训10、;8)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5.1.4相关管理者必须参加下列活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至少每月回顾纠正一次行动;认可安全生产表现;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参与风险评价;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5.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理解,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5.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评审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定期评审与更新;1) 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11、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2) 与公司管理体制的协调性;3) 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5.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安全管理机构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意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保持适宜性。5.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5.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考核组由公司各部(科)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组成,考核的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期为一年。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置,特制订本管理制度12、。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3、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4、职责4.1公司法人:任命主要负责人。4.2主要负责人4.2.1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任命安全管理人员。4.2.2参加定期召开的安全专题会议。4.3安全管理人员4.3.1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并向会议报告日常安全工作。4.3.2负责记录和保存安全专题会议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踪验证。5、程序5.1安全管理机构5.1.1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作为公司安全能生产管理机13、构。5.1.2安全管理机构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5.1.3安全管理机构设组长1名。5.1.4安全管理机构成员有各部门经理组成。5.2安全例会5.2.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月的安全生产工作。5.2.2安全例会由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组长参加。5.2.3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记录安全例会的内容,并形成安全例会纪要加以保存。5.2.4安全例会提出的任务,由安全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整改结果向下次安全例会报告。6、相关记录安全例会纪要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获取使用于本公司的安14、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因素,并为评价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危险源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制度要求,范围如下:2.1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2上海市政府制定的法规、标准及规定。2.3本公司有关规定。3.职责:3.1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工作,并贯彻实施。3.2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随时相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并组织生产部门进行适用性评价。4程序4.1获取途径4.1.1由安全管理机构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15、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形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4.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综合办公室收集整理。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管理机构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4.2登记与识别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4.2.3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法律法规清单。4.316、更新4.3.1当现行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4.3.2安全管理机构每年进行一次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重新识别。4.4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4.4.1安全管理机构及时将适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4.4.2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17、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4.4.3安全管理机构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管理机构建立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4.5.1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部门、单位及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4.5.2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5.更新:5.1安全管理机构要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评价需增加和废除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评价结果18、报公司批准后执行。5.2安全管理机构要对更新后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整理并进行登记,并将更新结果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管理制度1、目的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全厂3、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4、职责4.1各部门职责:4.1.1.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4.1.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5、程序5.1带班安排 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 公司副总以上级别领导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行政办统一安19、排并报安全管理机构处备案。 部门级领导带班安排 部门级领导按顺序每人轮流带班。5.2带班职责 公司级领导带班职责 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三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20、,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部门(科)级领导带班职责 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三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21、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带班要求 5.2.3.1.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5.2.3.2.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5.2.3.3.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安全带班标志。 5.3考核:5.3.1.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防止22、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5.3.2.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扣奖金10元; 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扣奖金20元; 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扣奖金50元; 5.4、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1、目的 制定班组岗位达标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目标的实施。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班组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3、依据2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4、职责 4.1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4.2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4.3生产部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5、程序 5.1班组安全组织标准5.1.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5.1.2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长必须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24、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5.1.3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5.2班组安全教育5.2.1教育内容5.2.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5.2.1.2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5.2.1.3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5.2.1.4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安全禁令、通则。5.2.1.5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5.2.1.6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25、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5.2.1.7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5.2.2班组安全教育要求5.2.2.1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5.2.2.2对休假1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违章计分试岗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4学时以上。5.2.2.3规定考试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5.2.2.4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26、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5.2.2.5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4.3班组班前会5.3.1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5.3.2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5.3.3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5.3.4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5.3.5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5.4班组安全活动5.27、4.1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须报安全管理机构批准后,可在本周其他时间补上。5.4.2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人员必须每人在台帐记录上签名,包括公司、部门、车间挂钩管理人员。5.4.3安全活动内容:5.4.3.1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安全情况及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本周安全工作。5.4.3.2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程,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揭露安全隐患和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和分析事故教训。5.4.4班组安全活动由安全员主持,应事先做好充分的准28、备,并和班组长进行沟通,征求班组长的意见。每次安全活动,班组长和安全员要提供让大家发言的机会,营造活跃讨论的氛围。5.4.5对因故没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安全员要负责把主要的精神及时进行传达,并在活动纪录上加以注明。5.5班组安全检查5.5.1日常工作中的巡查:班组长(安全员)进行班中巡查重点要放在工作繁重,危险性较大的工作项目。同时对安全思想不牢固或思想有波动的员工要多加关心、督促。5.5.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查思想:员工安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保持危机感意识;查领导:各级管理人员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始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查设备: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工器具有无安全隐患;查教育:新进厂人员、实29、习人员、调岗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查违章:有无隐瞒事故、障碍和人身伤害事件,有无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查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合格,是否按规定发放,是否按规定佩带和使用。5.5.3每年季节性检查分春季安全大检查和秋季安全大检查两次。春季安全大检查要结合迎峰度夏安全特点,查防雷、防暑降温、防电气绝缘受潮、防洪、防汛等;秋季安全大检查要结合冬季特点,查防火、防爆、防小动物、设备防寒防冻以及防交通事故等。5.5.4班组安全检查要逐步提高规范化水平,结合自己管辖的设备、设施、专责区域编制安全检查表格,列出检查栏目、合格标准和要求,每项指定专人逐项检查。检查后30、汇总成册,上报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并接受上级检查验收。5.5.5利用各种科学手段提高设备巡检质量,及早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5.6班组应具备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台帐5.6.1上级部门下发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文件、和公司编制的安全规程、消防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文件等。5.6.2班组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其中包括班内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种设备等检查标准、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专业检修(运行)规程应每人一本。5.6.3班组应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主要包括:现场设备巡回检查和消缺管理记录台帐;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卡片;工31、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种设备检查记录台帐;检修工艺作业指导书;安全隐患检查记录台帐;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台帐;危险点分析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方面的记录台帐(其中包括班组成员的安规、检修或运行规程考试成绩;工作票和动火票负责人名单;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人员名单等);班组成员安全生产奖惩和违章计分记录等等。5.6.4每个班组必须建立重要安全文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清单;并根据公司和部门的要求进行及时更新。要认真记录各类安全管理记录台帐,做到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保存完好。5.7班组安全生产5.7.1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安全器具、车辆和工作现场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严禁32、带病作业。5.7.2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工作中的违章行为。5.7.3班组内每项作业和操作,每个员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5.7.4每一项工作中应履行安全互保责任,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互相照顾: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要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互相监督:监督对方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作业(操作),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5.7.5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持学33、习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5.7.6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管理制度,班组重点要抓好过程管理工作。5.7.7员工必须通过专项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要熟知、掌握,并有能力胜任,才能进入危险区域工作。5.7.8新上岗员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作业(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3个月。5.7.9工作负责人要把监护工作放在首位,随时提醒小组成员的工作方法,注意事项,及时制止违章作业。5.7.10要根据班组生产工作内容和环境的变化,及时对危险源的预控措施卡片进行修改和补充,并使员工及时熟知和掌握。安全费用提34、取和使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有效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及使用。3、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3.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4、职责4.1企业法人召集安全管理机构举行专门会议讨论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并保证安全费用的有效实施。4.3财务经理编制安全资金使用台帐。5、程序5.1 参照机械制造企业标准提取,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 营业收入不超过1035、00万元的,按照2%提取;2) 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3) 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4) 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5) 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5.2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5.3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5.4.安全费36、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5.4.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5.4.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5.4.3 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5.4.4 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5.4.5 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5.4.6 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5.4.7 安全标志及标识;5.4.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5.5.企业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5.6.企业法人对安全生产费用全37、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5.7.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管理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5.8.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5.9.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538、.10.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5.12.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董事会讨论决定。6、相关表单6.1安全费用使用台帐工伤保险管理制度1、目的为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工伤报险程序,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伤保险管理。3、依据3.1工伤保险条例3.2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4、工伤的界定4.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4.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4.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39、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4.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1.4患职业病的。4.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4.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4.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4.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4.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4.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40、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3.2.1项、第3.2.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2.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4.3职工符合本制度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4.3.1故意犯罪的。4.3.2醉酒或者吸毒的。4.3.3自残或者自杀的。5、责任划分5.1各车间、各科、部门5.1.1负责工伤员工的救护组织、现场保护,事故上报相关部门和领导,救治费用垫付、后期治疗借款手续办理、工伤员工住院期间的陪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24小时内出具厂级事故41、分析报告。5.1.2负责参保人员名单的提供、更新。5.1.3负责提供事故分析报告、事故发生详细经过、报险所需的各种证明及票据。5.2安全管理机构5.2.1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护组织、现场勘察、上报公司领导、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出具公司级事故分析报告。5.2.2负责协助厂内交通、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5.2.3负责厂内交通、火灾事故现场的救护组织、现场勘察、上报公司领导、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出具公司级事故分析报告。5.2.4负责协助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5.2.5负责参与工伤事故现场的抢救及简单处理、救护车辆的正常运行。5.2.6负责办理员工投保、名单更新。5.2.7负责42、受伤员工的就医、转院等医疗管理及出院后保险理赔、评残、安置、复工的管理。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全公司的文件档案。3、依据上海市档案条例(修正)4、职责生产部需做好文件档案管理,各部门需配合生产部做好此项工作。5、程序5.1、公司员工必须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5.2、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43、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5.3、生产部门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5.4、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5.4.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5.4.2、文件柜要保持整洁卫生,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5.5、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5.6、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44、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1、目的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2、范围2.1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2常规和异常活动;2.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2.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2.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2.6作业场所的设施45、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2.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2.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3、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4、职责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和风险控制。5、程序5.1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方法有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等。5.2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也称为格雷厄姆-金尼法。这种方法是由美国的格雷厄姆和金尼提出的、简单易行地评价人们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工作时的危险性的半定量方法。5.3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46、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5.4评价时机: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5.5评价准则:根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5.5.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5.5.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5.5.3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5.5.4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采用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 的评价法,47、具体评价准则规定为:评估危害及影响后果的严重性(S)等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人财产(万元)停工环境污染、资源消耗公司形象5违反法律、法规发生死亡50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大规模、公司外重大国内影响4潜在违反法规丧失劳动25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公司内严重污染行业内、集团公司内3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10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公司范围内中等污染省内影响2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轻微受伤、间歇不舒适10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装置范围污染公司及周边范围1完全符合无伤亡无损失没有停工没有污染形象没有受损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等级标 准5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48、检测、 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检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4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做过任何检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3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检测系统),或曾经做过检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2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检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1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检测、保护措施,或49、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实施期限风险度等级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实施期限2025巨大风险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立刻1516重大风险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立即或近期整改912中等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2年内治理48可容忍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4%时,分析检测数据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4%时,分析检测数据0.2%为合格。4.5.6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做检测分析,若其含量超过车间50、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4.5.7在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在同一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等施工。4.5.8动火作业前,动火执行单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使用气焊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m,二者与用火作业地点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4.5.9动火作业完毕后,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方可离开。4.5.10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承包商)提出用51、火申请,由动火地点所辖区域单位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4.5.11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动火管理制度的动火作业或危险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4.6职责要求:4.6.1动火作业人职责:4.6.1.1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作业操作资格证并在动火作业证上签字。4.6.1.2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作业许52、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动火作业。4.6.2动火项目责任人职责:动火项目责任人由动火执行单位指派,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组织制定、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并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4.6.3动火监火人职责:4.6.3.1应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应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4.6.3.2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用火飞溅的火种,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53、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4.6.3.3动火作业完工后要同有关人员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4.6.3.4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或者动火拒不落实时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发现异常情况是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动火部门负责人动火点所在单位班组长为动火部门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作业许可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许可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54、作业。4.6.5安全员动火执行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4.6.6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完全措施,审查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4.7附表动火作业证危险作业-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本制度规定了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 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55、全作业证的管理。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单位的检维修吊装作业。3、定义3.1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3.2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 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 设备和辅助用具。4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 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 40t 至小于等于 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 40t。5作业安全管理基56、本要求5.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 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 GB 6067。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 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 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 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5.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 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5.557、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 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6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6.1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6.2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 好状态。6.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6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 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58、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 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的规定。6.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 大雾及 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7作业中安全措施7.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 合 GB 2811 的规定。7.2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 GB 5082 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 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7.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 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59、吊装。7.4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 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7.5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 6 级以上大风时, 应停止作业。7.6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7.7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7.8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 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8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8.1 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 执行。8.2 司60、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8.3 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8.4 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 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8.5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 起吊操作。8.6 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 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8.7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 之间没有61、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8.8 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8.9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8.10 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8.11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 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8.12 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8.13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 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8.14 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62、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8.15 遇大雪、暴雨、大雾及 6 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8.16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 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9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9.1 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 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9.2 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9.3 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9.4 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10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63、0.1 吊装质量大于 10t 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管理。10.2 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 负责人批准。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机构批准。10.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10.4 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10.5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危险作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F)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临64、时用电管理的职责、程序。2 职责2.1 安全管理机构是临时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2.2计设科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办临时用电相关手续。2.3 各车间负责各自责任区域内施工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管理。3程序3.1 计设科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人员 3.2 一类临时用电为架设临时线路超过一天的临时用电。 3.2.1 需一类临时用电,施工单位、电源单位电工到现场确定方案,并填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3.2.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由计设科审批后执行,电源单位、施工单位、计设科各执一份。 3.2.3 电源单位、计设科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临时用电方案、由持证电工架线,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3.3 二类临时用电65、为在检修电箱上取电源超过三天或架设临时线路一天以内的临时用电,须填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份,报电源单位审查后执行;电源单位电管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并验收。 3.4 三类临时用电为在检修电箱上取电源三天以内的临时用电,由电源单位审查后执行,电工须填制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备查。 3.5 临时用电使用期限为10天,延期使用需续办申请,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3.6 凡在非本责任区用电系统内临时用电,均需按规定办理报批,不得私自取电。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对承包商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承包商符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2.适应范围适用于我公司雇佣来完成66、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部门、单位或合作者的安全管理。3.依据3.1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3.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4.职责4.1生产部负责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生产部负责建立档案。4.2生产部组织承包商人员,生产部负责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检查监督承包商在施工中的安全活动。4.3生产部和施工所在地单位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理工作。4.4公司经理负责签订与承包商的施工合同,其中要有安全条款和责任要求。5.程序5.1承包商的安全资格评审生产部对承包商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和人员资格评审。5.2签订合同的要求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条款;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安全管理67、规范、标准、制度;承包商应选择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培训;承包商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承包方必须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5.3承包商人员的培训及资源配置5.3.1.承包商人员的培训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5.3.1.2生产部确认承包商特殊区域或特殊作业所需的安全培训要求;承包商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承包商的安全资源配置按要求配备安全员;承包商员工资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承包商为检修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承包商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68、设施、设备;承包商配置必需的安全防护器具、安全标志等。5.4作业过程的协调与监督作业过程的协调承包商负责人应参加本公司与作业相关的安全例会和有关安全事项的临时会议,汇报安全管理情况及安全工作安排,落实会议要求; 作业过程的监督对于较为危险的施工作业,必须经公司领导检查认可,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安委会应采取定期和随机检查的形式对承包商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记录;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生产部有权进行处罚、责令其停工。5.5事故报告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承包商负责调查处理。 6考核认真履行各自69、的职责,如违反此规定,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同时将处罚通知报请安全主要负责人批准下发。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通过制定该管理制度,确保我公司所选定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供应商以及与此相关的各部门。3依据3.1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3.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4.职责4.1 采购部门人员负责对供应商资质的初步考核,对所提供产品的初步检验,发生问题后,负责与供应商协商解决问题的联系工作。4.2 采购部门负责人负责对业务人员提供的各个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落实,确定。4.3 最后汇总所有相关资料,报安全主要负责人审批。70、4.4 采购部门负责供应商的文件资料归档管理。5.工作程序5.1 新供应商的选择5.1.1 根据公司生产的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材料、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对拟采购的产品进行学习,了解其性能、特性和使用方法。5.1.2 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考核,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证明材料和产品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等材料。5.1.3 汇总后,报安全主要负责人审批,对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试用(不需试用的由质检处化验,直接由车间使用),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71、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5.1.4 把确定好的各供应商分门别类的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报安全主要负责人审批。5.2 合格供应商的续用5.2.1 从该单位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开始,每年年底汇总后,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填写年采购一览表,由生产部门、采购部门联合对该供应商进行评价,进行动态管理。5.2.2 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能符合我公司要求的,给予续用;最后报安全主要负责人批准,使其纳入下一年的供应商管理台帐。5.2.3 根据公司生产的要求,报安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随时增加合格供应商或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6.采购程序6.1 采购各产品时,72、接到生产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资料以及合格证等其他相关的材料,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6.2 进行初步检验以后,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厂、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6.3 采购部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7.相关记录7.1 采购一览表7.2 供应商管理台帐7.3 合格供应商档案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外来劳务、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73、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伤害事故,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厂内各相关部门,适用于在我厂区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务人员及项目、工程承包单位。3、职责3.1厂内招用和项目工程发包部门负责对劳务人员、承包和施工单位在厂区内的生产、生活活动进行安全管理。3.2 承包、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全体人员在厂区内的生产、生活安全情况负总责。3.3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对外来劳务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4控制过程厂内用工的管理用工部门根据生产需要招工时,必须通过当地政府部门认可的劳动服务公司办理招用手续(或用工合同),在签订用工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并对录用人员的安全管74、理工作负责。招工部门对新录用的劳动者,应组织进行就业前的健康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从事禁忌的劳动。特别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要按国家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招工部门必须组织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厂纪厂规教育及三级安全教育(厂级、车间级、班组级),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接受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管理机构对从事下列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未经有关劳动部门认可的,不准与其签订相关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a)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装、维修;b) 起重机械、电梯的维修;c) 生产设备的维修;d) 水泥发货站台装车;e) 进厂75、物料缷车和外运熟料车;工程项目发包的管理工程项目的发包部门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在合同里明确双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并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必须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指导。发包部门在与承包、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必须组织承包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接受入厂前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并与工厂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不准入厂施工。承包、施工单位,只有在获得有效安全资格认可的前提下,方可参加本厂相关项目的投标。承包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要对自己单位及其人员在本厂施工中的安全负责;要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中日常的安全管理及与其它施工单位或本厂相关单位的安全协调工作,并服从安全管理机构的监督与指76、导。承包施工单位及其全体人员,在本厂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的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遵守本厂的厂规、厂纪、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正常秩序,单项工程一般不准多单位承包。总承包单位若将工程二次发包时,要对二次承包单位的安全负责。二次承包单位同样要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与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否则不准开工,违者严肃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承包施工单位施工中发生与其它外来施工单位或本厂有关单位在同一处交叉作业时,必须事先报告发包单位和安全管理机构,并由发包单位组织协调,与相关单位签订同时作业安全、环保协议书,制定安全保证措施,负责安全保证措施的贯彻落实。并在作业现场指派专人负责77、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施工。否则不准施工。承包施工单位因违犯国家或本厂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等而受到经济处罚,其罚款金额将由本厂财务部门从承包工程经费中扣除。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招工与项目工程发包部门或单位,视情节轻重,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1.目的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职业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全单位3.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3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3.4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3.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3.6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4.职责各部门应按78、照此制度履行职业卫生职责,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5.程序5.1建立详细的职业卫生档案,其应包括:5.1.1厂企基本情况:单位简史、生产工艺流程图、存在有毒有害的种类和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有毒有害作业群体分布及其健康评定和职业性四种人(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观察对象及职业禁忌症)情况等。5.1.2职业健康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状况、出入厂时间、劳动合同时限、健康状况、工种调动、工资发放及出勤情况等)、职业史、危害因素接触剂量、劳动保护、现病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及其健康评价等。5.1.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情况:包括危害因素种79、类、监测或检测时间、地点、浓度(强度)、国家允许标准及评价结论等。5.2公司必须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5.2.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等。5.2.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申报,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发生变更后30日内申报变更内容。5.3公司必须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5.3.1单位负责人和安全技术部门、医疗部门、工会组织及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地方卫生生产部门80、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5.3.2车间工人必须参加结合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而设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公司应设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训资料。5.4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定期检修保养制度。确保防护措施正常运转,是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重要保证。5.4.1产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应采用通风等防护措施,并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5.4.2确立负责检修保养部门和人员,制定各类防护设施的检修保养周期,记录检修情况及时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做好应急处理等。5.5建立健全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制度,严格把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关,根据各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制定个人防护用81、品的发放标准表,合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登记和管理。5.6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选购、运输、贮存、使用及销售管理制度,选购原材料应以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为原则。5.7提供、运输、贮存、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并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产品成份检验报告、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5.8贮存有毒有害原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5.9建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及定期检测制度,对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学品和产生高危害物质的工艺或场所应设置监测系统自动报警装置,并应由专人负82、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登记管理,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5.10按照国务院卫生生产部门的规定,定期组织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生产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5.11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5.1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生产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5.13建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职业病报告制度。5.13.1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83、.13.2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立即向卫生生产部门、劳动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发病情况、患者去向、死亡人数、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己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一旦发现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按国家职业病报告规定向当地卫生生产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向当地劳动保障生产部门报告。建立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化学毒物预防知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5.14建立未成年工和女工职业卫生保障制度。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84、的作业(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不得安排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幼儿有害的作业。应设置女工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女工卫生个人档案。5.15建立招工及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招工过程严格把关,防止冒名顶替或招收童工(未满16周岁),同时把好岗前体检关,杜绝职业禁忌症患者进入禁忌岗位;5.16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5.17建立有害作业转移承包管理制度。5.17.1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5.17.2职业病危85、害的作业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包时,应当在协议书上清楚载明职业卫生专项工作要求(包括:工序、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及其作业人员的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等)。5.18建立防暑降温和健康保健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暑天高温期间控制加班加点,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改进落后的高温作业工艺,增添必要的通风降温设备; 供应清凉饮料及提供充足的开水,保证工人身体水盐代谢;高温作业禁忌症患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作妥善安置。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全86、单位的劳防用品及保健品。3.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3.3个体防护用品选用规则4.职责安全管理机构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5.工作内容5.1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5.1.1安全管理机构是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和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和审批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等情况。5.1.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5.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5.2.1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的“劳防用品发放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采购,不得擅自改变标准。87、5.2.2特种劳动保护用品(须有生产许可证)的采购,必须持有该物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安全鉴定证的复印件。5.2.3国外引进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5.2.4采购人员要把好质量关,严禁采购不合格产品。5.2.5实施生产许可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编号:101安全帽 102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103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 104安全带105电焊面罩 106电焊护目镜107防静电导电安全鞋 120防静电工作服 126低压绝缘胶鞋5.2.6安全管理机构根据法规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劳防用品配置标准经安全主要负责人室审批后实施。5.3劳防用品的验收5.3.1应具88、备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标识。5.3.2特种劳防用品的产品包装或产品上、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合格证上,应标明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按规定产品经批量抽查检验合格后,粘贴安全鉴定证。5.3.3产品标识应有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并标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编号。5.3.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5.3.5产品验收由供应部和生产部共同完成,验收合格后入库。生产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5.4劳防用品的保管必须存放在仓库中,不得露天堆放。库存物资做到帐、卡、物一致,按照类别、规格堆放整齐,库房保持清洁、干燥,做好防锈、89、尘、霉、潮、腐工作。个人领用的劳防用品应妥善保管。部门集体领用的劳防用品应定点存放,制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5.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5.5.1安全管理机构根据劳防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职工劳防用品发放标准,列出全公司工种劳防用品品种名称、规格、数量,使用年限等内容的表格,报公司分管经理批准后实施。各部门按规定贯彻执行,不准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发放标准。5.5.2新进公司的正式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劳防用品领用手续。5.5.3领用的防护用品,凡属个人使用的,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根据规定使用周期,照原价百分比计算赔偿补发新的90、劳防用品。凡发给车间、工段、班组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管理。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属于借用的,应按时交还。5.5.4劳防用品发放部门应建立卡片管理制度,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劳防用品领用卡应随人事关系一并转给调入部门。临时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申领须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审批。5.5.5对长病假、长期脱离原生产岗位职工的劳防用品停发,或延长使用年限。5.5.6凡调离本公司职工,一律归还发给个人的防护用品或折价处理。公司内部调动,凭人力资源部的调工通知单,劳防用品发放部门应根据新分配工种进行调整该人员劳防用品享用标准。5.5.7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5.591、.8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5.5.9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5.6劳防用品的使用5.6.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5.6.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5.6.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92、,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5.6.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过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6.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5.6.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佯,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5.6.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加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93、时处理。5.7劳防用品的更换和报废5.7.1应按照劳防用品产品说明书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劳防用品,尤其是特种劳防用品。5.7.2劳防用品的使用期限和判废条件:1) 塑料安全帽3年,玻璃钢安全帽2.5年,2) 安全带2年应按照批量购入情况抽检一次3) 安全绳应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更换。4) 凡过期失效的劳防用品应由部门统一收回,经安全管理机构确认后,更换新的劳防用品。5) 库存的劳防用品若超过使用期限,供应部应在失效前一个月上报生产部,及时更新。6) 报废后的劳防用品由各单位统一处理。5.8对高温作业人员及在夏季高温期的职工定期发放防暑、降温的清凉饮料。94、5.9 对高温作业人员及在夏季高温期的职工发定期放防暑药品(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5.10 对有毒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定期发放健康保健品。5.11对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应定期发放相应保护肺部的保健品。5.12 必要时可定期发放针对性的保健食品。5.13 做好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人员的保健品的发放工作。5.14劳动保护用品专项资金保障5.14.1安全管理机构每年根据劳防用品配备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劳防用品发放范围、数量、预计金额,经核准后编入公司年度预算,并报公司安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5.14.2财务科按照公司年度预算设置专用科目进行核算,定期与安全管理机构核对,做到专款专用。5.195、4.3财务科定期将劳防用品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审议。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公司所有生产、储存场所、安全装置、电气装置等。3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3.3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4职责4.1 公司安全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隐患整改报告,保证资金投入。4.2 安全干部参与安全检查,整理隐患整改报告,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4.3 生产部负责隐患整改资金的保障。4.4 各部门对有关的检查和隐患整改签收96、,并对检查和隐患整改结果负责。5程序5.1 综合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5.1.1 公司级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5.1.2 车间级安全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5.2 专业检查5.2.1 专业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5.2.2 安全干部负责危险物品、安全装置、电气装置等专业检查;5.2.3 生产部负责消防、防尘防毒、安全、保卫等专业检查;5.2.4 生计科负责运输车辆、仓库等专业检查;5.3 季节性检查5.3.1 生产部负责进行防汛防台、防雷电、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5.3.2 各部门负责进行防暑降温、防风防冻及保暖检查。5.497、常检查分岗位检查和公司安全人员巡检5.4.1 岗位检查:必须严格履行巡回检查职责按照安全日常检查表上内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5.4.2 公司安全人员巡检:对各部门进行安全抽检。 5.5隐患级别事故隐患按照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分为以下三个级别:(一)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在3日内排除,或者无需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停产停业即可排除的隐患,为三级事故隐患。(二)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4日以上且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或者需要4至6日且停产停业方可排除的隐患,为二级事故隐患。(三)危害和整改难度极大,需要7日以上且停产停业方可排除的隐患,或者因非生产经营单位原因造成且生产经营98、单位自身无法排除的隐患,为一级事故隐患。6整改6.1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6.2 对所有的隐患都必须整改或采取措施,不得无故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及环境因素,当时不能解决的应有防范措施,并列出计划,按期执行,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因拖延和拒绝整改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6.3 对一级和二级隐患项目的整改,由安全管理人员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部门负责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并负责处理。7验收整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完毕后。由安全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并开验收评审会。安全预警系统安全与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双翼,安全生产思想、观99、念、认识水平决定了人的安全生产行为,实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利用企业现有管理资源,建立车间、厂、公司三级安全预警控制网络,强化监督检查在企业生产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利用高新技术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预警。1、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工作预警和监督机制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工作的预警和监督机制,保证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使加强在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少以消除生产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从而保护生产力。建立高效协调的预警和监督机制企业生产经营随时会出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安全隐患缺乏预警个高度的重视,为了加强事故的预防工作,我们应建立高100、效协调的预警机制。 2、1首先分析企业生产运行中,哪些岗位易出现安全隐患和伤害事故。 我们把这些岗位设定为危险源点、建立危险源台帐、设立警示牌、标明危害部位、责任人、实行实时监控。 2、2要善于协调和沟通各部门间的关系,安全工作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的工作,企业内部生产、技术、设备、宣传、工会都有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管理机构门作为牵头定期召开安委会,安全例会,杜绝事故发生。对在生产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沟通,沟通是理顺工作关系的润滑剂,促使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 2、3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及培训应急反应能力也是加强安全预警重要步骤。在生产实行定期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尤为重要。遇到101、紧急情况可以即时启动救援措施,节省时间,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2、4“事情干得好、主要在领导”首先,要强化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把安全教育变成领导层的自觉行动。突出岗位特点,制定可行性的操作方案,把安全工作融入每个生产环节重大危险源安全预警系统的功能 3、1超前预警,避免事故发生。 重大危险源安全预警系统通过对监视重大危险源正常情况下的运行情况及状态,对其实是和历史趋势做一个整体的评判,对系统的下一时刻做出一种超前的预警行为,自动启动应急控制系统,将事故抑制在萌芽状态。 3、2分级控制 通过建立安全预警网络可以实现危险源的分级监控,车间对C级危险源 进行监控,分厂对B级危险源进行监控,分厂和公司102、对A级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 3、3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可以实时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状况,为制定相关政策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运用系统安全工程理论和方法、现代安全检测技术和网络技术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预警系统,改变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模式,不但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能实掌握重大危险源现状,而且实现了对重大危险源的科学监控和分级管理,可以有效的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预警指数(R)表危险度可能性正常工作状态指数1经停机检修即可恢复生产运行的事故指数2采取系统操作,可以控制或阻断泄漏和火情,不会构成更大险情的事故指数3危及本单位及周边建筑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指数4一般不会指数11234可能指数22468很可能103、指数336912必然指数4481216R2为正常状态 2R4为级预警 4 R 6为 级预警 R 6为级预警应急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3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3.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4.职责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清楚应急救援流程,在事故发生时能进行事故应急响应5.程序5.1.应急管理原则5.1.1实104、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5.1.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5.1.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105、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5.1.4 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2.应急管理机构5.2.1领导机构 安全管理机构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5.2.2办事机构 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生产部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5.2.3工作机构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106、。 5.3. 运行机制5.3.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5.3.2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车间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107、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有线广播、有线电视、信息网络、警报器;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应急处置 .1 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3.3.2 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应急响应108、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由该类突发事故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安委会设)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恢复与重建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109、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有关部门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5.4.应急保110、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5.4.1 人力资源 公司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4.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5.4.3物资保障 要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5.4.4医疗卫生保障111、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联系医院,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5.4.5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4.6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5.5.监督管理预案演练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112、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培训教育 由安全管理机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管理机构进113、行监督管理。 6 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2、适用范围全单位3、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职责各部门应明确事故报告程序5、程序5.1、事故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114、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2、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115、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5.3、报告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5.4、事故记录事故发生后,将事故记录于事故台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116、利进,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全公司范围。3、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上海市消防条例4、职责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全员消防培训,及应急演练。5、程序5.1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企业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安全责任人。企业的防火责任人由安全主要负责人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主任、班组长担任。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企业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设负责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5.1.4 各部门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发生火灾后,专业消防队未到达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5.2.防火安全职责 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117、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企业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5.3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5.3.1 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5.3.2 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5.3.3 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5.3.4 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5.4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5.4.1 负责本企业防火安全工作;5.4.2 制定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5.4.3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5.4.4 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5.5 各部门兼职防火118、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5.6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5.7防火安全措施 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企业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5.7.3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专业或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5.7.4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企业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6.奖励与惩罚6.1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119、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6.1.1 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6.1.2 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防火安全的;6.1.3 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5.1.4 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6.1.5 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6.2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后拒不整改或改正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6.3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三违”行120、为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3、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3.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4、术语与定义4.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4.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121、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4.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5、职责5.1安全管理机构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5.2生产部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6、程序6.1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对查出的“三违”行为除向责任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给予处罚。6.2各单位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可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予以处罚。6.3 各级、各部门122、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报告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6.4因“三违”行为导致险肇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6.5对违反“三违”红线的责任人员予以直接待岗学习;屡查屡犯者(6个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除对责任人员加倍处罚外,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待岗学习,凡待岗学习人员须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6.6若“三违”人员对其“三违”事实有争议时,责任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核实。6.7经核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符时,需取消对当事人违章行为的处罚;“三违”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对行为人或单位从重处罚。6.8非本公司人员发生“三违”行为时,接待单位和责任单位应及时123、制止并批评教育。如不听从劝告,应立即劝其离开生产区域。6.9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6.10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进行奖励,被举报单位或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的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各车间负责对本车间的危险源进行评估标示汇总。 3.2车间主124、任负责对一些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进行安装4、内容 4.1说明4.1.1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4.1.2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GBZ158-2003设置警示标识。4.1.3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4.1.4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4.1.5安全管理机构、生产部及有关部125、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各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4.2告知4.2.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职业病危害的车间部门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公司员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4.2.2 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员工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4.2.3定期对126、员工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培训,主管部门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4.2.4各车间部门要对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4.2.5设置公告栏:4.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4.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要发放到相关岗位;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及检测结果公布于岗位;4.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4.3警示4.3.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127、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4.3.2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4.术语4.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4.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4.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4.基本形式4.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4.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4.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兰色圆形;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4.3.3 警示语句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128、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4.3.4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4.在有毒岗位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4.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4.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4.3.5设置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4.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129、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4.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4.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4.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4.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4.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4.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4.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130、“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4.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索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4.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4.3.6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4.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指示标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指示标识。4.3.7使用的警示标识、警示信号、报警装置,应当符合要求。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4.4警示标识设置和使用规范4.4.1警示标识的设置高度警示标识131、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警示标识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4.4.2使用警示标识的要求4.警示标识应设在与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识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上的醒目处。4.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4.警示标识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4.4.2.132、4 警示标识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4.警示标识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警示标识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4.5检查与维修4.5.1保持警示标识牌整洁、清晰;4.5.2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4.6. 采购4.6.1各车间部门根据GBZ158-2003要求,对本辖区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辨识,并根据实际情况将所需的警示标识报安委会。4.6.2安委会根据各车间部门申报情况,审查核实后,向生产厂家采购合格规范的标识。变更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场所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133、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此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3.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4.职责主管部门:适时的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公司内发生的各项变更进行评价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相关部门:各部门、各科、车间。相应主管单位号召,对各项变更采取动态管理。5.程序5.1本文件的变更指管理变更、人员变更、工艺变更、技术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场所变更;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5.1.1管理变更: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更,公司机构和人员的变134、更、管理体系的变更等。5.1.2人员变更:新入厂职工、内部岗位调动、离岗复岗、临时来厂人员等。5.1.3工艺变更:因新、改、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更等。5.1.5设备设施变更:因更换与原设备不用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设备电气变更等。5.1.5场所变更指工作场所、环境发生变化。5.2管理变更时,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公司范围内培训、学习。5.3人员变更管理5.3.1新员工入厂和厂内员工调换岗位的,按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中有关内容进行三级教育。5.3.2外来施工队伍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5.3.3进135、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有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5.4工艺变更管理5.4.1由工艺变更的技术负责部门制定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工艺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5.5设备设施变更管理5.5.1由变更负责部门制定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使用单位进行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5.5.2在报废、拆除生产设施时,按照生产设施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5.6场所变更时由场所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职工136、进行变更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6.相关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生产设施管理制度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要求进行评审,保证体系持续有效的正常运行。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3、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4、职责 4.1.为了进行安全绩效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4.2.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安全奖惩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 4.3.财务科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4.4.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5、工作程序137、 5.1惩罚 5.1.1.惩罚的范围 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事故的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按照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5.1.1.1安全管理 5.1.1.1.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5.1.1.1.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5.1.1.1.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5.1.1.1.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5.1.1.1.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5.1.1.1.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5.1.1.1.7其它各种违反13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5.1.1.2 其它事故考核 5.1.1.2.1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 5.1.1.2.2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 5.1.2.惩罚类型 5.1.2.1 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5.1.2.2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扣奖金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5.1.2.3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139、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5.1.2.4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1.3.惩罚程序 5.1.3.1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付安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5.1.3.2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5.2奖励 5.2.1.奖励的范围 5.2.1.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5.2.1.140、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5.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5.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5.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5.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5.2.1.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各科、班组、个人; 5.2.1.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5.2.1.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141、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5.2.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5.2.3.奖励程序 5.2.3.1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技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5.2.3.2 先进车间由安技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5.2.3.3 对奖励范围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班组提出,经安全管理机构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5.3其他 5.3.1.公司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142、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财务部门建帐,公司安技部门直接控制使用。 5.3.2.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操作牌与检修牌管理制度(F)1、目的为了加强操作与检修之间的安全管理,避免设备与作业人员之间、生产与检修过程中的人身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内的要害岗位及主要机械、电气设备的操作与检修。3、术语及说明3.1操作牌:是生产操作人员有权操作设备的唯一指令标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确认制,无操作牌者不准操作设备。3.2检修牌:是检修人员在检修时,为确保安全,设备不发生误操作,而设立的警示标牌。3.3安全生产确认制:就是确认、确信、确实的总称,即在每次操作和143、动作前对欲操作的对象,必须做到确实认定,确实可行,确实准确地去执行。3.4确认制内容:包括操作确认制,联系呼应,行走确认制三个方面。4、操作牌与检修牌的管理4.1操作牌是操作设备的唯一凭证,无操作牌者一律禁止操作设备;设备的操作员将操作牌交给其他人员后,就失去操作设备的权利。4.2操作牌是交接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随同设备一同交接班。4.3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操作牌应当摆放在操作室内的固定位置,由操作员负责保存与清理表面卫生。未经班长或组长同意不准擅自取出。如需要取出,操作牌由取走人保管,取走人送回。4.4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检修牌应当存放在设备检修班组,由检修班组长负责保存与清理表面卫生。检修人144、员接到检修指令后应向班组长索取检修牌,检修结束后负责交回检修牌。4.5检修开始前,检修人员与操作人员应当相互沟通,明确检修内容和检修起止时间等,然后进行操作牌与检修牌互换。操作台上未挂检修牌、操作牌未从操作台取走的,不准检修设备。4.6检修期间,操作牌由检修人员保管,检修牌则应当挂在操作台上。4.7检修结束后,不准许将工具和零件遗留在设备上,必须待所有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区域后,方可互换回各自的工作牌。然后按照指令恢复正常生产。4.8多个检修工种(电工、铆工、钳工、焊工等)在同一设备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应事先确定一人负责办理工作牌交换手续,并负责保管操作牌。4.9如果拒绝将操作牌交给检修人员,145、表明操作工不同意在该时间进行检查或修理,有争论时由班组长或单位领导协调解决,但未达成一致并互换工作牌之前,不准进行检修作业。4.10设备工作不正常或可能发生事故时,安全管理机构、调度部门和有关主管人员有权拿走操作牌,并迅速通知其有关单位和人员。4.11操作牌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立即报告,未经补发前,该设备禁止使用,特殊情况须经生产负责人同意、并办临时手续后方可使用。4.12操作牌由安全管理机构统一制作发放。 附表操作牌管理登记表序号设备名称操作牌放置位置名称操作牌编号操作牌监管人备注作业许可管理制度(F)1.目的为规范作业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公司区域146、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动土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性作业。3管理3.1安全管理机构为危险性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单位,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权限划分、存档、现场检查等。3.2各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性作业具体实施,负责作业风险分析,许可证填写,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作业许可证存档等。3.3各作业有关的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审查,确认。4内容4.1在公司区域内进行以下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4.1.1在公司所有生产场所、库房、公共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包括电、气焊机、切割)4.1.2临时用电作业4.1.3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4.1.4公147、司内所有岗位的临时用电作业4.1.5设备检维修作业4.2作业申请4.2.1作业单位进行作业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必须认真仔细,列出一切可能发生的风险,风险分析结果要填在作业许可证上。4.2.2作业单位填写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必须认真填写,不得空缺,作业许可证上未列出的事项必须在补充栏内详细填写,签名必须有本人填写。4.3审批4.3.1作业申请人持经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作业许可证后通知审批人,审批人应到作业现场,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逐一核实,确认所有措施都落实后,进行签字批准4.3.2审批权限:一级动火作业,破土断路作业由安全领导小组审批, 临时用电作业由生产部审批,其余作业由作业部门组管负责人审148、批。4.3.3如因特殊情况下的危险作业,需进行多方会签的,由安全管理机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作业评审,共同会签,会签完毕后交安全主要负责人审批。4.4作业作业许可证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行作业。4.5作业许可证存档作业许可证须进行存档。施工单位保存、作业现场所在单位、文管中心各持一份,存档待查。作业许可证存档期为一年。安全工作票制度(F)一、为了规范危险作业票的使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整个公司。三、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危险作业工作票的审核,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所列的危险作业,均应按规定使用工作票四、各施工或项目负责人负责作业工作票的填写及具体实施。五、危险作业工作票149、由各施工负责人填写,在施工前填写,交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审核后,报安全管理机构审核、监督,再报请项目总工审批后生效。六、工作票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也应字迹清楚。七、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六、危险作业工作票审批后,施工前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向参加该项工作有关人员进行交底,使每个施工人员明了各自的职责,并严格按安全工作票要求的内容进行施工。七、安全管理机构要不定期检查安全施工作业的执行情况。八、工作票保留一年九、本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管理制150、度(F)1.目的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3.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4.职责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修)订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并负责归口管理工作。5.程序5.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5.1.1.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5.1.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5.1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安全主要负责人审批,发布151、实施。5.2.评审与修订5.2.1 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评审内容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评审输出a)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b)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5.3.安152、全生产制度修订5.3.1 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修订依据: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安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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