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企业工程EPC项目质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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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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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化企业工程EPC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创优目标及奖惩2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及奖惩4第四章施工质量管理及奖惩6第五章实体工程质量及奖惩7第一节基本规定7第二节地基与基础工程8第三节防水工程8第四节钢筋工程9第五节模板工程10第六节混凝土工程11第七节砌体工程11第八节网架工程12第九节抹灰工程12第十节门窗工程13第十一节吊顶工程14第十二节幕墙工程15第十三节饰面砖工程16第十四节涂饰工程17第十五节屋面工程17第十六节机电设备安装17第十七节抽油机的安装20第十八2、节桥式起重机安装21第十九节工艺管道安装23第二十节电气工程25第二十一节给水排水工程27第二十二节建筑节能工程28第六章附则29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XX石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质量理念,根据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及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EPC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施工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第三条 同时符合两项或两项以上奖励或处罚规定,可按其中3、金额较高的条款执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时或合并执行。第四条 同类问题重复出现,按发生次数,依次加倍处罚;第五条 本制度未涵盖或未明确规定的情况,可参照本制度执行;第六条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本制度可修订、补充、换版,经审批后执行;第一章 创优目标及奖惩第七条 优质工程奖励1、工程质量获得国家“鲁班奖”,奖励4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2、工程质量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如xxxx杯),奖励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奖励不超过40万元。3、工程质量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如xxxx杯),奖励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万元。4、工程主体质量获得省级优质结构工程4、奖,奖励1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5、工程主体质量获得地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奖,奖励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2万元。6、同一工程的质量按最高奖计算,同一类别不重复累计;主体结构工程优质与竣工工程质量奖可重复计算。7、工程质量受上述规定以外的特殊奖,视具体情况参照奖励。8、参与受奖工程分项施工的应在文件中有明确参建单位,参与施工的奖励为上述奖励的1/5计。9、受奖工程均以颁奖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10、获得装饰优质工程奖励,按规模大小,受奖级别参照奖励。第八条 省、市大检查通报的奖罚1、在省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有企业冠名)的工地,奖励5000元。2、在地区(5、地级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有企业冠名)的工地,奖励2000元。3、在省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4万元。4、在地区(地级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2万元。5、上述同一通报中,质量与安全双重表扬的,奖励按一项计;质量与安全双重批评的按条文重复罚款计。第九条 新闻曝光的罚款1、受新闻电视台曝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2、受报纸曝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第十条 在每月“EPC项目部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前三名的按照项目部相关规定予以奖励。第十一条 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第十二条 阶6、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验收质量达到优良,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的奖励。第十三条 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第十四条 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第二章 质量管理体系及奖惩第十五条 建立工程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验、试验计划、项目质量责任制等质量管理制度。1、没有建立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扣1000元/项次;2、没有按制度要求执行扣500元/次。第十六条 贯彻IS7、O9000质量体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1、没有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扣1000元/项次;2、人员资格、专业配套以及数量不能满足工程要求扣500元/项次;3、人员没有落实到位,质量保证体系出现失控情况扣500元/次;第十七条 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和质量检验、试验计划并贯彻实施;提交工程质量月报,参加质量会议,执行有关质量管理规定。1、没有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和质量检验、试验计划扣1000元/项次;2、没有按有关计划贯彻实施并按要求提交工程质量周报、月报扣500元/次;3、质量计划和质量检验、试验计划不符合有关要求扣500元/项次。4、有关质量计划没有报监理公司批准后报EPC质量部备案扣58、00元/项次。5、不按要求按时参加质量会议扣500元/次。第十八条 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定,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开展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1、未按规定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复验或交接试验扣500元/次;2、未按规定办理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报验手续扣500元/次;3、没有按规定组织施工技术(方案)交底扣500元/次;4、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按业主和监理确定的A、B、C控制点及时办理报验并做好记录扣500元/次;5、没有执行见证取样制度扣500元/次;6、没有按规定组织(参加)专业施工图会审和参加设计9、交底扣500元/次;7、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未按规定进行标识管理的扣200元/次;8、明知材料有质量问题,自作主张,强行使用的扣500元/次;9、没及时通知监理及检测单位对检验批进行检验、确认,扣500元/次。10、没有按规定办理开工报告,扣500元/次。11、用错设备、材料造成经济损失的,扣1000元以上/次;12、自购材料被查出不合格的扣500元/次;13、特殊工种人员没按规定持证上岗扣500元/人次;14、违反质量验收规范,未执行质量验收管理规定扣500元/次;15、可追溯性记录不齐全扣200元/次;16、没有按规定提交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资料。扣500元/次17、质量监督站、业主、监理、E10、PC施工管理部、质量、安全部等巡检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未积极按要求进行整改;一般质量问题,扣500元/次;较严重质量问题,扣1000元/次;重大质量问题,扣2000元以上/次。18、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未按规定报批后及时报EPC项目部部备案扣500元/项次。19、明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不是认真组织整改,而是弄虚作假,情况一般2000元/次,较严重500010000元/次,严重20000元以上/次。第三章 施工质量管理及奖惩 1 质量目标:按国家规范、标准验收,所有施工单位工程一次性通过验收,全部工程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规范及标准。 2 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施工单位合同后三日内要向总11、包方提交施工组织机构图,必须设立专业质量检查人员,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之前七天内必须向总包方、监理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按时上报者,将给予延期 500元/天的罚款 3 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样板制度,施工之前按要求做好施工样板,经总包方、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违反规定者罚款1000元。 4 当月施工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低于 80%(含 80%)给予每项 500元的罚款。经监理、总包方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两次仍不能通过,给予每项 1000元的罚款。 5总包方、监理在当月的质检中发现同一类质量问题重复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给予每项 1000元的罚款。 12、6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交接检验制度,且签订手续齐全,每个分部分项施工前应有明确的技术质量交底。 7 施工过程中,针对总包方、监理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并报总包方、监理验收,不按期完成者罚款 200元/天。8 材料进场必须报总包方、监理联合验收,证件手续齐全。需要做试验(检验)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做好试验(检验)工作,材料在没有取得实验(检验)合格报告之前,不得用于工程施工。不按此规定执行由此引发的问题均由施工单位方承担 9 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接受总包方、监理对施工资料的检查(抽查),同类问题在第二次检查中出现,罚款 50元/项,并在提出问题的 5日内改正,不按时改13、正者,从第六日起按 50元/天/项给予处罚。 10在资料的归档整理过程中,必须与总包方配合,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资料无法归档,影响工程检查及备案验收的给予罚款,罚款数额为工程款项的1%且不低于 10000元。工程完工 3个月内必须完成所有施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超过规定按 500元/天罚款。 11根据国家规范,质量问题分为三大类:轻微质量问题,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处罚标准为:轻微质量问题:一项次罚款 2001000元;一般质量问题:一项次罚款 500 元2500元;严重质量问题:一项次罚款 2000元 10000元。(11条质量问题的划分由 EPC项目部根据具体的项目做出界定,报总包部审14、查通过后执行。)第四章 实体工程质量及奖惩第一节 基本规定第十九条 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第二十条 EPC项目部、监理、业主组织例行检查时,如施工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20005000元/次的罚款。第二十一条 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给予20005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经济损失。第二十二条 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给予20005000元/次的罚款。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第15、二十三条 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第二十四条 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赔偿损失,给予10002000元/次的罚款。第二十五条 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给予10002000元/次的罚款。第二十六条 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给予20005000元的处罚。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16、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施工单位10002000元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施工单位处以20003000元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检员责令退出现场,施工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第二十八条 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施工单位处以20005000元罚款。第二十九条 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给予1000元次罚款。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20005000元的罚款,具体金额以相应条款规定为准。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至收到项目部通知后超过4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17、件并没说明原因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落实问题的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罚款金额的双倍进行处罚。第三十三条 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施工单位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10000元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处以500010000元罚款。第三十四条 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施工单位处以500050000元/次的罚款。第三十五条 18、工程资料的进度必须和现场同步,对应签字栏不得代签。如发现,对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罚200元/次,造成经济纠纷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第三十六条 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20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相关条款为准)。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给予200050000元/人/次的严厉处罚。第三十七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施工单位处以200050000元/次的罚款。第三十八条 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施工单位处以200050000元/次罚款。第三19、十九条 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200010000元/次的罚款。第二节 地基与基础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第四十条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方案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如违反该原则,给予1000元/处的罚款。第四十一条 桩位放样时,其偏差值应符合规范要求,超出允许偏差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10005000元/处的罚款。第四十二条 地基承载力等性能检测项目不齐全及检测数量不符合要求的,给予1000元/处的罚款。第四十三条20、 地基尺寸、标高、表面平整度,边坡等,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处的罚款。第三节 防水工程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应符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的要求。第四十四条 防水材料合格证、检验不齐全,检验数量不符合要求,实体防水检查有渗水的,给予500元/处的罚款。第四十五条 卷材、板材防水材料铺设的密实度、接口、压边、油膏防水材料铺设的均匀度、厚度等,基层处理、平整度、细部工艺等,有不符合要求的,给予500元/处的罚款。第四十六条 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阴阳角必须做出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如不满足要求,给予50020021、0元/次的罚款。第四十七条 铺贴防水卷材前,必须先将找平层清扫干净,在基面上涂刷基层处理剂,如直接铺贴则罚20005000元/次的罚款。第四十八条 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不能小于100mm,否则给予300元/米的罚款。第四十九条 卷材在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处要严格按照方案、规范施工,否则给予200元/处的罚款。第四节 钢筋工程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03G101、04G101的要求。第五十条 严禁对钢筋进行气焊烘烤,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且给22、予20005000元的罚款。第五十一条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梁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罚10003000元/根(自己补上不计)。第五十二条 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002000元/处的罚款。第五十三条 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100元/根。第五十四条 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100元/处。第五十五条 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200元/处。第23、五十六条 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200元/个的罚款。第五十七条 结构楼板的板底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500元/处;第五十八条 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200元/根的罚款。第五十九条 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超出规范允许偏差的,给予500元/根的罚款。第五节 模板工程模板工程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第六十条 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门架剪刀撑不能少,24、结构线条、梁截面尺寸及模板标高均符合图纸要求及规范允许偏差值以内。第六十一条 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若质检部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处以300-500元/处的罚款。第六十二条 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如有污染罚500元/处。第六十三条 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罚300500元/处。第六十四条 支撑架的扣件松动下沉一处罚200元/处。第六十五条 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来。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砼,偏差15mm以内的处罚100元/处,30mm以外罚20010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每处罚10005000元。第六十六条25、 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200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歪扭罚10005000元/处。第六十七条 板面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规范要求的,梁、柱接点差,给予1000元/处的罚款。第六十八条 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5mm罚500元/处。第六十九条 阳台、空调搁板及向外挑出部分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上,偏差(以验收墙柱垂直度的标准检查)大的罚500元/处。第七十条 未经批准同意就拆模的罚500元/处。第七十一条 模板关头板不垂直罚500元/条。梁、墙、楼梯间平板内有木屑、树皮等杂物罚300元/处。第七十二条 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26、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白。若达不到要求罚500元/平方米。第七十三条 楼梯踏步支模相差较大导致结构尺寸偏差超规范要求的,以及拆模损坏结构棱角的罚500元/处。第七十四条 变形缝、后浇带等特殊部位的快易收口网及泡沫板不按要求进行施工的给予500元/处的罚款。第六节 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工程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第七十五条 蜂窝、麻面、漏振、漏筋、孔洞罚5002000元/处。第七十六条 浇筑后混凝土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5mm,超过10mm以外范围罚500元/平方米。第七十七条 浇筑混凝土前严禁乱踩上层钢筋,浇筑混凝土时应用27、铺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罚500元/平方米。第七十八条 浇筑混凝土12h后进行浇水养护,气温高的季节用薄膜覆盖浇水养护,中午吃饭应换班,若养护不到位导致混凝土缺水、裂缝等质量问题罚5002000元/层。第七十九条 混凝土养护时间为14天,有防渗要求和掺外加剂养护时间为21天,如达不到以上要求罚1000元/层。第八十条 卫生间标高低于室内正常标高的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500元/处。第八十一条 墙柱接头凿毛不到位处500元/处。第八十二条 地下室后浇带、变形缝、塔吊预留洞、物料提升预留洞或分段浇筑位置及其他容易渗水的部位没有按要求设置止水钢板或有效止水措施的,给予1000元/米的处28、罚。第八十三条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其强度未达到1.2MPa以上就上人、上材料的,给予500元/处的处罚。第七节 砌体工程砌体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的要求。第八十四条 材料倒运过程中,如发现班组随意抛掷材料导致砖缺棱掉角、断裂的给予100元/块的处罚。第八十五条 砖砌体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或1.5m,如达不到,砖砌体拆掉返工并罚款1000元/平方米。第八十六条 砌筑之前,应对砖材料浇水湿润,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的罚款。第八十七条 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等质量问题,如达不到要求给予500元/处29、的处罚。第八十八条 水泥砂浆配合比必须满足方案要求,否则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第八十九条 砖砌体应以水平线排分皮数杆,第一批砖底如灰缝偏厚,底部用细砼或高标号砂浆找平,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200元/处。第九十条 丁字墙、十字墙、“L”字墙等特殊部位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搭砌的,给予2000元/处的罚款。第九十一条 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接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0元/处。第九十二条 构造柱的钢筋必须按照图纸要求设置,纵向受力钢筋根部和顶部(板底)没有植筋或搭接长度不足就进行隐蔽的,一经发现,给予300元/处的罚款。第九十三条 构30、造柱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0元/处。第九十四条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按方案要求留一定空隙,待墙体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天后再进行其补砌挤紧,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0元/米的处罚。第九十五条 砌体内图纸要求放置拉接筋的部位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漏放钢筋的,给予500元/根的处罚。第八节 网架工程第九十六条 要求做到零部件堆放场地合理,不易损坏和丢失,预埋件表面清洁,轴线和标高、几何尺寸准确,其基本要求为纵横向长度偏差不大于30mm,预埋件中心偏移不大于30mm,周边相邻预埋件不大于15mm,周边最大预埋件高差31、不大于30mm;第九十七条 对网架安装的要求:a、螺栓应拧紧到位,不允许套筒接触面有肉眼可观察到的缝隙。b、杆件不允许存在超过规定的弯曲。c、已安装网架零部件表面清洁,完整,不损伤,不凹陷,不错装,对号准确,发现错装及时更换。d、油漆厚度和质量要求必须达到设计规范规定。e、网架节点中心偏移不大于1.5mm,且单锥体网格长度误差不大于1.5mm。f、整体网架安装后纵横向长度偏差不大于L/2000,且不大于30mm,支座中心偏移不大于L/3000,且不大于30mm。g、相邻支座高差不大于15mm,最高与最低点支座高差不大于30mm。h、额载挠度控制在L/250之内。i、质检人员备足经纬仪、水准仪、32、钢卷尺及辅助用线、锥 、钢尺等测量工具。j、检验员在现场不中断,不离岗,随时控制,及时记录,及时完成资料,及时质量工程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汇报并密切配合。违反本节规定或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视情况给予10005000元罚款。第九节 抹灰工程抹灰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中的要求。第九十八条 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方案要求,否则罚500元/立方米。第九十九条 基层处理应无灰尘、无油腻,砼墙面要毛面处理到位,若不到位罚100元/平方米。第一百条 抹灰前应提前洒水湿润,若不洒水湿润罚100元/平方米。第一百一条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阳角应用1:2水泥砂浆(33、具体配合比见图纸)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米。第一百二条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300元/平方米。第一百三条 抹灰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0元/平方米。第一百四条 抹灰表面应平整、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墙面平整度、垂直度超出规范给予5001000元/处的罚款;墙面观感差、掉砂、泛白,处罚500元/平方米。第一百五条 墙面抹灰层采取加强措施时,没有搭接或者搭接长度不足的部位,处罚50元/米;不同材质交接处搭接长度34、不足罚100/米;固定钢网的钉子的规格、间距不满足方案要求,给予200元/平方米的处罚;没有挂网就擅自抹灰的,给予1000元/平方米的处罚。第一百六条 门窗洞口、预留洞口在抹灰后的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偏差超出规范要求导致门窗无法安装的,给予5001000元/处的处罚。第一百七条 墙面如出现预留空调洞不圆、线盒不方正等问题,给予200元/个的处罚。第一百八条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0元/米。第一百九条 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正,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条。第一百35、一十条 每层(基层、中层、面层)抹灰厚度不应超过规范和规程规定的厚度,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必须用网片进行加强,严禁一遍成活,灰层不可跟得太紧,抹灰层施工完后,夏季高温要及时喷水养护,若达不到要求罚200元/平方米。第一百一十一条 砼梁、墙、柱及图纸、方案要求的部位的基层宜采用凿毛毛化或砼界面剂处理,也可用1:1水泥砂浆拉毛或喷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喷水养护,确保基层和粉刷层的结合,墙面抹灰前认真做好基层处理和浇水湿润工作,砼面的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平方米。第一百一十二条 外墙穿墙螺杆洞漏堵一个罚款200元/个,堵洞眼空鼓罚50元/个;将杆洞凿成深度58mm的喇叭36、状,达不到返工重凿,并进行罚款100元/个。第十节 门窗工程第一百一十三条 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次的罚款。第一百一十四条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应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该条为强制性条文),否则给予500元/樘的罚款。第一百一十五条 金属门窗、特种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给予200元/樘的处罚。第一百一十六条 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图纸、方案要求,否则给予37、200元/樘的罚款。第一百一十七条 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并且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0元/樘的处罚。第一百一十八条 金属门窗的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要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安装要牢固,位置要正确,功能需满足要求。若质量不达标,给予200元/樘的处罚。第一百一十九条 门窗框安装后,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如不达标给予500元/樘的处罚。第一百二十条 金属门窗在安装后,框与墙体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如现场擅自使用其它不符合规范、方案要求的填嵌方法,将给予500元/樘的罚款。第一百二十一条 门窗框38、周边的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若不达标,给予500元/樘的处罚。第一百二十二条 铝合金推拉门窗扇安装完毕后,其开关应力不得大于100N(即10kg),若达不到要求应给予调整,并处罚500元/樘。第一百二十三条 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根据其偏差程度将给予100300元/樘的处罚。第一百二十四条 门窗安装过程中,如发现土建预留洞口不满足设计要求,应及时通知现场工长、质检员给予协调,不得擅自打凿,否则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第一百二十五条 门窗玻璃的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出现质量问题的,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第十一节 吊顶工程第一百二十六条 吊顶标高39、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500200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二十七条 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500200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二十八条 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500200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二十九条 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50020004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三十条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5002000元/处的罚款。第十二节 幕墙工程第一百三十一条 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幕墙材料、结构胶、玻璃等合格证、检验;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检验;幕墙与结构连接等检验不齐全的,检验数量不符合要求,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500200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三十二条 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41、幕墙四周、玻璃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不符合要求,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500200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三十三条 幕墙的安装固定、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填嵌密封,有不符合的,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500200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三十四条 玻璃幕墙表面应平整、洁净;整幅玻璃的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污染和镀膜损坏,幕墙安装的平整度、垂直度、方正度、细部工艺等有不符合的,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500200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三十五条 玻璃幕墙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玻璃幕42、墙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不符合要求的,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500200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三十六条 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不符合要求的,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500200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三十七条 有以下现象的,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5002000元/处的罚款。1、结构胶、耐候胶过期使用;2、预埋件位置、标高、前后偏差大,支座钢板连接处理不当;3、支座各连接点在立柱高速后施焊,但焊接防腐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4、连接点有松动或过紧现象,在外力作用下或温度变化大时产生异常响声;5、安装后玻璃墙与施工图所规定位置尺寸不符且超差过大;6、横梁、43、窗框排水,泄水做法不当,不符合“等压原理”,有积水或渗漏现象;7、自攻螺钉孔径过大,紧固力不足,易松动;8、玻璃幕墙对缝不平齐,幕墙面不平整,影响外观效果;9、在结构上选用勾块(压块)固定玻璃组件,固定不良,或勾块(压块)数量、间距与设计不符;10、活动窗不灵活,缝隙不严密,有漏水、漏气现象;11、隐框幕墙或竖明横隐幕墙下口不装下托块,其托块位置固定不牢,或和玻璃接触处未放胶块,形成硬接触;12、玻璃表面污染,色差过大;13、采用聚乙烯发泡材料填缝进位置深浅不一,耐候胶厚度不合要求,缝内注胶不密实,胶缝不平直、不光滑,玻璃表面不清洁,有污染;14、防火托板固定,防火层铺填有空隙,不严实(如用散44、棉),保温材料铺设不规范,未留空气层;15、防雷系统中接地电阻值过大,均压及引下线的焊接方法不对;16、封边板直接与水泥批挡接触,造成腐蚀;封边金属板处理不当,密封不好、漏水;封边构件固定不可靠,有松动;17、封顶处理不严密,造成顶部漏水;封顶铝板跨度过大,无骨架、有变形、平直度差;伸出封顶的金属栏杆,以及避雷带的接口注胶密封处理差,漏水且不美观;18、成品污染的;第十三节 饰面砖工程饰面砖的施工质量应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的要求。第一百三十八条 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不给予使用,并且处于100/平方米的处罚。第一百三十九条45、 饰面砖必须粘贴牢固,如发现脱落、空鼓的,给予50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四十条 饰面砖粘贴后,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否则给予500元/平方米的处罚。第一百四十一条 墙面饰面砖粘贴后的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接缝直线度、接缝高低差、接缝宽度都应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若达不到要求,根据偏差数值的严重性给予50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四十二条 墙面突出物、预留洞口周面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美观,禁止用铁钳等工具随意对饰面砖进行,否则给予30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四十三条 饰面砖接缝(勾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室,宽度和深度应一致。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0元/平方米的46、罚款。第一百四十四条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成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度应正确,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达不到要求,给予200元/米的罚款。第十四节 涂饰工程涂饰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的要求。第一百四十五条 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如发现有问题的部位不得擅自进行涂刷,必须经负责施工的单位处理后方可施工,否则将给予500元/平方米的罚款。第一百四十六条 涂料施工完毕后,墙面应涂饰均匀、粘贴牢固,没有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问题。如不满足要求,给予500元/平方米的处罚。第十五节 屋面工程屋面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47、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的要求。第一百四十七条 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200元/米。第一百四十八条 卫生间沉箱、厨房、阳台、生活阳台、空调位、花池的地面抹灰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向地漏找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侧壁根部做半径不小于50mm的小圆角,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四十九条 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找平层应做面略低的凹坑,此处易渗漏部位宜增设一道48、防水措施。防水施工完成后应做蓄水或淋水试验。若达不到要求罚200元/米。第一百五十条 高出屋面表层的卫生间排气管、烟道、消防管及消防管支架和空中花园屋面的给水管等根部均做不小于30mm的高台,若达不到要求处以罚款500元/处。第一百五十一条 保温层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平方米。第一百五十二条 找平层平整度及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200元/平方米。第一百五十三条 蓄水试验发现渗漏、积水现象罚1000元2000元/处。第十六节 机电设备安装第一百五十四条 设备安装前应对基础做如下的处理:a. 铲出麻面,麻点深度宜不小于10 mm,密度以每平方分米内有49、3个5个点为宜,表面不应有油污或疏松层。b. 放置垫铁或支持调整螺钉用的支撑板处(至周边约50 mm)的基础表面应铲平。c. 地脚螺栓孔内的碎石、泥土等杂物和积水,必须清除干净。d. 预埋地脚螺栓的螺纹和螺母表面粘附的浆料必须清理干净,并进行妥善保护。第一百五十五条 设备的安装1放线a. 机器设备就位前,应按施工图和有关建筑物的轴线及标高线,划出安装的基准线。b. 有相互连接、衔接或排列关系的设备,应划定共同的安装基准线。c. 平面位置安装基准线与基础实际轴线或与厂房墙(柱)的实际轴线,其允许偏差为20 mm。2. 垫铁的安装2.1垫铁表面平整,无氧化皮、飞边等。斜垫铁的斜面粗糙度不得大于Ra50、25m,斜度宜为1:201:10,对于重心较高或振动较大的机器设备采用1:20的斜度为宜。2.2垫铁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 在地脚螺栓两侧各放置一组,应使垫铁靠近地脚螺栓,当地脚螺栓间距小于300 mm时,可在各地脚螺栓的同一侧放置一组垫铁;b. 相邻两垫铁组的间距,可根据机器设备的重量、底座的结构型式以及载荷分布等具体情况而定,宜为500 mm;2.3 斜垫铁应配对使用,与平垫铁组成垫铁组时,垫铁的层数宜为三层(即一平二斜),最多不应超过四层,薄垫铁厚度不应小于2 mm,并放在斜垫铁与厚平垫铁之间。斜垫铁可与同号或者大一号的平垫铁配对使用。放置平垫铁时,最厚的放在下面,最薄的放在中间。垫51、铁组的高度宜为3070mm。每一组垫铁,一般的不超过四块,应尽量少用薄垫铁, 调整后应将各块垫铁互相点焊牢固,垫铁与机器设备底座之间不得焊接,安装在金属结构上的机器设备调平后,其垫铁均应与金属结构用定位焊焊牢。2.4 垫铁直接放置在基础上,应整齐平稳、接触良好,接触面积应不小于50%。平垫铁顶面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2 mm/m,各垫铁组顶面的标高应与机器底面实际安装标高相符。2.5 机器设备找平后,垫铁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 每一垫铁组应放置整齐平稳,接触良好,并应露出底座10 mm30 mm。b. 地脚螺栓两侧的垫铁组,每块垫铁伸入机器底座底面的长度,均应超过地脚螺栓。c. 机器底座的底面52、与垫铁接触宽度不够时,垫铁组放置的位置应保证底座坐落在垫铁组承压面的中部。2.6 机器设备用垫铁找平、找正后,对垫铁组应做如下检查:a. 用0.25 kg或0.5 kg的手锤敲击检查垫铁组的松紧程度,应无松动现象。b. 用0.05 mm的塞尺检查,垫铁之间及垫铁与底座底面之间的间隙,在垫铁同一断面处从两侧塞 入的长度总和,不应超过垫铁长(宽)度的1/3。3.地脚螺栓放置在预留孔中的地脚螺栓,应符合下列要求:a. 地脚螺栓的光杆部份应无油污或氧化皮,螺纹部份应涂上少量油脂。b. 地脚螺栓在预留孔中应垂直。c. 地脚螺栓不应碰孔底,螺栓上的任一部位离孔壁的距离不得小于15mm。d. 拧紧地脚螺栓应53、在预留孔内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进行,拧紧力应均匀。拧紧螺母后,螺栓应露出螺母,其露出长度宜为2个4个螺距。e. 螺母与垫圈、垫圈与底座间均应接触良好。4.设备就位、找平及找正设备安装就位时,基础的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就位后,作为定位基准的面、线和点对安装基准线的平面位置及标高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定位基准的面、线、点对安装基准线的允许偏差 单位mm项目允许偏差平面位置标高与其他设备无机械联系55与其他设备有机械联系214.1整体安装的泵,纵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1000,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1000,并应在泵的进出口法兰面或其它水平面上进行测量。454、.2 泵的联轴器的对中找正采用百分表。4.3 驱动机轴与泵轴、驱动机轴与变速器轴以联轴器连接时,两半联轴器的径向位移、端面间隙、轴线倾斜均应符合泵技术文件的规定。4.4对于有公用底座的离心泵,调整联轴节对中时,在驱动机下面宜垫耐腐蚀材料薄片或铜皮。4.5泵在安装完后,应对油孔、法兰口进行密封。管道和泵连接时,管道不得强行对口。管道与泵连接后,不应在其上进行焊接和气割,当需要焊接和气割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焊渣进入泵内。4.6 与泵连接的管道,应有各自的支架,泵不得直接承受管道的重量。相互连接的法兰端面应平行,螺纹管接头轴线应对中,不应借法兰螺栓或管接头强行连接。4.7管道与泵连接后,应复检55、泵的原找正精度,当发现管道连接引起的偏差时,应进行调整。4.8 罗茨风机的纵向和横向安装水平应在主轴和进气口排气口法兰面上进行测量其偏差均不应大于0.2/1000。4.9 风机安装时应检查正反两个方向转子与转子间,转子与机壳间转子与墙板间以及齿轮副侧的间隙,其间隙值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4.10设备安装找正与找平后,其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检查项目偏差范围mm立式卧式中心线位置55标高55水平度轴向0.2/1000、径向0.2/1000铅垂度H/1000但不超过5方位沿底座环圆周测量不超过155.灌浆a. 一次灌浆工作,应在机器的初找平、找正后进行。二次灌浆工作,应在隐蔽工程检查合格、56、机器的最终找平、找正后24 h内进行。b. 在捣实地脚螺栓预留孔中的混凝土时,不得使地脚螺栓歪斜或使机器产生位移。c. 与二次灌浆层相接触的底座底面应清洁无油垢。二次灌浆层的高度宜为30 mm70 mm。二次灌浆的基础表面应用水冲洗干净,并保持湿润不少于2 h,灌浆前1 h应吸干积水,二次灌浆层的灌浆施工必须连续进行,不得分次浇灌。6.管道和设备的连接a. 与机器设备连接的管道,安装前必须将内部吹扫干净。b. 与机器连接的管道,其固定焊口应远离机器设备,管道与机器设备应在自由状态下连接。违反本节规定或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视情况给予5005000元罚款。第十七节 抽油机的安装第一百五十六条 底座57、就位找正后,水平度纵向允许偏差为31000,横向允许偏差为0.51000。第一百五十七条 安装支架时,应使支架中心与其在底座投影中心重合,其偏差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调整支架顶平面处于水平位置,其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不小于11000。第一百五十八条 吊装曲柄减速器时,应使减速器中心与其在底座投影中心重合,其允许偏差应不大于1。第一百五十九条 5组装件安装后,整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悬绳器中心与井口中心应对中,用静态重锤法检查,其同心度允许偏差应不大于1.5。2 游梁纵向中心线与底座纵向中心线应重合,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3 当抽油机停在上死点或下死点位置时,在抽油机侧面观察,两58、连杆应重合。第一百六十条 在安装平衡块时,平衡块与曲柄的装配面及曲柄燕尾槽内严禁夹入杂物。将平衡块调整到适度位置,且必须牢固。第一百六十一条 电动机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动机带轮端面与减速器皮带轮端面应在同一平面内,且保证两轴相互平行。拉线检查时,以减速器皮带轮端面为基准,电动机皮带轮端面接线的距离应不大于1。2电动机的绝缘电阻检查必须合格。3皮带松紧度应适宜。4电动机放置方向应正确。5电动机的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6用精度0.02m水平仪在电动机轴承处测水平度,其允许偏差纵向应为0.05,横向应为0.10。7电动机应连续空转2h,无异常响声,温升应在正常范围内。违反本节规定或达不到规定质量59、要求,视情况给予5005000元罚款。第十八节 桥式起重机安装第一百六十二条 对钢结构轨道梁的要求(1) 轨道梁的跨中垂直度h/500,h为轨道梁的梁高。(2) 轨道梁的水平旁弯l/1500,且净10mm,l为轨道梁的梁长。(3) 轨道梁垂直方向上拱10mm。(4) 轨道梁中心位置对设计定位轴线的偏差5mm,如不符合要求,则应调整轨道梁定位后,才能安装轨道。(5) 同跨内同一横截面轨道梁顶面高度差在支座处10mm,其他处15m。(6) 同列相邻2柱间轨道梁顶面高度差l/1500,且10mm,l为轨道梁的梁长。(7) 相邻2轨道梁接头部位,2轨道梁顶面高度差1mm,中心侧向错位3mm。第一百六十60、三条 吊车安装1 小车安装:应放在已拼好的桥架轨道上,应保证小车的主动轮与轨道面在轨道全长上接触,被动轮与轨道间隙不得超过1mm,间隙区间不大于1m。间隙区的间累积长度不得超过2m;2 操作室按图纸上有关尺寸和技术要求安装操纵室,导电线档架,导电轨等;3 钢丝绳缠绕:由小车总图上的钢丝绳向可知,它绕过吊钩上的动滑轮和车架上的定滑轮固定在卷筒的两端,起升起构下降至下极限时,卷筒上固定钢丝绳处不少于三圈;4 制动器的安装与调整A制动器底座为水平安装,安装后推动器的推杆与垂直面的倾斜度不大于5。B安装时制动瓦块的退距应调整得两边基本均匀,制动瓦块在松闸时,应与制动轮平行,在抱闸时应贴紧制动轮,制动轮61、工作表面应洁净,不应有油污。C在保证闸瓦最小退距的情况下,推动器的工作行程愈小愈好第一百六十四条 吊车梁电气设备安装1 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严格检查各元件完整无损,绝缘及触点等性能良好;2 导线敷设应按图纸规定,导电接头和导电轨应保证接触性能良好,敷设在管内的导线不能有接头,所有电气设备外壳均应可靠接地;3 起重机整个电器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4m(用500vm表示冷态下测量),如果在潮湿的环境中安装允许绝缘电阻的合格标准降低至0.2m;4 控制屏必须装置稳固,垂直偏差不大于5,运行机构控制器操作方向应与其运动方向一致;5 无绝缘带电体与金属结构间的边缘距离,不小于80mm,当起重机运行时,可62、能产生相对摆动的部分与金属结构间距离不小于40mm,接线盘接头之间最小距离不小于12mm;第一百六十五条 空载试验1 用手转动制动轮至最后一根传动轴旋转一周,无被卡住现象;2 待一切经检查认为确实正常后,方可试车运转。此时应关闭端梁栏杆及舱门,控制器手柄板在零位,合上保护盘的刀开关和紧急开关,然后按下启动按钮,起重机进入运转预备状态。开动小车控制器,空载小车沿道轨来回行走数次,车轮无明显打滑现象,启动,制动正常可靠,限位开关动作灵敏,车架上的缓冲器与桥上的碰头相碰位置正确;3 开起升机构,空钩升降数次,限位开关动作灵敏准确;4 把小车开至跨中,大车沿厂房全长来回行走数次,启动、制动车轮不应打滑63、,运行平稳,限位开关动作灵敏,火车缓冲器与终端车档架相碰位置正确、坚固;第一百六十六条 静载试验:检查桥架是否永久变形,反复试验三次桥架不再有永久变形,则检查实际上拱度值应大于3/1000,最后仍使小车停在桥架中间,起升额定负荷,检查主梁下挠值不得大于3/700(由实际拱度算起);第一百六十七条 动载试验:以1.1倍额定负荷,使起升机构反复运转、启动、制动、各机构制动器、限位开关、电气控制应准确、可靠、灵敏、桥架振动正常,机构运转平稳、卸载后各机构和桥架无损伤和变形。违反本节规定或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视情况给予5005000元罚款。第十九节 工艺管道安装第一百六十八条 焊接前检验1焊接母材及焊64、接材料的检查 1)焊接母材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现行的国家标准要求 2)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现行的国家标准要求,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标志齐全。施工单位的电焊条应确认无杂质方可使用。施工现场的焊接材料贮存场所及烘干设施应符合规定。2管道组成件组对时,结构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坡口形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指导书或国家标准的规定。坡口表面不得有夹层、裂纹、加工损伤、毛刺及切割熔渣等缺陷。3管道对接焊口的组对应做到内壁齐平,内壁错边量应不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2mm。 第一百六十九条 焊接中间检测1定位焊缝焊完后,应清除渣皮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缺陷应去除后方可进行焊接。 2 当对焊缝层次有65、明确规定时,应检查焊接层数,其层次数及每层厚度应符合焊接工艺指导书的规定。多层焊每层焊完后,应立即清理并进行检查,发现缺陷消除后方可进行下一层的焊接。 3 焊接双面焊件时应清理并检查焊缝根部的背面,消除缺陷后方可施焊背面焊缝。第一百七十条 焊接后检查 1 焊缝外观检查:除焊接工艺指导书有特殊要求的焊缝外,焊缝应在焊完后立即去除渣皮、飞溅物,清理干净焊缝表面,然后对焊缝外部质量检查。焊缝外部质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 根据设计文件等要求委托有相应检测资质单位对焊缝进行内部质量无损检测,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质量要求。第一百七十一条 管道安装前检查: 1与管道有关的土建工程检验合格,满足管道66、安装要求,并已办理交接手续。 2与管道连接的机械已安装合格,固定完毕。 3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已检验合格。 4管子、管件、阀门等内部已清理干净,无杂物。对管内有特殊要求的管道,其质量经检验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管道预制检查 1 自由管段和封闭管段的选择应合理,封闭管段应按现场实测后的安装长度加工。 2 自由管段和封闭管段的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第一百七十三条 管道安装检查 1管道安装时,应检查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片,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痕、斑点等。大直径垫片需要拼接时,应采用斜口搭接或迷宫式拼接,不得平口对接。软垫片的周边应整齐,垫片尺寸应与法兰密封面相符,允许偏差应符67、合规定。2 法兰连接应与管道同心。法兰间应保持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法半外径的1.5%,且不得大于 2mm。3管子对口:管子对口时应在距接口 200mm处测量平直度。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100mm 时,允许偏差1mm;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等于 100mm时,允许偏差为2mm。全长允许偏差均不得大于 10mm。 4弯管制作质量的检查 1) 不得有裂纹(目测或依据设计文件规定); 2) 不得存在过烧、分层等缺陷; 3) 不宜有皱纹; 4) 弯管任一截面上的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差,不得超过制作弯管前管子的外径的8%。 5) 形弯管平面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4 管道安装的坐标、标高、平直度、垂直度、间距等允68、许偏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5连接机械的管道安装质量检查 1) 连接机械的管道,其固定焊口应远离机器。 2) 管道与机器连接前,应在自由状态下,检查法兰的平行度和同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3) 管道系统与机器最终连接时,应在联轴节上架设百分表测量机器位移。当转速大于 6000r/min时,位移值应小于0.02mm;当转速小于 6000r/min时,位移值应小于 0.05mm。第一百七十四条 管道系统安装完成后的质量检验1) 综合检查管道系统安装的合理性,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及相应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2) 按设计文件或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焊缝外观检查及无损照相检测。 3) 在以上检查均合格69、后,对管道系统按设计文件要求或按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压力试验,。 第一百七十五条 管道系统的清洗和吹扫质量的检验:管道系统的清洗和吹扫质量的检查应符合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的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 管道的除锈检验1除锈后的钢材,其除锈等级应达到规定等级以上。粗糙度达到Ra30-80um,钢材表面除锈后呈现金属本色。表面无油脂,污垢等附着物。焊缝要求严格清除“飞溅”,焊缝与其两侧必须都露出金属光泽,不得低于Sa2级标准。第一百七十七条 涂装的检验1涂装前应确认所有涂料品种、规格、批号、贮存期符合规定,2涂层的外观应表面色泽均匀,平整光滑,焊缝处填嵌结实、平整70、,过渡圆滑,不产生明显指纹,不允许存在各类污染物及划痕等。物体涂层的外观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违反本节规定或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视情况给予5005000元罚款。第二十节 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的要求。第一百七十八条 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与建筑结构构件的连接应牢固,不得采用熔焊(电气焊),且严禁热加工开孔。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第一百七十九条 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的连接必须具有不可拆卸性,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金属导管(除复合型可挠金属导管外)必须接地或接零。金属软管71、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管。电缆金属支架、导管过墙、板的电缆金属套管应保护接地或接零;钢管与箱体间应按规定做跨接地线。镀锌导管、可挠性保护管应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地线;金属线槽、桥架插接母线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安装牢固,并不得敷设在易燃、易爆的气体管道上方。金属线槽不得作为设备接地导体。镀锌线槽、桥架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连接固定螺栓,平垫、弹簧垫齐全。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两点与接地干线相接。非镀锌线槽连接板两端应跨接地线,接地线材质、截面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或企业技术标准要求。若达不到要求,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500200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八十条 金属导管、线槽应按规定做防腐处理。非镀锌钢导72、管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埋入混凝土中导管外壁除外)。塑料线槽须有阻燃标记。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得有变形和破损。 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得有折扁、裂缝,管口应平整,管内无毛刺。表面涂层均匀,无污染、无锈蚀。若达不到要求处罚300元/米。第一百八十一条 电线、电缆的配管及线槽、桥架敷设安装的位置、走向、连接、固定方法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配线应分色,导线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处。第一百八十二条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若达不到要求罚73、5003000元/处。第一百八十三条 电源插座的规格、型号、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厨房、卫生间安装防溅插座,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各种插座安装均应与墙面(地面)贴紧、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平整,盖板、装饰帽齐全、固定牢靠,无破裂、划伤。若达不到要求罚500元/个。第一百八十四条 照明开关的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同一建筑工程的照明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安装位置正确、便于操作,高度、距离符合要求,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周边无缝隙,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接触可靠。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部件完整,装饰帽齐全。若达不到要求罚50074、元/个。第一百八十五条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导线、端子等器材产品,必须是经过有产品生产许可认证厂家的合格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和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如达不到要求,给予5002000元/次的罚款。第一百八十六条 配电箱柜安装牢固,垂直度、平整度要符合规范要求。根据偏差严重性给予5002000元的罚款。第一百八十七条 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匹配、无气割开孔。暗装配电箱与墙面贴紧。表面油漆完好,无污染;配电箱柜内电器安装整齐牢固。配线正确,接线端子固定牢固;强弱电端子隔离布置。第一百八十八条 照明配电箱(盘)内,分别设置N线和PE线汇流排,N线75、和PE线经汇流排配出。母线镀层完整,紧固螺栓直径、数量、搭接面符合要求;开关、电器、电缆应按规定标识正确、清晰、齐全。箱、柜内电器安装系统图图例应与箱、柜内电器安装一致。绘图正确、清晰、整齐、适用;导线按相序及用途分色一致,接线不用开口鼻子。线鼻子根部用热塑封或绝缘布包扎,颜色与分色一致,包扎整齐、美观;箱柜内导线按回路分束绑扎,导线应留有余量。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处。第二十一节 给水排水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及图纸要求的相关图集的要求。第一百八十九条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所用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器具和设备的品种、型76、号、规格、性能及其产品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复试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认证或生产许可证。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次。第一百九十条 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置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坡向、减震、伸缩等符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的构造形式、规格尺寸、间距、位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牢固、平整、与支承物或垫层接触紧密、平稳,不得与管道直接焊接,防腐处理良好。如发现质量问题,将给予500200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九十一条 管道和设备连接接口应平整、严密、无渗漏,其备接甩口应封闭严密。采用柔性接头的管道、设备不得使其接头和管道接口承重。否则77、给予500200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九十二条 室内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和设备必须达到饮用水质检验卫生标准;给水系统的阀类、配件、器具、水表安装位置正确,接口合格,出水方向合理,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0200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九十三条 水泵、水箱、消防器材设备等安装符合规范,管道穿墙处的保护连接合格;表面涂层光华整洁,色泽均匀,无露涂透底、流坠,无裂缝、起皮、无滴水、渗漏。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次。第一百九十四条 室内冷、热水、气等压力管道和设备系统安装后,管道保温前应进行压力试验(有记录),试验方法和试验压力应符合78、规范规定。暗敷设的热水、采暖管道使用各类塑料及复合管时,地面内不得有接头;管道穿墙及出地面应设置硬质套管,套管高度、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需防水者应做防水处理。埋设管道保护层、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明装的塑料管道应固定牢固,不得有松动和污染。 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处。第一百九十五条 排水系统的无压管道、设备在隐蔽前,应按规定进行灌水试验。室内排水管道应按有关规定做通球试验,确保排水畅通;金属或非金属排水管道的吊钩、箍卡,支、吊架安装牢固;检查口、清扫口伸缩节、止水环及污水通气管设备的位置、间距、数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便于检修。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处。第一百九十六79、条 地漏应设置在有防水地面,地面排水坡度、流向符合要求,无倒泛水;地漏卧入地面的位置、深度正确,周边封闭严密无渗漏、平整、光洁、美观;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罚500元/处。第一百九十七条 卫生器具等设备安装应平稳牢固,器具符合节水型要求,并与支架接触紧密、平稳,位置、标高、坡度、管径符合要求;成排器具排列整齐一致,排水口与排水管连接牢靠、封闭严密、无渗漏;表面光滑洁净,实用美观,嵌缝胶均匀顺直,粘结牢固,无堵塞、不渗水、不滴漏,无污染、无裂纹、无破损。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处。第二十二节 建筑节能工程第一百九十八条 墙体节能工程1 墙体节能材料等合格证及节能性能检验不齐80、全,检验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处。2 墙体节能材料等,节能性能一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基层处理,锚固件施工、增强网铺设、热桥处理、保温层厚度等有不符合要求的,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处。3 保温材料的外观检查、保温砂浆配合比、下料,保温板、增强网等安装,保温层表面平整度等工艺有不符合要求的,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处。第一百九十九条 门窗及幕墙节能工程1 门窗和幕墙材料等节能合格证明及检验不齐全,检验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处。2 门窗和幕墙材料等节能性能一次检验不符合要求,填充材料的填充密实度、热桥处理措施、保温层厚度等有不81、符合的,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处。3 填充料、热桥处理、保温层等施工工艺,有不符合要求的,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处。第二百条 屋面及地面节能工程1 屋面及地面材料节能性能合格证及检验不齐全、检验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处。2 屋面及地面材料节能性能一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松散材料、现浇材料、喷涂材料等保温层厚度,板材、块材保温层粘贴密实度、填缝密实度等,有不符合要求的,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处。3 各种保温层平整度、拼缝工艺、细部工艺等,有不符合要求的,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处。第二百一条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1 设备节能技术参数不82、符合要求、性能检验不齐全、检测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处。2 通风与空调节能性能一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绝热材料材质、规格及施工的厚度、密实度等,有不符合要求的,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处。3 绝热材料的填缝、包裹等施工工艺,有不符合要求的,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处。第二百二条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1 照明光源、灯具、电气设备等技术参数不符合节能要求的,低压配电选用的电线、电缆检测不符合节能指标要求的,若达不到要求罚5002000元/处。附 则第二百三条 本制度未提及到相关质量问题的处罚,EPC项目部有权根据具体问题的严重性决定处罚对象、处罚金额。第二百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建xxxx工程的单位、个人。第二百五条 项目部各部门、参建单位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发现存在不足之处,可将意见上报EPC项目经理部,经讨论决定后的结果会在下次修订时纳入相应条款。第二百六条 本制度条款最终解析权归xxxx工程EPC项目部所有。第二百七条 本制度于 年 月 日起实行。xxxx工程 EPC项目部 XX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