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矿安全管理制度(技术审批、标志使用、保卫等)(106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正***
编号:789910
2023-11-14
98页
227.40KB
该文档所属资源包:
矿业工程建设公司安全标志标牌管理制度培训课件
1、盐矿安全管理制度(技术审批、标志使用、保卫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安全办公会议和安全例会制度2、安全保卫制度3、安全技术审批制度4、安全标志使用管理制度5、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制度6、安全检查制度7、安全奖惩制度8、安全生产管理通则9、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0、安全目标管理11、安全生产投入管理费用管理制度12、安全员管理制度13、保管员安全管理制度14、爆破员安全管理制度15、边坡安全管理制度16、变化管理制度17、铲车、挖掘机设备管理制度18、车辆管理制度19、干部带班制度20、干部值班2、安全管理制度21、工程质量验收安全管理制度22、工余安全管理制度23、供应商与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制度24、合理化建议制度25、绩效监测和测量管理制度26、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27、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28、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29、采剥生产工艺安全管理制度30、采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31、内部沟通和外部联系管理制度32、排土场安全管理制度33、人机工效管理制度34、任务识别制度35、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6、设备维护保养制度37、设计管理制度38、食堂管理制度39、事故和时间管理制度40、事故举报制度41、事故隐患排查制度42、特殊工种管理制度43、外聘人员、临时用工管理制度44、危险物品管理3、制度45、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度46、危险源控制管理制度47、文件控制管理制度4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9、应急管理制度50、员工保险管理制度51、员工权益保障管理制度52、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53、职业危害监控制度54、装载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55、爆破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56、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7、爆破物品搬运装卸管理制度58、盐矿防汛、防洪管理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和安全例会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安全生产关系到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发展的稳定大局,始终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以铁的面孔对安全,铁的手腕抓安全,铁的心肠保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4、提高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办公会议制度。1.2、适用范围:公司所属矿山。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每周周一由矿长主持召开,矿长不在时由主管安全生产副矿长主持。2.2、听取各部门汇报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3、分析安全生产形式,研究部署安全工作。2.4、解决安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2.5、通报安全生产情况。2.6、落实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时提出的问题,拿出整改措施,建立档案。2.7、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教育例会,交流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情况,总结、交流、研讨安全生产经验教训; 2.8、坚持每天班前会,总结上一班安全生产情况和安排本班安全生产工作。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5、保卫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了加强盐矿的安全保卫工作,以此促进我矿各项生产工作的稳步进行,对安全保卫工作做以下规定。1.2适用范围:矿山矿区、办公区、生活区。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凡在矿区拉矿石的车辆,只限驾驶员1人进入,并在驾驶室内等待,不得随意下车,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生产现场。2.2矿区设置栏杆,并处于闭合状态,外单位来矿车辆和人员进入矿区时,对其身份进行确认后,方可放行。2.3矿领导值班表必须张贴,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随时处理突发事件。2.4对进入矿区的外来人员,严格登记进入和离开时间。对身份不能确定的,立即上报,及时处理。2.5矿区的消防设施必须处于完好状态6、,发生事故时,能立即投入使用。2.6组织人员成立护矿队。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第一章 总 则1、目的:盐矿根据本矿的情况,对开采、雷管、炸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审批。2、适用范围:盐矿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开采审批2.1.1、由开采技术员绘制开采示意图,写出开采要求交于矿长审核,最后递交公司领导审批实施。2.1.2、审批过程中应注明空压机与数量,开采总长度,爆破药量、及开采人员等情况。2.1.3、审批后,方可开采作业。2.2、雷管、炸药审批2.2.1、需注明需求原因。2.2.2、必须注明数量、爆破日期、矿主管领导签字后递交公司领导审批。2.3、特种作业7、人员的入岗审批2.3.1、递交报告应附有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证件(特种作业证、身份证)2.3.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适应该工作,相关领导根据相应情况如实递交报告。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标志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目的:为了全矿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贯彻“遵纪守法,生命第一;预防为主,改进更新”的方针,在矿属生产作业活动区域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警告作业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使其深刻清醒认识所处环境的危险,提高注意力,加强自身安全保护,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适用范围:盐矿作业现场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2.1.18、采矿现场(1)采矿区的标志(2)爆破警戒标志 (3)戴安全帽标志(4)垮落坍塌标志(5)悬崖、陡坎标志(6)上山通道标志(7)防坠落标志 (8)弯道标志 (9)会车标志(10)鸣笛标志 (11)防尘标志 (12)安全撤离路线标志2.1.2、发电机房(1)闲人免进标志(2)防触电标志(3)禁止启动标志(4)严禁合闸标志2.1.3、油料储存库(1)严禁烟火标志(2)闲人免进标志 2.1.4、工房(1)闲人免进标志(2)严禁合闸标志(3)禁止启动标志 (4)防止机械绞伤标志2.1.5、装载机(1)严禁空挡滑行标志(2)动臂下严禁站人标志2.2、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2.2.1、在矿属各危险作业场所和设9、施、设备上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醒目、易懂。2.2.2、及时更换损坏的安全标志。2.2.3、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安全警示标志。2.2.4、对撤除或损坏安全警示标志者按盐矿规章制度处理。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确保矿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真实反应矿山安全管理状态的有效信息,特对系统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做出客观评价,并不断地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1.2、适用范围:适用于盐矿矿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的评审工作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矿长须每半年对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组织评审,确保系统的持续适用性、充分10、性和有效性;负责主持年终安委会管理评审,负责审批安委会行文;矿综合办负责按规定范围发放。2.2 、本矿山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与本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每年年终会议一并进行。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年终安委会(管理评审)的进行,编制年终安委会会议计划、安委会行文,并负责行文通知,安全生产技术部依据文件控制管理制度及安全记录管理制度保存年终安委会(管理评审)评审产生的相关记录。2.4、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年终安委会(管理评审)行文整改措施跟踪检查的组织和报告工作;矿所属各部门负责组织准备并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年终安委会(管理评审)评审所需资料,并负责落实评审提出的整改措施.2.5、本矿年终安委11、会(管理评审)以召开评审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出席的范围可包括温宿县银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领导、所属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代表。2.6、当本矿内部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重大事故,矿长可决定临时召开安委会并进行安全标转化系统管理评审会议,评审的范围可涉及到公司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2.7、评审所需资料:事故统计报告;内部和外部评价的结果;自前次评审以来对体系所执行的改进措施;应急响应及演练的报告;安全标准化系统专门负责人关于系统总体运行情况及绩效的报告;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的报告;2.7.1、所属各部门运行有效性的报告。2.8、会议评审内容2.8.1、安全标准化系统的适用性:法律、法规及12、其他要求的变化及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等活动的重大变化;职工等相关方愿望和需求的变化。2.8.2、 安全标准化系统的有效性: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及其绩效是否满足了方针的要求,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标;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实施及完成情况;内部评价及安全大检查发现的不良问题的解决情况;体系运行实施与现场实际的符合性和有效性。2.8.3、 根据需要可以对其中的单项内容进行评审;2.9、 矿长主持安委会议(管理评审),各部门对评审内容做出评价,提出整改措施。2.10 、安委会会议(管理评审)行文内容包括:评审日期、与会单位、评审人员;评审的内容;评审过程发现的不符合;评审结论,应明确安全标准化系统是否适宜、充分和有13、效;整改措施;改进意见。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检查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盐矿安全大检查定于每月20日(如遇特殊情况顺延),由矿安全员组织对全矿工地、锅炉房、发电房、火工用品库房等处进行自查。查隐患、违章、记录等,并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安全工作不留死角。另有安全抽查,值班领导随时检查等安全检查。1.2、适用范围:盐矿全矿办公区、厂区生活区等。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安全检查内容2.1.1、工地(1)工作面安全开采 (2)工作面安全隐患(3)违章作业(4)机械安全操作(5)场地平整、工作持序(6)劳保穿戴(7)安全工作记录(8)其它安全状况2.1.2、工房(114、)安全操作(2)安全标示(3)安全隐患(5)工具摆放、卫生状况(4)违章作业(6)工作记录、维修记录(7)其它安全状况2.1.3、火工用品库房(1)炸药库、雷管库安全状况(2)安全标示(3)工作记录、交接班记录(4)炸药、雷管登收发登记与实物是否相符(5)火工用具按规定摆放、卫生状况(6)违章作业(7)有无脱岗、睡岗(8)安全隐患(9)其它安全状况2.2、安全检查落实2.2.1、有安全隐患立即研究方案排除。2.2.2、管理、工作方法出现问题立即整改。2.2.3、违章作业、工作疏职按工作标准月考核。2.2.4、研究解决其它安全问题。2.3、安全检查记录2.3.1、矿安全员负责作好详细记录,以被查15、验。2.3.2、无记录视为没检查,按工作标准考核相应人员。2.3.3、参加检查人员签字有效。2.3.4、安全抽查、随检内容记录参照安全大检查执行。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奖惩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使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做到奖惩分明。1.2、适用范围:全矿干部职工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违反矿规、劳动纪律按矿规严肃处理。2.2、违规作业、违章操作按工作标准考核。2.3、严重违规作业、违章操作给矿上带来损失的,分情节轻重,给予考核、赔偿、停工学习、开除等处罚。2.4、违反矿其它各项规章制度的,16、根据情节轻重与损失情况和影响大小,由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考核、赔偿、停工学习、开除、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决定。2.5、安全考试成绩优异,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经矿领导小组研究,给予荣誉及物质奖励。2.6、对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经矿领导小组研究,给予荣誉及物质奖励。2.7、对矿上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好的建议,经采纳后收到良好收益的,经矿领导小组研究,给予荣誉及物质奖励。2.8、矿专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用于矿安全奖惩。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号令)及安全17、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号令)的有关要求,为规范我矿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职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适用于盐矿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盐矿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做好矿级安全培训。2.2、盐矿工地工段、机修工段负责做好工段级安全培训。2.3、盐矿各班组负责做好班组级安全培训。2.4、盐矿生产安全技术部负责做好矿级和工段级、班组级培训记录的存档。2.2、工作内容和方法2.2.1、盐矿生产安全技术部培训内容2.2.1.1安全法律、法规,各级政府文件规定及新疆华通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18、司的规章制度,员工纪律。2.2.1.2劳动保护的意义,劳动卫生和安全的有关基本知识。2.2.1.3有关案例分析。2.2.1.4矿规和各种操作规程。2.2.1.5设备的使用和维护。2.2.1.6生产安全技术部及安全员应不定期对职工,搞一些有关安全生产活动,每次活动均应填写安全活动记录,记录由资料员存档。2.2.2、工段级安全培训内容2.2.2.1盐矿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2.2.2.2本工段的生产特点,现场环境的要求、设备状况。2.2.2.3岗位安全操作的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及本岗指导书。2.2.3、班组级安全培训内容2.2.3.1本班组的生产特点,现场环境的要求、设备状况。2.2.3.2劳动保护防护19、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2.2.3.3安全生产操作示范、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2.3.4、进矿新员工必须按规定通过三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2.3.5、员工调离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再次经盐矿技术室安全教育培训。2.2.3.6、从事技术专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的技能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2.2.3.7、需要外培安全人员由公司组织实施。2.2.3.8、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台帐,由生产安全技术部负责。2.2.3.9、矿领导对矿和工段、班组三级安全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2.2.3.10、所有员工经过培训后,必须进行书面考试、试卷由盐矿20、劳资员统一保管。2.2.3.11、招收的人员经考核不合格者,必须重新进行培训,第二次不及格者,不予录用。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了使全矿员工更好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使盐矿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1.2范围:适用于盐矿全体员工。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每年制定当年安全生产目标,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个人。2.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工作激励机制,构筑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2.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100%,全年安全学习21、累计不少于72小时。2.4、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安全协议签定率100%。2.5、主机设备完好率100%。2.6、安全检查覆盖率100%,隐患整改率100%,劳动用品发放率100%。2.7、伤亡事故零起。机械设备事故零起。职业病发病率零起。火灾事故零起。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管理通则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了使全矿员工更好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使盐矿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1.2、范围:适用于盐矿全体员工。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全矿干部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矿依法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2.2、全矿干部职22、工享有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赋予的劳动保障、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等权利。2.3、全矿职工要紧密团结、遵守社会公德、讲礼貌,以矿为家,共同关心矿山建设,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搞好相邻单位和民族关系。2.4、全矿干部职工要紧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无故不到者,一律按旷工处理。2.5、矿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周一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上周安全生产,制定本周安全生产措施,每月20号由矿综合办、生产技术部及设备室组成检查组,对矿各环节进行检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2.6、职工在工作时间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违章作业被停工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严禁酒后上班。2.7、浪23、费资源、破坏环境、损坏公共财产的,按公司处惩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8、为矿安全生产做出巨大贡献,提合理化建议,推进安全生产的,全矿给予表扬,按公司奖励条例给予奖励。2.9、严禁违法乱纪、赌博、打架斗殴,酒后闹事,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一次给50200元的罚款,调查处理期间按停工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机关处理。2.10、打架斗殴须请矿山出面协调解决的,一次向矿自保小组交纳调节费100元。2.11、盗窃公共财务或个人财产的不论数量大小,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2.12、严禁上班时间睡岗、离岗、脱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带小孩上班,更不得带非本岗位人员到工作现场,违章按盐矿工24、作考核办法予以考核,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2.13、考勤员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考勤不实的一次罚款100元,扣回虚考勤天数的全工资。2.14、计时工、杂工、加班必须凭主管领导的派工单,经矿长审批,财务核实方予记工。2.15、严把材料发放关,领取材料必须经技术室开票,主管领导审批,领取特殊材料或一次500元以上的材料,必须由矿长审批。2.16、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经考核后才能上岗,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2.17、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保卫部门的检查,经审查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作业。2.18、坚持每周周三召开全矿职工安全25、学习例会,每天班前会制度;无故不到、迟到、早退的一次罚款50元。2.19、全矿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按公司处罚条例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20、严禁搭乘装载机和装满矿石的车厢违者一次罚款100元。2.21、任何原因停工者,必须经过40小时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22、外来人员到本矿投宿和驻地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有关证件登记。2.23、凭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请病假,超过三天凭住院、出院证明。2.24、每月20号根据考核制度,对矿各工种进行考核。2.25、每半年召开一次全矿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政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与民主管理。26、2.26、处理任何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2.27、本规章制度在全矿职工大会上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投入管理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了完善我矿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状况,保护广大职工的财产和生命健康安全,根据(财企2006478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本盐矿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管理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安全费用的提取2.1.1、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矿山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27、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2.1.2、我矿的安全费用根据采矿出矿量按月提取,每吨矿石提取 元。2.2、安全费用使用范围2.2.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气体监测、及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系统以 厂房、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防潮、防雷、防护围栏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2.2.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2.2.3、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评价支出。2.2.4、危险源、安全隐患的评估、28、整改、监控支出。2.2.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2.2.6、安全宣传教育、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评比奖励等支出。2.2.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2.3、安全费用使用管理:安全费用由华通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设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2.3.1批准项目的分类管理控制2.3.1.1、机电设备类:按照设备管理相关规定办理。2.3.1.2、土建工程类: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办理。2.3.1.3、消防类:按照消防器材管理相关规定办理。2.3.1.4、交通工具类:按照车辆相关管理规定29、办理。2.4、其他相关规定2.4.1、安全费用的投入项目,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2.4.2、我矿的各项保险、医疗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2.4.3、我矿每年的维简费用照常提取,但维简项目不再包含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内的项目。2.4.4、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2.4.5、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应接受地方财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2.4.6、安全生产技术部每年年底向矿领导及矿安委会提交年初所制定的安全项目执行情况,以及费用使用说明的专项报告。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员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30、1.1、目的:为了加强盐矿的安全保卫工作,以此促进我矿各项生产工作的稳步进行。1.2、适用范围:盐矿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2.2、负责组织工人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2.3、监督爆破作业,制止“三违现象”2.4、协助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2.5、协助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安全技术措施。2.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2.7、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日,安全竞赛活动。2.8、按国家规定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31、护用品的使用。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保管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了保障人员及爆破器材的安全1.2范围:适用于提供与本矿山爆破材料单位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作业器材。2.2、对无爆破员作业证和其他无手续领取爆破器材的人员有权拒2.3、检查炸药存放库区的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上报。2.4、库房内储存的爆破数量不超过设计数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放其他物品。2.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进行住宿和进行其他活32、动。2.6、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矿所在地公安机关。2.7、组织或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2.8、建立健全爆破器材出、入库登记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爆破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特制订此制度1.2适用范围:盐矿爆破员岗位。第二章 职 责2.1爆破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后方可上岗。在有经验的爆破员的指导下实习三个月,方可独立进行爆破作业。2.2爆破员负责爆破材料的领退、加工保管、装药,联线及盲炮的检查处理工作,2.3领取的爆破材料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爆破材料箱平时必须用锁锁好。2.4不得将33、爆破材料挪作他用和浪费爆破材料。2.5按照有关设计布置进行装药,对炸药用量进行严格控制。2.6认真做好爆破材料的交接工作。2.7禁止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破作业材料。2.8加工起爆药包,只准在爆破现场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量不超过爆破的需求量,加工点严禁明火和吸烟。2.9爆破作业区内的工具、设备、电缆等在放炮前必须加以保护或移至安全地点。2.10严禁边打眼边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工具装填炸药,炮眼装填药泥不小于20厘米。2.11严格执行爆破信号,并认真做好放炮前的警戒工作,未得到警戒人员的通知不得点火放炮。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边坡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34、规程,为保证盐矿边坡安全,制定此制度。1.2、适用范围:盐矿作业现场。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每天进入工作现场,由生产副矿长、安全员对工作面边坡,山体上方的浮石、危石、裂石进行观察判断,并安排安全工(撬石工)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允许进入工作面作业。2.2、每周由生产副矿长、安全员带领、组织、安排人员,到工作面现场上方山体进行观察、处理。确保工作面上方的安全。2.3、在雨雪天气期间,加强对边坡和山体上方岩体的检查力度,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危险。2.4、在易发生危险的地方树立警示标志。2.5、对爆破后的岩体,进行安全处理后,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方可允许机械进入现场作业,并且安排人员进行监护35、。2.6、在进行安全处理的过程中,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处理过程的安全。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变化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了使变更项目及变更内容能及时上报和有效传达。1.2、适用范围:盐矿工程变更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变化管理必须从实际出发,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工程变化管理的科学性、严肃性和程序性。2.2、遇到矿山地质构造发生变化应及时报告上级公司部门,要及时变更生产工艺;重大变化必须委托有设计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技术改造工并组织专家评审后组织施工。局部的、小的变化由矿技术部门进行设计,并由主管技术副矿长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后进行实施。所有设计文件按照有36、关规定存档。2.3、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一律填写工程变更签证单,分专业按时间顺序统一编号管理。2.4、各类工程变化,一定要写清变化原因及相关内容,需要附图说明的一定要有附图,无变更原因的变更签证为无效签证。2.5、工程变更签证需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字后生效。涉及图纸变更的还需有设计单位签字。各方签字应注明签字日期,全部签字应在5日内完成,有空缺未签者为无效签证。2.6、工程变更签证单签署后由下发给监理、施工方实施。2.7、涉及经济变更的签证,施工方应事先做出增减概算,与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变更洽商,确认变更量和价格。当时确实无法洽商确认的,变更数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2.837、工程变更应在变更发生前签认(基础处理于当日签认),不得后补。2.9、因工作马虎,不负责任,盲目签证或不按程序擅自签证者,经核实一律按无效签证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给于处理。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铲车、挖掘机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保证铲车、挖掘机、设备的安全运行,使其使用寿命年限得以保障和增加,减少设备的修理次数,保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必须对铲车、挖掘机、设备安全管理。1.2、适用范围:适用于盐矿铲车、挖掘机、设备设施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铲车、挖掘机属于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3、操作人员要团结一致,紧密配合领导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38、2.4、操作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岗位值班,接到指令后进行作业,完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2.4、在作业过程中要保证石灰石的质量,符合要求。2.5、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进行处理。2.6、在操作机械设备时,要经常进行检查,保证安全作业。2.7、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2.8、操作人员一定要按规程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2.9、操作人员有事须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离岗。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了保证来本矿拉运矿石的车辆,安全、正常,根据盐矿的实际情况,安排好车辆的运输。1.2、适用范围:适用于来本39、矿山拉运矿石的车辆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凡来本矿拉运矿石的车辆,必须听从收票员的安排,收票员对车辆安排放行负直接责任,由于工作面的影响,收票员一次只能安排两辆车辆进入作业场所装运矿石,待两辆车辆装完矿石离开作业场所后,才能安排另外两辆车辆进入作业场所。2.2、采区工作面实施爆破时,提前安排人员在工作面南安全区域内的道路上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来往车辆通行。爆破完毕后,确保工作面安全后,指挥车辆有序通行。2.3、本矿车辆要服从领导安排,经同意后,方可出车,如未经许可擅自驾车外出,发生问题一切责任自负。2.4、车辆如出现较大问题、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进行修理,在安全的前提下行驶。2.40、5、车辆必须专人驾驶,严禁转借他人,如果借出需经领导批准,如私自借出,发生问题,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干部带班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了发挥各级干部在安全生产中的关键作用,强化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结合盐矿的实际情况,依照盐矿隐患排查制度实行干部带班制度。1.2、范围:盐矿各级管理干部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矿长每周不少于两个班次,副矿长每周不少于4个班次,安全员、工段长不少于5个班次。2.2、带班干部与当班工人同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2.3、带班干部在带班期间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认真执行不41、安全就停产的方针,及时处理生产中存在的各项问题。2.4、及时查处“三违”行为,督促职工按规章操作,确保产品质量。及时协调各工段、班组的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调整装载机、空压机、确保生产有序进行。2.5、随时巡视山体边坡,确保安全生产。2.6、依据盐矿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处理各项突发事件。2.7、当班能处理的各项隐患应及时处理,当班解决不了的问题向主管领导及上一级领导汇报。2.8、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实行当班制。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干部值班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了更好的抓好安全工作,坚持“遵章守法,规范生产,关爱生命,共铸和谐”的方针,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42、确保在生产的各个环节安全有保障,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得到处理,特实行干部值班制度。1.2适用范围:盐矿管理干部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值班干部行使矿长的权限。2.2、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2.3、值班领导坚守工作岗位,不能擅自离岗。2.4、值班人员查看工作现场,对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做到安全生产。2.5、值班人员确保火工用品、机械设备使用安全。2.6、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实行值班制度。2.7、值班时对油罐、库房、特殊设备等处安全工作负责。2.8、值班时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矿主管领导或公司领导进行汇报,处理解决后方可进行正常工作。2.9、值班人员因43、病或其它工作,不能值班,应请假安排其他人员值班。2.10、值班时如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或及时报告与上级领导。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质量验收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目的:根据工程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结合盐矿安全生产工艺特点,我矿涉及工程质量验收主要分为二部分,工作面安全开采工程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2、适用范围:盐矿工程的验收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工作面安全开采工程质量验收2.1.1、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制订爆破后工作面开采作业规程,并组织学习,作出工作面开采具体要求,由矿装车班、铲车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具体结合施工。2.1.2、技术员随时上工作面指导工作面,44、并指导工作面安全开采。2.1.3、工作面开采完毕,由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开采情况、废方清理情况进行验收,若不符合要求,从而导致影响下次工作面正常开采,立即上报矿行政主要领导,查明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进行整改。2.1.4、工作面开采作业规程,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情况,工作面验收情况均要严格记录。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工余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保证职工的工余生活健康、安全、不枯燥,预防工余意外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做好人力资源的基础工作,制定以下制度:1.2适用范围:盐矿全体职工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矿综合办负责职工的工余安全管理,关心职45、工的业余生活。传统节日举办各种形式的文艺、娱乐活动;每年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春夏季举办乒乓球赛等冬季室内棋牌赛。2.2组织倡导健康的工余生活,矿山可每两月办一期反映职工生活的板报,组织职工踊跃参加。2.3健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员网络,负责对职工的工余安全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交通法律法规、生活中的安全常识、工余事故案例等。2.4关注员工的工余事故,对工余事故应报告与分析,预防再次发生。2.5组织员工开展积极向上的活动。2.6阅览室管理执行阅览室管理规定。2.7矿值班人员有权报告并有权制止发现的职工的不文明、不安全行为。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供应商与承包商的安全管理46、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通过对物资供货方、工程承包方及其他相关方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及安全行为施加影响和监测控制,提高其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减少、防止污染和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1.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与外购产品供货方、工程承包方及其他相关方。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各职能部门负责与其相关方进行沟通、联络。2.2、设备管理部门、供销部门按照采购权限分别负责对外购成套设备、材料供方的管理控制。2.3、矿山负责对采矿承包方的环境及安全工作进行日常控制管理。2.4、矿山负责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2.5、矿山负责与公司财务部沟通。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47、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合理化建议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保证企业的健康、稳定、安全、高效发展,保证员工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更好的促进企业进步。1.2适用范围:盐矿全体员工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对矿上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已经采用的,给予一定奖励,有重大贡献的,上报公司,申请给予奖励。2.2、企业鼓励员工对生产过程提出革新,根据效果给予奖励。2.3、对员工的建议,首先要经过矿山和专业技术部门的认定,确定可行方可采用。2.4、员工的建议要有理论性支持,有相关的数据支持。第三章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绩效监测和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目的:能持续地对盐矿生产经营活动48、进行监视和测量,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2、适用范围:盐矿山的绩效检测和测量管理过程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为能持续地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测和测量(包括主动和被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活动。2.2、绩效测量和监视包括主动、被动测量和监测。2.3、主动测量和监视的内容: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控制措施的运行活动与运行标准的符合性;对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2.4、主动测量和监测的实施:安全生产技术部每季度一次对所属各部门制度的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部在每次进行的安全大检查中,应所采取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且对工作场所、生产活49、动、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及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检查;发现的不符合情况,要及时整改。 2.5、被动测量和监测的内容:伤亡事故、职业病与事件、工伤、健康报告(含因病误工的记录)等; 2.6、 被动测量和监测的实施:安全生产技术部按审批过的体检计划组织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安全生产技术部应对公司发生的工伤及伤亡事故、职业病控制管理按规定及时记录和汇总,并上报当地安监局;外部或相关方对所属各部门安全管理问题的投诉或安全行政执法机构的批评与处罚情况时,应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与主管领导妥善处理,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确认事件及对出现的不符合情况进行处理;具体执行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和纠正和预防措施50、管理制度。2.7 、测量和监测活动中使用的监测设备须按国家规定要求校准、检定,并保持记录台帐。2.8 、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可采用下列绩效监测和监视的方法:应用危险源、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的结果;使用专项安全检查表和安全检查报告等记录;抽样调查结合专项治理工作;联络检测机构进行监测;特种作业工作人员的资格及持证上岗情况;以往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事件、疾病、财产损失等,分析其发生率及导致发生的原因。2.9、 测量和监视活动中产生的记录执行相关的规定。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目的:根据本矿山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整的交接班手续2、适用范围:盐矿作业现场51、。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工地交接班制度2.1.1、工地装车上班,工具各自配备携带,进入各自的工作面进行工作,接到通知后装车。2.2.2、铲车驾驶员,上班前认真检查机械的运转情况,发现隐患和故障,及时报告矿长,修复后可正常运行,严格详实记录,按月上报机矿长查验存档。若无记录,按工作标准考核。2.2、火工用品当班制度2.2.1、库管上班要核清炸药、雷管数量,帐物是否相否,检查火工用品库房是否有异常,如有问题立即上报矿领导。认真填写当班记录,按月上报矿保卫干事查验存档。若无记录,按工作标准考核。2.2.2、警卫当班要检查火工用品库房的安全状况,矿其它重要设施的安全状况,若有问题,及时上报矿领52、导。严格认真填写当班记录,按月上报保卫干事查验存档。若无记录,按工作标准考核。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确保盐矿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事故、事件、不符合及潜在的风险得到及时调查和处理,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1.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事故、事件、不符合及潜在的风险控制。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 为确保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事故、事件、不符合及潜在的风险得到及时调查和处理,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避免事故再发生和控制潜在的风险。 2.2、 事故、事件、不符合的信息:来自生产作业现场的报告;安全检查人员提供的信息;外部检测53、机构提供的报告。2.3、 有关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责任部门,按评审确定的处置措施组织实施应做到:落实责任;严格控制过程活动;按时完成;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包括某些技术参数,投入的资金、资源等;重大的事故、事件、不符合的处置,必须严格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大队有关文件规定。2.4 、记录:有关责任部门或安全员应记录事故、事件、不符合的发生、发现、评审、处置、验收全过程的活动,记录必须报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2.5、纠正措施:责任部门对已经发生事故、事件、不符合分析其原因,并针对原因,采取措施避免其再发生;事故、事件、不符合的纠正措施记录应予以保持;责54、任部门应对事故、事件、不符合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在调查分析时可采用因果图等统计技术;责任部门制定所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须报安全生产技术部审批责任部门必须按批准的纠正措施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2.6、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符合的原因,防止事故、事件、不符合的发生而制定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所属各部门应适时利用数据分析或其他形式辨识、评价潜在事故、事件、不符合的原因;责任部门须对潜在不符合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制定预防措施,安全技术科进行审批;所属各部门按批准的预防措施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2、7、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验证;验证的内容包括:措施是否按期完成,完成55、的效果如何,记录有否可查;经验证未达到预期目的时应按本制度再循环。2.8、有关纠正预防措施的原因调查、实施、验证情况按 有关规定做好记录。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及公司关于劳保发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盐矿劳保发放制度。1.2、适用范围:盐矿全体员工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发放办法2.1.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按盐矿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表执行。2.1.2、一线工地由工段长每月从材料库房领取配发。2.1.3、机械、机务、由副矿长每月领取配发。2.1.4、后勤部门由副矿长每月领取配发。2.56、1.5、特殊情况需领取劳保,须由矿长批准。2.1.6、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记入个人劳保登记卡。2.2、备注2.2.1、根据季节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露天矿采剥生产工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露天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结合我矿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度本制度。1.2、适用范围:适用于盐矿采剥生产现场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 露天开采要坚持自上而下逐层开采,并保持一定的超前的关系,各工作面水平在空间上构成台阶状(或称台阶、阶段)生产工艺为凿岩爆破破石铲装运输排土。2.1、钻孔机工作安全要求:2.1.1、钻孔作业57、操作人员必须了解钻机性能,熟悉操作程序,并严格执行钻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1.2、钻机移动时,机下应有人员引导和监护。钻机不应在坡度超过15的坡面上行走。如超过15,必须放下钻架,并采取防倾覆措施。钻机不能长时间在斜坡道上停留。2.1.3、钻机待机时应保持与台阶坡顶足够的安全距离;钻孔深度不小于2.5m。钻机作业时,严禁非操作人员在钻机周围停留。严禁钻机与下部台阶接近边缘的铲车同时作业。钻机作业时平台上严禁站人。钻机长时间停机,应切断电源。2.1.4、打雷、暴雨、大雪或大风天气,停止作业。高空作业时必须系上安全带。2.2、爆破作业及安全要求:爆破工作目的为采装、运输和破碎提供矿岩,爆破工作58、好坏直接影响采装、运输和破碎的设备效率。因此对爆破工作提出如下要求:2.2.1、严格执行爆破规程GB672220032.2.2、为保证铲车连续作业,要求每次爆破的矿岩至少满足铲装需要量。2.2.3、合格的矿岩坡度,既小于铲车铲装允许的块度并要小于破碎机入口的允许的块度。2.2.4、要有完整的爆堆和台阶。爆堆过高,影响挖掘机安全作业;爆堆过低,不易装满斗;爆堆高度及宽度要适宜,爆后工作面不留根底,新形成的台阶上部应避免后冲而出现龟裂。 2.2.5、要保证安全。爆破是一种瞬间发生的巨大能量释放的现象。要注意爆破技术操作安全,要尽量减少爆破震动,空气冲击波及个别飞石对周围造成的危害。2.3、铲装工作59、及安全要求:2.3.1、装载机,汽笛或警报器应定好,进行各种操作时必须发出警告信号。2.3.2、铲车工作时,任何人不得在铲车下面及工作面得底帮附近停留。禁止向运输设备装载过满活装载不匀,以及将巨大岩块装入车的一端,以免引起翻车事故。2.3.3、装车时,禁止从汽车驾驶台上方通过,车厢内不许留人。不得将铲车圧碰汽车车帮,铲车卸载高度不得超过0.5M。2.3.4、禁止铲车斗处理粘帮车辆。2.3.5、两台以铲车在同一平台上作业,铲车间距:汽车运输时不得小于50m。2.3.6、铲车必须在作业平台稳定范围内行走,上下坡时应采取防滑措施。2.4、运输工作及安全要求2.4.1、运输道道路 按设计要求修筑,最小60、曲率半径不小于15m,纵向坡度不大于8%。2.4.2、自卸车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2.4.3、驾驶室外,脚踏板及车斗不准载人。2.4.4、禁止在运行中升降车斗。2.4.5、排土场等卸车地点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设施高度不小于该卸车各种运输车辆中最大轮胎直径的五分之二,卸矿地点必须有良好照明。2.4.6、冰雪和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或减速行驶。2.4.7、自卸车进入工作面装车,应与铲车保持距离,防止铲车撞坏车辆。2.4.8、汽车进入排卸地点,要听从指挥,卸完后应及时放下翻斗。2.4.9、在工作面装车时,发动机不准熄火,关好驾驶室门,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禁止61、检查维护车辆。装车后铲车机司机发出信号,汽车才能驶出装车地点。2.4.10、禁止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严禁空转滑行。2.4.11、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驾驶证。2.4.12、车辆应按各项规定进行维护2.4.13、 剥离废石排至设计规定的排土场,并按照排土场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排土。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露天矿采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采取露天开采要坚持自上而下逐层开采,并保持一定的超前的关系,各工作面水平在空间上构成台阶状(或称台阶、阶段)生产工艺为凿岩爆破铲装运输排土。1.2、适用范围:适用于盐矿现场作业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62、1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2.1.1、任何人进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2.1.2、禁止在同一垂直面上下同时作业。2.1.3、凿岩作业人员必须带防尘口罩,风钻作业要坚持湿式作业。严禁打干钻,潜孔钻作业必须有干式捕尘措施。2.2、现场作业环境的安全管理2.2.1、露天矿采场中最小作业平台宽度一般不小于40m,(或执行初步设计中的最小作业平台宽度)。2.2.2、雷雨、暴雨、大雪、大雾天气时严禁采剥作业。2.2.3、采场上下台阶人行道,应有安全标志。2.3、采场边坡安全管理2.3.1、露天矿必须按照由上往下的开采顺序,分成水平台阶。各作业水平面应保持一定的超前距离,严禁从下部不分段掏采。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伞檐63、空洞或形成一面坡等。2.3.2、采场安全员要每天,每班检查边坡情况,当发现存在裂隙可能滑落或有大块浮石及伞檐悬在上部时,必须进行处理。处理时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受到威胁的人员和设备时撤到安全地点。2.3.3、化雪期、暴雨季节后,应加强对边坡检查,各级安全员在发现边坡有危险征兆时,有权停止采剥作业,撤出人员和设备,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2.3.4、放炮完毕后,必须及时从上而下撬掉险石、浮石,未清除前,不准生产,禁止在悬崖陡壁的危险处作业,禁止任何人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内部沟通和外部联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 则1.1、目的: 保证本矿安全标准化系统信息交流和沟64、通,确保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及时向外界披露重大安全事项,及时和公司和各部门之间的联系。1.2、适用范围:盐矿内部沟通和外部联系第二章 制度内容2.1、矿长安排各岗位人员的任命,各岗位的内外部联系工作由各岗位人员按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2.2、利用安全办公会议和安全例会期间,矿、工段、班组通报各自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沟通情况,日常工作期间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早发现问题和处理有关安全问题。 2.3、重大事件的联系工作需提前向矿长报告。2.4、内外部联系工作形成纪录,以备查验。2.5、对内外界披露重大安全事项,采用文件的形式与矿领导和上级领导汇报。第三章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65、行排土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防止排土场滑坡、塌坊。1.2适用范围:。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措施2.1.1废方的排弃,必须排弃到设计的指定地点。2.1.2排土场设置明显的警示,防止人员误入。2.1.3装载机排土时,安全平台宽度不小于装载机转弯半径,边沿侧设醒目警示标志。2.1.4汽车排土时,设专人指挥。2.1.5排土场堆放到设计限制时,停止排弃。 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人机工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了人的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将人、对象、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协调性地和人性化联系起来。减少和预防失误对员工的健康伤害,提高工作效率。1.2、适用范围66、:适用于盐矿每一位员工、每一工序。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人机工效的评估2.1.1、定期对人机工效的认定2.1.2制定提高工效的规程2.2、措施2.2.1、定期对员工的本职岗位的应用性、劳动强度进入评估。2.2.2、给员工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同时考虑员工的实用性。2.2.3、员工使用的工具首先要考虑工效与安全不能相互排斥。2.2.4、矿在安排搬运炸药、设备、高空作业时,制定可能对人产生伤害的防护规程。2.2.5、劳动强度大,粉尘浓度高的工作环境的规程必须与人的体力及技术相适应、定期轮换。2.2.6、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人机工效的分析、评估、组织员工学习、使员工掌握人机工效的知识67、,减少劳动强度,提高工效,防止职业危害。第三章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任务识别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危险源、关键岗位能及时监测、定向评估。1.2、适用范围:适用于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重要岗位。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2.2副矿长负责组织人员对山体进行定期排查危岩、险石的处理。组织协调好各采矿工段,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2.3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系列规程的学习,依据作业环境的变化和采矿工艺的改进及时修定相关作业规程。2.4副矿长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规程的制定、组织学习。定期检验68、设备的维护保养状况,督促填写好运行与交接班记录。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了使日常维护检修制的设备达到预期目的,提高设备的投资效益。建立设备、设施管理档案,并保存维护检修记录。1.2、适用范围:适用于盐矿全部的设备、设施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副矿长、机修工段长负责设备管理制度的实施,各机修负责人负责做好记录。2.2、副矿长和生产技术部负责设备设施的购置、修理过程的规划、申报及实施过程。2.3、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设备设施技术资料、图纸、记录的存档及管理工作,并负责办理设施报废手续。2.4、设备设施购置规划及申报过程2.4.1、生产技69、术部配合矿长完成年初设备设施的购置、修理等计划的制定,并由安全技术科上报计划,由公司审核。2.4.2、对于新设备的购置及设备的修理,生产技术部科上报购置、维修申请及询价比价记录。新设备入厂后,设备维修完毕,副矿长和生产技术部负责监督安装、调试过程,并写出验收报告上报公司。2.4.3、设备设施入厂后,生产技术部立即建立档案,并负责设备设施档案的管理工作,设备档案随设备变化而更新。2.5、交接班制度2.5.1、当班作业人员交班,要检查机械设备各部分是否完好无损,发现隐患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并报告机修工段长,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2.5.2、交班人员在操作前,认真仔细检查机械运转情况,并根据此情况做好记70、录。2.5.3、经交班人员与接班人员认可,双方做好记录后签字,方可交接班。2.5.4、交接班没有作好记录,予以罚款。2.5.5、每月20日各机械设备运行交接记录交于机械副矿长,保存期至少三个月。2.6、教育培训制度2.6.1、机械设备操作维修新员工,必须在机械方面有一定基础知识,还需结合本矿实际情况进行培训。2.6.2、培训内容是让员工熟悉设备的构造原理和操作方法以及维护保养内容,作好培训记录。2.7、检修维护制度2.7.1、机修工负责对损坏的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制定维修方案。2.7.2、维修人员在维修结束后,需记录设备的损坏程度、原因以及更换维护的部位、部件。2.7.3、维修工、设备操作人员负71、责对设备实行例行保养。2.7.4、对使用年限已到即将报废的设备、设施认真填写安检记录。2.8、设备的日常保养2.8.1、设备操作人员对自己操作的设备进行每日保养,具体保养内容见交接班记录首页。2.8.2、保养要依据机械设备技术要求,使保养切实有效。2.9、零部件的管理制度2.9.1、任何机械的零部件由矿材料室统一保管。2.9.2、设备操作人员领用零配件时,要说明损坏原因及损坏情况,填写材料领取单。2.9.3、由专业人员负责的机械设备,需本人亲自领取零配件。2.9.4、已损坏的零配件及时交回,统一管理。2.9.5、对一些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按原价赔偿并备案。2.9.6、设备日常材料的领72、用,由各工段负责人同意,方可领取。2.10、设备事故处理2.10.1、对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按原价赔偿,若造成事故,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处以经济处罚。2.10.2、事故发生后,由副矿长和工段长会同生产技术部,进行事故调查报告并报矿长。2.10.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再教育或再培训,严重者交于有关部门处理。2.10.4、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并制定预防措施。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使其使用寿命年限得以保障和增加,减少设备的修理次数,降低材料的消耗,保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必须对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1.2、适用范围:73、适用于盐矿所有的设备的维护保。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对各设备配备专职的操作人员。2.2.专职操作人员与维护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要求。2.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2.4.维护和保养要符合行业规范,切实做到有效作用。2.5.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必须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2.6.如不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将从严处罚。2.7.在维护保养期间,如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2.8.除维护、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允许动设备。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设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了经济、合理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施工创造方便的作业74、条件,保证施工安全及良好的环境,使采掘顺序合理,工艺先进,采场施工周期短,提供合格的矿石。1.2、适用范围:适用于盐矿现场作业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盐矿的设计管理工作由矿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并予以相关方提供设计依据。建设矿山初期和大的技改工程要选择有设计资质设计院进行矿山工程设计;并聘请有关专家对所有设计文件组织进行评审;对设计文件要存档管理2.2、安全生产技术部的设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以及各专项的实际规范要求。2.3、安全生产技术部的设计成果,须经主管领带批准,形成文件存档。2.4、矿山生产现场作业的设计工作,本矿技术部负责,分管生产技术副矿长组织审批下发执行;要不断的完善更新75、,及时掌握新技术、应用新技术。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食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 则1.1、目的:为了保证员工健康卫生饮食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盐矿食堂第二章 制度内容2.1、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开饭。2.2、保持食堂物品堆放有序,卫生整洁。2.3、就餐时不准带入宿舍、办公室等地。2.4、打饭时必须遵守就餐秩序,排队打饭,不得插队。2.5、吃饭时不准大声喧哗,随处走动。2.6、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的饭量盛饭打汤,不许造成浪费。2.7、剩余饭菜倒入制定的桶内,严禁倒入水池中。2.8、不准私占食堂公有物品,不准吃小灶和回扣。2.9、按计量保质保量打饭,不能看人打饭。2.10、食堂严禁闲76、杂人员进入,打饭到窗口。2.11、就餐人员就餐时注意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准吐骨屑等。第三章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矿生产的实际状况和现有的技术力量,针对我矿日后的生产进行事故防范,切实的做好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1.2、适用范围:盐矿事故的管理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矿部负责人。2.2 、矿部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矿山负责人。由矿山负责人向矿山主管部门和矿山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报告。2.3 、矿山主管部门77、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上一级主管领导。2.4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矿山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2.5 、成立矿山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2.6、 在伤亡事故发生后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延迟不报。故意2.7、破坏事故现场的已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事故举报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了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后有确凿真实的证据,以确保员工及矿山利益不受侵害。1.2、适用范围:盐矿全体员工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事故发生后78、,企业负责人未采取及时的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导致事故的扩大,导致人员和财产遭受较大损失。2.2、事故发生后,企业负责人采取及时的有效措施进行救援,但不再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2.3、企业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将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损失、人员伤亡情况未按实际情况上报。2.4、企业负责人和主管部门未按事故的处理要求,将事故进行妥善处理,对事故相关人员形成伤害的。2.5、事故举报人可通过电话、直接向上级安全主管领导反映等多种形式进行举报。2.6、接受举报的个人及主管部门,必须保护举报人的权利,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2.7、企业安全负责部门应对举报人予以奖励。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事故隐患排查制79、度第一章总 则1.1目的:为了贯彻 “遵纪守法,生命第一;预防为主,改进更新。” 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谁检查验收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早的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安全生产。1.2适用范围:适用于盐矿采剥现场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采矿现场,由班组长、安全员对员工的劳动纪律、生产作业现场、火工用品的使用、放炮警戒、劳保防护用品使用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由主管安全生产副矿长负责。2.2、装载机驾驶员上班前对装载机的油路、电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进行检查,做好记录,严防带病作业,由机械副矿长负责。2.3、火工80、用品管理员检查炸药、雷管的储存数量和规格要符合规定要求,出库记录要齐全,帐物要相符,各种防护设施牢固可靠,消防设施齐备,库房干燥卫生,由库管、警卫负责。2.4、空压机:检查挂钩、牵引架是否牢固可靠,仪表、水路、油路、气路是否正常并填写检查运行记录。2.5、发电机:检查油路、电路、各型仪表、消防器材、漏电保护装置,做好运行记录,发电机工具体负责。2.6、值班干部对全矿各环节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如实填写值班记录。2.7、每月20号由矿综合办、生产技术部及设备室组成检查组,对矿各环节进行安全大检查,由安全员填写检查记录、检查小组对检查后存在安全隐患做出整改措施,责成限期整改。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81、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殊工种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特种作业。1.2适用范围:盐矿所有从事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 根据国家有关条例规定,我矿的特殊工种分别为:电工、高空作业、爆破工、特种设备作业及机动车驾驶员。2.2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特种作业。2.3生产技术部负责全矿特殊工种在岗人员的取证培训和复审短训,负责保管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并建立全矿特种作业人员档案。2.4参加取证培训或复审短训的人员应遵纪守法、认真学习,若因自身原因拿82、不到资格证者费用自理,除不发培训期间的工资外,并处以该岗位培训费用数额相同的罚款。2.5经矿组织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证件的有效期为本矿服务。由于本人原因辞职或调换工作岗位,必须按照服务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相应的培训费。2.6对于需要临时用工从事特种作业的,优先录用持有效证件者;需要本矿统一组织培训取证者,经招录单位、生产技术部和矿综合办公室共同审核同意后参加学习取证。2.7 建立特殊工种档案,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外聘人员、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地:为保证外聘人员、临时用工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最好的体现,因此特制定此制度。1.2、适用范围:83、盐矿所有职工。第二章 制度内容2.1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公司编制外用工、临时用工管理,严格总量控制,严禁违法用工,公司制定实施了外用工、临时用工管理制度。2.2明确编制外用工、临时用工原则。掌握总量控制原则,编制外用工、临时用工的用工岗位、用工数量,必须在批准的限额内从严掌握,实行总量控制;落实公开招聘原则,新招编制外职工、临时用工应当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行依法管理原则,编制外职工、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等,严格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2.3限定编制外用工、临时用工岗位。机关岗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使用编制外职工、临时84、用工;2.4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综合部审核存档备查,建立外用工、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2.5外用工、临时用工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公司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统一管理。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加强对爆破物品和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制订此制度。1.2、适用范围:盐矿所能接触到爆破物品及器材的人员和物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涉及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经市公安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85、作业资格证,身体健康,政审合格。2.2、“涉爆”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2.3、装卸爆炸物品注意轻拿轻放,押运员应做在指定位置,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中途不得停车,途中与其他车辆保持30米以上的距离。2.4、非专用车辆不得从事爆炸物品的运输,车上严禁烟火,押运员必须穿戴规定工作服装,带齐消防用具,按规定的时间、路线押运爆炸物品。2.5、炸药雷管严禁同车运输、同库储存,同车不得携带与爆炸物品相抵触的货物。2.6、爆炸物品运到及时入库,押运员、库管员、警卫员三方当面验货,核对帐物,爆炸物品入库单上签字,严禁超量、超高、超宽储存爆炸物品。2.7、库房防86、护措施包括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库房保持干净,防潮、防鼠害,消防设备齐全,及时更换灭火剂。2.8、库房24小时双岗值班,日夜巡逻,库房警卫不得脱岗、离岗。2.9、库房应设向外开的双门,挂双锁,库房保管员、警卫各持一把钥匙,二人同时在场才能开启库房。2.10、库区内安全防护设施牢固可靠,消防设施齐全,及时更换灭火剂。2.1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重地,进入库区人员不管职务高低,必须经过验身方可进入,严防带火种进入库区,外来人员没有公司保卫部或后峡派出所带领,一律不许参观检查。2.12、领取炸药,雷管、导火索时,必须是当班的爆破员填写爆炸物品使用登记本,爆破员、库管员当面点清数目,帐目必须清楚,87、帐物必须相符。2.13、爆炸物品领到采矿现场分类装箱上锁。2.14、当班为使用完的爆炸物品及时交于库管员入库,当面点清数目并在爆炸物品入库单上签字,当班使用的爆炸物品清单上当班班长和火工用品监督员签字。2.15、爆炸物品做到一日一清,一周一小结、一月一大结,每日一清的日报表报矿保卫室,一月一结报矿领导和财务室。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 为能持续地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1.2、适用范围:适用于盐矿生产经营活动场所的危险源、风险的辨识与控制。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 为能持续地对生产经营活动88、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场所的危险源、风险的辨识与控制。2.2 、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见下图:划分作业活动辨识危险源确定风险确定风险是否可承受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计划评审措施计划的充分性2.3、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策划:安全部每年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回顾(必要时增加次数)。2.4 、识别生产工作所涵盖的领域:考虑合同方、来访者及其他相关方人员的活动、设施设备及以下情况(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紧急临时性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场所内的设施、设备、工具、物资等,外界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具、建筑物等);对上述因素产生的危险源进行识89、别;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和涉及的生产经营场所的危险源、风险进行识别,填写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记录表报安全部,由安全生产技术科对其进行汇总评价。2.5 、危险源的辨识方法: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这些记录包括:近年来的事故处理和事故调查记录,职业病(伤害)记录;获取的外部信息,包括:当地安监局事故通报,安全行政执法机构提供的信息,专家咨询;采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记录表。2.6、 风险评价的方法:初期采用会议评价法,逐步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D=LEC法)。2.7、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简介,是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大小的,D=LEC;即通过对90、大队生产经营活动和全过程分类分布进行排查式的危险源辨识,定量估算每一种危险源的危险性分值,从而确定风险等级大小。计算公式:D=LEC;其中:D-危险性分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产生事故的后果;各项分值见下表。2.8、 安全生产技术科应根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应遵循下列原则:消除;替代;工程控制、隔离;管理措施;个体防护;当员工安全健康与财产保护发生矛盾时,优先考虑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措施。2.9、 安全生产技术科应持续地进行风险评价,及时处理重大风险。持续风险评价常用方法包括:使用前检查;计划任务观察;设备检查;工前危险91、预知;交接班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定期检修;安全标准化系统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D=LEC法)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体暴露在这种环境中的频繁程度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分数值完全可以预料10连续暴露10相当可能6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6可能,但不经常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3可能性小,完全意外1每月一次暴露2很不可能,可以设想0.5每年几次暴露1极不可能0.2非常罕见地暴露0.5实际不可能0.1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D-危险性分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分数值D值危害程度风险级别大灾难,许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100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1级灾难,数人死亡,或92、造成很大财产损失40160320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2级非常严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15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3级重大、致残,或较小的财产损失7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4级严重、重伤,或很小的财产损失3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5级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健康要求1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危险源监控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保证生产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93、生产所有的作业场所。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 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在危险源安全管理中的作用;2.2对本矿山的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报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2.3 当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同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核定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程度;2.4每年对本矿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2.5 财务部门必须保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2.6 安全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7根据危险源生产工艺要求和技术性能,制94、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维护和监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2.8在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2.9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2.10 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2.11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两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预案。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文件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对本矿95、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保管、使用、更改、标识、回收和作废等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1.2、适用范围:盐矿所有文件管理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安全标准化小组负责并组织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的编制、修订与更改控制,主要负责人审批。2.2、办公室负责标准化文件的收、发、归档、更改、借阅及作废管理。2.3、盐矿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编制、保管、使用、更改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作业文件、记录和其他管理文件。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目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的要求,参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96、指南,结合盐矿实际,特制订盐矿防灭火措施制度2、适用范围:盐矿消防安全管理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成立消防小组:组长:矿长成员:生产副矿长 机械副矿长工段长 安全员2.2、消防措施:2.2.1、在矿油库、工房、车库、铲车房、空压机房、材料库房、办公楼、宿舍、火工用品库房等建筑物或大型车辆设备配置符合规定的灭火器。2.2.2、盐矿开采设备如铲车空压机等,加注燃油时,严禁吸烟和明火照明。禁止在采掘设备上存放汽油和其他易燃易爆材料,禁止用汽油擦洗设备。使用过的油纱等易燃易爆材料,应妥善管理。2.2.3、地面防火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和乌市消防部门的要求,对矿建筑物、材料库房、炸药库、油库、97、氧气乙炔气存放点等场所建立防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备足消防器材。并配制醒目警示标志。2.2.4、宿舍、办公区、材料库等场所应与炸药库、油库等重点防火区有规定间距。2.2.5、发电机房、空压机房、油库、工房等地都要采用砖混结构等阻燃材料建筑。2.2.6、工房进行维修焊接时,必须有专人监护防火工作,焊接完毕后严格检查修理。在易燃处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有接受火星、焊渣的设施,并派专人用水淋湿和及时灭火星。2.2.7、矿在各处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无故移动和损坏,并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的状态。2.2.8、矿使用的各种油类,应分别存放,装油的铁桶须有严密的铁盖,保管和发放有专人负责。2.2.9、矿露天采场附98、近和生活区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物品应有固定的堆放点,并有专人保管。2.2.10、矿所有供电线路必须设置单线闸刀,配备符合规定的保险,线路在通过木质材料和易燃物品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止短路的措施。电器设备着火时,首先要切断电源,不准用水灭火,只能用不导电的灭火材料灭火。2.2.11、矿任何人员发现火灾,须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部,及时组织人员利用就近的一切防火工具灭火。2.2.12、炸药库防火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执行。 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应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了深入贯彻安全生产,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机械设99、备安全。1.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全矿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火灾、机械事故、电气事故、洪水、爆炸、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及各类紧急情况的应急与响应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职责2.1.1、组长的主要职责:全面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应急行动;负责联系外部救援;协调救援实施;2.1.2、成员的主要职责:听从组长的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尽职尽责、按照救援方案进行安全有效的救援操作。2.2、管理制度2.2.1、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应急救援组长,或当班值勤人员。2.2.2、发生火灾事故后,按规定上报大队安全科和有关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发生100、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及自救情况。2.2.3、矿山必须配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且要经常进行维修和保养,按要求及时废弃和更新,保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正常运转。2.2.4、必须配有保健药品箱和急救包,药品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自救、互救基本技能,熟记安全健康注意事项。2.2.5、通讯工具要保持完好,保证全天候服务,以便及时联络。2.2.6、交通工具必须保证安全可靠。2.2.7、专职和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应急救援培训,具备相应应急救援知识,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使用。2.2.8、矿山开采作业必须严格遵守自治区非煤矿山安全101、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发展。 2、适用范围:盐矿全体员工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 、为每位员工建立工作保险档案。 2.2 、保险范围一般在各矿山施工现场和矿区境内。2.3 、如发生投保条款中规定的事件,应由有关部门或由员工(或受益人)向保险机构(公司)申请支付或索赔。 2.4 、出现工作事故时维持现场原貌或保存证据,在索赔时应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 2.5、 及时办理与职工新聘用、调岗和辞退相关的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企业间转移、撤保、续102、约等事务。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员工权益保障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保证全矿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更好地为企业创造效益,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盐矿全体员工1.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矿山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给予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用品;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2.2员工依法享受劳动法赋予的权利。2.3矿山保证员工的权益不受侵害。员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2.4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矿山给予奖励。103、2.5员工根据矿山的规章制度,享受相应的权利。2.6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针对我矿生产劳动过程和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主要为尘肺病,主要集中体现在硐室掘进过程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1.2、适用范围:盐矿的职业病危害预防与管理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利用空压机保证充足供风。2.2、制定科学作业规程。 2.3、湿式作业,严禁干式作业。2.4、劳保用品佩发佩带整齐,且必须符合国家标准。2.5、安排现场作业人员1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离工作岗位。2.6104、职工被确诊有职业病后,立即报请矿领导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疗或疗养。2.7、在医治或疗养中被确认不宜从事采矿作业的,自确认之日起两个月内将其调离生产一线,另行安排工作。2.8、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第三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职业危害监测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了避免职业危害影响职工身体健康,进一步贯彻“遵纪守法,生命第一;预防为主,改进更新。”的生产方针,特制定职业危害监测制度。1.2适用范围:盐矿职业危害检测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各班班长每半年把工作中引起职业危害的类别、时间、地点等详细的记录报告于矿山105、领导。2.2、劳保用品佩发佩带整齐,且必须符合国家标准。2.3、对于劳动强度大,粉尘浓度高的工作环境要每隔一段时间轮换一次人员。2.4、对于监测出的结果要进行分析总结,找出相关趋势,拿出解决方法。2.5、对于监测人员在职业危害的辨别、测试、记录等方面要进行专项培训。2.6、职业危害的监测确保及时、准确避免发展成为职业病造成更坏的影响。第三章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装载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铲装车驾驶员必须熟练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操作技术,严格按照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制度进行作业。1.2、适用范围:适用于盐矿铲装车驾驶员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驾驶员应熟练106、掌握本机的结构性能及操作技术,认真对车辆进行检查与保养,确认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符合要求,方可开始作业。2.2、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作业,如因违章或野蛮作业而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矿规条例进行处罚。2.3、驾驶员应服从生产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要求进行作业,对不服从管理的,按矿规条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调离岗位。2.4、两台车辆作业场地相近时,作好协调工作。规定各自行车路线、撤离路线。不得随意改变,防止碰撞。2.5、驾驶员有权对监护人员提出监护要求,约定好联系方式,保证车辆安全。第三章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对出入库的爆破器材入库要严格检查107、验收,履行出入库手续和清点核对交接。1.2、适用范围:适用于矿山爆破品仓库保管员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严禁烟火,严禁火种进入库区;2.2器材入库要严格检查验收,履行出入库手续和清点核对交接。在贮存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库房进行检查,杂物要清干净,并整理好贮存垛位。在确认质量合格、品种、规格无误,数量准确后,应立即填写验收单,并扫描仪计数、无线手持机上报数据。如有发现问题,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对不合格的爆破器材,要拒绝入库贮存。2.3爆破器材时,提货人应先登记提货人证号,并交单提货,出示安全员、爆破员、押运员证件并进行登记。严禁凭电话、白条发货。领用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服从仓库管理人员和108、警卫人员的工作安排,发货后,必须认真复核提货单,做到帐物相符。2.4品种、同规格的爆破器材要遵循发零存整,发旧存新,先进先出的原则。2.5双人双锁,双签制度。2.6人员不得到民爆仓库领料及搬运火工。2.7工作人员进入仓库必须着静电服关闭手机、对讲机等,必须释放自身静电。自身我的第三章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爆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1.1、目的:为加强矿山开采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爆破物品的入库、出库和爆破作业。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爆破安全管理109、人员、库管人员、押运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职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安监和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特种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岗位作业。2.2、建立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矿山购买、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码和流向信息上报。2.3、爆炸物品必须验收入库,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爆炸物品,并在装卸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2.4、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储存的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对性质相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严禁在库内吸烟和用110、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2.5、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码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领取爆炸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作业后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退库。 2.6、实施爆破作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爆破施工方案进行布孔、施钻、装药、连线、起爆,同时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爆破作业结束后及时检查、排除未引爆的爆炸物品。2.7、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2.8、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111、 2.9、对当年不再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时,将剩余的爆炸物品登记造册,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退库或者销毁。 2.10、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原始记录保存两年备查。第三章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制度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加强矿山开采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制度 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装卸人员必须懂得民爆物品的安全常识,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抛掷,拖拽民爆物品或在包装箱上踩踏;2.2、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准穿戴化纤衣物或穿带钉112、子的鞋,不准携带火具、火种;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准有带电的设备;2.3、遇暴风雨或雷雨时,禁止进行装卸作业;2.4、汽车装卸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驾驶员不准离开驾驶室;2.5、民爆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2.6、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民爆物品不准发运和入库;2.7、如包装损坏需要更换包装时,必须经技术人员鉴定后在指定地点操作,不准在仓库内或装卸过程中处理;2.8、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能遗留民爆物品;2.9、安全员和库管员必须对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实行全过程监督。第三章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矿山防汛、防洪制度第一章1.1、目的:为扎实做好汛期防洪工作,落实人员、物资、资金。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矿山防洪制度:1.2、适用范围:矿山第二章 制 度 内 容2.1、矿山成立不少于20人的防洪应急队伍,在防汛、防洪期间全力以赴投入抗洪工作。2.2、矿山防洪铲车,拉盐的车辆,由防洪指挥小组调用。2.3、每年库存铁丝不少于500公斤,木料90根,石料200立方,树枝3车,铁丝网9个。2.4、矿山重点防护部位:2.4.1、矿山大桥引桥迎水防护坡。2.4.2、大桥靠盐山上下侧面防护坡。2.4.3、盐田防洪护坡。2.4.4、盐田排洪渠道。2.5、加强汛期值班巡逻,了解气象预报,保持信息联络畅通。第三章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