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生产安全作业项目事故处置管理制度(21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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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89654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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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厂生产安全作业项目事故处置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 安全生产职责 4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273、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304、 安全生产费用325、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346、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417、 安全培训教育438、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499、 管理部门安全活动5210、 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 5411、 风险评价 5612、 隐患治理 6513、 重大危险源管理 6714、 变更管理 6815、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管理 7116、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2、理 8217、 禁烟管理 9018、 消防管理 9219、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9520、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9921、 生产设施管理10222、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0423、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0624、 监视和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1625、 动火作业1182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12727、 临时用电作业13428、 高处作业13829、 起重吊装作业14730、 破土作业15431、 断路作业15732、 设备检维修作业16133、 高温作业16634、 抽堵盲板作业1723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17736、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17937、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3、装卸等18138、 设备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18739、 生产设施拆除管理制度19240、 报废管理制度19341、 承包商管理19542、 供应商管理19943、 职业卫生管理20144、 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20345、 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20646、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20847、 应急救援管理20948、 安全标准化自评213总 则一、为认真贯彻落实以公司各级行政正职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各职能部室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财产,促进公司的4、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二、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首要大事,企业的各项工作都应为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服务。三、企业要采取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本制度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五、临时需要修订的由提出修订的部门将修订理由和修订方案报安全部,由安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讨论,讨论结果报主管领导审定,经安委会批准后执行。六、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级人员以及各职能部门。七、本制度编制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八、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XX年二月修5、订安全生产职责一、基本原则1、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各部门、车间负责制,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2、公司各车间及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生产副总负责。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原则,每位职工都应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4、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的职能部门,协助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各车间及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并提出改进意见。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6、,对不负责任甚至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制度分清责任,进行追究。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安监部部长任副组长。其他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为小组成员。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办公室,由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监察及协调工作。主要工作职责:1、认真组织贯彻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车间组织实施。2、组织研究、决策公司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3、审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监督各职能部门、车间执行安全工作的情况。4、组织审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制定奖罚方案,监督年检查年度目标责任完完成情况,根7、据奖惩方案兑现奖罚。5、审定年度安全专项费用的投入和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6、审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立项工作。7、审定对安全生产做出重大贡献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奖励方案,审批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理意见。8、组织、部署检查公司安全工作,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9、各职能部门、车间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10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听取所部门、车间执行安全职能的情况汇报,研究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要及时了解生产装置和职工关心的重大的涉及安全生8、产的问题,必要时,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人员提请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全生产部安全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保持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日常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危险化学品标准化规范的运行管理及审核。同时,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为指导,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贯彻落实办法,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肃查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2、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并对年度大修技改工作的安全保证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9、。3、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目标和资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对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检查。4、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建设,督促检查各部门、车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预案的演练。5、负责审核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坚持“五同时”原则,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6、负责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防汛工作的安排,并监督实施。组织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的监督检查,各类定期及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10、。7、定期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公司的生产状况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考核,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到部门、车间或专人,限期整改,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8、负责公司消防器材配置计划的审核,监督检查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维护状况,对消防设施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9、审核公司安全施工方案,负责对分包队伍的安全资质审查、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监督检查。10、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时应组织编制和审核安全操作规程,组织进行相应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11、负责组织公司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项目施工中安全事故的11、调查处理,责成其拿出处理意见,建议公司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及制定预防措施,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坚持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1、根据员工的劳动作业条件,配合安全生产部及各车间制订劳动保护发放标准,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公司教育培训计划,负责新入厂职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交接工作。3、负责组织新进入公司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按公司计划定期组织各车间对岗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4、负责拟定公司夏季防暑降温物资的计划。5、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6、参加安全生产12、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财务部安全职责1、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和实际需要,按比例提取安全专项基金和其他劳动保护经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3、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资金到位。4、负责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5、保证公司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用品和职业病防治的费用支出。7、对财务部所用设备、器材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8、教育本部门员工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各项安全规定。9、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13、报表等档案资料,严格执行有关现金、有价证券和发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供应部安全职责1、供应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2、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令,落实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和制度。3、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公司各类物资的接收、储存、保管、检查、发放规章制度。4、加强对仓库保管人员防火、防爆安全教育,要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5、加强对客户、承运人进入危险品仓库、场地前的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公司的有关安全规定。6、负责对公司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工作,并要保证质量。7、负责14、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按标准发放工作,并要保证质量。8采购危险化学品时,要向供货方索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销售部安全职责1、销售部负责人对本部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2、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令,落实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经营)的规定、规章和制度。3、加强对外来客户、承运人的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4、销售产品的质量和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5、加强产品销售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经营规定执行。6、严格检查运输车辆及押运人员的各种证照(车辆及人员的运输资质证、行驶证、驾驶证等)是否齐全并15、做好登记工作,确保产品销售安全。生产车间安全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改善车间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环境。2、保证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及其他安全管理要求的贯彻执行,落实车间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3、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各种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4、组织新入厂职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5、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治理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消防设备、安全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16、,总结交流安全管理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7、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对车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坚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8、建立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作用。9、建立健全车间领导值班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时时有人监管。质检(化验)部门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完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布置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2、组织编写企业产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验的安全技术规程并进行检验分析。 3、负责动火分析和设备容器内有害物质的检测和分析,并向用火单位提出分析报告。 4、协助质量事17、故的调查工作。5、对易燃易爆和烈性剧毒化学试剂建立专人保管制度,保证绝对安全。6、对计量、试验、化验用精密仪器及贵重仪器要有专人保管并建立严格的使用制度。库房安全职责1、物资库房要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保持安全通道畅通。2、库房管理人员要熟悉储存物资的特性,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到货入库时要亲临现场验收,对进库物资的规格、质量、危险标示和数量必须按照验收要求严格核对后方可入库,对不同性能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品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严格分类,应有明显的名称及标示分库或按垛分别存放,严禁混装、混放,剧毒品要严格按照规定分库存放。3、严格执行屋子保管发放制度18、,建立健全库存物资明细台账,健全物资出入库登记手续,做到日清月结。4、物资装卸、搬运要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并要堆放整齐。5、贯彻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规定,对于不听劝阻,未经同意擅自进入库房和违反库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库房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对于严重违反库房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报公司给予处罚。6、库房内部应落实好防火、防盗和值班措施,建立值班制度,落实人员值班责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7、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理、变卖工作,在降低库存、盘活资金的同时,执行相应的安全规定。总经理安全职责公司总经理是公司19、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思想,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及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贯彻落实等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亲自批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车间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2、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工作,督促检查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安全生产部的工20、作,支持安全生产部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制定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实施演练,及时消除安全生产及各类事故隐患,对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3、审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与有关安全生产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制,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实现。及时研究组织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并提出具体要求。 4、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协调本单位党、政、工、团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行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文明生产列入本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5、确保公司安全专项资金的21、提取和有效使用,不断改善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员工的作业条件。责成有关单位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挂钩的实施办法。按规定配备充足合格的安全环保监察人员及必要设备设施,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完善安全监督手段,支持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环境保护职责,主动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 6、根据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对实现安全责任目标的单位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7、责成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公司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是分管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22、领导责任,向总经理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并组织落实。3、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落实。主持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监督管理,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加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支持安全生产部门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制定各车间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实施演练,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负责审批安全生产以及新项目安全措施方案,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23、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安全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问题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整改。7、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经常听取安全生产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全生产部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8、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制度。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坚持事故责任追究制度。9、负责审批安全生产以及新24、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其他副总经理的安全工作职责1、副总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主要负责人,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向总经理负责,并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其安全职责。2、组织本部门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3、对采购的原料、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必须有验收制度,并对其质量负责,确保采购的物资质量及性质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4、销售危险化学品时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5、销售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检查采购单位和运输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证”、“准运证”、“押运证”、“驾驶证”是否齐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才能销售发货。并外观检查运载工25、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责成用户及时解决后方可发货。6、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用户,销售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用户档案。在签订供货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协议。生产厂长安全工作职责1、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协助生产副总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车间的安全生产负责。2、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各车间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制止失职和违章行为。3、组织制订、修订各车间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4、组织、督促各车间的安全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种作业活动。5、负责监督各车间的安全26、教育与考核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及时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向生产副总汇报。6、定期组织召开各车间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在安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2、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3、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并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做好全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4、负责动火、进罐等作业的审批,并在现场做好监护和督促执行。5、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27、。6、配合公司领导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并对演练做好记录,对预案中不足之处,提出修改意见,不断完善预案。7、做好安全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的记录。8、进行安全设施、安全附件的登记及检测、更换记录,对防护用品发放记录。9、督促职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专职安全管理员(安全专责)职责1、专职安全管理员是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内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内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积极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3、全面了解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制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责。4、定期听28、取各基层部门安全负责人的安全工作汇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公司内的安全隐患。5、不定期地对公司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巡查,对违反或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罚,限期整改。6、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及年度考核工作。7、及时向总经理反映公司内一切安全生产情况,做好本职工作。车间主任安全职责1、各车间主任是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车间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下建立健全车间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努力实现本车间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组织制定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29、程。3、组织开展车间内部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落实隐患整改方案。按期召开车间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对车间无法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4、发生事故后做好详细记录,按规定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并负责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车间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从中总结经验教训,抓好安全工作。并对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5、落实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及班组教育制度和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制定车间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培训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6、负责车间安全装置、消防设施和防护器具的管理工作。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30、检修、维护、保养、检测检验,保证安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安全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要有有关人员签字。7、做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和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工作,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8、有权拒绝上级有关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令,并提出不执行的理由和改进意见。9、组织车间人员定期进行安全专业知识学习,所有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车间班组长安全职责1、车间班组长为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车间主任做好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2、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公司、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3、负责对新31、工人(包括学习、培训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4、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5、做好班组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6、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7、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8、搞好清扫整理工作,保持作业场所整齐清洁。车间安全员的安全职责1、车间安全员是车间主任安全工作的助手,在业务上受安全生产部指导,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执行情况。2、制订或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3、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32、防毒防尘工作。4、负责安全技术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5、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或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6、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及设备设施和不安全因素的管理工作。负责事故统计上报,参加各种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管理工作。冶炼岗位职工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及时、真实、整洁。按时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33、常及时处理和报告,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4、发生事故果断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报告,严格保护现场,作好记录。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现场整洁。6、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并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发现失效及时向上级反映。7、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了解、掌握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8、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设备维修工安全职责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章34、制度,严格按电气焊(割)工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作业。对因违规、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负责。2、工作前,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工作场地、使用工具、设备、供电线路确认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实施作业。3、作业前,严禁其它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内。4、班前、班中严禁饮酒、嬉笑打闹。5、雨天室外作业,必须有防雨措施,穿戴绝缘用品,不得单人作业。6、高空作业严格遵守高空作业有关规定,在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业。7、积极参加各级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术培训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做到持证上岗。8、如有违规、违章操作或酿成事故,自觉接受公司及有关部门处罚。9、完成公司和车间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电工安全职责135、所有的电气线路、供配电设备、必须合理设计,正确安装,按规程规定使用。2、电气设备的安装,接拆电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3、对接触使用电线,开关、保险、插销、照明灯具、电炉、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职工,要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避免因使用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4、对电气设备,应加强检查、维护、防止本身着火和爆炸。5、要定期检查,更换电气线路,防止腐蚀老化线路引起漏电短路。6、易燃易爆场所要按规定选用防爆电气,开关和灯具,线路要求敷设在保护套管内。7、接拉临时线要经过所在部门领导批准,按规定要求等设由专人负责用完后立即拆除。8、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和导除静电的接地装36、置,并定期进行校验,使其符合安全要求。9、供电室要严密,防止小动物进入引起短路,防止漏雨水。10、发生电气火灾,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扑救。扑救时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可用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11、凡对电器检修,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专人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一般禁止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厂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检修人和监护人必须是有实践经验的电工。12、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和消防器材。13、电气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37、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14、值班人员应在工作期间内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进行巡视,监视设备的运行情况。15、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检修前必须先确认设备是否全部停电,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琐并挂上“禁止和闸,有人工作”等标志牌。16、经批准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允许作业。17、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18、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起重工安全职责138、起重工在从事吊装作业时,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树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2、上岗前要衣着整齐,在起吊过程中不得碰击其它任何设备或设施。3、认真学习起重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懂得起重机性能,熟知安全知识,按照起重工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4、起重工每天上班前,首先要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观察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及其它方面有无异常,然后先空载试运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在起吊作业过程中,应尽量避开人力比较集中的区域,起降吊物要响铃示警。5、起重工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疲劳作业。6、起重工要按照“十不吊”进39、行作业,起吊时坚决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不得任意行动,对吊起的物件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库管员安全职责1、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所负责物品的特征、信息,以保障生产环节无差错。2、对库房所有物品必须建立台帐,仔细登记,定期进行检查,做到库房物品心中有数,能够随时向公司领导、生产、供应、财务提供准确无误的数据资料。3、库房必须随时保持清洁,材料、物品分门别类堆放合理、整齐,建立记号和标牌,便于查找和清点。4、建立建全出入库手续,认真填写出入库审批单。出入库时必须严格检查,手续完备,积极配合质检部门,做好出入库原料、产品的质检工作和有关报告。对不合格的原料、产品要迅速报告上级,协助领导做好妥善处理。5、库房40、重地,严禁烟火。备齐防火设备并会使用,能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紧急情况。6、定期开库检查,核实所保管物品数量、质量。经常检查库房的建筑,门窗等设备,严防盗窃,严防雨水侵蚀,严防包装损坏,严防物品遗漏或流失。7、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包装要及时清理、登记、造册,并提出处理意见,完备处理手续。对使用后的废旧包装要及时处理或退回。化验员安全职责1、在部门领导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安全工作。2、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3、负责对各种试剂的安全管理,管理和使用好各种仪器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4、努力学习新知识,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保证所提供各项数据的可靠性。5、保持化验室清洁卫生,做到物41、品排列有序,负责做好各种器具的洗刷、消毒工作。6、负责生产事故分析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处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公司各级机构应充分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人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获取。2、安全生产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负责收集所有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条款。3、安全生产部负责对法律法规、标准的适用条款进行识别,并按照适用部门、单位进行发放。4、安全生产部负责法律、法规文件的管理。5、法律法规、标准的标识及下发6、编号及标识方法: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编号为:A42、Q-W-F-O1其中:AQ-危化企业标志 W-外来文件F-法律法规 O1-文件顺序号7、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由安全生产部确定分发部门,根据文件一览表中规定的部门予以发放,发放时使用部门在文件收/发登记表上签收。8、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的修订与更新。根据国家对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或更新,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收集、整理并在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上注明修订、更新的大概内容、修订部门及生效日期。对修改或更新部分用字体加粗或其他标志方式进行区分,起到提示和标识作用。9、每年由安全生产部按目前现状和条件与法律法规、标准逐条进行条款识别,以改进现状与标准的相适应性。10、所有作废或过期的法律法规、标准,由安全生产部负43、责回收并销毁,原版文件注明“作废” ,登记于作废文件清单中,并予以妥善保存,各部门因特殊需要,要求保留作废法律、法规的,予以注明“作废”,并于作废文件清单上注明,每年对作废文件检查清理,当原版作废文件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时,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安全生产部批准后予以销毁。11、法律法规、标准的保存。各使用部门应保持法律法规、标准的清晰,若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更换、补发。文件(包括安全技术参考书籍,标准、国标及所有重要技术资料、法律、法规等)的保存,均先编号:编制法律、法规文件一览表,由安全生产部审查文件的适用性后发放登记,如某些内容有必要下发时将转化为内部文件,按内部文件管理予以审批、发放、更新、44、保存。12、安全生产部应定期对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清查,确保法律法规、标准的完整性、有效性。13、法律法规、标准的借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从安全生产部借阅文件时必须进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14、各部门应做好部门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的保管工作,法律、法规的保管应便于查阅、存取,注意防潮、防盗和防损坏。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落实到位,充分体现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加强监督检查,将事故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特制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一、内容:安排部署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安全责任事故进行分析和处理,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得失,确保各项45、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二、范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各主任、专职安全员、班组成员,班组长以上人员。三、责任者: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各主任、专职安全员、班组成员及班组长以上人员四、程序: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46、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五、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2、部、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部、车间(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3、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总经理决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负责记录。4、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5、紧急会议视情况由47、部门领导决定召开。6、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7、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8、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9、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10、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48、据安全生产法并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二、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计划列入成本,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3、职工劳动卫生安全防护的费用;4、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49、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5、起重设备及其他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7、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8、抢险应急措施;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11、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12、按国家、所在省(自治区)、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三、公司对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四、公司拟定安全目标,计划对安全生产50、资金总投入不少于公司净利润的1.9%,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按计划报批。五、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费用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六、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部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发展,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奖励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是部门评比先进和给予奖励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费从企业奖励基金中列支。2、安全生产责51、任制是经济责任制的一部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同本部门的经济利益挂钩,严格考核,按公司安全生产月度考核给予奖励。3、安全生产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并给予部门一次性奖励。4、对下列成绩显著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1)、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部门)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3)、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的规定给予52、奖励。(4)、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5)、对公司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或部门,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6)、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7)、奖励分为:记功、晋级(包括增浮动工资)、通令嘉奖、表扬,发给一定的奖金,报请上级机关授予荣誉称号。二、处罚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1)、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从重处罚。(2)、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3)53、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4)、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2、违章违纪处罚(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2)、对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3)、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5)、对不使用通风设施,向公共场所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6)、对生产区内机动54、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7)、对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责任单位,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8)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3、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1)、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任部门或个人酌情给予处罚。(2)、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3)、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55、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部门,要酌情给予处罚。4、减免处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2)、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部门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罚。(3)、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罚。(4)、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罚。5、其他处罚(1)、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检查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时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56、事人和所在部门酌情给予处罚。(2)、发生责任事故,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发生事故需应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6、有下列情况的部门给予经济处罚(1)、发生事故的部门。(2)、发生重伤及以上或一次轻伤二人以上的部门。(3)、工伤事故频率超过公司规定指标的部门。(4)、设备事故率超过规定指标的部门。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中毒、触电、尘毒、车祸等事故的部门。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1)、没有认真57、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条例、决定、管理混乱,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第一思想不牢固,忽视安全而发生伤亡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或火灾的。(2)、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特殊工种的职工没有技术操作合格证就上岗,发生伤亡事故。(3)、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设施和房屋不采取措施,安全装置不装配或失灵发生伤亡事故的。(4)、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不采取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5)、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未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发生伤亡事故的。(6)、违章作业而发生伤亡事故或火灾的。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1)、不遵守安全生产制度、规程58、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伤亡事故的。(2)、发现事故苗头,既不立即报告,又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减少伤亡或火灾的。(3)、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职或脱岗或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而发生伤亡事故的。(4)、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发生工伤事故的。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有关人员加重处罚:(1)、发生重伤、重大设备损坏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不报的。(2)、隐瞒事故真相,破坏事故现场,弄虚作假,刁难阻碍对事故的调查,甚至嫁祸于与人的。(3)、产生事故或火灾发生后,不积极组织力量抢救或抢救措施不力,增加了伤亡、损失或扩大事故的。(4)、不认真总结吸取事故教59、训,没有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致重复发生事故的。(5)、对伤亡事故、生产事故不坚持原则,袒护纵容和包庇事故责任者的。(6)、对遵守和执行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和坚持安全生产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10、重大恶性事故,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事故责任者的刑事责任。11、按事故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罚款、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经济处罚:对事故的责任单位、事故责任者个人,分别事故大小,给予罚款。12、凡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不满半年的;降级、撤职处分不满一年的;开除留厂察看处分未撤销的不得评奖、评先进晋级、提职。三、附则60、1、凡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上报考核事故、火灾事故的部门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部门。2、对部门的罚款、扣款在部门月度总额中扣除(或在承包的总奖额中扣除);个人罚款在安全生产月度考核奖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1、公司现有岗位所使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应为最新有效版本,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公司明确了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2、该规定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结合本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对本公司所设岗位所使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的管理制度和原则。(1)凡在本公司内进行与评审61、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活动,都必须以此作为依据。(2)对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根据公司的安全工作状况,和生产活动情况,原则上每三年修订1次,在实际中可根据情况,灵活调整、运用。(3)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工作,公司必须要由公司相关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对本公司现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上报给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进行通报。3、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必须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时。(3)新建、改进、扩建、技改项目(4)有对事故、62、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根据公司的安全工作状况,和生产活动情况,以及需要修订和整改的严重性、迫切性,原则上应该在评审报告和结论出来的一个星期内对此进行整改和修订。修订和整改完后应及时将修订和整改的结果上报给相关部门和领导,以便执行。5、本规定为本公司进行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一、安全教育培训的范围及内容1、公司领导的安全教育公司各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具备与所从事的63、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后,方可任职。初次安全资格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教育培训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单位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实施。以后每年的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安全教育由公司企管部和安全生产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公司领导的安全教育内容:1、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4、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64、全管理体系、危险化学品标准化规范相关知识以及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1、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管理人员、车间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2、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3、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并保证每年在职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4、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65、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化工工艺过程安全及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4)、防火、防爆、防尘基本知识。(5)、电气安全、起重安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知识。(6)、有关事故(隐患)调查、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7)、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护用品等劳动卫生知识。(8)、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危险化学品标准化规范相关知识。(9)、典型事故案例学习分析。管理人员安全教育1、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企管部会同安全生产部按职能分层次组织实施。管理人员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2、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的66、法律、法规、标准,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2)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职责。(3)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4)有关的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企业有毒有害岗位分布及现状。(5)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危险化学品标准化规范相关知识。(6)典型事故案例。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步骤及内容所有新进厂人员必须经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工作。1、公司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原化学工业部有关化学工业安全卫生工作条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情况、生产特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一般67、安全生产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器及机械工艺等安全基本知识。本企业伤亡事故典型案例和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2、车间级: 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车间生产特点、生产性质、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及生产中的专业安全要求。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和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班组级: 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及工作范围。生产环境、事故多发场所以及危险场所。本岗位使用的机68、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和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公司从业人员初次安全资格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在进入工作岗位后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在本公司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1、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进行考核,对不合格69、者收回特种作业操作证、停止上岗作业,待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2、凡是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需由公司企管部与相关政府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3、生产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4、公司应每年组织一次由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公司各单位应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活动日”、“安全活动周”以及安全演讲、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并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检70、修、歇工和违章安全教育1、装置停车大检修和重点项目检修或大修,检修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停车前、检修中和开车前的专门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环境安全状况、检修项目、有毒有害、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安全状况、作业的具体要求和安全措施等,经过教育,方能进入检修现场工作。2、对装置停车大检修和重大危险性施工作业项目,作业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风险削减措施的安全教育,否则不得进入检修作业现场工作。3、员工重新上岗前,由本车间的安全管理人员讲解岗位生产、作业安全状况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考核合格,方能上岗操作或作业。二、培训教育形式及要求班组应开展经常性、多样性的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做到有内容、有71、目的、有记录,要求针对性强。每天应坚持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做到“三查”(查衣着、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班后应开好安全小结会,作到“三评”(评任务完成情况、评工作中安全情况、评安全措施情况),找出经验教训,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使职工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术及安全作业标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违章人员及相应的事故责任人员,应遵循“惩教结合、以教为主”的原则,根据违章现象及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大小,情节严重者进行待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目的为规范特种作业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72、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3、职责(1)、维修车间负责设备的维护和更新。(2)、综合办公室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设备的年检。(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辖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管理。(4)、生产车间负责全厂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 4、程序(1)、特种作业的范围a)起重机械作业;b)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c)压力容器操作;d)高、低压电工。 (2)、生产车间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a)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73、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b)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c)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3)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a)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b)综合办公室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c)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特种设备必须经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作业人员必74、须持有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b)综合办公室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维修人员经常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c)特种设备应根据其检验周期进行定期检测,安全生产部负责联系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并存档。d)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安全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的,公司将对其部门、本人进行严格处罚。管理部门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目的为使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安全活动开展的各项活动3、职责(1)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2)车间管理人员每75、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3)安全员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4)各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人员开展安全活动;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安全活动。4、活动要求(1)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主要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车间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5、活动内容(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76、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岗位安全技术练兵(4)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培训教育(5)安全技术合理化建议(6)事故隐患分析和对策措施(7)危险作业场所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8)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和奖励,违规违纪人员的查处(9)安全事故通报,事故“四不放过”(10)其他安全教育内容6、其他要求(1)安全员应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的记录并签字,重点班组覆盖率不小于95%。(2)车间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的记录并签字,全年覆盖率不小于95%。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为确保本企业的日常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化、制77、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特制定本制度。2、班组安全活动的范围主要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基层作业单位(包括生产、仓库、质检、维修、化验室、后勤保卫等)。3、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生产单位的班组长,部门主管协助班组长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教育工作。4、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流程(1)由各部门、车间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企业年度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的形式、内容和要求。(2)各班组应按照规定和活动计划,按时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各班组所在部门主管应配合班组长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工作。(3)各部门主管要每月至少一次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4)安部门、车间主任要每季度检查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78、并在活动记录上签名确认。5、班组安全活动的形式:可采用学习、讨论、参观、观摩、竞赛等方式。6、班组安全活动的内容(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9)其它安全活动。7、班组安全活动的要求(1)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应满足但不限79、于规范规定的内容。(2)每次班组安全活动要有记录。(3)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应至少每月一次参加班组安全活动。(4)活动结束后要有结果评价(效果如何?员工反应如何?哪些地方做得较好或不够?如何改进等等)。风险评价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司的风险评价范围如下:(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80、全防护用品。(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8)企业周围环境。(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3、职责(1)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风险评价领导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和指导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制定企业风险评价计划并承担审核批准的责任。主持年终公司风险评审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负责厂级风险控制“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检查和验收。(2)安全员是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人员,负责公司重大风险分析记录的审查与控制,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开展全员风险培训,培训率95%,每年不少于1次。(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参与风险评价工作,提供相关资料,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直接负责本部门或相81、关项目的风险评价工作并承担部门相应的责任;负责本部门或相关项目风险控制“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检查和验收;负责本部门或相关项目风险评价计划、风险控制措施和绩效的适时评审;负责制定部门或相关项目持续改进的计划。(4)车间主管参加车间级风险评价,负责车间级风险控制“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检查和验收。4、公司成立风险评价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组 长:陈国芳副组长:张国朝 郑学顺成 员:林兵、季国辉、张国合、安俊、魏继胤、常学山、骆艳萍、王延年、齐金学、陈太斌、张国民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5、风险评价方法根据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和评价人员的水82、平,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 ”。“安全检查表(SCL)”。“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预先危险分析法(PHA)”等进行风险评价。6、风险评价准则风险评价应遵循以下准则:(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准则。(2)安全生产法规的符合性准则。(3)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的有效性准则。(4)安全管理和技术标准的可靠性准则。(5)实现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可能性准则。(6)风险等级判定准则。本单位风险评价准则:采用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的评价法,具体评价准则规定为:评估危害及影响后果的严重性(S)等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人财产(万元)停工环境污染、资源消耗公司形象5违反法律、法规发生死亡5083、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大规模、公司外重大国内影响4潜在违反法规丧失劳动25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公司内严重污染行业内、集团公司内3不符合集团公司的HSE方针、制度、规定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10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公司范围内中等污染省内影响2不符合公司的HSE操作程序、规定轻微受伤、间歇不舒适10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装置范围污染公司及周边范围1完全符合无伤亡无损失没有停工没有污染形象没有受损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等级标准5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检测、 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检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4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84、统,也未做过任何检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3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检测系统),或曾经做过检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2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检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1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检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风险控制措施及实施期限风险度等级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实施期限2025巨大风85、险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立刻1516重大风险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立即或近期整改912中等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2年内治理48可容忍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4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3、外部评价由有关资质的机构自行选用评价准则。7、风险评价、分析的范围及职责(1)新改扩建项目规划、设计前应由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做安全预(设立)评价。(2)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阶段应由安全员、生产部进行风险分析,做好风险控制记录。(3)公司投产、运行过程中的常规86、和非常规以及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活动应由各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风险、危险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风险,由所在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以及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的风险由生产部、供应部、销售部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6)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应由评价资质机构进行风险评价。(7)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企业周边环境由安全员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8、风险评价周期(1)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开展风险评价。(2)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87、进行风险评价:a)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b)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c)技术改造项目d)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e)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9、风险评价活动实施步骤(1)主要负责人主持风险评价活动,成立评价小组。(2)各相关部门收集整理评价所需材料,提交评价组织(3)危险源辨识:实施现场检查,识别危险有害因素(4)通过定性和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a)作业风险:巨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经安全员复检签字后报公司领导终审批准。重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报安全员终审批准。b)岗位(装置、部位等)风险:巨大风险和重大风险所在岗位(装置、部位等)由所在部门作88、为重大部位和关键装置按照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轻微或可忽略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应由所在部门采取隔离、防护、制度操作规程等措施降低风险。10、风险控制的内容(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a)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可靠性、先进性、安全性和经济合理性及厂的经营运行情况b)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2)控制措施应包括:a)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b)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c)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d)人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危害11、风险信息更新(1)、不间断的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2)、对于常规活动89、,每年组织一次评审或检查,检查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充分性,即危险、有害因素是否得到了全面识别。看控制措施是否充分、有效,是否需要补充完善控制措施,根据国内外技术的发展,是否需要选择、更新控制措施。看风险控制效果是否达到要求,是否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3)、对于非常规性(如拆除、新改扩建项目、检维修项目、开停车、较中道的隐患治理项目和工艺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写实施方案,并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批。(4)公司发生下列情况时进行风险评价: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技术改造项目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90、的新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12、隐患治理评价出的隐患应及时治理,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13、风险管理的宣传、培训风险评价的结果应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等。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所在岗位的风险,并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一、安全检查(一)、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坚持专项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二)、公司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每月安排二次全厂性安全检91、查。主要检查内容:查思想、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三)、重大节假日前组织节前安全专项检查。雨季不定期进行“六防”检查。重大工程项目安排人员到场监督检查。(四)、按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五)、各车间、部门除配合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外,每月至少要组织二次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整改。(六)、班组每日一92、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作好检查记录并在派班时作安全讲评。(七)、操作工在工作前必须对本岗位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二、隐患整改(一)、安全隐患整改实行“三定”、“四不推”原则。即“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负责人;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二)、安全隐患排查坚持班组每班进行一次自检,车间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月进行二次大检查。检查发现93、的一般性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厂部,并争取集团公司的帮助解决。(三)、安全隐患整改必须与创建标准化文明工厂要求相结合,按要求保质量完成,不得拖延。坚持实行隐患整改回头看制度,公司每月安全检查时,同时对上月安全隐患整改的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对某些限于当时条件无法解决的,应制定应急计划和防范措施,定期解决,并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四)、未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措施,公司按相关规定给予通报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相关制度追究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五)、发现安全隐患知情不报,一经发现严格查处。对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处理,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9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或者公司及上级部门认为有必要认定为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或单元。 2、当重大危险源所在的生产工艺、设备、材料、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新的安全评价(评估)。 3、公司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的具体负责人。 4、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5、公司对重大危险源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6、公司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 7、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和安全设95、施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做好检测和检验记录。 8、落实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9、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止使用或运行。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变更管理制度1、公司规范了变更管理制度,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2、变更管理包括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3、由产生变更的相关部门主管提出变更申请及进行变更后的风险分析96、,公司相关主管领导审批验收。4、变更管理要求:(1)、要明确变更的内容。(2)、要按规定的程序来完成有关变更的手续。如应先提出申请,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同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应进行分析评价等。(3)、要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4)、应将变更后的内容及相关控制措施,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并对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5、变更的类型:根据公司生产的特点,变更类型主要有:(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原材料介质的变更。作业现场改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操作规程的变更。工艺参数的变更。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2)设备设施的变97、更包括: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安全设施的变更。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设备材料代用变更。临时的电气设备等。(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人员的变更。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管理职责的变更。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6、变更的程序要求(1)变更申请:各部门需实施变更时,由申请人填写统一的变更申请表。(2)变更审批:a)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先报部门主管批准,再报公司相关主管领导批准,重大变更还需报总经理批准。b)变更批准后,实施单位应会同相关人员对变更过程和变更结果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3)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98、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人员、实施单位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预期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各类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及处理,严格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追究,保障公司安全稳定的生产和运营,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执行的标准及规定,参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规程制度汇编的有关要求,制定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制度。一、事故调查人员的能力要求(1)具有事故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对生产工艺非常了解。(2)与所发生事故99、没有直接利害关系。(3)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二、事故调查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三、事故调组权力:(1)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2)任何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四、事故分类1、人身事故:公司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本公司生产人身事故:(1)职工从事与产品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2)职工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由于企业的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因企业管理不善,设备或设施不安全,发生设备、火灾、100、生产建(构)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人身伤亡。(3)职工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由于他人从事产品生产或与产品生产有关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4)职工从事与产品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由本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5)职工在本企业事故抢修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2、设备事故:各类生产设备、管道、厂房、建筑物、构筑物、仪器、电讯、动力、运输等设备或设施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行为或事件为设备事故。 3、工艺事故:由于生产组织、工艺设备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因误操作、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工艺纪律等人员问题造成的生产中断事故为工艺事故。4、火灾事故:由于在时101、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事故为火灾事故。5、厂区内交通事故:公司车辆在国家规定的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6、食品卫生事故:在工作期间由于在公司内部进食公司制作的食品所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五、事故等级划分1、人身事故:(1)造成3人(不包括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为一般人身事故:(2)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3)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4)轻伤是指造成职102、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2设备事故:(1)一般设备事故:生产设备、管道、厂房、建筑物、构筑物、仪器、电讯、动力、运输等设备或设施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者或者车辆在公司范围内肇事,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万元及以上者。(2)未构成以上各类事故的事故或事件为障碍。(3)工艺事故:定性按照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额执行。3、火灾事故:(1)一般火灾事故: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万元以上。(2)未构成各类火灾事故的为障碍。4、厂区内交103、通事故:(1)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2)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5、食品卫生事故:按照国家规定分类执行。其他经国家、行业或上级单位认定为事故者,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虽未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但造成重大影响的,根据与其影响的后果和范围,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确定其事故等级。六、事故归属(1)各部门、车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设备事故、工艺事故、火灾事故、厂区内交通事故、食品卫生事故等各类事故均为公司的事故。(2)一次事故中如同时发生人身事故和设104、备事故,应分别各定为一次事故,并分别统计、上报。七、 事故报告 公司内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划分的事故等级,可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事故报告。(1)发生轻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部门、车间负责人报告。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安监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由安全主管报告政府相关部门。(2)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车间主任报告,事故车间立即报告到总经理、生产副总、安全生产部,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政府相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公司生产副总报告,主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105、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3)事故单位必须按照以上规定对事故进行上报,未及时按照要求上报事故的单位及个人根据事故性质、事故严重程度及事故报告延误时间,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4)报告事故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现场伤员抢救情况和恢复生产情况。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估计不清可暂不报告),设备损坏的初步情况。4)已经采取的措施。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八、事故调查1事故调查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106、)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2、人身事故:(1)死亡事故的调查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公司各部门协助配合。(2)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组织由安全生产部、生产厂长、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3)轻伤事故由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安全生产部提交事故报告。对于事故单位组织调查的事故,公司安全生产部认为有必要重新进行调查的,可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3、设备事故:(1)一般设备事故由安全生产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公司可随时进入事故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2)障碍:由所在车间组织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107、安全生产部登记。4、工艺事故:参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执行。5、厂区内交通事故:按照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公司内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事故二次处理。6、食品卫生事故:参照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公司内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事故二次处理。九、调查程序:1、保护事故现场:(1)事故发生后,必须抢救伤员并派专人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对事故现场和设备进行拍照,收集资料。(3)因紧急抢修、防止事故扩大,需要变动现场,必须经事故调查组领导同意,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现场记录,保存必要的痕迹、物证后方可实施。2、收集原108、始资料:(1)事故发生后,安全生产部或其指定的部门应立即组织当值值班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下班离开现场前分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并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安全生产部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2)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安全生产部要及时将有关材料移交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情况查阅有关运行、检修、试验、验收的记录文件及时整理出说明事故情况的图表和分析事故所必须的各种资料和数据。(3)事故调查组在收集原始资料时应对事故现场收集到的所有物件保持原样,并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物件管理人。(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109、个人不得拒绝。3、调查事故情况:(1)人身事故应查明伤亡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等。人身事故应查明事故发生前工作内容、开始时间、许可情况、作业程序、作业时的行为及位置、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救护等。(2)设备事故应调查设备资料情况及检修等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设备事故应查明事故场所周围的环境情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工作现场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3)了解现场规程制度是否健全,规程制度本身及其执行中暴露的问题、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4、分析原因责任:(1)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并明确事故发生、扩大的110、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委托专业技术部门进行相关试验分析。(2)事故调查组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分析是否人员违章、过失、违反劳动纪律、失职、渎职。安全措施是否得当。事故处理是否正确等。(3)根据事故调查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4)凡事故原因分析中存在下列与事故有关的问题,确定为领导责任: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2)规程制度不健全。3)对职工教育培训不力。4)现场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不全或不合格。5)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不落实。111、6)同类事故重复发生。7)违章指挥。5、提出防范措施: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发生、扩大的原因和责任分析,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扩大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6、提出人员处理意见(1)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责任确定后,要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处理。(2)对下列情况应从严处理: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2)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3)阻挠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在事故处理中积极恢复设备运行和抢救、安置伤员。在事故调查中主动反映事故真相,使事故调查顺利进行的有关事故责任人员,可酌情从宽处理。十、事故调查报告书(1)112、一般及上人身、设备、工艺、火灾事故、以及上级部门指定的事故,由事故调查组出具事故调查报告书。(2)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事故处理报告报上级主管单位或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后应将批复文件送达各参加调查的部门。(3)事故调查结案后,事故调查的组织单位应将有关资料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根据情况应有:1)伤亡事故登记表。2)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处理报告书及批复文件。 3)现场调查笔录、图纸、记录、资料等。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5)物证、人证材料。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的检查材113、料。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成立调查组的有关文件。12)事故调查组的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职务、部门等。十一、事故统计(1)事故统计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2)事故快报应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事故次数。2)人身轻伤事故和重伤事故人数。3)人身死亡事故人数、设备、工艺、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的初步情况。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3、职责)动火项目负责114、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现场岗位班组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 各部门主管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防尘、防毒工作。) 安全生产部负责对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负责火灾扑救与协调消防部门的消防工作。 4、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4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动火区等级管理1)在厂区划分为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的三级动火制度。2)固定动火区内允许从事焊割作业外,其他禁火区一律不准动用明火。(明火是指电焊、气割、喷灯、取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电火花等产生明火作业)3)固定115、动火区的划定,应由车间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查,报总经理或生产厂长批准。在固定动火区内动火,不需要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4)固定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1)距易燃液体、易燃易爆气体管道和设备30米以上。(2)在正常生产放空或发生事故时,易燃易爆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3)室内固定动火区与危险源应隔开,门要向外开,道路要畅通。(4)要有明显标志,并不准堆放易燃杂物,还应配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5)厂内除固定动火外,其他均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申请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根据危险程序分为三级:(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116、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动火证的审批1)一级动火:一般不准动火,如确实需要动火时,动火证由动火执行单位和生产车间主任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定出可靠的防火措施,填写好动火单并签字后,经安全生产部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可靠、落实后报生产厂长审批。2)二级动火:动火证由动火所属车间、部门生产主任审批。在无主区域内动火,动火证由动火者所属车间、部门主任签字后到安全生产部审批。3)三级动火:不需办理动火手续,由班组长负责管理。如果需要新增加长期固定动火点,事先要征得安全生产部的同意。由新增加长期固定动火点的117、车间、部门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生产厂长批准。 动火证的办理1)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必须认真填写动火单,项目齐全,字迹要清楚,按一、二级动火审批签字,送安全生产部开具动火证。2)动火证由动火者本人保存,随身携带,不得转让、涂改。3)动火证当日有效。如确实工作需要延长时,必须取得安全生产部的签字同意,否则一律重新办理动火证。 动火证的使用1)动火者到动火点,要接受或向该地点负责人呈验动火证,经检查确认动火点安全措施可靠,落实监护人,方可动火。一级动火批准时间不宜过长。2)外单位在厂区内施工用火,应由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会同该项目的人员,按动火等级及审批权限找有关部门批准118、后方可动火。3)动火证只限申请动火地点一次使用,不准异地使用或任意扩大动火范围。4)在同一地点多次动火时,应单独办理动火证,一张动火证只允许一人动火。5)六级风以上,不准在室外动火。6)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做到“三不动火”,即无动火证不准动火、无防火措施不动火、动火审批程序不健全或无监护人不动火,防止贸然动火发生事故。 安全动火1)动火前,车间、部门安全员,必须对所有参加动火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动火人必须熟知现有防火知识。2)凡在生产、贮存、输送可燃物料的容器、设备、管道上动火,首先应切断物料来源,加堵金属盲板,再用惰性气体(氮气、水蒸气)进行置换:清洗后打开入孔,通风换气,并经化验合格后119、方可动火。爆炸下限大于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0.5%;爆炸下限小于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0.2%;3)取样分析应具有代表性,取样时间应在动火前30分钟内,取样地点不得超过动火点周围一米以外。4)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5)特殊情况下动火,如在开车情况下的易燃、易爆车间,散发易燃、易爆物质的区域等处动火,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现场有监护人,方可动火。6)电焊时,接地线不得随意乱接、乱扯,以免产生火花而引起其他设备、管线起火或爆炸。7)高空或地面动火,要注意火星飞溅,动火完毕,要待余火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吸烟管理1)进入厂区(包括外来)人员,一律严禁吸烟。120、2)吸烟者,必须到厂区指定的吸烟室内吸烟。3)吸烟者应将火柴梗、烟蒂头投入制定的铁罐、桶内,不准随便乱丢、乱抛。4)离开吸烟室时,必须认真检查自己丢掉的烟蒂是否熄灭。5)指定吸烟室内严禁携带汽油、油手套、油棉纱、涂料等易燃物品入内。6)凡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一律按规定处罚。 42日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各种消防法律法规及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时刻注意安全,确保本单位安全稳定运营。 加强值班管理,严格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按规定对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测和保养。 定期进行防火防爆应急演练,提高救火救灾能力。 生产、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危121、险化学物品的员工,应不断调高自身的业务水平,熟悉危险化学品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公司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设计防火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易燃易爆区严禁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机动车辆进入禁火区要加装火星熄灭器。 单位职工和外来人员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入厂。 发生火灾时,如火灾尚在初期阶段,应立即使用灭火器材或联系公司安全生产部组织进行扑救。 若火灾不能控制,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122、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兼职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5、防尘、防毒安全管理 51前期预防 凡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防尘、防毒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应严格将散发粉尘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场所与一般工作分开设置,将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 积极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工作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防尘、防毒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改善员工工作环境,为员工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在散发有毒有害的粉尘、气体的工作场所安装相应的检测报警设施,确保员工工作环境的安全。 52作业过程安全123、规定 对涉及散发粉尘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操作单元,应尽量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 对涉及散发粉尘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操作单元,要加强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的检查、保养及检维修。 定期检测工作场所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并做好记录,如浓度超过允许值,应立即在场员工停止作业,撤离至安全的区域并采取控制措施,降低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 应加强工作场所的通、排风,防止粉尘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积聚。 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人员应监督作业人员并正确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加强防尘、防毒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维护保养和报废。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 53职业病防治 加强事故应急预案124、的演练,提高事故救灾能力。 在车间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 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并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1.目的严格规范公司厂区明火管理,保障公司生产安全。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厂区范围内。3.职责3.1办公室负责制定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3.2生产部、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负责对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3.3本公司职工及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4.控制程序4.1严禁在存有易燃125、易爆可燃物品的仓库、重点防火部位安装生活用灶具及其他明火设施。4.2明火设备安装必须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签订明火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后,方可安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4.3各单位、部门凡有明火设备的场所,单位、部门负责人,必须制定专人负责,做到定位、定人、定安全管理措施。4.4明火设备安装后不准随意移动或搬迁,擅自动迁,一经查实严加处理。4.5安全专责必须经常检查使用明火设备的场所的燃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公司有关部门。4.6明火设备使用人离开或下班时,应及时将明火设备关闭,如果继续使用时,责任人须委托他人代为管理,4.7禁止携带烟火进入公司禁火区,违者一经发现将对携带烟火者126、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4.8本公司职工、外来施工人员、外来车辆驾驶员、参观学习人员和联系业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禁烟制度,违反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者,一经发现,将根据公司禁烟制度的规定对吸烟者处以处罚。4.9对因在禁烟区内吸烟造成事故的,公司将对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并根据事故损失情况,责令责任者进行赔偿。5.相关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考核细则6.记录安全检查记录 消防管理制度一、目的我公司是重点防火单位,必须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有关企业消防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二、适127、用范围 :石嘴山市荣华缘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三、职责消防工作要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总经理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供应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财务部经理、各车间主任、销售部经理、企管部主任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生产经营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四、工作程序(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的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128、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4、根据各车间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部门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二)、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并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三)、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入厂一律先培训上岗,以避免和防止违规作业发生事故。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组织演习,提高129、员工的消防观念,锻炼员工的消防技能。(四)、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五)、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六)、车间内严禁吸烟,点火,吸烟可到吸烟室或其余指定地点,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熄灭。(七)、安全使用各种易燃物品,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八)、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九)、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十)、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拨火警电话119,并130、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着火地点。 (十一)、各车间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车间消防安全设施。(十二)、把消防工作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每月对班组、部门和生产车间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公司、车间、部门、班组要形成一张严密的安全防火网络,哪个部门和环节出现问题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十三)、每个季度由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十四)、由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填写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和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31、一、仓库管理 1、公司仓库管理部门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名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危险化学品必须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2、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和设立安全警示牌和警句。 3、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库存物资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4、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5、剧毒品等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等“五双”的管理办法。使用者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132、人领取。 6、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企业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要彻底清除残余火种。 7、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为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保管人员对防护用品和器具会使用、会保养。保管危险物品的人员要经过消防知识培训,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技能,了解储存物品的性能和安全储存知识,并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8、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9、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裂,残缺、变形133、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10、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二、储罐区管理 1、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好。 2、易燃、可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缘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3、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水喷淋设施,达到降温的目的。罐体外部宜涂刷防止热辐射材料。设施的电器开关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外,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134、)堤外。 4、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有关的管道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5、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 6、对于储存沸点低于25的液体危险品的空储罐,应制订先充满液体蒸气至饱和蒸气压后,再充该液体的操作工艺规定,避免空罐进液体闪蒸而使钢材产生低温脆变破坏。 7、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设置。 8、同种液体危险化学品应设置二个以上互通的等储存能力的储罐,以备突发异常情况时互输。 三、气(液)135、瓶的安全储存管理 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气瓶进库一律不得用电磁起动机械搬运,进库气瓶应旋紧瓶帽,气瓶应套上两个防震圈,气瓶搬运、进库及堆放时不得瞧击、碰撞、抛掷。 4、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分解反应或有腐蚀性气体,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应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5、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 6、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136、放,并在现场设置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 7、气瓶与其他危险化学品,应遵照以下储存规定:气瓶分类储存规定 8、气瓶放置应整齐,并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留有通道。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5层,特殊物质的气瓶应遵守该物质的具体要求(如液氯钢瓶最高两层)。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对于退库空瓶应逐个检查瓶阀,旋紧后再旋上瓶帽,方可入库。 10、溶解乙炔气瓶,从其规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避免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关键装置为硅铁炉,重点部位为仓库、车间。 3、重点部位由厂级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生产副总经理监督。 4、管理内137、容: (1)加强管理,消除跑、冒、滴、漏,避免易燃、易爆物质渗漏或挥发形成易燃易爆的气体。 (2)作业场所内的所有设备、工具、照明,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设备,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过负荷或过热而产生火花。正确铺设避雷装置,检修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避免机械撞击产生火花。 (3)作业场所内工作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以防止衣服产生静电而造成危险。 (4)严禁带火种入厂区范围,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作业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5)危险物质分类堆放,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堆放区保持整洁、干净、保持通风透气。(6)完善配套消防设施,作业区内按规定配置消防砂箱,138、还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所有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保养,使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7)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建立群众性灭火义务消防队伍,并通过学习和实地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8)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定期进行“三级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从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方面对员工进行教育,特别是刚进厂的新工人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工作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9)健全安全检查制度,由安监部部长负责各项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的内容如下: 1)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是否布置安全工作。 2)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工作。 3)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是否发放到从业人员,从139、业人员是否全部理解。 4)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备良好。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能否及时排除。 7)查安全计划是否落实和实施。5、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下列的安全监督及指导责任: (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督促隐患整改。 (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6、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7、 安全部每季度对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140、进行公布,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安全主任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考核内容为: (1)作业人员有无违章操作。 (2)作业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劳动保护器具。 (3)作业人员是否知道作业场所的危害。 (4)员工安全培训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5)全年安全目标是否达成。(6)每年是否组织一次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演练。生产设施管理制度1、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用及备用设备,以及各级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2、各生产车间应建立“生产设备台帐”、“生产设施技术档案”,对设施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情况及时记录。各单位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3、检查内容(1)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主141、辅机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仪表仪器信号联锁和各种安全装置、自动调节装置齐全、完整、灵敏、准确;基础、机座稳固可靠,地脚螺栓和各部螺栓联结坚固、齐整、符合技术要求;管线、管件、阀门、支架安装合理,牢固完整,标志分明;防腐、保温、防冻设施完整有效,符合要求。(2)设备运转正常,性能良好,达到铭牌能力或核定能力。设备润滑良好,润滑系统畅通,油质符合要求,实行“五定一过滤”(五定是指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一过滤即润滑油加油过滤);无松动、杂音等不正常现象;各部位温度、压力、转速、流量、电流、震幅等运行参数符合规定要求;生产能力达到铭牌能力或查定能力。 (3)技术资料齐全、准确。设备档案142、检修及验收记录齐全;设备运转时间和累计运转时间有记录;设备易损件有图纸;设备操作规程齐全。(4)设备及环境清洁、无跑冒滴漏。4、各车间应进行日常和定期专项检查,公司组织综合检查时各单位应按时参加,检查人员要认真、详实记录各站设备运转状况,具体管理考核要求按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执行:5、大、中修考核标准:大中修计划 按排、应在计划期前1个月交生产管理部门;检修中无浪费,未造成物资积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检修完毕应对检修质量进行验收、考核。 6、公司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要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检测,确保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许可的情况下有效运行。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143、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7、生产设施管理。(1)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容器、管道、特种设备的全过程管理。(2)内容:1)建立、健全容器、管道、特种设备档案,做好注册登记工作。2)各设施运行、检修资料暂定保存十年。(3)检验:专管人员负责编制和上报容器、管道、特种设备的检验方案,报主管经理审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一些一时难以消除的缺陷,经批准后可采取降级降压限期使用。 每次检验完毕,应将具体检验情况及时存档。(4)日常管理1)加强容器、管道、特种设备的防腐保温工作,外观标识明显,颜色区分符合国标,发现有震幅超差、泄漏、异音等情况及时报告设备安全部处理。2)加强日常监护,144、切实做好生产设施维护保养工作。3)任何设施不得擅自挪作它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一、范围 1、在生产中使用的工艺指标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卸压装置、低压真空密闭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电气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式装置、灭火装置以及气体自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均属于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对以上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必须进行维护,保证灵敏好用。2、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防毒口罩、特种手套、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均属于防护器具。对防护145、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二、管理分工 1、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管理防护器具,生产各车间(部门)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装置、设施。 2、分工原则: (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受压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由各车间维修人员管理; (2)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仪器仪表均由电仪车间负责管理; (3)凡生产区内的火警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装置均由公司及各生产车间安全员管理。三、维修与检验 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2、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并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3、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全部门同意; 146、4、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乱动。四、防护器材的选用和保管 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性质,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得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2、岗位配备的防护器具,应与岗位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相适应; 3、各种防护器具使用前、后必须仔细检查; 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 5、个人使用和保管的防护用具,应登记造册,定期检查;6、车间应有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火服和安全带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 7、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霉烂和强度下降,定期进行强度试验; 8、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台等常用的电147、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 9、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148、的制度,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安全生产部全面负责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一)岗位责任制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安全工作。b、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C、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49、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d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e、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f、负责公司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a、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b、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C、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d、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e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f、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150、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g、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改,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以及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a、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b、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c、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d、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e、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151、,及时处理和上报,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保养、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f、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a、严格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b、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或异152、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领导。c、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d、服从公司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a、严格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公司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153、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生产部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供应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公司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公司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按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公司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向市、区质量技154、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特种设备技术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155、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以便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的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公司或部门负责人批准,156、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特种设备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3、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157、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时要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要及时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158、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要上报主管领导,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要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5、各使用部门要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159、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要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安全生产部备案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及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要建立档案记录留存。7、公司根据160、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四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要尽快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注销手续。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公司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161、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等,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公司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要有记录并存档。10、公司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11、公司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162、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公司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要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要认真执行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163、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易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熟悉和掌握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厉行节约意识,努力降低维修保养成本。(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要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促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164、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督检查。(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要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备维修现场。监视和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生产、包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设备。 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 3、新安装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4、各车间对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165、备投运前要进行建卡、登记注册,其技术资料必须保存完好,设备保管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5、各车间必须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并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和准确度。 6、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7、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人员,要根据设备的特性进行必要的培训,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 8、操作人员要随时观察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9、使用单位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10166、公司电仪车间应建立全公司统一的整体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各车间应对本车间范围内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做好资料档案管理,并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11、对无法修复的监视和测量设备,须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相应处理或报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易燃、易爆、有毒管道容器、设备和场所等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2术语和定义 (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167、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指生产和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包括:煤气车间、液化气站、加油站、氧气站、氧气和乙炔库等。3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禁火区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动火作业。(1)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易燃管道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二级动火作业:168、 1)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生产厂长、车间主任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169、适用的消防器材。 3)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4.2规定执行。 4)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15%。 170、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8)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9)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11)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12)动火作业完毕,171、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3)在易燃易爆管道和容器上动火,必须根据物体和气体各自的性质,先置换、清扫,达不到燃烧和爆炸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14)在有毒物品、气体容器和设备上检修作业时,必须穿戴专用劳保护品,在本单位有关职能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15)在易燃易爆有毒管道、容器和设备上,安装检修完毕后,立即根据各自的性质,进行通煤气、蒸汽、水、压缩气和涂抹肥皂水等方式,进行耐压和防漏检验。如遇不合格处,应重新检修,直至合格为止。 16)在安装检修工作中如有不安全因素发生,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排除不安全因素后,再进行工作。如无能力排除应172、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17)各使用液化气和氧气的单位要定期安排本单位的有关人员,每周对流经单位和本单位使用的液化气、氧气管道、容器,进行防泄漏检查一次。如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详细的检查、维修记录。 (2)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4.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2)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保卫部门兼职消防队员到现场监护。 3)动火作业前,动火单位应通知安全生产部、生产车间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现场173、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5、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1)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2)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m。 (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4)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5.5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17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6、职责要求 (1)动火作业负责人 1)负责到安全生产部办理动火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负责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应在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2)动火人 1)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3)应随身携带动火证。 (3)监护人 1)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175、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2)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3)在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4)应在动火作业完成后,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动火区域单位负责人 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负责动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2)检查、确认动火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4)安全巡查人员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违反有关规定,由安全生产部按考核细则规定作安全176、考核扣分处理;如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和财产损失,公司对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动火分析人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6)动火作业的审批人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 1)审查动火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7动火证的管理(1)办证人须按动火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2)办理好动火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177、向动火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3)动火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4)动火证一式三联,一联由安全生产部、生产车间留存,一联由动火区域单位留存,一联由动火现场作业人员持有备查,动火作业完成后3日内上交安全生产部、生产车间,不按时上交或丢失一份动火证对动火作业单位罚款50元;动火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5)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分管安全的副总或设备专责、生产厂长审批,一般禁火区的动火证的审批由安全部部长、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8考核 (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考核分10分或罚款50-500元。 (2)情节严重的或178、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9禁火区分类特殊禁火区: 1、煤气车间、煤气站内所有设备及距该车间5米内的场所。 2、储油罐内及距罐5米内的场所。 3、所有盛装易燃易爆物品和气体的管道和容器。 4、物资库房、乙炔气库、成品库、氧气库及距库5米内的场所,变电站高压室、低压室、电容器室、控制室、电缆沟。 5、在煤气管道上部需动火作业,不论高度多少,必须办理动火证,下部左右5米内属一级禁火区,不办理动火证不得在此范围内动火作业。一级禁火区: 1、距煤气站5米之外至15米之内的场所。 2、距储油罐5米之外至15米之内的场所。 3、物资库房、液化气库、乙炔气库5米以外、10米之内的场所。 4、配179、料车间料仓,厂区电缆桥架。二级禁火区: 1、物资库房、氧气库、成品库、乙炔库5米外10米内的场所。 2、变电站、各车间配电室。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等事故,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人员。 2职责 2.1安全生产部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3.1受限空间:公司内各类塔、槽、罐、炉膛、锅炉、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180、3.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4.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票管理,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4.2安全隔绝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氧181、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下同);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 。 4.4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监测 作业前30分钟内,作业单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18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4.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4.6 个体防护措施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183、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4.7照明及用电安全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 13184、869 规定架设和拆除。 4.8监护 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4.9其它安全要求 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受限空间外应备有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185、用品。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在受限空间进行高空作业应按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5职责要求 5.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在受限空间186、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2监护人员的职责 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5.3作业人员的职责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187、全措施。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6作业票的管理 6.1作业票由作业单位负责到安全生产部办理。 6.2 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票,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6.3作业结束后,要立即将作业票交回安全生产部,每丢失一份罚款作业单位50元。188、作业票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7考核 7.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考核分10分或罚款50-500元。 7.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避免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及引发其他各类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二、临时用电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三、临时用电申请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四、本制度适用石嘴山市惠义冶金工贸有限公司所有建筑施工、照明、生产和检修过程中的临时用电。五、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监督检查189、临时用电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负责临时用电作业的审批并进行考核。六、电仪车间负责临时用电作业的审查和临时用电作业票的管理,负责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检查以及接驳,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七、临时用电作业的审批: (一)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要先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符合用电地点动火等级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二)用电部门和电仪车间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落实到位。 (三)用电部门向安全生产部提190、出申请,并通知电仪车间派人前往现场接线。 (四)电仪车间和安全生产部对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由安全生产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票,电仪车间进行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接驳。 (五)用电部门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八、临时用电作业票的管理: (一)临时用电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安全生产部存档,第二联由电仪车间保存,第三联由临时用电部门保存,保存期12个月。 (二)临时用电作业票的用电时限必须与其相应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用电时限一致,超过时限必须重新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和临时用电作业票。九、为保证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进行,防止事故发生,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一)作业前,应191、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内; (二)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 (三)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电工作业证;严禁擅自接用临时电源,电器故障应由电修专业人员排除。 (四)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五)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六)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192、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必须避开有爆炸危险、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七)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盘、箱及开关、插座要有防雨防潮措施,安装离地面高度不低于1.3m;现场临时供电盘、箱要加锁保护,由现场用电负责人保管钥匙。 (八)临时照明用行灯应带有金属保护罩,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在易燃易爆场所施工,行灯必须为防爆型。 (九)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193、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十)临时用电部门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部门转供电,一旦发生此类现象,供电部门应立即停止供电。 (十一)临时用电须使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电缆,且绝缘良好无损,接头包扎绝缘牢固。不得使用信号电缆。 (十二)临时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用电申请部门及电仪车间要落实专人负责,每日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在接入点处切断电源。 (十三)临时电缆必须埋设时,因采取套管埋设且需设有走向标记及安全标志。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进一步采取保护措施。 (十四)194、临时用电设施对地电压在110V以上时,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 (十五)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高灵敏度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严禁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电动设备。 (十六)临时用电结束后,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供电部门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使用部门不得私自拆除; (十七)全部临时线路拆除后,由安全生产部、电仪车间联合检查验收。十、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法令、法规执行。十一、临时用电作业票样,以现使用的临时用电作业票为准。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十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195、制度为了预防高空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高空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高空作业。2职责 (1)安全生产部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3定义 (1)高空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空进行的作业,称为高空作业。 (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 (4)异温高空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空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196、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5)带电高空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空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电压等级(kV)10以下20354460110154220距离(m)1.722.22.5344高空作业分级 高空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空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 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197、级高空作业。 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5、高空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1)高空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1)进行高空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空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进行高空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空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4)高空作业人员及搭设高空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从事高空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198、业。 6)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空作业。 7)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8)高空作业前要制定高空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9)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空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空作业;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空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高空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必199、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高空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票,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高空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符合要求。作业前要检查。 高空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票内。 高空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高空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空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空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供高空作业人员上下用的200、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2)高空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1)高空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2)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空作业人员应201、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3)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空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202、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空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空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空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空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6)带电高空作业应符合安全用电导则的有关要求。高空作业涉及临时203、用电时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7)高空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空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票的补充措施栏内。 8)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204、9)作业人员不得在高空作业处休息。 10)高空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11)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空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12)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13)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4)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3)高空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1)高空205、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2)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3)高空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4)高空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票上签字。6、高空作业票的管理 (1)一级高空作业,由安全生产部长、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审批。 (2)二级、三级高空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空作业由生产厂长、车间主任审批。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空作业;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空206、作业;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空作业;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空作业;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空作业。 (3)特级高空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空作业,由分管安全副总审批。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空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空作业;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空作业;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空作业;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空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空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空作业。 (4)作业负责207、人应根据高空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票。作业票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年。高空作业完成后3日内上交安全生产部,不按时上交或丢失一份作业票对作业单位罚款50元。 (5)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6、考核 (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考核分10分或罚款50-500元。 (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20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 (1)安全生产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209、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生产部/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报分管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210、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6、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1)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生产部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2)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211、B 16179的规定。 (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7、作业中安全措施 (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 (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212、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6)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8)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8、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213、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214、在一起使用。 (9)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10)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11)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13)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14)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15)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215、天作业。 (16)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9 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10、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管理。三级、二级由安全生产部216、进行审批,一级由公司分管经理审批。 (2)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5.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5)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6)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将吊装作业许可证交回安全生产部。否217、则每丢失一份罚款50元。 (7)公司吊装作业许可证的管理由公司安全员负责。11考核 (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考核分10分或罚款50-500元。 (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本制度为了预防动土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本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土作业。 2职责 2.1安全生产部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2各车间及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定义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218、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没有作业票不准动土作业。 4.2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4.3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4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4.5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6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219、,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4.7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4.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 m,高度不得超过1.5220、 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4.9 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221、即撤离作业现场。 4.10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4.11高空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4.12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5作业票的管理 5.1作业票由动土作业部门到安全生产部办理。 5.2作业票一式三联,安全生产部、申请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各一份。 5.3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票。 5.4作业结束后,将作业票交回安全生产部。否则每丢失一份罚款50元。5.5作业票保存期为一年。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本制度为了预222、防断路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本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断路作业。 2职责 2.1安全生产部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2各车间及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定义 3.1断路作业: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3.2断路申请单位:需要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生产、维修、电力、通信等车间或后勤科室。 3.3断路作业单位:按照断路申请单位要求,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223、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单位。 3.4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 3.5作业区: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 4总则 4.1进行断路作业应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并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方可作业。 4.2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到安全生产部负责办理。 4.3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作业现场。 4.4作业证申请单位应由相关部门会签,审批部门审批。申请单位在办理完作业证后,应立即填写断路作业通知单,在断路作业区域显著位置张贴以达到告知相关人员的责任。 4.5在作224、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作业证。 5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 5.1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办理。 5.2断路申请单位在安全生产部办理完作业证后交断路作业单位。 5.3作业结束后,将作业证交回安全生产部。否则每丢失一份罚款50元。 5.4作业证应至少保留1年。 6安全要求 6.1作业组织 断路作业单位办理完作业证并向断路申请单位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作业证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 断路作业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断路作业应按作业证的内容进行。 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件、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225、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 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6.2 作业交通警示 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 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226、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 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离地面1.5cm,不低于1.0m。 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6.3 应急救援 断路申请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作业单位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 动土挖开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 6.4 恢复正常交通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227、修前、检修作业中及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 2职责 2.1安全生产部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定义 设备检修: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4 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4.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资质由引进检修施工单位的处室负责审核把关。 4.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3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228、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4.4 检修前,检修施工单位引进部门、设备使用单位和施工区域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5 检修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6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4.7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229、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4.8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空、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4.9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4.10 设备必须经过清洗、置换等安全技术措施后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后移交给设备使用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 4.1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施工区域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4.12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13230、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4.14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4.15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16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4.17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可靠的警示标志。 4.18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4.19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4.20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231、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21 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4.22设备检修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到安全生产部办理设备检修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5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5.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5.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5.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5.6夜间检修232、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5.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6.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6.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7作业票的管理 7.1作业票填写人员须按作业票的项目逐项填写,一般不得空项。 7.2办理好作业票后,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233、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检修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7.3作业票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4作业票一式三联,一联由安全生产部留存,一联由检修单位留存,一联由检修作业人员持有备查,检修作业完成后3日内上交安全生产部,不按时上交或丢失一份作业票对作业单位罚款50元;作业票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7.5易燃易爆设备、一级和二级禁火区的设备、检修过程中容易发生中毒等其他事故的设备检修作业票由分管安全的副总或设备专责、生产厂长审批,一般设备检修的作业票的审批由安全生产部长或安全专责负责。 8考核 8.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考核分10分234、或罚款50-500元。 8.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高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1.1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止高温对人体的危害,改善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条件,预防中暑,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高温作业职业卫生管理的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健康管理及职业卫生教育。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存在高温的作业场所。2术语2.1 高温作业场所具有生产性热源,当作业场所气温高于35低于45时的车间空气温度。2.2 高温作业职工在作业场所接触高温的作业。2.3 生产性热源系指生产过程中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和工件235、等。3作业管理3.1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防暑降温措施,必须与主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3.2 车间内作业场所夏季允许气温上限,应按本地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同作业场所与室外允许温差之和计算;如某些作业场所的气温,在采取一般降温措施后仍不能达到要求时,允许温差可加大1-2。3.3 根据不同生产工艺流程和厂房建筑条件,要从工艺、建筑、通风与隔热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治理措施。3.4在生产中凡能放散大量热量的生产过程和操作过程,对新建工程要尽可能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操作,非自动化、机械化的旧有厂房要尽量加以改进。3.6 隔热 在较长时间内直接受到热辐射影响的作业场所或工作室,要采取236、隔热水箱、隔热屏等隔热措施。 对职工经常停留的高温地面或靠近人体的高温壁板,当表面平均温度高于40时,也应采取隔热措施。 屋顶高度在5m以下,通风情况较差者,可采用开设天窗或层顶搭设凉棚、使用隔热层或洒水等降温措施。 厂区绿化面积要达绿化标准。3.7 通风 自然通风.1以自然通风为主的厂房,其方位应根据主要进风风面和建筑形式,按夏季主导风向,尽量布置在热源的上风侧;厂房的长轴与夏季主导风向尽量垂直。.2 在高温区的辅助建筑,可采用通风屋顶。.3 高温车间要采取有组织的自然通风,合理安排进、排风口,进风口下缘距地面应不高于1.2m,天窗应装有挡风板。3.7.1.4 当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时,在高温237、区的厂房宜采用敞开型或半敞开型。机械通风.1 矿热炉等高温作业场所或操作室的温度不能达到卫生标准或热辐射强度较大时,要设置局部送风或空调设施。.2 气温高于35,热辐射强度比较大的冶炼、浇铸等高温作业场所,要采用风扇降温。3.8 使用地道风时,必须先将地道内的脏物清除,排出污浊空气,空气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3.9 使用循环通风时,必须经过空气净化处理,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3.10 对起重机械(天车)司机室、炉面变配电操作室等特殊高温作业的操作室,要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3.11 在高温作业场所附近,要设置工间休息室,室温可在28-30左右为宜。3.12 清凉饮料与防暑药238、品的供应。公司按规定供给高温作业人员茶水、含盐汽水等清凉饮料及防暑药品。 含盐汽水含盐量一般采用0.1-0.2%。盐汽水水温以8-12为宜。 含盐汽水等饮料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饮水量以少量、多次,并根据个人需要自由饮用为宜,不应暴饮。13 暑季作息时间 合理安排持续接触高温时间,工作中要多人次轮换作业,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在暑期,尽量不要占用职工的业余时间,并要按上班班次调整同班次职工住宿。3.14 要为露天作业的职工设置防阳光暴晒的休息场所。3.15个人防护 从事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职工作业时要穿着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凡受粉尘严重影响的冶炼等高温作业职工,要在作业时佩戴防239、护眼镜。4健康管理4.1 健康检查 凡属新参加高温作业的职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体检,如有职业禁忌症者,严禁参加高温作业。 高温作业职工定期体检间隔时间,按高温作业条件分级及职工健康情况而定,原则上每2-3年体检一次。体检项目应着重心血管系统的检查,经体检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从事高温作业并要及时妥善处理。 高温作业的职业禁忌症主要有:严重的肺脏、心血管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持久性高血压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肝和肾等疾病。4.2 建立高温作业职工健康档案,并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保存和管理。4.3 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中暑抢救知识和治疗方法,在暑季深入240、高温生产现场开展防暑降温工作。4.4 高温作业人员发生中暑时,应就地抢救。对重症中暑患者在就地抢救后要立即送往医院。5职业卫生教育5.1 上岗前教育 凡属首次参加高温作业的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职业卫生教育。教育内容包括:高温对健康的危害,正确的作业方法,在作业时防止高温危害的措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发生中暑时的急救措施和方法等。 经岗前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高温作业工作。5.2 岗中教育 参加高温作业的职工在上岗期间,必须继续接受本岗位的职业卫生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a.本岗位接触高温的特点及高温对健康的危害情况;b.本岗位高温危害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知识和应用等。5.3 继241、续教育 凡从事高温作业的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厂长以及车间安全员和从事高温作业的其他人员都必须接受职业卫生的继续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a.高温对人体的危害及其防治措施;b.有关防暑降温的法律法规和文件;c.中暑时抢救的组织与操作技术。 6、高温补助费的发放:公司每年高温季节(6-8月份)根据岗位为职工发放高温补助费,具体标准为:生产车间炉前工每月300元;生产车间配电工、电工、加糊工、维修工、糊包工等每月250元;机关人员、化验人员每月200元。7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7.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监部。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本制度为了预防抽堵盲板作业中出现安242、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本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抽堵盲板作业。 2职责 2.1安全生产部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定义 带料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4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4.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4.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4.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 4.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243、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1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作业票,没有盲板抽堵作业票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5.2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5.3车间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 5.4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5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5.6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5.7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244、 5.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 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9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5.10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5.11高空盲板抽堵作业应按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5.12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5.13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车间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5.14每个盲板应设245、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5.15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车间专人共同确认。 5.16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作业票。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作业票。 5.17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18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 6职责要求 6.1车间负责人 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246、全注意事项。 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6.2监护人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6.3作业单位负责人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6.4作业人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247、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作业完成后,会同作业区域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5审批人 审查作业票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盲板抽堵作业票的管理 7.1盲板抽堵作业票由安全生产部管理。 7.2盲板抽堵作业票由作业单位到安全生产部办理。 7.3 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票的管理方式。 7.4 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票, 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7.5审批好的盲板抽堵作业票作业单位、安全248、生产部和施工区域单位各一份。 7.6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施工区域单位将盲板抽堵作业票交回安全生产部。否则每丢失一份罚款50元。 8考核 8.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考核分10分或罚款50-500元。 8.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生产、使用 1.1危险化学品应编制相应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加贴或拴挂相应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并向用户索要或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1.2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熟知物品的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方法等,并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具备应急249、处理能力,做到持证上岗。 2、销售 2.1危险化学品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 2.2销售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检查采购单位和运输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证”、“准运证”、“押运证”、“驾驶证”是否齐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才能销售发货。并外观检查运载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责成用户及时解决后方可发货。 2.3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用户,销售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用户档案。在签订供货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3、装卸、运输 3.1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倾倒,堆放稳妥。 3.2应对包装车间等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 4、储存管理 4.1储存和保管必须有专250、人负责。 4.2包装车间要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 4.3硅铁要分区、分堆存放,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4.4库房要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易取的地方。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企业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3.职责3.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检查台帐,并负责组织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调查。3.2供应部负责对251、剧毒化学品的采购3.3使用部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等情况进行管理。4.控制程序4.1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部门,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公司和公安机关报告。4.2剧毒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剧毒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剧毒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4.3剧毒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重复使用的剧毒化学品包装物、252、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4.4剧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剧毒化学品出入库,仓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剧毒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4.5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严格的保管制度。企业应当将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4.6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通风设施和防护用品。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4.7职能部门和仓储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生产、仓储岗位必须定时进行巡回检查253、,确保使用、运输、储存安全。4.8剧毒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岗位必须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其他专用安全设施。4.9使用剧毒化学品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5.相关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6.记录剧毒化学品出入库记录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1、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保管、出入库、安全要求1.1 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应隔离贮存,更不准与食物、医药等同库贮存;1.2 化学危险品应该分类、分堆贮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通风口;1.3 在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它可254、能引起火灾的操作;1.4 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应经常进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1.5 化学危险品库房的安全间距,应根据性质、规模和贮存物质的危害程度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1.6 化学危险品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装置,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措施;1.7 为了确保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安全,应加强门卫,严格出入制度,容器的包装要密闭、完整,对破损的泄漏要立即进行妥善处理,仓库严禁烟火。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2.1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2.2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255、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2.3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2.4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2.5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2.6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256、集中存放;2.7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2.8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2.9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10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2.11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257、2.12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3.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3.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3.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3.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3.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258、区;3.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3.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3.9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3.10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炉要稳;3.11禁止在装259、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3.12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3.13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公司其他的区域。4、装卸作业要求4.1包装件装卸作业要求保管员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卸车;装卸操作人员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郑。同时,必须做到:.1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2堆码时,桶口、箱260、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3装载平衡,高出拦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时应从车厢两面向内错位骑缝堆码,超出车厢前拦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高度的二分之一;.4装运高出车厢拦板的货物,装车后,必须用绳索捆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须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盖严密,须用两块苫布覆盖货物时,中间接缝处须有大于15cm的重叠盖,且车厢前半部分苫布需压在后半部分苫布上;.5装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进入杂质造成危害;机械装卸作业时,必须按核定负荷量减载25%,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不得用同一个车辆运输互为禁261、忌的物料,包括库内搬运;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靠;装卸操作人员堆放各种固体原料及桶装物料时,不可倾斜,高度要适当,不准将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内;4.2液体物料的装卸作业要求装卸液体物料时,运输车辆的储槽的出口与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捆绑牢靠,在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以防止意外泄漏。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如需开动爬坡卸料时,必须关闭车槽出口的出口阀,拆除软管;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车辆需爬坡卸料时,所采用的爬坡设施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在阴凉通风处进行,避免在阳光直射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装卸;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操作262、人员应全面了解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静电接地线良好接触,充装软管、阀门对接良好,槽车停靠固定物到位等;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静止2分钟后取样卸料;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接地线等其他作业;充装过程中时刻注意槽车液位、压力,坚守现场,随时处置突发情况;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充装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设备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前、检修作业中及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 2职责 2.1安全生产部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2其他相关单263、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定义 设备检修: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4 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4.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资质由引进检修施工单位的处室负责审核把关。 4.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3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4.4 检修前,检修施工单位引进部门、设备使用单位和施264、工区域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5 检修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6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4.7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4.8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空、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4.9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265、,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4.10 设备必须经过清洗、置换等安全技术措施后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后移交给设备使用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 4.1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施工区域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4.12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13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4.14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266、检查,并保证完好。 4.15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16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4.17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可靠的警示标志。 4.18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4.19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4.20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21 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4.22设备检修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到安全生产部办理设备检修作业票(267、以下简称作业票)。 5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5.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5.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5.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5.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5.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268、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6.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6.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7作业票的管理 7.1作业票填写人员须按作业票的项目逐项填写,一般不得空项。 7.2办理好作业票后,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检修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7.3作业票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4作业票一式三联,一联由安全生269、产部留存,一联由检修单位留存,一联由检修作业人员持有备查,检修作业完成后3日内上交安全生产部,不按时上交或丢失一份作业票对作业单位罚款50元;作业票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7.5易燃易爆设备、一级和二级禁火区的设备、检修过程中容易发生中毒等其他事故的设备检修作业票由分管安全的副总或设备专责、生产厂长审批,一般设备检修的作业票的审批由安全生产部长或安全专责负责。 8考核 8.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考核分10分或罚款50-500元。 8.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生产设施拆除管理制度 1、为了对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规范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270、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涉及所有需拆除的设备、设施。 3、职责:设备拆除工作由维修车间负责,安全生产部监督。 4、生产设施拆除要求: 4.1 对已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设施需进行拆除,由生产车间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申请,经总经理确定后由维修车间制定拆除计划。 4.2 维修车间将拆除计划及拆除的具体时间通知生产车间,由生产车间做好拆除前的准备工作。 4.3维修车间在接到设备拆除申请后,需安排电工对此设施先作断电、断水工作。 4.4对待拆除设备设施应挂好相关标志牌。 4.5在拆除设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在拆除过程中,对一些较重要的部位应作好相关记录。 4.6设施拆除后271、应在设备管理档案中作好详细的记录。 4.7在拆除前维修车间应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方案。虽我公司所使用的设施都较简单,但在拆除过程中还需注意安全。主要是由维修车间组织并制定相应的拆除计划及配备相关的拆除工具。4.8凡拆除的设备内仍存有危险品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安全生产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并检查确认,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拆除。生产设施报废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规范车间设备变更管理,防止设备资产流失,特制订本制度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只适用于生产、辅助车间内设备的报废管理。三、具体内容和要求 1.车间设备报废标准 1.1设备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主体结构陈旧,主要部件已磨损破坏,精度低劣,已272、达不到最低的工艺要求,无修理回收价值的。1.2因事故或意外安全等原因,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1.3设备腐蚀且严重老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设备使用标准,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1.4自行改装制造的非标准生产设备,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而无法修复、改装和利用的。2.设备的报废与管理2.1为加强设备管理, 稳定车间生产,避免造成物料损失和人身安全事故,车间要对进入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进行统计,对于无法使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予以报废处理。2.2车间要根据每台设备容器运行介质和工艺的不同,确认各个设备的使用寿命,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科学论证,无法满足工艺要求设273、计要求的设备再进行报废。2.3由于事故造成的设备报废,设备管理人要填写设备事故报告书,详细叙述设备事故经过、原因、后序处理措施等,事故处理完毕后交安全生产部。2.4车间内报废的设备必须填写设备及物资报废审批单,报生产部审批并经总经理批准。 2.5报废设备处理完后,车间履行设备的报废审批程序,交予生产部封存报废设备的所有档案。3.废旧物资的报废与管理3.1车间要规范废旧物资的管理,节约降低车间维修费用,不断修旧利废,根据车间的实际情况,节能降耗,节约生产成本。3.2车间管理人员要将废旧物资及时回收,根据物资类别的不同分别进行分类处理,对于一些损坏的配件准确检查是否出保质期,如未出保质期及时收集退274、库,让外协人员跟厂家更换,出保质期的集中退库处理。车间转动设备的配件处理,遵循修废利旧的原则,要积极对一些有用的部件进行回收、组装,节约成本,无用的部分确认后再进行报废处理。3.3车间要对拆除维修后的废旧物资,要有专人鉴别鉴定,根据情况进行回收再利用。3.4车间维修人员要对一些旧的物资、配件等及时维修再利用,特别是一些转动设备配件价格昂贵,本着修旧利废的原则加强维修回收利用度,绝不允许对有维修回收价值的设备、配件等进行私自处理。承包商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合本企业承包商的管理。 3.职责 3.275、1安监部和经营部负责承包商的资质审核、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 3.2安全生产厂长统筹管理,协调各科室配合帮助。 3.3 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对供应商的最终审批。 4.资格预审 4.1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企业的经营能力和范围、以往的业绩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等内容; 4.2安监部、经营部、生产部、车间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逐一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厂长,经厂长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 4.3安监部汇总各科室意见,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4.4承包商要根据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276、求编制必要的施工计划、方案,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企业安全培训教育。 5.作业监督 5.1安监部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5.2承包商人员涉及到用火、用电、登高、吊装等作业时应到安全科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的办理须符合企业相关制度;5.3安监部针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承包商作业安全检查表。 6.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6.1承包商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277、全管理规定。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业,严禁违章动火、违章作业等规定。不得将火种及香烟带入厂区内。在施工作业时要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厂区内不准有穿短裤、裙子、拖鞋和赤脚(背)、无袖背心、追逐打闹以及将小孩带入厂区内等现象。 6.2承包商要爱护厂内公物及所有设备、管道和消防设施(器材),未经安全科批准办理许可证,严禁动用消防栓和其他消防器材。禁止无端爬越厂区内的各种机械装置、建筑物或在其上面做与本施工工作无关的事情。 6.3承包商所带(开)施工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检查和登记,按照规定戴好防火帽,在厂区内限速行驶。未经安监部批准,严禁将非作业车辆驶入装置区内以及将车辆停放装置区内278、和消防通道上。 6.4承包商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允许的作业范围,在指定的区域内从事施工作业。严禁在装置区内随意开启机泵、动用、触摸机器、仪表、阀门、电器设备等,更不准未经同意随意拖用厂内、他人或外单位施工材料和建筑等物品。在施工现场的设备、物资材料要有专人看管,发生窃盗案件时要及时向安监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6.5承包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与相关科室做好联系工作,相互交代安全施工注意事项,防止因施工作业情况的变化和不注意安全而造成各类事故。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严禁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以及穿带铁钉的鞋。 6.6承包商应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厂区内未经安全279、科批准,严禁使用电炉、电锅、电壶等大负荷电器。 6.7承包商应安排具有资质和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对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专业监护。 6.8在企业启动安全应急程序时,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不得自行其事。 6.9如施工项目有多个承包商的,执行以上规定外,由安全生产副厂长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6.10承包商凡在厂区内违反上述有关条款和厂内有关规定者,安全科将依照国家有关法规,企业有关安全管理文件中的处罚条款作出处理,视情节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险情或形成案件及造成恶劣影响时,视情节对责任者和责任单位进行赔偿损失或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7.表现评价和续用 7.1项目完工后,280、企业相关科室应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填写承包商表现评价表,汇入承包商档案; 7.2企业将为合格的承包商造册,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单; 7.3对于承包商名单中优秀的承包商,企业以后在选择时可以优先考虑。 供应商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及设备、零部件等符合相关要求,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 2、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供应商、辅助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商、设备零部件等供应商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责任部门:供应部 3.2相关部门:生产部、机修车间、物资库房、财务部 4、程序4.1材料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供应部根据材料计划单和技术人员281、提供的验收标准寻找供应商,初步确定若干个候选供应商。 供应部向候选供应商发出需求信息,并要求其提供本企业所需求材料的样品,质量标准有关的技术资料,产品技术说明资料,企业有关经营许可资料等信息。由供应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应涉及到产品价格、企业规模、商业信誉、供货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 供应部将评审结果填入合格供方评审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并编入合格供方名单中。 4.2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合同签订:公司应与合格供方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中除应有一般的采购信息和标准要求外,还应增加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供应商跟踪和验证:供应部应组织相关部门每282、三个月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并填写合格供方跟踪表,归入合格供方档案中。 供应商改进对在跟踪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供应部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供应商续用:经考核评价,供应商各方面都达标的,特别是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及售后服务较好的供应商予以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并列为优质供方。 4.3设备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设备供应商必须是行业内的知名企业,维修部门在采购设备时,应从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技术参数、价格、售后服务(三包)、安全特点、相关资质等方面进行确认和选择。并在采购前要求其提供以上完备的资料,确认后方可采购。4.4危险化学品283、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关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供应部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索取经营证照(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等资料,并要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各部门、各车间在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284、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2、依法履行向职工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3、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4、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职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5、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285、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6、依法组织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7、依法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8、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9、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10、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286、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一、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产品化验、防腐保温、高温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287、行本办法。三、防治方针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企业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四、职业病危害种类根据企业经营和生产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一)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生产过程中,作业工人长时间吸入粉尘,能引起肺部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病变、硬化、丧失正常的呼吸功能,导致尘肺病。尘肺病是无法痊愈的职业病,治疗只能减少并发症。原料的使用、除尘灰的拉用。建筑物的拆除,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也可发生矽肺病。(二)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铁合金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在添加电极糊288、时站在下风向操作或检修硅铁炉和拆除装置时,如果通风不良,易造成苯并芘和一氧化碳中毒。 停炉后炉内未进行放散,检修人员误入也可能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四)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五)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空气压缩机、除尘风机、运输车、泵、炉体生产等是主要的噪声源,在开停车、正常运转时都会产生噪声。 (六)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五、防护措施 1、289、对新进员工或调整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2、企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部门培训,做好持证上岗。3、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安全操作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4、制定一系列现场管理制度,如岗位巡检制度、泄漏点巡查制度、物料计量记录、复核制度等,落实各项制度的责任人和核查人。5、必须制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检修动火制度,责任到人。6、制定并执行危险物质、有毒物质登记注册管理及告知制度,让生产人员对原材料和工艺中生产的毒性危290、险有明确的认识,掌握基本的中毒急救措施,配备中毒治疗药品,并于专业医疗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可以随时派出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治疗。7、矿热炉在检修、开停炉等情况下,残余物料在低温时产生CO,因此矿热炉在检修或开停炉人员进入时,必须进行空气置换,并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8、制定并落实劳保用品使用、发放规章制度;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佩戴防护用品;特别有配备一定数量的空气呼吸器、防护服,并发放到岗位。9、短网检修动用电焊机时,变压器一次侧不得有人作业。10、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符合“三证”的要求,一是运输单位必须经过资质认定,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二是危险化学品押运人员必须有押运资质,三是驾驶人员291、必须有危险化学品驾驶证。11、除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操作人员规程外,还应建立健全动土、动火、高处作业、有限空间、检维修、临时用电、更作业、管线打开等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生产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4 内容与要求 4.1 在生产过程中292、,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得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体执行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 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生产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生产部与安全生产部共同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293、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4.2 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由公司安委会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4.3 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 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各车间对特种型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要建立台帐,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294、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生产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4.4 违反本管理规定,按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作综合管理考核情况表记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及其辅助部门。 3、 职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危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外协调和安排检测事宜。 4、监测程序: 4.1 公司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危害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在公告栏中,295、以便员工了解职业危害程度及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 4.2检测要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以便检测机构能提取到真实的样和做出符合真实环境的检测结果。 4.3检测点要全面,所有检测点均要取样。 4.4对检测有异常(即超标)的项目安全部要发放“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项目亦须做好计划,限期完成,并在整改完成前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 4.5对所有检测记录由办公室建档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永久保存。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1、为了对生产安全事故实施迅速、有效的救援,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7号)、生产经营单位生296、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管理。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和要求,适用于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修改。3、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原则3.1应根据本单位危险源的特点编制,要有较强的针对性。3.2救援措施、避险要领应简洁明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3.3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应遵循企业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3.4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总则.1编制目的.2编制依据.3适用范围.4应急预案体系.5应急工作原则.1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2生产经营单位概况.3危险源与风险分析.1组织机构及职责.2应急组织体系.3指挥机构及职297、责预防与预警.1危险源监控.2预警行动.3信息报告与处置应急响应.1响应分级.2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3应急结束信息发布 明确事故信息发布的部门,发布原则。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后期处置 保障措施.1通信与信息保障.2应急队伍保障.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4经费保障.5其他保障培训与演练.1培训.2演练4、应急预案制定的基本程序及要求 应急预案的制定是针对各类事故应急措施、程序和行动计划的文件化过程,预案的制定应按如下程序及要求进行。4.1危险源评估。通过辨识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确定298、危险(危害)类型。4.2事故类型及危害分析。事故类型与危害分析是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以发生的危害类型进行分析认定,从而科学地预测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及事故产生危害的大小,以此作为制定事故应急措施的依据。4.3制定应急措施。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别、事故危害等,研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对可能发生无法直接施救或可产生较大灾害的事故要给予特别关注,制定紧急疏散等应急措施,防止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4.4根据事故应急措施需要,制定应急救援装备、器材配置方案。主要包括抢险器材设备、人员防护装备、通讯设备、救护器材设备的种类和数量等。4.5制定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方案,并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事故299、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在发生事故时能根据事故状况实施有效的协调指挥。应急救援队伍能够实施有效的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护等工作。4.6分析确定需社会救援的事项。为了在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社会救援支持,应依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危害,分析确定需要社会救援的事项,纳入预案管理。4.7制定有关人员培训内容和预案演练考核标准。为使应急指挥人员和救援队伍掌握应急指挥与救援要领,危险岗位工作人员掌握事故状态下应急抢险或避险逃生的要领,应研究制定相关培训内容和预案演练考核标准。4.8形成预案。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经过评审和领导审批后,作为执行性文件。5、预案措施的落实与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后,300、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组织预案措施的落实工作。6、预案演练和预案完善6.1根据实际演练情况,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补充完善预案。6.2每年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公司人员调整等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做到切合实际,措施有力,内容不缺项,具有可操作性。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1、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各部门、车间及全体员工。 3、职责: 3.1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3.2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是指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 3.3 各部门、车间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安全绩效。 4、自评组织: 4.1 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 长:陈国芳 副组长:张国朝 郑学顺成 员:安俊、林兵、季国辉、魏继胤、常学山、齐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