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建设公司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自检及奖罚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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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88874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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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桥建设公司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自检及奖罚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生产自检及奖罚制度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护劳动者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安全生产控制程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公司关于工程项目经营管理若干条例规定的通知中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在总结和吸收过去项目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形势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管理,是规范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明2、确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要求项目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是项目经理部自行考核评价的基本依据。第三条为加大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力度,项目领导班子要研究决定,在工程项目开工时成立项目安全生产自检领导小组:组长:杨振华(项目经理)副组长:梁宏斌(项目副经理兼安全员)组员:赵子成、黄兴强、廖普、郝鋆、邓图锟、陶松葆第四条项目安全自检领导小组,有权根据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细则,具体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日常安全生产自检管理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在开工时,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公司安全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编制不同时期的项目安全生产自检表,并报公司工程部批准。第3、六条项目经理部安全自检领导小组根据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自检评分办法,并报公司工程部批准。第七条项目经理部每月上旬、下旬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安全自检。项目安全自检领导小组成员,要在每月上旬和下旬规定检查日集中,召开自检前会议,确定人员分工、检查内容后,对各劳务队、作业点、生活区进行安全生产自检。对自检发现安全隐患要求限期定人员定措施进行整改,安全员对整改进行核实验证,整改率达100%。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责令整改并跟踪督察,直至按期整改到位。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安全自检领导小组在每次自检时,要求检查人员现场予以评分。可以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增加检查内容。4、第九条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时确定奖惩结果。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自检以教育、帮助与整改为主,同时也要采取必要的罚款措施,检查对象如以作业队为单位,则每月两次检查中合格率(合格项与被检查项之比)都达到90%(含90%)以上为优良,项目经理部将给予该作业队500元奖励;每月自检中如合格率低于80%(不含80%)为不合格,评分不合格的作业队拒不整改事故隐患的、在两次自检都发现同样问题(事故隐患)的,项目经理部将处以该作业队500元罚款,每月检查无一次达到优良,项目经理部将处以该作业队200元罚款,对于连续三个月检查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作业队,项目经理部将予以加倍处罚。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二级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