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黄浦江滨水公共空间户外招牌设置导则(56页).pdf
下载文档
上传人:Le****97
编号:780426
2023-11-01
56页
14.04MB
1、上海市黄浦江滨水公共空间户外招牌设置导则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2.12目录目录一、总则.31、编制目的.32、编制依据.33、编制对象.44、编制原则.55、规划理念.6二、分区指引.71、一般设置要求.7(1)招牌类型.8(2)位置尺寸.9(3)设置色彩.13(4)亮化照明.15(5)设置形式.192、地区功能类型.203、分区规划要求.21(1)中央活力段.21(2)居住生活段.26三、分类引导.311分区分类.312分类指引.32(1)历史风貌商办建筑.32(2)历史风貌工业厂房.34(3)历史风貌商住建筑(里弄门面房).36(4)历史风貌商住建筑(公寓类建筑).39(5)现代商办2、建筑(多层).41(6)现代商办建筑(高层).43(7)文化艺术公共建筑.48(8)现代居住建筑底层商业.502保护名录.53一、总则1、编制目的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提出的规划目标,展望 2035 年,上海将基本建成卓越的全球城市,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梦圆 2050 年,全面建成卓越的全球城市,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各项发展指标全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为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谱写更美好的上海篇章。围3、绕上海 2035 建设卓越全球城市的目标,通过编制上海市黄浦江滨水公共空间户外招牌设置导则(以下简称“本导则”),加强本市黄浦江两岸户外招牌设置管理,维护市容整洁有序,保障城市公共安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促进黄浦江的风貌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 年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20 年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2022 年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 年上海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2018 年4、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2021 年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2021 年上海市“一江一河”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 年上海市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范围,2019 年修订黄浦江沿岸地区建设规划(2018-2035)苏州河沿岸地区建设规划(2018-2035)根据上海市“一江一河”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一江一河”建设规划范围为:黄浦江自闵浦二桥至吴淞口,长度 61 公里。规划提出按照建设世界级滨水区的总目标,黄浦江沿岸定位为国际大都市发展能级的集中展示区,力图将黄浦江沿岸打造成为彰显上海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黄金水岸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会客厅。根据黄浦江沿岸地区建设规划(2015、8-2035),提出黄浦江区域的发展目标为按照“发展为要、人民为本、生态为基、文化为魂”的总体要求,功能上强化整体、错位、复合,空间上推动开放、系统、活力,生态上实现增量、联网、提质;文化上强调传承、共享、引领,景观上体现美观、有序、协调。规划根据全球城市核心功能发展需求以及沿江各区段发展态势,在黄浦江沿岸形成“三段两中心”的功能结构:杨浦大桥至徐浦大桥为核心段,集中承载全球城市金融、文化、创新、游憩等核心功能;徐浦大桥至闵浦二桥为上游段,以生态为基本功能,注重宜居生活功能的融合,依托科创园区培育创新功能;吴淞口至杨浦大桥为下游段,基于港区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创新功能,并强化生态与公共功能的融合6、;以外滩-陆家嘴-北外滩地区、世博-前滩-徐汇滨江地区为核心,进一步集聚金融、贸易、航运、创新、创意、文化和总部商务等全球城市功能。3、编制对象本导则适用范围为总长度约为 61 公里的黄浦江滨水公共空间,即黄浦江自闵浦二桥至吴淞口沿岸范围内,岸线至第一条市政道路之间及其向水域、腹地适当延伸,对社会公众开放,具有游览观光、文化传播、运动健身、休憩娱乐等公共活动功能的空间。本导则的编制对象为户外招牌,依据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中的定义,户外招牌是在自有或者租赁的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外立面及用地范围内设置的,用于表明其名称、字号、标识等内容或者建筑物名称的户外设施。户外招牌按照结构类型7、可分为附属式招牌和独立式招牌。附属式招牌即依附于建(构)筑物外立面设置的户外招牌;独立式招牌即直接设置在地面上,具有独立支撑结构的户外招牌。4、编制原则(1)安全底线原则户外招牌设置涉及的各个环节首先保证安全性,从设置位置选择、材料的使用、结构支撑的强度、及制作安装,后期维护的各个环节都应以安全性为前提,不得影响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所有环节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2)品质优先原则整合黄浦江两侧户外招牌的设计和创新,使户外招牌与建筑本体完美融合,提升滨水两岸户外招牌的品质及形象。招牌的设置应通过适宜的比例、创意的造型、考究的材料、舒适的亮度、合理的版式和字体展示商家形象。8、(3)分类引导原则分类引导即在整体协调的基础上保障户外招牌的多样性和适配型。依据不同类型建筑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现状不同的完好程度、城市空间不同的类型和环境特征,采用分类引导保护的方法,使招牌的设置不影响各类建筑的基本形态。(4)整体协调原则户外招牌设计应与城市风貌协调,与街区环境协调,与建筑形式协调。历史建筑的历史文化遗产需要整体延续城市建筑的历史发展脉络。5、规划理念本导则的规划引导旨在将黄浦江两岸建设为国际大都市发展能级的集中展示区,精细化设计管理户外招牌,引导户外招牌的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提升,打造富有特色的高端城市景观界面。二、分区指引1、一般设置要求依据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9、,总结归纳出户外招牌设置的一般规定:户外招牌的设置应符合公共安全、城市容貌和历史风貌、文物、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等方面要求,应确保自身及所依附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与所处周边环境或所依附的建(构)筑物相协调,并应按照本文件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洁净、完好和美观。户外招牌的设置,不应影响车辆、行人安全,不应妨碍安全疏散、灭火救援、建筑防排烟。户外招牌的设置,不应占用市政公用设施或各类架空管线,不应影响市政公用设施正常使用。户外招牌的设置,不应妨碍他人生产经营或者居民正常生活,不应影响他人对建(构)筑物合法使用。户外招牌的设置,不应影响建(构)筑物的安全和使用,10、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不应利用违法建(构)筑物、违法外立面或附加设施以及危房等设置,或者设置后危及建(构)筑物及其外立面或附加设施安全;b)不应在建(构)筑物屋顶或围墙顶部设置;c)不应超出建筑女儿墙部位设置;d)不应利用建筑幕墙玻璃、采光玻璃、橱窗玻璃设置且影响其安全;e)不应在墙体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低于 B1 级的建筑外墙上设置;F)不应在砖木结构的建筑物外立面上设置箱体式整体结构招牌;g)不应使用室内装饰材料,或者离地 2.5m 以上高度(部位)使用玻璃、大理石、石膏板等自重大、易破碎材料。户外招牌的设置,不应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物形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同一建筑立面上相邻招牌的设置位11、置、高度、突出墙面的厚度等宜整体协调;b)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上不应设置电子显示装置类招牌(字符式招牌除外);在优秀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上设置时,不应遮挡立面上的主要线脚,立柱、拱圈、门头山花等重要构件,以及雕花等特色装饰物;c)在南京路步行街以外区域不应设置大型侧招;d)在有凹凸或曲折变化的建筑上设置时,不应改变建筑形态特征;e)在有柱廊、骑楼或底层以上有出挑结构的建筑上设置时,应在廊道内侧设置;出挑部分离地高度小于 3m 的,也可设置在出挑部分的外墙上;f)在坡屋顶建筑山墙面上设置时,宜采用字符式招牌,不应破坏屋面及山墙轮廓线;g)超出建筑 6 层或者 1812、m 以上部位,或者在建筑出入口雨蓬上设置时,应采用字符式招牌;h)不应使用动态视频(包括连续滚动显示的)或者音频方式。户外招牌用语应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同时使用外国文字的应符合译写规范,并与中文含义相符。版面构图应以汉字为主、外国文字为辅,不应单独使用外国文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有规定的除外)。户外招牌产品鼓励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符合安全、节能与生态环保要求。(1)招牌类型根据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将户外招牌分为附属式招牌和独立式招牌。其中附属式招牌分为平行式招牌与垂直式招牌,独立式招牌分为立牌式招牌与矮墙式招牌。(2)位置尺寸相邻招牌:同一建筑立面上相邻招牌的设置位13、置、高度、突出墙面的厚度等宜整体协调。文物保护单位或者优秀历史建筑:设置的户外招牌不应遮挡立面上的主要线脚,立柱、拱圈、门头山花等重要构件,以及雕花等特色装饰物。凹凸或曲折:建筑外立面有凹凸或曲折变化的,招牌设置不应改变建筑形态特征。坡屋顶:在坡屋顶建筑山墙面上设置的,宜采用字符式招牌,不应破坏屋面及山墙轮廓线。建筑 6 层或者 18m 以上部位:设置位置超出建筑 6 层或者 18m 以上部位,或在建筑出入口雨蓬上的户外招牌,应当采用字符式招牌。底层的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底层的办公、生产经营场所,户外招牌宜设置在出入口上方门楣处。如有超出上层楼板高度的,应先征得相关所有权人同意。户外招牌的数量14、不应超出出入口的个数。有连续隔断的底层沿街店面:有连续隔断的底层沿街店面且属于同一经营主体的,或者坐落在道路拐角处的,可以分别设置,其相邻户外招牌的设置部位、类型、规格、高度等宜整体协调。集中设置的户外招牌:办公、生产经营场所超出建筑 3 层或 10 米以上但不超出 6 层或 18 米的,由建筑物所有权人统筹集中在建筑外立面或场地上设置户外招牌。集中设置的招牌数量不宜超过出入口的数量。设置总面积不宜大于该外立面(6 层以下墙面)面积的30%。小型侧招:24 小时营业或临街人行道宽度小于 2.5m 的或步行商业街或商业街坊内圈的的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可以增设一块小型侧招;小型侧招宜以实物造型或图案15、表现,其最大边长、突出墙面距离均不应大于 0.7m。招牌下沿距地面不应小于 2.5m,若突出道路红线的,其下沿距地面不应小于 3m。同一栋建筑设置在窗框内的招牌:其设置部位、式样、尺寸等宜相协调,招牌自身高度不宜超出窗框高度的 20%,且最大高度不宜大于 0.5m,不得影响窗户的正常开启和防火通风的要求,并应当与建筑墙面或构件可靠连接。招牌厚度:无内部照明的平行式户外招牌的厚度不宜大于 0.1m,采用内部照明的招牌(箱体式整体结构除外)厚度不宜大于 0.2m,箱体式整体结构招牌厚度不宜大于 0.6m。设置在离地高度 2.5m 以下的附属式招牌,突出墙面不宜大于 0.2m。招牌大小的一般指引:道16、路等级不同,招牌的视距和视角不同,影响招牌的字符大小。招牌大小的一般指引:依据建筑高度,考虑建筑风貌优先的原则。(3)设置色彩根据 黄浦江沿岸地区建设规划(2018-2035 年)浦江沿岸地区建设规划(2018-2035年)的规划引导,将黄浦江沿岸地区色彩控制主要分为三个区域:严控地区,主要为历史风貌地区,明确该区域色彩负面清单,并限制多种色彩大面积混合搭配使用;重点地区,具有可塑性,需重点关注和打造区段,在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阶段加入建筑色彩设计引导要求;一般地区,现状色彩较理想的建成区段加强现状色彩保护,对部分色彩不协调的建筑表皮进行微型整治改造,该区域有大面积居住、工业区等非视觉焦点地区,17、以色调和谐为主。结合三个区域的建筑色彩规划控制,总结出各区域的招牌色彩控制要求,即严格控制区的招牌色彩需与建筑色彩相协调,重点地区的招牌色彩主要体现招牌的个性特色品质,一般地区的招牌色彩引导主要需体现整齐秩序的招牌风貌。招牌的色彩选择主要需基于两大原则,基于建筑本身属性选择招牌配色户外招牌作为建筑的附属物需与建筑色彩相协调,通过分析建筑的基调色、辅助色与点缀色,招牌配色可大范围使用与建筑基调色相统一的同类色和邻近色,一定范围的使用与建筑辅助色相统一的同类色和邻近色,小范围使用建筑的点缀色或建筑基调色、辅助色的对比色和互补色,以增加建筑底商连续界面的丰富性。基于色彩本身属性选择招牌配色对于高层建18、筑的户外招牌建议采用 20%高彩度或无彩度的配色,当使用高明度无彩度招牌时,需考虑深色的建筑底色或加深色的衬底色。当考虑高层建筑户外招牌与低彩度建筑色彩相协调时,建议小范围(5-20%)采用高彩度的色彩。对于多层建筑的户外招牌色彩选择是,建议采用适当的高彩度以增加招牌的丰富性和活力感,同时需谨慎考虑高彩度与整体立面招牌的比例关系。当多层建筑使用无彩度招牌时,需重点考虑其材质选择,尤其高明度无彩度招牌,会凸显材质的质感,放大质感差的材质的劣质感。(4)亮化照明根据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户外招牌照明的光源形式、光照强度等除符合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要求外,还应符合 JGJ/T 163、G19、B/T 35626、GB/T 36101等规定,并应具有亮度调节功能。户外招牌采用泛光照明等外置光源时,其直接照射范围应控制在户外招牌版面范围内。电子显示装置类招牌应发光均匀,无抖动闪烁现象,不得连续滚动显示内容。户外招牌直接面对居住建筑、医院住院部、养老院、寄宿制学校等居室窗户设置时,其照明不应采用闪、跳等动态显示方式。通过对黄浦江沿岸光环境的现状调研梳理,充分调研现状夜景,高层建筑的户外招牌在黄浦江滨水公共空间夜景视觉面积中所占比例较大,照明亮度与灯光色彩的负面问题较多,对整体夜景风貌影响更为突出,因此将高层建筑户外招牌的照明问题作为本次导则户外招牌亮化照明引导的重点研究内容。通过深入研究20、发掘影响视觉舒适的照明因素众多,有招牌的面积、角度、距离、亮度、亮度均匀度、颜色、视觉分辨率、环境平均照度、环境平均亮度、招牌与背景平均亮度比等,其中灯光色彩与照明亮度位较好把控的要素。根据黄浦江两岸景观照明总体方案,梳理黄浦江两岸建筑亮化的规划要求,即原则上禁止采用轮廓线勾边的夜景灯光设置方式;建议夜景灯光采取和建筑同一色系或相近色系的颜色,保持冷暖色一致;灯光的采用建议采用泛光照明,并在不影响功能使用的前提下,凸显重要建筑或重要建筑的重点部位。由此引导户外招牌的总体亮化要求,即招牌的灯光亮度需结合环境亮度与建筑亮度统一设计。照明形式方面,招牌照明需与建筑灯光相协调;灯光色彩方面,需体现招牌21、的个性特色品质;照明亮度方面,招牌照明需体现整体秩序的沿江风貌。同时,对高层建筑户外招牌照明提出具体引导建议。灯光色彩方面,户外招牌需与建筑灯光相协调(色系、色温),建议大范围(70%)采用纯色灯光,小范围(30%)采用点缀色,避免使用高饱和度的红色、黄色光。照明亮度方面,建筑亮度、招牌亮度、建筑亮度与招牌亮度比、建筑光源色彩、招牌光源色彩以及光源冷暖共同影响夜晚招牌的清晰度。建筑亮度与招牌亮度对比过大时容易引起泛光(冷光源光源的色温越高,产生的眩光越强),建筑亮度与招牌亮度对比较小时,招牌可读性较差,可以使用不同色温或色彩的光源加以突出。(5)设置形式对于多个经营主体的户外招牌设置提出具体引22、导建议。建筑一层连续商业界面的户外招牌设置可采用统一底板或多种方式组合式设置。建筑二层连续商业界面的户外招牌设置需统一位置进行一种或多种方式组合式设置。当办公、生产经营场所超出建筑 3 层或 10 米以上但不超出 6 层或 18 米时,户外招牌可采用集中式设置或独立式设置。当办公、生产经营场所超出建筑超出 6 层或 18 米的时,户外招牌可采用独立式设置。2、地区功能类型结合上位规划黄浦江沿岸地区建设规划(2018-2035 年)中提出的功能分区,将黄浦江滨水公共空间分为中央活力段、公共功能段、居住生活段、郊野生态段。中央活力段为城市中最高能级的商务办公、商业文化娱乐、文化博览、创意研发、休闲23、(绿地)、居住等功能的高度混合。区段内建筑类型多样,招牌类型多样,区段内招牌设置应符合区段高品质、城市名片,充分展现个性和创意。公共功能段为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各级城市中心和专业类商务办公等公共开放功能的集聚。区段内多为待开发建设状态,招牌较少,应当符合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主要道路、景观区域的户外招牌还应符合地区绿化市容部门编制的设置导则。居住生活段是以一般居住及其配套设施为主导功能。区段内多为居住建筑,招牌多依附在其底层商业裙房上,区段内招牌设置应体现秩序、活力,与街区环境、建筑风貌协调。郊野生活段则是以生态和农林等非建设功能为主。招牌较少,应当符合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主要道路24、景观区域的户外招牌还应符合地区绿化市容部门编制的设置导则。因此将中央活力段与居住生活段作为本次导则规划引导的主要区段。3、分区规划要求(1)中央活力段1所处的区位特征中央活力段为黄浦江滨水公共空间的高品质形象名片,功能定位为城市最高能级滨水商业商务区;街道属性以高端、时尚的步行街为主,街道尺度相对宽松,步行环境较为舒适。2所依附的建筑类型中央活力段的建筑类型多样,有历史风貌商办建筑、历史风貌工业厂房、历史风貌商住建筑、现代商办建筑、文化艺术公共建筑。建筑体量较大,多为独栋建筑,建筑风格较为明显,装饰较多,建筑风貌特色突出,建筑色彩以中明度、中彩度为主;业态类型上以大型商务办公、餐饮、公共服务25、为主,大多为高端服务业。3招牌的特征表达中央活力段的招牌设置需与建筑风貌相协调,招牌设置的位置、尺寸、色彩、风格、材质等尽量突出建筑原有风貌,以建筑为主要凸显对象,加强建筑所有招牌设置的整体感,设计主色调宜采用建筑基调色的同类色和邻近色,少量采用对比色和辅助色点缀。a)位置匹配本区段的招牌位置需结合独栋建筑本身的间隔、柱子、拱券、装饰等进行设置,更多考虑与建筑的关系,形式更为多样、创意,使招牌成为建筑的特殊装饰。b)尺度精致本区段的招牌尺度需与建筑整体开间尺度相协调,相对建筑规模招牌尺度较小,形式突出。与居住生活段连续招牌尺度相比,可适当增大 20%,加强公共空间的视觉渲染力。c)色彩雅致中央26、活力段的建筑主色调明确,彩度具有建筑类型风格特色,招牌色彩以与建筑色彩协调为主,多采用中低彩度避免突兀;或采用中高彩度中低明度雨蓬结合招牌,增加建筑点缀。d)材质质感本区段的招牌需体现现代审美,宜选用现代新型材质。招牌的金属构架应采用钢材、不锈钢板材(或管材)以及铝合金(或型材);招牌的维护装饰面板应采用铝塑板、塑料扣板、铝板(或网孔板)、铝型材、不锈钢板(或网孔板)、高分子板材等。e)照明协调本区段内商业氛围浓厚,建筑照明多样,可与建筑照明相协调,招牌照明形式丰富,与建筑、环境等亮度比不宜超过 1:10。招牌的夜景效果可利用声光控制技术进行与建筑灯光的统一管理,强调整体夜间形象的展示。4细节27、品质引导字符式招牌设置不可超出建筑女儿墙边界,且需依附建筑原有结构设置,不可新增结构独立设置,不宜展现外露的框架或支架;雨蓬上的字符式招牌,宜 3D 立体式,有一定厚度,体现立体质感,雨蓬式招牌文字和图案内容不宜超过雨蓬面积的三分之一;增加招牌形式与内容的特殊造型或个性符号的设计,增加细部,提升趣味;平板式、LED 显示屏式等招牌设置尽量避免影响高层建筑玻璃采光。.(2)居住生活段1所处的区位特征居住生活段,主要体现有秩序、有活力的街道风貌,功能定位为便利生活,服务周边居民;街道属性以活力的沿街零售商铺与极具生活气息的舒适街巷为主,街道尺度相对较窄。2依附的建筑风貌居住生活段的建筑类型较为单一28、,以居住建筑为主,现代居住建筑底层商业连续性较强,店铺尺度较小,建筑风格多为简约的高层居住大楼,风貌较为简洁。建筑色彩以中低明度、中低彩度为主;业态类型丰富多样,以小型零售业、餐饮为主,业态更新相对较为频繁。3招牌的特征表达居住生活段的招牌设置需整体体现有序统一的街区环境,因此招牌设置需结合整个建筑群乃至沿街系列建筑统筹设计,整体招牌设置位置需统一,尺寸需与店铺门面相协调,形式设置可三五成组,具有韵律感,色彩整体协调,色相多样,可根据业态风格选择丰富的材质体现店铺个性,照明宜采用与色彩相呼应的灯光色彩和类型多样的照明形式,增加夜景热闹的活力氛围。a)位置统一本区段的招牌需结合商住建筑连续的商业29、界面设置,更多考虑街区商铺的整体组合关系,宜统一底板位置,结合建筑元素保留不同店面之间的分隔。b)尺度适宜本区段内招牌多考虑街道亲人尺度,招牌多为连续设置,店面多样,宜选用偏小尺度,招牌内容文字、版面占整体招牌的 40%,烘托街区活力氛围。c)色彩多样居住生活段的建筑主色调较为单一,业态类型多样,多采用不同彩度的招牌表达商业特色,宜采用中低明度、降低饱和度,避免视觉混乱;招牌宜适量运用建筑的点缀色或建筑基调色、辅助色的对比色和互补色占比 5%-20%,形成视觉焦点与景观亮点;部分招牌建议一定范围使用无彩度、低彩度招牌,小范围使用高彩度招牌,增强整体街区中的店招点缀突出效果。d)材质丰富本区段的30、招牌需体现小型商业的多样性,宜选用丰富具有趣味的材质。对更换频率高的商铺可选用易更替的招牌材质形式。e)照明活力本区段内的招牌照明既需考虑居住建筑整体安静舒适性又需增加街区夜景商业服务活力,避免向上泛光照明,影响居住生活;避免亮度过高,影响车行交通与人行体验;与建筑、环境等亮度比不宜超过 1:5。4细节品质引导本区段的招牌设置需注重街区整体性,侧重强化街道户外招牌的共性秩序,在尺度、位置、整体色彩风格上控制统一性。同时,引导招牌的多样化设计提升普通居住风貌街道的景观特色与美学效果,鼓励个性化的色彩、内容、材质设计;连续度较高的底商界面需结合店面分割设置统一招牌底板,或三五成组多种招牌形式结合设31、置;招牌宜与店面橱窗整体设计,结合商业外摆、装饰、灯光等整体体现业态形象。三、分类引导1分区分类分级分类引导,将黄浦江沿岸建筑类型区分为历史风貌区、非历史风貌区两类。历史风貌区按建筑类型区分为里弄类建筑、洋房类建筑、公寓类建筑、商业办公类建筑等 10 类建筑;非历史风貌区区分为现代商界建筑、文化艺术公共建筑和现代居住区底层商业建筑,提出户外招牌的分类设置引导。本次规划范围内,涉及的保护建筑类别较多,依据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户外招牌设置导则,梳理出对黄浦江滨水空间影响较大且数量较多的保护建筑类别主要为:里弄门面房建筑(本规划中历史风貌商住建筑里弄门面房建筑中包含里弄门面房类保护建筑及32、有类似风貌的建筑);公寓类建筑(本规划中历史风貌商住建筑公寓类建筑中包含公寓类保护建筑及有类似风貌的建筑);工业类建筑(本规划中历史风貌工业厂房包含工业类保护建筑及有类似风貌的建筑);商业办公类建筑和公共办公类建筑(本规划中历史风貌商办建筑包含商业办公类保护建筑和公共办公类保护建筑及有类似风貌的建筑)。2分类指引(1)历史风貌商办建筑1建筑特征历史风貌商办建筑为欧式风貌建筑,建筑体量较大,立面材质多为石材,建筑线脚、立柱、窗框、拱券、门头山花等装饰丰富,立面有明显的横向、竖向分割形式,整体风貌大气,细节精美。2招牌负面实例3招牌设置位置及类型示意4招牌设置引导及推荐式样(2)历史风貌工业厂房133、建筑特征历史风貌工业厂房多为上个世纪民族工业发展时期的仓储厂房,多为砖混结构,部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风格质朴粗犷,工业风特色突出,大部分历史风貌工业厂房现已改造为特色公共休闲空间,招牌多为整栋建筑物名称。2招牌负面实例3招牌设置位置及类型示意4招牌设置引导及推荐式样(3)历史风貌商住建筑(里弄门面房)1建筑特征历史风貌商住建筑(里弄门面房)多为里弄沿街门面房建筑,又称作街房或广式门面,多为二层,每个开间有竖向的柱状分割,整体强调横向感,装饰较少,墙面以灰色、白色为主,整体风貌简洁;部分为多欧式装饰的公寓式里弄商住建筑,以多层为主,建筑立面多欧式雕花线脚,色彩柔和,以低饱和度色彩为主,整体风貌古34、典,雅致。2招牌负面实例3招牌设置位置及类型示意4招牌设置引导及推荐式样(4)历史风貌商住建筑(公寓类建筑)1建筑特征历史风貌商住建筑(公寓类建筑)多由外国洋行设计,建筑通常十分高大,品质优越,建筑内外装饰多受同时期各类建筑运动风潮影响,因而风格特征十分多样。2招牌负面实例3招牌设置位置及类型示意4招牌设置引导及推荐式样(5)现代商办建筑(多层)1建筑特征多层现代商办建筑,风格类型多样,多偏现代简洁风格,部分偏欧式风格,总体建筑装饰较少,立面多为实体墙面,二层以上大多未留有招牌设置的位置。2招牌负面实例3招牌设置位置及类型示意4招牌设置引导及推荐式样(6)现代商办建筑(高层)1建筑特征现代商办35、建筑(高层)多为高层玻璃幕墙建筑,玻璃材质运用较多,建筑形象多为几何形体的切割,造型现代,装饰较少整体风貌简洁大气,招牌设计应简约,尺度合理,制作精良,设置整齐有序,与商务商业氛围匹配。2招牌负面实例3招牌设置位置及类型示意4招牌设置引导及推荐式样a)现代商办建筑(高层)b)现代商办建筑(高层)底层商业(7)文化艺术公共建筑1建筑特征文化艺术公共建筑造型多样,极具设计感,建筑风貌特色突出,多强调独特的建筑精神。招牌较少,以突出建筑风貌为主题设置。2招牌设置位置及类型示意3招牌设置引导及推荐式样(8)现代居住建筑底层商业1建筑特征现代居住建筑,外立面多为高明度高彩度色彩,多数无明显建筑风格,建筑装饰较少,整体风貌简洁,底层多沿街商业,商铺尺度较小,种类多样。2招牌负面实例3招牌设置位置及类型示意4招牌设置引导及推荐式样2保护名录依据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户外招牌设置导则、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上海市第一批至第五批优秀历史建筑名录等文件,整理出本导则范围内的优秀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目录及户外招牌现状资料。
CAD图纸
上传时间:2023-12-28
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