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港市矿产资源规划方案(2021-2025年)(21页).pdf
下载文档
上传人:Le****97
编号:767454
2023-10-13
21页
340.35KB
1、 1 龙港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1 总则1.1 规划目的“十四五”时期,龙港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将步入“大建大美”跨越发展期、“数字赋能”动力变革期、“美好生活”人民期待期、“整体智治”效能跃升期。新形势客观要求强化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实现资源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为此,制定 浙江省龙港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1.2 规划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2、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浙江省温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龙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总体部署和龙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管控要求,结合相关规划开展编制工作。2 1.3 规划定位依法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落实上级规划指标,合理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任务。本规划是浙江省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龙港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1.4 规划期及基准年规划期限:20212025 年,3、并展望到 2035 年。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1.5 规划适用范围龙港市行政管辖区域。2 现状与形势2.1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龙港原隶属于苍南县管辖。2019 年 9 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原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龙港市地处浙江省温州南部,位于浙江八大水系之一的鳌江入海口南岸,濒临东海。西接鳌江横阳支江、104 国道、沈海高速公路和温福铁路,南依苍南县,北临鳌江干流、平阳县鳌江镇,龙港市面积 183.99 平方公里。龙港市的地势总体为西南高而东北低。西南由 5 座千米以上的山峰挺拔其间,地势高峻,沟源区多峭壁、瀑布;东北端为鳌江口,地势低平,标高仅 3 至 5m,是河网密布的平原。4、目前龙港市下辖 9 个片区 102 社区,龙港总人口 38.87 万人。3 撤镇设市以来,龙港经济社会取得了一系列发展成就,全面如期建成小康社会,为开启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打下了坚实基础。经济发展质效明显提高,主要经济指标位居温州前列,经济发展成果不断惠及广大人民群众,2020 年地区生产总值(GDP)实现 316.4 亿元,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 55298 元、29656 元,增速高于同期 GDP 增速。三次产业结构加快调整优化,2020 年三产比为 2.8545.751.45,逐步形成“三二一”产业结构。2020 年全市实现矿业总产值 1500 万元,占全市地区生产5、总值的 0.05%。矿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虽小,但对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基础作用不可忽视,特别在交通工程、城市建设、水利建设等领域更加突出。2.2 矿产资源现状2.2.1 矿产资源特点龙港市矿产资源匮乏,目前本市唯一开采矿种为建筑用凝灰岩。2.2.2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至 2020 年,全市共有开发利用矿种 1 种,共有持证矿山 1家,从业人员 56 人,矿石产量 59.39 万吨,实现矿业总产值约1500 万元。2.3 矿产资源形势2.3.1 矿产资源面临的形势 4 根据 龙港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时期龙港要突出城市特质,聚焦先行6、示范,奋力书写新时代改革发展新篇章,努力把龙港建成全国新型城镇化改革策源地、高质量发展新高地、基层治理样板区,加快打造温州大都市区南部中心城市。到 2025 年,新型城镇化改革全面突破,“一区五城”建设取得决定性成效,人的现代化全面推进,市域现代化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温州大都市区南部中心城市的新格局初步形成,取得一批独特性成绩、引领性改革、标志性成果,在全省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中走在前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总量持续扩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给龙港市矿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如何在有限的环境资源前提下进行矿产资源的开发任务更加艰巨,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矿业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升城7、市品质能级,打造温州大都市区南部中心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建筑石料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为适应龙港城市建设发展要求,加快优化市域空间格局,要求以“重生态、拓规模、提能级”为重点,统筹矿产资源的开发布局。“十四五”期间龙港市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共需普通建筑石料矿约 5000 万吨,建筑石料矿开发要在有限的生态环境承载力条件下科学谋划,以满足产业带、城市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5 建设“三生融合”绿色低碳城市,要求矿业开发更加注重绿色发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已逐渐成为共识,伴随生态文明建设和“两美”浙江建设的深入推进,“四边三化”、8、“两路两侧”等治理行动计划和“矿山粉尘防治”等一系列决策部署的实施完成,对矿业开发与管理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矿业开发必须大力推进产业绿色转型,持续强化全市生态安全保障,走既要满足龙港经济快速发展需要,又要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的新型发展道路。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制,谋划矿山布局,优化矿山空间边界。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制度,强化生态空间分区要求;优化矿山选址,以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为导向,谋划若干集中开采、加工、制造一体化的砂石料产业基地;积极衔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相关管理制度,优化规划区块边界,科学合理划定9、开采规划区块,严格管理各项矿产资源开发活动。2.3.2 矿产资源需求预测与供应能力龙港瑞普世纪科技创业园、龙港印刷机械设备产业园项目、市民广场、龙港江滨大道建设工程、龙港香林大道建设工程和龙港临港大道建设工程等工程的实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美丽乡村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建筑石料。预测“十四五”期间龙港市的建筑用石料需求总量为 5000 万吨,年均需求建筑用石料 1000 万吨,另据市内现有建筑石料采矿权剩余生产能力测算,石料供需缺口总量将达到 4500 万吨,年均缺口约 900 万吨 6。龙港辖区内低山丘陵分布范围较小,受安全、环保、地类等诸多因素制约,可供勘查开发的矿产资源较少。规划期拟新设置的10、经营性建筑用石料矿山生产能力约 300 万吨/年,无法满足我市重点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求,可向周边县市区外购解决砂石料供需矛盾。能源和其他矿产依赖外部市场供给。3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3.1 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温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定扛起建设“新型城镇化改革策源地、高质量发展新高地、基层治理样板区”的历史使命,加快实施“一区五城”,奋力打造“示范窗口”,全力建设温州大都市区南部中心城市。紧扣保障矿产资源有效供给这11、一中心,着力矿山合理布局,提高矿产资源集约利用水平,着力打造矿业绿色发展新模式,为展现更高品质惠及全民的幸福龙港,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基础支撑。7 3.2 基本原则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统筹协调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优先,把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生态修复和粉尘防治列为约束性指标,全面推进矿业绿色发展,实现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立足需求导向,加深勘查研究,优化空间布局,调整矿业结构,保障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效供给能力。坚持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优化资源要素市场配置充分发挥政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宏观指导、调控作用12、,合理投放采矿权,调控开采总量,通过矿业市场科学配置资源要素。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研究制定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指标,把节约放在首位。要科学制定开采回采率、综合利用率等规划指标,促进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坚持科技进步,创新驱动,推动矿业转型升级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增强创新动力,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提升矿业质量和效益,推进矿业全面转型升级。坚持统筹协调,和谐共享结合龙港新城、龙江区块和湖前区块等区域发展,推进协调 8 发展,打造规范高效的生产环境、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实现矿业发展成果和谐共享。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监管严格执行规划,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正常的矿业秩13、序。3.3 规划目标3.3.1 总体目标构筑与龙港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矿山新格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矿产资源有效供给,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开采规范、资源节约、效益最大、环境友好的新格局;加大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与勘查力度,增强资源保障程度;提高矿业绿色发展水平,全面实施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改善矿山生态环境;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高效运作相结合的矿业新局面。3.3.2 规划期目标:(2021 年2025 年)在保障矿产资源有效供给的同时,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矿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表 314、-1)。矿山布局更加合理,矿业结构趋于稳定改变矿山布局区域失衡现状,分区域设置开采规划区块和设定年生产规模。省级集中开采区内新建石料矿山最低开采规模300 万吨/年,市级集中开采区内新建石料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200万吨/年。因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需要设置的采矿权,可不受 9 最低开采规模限制。资源利用集约节约化水平稳步提高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加大研发或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力度,生产系列产品,延长产业链,建筑石料矿向机制砂、高质量碎石料拓展,由粗加工向深加工转换,实现无尾矿生产,促进矿产资源利用节约集约水平、质量和效益有较大提高。至2025 年底,露采矿山回采率 100%,矿产综合利用率15、提高到 100%,进一步推进矿山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矿山发展环境显著改善扎实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和矿地综合利用,规划期内拟建、改建矿山必须按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全面推进,在采矿山“边开采、边复垦、边治理”,同步推进矿地复垦工作,矿地利用应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建则建”的原则做好土地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对矿山企业的用地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的支持。至 2025 年,应建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 100%;粉尘等“三废”排放达标率 100%。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再跃新台阶以信息化提升管理水平,坚持矿业权市场化竞争机制,扎实做好“净矿”出让,充分发挥市场对矿产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16、用。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行政,加强事先监督、现场检查和公示,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努力打造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的样本。10 表 3-1龙港市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表类别指标名称单位基准年(2020 年)目标年(2025 年)指标属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采矿权数建筑石料个12约束性结构调整新建矿山 准入开采规模省级集中开采区内万吨/年95300约束性市级集中开采区内万吨/年95200大中型矿 山比例所有矿山%100100预期性建筑石料%100100约束性矿业绿色发展绿色矿山建设建成率%0100约束性废弃矿山修复个/5预期性矿山粉尘防治达标率%100100约束性新增可利用矿地面17、积公顷/0预期性3.3.3 展望远景目标(2026 年2035 年)至 2035 年,依靠科技创新驱动,矿业发展步入布局科学合理、结构高效集约、环境和谐共享、管理规范有序、供给满足需求的轨道,总体建成“绿色、高效、智能、集约”更具活力的现代矿业体系,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4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从本地实际出发,落实省级地质勘查规划任务,部署好本地区的地质勘查工作;继续加大对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支持力度,促 11 进地质找矿工作开展,切实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4.1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十四五”期间,落实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和浙江省温州18、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安排的在本市范围内的区域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4.2 矿产资源勘查除省地质勘查基金投入的地质勘查项目,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地热等高风险矿种的地质勘查。加强普通建筑石料开采规划区块的勘查工作,尤其是重大建设工程所需的优质矿产资源的精细化勘查,包括机制砂资源勘查,提交相应的资源储量,为采矿权有偿出让提供依据。4.3 管理措施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管理遵照国土资源部印发 地质调查评价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监管体系,制定地质调查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将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与项目组人员纳入地矿信用管理系统。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分区管理,恪守“三线一单”空19、间管控边界,红线内禁止开展商业性固体矿产勘查。实施勘查矿种实行分类管理,禁止勘查矿种:硫铁矿;限制勘查矿种:铅、锌等;允许勘查矿种:禁止、限制勘查以外的矿种。铜、地热、叶蜡石等为我市重点勘查矿种。5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2 5.1 开发利用调控方向根据国家和省禁止、限制的开采矿种,结合全区矿产资源特点,确定允许开采、限制开采、禁止开采矿种。禁止开采矿种:砖瓦用粘土(可耕地粘土)。允许开采矿种:建筑用凝灰岩(含普通石材)、地热、矿泉水。按浙江省温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下达的采矿权指标,合理投放经营性采矿权。5.2 开发利用强度“十四五”规划期末,全市经营性采矿权总数控制在20、 2 宗以内(不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采矿权),均为经营性建筑石料矿山,按照划定的开采规划区块及规划末期保留的已设采矿权生产规模,开采总量不超过 2000 万吨。5.3 开发利用布局5.3.1 砂石土矿产集中开采区落实上级规划建筑用石料矿集中开采区 1 个。苍南-龙港建筑用石料矿集中开采区(CS008),位于龙港市瑞联社区、苍南县藻溪、望里、钱库、金乡等社区与乡镇内,面积 71.90 平方公里,矿产资源为普通建筑石料矿。现有 SC1 一家普通建筑石料矿山予以保留,在龙港行政区域内规划新设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规划区块 2 个。5.3.2 开采规划区块 13 共划定开采规划区块 2 个(附表 4)。21、龙港市中对口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规划区块(CQ1):由 14 个拐点圈定,面积 0.4744km2,开采标高+135.4m+5m,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区块资源量 4000万吨,生产规模为 300 万吨/年,服务年限为 15 年,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预计在规划期内投放。龙港市瑞联社区石头岙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规划区块(CQ2):由 10 个拐点圈定,面积 0.3459km2,开采标高+187m+25m,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区块资源量 3000万吨,生产规模为 300 万吨/年,服务年限为 11 年,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预计在规划期内投放。5.4 开发利用结构规22、模结构调整。坚持依托龙港市矿产资源现状,利于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保障全市基础设施建设要求,通过调控开采总量和矿山数量,调整矿山生产规模:规划前期调整为大中型矿山共存,规划后期形成以大型矿山为主体的矿业规模结构布局,鼓励做大做强。省级集中开采区内新建石料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300 万吨/年,市级集中开采区内新建石料矿山最低开采规模200 万吨/年。大中型比例达到 100%,不断推进矿山规模化开发程度,提高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经营水平。技术结构调整。引导矿山企业走信息化、现代化发展之路,矿山企业要引进和培养企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鼓励矿山 14 企业不断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工艺和陈旧的23、设备,采用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全面提升建筑用石料的穿孔、爆破、破碎、筛分、整形、水洗,普通石材机械切割、加工,“三废”治理和生态恢复等方面技术水平。产品结构调整。根据市场需求、提高资源利用水平的要求,对建筑用石料矿体、宕碴矿体实施分采、分运和分用;补齐短板,生产建筑用砂替代品机制砂;结合不同建设工程对矿产品的质量要求,生产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普通混凝土粗骨料和砂;生产用于高等级公路、铁路、轻轨、高架等重大建设工程建筑物重要结构混凝土粗骨料和砂,创建产品品牌;拓展矿渣、尾砂利用方向,生产三合土、砖、路沿石等;服务市政道路、公园、河道溪堤整治等工程,生产各种规格石条、石板、石块24、等普通石材产品;利用矿山的资源优势,延长产业链,向商品混凝土建筑构件等延伸。5.5 开发利用水平以石料矿区精细勘查成果为依托,实施分类开采和应用,优质优用;优化产品结构,补齐短板,生产系列产品,提高资源利用率。树立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完善促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普通建筑石料的综合利用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推广矿产资源综合利 15 用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建筑用石料矿的综合利用率达 100%。鼓励普通建筑石料、建筑用砂等矿山企业技术创新和工艺创新和技术改造,提高机械化、信息化作业水平,采用网25、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实现自动化作业。按照“整体规划、分类引导、有序开发、有效供给”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市场需求,分别提供土石方、碎石料等产品。鼓励和扶持建设大型机械化石料矿山,引导企业向产品精细化、生产无尾矿化发展。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充分、合理地利用矿产资源,减少资源浪费。进一步加大“以石代土”力度,鼓励发展利用岩粉生产砖瓦制品。6 矿业绿色发展6.1 绿色矿山建设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绿色矿山建设,以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按照应建必建的原则,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山数字化、智控化、无人化、可视化等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程度,充分利用26、 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对矿山生产和工艺实现全域、全要素、全过程的信息化管控。苍南县龙港镇联友村封门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应加大投入,在 2023 年底前建成绿色矿山。新建矿山要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在规定期限内建成。至 2025 年,应建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 100%,1 家矿山建成绿色矿山。16 矿山企业的绿色矿山建设,作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内容之一,并纳入浙江省地矿信用体系。被撤销绿色矿山称号的矿山企业,或未按合同约定建设绿色矿山、未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不予通过,暂缓办理采矿权延续等采矿权登记事项,并作为失信行为录入浙江省地矿信用管理27、系统,作为采矿权人信用等级评价的依据之一。6.2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6.2.1 总体要求按照全力展现更高品质惠及全民的幸福龙港,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要求,坚持绿色发展,以生态优先为向导,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统筹协调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落实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和浙江省温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下达任务要求,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与治理新机制和政府主导、政策决策、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保护与治理新模式,扎实有序推进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生产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强化矿山生态(地质)环境监测和监28、督管理。至 2025 年底,矿山“三废”排放达标率 100%,粉尘防治达标率 100%,“边开采边治理”率 100%,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明显改善。6.2.2 新建(在建)矿山生态保护压实矿山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 17 复”的原则,建立健全矿山建设、生产、闭坑全生命周期、全矿区、全环节的生态保护与治理恢复机制。新建矿山必须有与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的污染处理能力和生态恢复措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明确采矿权人保护矿山生态(地质)环境的责任和义务,签订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开展矿山开采环境影响评价;矿山29、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暨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审查、实施。新建矿山严格按 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管理暂行办法 要求,配备矿山粉尘防治设施。矿山企业的粉尘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除尘率、设备完好率和同步运转率。矿山粉尘防治设备设施及其他配套环保设施建成后,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应组织现场竣工验收。粉尘防治措施未到位矿山严禁投产。废水应循环利用,污水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堆放,统一处理。6.2.3 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生产矿山要规范矿山生产操作规程,必须以绿色矿山创建为平台,依据绿色矿山创建计划、矿山矿产30、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实施设计方案、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暨土地复垦方案、露天经营性矿山粉尘防治技术方案,全面开展生态(地质)18 环境的保护与治理。露天矿山严格执行自上而下台阶式分层开采、中深孔爆破,实行机械化加工,采取切实措施防范粉尘对大气污染,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减轻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坚持生产废水多级沉淀和循环利用,粉尘防治,破碎加工场地封闭和喷淋抑尘,穿孔捕尘,爆堆、运输场地洒水等环保措施与生产同步使用,确保环境保护正常化。对将要闭坑的生产矿山,采矿权人在对露天开采矿山进行修复性开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进行。对已31、经治理完工的矿山,及时组织验收,确保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建立生态(地质)环境巡查制度和台账。结合矿山生产时环保系统运作效果,进行日常巡查。定期由环保部门进行监测,出现超标,及时整改,确保“三废”排放达标。6.3 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本轮规划未设置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6.4 矿产资源数字化治理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构建“绿矿智用”大数据应用场景。按照“统一平台集成、统一用户体系、统一门户入口、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流程管控”要求开展数据归集治理、感知数据接入,集成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调查、规划、勘查、开发、保护、修复等全生命周期全过程信息,打造闭环管理执行链条,切实提升管 19 理服务效能。依32、托“浙江省矿产资源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推进矿山企业数字化基础建设,实现矿山企业数字化信息自动化采集、在线监测、视频监控、预警预报、管理决策的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场景应用。依托“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平台”,集成全市建筑用石料开采、加工、销售、物流等各环节数据信息,加强砂石料供需市场互联互通,推动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7 重点项目为确保上级规划确定的“十四五”重点工程、重大任务落地及我市矿产资源高质量发展,部署 2 项重点工程。7.1 基础地质调查评价工程加快基础地质调查,开展 15 万区域地质调查,实现我市陆域区域地质调查全覆盖;开展龙港多要素城镇地质调查,摸清地下空间、地下水和浅层地热能等资源33、家底;完成龙港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提高滨海城市和海域重大工程地质风险防控能力;开展龙港水文地质调查,支撑自然保护地管护和自然资源管理;开展天然富硒土地资源详查,粮食生产功能区精细化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建立土地质量地球化学档案,实施耕地质量地球化学监测点长期监测,服务现代生态农业发展。7.2 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再提升工程部署开展绿色矿山质量再提升三年行动,重点针对矿山突出矿容矿貌、现场管理、治理复绿、利用效率等方面,将绿色发展 20 贯穿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生命周期、全产业流程、全业务领域,形成闭环管控机制,全面提升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建立健全矿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为建34、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赋能助力。8 规划实施管理8.1 强化规划约束,严格执行目标责任考核规划 是全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规效力。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分步落实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纳入自然资源管理目标体系进行考核。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要以规划为依据,对不符合规划的勘查、开发项目,不予审批。8.2 加强组织协调,有机衔接部门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确保规划各项目标得到贯彻落实。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共同推进规划实施。8.3 加强监测评估,广泛接受规划实施监督建立规划实施监测和动态评估机制。35、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形势分析,跟踪分析和动态评估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修订规划时,应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定期公布规划执行情况。对于违反规划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 21 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接受社会舆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8.4 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资源环境”基本国策、国家及省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提高全民的地质矿产知识和矿情认识水平,增强矿产资源法治意识和规划意识,形成正确的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观念,将保护和节约、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理念融入到自觉行动中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9 附则本规划由浙江省龙港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文本和矿产资源分布与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图、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规划图以及附件、附表组成,并具有同等效力。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