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技术导则(试行)(4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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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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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市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技术导则(试行)2017年8月 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目次1 总则32 术语和符号32.1 术语32.2 符号33 基本规定34 材料34.1 混凝土、钢筋34.2 连接材料34.3 密封材料35 结构设计35.1 一般规定35.2 结构上的作用35.3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连接35.4 地基基础设计35.5 构造与连接设计35.6 构造要求36 预制构件制作与运输36.1 模具36.2 构件制作36.3 构件养护36.4 构件脱模36.5 构件检验36.6 构件运输37 施工安装37.1 准备工作37.2 基坑工程37.3 施工安装38 质量验2、收38.1 一般规定38.2 构件制作中验收38.3 构件验收38.4 工程验收3本导则用词说明3本导则引用标准名录31 总则1.0.1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建筑产业化的政策,在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中充分发挥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的优越性,促进哈尔滨市市政工程建设的标准化、产业化进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编制本导则。1.0.2 本导则适用于哈尔滨市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的设计、制作、运输、施工及验收。1.0.3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的设计、制作、运输、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满足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372 术语和符号2.1 术3、语2.1.1 综合管廊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2.1.2 箱涵洞身以钢筋混凝土建造具有一定形状的箱形管节组合而成的涵洞。2.1.3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以钢筋和混凝土为主要材料,在工厂内或工地现场按照要求通过标准化生产方式预制生产,采用规定的技术措施对部品进行可靠安装与连接的箱涵。2.2 符号2.2.1 材料性能预应力筋或螺栓的抗拉强度设计值。2.2.2 作用和作用效应弯矩设计值;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节段横向拼缝接头处弯矩设计值;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节段整浇部位弯矩设计值;轴向力设计值;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节段横向拼缝接头处轴力设计4、值;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节段整浇部位轴力设计值;2.2.3 几何参数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拼缝相对转角;2.2.4 计算系数及其他旋转弹簧常数;拼缝接头弯矩影响系数;3 基本规定3.0.1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的工程建设应以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为依据,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及黑龙江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技术导则(试行)(黑建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3.0.2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在建设方案的设计阶段应协调建设、设计、制作、运输与施工等各方之间的关系,并加强各专业之间的沟通协调。3.0.3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的设计应遵循少5、规格多组合的原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及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的规定。3.0.4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3.0.5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的规划及平面布局、总体设计、结构设计、附属设施设计、断面形式及管线种类及布置、施工、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的规定。3.0.6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的附属设施包括消防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照明系统、监控与报警系统、排水系统及标识系统,并应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的规定。3.0.7 无法采用预制装配6、方式建造的节点可采用现浇的方式建造。4 材料4.1 混凝土、钢筋4.1.1 混凝土、钢筋和钢材的力学性能指标和耐久性要求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和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的规定。4.1.2 预制箱涵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4.1.3 预制箱涵应采用自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及抗冻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的规定。4.1.4 普通钢筋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4.1.5 预制混凝土箱涵构件吊装及配套的吊具所用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吊环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HPB300级钢筋制作。4.1.6 混凝土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的规定,其品种和用量应经试验确定。4.1.7 用于防水混凝土的水泥及各类材料的氯离子含量和含碱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的规定。4.1.8 用于防水混凝土的砂、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有关规定。4.1.9 用于拌制混凝土的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有关规定。4.1.10 钢筋焊接网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网混凝土8、结构技术规程JGJ 114的规定。手工焊接用焊条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接GB/T 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的规定;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 14957或气体保护焊用钢丝GB/T 14958的规定。4.2 连接材料4.2.1 构件连接用预埋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4.2.2 用于连接的焊接材料、螺栓、锚栓、预应力钢绞线、预应力钢棒等部件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9、2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GB/T 5223.3等的规定。4.2.3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内部各种管线及附属设施系统的固定构件宜采用预埋槽道或预埋钢板,预埋件及支吊架等附属构件的设计和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4.3 密封材料4.3.1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侧壁、顶板和底板变形缝、施工缝及构件拼接缝处的密封胶条、密封膏、止水钢板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的规定。5 结构设计5.1 一般规定5.1.1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10、设计方法,应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应计算下列两种极限状态: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除验算整体稳定外,均应采用含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5.1.2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工程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5.1.3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应根据国家规定按乙类进行抗震设计,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5.1.4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的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一级,结构中各类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5.1.5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结构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应为三级,结构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应小于或等于0.2mm,且不得贯通11、。5.1.6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标准不应低于二级。5.1.7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的外露金属件应按不同环境类别进行封闭或防腐、防锈、防火处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的有关规定。5.1.8 对埋设在历史最高水位以下的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应计算结构的抗浮稳定,抗浮计算时不应计入综合管廊内部管线和设备的重量,其他各项作用均取标准值。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不低于1.05 。5.1.9 在存在多年冻土的地区,应根据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 118及当地工程经验,采取合理、可靠的地基处理措施,确保工程安全。5.112、.10 在存在液化土层的地区,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建设时必须依据相关规范,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消除液化土层的影响,确保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结构的安全。5.2 结构上的作用5.2.1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结构上的作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5.2.2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截面内力计算模型当仅带纵向拼缝接头时宜采用闭合框架模型。5.2.3 作用于结构底板的基底反力分布应根据地基条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层较为坚硬或经加固处理的地基,基底反力可视为直线分布;2 未经处理的软弱地基,基底反力应按弹性地基上的平面变形截条计算确13、定。图5.2.3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闭合框架计算模型图5.2.3带纵向拼接缝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闭合框架计算模型5.2.4 预制混凝土箱涵构件在制作、运输、堆放、安装等短暂工况下的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5.2.5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拼缝的受剪承载力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的有关规定。5.3 预制混凝土箱涵连接与拼装5.3.1 预制混凝土箱涵结构宜采用预应力筋连接接头、螺栓连接接头或承插式接头。5.3.2 带纵、横向拼缝接头的预制箱涵的截面内力计算模型应考虑拼缝接头的影响,拼缝结构影响宜采用14、K-法(旋转弹簧-法)计算,构件的截面内力分配应按下列公式计算K、的取值受拼缝构造、拼缝方式和拼装预应力大小等方面因素影响,一般情况下应通过试验确定。5.3.3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结构中,混凝土截面的受弯承载力、受剪承载力和最大裂缝宽度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5.3.4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拼接缝防水宜采用预制成型弹性橡胶与遇水膨胀橡胶制成的复合密封垫为主要防水措施。密封胶条截面形式宜采用中心孔型,胶条设计压缩率、构件凹槽尺寸应根据选用密封胶条材料的压缩试验确定。弹性密封垫的界面应力可根据现场试验确定。5.3.5 预应力张拉力应根据胶15、条设计压缩率及现场试验确定,并考虑安装时与地面的摩擦阻力。5.3.6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截面形式宜采用矩形截面。当截面尺寸较大或重量较大时,可采用带有横向拼接接头的预制混凝土箱涵拼装组合方式或采用单舱拼装组合方式。图5.3.6-1多舱整体预制示意图5.3.6-2带有纵向拼接缝预制管廊示意图5.3.6-3单舱预制拼装组合多舱示意5.4 地基基础设计5.4.1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基础设计前应进行岩土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有关规定。5.4.2 冬期施工应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T 104的有关规定执行。5.4.3 装配式16、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根据预制混凝土箱涵装配式管廊顶部覆土厚度需求、设计深度、地下设施竖向规划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的规定。5.4.4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地基与基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对于建设场地地基土有显著变化段的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结构,应考虑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影响,其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执行。5.5 连接节点5.5.1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的接口形式可采用以下的几种:图5.5.1-1 柔性接口示意图图5.17、5.1-2 承插口连接方式一图5.5.1-3 承插口连接方式二图5.5.1-4 承插口连接方式三图5.5.1-5 承插口连接方式四5.5.2 预应力钢筋连接接口方式示意见图5.5.2;图5.5.2 预应力钢筋连接接口示意图图5.5.2-1 带有横向拼接缝预制管廊预应力钢筋连接接口示意图5.5.3 预制混凝土箱涵构件的连接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相关规定。5.5.4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构件接口设计、构造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5.6 构造要求5.6.1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18、管廊应设置变形缝,变形缝设置应符合如下规定:1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结构变形缝的间距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2 结构纵向刚度突变处以及上覆荷载变化处或下卧土层突变处,应设置变形缝;3 变形缝应设置橡胶止水带、填缝材料和嵌缝材料等止水构造。5.6.2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结构中主要承重侧壁厚度不宜小于250mm。5.6.3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中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迎水面不应小于50mm,工厂预制构件迎水面保护层厚度可适当减小,其他部位应根据环境条件和耐久性要求并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确定。当预制构件19、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时,宜对钢筋的保护层采取有效的防开裂措施。6 预制构件制作与运输6.1 模具6.1.1 制作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构件模具宜采用钢制模具,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他材料模具。模具应满足混凝土浇筑、脱模、翻转、起吊时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并便于清理和涂刷脱模剂。6.1.2 模具表面应光滑,不能有划痕、生锈、氧化层脱落等现象。6.1.3 模具应规格化、标准化、定型化,便于组装成多种尺寸形状。6.1.4 模具组装宜采用螺栓或者销钉连接。6.1.5 模具组装完成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5要求。表6.1.5 模具组装尺寸允许偏差(mm)测定部位允许偏差检验方法边长2钢尺四边20、测量对角线误差3细线测量两根对角线尺寸、取差值底模平整度2对角用细线固定,钢尺测量细线到底模各点距离的差值,取最大值侧板高差2钢尺两边测量取平均值扭曲2对角线用细线固定,钢尺测量中心点高度差值翘曲2四角固定细线,钢尺测量细线到钢模边距离,取最大值弯曲2四角固定细线,钢尺测量细线到钢模顶距离,取最大值6.1.6 模具安装场地应进行硬化,其硬化地面平整度误差不大于10mm,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6.1.7 模具组装时应采用对称安装并按照模具产品说明书逐块进行安装,每块产品的使用部位和安装次序不得颠倒且应保证上下企口底部、顶部的水平度。6.1.8 模具组装前必须将模具上的混凝土残积物全部清除,21、尤其是影响模具组装精度部位的混凝土残积物,确保组装后模具尺寸的准确。模具表面清理时不得使用铁器清刮。6.1.9 对清理完毕后的模具内表面喷涂脱模剂,脱模剂应均匀喷涂在钢模与混凝土的所有接触面上,不应有漏涂、积聚、流淌的现象。6.1.10 内模与底模内侧边圈的接触面、外模与底模外侧边圈的接触面以及内模、外模合缝口处的应有密封措施。内模、外模合缝口处可采用橡胶条或泡沫塑料条等密封。6.1.11 吊装孔采用在钢筋骨架上焊接固定的方法,应控制其水平度和纵向、环向的位置偏差。预埋钢板的安装相对位置应准确,应与钢筋骨架焊接固定,钢板与模板应紧贴,钢板与模板接触面应涂刷一层隔离剂。6.1.12 模具使用达到22、规定次数时,须对模具整体做一次尺寸校对和维护保养。当同一模具生产的连续两节产品尺寸不合格时,应对该模具进行校验。6.2 构件制作6.2.1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构件生产线及生产设备应符合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要求。6.2.2 构件生产企业应依据构件制作图进行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构件的制作,并应根据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构件型号、形状、重量等特点制定相应的工艺流程,明确质量要求和生产各阶段质量控制要点,编制完整的构件制作计划书,对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构件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6.2.3 应对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构件生产所需的材料、部件等进行分类标识。6.2.4 23、在构件生产之前应对构件各分项工程的生产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6.2.5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构件生产企业应建立构件标识系统,标识系统应满足唯一性要求。6.2.6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构件生产企业应根据构件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及模具周转次数等相关条件选择模具。6.2.7 混凝土原材料计量误差应满足表6.2.7的规定。表6.2.7 材料的计量误差限值(质量百分比)材料的种类计量误差(%)水泥2粗、细骨料3水2掺和料2外加剂16.2.8 钢筋骨架和网片应符合下列要求:1 钢筋骨架用钢材的品种等级、直径、骨架尺寸、分布筋数量、长度、主筋数量、间距、接口加强筋24、等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骨架应采用自动焊接或人工焊接成型;钢筋骨架应有足够的刚度,接点牢固、不松散、下塌、倾斜,无明显的扭曲变形和大小头现象,能在骨架运输、装模及成型过程中保持其整体性;2 保护层垫块宜采用木质垫块,且应与钢筋骨架或网片绑扎牢固;垫块按梅花状布置,间距满足钢筋限位及控制变形要求;3 钢筋骨架应轻放入模,入模时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油污或者锈蚀;4 应按构件图安装预埋件;5 钢筋网片或钢筋骨架装入模具后,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对钢筋位置、规格、间距、保护层厚度等进行检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8的规定。表6.2.8 钢筋网片或者钢筋骨架尺寸和安装位置偏差(mm)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检查25、方法1钢筋骨架(网)长、宽、高5每架(片)骨架用钢尺检查4点2受力钢筋间距10层距5保护层厚度33钢筋弯起位置10用钢尺全数检查4分布筋间距5用钢尺全数检查注:表中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率点应达到90%以上,且不合格点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6.2.9 固定在模板上的连接件、预埋件、预留孔洞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6.2.9的规定。 表6.2.9 连接件、预埋件、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mm)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连接件中心线位置3钢尺检查安装垂直度1/40拉水平线、竖直线测量两端差值且满足连接套管施工误差要求预埋件(插筋、螺栓、吊具等)中心线位置5钢尺检查外露长度+50钢尺检查且满足施工误差要求26、安装垂直度1/40拉水平线、竖直线测量两端差值且满足施工误差要求预留孔洞中心线位置5钢尺检查尺寸+8钢尺检查其它需要先安装的部件安装状况、种类、数量、位置、固定状况与构件制作图对照及目视6.2.10 混凝土浇筑前,应逐项对模具、垫块、支架、钢筋、连接件、预埋件、吊具、预留孔洞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6.2.11 混凝土浇筑时应符合如下要求:1 混凝土浇筑时应保证模具、预埋件、连接件不发生变形或者移位,如有偏差应采取措施及时纠正;2 混凝土宜采用自动振动平台进行振捣,边浇筑、边振捣;3 混凝土从出机到浇筑过程不应有间歇时间。6.3 构件养护6.3.1 混凝土养护宜采用蒸汽养护方法。627、.3.2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构件蒸汽养护应严格执行养护制度。蒸汽养护应包括静停、升温、恒温和降温等阶段,并应符合如下要求:1 静停时间在环境温度高于20时,不宜少于1h;环境温度低于或等于20时,不宜少于2h;如环境温度低于5时,静停时间不得少于5h。达到预养时间后,可放微量蒸汽进行养护,升温速度不宜大于5/h;2 升温阶段升温速度不宜大于25/h;3 恒温阶段混凝土养护温度当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可为(605),当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时可为(755);4 恒温时间以保证综合管廊构件达到脱模、起吊强度为原则,一般不得少于3h。当恒温温度达不到要求时,可适当延长恒温时间;5 降温阶段降温速度28、不宜大于20/h;6 蒸汽养护时应采取测温措施,宜采用智能电子自动测温仪测量温度,定时发送测温信息;7 构件蒸养完毕后停汽脱模2h3h后应及时对混凝土进行保湿养护,养护至混凝土强度不低于28d标准强度的75%为止。6.4 构件脱模6.4.1 构件蒸养完毕后,不应在环境温度低于5条件下脱模。6.4.2 脱模时构件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不宜大于20。当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强度值达到设计标准60%以上时,构件方可吊出模具。混凝土芯部开始降温前不应拆模,大风及气温急骤变化时不应拆模。6.4.3 脱模时先将所有的对拉卡具、外模四角卡具及上启口模具四角连接螺栓松开,然后将内模四角滑道螺栓微松,再将其余螺栓29、拆下。6.4.4 脱模时不应进行捶、敲等操作。6.4.5 对脱模后综合管廊的外表进行清理,铲去浮浆、飞边等,清理时不应使用金属工具。6.4.6 构件混凝土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5%时,方可起吊、翻转、水平吊运。6.4.7 预制混凝土箱涵的起吊、翻转和运输应采用专用工具进行,起吊时应保持垂直,用吊具缓慢吊离。需翻转时,应采用专用吊具或专用翻转机进行翻转,翻转时应保持平稳。6.5 构件检验6.5.1 构件外观不应有严重缺陷且不宜有一般缺陷。对一般缺陷,应按技术方案处理,并应重新检测。缺陷可按表6.5.1的规定进行处理。 表6.5.1 缺陷处理方案项目缺陷类型处理方案检查依据与方法破损1影响结构性能30、且不能恢复的破损废弃目测2影响钢筋、连接件、预埋件锚固的破损废弃目测3上述1、2以外的,破损长度超过20mm修补1目测、卡尺测量4上述1、2以外的,破损长度20mm以下现场修补裂缝1影响结构性能且不可恢复的裂缝废弃目测2影响钢筋、连接件、预埋件锚固的裂缝废弃目测3裂缝宽度大于0.3mm、且裂缝长度超过300mm废弃目测、卡尺测量4上述1.2.3以外的,裂缝宽度大于0.2mm不大于0.3mm修补2目测、卡尺测量5上述1.2.3以外的,裂缝宽度不大于0.2mm、且在外表面时修补3目测、卡尺测量修补1:用不低于混凝设计强度等级的专用修补浆料修补。修补2:用环氧树脂浆料修补。修补3:用专用防水浆料修补31、。6.5.2 构件的允许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相关内容的要求。6.6 构件运输与堆放6.6.1 应制订详细的构件的运输计划及方案,包括运输时间、次序、堆放场地、运输线路、固定要求、堆放支垫及成品保护措施等内容。对于超高、超宽、形状特殊的大型预制混凝土箱涵及其附件的运输和堆放应采取专门质量安全保证措施。6.6.2 构件运输应符合如下规定:1 运输宜选用低平板车,车上应设有专用架及可靠的稳定措施;2 构件运输时的混凝土强度,当设计无具体规定时,不得低于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设计强度的75%;3 构件支承的位置和方法,应根据其受力情况设计确定,不应引起混凝土的32、超应力或应力损失;4 构件装运时应连接牢固,防止移动或倾倒;部品边缘或与链索接触处应采用衬垫加以保护。6.6.3 构件堆放应符合如下规定:1 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2 堆放构件的支垫应坚实,并应保证最下层构件垫实,预埋吊件向上,标识宜朝向堆垛间的通道;3 垫木或垫块在构件下的位置宜与脱模、吊装时的起吊位置一致;重叠堆放构件时,每层构件间的垫木或垫块应在同一垂直线上。6.7构件吊装6.7.1 应根据预制构件形状、尺寸及重量要求选择适宜的吊具,尺寸较大的预制构件应选择设置分配梁或分配桁架吊装。6.7.2 在吊装过程中,吊索与构件水平夹角不宜小于60,不应小于45;应保证吊车主钩位置33、吊具及构件重心在竖直方向上重合。7 施工安装7.1 施工准备7.1.1 施工单位应按照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接口连接方式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7.1.2 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如下要求:1 检查构件型号、数量及构件的质量;2 对图纸设计有特殊要求的相关构件做出标识;3 按设计要求检查连接配件及接口等。7.2 基坑工程7.2.1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冬期施工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T104的要求执行,同时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基坑底部地基不受冻害影响。7.2.2 应在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结构及防水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基坑回填。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7.2.3 装34、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两侧回填应对称、分层、均匀。管廊顶板上部1000mm范围内回填材料应采用人工分层夯实,禁止大型碾压机直接在管廊顶板上部施工。7.2.4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回填土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可按表7.2.5的规定执行。表7.2.4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回填土压实度检查项目压实度(%)范围组数检查方法1绿化带下90管廊两侧回填土按50延米/层1(三点)环刀法2人行道、机动车道下951(三点)环刀法7.2.5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基础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节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35、。7.3 施工安装7.3.1构件安装前应先进行垫层施工,垫层应保证表面平整度,并应满足如下要求:1 混凝土垫层表面平整度误差不应大于5mm;2 针对设计中存在的变坡点,当坡度变化率大于0.2%时,应在变坡点增设竖曲线,竖曲线半径及弧长应根据设计确定;3 垫层横坡宜按平坡进行施工;4 在箱涵安装时,宜在混凝土垫层上铺设不大于20mm厚的水泥干拌砂找平层。7.3.2 安装工程的抄平放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 构件安装放线遵循先整体后局部的程序;2 定位放线,使用全站仪(经纬仪)利用构筑物的外角基准点放出构筑物轴线,待轴线复核无误后,作为基准线;3 在垫层上应用水准仪通过高程控制点放出高程控制线;4 在36、底板上放出预制管廊构件安装控制线及轮廓线。7.3.3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构件吊装时的混凝土强度,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得低于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值得75%。7.3.4 构件吊装时,起吊就位应垂直平稳,吊索与水平的夹角不宜小于60,不应小于45,下落时应缓慢就位。7.3.5当采用弹性橡胶圈、遇水膨胀橡胶圈(腻子型发泡橡胶圈)及聚乙烯泡沫板等材料进行管廊构件防水材料施工时,宜按如下方法进行:1 弹性橡胶圈安装时,基面应干燥、洁净、平整、坚实,不应有疏松、起皮、起砂现象,凸起部分凿除后应同凹坑和气孔一起采用相应等级的防水砂浆抹平。弹性橡胶圈安装后应紧贴混凝土面且底板处无下垂现象。37、安装位置偏差不宜超过2mm。弹性橡胶圈安装时宜采用生产厂家配套胶水;2 遇水膨胀橡胶圈安装时,基面应干燥、洁净、平整、坚实,不应有疏松、起皮、起砂现象。遇水膨胀橡胶圈安装后应紧贴混凝土面,不应有空鼓、脱离现象。遇水膨胀橡胶圈接头部位采用对接法时,对接应密实,不应出现脱开现象。遇水膨胀橡胶圈在安装前不应出现破损和提前膨胀,一旦出现应割除并在割除部位重新粘接遇水膨胀橡胶圈;3 聚乙烯泡沫板安装时,基面应干燥、洁净。安装时采用胶水将其粘接于插口混凝土基面上,各接头处应紧密粘接无缝隙。7.3.6 当采用密封胶及外贴式止水膜等材料进行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构件防水施工时,宜按如下方法进行:1 密封38、胶安装时,接缝面在注胶前,应进行预处理,清除接缝面上的疏松混凝土、杂物、油污、浮尘,接缝面基面应保持干燥。注胶前应在注胶部分涂刷底涂,底涂表面干燥后,方可注胶。胶体应按照厂家配合比采用电动搅拌器进行充分拌合。同一条安装缝在注胶时应一次成型。胶体在注胶后24小时内应避免受到水冲雨淋。在胶体未充分固化前,应加强保护,养护7天后方可进行气密及水密等性能测试。2 外贴式防水膜安装前应将基层上的尘土、砂粒、碎石、杂物、油污和砂浆凸起物清除干净。铺设基面应干燥且平整牢固,不应有突出的尖角,凹坑和表面起砂现象。施工时气温应在5以上且现场应通风良好。在防水膜粘铺时,应随时注意与基准线对齐,卷材不应用力拉伸。粘39、贴后,应立即用压轮从卷材中部向两侧滚压,排除空气,使卷材牢固粘贴在基层上,铺设应平整无折皱。卷材在垫层上搭接长度宜为200mm,卷材搭接长度宜为100mm,搭接时应采用高处压住低处的方式且搭接处应密实不翘边。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宜在24小时内隐蔽,避免长时间曝晒。当有闭水试验要求时,隐蔽应从闭水试验结束后开始。7.3.7 构件对接前,弹性橡胶圈、遇水膨胀橡胶圈(腻子型发泡橡胶圈)和聚乙烯泡沫板及其它材料应安装完毕。8 质量验收8.1 一般规定8.1.1 质量验收应按断面类型、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应抽查部品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8.1.2 进入现场的构件,其强度等级、外40、观质量、尺寸偏差及结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8.1.3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进行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构件的安装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104的有关规定。8.1.4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各相关专业的施工验收应符合各相关专业的施工验收规范。8.2 构件制作验收8.2.1 材料进场首先检查材料合格证,并对材料进行二次复试检验。8.2.2 构件结构性能验收时混凝土强度、钢筋力学性能应满足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8.2.3 构件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构实体检验应合格。8.2.4 构件出厂前质量验收应满足如下要求: 1 构件观感质量检验41、符合标准; 2 构件尺寸及其误差符合标准; 3 构件间结合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吊装、安装预埋件的位置应准确。8.2.5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构件加工过程中应实行监理旁站监督。8.3 构件验收8.3.1 构件进场首先检查构件合格证,并检查构件出厂混凝土同条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8.3.2 构件进场检查时,型号标识(含类别、混凝土强度等级、尺寸等)、安装标识(含构件位置等)应准确、齐全。8.3.3 构件质量验收应满足如下要求:1 构件观感质量检验应符合标准;2 构件尺寸及其误差应符合标准;3 构件间结合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4 吊装、安装预埋件的位置应准确。8.4 工程验收8.4.1 装42、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的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的规定执行。8.4.2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箱涵综合管廊工程验收时,相关单位应提供如下文件:1 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2 原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3 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4 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报告;5 连接构件的检验报告、密封材料的检验报告;6 构件的制作及安装验收记录;7 第三方的相关检测报告;8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9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记录;10 工程重大问题处理记录;11 竣工图及其他有关文件。本导则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 表示很严格,非43、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本导则引用标准名录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4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5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6钢结构混凝土焊接规范GB 44、506617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 5066610岩土工程勘查规范GB 50021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1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1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15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 118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19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57号20黑龙江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技术导则(试行)黑建城【2016】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