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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专项规划 方案(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98页)
广东省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专项规划 方案(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98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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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
上传人:Le****97 编号:766282 2023-10-11 98页 2.05MB
1、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 专项规划(2023-2035)委托单位: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I 目 录 第 1 章 总则.1 1.1 规划背景.1 1.2 指导思想.3 1.3 规划原则.3 1.4 规划目的.5 1.5 规划范围与期限.5 1.6 规划依据.6 1.7 规划内容.8 第 2 章 潮州市城区概况.10 2.1 湘桥区.10 2.2 枫溪区.15 2.3 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1 第 3 章 建筑垃圾管理现状.24 3.1 建筑垃圾定义及分类.24 3.2 建筑垃圾管理体制2、.26 3.3 建筑垃圾收运处理现状.27 3.4 存在问题.27 第 4 章 国内外经验借鉴.29 4.1 国外建筑垃圾处置经验.30 4.2 国内先进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经验.38 第 5 章 建筑垃圾总量及处理规模需求预测.44 5.1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44 5.2 建筑垃圾处理需求预测.54 第 6 章 规划总体要求.59 6.1 规划思路.59 6.2 规划目标.60 6.3 建筑垃圾管理要求.61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II 6.4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管理要求.64 第 7 章 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体系.69 7.1 建筑垃圾收运体系.69 7.2 收运设施.723、 7.3 收运车辆.73 7.4 运输管理要求.74 第 8 章 建筑垃圾处理体系.75 8.1 建筑垃圾处理方式.75 8.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75 8.3 建筑垃圾消纳处理规划.85 8.4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88 第 9 章 建筑垃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89 9.1 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89 9.2 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规划.92 第 10 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93 10.1 组织保障.93 10.2 政策保障.93 10.3 用地保障.94 10.4 资金保障.94 10.5 技术保障.95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1 第1章 总则 1.14、 规划背景 2018 年 12 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 号),要求开展建筑垃圾治理,提高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水平。摸清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和发展趋势,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强化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快设施建设,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开展存量治理,对堆放量比较大、比较集中的堆放点,经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开展生态修复。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2020 年 4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5、,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活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从法律上加大推进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力度,在加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分类处理、科学回收、综合利用等全过程管理方面作了相关的规定。2020 年 5 月,国家住建部出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规定了工作目标:2020 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2025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6、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 吨。2021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等十大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2 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提出,到 2025 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 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规范建筑垃圾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和运营,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7、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以及将建筑垃圾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不断提高利用质量、扩大资源化利用规模。2021 年 12 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 号),提出推动 100 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其中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是其建设指标体系中的必选指标。建设方案要求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2022 年 10 月,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粤发改资环2022390 号)提出,到 2025年,循环型生产方式全面推行,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普遍推广8、,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更加完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资源利用方式更加集约高效,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再生资源对原生资源的替代比例进一步提高,循环经济对资源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60%。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3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潮州市的建设高速发展,城市化和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建筑垃圾在城市垃圾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然而,得到有效处理的建筑垃圾只占少数,造成了大量土地被占用,其运输和排放过程带来了日9、益严重的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为了落实国家、广东省对建筑垃圾的相关规划与要求,统筹协调建筑处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引导建筑垃圾进行有序合理处理,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构建科学合理的潮州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使得潮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点建设合理、规范、有序地推进,科学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从科学规划角度出发,组织编制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专项规划(2023-2035)。1.2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10、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考虑资源再利用、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为原则,提高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潮州市城区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置体系,实现建筑垃圾处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推进,协调发展。1.3 规划原则(1)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统筹解决城区的建筑垃圾处理问题,科学选择适合潮州市城区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4 自身特征的建筑垃圾处置模式,合理确定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实11、现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提高设施利用效率,扩大服务覆盖面。应根据城区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考虑,做到因地制宜,合理布局。(2)协调发展,科学评估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科学评估分步实施 建筑垃圾管理是城市建设与管理众多工作中的一项,同样,建筑垃圾处置点专项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一部分,只有将建筑垃圾处置点专项规划的编制与上位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相互协调,才能保证规划的正常实施。同时,规划在全方位对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现状问题进行调研统计,客观分析目前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现状问题,充分考虑远期发展需求科学预测,处理设施建设实施以近期为主,用地应充分考虑远期需求,力求近远期结合,分步实施。(3)全程12、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程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对于建筑垃圾管理,应当加强源头减量、产生、收运、综合利用和处置的全过程规划和管理,联合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达到科学管理目的。(4)协同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协同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坚持政府的引导与监督作用,调动社会企业主体参与建筑垃圾处置的积极性,发挥市场机制自主调节能力,推进垃圾资源化,收运处置产业化、市场化。落实各管理单元垃圾分类治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宣传督导体系,鼓励全民参与,构建多主体协同治理。(5)市场导向,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市场导向,创新驱动绿色发展 建筑垃圾作为循环经济13、重要的一个环节,在政策配套、管理到位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技术创新驱动建筑垃圾绿色发展,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5 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探索资源化利用途径。着力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资源化产品的广泛应用,促进集约节约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1.4 规划目的 本规划旨在调查包括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产生、收运、综合利用、处置和管理体系等基本情况,通过以上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合理预测建筑垃圾产量及处理需求,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潮州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现状与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完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规划建筑垃圾处置14、方式,提出适合潮州市城区实际情况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体系,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提出相应完善建议和措施,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循环。1.5 规划范围与期限 编制范围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潮州市城区,包括湘桥区、枫溪区和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编制期限 规划期限:2023-2035 年 规划近期:2023-2025 年 规划中期:2026-2030 年 规划远期:2031-2035 年 规划基准年:2022 年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6 1.6 规划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2)中华15、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2005第 139 号令);(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 号);(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8)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 号);(9)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 号);(1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16、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建城202257 号);地方有关法规政策(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22 年修订);(2)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2 年);(3)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修订);(4)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2021 年);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7(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4 号);(6)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粤建科2021166 号);(7)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粤发改资环2022317、90 号);(8)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粤发改资环函2023545 号);(9)潮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潮府办函202124 号);(10)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9 年);相关规划(1)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征求意见稿);(2)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3)潮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4)潮州市产业发展布局“十四五”规划;(5)潮州市节能“十四五”规划(2021-2025);(6)潮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 年);技术标准与规范(1)环境卫生技术规范(GB 512618、0-2017);(2)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18);(3)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5)装修垃圾收运技术规程(T/HW 00014-2020);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8(6)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建科2015162 号);(7)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8)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 50743-2012);(9)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技术规范(DBJ/T 15-118-2016);(10)建筑用砂(GB 1468419、-2011);(11)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 240-2011);(12)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 25176-2010);(13)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 25177-2010);(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1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6)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 3095-2012);(1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1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19)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T 14-1996);项目其它相关文件(1)项目合同书;20、(2)2022 年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潮州统计年鉴(2022)。1.7 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编制主要包括以下 8 个方面:(1)建筑垃圾管理现状;(2)国内外经验借鉴;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9(3)建筑垃圾处理量预测;(4)建筑垃圾总体要求;(5)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体系;(6)建筑垃圾处理体系;(7)建筑垃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8)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10 第2章 潮州市城区概况 潮州市辖湘桥区、潮安区、饶平县,另设枫溪区。市陆域面积3160 平方公里,海域面积 533 平方公里。本次规划范围为潮州市城区范围,21、涉及湘桥区、枫溪区和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1 湘桥区 潮州市湘桥区于1991年12月设立,是潮州市的中心城区。2013年 6 月 28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原潮安县的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三镇划归潮州市湘桥区管辖。湘桥区现辖太平街道、西新街道以及桥东街道、城西街道、凤新街道 5 个街道和意溪镇、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 4 个镇,共 53 个社区居委会和 120 个行政村。全区总面积为 325.33 平方公里,东与饶平县、汕头市澄海区交界,西与潮安区、枫溪区相连,南与潮安区、汕头市澄海区相接,北与潮安区、饶平县接壤。地貌北部高,南部低,自北向南倾斜,由山地、丘陵、平原逐渐过渡22、。主干河道韩江自西北向东南斜穿境区。截至 2022 年底,全区总人口为 518129 人,同比上升 0.07%。湘桥区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是潮州文化的主要发源地和核心保存地。境内的笔架山、金山、葫芦山和韩江形成“三山一水护城郭”的独特自然风貌,与湘子桥、开元寺、韩文公祠等名胜古迹相辉映,既是旅游胜地,也是历代郡、州、路、府、道和行署、专区、市、县行政机关所在地。湘桥区民营企业经济活跃,城市基础设施完备,政务和投资环境优越,生机勃勃,发展快速,是生活的福地,发展的旺地,旅游的胜地。行政区划 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湘桥区撤并部分街道的批复,湘桥区撤销湘桥街道、西湖街道、金山街道、太平街道,合并设23、立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11 太平街道;撤销南春街道、西新街道,合并设立西新街道。目前,湘桥区辖太平街道、西新街道以及桥东街道、城西街道、凤新街道5个街道和意溪镇、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 4 个镇,共 53 个社区居委会和 120 个行政村。自然资源 湘桥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夏长冬短,日照充足。2022 年,湘桥区耕地面积 1639.14 公顷,粮食种植面积 3740.93 公顷,产量 25457 吨。林业用地 1.47 万公顷,森林覆盖率 45.87%,活立木蓄积量 72.15 亿立方米。重要矿产资源有“飞天燕”高岭土(瓷土矿)、花岗岩和黄24、蜡石等。文化旅游 湘桥区是潮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史称府城,曾为潮州历代郡、州、路、府、县之治所,悠久的历史积淀和丰富的文化遗产,是潮汕文化重要的发源地和核心保存地。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1+5+2”及“六大工程”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的定位和“湘桥区高质量提升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湘桥作为潮文化核心区的独特优势,不断加强区域文化保护传承和资源开发,古城文化旅游产业呈现提速发展态势,古城文化旅游特色区成为全省最受25、欢迎的旅游目的地之一。湘桥区被评为“潮汕文化(湘桥)生态保护实验区”“广东省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潮州古城文化旅游特色区获评“广东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广东省旅游度假区”。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12 立足资源禀赋,文化生态保护绽放光彩。精心编制广东省潮汕文化(湘桥)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总体规划(2017-2030)及其实施方案。开展普查挖掘,全面掌握非遗的数量、种类、分布情况、生存环境和保护现状,建立健全湘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至目前,全区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28 项,其中国家级 9 项、省级 9 项、市级 4 项、区级 6 26、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87名,其中国家级 5 名、省级 11 名、市级 34 名、区级 37 名。不断加强非遗理论体系研究,先后出版了潮州市湘桥区非遗集粹潮州市湘桥区非遗项目系列丛书,助力非遗保护知识的传播和普及。积极探索“非遗传承+公共文化+文旅融合”的创新模式,打造“文化古城乐享名街”“非遗进校园”“工匠风采”“音为有你”等活动,提高大众对非遗保护传承的关注度,与市民共享文化大餐,让文化盛宴惠及千家万户。以传教、互动、体验等创新形式,以湘桥区非遗中心为站点,打造非遗传承空间,定期开展非遗展演、亲子互动、创意制作等活动,寓教于乐,让非遗文化走进更多寻常百姓家。延续历史文脉,精雕细琢活化千年古27、城。坚持以“绣花”功夫推进古城微更新、街巷改造项目及古城文物保护修缮工作,保护城市肌理、推动设施升级,提升古城旅游功能。区域内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7 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48处。潮州太平街义兴甲巷被文化部授予“中国历史文化名街”,潮州古城被列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启动古民居修缮工程,有序推进下东平路 305 号名人故居、柯柏年故居等代表性古城文物保护修缮工作。区域内现有精品展馆数十家,古街巷逾 50 条,民居代表性历史建筑百余处。辟建潮剧、潮州音乐、潮州工夫茶艺、潮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13 州非遗项目展演等展示场所,创建潮州木雕28、潮绣、潮州手拉朱泥壶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基地,改造建设中山路工艺一条街,打造“郡城义仓”、“府学旧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鼓励民间力量利用古城老民居开办客栈和茶馆等。探索“文物保护创意”模式,有序推动潮州老城古建筑群等文物保护工程及其周边环境微改造工作,深挖潮州老城宅院的价值,讲好古城故事。坚持文化引领,全域文旅发展深度融合。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引导传统文化企业通过管理模式、市场营销模式和技术创新,促进潮州木雕、潮绣、手拉朱泥壶等潮州非遗文化产品走向市场化。出台潮州古城特色街区业态指导目录湘桥区民宿客栈管理暂行办法,引导多元业态入驻古城,目前,古城对外开放的文化展馆 40 多29、家,茶馆 30 多家,古城客栈 131 家,“民居观光,非遗展示,工艺创作,民居客栈”的文化旅游产业链不断发展完善。着力打造“博物馆之城”,让文物资源“活起来”,全区已有 21 家单位被列入“博物馆之城”系列馆。主动挖掘区域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开发非遗工艺、红色文化、地方美食、乡村民俗等各具特色的精品旅游线路,“古城历史文化游径”被列为第一批广东省历史文化游径,“一江两岸休闲两天游精品线路”被评为市级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进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做优紫莲森林度假村、玉瑶山庄旅游品牌,桥东街道社光村、官塘镇顶乡村被评为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桥东街道卧石村、铁铺镇大坑村被评为潮州市文化和旅游特色村。加30、大宣传推介力度,将古街巷、古牌坊、古府第的故事及丰富多彩的潮州文化传播开去,将潮州古城打造为优秀传统文化集结地和世界潮文化旅游体验目的地。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14 辖区工业 2021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推动全区经济持续稳步发展。全区 128 家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 54.31 亿元,增长 20.7%。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 352.66 亿元,增长 57.9%。全区工业经济呈31、现出稳步增长的发展态势,服务企业、争资立项、融资上市等各项工作有效推进,较好促进了我区工业经济增量提质。按照“择优、扶强、育新”的原则,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加快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加强引导,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科技认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农业农村 2022 年,湘桥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创新“啃、推、保、压、整合、修建、创建”七个一工作法,出台潮州市湘桥区推动粮食生产十二条措施,建立“三个一”粮食生产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市、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参加的早稻“三夏”抢收活动、全区各中小学校师生参加的“田园亦课堂 颗粒皆归32、仓”劳动教育实践等一系列活动,以“一环不落、一招不让”的态度抓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守牢守好粮食安全底线。全区全年粮食种植面积5.61 万亩、产量 2.55 万吨,实现面积及产量双增长,超额完成市下达的任务,获市农业农村局通报表扬。2022 年,湘桥区认真谋划并完成好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15 作,强化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全面构筑防疫屏障,有效保障畜禽业健康发展,确保肉类农副产品稳产保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积极推广家禽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大力发展狮头鹅产业,推动湘桥区狮头鹅种苗培育产业化。湘桥33、区源升泉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获评“广东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是全市唯一一家养殖狮头鹅获评的示范场。全年生猪出栏 4.47 万头,与去年持平,存栏 2.86 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 3262 头。活家禽出栏 132.0077 万只,存栏 53.8858万只,比去年略有增长。水产品总产量约 0.6033 万吨,其中淡水捕捞产量约 0.0405 万吨,淡水养殖产量约 0.5628 吨,与去年基本持平。2022 年,湘桥区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通过每周一次的“环境卫生大整治”,每周两次的区领导带队督查创卫工作,每月一次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考核,每半年一次的村居创卫集中考评激励机制34、,从“限期整改”走向“常态化整治”,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农村群众生活满意度有效提升。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一体化,实现村庄保洁全面覆盖,垃圾处理率达 100%。投入各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 1200 万元建设村内道路硬底化,基本实现自然村内主干道路面硬化。2.2 枫溪区 枫溪区位于“中国瓷都”潮州市的西部,自古以来是潮州城区向西南联通的要塞,潮州火车站坐落于辖区境内,新风路(G539)国道和潮汕路(S233)、护堤路(S232)2 条省道穿境而过,是潮州市区的“西大门”,是“中国瓷都”的龙头,是潮州的城市次中心区和重要经济增长极。枫溪历经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发展,枫溪陶瓷在全国同行业中35、脱颖而出,已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16 日用瓷生产和出口基地,也是目前国内外工艺瓷、卫生洁具重要生产基地,形成了陶瓷全产业链的集群优势,完整的产业链条、完善的创新体系和浓厚的商业氛围,使枫溪成为潮州重要的创新创业发展区。行政区划 1995 年 12 月,中共潮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枫溪区,其行政领导机关为“潮州市枫溪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正处级单位),是市的派出机构,行使县区级的职权。管理区域为:枫溪镇(从潮安区划出)、潮州火车站区、池湖、蔡陇两个管理区(从湘桥区凤新街道划出),区委、区管委会驻枫溪村。枫溪区位于韩江中下游平原,潮州市境中部,市区西36、南部。区域四至:东、东北连湘桥区,西、西北接潮安区古巷、凤塘两镇,南界潮安区浮洋镇。设区时,全区面积约20平方公里。至2022年,全区总面积为 24.47 平方公里;山林场面积 14929 亩,分布于潮安区境内的古巷、登塘、赤凤、万峰林场的蝙蝠岩以及湘桥区的意溪等镇。枫溪区于 1998 年 3 月设市镇、路东、路西三个片工作委员会,2002 年,工作委员会改称办事处。2003 年 5 月,办事处改称农村工作办公室;市镇办事处更名长德农村工作办公室。至 2022 年,枫溪区管理范围为长德办事处、路东办事处、路西办事处三个办事处,共 26 个村民委员会和 6 个社区居委会,目前全区总人口 158137、14 人(常住人口)。自然资源 枫溪设区后,已成为潮州市区的组成部分,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建设的迅速发展,境内可资利用的自然资源已越来越贫乏,地下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17 资源政府已严禁开采,动、植物资源则基本分布在境外的山林场。(一)水资源 枫溪区境内水资源丰富,条件优越。1020 米深能见地下水,自东向西呈临韩江近的地下水源浅,临韩江远的地下水源深。地表水范围广阔,包括韩江以西的湘桥区和枫溪区,集雨面积约 40 平方公里。还建北关引韩,安揭引韩、堤头涵、自来水站,引韩江水入枫溪;利用地下水,保存部分水井;开挖韩江支渠、池塘、水利等措施;使枫溪区境内水源更丰富。枫溪区38、拥有发达的排污排涝渠系,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和地面积水能及时处理排放。路东片、路西片通过七枞松沟、猫鼠涵沟、万亩沟、洋头沟排污水进入沟尾溪;长德片则通过海沟片排涝沟、东埔沟、安山沟汇集污水进入西溪;同时还有众多地下埋沟协同排污排涝,沟尾溪同西溪交汇后流入枫江,域内的各种污水、积水能及时排放、有效的保护了区域水源水质。(二)矿产资源 1、陶土。分布广,多在耕作层下面,资源丰饶,是枫溪陶瓷行业和砖瓦业的主要材料。2、沙丁。是建房“三合土”夯墙主要材料,多分布于长美村西山溪旧道以西地下。3、沙岗涂。分布于顶湖和临韩江一带山间。4、沙。分布于韩江一些急流浅滩和西山溪旧道中,是建房不可少的材料。(三)地下39、资源 地下热水。主要分布于田头何村,温度摄氏 4050,可用于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18 洗浴。(四)光热资源 枫溪区光热资源充足,太阳总辐射量和生理辐射量均属较多地区,光合生产潜力大,光能利用率高,日照可分率多。夏天日照长达 12 小时以上,冬天日照也有 10 时左右;最高温度近 40 摄氏度,最低温度零摄氏度左右,较少零摄氏度以下的,且早晚气温变化不大,可资利用的光热能源时长而稳定。(五)土地资源 2022 年,枫溪区境内土地总面积 24.47 平方公里,境外有山林场 14 个,总面积 14929 亩,耕地总面积 120 公顷。枫溪区位于潮州市中部,市区西面,毗邻潮40、安区、湘桥区,交通运输方便,商品经济发达,区域优势和地缘优势突出,土地资源十分金贵,但可利用的资源已不多。产业特点(一)产业结构优,品牌档次高。枫溪陶瓷产业结构日趋优化,形成了以工艺瓷、日用瓷和卫生洁具三大门类为主,圣诞瓷、玩具瓷、装饰瓷、园林瓷、蜡制品、木制品、铁制品、树脂制品等为辅,瓷泥、化工颜料、包装运输业等为配套的完整的产业体系。配套的陶瓷原料加工、陶瓷化工、陶瓷花纸、产品包装等企业也同步发展,陶瓷产业链条比较完备。一批产品受人民大会堂、外国使馆、钓鱼台宾馆选用,成为国务院专用瓷以及国礼瓷、奥运瓷、世博会用瓷,走进国家殿堂,登上世纪舞台。枫溪区还是广东省政府创建区域国际品牌的三个试点单41、位之一,区域品牌“潮州宋窑”完成保护性注册,“枫溪陶瓷”集体商标在国内外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广东松发陶瓷有限公司制作的航天员徽章搭载神舟七号遨游太空,开创陶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19 瓷产品飞天的历史。企业质效实现新跃升,统筹推进质量、标准、品牌建设,有 4 家企业获得“潮州市政府质量奖”;19 家企业 30 项标准获得省、市技术标准战略专项扶持,日用陶瓷器抗菌日用陶瓷器易洁日用陶瓷器强化日用陶瓷器三项行业标准制定并通过审查;松发、四通、顺祥、长城等 4 家企业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中国轻工业陶瓷行业十强企业。(二)创新能力强,市场份额大。科技创新是枫溪提升素质、内涵发展的“42、重要引擎”,以潮州陶瓷研究院为主体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依托国内高校、陶瓷研发机构的技术优势和研发力量,攻关项目的成果转化率保持在 95%以上,促进全区陶瓷产业整体创新能力较快提高,陶瓷特色产业发展迅猛,工业经济呈现稳健发展态势。拥有枫溪陶瓷城、池湖陶瓷市场等集商贸物流于一体的展示交易平台。产业的提质升级,带来了累累硕果。“中山-潮州(枫溪)产业创新中心”项目在全市率先实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零的突破,累计入孵企业 186 家;市级以上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达到26家和10家。全区拥有省级工程技术中心8家、市级工程中心 13 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0 家,全区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43、发机构达 42%;A 股上市公司 3 家(长城、松发和四通);市场结构不断优化,销售网络日趋完善。欧美日等传统市场得以巩固,新兴市场开拓力度持续加大,产品畅销世界五大洲 180 多个国家和地区,积极举办或参加国际精品陶瓷展览会、上海商品展等大型展会活动,“中国瓷都”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对外贸易辐射延伸全球 2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市场销售通道进一步拓宽,一些企业在上海、广州、北京等大城市及义乌、哈尔滨等商品集散地设立专卖店、连锁店、加盟店,高端市场份额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20 逐步攀升。城市发展 围绕“中心城区”定位和“产城融合”目标,枫溪以“44、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为统领,加快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全面推进城区立体化更新,打造精致精美、宜居宜业的潮州新城区。随着潮汕机场启用、厦深高铁建成通车,枫溪地处火车站、高铁站、潮汕机场半小时辐射区的叠加效应进一步突显。潮州大桥、如意大桥建成通车,使枫溪成为沟通潮州各片区的区域交通中心枢纽区,特殊的区位优势赋予枫溪作为城市中心的优越条件。近年来,枫溪依托区位优势,以“经营城市”的理念,积极推进“高端城市综合体、高端住宅小区”的招商引资建设,恒德国际、财富中心等地标建筑的拔地而起,引进了碧桂园、中粮集团等一批知名地产合作项目落地建设,以“文商旅”融合理念,启动了田头何村整村改造项目,标志着45、枫溪区沿韩江望江旺地的综合性开发进入实质性阶段,枫溪的城市功能品质正在全面优化提升,城市框架、城市品质实现了质的飞跃。历史文化 枫溪文化底蕴深,历史气息浓。陶瓷是枫溪的主导产业。早在1300 多年前,枫溪人就利用当地瓷土生产各类器皿,传统的创作工艺一直传承发展。枫溪瓷器,很早就以其“白如玉、薄如纸、细如丝、声如磬”的特色闻名遐迩。工艺瓷不断借鉴和吸取具有潮州特色的泥塑、金漆木雕、刺绣等民间艺术技巧和表现手法,兼纳一些海外风格,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突出。历经一代又一代的薪火相传,枫溪的陶瓷艺术日臻完美,精品荟萃,异彩纷呈。全区共有市级以上艺术大师 153 名,其中国家级大师 15 名,累计已有 846、 件陶瓷精品入选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21 吉尼斯世界大全,305件作品在国家级比赛中获金奖。世界第一大型瓷版画在枫溪诞生,精品力作在国内各类大赛中屡创佳绩,2004 年被命名为“广东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枫溪瓷塑之乡”,2008 年底荣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同年,“枫溪瓷烧制技艺”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14 年 3 月,“陶瓷制品广东潮州枫溪区”入选为国家工信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同年 11 月,“枫溪手拉朱泥壶”项目进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古老的陶瓷文化遗产,在现代枫溪人的手中焕发出亮丽的时代风采。5家47、单位被授予“博物馆之城”系列馆。枫溪区“瓷塑”获得“2018-2020 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成功申报省级非遗传承保护基地 3 个,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1 个,市级非遗保护基地 5 个,“枫溪炭炉制作技艺”项目被评为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当前,枫溪区正紧紧围绕打造“产城人游深度融合发展的中心新城区”发展目标,全面实施“建链强链补链”“合纵联横扶优”两大工程和“内外市场兼修”“开放合作共赢”两大战略,统筹推进“一核一城一带”布局建设,以“瓷都龙头”的使命和“中心城区”的担当,奋力打造千亿陶瓷产业集群,加快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谱写出枫溪新48、时代改革发展的崭新篇章。2.3 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潮州市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潮州市区东南方向,东承海峡西岸经济区,西接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背靠沈海高速公路,南有铁汫线横穿而过将园区及潮州港连接,开发区两端为同三高速的铁铺,钱东出口,距离市区与潮州港均约 20 多公里,开发区规划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22 总用地规模为3.2万亩,按“一心一核一轴“进行总体规划,划分为工业生产区,公共服务中心、企业孵化区、职业教育区、物流区、研发区、首期规划用地规模为 1.2 万亩。地形分布 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一园三区”之一区,位于潮州市区49、东南方向,处于潮安县与饶平县交界处,北靠汕汾高速公路,南有铁汫线横穿而过并将园区与市区及潮州港连接。园区两端为同三高速的铁铺、钱东出口,距离市区与潮州港均约20多公里;随着潮州港的开发建设及厦深高速铁路和潮汕机场的建成,园区的海路、陆路、空运立体交通十分便利,园区的区位优势更为明显。总体规划 工业园的开发建设将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和“政府主导、统一规划、资源经营、分期实施、滚动发展”的原则,通过合理布局和综合利用,努力打造成产业集群、土地集约、配套完善、设施先进、环境优美、宜居创业、节能环保、效益明显、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工业新城。园区规划总用地规模为 3.2 万亩,首期规50、划用地规模为 1.2 万亩,现已开发建设4500 亩。园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按照政府、市场、专业化管理与服务的原则,通过潮州市金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采用市场运作,吸纳社会资金及银行贷款,筹措开发建设资金,完成土地开发建设,力争在二年内,完成首期 4500 亩用地的开发建设。总体结构 形成“一心一核一轴”的总体结构。一心:指以园区中心的园区管理、金融服务、会务展览为主导的生产服务中心。一核:指利用原有地形,人工拓宽河流水面,形成以中心公园为主体的绿核。一轴:即贯穿园区中心的南北方向的综合服务走廊,是园区内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23 部的拓展轴。功能布局 园区各种功能采取集中51、布局的模式,除了在园区中心位置形成服务整个园区的公共服务中心区,还在相应的位置形成专业配套功能区。公共服务中心区:公共服务中心区靠近铁汫线建设,形成园区的行政管理、商贸服务、会务展览等功能,为整个园区服务。企业孵化区:位于铁汫线的东南部,其位置相对独立,受其他功能区的影响较小,主要用于引进体制灵活、创新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作为园区创新的重要载体。该功能区配套一定的档次较高的住宅以及为本区服务的商业服务设施。职业教育区:位于园区的北部地区,并与公共服务中心、企业孵化区、中心公园共同形成园区的综合服务走廊。该功能区主要布局与园区产业相关的技术培训学校、管理培训学校等。物流区:位于园区的北部地区,交52、通条件较好,到达潮州港较为便利。针对园区产业生产的特征,该物流区分为原料配送区和产品运输区两个部分。研发区:结合园区西部保留的较高山体进行建设,形成良好的研发环境,作为园区技术研究、产品创新、设计更新的平台。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24 第3章 建筑垃圾管理现状 3.1 建筑垃圾定义及分类 建筑垃圾为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建筑物和构筑物产生的垃圾,可分为工程结构施工中产生的碎砖碎石和建筑物装修中产生的装修垃圾。建筑垃圾主要由惰性物质(混凝土、砖、砂、废金属等)和非惰性物质(废木料、废纸、玻璃、塑料等)组成,以碎石、废弃砖瓦、混凝土碎块、脏土为主,约占城市建筑垃圾总量的53、8090%,但具体组成还与工程类别有关:旧城片区改造产生的垃圾除含有一般的常见建筑垃圾物,还含有部分装饰垃圾,如木料、玻璃、陶瓷、塑料等;在新城片区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主要以沙石、水泥、砖块为主,约占 70%,同时,装饰材料,如废木、涂料、油漆等也占较大比例;在道路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主要是混凝土碎块、沙石、水泥、沥青等。建筑垃圾产量与工程类别、建筑面积、施工管理水平有关。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建筑垃圾是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五类的总称。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54、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1)工程渣土: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地基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25 图 3-1 工程弃土示意图(2)工程泥浆:指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图 3-2 工程泥浆示意图(3)工程垃圾: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混凝土、沥青和模板等弃料。图 3-3 工程垃圾示意图(4)拆除垃圾: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混凝土、沥青、砖瓦、陶瓷、玻璃、木材、塑料等弃料。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255、6 图 3-4 拆除垃圾示意图(5)装修垃圾:指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混凝土、砖瓦、陶瓷、玻璃、木材、塑料、石膏、涂料等废弃物。图 3-5 装修垃圾示意图 3.2 建筑垃圾管理体制 法规政策编制情况 2021 年 5 月,潮州市印发了潮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以营造整洁优美市容环境为目标,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和资源化利用项目,构建“全程核准管理、综合资源利用、统一平衡消纳”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加强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起草了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目前该办法已在送审阶段。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56、(2023-2035)27 主管部门情况 市城管局负责本市城区内建筑垃圾管理和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规划、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对建筑垃圾倾倒、排放、贮存、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3.3 建筑垃圾收运处理现状 潮州市城区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由产生单位自行处理,目前主要为外运处理,潮州市城区辖区内暂无建筑垃圾处置点。但仍有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非法倾倒于城区内闲置地块、道路两侧空地以及近郊农村的隐蔽场所。随意堆放的建筑垃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而且部分非惰性的建筑垃圾容易产生渗滤液,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各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处置问题也尤为突出,部分装修垃圾与生活垃圾混57、合收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3.4 存在问题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从源头上控制建筑垃圾的产生或就地资源化再利用,是减少建筑垃圾的根本方法。潮州市尚未出台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或管理办法,需进一步出台具体措施和规定对建筑垃圾的源头产生量进行控制。建筑垃圾运输流程需进一步提高 在分类方面,部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杂堆放,分类处理还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导致可被直接利用的物料被浪费,增加运输量和处理量,使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复杂化,应加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分类投放和收集,完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在运输方面,由于监管力量缺乏,较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未按要求办理建筑垃圾准运手续,一些不法商家、个人在58、利益驱使下利用无牌无证、密闭不到位的“野鸡车”、“农用车”进行建筑垃圾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28 运输,导致车轮带泥上路,沿路抛撒等乱象频生。长此以往,在运输管网监管的缺位导致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建筑垃圾运输市场被严重扰乱,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城市安全。建筑垃圾填埋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目前尚未有固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及处理场地,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大多运往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处理或倾倒于闲置地块,违法私设消纳场地、倒卖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排放建筑垃圾等行为不断滋生,扰乱了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管理秩序,进一步加大了建筑垃圾管理难度。对建筑垃圾的治理,资源化利用应是一个重要的59、途径,但由于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较难,目前的治理方式以临时填埋消纳为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还未形成完整的体系,有待落实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 建筑垃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是建筑垃圾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潮州市尚未建设建筑垃圾智能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载智能终端。在对平台的建设时应对管理系统的功能进行进一步的优化,使其不仅服务于政府管理部门,还能为普通市民和相关企业服务,扩大管理系统服务范围。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29 第4章 国内外经验借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城市基60、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建城202257 号),将“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体系”列为城市环境卫生提升重大行动。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垃圾产生、转运、调配、消纳处置以及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管理,实现工程渣土(弃士)、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不同类别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落实减量化主体责任。加快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把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确定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填埋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和规模。“十四五”期末,地级及以上城市初步建立全过程管理的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体系61、,基本形成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发展体系。规划还将“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建设”列为城市环境卫生提升工程。“十四五”期间,全国城市新增建筑垃圾消纳能力 4亿吨/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 2.5 亿吨/年。到 2025 年,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50%以上。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之路,任重道远,管理升级势在必行。建筑垃圾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具有显著的资源与环境特性,资源化是建筑废弃物处理的必然选择和最佳途径。本章通过大量的文献梳理,对德国日本、美国等国外发达国家和香港、62、深圳、上海等国内先进城市的建筑垃圾治理方面经验进行分析,总结其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30 用、管理等方面成功的关键性因素,对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处理处置提供参考。4.1 国外建筑垃圾处置经验 德国(1)政策法规 世界首个大规模利用建筑垃圾的国家就是前联邦德国。1972 年颁布的废物处理法增补草案中,将各种建筑废弃物组分的利用率比例做规定,并对未处理利用的建筑废弃物征收存放费。1994 年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规定,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只能在官方授权的处置场所或处置设备中进行再生和处理;2012 年循环经济法在全德实施,将欧盟废弃物框架法的63、规定转化为德国的法律,并由此构成了循环经济的法律基础。一些重要的基本原则,特别是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废弃物管理的五大实施原则以及市政和私人固废处理责任的划分是这部法律核心的内容。(2)资金来源 德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拨款和企业投资两个方面。政府拨款来源于联邦政府向国民所征收的税收以及环保收费,通过编制财政预算进行资金投放。另一方面,根据德国二元回收系统(简称 DSD)的要求,上游企业会向绿点公司缴纳环保标志使用费,并由绿点公司帮助上游企业履行回收义务。同时,德国采取多层级的建筑垃圾收费价格体系,并在法律法规中明确了相应的处罚原则。(3)技术措施 由于长时间的运用和发展,德国已64、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德国严格管控建筑垃圾倾倒方式,建立高质量可持续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31 的运营管理模式,同时由国家认证机构进行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原料将被退回不得再利用。在技术工艺方面,德国使用的是较常规的破碎筛分再分选的方法,德国最大的垃圾处理公司埃森市 RWE 环保公司的混合垃圾分选系统,只需将工地收集的建筑垃圾直接倾倒在该设备的传送带上,随后分选设备便将可利用的资源分离出来;德国西门子公司采用的干馏燃烧处理工艺可高效分拣出建筑垃圾中可再生利用成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燃气则用于发电,废弃物经干馏燃烧处理后有害重金属物质仅剩下 23 kg/t,有效地65、解决了废弃物占用大片耕地的问题;德国哈兹马克公司的技术产品包括破碎设备、输送筛分设备、分选设备和井下巷道掘进设备等,是全球建筑垃圾的处理设备的领军者。(4)应用效果 德国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高达 87%以上,当前德国有 200 多家企业进行建筑废弃物的循环再生。截至 2017 年,德国有 27 万人、11000 家企业从事该行业,超过 15500 套设备用于废弃物和资源的循环再利用,年产值达到了 700 亿欧元(约 5500 亿人民币)日本(1)政策法规 日本自上世纪 60 年代开始就制定了针对建筑垃圾的法律法规,逐渐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了完备的政策体系。日本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法律体系66、分为四个层级,即基本法统率综合法和专门法的模式。根据国情制定废弃物处理法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再循环法建设再循环指导方针促进再生资源利用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等各项法律法规,来规定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各种细节。具体到建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32 筑垃圾处理的各项任务及要求、处置方法,并从法律层面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根据日本关于废弃物的处理和清扫的法律(简称废弃物处理法)的规定,产业废弃物处理必须由排放者负责。排放者可以按照规则,交由拥有处理废弃物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为了保证处理质量,日本政府制定了废弃物转移联单制度,严格监督产业废弃物的流向。废弃物67、转移联单制度规定产业废弃物排放者有义务发行、回收和核对废弃物转移联单,同时明确规定了排放者确认处理完毕的具体方法。废弃物转移联单由 7 联复写纸组成,分别为 A、B1、B2、C1、C2、D、E 票。第一排放者最终在 A、B2、D、E 票都齐全的情况下,才可以确认处理结束。对于排放者而言,如果废弃物转移联单交付 90 天以内 B2、D 票没有传回,180 天之内 E 票没有传回,排放者有义务掌握废弃物的状况,采取适当措施,并且汇报给都道府县知事。如果不主动呈报,就会受到处罚。此外,产业废弃物排放者和处理业者都需要保留废弃物转移联单至少 5 年,一旦出现非法丢弃建筑垃圾,这些联单就成为重要的线索。68、其流程见图 4.1-2 所示。图 4-1 建筑垃圾转移联单流程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33 日本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国家(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都、道、府、县分管部门和市、町、村分管领导)、企业(建设企业、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中间业务承担企业等)、社会团体(公益性民间组织)和公众(所有公民)在建筑垃圾资源化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各层级紧密衔接,提高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同时降低了政府管理的成本。(2)资金来源 日本为了促进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通过适当且公平的征收费用,采取措施促进生产单位及个人进行资源化利用。日本通过立法规定,每年度为各个特定废弃物最终处理场所提供69、维护管理基金。同时,积极鼓励国家和地方团体参与资源化工作,监督排放和处置企业,适当而公平地将建筑垃圾再生处置的费用及社会团体参与资源化工作产生的费用部分或全部分担给相应的企业。(3)技术措施 日本处理建筑垃圾的主要技术措施有垃圾减量化设计、分离处理及再生骨料生产技术。1)垃圾减量化设计技术 如优先选择环保可再生型原材料;明确要求建筑师在设计时要考虑建筑在 50 年或 100 年后拆除的回收效率,建造者在建造时采用可回收的建筑材料和方法,尽量做到建造零排放等。2)建筑垃圾分离处理技术 对建筑废弃物进行严格的分类,不同的类别都有较为成熟的处理方案和技术,如建筑工程产生废木料,可以作为模板和建筑用材70、再利用,或通过木材破碎机弄成碎屑作为造纸原料或燃料使用以及利用其发电等。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34 3)再生骨料技术 对混凝土回收上处于领先地位,大部分拆除混凝土用作路基材料或者回填材料,有时候还用于结构。图 4-2 日本建筑垃圾的处理方式(1)应用效果 高俊兴业的“东京临海生态工厂”是专业从事建筑废物高值化利用的企业。该企业于 2004 年 12 月投产,主要通过粉碎、压缩打包、压缩等方式对废塑料类、纸屑、木屑、纤维屑、橡胶屑、金属屑、玻璃/混凝土/陶瓷渣、矿渣、瓦砾类(包括含汞产品的工业废弃物)及普通垃圾(木屑、废餐盒、搬家产生的废弃物)等固体废物进行中间处理,每年71、可处理835,200吨固体废物,能够实现90%以上的综合利用率(基本实现全部综合利用)。2019 年底,日本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将 100%。美国(1)政策法规 美国是最早对建筑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和再利用的国家。自1915 年美国对废旧道路沥青进行二次利用研究以来,至 20 世纪 90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35 年代,美国先后制定了固体垃圾处理法环境政策法资源保护回收法超级基金法综合垃圾管理法令和污染预防法等法律法规,对建筑垃圾的产生和循环应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城市进行相应的处罚。美国政府于 1980 年制定的超级基金法中规定:任何产生工业废弃物的企业72、,必须自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随意倾卸。该法旨在从源头上遏制建筑垃圾产量,促使企业自主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另外,美国政府在 1965 年制定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法经过1976 年、1980 年、1984 年、1988 年、1996 年 5 次修订,完善了包括信息公开报告资源再生、再生示范科技发展、循环标准、经济刺激与使用优先、职业保护、公民诉讼等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的法律制度。2009 年,美国环境保护局发布 Building Savings 计划,激励企业开展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方面的生产运营活动。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制度化方面,美国经历了 3 个不同时期:基于政府主导的命令与控制方法,通过行政手段实现建73、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基于市场经济的刺激手段,引导企业在建筑垃圾的源头进行控制,减少建筑垃圾的生产量,同时提高利用率;在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及政策和企业监管制度的同时,将政府倡导和企业自律相结合,刺激企业节能减排,全程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处理目标。(2)资金来源 美国采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产业化的“四化”管理。从政府通过强制手段来要求企业实现污染控制,到利用市场经济效益鼓励企业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工作,再到通过完善政策来实现政府倡导和企业自律。美国特别重视减量化,在法律法规、建筑设计、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36 施工等各个方面,都在限制建筑垃圾的产生,并对实现建筑垃圾“零”74、排放的公司进行鼓励和奖励。(3)技术措施 美国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级别:一是“低级利用”,如现场分拣利用,一般性回填等,占建筑垃圾总量的 5060%;二是“中级利用”,如用作建筑物或道路的基础材料,建筑垃圾经处理场加工成骨料,再制成各种建筑用砖等,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40%。三是“高级利用”,所占比重较小,如将建筑垃圾还原成水泥、沥青等再利用。另外,对于已经过预处理的建筑垃圾,则运往“再资源化处理中心”,采用焚烧法进行集中处理。图 4-3 建筑废弃物的处置分拣示意图(4)应用效果 据美国联邦公路局统计,美国现在已有超过 20 个州在公路建设中采用再生骨料,有 15 个州制定了关于再生75、骨料的规范。同时,在建筑垃圾产生与处理的各个阶段实现了全程监控。在建筑垃圾产生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37 阶段,需预估建筑垃圾产量及回收量,缴纳一定的押金。在清运阶段,实行运送流向管制的方式,以确保建筑垃圾运送至法定场所。在回收利用阶段,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整体流程实现了全面监督。据有关资料,美国每年产生城市垃圾约 8 亿 t,其中建筑垃圾3.25 亿 t,约占城市垃圾总量的 40%,经过资源化处理,再生利用率约达到 70%,其余 30%采用传统方法填埋处理。在混凝土路面的再生利用方面,沥青类建筑垃圾利用率达 100%。美国 5%的建筑骨料是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韩国(1)76、政策法规 韩国政府自 1993 年开始实行垃圾分类制度,2003 年制定了建设废弃物再生促进法,2005 年、2006 年又对其进行了两次修订。建设废弃物再生促进法 明确了政府、排放者和建筑废弃物处理商的义务,明确了对建筑废弃物处理企业资本、规模、设施、设备、技术能力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建设废弃物再生促进法规定了建设工程义务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范围和数量,明确了未按规定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将受到哪些处罚。在管理机制方面,韩国采取高额罚款制度和严格执行的退回制度,对于不按规定倾倒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处以高额罚款,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垃圾退回,强化了垃圾清运公司和垃圾排放者的分类责任。(2)技术77、措施 韩国的人善 ENT 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再生骨料的公司,该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收集、运输建筑废弃物和生产再生骨料。其生产的再生骨料可分为普通骨料和优质骨料,粒径为 540mm。普通骨料可用于铺路,优质骨料可按一定比例混入混凝土生产。人善 ENT 公司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38 的办公建筑就有 30%使用了自己生产的再生骨料。并且经有关部门检测,该建筑完全符合建筑有关标准的要求。另据调查显示,像这样的再生骨料公司在韩国共有 276 家,其中首尔占 73 家。(3)应用效果 据了解,目前,韩国已有建筑废弃物处理企业 373 家。2002 年韩国建筑废弃物的产生量为 120178、41t/d,再利用量为 100209t/d,再生利用率为 83.4%。4.2 国内先进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经验 上海(1)政策法规 上海市作为超一线城市,建筑垃圾申报量常年保持高位,在2014 年建筑垃圾产量达到 1.4 亿 t。随后开始出台相应管制措施,全市建筑垃圾年产量开始有所回落。为促进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上海市积极探索建筑垃圾的全方位管理模式,进行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的全过程管理。相继出台一系列举措如上海市建筑废弃混凝土资源化利用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上海市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这些政策法规不仅明确了建筑垃圾处理的79、政府主管部门,也对各类建筑垃圾给出了分类处理的相应规定。通过政策扶持来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全面支持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的发展。(2)处理方式 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理责任”的处理原则,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工程渣土,进入消纳场所进行消纳;泥浆,进入泥浆预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后,进入消纳场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39 所进行消纳;装修垃圾和拆除工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经分拣后进入消纳场所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消纳、利用;建筑废弃混凝土,进入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利用。(3)推广方式 源头减量减排: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房、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绿色建80、筑设计标准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标准,促进建筑废弃物的源头减量。鼓励通过完善建设规划标高、堆坡造景、低洼填平等就地利用方式,以及施工单位采取道路废弃沥青混合料再生、泥浆干化、泥沙分离等施工工艺,减少建筑废弃物的排放。资源化利用产品强制使用:实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强制使用制度,明确产品使用的范围、比例和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政策扶持:市发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政策,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品使用和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等予以扶持。(4)实施效果 目前全市的 18 个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点多数是临时性质,为的是尽快处理近年来剧增的建筑废弃物。未81、来,上海在郊区规划了12 个永久性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厂,已经确定的有浦东老港、嘉定江桥、闵行马桥,12 个工厂的年处理能力为 750 万吨。深圳(1)政策法规 随着近些年深圳市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加快,使得每年产生大量建筑垃圾无法处置。迫于城市建筑垃圾影响,深圳市政府先后颁布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深圳建筑废弃物排放费征收及使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40 用办法等,不断完善深圳市建筑垃圾的政策法规体系。制定了建筑垃圾排放权制度,对未取得排放权的企业将禁止排放建筑垃圾,同时建立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信息平台,并建立建筑垃圾82、再生产品标准。通过法规政策的监管扶持,极大推动了深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进程,使深圳市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领域外于全国前列。(2)处理方式 采用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综合利用厂、临时消纳点、回填工地和水运中转设施等多种方式并行(临时消纳点是指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生态修复、土地整理、园林绿化、基本农田和集体用地改造,报废水库、鱼塘、石场和河道治理等建设活动而消纳建筑废弃物的场所;回填工地需具有建设、交通运输、水务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文件。但全部需申请消纳备案)。图 4-4 深圳建筑废弃物的处里方式(3)推广方式 为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设立了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建立综合利用产品及83、适用部位目录、政府投资工程应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41 当使用综合利用产品等制度。同时,通过财政补贴、用地安排、租金减免、政府采购等鼓励措施。(4)实施效果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依靠综合利用年消化 460 万方,占比仅为4.6%,每综合利用100万吨建筑废弃物,节约填埋用地约100亩,可节约天然石材 45 万立方米,同时还可减少填埋处理所带来的地下水体及土壤污染,如果采用移动式现场处理,还可减少外运 5万车次,相应节省运输费用约 3000 万元。在拆建物料综合利用方面,深圳市拥有 22 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其中 7 家具有固定式建筑废弃物破碎生产,再生建材产品84、主要包括骨料、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路面砖、混凝土透水路面砖、混凝土植草砖、非承重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水工砖、混凝土预制构件、轻质内隔墙板、干混预拌砂浆等。图 4-5 部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分布图 苏州 苏州市在日常的管理中将建筑垃圾分成建筑拆迁垃圾装修垃圾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42 和工程渣土 3 类。数据显示,2012 年以后,随着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的大范围施工,建筑垃圾中工程渣土年产量迅速增加,以逐渐成为苏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突出问题。2005 年后苏州市先后颁布了苏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85、管理办法等。图 4-6 苏州市建筑垃圾流转图 北京 为了推广再生产品的使用,市住建委在官网上线了“建筑废弃物现场资源化综合利用再生产品信息平台”,可以在线查询北京所有建筑废弃物现场资源化处置点的地址、企业名称、联系方式、年处置能力以及再生产品种类。据北京目前相关规定,市政、交通、园林、水务等市级建设工程,在指定工程部位选择的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替代使用比例不得低于 10%。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主要用于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43 市政道路、园林绿化、人行步道、河道治理四个方面,其中,五成以上的再生材料被用在了市政道路的路基中。大量的再生道路材料用在市政道路建设中,市交通委也在86、研究拓展使用范围,试验再生材料在承载力、耐久性方面的性能,试点在其他公路工程也用上再生道路材料。西安 随着西安市地铁工程建设、道路改造以及城市新区建设,建筑垃圾问题已严重影响城市健康发展。据相关部门统计,2019 年建筑垃圾年产生量已超 1 亿 t,且是继续上升趋势。为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改善环境污染方面,近年来西安市政府不断完善并细化建筑垃圾资源化政策措施,先后出台了综合类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清运类西安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办法、处置费类、考核类等近 30 项政策法规,并于 2020 年 5 月完成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使用。随着西安市建筑垃圾资源化进程的逐步深入87、,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将逐年递增。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44 第5章 建筑垃圾总量及处理规模需求预测 5.1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 工程垃圾产生量预测 工程垃圾产生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Mg=Rgmg Rg:城市或区域新增建筑面积;mg:单位面积工程垃圾产生量基数,一般取 300t/104m2800t/104m2进行计算。根据 2018 年至 2022 年的潮州市统计年鉴,2017 年至 2021 年潮州市城区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分别为109.46万m2、66.99万m2、154.21万 m2、115.86 万 m2、46.90 万 m2。工程垃圾产生量按每万平方米500 吨88、计算,则 2017 年至 2021 年潮州市城区工程垃圾年产生量详见表 5-1。表 5-1 2017 年至 2021 年潮州市城区工程垃圾产生量现状预测 项目项目 湘桥区湘桥区 枫溪区枫溪区 凤泉湖高新区凤泉湖高新区 合计合计 2017 年 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平方米)1005683 88891/1094574 工程垃圾产生量(吨)50284.2 4444.6 /54728.7 2018 年 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平方米)531922 137986/669908 工程垃圾产生量(吨)26596.1 6899.3 /33495.4 2019 年 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平方米)1357416 175745 89、8970 1542131 工程垃圾产生量(吨)67870.8 8787.3 448.5 77106.6 2020 年 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平方米)1052093 96420 10052 1158565 工程垃圾产生量(吨)52604.7 4821.0 502.6 57928.3 2021 年 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平方米)385881 67344 15770 468995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45 项目项目 湘桥区湘桥区 枫溪区枫溪区 凤泉湖高新区凤泉湖高新区 合计合计 工程垃圾产生量(吨)19294.1 3367.2 788.5 23449.8 由于 2021 年建设项目90、受疫情原因大幅减少,计算以 2017 年至2020年为基础。根据上表所示的数据计算,2017-2020年的工程垃圾产生量的年平均增长率为 1.91%,以此推测 2023-2035 年的产量。随着源头减量措施的实施以及建筑技术的发展,在 20262035 年的远期预测取 0.9 为修正系数。表 5-2 近远期工程垃圾产生量预测表 单位:吨 年份年份 湘桥区湘桥区 枫溪区枫溪区 凤泉湖高新区凤泉湖高新区 合计合计 2023 55680 5103 532 61315 2024 56745 5200 542 62487 2025 57830 5300 553 63682 近期总产量近期总产量 187491、84 2026 53042 4861 507 58409 2027 54056 4954 516 59526 2028 55089 5049 526 60664 2029 56143 5145 536 61824 2030 57216 5244 547 63006 2031 58310 5344 557 64211 2032 59425 5446 568 65439 2033 60561 5550 579 66690 2034 61719 5656 590 67965 2035 62899 5764 601 69264 远期总产量远期总产量 636999 总产量总产量 824483 潮州市城区92、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46 拆除垃圾产生量预测 拆除垃圾产生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Mc=Rcmc Rc:城市或区域拆除面积;mc:单位面积拆除垃圾产生量基数,一般取 8000t/104m213000t/104m2进行计算。根据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至2025 年,全市“三旧”改造完成面积 3500 亩,重点推进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城郊城边村整治提升,力争“三旧”改造初见成效;规划至 2035 年,全市“三旧”改造完成面积 10500 亩,力争古城、老城、旧城焕发新活力,村镇工业集聚区空间面貌更新、产业承载力提高。中远期推动山区93、偏远空心村的拆旧复垦。推动潮州市“三旧”改造推向纵深发展,城市空间品质大大提升。根据湘桥区政府工作报告,湘桥区 2016 年至 2020 年完成“三旧”改造的面积为 1169 亩,2021 年完成面积为 255.4 亩,湘桥区平均每年完成“三旧”改造的面积约 15.8 万 m2。根据枫溪区政府工作报告,枫溪区 2016 年至 2020 年完成“三旧”改造的面积为74万m2,枫溪区平均每年完成“三旧”改造的面积约 14.8 万 m2。凤泉湖高新区主要为新建项目,暂不考虑拆除垃圾产生。拆除垃圾产生量按每万平方米 10000 吨计算,则潮州市城区拆除垃圾年产生量约为 30.6 万 m210000 吨94、/104m2=306000 吨。表 5-3 2017 年至 2021 年潮州市城区拆除垃圾产生量预测 区域区域“三旧”改造“三旧”改造面积(万面积(万 m2)拆除拆除垃圾产生量(吨)垃圾产生量(吨)湘桥区 15.8 158000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47 区域区域“三旧”改造“三旧”改造面积(万面积(万 m2)拆除拆除垃圾产生量(吨)垃圾产生量(吨)枫溪区 14.8 148000 凤泉湖高新区/合计合计 30.6 306000 如今以有机更新为主,不再大拆大建的城市更新模式,结合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023 年至 2035 年平均年“三旧95、”改造面积不变,因此年拆除垃圾产生量为 306000 吨,近期总产量为 918000 吨,远期总产量为 3060000 吨,2023-2035 年总产量为 3978000 吨。装修垃圾产生量预测 装修垃圾产生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Mz=Rzmz Rz:城市或区域居民户数;mz:单位户数装修垃圾产生量基数,一般取 0.5t/(户.a)1.0t/(户.a)进行计算。根据 2018 年至 2022 年的潮州市统计年鉴,2017 年至 2021 年潮州市城区总户数分别为 161712 户、162022 户、162664 户、163485户、164683 户。装修垃圾年产生量按每户 0.5 吨计算,则潮州96、市城区装修垃圾年产生量详见表 5-4。表 5-4 2017 年至 2021 年潮州市城区装修垃圾产生量预测 时间时间 湘桥区湘桥区 枫溪区枫溪区 凤泉湖凤泉湖 高新区高新区 合计合计 2017年 总户数(户)133112 28600/161712 装修垃圾产生量(吨)66556 14300 /80856 2018年 总户数(户)133368 28654/162022 装修垃圾产生量(吨)66684 14327 /81011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48 时间时间 湘桥区湘桥区 枫溪区枫溪区 凤泉湖凤泉湖 高新区高新区 合计合计 2019年 总户数(户)133908 28797、56/162664 装修垃圾产生量(吨)66954 14378 /81332 2020年 总户数(户)134643 28842/163485 装修垃圾产生量(吨)67322 14421 /81743 2021年 总户数(户)135850 28833/164683 装修垃圾产生量(吨)67925 14417 /82342 计算以 2017 年至 2021 年为基础。根据上表所示的数据计算,2017-2021 年的装修垃圾产生量的年平均增长率为 0.46%,以此推测2023-2035 年的产量。随着源头减量措施的实施以及建筑技术的发展,在 20262035 年的远期预测取 0.9 为修正系数。表 98、5-5 近远期装修垃圾产生量预测表 单位:吨 年份年份 湘桥区湘桥区 枫溪区枫溪区 凤泉湖高新区凤泉湖高新区 合计合计 2023 68546 14548 /83094 2024 68859 14615 /83474 2025 69173 14681 /83854 近期总产量近期总产量 250422 2026 62540 13274 /75813 2027 62825 13334 /76159 2028 63112 13395 /76506 2029 63399 13456 /76855 2030 63689 13517 /77206 2031 63979 13579 /77558 2032 699、4271 13641 /77912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49 年份年份 湘桥区湘桥区 枫溪区枫溪区 凤泉湖高新区凤泉湖高新区 合计合计 2033 64564 13703 /78267 2034 64859 13766 /78624 2035 65155 13829 /78983 远期总产量远期总产量 773885 总产量总产量 1024307 工程渣土产生量预测 工程渣土需结合现场地形、设计资料及施工工艺等综合确定。根据广东省建筑施工工程的相关经验,房屋施工面积(x)与工程渣土产生量(y)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表达式如下:y=0.307x+7184.4100、9 y:某城市或区域工程渣土年产生量,m3;x:城市或区域房屋施工面积,m2。根据 2018 年至 2022 年的潮州市统计年鉴,2017 年至 2021 年潮州市城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分别为 432 万 m2、430 万 m2、468 万 m2、527 万 m2、510 万 m2,工程渣土的密度按 1.75t/m3,则 2017 年至2021 年潮州市城区工程渣土年产生量详见表 5-6。表 5-6 2017 年至 2021 年潮州市城区工程渣土产生量预测 项目项目 湘桥区湘桥区 枫溪区枫溪区 凤泉湖高新区凤泉湖高新区 合计合计 2017 年 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平方米)4182034 13611101、1/4318145 工程渣土产生量(吨)2259371 85698 /2345069 2018 年 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平方米)4125949 178738/4304687 工程渣土产生量(吨)2229239 108600 /2337839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50 项目项目 湘桥区湘桥区 枫溪区枫溪区 凤泉湖高新区凤泉湖高新区 合计合计 2019 年 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平方米)4530756 136835 13420 4681011 工程渣土产生量(吨)2446722 86087 19783 2552592 2020 年 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平方米)5113512 12102、8717 22820 5265049 工程渣土产生量(吨)2759807 81726 24833 2866366 2021 年 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平方米)4975176 96990 22856 5095022 工程渣土产生量(吨)2685486 64681 24852 2775019 因统计年鉴中未统计 2019 年以前凤泉湖高新区的相关数据,因此计算以 2019 年至 2021 年为基础。根据上表所示的数据计算,2019-2021 年的工程渣土产生量的年平均增长率为 4.27%,以此推测2023-2035 年的产量。随着源头减量措施的实施以及建筑技术的发展,在 20262035 年的远期预测103、取 0.9 为修正系数。表 5-7 近远期工程渣土产生量预测表 单位:吨 年份年份 湘桥区湘桥区 枫溪区枫溪区 凤泉湖高新区凤泉湖高新区 合计合计 2023 2919494 70317 27018 3016828 2024 3044037 73317 28170 3145523 2025 3173892 76444 29372 3279708 近期总产量近期总产量 9442060 2026 2978359 71735 27563 3077656 2027 3105413 74795 28738 3208946 2028 3237886 77985 29964 3345836 2029 3376104、012 81312 31243 3488566 2030 3520029 84781 32575 3637385 2031 3670190 88398 33965 3792553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51 年份年份 湘桥区湘桥区 枫溪区枫溪区 凤泉湖高新区凤泉湖高新区 合计合计 2032 3826757 92169 35414 3954339 2033 3990003 96100 36925 4123028 2034 4160212 100200 38500 4298912 2035 4337683 104474 40142 4482299 远期总产量远期总产量 37105、409520 总产量总产量 46851581 工程泥浆产生量预测 工程泥浆需结合现场地形、设计资料及施工工艺等综合确定。根据广东省建筑施工工程的相关经验,工程泥浆产生量约为工程渣土产生量的 1/500。根据计算,湘桥区、枫溪区、凤泉湖高新区工程泥浆产生量详见下表。表 5-8 2017 年至 2021 年潮州市城区工程泥浆产生量预测 时间时间 湘桥区湘桥区 枫溪区枫溪区 凤泉湖高新区凤泉湖高新区 合计合计 2017 年 工程泥浆产生量(吨)4519 171 /4690 2018 年 工程泥浆产生量(吨)4458 217 /4676 2019 年 工程泥浆产生量(吨)4893 172 40 510106、5 2020 年 工程泥浆产生量(吨)5520 163 50 5733 2021 年 工程泥浆产生量(吨)5371 129 50 5550 根据 2023 年至 2035 年工程渣土产生量的预测,工程泥浆产生量预测详见下表。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52 表 5-9 近远期工程泥浆产生量预测表 单位:吨 年份年份 湘桥区湘桥区 枫溪区枫溪区 凤泉湖高新区凤泉湖高新区 合计合计 2023 5839 141 54 6034 2024 6088 147 56 6291 2025 6348 153 59 6559 近期总产量近期总产量 18884 2026 5957 143 55 107、6155 2027 6211 150 57 6418 2028 6476 156 60 6692 2029 6752 163 62 6977 2030 7040 170 65 7275 2031 7340 177 68 7585 2032 7654 184 71 7909 2033 7980 192 74 8246 2034 8320 200 77 8598 2035 8675 209 80 8965 远期总产量远期总产量 74819 总产量总产量 93703 建筑垃圾产生总量预测 综合上述建筑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这 5 类建筑垃圾计算结果,20172021 年潮108、州市城区建筑垃圾产生量如下表所示。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53 表 5-10 现状建筑垃圾年产量一览表 单位:吨 年份年份 工程垃圾工程垃圾 拆除垃圾拆除垃圾 装修垃圾装修垃圾 工程渣土工程渣土 工程泥浆工程泥浆 合计合计 2017 54729 306000 80856 2345069 4690 2791344 2018 33495 306000 81011 2337839 4676 2763021 2019 77107 306000 81332 2552592 5105 3022135 2020 57928 306000 81743 2866366 5733 33177109、70 2021 23450 306000 82342 2775019 5550 3192360 经计算,2023-2025 年,潮州市城区 5 类建筑垃圾产生总量为1082 万吨;远期,潮州市城区 5 类建筑垃圾产生总量为 4196 万吨;至 2035 年止,其建筑垃圾总产量为 5277 万吨。表 5-11 现状建筑垃圾年产量一览表 单位:吨 年份年份 工程垃圾工程垃圾 拆除垃圾拆除垃圾 装修垃圾装修垃圾 工程渣土工程渣土 工程泥浆工程泥浆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 合计合计 2023 61315 306000 83094 3016828 6034 3473271 2024 62487 306000 110、83474 3145523 6291 3603775 2025 63682 306000 83854 3279708 6559 3739804 近期总产近期总产量量 187484 918000 250422 9442060 18884 10816850 2026 58409 306000 75813 3077656 6155 3524034 2027 59526 306000 76159 3208946 6418 3657049 2028 60664 306000 76506 3345836 6692 3795699 2029 61824 306000 76855 3488566 6977 3111、940223 2030 63006 306000 77206 3637385 7275 4090872 2031 64211 306000 77558 3792553 7585 4247907 2032 65439 306000 77912 3954339 7909 4411599 2033 66690 306000 78267 4123028 8246 4582231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54 年份年份 工程垃圾工程垃圾 拆除垃圾拆除垃圾 装修垃圾装修垃圾 工程渣土工程渣土 工程泥浆工程泥浆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 合计合计 2034 67965 306000 78624112、 4298912 8598 4760099 2035 69264 306000 78983 4482299 8965 4945511 远期总产远期总产量量 636999 3060000 773885 37409520 74819 41955223 总产量总产量 824483 3978000 1024307 46851581 93703 52772074 5.2 建筑垃圾处理需求预测 建筑垃圾处理规划目标 1、相关政策要求、相关政策要求 表 5-12 相关政策文件及规划指标 相关政策文件及规划相关政策文件及规划 要求要求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39 号)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113、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2020 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2025 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 吨。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施工单位应实时统计并监控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建筑垃圾排放量。鼓励采用现场泥114、沙分离、泥浆脱水预处理等工艺,减少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排放。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 号)到 2025 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55 相关政策文件及规划相关政策文件及规划 要求要求 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 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关键瓶颈技术取得突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建立;政策法规、标准和统计体系逐步健全,大宗固废综合115、利用制度基本完善;产业间融合共生、区域间协同发展模式不断创新;集约高效的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 2025 年,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 吨,其中装配式建筑排放量不高于 200 吨。“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025 年,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50%。“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到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60%。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第十五条 鼓励建设跨行政区域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鼓励社116、会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经营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第十六条 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新建、扩建、改建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当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本条例实施前已建成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达不到国家和省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治理或者关闭。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单位自行处置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56 相关政策文件及规划相关政策文件及规划 要求要求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委托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117、置的,可以不自建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第二十条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危险固体废物。广东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加快推进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积极构建依法治废、源头减量、资源利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强化源头减量,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引导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和管理创新研究,推进成熟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源头减量率。引导和扶持建筑业企业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回收生产绿色建材产品。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制度,形成社会共同治理局面。118、到2025 年,各地市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其中装配式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 200 吨。潮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全面深化道路扬尘防控,以枫溪区、古巷镇、凤新街道、韩江新城等为重点,提高道路冲洗、洒水、清扫频次,推广应用全封闭建筑垃圾和瓷泥运输车辆,到 2025 年全市散体物料运输车辆基本实现全封闭运输。2、其他城市建筑垃圾利用率目标统计与分析、其他城市建筑垃圾利用率目标统计与分析 表 5-13 其他城市建筑垃圾利用率目标统计 城市城市 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率 直接回收利用率直接回收利用率 资源化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 近期近期 119、远期远期 近期近期 远期远期 近期近期 远期远期 广州市 80%95%东莞市 85%85%55%48%30%37%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57 城市城市 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率 直接回收利用率直接回收利用率 资源化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 近期近期 远期远期 近期近期 远期远期 近期近期 远期远期 惠州市 70%清远市区 60%80%35%60%江门市 60%70%30%60%注:1、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指该城市建筑垃圾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作为新型建筑材料重新利用量与建筑垃圾产生总量的比值。2、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率是指城市建成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总量占产生量的比率。对比以上地市以120、及潮州市城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建筑垃圾收运及处理技术的发展,制定规划目标。3、建筑垃圾处理目标制定、建筑垃圾处理目标制定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的处理目标包括排放量、利用率、全封闭车辆运输率等技术性指标以及文件核准率等,并可进一步分为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具体如下表所示。表 5-14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理目标 指标指标 目标目标 类型类型 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 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其中装配式建筑排放量不高于 200 吨 约束性 综合利用率 近期达 60%;远期达 70%预期性 资源化利用率 近期达 30%;远期121、达 60%预期性 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约束性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及消纳量 根据预测的建筑垃圾产量及制定的建筑垃圾利用率,其中,近期,建筑垃圾总产量为 1082 万吨,综合利用量为 649 万吨,填埋消纳量为 433 万吨;远期,建筑垃圾总产量为 4196 万吨,综合利用量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58 为 2937 万吨,填埋消纳量为 1259 万吨;截至 2035 年止,建筑垃圾总产量为 5277 万吨,综合利用量约为 3586 万吨,填埋消纳量约为1691 万吨。表 5-15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利用量及消纳填埋量预测表 规划期规划期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 产量产122、量 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率 资源化资源化 利用率利用率 综合利用量综合利用量 资源化资源化 利用量利用量 填埋消纳量填埋消纳量 近期 1082 60%30%649 325 433 远期 4196 70%60%2937 2517 1259 合计合计 5277 /3586 2842 1691 注:综合利用量包括资源化利用量;填埋消纳量=建筑垃圾产量-综合利用量。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59 第6章 规划总体要求 6.1 规划思路 通过借鉴国内外城市处置建筑垃圾的先进经验,结合潮州市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的思路。1、科学分类预测、科学分类预测 建筑垃圾产生量决定了对于消纳场容量123、的需求。应采用科学的预测方法,并合理选取指标,以确定建筑垃圾产生量。根据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其来源有密切关系,不同来源的建筑垃圾产生规律完全不同,按照来源进行分类预测相对准确。并采用多种预测方法互相校核,以保证预测结果的科学合理。2、综合利用、综合利用 建筑垃圾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给城市带来了环境压力,若能合理回收处置,建筑垃圾作为一种“城市矿产”又是资源宝库。按照利用为主、填埋为辅的处置原则,根据建筑垃圾不同的物理组分,选取不同处理途径。分别用于处理回收利用、回填土利用、无害化处理后填埋,从而需要建设不同的最终处置场所。3、统筹布局、统筹布局 根据建筑垃圾产生的分布,充分结合潮州市地形地貌特124、点,考虑运距要求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场和消纳场。场址布局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规划相对集中的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场、建筑垃圾消纳场。作为填土利用的废弃物,可根据使用场地分散处置。4、合理选址、合理选址 保障本次规划与上层次规划的协调统一:同时分析三旧改造计划及其他市政专项规划中市政设施的选址,充分协调,统筹考虑“厌恶性设施”。为建筑垃圾处理系统建设和城市建设和谐发展奠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60 定良好的基础。5、管理要求、管理要求 建筑垃圾重在管理。应逐步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形成建筑垃圾管理系统监管建筑垃圾的产生、内平衡、资源化、填埋消纳等路径,逐步填补现有管理空洞,避免建筑垃圾125、过量产生、无序排放。6、制度保障、制度保障 建筑垃圾的管理体制、政策法规是其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支撑。应在整个制度建设过程中体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通过软硬结合,即设施建设和管理体制结合的方式,保障规划的实施。6.2 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 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理念为引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逐步建立“源头控制、就地利用、区域平衡、循环利用、安全消纳”的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构建安全有序、全程可控的建筑垃圾运输系统;促进形成链条完整、环境友好、良性发展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体系;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信息化平台。通过科学规划和系统建设,最终建立科学合理的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体126、系,提升潮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力争实现“无废城市”的目标。阶段目标(1)规划近期目标)规划近期目标 完善建筑垃圾治理顶层设计;理顺建筑垃圾管理体制;摸清底数,探索建立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进一步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初步缓解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矛盾;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61 加强建源头分类、控源减量,加快提升建筑垃圾安全处置水平。(2)规划)规划中中期目标期目标 建筑垃圾控源减量初见成效;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与产生量基本匹配;建立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完善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提升建筑垃圾规范化分类、排放、运127、输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初步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管控。(3)规划)规划远远期目标期目标 建立市域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建立安全有序、全程可控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初步形成链条完整、环境友好、良性发展的建筑垃圾产业体系;实现规划范围内建筑垃圾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使规划范围内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综合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资源化产品利用目标等得到全面提升,力争实现“无废城市”目标。6.3 建筑垃圾管理要求 部门职责 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实行职能部门联动,明确单位分工,加强联合执法的工作原则。各职能部门分工如下: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建筑128、垃圾处置点项目立项核准。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建筑垃圾处置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配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做好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专项规划。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专项规划并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将处置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市城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包括市城区市级处置点的审批、核准、管理;负责制订出台市城区建筑垃圾收集全过程管理制度;指导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市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62 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对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违规行为、污染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的查处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监督全市建筑129、工程施工现场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处置工作;配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做好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专项规划;负责加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及检查标准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点备案和向社会公开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注册登记、禁行路段核发道路通行证工作,依法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载、超速、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检查工作;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130、及其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交通运输工程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所监管的水利工程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在水源保护区内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人社、财政、应急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相关工作。湘桥区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和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主体责任,按以上分工建立与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和保障机制。制度落实与建设 1、建筑垃圾的排放申报管理、建筑垃圾的排放申报管理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63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向施工场地外处置建筑垃圾的,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项目所在131、地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须具备以下条件:(1)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2)有处理场所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3)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4)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5)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6)运输132、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2、实行专业运输与审核管制、实行专业运输与审核管制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选择已通过行政许可核准建筑垃圾陆上运输单位。建筑垃圾水上运输由交通运输、航道、海事等部门依法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2)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64 度并得到有效执行;3)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运输建筑垃133、圾时,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处置证,接受管理部门的检查。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由建筑垃圾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运输路线运输。6.4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管理要求 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是一种从源头上避免、消除与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的办法,源头减量化控制则更加有效,它不仅可以减少对资源的过度开采,还能节约制造成本和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本次规划从建筑垃圾分类入手,提出不同类型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方式,引导各类建筑垃圾产生量从源头上得到控制削减。根据 2022 年 1 月 19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2025 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134、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其中装配式建筑排放量不高于 200 吨。潮州市城区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应按此规划制定。规划潮州市城区构建依法治废、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制度体系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计、处置及再生利用标准体系。探索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制度,研究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准入与保障机制。此外,还应支持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和管理创新研究,打造一批技术转化平台,形成建筑垃圾治理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分阶段源头减量措施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建筑垃圾的减量化主要措施有三方面:绿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135、035)65 色策划、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绿色策划包括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新型建造方式和采用新型组织模式。在设计阶段可采用的减量化措施则包括以下方面:(1)建筑设计时,宜优先使用绿色建材,有利于建材的再循环或回收再利用;(2)在旧建筑物改建时,要最大限度考虑保留原有的建筑部分,可直接减少产生建筑垃圾;(3)设计时,要考虑整栋建筑或部分建筑的可拆装性。建筑可拆装能最大限度地方便对建筑进行保护、再利用、扩展和维护,从而避免产生垃圾。(4)设计阶段考虑建筑的可扩展性,适应将来不断变化的需求,避免建筑物部分或全部拆除。(5)设计阶段要考虑尽量利用二手材料或源自建筑拆除的材料,充分利用建筑材料。(6)136、设计阶段要考虑避免在建筑生命周期内因保养和维修而产生垃圾。在施工阶段可采用的减量化措施包括以下方面:(1)施工单位应在不降低设计标准、不影响设计功能的前提下,与设计人员充分沟通,合理优化、深化原设计,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拆改、变更产生建筑垃圾。(2)在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情况下,对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水、电、消防、道路等临时设施工程实施“永临结合”,并通过合理地维护措施,确保交付时满足使用功能需要。(3)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工地围挡、大门、工具棚、安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66 全防护栏杆等临时设施推广采用重复利用率高的标准化设施。(4)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确定137、施工工序,实现精细化管理。(5)在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中优化工艺、优化施工方式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具体可见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图册。(6)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物资采购、运输计划,选择合适的储存地点和储存方式,全面加强采购、运输、加工、安装的过程管理。鼓励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统筹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调配。(7)鼓励采用成品窖井、装配式机房、集成化厨卫等部品部件,实现工厂化预制、整体化安装。(8)应结合施工工艺要求及管理人员实际施工经验,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预制下料排版及虚拟装配,进一步提升原材料整材利用率,精准投料,避免施工现场临时加工产138、生大量余料。(9)设备和原材料提供单位应进行包装物回收,减少过度包装产生的建筑垃圾。(10)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进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严把施工质量关,强化各工序质量管控,减少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或修补。加强对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护,避免二次损坏。(11)应结合 BIM、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全过程管理机制。鼓励采用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与施工现场各项管理的有机结合。(12)应实时统计病监控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减少排放。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67 分类减量措施 各类垃圾的源头减量可采用以下措施:(1)工程渣土、工139、程泥浆 工程渣土和少量工程泥浆可采用区域土方调配的方式,减少最终产生的需要处理和填埋消纳的总量。对于施工产生的可用于工程回填的建筑渣土,通过区域土方调配优先用于工程回填;对于超出调配量的渣土以及施工产生的膨胀土和淤泥等不能用于工程回填土的工程渣土,进入利用和填埋消纳环节。区域土方调配首先以规划区内以各个因施工需要回填建筑弃土的建设工地以独立项目工地为控制的基本单元,通过信息系统或设计管理机制对该规划区内各项目工地之间的土方填挖量进行平衡调配;如该片区内土方调配无法平衡的,则进一步在各规划片区和市区范围内进行土方协调平衡。通过区域土方调配使工程渣土尽可能多的用于回填利用,减少需处理和填埋的产生量140、。(2)工程垃圾 优先使用绿色建材 绿色建材与传统建材相比,在材料物质上,无毒害、无污染、不损害人体健康;在生产原料上,大量使用固体废弃物,节约天然原材料;在其生产过程中,采用低能耗的先进制造技术和无污染的生产工艺;在今后建筑拆除时绿色建材也可重复使用。在建筑设计时的建材选用标准当中,优先选用绿色建材既有利于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排放的要求,也是发展生态型建筑业生产的必要条件。发展预制装配式建筑 与传统的结构相比,装配式结构有利于节约建材原材料、减小建材的损耗、避免各种建材构件因尺寸不合而二次加工、切割等产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68 生废料,减少了施工阶段的建筑垃圾量。预141、制装配式建筑结构设计不仅在建筑施工方面,在建筑物未来的拆除方面都更利于实现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化控制。(3)拆除垃圾 在设计阶段考虑未来建筑物的拆除 在目前的建筑设计上,较少考虑建筑物拆除时的情况,以至于绝大部分的建筑物为破坏性拆除,从而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在设计阶段考虑未来建筑物的拆除,不仅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还能为建筑物的拆解、材料的回收运输等制造新的商机。做好旧建筑的处置评价工作,积极开展旧建筑的多元化再利用“大拆大建”和“短命建筑”是导致建筑垃圾产量增加的重要因素之一,应当科学合理评价旧建筑并选择适当的旧建筑处理方案。相对于拆除重建而言,发展旧建筑的更新改造不仅能节约资源,也能减少建142、筑垃圾的产量。因此在旧建筑的处置评价工作当中,应当着重的发展旧建筑的“资源化再利用”。优化建筑物的拆解方式 优化拆解方法可有效的提高旧建材的再利用率。如分离拆解或者分类拆解,人工拆除内部装修、接机械拆除建筑物的混合拆除方式可有效提高建材再利用率;又如采取建筑物的选择性拆解或者解构拆解等。(4)装修垃圾 通过推广全装修房、改善施工工艺和提高施工水平等多种方式,从源头上减少装修垃圾的产生量。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69 第7章 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体系 7.1 建筑垃圾收运体系 收运流程 城市建筑垃圾收运并非单一阶段操作过程,通常由三个阶段构成一个收运系统:第一阶段是建筑垃圾的源143、头收集。建筑垃圾减量应从源头实施,并宜就地利用和回收。建筑垃圾宜按不同的种类和特性逐步实现分类收集。收集方式应与末端处置方式相适应。第二阶段是建筑垃圾的运输。在建筑垃圾转运过程中,潮州市应严格控制建筑垃圾的收集和分流、运渣车辆和清运流程。建筑垃圾运输应采用封闭方式,不得遗洒、不得超载。第三阶段是建筑垃圾的处理。此阶段的建筑垃圾处理包括分选处理、一般性回填、加工成骨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等。分类收集模式 建筑垃圾减量应从源头实施,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应优先就地利用。建筑垃圾收运、处理全过程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垃圾和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宜采用预约上门方式收集。建筑垃圾进入收集144、系统前宜根据收运车辆和收运方式的需要进行破碎、脱水、压缩等预处理。建筑垃圾应根据其种类和资源化利用要求分类收集、分类堆放。工程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本应明确建设单位、拆迁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各方关于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职责。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70 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应遵循如下原则:从设计和施工开始,抓源头减量。一方面提高设计和施工质量,保证建筑物耐久性,延长拆除年限;另一方面改进和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此外,注意建筑渣土的就地利用。按产生源不同,建筑垃圾应采取大分流的收集措施。可在产生源就近设移动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对潮州市建筑渣土、建筑施工垃145、圾、旧建筑拆除垃圾和建筑装修垃圾进行简单分流回收利用。不能简单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转可运送至建筑垃圾综合处置中心进一步分类处置和利用。根据末端处理方式不同,应逐步实现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1)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分类收集要求 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宜根据土层、类别、土性分类收集,并符合下列要求:表层耕植土不宜和其他土类、建筑垃圾混合。可用作建筑原材料的粉砂(土)、砂土以及卵(砾)石、岩石等,宜分类收集。少量工程泥浆应通过工程现场设置的泥浆池收集,严禁未加处置的泥浆就地或随意排放。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泥浆宜预先固化处理。(2)工程垃圾分类收集要求 工程垃圾可根据建设工程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实施分类收集,并146、符合下列要求: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可编制工程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桩基工程的工程桩桩头、基坑工程的临时支撑可统一收集。现场破碎、分离混凝土和钢筋时,混凝土和钢筋应分类堆放。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71 道路混凝土或沥青混合料应单独收集。其他工程垃圾不应与工程桩桩头、支撑或道路混凝土、沥青混合料混杂。(3)拆除垃圾分类收集要求 拆除垃圾可根据拆除工程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实施分类收集,并符合下列要求:大型拆除工程施工前,可编制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按根据拆除工程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实施分类收集。建(构)筑物拆除前应清除、腾空内部可移动设施、设备、家具等物品。附属构件(门、窗147、等)可先于主体结构拆除,分类堆放。拆除的混凝土梁、柱、楼板构件或其他预制件可统一收集。砖瓦宜分类堆放,完整的砖瓦可再利用。(4)装修垃圾分类收集要求 装修垃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杂,其分类收集应符合下列要求:装修垃圾宜采用预约上门方式收集。较大的装修工程,可在施工前编制完成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装修垃圾应袋装收集,没有用袋装的装修垃圾一律不准投放。装饰装修废弃物投放时要进行分类。装修垃圾可分为四类。一是废旧金属、纸质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垃圾;二是砖石、混凝土、砂浆等矿物废料,属于建筑垃圾;三是废旧沙发、床、木材废料、木屑等混合垃圾,可视为生活垃圾;四是废弃油漆、胶、灯管等有害垃圾。应只受理建筑垃148、圾。住宅小区应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点;非住宅装修工程应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72 在是施工内部区域划出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并将装修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完成源头收集后,进场建筑垃圾应根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及其细分类堆放,并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7.2 收运设施 由于不同类别的建筑垃圾具有不同的产生来源及特性,建筑垃圾的收运设施主要包含建筑垃圾中转场和装修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中转场 鉴于建筑垃圾运输主要为机械车辆,建筑垃圾中转场服务半径按 1015 公里考虑。建筑垃圾中转场的设置原则如下:1)中转场的用地面积不宜小于 5000m2,可与149、大件垃圾处理点、垃圾分选回收点等设施合建。2)中转场的用地可为临时用地,但不得占用农田、市政道路、消防通道、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军事用地等。可利用已拆未建用地、储备用地等。若场所用地被使用,自然资源部门应协助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提供其他用地替代。3)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并作好雨污分流措施。4)建筑垃圾堆放区宜保证 7 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高于周围地坪超过 3 米。5)中转场内应分类贮存建筑垃圾,并设置对应的分类堆放标志。6)中转场内应具有雨水导排功能,平面布置应满足消防及安全生产的要求。7)中转场内应设置计量系统、洗车系统。潮150、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73 装修垃圾收集点 装修垃圾收集点为装修垃圾的前端收集设施,用于居民在建造、装饰、维修和拆除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集中收集和临时堆放,从而有利于装修垃圾集中运往终端处理设施。装修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原则如下:1)新建居民小区应在规划建设的同时应规划装修垃圾收集点,可与生活垃圾收集点、大件垃圾收集点等设施合并设置。2)装修垃圾收集点用地面积不宜小于 80m2。3)装修垃圾收集点需对场地进行平整和硬化,配置上下水设施,装卸垃圾时应洒水降尘。无物业的居住区和门店,由属地主管部门设置相对集中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可结合老城区的拆建改造或利用暂不使用地块设置151、。7.3 收运车辆(1)建筑垃圾运输采用密闭化运输车;建筑垃圾收运车辆应采用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车辆的特征应与产品公告、出厂合格证相符,应满足国家、行业对机动车安全、排放、噪声、油耗的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2)车辆驾驶室顶部应设置标志性顶灯,灯箱应固定牢固,同一运输单位的运输车辆颜色宜统一。应根据自身情况统一车辆车身及车厢主体颜色;车辆后箱板应使用反光材料喷涂牌号;驾驶室两侧车门应喷涂清运企业名称;车侧身及后箱板应喷涂监督举报电话,且车身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反光贴。(3)新购置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应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技术要求,车厢顶部宜采用刚性密闭装置,且宜152、安装闭合限位传感器,并与车载终端连接,车厢主体不宜采用外表面易残留建筑垃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74 圾的外露加强筋结构,车厢内表面平顺光滑,改装车辆车厢顶部宜采用纵向开闭柔性结构篷布覆盖密闭装置。(4)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应安装监控系统。监控系统由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和车载影像系统等组成,并应能接入城市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监控系统可实时查询每台车辆的精确位置、运输时间、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等信息,且可设置电子围栏,进行线路控制;并可预设车速,实现车辆超速报警功能,实现精准管理。7.4 运输管理要求(1)持证上岗。建筑垃圾收运单位的从业人员上岗时,应当持证上岗、穿着统一识别服(153、设置统一的建筑垃圾标识),做到文明操作,规范收运。(2)建筑垃圾收运单位建立应急处理和通报机制,对突发泄漏的建筑垃圾,及时清除干净。(3)建筑垃圾收运单位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将建筑垃圾运到指定的处置地点,并认真填写处置联单记录;不得擅自改变建筑垃圾处置地点,任意处置建筑垃圾。(4)收运容器和车辆统应印有明确表明收运单位及收运车辆的标识,识别度高,便于统一管理。(5)收运作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速度和路线行驶。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75 第8章 建筑垃圾处理体系 8.1 建筑垃圾处理方式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主要分为直接利用和资源化再生利用两种模式。其中,直接利用包括分选处理、154、一般性回填等,资源化再生利用则指加工成骨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还原成水泥、沥青等再利用。规划引导建筑垃圾在源头减量的基础上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处理及利用优先次序宜按下表确定。表 8-1 建筑垃圾处理及利用优先次序 类型类型 处理及利用优先次序处理及利用优先次序 建筑垃圾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资源化利用;堆填;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覆盖用土;填埋处置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 资源化利用;堆填;填埋处置 装修垃圾 资源化利用;填埋处置 8.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 直接利用(1)工程渣土的直接利用 工程渣土的利用的主要方式有:堆土造景、采石场/山体复绿、复垦耕地、公路路基等。堆土造景:采用堆坡造景方式,155、如道路旁防护绿地以 30斜坡堆起,则可以使得绿化面积增加约 15%,而将坡做成弧形,则增加更多面积。同时在现代都市中,基本都会以种植草坪、矮灌木、高大乔木的方式逐步递进,以强调城市景观绿化层次感,而在斜坡或是弧形坡面上种植多层次植物,空间则更为立体,景观造型更为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76 丰富。采石场/山体复绿:工程渣土作为采石场、破坏山体的堆土复绿,用于生态恢复。根据采石区域的高度、坡度等三维空间特征,通过垂直绿化、分层台地式覆土种植、缓坡地直接覆土种植等方式恢复被破坏自然生态面貌。耕地复垦:工程渣土大多为有机质很少的生土,但非化工厂等污染地块挖出的工程渣土一般受污染156、程度较低或无污染。其后可经过加工加入腐殖质,如秸秆腐烂后混入其中,使城市弃土成为富含有机质的泥土。把经过处理的城市弃土运到农村用于耕地复垦,或者低洼低产农田的改造或耕地复垦。公路路基:工程渣土可作为公路路基的垫层材料使用。工程回填:作为工程所需的回填材料进行回填利用。垃圾填埋场覆土:工程渣土还可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间层覆土,也可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填埋场和临时消纳场封场和生态恢复的覆土进行利用。(2)工程泥浆 工程泥浆的处理方法一般有化学絮凝固化分离处理、化学固化处理、土地耕作法、自然沉淀法和注入安全地层或环形空间等,其中较常用的直接利用方式为就地掩埋、土地耕作、自然沉淀或注入地层。就157、地掩埋:采用化学固化处理方法,向废弃的泥浆中投入一定量的泥浆固化剂,使其转化为可用的土壤类固体,可以就地掩埋。由于工程施工情况不同,产生的泥浆种类繁多,泥浆的主要成分和主要性质存在很大差异,针对不同泥浆应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目前常采用的处理方法是先利用絮凝剂加速固体沉淀,再利用固化剂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77 固化。土地耕作:将废弃泥浆充分打碎,与土地表层土混合,进行耕种,利用土壤自身的净化特性让泥浆降解,最终达到无害化处理废弃泥浆。此做法操作方便、简单易行、成本较低。但在进行之前,需对土壤的结构进行分析,且对适宜的土壤所能放入的泥浆量有严格的要求。自然沉淀:废弃泥浆不158、进行任何的人工处理,直接放置在沉淀池中,慢慢的沉淀,一段时间后泥浆沉淀物与上清液自行分离,在沉淀物上覆土,重新进行复垦。此方法需远离饮用水源、耕作地以及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环境安全隐患比较大。注入安全地层或环形空间,将废弃泥浆注入预先设定的地层或环形空间,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3)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的直接利用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中主要为混凝土、砖块等,具有稳定的结构、能在长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硬度;将其用于建设中的地基可以避免风化等外界环境的干扰,起到加固地基的作用。主要利用方法有:用作渣土桩填料。建筑垃圾渣土桩是通过一定的动力设备将重锤拉高到适当高度后,失去拉力向下冲击地基,在地基坑中放入适量的以159、建筑垃圾为主要原料的混凝土,经过夯实处理后能够满足加固地基的要求。用作夯扩桩填料。建筑垃圾夯扩桩的施工方法是采用细长锤在护筒通过打击而下沉,然后在护筒内将处理好的建筑垃圾等材料放入并夯实,形成负荷载体,最后放入钢筋并且浇筑为混凝土桩。建筑物拆除垃圾中完整尺寸的砖块经收集整理一般用于建筑施工工地的围墙、公路防护墙建设等。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78 在城市兴建大型建筑、广场、市政设施时,将其作为回填材料来使用。(4)装修垃圾的直接利用 装修垃圾成分复杂,一般需要经过垃圾分类之后才能进行直接利用。其中主要能够直接利用的材料有砖块、混凝土、竹木、金属等。竹木用作模板、支撑柱的木160、材拆卸后,一般可继续周转使用。对于大尺寸的竹木,经过简单加工后可作为其他材料。对于不符合尺寸的废木材木棒以及锯末等可作为造纸原料和燃料,也可作为堆肥原料和防护工程的覆盖物。对于废木料可以作为黏土、木料和水泥等的原料制成复合材料,与普通混凝土相比,该复合材料具有质量轻,且热传导低等优点,因而可以将其作为特殊的绝热材料,还可将破碎的木材制造人造木砖,用于建筑门窗的安装。金属经除漆后可直接作为原材料回收利用。资源化再生利用 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生利用主要可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砌块、再生景观石、再生混凝土、再生稳定碎石、再生预拌砂浆等。建筑垃圾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渣土;废混凝土块;碎石块;砖161、瓦碎块;废砂浆;废竹木、纸片;废塑料;废金属(如钢铁等);泥土、灰尘;其它有机物;其它杂物。根据现有技术,可综合利用途径有:(1)可再次利用残品废砖瓦经清理可以重新使用。废瓷砖、陶瓷洁具经破碎分选、配料压制成型生产透水地砖或烧结地砖。(2)可回收金属废料钢门窗、废钢筋、废铁丝、铁钉、铸铁管、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79 黑白铁皮、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等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送有色金属冶炼厂或钢铁厂回炼,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3)可回收非金属废料废玻璃和竹木门窗构件、塑料构件均可分选后送到相应的处理站进行再生利用处理。如玻璃可以筛分后送微晶玻璃厂或玻璃162、厂做原料生产玻璃或生产微晶玻璃;木屋架、木门窗可重复利用或经加工再利用,或用于制造中密度纤维板,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废塑料构件也可再次回炉加工成塑料颗粒重复利用。(4)不可回收废料砖、石、混凝土和渣土等废料,属于不能回收利用的成分,可以利用大型破锤或破碎机破碎至直径小于 100 毫米,再经过粉碎机粉碎至建筑所需的石子、砂子,再将上述混合物用多层分级筛分成符合建筑标准的粗石子、细石子、粗砂子、细砂子,以及泥砂等再生材料。经分选粉碎后的粗细骨料,替代天然骨料来配制混凝土、道路基层材料,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参考固163、定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导则的要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应在混凝土制品、无机混合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四个再生产品系列中选择两种以上产品,按产品配备生产设备。现阶段应优先选择无机混合料和混凝土制品系列”。资源化利用模式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建筑垃圾行业的迅猛发展,国内大量重型机械制造公司把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纳入重点研发和制造领域,他们将各种破碎、筛分、分选设备进行组合优化,随之产生了一批建筑垃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80 圾处理站。目前应用最广泛的建筑垃圾处理站形式主要有固定式处理和移动式处理两种方式:固定固定式式处理模式处理模式:固定式资源化处置设施具有固定的生产164、地址,采用固定式设备在工厂处理建筑垃圾。一般是由给料、除土、破碎、分选等多组机械构成的系统组合为链式处理生产线,在密闭厂房内生产作业,厂区还包括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堆料场等。这种方式可以建成大型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并且在封闭的车间里生产,彻底杜绝各种污染,可生产各种骨料,做到零排放。移动式处理模式:移动式处理模式:采用移动式设备在建筑垃圾现场进行处理,主要以车载形式,集破碎、除铁、筛分等为一体,可将设备自行移动至目标区域,实现就地处理。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各种设备可以任意移动靠近加工点,减少了运输成本及避免了二次污染;再就是各种移动设备可以根据需要相互组合,生产各种再生骨料。(a)固定式处理模式 165、(b)移动式处理模式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81 1、固定处理模式固定处理模式 固定式建筑垃圾处理模式是指利用项目设置的固定车间、固定设备进行资源化处理的模式,工艺设备较复杂,通常综合利用各种破碎、筛分、分选、输送、资源化利用等手段,可高效处理各种建筑垃圾,适用于成分较复杂,且在拆迁区域缺乏就地利用条件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固定式建筑垃圾处理模式的优点有以下几方面:(1)可以实现建筑垃圾高效、全面资源化处理;建筑垃圾具有成分复杂的特点,其主要成分以废混凝土、废砖为主,其中夹杂有废木料、废玻璃、废塑料、废金属料及少量编织物等,组成成分复杂,是建筑垃圾高效、全面资源化利用面166、临的主要难题。(2)可以有效保证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的质量;建筑垃圾质量变化幅度较大,即便是单纯的废旧混凝土也分为不同的强度级别,使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难以稳定。(3)可以成为建筑垃圾填埋及资源化产品的调节器;建筑垃圾的产生及城市建设对建筑材料的需求都具有周期性特点。当建筑垃圾大量产生、无法及时资源化处理时,建筑垃圾暂存区可以作为临时堆场大量暂存,及时清除城市建筑垃圾;当城市建设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需求量较大时,可以通过调整年时工作基数、提高工作效率等方式增加产量,资源化处理建筑垃圾暂存区储备的建筑垃圾,满足市场需要。(4)可以有效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通过规模化生产,并采用多种环保措施,避免对167、周围环境造成影响。(5)产能较大,易形成规模效益,固定式处理模式适用于处理规模较大的工程。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82 2、移动式处理模式移动式处理模式 移动式处理模式是指利用项目设置的移动式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结合施工现场相关设备,在拆迁及施工区域就地进行资源化预处理、生产的骨料再送至他处进行深加工利用的模式,适用于建筑垃圾成分较单一(主要成分为废砖、废旧混凝土),具备就地处理条件的集中拆迁区域。移动式处理模式的优点有:(1)缩短运输距离,降低运输成本;移动式处理设备可根据需要现场处理,实现就地资源化利用,一方面避免了从拆迁区域到处理工厂的远距离运输,降低了运输成本。同时168、,经初步破碎的物料送至固定式综合利用厂,提高了运输效率,降低了固定式处理设施的负荷。(2)占地面积小,处理灵活;移动式处理设备占地面积小,避免了固定式综合利用厂的选址困难,投设备采购后可直接投入使用,解决了固定式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规划、环保、土地等审批手续带来的建设周期长的问题。(3)便于建立临时性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链;移动式处理设备可以在拆迁现场将废混凝土、废砖破碎成再生骨料,在拆迁区域附近若有道路材料拌和厂或砌块制备厂则可进一步深加工,可以将现有社会资源整合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领域中来,逐步建立起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链。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83 图 8-1 移动式169、处理模式示意图 图 8-2 深圳某拆除项目移动式处理设备 3、设备处理模式比较分析、设备处理模式比较分析 依据全国建筑垃圾管理平台(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期间运行)各试点城市管理部门上报数据分析,在我国 35 个试点城市中,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已建成 405 座,在建 67 座,规划中 20 座,平均每个城市有近 14 座。从不同类型设施数目占比来看,各城市及企业更优先建设固定式处理设施,占总量比例约是移动式处理设施的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84 1.5 倍。图 8-3 两种类型建筑垃圾处理模式占比 现将两种处理模式比较分析,分析结果如下表所示。表 8-2 移动式和固定式170、处理模式比较表 项目项目 移动式处理模式移动式处理模式 固定式处理模式固定式处理模式 工艺 采用移动式集成设备,工艺设计较简单 采用固定式设备,对于建筑垃圾混合料,工艺设计较为复杂 产品 多为粗骨料 生产产品在性能、质量方面更具优势,且除基本工艺破碎建筑垃圾外,还可按需引入其他再生产品生产线,实现多元化生产 原料品质要求 对成分简单的建筑垃圾,处理效果较好,对成分复杂的建筑垃圾,处理效果较差 对建筑垃圾的品质没有特殊的要求,对于复杂废弃物可配置各种预处理设备 设备价格 成套设备价格较贵 设备相对便宜 维护和检修 需要专业人员或者进行专门技术培训 不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岗前需要技术培训 建筑 不需171、要建筑,可以野外作业 需要建设生产车间 噪音 野外作业,噪声比较大 在生产车间内,噪声控制较好 60.16%39.84%固定式处理模式移动式处理模式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85 项目项目 移动式处理模式移动式处理模式 固定式处理模式固定式处理模式 粉尘 需配置喷淋设备对粉尘控制 可加装密封设施和喷淋设施对粉尘进行控制 根据上文比较描述,移动式处置模式的生产产品多为粗骨料,直接适用场景较少,往往需进一步精细化处理。而固定式处置模式生产产品在性能、质量方面更具优势,且除基本工艺破碎建筑垃圾外,还可按需引入其他再生产品生产线,实现多元化生产。此外,在辅助设施、管线布设,道路设置172、,贮存、降噪、除尘、废水处理等工序方面,固定式处置设施更能保证符合有关环保、安全等规范要求。8.3 建筑垃圾消纳处理规划 消纳处理准入条件 不得消纳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泥、淤泥或者其他工业垃圾,不得消纳含水率高于百分之四十的工程渣土以及其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废弃物。对于含水率不超过百分之四十、相关力学指标符合标准要求的工程渣土以及无法再利用的拆除废弃物,鼓励进行混合填埋。消纳场建设要求(1)政府方面 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固定消纳场风险辨识和分级评估的工作指引,指导固定消纳场建设单位开展风险辨识和分级评估工作。(2)相关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严173、格执行固定消纳场建设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的需要。监理单位应当将质量安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纳入监理范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86 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建设阶段的施工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3)相关设施要求 场地内应设有堆填区、挡土坝、道路和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工程等。堆填作业区应当设置标高指示杆,堆填达到设计标高后,完成堆填作业的平台应当及时修坡复绿。消纳场堆填体底部集水排水设施,应当在堆填作业前建设完成。永久排洪沟、截洪沟等排水设施必须根据固定消纳场汇水面积、174、区域外来水情况,结合防洪、排水防涝等相关规划标准,合理选用防洪、排水标准,确保固定消纳场及周边区域排水通畅,防止项目区外汇水进入项目区。消纳场出入口、主要道路等应进行硬底化,并定期对路面进行冲洗,保持路面干净整洁。场地出入口应当按规定安装总悬浮颗粒物(TSP)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还应设置冲洗槽和自动冲洗设施,确保出场车辆车体整洁上路。作业区内干燥易起尘的填埋作业面应布设必要的雾炮设施或者自动喷淋装置,不间断开启降尘。完成填埋区域的裸露地面须覆盖防尘网或者进行绿化,做到边施工、边覆盖、边绿化。消纳场运营要求(1)政府方面 全面排查市域范围内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隐患,检查评估堆体稳175、定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暂缓其土方消纳业务,待其整改完毕、验收达标后再行恢复;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强建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87 筑垃圾治理,对未按审批路线运输建筑垃圾、未在指定消纳场或处理设施消纳处理建筑垃圾等行为依法处理;对不再具备消纳条件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依法开展平整、复绿,有条件的可改造成公园、湿地等;对未经审批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予以取缔、查处,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后依法对场地进行平整、复绿。(2)企业方面 单位运营部分包括建筑废弃物消纳过程中运输车辆及建筑废弃物的176、进场检查与登记、计量收费、安保巡查以及应急响应等。应当制定固定消纳场项目的运营组织方案,明确场区安全管理的目标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开展运营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应当根据季节天气变化和固定消纳场项目生产情况,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对运营管理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整改。项目运营单位应当保持消纳场进场道路、临时道路畅通、平整、干净,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危险路段应当设置危险标志和减速带。进场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应当接入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实行电子联单管理。禁止未密闭装载、超量装载的运输车辆进场倾倒建筑废弃物。消纳177、场出入口应当按规定安装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标准的计量器具进行准确计量,并安装配套的视频监控设备。建筑垃圾进场时,应当对进场的建筑垃圾进行随机抽样检查,进场物料中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金属、橡(胶)塑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88 (料)、竹木、纺织物等含量应当符合相关要求。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下,固定消纳场项目施工、运营单位应当按政府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提前做好灾害防范工作。8.4 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潮州市城区用地较为紧张,在分析规划期内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和填埋消纳处理需求基础上,经现场调研,初定潮州市城区于规划近期建设 1 座固定式资源化处理设施。1、178、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场、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场 规划近期建设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场,主要服务潮州市城区,辐射周边邻近地区。该处理场兼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填埋消纳功能。进入该场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土类建筑垃圾等可制砖和道路工程等用原料;废日混凝土、碎砖瓦等可再生建材用原料;废沥青等可再生沥青原料;废金属、木材、塑料、纸张、玻璃、橡胶等可直接利用或再生用原料。进入该场填埋消纳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该场资源化利用之后无法再深度利用的建筑垃圾、其他无法再利用的建筑垃圾。规划近期(2025 年)建设为符合标准要求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兼有资源化利用和填埋消纳功能,资源化处理能力为 3000 179、t/d,填埋消纳能力为 4000 t/d。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89 第9章 建筑垃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9.1 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 加强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信息化建设和服务能力,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规划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建成一体化的行业监管和服务体系,使得数据资源得以全面利用,促进潮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体系,包括信息平台和子系统。信息平台是指综合管理与循环利用信息共享平台,该平台通过联通各子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应用,对平台用户提180、供跨系统的数据管理与应用服务,对公众提供子系统信息查询和展示功能。子系统则对应建筑垃圾治理流程中的各主要环节,用于建筑垃圾治理流程各环节的信息管理。安装环境监控设备,监测的主要指标包括:PM2.5、PM10、TVOC 等。建设目标(1)建立闭合的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闭合的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构建建筑垃圾的智能监管系统。实行排放、运输、消纳和资源化处置行为的核准,企业网上申报资料,城管、住建、公安等部门在线办公、联审联批。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处置设施和再生产品纳入监管,建立从建筑垃圾排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到消纳处置全过程的信息化监控管理体系,和对相关企业、个人的信用评价体181、系,实现对建筑垃圾种类、数量、运输车辆及去向等情况的联单管理和精准管控。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90 (2)建立建筑垃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采集相关企业、运输车辆和处置设施等静态信息,以及建筑垃圾产生、分类、运输、利用和消纳处置过程等动态信息,进行存储和大数据分析、处理,构建建筑垃圾云数据中心。建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为企业提供产品宣传、服务通道。展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有许可资质的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处置场所等基础信息,以及建筑垃圾产生量、运输量、处置量,公开可利用建筑垃圾和再生产品供求信息,实现信息共享。(3)建立在线交易服务平台 提供建筑垃圾和再生产品的网上供需交易服务,182、通过市场调节建筑垃圾排放种类和再生产品种类,促进固废供需平衡,减少多次搬运造成的污染。(4)建立一体化的建筑垃圾行业信息化服务系统 不断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各个阶段的标准、规范,通过产生量预测、体量估算和分类识别,为规划、设计、施工阶段和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进行源头减量化提供数字依据。对建筑垃圾分类、骨料加工和再生产品生产,进行模型构建、数据分析,为企业提升生产工艺和装备改造,实现智能化、自动化提供服务。(5)建立资源化利用智能综合评价系统 确定不同阶段的评价指标,建立评估模型。开展安全风险和环境影响评估,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系统的研发,对各个阶段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进行持续监测和预警,实现全过程183、无害化的跟踪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与利用的管理水平,强化对工作过程的监督管理,促进业务协调科学发展。信息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91 平台包括:平台门户网站、审批备案系统、远程视频监管系统、车辆跟踪管理系统、处理过程远程监控系统、计量系统、商务管理系统、环境监控系统、数据接口等。信息化建设平台 信息管理体系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平台门户网站。平台门户网站是信息平台的对外窗口,是登录信息平台的入口,是对外发布公共信息的重要通道。主要功能模块包括:平台介绍、组织机构、专家介绍、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公告公示、产品信息、联系方式等。(2)审184、批备案系统。主要包括:排放单位备案、排放项目备案、拆除施工单位备案、运输单位备案、处理单位备案等。(3)远程视频监管系统。主要包括:排放现场远程视频设备、运输车辆远程视频设备、处理单位生产区视频设备等。(4)车辆跟踪监控系统。运输车辆集成北斗/GPS 全球卫星定位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实时位置监控、远程图像监控、道路区域监控、碰撞侧翻报警、行驶数据记录等功能。(5)处理过程远程监控系统。采用 DCS 对处理过程的上料、分类、破碎、筛选、包装等过程全面监控,监控信息同时上传信息平台。(6)计量系统。主要包括:排放现场出场计量装置、处理单位进出厂计量装置。(7)商务管理系统。主要包括:拆除合同管185、理模块、运输合同管理模块、处理合同管理模块及产品信息发布模块等。(8)环境监控系统。为了掌握拆除、处理过程对环境的影响,需要在拆除工地、处理工厂。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92 9.2 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规划(1)近期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体系和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动态、闭合的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考核制度,实现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供求信息的共享和在线交易服务。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标准、规范,建立一体化的行业信息化服务体系,提升企业生产工艺和装备水平,实现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置。(2)远期推广 5G 智慧工厂(场)场景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健186、全完善的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跟踪评价和风险评估体系,为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目标提供数据支撑。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93 第10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0.1 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管理职责。市政府结合全市城镇化进程,依据省建筑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由市政府和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由各方负责人牵头的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管理;明确各政府部门职责和分工,特别是明确建筑垃圾的分类、储存、运输、堆填等过程中的监管和堆填区的规划、建设及营运管理,落实对回收、再生利用建筑垃圾的产业支持和财税等激励措施。(2)完187、善制度建设。建立运输处置行政许可制度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建筑排放、运输、消纳许可制度,健全外埠运输企业和车辆进入本市运营管理政策。承运建筑垃圾的企业要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车辆停放场所等,核发统一标识和准运证件,主管部门严格管理,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初步实现全程跟踪。制定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鼓励组建绿色车队,规范运输行为,减少建筑垃圾运输遗撒扬尘和乱倒乱卸现象,全面推进运输规范化管理。此外,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建立与各行政管理部门结合的、常态化检查、执法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10.2 政策保障 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立法,制定生产、销售、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优惠政策,鼓188、励企业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筑材料和进行再生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制定推广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办法,政府工程应带头使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94 用,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使用比例。针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建材革新的有关规定以及产品质量标准的技术、工艺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建立淘汰名录,明令禁止采用。鼓励研究、开发和使用建筑垃圾减排及综合利用新技术,利用财政性资金引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重大技术、装备。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在用地、用水.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或资金补贴。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循环利用方面的科189、学研究,是建筑垃圾实现循环经济的根本保证。应发挥科研、设计、高等院校的技术优势,加强对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的科研投入,并建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标准。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内外其他城市先进的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经验,围绕建筑垃圾处理这个主题,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国内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推广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各级政府要把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纳入招商引资范围,积极鼓励各种经济体参与有关项目的合资合作。10.3 用地保障 建筑垃圾处置点用地目前缺乏有效保障措施,用地落实难度相当大,应努力通过多种途径来解决用地,如尽可能结合现有环卫设施进行原地改造、与其他市190、政设施结合建设等。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处置点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纳入用地计划,优先保障用地指标。10.4 资金保障 一方面,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如财政投入、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2023-2035)95 专项债券等。另一方面,进一步扩大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建筑垃圾的消纳处理工作。投资方式可采用政府投资与社会融资建设相结合,拓宽融资渠道,可考虑采用 BOT 或 PPP 等方式向社会融资。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筑废弃物产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投资机制市场化的投融资体制。鼓励银行适当的提供贷款优惠。10.5 191、技术保障(1)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建筑垃圾分类、储存、运输、堆填、再生利用各环节政策协调、公开和共享。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落实建筑垃圾管理、控制、监督、利用等政策法规,有效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再利用。(2)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运营期间和封场之后的环境质量影响评价和监控。通过严格核实建设单位提供的垃圾处理工艺和环保设施资料,从科学环保角度确认工艺过程与环保设施的环境保证性、可靠性和先进性。为环境影响预测提供基础数据,并为环保对策和今后的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作用。具体应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落实:消纳场渗滤液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评价和监控;消纳场产生的气体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评价和监控;消纳场建设期及运营期对生态环境要素的影响评价和监控;设置专门管理机构,制定严格措施,并配备必要的设施,确保处置场运行的安全性和环保性。例如处理场应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指挥运渣车按计划点位倾倒垃圾,并用推土机、碾压机等机械工具将弃土推平压实,既利于弃土堆表层的板结,有效减少扬尘及土体垮塌,又能有效延长消纳场服役年限。同时还应重点防止停止运营后出现堆积垃圾垮塌、滑坡等衍生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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