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项目公司级岗前安全法律法规、管理常识及建设要求教育培训课件(132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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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62326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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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xx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2,培训提纲,培训背景一、安全质量主要法律法规(条文摘录)二、项目安全质量基础工作三、安全生产管理常识四、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五、铁路项目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六、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3,培训背景,安全发展才能持久发展。工程安全是质量与效益的前提。事故带来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企业信誉下降。平安人生才是幸福人生。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很不稳定,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需要高度警惕各类安全风险。建筑施工企业是高危行业,管理不善极易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返回,4,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教育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是企业2、生存发展的需求进行安全教育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5,企业面临的安全生产总体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一系列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提高到关系国计民生的高度,各地方政府、各部委纷纷出台严管措施,把生产安全与企业资质、市场经营、企业信誉相结合,生产安全3、将直接影响企业发展,企业面临社会与国家政策压力。二是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影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将会长期存在,建设组织协调、设计配合、监理配合不到位时有发生,地方干扰频繁,物资供应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增加了来自多方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三是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发生较大、重大生产安,6,全(质量)事故,中央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监督部门(国资委、安监总局)的严格问责、考核压力和企业降级、限制市场准入等风险。四是作为企业综合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发生事故将有损企业形象,上市建筑施工企业面临投资者信任、信用等级评价、投融资限制等多重压力。五是社会舆论对生产安全事故高度关注,互联网等现代媒体4、会迅速扩散事故信息,使企业面临舆论和社会道德、人民群众认知的巨大压力。六是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的改善和依法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劳动保障等基本人权权益的需求与愿望日益提高,对事故、伤害的容忍度降低,不断加大企业法律责任的压力。,7,七是企业转型期,国际、新兴业务等板块不断延展,企业开发市场需要安全生产业绩支撑,生产安全直接影响“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特别是境外项目大多集中在非洲、中东、中亚、东南亚、南美等欠发达地区,施工内外部环境复杂程度远高于国内,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企业同时面临境外施工法律风险、政治风险、安全风险等各种风险的新考验和挑战。,8,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工作任务:按照国务5、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国家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中铁股份安质201217号),以工程项目为落脚点,分阶段、有重点的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公司及各单位在2015年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各级以实现“十二五”规划为目标,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牢固树立“零事故”理念,着力完善和强化组织保障体系、分级管控体系、规章制度体系、科技支撑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应急救援体,9,系、安全评价体系等七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6、生产条件,保证职业健康,努力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10,安全质量主要法律法规(条文摘录),法律、法规、规章的区别与联系 核心词:规范性文件法律: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法规: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章: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所在地的市,为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进行行政管理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返回,11,标准、规范、规程的7、区别与联系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只有针对具体对象才加以区别。针对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基础标准,如铁路工程岩土分类标准;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通用的技术事项做出的规定,如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针对操作、工艺、管理等专用技术要求,如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一般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做的一系列规定。规程是对作业、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做的统一规定。,12,有关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4.8、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投标挂钩办法5.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有关工程质量管理主要条例及规定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3,3.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4.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系列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本条规定中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中起决策作用的领导人或领导层。如:国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或者有决策权的经理层人员;个体9、经营单位的投资人等。,14,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从业人员的8项权利: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15,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3项义10、务:1.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16,第二十二条 11、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建设工程施工中常见的有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高处作业、爆破作业、民用爆破器材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等8种作业,分别对应了我们常说的电工、电焊工、机械车辆驾驶员(司机)、架子工、爆12、破工、押运工、信号工、司索工、空压机工等工种。第三十八条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唯一有效证件,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时须随身携带。,1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发证机关有以下四类:1.公安部:民用爆破器材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不含岩土爆破和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人员)和烟花爆竹燃放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发证;2.交通部: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押运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发证;3.质检总局: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不含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煤矿矿井13、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发证工作;4.安监总局:全国除上述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并对全国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实施综合监管。,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均需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14、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1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15、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0,(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5.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7.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1,(2)钢结构、网架和16、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5)预应力工程。(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22,(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7、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23,(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18、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4,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19、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25,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20、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26,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资委令2010年第24号):1、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2、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3、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5、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621、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7、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8、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9、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2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与从业人员的义务和权利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22、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28,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23、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9,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投标挂钩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责任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需作返工、加固处理,或由于工程质量引起铁路交通事故或对铁路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依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171号)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各类事故(但不包含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统称为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24、务院令第493号)铁路交通事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30,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依据: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级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按照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分为生产安全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及一般事故。铁路25、交通事故,按照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分为铁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以上各事故等级具体分级情况参见对应文件规定。,31,对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罚规定(部分摘录)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对施工单位):1.特别重大事故,根据情节,取消施工企业6个月及以上投标资格;2.重大事故,根据情节,取消施工企业4个月及以上投标资格;3.较大事故,根据情节,取消施工企业2个月及以上投标资格;4.一般事故,根据情节,取消施工企业1个月及以上投标资格;5.工程质量问题,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对于偷工减料、内业资料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质量事故或工26、程质量问题加重处理。,32,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事故发生之日起,对施工单位):1.特别重大事故,根据情节,取消施工企业6个月及以上投标资格;2.重大事故,根据情节,取消施工企业4个月及以上投标资格;被吊销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一律不准参加铁路建设项目投标。3.对较大事故的处罚:1)造成人员死亡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a)死亡79人的,取消施工企业10次投标资格;b)死亡56人的,取消施工企业7次投标资格;c)死亡34人的,取消施工企业4次投标资格。2)未造成人员死亡的,自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停止投标次数比照本条第一款第3项进行处罚。,33,4.对一般事故的处罚:1)造成人员死亡的,自事27、故发生之日起:a)死亡2人的,取消施工企业2次投标资格;b)死亡1人的,取消施工企业1次投标资格。2)未造成人员死亡的,自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比照本条第一款第2项进行处罚。,34,对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罚(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对施工单位)1.特别重大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取消施工企业6个月及以上投标资格;负有重要责任的,取消施工企业4个月及以上投标资格;2.重大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取消施工企业4个月及以上投标资格;负有重要责任的,取消施工企业2个月及以上投标资格;3.较大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取消施工企业2个月及以上投标资格;负有重要责任的,取消施工企业1个月及以上投标资格;428、.对一般事故的处罚:1)A、B类事故,取消施工企业12次投标资格;2)C类事故,一个季度内发生二次,自第二起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取消施工企业1次投标资格。,35,3)D类事故,一个季度内发生三次,自第三起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取消施工企业1次投标资格。第十一条五年内(自第一起事故发生之日起)连续发生二起特别重大事故的、一年内(自第一起事故发生之日起)连续发生二起重大事故的、六个月内(自第一起事故发生之日起)连续发生二起较大事故的或三个月内(自第一起事故发生之日起)连续发生一般事故(不含C、D类)的,第二起事故及以后事故的停止投标时间或次数加倍。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上报的,或影响项目总工期的29、,按照事故等级对应停止投标时间或次数的1.5倍处罚;对隐瞒不报的,发现后按事故等级加倍处理。第十四条在停止投标期间再次发生事故的,停止投标时间和次数按本办法累计后顺延。,36,项目安全质量基础工作,一、管理职责(一)工程项目部应按照“一岗双责,岗岗有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各职能部门、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岗位的安全质量责任制度,加强培训教育和宣传,并对履职情况定期进行量化考核,逐步强化全员责任意(二)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负总责;对强化工程项目基础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项目综合管理水平负全责。项目经理应负责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度、安全质量规章制度和操作规30、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投入与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质量施工措施,消除安全质量事故隐患。项目经理须及时、如实报告安全质量事故。,返回,37,(三)施工技术部门是工程项目技术安全质量管理的责任部门,对项目施工技术方案、专项方案、技术交底与作业过程监督等安全质量过程标准落实负责。(四)安全质量部门是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综合管理的责任部门,依照标准监督检查项目管理与作业过程的偏差,对隐患排查整治负主要责任,负责隐患整治的跟踪验证,负责安全质量控制过程偏差的原因分析,提出防范安全质量标准出现偏差的建议措施。(五)预算合同部门是工程项目合同中关于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标准、目标信息传递和按工程进31、度进行安全生产费用计价的责任部门,负责跟踪现场施工进度,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编制验工计划,对安全生产费用验工计价负责。,38,(六)财务部门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综合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和合规性的监督。(七)物资部门是工程项目生产物资安全质量管理的责任部门,对施工材料,施工机具、周转材料、安全防护用品和危爆物品等物资、材料、工具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回收等过程的安全质量合规性负责。(八)设备部门是工程项目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验收使用状态和运行安全负责。(九)综合部门(办公室)是工程项目后勤综合安32、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对项目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安全质量文电收发、,39,领导阅批转送负责;对项目办公区、生活区员工的职业健康、消防安全负责;对企业文化和形象宣传,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负责。(十)试验室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试验检测管理的责任部门,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各类试验检测、试验仪器设备校核标定等使用安全负责。(十一)负责工程分包管理的部门是分包方资质准入审核、合同评审与签订、定期考核评价及纠纷处理,劳务基地与劳务队伍考察、施工项目劳务人员流动管理的责任部门。(十二)项目生产组织指挥系统的领工员、班组长及作业员工是安全质量工作的基础,不同岗位的员工按照企业(项目),40,管理流程和岗位职责要求,自接33、受工作派遣并在工作派遣单或技术交底签认后,对岗位作业标准和安全质量工作负责。二、基础工作(一)确立安全质量管理目标,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确定安全质量管理流程和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的日常安全质量管理关键工作。(二)确定项目安全质量控制重点,识别、评价安全质量风险,按照企业要求,对项目风险进行分类和分级管理,制定和落实防范风险转化为事故的对策措施。(三)履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和审批等程序,保证方案和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41,可靠性。(四)落实大型临时设施设计检算、审核审批、现场施作和检查验收等程序,保证设施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五)根据施工设计、3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进行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的识别,制定和实施关键工序安全盯控、领导带班计划。(六)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本项目严格执行安全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七)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足额提取安全生产措施费,专户核算管理,按规定使用。(八)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的安全质量知识学习,定期进行,42,学习与考试。项目部要负责组织各级安全质量教育培训,联系有关主管部门做好“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九)推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策划、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活动;及时、如实上报35、安全质量事故,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十)结合项目实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事故通报信息等适时提出安全质量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各类安全质量活动。(十一)策划和组织安标工地、优质工程的创建工作,营造良好安全质量管理氛围,打造中国中铁特色企业文化。(十二)积极联系地方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加强业务沟通汇报,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与指导。,43,三、资料管理工程项目部应规范建立和留存以下基础资料,并应建档分类、分卷管理。(一)安全质量管理目标:应包括总体目标、分解目标、各级签订的责任书、目标量化考核资料等。(二)安全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及职责:应包括安全质量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组织体系(框图)、保证体系(框图)、安全生36、产责任制(参照股份公司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指引制定)等。(三)安全质量法规和文件: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企业规章制度等文件清单,上级安全质量管理有关文件执行和落实情况等。,44,(四)安全质量管理有关制度和相关资料: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相关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三类人员”培训取证情况,项目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考试记录,项目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考试记录,架子队(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转岗、换岗、返岗及新进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重点是与人员动态管理相结合,及时培训),教育培训效果评价。2.安全质量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制度和相关记录:日常检查记录(专职人员每日巡37、查,应有存在问题描述和整改验证记录),每旬、月定期检查记录和冬季、雨季、汛期、防火、设备等专项检查记录(项目经理带队、相关部门参检人员签字,并执行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国中铁安全质量监管,45,记录工作的通知(中铁股份安2011274 号)要求,须附问题或隐患照片、整改跟踪验证照片以及整改情况说明)。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制度和相关记录: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详细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支出清单。4.安全质量奖罚考核制度及相关记录:对严重安全质量问题或隐患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教育记录,各岗位人员履职履责定期考核、奖励记录。5.危险源、安全风险辩识与控制及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和相关记录:危险源调查、辨识、38、评价记录(根据电安(2012)280号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重大安全风险项目分级控制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编制、培训、演练记录。,46,6.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记录: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批手续,临时用电安装使用验收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漏电保护装置检测记录,配、用电设备日常检查、维修记录(目前所有项目管理都很不到位)。7.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制度及相关记录: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评审、审批手续,按审批意见修订和完善的记录。8.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制度和相关记录:按项目涉及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审核、审39、批手续,按审批意见修订和完善的记录;深基坑开挖、地下暗挖及高大模板工程、临时支架、大型吊(安)装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结构验算资料,审核和专家论证记,47,录;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和现场验收的记录。9.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和相关记录:分工序的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至施工班组和作业层的交接签字记录,现场发现的明显质量安全缺陷采取的措施和记录,关键工序现场盯控计划与记录。10.大型临时设施(铁路岔线、便线、便桥、汽车运输便道、运梁便道、轨节拼装场、长钢轨焊接基地、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混凝土集中拌和站等)及非标设备设计、检算、审核制度和相关记录:大型临时设施及非标设备设计资料、检算40、书、审核审批手续和现场检查验收记录。11.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相关记录:特种设备管理台,48,账,安装、拆除方案,检验资料、使用告知书、检验合格证书,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转记录,班前安全检查和交接班检查记录。12.消防及火工品管理制度和相关记录:当地公安机关对火工品库的审批手续,火工品入库、领用、退库和全程跟踪记录,仓库保管员和看守员培训取证记录,消防器材采购、发放记录,现场动火审批执行关于开展强化措施落实、防范火灾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中铁股份安2011522 号)和旁站监督记录。13.安全防护用品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和相关记录:建立采购、发放台账,特种安全防护用品的三证资料和安全标志。41、,49,14.分包管理和相关记录:分包方名单,分包方考察评价资料,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分包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架子队(班组)、分包方安全生产协议书。15.“三类人员”证件、特殊工种证件管理:对证件进行识别后实行原件管理,有效控制关键人员流动,在保证证件安全和取用自由的情况下,通过友好协商,积极试行身份证件原件的有效管理,实现对作业人员流动状态的真实管控。16.其他制度和相关记录:安全质量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工程测量(监控量测)制度、施工图核对制度、隐蔽工程检查及旁站制度、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配合42、比试验及拌合站管理制度等。,50,安全生产管理常识,基本概念安全与危险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人们的承受程度。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危险源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事故与事故隐患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返回,51,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本质安全本质安全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具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失误安全功能。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43、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2)故障安全功能。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3)上述两种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固有的,即在它们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而不是事后补偿的。本质安全是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境界。实际上由于技术、资金和人们对事故的认识、操作水平、环境影响等种种因素,到目前还很难时时做到本质安全,但它却是我们始终如,52,一的努力目标,也体现了“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的真正含义。“三违”现象违章指挥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缺乏44、安全知识,思想上存有侥幸心理,对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明知不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条件,仍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没有安全生产常识,不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者在知道基本安全知识的情况下。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顾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他人、自己的生命安全,擅自作业,冒险蛮干。违反劳动纪律上班时不知道劳动纪律,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进行冒险,53,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三不伤害”三不伤害就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首先确保自己不违章,保证不伤害到自己,不去伤害到别人。要做到不被别人伤害,这就要求我们要有45、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及时制止他人违章。制止他人违章既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他人,同时也保护了更多的其他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特点产品固定,作业流动性大,施工结构、规模、功能和施工工艺多种多样,对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设施、防护用品、施工技术等有不同的要求,施工现场环境(如地理条件、季节、气候等)千差万别;施工多是流水作业,转场作业频繁,工作场所和工作内容不断变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也在不停变化。,54,劳动强度大,劳动力密集(工作时间长,体力负担重,遇到抢工期,大量人员需要加班加点,不分昼夜施工);露天作业多,高处作业多,交叉作业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夏日酷暑高温,冬季寒风刺骨,施工环境非46、常艰苦,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处作业);从业人员构成复杂,临时劳务用工多,基本素质低,安全意识差。在生产高峰季节、高峰时间,不少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临时应付的思想,侥幸心理明显,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偷工减料,重生产轻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极易导致伤亡事故。施工现场主要事故类型建筑业属于事故多发的高危行业,其中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95%以上,称为“五大伤害”。其它建筑施工易发生的事故还有火灾、中毒和窒息、火药爆炸、车辆,55,伤害、起重伤害、淹溺、灼烫、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其他伤害等。安全生产事故的海恩法则:德47、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帕布斯海恩在实践中总结出:海恩法则适用于建筑行业每1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大约300起未遂先兆和1000起事故隐患。法则强调2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的素质和责任心。,56,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建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工程项目全面负责以规章制度为基础(落实和保证资源配置)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以相关部门为依托以专职机构为骨干以应急救援为保障主体责任明确、分级传递到位一岗双责(每个岗位除了本职工作职责外同时还有安全职责),57,、岗岗有责横向到边(项目部领导和各平行部门、各岗48、位管理人员)、纵向到底(项目部、架子队(工区)、作业班组、劳务人员各级别参建人员)、覆盖全员、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体系健全、运行有效、管理规范、总体受控,5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思路以项目经理部为基础以项目经理为核心以现场作业环节为重点以规章制度落实为标准以作业岗位自觉履职为保障以各级检查监督为补充以褒奖违罚为手段以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59,高处作业安全常识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可能坠落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中,如果未防护,防护不到位或作业不当都可能导致人或物的坠落。人从高处坠落的事故,称为高处49、坠落事故;物体从高处掉落砸到下面的人的事故,称为物体打击事故。施工现场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也是高发事故。高处作业时的安全措施有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安装安全防护门,满挂安全平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事实证明,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减少和防止高处坠落,60,和物体打击这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常称之为“三宝”。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调好帽箍,系好帽带;正确使用安全带,高挂低用。脚手架作业安全常识脚手架的搭设、拆除作业属悬空、攀登高处作业,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其他无资格证书的作业人员只能做一些辅助工作,50、严禁悬空、登高作业。常用脚手架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门型钢管脚手架、碗扣式钢管架等。此外还有附着升降脚手架、吊篮式脚手架、挂式脚手架等。,61,施工临时用电安全常识 1、建筑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属于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人员不得从事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拆除。2、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具有专用保护零线(PE线)、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系统。3、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二级保护(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漏电保护器)”设置。,62,51、4、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专用开关箱内必须设置独立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5、严禁在高压线下方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至少6m的水平距离,达不到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6、在宿舍工棚、仓库、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等较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应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在指定地点,安装可使用较高功率电器的电气线路和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的电炉、电热棒等。7、在移动有电源线的机械设备,如电焊机、水泵、小型木工机械等,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搬动。,63,8、安全52、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分为42V、36 V、24V、12V和6V五个等级,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选用不同的安全电压等级。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安全电压有12V、24V、36V。9、特殊场所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供电:(1)室内灯具离地面低于2.4m,手持照明灯具,一般潮湿作业场所(地下室、潮湿室内、潮湿楼梯、隧道、人防工程以及有高温、导电灰尘等)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导电良好的地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等,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64,10、正确识别53、电线的相色(1)电源线路可分工作相线(火线)、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一般情况下,工作相线(火线)带电危险,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不带电(但在不正常情况下,工作零线也可能带电)。(2)一般相线(火线)分为A、B、C三相,分别为黄色、绿色、红色;工作零线目前通常为蓝色(或浅蓝色),也有为黑色;专用保护零线为黄绿双色线。(3)严禁用黄绿双色、黑色、蓝色线当相线,也严禁用黄色、绿色、红色线作为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11、在停、送电时,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遵守合理的操作顺序:,65,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断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正常情况下,停电时首先分断自动开关,然54、后分断隔离开关;送电时先合隔离开关,后合自动开关。,66,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及作业安全常识 必须使用完好、安全设施齐全符合施工现场要求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在使用时不得保养、维修。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停机维修,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行。施工机械的使用必须按“定人、定机、定责”制度执行。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机械使用前,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各部位确认完好无损;并空载试运行,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方可使用。操作人员应做到“调整、紧固、润滑、清洁、防腐”十字作业的要求,按有关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操作人员在作,67,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时,应先将机械停止运行,55、然后断开电源,锁好电箱,方可离开。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必须按其控制的要求,配备符合规定的控制设备,严禁使用倒顺开关。在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声违章作业;发现有故障,或者有异常响动,或者温度异常升高,都必须立即停机;经过专业人员维修,并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68,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吊;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不吊;斜拉歪吊和埋入地下物不吊;单根钢丝不吊;工作场地光线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不吊;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易燃易爆物品56、不吊。,69,模板作业安全常识 1、安装模板应该按照施工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模板的支柱底部必须用木板垫牢。本道工序模板未固定之前,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2、为保证模板的稳定性,除按照规定加设立柱外,还应在沿立柱的纵向及横向加设扫地杆、水平支撑和剪刀撑。纵向及横向水平支撑的步距不应大于1.8m。3、当模板高度在4m以上时,施工人员应在操作平台上作业;不足4m的,可在高凳上作业。4、大模板应有固定的堆放架,要成对、面对面存放,防止碰撞或大风刮倒。大模板的拆除作业,应注意模板的稳定性,防止碰撞。,70,5、模板拆除前,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已经达到要求,经工地负责人批准,方可进行拆除。拆除模板时应按57、照规定的顺序进行,并有专人指挥。高处拆除的模板和支撑,不准乱放。6、拆模现场要有专人负责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拆模现场。禁止拆模人员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防止发生人员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7、模板拆除作业前,应在作业区周边设围挡和醒目标志,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拆除钢模板时不准采用大面积撬落的方法,防止伤人和损坏物料。模板拆除作业后,不能留有悬空模板,防止突然落下伤人。8、高支模是指支模高度大于或等于4.5m时的支模作业。,71,大型桥梁或特殊结构高支模施工中,管理不善极易发生高处坠落伤亡事故,若作业中支模系统发生坍塌,还会造成性质较恶劣的群死群伤重大事故。9、每一项高支模工程,都要58、选用合乎要求的材料,并经专业技术人员针对地基基础和支撑体系进行设计计算,编制施工方案。10、高支模的支撑架体一般采用钢管架体系,由架子工搭设。支模时要设有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下应设通道,临边和通道都要按规定做好防护。11、模板上堆放材料应固定其位置,防止大风刮落,堆放的材料与设备不能过多和超重。,72,12、混凝土浇筑中要指派专人对支模体系进行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工,作业人员马上离开现场。险情排除后,经技术责任人检查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73,土石方作业安全常识1、施工人员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挖掘作业。2、土方开挖前必须做好降(排)水,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侵入施工场地或59、冲刷边坡。3、挖土应从上而下逐层挖掘,土方开挖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挖掘,严禁掏(超)挖”的原则。4、坑(槽)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通道或爬梯。严禁在坑壁上掏坑攀登上下。5、开挖坑(槽)沟深度超1.5m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进行放坡或加设可靠支撑。6、坑(槽)沟边1m以内严禁堆土、料;不准停放机械。,74,7、配合机械挖土、清底、平地修坡等作业时,不得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内作业。8、作业时要随时注意检查边坡变化,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方,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将人员撤离,排除隐患,确保安全。9、石方作业需要爆破的要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10、深基坑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组织施工60、。11、深基坑作业时,必须合理设置上下行人扶梯或其他形式通道,扶梯结构牢固,确保人员上下方便。12、深基坑施工前,必须掌握场地的工作环境,如了解建筑地块及其附近的地下管线、地下埋设物的位置、深度等。,75,爆破工程安全常识1、爆破器材是指用于爆破的炸药、火具、爆破器、核爆破装置、起爆器、导电线和检测仪表等的统称。2、具有爆破资格的单位才有资格从事爆破工程。爆破工程施工前,施工方案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实施。3、爆破工程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配合工作的辅助工,不能从事装药、引爆等工作。4、实施爆破时,放炮区要设置警戒线61、,设专人负责指挥,待装药堵塞完毕,按规定发出信号,经检查无误后,方准放炮。,76,5、对邻近建筑物的地下顽石或岩石基础爆破时,为在爆破时使用周围的建筑物不被打坏,也可在其周围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坚固木板加以防护,并用钢丝捆牢,与炮孔距离不小于500mm。如果爆破体靠近钢结构或需保留的部分,必须用砂袋(厚度不小于500mm),加以防护。,77,动火作业安全常识动火“八不”、“四要”、“一清”动火前“八不”: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62、;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78,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8、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动火中“四要”:1、动火中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要及时扑救;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动火后“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79,应急救援基本常识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1、立即组织63、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80,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项目存在基础管理薄弱、执行力不强、分级管理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作业人员麻木不仁、麻痹大意,现场施工过程风险辨识不到位、分级卡控不严、“三违”现象突出、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二是一些项目存在人员配置不足、装备短缺、生产力水平低、先进科技和信息化64、手段少、险情预报预警能力落后等问题,导致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差,突出体现在隧道与地下工程事故多。,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返回,81,三是部分项目规章制度不落实、措施执行不到位,特别是存在分包队伍准入审查不严、管理不规范、违法违规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管理失控的现象,反映出“架子队”建设及推广力度不足。四是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一般事故禁而未止。五是部分民爆施工现场监管不严,民爆器材使用管理存在较明显的安全漏洞。六是上级要求不能够及时传达贯彻到项目现场;原来发生过事故的现场仍存在未举一反三,未采取有效措施吸取事故教训的现象。七是个别项目负责人职业操守缺失65、,出现迟报、瞒报事故的,82,行为。安全管理各类缺陷长期存在的根源: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难,纪委监督太软,组织监督太浅,法律监督太晚。,83,有效安全管理对策(一)管理层面一是转变传统观念,强化宣传教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树立安全生产“零事故”理念。二是完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专职人员配备满足股份公司规定。三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构建规章制度网络体系,覆盖管理与作业各个层面,并强化执行力建设,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制度化。四是按照源头识别、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工程项目风险辨识和分级分类管控体系,规范重66、大风险项目的分级管理和动态跟踪监控工作,实现全时动态监控。,84,五是把营业线施工、隧道及地下工程施工、民爆用品使用作为监控主线,加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消除高危施工领域的事故隐患,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六是明确教育培训职责,加强培训教育工作的考核,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职业技能。七是完善应急预案,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力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八是打造特色安全文化,各类组织齐抓共管,发动职工群众参与安全防控工作,发挥群众保安全的防线作用。,85,(二)技术层面一是配备满足需要的技术人员,提高对技术管理是保障本质安全的认知度,强化依靠施工技术保证安67、全的能力,落实技术负责人的技术决策和指挥权,落实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二是落实施组、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和审批制度,施工和检查验收制度,保证方案和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靠性。三是落实科技兴安战略,加大科技投入,推广先进技术,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采用科学、成熟的工法,提高施工项目技术装备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项目分级管控体系和监控系统,对重大风险项目作业实现动态信息,86,跟踪。(三)作业层面工程项目需严格关键工序和重要环节卡控,保证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在作业现场落实到位。隧道及地下工程除重点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外,应结合地质变化情况68、,做好动态设计与施工,对标卡控超前支护、开挖进尺、爆破作业、初期支护、防排水与二衬施工、仰拱施作、安全步距、监控量测等工序,保质按量施工,杜绝违规违章。桥梁工程要重点控制深基坑开挖支护、高大墩身脚手架与模板施工、支撑体系施作、挂篮及移动模架施工、提运架梁作业、高处及临边作业防护等。,87,路基工程要重点控制爆破施工、基底处理、分层填筑、附属结构施作质量安全等。房建及站房工程要重点控制基坑基槽开挖支护、高大模板及脚手架施工、大型构件吊运与安装等。铁路改扩建施工等营业线施工和临近营业线施工要满足运营单位的强制要求,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底线。重点监控营业线施工项目“四员一长”(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69、带班人员及工班长)设置和上线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强化现场安全防护,规范要点慢行或封锁施工程序等环节。这些关键工序和重要环节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隧道坍塌、,88,支架垮塌、钢筋倒塌、爆模、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火灾、爆炸、触电、起重伤害、影响列车安全运行(铁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89,铁路项目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一、生产区(一)总体要求1、施工现场布置符合平面规划的总体布置和标准化管理的要求。2、施工现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非工程相关人员和非工程相关车辆禁止进入施工生产区,入口设置禁入标志。(二)标牌标识1、桥梁(大桥及以上)、隧道、车站、制梁场、构件厂、大面积的路基土石方施工段落、路基试验段70、及其它一些重要单位工程构筑物施工现场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施工现场组织机构牌(含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平面布置图(可含纵断面图)一般为2.52.0m;其中隧道还应该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进洞须知牌、应急救援流程图、进出隧道人员显示牌、值班人员公示牌,尺寸一般为1.52.0m;,返回,90,2、大型生产区(拌和站、预制场)、样板引路工点、其它重要工点除“五牌一图”外根据需要增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进度、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标牌、标语及宣传栏;3、中、小桥及涵洞施工现场在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标识牌(规格尺寸为2.5m2.0m),内容应注明工程名称71、概况、主要工程数量、现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理责任人等。4、现场应视工程类别设置安全文明标志,标志设置按照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建技200944号)规定执行。例如隧道口应有“注意通风”、“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注意安全”、“当心触电”等相应标志。标志按照规定尺寸由项目经理部统一制作和发放。标志应根据现场实际动态设置,位置正确,安装牢固,经常检查,发现有缺损,应及时补换。(三)人员工装现场管理及作业人员按照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91,(建技200944号)佩戴统一规格的上岗证(胸卡)和安全帽,安全员应佩戴袖标。(四)施工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现行施工72、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用电设备和线路按照施工用电专项组织设计与平面布置架设和管理,重要部位要有加强的防护和接地保护措施,施工用电严格按“三相五线制”进行布置。(五)施工设备现场各类设备摆放合理规划,摆放整齐,按照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建技200944号)统一标识。主要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修,保养清洗。(六)环保、水保、消防现场按施工组织设计设置环保、水保设施。现场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蓄水池、砂箱等消防设施,重点防火区域张挂醒目的防火警示标,92,牌,严格现场动火作业申报和监控。(七)专业施工各专业生产施工应按铁路建设项目73、现场管理规范(TB10441-2008)要求做好各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93,二、辅助生产区(一)总体要求1、辅助生产区布置应符合平面规划的总体布置和标准化管理的要求。2、重要的辅助生产区(如预制场、火工品库等)应单独进行平面布置规划,按规定设置。3、辅助生产区入口应设置禁入标志,非工程相关人员和非工程相关车辆禁止进入。4、拌和站、制梁场、铺轨基地和其他有起重、加工作业的重要辅助生产区,应设置围护设施,封闭式管理。(二)标牌标识重要的辅助生产区(如预制场、拌合站等)现场应设置“三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施工现场组织机构牌(含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94,安全质量环保措施公示牌和施工现场平面74、布置图,尺寸一般为2.52.0m;拌合站还应有配合比标识牌及机械设备标识牌;材料厂及材料加工厂还应有(半)成品材料标识牌及材料标识牌。(三)环保、水保辅助生产区的材料库、加工作业区、道路应整平,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及沉淀池,现场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场地有条件应适当绿化。(四)其它辅助生产区的安全文明标识、人员管理、施工用电、材料设备、环保消防等要求同生产区。(五)拌和站1.拌和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并配置正式职工作为管理人员,禁止外包和转包;,95,2.综合考虑施工生产情况,合理划分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及运输车辆停放区等;3.根据标段内工程情况集中设置,宜采用封闭式管理。拌和站内75、应设置工地试验室或进驻相应试验人员;4.使用散装水泥的拌和站,应设水泥储存罐。散装水泥按不同厂家、品种、标号、批次分罐保存;5.拌和站的所有场地应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硬化承载力满足场内作业要求。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水泥砂浆进行抹面。按规定设置集水池、沉淀池和污水过滤池,严禁生产废水直接排放;6.主体工程结构混凝土应采用拌和站生产。拌合站需达到三仓式自动计量标准,应配备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的备用发电机;7.拌和站材料堆放应符合原材料存放场的规定,石灰等拌和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冬期施工时,砂石料场应设置保温棚,并配备砂石料加温,96,设施。夏期施工时,砂石料场应遮阳防晒。砂、碎石料仓数目76、必须满足已检、待检数量要求。(六)预制场1.预制场选址、布置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2.预制场场地应及时冲洗、清扫。场内运输道路应平整坚实,满足各种预制构件的运输要求;3.梁场等重要的工点要在重点工序作业区(如钢筋加工区、钢筋绑扎区、混凝土灌注区等)设置醒目的施工工艺流程图公示牌和安全作业规程公示牌,(尺寸一般为1.51.0m),并配备有相应的安全防护备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4.预制成品、半成品存放区场地应平整夯实,并应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97,(七)材料加工场1.材料加工场具备条件时应搭设操作间(棚),并设置醒目的施工工艺流程图公示牌和安全作业规程公示牌,(尺寸一般为1.51.0m)77、,内容及格式由项目管理机构统一规定。2.木材加工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配备消防设施和施工用电、人身安全防护设施。3.金属加工场应做到场地平整,工作台稳固,照明设施应加设网罩防护。加工场应采用雨蓬遮盖,四周排水顺畅;钢筋防腐处理制作区应远离办公生活区,具备有效的安全距离;钢筋焊接区应配备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焊接操作时应佩戴防护用品。(八)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1.砂石料存放场应符合下列规定:,98,用于正式工程的砂石料应分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不得混堆或交叉堆放,分料仓应砌筑墙体隔开,并采用水泥砂浆抹面,仓内地面设坡度,不得积水。砂石料存放场骨料清洗区应设置单向流水坡;上78、料通道应结合拌和站配料机设备参数进行平面和坡度设置。砂石料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和标识。2.木材存放场地应干燥、平坦、坚实,堆放点应尽可能远离危险品及有明火的地方,并有严禁烟火的标识和消防设施。3.金属材料存放场应符合下列规定:线材存放时应上盖下垫,平放堆垛。型材存放时应下垫垫木上覆防水遮盖物,平行分层堆码,统一放置,并且一端垫木略高。,99,板材应存放在仓库或料棚内,不得露天存放。存放场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通道,便于装运。金属材料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和标识,未检验的材料不得与已检验材料混放。4.半成品、成品存放区应符合下列规定:存放场地应通风良好,有条件宜搭设存储棚库。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垫79、高,并避免与酸碱等易腐蚀性物质接触。易于滑落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材料储存时应按使用、安装次序进行分类、分批存放,并按规定做好标识,小件(散件)材料及配件宜存放于箱、盒内。木质材料或易变形材料应平放,不得挤压。半成品、成品应按规定进行标识,外形相近的半成品、成品应适,100,当隔开距离存放,避免混放。5.周转料具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周转料具的存放应随拆、随整、随保养,码放整齐。大模板存放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不得靠在其他模板上或物件上。6.装配式构件的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根据构件的使用先后和吊装顺序进行堆放,留出适当的通道,不得越堆吊运。堆放构件时,应按构件刚度、受力情况等采用合理放置方80、式,保持稳定构件堆放时应放置在垫木上,垫木位置应与吊点相对应;同时应使吊环向上,标志向外。水平分层堆放构件时,其堆垛高度应按构件强度、地面承载力、垫,101,木强度以及堆垛的稳定性而定。构件各层之间应用垫木隔开,且各层垫木应在同一竖直线上。7.水泥、掺和料、外加剂库房应符合下列规定:按规定堆码标识材料。地面做场地硬化处理,确保排水良好,屋顶不漏雨。(九)火工品库1.火工品库区应与周围环境隔离,平面布置合理,设置验收区、发货区。2.火工品库应有专人管理并应制定保管员岗位责任制、火工品验收制度、火工品发放制度、防火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交接班制度、出入库检查和登记制度、废爆炸物品销毁制度,并悬挂于明81、显位置。3.库区应与周围环境隔离,平面布置合理,设置验收区、发货区。贮药点至库区外保护对象的安全允许距离,应按保护对象的防护等级确,102,定。4.库门应为外开式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库房应有防静电措施,且应符合通风、防潮、避雷、防火、排水等要求。5.库内货架应保证牢固、距墙不小于0.1m。库内堆放的物资距墙应不小于0.3m,垫高不小于0.2m。6.火工品库应有专人值守,对库内火工品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7.火工品库管理应符合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103,三、办公生活区(一)总体要求办公生活区应与生产区和辅助生产区分开设置,采取相应的分82、隔措施并保证安全距离。(二)宣传标识办公生活区应设置相关企业标识。各种宣传标语应醒目,区内空地宜设立宣传栏、黑板报、读报栏等。办公生活区应设置相关企业标识。各种宣传标语应醒目,区内空地宜设立宣传栏、黑板报、读报栏等。办公室房门应设置规格统一、视觉醒目的标牌。项目经理部驻地应设置公示牌,标明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内容,且式样规范、位置醒目,尺寸一般为2.52.0m,内容格式由项目管理机构统一规定。,104,会议室内应张贴以下图表:组织机构框图;安全、质量、环境保证体系;线路平、纵面缩图;工程形象83、进度图;项目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项目经理部办公室应张贴以下图表:岗位安全、质量、环境生产职责;岗位职责。(三)环保、水保、消防办公生活区宜采取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的出入口,有条件时应设置大门;房屋应结构牢固,通风、采光良好;室内地坪应进行硬化,室外场地进行适度美化和绿化且排水通畅;用电布线规范整齐,消防器材配置齐全,环境整洁卫生,生活垃圾和污水及时处理。各项措施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TB10441-2008)要求。,105,四、标准化试验室(一)机构设置1、中心试验室母体试验室具备省级以上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施工、监理的工地试验室为独立部门,直接受项目经理部总工和监理总监领导,业84、务上受母体单位指导;2、试验检测人员资质符合要求。人员职责明确,有健全的考核管理办法;3、设备配置及精度满足规范标准要求,试验工作区和工作间布置满足要求。(二)管理要求1、开工前,试验室经过项目管理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考核程序规范,记录完整;2、条件具备时,试验室应配置使用试验管理软件,及时进行数理统,106,计分析,全面掌握施工质量动态;3、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业务培训;4、委托试验应委托具有检测资质和业绩良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签定完备的委托协议,按照铁路技术标准规定的方法完成;5、试验室内部管理规范,有健全的管理程序和工作标准,仪器设备、安全环保、检测环境、取样送检、样85、品存放保管处理、检测记录、文件资料管理、事故分析等管理制度齐全;6、各项台帐完整,试验用表规范。,107,五、标准化架子队(一)人员设置1.架子队应设置专职队长,配置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等主要人员。上述人员均应为施工单位正式职工,并按规定持证上岗。2.架子队劳务工应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营业线施工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技术工种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送培。(二)档案管理施工单位应对劳务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其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以及业绩和信用情况,基本情况在开工前报86、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备案,并保证资料真实,与现场一致。,108,(三)管理办法1.架子队管理办法健全,主要岗位职责明确。2.施工单位应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对劳务工用工、工资支付等内容有明确规定。(四)劳务及薪酬管理1.架子队劳务工应为劳务企业劳务人员。用工前,施工单位应与劳务企业签定劳务协议,并核查和备案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2.施工单位应在银行开设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基金专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3.劳务工工资应设置独立的银行个人账户,由施工企业统一发放或委托劳务企业统一发放至劳务工个人。4.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架子队劳务管理,并定期核查人员、薪资,109,发放87、情况。5.架子队劳务工调整时,应按规定记录在册。(五)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所有劳务工应纳入架子队统一集中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安排统筹劳务作业任务。2.现场架子队应建立现场技术交底制度,按规定实行班前安全质量、作业技术交底。3.施工单位应编制作业卡片,按规定发放和使用。4.施工单位应按规定为劳务人员配置安全防护用具,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设施。,110,六、工程实体质量(一)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及验收标准要求;质量检查验收过程规范,各项验收报告和质检报告等资料真实完整,统一归档;(二)观感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和项目创优规划要求。如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均匀,外形整体轮廓清晰,线角顺直,无明显表面缺陷;88、路基表面平整,土工材料、填料符合规定,沉降观测桩埋设规范、齐全;隧道衬砌混凝土光滑平整、接缝平顺,防排水措施良好;(三)现场监理日志、施工日志填写规范,项目管理机构定期检查。公路、城市地铁等项目参见对应标准化文件要求执行。,111,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一、湖南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坍塌特大事故2007年8月13号下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在竣工之前出现整体坍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建桥史上的第一次!,返回,112,113,114,凤凰堤溪沱江大桥施工中存在的严重问题1、为了州庆缩短大桥养护期(典型的行政干预)89、该大桥施工工期过紧,施工中变更了主拱圈砌筑的程序,拱架拆卸过早。据了解,因为湘西自治州要进行年州庆,所以沱江大桥施工采取了项目倒计时。月日主拱圈的砌筑完成,第天开始卸架,养护期不够,比规定少了天。按规定,大桥养护期是天。因为养护期减短,大桥拱券圈载能力减弱!。2、桥下地质复杂桥墩严重裂缝(设计方案缺陷)施工中,就已经发现桥墩的地质构造比较复杂,而且还发现号桥墩下面有严重裂隙。施工中虽然对此处进行了一些处理,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大桥垮塌的方向从号桥墩开始,像积木一样顺一个方向垮塌。,115,3、所用沙石含土量过高(现场监管严重不到位)主拱券砌筑质量有问题。砌筑要使用料石,才能够相互咬合。但事90、故后发现,塌下来的主拱券中还有片石。而且砌筑的砂浆混凝土不饱和,未填实,有空隙、空洞。另外,沙石含土量比较高。沙石应该用水洗过的沙,一含土就影响混凝土的凝结力。4、工程层层分包质量管理混乱(违法分包,包而不管)施工中施工单位有变更,却没有及时告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对发现的问题也没有及时向上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而且中层分包单位多,层层分包。,116,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坍塌原因分析1、大桥一号拱圈在5月曾下沉10厘米。说明桥墩没有打牢,这可能跟灌注的混凝土太少有关,也有可能和当地的地质有关。但不管什么原因,拱圈下沉对沱江大桥造成的影响都是致命的。因为石拱桥的特点是不怕压力最怕变位,石头属刚性91、,承重能力好,但不能承受弯曲和挠曲。桥墩位移会导致拱圈弯曲,对拱圈产生附加力,打破石拱桥各个部位之间的受力均衡,从而导致大桥垮塌。2、修建石拱桥对石材的质量要求较高,这样形成的拱圈才能确保足够紧密,如果拱圈不紧密,会出现漏水的情形。该大桥修建拱圈所用的石料规格不统一,除了比较整齐的石块,大桥还使用了许多碎石。石料不规整,灌注的混凝土又不够饱满,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3、拱圈建好后,需要等一段时间让灌注的混凝土将石料凝结成一个整体,时间长短有明确规定,一般是28天,如果时间太短,拱圈还没有形成整体就拆掉了起支撑作用的拱圈架,就会出现意外事故。,117,此外,为了确保拱圈的安全性,在拆卸拱圈92、架之前,一般会做一个初步的荷载实验,测试拱圈的承重能力。出现问题和急于通车,未作测试有关。,118,湖南凤凰桥事故官方认定结论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由于施工、建设单位严重违反桥梁建设的法规标准、现场管理混乱、盲目赶工期,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严重失职,勘察设计单位服务和设计交底不到位;湘西自治州和凤凰县两级政府及湖南省交通厅、公路局等有关部门监管不力;致使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3至4米宽范围内,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93、个大桥迅速坍塌。,119,对湖南凤凰桥坍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湖南省有关部门已将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的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长兼凤大公司董事长胡东升、总工程师兼凤大公司总经理游兴富和湘西自治州交通局副局长王伟波等24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湖南省交通厅、湘西自治州政府相关负责人,省、州公路局和省路桥集团公司以及设计、监理、质监等单位的32名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政纪、党纪处分。另外,湘西自治州原州长、州委原副书记杜崇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已被湖南省纪委立案,将连同此案一并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120,主要负责94、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了经济等其他方面的严厉处罚。,121,二、昆明新机场配套引桥支架垮塌事故2010年1月3日下午14:20,在昆明新机场由云南建工市政公司承建的配套引桥工程在混凝土浇筑施工中,突然发生了支架垮塌事故。截至目前,造成7人死亡、8人重伤、26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16.75万元。,122,123,124,事故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支架架体构造有缺陷,支架安装违反规范,支架的钢管扣件有质量问题,采用从箱梁高处向低处浇筑混凝土的方式,违反规范规定,导致架体右上角翼板支架局部失稳,牵连架体整体坍塌。是由于参与项目建设及管理的云南建工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吉林省松原市95、宁江区诚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城市监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等相关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认真履行支架验收程序,未对进入现场的脚手架及扣件进行检查与验收,发现支架搭设不规范等事故隐患后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125,三、杭州地铁地面塌陷事故 2008年11月15日15时20分,浙江省杭州市地铁一号线湘湖站工地发生地面塌陷事故,造成长约100米、宽约50米的正在施工区域塌陷,施工现场西侧路基下陷达6米左右,将施工连续墙全部推垮;自来水管、排污管断裂,大量污水涌出,同时东侧河水及淤泥向施工塌陷地点溃泻,导致施工塌陷区域被水淹没。事故造成在此处行驶的11辆汽车下沉陷落,施工人员21人死亡、24人受伤。仅到2008年12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到2009年事故现场处理完毕,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126,失15144.96万元。,127,128,129,130,131,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坍塌,是由于参与项目建设及管理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等有关方面工作中存在一些严重缺陷和问题,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和积极防范整改,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嫌犯罪的10名事故责任人立案侦查和起诉。,132,结 束!,